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论自由读书笔记篇一
人类最为丰富的多样性发展,有着绝对而根本的重要性。
现在需要的则是要求统治者与人民合为一体,统治者的利益和意志就应该是国民的利益和意志。国民无需防范自身的意志,无需担心它会向自身施虐。只要能切实让统治者对民意负责,可据民意及时撤换,国民就可以将能够自主行使的权力托付给他们。他们的权力即是国民自己的权力,只不过是经过集中并赋予了便于行使的形式罢了。
而且,人民的意志实际上只是大多数人的意志,或者是人民中最活跃的一部分人的意志;而所谓大多数又或者只是使他们自己成功地被接受为大多数的那些人而已;结果就是,人们也会要求压迫总体中的一部分人。
但是深思之士已经察觉到,当社会本身就是暴君时,即当社会集体地凌驾于组成它的各别个体之上时,保证的实施就并不限于借助政治机构之手而行的各种措施。
社会能够并且确实在执行自己的命令,而如果它执行了错误而非正确的命令,或者对它根本不应干涉的事务发号施令,那么它便是实行了一种比其他各种政治压迫更为可怕的社会保证,因此,仅仅防范各级官府的保证是不够的,还需防范优势意见和大众情感的保证。
人们关于人类行为规范的意见,实际的指导原则乃是每个人心中都有的这样一种感情,即他和他的同道者希望人们怎么做,人人就该怎么做。
社会的好恶,或社会中强势群体的好恶,就这样成为实际决定社会规则的主要依据;
但是人类在自己真正关切的事情上不能容忍异见实是天性使然。
人们若要干涉群体中任何个体的行动自由,无论干涉出自个人还是出自集体,其唯一正当的目的乃是保障自我不受伤害。
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一部分才必须要对社会负责。在仅仅关涉他自己的那一部分,他的独立性照理说来就是绝对的。对于他自己,对于其身体和心灵,个人就是最高主权者。
发表和出版意见的自由可能看起来应归于不同的原则,因为它属于个人行为关涉他人的那一部分;但是因为发表出版与思想本身几乎同等重要,并且所依据的理由又大都相同,所以实际上是无法将它们分开的。第二,这一原则要求品味和志趣自由:自由地根据自己的特性规划生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愿意承受一切可能的后果;只要我们的行为不伤及他人就不受人们干涉,即使在他人看来我们所行是愚蠢的、乖张的或错误的。第三,由个人自由可以推出在同样限制内的个人联合的自由:人们可以在不伤害他人的任何目的下自由联合,但参加联合的人必须是成年人,并且不受强迫和欺骗。
唯一名副其实的自由,是以我们自己的方式追求我们自身之善的自由,只要我们没有企图剥夺别人的这种自由,也不去阻止他们追求自由的努力。
以符合公众意见来使用强迫,跟违反公众意见来使用它同样是有害的,甚或是更有害的。
一是我们永远不能确定我们所竭力要禁绝的意见是错误的;二是即便我们可以确定其错误,禁绝它仍为过错。
至此,我们已经从很清楚的四点根据上认识到,意见自由以及意见表达自由对人类精神幸福(它决定着人类的其他一切幸福)的必要性了;现在我们就来扼要地概括一下。
一、即便某一意见被压制而至于沉默,但其实我们未必真的不知道,那个意见有可能是正确的。拒绝承认此点就是认定我们自己绝对不会出错。
二、即使被压制的意见是错误的,它也可能包含并且通常确实包含部分真理;而由于在任何主题上,普遍或通行的意见难得是或从来不曾是全部真理,只有通过与反面意见的碰撞,余下的部分真理才有机会得以补足。
三、纵然公认意见不仅正确而且是全部真理,除非它允许并确实经受了极其有力而又最为认真的挑战,否则大多数接受它的人抱持的仅仅是一项成见,对其所以然的理性根据毫无理解或体认。不宁唯是,四、信条本身的意义也将变得岌岌可危,其可能由隐晦而至于消失,对人的身心言行将不复有积极影响的能力:最终,由于信仰仅仅剩下形式,非但无益于为人增福,而且还因破坏了根基,从而妨碍了任何真实而又诚挚的信念自人类理性或个人体验中生长出来。
而凡是摧毁人之个性的,却都可以称之为保证,无论它以什么名目出现,也无论它宣称执行的是上帝的意志还是人民的命令。
如果要等到人类生活几乎被简化成一个统一的模式才去反抗,那么一切背离模式的做法都会被视作离经叛道,甚至被视为怪诞荒谬、有违人性。一旦人类日久不见歧异,则很快就会变得连想都想不到还有歧异这回事存在。
人们总是希望扩大所谓道德监督的界限,直至它侵犯到最无疑义的个人合法自由为止,乃是根源于人类一种最普遍的道德倾向。
论自由读书笔记篇二
《论自由》是英国资产阶级哲学家、经济学家、自由主义的著名代表人物。书中论述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公民自由权利,阐明“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并提出了自由的各项“原则”。关于“论自由”这本书,密尔在引论中开宗明义地说,他所要讨论的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全书要义可以概括为两条基本原则:
一、个人的行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不必向社会负责;他人对于这个人的行为不得干涉,至多可以进行忠告、规劝或避而不理。
二、只有当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当接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社会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对个人的行为有裁判权,也才能对个人施加强制力量。
它将自由问题的探讨从国家与个人延伸到社会领域,深化了启蒙运动以来关于个人自由与政治自由的论述,成为自由主义理论体系的集大成之作,它对个人自由的强有力的热情辩护,使之成为英文世界里捍卫自由的经典。
在对付野蛮人时,专制政府正是一个合法的型式,只要目的是为着使他们有所改善,而所用手段又因这个目的之得以实现而显为正当。现在看来,密尔的这句话是相当政治不正确的。一个如此强调“自己对自己负责,他人无权干涉”的人,怎么会觉得用专制来“对付”一个民族是正当的呢?原来,在密尔看来,野蛮人的种族就好像人类中的未成年人,他们无法对自己负责,需要成年人的照管。可是,如果密尔的这种看法成立的话,那么我们的文明种族是怎么长大的呢?在人类刚出现的时候,可没有其他人来帮助、照管这些“野蛮人”啊。
对于某些意见,因我们自己的判断裁定其错误就拒绝倾听,为了更充分说明这种做法的危害性,看来有必要把讨论付诸具体的案例;而且最好我首先选择那些最不利于我的例子,在这些例子中,反对言论自由的论点,无论是从正确性上还是从有用性上来说都被视为是最强有力的。
人类自由的适当领域包括:
第二,趣味和志趣的自由;
第三,个人之间相互联合的自由。假定全体人类减一执有一种意见,而仅仅一人执有相反的意见,这时,人类要使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要使人类沉默较可算为正当。
相应于一个人对自己的孤独判断之缺乏信心,他就常不免带着毫不置疑的信托投靠在一般“世界”的不可能错误性。而所谓世界,就每个个人说来,是指世界中他所接触到的一部分,如他的党、他的派、他的教会、他的社会阶级。我们所谓的世界,只是我们接触的那小小的一群人。虽然网络时代让地球变成了一个村落,然而作为一个个体,能够接触到的人和观点终究还是少而又少的。在世界这只庞大的大象面前,我们永远是盲人。所以,我们盲目相信“世界”的看法,和盲目相信自己的看法没什么两样。
论自由读书笔记篇三
约翰·密尔的经典著作,看之时感悟颇多,虽然都是些琐碎的杂感,但也不妨写下来看看。
密尔的观点其实不多,粗略的整理一下也就如下:思想和言论的自由,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概而言之,密尔认为思想不应该被禁止,无论好坏与否,所有人都应该有自由思考的权利。少数者的主张也不应该被打压,要允许他们有说话的权利。个人自由不应该伤害到他人权益,否则社会有权利剥夺个人的自由。
个人很喜欢密尔关于自由的阐释,在书中作者不断的在思辨,在讨论自由和自由的限度究竟何在,该怎么划分等等。言自由,其实最想讲的是密尔所言的自由精神,中国缺的就是自由的精神。之前看奥威尔的现代经典《1984》,看过的人都知道,那是一本伟大的政治预言性小说,奥威尔想说的或许很多,而我们能从其中得到的也很多。极权主义是真实存在着的,且在每时每刻压迫者我们,只要我们追求自由的脚步不停下,只要是走在走向自由的路上,那么总有一天我们会是自由的。我喜欢那句话:不踏出第一步,你永远都到不了远方。
密尔在书中反复的思辨着个体自由和群体之间的利益到底该怎么界限,他认为当个人自由不侵犯到别人的权益时,集体或国家就无权干涉该个体的自由;而一旦个人自由侵犯到他人的话,国家就有权利剥夺该个人的自由。我们的承认密尔的伟大,我私底下认为这是现代社会赖以生存的秘诀。我们有自由,但我们的自由不该伤害到他人。国家有权利,但是也不能平白无故的伤害我们。密尔认为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而言,个体是应该受社会的管制的。而此种特定情况只出现于当个人的一些行为影响到别人,或者说伤害到了别人的合法权益之时,社会才有资格对该个体进行管制或惩处。除此之外,社会是无权干涉个体的自由的。即就是说,当个体的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时,社会便无权干涉个人自由,个人自由应该得到保障。这个和卢梭的那句经典有异曲同工之妙:人生而自由,但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
密尔有一句名言是这样的:假使全体人类减一执持有一种意见,而仅仅一人持相反意见,这时人们要是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 要是人类沉默更为正当。与这一句相同的是这样的:如果发现有些人在什么问题上成为举世明显一致的例外,即举世是居于正确方面。那些少数异议者也总是可能有其值得一听为自己辩说的东西,而假如他缄口不言,真理就会有所损失。这是一种完全站在少数者的立场来思考问题的思维,一个合格的知识分子所站的立场我想就该是如此,当整个社会陷入到一种集体固式思维之时,密尔的这种观点就看来有着一定的合理性,且是必不可少的。当我们不再用经济的巨大发展来掩盖我们制度的虚弱,不再用集体用国家用民族来淡化个人的个性的时候,那才是自由国度的开始。
王小波有一篇杂文叫做《沉默的大多数》,大概就讲了一个主旨是为了我们的自由我们要说话,不要沉默。他认为沉默者是没有话语权的弱者,而我们应该为他们说话。密尔也有一句名言是这样的:不仅应予以宽容而且应予以鼓励和赞助的是在特定时间和特定地点适居于少数地位的那一个,因为那个意见当时代表着被忽略了的利益,代表着人类福祉中有得不到分所应得之虞的一面。只要人们还被迫兼听双方,情况就总有希望;而一到人们只偏注一方的时候,错误就会硬化为偏见。这个我觉得我们应该好好的借鉴,如果有很多人都这么想的话,那么这个社会的进步总是有希望的。联想到现实,现在很多人觉得中国的改革无望,进行了一些尝试之后,然后就是各种失望,灰心丧气,由热血青年马上成为一个犬儒主义者,要么就彻底的垮下去了。问其原因,莫不过是现实残酷啊,生活困难啊什么的。好吧,我承认这个是很难,但我们总该多坚持些时候,少年一场,最重要的还不是这根骨头。
在年轻的时候总是妄想着要改变一切,等到被生活的锤子锤了之后就嫣了,再也想不出什么古怪的想法,做不出什么伟大改变了。还好,我现在还年轻,没挨过生活的锤子,骨头还硬朗,我至少要撑到我撑不住的那天再说放弃。
王小波在他的书中写道:我在荒岛上迎接黎明的到来。现在,我也去守着这个荒岛,等着春天黎明的到来。
论自由读书笔记篇四
大部分的人平时都会给孩子买很多的东西,可是那并不是他最想要的,只有理解和疼爱才是孩子最需要的。请减少与别人孩子的比较,每一个孩子都是一朵没有盛开的花朵,请耐心等待他盛开的高光时刻。
只有时常陪伴在儿童身边,儿童才会感觉到开心快乐,儿童才会感觉到被重视。现在好多儿童一上小学就被父母送进寄宿制学校学习,缺少了父母的陪伴,孩子缺失了幸福感,更有严重者学习很差,不愿与人交流,甚至发生自闭现象。还有好多农村儿童父母外出打工,很少陪伴孩子,让童年时光失去了色彩,等到孩子大一下进入叛逆期,出现很多过激行为,父母想挽回时就晚了一步,请抽一些时间与孩子一起度过美好时光吧。
现在的教育模式很多家长喜欢让孩子抢跑,提前学习与自己年龄不符的知识,而忽略了孩子感兴趣的事情,就把孩子的创造性给抹杀了,提前学习的知识并不能给孩子带来创造力,甚至让孩子收到伤害。有个小女孩,小学六年级钢琴十级,为了练好琴,父母费心费力时时监督督促,孩子为了不练琴,把水故意洒在钢琴上,后来钢琴十级证书拿到手后,孩子再也不愿碰钢琴一下。
我们今天的儿童教育应该重新审视,要符合现在儿童发展的需要,保护儿童恰当的接受教育,尊重儿童的玩耍权利,陪伴好儿童最重要的一段时光。这就是我的读书感悟。
论自由读书笔记篇五
《爱和自由》这本书不知不觉中已经翻看到第十二章了,很高兴越来越多的`网友跟着华衣一起读好书,谢谢你们的支持!华衣一定继续努力得为大家推荐好书,认真写好读书笔记,我觉得写的过程也是自己审视自己育儿的一个过程,也是提升自己的的一个过程!
第十二章又有很多地方被华衣圈圈点点,因为有太多的共鸣!
我们应该让孩子在旁边观察,逐渐理解并适应这个环境,这需要耐心和时间。事情总是这样的,说原则的东西、抽象的东西容易,生活的事情、具体的事情做起来就不容易。这里孙老师指出了许多家长都容易犯的一点:没时间!我们经常会抱怨没有时间跟孩子一起读书、交流,没有时间倾听孩子的心声和感受。而好不容易和孩子在一起时,我们又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心不在焉,不去理解孩子。
可是正如孙老师所说的“原则的东西、抽象的东西容易,生活的事情、具体的事情做起来就不容易。”,对于一个自由中的孩子我们要付出的是大量的工作和精力和时间,成人大多不愿意把时间放在孩子身上,挣钱重要,看电视重要,聊天重要,睡觉重要……这其实是一个价值观的问题!
华衣很赞同孙老师的说法:在人的一生,拿出6年时间给孩子,并通过孩子发展自己,是最有价值的。
心理学家认为:在儿童期间,一是建立儿童完整的人格和开发儿童的智力,另一点就是培养儿童的审美观。审美观建立的好坏,决定孩子从小到大能否远离丑恶和犯罪,也就是说审美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道德观。
在这里孙老师举了个儿子吃豆沙饼追求完美的实例,华衣惊讶得发现彤彤也有过这样的“追求完美”的情结,也就是她所说的“追求完美”的敏感期。相信这样的事情,很多父母都有可能经历过,这也说明“人之初,性本善”的道理。而成人误解了孩子的本意,儿童认为掰意味着破坏了一个整体的完整,咬一口却不算破坏。这便是孩子的内心所认为的。而当时彤彤让妈妈吃时,华衣也曾经贪图方便得掰过一点给他吃,结果当然是跟孙老师一样得到类似的遭遇:彤彤不吃那块被我掰过的饼,他硬是哭着闹着要新的饼!华衣当时没有去细想这个原因,只是心里虽然生气还是强压着,又递过另一块豆沙饼,而彤彤也跟孙老师的儿子一样立即高兴了起来,还很大方得让妈妈在他那个饼子上轻轻得咬一口。然后彤彤就甜甜得冲着我笑着说:“妈妈,我爱你!”
现在回想起来,原来孩子都是如此聪明的,又是如此维护着他们的物权的,当你突然夺过属于他们的饼时,他们已经觉得物权被侵犯了,接着你的掰,更加破坏了他们追求完美的情结,孩子因此而哭泣。成人们一般都无法接受孩子此时的这种哭泣,认为他们是在胡闹,无法去理解孩子的这一行为。
有了爱和自由,儿童就具备了基本成长的条件。有一天,自由和爱就会在漫长的儿童时代过去后,在一个人身上形成最美的、最崇高、最具人格魅力的品质。
论自由读书笔记篇六
看了孙瑞雪的著作《爱与自由》,什么是爱?什么是自由?相信我们成年人很清楚,可是又有多少家长认真的想过,考虑过爱的'含义,爱的表达方式,应该给孩子什么样的自由,家长们一直在给孩子策划未来,大到前途,小到吃穿,从孩子出生的那一刻起,开始为他设计他的人生,他要走的路.以为那就是对孩子表达爱的最好方式。其实对于孩子来说,我们所理解认为的爱,那不是爱,是残酷,是毁灭。我们束缚了孩子的心、行动、自由,还有可能亲手毁灭了孩子的幸福。
现代教育背景下的儿童,往往失去了本身属于他们的时间与自由,大人们对于孩子的一些“专制”与“越权”,使得孩子不得不“被逼”着去做自己不喜欢甚至讨厌做的事情,只是为了达到家长的虚荣心。家长认为,孩子就是孩子,必须要按照自己的要求去做,才能达到自己理想中的效果。然而,他们却不知道,这样做恰恰违背了孩子发展的程序和心理,蒙台梭利认为:孩子6岁前,其成长更倚靠自我教育,而不是来自成人。成人更多的,就是给孩子营造一个积极的信息环境,让孩子接收积极信号。在6岁前,给孩子充分的自由,孩子并不会因为这些自由而变得毫无组织与纪律,相反,自由到极致,他就变得自律与顺从。孩子在一个充分自由与爱的环境里,认知的是真理,而不是畏惧强权,迷失真正的自我。而迷失了真正的自我,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幸福。
行影响孩子。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看到一个在爱和自由里健康成长的孩子。
其次,给幼儿犯错的自由空间,比如:孩子不小心打碎了东西,有的家长见情况便会不问青红皂白的批评孩子,一味的职责他,会让他觉得自己要小心翼翼的做事,要提起心来做事,而且不能犯错,一旦犯错就会遭到家人的批评。这样,孩子一直生活在提心吊胆中,他失去了犯错的自由。孩子难免会犯错,即使是大人,谁能保证自己不犯错呢?作为家长和教师,我们应该正确的引导孩子面对自己的错误,告诉他,应该怎样解决自己犯下的错,在今后怎样避免再发生类似的错误,这样,孩子的内心得到了很好的教育,孩子不再自卑,也有了自由!
最后,我觉得真正的爱,应该是无私的,包容的,源源不断的,而爱的发展轨道就是这个孩子必须拥有了自由,这个自由是心灵、行动、空间和时间的自由。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存在的个体,都有自己独立的思想,孩子虽然小,但他也是以一个独立的个体存在的,我们应该尊重他,给他自由的权利,让孩子真正的成为自己的主人。
论自由读书笔记篇七
“当给儿童自由时……”这是本书自序的第一句话,通览全书,回头再看这句话有很多感想。
本书以爱和自由为全书的立足点,强调给孩子的爱要有科学的方式,即在对儿童成长规律的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利用蒙氏的各种训练方法,并给孩子充分的自由的选择。作者相信这样孩子就可以全面发展,这就是蒙氏思想的本意。作者用各种事例诠释了“爱和自由”对培养人格健全的孩子的重要性。同时,也简要地提到了约束孩子不良行为的方法。总体来讲,作者比较审慎地遵照蒙氏的方法在实践着儿童教育,并总结出一些经验。
作者所谓的“爱和自由”是成人施舍给孩子的,主角还是成人,孩子是被施舍的对象。作者要求成人尽可能地了解自己的孩子,给他们科学的爱,给他们尽可能充分的自由。但无论加上什么样的修饰词,这种施予和授予的关系没有变,孩子是被动的,是从属地位的。这意味着,成人有权力决定给什么样的爱,给什么样的自由。给什么,怎样给,取决于成人认为怎样有利于孩子的“健康发展”。这种施舍的“爱和自由”是功利主义的,并且会因社会的压力而不断修正、变化,最终就是妥协和放弃。
而蒙氏原著中,也大量谈到了爱,自由,但是,这并不是蒙氏思想的基础和本质。“尊严和独立”:生命的尊严和个体的独立才是蒙氏思想真正的核心。蒙氏主张这种尊严和独立是天授的,是自然赋予人类的,而不是孩子的父母。蒙氏极力想说明,如果你认识不到,不尊重这种天赋人权,你就会给孩子造成巨大的伤害。而爱、自由不是成人施舍给孩子的,而是孩子生而就有的权利,是从“尊严和独立”生发出来的。如果不认识到这点,所谓的“爱和自由”就是技巧性的,伪善的,也是善变的。
仅仅“爱和自由”,并不能使生命真正做到有“尊严和独立”地发展,他需要责任,需要平等。不背负责任,很难谈到尊严;没有平等,独立也是不完全的。而缺少真正的尊严和独立,孩子在被施舍的环境中成长,很难期望他人格的健全。孩子当然需要爱和自由,但不是施舍的,而是彼此尊重,相互平等,担负各自的责任。这样,人格才能健康发展,并走向成熟。
“如果我们珍视孩子的尊严,那我们就该成为维护尊严的榜样”。
论自由读书笔记篇八
看了孙瑞雪的著作《爱与自由》,什么是爱?什么是自由?相信我们成年人很清楚,可是又有多少家长认真的想过,考虑过爱的含义,爱的表达方式,应该给孩子什么样的自由,家长们一直在给孩子策划未来,大到前途,小到吃穿,从孩子出生的那一刻起,开始为他设计他的人生,他要走的路。以为那就是对孩子表达爱的最好方式。其实对于孩子来说,我们所理解认为的爱,那不是爱,是残酷,是毁灭。我们束缚了孩子的心、行动、自由,还有可能亲手毁灭了孩子的幸福。
现代教育背景下的儿童,往往失去了本身属于他们的时间与自由,大人们对于孩子的一些“专制”与“越权”,使得孩子不得不“被逼”着去做自己不喜欢甚至讨厌做的事情,只是为了达到家长的虚荣心。家长认为,孩子就是孩子,必须要按照自己的要求去做,才能达到自己理想中的效果。然而,他们却不知道,这样做恰恰违背了孩子发展的程序和心理,蒙台梭利认为:孩子6岁前,其成长更倚靠自我教育,而不是来自成人。成人更多的,就是给孩子营造一个积极的信息环境,让孩子接收积极信号。在6岁前,给孩子充分的自由,孩子并不会因为这些自由而变得毫无组织与纪律,相反,自由到极致,他就变得自律与顺从。孩子在一个充分自由与爱的环境里,认知的是真理,而不是畏惧强权,迷失真正的自我。而迷失了真正的自我,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幸福。
行影响孩子。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看到一个在爱和自由里健康成长的孩子。
其次,给幼儿犯错的自由空间,比如:孩子不小心打碎了东西,有的家长见情况便会不问青红皂白的批评孩子,一味的职责他,会让他觉得自己要小心翼翼的做事,要提起心来做事,而且不能犯错,一旦犯错就会遭到家人的批评。这样,孩子一直生活在提心吊胆中,他失去了犯错的自由。孩子难免会犯错,即使是大人,谁能保证自己不犯错呢?作为家长和教师,我们应该正确的引导孩子面对自己的错误,告诉他,应该怎样解决自己犯下的错,在今后怎样避免再发生类似的错误,这样,孩子的内心得到了很好的教育,孩子不再自卑,也有了自由!
最后,我觉得真正的爱,应该是无私的,包容的,源源不断的,而爱的发展轨道就是这个孩子必须拥有了自由,这个自由是心灵、行动、空间和时间的自由。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存在的个体,都有自己独立的思想,孩子虽然小,但他也是以一个独立的个体存在的,我们应该尊重他,给他自由的权利,让孩子真正的成为自己的主人。
论自由读书笔记篇九
《爱和自由》是孙瑞雪的'一本关于“爱”孩子,而不是“教”孩子的书。它饱含着作者对儿童至深的爱。她曾经说过“在爱孩子的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以现有的经验对待孩子,因为现有的经验早已过时。儿童的智力来自于感觉,他们的感觉经验成人无法代替:个性跟创造力之间是画等号的,创意不能教”打骂中长大的孩子,看不到客观现实,苦难使他失去把握事务本质的能力,他一生都可能和苦难的童年经历作斗争,都在寻找自尊和证明自己????本书将蒙氏思想中的一些关键要素,如精神胚胎,孩子的工作,感觉练习,敏感期,智力的形成等作了通俗化的介绍,并用相应的事例做了说明,虽然有些事例似是而非,但增强了可读性。
“ 当给儿童自由时。。。。”,这句话真的很好地概括了全书的立意。作者所谓的“爱和自由”是成人施舍给孩子的,主角还是成人,孩子是被施舍的对象。作者要求成人尽可能地了解自己的孩子,给他们科学的爱,给他们尽可能充分的自由。但无论加上什么样的修饰词,这种施予和授予的关系没有变,孩子是被动的,是从属地位的。这意味着,成人有权力决定给什么样的爱,给什么样的自由。给什么,怎样给,取决于成人认为怎样有利于孩子的“健康发展”。这种施舍的“爱和自由”是功利主义的,并且会因社会的压力而不断修正、变化,最终就是妥协和放弃。
道这样对孩子的学习、生活并不是很好,但是在爱和自由中,我不知道该如何抉择,那时候的我更甚至认为爱和自由不能存在。但是孙瑞雪却不这么认为,她说“因为爱而愿意顺从,因为有意志而能够顺从。她说无人打扰的儿童是作为一个精神自由的人存在的,他在任何环境中都能感知到这个环境需要遵守什么样的规则,他应该采用什么样的姿态。而那些对环境无法感知的儿童是因为他受到的压制太大了,当压制大到足以使他的痛苦时,他不但不能把握这个环境,而且他一旦发现这个环境中没有人约束他,他就开始破坏,发泄自己。
自由状态中的儿童,因为收到了尊重,因为他所有的举止和动作都是依赖于自己的断定,那不守纪的现象就变成偶然的现象了。
但是在我们的国家中,家长还是比较注重孩子的知识和道德,这样我们必然走到了一条歧路上。
原来爱和自由真的可以并存,而且非常重要。爱和自由可以让幼儿在生活中学的更有趣,学的更加自信,学的更加开心。作为教师,让孩子学的开心是最重要的,如果他在痛苦中学习还不如不学。现在起,我该试着让孩子在自由中学会自我学习,在我的爱中幸福的过完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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