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成品油购销合同(汇总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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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成品油购销合同(汇总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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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一经签订,各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维护合同的完整性。合同的撰写应该注重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平衡,确保交易的公平和可持续发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成品油购销合同篇一

需求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成品油供应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油方式:供应商应保证向买方供应柴油。

二.质量:供应的成品油符合国家标准。如果供应商对质量问题负有维护责任,买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供应商,并等待确定是否存在导致损坏的质量问题。

三.价格:价格列在中国石化南宁加油站。如果油价发生变化,供应商应及时通知买方。

四.验收方法:根据供方油轮计价器的实测和计算出的输油数据。误差应为国家损失标准的3%。如有疑问,买方可随时抽查,或参考买方当地地磅称重作为考量标准之一。油价政策需求方在48小时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动词(verb的缩写)供应方式:供方一次性将20吨柴油运送到买方指定的地点(合同履行期间,供方提供加油设备供买方使用“买方支付一定的设备押金,直至合同结束后买方归还加油设备”,买方提供存放和保管设备的场所。如遇人为损坏,买方自行维修更换设备押金,双方另行协商)。买方应根据双方协商的方式,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结算所有的石油付款。如果违约,供应商将收取千分之三的利息。备注:(买方结算信用证最多不超过40吨柴油)

不及物动词供方服务:自行安排运输人员配车,建立供油台账,记录需方加油的.设备和车辆的信息和批次(中间增加的设备和车辆应及时记录)。如果供应商的油对买方的机器造成损坏,供应商应负责提供维护。备注:(买方应立即通知供应商,以确认设备是否因油品质量而损坏)

七.运输和风险:供应商可以选择三种石油运输方式(请在方框中打勾,只选择一种)

方法,如期间的更换方式,应提前与供应商协商,取得供应商许可后方可更换运输)&omicron油品由买方运输,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omicron油品由供应商运输,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买方承担。

&omicron油品由供应商运输,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八、如遇不可抗力致使供方在合同交货时不能气馁,供方必须在知道或应知道之日起15天内,或不可抗力情况消除之日起15天内,通过电话或书面通知买方。

九.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十、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xi。本协议一式四份,供方两份,需方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应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格证明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十三.本合同的履行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签名地址:

供应商:需求方:

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成品油购销合同篇二

卖方:

合同

编号: 买方: 签约地点:

一、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三、结算方式:银行转账

四、质量指标:按密度0.84,无味、透明标准验收,数量以买方计量为准(买方承担千分之三损耗).

五、运输方式:铁路油罐车买方负责承运,到岸前所发生费用由卖方承担,到岸后所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自备车返空费由卖方承担。

六、到货期限:合同签定后卖方收到买方货款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油品发出。

七、违约责任:如卖方在收到买方货款后,不能按规定期限发货,卖方必须以书面方式及时向买方通报情况,如合同继续履行则双方继续按合同约定执行,发货时间顺延;如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卖方必须从收到货款之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买方货款全部退回。任何一方未能按合同履行其遗物或执行过程中因过失最终造成资金和货物严重损失(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受损方全部损失。

八、索赔:货物发生破损、丢失、损耗超标(罐装运输的合理损耗执行标准千分之三)和质量等问题,提出索赔时,在卖方所在工商部门提起仲裁或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卖方收到买方货款之日生效。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双方约定在卖方所在地执法机关提出仲裁或诉讼。

成品油购销合同篇三

甲方(买方)

商业登记号码:

授权代表:

乙方(供应商):

商业登记号码:

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合同标准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0#成品油。

2合同数量

乙方是甲方的供油方,甲方采购的品种和数量为柴油。

3.甲方承担石油运输的运费。甲方委托乙方发货时,应提前一天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

4石油运输及验收

(1)乙方向甲方供应的油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在合同期内,如果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合同双方应无条件地以新版国家质量标准作为合同的执行标准。

(2)交货数量以乙方提单上注明的数据为准,油库货款计量误差在国家规定范围内(根据国家颁布的计量法,不得超过&plusmn3.5&permil),超出国家规定范围的,双方协商解决。(3)甲方提取油品时,应自行验收油品的数量和质量(或书面委托工作人员)。甲乙双方可按约定提取油样,并将油样密封在一起。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有异议的,应在12小时内提出;否则,视为乙方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规定。

(4)如果甲方在验收期间对油品的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油品。如甲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应共同选择检验机构对油样进行检验,并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果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检验费用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结算

原则上,甲方只有在现金支付到乙方银行账户后才能提油。第一辆车的付款应单独协商。供货价格以当时中石化xxx公司同类油品市场批发价为准,乙方保证供货油品价格不高于当期中石化xxx公司同类油品市场批发价(不含运费),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最终确定。

甲方书面委托工作人员收发货物的`,委托方签署的文件等同于甲方本人签署的文件。

6违约责任

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不能构成违约原因。

油品编号因季节变化(如更换0#、10#)需要变更的,双方另行协商(但-10#在镇江地区缺货或断货的,双方各承担相应责任。

7.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改变或终止本合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合同终止后,原合同中的和解、解决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8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事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合同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及时结清余额。

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甲方签署的文件视为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

买方(甲方):身份证

联系人:

电话:

供应商(乙方)::身份证

联系人:

电话:

成品油购销合同篇四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数量:(单位:吨)

注: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最新产品质量标准执行。

第二条甲方若需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和期限供油,属正常销售的,其数量、价格、期限需经双方重新书面确定。

第三条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乙方负责将油品运送至指定的地点。所有权及风险自甲方完成验收时起转移给甲方。

第四条运输方式、到站及交货期限: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天内将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运杂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超过规定时间仍未送货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若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以逾期提油当日和签订合同当日价格较低价格为结算价格。

第五条油品验收:

1、验收时间:乙方将油品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甲方须及时到场监卸并验收。

2、数量验收:油品的数量计量应以

3、质量验收:按照国家现行最新的石油产品标准执行。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该批次油品《质量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发生质量问题争议,双方共同委托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质量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油品质量鉴定。鉴定油品存在质量问题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当更换货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该赔偿损失。如鉴定的油品不存在质量问题,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付款方式:加油前先付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因乙方原因造成供应油品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包换,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所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额赔偿。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关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盖章):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成品油购销合同篇五

甲方(买方):

地址:

电话:

乙方(供应商):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及数量:(单位:吨)

注:质量标准:按国家最新产品质量标准执行。

第二条如甲方需要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供油,属于正常销售,数量、价格和期限由双方以书面形式重新确定。

第三条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乙方负责将油品运输至指定地点。甲方验收完成后,所有权和风险转移给甲方..

第四条运输方式、到达时间和交付时间: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天内将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交付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杂费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在规定时间后未能交货,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如果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结算价格以逾期油日和合同签订日的较低价格为准。

第五条油品验收:

1.验收时间:乙方将油品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及时到场监督卸货和验收。

2.数量验收:油品的数量应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测量

3.质量验收:按照最新的国家石油产品标准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该批油品的质量证书或质量检验报告。如有质量争议,双方共同委托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质量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油品质量鉴定。油品鉴定存在质量问题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更换货物,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果鉴定的`油品不存在质量问题,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支付方式:加油前支付。

第七条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所供油品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更换。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盖章):(盖章)

电话:

传真:电话: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

成品油购销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为满足乙方油料需求,乙方决定在甲方所属油库定点用油,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权利和义务:

免责约定:

违约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成品油购销合同

甲方(买方):********x有限公司

住所:********x工业园区

工商注册号:****

乙方(卖方):********x加油站

住所:************x村

工商注册号:64052130000****

签订地点:****x

签订时间:20**年6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油品名称:车用柴油、

本合同约定柴油符合国二标准。

甲方本次购买量为柴油:升。

本次价格双方协商为元/升。共计金额:

5.1甲方对所需资源自己到乙方加油站油库提货。

5.2运输车辆有乙方负责,运费有乙方承担。

6.1价款的支付:甲方按照本合同最迟于2011年6月13日以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付清本次货款。乙方向甲方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2乙方的开户行及账号:

收款人(乙方):中宁县德盛加油站

开户行:中宁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

账号:5008440800025

具体交付点:以油库加油机流量表数为交付点,甲方现场确认。甲方现场确认后油品的数量、质量风险由甲方承担。

8.1在乙方油库验收时,乙方未接到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8.2如甲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应选择一致同意的权威机构对油品质量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10.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10.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任何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0.3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10.4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

10.5甲方未按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1.1甲方如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最迟期限付款,赔偿乙方本合同总货款20%的违约金。

11.2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2.1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2.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中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本合同有效期为一个月,从2011年6月11日至2011年7月10日。

14.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4.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x加油站

法定代表人:**x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成品油购销合同篇七

甲方(购货方)

工商注册号:授权代表:

乙方(供货方):

工商注册号:

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合同标准

乙方向甲方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0#成品油。

2合同数量

乙方是甲方的油品供应商,甲方采购品种及数量:柴油。

日住所:法定代表(负责)人:住所:法定代表(负责)人:供应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3相关费用油品运输所需运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委托乙方配送,应提前一天书面或者电话通知乙方。

4 油品运输与验收

(1)乙方向甲方所供油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合同期内,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质量标准如发生变化,合同双方应无条件地以新版本的国家质量标准为本合同的执行标准。

(2)发货数量以乙方提货单载明数据为准,油库付油计量误差在国家规定范围

(按国家颁布的计量法规定不超过土3.5%。)之内,超出国家规定范围的部分,双方协商解决。(3)甲方应在提取油品时,甲方本人(或者书面委托一工作人员)对油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可以按约定提取油品样品,共同封存油样。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有异议的,应在12小时内提出,否则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油样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5 结算

原则上现款现货,款到乙方银行账户后甲方方可提油。第一车货款另行协商。供应价格依据当时中国石化xxx公司同类油品市场批发价格为基准,乙方保证供应油品价格不高于中石化xxx公司当期同类油品市场批发价格(不包含运费),具体价格经双方协商后最终确定。

甲方用书面方式委托一名工作人员收发货物的,该委托人签收的单据等同于甲方本人签收。

6 违约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不能构成违约的原因。

因季节变换需更换油品品号(如0#与-10#的更替),双方另行协商(但镇江区域范围内-10#的脱销或缺货而造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7 合同变更与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8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及时清算余款。

9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0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所签收单据均视为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1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购货方(甲方):身份证

联系人:电话:

供货方(乙方):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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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购销合同篇八

第六条 安全管理

1、乙方在油品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和《**省(市)交通安全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驾驶员、押运员应当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禁止无证或不按准驾车型资质驾驶油罐车。

2、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参与甲方的油品运输,车辆实际载重量与行驶证标明的核载量必须相一致(参运车辆清册见附件*),并将车辆情况报甲方备案;严禁超载,超速行车和车辆带病上路营运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甲方物流中心应对乙方参运车辆核发安全准运证。

3、乙方必须保证参运车辆处于适合油品运输的良好状态,油罐车内无积水、杂质、清洗干净、无滴漏、如遇突发事故、车辆维修、保养等特殊原因造成运力不定,应尽力内部协调解决、确实不能内部协调解决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乙方为甲方运输油品的车辆必须符合甲方规定的形象标准,持有甲方物流中心安保部门签发的安全准运证;保持外观整洁,并在车辆显著位置作出危险品标志和标签。

5、乙方承运人员必须持有*省(市)消防安全部门颁发的上岗资格证书以及甲方物流中心安保部门签发的服务证,做到持证上岗。

6、油罐车辆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专车专用”制度,根据兼容性分类,按类转运油品,若因运力需要调换装载油品种类的,乙方必须按程序申报,经甲方物流中心同意后进行清罐,并由甲方中心化验室检验合格后,方能执行配送任务。

7、乙方所有油罐车的容积表必须经国家法定的计量检测部门或甲方中心计量室测定且在有效的检定期限内,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投入营运。

8、乙方在油品接卸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石化石油分公司油库油罐车装、卸油hse作业指导书》(见附件*)相关规定进行操作。若发现乙方作业人员在卸油时有先接皮笼,后接导静电接地线的违章现象,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承运业务。乙方承运车辆应配置2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设置专用的静电接地端子,并在罐车尾安装安装2根导电橡胶拖地带,保持有效触地。

9、乙方在运输过途中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涉。乙方车辆在行驶途中,若发生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协调运力。

第七条 数量质量

1、乙方承运油品的所有车辆应当配备专用的计量器具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甲方中心计量室出具的有效油罐车容积表。油库与乙方以油库计量仪表发货数作为计量交接依据,乙方与加油站的数量交接实行罐车交接。乙方与客户的数量交接执行甲方与客户签订的协议。

2、油库交接:承运车辆在油库装油结束后,平台发油员与承运车的押运员共同测量油高、水高,对装油口和卸油口进行铅封,在出库单上加盖“油库发货专用章”。对属加剂加价范围的油品,须在装油前加入清净剂,并加盖“已添加清净剂”图章。

3、加油站、客户交接:接收方核对油品品种、数量,并与押运员共同检查铅封数量和完好情况。乙方须在接收方确认油品数量符合条件后卸油。油品卸净后,接收方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4、电子签封投入使用后,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关于“gps-电子签封系统”使用、保养、管理的有关规定,若违反规定,造成配送任务无法执行的,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以减少运输量、直至解除协议,并追究相关赔偿责任。

5、超耗:在出现超额损耗时,收油工和驾驶员(押运员)要在《数质量交接证》和《出库单》上写明情况,共同签字确认,再上报甲方调度中心。查明责任后,按用户负担定损、承运车队负担超耗的原则处理。应由乙方负担的,由甲方统一在运费结算中抵扣。乙方承运人员不得擅自用现金向加油站赔偿超耗油品。

第八条 承运责任

1、乙方运输车辆应严格执行甲方的“专车专用”制度,不得混装汽、柴油和承接第三方的配送任务。在油库装油、在加油站或客户处卸油前应当检查油品品种与罐车和接收油罐所装油品是否一致,确保不发生混油事故。若承运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额赔偿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被发现或有人举报经证实有偷盗油品行为,乙方须全额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决定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减少运输量直至终止本协议。若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甲方根据配送量的情况,负责配送计划的调度,乙方负责配送车辆的安排。

4、乙方指派与甲方进行业务联系的日常管理人员,必须持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委托(派)书。乙方车队根据调度中心每天制订的派车计划到指定的油库提油,不得擅自变更甲方要求的送货时间、送货地点和提货数量。

5、若乙方未按照甲方数质量交接要求操作,造成客户投诉,拒收等影响配送业务开展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车辆严格按照甲方配送要求的时间进行配送,确保加油站不脱销。如遇突发事故、车辆维修、保养等特殊原因造成运力不足,应尽力内部协调解决,确实不能内部协调解决时,应及时向甲方申报。乙方对于甲方临时增加或减少的配送计划,应当执行,不得拒绝。因乙方原因不执行运输任务而造成加油站脱销的,甲方有权决定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或终止协议,并对甲方损失予以赔偿。

7、乙方应当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配备2辆应急车,以备紧急情况下由甲方调运。

第九条 单据流转

本协议将执行甲方《销售票据管理办法》中有关单据流转的管理规定。

第十条 运费结算

1、结算时间;每月*日为运费结算断帐日,结算上月*日至当月*日实际发生运费,乙方必须在当月*日之前将与甲方核准后的运费结算清单(包含零售片区和专业中心加油站汇总结算清单)和税务部门认可的可抵扣运输发票送达甲方物流管理部门、甲方物流管理部门在每月末最后一天前将乙方运费支付到位。

2、结算依据:经过甲方物流管理部门调度中心负责人核定的当月运杂费结算清单和甲方各零售片区、专业中心汇总结算清单为当月运费结算的唯一依据。

即乙方每天将前一日已完成配送任务的“签收联”、“运输联”进行整理登记,并把签收联上交到甲方调度中心相关的零售片区和专业中心(独立核算加油站和自付运费客户的“运输联”上交到甲方调度中心),甲方按照《运杂费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核对,结算。

第十一条 运费定价

短途运价*元/吨;

计算公式:应结运费=短途运价×成运油品数量;

长途运价*元/吨·公里;

计算公式:应结运费=长途运价×运距×承运油品数量;

第十二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义

1、要求乙方按照规定的时间、趟次顺序、路线、地点、把油品运送到目的地。运输里程以重载运距为准。即以发货点到收货点正常情况下的重载运行距离为准,一经核定,双方不得随意修改。若遇道路维修、桥梁毁损等原因需要长期绕道行驶的,经甲、乙双方确认新的运输里程并报甲方物流管理部门批准后,按新确定的运输里程计算运费,绕道行驶原因消失后,立即恢复原里程计算运费。

2、在乙方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或收货地点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油品或变更送达地,但应按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里程支付运费。

3、若乙方将油品错运到其他目的地(非甲方指定目的地),应及时返运至甲方原指定目的地,并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因错运而增加的费用。若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则扣除此次运送的全部运费;若甲方损失大于此次运费,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

合同

,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乙方*次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标准的超载、证照不齐、资质不全的车辆的;

(2)乙方不能为甲方提供正常的运输服务的;

(3)乙方承运油品不能保质保量,一年内经*次书面警告仍不能纠正的;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跟踪调查、提出要求、督促乙方改进服务质量。

(6)甲方应按约定的结算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二、乙方权义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油库,加油站关于装、卸油的规章、制度、流程;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约定的结算时间支付运费。若甲方不按时支付运费,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但乙方不得对相应的运输油品进行留置。

3、油品运输送达加油站等目的地后,乙方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验收卸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接卸油品,乙方无权自行决定如何处理油品,应当及时与甲方联系,按甲方指示办理。

4、完全符合卸油条件而油品到目的地后不能及时进行卸油,而影响乙方的车辆不能执行下一趟运输计划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5、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运送计划,合理调度运输车辆。

6、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的法律法规及中国石化系统制定的有关成品油运输

规章制度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油品运到指定的地点。对托运的油品安全负责,保证不发生安全事故,油品损耗(正常损耗除外)、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承担赔偿义务。

7、在油品到达后,收货人接卸油品前,承担保管义务。

8、乙方承运油品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的路、桥费由乙方承担,并妥善保管好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各项单据、凭证。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托甲方的成品油运输业务。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

(一)配送车辆发生以下现象的,对该车停运7天并赔偿相关损失。

1、违反甲方所属物流中心颁布的《油罐车入库装油安全管理禁令》规定的。

2、不按照油库的装油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发生如冒油、损坏平台发油设施等事故的。

3、卸油过程中,无故与加油站(客户)发生争执,损坏对方卸油设施的。

4、卸油过程中,采取一些非正常手段,如车辆前后轮胎不平,影响数质量正常交接的。

(二)配送车辆发生以下现象的,对该车停运14天并赔偿相关损失。

1、司押人员在配送车辆驾驶室内吸烟,危害二次物流配送安全的。

2、不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配送,造成加油站脱销,且没有正当理由的。

3、不与调度中心和加油站(客户)及时联系,擅自取消配送计划,造成一定后果的。

4、故意损坏车载gps-电子签封系统,导致无法实时监控车辆运行的。

(三)配送车辆发生以下现象的,对该车停运30天并赔偿相关损失。

1、不遵照“专车专用”的原则,进行汽柴油混装的。

2、司押人员私自涂改《出库单》上标注的装油高度的。

3、无故不卸净油品,或与加油站(客户)发生数、质量纠纷,造成一定影响的。

(四)乙方所属配送车辆若发生偷盗油的情况,并被核实无误的,甲方将取消乙方部分或全部车辆的配送资格。

(五)停运核减下来的配送量和业务发展增加的配送量,将优先分配给操作规范、服务质量优、客户投诉少的其他承运单位。

(六)甲方可以根据乙方违规程度的轻重决定处罚,其他未列的违规现象,将根据情节的轻重程度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则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由于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 通知条款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依法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由本协议签约地法院裁决。

第十八条 其他规定

1、运输价格和乙方油罐车数量的调整及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根据需要和可能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由甲方全权委托其下属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物流中心履行和管理。

3、本协议签约地为甲方物流中心的住所地。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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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购销合同篇九

乙方:

根据西藏昌都地区加油站与x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成品油运输合同》的要求,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特签订此补充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期限: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7月30日。

二、油料安排计划到达时间:

乙方接到甲方业务科油料安排计划后,应按期送达,送达时间为:支线10天,干线7天,如未按期送达甲方将以2%按天收取乙方延迟费,如遇车坏,路堵等特殊情况,乙方要及时通知甲方业务科,再另行安排调运。

三、派车方式

甲方业务科编制各油库、油站要货计划,乙方在甲方业务科派车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同时,乙方将具体派车情况报甲方业务科备案。

四、油料配送

在油料运送到各油站、库站后,如需配送到客户,在距离油库站15公里以内的由乙方免费配送。超出15公里的则由甲方支付配送费用。

五、从20xx年四月一日起,调运油品时,太和公司油库以乙方调油派车单为准。

六、运价结算方式

1、运价为:0.885元/吨/公里/。

2、运费:运价×是在吨位×交通部门认准的公路里程结算。

七、其他事宜一场赌地区盐井加油站与x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成品油运输合同》条款为准。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仲裁或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效力。藏ba88617月至9月共四车共计人民币:100000.00大写:拾万圆整。

甲方:x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乙方:(签字)

20xx年9月3日

成品油购销合同篇十

甲方(托运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承运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签约地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标准》(gb11085-89)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的运输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互利互惠、保质保量、安全承运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承运范围

1、起运地点:甲方指定的油库或甲方指定的提货地点。

2、送达地点: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油库或终端用户。

第三条 承运油品

汽油、柴油、煤油、燃料油、润滑油等成品油。

第四条 承运车辆

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油罐车数量为**车辆,其中汽油车**辆,柴油车**辆(见附件*乙方运输车辆明细表),乙方所提供的承运车辆为甲方专用车辆,不得另行承运他方业务。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运力。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业务发展需要积极增加运输车辆以满足甲方业务需要的,在协议期满后的招标中可作为优先考虑的条件之一。

第五条 承运资质

乙方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参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各地安监部门每年核发的《罐体检测证明》、交通部门每年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营运资质,并向甲方提供上述所有证照及油罐车的行驶证复印件。

第六条 安全管理

1、乙方在油品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和《**省(市)交通安全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驾驶员、押运员应当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禁止无证或不按准驾车型资质驾驶油罐车。

2、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参与甲方的油品运输,车辆实际载重量与行驶证标明的核载量必须相一致(参运车辆清册见附件*),并将车辆情况报甲方备案;严禁超载,超速行车和车辆带病上路营运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甲方物流中心应对乙方参运车辆核发安全准运证。

3、乙方必须保证参运车辆处于适合油品运输的良好状态,油罐车内无积水、杂质、清洗干净、无滴漏、如遇突发事故、车辆维修、保养等特殊原因造成运力不定,应尽力内部协调解决、确实不能内部协调解决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乙方为甲方运输油品的车辆必须符合甲方规定的形象标准,持有甲方物流中心安保部门签发的安全准运证;保持外观整洁,并在车辆显著位置作出危险品标志和标签。

5、乙方承运人员必须持有*省(市)消防安全部门颁发的上岗资格证书以及甲方物流中心安保部门签发的服务证,做到持证上岗。

6、油罐车辆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专车专用”制度,根据兼容性分类,按类转运油品,若因运力需要调换装载油品种类的,乙方必须按程序申报,经甲方物流中心同意后进行清罐,并由甲方中心化验室检验合格后,方能执行配送任务。

7、乙方所有油罐车的容积表必须经国家法定的计量检测部门或甲方中心计量室测定且在有效的检定期限内,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投入营运。

8、乙方在油品接卸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石化**石油分公司油库油罐车装、卸油hse作业指导书》(见附件*)相关规定进行操作。若发现乙方作业人员在卸油时有先接皮笼,后接导静电接地线的违章现象,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承运业务。乙方承运车辆应配置2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设置专用的静电接地端子,并在罐车尾安装安装2根导电橡胶拖地带,保持有效触地。

9、乙方在运输过途中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涉。乙方车辆在行驶途中,若发生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协调运力。

第七条 数量质量

1、乙方承运油品的所有车辆应当配备专用的计量器具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甲方中心计量室出具的有效油罐车容积表。油库与乙方以油库计量仪表发货数作为计量交接依据,乙方与加油站的数量交接实行罐车交接。乙方与客户的数量交接执行甲方与客户签订的协议。

2、油库交接:承运车辆在油库装油结束后,平台发油员与承运车的押运员共同测量油高、水高,对装油口和卸油口进行铅封,在出库单上加盖“油库发货专用章”。对属加剂加价范围的油品,须在装油前加入清净剂,并加盖“已添加清净剂”图章。

3、加油站、客户交接:接收方核对油品品种、数量,并与押运员共同检查铅封数量和完好情况。乙方须在接收方确认油品数量符合条件后卸油。油品卸净后,接收方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4、电子签封投入使用后,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关于“gps-电子签封系统”使用、保养、管理的有关规定,若违反规定,造成配送任务无法执行的,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以减少运输量、直至解除协议,并追究相关赔偿责任。

5、超耗:在出现超额损耗时,收油工和驾驶员(押运员)要在《数质量交接证》和《出库单》上写明情况,共同签字确认,再上报甲方调度中心。查明责任后,按用户负担定损、承运车队负担超耗的原则处理。应由乙方负担的,由甲方统一在运费结算中抵扣。乙方承运人员不得擅自用现金向加油站赔偿超耗油品。

第八条 承运责任

1、乙方运输车辆应严格执行甲方的“专车专用”制度,不得混装汽、柴油和承接第三方的配送任务。在油库装油、在加油站或客户处卸油前应当检查油品品种与罐车和接收油罐所装油品是否一致,确保不发生混油事故。若承运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额赔偿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被发现或有人举报经证实有偷盗油品行为,乙方须全额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决定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减少运输量直至终止本协议。若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甲方根据配送量的情况,负责配送计划的调度,乙方负责配送车辆的安排。

4、乙方指派与甲方进行业务联系的日常管理人员,必须持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委托(派)书。乙方车队根据调度中心每天制订的派车计划到指定的油库提油,不得擅自变更甲方要求的送货时间、送货地点和提货数量。

5、若乙方未按照甲方数质量交接要求操作,造成客户投诉,拒收等影响配送业务开展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车辆严格按照甲方配送要求的时间进行配送,确保加油站不脱销。如遇突发事故、车辆维修、保养等特殊原因造成运力不足,应尽力内部协调解决,确实不能内部协调解决时,应及时向甲方申报。乙方对于甲方临时增加或减少的配送计划,应当执行,不得拒绝。因乙方原因不执行运输任务而造成加油站脱销的,甲方有权决定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或终止协议,并对甲方损失予以赔偿。

7、乙方应当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配备2辆应急车,以备紧急情况下由甲方调运。

第九条 单据流转

本协议将执行甲方《销售票据管理办法》中有关单据流转的管理规定。

第十条 运费结算

1、结算时间;每月*日为运费结算断帐日,结算上月*日至当月*日实际发生运费,乙方必须在当月*日之前将与甲方核准后的运费结算清单(包含零售片区和专业中心加油站汇总结算清单)和税务部门认可的可抵扣运输发票送达甲方物流管理部门、甲方物流管理部门在每月末最后一天前将乙方运费支付到位。

2、结算依据:经过甲方物流管理部门调度中心负责人核定的当月运杂费结算清单和甲方各零售片区、专业中心汇总结算清单为当月运费结算的唯一依据。

即乙方每天将前一日已完成配送任务的“签收联”、“运输联”进行整理登记,并把签收联上交到甲方调度中心相关的零售片区和专业中心(独立核算加油站和自付运费客户的“运输联”上交到甲方调度中心),甲方按照《运杂费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核对,结算。

第十一条 运费定价

短途运价***元/吨;

计算公式:应结运费=短途运价×成运油品数量;

长途运价***元/吨・公里;

计算公式:应结运费=长途运价×运距×承运油品数量;

第十二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义

1、要求乙方按照规定的时间、趟次顺序、路线、地点、把油品运送到目的地。运输里程以重载运距为准。即以发货点到收货点正常情况下的重载运行距离为准,一经核定,双方不得随意修改。若遇道路维修、桥梁毁损等原因需要长期绕道行驶的,经甲、乙双方确认新的运输里程并报甲方物流管理部门批准后,按新确定的运输里程计算运费,绕道行驶原因消失后,立即恢复原里程计算运费。

2、在乙方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或收货地点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油品或变更送达地,但应按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里程支付运费。

3、若乙方将油品错运到其他目的地(非甲方指定目的地),应及时返运至甲方原指定目的地,并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因错运而增加的费用。若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则扣除此次运送的全部运费;若甲方损失大于此次运费,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乙方*次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标准的超载、证照不齐、资质不全的车辆的;

(2)乙方不能为甲方提供正常的运输服务的;

(3)乙方承运油品不能保质保量,一年内经*次书面警告仍不能纠正的;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跟踪调查、提出要求、督促乙方改进服务质量。

(6)甲方应按约定的结算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二、乙方权义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油库,加油站关于装、卸油的规章、制度、流程;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约定的结算时间支付运费。若甲方不按时支付运费,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但乙方不得对相应的运输油品进行留置。

3、油品运输送达加油站等目的地后,乙方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验收卸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接卸油品,乙方无权自行决定如何处理油品,应当及时与甲方联系,按甲方指示办理。

4、完全符合卸油条件而油品到目的地后不能及时进行卸油,而影响乙方的车辆不能执行下一趟运输计划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5、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运送计划,合理调度运输车辆。

6、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的法律法规及中国石化系统制定的有关成品油运输规章制度,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油品运到指定的地点。对托运的油品安全负责,保证不发生安全事故,油品损耗(正常损耗除外)、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承担赔偿义务。

7、在油品到达后,收货人接卸油品前,承担保管义务。

8、乙方承运油品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的路、桥费由乙方承担,并妥善保管好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各项单据、凭证。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托甲方的成品油运输业务。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

(一)配送车辆发生以下现象的,对该车停运7天并赔偿相关损失。

1、违反甲方所属物流中心颁布的《油罐车入库装油安全管理禁令》规定的。

2、不按照油库的装油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发生如冒油、损坏平台发油设施等事故的。

3、卸油过程中,无故与加油站(客户)发生争执,损坏对方卸油设施的。

4、卸油过程中,采取一些非正常手段,如车辆前后轮胎不平,影响数质量正常交接的。

(二)配送车辆发生以下现象的,对该车停运14天并赔偿相关损失。

1、司押人员在配送车辆驾驶室内吸烟,危害二次物流配送安全的。

2、不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配送,造成加油站脱销,且没有正当理由的。

3、不与调度中心和加油站(客户)及时联系,擅自取消配送计划,造成一定后果的。

4、故意损坏车载gps-电子签封系统,导致无法实时监控车辆运行的。

(三)配送车辆发生以下现象的,对该车停运30天并赔偿相关损失。

1、不遵照“专车专用”的原则,进行汽柴油混装的。

2、司押人员私自涂改《出库单》上标注的装油高度的。

3、无故不卸净油品,或与加油站(客户)发生数、质量纠纷,造成一定影响的。

(四)乙方所属配送车辆若发生偷盗油的情况,并被核实无误的,甲方将取消乙方部分或全部车辆的配送资格。

(五)停运核减下来的配送量和业务发展增加的配送量,将优先分配给操作规范、服务质量优、客户投诉少的其他承运单位。

(六)甲方可以根据乙方违规程度的轻重决定处罚,其他未列的违规现象,将根据情节的轻重程度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则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由于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 通知条款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依法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由本协议签约地法院裁决。

第十八条 其他规定

1、运输价格和乙方油罐车数量的调整及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根据需要和可能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由甲方全权委托其下属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物流中心履行和管理。

3、本协议签约地为甲方物流中心的住所地。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成品油购销合同篇十一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共同协商一致,于_年3月27日达成本补充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运输油品,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货物起始点为,到货地点为由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

二、乙方的义务:

1.按照甲方提供的计划,将在24小时内将油品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验收。

2.乙方要对承运货物的安全负责,保证保质保量运输。

3.收货方式为标牌装油,升数交货。

三.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油库提供的吨位计算,至工地运价为60元/吨.超出此范围的运价按0.8元/吨公里。

2.乙方在将油品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每月25日为结算日,由乙方按油库出库的吨位开具运输发票交由甲方,甲方在次月10日前付款。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五、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年3月23日起至_年12月31日止。

六、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成品油购销合同篇十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供货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每年供应成品油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致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鉴于:

甲方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公司,甲方有能力履行本协议约定事宜,甲方在协议上签字的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甲方承认该代表人代表甲方签署本协议的法律效力。

乙方保证事项与甲方一致。

第一条:乙方总代理范围及合作方式:

第二条:标的信息

1、数量:甲方向乙方供应国iv车用93#97#汽油0号柴油,数量待定。

2、价格:先拟定一个基础价,根据市场行情(国家调价窗口期),价格随行就市定价。

3、执行方式:乙方现场验收油品并自行负责运输。提货前双方并取样封样,并附随车出厂质检报告,以此作为生产质量争议的鉴定依据。甲乙双方根据油品实收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成品油购销合同篇十三

乙方(承运方):_____

签约地点:_____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标准》(gb11085—89)及有关运输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互利互惠、保质保量、安全承运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起运地点:甲方指定的油库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提货地点。

2、送达地点:甲方指定的终端用户及其他指定地点。

柴油。

1、乙方在油品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驾驶员、押运员应当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禁止无证或不按准驾车型资质驾驶油罐车。

2、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承担甲方的油品运输,车辆实际载重量与行驶证标明的核载量必须相一致,并将车辆情况报甲方备案;严禁超载、超速行车和车辆带病上路。

3、乙方必须保证参运车辆处于适合油品运输的良好状态,油罐车内无积水、杂质、清洗干净、无滴漏,如遇突发事故、车辆维修、保养等特殊原因造成运力不足,应尽力内部协调解决,确实不能内部协调解决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乙方所有油罐车的容积表必须经国家法定的计量检测部门或甲方中心计量室测定且在有效的检定期限内,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投入营运。

5、乙方在油品接卸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石化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油库油罐车装、

6、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涉。乙方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协调运力。

1、乙方运输车辆应严格执行甲方的“专车专用”制度,不得混装汽、柴油和承接

第三方的配送任务。在油库装油、在客户处卸油前应当检查油品品种与罐车和接收油罐所装油品是否一致,确保不发生混油事故。若承运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额赔偿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被发现或有人举报经证实有偷盗油品行为,乙方须全额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决定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减少运输量直至终止本协议。若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甲方根据配送量的情况,负责配送计划的调度,乙方负责配送车辆的安排。

4、不得擅自变更甲方要求的送货时间、送货地点和提货数量。

5、若乙方未按照甲方数质量交接要求操作,造成客户投诉、拒收等影响配送业务开展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应当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配备2辆应急车,以备紧急情况下由甲方调运。

1、本价格包含乙方运输过程中必须支付的通行费等一切与运输相关的费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具体核算标准:

计算公式:应结运费计费单价215;成运油品数量215;计费距离;

1、甲方权力

(1)要求乙方按照规定的时间、趟次、顺序、路线、地点把油品运送到目的地。运输里程以重载运距为准。即以发货点到收货点正常情况下的重载运行距离为准,一经核定,双方不得随意修改。

(2)在乙方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油品或变更送达地,但应按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里程支付运费。

(3)若乙方将油品错运到其他目的地(非甲方指定目的地),应及时返运至甲方原指定目的地,并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因错运而增加的费用。若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则扣除此次运送的全部运费;若甲方损失大于此次运费,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2、乙方权力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约定的结算时间支付运费。若甲方不按时支付运费,乙方有权停止运输。

(2)油品运输送达加目的地后,乙方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验收卸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接卸油品,乙方无权自行决定如何处理油品,应当及时与甲方联系,按甲方指示办理。

(3)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运送计划,合理调度运输车辆。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托甲方的成品油运输业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则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由于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由本协议签约地法院裁决。

1、本协议由甲方全权委托其下属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履行和管理。

2、本协议签约地为甲方的住所地。

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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