日用品采购合同年度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0-27 19:14:07
日用品采购合同年度
时间:2023-10-27 19:14:07     小编:影墨

合同是商务合作的基础,具有约束力和可操作性。合同撰写需要注意用词准确,避免模糊和歧义。下面是一份简洁明了的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编写合同有所帮助。

日用品采购合同年度篇一

供方:

需方: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日用品采购合同年度篇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指定粮油食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0合同适用范围及期限:

1.2除本合同外,甲方在每次具体采购产品时均需另行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

1.3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满前,双方可以协商续展合同的期限。

2.0订单:

2.4订单的更改和终止:

2.4.3乙方不能满足已生效订单的相关要求,甲方有权撤消或变更订单;

2.5订单在双方确认后生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共同产生效力。本合同内容与订单内容相冲突的,以订单为准。

3.0包装与标识:

3.1乙方须保证包装物符合运输、产品安全及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如食品卫生要求)。

3.3外包装应有统一的验收合格标识,表明该产品已经通过了原厂的最终检验;

3.4包装不合标准: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甲方食堂运作延误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产品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4.0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4.2交货地点:由甲方在深圳谭罗厂区、石观、大浪工业园、虎门晏岗厂区各食堂中指定;订单对此没有明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以甲方要求为准。

甲方:

乙方:

日用品采购合同年度篇三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一年一度的采购事项上达成友好合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单价

商品名称:________

种类:________

规格:________

数量:________

单价:________

总额:________

总计: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商品质量

标准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____项作标准:

1、商品质量,按照________________标准执行。

2、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第一条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 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验收方法

验收方式由需方现场拆验。

第七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付款时间需求方在收到供方提供的产品经现场验收合格后10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供方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第八条 运输费用负担由供方负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仍然需要支付供方此批货物的全部货款。任意一方如有什么情况及变动,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需征得对方的同意,否则应承担所有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

第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需方。

(盖章)甲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用品采购合同年度篇四

甲方(需方):地址:电话:传真:

乙方(供方):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货物

甲方向乙方采购超市的粮油、大米、蔬菜、百货等除肉类外的货品。

二、货物交付

1、供货时间:甲乙双方需互加或微信,当甲方需要货品时需甲方至少提前4小时通过电话、微信或通知乙方。

2、供货地点:

3、乙方保证提供的货品无质量问题、无损坏、包装完好。

乙方应将货物交付给甲方的收货负责人,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乙方将货物交付给任何其他人均视为未交付,损失由乙方承担。

4、运输和装卸: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和装卸并承担费用,确保货物完好无损地按时交付给甲方。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送货人员和运输车辆应当遵守,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5、到货验收:货物运送至甲方处,并在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后,乙方送货人员应当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办理到货验收。

(1)甲方对货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面包装当场查验核实。

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

甲方也可以收到货物后当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2)甲方有权从货物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

货物质量不符合技术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退货。

6、交付:乙方送货人员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双方签字确认之日即为该批货物交付之日。

7、当甲方验货发现货品有质量问题,损坏、包装不完好,乙方同意退货。

8、风险转移:双方签字确认前,该批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此后出现货品过期或质量损坏由甲方承担。

三、货款支付

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付款:(1)预付货款。

(2)按月付款:当1个月完时,甲方应在本月末的最后三、四天内向乙方付当月提供的商品货款,甲方并通过单位账户转账给乙方的单位帐上。

2、乙方在收取货款时应向甲方提供普通完税发票,乙方不得出具假发票或用其他公司发票加盖乙方公章顶替,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直至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时止,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解除。

3、如甲方与工程发包方之间的合同提前解除时,乙方应同意甲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第三方,并给予配合。

如甲方未将本合同权利义务转移,且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

4、双方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5、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若在试用期间没有差错则试用期合同转为长期合同。

五、解决争议的方式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

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补充协议、结算文件、付款计划、欠款说明等一切文件必须由其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或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账号:开户行: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日用品采购合同年度篇五

需方:_____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_____%(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盖章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用品采购合同年度篇六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商):

甲方因经营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诚实资源、规范供货为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牛皮纸事宜,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合同标的

1、产品规格及价格

本合同为非固定总价合同,甲方采购价格是指乙方出售的现场交货价格,具体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费、可能出现的保险费、知识产权费。

本合同价格还包括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具体价格以甲乙双方每次交易确认的甲方物品采购订单为准。

乙方提供的货物运输人员费用、邮资费用以及随货物品工具、配件材料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之内,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乙方费用。

附表如下:

产品名称

单位

单价/元

数量

金额

共计

合计:

2、质量标准:

甲方授权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甲方生产要求的货物。乙方的货物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和随货文件要求。

第二条:供货时间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或实际订单的要求),在收到甲方传真订单(或电话、短信通知)后 7 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甲方仓库。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1、付款方式:甲方以6个月内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汇款方式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果供应的货物行情有较大幅度的变化,经双方协商可根据市场价格对供货产品的

价格做出必要的调整。协商不成,仍按原条款执行。

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或产品规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如甲方拒收,

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另行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其提供的产品,

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手续。

4、甲方应在乙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

现场处理善后事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等各种风险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5、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

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此责任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监测而免除。

7、双方都应保守对方的商业机密。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

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

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和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

物,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有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货物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

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意义,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

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

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发货款来冲抵。

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3、本合同自 20__ 年01月01日至20__年12月31日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日用品采购合同年度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第二条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第三条交货期:自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____日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交货地点、费用承担及所有权转移:乙方通过物流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货物所有权自甲方签收之日起转移,运输途中产品的损毁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应做好适合物流运输的`产品包装,并随货附《货物清单》(加盖合同章),详细注明产品规格及数量,甲方根据货物清单内容验收货物。

第六条甲方自收到货物起7日内可对产品的规格、数量等产品信息提出异议,乙方必须在3日内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案,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的费用。

第七条质量保证:

1、乙方甲方所购买的产品质量和乙方提供的样品一致,口感有微小差异属于正常。

2、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假一赔十,给甲方造成危害和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除双方协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2%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端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端,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日用品采购合同年度篇八

需方:(简称甲方)

供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订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乙方供货价格不得高于乙方市面最低零售价,甲方有权对价格提出质疑。乙方如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价格,须在甲方采购前通知甲方。(乙方按阳光文具vip客户打折,注:除特价产品外)

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所有商品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收货时当场验收,核查质量无任何问题后签字确认。

第四条 办公用品配送

1.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送货及售后服务(质保期按厂家质保执行。)

2.商品送到甲方后,由双方共同对数量进行清点,无误后需在甲方的配送单据上面由乙方指定的签收人签收。

甲方按季度用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以甲方实际购买的种类及数量据实核算。预计一个季度结算一次,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与甲方的收货单核对,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出据正规发票,甲方付款。

2.如甲方未按协议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月应向乙方支付该季度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

3.因不可抗力等非甲乙双方原因致使协议不能如期履行的,双方均不构成违约,同时双方友好协商积极应对和解决。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其中一方如需终止协议,需提前 天告知对方。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用品采购合同年度篇九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5、质保期:

6、合同价款

金额:(币种,金额,单位)(小写)

7、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

(3)报价文件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

(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9、承包人向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0、发包人向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1、合同生效

11.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11.2合同订立地点:;

11.3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采购计划编号:zfcg-gc-20__-16

日用品采购合同年度篇十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一年一度的采购事项上达成友好合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单价

商品名称:________

种类:________

规格:________

数量:________

单价:________

总额:________

总计: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商品质量

标准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____项作标准:

1、商品质量,按照________________标准执行。

2、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第一条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验收方法

验收方式由需方现场拆验。

第七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付款时间需求方在收到供方提供的产品经现场验收合格后10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供方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第八条运输费用负担由供方负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仍然需要支付供方此批货物的全部货款。任意一方如有什么情况及变动,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需征得对方的同意,否则应承担所有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

第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需方。

(盖章)甲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用品采购合同年度篇十一

需方(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供方(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供需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购销产品内容

二、产品质量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地提供前述数量规格的产品,并保证产品符合国家、行业以及甲方的'有关质量与技术标准。如因前述标准和要求未能达到,导致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甲方收取该约定型号的产品,并不代表乙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了前述标准和要求,如甲方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发现存在该约定产品不符合标准的情况,乙方仍需承担违约与赔偿责任。

三、产品保修

乙方免费保修年、终身维修。

四、产品交付

1、交付方式: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内。

4、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或者乙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价款结算

1、甲方在收到产品并验收合格后日内向乙方支付前述全额货款。

2、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应为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迟延交货,每迟延一日,向甲方支付总货款百分之一的违约金,若乙方迟延超过七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总货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总货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总货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

4、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一条规定或者承诺,甲方有权要求其支付总货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有权拒付货款,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全额予以赔偿(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赔偿、对因此而造成第三人的经济损失的赔偿等)。同时,甲方有权视情解除本合同。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八、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日用品采购合同年度篇十二

八、产品验收

2、需在产品安装使用之后才能进行检验的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尺寸、技术参数等),如不符合甲方质量技术要求,甲方应在产品安装使用后7日内通知乙方,但此期限最长不超过乙方的质保期。

九、付款

1、乙方收到甲方产品验收合格通知书后5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增值税发票,甲方确认发票无误后5周内,付清全款。

2、如乙方不能按时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付货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十、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在甲方使用过程中应甲方之需要,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

十一、

合同

的解除

1、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经催告后在

5、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如变更交货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产品,应在接到甲方检验不合格通知之日起5日内将不合格产品运走,并在运走后5日内负责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乙方逾期不将不合格产品运走,从第六日起,甲方按产品重量1元/公斤收取保管费;超过10日,视为乙方放弃对该产品的所有权,甲方可以对该产品进行任何处理。

(2)、乙方交付产品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乙方逾期交付产品,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 0.1 %偿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 0.5 %偿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外赔偿甲方损失 。

(4)、乙方不能交付产品的,应按合同总额的 5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外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应充分考虑本合同项下的产品系甲方为其定作人定作产品之需要而采购的商品,因乙方之违约导致甲方的损失包含甲方对其定作人承担的违约赔偿。

十三、合同变更

1、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根据生产之需要,变更本合同项下产品的图纸、技术要求或变更产品的数量、规格要求。

2、发生变更要求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3、乙方应充分考虑由于甲方可能的变更要求所带来的损失风险,并保证自身具有承受该项风险的能力。

十四、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当面送交、e-mail等方式传递。

2、双方通讯地址(包括电话、传真、e-mail)以本合同中明示的为准;

3、双方按上述方式向对方发出的通知和要求,视为已送达对方,作为变更和履行本合同的依据。

4、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5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五、不可抗力

1、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 3 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2、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十六、合同履行地

本合同履行地为卓轮(天津)机械有限公司所在地

十七、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变更、补充等事宜,以双方书面文件为准。

十八、sap订单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如sap订单内容与本合同内容冲突,以本合同内容为准。

十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购买 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标的物(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等):

二、质量标准:

1、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现行或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有关标准以及乙方提供或经乙方会签的产品图样、技术要求及验收规范等;属国家强制认证(简称“3c”)产品应有认证证书并在产品上附“3c”标志;没有国家、行业、企业等相关标准的,按照本合同项下产品使用目的和乙方的解释予以履行。

2、产品质保期自乙方投入使用后算起 壹 年。质保期内甲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甲方对产品质量及其产生的不良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三、包装方式:甲方应为产品提供适宜运输的包装方式,并附有相关资料和明显标识,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毁,甲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全部损失。

四、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承担:

1、乙方每月月底前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甲方下达次月订单(订单应注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牌及交货日期),作为甲方交货的依据。

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订单后 4个小时内回复,并确认回传给乙方;确认后的订单甲方必须严格执行。

3、甲方按乙方订单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完全交付乙方,订单未指定地点的,交本合同乙方所在地工厂;产品途中运输费、装卸费及乙方接收之前的一切风险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每次供货时必须随货提交产品自检的合格报告书及送货清单(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含税单价),并盖章确认。

五、产品的验收及异议:

1、乙方依据质量标准要求条款对每批到达的产品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拒收,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甲方应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2、乙方仅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与外观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不代表甲方对产品潜在的质量问题免责。乙方有权以实际使用过程为期限对产品的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3、甲方收到乙方通过传真、邮件、电话等方式的反馈后,应当于4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对乙方的反馈进行回复,并在2日内将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按同等数量替换为合格产品,否则,即视同默认乙方的处理意见,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对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回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不负保管责任;甲方对取回的产品质量持有异议,可以取回产品的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与权威见证性资料,否则,视同接受乙方的意见。

六、质量保证金:

甲方以货款 万元作为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于最长一项产品质保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结算及付款:

1、甲方每月 28日前开具当月货款全额的增值税发票,乙方收到发票并经核对无误后于次月 30日前结清上月货款(不含保证金)。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乙方订单或发货通知要求交付,每逾期 1日,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当笔订单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同意乙方从当月货款或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超过 5日者,视为无法交货,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无法交货或产品质量无法按约定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不合规定或约定),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当次订单货款总额30%的违约金,若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还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应付金额5‰的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完全履行的,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3日内向对方通报,并尽最大努力予以补救,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其它约定: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3 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

2、本合同签订后,产品价格涨幅超过 20 %时,双方对于价格可另行协商,但不包括甲方已确认订单;遇降则降。

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邮箱或传真号码以 书面 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 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4、本合同所含的条款应在法律许可的最大范围内予以执行,如上述条款的适用性在任何程序上被依法解释为全部或者部分无效或者不可执行,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应当继续完全有效和履行。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另行友好协商,并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壹 年,但甲方对产品质量的保证和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免除。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三、本合同书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贰份。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指定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

页,当前第

2

1

2

日用品采购合同年度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文科计算机实验教程》(包销书)教材证订事宜签订本合同。本教材购销合同期限为一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乙方提供的《文科计算机实验教程》须是正式出版的教材。乙方须负责按甲方征订数在规定的时间内(月日前)把教材送到甲方指定的校区,发货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须接受甲方临时追加补订教材,对甲方多余教材须提供退货服务,实现甲方“零库存”。对于脏、残、缺页、错装等书本质量问题,乙方须免费为甲方调换。

3、乙方发货须有随货清单及货物标签。清单上应详细列明当批各种教材书名、编者、出版社、版别、单价、数量、码洋(包括总码洋)及分包情况;每包教材的标签上应列明书名、出版社、数量。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教材一律按教材总码洋______%进行结算。

5、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开具发票,并送至甲方教材室负责人手中。发票金额为甲方实际汇款金额。甲方按约定时间将书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6、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此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3951111.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