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林地兑换协议(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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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林地兑换协议(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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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是指古代汉族文化圈内流传下来的文学作品和篇章。为了写一篇完美的总结,我们可以多方面收集和借鉴他人的经验和意见。以下是一些团队合作总结案例,希望能帮助大家提高团队协作和绩效。

林地兑换协议篇一

甲方(发包方): 村 组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 址:

乙方(承包方): 村 组 户 主:

身份证号: 住 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家庭承包经营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造林,树木归乙方。

宗地号: 单位:公顷、立方米

二、林地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林地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林地使用费标准及给付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林地使用费 元人民币(大写) 。

四、承包林地的用途

2、制止和举报乙方损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的行为;

3、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4、尊重承包方的林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扶助金;属于公益林的享有生态补偿权。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木补偿费、安臵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5、承包期内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方式流转的,当事人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方可进行;承包期内可以继承。

6、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采伐后应及时造林更新。不得擅自转租他人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牟利。

7、依法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及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向乙方赔偿损失并支付林木价值 %的违约金;

(三)乙方没有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经营,应造林而未造林或造成林地破坏的,应按规定向甲方赔偿林地损失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四)在承包的林地上进行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对乙方私自进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本合同约定的受让的林地应及时造林而乙方未造林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户主)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到期时如乙方林木继续存在,双方应续签合同,具体条款按当时情况重新制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县林业局、乡镇林业站各一份。

发包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承包方签字: 年 月 日

林地兑换协议篇二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湖南省林地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承包合同书。

一、林地基本情况及承包期限:

1、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的座落在依法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2、承包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标的物转让后,其林地的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甲方确认上述承包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承包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租赁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地用途、林木及其产品,依法享有国家政策范围内的相应补助。并可以在承包地上建设相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3、该林地被国家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乙方因需水电,应享受村民同等待遇,甲方有义务制定村规民约,协助乙方管理林地。乙方可免费使用村组道路进行运输。

三、承包方式:

本合同林地承包方式: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租金()元。

四、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五万元。

2、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分立和合并更变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

4、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镇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林地兑换协议篇三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加快林业改造和发展,乙方向甲方承包林地经营,经协调一致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合同:

一、承包林地座落、名称、四至和面积:

1、林地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林地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林地四至:东: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

4、林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承包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由乙方一次付清。

四、在承包期内,甲方享有林地所有权,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允许继承、转让,在承包期内,如有开发、征收,林木征收费归乙方所有,林地征收费归甲方所有。

五、承包林地内禁止葬坟。

六、承包期结束之日,甲方终止乙方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所有权。

七、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共同遵守,违者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林地兑换协议篇四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人:

转让人和受让人经平等友好协商,并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人在三亚市凤凰镇槟榔村委会官坝二组拥有一块建设用地(土地性质详见土地房屋权证),地号为26-01-794,用地面积697.02平方米,其中宅基地面积175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土地)。用地范围的四至为:东至:符开清地界,南至:水沟,西至:符明华地界,北至:李福清地界(详见土地房屋权证)。

第二条转让人和受让人一致同意,转让人将该土地的使用权以每平米____元的价格,将全部用地的697.0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受让人,总转让款合计万____元人民币。

第三条转让人同意在签订合同之日将转让的该土地及土地的土地房屋权证原件一并交付给受让人。

第四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分次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双方依《土地房屋权证》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该土地的四至范围。受让人应严格按本合同规定的四至合理使用土地,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第六条转让人和受让人均清楚转让的该土地根据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也无法办理相应的权证更名过户,双方均自愿签订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转让人承诺如其反悔,除10倍退还受让人转让款外,并负责赔偿受让人在该土地上的所有建设投资;受让人承诺如反悔,无权要求转让人退还转让款,并且在该土地的全部建设投资无偿归转让人所有。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无论受让人是否对该土地进行投资建设,该土地的全部权益及该土地上全部附着物均归受让人所有。

第八条在下列情况下,转让人应当无条件配合协助受让人办理或实现该土地及土地附着物各项权益相关手续或权利凭证,且不再向受让人收取任何费用。

3、该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可依法更名至受让人名下时;

4、该土地依法可变更为国有土地时;

6、受让人在对该土地及其附着物行使其它权益时,需要转让人配合协助的。

第九条甲方保证转让该土地使用权已征得该土地使用权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证有权转让该土地的使用权。

第十条本协议如有部分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且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遵照执行。

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提交三亚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受让人必须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转让人该土地的转让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受让人应当按应付转让款额的万分之五向转让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给付之日止。

2、转让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向受让交付该土地及该土地权证的,每逾期一天,转让人应当按转让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受让人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直至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日后,受让人除有权向转让人收取违约金外,并有权解除本协议,转让人应当立即退还受让人已支付的全部转让款。

3、转让人如未按本协议第八条规定,配合协助受让人的,转让人除退还全部转让款外,还应当赔偿受让人的全部损失(以转让人违约所得为准)。

第十三条见证人不仅对本协议签订进行见证,并保证转让人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义务。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所签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转让人、受让人各执壹份,见证人各持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林地兑换协议篇五

发包方:陕西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陕西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绿地国际城青c3楼桩基工程

工程地点:凤城和文景

2、承包范围:

西安绿地国际城青c3楼灌注桩。

3、工程期限:灌注桩总工期为____日历天。

工程造价约为____________。

包工包料,总价包干。

由乙方办理该合同工程款,款项进入甲方帐户后,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

1、乙方严格履行甲方与上海____公司签署的和同编号为(08004)中的所有内容,并承担合同(编号为08004)中乙方应承担的'所有责任。

2、乙方桩基施工结束后按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1、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2、因工程施工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施工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2、工程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乙方必须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机械人员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安全措施不利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林地兑换协议篇六

甲方:

乙方: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资源’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一间_____区域的西北角围墙外,土地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中甲方所拥有的原街坊路的面积为____平方米,属于提防的土地面积为____平方米。

2、现甲方愿意将_____路,面积为____平方米的土地与乙方一宗于甲方已建区域的东北角、扩建区域的西北角甲方围墙外,面积为__平方米的土地;进行等面积置换。

3、甲乙双方自愿置换原属于对方的土地。

2、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签署,协议签订之日生效,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扩建区域哦那个被叫、临街龙山路,面积为___平方米的土地归乙方所有。乙方位于甲方已建区域的东北角、扩建区域的西北角围墙外,面积为___平方米的.土地归甲方所有,双方以后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况。

1、在土地置换过程中,甲方承担土地契约税和交易费用

2、甲乙双方的土地置换应以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公正单位执一分

甲方(盖章):

代表:

乙方(盖章)

代表:

公正单位(盖章):

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林地兑换协议篇七

甲方:

甲方委托人:

乙方:

1.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自身权益,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诚信、合作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2. 甲方将林证字 第 号,编号 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3. 林地原有桉树归甲方所有。甲方在办理过户前负责砍伐原有林地桉树,砍伐期为本协议签字付款后 月。

4. 林证字 第 号,编号 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使用权利人 转让费 万元人民币。甲方前期收取乙方转让费 万元人民币,办理过户给乙方姓名等手续,依收据为证(若过户不成功,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待林权证过户给乙方姓名后,乙方将剩余款项及时转到甲方账户上。

5. 林地面积、四至及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6. 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地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7. 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8.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甲方委托人一份,乙方一份),签字付款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兑换协议篇八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合理、高效开发使用山地造林,提高农林业综合开发效益,甲乙双方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互为互利的原则,并经甲方群众代表大会通过,甲方同意将原所承包大宗村委会虎山组所属的林地的经营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转让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面积与四至:甲方林地(宗地名下字岭)面积180亩,(宗地名敢叉凹)面积31.9亩,(宗地名祖坟山)面积2亩,合计213.9亩。该四至界限为:东至小路,南至小路,西至虎山村,北至何家山。

第二条:转让期限:转让经营使用期限为伍拾年(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转让期内山林地的经营使用权归乙方。

第三条:转让金:转让金价格为每年每亩人民币贰拾伍元整,计人民币26.7万元整。

第四条:转让金支付方式:该款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第五条:乙方在承包期满后,地面作物由乙方自行处理后归还甲方,甲方若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给乙方。

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见证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见证单位(签字章):

合同签署日期:20xx年3月17日

林地兑换协议篇九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林地长期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该地块位于xx,林地面积为xx平方米(折xx亩)。

2、现该地块的林地甲、乙双方自愿交易。

1、甲方的林地转让价每年xx元/亩。

2、乙方同意按以上支付给甲方林地价款:计人民币xx元,付款时间及条件成就按双方签订协议书时间生效。

3、转让期限:xx年,如乙方未能向甲方交纳转让金,视为该协议终止。

1、甲方承诺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林地的所有权,若乙方未能顺利取得该林地,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及包赔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该林地转让价款,应付该地价款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

1、甲方仅承担该林地转让前的税、费;转让后有关税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负有对该林地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转让手续。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4、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印、章):

代表:

乙方(印、章):

代表:

年月日

林地兑换协议篇十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面积

甲方将拆迁所得的坐落于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

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权归乙方享有。

二、转让金额

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四、房产归属

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土地证和房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六、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七、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林地兑换协议篇十一

受让方:_________

甲方自愿将宅基地一幅永久性有偿转让给乙方作修建住宅之用地,经双方自愿、平等、友好的协商,现达成合同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号。四边分明为_________界,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二、甲方知晓国家宅基地转让的规定,愿意按此合同约定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并保障乙方的权益不受侵犯。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甲方不得干涉。

三、乙方不得改变此幅地块的使用性质,改扩建不得影响附近居民的权益。如采光等。由此产生的纠纷,乙方责任自负。

四、转让金额:双方议定此幅宅基地现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五、付款方式:双方在合同签字之日,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六、产权归属:合同双方签字付款之日起,该幅宅基地所有权属归于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此宅基地上修建、改建房屋,本族及异姓人等无权干涉、争议。在乙方修建房屋过程中,所需水、电由甲方负责办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道路有人干涉,甲方全部负责。乙方在房屋建成后,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过户等手续到乙方手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协调和处理:乙方在建房施工中,如若发生土地产权纠纷等出现,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处理,如有协调处理不好,甲方应负相关的责任。甲乙双方如产生矛盾,应协调解决,协调地点由乙方确定,如诉讼由乙方确定诉讼法院地址。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从双方签字当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违约,如甲方违约必须在原转让金全额的基础上加倍赔偿乙方,即赔偿_________元整。1年以后违约以每年15%递增,转让合同签订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不满一年算一年,满一年不满二年算二年。以此类推。即:赔偿金额=原金额_________转让年限-1。举例如下:成交金额确定为_________万元,第二年原房主反悔了,违约金_________元。如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给乙方,如乙方违约,甲方在收取乙方的'转让金全额不退回给乙方,作抵消乙方违约金。甲方原有的房屋价值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价值归零。

九、优先购买权:乙方转让房屋时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可以电话通知或发告知函,甲方电话变更或通讯地址变更导致通知乙方通知不到甲方,责任在甲方。乙方无责。

在同样价格同样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可以在乙方签订转让合同前,决定是否匹配合同。一旦乙方与第三方签订了合同,优先购买权自动失效。

十、该宅基地如国家需要,需甲方配合提供相关手续,甲方不得推辞,赔偿金由乙方所有。如遇到拆迁占地等事情,甲方只享有户口所带来的收益,其他一切收益都归乙方所有。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证明人:_________

林地兑换协议篇十二

转让方:

受让方:

甲方自愿将宅基地一幅永久性有偿转让给乙方作修建住宅之用地,经双方自愿、平等、友好的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村集体规划小区,四字分明为界,面积______平方米。

二、转让金额:双方议定此幅宅基地现价为人民币叁拾万零陆佰元整。

三、付款方式:双方在协议签字之日,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叁拾万零陆佰元整。

四、产权归属:协议双方签字付款之日起,该幅宅基地所有权属归于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此宅基地上修建房屋,本族及异性人等无权干涉、争议。在乙方修建房屋过程中,所需水、电由甲方负责办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道路有人干涉,甲方全部负责。乙方在房屋建成后,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过户等手续到乙方手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协调和处理:乙方在建房施工中,如若发生土地产权纠纷等出现,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处理,如有协调处理不好,甲方应负相关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本协议从双方签字当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违约,如甲方违约必须在原转让金全额的.基础上加倍赔偿乙方,如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给乙方,如乙方违约,甲方在收取乙方的转让金全额不退回给乙方,作抵消乙方违约金。

七、该宅基地如国家需要,需甲方提供相关手续,甲方不得推辞,赔偿金由乙方所有。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证明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兑换协议篇十三

转让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

受让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宅基地坐落、面积

甲方将经乡镇规划所得的坐落于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位于,该宅基地东边界,南边界,西边界,北边界。面积_____平方米。

二、甲方所卖宅基地必须是甲方的户头,同时涉及该宅基地所有产权人,必须在协议上签字,否则,视为违约。

三、甲方必须保证所卖宅基地无所有权纠纷,如签定后,发现无法保证,要在三天内归还乙方本金,并同时支付同期银行利息。

四、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修建房屋时不能因各种原因干扰。

五、转让金额

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万元(大写:_____)。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费用。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2、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购买宅基地转让款_____万元,并偿付违约金_____万元以及土地增值部分,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和土地增值部分)。

八、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九、协议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手印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林地兑换协议篇十四

合作甲方:

合作乙方:

合作丙方:

以上三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合作与林地、林木有关的各类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2012年03月01日至2067年01月01日。

第二条 三方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丙三方同意,以购买 宗地(林权证号为 )为基础,合作项目包括林地的开发、林地现有林木的移栽,园林绿化苗圃的建设和林木销售等与其有关的事项。

三方合作人投资方案:甲、乙、丙三方按所占有的股份承担资金投资义务(甲方持有 ;乙方持有 ;丙方持有 )。总投资额预计为150万人民币,三方依据各事项进行的实际需要共同议定实际投资金额。在保证各项目的正常运转时,由三方合作人按项目所需资金并根据三方所持有的股份投资。

第三条 三方的责、权、利;

甲、乙、丙三方按所占有的股份承担投资义务、投资风险和承担相关责任。三方按所占有的股份享有与本合作相关事项的相关权利。三方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三方的共有财产,由三方按股份所有。

1、本协议为私有协议,仅针对本协议的三方合作人。三方合作人的任何一方均无权随意变卖股份且不得无故退出本合作协议。

2、因业务扩大的需要,确需向三方合作人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或部分股份时,须经全部合作人同意;三方合作人依法转让其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有效履行,甲、乙、丙三方同意任何一方违约须向所有守约方赔偿所有投资损失,并分别支付3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五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合作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合作人各执一份。

3.本协议附件为三方合作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附 件:

年 月 日 2

关于邓阳坳核桃林地技术租赁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邓阳坳处杨正华所属的核桃林只是零星挂果。不能达到丰产,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邓阳坳的核桃林的技术合作承包经营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 甲方有监督乙方依照协议条款实施所规定内容的权力。

2、 该核桃林的出租期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

月30日止,协议期满后。甲方拥有该协议标的物的处置权。乙方应在协议期满后,将核桃林依照现状交还甲方。

3、 甲方有义务处理好核桃林所在地的土地权属问题;处理好当地的村民的无理要求问题及用水、用电,道路交通的问题。工棚用地甲方出,核桃的脱皮、晾晒、堆放用地甲方出,其它事项乙方承担。

4、 甲方从2017年开始。享有乙方承包经营核桃林的承包费收益权。甲、乙双方约定:2017年10月30日,乙方支付甲方5万元人民币。2018年10月30日,乙方支付甲方6万元人民币。2019年10月30日,乙方支付甲方7万元人民币。2020年10月30日,乙方支付甲方8万元人民币。2021年10月30日,乙方支付甲方9万元人民币。2022年10月30日,乙方支付甲方10万元人民币。从2022年开始,到本协议结束。乙方每年到10月30日前向甲方支付10万元人民币。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的歉收,甲方应适当减免乙方的承包费。具体的减免数额由甲、乙双方视情况而定。

5、 在甲、乙双方合作期内。甲方不得将该林园转让、变卖,不得与第三方进行合作。乙方退出后除外。

6、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国家要收回本土地,本合同应终止。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赔。当该土地上的核桃树有国家赔偿时,其赔偿额由甲方享用;该土地上的`核桃树由乙方移走。若国家没有赔偿核桃树款,核桃树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 本协议签字生效后。到本协议规定的结束期限止。核桃林的一切经营性开支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违约后除外,土地租金除外)。

2、 乙方负责核桃林的技术、生产,销售。需从新嫁接的核桃树。由乙方在5年内完成嫁接挂果的工作。

3、 乙方有义务从2017年开始。向甲方交纳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所规定的承包金。但是,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的歉收,甲方应适当减免乙方的承包费。具体的减免额由甲、乙双方视情况而定。

4、 乙方在果园的技术管理中,依照树与树间距6-7米疏密掉的树木,由乙方自行处理。但总的疏除数不得超过总株数的40%,甲方原有空地的位置,乙方应在疏除时补栽。密度仍按规定要求。

5、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为防止乙方因故停止而给甲方带来损失,乙方在签字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在2015年12月31日前甲方将该风险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退还乙方用于生产。

6、 本协议的内容只限甲、乙双方知晓。任一方不能对外宣泄。乙方在正常情况下,只能以甲方聘用人员身份工作,特殊情况除外。

三:违约

1、 在协议有效期内。如甲方违约,应赔偿乙方30万元人民币的投入;赔偿技术管理费十万人民币。如乙方违约,其投入的资金、技术管理不得索回。

2、 如甲、乙发生分歧,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发生地司-法-部门处理。

四:有效期

1、本协议签字后生效。其有效期从签字之日起到2027年 12月30日止。

2、杨正华签署的土地租用协议复印件为本协议的附件附后。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持一份。

注:不可抗力因素含:因雷雨、滑坡、冰雹、火灾。10~20%以上树木被盗伐。地震、战争或政策终止等。

甲方: 乙方: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丁方: 身份证号码:

戊方: 身份证号码:

己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两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事务。

第二条 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 )农业综合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 (详林权证所示山地范围内)

经营范围:经济林(含速生林、果树林)、种植/养殖、观光休闲经济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林权证有效期内,自2015 年 ---- 月---日起,至 2050年 ---月---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本合伙出资(现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叁拾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15 年---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

第六条 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 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 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作为申请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

第八条 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 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 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2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3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九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五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的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甲方:李永祥 身份证号: 乙方:高志明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合伙人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李永祥及高志明位于宜良县匡远街道办金梅社区乐善村小组林权证编号:宜林证字(2012)第22985号及宜林证字(2012)第22990号的两宗林地,双方共同开发、共同经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甲乙双方各控股50%。

第二条:合作期间,如甲方要出让需经过乙方同意,乙方要出让需经甲方同意,出让所得由甲乙双方共享。

第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林地兑换协议篇十五

契约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住房事宜,订立本契约,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同意将座落在青岛市区(市)路号幢单元户的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计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屋的成交价为人民币_____元。本契约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作为购房定金。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契约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屋价款分次付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房价。具体付款日期、金额和方式如下。

甲方应于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甲、乙双方问意,在房屋实际交付之日前,根据有关规定应交付的与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水、电、煤气、供暖等)由甲方负责缴付;若甲方未按约定缴付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自本契约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本契约签订后,乙方中途梅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的日内将双倍定金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价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支付购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任何一方逾期日以上未履约的,视为梅约,违约方应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乙双方在办理上述房屋卖买交易过户手续时所需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接有关规定承担。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契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在本契约的补充条款中加以明确。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不违背本契约上述条款原则的前提下,就本契约未尽事宜订立的补充条款,为本契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本契约及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本宅基地转让契约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林地兑换协议篇十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经两村委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的土地_________亩,租给乙方作为综合用地发展种养殖和综合使用。

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以公历为准)。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农业用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荒芜、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

1、乙方自_________年起,逐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当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承包费为每亩_________元,每年共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村委同意。

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10%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20%。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山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证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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