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汇总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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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汇总21篇)
时间:2023-10-28 01:23:12     小编:HT书生

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提高我们对自己的认知和了解。那么如何写出一篇较为完美的心得体会呢?首先要对自己所经历的事情进行仔细回顾和分析,真实客观地记录下自己的感受和体验。其次,要注意条理清晰、言之有物,通过主题句、分论点、具体事例和结论等来组织文章结构。同时,要注重自身情感的表达和思想深度的把握,通过合适的语言和修饰词来突出重点和表达自己的观点。此外,还要注意语言的规范和准确性,避免出现拼写错误、语法错误等问题。最后,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来确定心得体会的篇幅和形式,有的可以写得简练扼要,有的可以写得详细细腻,根据不同的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下面是一些优秀心得体会的范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灵感和启发。

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对于一个组织或者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只有通过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和方法,才能为企业引进合适的人才,提高组织的竞争力和效益。近期,我有幸参与了某公司的选聘工作,并对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在这个过程中,我学到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下面将与大家分享。

首先,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要注重公正公平。公正公平是选拔任用管理的基石。在选聘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招聘标准和程序进行操作,不能因为某些原因而偏袒或歧视某个候选人。否则,一方面可能导致合适的候选人被排除在外,影响组织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会在选聘过程中引发争议,损害企业的声誉。因此,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中,要制定明确的标准和程序,并严格执行,确保公正公平。

其次,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要注重能力和潜力的综合考核。在选聘过程中,不能只看表面的现实能力,而忽视了候选人的潜力发展和学习能力。因为一个企业需要的并不是眼前的高手,而是能够适应未来发展需求的人才。选拔任用工作应注重综合考核,包括知识技能、学习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只有对候选人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才能选到最合适的人才,为企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另外,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要注重人性化管理。人是企业的第一资源,选拔任用工作中应给予候选人充分的关怀和尊重。首先,应主动与候选人沟通,了解其个人情况和发展需求,以便为其提供更合适的岗位和发展机会。其次,应在选聘过程中注重候选人的感受,提供良好的面试环境和待遇,避免给候选人带来不必要的压力和伤害。最后,对于入职的候选人,应给予适当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其更好地适应新环境,提高工作效率。通过人性化的管理,可以增强候选人的归属感和忠诚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此外,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要注重追求卓越和创新。世界在不断变化,企业的发展也需要不断的创新和突破。在选聘过程中,应鼓励候选人勇于创新和突破,注重候选人在过去的工作经验中展现出的创新思维和能力。同时,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也要与时俱进,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借助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提高选拔任用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只有追求卓越和创新,才能不断提高选聘的质量和水平。

最后,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要注重长期发展和人才引进。在选聘过程中,不能只考虑眼前的需求,而忽略了企业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选拔任用工作应该与企业的战略规划相结合,注重引进具备战略性、全局性思维的人才,为企业提供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支持。此外,选拔任用工作还应注重人才的培养和激励,给予优秀人才适当的晋升机会和待遇,以保持企业的竞争力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是企业成功的关键之一。只有把选拔任用工作做得规范、公正、科学,才能引进优秀的人才,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学习和实践,不断完善自己的选拔任用理念和方法,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篇二

随着社会的发展,选拔任用诬告问题在各行各业中逐渐凸显出来。诬告行为不仅对个人造成巨大伤害,也影响着整个社会的秩序和信任关系。经历过一次选拔任用中的诬告事件,我深刻体会到了其中的痛苦与教训。通过此次事件,我得出了一些心得体会。首先,社会需要加强法律规范和监督机制;其次,人们应该从诬告事件中吸取教训,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最后,各方面应共同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选拔任用环境。

首先,社会需要加强法律规范和监督机制。涉及选拔任用的诬告问题往往牵扯到人们的生活和未来,需要明确的法律规定来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同时,监督机制也应该加强,及时处理和追究诬告者的责任。只有通过强有力的法律和监督措施,才能有效地制止和打击诬告行为,维护选拔任用的公平与正义。

其次,人们应该从诬告事件中吸取教训,提升自我保护意识。诬告事件常常导致个人在社会和职场上的声誉受损,给自己带来巨大的伤害。因此,我们应该学会提升自己的自我保护意识,避免陷入诬告的陷阱中。我们需要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保持慎重和警觉,不轻易信任他人的信息和传闻,同时也要对自己做出清晰的行为定位,避免让别有用心者钻空子。

最后,各方面应共同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选拔任用环境。选拔任用是一个关系到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问题,任用过程中必须公正、透明、公平,不能受到任何不正当干扰。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各方应共同努力,建立健全的选拔任用制度,制定明确的规则和标准,并及时公布选拔过程、结果和相关信息,提供给公众监督和评价的机会。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信任和公信力,让人们相信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通过这次选拔任用中的诬告事件,我深刻认识到了诬告带来的痛苦和后果。诬告不仅破坏了个人的声誉,也动摇了整个社会的信任基础。因此,我们应该从这个事件中吸取教训,同时,社会也应该加强法律规范和监督机制,倡导公正和透明的选拔任用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营造出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让人们在选拔任用的过程中真正获得应有的权益。

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篇三

教师的选拔和任用是一个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到教育质量和学生的未来。作为一个教师,我也参与了许多选拔和任用的环节,并积累了一些经验和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教师选拔和任用的一些观点和心得。

首先,我认为选拔教师的核心是选拔素质。一个合格的教师应当具备良好的教育背景、相关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同时还需要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在选拔过程中,我们不仅要注重考察教师的学术能力,更要关注教师的情商和人格魅力。只有具备了这些素质,教师才能更好地完成教育使命,对学生起到积极的影响。

其次,选拔教师应该兼顾理论和实践。当我们面试教师时,除了考核其相关知识外,还应该注重考察其实际教学能力。理论知识只是教师教学的基础,而教师是否能够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才能真正发挥其价值。在招聘过程中,可以要求教师展示自己的教学设计和课堂演示,以此来考察其教学实际操作能力。只有选用了既有理论素养又有实践能力的教师,学生才能收获更多的知识和经验。

此外,选拔教师还需要加强对教育理念的认同。教育理念是教师修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师教学的指导方向。在教师选拔中,我们要注重考察教师对教育的热情和责任感,考察其对学生成长发展的重视程度。只有真正热爱教育事业、有责任感并愿意为学生付出的教师,才能对学生起到积极的引领和影响作用。因此,选拔教师时要注重认同其教育理念,确保其对学生的发展有明确的目标和理念。

另外,选拔教师需要多角度综合评估。在制定选拔标准时,我们不能只看重教师的学术成就或者职称等硬性指标,更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可以通过面试、教学演示、专业考核等方式来考察教师的能力和素质。另外,还可以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如考察教师的社会责任感、团队合作意识、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只有综合评估了多个方面的因素,才能选拔到最适合的教师人选。

最后,对于已选用的教师,在任用过程中也要加强培训和指导。教师的成长需要持续的学习和培训,而校方应当为教师提供相应的机会和资源。在任用教师后,应该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和指导方案,帮助教师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和素质。同时,还要定期评估教师的教学效果,及时给予反馈和帮助,促进教师的进一步成长。

总之,教师的选拔和任用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对于教师本身而言,除了学术能力和教学经验外,还应该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同时,要注重考察教师的实践能力和教育理念,并对已选用的教师进行培训和指导。通过合理的教师选拔和任用,才能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更优质的教育资源。

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篇四

班长是班级管理的重要角色之一,他既是带头学习的榜样,也是组织班级集体活动的组织者和协调者。为了选拔出优秀的班长,提高班级管理水平,我校制定了一套班长选拔管理办法。在参与这个选拔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班长的使命和责任,也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下面我将结合我的亲身经历和感悟,谈一下我对班长选拔管理办法的心得体会。

首先,班长选拔管理办法的公平与公正是其成功的关键。一直以来,我们学校都注重教育公平,班长选拔也不例外。在选拔过程中,管理办法严格规定了评委的组成和评分标准,并对选拔过程进行了录音和录像。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评选出的班长是最有能力、品德最好的学生。在经历了这个过程后,我深感公平公正对于选拔过程的重要性。只有公平公正,才能体现出班长的真正价值,也才能获得同学们的认同和尊重。

其次,班长选拔管理办法的多元化考察方式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除了书面申请,面试和民主测评等方式也被广泛采用。通过书面申请,我们要求提供个人经历、特长和为什么想成为班长的动机等信息,这有助于大家更全面、客观地了解候选人。而面试和测评则更加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如领导才能、沟通能力、工作责任心等。这种多元化的考察方式,能够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能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养。

再次,班长选拔管理办法通过提高参选人的竞争意识,激发了同学们的积极性。在班长选拔之前,学校会组织一系列的培训和讲座,教授大家班长的职责和任务,以及如何在面试和测评中突出个人优势。这些培训让我们认识到了班长的重要性,并激发了同学们参选的热情。大家积极备战,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使得班长选拔成为一个良性的竞争。这种竞争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自信心和勇气,也让我们更加明白了自己的不足之处,进一步提高了自己。

最后,班长选拔管理办法在选拔出优秀班长的同时,也对其他同学起到了激励和引导作用。在选拔的过程中,评分前十的同学都有机会担任班委成员,参与班级管理和组织活动。虽然他们没有成为班长,但他们的努力与才能也得到了肯定。这种激励和引导,让这些同学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发展方向,培养了他们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更为重要的是,这对其他同学形成了榜样效应,激发了大家的积极性和参与度,使得班级管理更加顺利。

综上所述,班长选拔管理办法的公平与公正、多元化考察方式、竞争意识的提高以及对其他同学的激励和引导等,为我们了解班长的责任与使命提供了契机,也使得我们进一步提升了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我相信,在这样一套科学、公正的班长选拔管理办法的规范下,我们学校将能培养更多优秀的班长,使班级管理水平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篇五

近年来,我国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得到了不断完善,通过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和执行,选拔任用工作逐渐实现了科学化、规范化和公正透明。作为一个党员干部,我深感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对于党员干部的选拔与任用具有重要意义。在近期参与选拔任用管理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其重要性和可操作性,从而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对于提升干部队伍素质起到了关键作用。管理办法注重以能力和业绩为核心标准,强调注重实践经验和工作成效,通过严格的选拔程序,确保选拔出的干部既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又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我在观察过程中发现,候选人经历严格选拔程序后,其在业务能力上的提升明显。在实践中,我所参与的选拔过程充分体现了管理办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让我深感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公正性和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的必要性。

其次,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对于落实干部队伍的党派性起到了积极作用。党中央明确提出,选拔干部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决清除各种不合格党员和干部,让党员干部成为党和人民信赖的政治家、专家和公务员。在实际参与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不断强化了思想认识,坚守党员干部应具备党性原则,坚决维护党的利益和集体利益。选拔任用管理办法通过制定严格的程序和标准,有效地遏制了党员干部中的不正之风,规范了干部选拔中的各方行为。

再次,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对于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起到了重要作用。选拔任用工作要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集体决策原则,强化组织协调与民主监督机制,确保人事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在我所参与的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充分利用了现代化管理手段,比如心理测试、面试等,保证了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候选人在选拔过程中既得到了公平竞争的机会,又增加了组织内对于人才的吸引力。通过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可以营造一种凝聚力强、事业导向性高的工作氛围。

最后,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对于培养干部队伍的活力起到了积极作用。管理办法综合运用了考察、测评、志愿申请等多种手段,鼓励干部担当责任,展示个人能力。候选人在选拔过程中往往面临各种挑战,需要展示自己的才华和潜力。这种选拔体系的建立,激发了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和进取心,促使他们主动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通过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我们可以不断培养出一批优秀的干部,使干部队伍既年轻化、知识化,又富有活力,不断推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对于提升干部队伍素质、落实党派性、增强凝聚力和培养活力起到了重要作用。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应当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只有通过逐步完善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不断优化选拔机制,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需要。

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篇六

教师的选拔和任用是教育行政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其质量直接关系到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在过去的工作中,我参与了多次教师的选拔和任用工作,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在此,我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经验,从选拔依据、选拔流程、选拔标准、选拔考核和任用策略等几个方面,阐述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选用合适的招聘依据至关重要。在教师的选拔和任用工作中,招聘依据是选拔工作的基础和准则。根据不同的教育阶段和学科特点,招聘依据要与教师岗位要求相匹配。同时,要兼顾教师职业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要求。只有明确的招聘依据,才能更好地指导选拔工作的开展。

其次,确定科学的选拔流程至关重要。教师的选拔涉及到多个环节,如初审、笔试、面试和体检等。这些环节需要依次进行,有条不紊地开展。面试是最关键的环节,通过面试可以判断出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在面试环节中,需要设定科学的面试评分标准,以确保面试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同时,注意对面试场地、工作人员和面试材料等方面的统筹安排,为选拔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

再次,确定明确的选拔标准具有重要意义。在教师的选拔和任用工作中,确立明确的选拔标准是确保选拔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选拔标准包括硬性指标和软性素质。硬性指标主要包括学历、资格证书等,是基本的门槛要求。而软性素质则包括教育教学能力、师德修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在确定选拔标准时,要根据岗位要求和学科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标准,注重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只有明确的选拔标准,才能真正选用优秀的教师。

此外,进行全面的选拔考核是必不可少的。教师的选拔和任用工作要对教师进行全面的考核,不能仅凭一面之词或者仅凭某一方面的能力。笔试和面试是常用的选拔考核方式。笔试可以考察教师的教育教学知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可以考察教师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思路等方面。同时,还可以通过教育教学观摩、教学设计和教学演示等方式,对教师进行全面的考核。只有通过全面的选拔考核,才能选用适合的教师。

最后,制定科学的任用策略是选用合适教师的重要保障。在教师的任用工作中,制定科学的任用策略可以更好地保证教师的岗位匹配和发展空间。任用策略包括主持人员和试用期的确定。主持人员要根据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综合素质和岗位要求等方面,做出合理的安排。试用期的确定要根据教师的实际表现和个人特长等方面进行评估,确定是否能够继续任用。只有制定科学的任用策略,才能让教师在合适的岗位上有所作为。

总之,教师的选拔和任用工作是教育行政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在选拔和任用工作中,我们要借鉴多年的实践经验,不断改进和创新,确保选用符合要求的优秀教师,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持。只有通过科学的选拔和任用工作,才能培养出更多的优秀教育人才,为教育事业的繁荣做出积极贡献。

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篇七

近期,我所在的班级进行了班长选拔。面对这一管理办法,我深感其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亲身参与和观察,我发现这项制度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对于提升班级管理水平、培养优秀班干部具有积极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我不断反思自己的不足,提高自身能力。通过班长选拔管理办法,我深刻认识到了班长职责的重要性,同时也有了一些关于班长管理的体会与思考。

首先,班长选拔管理办法使我重新认识了班长职责的重要性。在往常,我对班长职责有一种模糊的认识,认为班长只是一个代表班级的形象,负责组织活动和维护班级秩序。然而,在选拔管理办法的设计和实施过程中,我深切感受到班长的职责远不止于此。班长担负着学习上的引领、班级凝聚力的塑造以及同学们困难帮助等多方面的责任。班长是班级向心力的核心,是集体力量的发动机。因此,也对班长的选拔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次,班长选拔管理办法促使了我提高自身能力。通过这次选拔,我深刻认识到只有通过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才能更好地担当班长的职责。在选拔的过程中,不仅要展示自我,还需要具备团结、沟通、管理等方面的能力。选拔所需要的每一项素质都要求班长能够胜任并充分发挥,这无疑对每个候选人都是一次很好的锻炼机会。我反复思考自己的不足之处,并尽可能地在学习、沟通、组织等方面进行提高和补充。通过班长选拔管理办法,我积极学习和运用有效的管理方法,提升自身领导能力,不断完善自我。

再次,班长选拔管理办法有利于培养优秀的班干部。在选拔管理办法的过程中,不仅要根据参选者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同时也通过候选人的表现来发现、培养潜力班干部。选拔管理办法不仅仅是选拔出一个合适的班长,更是为班级培养出一批优秀的干部,并为他们提供展示自己才华和能力的机会。有了这样的管理办法,班级自然而然地会有更多的人主动参与到班级事务中来,为班级贡献自己的力量,进而形成更加和谐团结的班级氛围。

最后,班长选拔管理办法还加强了班级的管理水平。通过实行严格的选拔管理办法,班级能够明确班长的权限和责任,并规定相应的执勤制度和工作方案。这不仅使得班长在履行职责时有了更明确的依据,也提高了班长的管理水平和经验。同时,选拔管理办法还对班中其他同学起到了示范和引领作用,促进了班级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通过这一制度的实施,班级变得更加有序,学习氛围更浓厚,同学之间的互助与合作也得到了加强。

总之,班长选拔管理办法在提高班级管理水平、培养优秀班干部方面具有显著的效果。通过这一制度,我对班长职责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积极提高自身的能力,并体会到了优秀班干部的培养和班级管理的重要性。希望能将这种管理办法继续坚持,为班级的培养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篇八

教师的选拔和任用是一个关乎教育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于教师队伍的稳定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过多年的从事教育工作,我对教师的选拔和任用有了一些体会。在下面的文章中,我将分享一些关于教师选拔和任用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教师的选拔要突出素质和能力

教师是教育的主体,其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教育质量的提升。因此,在选拔教师时,首要的原则是突出其素质和能力。对于应聘者的学历、专业背景等基本条件,应明确统一的标准,并进行严格审核。而在面试和考察的环节中,则需要更加注重应聘者的教育理念、教育教学能力以及团队合作等方面的素养,以确保选拔出能够胜任教育工作的人才。

第二段:注重选拔中的公正与公平

教师的选拔和任用是一个涉及人才评价的过程,因此必须注重公正和公平。公正是指在选拔过程中遵循规则、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应聘者,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同时,在选拔中,要尽量杜绝人情和关系的干扰,确保选拔结果客观、公正。在实施中,可以引入多种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充分考察应聘者的能力和潜力。

第三段:建立多元化的评价机制

为了找到最适合的人才,应建立多元化的评价机制。除了面试和考察外,可以引入教学演示和教育案例分析等环节,全面了解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此外,还可以邀请教育专家和教育界的知名人员参与评审,使选拔程序更加权威,提高选拔的准确性。

第四段:选拔要注重发掘潜力和培养

教师的工作是一个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的过程,因此,在选拔教师时,要注重发掘潜力和培养。很多时候,应聘者的表现并不完全体现其潜力和能力,因此选聘方应通过考察等手段了解其潜力和发展空间,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以帮助其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教师。

第五段:加强教育培训与教师动态管理

教育培训和教师动态管理是教师选拔和任用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已经选拔和任用的教师,要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其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同时,还要加强对教师的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教育教学问题,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发展性。

总结:教师的选拔和任用是教育事业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关系到教育质量的提升和教师队伍的稳定发展。在选拔和任用过程中,应突出教师的素质和能力,注重公正和公平,建立多元化的评价机制,注重发掘潜力和培养,加强教育培训与教师动态管理。只有做到这些,才能选拔和任用出优秀的教师,为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篇九

第一段:引言(150字)

第二段:诬告的影响(250字)

诬告无疑会对个人或组织产生负面影响。首先,人们无法预测或避免诬告,这可能给人带来焦虑和压力。其次,诬告会影响个人和组织的声誉,破坏社会关系,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和生活。有时,面对恶意的诬告,人们甚至可能失去工作或升迁的机会。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诬告问题的严重性,积极寻求解决方法。

第三段:应对诬告的策略(300字)

面对诬告,我们首先需要保持冷静,并妥善处理事情。收到诬告时,我们应该尽快沟通并取得证据以证明清白。如果诬告是在工作场所发生,将其上报至上级或相关部门,并配合调查。此外,我们还应该主动与同事、上级或相关人员进行交流,让他们了解真实情况。在与他人交流时,要保持客观、真实,坚决不应对诬告进行报复。最重要的是,我们需要关注自己的专业能力,并不断提升自己,让自己的行为更加规范,从而减少遭受诬告的可能性。

第四段:心态调整和借鉴(300字)

在应对诬告过程中,调整心态非常重要。我们应该时刻提醒自己,诬告并不一定代表真相。要保持自信和勇气,坚持自己的原则和信念。同时,我们还可以从他人的经验中寻找借鉴和启发。有时,他人可能已经面对同样的问题,并成功地解决了。通过学习他们的经验,我们可以改进自己的应对方式,更好地应对类似的情况。

第五段:诬告与经验的成长(200字)

尽管诬告带来困扰和伤害,但我们可以从中获得成长和经验。面对诬告,我们必须思考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找到提高自身形象和实力的方法。这也是对自己的一种警示:在和他人相处时,要遵循道德、原则和规范,做到言行一致。通过积极面对和解决诬告问题,我们可以培养出更强的心理素质和能力。

结尾:(100字)

诬告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无论我们身处何种环境,都可能遭受诬告的困扰。然而,我们可以通过冷静应对、心态调整和借鉴经验,解决和减少诬告带来的负面影响。这样一来,我们将能够更好地应对类似的问题,不断成长和发展。

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篇十

班长选举是每个学生都会经历的过程,它不仅是学生自我管理的开始,更是培养领导能力和团队意识的一个重要途径。近日,我所在的班级进行了班长选拔,我作为其中的一员参与了这个过程。通过参与班长选举和管理,我深刻地领悟到了班长选拔管理办法的重要性。以下是我对班长选拔管理办法的心得体会。

首先,班长选拔管理办法的建立能够有效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班长的选拔标准要求学生在学习上有较好的成绩,具备良好的品德品质,同时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这样的选拔标准明确了班长的责任与要求,使得学生们在选举中不仅关注自身的表现,更注重在学习和品德上的全面发展。这样的选拔过程能够激发同学们的学习动力,促使他们主动参加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同时,这样的选拔标准也能够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激发出他们探索和创新的潜力。通过选举和管理,学生们可以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决策和规划,为班级的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其次,班长选拔管理办法的执行能够促进班级的和谐发展。班长作为班级的核心管理者,他的工作不仅仅是代表班级与老师和家长沟通,更需要带领全班同学共同协作完成各项任务和活动。班长选拔中,通过对候选人的自荐和答辩,学生们可以了解每个候选人的理念、能力和规划,从而更好地选择和支持最合适的班长候选人。一旦班长当选,他就能够凭借自身的能力和魅力,带领全班同学朝着共同的目标努力。此外,在班长的管理下,班级的纪律会有明确的要求和执行。学生们会更加自觉地遵守规章制度,在学习和活动中保持良好的秩序和纪律,从而促进班级的和谐稳定发展。

再次,班长选拔管理办法的建立能够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和责任感。班长不仅是管理者,更是表率。他应该具备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能够在学习和生活中做出正确的选择和决策。在班长选拔中,学生们除了选择一位有能力的班长,也在间接地提醒自己要成为一位有能力的班长。同时,班长也需要承担起领导责任,要敢于承担困难和压力,积极主动地解决问题,为全班同学树立良好的榜样。通过参与班长选拔和管理,学生们会在不断努力中培养起自己的自我管理能力和责任感,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

最后,班长选拔管理办法的建立能够为班级的未来发展提供基础与保障。班级是一个集体,它的发展需要每一个成员的积极参与和努力。班长选拔管理办法的建立,能够为班级的机构和制度提供规范,确保每一位成员都能够在班级中发挥自己的作用。通过选举产生的班长,他将会在未来的工作中照顾到全班同学的需求,并能够代表班级与老师和家长进行有效的沟通与交流。这样的管理办法也能够为班级的其他岗位选拔提供参考和借鉴,为全班同学提供更多展示和锻炼的机会。只有建立健全的选举和管理制度,才能够保障班级的稳定与发展。

综上所述,班长选拔管理办法对于班级的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它能够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班级的和谐发展,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和责任感,为班级的未来发展提供基础与保障。通过参与班长选举和管理的过程,我深深地体会到了班长选拔管理办法在培养学生领导能力和团队意识方面的重要性。希望全校每一个班级都能够建立健全的班长选拔管理办法,提升班级的发展和整体素质。

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篇十一

近年来,我国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并取得了显著成效。这种管理办法的实施,无疑对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笔者通过学习和实践,深刻感受到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所带来的重要意义,同时也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第一段: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及发展趋势

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是一种通过系统性的程序和标准,对干部人才进行选拔、任用和管理的制度。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前进,干部队伍的建设日益重要。而有效的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无疑是实现干部队伍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基础。当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也在不断地完善和提高。例如,通过实行选拔计划、细化选拔程序、加强选拔监督等方式,有效保障了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二段: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创新点

我国现行的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在许多方面体现了创新的精神,尤其值得称道的是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有效改善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同时更好地发挥干部队伍的战斗堡垒作用,是我们当前努力追求的目标。为此,我们需要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中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创新:一个是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不仅仅要选用有理想、有信念、有作风的党员干部,还要注意其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另一个是坚持以能力为导向的原则,注重选拔年轻干部和院士专家,让他们成为未来的中坚力量。第三个是坚持以实绩为依据的原则,要对干部的工作业绩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估和考察。

第三段: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问题与挑战

虽然我国的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在很多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挑战。首先,由于我国干部队伍的庞大,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面临一定的困难。其次,因为干部队伍的职业化程度有待提高,导致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在实践中难以完全发挥作用。再次,对于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干部选拔中的腐败和不公平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给我们的选拔任用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挑战。

第四段:完善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建议

为了克服现有问题,进一步推进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改革与发展,我们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招聘人员的考核机制,确保整个选拔任用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二是在各级机关中建立完善的评估制度,对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三是建立健全干部监察机制,加强对干部队伍的全面监督和管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发挥干部队伍的作用,保障党和人民事业的不断发展。

第五段:总结

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重要意义不可低估,其对于干部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和科学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我们也应正视现有管理办法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通过一系列措施不断完善和创新。相信在我们共同的努力下,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必将不断发展,更好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篇十二

为进一步深化我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干部暂行办法》(浙国税党[2007]89号和《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县(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嘉国税人[2007]1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股级职位情况,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在一般干部中民主推荐两名副股级领导干部,现就这次民主推荐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干部队伍建设革命化、年轻人、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等原则,不拘一格选用优秀干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xx国税中层干部队伍,以适应我市国税事业不断改革发展的需要。

二、推荐范围和职位

本次民主推荐副股级干部两名,在符合条件的一般干部中推荐选拔(职位非定向推荐)。

三、基本条件与资格

推荐副股级干部职位的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和下列职位所需的资格。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近二年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或三年年度考核中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3、年龄男在45周岁以下(196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女在40周岁以下(197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有驻村指导员工作经历且表现优秀的人选。

四、工作程序与方法

(一)制定并公布方案

人教科会同监察室按照推荐的条件与资格等要求,对副股级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民主推荐预备人选,拟定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召开系统中层干部会议,由局领导将本次开展民主推荐的职位、条件、程序、及有关纪律等情况说明,公布符合民主推荐条件的人员。

(二)开展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按职位以1:1的比例进行无记名推荐,参加民主推荐投票的人员范围:市局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参加民主推荐人员的推荐意见分为“同意”,“不同意”,“弃权”三项。

(三)统计汇总

人事教育科会同监察室负责对推荐表进行统计,并向市局党组汇报推荐情况,经市局党组集体讨论酝酿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五、考察

依据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对考核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组织民主测评和考察,注重工作实绩,突出德才素质、群众公认,能力水平、工作实绩进行考察。

(一)市局组成考察组,由分管人事的副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制定考察工作方案,通过一定的方式发布考察预告,并组织考察工作。

(二)组织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法进行,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三)市局考察组向党组汇报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职理由等情况,党组根据拟任人选的民主推荐的结果和考察情况,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进行票决,决定拟任人选。

(四)决定任命事项,对拟任职人选在系统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用的,由市局党组决定任命,人教科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对公示结果影响任职的,不予任职。决定任命的人员由分管人事的副局长和纪检组长分别进行任职谈话和廉政谈话。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这次民主推荐工作,是当前我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建立和完善让优秀人才脱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的有益探索,为此,要在广大干部中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客观公正积极参与做好民主推荐的各项工作,让那些德才表现好、群众拥护、工作实绩突出且有创优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市局民主推荐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严肃、认真地抓好工作落实,要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摸清摸透干部状况,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切实负起责任做好组织推荐等工作。

(三)加强监督。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这次民主推荐工作实行全过程公开操作。竞争的条件和资格、程序与方法等内容均全部公开。以充分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切实增强这次民主推荐工作的透明度。

(四)严肃纪律。人事教育科、监察室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肃组织人事纪律,按规定和程序落实民主推荐落实各项工作,凡发现当事人违反工作程序的,经查实,按照党纪政纪的条款严肃处理。

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篇十三

选拔任用是组织管理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影响着组织的运行效率与团队的凝聚力。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我曾在过去的几年中负责过多次选拔任用任务。在这个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经验和体会,希望能与大家分享。

二段:合理制定招聘策略

选拔任用任务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招聘策略的制定。首先,要根据岗位职责和现有团队的需求,明确对应的职位要求。然后,进行目标群体定位,确定招聘渠道和方式,以便吸引到合适的人才。最后,在招聘广告中突出岗位特点,吸引更多人才申请。例如,我们曾在招聘高级经理一职时,将该岗位的挑战性和机会性突出显示,吸引了一批具有丰富经验且富有激情的人才。

三段:合理设计面试流程

面试是选拔任用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一个合理设计的面试流程可以有效地帮助我们获取候选人的信息,了解他们的工作经验、技能和潜力,帮助我们做出更准确的选拔决策。在面试过程中,我们需要综合运用各种面试方法,如行为面试和情景模拟,来获取候选人的实际表现和应对能力。此外,面试官需要掌握良好的沟通技巧和批判性思维能力,以便能准确判断候选人的可行性和匹配度。例如,我们曾在选拔销售经理时,在面试中采用了代表性行为面试法,结合具体销售情景,通过候选人的回答和行为反应,判断他们是否具有优秀的销售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四段: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

选拔任用过程中的评估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帮助我们对候选人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因此,我们需要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来验证候选人的职业素质和能力。评估可以通过笔试、考核中心、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其中,考核中心是一种常用的评估方法,可以在模拟环境中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评估。例如,我们曾在选拔项目经理一职时,设置了一项项目管理的模拟任务,候选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做出完整的解决方案,从而对其项目管理能力进行评估。

五段:候选人关怀与发展

最后,不要忽视选拔任用后的候选人关怀与发展。确保新入职员工在组织中的融入,帮助他们在短时间内快速适应工作环境,并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帮助他们不断成长和提升。这样一方面可以增加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归属感,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员工的绩效表现和业务能力,为组织的战略目标贡献力量。

总结:

在选拔任用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合理制定招聘策略、设计科学的面试流程、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以及重视候选人的关怀和发展。这些都是取得选拔任用成功的关键要素,也是那些优秀组织所注重的方面。通过学习并准确运用这些方法和技巧,我们可以在选拔任用中更加准确地找到合适的人才,并为组织带来更大的价值。

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篇十四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所长和缺点,既要发扬自己的所长,同时也要努力完善自己的不足。选择优秀的教官是军事训练中的重要环节,而教官选拔管理办法则是确保军训质量的核心措施。在我所属的高校中,我们进行了一系列教官选拔的工作,时刻保证教官的素质和能力的高水平,我从中深感教官选拔管理办法的重要性。

第二段:教官选拔管理办法体现的职业化

教官不仅是军事训练的重要人员,也承担着青年学生的思想引导职责。因此,教官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素质和处事能力,所以选拔教官的过程必须是职业化的。在教官选拔中,我们从多个角度出发,通过笔试、面试等环节对教官进行专业素养和心理素质的审核,最终评选出最适合的人选。这种职业化的教官管理办法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教官的素质,提高教官的工作效率。

第三段:教官选拔管理办法体现的公正性

教官选拔管理办法的公正性是评选过程保证的基础。在选拔中,不得出现以领导倾向、私人关系等为准则的不公平现象。我们采取了有严格规定的选拔标准和流程,开设了公示环节,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这样可以确保教官的选拔结果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不会因为关系拉帮结派而出现不公的情况,这是教官选拔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第四段:教官选拔管理办法体现的能力导向

教官必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包括良好的身体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领导能力等,因此选拔教官必须是能力导向的。在我校的教官选拔中,我们不仅注重教官的学历和专业知识,更加注重教官的实际能力和工作经验。不同的教官对军训中训练内容和训练方法的掌握程度不同,在选拔中,我们根据不同的岗位要求设计出一个量化评估体系,并将其纳入核心选拔标准,以筛选出最优秀的教官。

第五段:总结

教官选拔管理办法的职业化、公正性和能力导向为教官的选拔工作提供了一系列指导性规定。我们需要采取合适的、适时的工具和方法来保证教官的选拔过程的公平、科学和有效,让最优秀的人才留在我们身边,为军事训练的改进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通过对教官选拔管理办法的学习,我深感任何选拔工作都必须遵循公正、公平、有效、能力导向的原则,并且在实际工作中要加强宣传和贯彻落实,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

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篇十五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与现代医院管理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马鞍山市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细则(试行)》(马组[2009]55号)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选拔任用职能科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的正副职干部。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医疗、管理、科研等工作中勇于改革,实绩突出。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的地开展工作。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部门管理的实践工作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

4、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以身作则,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顾全大局,善于团结同志。

5、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担任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医务科、护理部、质管办、院感办和药事科正副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学士以上学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博士学位者,技术职称可放宽至中级职称。

6、近三年年度考核连续为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任职资格

1、年龄要求:提任副职干部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正职干部一般在50周岁以下。优秀学科带头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2、资历要求:由副职提任正职,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

3、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应当报上级部门审批。

(一)动议

党委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组织部门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情况,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在综合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提出初步建议向党委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制定工作方案。

(二)民主推荐

1、确定推荐人选

按照拟任职位要求,提出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名册,进行民主推荐。

2、组织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之一。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组织进行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会议推荐由院领导、职能科长、本科室负责人、本科室骨干、所属支部的支部书记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本科室人数较少的,由全体人员参加。个别谈话推荐参考会议推荐人员范围,可作适当调整。参加民主推荐的人数至少要达到规定范围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向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3、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任用干部,一般应经下列程序确定考察对象:

(1)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2)报名与资格审查;

(3)笔试或面试;

(4)民主测评;

(5)综合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确定考察对象。

(三)确定考察对象

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群众公信度不高,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得票均未达到30%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违反医德相关要求影响使用的。

3、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4、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四)组织考察

负责,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监督职责。

2、发布考察预告。考察预告的内容一般应当包括:拟选任职位、考察对象基本情况、考察方式、考察组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3、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干部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谈话人员为考察对象所在支部、科室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考察注重工作实绩,作风及廉政情况。

4、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考察综合报告。考察报告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情况。

考察时应做到:认真核对干部档案,核准“三龄两历一身份”;以书面形式就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五)讨论决定

召开党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六)任前公示

党委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一般包括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现任职务等自然情况和工作简历。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便于监督,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考察组受理群众的举报和反映,对反映的问题,由考察组进行调查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由院党委作出是否任用的决定。

(七)任职

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文,进入为期一年的试用任职期,任职时间为党委决定之日。

(八)任前谈话

实行干部任职谈话制度。对决定任免的干部人选,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或指定专人与干部本人进行谈话;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由纪检监察对提任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九)材料归档

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的要求,填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对选拔任用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建立文书档案,一人一档,以备查核,部分材料按要求存入人事档案。

(十)任职试用期满考核

按照规定对任职试用期满的干部进行考核。考核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情况。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实际任职期限从试用任职时间开始计算。考核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或不称职票达20%、且与基本称职票之和超过50%的,应进行重点考核,考核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十一)干部任期

中层干部任职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3年,任届期满由院党委研究采取考核、竞争上岗等方式决定重新聘用。党支部(副)书记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按期换届。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纪律和监督的各项规定。提拔对象要自觉遵守干部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搞非组织活动,不准请客拉票,对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任资格。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不准弄虚作假,封官许愿,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医院实行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具体见相关办法。

医院实行中层干部任职回避制度。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和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医院实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党政领导班子以及党办等部门讨论干部任免时,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去现职:

(一)在年度考核中确定为不合格的;

(二)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

(三)受到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

(四)辞职或者调出的;

(五)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六)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实行中层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因公辞职,是指中层干部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而提出辞去现任职务。自愿辞职,是指中层干部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职务。自愿辞职,必须写出书面申请,医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答复。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擅自离职的,给予纪律处分。引咎辞职,是指中层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职务。责令辞职,是指医院根据中层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拒不辞职的,应当免去现职。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中层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实行中层干部降职制度。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降职使用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由院党委研究作出决定。

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篇十六

教官作为一所学校里的重要角色,在学校里承担着培养校园人才的任务。为了确保教官的素质和能力,大多数学校都会对教官进行选拔和管理。而针对我校教官选拔管理办法的体会,本人就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总结。

一、选拔标准明确合理

作为教师队伍中的重要力量,教官的素质和能力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在教官的选拔过程中,明确并合理地设定选拔标准是必不可少的。通过对我校教官选拔标准的了解,我发现它不仅涵盖了应有的学科素养方面,还有对教育教学能力的评估,如开展课程研究、组织教学等能力的综合评价。这些标准的制定,不仅让担任教官的工作人员遵循一定的标准,而且也为学校提高整体教学质量提供了支持。

二、选拔程序透明公正

教官招聘对于学校的未来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因此选拔程序的透明和公正是必不可少的。在我校,选拔程序始终以透明和公正作为基础。从教师推荐到面试评估,再到最终结果的公布和反馈,整个过程都是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这种方式的采用,可以避免个人的喜好以及不公正的面试程序,从而确保了合格的教官入选。

三、评估方式科学实用

评估方式是选拔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不同评估方式会直接影响到教官的选拔结果。在我校教官选拔及管理的实践中,评估方式科学实用,这正是体会到的重要之处。例如,组织口头考核以及实践操作等方式,能够评估教师的知识技能和实际工作表现。同时,基于绩效考核的数据,还能够帮助学校对教师的长期绩效进行评估,评估结果能够作为教师发展相关方面的重要数据参考。

四、对选拔问题及时反馈

对于仍然处于培训或学习状态的教官,他们的表现以及反馈对整个教学管理的改善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在我校的教官选拔过程中,将加强对任职教师的考核,对于不合格的反馈问题及时反馈,针对性进行培训。而且在如期掌控往后人才发展路径上,也需加强对企业培训策略的反馈机制,不断完善和优化教育培训方案,提高教育培训效果,培养和选拔更多的优秀教官人才。

五、综合评估与流程改进

每年都只选拔出一批教官进行聘用岗位,这些人都应该舍得承担教育工作的责任与三思而后行。好的教官有着良好的管理以及教育经验,而教育对于全篇社会也同样重要,与之相应,对于学校选拔教官应该作出处理。作为一所知名高校,我们不仅要注重实事求是,立足学生,更要综合评估所选教官人员的总体表现情况。通过对选拔过程的流程改进,我们可以及时地发现评估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而给予更为科学有效的改进方案,为学校教学品质的提高提供良好的支持。

总的来说,我校在教官选拔及管理方面的实践体现出了一定的特点和亮点。在选拔标准明确合理、选拔程序透明公正、评估方式科学实用、对选拔问题及时反馈、综合评估与流程改进等方面的措施上都比较得力,但其实也还有需要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的方面。正是这些措施的实施,为学校教学管理中的各项工作提供了深厚的保证。

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篇十七

干部选拔任用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质量和稳定。然而,长期以来,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着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党中央决定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整改工作,我所在单位也积极参与其中。通过一段时间的整改工作,我深刻体会到了干部选拔任用整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干部选拔任用整改要紧紧围绕实际工作进行。在整改过程中,我们充分认识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紧密围绕党和国家当前的中心任务,注重对岗位需求的精准把握,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作用。只有把握了实际工作需要,才能选拔出真正适合岗位、能够胜任工作的优秀干部。因此,在整改中,我们不断加强对岗位需求的了解和研究,不断完善选拔标准和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与实际工作相互贴合,实现干部队伍的适岗化和高效化。

其次,干部选拔任用整改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原则,也是党和国家制度的基本要求。然而,在过去的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着一些不公平、不透明的现象,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和群众的利益。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在整改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制度规定进行干部选拔任用。通过公开选拔、公平评价、公正任用的方式,确保每个干部都有机会参与竞争,充分展示自己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和凝聚力。

第三,干部选拔任用整改要加强选拔机制的创新。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机制是关键。过去的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着一些刻板、僵化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选拔出符合要求的干部。为此,我们在整改中积极探索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建立了一套科学、合理的选拔机制。在选拔过程中,注重综合评价和能力测试,充分考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避免片面看重学历和资历,注重发掘潜力和培养后备,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第四,干部选拔任用整改要强化监督和问责机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涉及党和国家利益,关系到干部队伍建设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过去的干部选拔任用中,监督和问责机制不够健全,导致一些人不作为、不负责任,侵害了党群众的利益。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在整改中加强了监督和问责机制的建设。建立了健全的责任制,明确了各级党组织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全程监督和评估,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和廉洁性,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最后,干部选拔任用整改要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需要有一支理论过硬、业务精湛的干部队伍来保证。因此,党中央明确提出要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我们在整改中注重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通过培养干部的真理信仰和价值观念,增强干部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坚强的理论支持和思想保证。

总之,干部选拔任用整改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整改工作,我深刻体会到了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也认识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我相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通过不断改革和创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定能够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篇十八

第一段:引言(150字)

在一个组织或企业中,选拔任用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只有正确地选拔和任用合适的人才,才能够提升组织的绩效和竞争力。笔者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多年,通过参与和负责众多选拔任用工作,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体会。在本文中,将分享我对于选拔任用的心得体会,希望对于其他从事人力资源相关工作的同行有所帮助。

第二段:清晰的岗位需求(250字)

在进行选拔任用之前,我们必须要明确岗位的需求。这包括识别岗位的关键职责和技能、明确岗位的胜任要求等。只有在岗位需求清晰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够选拔到最适合的人才。例如,当我们需要选聘一位市场营销专员时,我们需要明确他们应该具备的市场调研、销售技巧、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能力。

第三段:综合评估的重要性(300字)

选拔任用不应仅仅依靠简历和面试,还需要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估。这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实现,如背景调查、能力测试和工作样本评估等。笔者在过去的选拔任用中,发现综合评估非常重要。一个人的能力和经验并不一定能够完全反映出他们在具体工作环境中的表现。通过综合评估,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候选人的适应能力、沟通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从而作出更准确的选拔任用决策。

第四段:价值导向的选拔任用(300字)

作为人力资源管理者,我们还应该注重价值导向的选拔任用。一个合适的员工不仅应该具备所需的能力和经验,还应该符合组织的价值观和文化。过去的经验告诉我,如果一个人在能力上很出色,但与组织的价值观存在严重冲突,那么他在工作中的表现往往不会太好。因此,我们在选拔任用的过程中,不仅需要考虑候选人的能力,还需要了解他们的个人价值观和适应组织文化的能力,以确保他们能够与组织保持良好的契合度。

第五段:完善的后续管理(200字)

选拔任用并不是一次性的事情,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选聘好合适的人才后,我们还需要进行后续的管理和培养。这包括为新员工提供良好的入职培训、定期进行员工的绩效评估和反馈等。通过这样的后续管理,我们可以帮助新员工更好地融入组织,并发展他们的能力。同时,我们也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员工在工作中的问题,从而确保组织的正常运转。

结尾(100字)

总结来说,选拔任用是一个关键的环节,能够对组织的绩效产生重要影响。在选拔任用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明确岗位的需求,进行综合评估,注重价值导向,并进行完善的后续管理。只有通过这些措施,我们才能够选拔到最适合的人才,为组织的发展和成功奠定基础。

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篇十九

第一条本管理办法依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组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结合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工作特点制定。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旨在通过健全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努力培养一支爱岗敬业、团结务实、结构合理、廉洁高效,既了解现代医院管理知识,又精通专业技能,执行力强的中层干部队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职能部门负责人(含副职,下同)、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和护士长的岗位管理。党务系列干部按照相关工作章程进行选拔任用,进入中层干部管理序列。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对医院中层干部管理的选拔、任免、教育、培训、考核和监督等全流程的工作进行规范。

第二章选拔与任用

第五条医院中层干部选拔坚持以下工作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勤政务实、任人唯贤的原则;

(四)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六条中层干部实行聘任制,聘任周期为3年。

第七条职能科室及临床医技科室主任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不再任职(聘任);护士长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不再任职(聘任)。

第八条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实行轮岗制度,财务、医学装备、药事、信息、基建、总务等重点部门岗位连续任职满5年的,原则上应进行轮岗交流。

第九条医院中层干部任职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行业行为规范,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

(二)求真务实,作风扎实,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刻苦学习、热爱管理工作,有胜任领导工作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组织、领导、沟通协调能力,有开拓创新精神。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自觉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加强道德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六)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履行岗位职责,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职业素养、职称或执业资格。

(七)职能部门负责人、医技科室主任、临床科室护士长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临床科室主任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具备高级职称者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八)近五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无不良执业记录及其他违规违纪记录。

(九)按干部管理相关规定,普通职工晋升中层干部副职原则上应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副职晋升正职原则上应在副职工作岗位工作满3年。

(十)担任大科主任的人员必须有2年及以上科主任工作岗位经历。

第十条医院新任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一)新任的中层干部,正职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岁,副职原则上不超过40岁。

(二)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干部副职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临床、医技科室正职原则上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

第十一条中层干部聘任应当严格按照任职条件及聘用程序聘任,特别优秀或确因岗位需要的可破格聘任,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医院引进的高学历或特殊紧缺专业人才可以适当放宽任职条件。

第十二条中层干部的产生主要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公开竞聘。

(二)直接任用。

第十三条换届:3年届期满后需换届。新一任期的岗位设置和任职条件应先行公示,并按本办法完成任用。

第十四条届中:根据工作需要,在届中,新任中层干部的产生及中层干部岗位调整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流程:

(一)方案制定:对中层干部的岗位设置,由院长或院领导班子成员提议、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院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

原则上临床科室的设置,以配置20张病床,连续三个月日均住院病人在15人及以上为基准点,不能满足设置条件的,先设定为医疗专业组;医疗专业组实行责任组长负责制,原则上不予配备中层干部职数。

(二)信息发布:公开发布相关信息。

(三)应聘报名:个人向医院人事科提出报名申请。

(四)资格审查:由人事科、党办、院纪检小组对报名者的任职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进行复核审查。

(五)竞聘演讲和测评:由党总支组织实施竞聘与测评。

(六)任前考察:对拟任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考察。

(七)审议决定。根据任职条件、任职资格、演讲测评和考察情况,由院长办公会审核,提交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

(八)任前公示。经党总支委员会决定的拟聘人员,需要进行院内张榜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党办反映。

(九)宣布聘用:公示结束后,院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最终聘任名单,由医院党总支发任用文件,行政发聘任文件。

(十)直接任用:根据工作需要,由院长提名、院总支委员会讨论通过、院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直接任命。

(十一)院党政领导班子及纪检小组应对新任干部进行任前谈话。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十六条中层干部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医院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在职责范围内认真开展工作,学习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促进科室整体发展。

(二)部门、科室主任是管理第一责任人。应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安排,制定本部门或科室工作计划、目标任务、有关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和岗位职责,做好上传下达,并认真督促、检查科内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努力完成工作目标及各项指令性工作任务。

第四章教育与培训

第十七条中层干部教育培训以提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为目的;以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理论、国家卫生工作法律法规、医院相关制度、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管理知识为基本内容;以提高现代管理知识,强化管理技能为要求;以强化干部任用管理程序,规范健全医院管理制度为根本宗旨。

第十八条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和各级干部的不同培训要求,实行分层次、分类型、多渠道、有计划、有重点的培养教育机制。中层干部必须积极、认真接受培训管理与考核评价。

第五章管理与考核

第十九条中层干部每年度应对工作情况进行述职述责述廉,并接受测评考核。

第二十条中层干部考核是了解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对干部做出阶段性评价的有效办法,为干部的任免、奖惩、轮岗等提供依据。

第二十一条中层干部考核工作按照《巴中市中医院中层干部考核实施方案》(巴中医〔2016〕36号)执行,由党办、院办和人事科牵头承办具体考核事宜。

第六章免职、辞职、降职等

第二十二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院党总支委员会决定后予以免职。

(一)达到办法规定任职年龄界限的;

(二)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三)中层干部年度履职考核不合格的;

(四)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经教育不改的;

(六)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轮岗安排的;

(七)原任中层干部,参与新任期竞聘上岗竞聘落选的;

(八)群众反映问题较多,且调查属实,经批评教育仍不积极整改影响工作开展的;

(九)原科室关停并转,医院决定不再设立部门或科室的;

(十)不能正常履职等其它原因。

第二十三条自愿辞职。本人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经逐级审批,院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离职。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

第二十四条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引咎辞职或院党总支责令其辞职。

第二十五条降职。因工作能力较弱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工作失误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较大负面社会影响,符合国家及单位工作人员违反相关党纪、政纪和规定处分条件的,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院党总支委员会批准,予以降职处理。

第二十六条诫勉谈话。由院党政领导班子指定专人,对医院中层干部进行警示、告诫谈话。

(一)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经初步核实,构成违纪、

违规,但情节较轻,可不进行党纪政纪处理的。

(二)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廉洁从政(医)等有关规定方面有苗头性问题的。

(三)群众意见较大、反映问题较多的,在干部考核中连续排名靠后的,或工作中出现明显失误,或工作不力,或未完成阶段工作任务及未完成当年年度工作目标的。

(四)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况。

第七章廉洁从业管理

第二十七条全院干部应当忠实履行职责、廉洁从业,严禁利用职权或者工作上的便利,谋取私利,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四)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专业技术职称、待遇或者其他利益;

(九)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将自己或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的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由他人或者其他单位支付、报销;或者违反规定接受第三方的捐赠及参加学术交流、培训考察的赞助等情形。

(十一)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八章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八条中层干部应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岗位变动应及时办理相关工作、资产及资料移交手续。凡涉及财、物等部门的干部均应接受离任内部审计,由经审科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应当严格执行本办法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及参与人员同时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按照本规定程序考察、选拔、任免中层干部。

(二)不得泄露干部任免相关信息。

(三)不准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四)干部任免过程中,严禁拉票、贿选等违纪违规行为。严禁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三十条接受群众及各级纪检组织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对违反本办法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篇二十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别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我院干部人事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院干部人事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层干部选拔聘任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医院中层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狠抓落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第三条选拔聘任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公开、竞争、择优;

(七)依法依规办事。

第四条选拔聘任中层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符合将医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推进我院持续快速科学发展,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中层干部队伍的要求。

加强和改进干部培养选拔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医院中层干部培养、选用、考核、管理、激励五个体系。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狠抓落实、实绩突出的干部。注重发现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统筹培养党务、行政、业务等各类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形成良好的干部工作导向。

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中层干部应当及时进行调整,推进中层干部能上能下。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中层干部,系指医院管理的党务、行政、业务中层干部,具体包括中层正副职领导干部,正副职待遇干部。科护士长纳入中层副职干部管理范畴。病区护士长可参照科护士长管理,但不属于中层干部范畴。

选拔任用医院基层工会**、基层团支部书记,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六条院党委会、院办公会及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聘任中层干部职责,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医院中层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八条选拔担任中层领导职务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选拔担任中层副职领导职务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1.一般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本院在编、备案制、聘任制、合同制职工。

2.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积极选拔培养年轻干部。

4.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要求;提任工会、团委领导职务的,还应该分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的要求。

5.在规定任职资格年限内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选拔担任中层正职领导职务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1.应当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本院在编、备案制、聘任制、合同制职工。

2.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要求;提任工会、团委领导职务的,还应该分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的要求。

5.在规定任职资格年限内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符合德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按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行政职务晋升,按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九条中层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中层领导职务。

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做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部门或科室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中层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学历结构等需要或者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

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不得突破本规定第二章第七条的基本条件,第八条第(一)、(二)项中第5款的资格要求。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

第十条医院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深化对中层干部的日常了解,坚持知事识人,把功夫下在平时,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干部。根据日常了解情况,对中层干部队伍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为医院党委选人用人提供依据和参考。

第十一条分管组织人事的院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结合综合分析研判情况,提出启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对中层干部进行动议分析,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和人选意向等提出初步建议,并将初步建议向医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对初步建议进行完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后形成工作方案,报送市卫健委备案。

第十二条研判和动议时,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如确有必要,也可以把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作为产生人选的一种方式。

第十三条选拔聘任中层干部,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第十四条谈话调研推荐一般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拟推荐人选所在科室全体人员;

(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可以根据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原则确定。

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参照上列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

第十五条中层干部集中选拔任用,民主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四)对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五)向医院党委汇报民主推荐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民主推荐前对推荐职位、条件、范围以及符合职位要求和任职条件的人选,在人选所在科室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

第十六条考察对象的确定,须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院党委会研究讨论确定,考察对象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个别提拔任职或者进一步使用时意见比较集中的,也可以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二)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三)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四)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

(六)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七)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要进行考察公示,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察组进行严格考察。

第十八条组织人事部门要选派具有较高素质的人员组建考察组,考察组由两名及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负责人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担任。

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对考察材料负责,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监督职责。

第十九条考察中层干部拟聘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聘任条件和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并听取纪委等部门意见。考察组可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考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归入考察对象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

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狠抓落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深入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医院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

加强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其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清正廉洁,不谋私利等情况。

第二十条考察中层干部拟任人选,应当保证充足的考察时间,经过下列程序:

(一)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二)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六)考察组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并报医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后,向医院党委会报告。

考察中层干部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同本规定第十五条。

第二十一条组织人事部门必须严格审核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就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由纪检监察部门出具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

第二十二条考察中层干部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已经任职的,考察材料归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写实,评判应当全面、准确、客观,用具体事例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一)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以及主要特长、行为特征;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谈话情况;

(四)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核查信访举报等情况的结论。

第二十三条选拔聘任中层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院党委会研究讨论决定。其中,非中共党员拟聘任人选,应当征求统战部门和民主党派方面的意见;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的聘任,一般应按规定征求相关上级部门意见。

对拟破格提拔的人选在讨论决定前,必须报经相关上级部门同意。越级提拔或者不经过民主推荐列为破格提拔人选的,应当在考察前报告,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一)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民主推荐、考察的;

(三)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尚未调查清楚的;

(四)干部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五)巡察、审计等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尚未作出结论的;

(六)没有按照规定向上级报告或者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

(七)其他原因不宜提交会议讨论的。

第二十五条在讨论决定中层干部任免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并实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意见分歧较大时,暂缓进行表决。

第二十六条院党委会讨论决定干部聘免事项,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二)参加会议人员进行充分讨论;

(三)进行表决,以院党委会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院党委讨论决定拟选拔任用人选后,党群部门中层干部由党委任命,行政部门和业务科室中层干部由行政聘任。

需要报相关上级部门备案的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相关上级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实行中层干部聘任前公示制度。

对拟聘任的中层干部在医院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便于监督,涉及破格提拔的,还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从发布公示通知第二天起算;第二天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算)。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办理聘任手续。

第二十八条对提任的中层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和任职谈话制度。

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聘任;不胜任的,免去试聘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职级安排工作。干部任职试用期间,一般不调整工作岗位,也不提任上一级领导职务。

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组织人事部门向拟聘任干部反馈考核情况,由院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对破格提拔以及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的干部,试用期满正式任职时,院党委还应当指定专人进行谈话。

第二十九条中层干部聘任期一般为三年(含试用期)。党群部门中层干部的任用时间,自院党委会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行政部门及业务科室中层干部的任职时间,自院办公会决定聘任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条实行中层干部任免备案制度。

中层干部任免须按规定向相关上级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三十一条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是医院中层干部选拔聘任的方式之一。

中层干部职位出现空缺并且医院内部没有合适人选的,特别是需要补充紧缺专业学科带头人的,可以通过向院外公开选拔产生人选;中层干部职位出现空缺,医院内部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并且需要进一步比选择优的,可以在院内通过竞争上岗产生人选。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应当从医院实际出发,结合岗位特点,合理确定选拔职位、数量和范围。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设置的资格条件突破规定的,应当事先报相关上级部门审核同意。

第三十二条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要坚持组织把关,突出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应当科学规范测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能力素质和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票、以分取人。

第三十三条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在院党委会领导下进行,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四条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应经过下列程序。

(一)分析研判和动议,按照本规定的第三章启动分析研判和动议程序。

(二)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指导原则、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

(三)个人报名(须经所在部门同意),资格审查。

(四)报名人员递交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和廉政报告。

(五)根据报名人员基本情况,对资格审查结果、岗位匹配程度、个人工作业绩报告、廉政报告等资料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参加笔试或面试的人选。

(六)根据实际情况统筹采取笔试或面试等适当方式进行综合能力和素质测评。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所报职位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专业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相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述职答辩等情况对竞聘人给予综合评价。

(七)民主测评。组织人事部门对答辩通过人员在适当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后续通用程序,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实行中层干部轮岗制度。

(一)轮岗的对象主要包括:因工作需要轮岗的;在同一职位上任中层正职时间超过两个任期的;需要通过轮岗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优化年龄结构、知识结构等需要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其他需要轮岗的。

(二)轮岗的重点岗位主要是医院人财物等相关工作岗位的中层干部。

(三)推进临床、医技、护理等业务科室和职能科室之间的干部交流。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医院轮岗或调动决定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免职或者降职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实行中层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中层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情况下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第三十七条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

医院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三十八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一)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的;

(二)受到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

(三)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免职的;

(四)因违纪违法应当免职的;

(五)辞职或者调出的;

(六)非组织选派,个人申请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七)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一年以上的;

(九)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第三十九条实行中层干部辞职制度。

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辞职应当符合有关规定,手续依照法律或者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中层干部,一年内不安排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辞职:

(一)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二)工作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三)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调查或者审计机关审计的。

(四)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第四十条实行中层干部降职制度。

中层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因工作能力较弱、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次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第四十一条因不适宜担任现职调离岗位、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提拔。降职使用的干部重新提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重新任职或者提拔任职,应当根据具体情形、工作需要和个人情况综合考虑,合理安排使用。

对符合有关规定给予容错的干部,应当客观公正对待。

第四十二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并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准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务职级待遇;

(二)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

(五)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六)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

(九)不准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第四十三条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等制度,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对违反本规定的事项,将依据相关规定对有关领导人员、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实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凡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将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干部考察组有关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医院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坚持出以公心、公正用人,严格规范履职用权行为,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

医院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受理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处理建议。

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遇有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出台新的干部人事管理规定时,以新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由医院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自2019年6月11日起实行。

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篇二十一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推动选人用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发生重大变化。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更好坚持和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党中央对《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

通知强调,《干部任用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2014年修订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这次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实践成果,衔接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新政策新法规,回应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对于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宣传、严格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切实做到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要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切实加强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正确方向。要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干部。要坚持事业为上,拓宽用人视野,激励担当作为,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要落实从严要求,加强审核把关,强化纪律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围绕建立健全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要切实加强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提升《干部任用条例》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贯彻执行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有关国家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

第三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符合将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注重发现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当进行调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部门领导成员或者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领导成员或者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选拔任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和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成员及其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参照本条例执行。

上列机关、单位选拔任用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参照本条例执行。

选拔任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本条例第四条所列范围中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党政领导职务,党组织推荐、提名人选的产生,适用本条例的规定,其选举和依法任免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进行。

第六条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职责,切实发挥把关作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第七条党政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八条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的党龄要求。

职级公务员担任领导职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

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不得突破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资格要求。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

第十条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从党政机关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注意从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以及社会组织中发现选拔。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注意从担任过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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