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教育调研报告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0-28 09:14:08
法院教育调研报告
时间:2023-10-28 09:14:08     小编:雁落霞

在各种机构和组织中,报告通常被用于向上级领导、同事或客户呈现某个项目、活动或调查的结果。在撰写报告的过程中,可以借鉴已有的范文和样例,学习经验和技巧。最后,祝愿大家在写作报告的过程中取得好的成绩和满意的效果!

法院教育调研报告篇一

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和尊崇,事关和法律的全面实施,也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要求。淇县人民法院围绕影响和妨碍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并在进一步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现报告如下:

当前,涉诉信访可以说是各级人民法院谈之色变的老大难问题。随着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觉醒,信访、上访人员也在不断的增加。混迹在这些人员中的无理闹访、缠访者,动辄举条幅、呼口号公然诋毁法院裁判或法官声誉。本次调研结果,也表明涉诉信访问题是影响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最大屏障。

生效的法律文书不能得到有效地执行,不仅会影响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增加他们对法院裁判的不信任,还会损害司法的公信和权威。

秉承法律精神和公平正义理念,赋予法官在一定范围内的自由裁量权,是特定历史时期的客观需要,也是由法律的局限性所决定的。但是由于这种自由裁量权过大,必然会为司法专横和司法不公,提供温床。

排除目前法院普遍存在的案多人少和法律制度不完善、与政策相冲突等客观因素外,个案的实体不公正、程序不规范和办案效率低下,也是制约司法公信力的一个主要因素。

“官官相护,清官少”、“人不和天斗,民不和官斗”这种在历史中存活若干年的糟粕法律思想仍然富有活力,甚至还发展演绎出了“大个帽两头翘”“有理无理,先送礼”等这样的谚语,在社会上流行。

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是一项长期、系统、浩大的工程,不仅需要我们一代又一代的法院人为之不懈的努力和奋斗,还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如果想进一步扩大司法诉讼程序在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那么就必须设置涉法、涉诉信访一次性终结机制,完善信访流程管理,否则,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就无从谈起。

人民法院必须切实转变司法作风,以提高案件质效为抓手,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才能真正赢得公信。

在原有司法公开措施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方式,扩大公民的司法参与度,保障司法的公开透明性,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目前,我国的普法宣传还停留在“以案说法”、“漫画说法”“法制标语”、“宣传板块”等一维宣传的层面上,可以说是法官、法院的独角戏,缺少互动性、及时性和灵动性,已经不能满足现代法治宣传的需求。建议在下一步的宣传工作中能够利用新型载体,融入现代精神,不断创新宣传载体,促进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1、建立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针对社会和公众关注的热点案件,积极进行回应,解答疑问,寻求认同。

2、与新闻媒体、电台、电视xxx系开办“法官、法学专家、公众大辩论”栏目,邀请知名法学家、社会学者、公众代表,参与对争议法条、热点案件、典型案例进行大辩论,宣传法律,解读诉讼。

3、谱写旋律优美、易于上口的法院歌、法官歌;拍摄以法院、法官为正面题材的电影、电视剧,务求立意新、情节引人;不断吸收现代新闻炒作方法,应用于法制宣传和树立司法权威,从而努力达到司法有公信、法律受尊重、人人都守法的社会新气象。

法院教育调研报告篇二

(一)加强教育培训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这一主题,丰富执政手段、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全体党员干部执法水平。

(二)经常性教育要达到的主要目标:

1、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党的观念、党的意识和执政意识,牢记党的宗旨,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

2、增强实践工作能力。提高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做好本职工作和创新工作的能力。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勇于创新、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模范。

(一)教育培训内容:

1、党的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当前,尤其是全面落实***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2、新党章、党内法规制度。新党章、党内法规制度以及党务知识、切实增强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性,以身作则。

3、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社会保险法、行政处罚法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法律。这是建设学习型机关的重要方面,是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养、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

(二)教育培训方式

真搞好自学。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加强实践锻炼。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岗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责任制等结对帮扶,为党员服务群众,加强党性锻炼搭建平台。

3、严格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定期开展党员党性的分析评议活动,党支部要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工作。民主评议党员要听取群众的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委班子要把教育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抓出成效。

1、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要根据自身的职能、工作需要,积极配合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2、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健康开展,努力使党员培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法院教育调研报告篇三

党员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有:

坚持集中培训、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和组织生活、实践锻炼有机结合,增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性、针对性和系统性。

要结合实际,研究确定重点项目、对象和专题,采用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级普遍培训、基层党委兜底培训的形式,开展党员集中培训。

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举办全国党员教育培训示范班。

各级党组织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抓实集体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为基层党员讲课。引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利用业务时间开展自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让党的组织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提高党员的作用。通过设岗盯着,承诺践诺,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鼓励和引导党员参与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为党员搭建实践锻炼平台。注重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党员政治荣誉感、组织归属感。

灵活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模拟式、互动式、观摩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探索“课堂+基地”实训模式,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感染力。

加强案例培训,选好用好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个行业的生动鲜活案例。

开展典型教育,引导党员学习重大先进典型和身边榜样,运用反面教材加强警示教育。

组织党员就近就便到红色基地学习,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

推动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一体化建设,完善学用功能,构建更为便捷高效的网络学习阵地。

建设全国党员教育资源库,建设党性教育基地网上平台,发挥全国党建网站联盟作用,用好“共产党员”教育平台、“学习强国”学**台等载体。

依托全国党员管理信息化工程,探索建设党员学习电子档案。

注重党员教育信息化建设整体设计,避免重复建设。

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探索适应信息化发展确实和受众特点的教育培训欧消防室,注重运用大数据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动态分析,精准推送教育内容,引导党员主动学网用网。

中央组织部要研究制定加强新时代党员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统筹推荐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网络新媒体平台教育,提高党员教育培训现代化水平。

完善需求调研制度,通过问卷调查、谈心谈话、走访调研、大数据分析等方式,精准掌握党员学习需求和参训意愿。

坚持集中轮训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就党员集中轮训工作作出安排,分期分批组织实施;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委举办的集中轮训,对新任基层党组织数据一般应在半年内进行任职培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和转正后1年内一般要各参加1次由上级党组织组织的集中培训;大力实施农村党员春训冬训。

落实学时制度,党员每年参见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当住址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党员领导干部除执行干部教育培训有关规定外,要带头参加所在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

法院教育培训工作总体情况

对法院培训工作的建议

法院教育调研报告篇四

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根据全省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20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按照党员教育培训全覆盖的要求,在抓好党员日常教育培训的同时,对广大党员普遍开展主题教育培训、分类教育培训,确保每名党员年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通过教育培训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进一步强化改革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水利系统全体党员努力争当“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党员发展对象,党组织关系在系统内各级党组织的所有党员。对流出党员,可采取上门送学、微信教学等形式开展培训,也可依托驻外党组织开展集中培训。

1.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着眼于提高新党员的党性意识、政治素养,端正入党动机,对全系统党员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

2.全体党员集中轮训。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突出素质提升,能力建设,改进培训方式,创新培训内容,由局党委组织实施,对全系统党员进行集中轮训,确保培训对象全覆盖。党员集中轮训于9月底前分期完成,培训时间每期原则上不少于32学时。

1.结合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员教育必修课,学习时长不低于培训时间的1/3。

2.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3.加强x红色基因革命传统教育,社会主义法治教育。

4.加强对党支部基本职责和工作方法,党支部生活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方式的培训。

5.学习宪法、涉水法律法规,学习现代水利实用技能等。

6.开展党建知识应知应会测试。

1.集中培训。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交流研讨等方式,增强党员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2.开展“四大课堂”。一是党课课堂。广泛开展“领导干部上党课”、“党支部书记上党课”、“优秀党员上党课”等活动,让广大党员受到教育、提升素质、增强本领。二是电化教育课堂。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微信教学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三是政治学习课堂。利用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形式,结合时事政治,在党员中开展专题学习。四是业务学习课堂。在党员及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专题学习。

3.参观考察。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红色基因培训学院为党员干部提供党建、廉政、红色文化等培训,组织党员开展各种参观学习活动,加强对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等方面的教育。

检查、阶段汇报等形式检验学习效果。

1.压实工作职责。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推动水利改革与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一项制度安排。要在局党委集中轮训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支部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并抓好落实。

2.严肃培训纪律。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组织管理,严肃培训要求,严明培训纪律。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以培训名义游山玩水、公款吃喝、滥发纪念品。要安排专人负责,防止培训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培训全覆盖、受欢迎、有实效。

3.强化监督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推行党员培训登记、考核和反馈制度,将每个党员的参训情况作为民主评议以及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工作计划

,请于x月x日前报至xx,开展情况及时上报。

法院教育调研报告篇五

竹溪法院新xx届领导班子十分注重法院文化建设,始终坚持以“三个至上”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廉政“四点”防控法,坚持以精神文化为主导,以行为文化为要务,以制度文化为重点,以物质文化为载体,营造浓厚的法官职业文化氛围,形成了一种人心齐、队伍稳、干劲足的的良好人文环境。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不仅带动了队伍建设,而且推进了审判执行工作的健康发展。今年1-4月,竹溪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0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倍,结案率90%,调撤率,案件质效位列全市第一。现将该院文化建设采取的措施、成绩和经验、问题与不足以及今后打算、意见建议总结如下,并针对其在法院文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一、采取的措施

(一)成立法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张祖成担任,同时明确一名副院长为专职副组长,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抓文化建设工作。明确领导机构成员的各自分工,每季度召开一次小组会,总结成绩,找出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制定《竹溪法院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对法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相关要求进行了细化,从人员安排、具体措施、经费保障、文化宣传、目标考评等方面对法院文化建设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规范、部署和要求。

(三)搭建立体宣传平台。借助院长示范庭、“代表、委员听百案”、“公众开访日”等活动,搭建了法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群众的沟通交流平台,积极向媒体投稿,展示文化建设成果,促进社会公众走进法院、了解法院,树立法院良好司法形象。

二、成绩与经验

(一)加强精神文化建设。

1、采取院长讲党课、上廉政教育课、举办专题讲座、集体谈话、个别谈话、民主生活会、演讲比赛、“十佳法官”及“每月一星”评比、主题实践活动等形式,加强思想教育,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求干警在人格上自重,在思想上自省,在纪律上自警,在工作上自励;要求干警做到慎微慎独、自警自律,执法如山、清廉如水,做到政治清醒、经济清白、业务清楚、品格清正。

2、因人、因事、因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性格特质、素质能力、岗位分工、工作阅历、知识结构和思维方式等都存在着客观差异。通过对干警思想及时了解,把干警思想状况摸准、摸透,对症下药,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使干警队伍时刻保持一个积极健康的精神状态。建立了个性化的干警“思想导航制度”,在职务晋升、岗位轮换等可能引起干警思想情绪波动的关键时刻,及时通过个别座谈等形式消解心理困惑,提振工作热情,适时了解思想发展变化。

3、更新理念创新形式。改偏重灌输为注重渗透,变简单说教为循循善诱。探索出一条“直指人心”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即通过瞻仰革命遗址、观看专题片、外出参观学习、读书撰文、体育竞赛、文艺汇演活动等干警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干警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为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扎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行为文化建设。

1、倡导文明用语,规范司法行为。按照《法院文明用语规范》、《法官行为规范》、《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以及市中院《集中开展整治庭审不规范行为专项活动方案》要求,结合该院实际情况,制定了规范庭审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司法文明用语、接访审理执行行为规范,要求干警工作时间统一规范着装,做到仪表整齐、风纪严整、举止端庄、行为规范。以形成公平、公开、公正、为民的司法作风和勤政、文明、务实、高效的机关作风。

2、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开展法律服务进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访民情、解民忧、办实事”取得实效;在人民法庭推行每周七天、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群众来访随时有人接待;认真抓好窗口建设,在门口将“诉讼须知”、“风险告知”等内容上墙,引导群众有序诉讼。深入开展“院校共建”、“社区矫正”等活动,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坚持“两劳”人员帮教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弱势群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帮助群众切实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改善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形象。

3、推进“四结合”,加强司法行为监督。一是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结合。组织干警学习典型人物,对照先进找差距,查摆问题促整改。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违纪违法案例等方式,警示干警教训就在身边。二是专职与兼职结合。强化一岗双责,将司法行为监督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发挥纪检xxx门和兼职廉政监督员的职能职责作用,介入司法行为全方位监督。三是审判与监督结合,突出重心。纪检xxx门介入审判执行工作,加强对审判各环节的司法行为监督,对法院基建、行装工作、人事招录工作细化监管节点,加强监督。四是内部与外部结合。主动接受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检察机关、新闻媒体、当事人等各方面对司法行为的监督,把当事人的司法行为评价作为考核法院和法官工作好坏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制度文化建设。

1、首创廉政“四点”防控法。今年来,院党组全面总结过去几年来廉政建设的工作情况,深入调查研究,按照“防线前移,防患于未然”的廉政工作思路,大胆创新,锐意改革,从立案、审判、执行、对外委托、行政管理、纪律作风等6个方面入手,排查出45个环节320个具体风险点,全面细化节点监督和流程管理,首创廉政“四点”防控法的廉政防控措施,构建了“点对点”(防控点对应风险点)风险防控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全院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2、完善工作制度。为改变制度不全的现状,通过广泛征集意见,院党组决定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加强制度建设和运行上,向管理要效益,用管理树形象。今年1月,相继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院务会议制度》、《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休假与请销假制度》、《宣传信息调研奖惩办法》、《关于在裁判文书后附法律条文的规定》等主要工作制度,后又研究出台了以及相关审判执行管理制度机器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工作关系。

3、强化督办落实。为使这些制度落在实处,避免制度空转现象的产生,成立了由纪检组牵头的督办小组,专门负责监督制度的落实,同时建立了院党组把“舵”,分管领导把“脉”,庭室负责人把“关”,干警个人把“度”的层层抓落实机制。从运行情况看,该院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较上年同期大幅度提高,社会各界对法院印象很好,法院的公信度有明显提升。

(四)加强物质文化建设。

1、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在审判楼值班接待、装备身份识别系统的基础上,建立了院机关值班室,由法警全天候值班,并在审判楼安装了考勤和门禁设备,法院干警只有通过签到才能出入审判大楼,规范了法院办公和审判秩序。每天机关大厅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文明用语、行为规范、诉讼指南等言行规范,营造了良好文化氛围。制发《车辆出入证》,画出机关场院停车位,解决了外单位车辆在院内停放、本院车辆无序停放的问题,保持机关办公环境靓丽整洁,工作秩序井然。

2、创新文化建设载体。通过文艺汇演、体育比赛、书法竞赛、征文活动等形式,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使干警的身心得到锻炼,从文化、艺术、体育中领会到与法律渊源的互通性,提高干警的内在修养,自觉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推行廉政文化格言进屏、上墙、入桌活动,形成格言无处不在,文化入眼入心的氛围。

3、创办特刊《法官论坛》,使之成为全院干警的一处精神家园。鼓励干警们拿起手中的笔畅所欲言,分享工作上的成败得失、生活中的甜酸苦辣。通过思想的碰撞与心灵的交汇,提升干警的人生修养和思想境界,潜移默化地培养干警们清正廉洁、奋发进取、敬业奉献、快乐工作、愉快生活、珍爱生命等积极阳光的心态,从而在全院凝聚思想、形成合力,以文化的感染力助推审判执行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干警没有认识到文化建设的重要性,缺乏主观能动性,对涉及到自己的文化建设能推就推,实在推不掉就勉强应付。有的简单地认为组织几次文体活动就是文化建设;有的认为办案任务重,没有时间和精力参入文化建设;有的认为文化建设是领导和政治处、研究室、办公室的事,与己无关。二是由于经费紧张和办公场所限制,一些硬件设施无法及时更新。特别是荣誉室、图书室、阅览室、职工活动室等建设没跟上,不适应当前文化建设硬件要求,文化长廊、院史陈列馆建设心有余而力不足。三是文化活动载体有待进一步丰富。目前该院法院文化建设还相对单一,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很少,很难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热情。

四、今后的工作设想

(二)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增强法官司法为民的职业理念,提高法官依法办案的职业能力。坚持政治上给待遇,时间上给支持,学习上给机会,经费上给保障。培育干警的“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采取多种形式,把法院文化建设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从而培养法官的职业素养和精神气质。

(三)加强物质装备建设。物质文化是法院文化的外化、直观和感觉形象,它不仅作用于法官自身,而且对于社会公众有着无以替代的感知、影响和接纳作用。该院将以审判庭建设为契机,大力加强文化建设硬件投入,争取上级支持,在新的办公大楼建设图书馆、法官活动中心、文化长廊等设施。

(四)进一步丰富法院文化载体。通过经典阅读、电影观看、摄影采风、书法大赛、法官沙龙、法官博客、文化论坛等方式,从广大法官最关心的问题着眼,从最贴心的事情入手,限度地寓教于乐、限度地激发法官群体的活力,让他们变法院文化建设的被动为主动。

五、意见与建议

一是建议上级加大对基层法院的经费保障和硬件投入,支持基层法院建设图书室、法官活动中心、法官论坛等文化设施。二是定期组织上下联动的文化活动,要求下级法院积极参加。如外出参观学习、体育竞赛、书画竞赛、文化联谊会、笔会等活动。三是将上级法院组织或主办的文化类内部刊物下发至基层法院每位法官手中,构建文化分享平台。五是对文化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定期组织研讨会,共同学习提高。

法院教育调研报告篇六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和社会结构的急剧转型,社会群体在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能力上也产生两极分化,导致一些群体在日常生活中的缔约能力(交易能力)及诉讼能力(诉讼承受力)相对低下而无法实现其基本权利,从而形成法律意义上的社会弱势群体。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如同在自然界一样,都会有弱者存在,这是不需争论也无法消除的客观事实,关键是一个社会能否真正确认并通过制度保障的形式实现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由于现有法律不足以适应这种群体分化的现实,无法完全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故需在法律理念更新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法律保护机制,才能实现社会的实质公平和社会关系的和谐。本文以工业社会普遍存在的三大弱势群体——劳动者、消费者及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损害赔偿请求权人为典型,从民事审判实务的视角来探讨上述课题。

一、社会弱势群体的界定

社会弱势群体作为一个集体名词,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法学范畴,而更多地属于社会学领域的概念。“弱势”是相对于“强势”而言的,因此社会弱势群体就是一个相对性的概念,是对社会人群根据一定标准进行比较的结果。从社会学角度来讲,社会弱势群体在社会性资源分配上的共同差别表现为经济利益、生活质量和承受力三个方面的共同特征即同一性,这种同一性表现在:贫困性;低层次性;脆弱性。主要涉及贫困者群体、残疾人群体、精神病患者群体、失业者群体等。法学上的人是由种种权利和义务构成的抽象综合体,法学上的弱势群体不同于社会学意义上的弱势群体,并不是从社会现实生活中描述出来,而是人们依据自己的价值观念和社会现实情况而主观设置的标准,主要是指在日常交易或缔约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且在纠纷处理中诉讼能力较差、以致不易实现自己基本权利的特定法律主体。笔者以为,从法律的发展来看,随着人类向工业社会的发展,企业的雇佣规模越来越大,企业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各类工业事故也在不断增加,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消费者、事故受害人成为现代社会最典型和数量最为庞大的弱势群体。

上述法律主体成为社会弱势群体,在法律关系的形成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隶属关系的存在。在现实生活中,不仅身份关系产生隶属关系,一些合同关系同样可以产生隶属关系。劳动关系的特征即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隶属关系,劳动者在合同关系存续过程中对用人单位处于经济上的依附关系。

2、信息的不对称。虽然在一些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并不存在隶属关系,但由于双方对信息掌握程度相差较大,造成双方市场交易地位的实际不平等。如消费者与经营者特别是处于垄断地位的经营者虽然在合同关系中是平等主体,但由于消费者相对于经营者,在销售信息、技术知识方面的获取能力是非常有限的,导致双方的交易地位实际上并不平等。在医疗事故法律关系中,相对于掌握专业技术及医疗信息的医疗机构,事故受害人在信息上明显处于劣势地位。

3、经济力量的差距。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组织的实力不断增大,自然人与经济实体间的资源占有能力更显悬殊,导致两者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实现能力不平等。

4、生理原因的脆弱性。随着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及触电事故的不断增多,事故受害者形成一个数量众多的群体。因自身生理及精神上的脆弱性,导致事故受害人对自身权益的维护面临诸多困境。

5、制度的不利影响。就弱势群体的诉讼能力和诉讼承受力而言,需要的是及时、高效、简便的纠纷处理机制,但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及民事诉讼制度的诉讼成本过大,不利于弱势群体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我省涉及弱势群体诉讼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劳动争议案件

1、劳动争议案件的主要特点。从审判的情况看,我省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有以下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持续上升。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起诉到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呈大幅增长态势。1995年至20xx年,全省受理一审劳动争议案件年平均增幅达,其中,20xx年全省法院共新收一审案件××*件,比20xx年增长××*%,比1995年增长××*%。

二是案件类型和分布相对集中。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多发生在工资支付、保险、赔偿等主要方面。案件分布主要集中在经济较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其他欠发达地区相对较少。其中劳动者与非公有企业或经营困难的国有企业间发生的劳动争议较多。前者多表现为拖欠工资、加班费产生的纠纷,约占一半左右;后者表现为劳动合同解除后产生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金的支付等问题。此外,劳动争议案件多发生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其中发生在加工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领域的劳动争议案件居首位。

三是案件处理难度大。受经济发展和社会环境关系影响,我省法院受理的劳 动争议案件在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具有“多、新、难”的显著特点。一是案件类型日益增多。除传统类型的案件外,近年来出现了劳动合同续订争议、住房公积金争议、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补助费争议、工龄争议、劳动者档案争议等新类型案件,向传统的劳动争议审判工作提出了挑战。二是案件调查取证难。由于多数用人单位和外来工法制意识淡薄,致使无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纠纷居多,诉讼双方取证困难。三是案件适用法律难。劳动争议案件涉及法律、法规、规章等多层次的法律规定,则往往相互之间存在冲突,在适用上存在不同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和协调问题,法律适用难于把握。四是审结案件执行难。许多案件因雇主逃逸或转移、隐匿财产等原因而得不到执行,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于保障。

2、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劳动仲裁程序前置但不具有终局性的制度设计成为劳动者及时寻求法律保护的最大障碍。按照我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裁决不服的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仲裁裁决一般在当事人起诉后自然失效。但是,劳动仲裁前置原则给司法工作带来了一系列问题:(1)由于仲裁前置,形成了事实上的“三审终审”。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经过一裁两审,在正常情况下结案也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与普通民事案件“二审终审”的体制相比,增加了劳动者的讼累。一旦当事人提起诉讼,法院的审理工作必须重新开始,原有的仲裁裁决实际上成为一纸空文。对劳动争议案件重复处理,对有限的司法资源造成巨大浪费。对于那些在劳动争议中需救济的劳动者,特别是外来打工者,更无法承受这种处理方式造成的诉讼拖延,而一些用人单位也利用这一制度,转移、隐匿财产以逃避法律责任。(2)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存在脱节现象。在仲裁前置阶段,因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查封、扣押和先予执行财产的权力,劳动者也无法律依据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给一些企业老板逃匿与转移财产提供了时间。一些劳动争议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时,企业出资人早已不知去向,企业的财产亦已转移完毕,劳动者最终得到的无异于一纸空文。(3)造成法律适用上的混乱。劳动仲裁时,劳动仲裁委倾向适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而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依法只能适用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且由于两个部门对法律的理解往往存在不一致之处,造成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中的法律适用混乱。

其次,过短的申请仲裁期间成为劳动者讨薪的“死穴”。根据《劳动法》第82条规定,劳动者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请仲裁,而原劳动部的相关意见将“争议发生之日”解释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因此,有相当一部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同志认为,工资依法应按月发给劳动者,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工资的当月就知道或应当知道该事实,故而一般只支持劳动者申请仲裁之日前60天的工资请求。在拖欠加班费较普遍的地区,一些地方政府也以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人数众多、拖欠工资总额较大为由,片面强调保护投资商的利益。这种做法极大地损害了劳动者权益,使用人单位工资拖欠得越多越对其有利,助长了欠薪之风,忽视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处于弱势地位的事实。

(二)涉及消费者的纠纷

1、我省涉及消费者纠纷的现状

一是涉及消费者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且总数较大。据统计,广东省各级消委会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呈逐年递增态势,20xx年受理投诉××××件,比20xx年增加。

二是消费纠纷的热点集中于住房、医疗、公用事业社会服务领域。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在住房制度、医疗制度及公用事业社会服务制度进行市场化改革后,普通生活日需品消费只占消费者消费价值的极少部分,住房、医疗等成为普通居民的主要消费渠道,而消费者在这些领域的弱势地位远比普通生活消费为甚。

三是消费纠纷的非讼解决率低、起诉率低。经与我省部分消委会座谈了解到,由于社会诚信约束机制的缺乏,一方面消费纠纷通过协商调解机制解决通常较为困难,另一方面,由于诉讼成本过大和诉讼周期过长且消费者取证困难,消费者往往畏于诉讼而经营者则不惧消费者向法院起诉。

2、涉及消费者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消费者诉讼的成本偏高。与商事纠纷相比,消费纠纷涉及的诉讼标的额较小,因此消费者的诉讼承受力也相对较低,更需要一个简便、高效、低廉的诉讼机制来解决问题。但是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简易程序,只是普通程序在送达、庭审方面的相对简化,由于立案、审理、执行在法院机构与程序上的分离,以及一审、二审、执行的一般案件处理流程,涉及消费者诉讼的周期和成本仍然较高,而且这种成本与预期收益相比有时是得不偿失的,这导致消费者实际上较难通过诉讼途径实现其基本权利。

其次,消费者的举证较为困难。在科技进步、促销手段不断变化的情况下,消费者不可能对科技时代生产出的商品结构、性能、品质等诸多方面有明确和深刻的了解,因而信息不对称使消费者难以就经营者的过错进行有效举证。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举证责任倒置规定了八种情况,其中涉及消费者权益问题的只有产品质量和医疗事故,其他方面都需要消费者举证,这显然不足以保护处于弱者地位的消费者。

其三,纠纷的解决方式单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规定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仲裁协议仲裁;(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规定看似提供了许多解决方式,实际上解决纠纷的终极手段仍是诉讼。目前,由于生产与经营的社会化、专业化,常常使消费者难以靠自身力量寻找和追究侵害消费者权利的责任者,在缺乏有效行业自律和处理消费投诉的行政执法效能较低的情况下,消费者要想真正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得不选择成本最高的诉讼途径。

其四,法律规定的不完善影响了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至今已近十年,其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所发挥的作用勿庸置疑,但其不足之处也显而易见。如对于“消费者”的界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规定为“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主体,但对于“知假买假者”是否构成消费者,并无可操作性规定。又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该法的适用范围是否包括房地产、交通运输、医疗服务等领域,亦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各地处理标准不统一。其他的法律法规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如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由于商品房验收存在规划验收、工程质量验收、电梯验收、消防验收、环保验收等多项标准,在取消综合验收后,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对商品房交付给小业主的标准无明确的可操作性规定,导致购房者在收楼问题上摇摆不定,客观上难以维护自身权益。

(三)涉及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及工伤事故的纠纷

1、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及工伤事故诉讼的主要特点:

一是诉讼总量增长明显。广东省各级法院在20xx年受理上述一审案件共计××××件,比20xx年增长××××%。

二是各类事故诉讼的数量增长不平衡。其中,由于工伤保险制度的全面推行,工伤事故诉讼数量增长不多,而交通事故数量近年增长迅速,成为所占比例最高的事故诉讼。我省20xx年受理一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件,比20xx年增加××××%。

三是案件审理难度大。由于事故赔偿款对遭受事故的受害人的日后生活影响很大,赔偿项目又名目繁多、复杂交错,所以劳动者对诉讼的期望值很高,上访、投诉、缠讼乃至采取过激行为等事件时有发生。

2、事故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寻求法律保护遭遇的难题:

首先,工伤事故外理程序过于冗长。对于工伤事故赔偿案件的处理,《劳动法》及《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先是要进行工伤认定(30日内提出申请,60日内作出认定),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60日内提出申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对复议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15日内提起,3个月内审结),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15日内上诉,2个月内审结);然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30日内提出申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查(15日内提出申请,复查期限无规定,以60日计),对复查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上一级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15日内提出申请,重新鉴定期限无规定,以60日计);接着是仲裁阶段(60日内提起,60日内作出裁决);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15日内提起,3个月或6个月内审结),民事诉讼也实行二审终审制(15日内提起,3个月内审结)。如果以上程序都走一遍,即使都在审限内结案,最长要花费1050天,接近3年,扣除提出申请的时间也还要两年多。

其次,医疗事故鉴定难。目前,虽然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主管机构已由卫生行政部门变为医学会,但是其鉴定体制仍未发生根本的变化,不可避免地存在行业保护的倾向。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虽然明确医疗事故的过错及因果关系证明实行举证倒置即由医疗机构举证,但最终仍要落实到事故责任的鉴定,只是医疗机构更多成为申请事故鉴定的主体。处于极度弱势的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请求权人要想得到一份对自己有利的医疗事故鉴定,往往困难重重。

其三,道路交通事故配套法规不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革,但是该法所规定的一些配套法规仍未出台,严重影响了事故损害赔偿请求权人的利益。由于规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条例迟迟没有出台,道路交通事故中保险人的责任性质及责任范围不明确,导致各地的司法标准各异。而且,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社会救助基金至今尚未成立,对不能及时或不能获得民事赔偿的受害人来讲,法律规定的其可得到救助基金机构救助的权利不能得到实现。

其四,事故损害赔偿请求权人不易得到充分的赔偿。在司法实务中,囿于现行法律的不合理规定及一些法官过于保守的司法理念,事故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往往得不到充分的赔偿。一是我国医疗事故赔偿和工伤事故赔偿标准适用特别的规定,其赔偿标准远远低于普通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实践中构成医疗事故的案件与未构成医疗事故仅构成医疗过失的案件相比,由于后者适用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而前者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往往后者反而比前者赔得更多。二是在后续治疗费和精神损害赔偿的裁判上,一些法官未能充分考虑事故赔偿请求权人的弱势地位,过分限制其赔偿要求。如一些法院为案件的简便处理,不考虑支持当事人提出的合理且可预见的后续治疗费,给当事人造成讼累。

三、进一步加强社会弱势群体法律保护的建议

同情弱者,扶助贫者,是人类的天性,也是人类文明的标志。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要求我们必须对弱势群体的利益进行特别的保护。同时,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显然不能仅仅停留在静态的立法层面,还必须在法律的运行、促进权利实现方面寻求切实可行的法律措施,方能实现全方位的保护。

(一)树立实质公平的理念,确立注重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原则

现代社会之所以愈来愈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现状及其保护,是文明社会道德水平及法律进化的产物。法律保护社会弱势群体体现了法律正义,是消除个体痛苦的人道主义与消减社会痛苦的功利主义的双重要求。现代法律的一个重要趋势就是在追求平等保护的前提下,对社会弱者进行倾斜保护,劳动法脱离私法而独立发展就是一个明证。一个良好的法律必须是正义的法律,正义的法律必须是关爱和保护弱者的法律。而我国现行的各项程序法和实体法,大多只确立了平等、公正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导致在处理当事人现实地位极不平等的各类法律纠纷中,只注重对有关各方平等对待,而不能保证弱势一方得到“特别保护”。因此,我们在司法实务中必须确立注重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与救济社会弱势群体,一方面可以体现社会对弱者的人文关怀,改变弱者的不利境况,确保其生存,促进其发展;另一方面可以整合社会矛盾,和谐社会关系,为经济健康发展、政治稳定和社会进步创造条件。

(二)建立高效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

现阶段强制仲裁程序的存在,使一些案件经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调解或裁决方式予以消化,一定程度上使法院缓解了案件数量过度增长的压力。但另一方面,相对于劳动争议案件案情简单和标的较小的特征,相对于劳动者对过高诉讼成本、过长诉讼期间难以承受的事实,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确有进行修改、完善的必要。要建立公正、高效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还必须从立法上对现有制度进行变革。对于处理模式的选择,宜建立“或裁或审,各自终局”,即当劳动争议发生后,任由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且二者只能选择其一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以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并有效分流案件的压力。但在目前的这种现实状况下,这种设想存在以下问题:首先,体制改革不仅要实现高效还要保证公正,而由于以下原因,现有劳动仲裁机构并不完全具备这一要求:一是现有的劳动仲裁机构实际依附于劳动行政部门,具有行政性,很难体现裁判的中立性;二是现有的劳动争议仲裁员主要是劳动行政部门内部委任的,大多是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法律素养不足,加之又无公开和严谨的仲裁程序,权威性不够;三是劳动争议案件不同于普通的民事案件,体现了国家对弱势群体的特别保护和劳动关系的强有力干预,应由法院进行终局裁判,不宜直接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性裁决。其次,该种设想不可能有效地实现案件分流。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中立性、权威性均不足,所预收的仲裁费用又远远高于法院的诉讼费,加之劳动者法律意识较淡薄,大多不可能与用人单位事先约定仲裁,最终绝大多数案件反而会涌向法院。因此,在实施该种改革之前,有必要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成为更为独立的仲裁机构,并确立较全面和严谨的仲裁程序。同时可借鉴人民法院对商事仲裁进行司法审查的有关规定,建立人民法院对劳动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制度。

由于社会弱势群体的诉讼承受力较低,其能接受的司法救济必须是高效和低廉的,而现有的诉讼程序即便是简易程序的诉讼成本和诉讼周期也是他们无法承受的。同时,据统计,我省基层法院从20xx年到20xx年适用简易程序的比率均达到70%左右,说明基层法院受理的绝大部分案件是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如进一步建立小额债务案件的速裁机制,真正实现案件处理的繁简分流,也有利于根本上解决我省珠三角地区案多人少的困境。

由于涉及社会弱势群体的案件大多标的较小、事实简单且当事人强烈要求快速处理,我国迫切需要在民事诉讼简易程序中设立一种新型的小额诉讼程序,创设比现行简易程序更快捷、成本更低、周期更短的诉讼制度。根据各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小额诉讼程序应体现以下几个基本特征:一是禁止律师代理,以减轻诉讼成本;二是应以一次期日审结、当庭宣判为原则,保证质证与认证的灵活,判决书的制作力求简洁;三是对不服判决的司法救济尽量简单,即采取一审终审,以保证小额权利的快速实现。

(四)在实体法律适用上,对法律作有利于社会弱势群体的理解

要真正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仅要在诉讼程序上保障其权利,在实体法的适用上更应充分保证其权利的实现,以实现案件处理的实质公正。如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对法律、司法解释虽无明确规定举证倒置的,而举证责任由弱势一方当事人承担可能造成不公平后果的,可依据民法的诚信原则将举证责任分配给强势的当事人承担。又如在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期间的理解上,由于获得工资、加班工资是劳动者的重要权利,该项权利的实现关系到劳动者的生存权。从工资拖欠之日起六十日不申请仲裁即不予保护,这对处于弱势的劳动者群体是苛刻的,也会助长不良企业更加变本加厉地拖欠工人工资,弊端太大,难以得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关于拖欠工资的追索时效,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是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算,可以理解为从纠纷发生了才起算。但原劳动部《关于执行〈劳动法〉的意见》则解释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这与法律的立法精神不相符,作为行政规章,法院可以不予适用。

(五)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

为了保证法律赋予每位公民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切实得以实现,法院必须对社会弱群体提供各种有效的司法救助。一是进一步健全为处于弱势地位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导的制度。明确审判人员有义务为欠缺诉讼能力的弱势当事人进行诉讼风险告知、举证说明及法律释明。二是要进一步做好诉讼费的减免工作。对属于弱势群体的当事人可不预收诉讼费或不收诉讼费。三是深入研究探索建立保护弱势群体的公益诉讼制度及支持诉讼制度。对涉及弱势群体的诉讼,可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由有关社会团体出庭支持诉讼。

法院教育调研报告篇七

人民法院办公室是法院司法政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部门,任务繁重,职责重大。它承载着为法院全面履行各项职能提供参谋、协调、监督、保障的重要任务,是人民法院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公正高效地开展审判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职责是搞好法院队伍建设、物质建设和后勤保障工作,为审判工作提供物质保障和创造良好的条件。它同是又是法院的综合协调机构,是组织、协调和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中枢,承担着决策参谋、督办落实、组织协调、综合管理、服务保障等多项重要职能;是法院的“综合信息库”,又是法院的“形象大使”。其工作好与不好对法院的整体工作影响很大。而长期以来,法院办公室工作是沿袭过往而落后的传统,在很大程度上迟滞着法院司法改革的深化推进。因此,如何搞好法院办公室的管理工作,真正实现全面高效的优质服务,已是人民法院司法政务管理改革一个刻不容缓的课题。

一、当前基层法院办公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公正、高效、权威的现代司法制度的确立,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追求的目标,为此为适应审判工作需要,首先须树立反映现代司法理念的思想认识,也就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然后是适应现代司法要求的司法制度、审判格局。但是,我们负责办公室工作的部门,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审判工作、服务人民法院的理念还不够强,或多或少存在有消极、懈怠、不思进取的思想状态,导致政令不够通畅,相关政务工作的停滞。为此,必须强化办公室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部门职能交叉设置

当前基层法院的机构设置,基本上沿用着计划经济年代的模式,与上级法院相对应设置,没有充分体现出基层法院自身的职能特点。在人员配备上,基本上是处于“官多兵少”状态,有些工作不得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完成;在管理层次上,一项工作从院决策机构到落实到具体人,一般要经过二至三个层次,效率不高;在职能上,部门内部之间,与审判部门之间不少地方存在职能交叉,职能模糊现象;在工作任务的分配上,不少部门存在“以人定事”现象,谁能干就让谁干,不管机构职能,不管任务轻重缓急,造成工作能力强的人累死,干不了事的人闲死,严重地影响了办公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办公室人员相关素质有待提高

人员状况和综合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任务需要,办公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还有差强人意之处。总言之,相关专业人才奇缺。办公室工作需要一批擅长心理学、文化艺术、财务、基建、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但不少法院长期以来上述岗位均由法律专业或其他人员进行轮岗或顶岗,有的法院甚至找不出一名专业人员。而且法院分管领导由于法官职务的特殊性,也同样缺乏相关的文秘、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导致管理工作乏力。

(四)管理制度不配套

虽然说管理出效率,管理出人才,管理出战斗力。管理离不开规章制度。管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从目前基层法院落实情况看,尽管大都建立了一些规章制度,但是还很不全、不细,缺乏具体可操作性,在运行过程中抓得不严、抓得不死、落实乏力,有了问题是临时搭班子、抽人员,有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之嫌,工作上秩序不够,考核标准不严,奖惩不能到位,这使办公室的管理处于一种时紧时松的紊乱状态。

(五)经费保障欠缺,管理难度加大

从近年来的运行管理情况看,基层人民法院日常经费供给和保障机制已初步形成,但由于受制于地方财政体制上的影响,法院的经费保障仍然停留在比较分散的层面上,省及中央财政给予的适当补贴,加大了地方财政的依赖性,法院所需经费拨付有时不能及时到位,使法院后勤政务管理难度大、压力重,一定程度上影响法院正常工作的开展。此外,信息化服务和现代化办公水平有待提高,该项工作必须有厚实的资金支持。

(六)缺乏长效激励机制

法院传统管理模式不注重考核和奖惩,过分倚重思想道德教育,忽视物质激励作用,不注重现代考核奖惩机制,往往以民主测评或者领导带有浓厚主观性的年终总结代替客观的考核,优秀与称职差不多,选拔、晋级、奖惩不与业绩挂钩,不能有效调动干警积极性,激发干警的潜力。

二、加强法院办公室管理工作的对策

(一)实现办公管理的科学化

(1)规范化。办公管理的规范化,就是要求管理工作按制定的原则、标准去实施。一是会议安排规范化。按格式化和程序化的要求,将会议安排涉及的各方面元素逐渐按定制模式固定下来,避免重复操作,避免浪费时间和精力。二是接待工作规范化。要根据接待对象的级别、来访目的,明确接待规格,制定接待工作规范和接待方案等,以便按章接待。

(2)程序化。 办公管理的程序化,就是把日常工作分解成若干步骤并固定下来,以后办事就按规定的步骤去做。制定工作程序时注意按工作的先后顺序,把每一个步骤的做法、要求都要规定清楚。

(3)制度化。通过制定岗位责任制,对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和任务都必须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进行目标管理和考核,使每项工作都有章可循。

(二)不断引进专业性高素质行政事务管理人员

做好办公室管理工作,离不开专业性高素质的管理人员。近年来,对法官职业化强调很多,但对法院行政事务管理人员的专用性讲得比较少,在客观上造成了政务管理工作缺乏专业性人才,使其变成了一项是什么人都可以干、可有可无的工作,导致办公室队伍庞大,效率低下,并且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为此,必须加强专业管理人才的引进。如从事司法财务工作人员应具备会计师职称,司法秘书工作人员要有较强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工作功底,党务人事工作人员要有很强的党性和公道正派的作风,所有人员都要会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工具,不断提高办公效率。要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激励机制,精简机构和人员,提高效率和效能,畅通政务管理人员进口和出口,对于不适合岗位的人员要加强培训及时调整岗位,建设一支专业性高素质的政务管理队伍。

(三)加强办公室人员的培训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对政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上级法院只注重对审判业务性的学习和培训,而很少对法院办公室人员进行系统化培训,导致上下级法院、区域性法院之间在管理上不平衡、不统一和不协调。因此,应当从体制、机制和保障功能上入手,制定与现代审判管理相配套的管理机制,在纵向和横向上加强管理事务的经验交流和培训,以适应审判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对聘用人员的管理,要从多方面入手把好聘入关、用人关和监督关,落实聘用人员责任制,做到规范管理,规范使用。

(四)强化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措施

狠抓管理和强化功能是基层法院办公室工作的两个关键节点。由于人民法院工作的特殊性,光靠行政手段来搞好司法行政管理工作已经不能再适应司法行政改革和审判管理工作的需要,要用行政和经济相结合的手段逐渐变革不合理的管理体制。为此,要以强化管理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探索和完善司法办公室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

(1)强化管理措施。要紧密联系法院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台一系列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及时交流、学习和推广先进的管理做法经验。

(2)处理好管理和服务于审判的关系。必须着力解决好管理和审判效益的关系,既要从强化管理要效益,也要从服务审判工作要效益,要突出管理服务于审判工作这个中心。要正确处理好审判工作与办公室工作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综合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勤政与廉政的关系。

(3)加强上级法院对基层法院办公室工作的指导监督。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事务性工作进行监督的同时,还必须对下级法院行政性事务进行检查监督,进行上下级法院司法行政管理的联动机制,及时发现问题,便于整改提高。

法院教育调研报告篇八

人民法院党的建设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党的建设,最高法院提出了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使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得到了有效加强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法院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区法院党建工作总体上是好的,发挥了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了人民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但也存在一些制约和影响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问题和必须加强和改进的方面。当前,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一些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强。表现在一些法院党组班子整体作用发挥不够,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力,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不到位,推动法院科学发展、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够;一些法院的党组班子成员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还有些法院的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损害了党组班子在法院干警中的威信。

(二)一些法院基层党组织未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表现在一些法院不重视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没有专门的党务工作机构,不按时开展组织生活,不自觉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的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单一、缺乏创新,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有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职能弱化;有的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狭窄,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有的党组织对党员民主权利保障落实不到位,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差,从而影响了法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

(三)部分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充分。表现在一些党员干警忽视政治理论学习、学用脱节,理想信念动摇,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不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有的党员干警受西方三权分立思潮的影响,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不够深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认识不到位;部分党员干警党员意识淡化,平时热衷于讲名利、讲待遇、讲收入,缺乏奉献精神和敬业精神,审判执行工作中不求无功、但求无过,不能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四)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表现在有的法院党建工作就党建讲党建,不能与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抛开了法院工作实际开展党建工作,失去了对法院工作指导,也使法院党建工作丧失了生命力和吸引力。

三、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是党的司法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xxx院长强调人民法院党的建设是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司法公正的关键。法院队伍的主体是党员,加强法院党的建设,既是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永葆司法工作的人民性和先进性的政治需要,也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官队伍素质,推动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研究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法院党的建设是人民法院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当前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应当紧抓三个主体,紧扣五个突出。

(一)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应紧抓三个主体,确保党建工作有的放矢。人民法院的党建工作必须由相应的主体负责实施,笔者根据党建工作的层次,将承担党建工作的主体划分为三类,即具有领导核心作用的法院党组班子、具有战斗堡垒作用的法院基层党组织、具有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干警。抓住了主体,明确了责任,党建工作就能有的放矢。

第一,紧抓各级法院党组班子建设,确保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各级法院的党组班子是本级法院的领导核心,加强各级法院党组班子建设是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关键。各级法院党组班子成员要严于律已、率先垂范,班子成员之间既要以诚相待、团结协作,又要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避免一团和气、不讲原则、影响工作;上级法院党组班子要加强对下级法院党组班子的协管、监管力度,通过向当地党委推荐党组班子成员、对下级法院审判绩效考核、司法巡查、检查下级法院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切实提高各级法院党组班子的整体素质和领导能力,确保党组班子成员在思想、学习、工作等各方面成为法院干警的标杆,确保党组班子具有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

第二,紧抓各级法院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加强各级法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新时期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各级法院要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做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主动将法院聘用人员中的党员纳入基层党组织管理范围。要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内容、方式,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吸引力,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建设功能性党小组,推动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发展。

第三,紧抓党员干警素质建设,确保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党员干警的素质是保证人民法院队伍素质的关键。各级法院要以提高党员干警素质为重点,抓紧抓好党员干警队伍建设这一基础性工程。要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行党员评星定格制度,激发党员干警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内在动力。要注重培养、发展青年干警、聘用人员中的先进分子加入中国xxx。要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对法院退休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要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拓宽党员教育渠道,丰富党员教育内容,提高党员党性修养。要切实落实党员公开承诺制度,以公开促先进,确保党员干警在本职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应紧扣五个突出,确保党建工作取得实效。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必须与法院的审判执行等工作紧密结合,才能发挥党建工作在人民法院的重要作用,才能使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具有生机和活力,才能确保在加强法院党建工作的过程中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第一,紧扣突出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的主要力量是党员干警,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各级法院必须将党的领导置于首位,服从、巩固和加强党的集中领导,时刻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经律,自觉接受当地党委对法院工作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领导,及时主动向党委汇报法院工作,确保法院工作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的宗旨保持一致,与人民利益保持一致。要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对贫困地区的各项帮扶优惠政策,为xxxx经济社会科学 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院教育调研报告篇九

(一)共性问题:

1、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在居住环境、基础设施、生活服务、文化生活、治安秩序等方面对社区都提出了越来越多的需求,希望得到多方面的服务。目前社区在这些管理和服务方面还不能满足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要求。

2、居委会自治功能弱,缺乏凝聚力和吸引力。面对房屋拆迁、流动人口、下岗职工、老龄问题、社会治安、计划生育以及对属地单位的社会化服务等各种问题,此外,由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大量富余劳动力涌进城市,增加了社区的管理压力,社区居干无法包揽解决全部困难,居委会人员不足,有些力不从心。

3、社区居民教育管理难度大。由于市场经济形势下行、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下岗人员、失业人员、闲散人员日渐增多,个体户和私营业主增多,对这些人员的行为控制、教育和管理是社区面对的较大社会问题。

4、居委会为居民出具证明难。随着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医保报销范围扩大,居民普遍反映在报销中需要在社区开具情况证明才能报销医保。但社区对居民如何受伤、为何就医情况不能详细掌握,不能了解事实发生过程,不具证明资格,无法出具证明,没有社区出具的证明,居民无法报销医保,使社区在此事中陷入两难境地。

5、社区居民的养老保障问题。人口老龄化日益突出,如何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是社区面对的又一新的社会问题。

(二)个性问题:

1、办公用房问题。红果子社区现有办公用房70平方米,目前活动场所较少、缺乏娱乐设施,社区办公用房暨阵地建设远远跟不上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需要,无法开展相应活动。

2、移民就业安置问题。长城、红果子、惠西社区安置的劳务移民中有部分人员尚未就业,红果子镇政府与区劳动就业服务局积极合作解决就业问题,但移民考虑到企业经营、工资待遇、劳动强度、工作环境等因素,尚有百余人未就业。由于移民户籍没有迁移到本辖区,对符合享受低保的移民无法办理享受低保,存在管理安全隐患及返乡风险。

3、待业人员增多与拖欠工资问题。受经济下行、产能过剩和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红果子、长城社区居民就业形势严峻。有的家庭一人就业,其他家庭成员闲散待业,就业职工普遍反映企业拖欠工资,一般拖欠2-3个月工资,生活困难居民越来越多,直接影响家庭生活和社区安全。

4、房屋拆迁问题。红果子、长城社区内旧房较多,基础设施较差,尤其是红果子社区居民居住房屋,80%以上的房屋为建造使用30年以上的危房,部分房屋为建造使用40年以上的危房,大部分房屋没有下水管道,或下水管道已不能正常使用,直接影响居民的正常居住和生活。xx年启动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对部分房屋进行了测量登记工作,居民普遍反映项目已搁置,意见较大,企盼能够尽快进行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居住条件。

5、居民就业不稳定。受经济下行、生活习俗、观念等因素影响,居民就业不稳定,尤其是入住移民,技术含量高的工作无法胜任,不愿从事脏活、累活,安排居民就业成为社区居干的主要工作内容,在长城社区尤为突出。

6、交通不便。红果子镇大部分社区居民在工业园区就业,红果子社区居民孩子在红果子镇上学,红果子镇与红果子工业园区区间开通中巴通行车,没有开通公共交通通行车,中巴车运行不能正点发车,尤其是遇到雨天、雪天,通行车次少,严重影响工人上班和学生上学出行,另外,中巴车票价高。

法院教育调研报告篇十

一、队伍建设的主要成就

我院按照“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工作思路,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条主线不放松,向管理用劲,在规范中提高,促进了全院各项工作。

一是法院队伍呈现新面貌。领导班子注重学习,团结务实,思路清晰,作好表率,激发干警工作热情;认真学习党的xxx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解放思想、改进作风“主题教育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干警的“五个意识”明显增强。、落实、政治学习制度,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和司法考试,及时解决学习费用。仅去年就先后组织法官68人次培训,自20xx年国家开展司法资格统一考试以来,全院共8人通过,通过率名列全市法院前茅。全院本科学历达到92人,法官在全体人员的比例和职级配备进一步优化。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积极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强化“八小时以外”监督,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坚持通报,积极组织“效能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干部监督。

三是司法管理取得新规范。修订完善了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立了竞争激励机制,以目标管理责任书为抓手,对单位进行位次管理,对个人实行绩效考评,解决了干警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从抓制度的检查、考核、落实入手,进一步规范办公秩序、环境秩序和生活秩序,培养干警自觉遵规守纪、按章办事的好习惯。严格考核落实制度,兑现各种承诺,树立制度权威,干警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

四是群众满意度实现新提高。通过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全院干警司法亲民,为民、便民意识得到增强,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力度明显加大。特别是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和去年“百日办案竞赛”活动中,全院干警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不怕吃苦,清结了一大批案件。落实司法服务承诺,推行便民诉讼;开展巡回办案,方便群众诉讼;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去年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用13万元。

五是大局意识明显增强。在工作中,我们始终注意摆正位置,发挥审判职能,加强工作协调,服务县委工作大局,以有为之绩谋工作地位。刑事审判坚持“严打”方针,积极参与“打黑除恶”和“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民商事审判坚持“多调少判,案结事了”,努力促进_____社会和谐。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案件,促进家庭和睦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认真审理涉及“三农”案件,促进新农村建设;审理好各类合同纠纷案件,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依法审理国有企业改制案件,注重再岗职工的再就业安置。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加大沟通力度,采取庭外协调,思想疏通办法,尽可能地把“官民”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监督、维护、协调的有机统一。加大案件执行力度,积极清理执行积案,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我院还积极参与事关其他全县工作大局的活动,把审判执行置于县委的领导之下。

二、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院的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在调研中我们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与县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

第一,队伍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一是高层次、复合型法官偏少。目前全院具本科以上学历干警已达92人,但真正高院全日制本科的却只有不到10人,综合法律水平不高。二是整体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有的政治素质高,但业务能力不强;有的业务能力高,但政治素质欠缺。三是大局意识不强。存在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现象,不能很好地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些案件因 未考虑到其他因素,盲目适用法律下判,造成当事人上访或上诉,埋下不安定隐患。四是作风纪律涣散。个别基层法庭在抽查中出现“无人庭”;五是个别干警廉洁意识不强。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问题,吃、拿、卡、要等行为还时不时在个别干警身上体现出来。廉政标准不高,仅仅满足于领导不批评、媒体不曝光、群众不告状、个人不出事。六是个别干警“名利”思想严重。横攀竖比,强调经济利益,对待遇和福利看的高于事业。七是创新工作方式能力不足。满足于原有的工作思维模式,停留在凭经验办案或单凭法律规定办案。在处理其他事务中,方式单一,思路不灵活,协调能力差。

第二,整体司法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一是法律水平不高,个别案件裁判不公,损害了法院形象。个别同志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影响了司法的严肃性,法官的整体业务素质与社会期望存在较大的距离。二是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不认真学习和研究法律规定,出现个别适用法律错误或与法律规定相悖的处理结果;有的同一类型、同一性质的案件其判决结果不同;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扭转,有的案件开庭走过场,开庭准备不充分,审判人员对案情掌握不细不严肃,不按规定举证、质证和认证。三是办案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全院虽无超审限案件,但结案周期过长,绩效考核在全市排名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力度仍需加大。我院的涉诉信访工作目前走在全市法院的前面,但还有几个信访难案有待解决。

第三,司法为民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需要。一是公仆意识树的不够牢。个别干警存在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存在对群众“冷、横、硬、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现象。对当事人“冷、热”不均。在审判和执行中掺杂人情、金钱等权势的因素,自觉不自觉地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谋私、徇情的工具;联系群众不密切,向领导通报多,向群众汇报少;听领导意见多,听群众意见少,尤其听取一般群众意见少;作风不深入,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调查研究少二是调处力度不够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未能妥善处理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造成个别案件上诉或信访。三是对涉诉信访工作认识不到位。偏面认为涉诉信访工作只是立案信访的事,把自己与群众割裂开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闻不问;个别同志甚至认为上访的群众是“刁民”,既不积极主动与群众沟通,也不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造成群众走上信访路。在工作措施上,重治标,不治本,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造成信访人重复信访或越级上访;四是司法为民措施落实不到位。在落实为民措施的工作上,存在等靠思想,工作方式单一,思路不开阔。便民、利民、亲民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第四,司法管理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一是一些规章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需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补充完善。二是机关作风纪律抓得不实,措施不力,效果不好。个别同志纪律观念差,迟到早退,懒惰散漫,玩心重,事业心不强,工作不推不动,学习消极应付;个别同志只想当官不想干活,讲安逸图享受,只愿说好话办好事,不愿碰硬不敢较真,以致有效的制度没有充分发挥效能,有效的措施没有落实到位。三是内部管理还有薄弱环节,工作纰漏时有发生,整个管理还存在死角。部门与部门之间,人与人之间相互配合不够紧密,工作效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加强队伍建设的意见

第一,以班子建设的核心,全面增强队伍的政治和廉洁意识。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浓化学习氛围,使人人都学习,人人受教育,人人有提高。开展十个专题的大讨论,找准学习与改进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引导干警进一步强化“五种意识”,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重要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继续坚持和完善“一岗双责”制度。凡队伍出现问题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要检讨责任;出现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实行责任领导责任追究制。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肃追究存在违法审判、司法瑕疵问题等责任人的党政责任。

第二,以提高业务素质为目标,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强化全院案件流程监控和业务台帐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实行三分之二法定审限内结案的效率提速,开展办案竞赛,严格追究违法超审限。继续坚持审判质量“五级把关”制度,进一步强化“带长”法官的监管职责,严格裁判文书校核,杜绝低级差错,实行问题案件审查问责、差错案件剖析讲评,确保司法公正。严格庭审规范周检查、月通报制度,严禁侵害当事人诉讼权利,严禁内部说情和过问职务外案件,全程纠防审判瑕疵,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疑虑。按照中院《关于规范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狠抓案件质量,加强对一审案件审判质量把关,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发挥好再审的屏障作用,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法院内部。

第三,以增强服务群众意识为根本,努力实现审判执行工作案结事了。强化司法为民意识,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司法事业的人民属性,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做到态度上亲民、爱民,方法上便民、利民,结果上维民权、保民安。强化调解,促进社会关系和谐。把调解作为处理各类案件的首选手段,作为办理案件的必经程序,整合内部资源,实行上下联动调解,整合外部资源,促进民间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相互衔接,妥善化解矛盾纷争。切实转变作风,积极推行和谐司法,高度关注民生,积极追求和谐的司法效果,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群众满意。以落实“十件实事”为载体,进一步取信于民。坚持定期不定期召开当事人座谈会,虚心征询当事人意见,对损害法院形象的各种不良行为实行内部公示,并严肃查处,该调离审判执行岗位的坚决调离审判执行岗位,该作党政纪处理的坚决追究党政纪责任。坚决落实稳控措施,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想方设法,理顺情绪,全力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争取上访人息诉罢访;对情绪激烈、有上访苗头的,看死盯牢。出现恶性上访的,坚决追究责任。坚持大接访和院长值班接访制度,建立完善集中治理与源头预防并重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四,以增强凝聚力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工作管理。按照建设规范型法院的要求,坚持科学、规范、高效、便民的制度设计理念,以绩效考评为龙头,修订完善以《目标管理责任书》为核心的配套管理制度,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搞好目标责任监控,要深入学习研究《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党组决策精神吃透吃准。各监控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大胆管理。建立个人绩效档案,认真做好登记,确保在年终考评时有根有据,奖罚公正透明。进一步规范审判管理,继续完善案件评查机制,定期评查案卷,审查违法审判线索,考核通报调解率、服判率、上诉率、发改率等案件质量指标。进一步规范案件流程管理,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严格审限监控,狠抓审判流程环节提速,实现审判质量和效率的共同提高。规范司法行为,切实规范法官的行为、语言、礼仪和形象,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建立健全合议庭工作规范,使问题发现在合议庭,矛盾解决在合议庭,裁判产生在合议庭,责任落实在合议庭,不断提高合议庭的审判能力、司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在强化庭审功能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司法文书制作,认真解决庭审笔录、审理报告、合议笔录简单应付,不能全面客观地反映庭审及意见的形成过程等问题。彻底根除裁判文书文字差错多和说理性不强的问题。全面落实审务公开制度,增强司法透明度,以公开得公正,以公正换民心。

第五,以树牢大局观念为前提,更加自觉主动地把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法院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政治保证。要主动向县委报告法院的重要工作意见、重要人事安排、重大工作举措、重大案件审判和执行,主动向县委报告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主动接受县委政法委的领导、监督和统一协调,听从党的指挥,服从服务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同时,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以及媒体、公众的社会监督,依法忠实履行职责,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司法。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xxx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地位,确保人民法院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法律、忠于人民。

法院教育调研报告篇十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也逐年递增,新型案件、复杂案件也大有上升的趋势,这对法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而要提高法官的素质和能力,就必须加强法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法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最高人民法院今年下半年计划召开全国法院第六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要对近年来法院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对当前和今后一个事情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作出部署。为此我院开展了法院教育培训专题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本院实有在职行政编制人员95人(含工勤人员,不含挂职干部),其中男62人,女33人;汉族46人,哈族42人,维族3人,回族2人,满族1人,锡伯族1人;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学历68人,大专学历21人,中专以下学历4人。具有法官资格47人,其中男35人,女12人;汉族23人,哈族19人,回族2人,维族2人,锡伯族1人;研究生学历2人,占法官总人数的4.26%;本科学历37人,占法官总人数的78.72%;大专学历8人,占法官总人数的17.02%。

另本院还有财政自聘8人,临时工19人,共27人。27人中,男12人,女15人;汉族16人,哈族11人,本科学历8人,大专学历9人,中专以下学历10人。

(一)、近年来本院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做法:

1、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原则。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重要的是提高法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坚持不懈地强化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公正司法意识。正确处理政治思想教育和审判业务培训的关系,全面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坚持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培训内容,优化课程设置,强化教学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突出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的培养,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坚持干部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正确认识干部培训、使用与工作的关系,把干部参加培训情况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和完善先培训后上岗、先培训后晋升的制度。

2、完善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加强组织领导

卡。

3、主要措施:干部培训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抓好培训工作不仅要在思想上重视培训工作更重要的是采取有力措施拓宽干部培训渠道,丰富培训内容,全面提高法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1)、把干部培训送出去。本院高度重视法官队伍的政治、业务的培训工作,积极安排相关人员参加上级法院、党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工作包括岗位培训、晋升等级资格培训、法官任职资格培训的同时抓好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续职培训、学历教育、专业技能培训和司法警察业务技能培训。另外,还主动与各友邻单位及兄弟法院、上级法院、内地法院之间采取参观学习、挂职锻炼等方式加大干部培训的力度拓宽干部培训的渠道。

(2)、请老师专题授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适时邀请有经验的法官讲课解决我院法官在审判执行实践中遇到的难点。

(3)、用党员干部身边的典型事例教育队伍。积极开展评先选优活动,对我院优秀法官、先进工作者的典型事迹和好的工作作风要进行大力的宣传和表彰。对普通干部身上的闪光处要及时进行表彰。在全院上下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4)、对青年干警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关系到政法队伍能否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关系到政法机关能否正确履行好法律赋予的执法权利。通过系统的教育培训,使近年来走上政法工作岗位的年轻人牢牢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践行者。

(二)、近三年本院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占各类培训总班次的23.76%,53人参训、占参训总人数的24.77%。

自20**年度至今本院干警共8人通过司法考试,其中取得司法考试a证1人、c证5人、特c证2人。

2、20**年度至今本院参加各类培训65班次,114人参加培训。其中参加“双语”法官培训1班次,2人参训;与内地援疆法院开展智力培训4班次,5名干警参加培训;本院自20**年至今组织人民陪审员培训3次,共96人参加培训。20**年度本院计划举办1次人民陪审员培训班、计划50人参训;业务知识培训班6次,计划每次30人,共180人参训;政工、纪检等综合培训3次,计划共30人参训。

(一)重视业务工作,轻视思想政治工作的问题普遍存在。由于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干警把绝大多数精力都用在案件处理上,集中学习也受此客观因素的影响开展的少,干警自觉学习的精力和时间更加少,业务知识的学习也表现为用什么、找什么、学什么,使得政治业务理论学习不深入系统,在办案中表现出政治敏锐性不强,就案办案问题时有发性,并且个别情况下存在汇报不及时,说理讲法不到位的现象。

(二)教育培训不贴近实际,理论性偏强,学习效果不好。目前进行的教育培训采取的大多是组织学习理论政策、领导讲话、法律法规,受教育者在集中学习过程中容易产生厌烦情绪,出现打瞌睡、开小差等情况,思想不能集中。在教育培训中,也采取了一些新的方法,如讲学、述学、网络教学以及研究式学习方法,但干警对此却表现出无兴趣,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也比较差。

法院的支持,经费短缺,法院开展集中开展教育培训时有心无力。

(四)法院非编制内人员缺乏科学规范的教育培训。一是由于法院人员和编制有限,聘用了一部分人承担大量的书记员工作,但聘用人员的流动性和队伍的不稳定性造成了聘用制书记员教育培训难度大,新老人员在不断交替、更换中,大多数是以干代训,依靠法官和老书记员的具体指导逐步熟悉工作的,缺乏统一规范的岗前培训和平时教育培训。二是人民陪审员教育培训工作滞后。人民陪审员由于来自不同单位机构,有的是退休职工,因此进行统一系统的教育培训不容易安排,在案件审理中,有的陪审员陪而不审、只点头不说话,合议案件时不充分发表意见,使陪审成了形式,陪审员成了摆设,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工作不能仅仅依靠基层法院而是需要自上而下、有统一和规范的培训管理模式。

人民法院的教育培训工作是保障法官提高审判质量和个人素质的重要途径,因此,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方法,丰富教育培训内容是今后法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方向,今后需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努力。

(一)在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基层上,增强政工、纪检等综合口子的培训力度。政工部门、担负着法院干部队伍建设,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检查、督促法院内部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领导指示,管理全院干警,总结、宣传、推广法院工作经验,负责法官干警的各种考核、人事任免、奖惩、工资福利、公务员招录等工作;政工工作涉及到每一位法官干警的切身利益,能否充分发挥其服务保障作用,对于法院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警队伍,实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十分至关重要。

(二)丰富教育培训内容。进一步丰富干警的思想道德、文化素养教育培训,致力提高广大干警的人格、气质修养。在教育培训中,一方面,进行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的培训,帮助干警培养科学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对文学、艺术、历史、哲学等知识的学习,陶冶情操,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促进人文精神的养成。进一步丰富对干警的业务教育培训。

(三)切实加强教育培训的基本保障。多年的实践证明,教育培训能否有效、顺利开展,领导重视和机制、经费保障是决定性因素。积极组织他们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专业培训班和各种考察学习,定期组织干警外出学习培训、交流,使其丰富阅历、增长才智,创新思路,积淀更加丰富的法学知识和审判实践经验;对参加提高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的干警,给予一定的复习时间和参加考试的时间,并予报销部分学习费用;上级法院举办的法官培训学习及其他专业知识培训,应免交培训费和教材费用,以充分调动法官学习的积极性,同时也减轻基层法院及法官个人的经济负担。

一个没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的法官很难对法律的适用作出合理的解释和论证;一个不具有娴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审判技能的法官很难高效率处理案件;一个没有养成良好的专业思维的法官很难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和裁决。因此,只有经历专业化的教育培训,才能使那些将要成为法官的人学到在普通法律教育中学不到的、而在司法审判工作中所必备的东西,从一个普通的“法律人”达到专业化法官的水平;同时,也使那些已经成为法官的人自身的专业素质不断得到丰富和提高,保证其在司法裁判活动中更好地实现公正与效率。

由此可见,专业化的教育培训对于提高法官素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构建法官专业化教育培训体系是推进法官教育培训规范化发展的必然途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第33条规定:“改革现职法官培训制度。大力加强对法官的职业培训,建立健全与法官选任相配套的法官职业专门培训体系,完善法官继续教育制度,逐步实现以知识型培训为主向能力型培训为主的转变,从普及性培训为主向专业化培训为主的转变,从临时性培训为主向规范化培训为主的转变”。这无疑为我们今后如何构建专业化法官教育培训体系提供了理论导向。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颁布实施,20**年对其进行了修订,明确规定对法官应当进行有计划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标志着法官培训进入了全新阶段。20**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20**年—20**年全国法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法官培训条例》,20**年3月又修订了《法官培训条例》。目前,《20**年—20**年全国法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正在实施之中,而20**年是该培训规划进行的最后一年。在这一背景下,我们希望通过进一步探讨在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下如何更好地构建法官专业化教育培训体系,来共同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课题组为使调研成果既有扎实的实践依据,又有一定的前瞻性、指导性,在调研方法上采取问卷调查与走访面谈相结合的方法。第一,成立课题组。由市中院政治部主任杨娜玲担任课题组组长,课题组成员由政治部的同志担任。第二,收集相关政策依据及一些好的经验做法。通过利用图书馆和互联网等咨讯手段查阅了大量相关资料,特别是对区内外法院在建立和完善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方面的经验和学术界对解决法官教育培训问题的相关建议、意见等进行收集整理和研究,使课题组成员对课题本身形成共识。第三,对xxx市中级法院所辖十个县(区)法院以及对中院的法官发放问卷调查,也与部分法官进行了面对面交谈,了解中院本身及十个县(区)法院法官教育培训的具体情况,重点了解各法院法官教育培训的现状、方法,教育培训的实践效果,教育培训的问题及其建议。据统计,共发放问卷调查600份,回收549份,形成统计表11份、汇总表1份。最后,课题组对调查所取得的第一手资料进行梳理归纳,在深入研究、反复讨论的基础上,形成本调研报告。

法院教育调研报告篇十二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也逐年递增,新型案件、复杂案件也大有上升的趋势,这对法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而要提高法官的素质和能力,就必须加强法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法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最高人民法院今年下半年计划召开全国法院第六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要对近年来法院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对当前和今后一个事情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作出部署。为此我院开展了法院教育培训专题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本院实有在职行政编制人员95人(含工勤人员,不含挂职干部),其中男62人,女33人;汉族46人,哈族42人,维族3人,回族2人,满族1人,锡伯族1人;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学历68人,大专学历21人,中专以下学历4人。具有法官资格47人,其中男35人,女12人;汉族23人,哈族19人,回族2人,维族2人,锡伯族1人;研究生学历2人,占法官总人数的4.26%;本科学历37人,占法官总人数的78.72%;大专学历8人,占法官总人数的17.02%。

另本院还有财政自聘8人,临时工19人,共27人。27人中,男12人,女15人;汉族16人,哈族11人,本科学历8人,大专学历9人,中专以下学历10人。

(一)、近年来本院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做法:

1、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原则。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重要的是提高法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坚持不懈地强化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公正司法意识。正确处理政治思想教育和审判业务培训的关系,全面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坚持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培训内容,优化课程设置,强化教学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突出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的培养,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坚持干部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正确认识干部培训、使用与工作的关系,把干部参加培训情况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和完善先培训后上岗、先培训后晋升的制度。

2、完善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加强组织领导

3、主要措施:干部培训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抓好培训工作不仅要在思想上重视培训工作更重要的是采取有力措施拓宽干部培训渠道,丰富培训内容,全面提高法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1)、把干部培训送出去。本院高度重视法官队伍的政治、业务的培训工作,积极安排相关人员参加上级法院、党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工作包括岗位培训、晋升等级资格培训、法官任职资格培训的同时抓好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续职培训、学历教育、专业技能培训和司法警察业务技能培训。另外,还主动与各友邻单位及兄弟法院、上级法院、内地法院之间采取参观学习、挂职锻炼等方式加大干部培训的力度拓宽干部培训的渠道。

(2)、请老师专题授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适时邀请有经验的法官讲课解决我院法官在审判执行实践中遇到的难点。

(3)、用党员干部身边的典型事例教育队伍。积极开展评先选优活动,对我院优秀法官、先进工作者的典型事迹和好的工作作风要进行大力的宣传和表彰。对普通干部身上的闪光处要及时进行表彰。在全院上下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4)、对青年干警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关系到政法队伍能否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关系到政法机关能否正确履行好法律赋予的执法权利。通过系统的教育培训,使近年来走上政法工作岗位的年轻人牢牢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践行者。

(二)、近三年本院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占各类培训总班次的23.76%,53人参训、占参训总人数的24.77%。

自20**年度至今本院干警共8人通过司法考试,其中取得司法考试a证1人、c证5人、特c证2人。

2、20**年度至今本院参加各类培训65班次,114人参加培训。其中参加“双语”法官培训1班次,2人参训;与内地援疆法院开展智力培训4班次,5名干警参加培训;本院自20**年至今组织人民陪审员培训3次,共96人参加培训。20**年度本院计划举办1次人民陪审员培训班、计划50人参训;业务知识培训班6次,计划每次30人,共180人参训;政工、纪检等综合培训3次,计划共30人参训。

(一)重视业务工作,轻视思想政治工作的问题普遍存在。由于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干警把绝大多数精力都用在案件处理上,集中学习也受此客观因素的影响开展的少,干警自觉学习的精力和时间更加少,业务知识的学习也表现为用什么、找什么、学什么,使得政治业务理论学习不深入系统,在办案中表现出政治敏锐性不强,就案办案问题时有发性,并且个别情况下存在汇报不及时,说理讲法不到位的现象。

(二)教育培训不贴近实际,理论性偏强,学习效果不好。目前进行的教育培训采取的大多是组织学习理论政策、领导讲话、法律法规,受教育者在集中学习过程中容易产生厌烦情绪,出现打瞌睡、开小差等情况,思想不能集中。在教育培训中,也采取了一些新的方法,如讲学、述学、网络教学以及研究式学习方法,但干警对此却表现出无兴趣,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也比较差。

法院的支持,经费短缺,法院开展集中开展教育培训时有心无力。

(四)法院非编制内人员缺乏科学规范的教育培训。一是由于法院人员和编制有限,聘用了一部分人承担大量的书记员工作,但聘用人员的流动性和队伍的不稳定性造成了聘用制书记员教育培训难度大,新老人员在不断交替、更换中,大多数是以干代训,依靠法官和老书记员的具体指导逐步熟悉工作的,缺乏统一规范的岗前培训和平时教育培训。二是人民陪审员教育培训工作滞后。人民陪审员由于来自不同单位机构,有的是退休职工,因此进行统一系统的教育培训不容易安排,在案件审理中,有的陪审员陪而不审、只点头不说话,合议案件时不充分发表意见,使陪审成了形式,陪审员成了摆设,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工作不能仅仅依靠基层法院而是需要自上而下、有统一和规范的培训管理模式。

人民法院的教育培训工作是保障法官提高审判质量和个人素质的重要途径,因此,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方法,丰富教育培训内容是今后法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方向,今后需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努力。

(一)在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基层上,增强政工、纪检等综合口子的培训力度。政工部门、担负着法院干部队伍建设,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检查、督促法院内部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领导指示,管理全院干警,总结、宣传、推广法院工作经验,负责法官干警的各种考核、人事任免、奖惩、工资福利、公务员招录等工作;政工工作涉及到每一位法官干警的切身利益,能否充分发挥其服务保障作用,对于法院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警队伍,实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十分至关重要。

(二)丰富教育培训内容。进一步丰富干警的思想道德、文化素养教育培训,致力提高广大干警的人格、气质修养。在教育培训中,一方面,进行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的培训,帮助干警培养科学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对文学、艺术、历史、哲学等知识的学习,陶冶情操,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促进人文精神的养成。进一步丰富对干警的业务教育培训。

(三)切实加强教育培训的基本保障。多年的实践证明,教育培训能否有效、顺利开展,领导重视和机制、经费保障是决定性因素。积极组织他们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专业培训班和各种考察学习,定期组织干警外出学习培训、交流,使其丰富阅历、增长才智,创新思路,积淀更加丰富的法学知识和审判实践经验;对参加提高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的干警,给予一定的复习时间和参加考试的时间,并予报销部分学习费用;上级法院举办的法官培训学习及其他专业知识培训,应免交培训费和教材费用,以充分调动法官学习的积极性,同时也减轻基层法院及法官个人的经济负担。

一个没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的法官很难对法律的适用作出合理的解释和论证;一个不具有娴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审判技能的法官很难高效率处理案件;一个没有养成良好的专业思维的法官很难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和裁决。因此,只有经历专业化的教育培训,才能使那些将要成为法官的人学到在普通法律教育中学不到的、而在司法审判工作中所必备的东西,从一个普通的“法律人”达到专业化法官的水平;同时,也使那些已经成为法官的人自身的专业素质不断得到丰富和提高,保证其在司法裁判活动中更好地实现公正与效率。

由此可见,专业化的教育培训对于提高法官素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构建法官专业化教育培训体系是推进法官教育培训规范化发展的必然途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第33条规定:“改革现职法官培训制度。大力加强对法官的职业培训,建立健全与法官选任相配套的法官职业专门培训体系,完善法官继续教育制度,逐步实现以知识型培训为主向能力型培训为主的转变,从普及性培训为主向专业化培训为主的转变,从临时性培训为主向规范化培训为主的转变”。这无疑为我们今后如何构建专业化法官教育培训体系提供了理论导向。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颁布实施,20**年对其进行了修订,明确规定对法官应当进行有计划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标志着法官培训进入了全新阶段。20**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20**年—20**年全国法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法官培训条例》,20**年3月又修订了《法官培训条例》。目前,《20**年—20**年全国法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正在实施之中,而20**年是该培训规划进行的最后一年。在这一背景下,我们希望通过进一步探讨在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下如何更好地构建法官专业化教育培训体系,来共同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课题组为使调研成果既有扎实的实践依据,又有一定的前瞻性、指导性,在调研方法上采取问卷调查与走访面谈相结合的方法。第一,成立课题组。由市中院政治部主任杨娜玲担任课题组组长,课题组成员由政治部的同志担任。第二,收集相关政策依据及一些好的经验做法。通过利用图书馆和互联网等咨讯手段查阅了大量相关资料,特别是对区内外法院在建立和完善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方面的经验和学术界对解决法官教育培训问题的相关建议、意见等进行收集整理和研究,使课题组成员对课题本身形成共识。第三,对xxx市中级法院所辖十个县(区)法院以及对中院的法官发放问卷调查,也与部分法官进行了面对面交谈,了解中院本身及十个县(区)法院法官教育培训的具体情况,重点了解各法院法官教育培训的现状、方法,教育培训的实践效果,教育培训的问题及其建议。据统计,共发放问卷调查600份,回收549份,形成统计表11份、汇总表1份。最后,课题组对调查所取得的第一手资料进行梳理归纳,在深入研究、反复讨论的基础上,形成本调研报告。

 

法院教育调研报告篇十三

高考时间是继续放在6月的7、8、9日3天,还是改到6月份的第一个双休日?记者日前从国家教育部了解到,针对这一困扰社会各界的难题,教育部上月已着手进行调研,不少地市的调研报告已经完成并提交至相关部门。

今年高考首日恰逢周一,从上午7时30分至8时40分,“上班流”、“上学流”和“送考流”混杂在一起,尽管相关部门事先做了路况提醒,但是包括我市在内的不少大城市仍然出现了考点路段严重拥堵的现象。加上不少家长为了陪孩子高考,不得不提前向单位请假,非常不便,“把高考时间固定在双休日,比如6月第一个双休日”的呼声越来越高。

针对对于高考时间的调整方案,记者今天早上采访了我市1中、2中分校及58中等高中学校的分管副校长及一线教师。对于这一方案,超过半数的人持反对意见,其他认为调整高考时间是好事的人也认为,调整高考时间应该将工作做得更细致,不应只简单调整时间。青岛1中副校长邢桂范表示,本次高考时间调整是将时间调整到双休日,但目前山东高考时间是两天半,调整后即便有两天在周末进行,但仍有半天要安排在周一,届时一样会造成交通拥堵等社会问题,同时还会加大时间调整后学生、家长和老师不适应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同样,青岛2中分校副校长孙刚也认为,在现行高考制度和方式方法不变的情况下,调整高考时间意义不大。

青岛58中高三级部主任张小青则认为,如果从节约社会成本支出方面讲,他非常赞同将高考时间调整到交通不算太拥堵的周末,但如果调整时间,也要综合考虑学校的安排、家长的意见。

法院教育调研报告篇十四

孩子,是家庭的中心,社会的焦点,祖国的未来。如何把孩子培养成才,是各阶层人士和广大家长共同的研究课题。

我们知道,生孩子,把孩子养育成人,是一件喜事,快乐的事。从母亲怀孕开始,就会受到家人和亲友的祝福、祝贺,然后就开始各种忙碌,自然是带着喜悦的忙碌,在孩子的身上,寄托着父母的全部希望。

考,考,考,老师的法宝;分,分,分,学生的命根。

少年时期的爱因斯坦厌学、装病、与老师对抗、闹别扭并且患心理疾病而被学校借机开除,大学入学考试又惨遭失败。他的经历是当时德国极其压抑的教育体制与一位富于天资性格独特而又“冥顽不化”地保持自己个性的孩子之间冲突必不可免的后果。爱因斯坦之所以成为爱因斯坦,很幸运地没有成为失败者主要受益于两个方面。首先,是他的家庭的宽松和不同凡响的知识环境;其次,是他离开了德国到瑞士的开放的教育体制中就学,从而开发了自身的潜力。爱迪生小学考试几门课不及格,被老师讥讽为“低能儿”而辍学。但在其母亲的鼓励下树立了信心,刻苦自学,而成为举世闻名的发明家。我国著名剧作家吴晗考清华时数学零分,被誉为中国三大国宝之一的钱钟书考清华时数学也才==分,可他们并没有被家庭所遗弃,而是振作精神,勤而补拙,成了文坛泰斗。

可见,学校的肯定、家长的赏识对青少年的健康成才是何等的重要!

我们应该明白,要让孩子成为==世纪的成功者,我们必须彻底转变教育观念;我们可以代替孩子做事,但是代替不了孩子的成长;种子是父母播撒的,成长还要靠孩子自己;我们不能满足于准备好一切去迎接孩子,而应该让孩子准备好一切去迎接未来。

一位作家说过:“人人都是天才”。要让孩子的潜力充分发挥出来,就要帮助孩子去发现“我能行”、“我哪点最行”、“我哪一点会最行”,因为没有笨孩子,只有潜能尚未发挥出来的孩子。我们要承认学生个体的差异,又要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因为,孩子身上的“发光点”既非与生俱来,也非固定不变,重要的是我们应洞察入微,善于捕捉、善于引导,然后给他们的闪光点加温加油,让它们燃烧起来。

作为家长和教师,还是让我们慷慨一点吧?给学生多一分鼓励,少一点责罚;多一分赏识,少一点偏见;多一分肯定,少一点怀疑,多一分冷静,少一点偏激。

让我们的学生都能面向祖国的蔚蓝天空振臂高呼:“新世纪,我能行!!!”

法院教育调研报告篇十五

在大四的最后一个学期,我迎来了毕业实习。本次实习安排在开学后的六周,其主要目的是让我们把在学校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对司法实践的了解进一步深化对所学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我此次在苏埠镇人民法院实习。苏埠镇人民法院是基层法院,共有四个民事审判庭、两个刑事审判庭、一个行政审判庭以及六个派出法庭,还有立案庭、高审庭、审监庭、执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审判庭,民一审判庭主要负责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后我又到执行局呆了一段时间。我在这里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听庭审、练习撰写判决书,还有几次与其他工作人员到当事人住所地调查。

实习的第一天,确定实习岗位后我到民一审判庭去报到。民一庭内正在开庭,我便坐在旁听席上旁听。这是一起比较简单的合同纠纷案件,庭审程序进行得很快,在双方当事人拒绝调解后,法庭听取了当事人的最后陈述,法官宣布合议庭和议后择日宣判,庭审结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内整理卷宗。

从第二天开始,我每天8点15左右赶到法院,先把庭内的卫生打扫一下。我们庭基本上每天上午开庭,不开庭又没什么具体工作时我就到其他庭里旁听。中午11点40分结束工作去吃饭。下午很少开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没有审理完毕,下午继续开庭。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装订、登记)。庭长还给我安排了练习撰写判决书的工作,把经过开庭审理的案卷让我每三天写一个判决书,写完后再交庭长修改。在执行局呆的几天除了和执行人员外出调查取证或送达传票、执行令外,也同样是整理卷宗。在民庭实习的几个月里,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一、整理卷宗。

在实习期间,帮助法官及书记员整理一些卷宗,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这个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鉴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整理前我都问得很仔细,然后做得很认真。尽管做的事情都比较微小、繁杂,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学问,特别对于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处理每个细节时都抱着“处处小心,时时留意”的态度,虚心地向法官们请教,他们也不厌其烦地对我进行指导,使我从中受益匪浅,同时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负的崇高使命与社会责任。

二、旁听案件。

苏埠镇人民法院管辖区域人口较多,民庭又是全法院管辖的事最多最杂的,刚去的那段时间几乎每天都有开庭。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可以听的案子就比较充足。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不能摆官老爷的架子,人为的拉大-法官和群众的距离。

三、写一些法律文书。

在实习期间,帮法官草拟了一些简单的判决书、裁定书、公告和做一些简单的笔录等,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但是还是免不了出现一些问题,真是映证了那句古话,“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须深行”

四、跟随法官送达法律文书。

原先总以为送达文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现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难处和方法,一份传票送给被告有时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仅签收环节就要给他们解释半天,因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签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们心里在想,这签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会不会对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门关起来故意不让我们进去或避而不见,给他耐心的解释半天,给他说明送达回证签收只是表明你收到传票和开庭通知了。现在才体会到中国法治进程缓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远。

理论和实践是不可分的。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同时,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他们对于我的实习进行了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五、经验总结。

通过本次实习,我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我们在学校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际中的操作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说在案件审理结束后,我们都认为会是当庭宣判判决结果。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官为了节省时间都是直接写判决书或裁定书,让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律师)来领,就算代替宣判,远没有我们平常看到的当庭宣判的庄严效果。

2、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强,不知如何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或者是无视国家的法律做出一些法律上明文禁止的事情。因此,对人们进行普法宣传还是很有必要的。因为我是在民庭里实习,每天所接触的案件一般都是劳动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借贷纠纷、离婚案件。在上班比较空闲的时候,我就在研究法院案件报告总结,我发现其中离婚案件占据大部分,这说明了什么呢?不免让我十分震憾!当我看卷宗的时候,我都会十分留意离婚案件的判决书所述的理由,有以下几点:(1)、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没有感情;(2)、父母之命,媒妁之言;(3)、婚外情;(4)、吵架问题,夫妻平常的吵架算正常,但如果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那就不正常了;(5)、婆媳关系紧张引起夫妻感情不和。本次实习让我知道法律的学习及案件的审理,远远没有自己想像及书本上说的那么轻松,案件的复杂性不是一两句话就能总结出来的,我自己还要加大对这方面的学习及实践。

在法院民庭各位审判员及书记员的指导和帮助下,我把在课堂上学习到的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同时我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将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地完善自己,提高自我。

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法官和书记员交给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体人员的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找到了以后努力的方向。

通过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发现实践经验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在几位法官的帮助下,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自己的知识得到了巩固和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同时,实习开阔了自己的视野,使我对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程序有所了解,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也有了显著的提高。

此外,我还认识了几位法官和律师朋友,通过与他们的交流和相处交流,使我学到很多

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邢台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老师、及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谢!

法律工作不仅要求司法工作者熟练运用法理处理纠纷,更强调实务人员对于社会关系的把握,用情理化解矛盾。但对于长期处在象牙塔的大学生而言,书本的基本知识和老师的言传身授虽然能够夯实理论-功底,但是对人情世故的准确把握却稍显不足。而专业实习却能够完美地嫁接法理与情理,在理论与实践之间架起平衡的桥梁。

每一次实务实践都是对理论知识的检验和巩固。虽然我在本科期间已经进行过一次专业实习,大体熟悉了整个法院审判流程,但是此次实习真正培养了我的法律逻辑思维。特别是这次我在专门处理交通纠纷的法庭实习,对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有了更为详致的认识,尤其在交通事故的赔偿金额认定这方面更加熟练。

每一个案件审判都启发我对冷暖人生的思考。不少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引发财产损失,更关涉到人的生命与健康。在短短的三个月实习期内,我见过为了因交通事故不幸离世的儿子而嚎哭的母亲,见过拿不出赔偿款而愁眉苦脸的肇事者,也见过为了争夺赔偿款而反目成仇的婆媳。一个交通事故的背后往往引发一个个悲剧,可能是破碎一个圆满的家庭,可能是加剧一个人的困苦,也可能是一个生命无声地消逝。法官老师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教会我一个社会效果良好的判决不仅应当要有公正严密的法理支撑,更要有体贴抚慰的情理关怀,让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法理与情理之间的微妙,感受到理论与实践之间的不同。

一、实习纪律遵守情况

理情况。对于学校老师和实习指导老师的教诲,我谨记在心。参加专业实习的这三个月里,工作上我严格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单位的领导,听从指挥,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实习期间从未请假缺席;生活中我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法官和书记员老师,虚心向各位法院骨干学习,以自己的行动维护学校声誉,获得实习单位的认可和好评。我深知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严格遵守纪律,制定计划、实施行动,才能提高自己执行力、行动力,真正在实习中学到知识。

二、实习主要内容

(一)整体实习概况

我在交通庭的主要工作是协助审判法官及书记员处理案件。庭审前期,辅助法官整理汇总相关案件资料;庭审过程中,如实记录庭审情况,协助书记员做好庭审笔录,间或参与调解工作;庭审结束后,参与案件的讨论,并在审判法官的指导下草拟裁判法律文书;结案之后,辅助书记员整理卷宗、扫描卷宗、归档结案。同时,在处理部分案件时,还会跟随法官调查案件材料,并进行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及案件回访工作。

期间,我还在交通庭工作较为清闲的时候,去旁听其他法庭案件的审理,观摩其他案件的审理过程,并回来与法官、书记员进行探讨,交流案件涉及的法律知识,学习法官审理案件的思路及技巧。

(二)案件处理工作

以下我就庭审前期的资料整理、庭审中的笔录制作、庭审后的文书写作、卷宗归纳整理以及法律文书的送达等几个方面进行总结:

前进行整理归纳。但是我的实习指导老师刘华法官要求我,不管案件材料是否由专业法律人士递交,都要在开庭之前进行整理汇总。起初我并不了解刘老师的意图,认为对已经有序整理好的材料再次汇总是在做无用功,浪费宝贵的时间,但后面通过对于资料的整合,我慢慢体会到刘老师这个要求背后隐藏的深意。原来简单对案件资料排序汇总的过程,会无形促进对案件情况的了解,在案件材料的梳理中潜移默化地熟悉整个案情,有助于更加准确地把握案件争议焦点。

2.庭审笔录的制作。记录庭审对我而言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其中最大的难题在于语言交流的不便。考虑到许多当事人习惯使用当地方言,审判法官为了便于当事人诉讼,往往也使用方言进行审判,这对于我这个外地人而言,无疑是巨大的考验。如果因为无法听懂当事人的话而放弃记录庭审,那么本次的法院实习肯定是有缺憾的,为了获得完整的法院实习体验,我必须克服语言上的障碍。为了帮助我强化对于当地方言的理解,整个交通庭的法官、书记员在工作中都坚持用本地方言与我对话,教我用方言讲-法律术语及日常事物。此外,我在征得院领导及法官老师的同意后对庭审进行录音,在工作之余对于当事人的表述反复消化,在经过半个多月的努力后,已经能够基本上理解庭审中当事人及法官老师的话语。到了自己独立记录庭审时,审判法官顾及到我的特殊情况,特意放慢语速,加上在庭审前我已经消化了基本案情并且充分掌握了笔录的书写格式,整个庭审记录特别流畅,已经能够大体还原庭审实况,得到了审判法官的认可。

情况,然后是原告诉称,写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再写被告辩称,其内容为被告的抗辩理由和事实。接下来是审理查明部分,应当逐一写清法院对双方当事人证据的采纳与不采纳的理由以及认定的事实。之后便是本院认为,写明裁判的理由和所依据的法律,此部分是对法理与情理的阐述,最后写判决结果。我草拟的第一个判决书被法官进行了大面积的修改,成型之后的判决书基本上没有我本人攥写的内容,为此我颇为沮丧。但法官却鼓励我说写得还不错,作为一个新手,第一次写判决书能够做到结构完整、逻辑较为清晰已经很不错了。之后他对我草拟的判决书进行了逐一点评,他认为我在原告诉称、被告辩称部分写得过于冗长,对于当事人阐述的事实应当进行精简而不是直接照搬他们的说辞;在证据采纳和事实认定部分,写得过于简单,用语不够规范,说服力不够,法院的判决必须是基于证据和事实,为此这部分必须要写得能够令人信服;在本院认为这部分对于争议焦点的归纳必须准确,使用的法律依据必须要站得住脚,逻辑一定要严密。在刘法官的悉心提点下,我仔细对照了自己写的草拟判决书和刘法官修改之后的判决书,确实发现了自己文书写作的欠缺。为了弥补在文书写作上的不足,我在工作之余时常翻阅交通庭以往的判决文书,斟酌审判法官的用词,梳理法官的文书写作逻辑。在之后的几份判决书写作中,类似的问题大大减少,也在无形之中培养了法律条文推导适用的能力。但目前而言,我在文书写作中仍然存在用语啰嗦、表述拖沓的情况,在日后的学习工作中仍然需要继续改进。

也往往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一般而言,民事一审诉讼文书材料按如下顺序整理:

(8)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9)调解材料和调解笔录;(10)准备庭笔录;

(11)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鉴定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3)上级法院退卷函;(24)上级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正本;(25)证物处理手续材料;(26)执行手续材料;(27)备考表;(28)卷底。

判工作,实在没有办法劝服他们再采用留置送达的办法。

(三)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实习期间,我在院机关旁听了许多案件,其中印象最为深刻的是郑某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案情大致是:原告郑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商品房住房一套,并规定了交房时间,同时约定交房条件须包括商品房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逾期交房的,按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但在约定交房时间过后的一段时间里,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方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而原告在订立合同当天即向被告支付了首付款,此后亦履行了付清房款的义务。原告要求被告依照合同约定承担自交房时间起至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止期间的违约金,被告辩称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条件并非其所能控制的,且法律并未对该条件进行强制性规定。在庭审中,原被告举示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收款收据》等证据。

由于本案并非当庭宣判,故在庭审结束后,我向本案的.独任法官老师请教案件审判思路。老师认为,本案的基础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出自原被告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不存在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同订立程序合法,因而该份合同的效力应当认定为有效。既然双方对于交房条件的规定是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且被告房地产公司完全能够预见该规定的法律后果,因此被告关于交房条件其无法控制且不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抗辩,不应当支持。本案双方当事人应当遵照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现原告已经履行了支付房款的义务,被告违约迟延履行交房义务,理所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的效果。同时,本案被告因为在订立合同上的一个瑕疵导致败诉的教训,也警醒我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必须要细致、认真。

三、实习感受

(一)实习收获

虽然之前有过在法院实习的经历,很多审判工作流程驾轻就熟,但是因为本次是在专业化类型更强的交通庭里实习,并且同一个庭里不同法官的审判风格也不一样,还是学到到很多全新的知识、感悟:

第一,要学会从简单重复的工作中得到不同的灵感和启发。交通庭,顾名思义,其处理的案件类型主要是交通事故案件,虽然案件类型较为单一,但是基于各个案件当事人情况、责任承担及事故发生背景等情况的差异,每个案件在证据认证以及事实认定上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正如我的实习指导法官老师所言,基于交通事故案情的复杂性及个案差异性,我们在处理每一个交通事故案件时应当像第一次审理案件一样对待,要深入案情,落脚细节,不受既有经验的禁锢局限。法官的话启发我日后无论面对什么工作,不要因为习惯了工作流程、熟悉了工作方式,就对工作掉以轻心,要像第一次从事这份工作一样,保持新鲜感,从不同的角度来对待工作,使自己永远对工作保有热情。

第二,要夯实巩固基础理论,不断学习掌握新理论。在交通庭的三个月里,我时常看到法庭里的法官和书记员老师订购法学理论书籍,午休之余,时常看到法官认真阅读《人民法院报》、《法律适用》等期刊报纸。法官经常说,要提高审判技巧,必须紧跟学术动态,时刻更新自己的理论知识,但是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有坚实的理论-功底。法庭里法官、书记员老师对于知识孜孜以求的态度,十分鼓舞我,也提醒尚未步入社会的我,要趁在学校的这最后几个月,赶紧巩固提高自己的理论知识水平,为日后走上法律工作岗位打下稳固的基奠。

第三,要注重情理与法理的统一,注重审判案件的社会效果。曾强调

要用法治思维处理好法理情的关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一份好的判决,不仅是要在法律层面上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裁量确定,更要在情理上使当事人对判决结果心服口服,真正达到定份止争的效果。这就要求法官不仅要有扎实的法律功底,更要具备得当的审判技巧。要注意在审判过程中运用情理,要倾听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的阐述,要在严守法律规范的同时兼顾当事人的情感情绪,实现案结事了。

(二)建议与意见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遇到的大部分问题,都是老师在上课时有所提及的内容,但是由于彼时并不熟悉实务工作,因此对老师提到的内容并未十分关注。为此,建议日后的课程设置上,可以增设模拟实践环节,老师在讲基础理论内容之后,利用部分课时设置模拟庭审辩论、出具法律专家意见书等形式,强化同学们对于理论知识点的理解。

结 语

通过为期三个月的实习工作,我发现时间经验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在交通庭几位法官老师、书记员老师的帮助下,我兢兢业业地参与审判工作,努力提升自我,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充分运用其中,同时根据工作实践的要求及时弥补理论上的缺漏,汲取了许多司法审判实践的经验技巧,切实锻炼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在为人处世、协调各方关系的能力上有了长足的进步。感谢交通庭各位老师在实习期间对我的关怀和指导,让我的实习充满收获!

法院教育调研报告篇十六

“三深入”调研报告为开展好“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活动,践行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根据兰办发[20xx]8号文件《中共兰坪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院成立了“四群”领导小组,由杨万泉院长为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并召开了专题会议,针对我县各乡镇妇幼保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个性是农村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不足,对“两系管理”的知晓率低等一些问题,决定成立帮扶医疗队,重点加强这方面工作。

为解决存在的问题,我院帮扶医疗队于4月21日深入兔峨乡石坪村,与当地村委会及卫生室进行沟通协调后,在石坪村委会卫生室搭建了临时体检台,为当地群众免费体检(血压、血糖、心肺、b超)共263人,其中儿童体检80多人(查出残疾儿童4人,智障儿童2人),孕妇体检3人,发放妇幼保健宣传资料6种,共20xx多份,健康咨询128人。并将“民情联系卡”发放到帮扶联系户手中,与村委会及指定挂钩的农户进行交谈,对家庭状况、经济收入状况,主要困难和问题等进行摸底调查和了解,为群众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

兔峨乡石坪村委会地处山区,地理条件恶劣,属于贫困村,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为主,现有农户222户,乡村人口963人,人均纯收入1753元,村委会辖上石坪、下石坪、彭池、水地平、松登一、二组、打必然7个村民小组。全村国土面积18.2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966亩,人均耕地1亩,海拔1800米,年降雨量800毫米,适合种值稻谷、玉米、小麦等农作物。

1、思想观念滞后,整体意识较差。由于石坪村委会地处山区,交通不便,经济落后,农民生活水平低,缺乏资源,交通闭塞,经济发展缓慢,有部分自然村饮水、修路等问题尚未解决。大部份村民居住分散,上门服务不方便,思想观念落后,文化素质低,健康教育知晓率偏低,这种现状给妇幼保健工作的开展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2、卫生建设投入不足,村委会只有两个村卫生室,均未投入使用,保健工作步履艰难。孕产妇及家属自身的保健意识不强,对“两系管理”政策不了解。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的难度大,非法接生的状况仍然普遍存在。

3、妇幼保健工作因经费不足,使妇幼保健工作顺利开展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村委会没有专用房屋及基本检查设施,没有携带方便、适合山区妇女及儿童健康体检的基础设备。大多乡村医生学历偏低,年纪轻,临床技能差,专职少,兼职多。

1.巩固妇幼保健事业,不仅仅关系到母亲和婴儿的健康,而且关系到出生人口质量,关系到国家的期望和民族的未来。各级政府对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程,在经费方面给予必要的投入。妇幼保健工作的重点在农村,乡级是网络的枢纽,村级是网络的基础。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边远贫困地区妇幼保健事业的扶持力度,把发展母婴保健事业作为政府工作重点,带给必要物质帮忙和配套资金,以保证妇幼保健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大键康教育宣传力度,扩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范围,增强农民自我保健意识。保健员先理解妇幼保健基础知识和技巧培训,个性是妇女保健、生殖健康等知识培训,然后再透过宣传指导,传授给孕产妇及家属,增强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提高0-6岁儿童生长发育水平,降低出生缺陷率及消除新生儿破伤风。

3、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素质。我院帮扶医疗队要切实深入农户,进村入户宣传政策,提高老百姓生产、生活环境,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抓好“四群”工作,使群众获得实惠。以“四群”教育活动为契机,尽快让村卫生室投入使用,院领导带头蹲点,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带动我院广大干部用心参与“三深入”活动,用心转变工作作风,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好“四群”教育工作打下基础。

法院教育调研报告篇十七

教育乱收费问题是一个社会热门问题,这一问题一出现,就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20__年以来,党和政府一直将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现在,教育乱收费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治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但教育乱收费问题依旧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教育乱收费的形式、名目经过多年来的演绎,花样翻新,但其实质没有变化。譬如,一些中小学校通过招收择校生,收取各种名目与学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举办特长班、补课班,乱发学习资料,收取一定的费用;一些社会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以学校为市场,以学生为盈利对象,推销保险、校服、食品和学具等。

产生教育乱收费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项:一是政府部门对教育投入不足,导致学校难以维持正常运转,滋生了部分学校的乱收费现象。二是受利益驱动,顶风违纪,进行乱收费。三是教育资源失衡,家长学生择校,导致择校费的产生。四是学校因为升学压力、竞争、新课程实施等造成管理投入加大产生的收费问题。

以下主要从教育和学校的角度就教育收费个别问题产生的原因作以分析。

第一是教育资源均衡问题。历史上,我国的教育有国家、各级政府、企业办学等多种模式,因为各办学主体的不同,所以对教育的投入也就有了很大的区别。到了乡镇政府一级,因为财政的原因,教育的投入更显不足。各个层面的投入也因为财力的不同,十分的不均衡。长期以来投入的不均衡在教育上就表现为以下几点。一是学校的校舍、操场、设备等硬件环境存在巨大差异;二是环境差的学校留不住骨干老师,乡镇教师专业结构、年龄结构普遍不合理,专业课无人带,年龄偏大,教学整体水平较低;三是乡镇学校大多学习氛围差,学校教学成绩提高慢,教学质量差强人意,造成社会、家长有意见;四是乡镇学校投入的不足,限制了学校的发展,跟不上当前大多数家庭对教育的需求。相对来说,城里的学校长期以来拥有着大量的优质资源。这些学校回过头又把优质教育资源当作一种高消费产品,巧立名目办校内校、校外校、优势班、补差班,或明或暗向学生收取“择校费”、“拔高费”“补差费”“家教费”等各种名目繁多的费用。

第二是社会对教育的压力和学校之间的竞争问题。社会对教育的评价当前仍然是高考和中考。大多数家庭现在都非常重视子女的教育问题,很多人从孩子上幼儿园开始就考虑上什么学校,接受什么教育,从事什么职业。高度的期盼对家庭和教育都造成了一定的压力,形成了家长之间的竞争,学校之间的竞争。家长为了实现愿望,找家教、上培训班,上奥数,为教育名额买房子,目的就是选择好的学校,选择优秀的师资。现在有很多城市,在开发房地产或者卖房时,把房源和教育资源捆绑起来,没有房要享受这里的优质教育,就要交 “赞助费”,或者“进门费”,或者其他名目的费用,从幼儿园至高中阶段,所有学段概莫能外。从这个角度来看,今天的教育乱收费有着很深刻的社会因素。学校为了提高社会声誉,对外挖取优秀的老师,对内加强管理,要求教师加班加点,努力提高教学成绩,以此获得社会的认可和家长的赞同。挖取他校的老师,加剧了校际间资源配置的不均衡。加班加点,则造成经费支出的加大。而个别学校应家长的要求,开设自习课、延点班、补习班或提高班,因此学校要向学生收取了一定数额的自习费、延点费或补习费。无论是何种收费,当前在义务教育阶段及高中阶段或多或少的都存在,或者变相的存在。

第三是经济利益的诱惑。不可否认,长期以来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都不是很高。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一些学校以发奖金、补贴的名义,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巧设名目,进行乱收费。或者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顶风违纪乱收费。个别学校领导或教师受经济利益诱惑,经不住社会上一些部门或商家的利诱,利用职权代其向学生推销教辅读物、学习用品、学习资料和保险等等,从中捞取好处。虽然省市有明确的规定,按照国家有关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严禁搭售、摊派、强行征订教辅材料和课外读物。但是一些学校和老师仍然在通过种种形式给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有个别学校的学生甚至出现过一个人拥有2、3套教辅材料的现象。也有个别学校和教师扛着素质教育的名堂,开设各种类型的提高班、兴趣班、特色班等,巧立名目,借以收费。这些收费现象都带有一定的经济利益色彩。对于所收费用的使用,多数学校都以奖金、补贴或津贴的形式用在了教育教学上及学校的发展上。因此一些学校主要领导认为只要没有装入个人的腰包,多收点费用没什么。这暴露出了一个问题,就是很多学校领导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乱收费与国家的政策是相违背的。

第四是幼儿园收费问题。近几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幼儿入托问题成为了一个社会热点问题。按照规定,幼儿园(所)严禁违规以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幼儿园收费,基本上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问题又恰恰出现在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上,现在每个幼儿园都不同程度的举办美术、舞蹈、英语、算术等兴趣班,其收费均是自行确定,物价部门失去了对其监控。另外就是其服务收费方面,如其餐饮费,由于缺乏专门的、明确的政策,笼统地有一个保本的原则,难以操作。实际其中利润很大,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

教育涉及千家万户,教育收费历来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治理教育乱收费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我们认为要从根本上铲除滋生教育乱收费的土壤,从源头上杜绝教育乱收费的发生,必须做到:

(一)加强法纪教育,提高教育系统干部、教职工法纪意识和政策执行力。结合教育实际,制订培训计划,对学校校长、教师、财会人员有计划地安排培训,使教育系统干部和教职工学法、懂法、守法、守纪,受到法纪教育,不断地提高法纪意识和政策执行力,真正做到依法治校,认真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加强管理,杜绝乱收费的经济诱因。在工作中,必须克服注重治标不注重治本的现象,坚持治标治本相结合、惩治和预防相结合,进一步建立健全惩治与预防教育乱收费的体系。增强治本工作,加强对教育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对教育工作者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教育,帮助他们增强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增强纠正和抵制教育乱收费的自觉意识。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制度和机制,使国家收费政策得到贯彻执行。

(三)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发挥群众、社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全面系统的宣传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大力宣传治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客观反映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努力营造治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完善学校收费信息公开制度。将教育收费范围、项目、标准,程序、政策依据和举报电话及时向社会公布,全面接受监督。

(四)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的警示作用。教育、纠风、监察、财政、物价、审计、文体广电等部门要及时沟通信息,协作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坚持经常性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抓住开学、期中、期末、假期等重点时段,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开展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学校收费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顶风违纪、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不但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和震慑作用,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

另外,我们还要深入思考,在当前高考形势依然严峻的形势下,针对教育如何建立一个合理的评价体系,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彻底从根本上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

法院教育调研报告篇十八

近些年来学校以积极推行新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突破,坚持“学习、改革、发展、提高”的办学思路,坚持“立足人本,注重校本,为教师成功搭台,为学生发展奠基”的办学理念,唱响了“教学质量是从教之基,立校之本,扬校之根、发展之源”的主旋律,保证了学生能“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学有所成”。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赢得了较好的社会声誉。但是,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当前我校教育教学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

(一)教学管理不规范、不细致

教务处忙于上传下达,对教学研究管理不深入,教学管理措施不完善或未落到实处,教学管理不规范、不细致、不科学,属“粗放型”。部分教师潜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课堂教学没有完全调动起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也不能有效落实因材施教、差异发展的要求。

(二)学生两级分化严重

我校生源复杂,覆盖面广,留守儿童较多,学生基础参差不齐,学生层次差异表现尤为突出。

(三)师资水平有待提高

由于我校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教师变动特别大。虽然实行了136910工程,但总还是“青黄不接”。骨干教师群体相对薄弱,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缺乏高层次的专业引领,新教师的成长需要专业发展制度作保障。

(四)部分课堂效率低下

部分教师向40分钟要质量的“有效教学”意识不强。课前准备不足,教案简单,对教材拓展不够,补充不足,挖掘不深;课中教师包办代替多,师生互动少,联系学生实际少,有效训练的时间和内容不足,没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甚至教学过程偏离教学目标,教学效果差;课后学生练习量不够,教师辅导不到位等等。适合本校学生实际的有效课堂教学模式还有待探索。

(五)教学基本条件急需继续改善。近几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支持下,学校教育教学条件虽大为改善,但仍然比较落后。特别是图书室、实验室以及实验器材还不能完全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的需要,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六)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和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学校目前的教育教学管理体制基本框架已经完成,但教育教学质量激励制度相对较少,仍然停留在限制、约束与管理的阶段。

(七)教科研没有实效性。教研与教学不够紧密,公开课与平常课两样上,差距较大;老师静下心进行教研的心态不够成熟。

(八)对写字课教学不够重视,学生书写习惯较差。

(九)超级大班现象严重,致使老师超负荷运转,学生也没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一)教育教学管理的基本制度建设(包括制度执行)有待加强。

目前我校教育教学基本制度已经建立起来,但是体系还不够完善,还存在制度空白的地方,需要立即建立健全。另外,有些制度虽然已经制定出来了,但是在工作中,常常碍于人情面子,执行打了折扣,降低了制度的权威性,因此,制定出来的制度急需加强执行力。

(二)教师队伍不稳定。

目前,我校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但教师的勤变勤换严重影响了质量的提升和学校的持续发展。

(三)会议、活动太多,老师疲于奔命,心理压力大,没有职业幸福感。

(四)学生朗诵能力较差。晨读时间不充分,学生到校后大多在进行清洁大扫除,白白浪费了一天的黄金时间;课堂上老师要完成教学任务,也没有太多的时间让学生读。

(五)课程的设置不够科学,不符合农村小学学校和学生的年龄特征。有些课没有设备、没有教材,老师又没有太多的精力充分准备,学生收效甚微。

(六)教育教学经费投入不足。

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必须要创造适应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基本配套条件,否则谈质量提升也只是一句空话。然而,目前我校基本建设尚未完成,对于教育教学的投资力度较小,特别是图书资料、实验仪器设备不能完全适应发展的需要,这在一定范围内影响了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迅速提升。

(七)超级大班现象严重,教师压力大,同时也不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一)加强“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坚持“德治、法治、情治”相结合,增强师生的幸福指数。

在学生层面上,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让所有学生都有不同程度的进步。

在教师队伍建设上,也要体现“以人为本,发展为先”的理念。校园既是教师工作的场所,也是教师实现人生价值,感受人生幸福的空间。教师在学校不仅仅是一种“工作”,更是一种“生活”,校园应该成为让教师感受职业成就和生存幸福的场所。对老师既要注重“用”,更要注重“养”。在“用”上体现教师的人生价值,在“用”中实现教师的职业成就;在“养”上积累教师的精神财富,在“养”中丰富教师的专业内涵。

(二)加强队伍建设,造就一支和谐、进取,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教职工队伍。

提高教学质量关键在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必须构建长效机制,推进制度创新,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教师培训。增加培训经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教师培训活动,满足受训者的不同需求,激发教师参加学习培训的自觉性。二是高度重视教师继续教育。鼓励教师岗位自学,建立严格的教师继续教育检查和考评制度。三是强化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完善骨干教师培养机制。四是切实解决学科教师不足的问题。

(三)坚定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扎实开展德育工作,提高德育实效。

(1)道德行为教育。在各年级认真贯彻执行小学生行为规范守则,继续开展长江小学一日行为规范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

(2)坚持德育工作贴近我校学生生活。根据我校学生的特点,积极探索和形成层次分明的德育目标结构及与之相适应的德育内容与管理方法。

(3)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强健的体魄和健全的人格,使学生在自尊心、自信心、独立性、责任感、意志、兴趣、受挫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得到较好的发展。

(四)坚定教学为主,质量第一的教育观,规范管理,改革创新,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1)常规教学环节实现整体优化。

一是抓集体备课,发挥群体智慧。二是打造高效课堂,向40分钟要质量。鼓励教师发挥个人特长,形成个人教学风格,配合先进的多媒体教学手段,实现课堂教学优质高效。三是以课堂为主阵地,强化培优辅困,保证每一位学生都有良好发展。四是注重教学反馈,精心设计作业。五是抓好教学质量的终端检测与分析。

(2)探索有效教学课堂的教育教学模式,引导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发展,从理论层面加以深化和提升,操作层面加以细化和实施,从质量层面加以监控,从评价层面抓过程落实与质量创新。

展。五是形成与发展学生的生存能力,为学生的后续教育打下基础。

(4)以课堂教学为核心,广泛开展以课例研讨为载体的教研活动,通过考核课、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等形式提高教师课堂教学的基本功,增强教研活动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提高促进课堂教学效率。

(5)根据课程改革的要求以及课改中形成的经验,结合我校的实际进行课程改革研究。

(6)加大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和研究力度。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独特作用。

(7)加强理想教育,寻找成功的典范;明确学习目标,加强学习方法指导和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通过举办各种学科竞赛活动和组织学生参与各级各类的竞赛活动,增加学生的成功体验,进而增强学习信心,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竞争意识与能力。

(五)坚定科研兴校信念。

(1)立足教师,加速专业成长。

(2)立足真实课堂,解决教学中的具体问题。

(3)鼓励教师充分发挥个人特长,扬长补短,并将自己的特长与优势和学校特色风格相结合。倡导教师在站稳站好讲台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及时进行教学反思总结,认真撰写科研论文。

(六)加强学生读的指导,建设书香校园。一是保证学生晨读时间,二是多举行一些朗诵、演讲比赛,三是号召各班成立图书角。

(七)科学合理地设置课程,争取国家、地方、校本课程相结合。

面对新工作,迎接新挑战,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学工作,克服保守思想,消除传统思维定势,认真分析与科学发展观相抵触的问题,努力解决制约教学质量提高的因素。不断解放思想,联系实际,与时俱进,大胆创新,不断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档次,促进学校跨越式发展。

法院教育调研报告篇十九

发展卫生教育事业是民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素质的提高。要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和教育工作的管理,强化教师队伍和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优化从业人员年龄和知识结构,大力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教育教学和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卫生部门要结合“三好一满意”活动的有效开展,引进高水平医务人才,创新管理模式,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要以有效提升医务工作者涵养魅力和医疗服务水平为载体,以加强卫生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为核心,以全面展示卫生系统精医重德、德技双馨的良好形象为平台,着力培养一支作风硬、业务精、效率高、留得住的医疗人才队伍,让老百姓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育事关民族兴旺、人民福祉和国家未来。教育事业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群众切身利益。这就要求我们教育工作者一定要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对教育教学的日常管理要常抓不懈,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做到为人师表。

教育部门、学校要关心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做到感情留人;要切实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要定期组织学生开展生态县情的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树立生态环保的意识,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唤起更多人保护生态,建设家园的意识和决心。

同时要把师生的饮食质量安全和寄宿学生的住宿管理工作抓在手上,在保证一日三餐的同时,要尽力提高饭菜质量,确保广大师生吃得安全,吃得营养。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学校住宿管理制度,要把学校住宿安全管理放在重要位置,特别要注意做好冬天供暖安全和质量,保证住宿学生有一个安全、温暖的学习环境。

要一如既往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在保证教学水平的同时还要加强后勤保障能力,多一些关爱,创造条件,让他们健康成长,尽力为师生营造舒适、温馨的教学学习环境,努力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多为培养人才。

“教育城”不是用建筑来支撑的,而是用内涵,就是人民心中教育的份量、地位。在前期的建设中要通盘考虑,要紧紧围绕教育发展规划总体目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加快施工进度,注重规划前瞻性,把县城打造成省内外闻名的“教育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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