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我们内心深处对书籍情感的表达和反思。在写读后感时,可以进行适当的引用和借鉴,但要注意保持自己的原创性和个性化的表达方式。借助以下这些读后感范文,相信你可以写出一篇思路清晰、观点独到的作品。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一
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字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主要了福尔摩斯是一个乐于助人,博学多才,做事谨慎的人,他总是从不同的手段,计谋,尽心尽力的去破这个案子,每一次案件的背后,都会精心布置一个难以揣摩的现场,但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谜底就慢慢被揭开了。
在破案的过程中,福尔摩斯虽然遇到了很多困难,但他也没有放弃,记得他说过一句话:“如果我可以你确实地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他的与坏人同归于尽的精神真让我敬佩。
比如故事里的《退休的颜料商》收尾,无论是科波莱森街的空头公司 ,暗藏玄机的赫尔斯通庄园,还是布满阴谋的凶宅,都留下了福尔摩斯的脚步,其中的谜团也都因他而迎刀而解,他的聪明才智、敏捷迅猛的动作,缜密的逻辑思维……等等,让我敬佩不已。
福尔摩斯令人敬佩的不仅仅是他高超的技巧,还有他的人格魅力,他能认真地观察,并且遇事镇定他谦虚,为朋友挺身而出,坦然面对死亡。
我要像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的博学多才,做事谨慎,同归于尽的精神让我敬佩。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二
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确,细节决定成败。福尔摩斯就是一个注重细节的人,因此,一桩桩奇案才在他的手下真相大白,让人心服口服。
一桩桩真实的案件扣人心弦,福尔摩斯越过重重阻碍,细心观察,仔细琢磨,从细节入手,最终水落石出。再想想以前的我,总是不拘小节,粗心大意。做数学时不是小数多看了一位就是少写一个零。语文也时常出现错别字。“细节决定成败,点滴成就辉煌。”现在,这句话已经成了我学习生活的座右铭。成功是靠每一个细节,每一件小事,慢慢堆积起来的。
阅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是跟福尔摩斯心灵的对话,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善于思考,热爱探索,坚持不懈,细节决定成败。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三
从小,我就喜欢看课外书,尤其是侦探类的。妈妈上周给我买了本《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我爱不释手,如饥似渴地翻看阅读。
福尔摩斯是一名神探,他学识渊博,精通化学、解剖学、法律和惊险文学,除此之外,他还精于拳术和刀剑;他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从不轻易说出心里话,但高兴地时候却滔滔不绝。
福尔摩斯博学多才,通过仔细的观察、严密的推理,推断侦破了各类案情,成了犯罪分子的克星,他捍卫了法律的尊严,成了名副其实的神探。在他身上,我学到了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仔细观察、认真思考的优点,他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四
昨晚,我和一帮同学在风荷三期滑板。
我和海宇把其他同学远远地甩在后面,我们俩等了好久都没看见他们追来,就滑回去找他们。原来是张心怡滑板上的一颗螺丝掉了,他们正在帮忙找。他们盲目地找了3圈,可想而知没找到。我说:“哈哈,你们肯定比不过我,我可等于两个“福尔摩斯”,本人一出手,必马到成功。”
然后我仔细询问张心怡那螺丝是怎么样的,感觉在哪里掉的。我还仔细观察了自己的滑板螺丝,发现它在路灯的照耀下微微发光,而且有纽扣那么大。根据张心怡提供的线索我仔仔细细地一步一步地搜索着,只找了半圈就轻而易举地找着了。为此我还得到一块钱的奖励呢。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五
这几个月,我一直在看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一开始我都是在白天看的,可是被故事迷住了,所以晚上9点多我一个人在房间里还接着看。
唉,接下来那几天晚上我都没睡一个好觉,晚上都是带着害怕睡觉的,有时候还会做一个可怕的噩梦呢!有时候看到天花板上的影子就觉得这房间里除了我还有很多鬼呀!
过了好几个星期,妈妈见我都没有接着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便问我,“nancy(我的英文名)!你怎么最近都没有看福尔摩斯?”“别提了,一开始还不错,可是看到后面都快吓死我了,书中不是女鬼就是吸血鬼!”还没等妈妈说完我就埋怨了。妈妈立刻批评我,“你呀你!有什么好怕的?世界上根本没有鬼,再说书里写的都是假的。”“哦!是吗?”我信是信的,但还是怕的。
唉,我求求您了,鬼怪啊,您别再跟我了,您也去跟跟别人吧!您跟我都跟了一个月啦!求求您啦!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六
大侦探福尔摩斯我很喜欢的书之一,在第一本追凶20年里,我很喜欢的一个场景就是福尔摩斯在凶案现场推理凶手的信息的时候,我看完以后惊呆了,心想福尔摩斯是怎么通过一点点的线索就能推理出这么多的信息。
首先凶手的年龄是40至50岁,第二凶手的眼睛是红色的,其次凶手的身高有180厘米以上。最后凶手还有长长的指甲,凶手很喜欢抽印度的雪茄。妈妈告诉我说:“福尔摩斯是因为他善于观察,如果你也善于观察,那么你也可以像福尔摩斯一样聪明的。”我觉得福尔摩斯不仅有好的观察力,还有好的想象力,因为福尔摩斯在办案的时候,他随时会想到凶手和死者的关系。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七
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很爱看侦探书。那一次,我在书店里四处寻觅,发现了一本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楼顶宝藏失窃案》,我又惊又喜,急忙捧起读了起来。
这本书写的是一位大侦探福尔摩斯带着助手华生和一批由穷孩子组成的“特搜队”在英国四处侦破奇案。有一次,一栋高楼的主人在自家阁楼上找到了暗阁,并在里面找到了祖先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失窃了,主人很着急。福尔摩斯却不着急,用常人不理解的破案手段破案,还让“特搜队”四处找线索,没有多久就把这一桩奇案破掉了,犯罪的人被抓时还没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呢!
读完这本书后,我又看了福尔摩斯破案全集等书。我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
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
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枪子弹,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那两次做手术时,我也很少因剧痛而呻吟或痛哭。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愿你和我一样喜爱。
暑假《福尔摩斯》读后感(二)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八
这个假期,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读完后,我受益匪浅,心情久久都不能平复!
《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写了著名侦探福尔摩斯破解的众多案件中的《蓝宝石案》《消失的中卫案》《海军协定案》《六座拿破仑雕像案》和《诺伍德的建筑师案》。在这些案子中,福尔摩斯有勇有谋、认真仔细、不怕困难,使他将这些奇特的案子出色地破解了。
读完后,我想到了我自己:福尔摩斯探案时,认真仔细、一丝不苟;而我,做事马马虎虎、粗心大意。在以前,我做事都马马虎虎的,总是随随便便的,做一样又漏了另一样。现在看了这本书后,我从中知道和学到了好多东西,知道了如何思索,怎样分析前因后果,做事也仔细了很多。一次考试时,我早早地完成了试卷,可我不是像其他同学一样认真仔细地检查,而是东张西望,看着其他同学在检查,有时玩玩铅笔,有时玩玩橡皮,还有时玩玩手指。就这样过了三十分钟,考试结束了。过了几天,试卷发下来了,我做错了一大题,被扣了十几分。结果只考了八十几分。我与他对比,我渺小极了,真是天壤之别啊!
福尔摩斯探案时,即使有什么困难,都阻止不了他;而我,遇到一点点困难就缩头缩脑。有一次,我在做作业的时候,突然遇到了一道思考题,它像一只拦路老虎一样,"挡"住了我。我苦思冥想都想不出解决方法,最后,我干脆不想了,把那道思考题置之不理,出去玩了。现在想起来十分惭愧。福尔摩斯有勇有谋,知识丰富,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学会了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好好向福尔摩斯学习。
我爱《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敬爱福尔摩斯,因为他让我学会了做事要一丝不苟、认真仔细、不怕困难!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九
暑假期间,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六年级:张晟源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十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一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经历,故事内容充满悬念,结构跌宕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人爱不释手。还体现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其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这个人脑子有点怪,研究学问的劲头十足。他又是一个一流的药剂师。他研究的学问既杂乱又古怪,头脑里装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的知识。
当我刚翻开目录时,每篇的题目都让我毛骨悚然,比如说:血字研究、带斑点的带子、水力工程师断指案,听起来让我不禁打了几个哆嗦。但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学习、不断钻研和不断的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会使一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谜案拨云见日。所以,有他在就没有一个凶手能逃离法律的制裁。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受益匪浅。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全部写出来了,不做一点保留,让我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比如说在《带斑点的带子》中的一段语句:“你不必害怕”,他探身向前,轻轻地拍拍她的手臂,安慰她说:“我毫不怀疑,有什么事我们很快会处理好的。我知道,你是今天早上坐火车来的”。“如此说来,你认识我?”“不,我注意到你左手的手套里有一张回程车票的后半截。你一定很早就动身了,而且在到达车站之前,还乘坐单马车在崎岖的泥泞道路上行驶了一段长路”。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独特,这么有魅力,相信你看完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和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
福尔摩斯读后感(六)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十一
历史上,有很多神探让我惊叹不已:狄仁杰·江户川柯南·赫尔克里·波洛不过,最最让我惊叹,让我感觉料事如神的侦探还是这位:歇洛克·福尔摩斯。
我从来不相信有这样一个神奇人物所在:只凭人一身的特点,就能推断他从哪里来或者他的职业;只凭一些事物,就能说出这个人的性格和特点以及特征;他只需要凭案件中的一些事物,就能推断出案件中的主要人物,以及性格特征,从而破案他的本领让我惊叹不已。我从来没想到过,世界上竟有这么一个传奇人物所在。虽说他是虚构的,但是他更加地让我坚信一个道理:人类的头脑是无所不能的。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两个道理:人类的头脑是无所不能的;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从翻开书的第一时间,我就为福尔摩斯打心底地佩服。他的聪明才智让我佩服不已,他的冷静果断令我敬畏不已。福尔摩斯的出现让我更加地坚信没有什么是人类的大脑做不到的事情,人类的头脑是无所不能的。只要你坚信这个道理,并努力地去奋斗,天才就是你自己的。
这本书还让我知道了:我们要勇于和邪恶抗争。我们要学会判断对错,并要坚持与邪恶抗争。我们不能败在黑暗的脚下,因为,胜利永远属于正义的这一边。
总之,这本书教会了我许多道理,让我受益匪浅,同时,我也佩服福尔摩斯的机智与才华。
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二)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十二
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了《福尔摩斯》。我对主人公福尔摩斯每次办案十次有九次都是成功破解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于是我就写下了这篇作文。
众所周知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在全世界有很大的名气。今天我就来说说我的读后感。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先生办案的过程,一切案件都被福尔摩斯先生看的很平常,的确也都经过福尔摩斯手中又都平常地过去了。当然,除了波西娅丑闻。福尔摩斯没能抓住机智的艾林伦小姐,但因此对她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要了一张她的照片,这明显的显示出他对与自己一样、甚至比自己还聪明的艾林伦小姐非常佩服。
在这本书里,一开始让我迷惑不解。到底谁才是主人公?华生在书里出现的最多,应该是主人公,但再想想,华生他还是助手,而且这本书写的是侦探小说,主要写的是侦探,所以应该是福尔摩斯先生。我发现,福尔摩斯喜欢独行,尽管他经常约华生一起去办案。
福尔摩斯办案的方法十分精妙,我觉得这一切都来源于他细心、认真的工作态度,如果大家都能这样的话,那么各行各业都有了稳定,祖国就能富强起来。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十三
曹文轩说过: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灿烂千阳,会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也会让这个世界所有的秘密在我们面前一览无余地展开!是啊,这个世界的书太多了,好书却是少之又少。我在书海中寻觅,突然眼睛一亮,发现了这本《福尔摩斯侦探集》。
故事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他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又幽默的风度把我深深的打动了。他个子不高,体形却十分消瘦,但是他却十分熟悉拳术,这无疑为他打造了一种神秘感;他总爱抽烟斗,因为他可以使福尔摩斯平静下来。他还有一个奇怪的特点,他从不喜欢看那些正儿八紧的书。不仅他的生活很特殊,就连破案也很棒。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我敬佩?认真,细心,观察敏锐,让朋友华生时不时对他赞叹。
福尔摩斯说过:“窥一斑而视全豹,逻辑学家不用出门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大西洋或尼尔加拉大瀑布还存在,能从人的表情脸部的每次肌肉抽动推测出那人心里想什么。”他的理论,他的思维逻辑,他的认真仔细,哪一项不让人拜服得五体投地?在《斑点带子案》中,他从那位女士手臂上的泥点和手里的半截回程票就推理出女士在到达车站前曾乘马车驶过一段泥路。不管微不足道的细节在他的眼里都能成为解开案子的关键,在普通人看的再平常不过的事物,比如家畜鸣叫,拖鞋家具的摆放等等,在福尔摩斯的眼里,那透露着各种各样的疑点和秘密。如此缜密细心的品质,怎能不让我敬佩?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经过,我看过最精彩的一个案件叫做'血字的研究',故事大概是这样的:那是发生在一个夜晚的凶案。一位富翁在一间无人居住的房间中被暗杀。但经检查,除了发现屋内的几处血迹外,未见死者身上有任何伤痕,现场也没有抢劫迹象。而且,凶手在屋里最暗的角落里,用自己的血写了一个潦草的“血”字:拉契(rache)。
歇洛克·福尔摩斯走到死者跟前仔细地检查起来,他敏捷地这里摸摸,那里看看。突然,他似乎发现什么似地嗅了嗅死者的嘴唇,还蹲下来检查了他漆皮靴子的靴底,从中抓住了几条重要的破案线索:首先,通过凶手留下的脚印大致确定凶手是个六尺多高的中年男子,且穿着一双方头靴;其次,通过马车留下的痕迹推断这匹马的马蹄只有右前蹄的铁片是新的……通过这些明显的提示,歇洛克·福尔摩斯判断出凶手是个外乡人,因为富商抢了他的妻子致使他的妻子郁郁寡欢而死,他就想替妻子报仇。他拿了一颗毒药和一颗糖,把它们放在一个盒子里,然后自己偷偷拿了糖,留给醉了的富翁那颗毒药。
如他所愿,富翁被毒死了。所以他才在案发现场用血写下“拉契”,这个德语中“报复”的单词。故事的最后,他还讲了个小故事,一次,他和朋友带着帐篷去,半夜,福尔摩斯看着星星,问朋友说:“你看见星星有何感想?”“实在是太美了!”朋友说。“笨蛋,帐篷被偷了!”这就是普通人和神探的差别。福尔摩斯不仅有个机智的头脑,还拉得一手小提琴,在闲暇无聊时,他会拉一些曲子,或者去听音乐会,高尚的情趣,更为他的存在添彩。书中福尔摩斯的一句话,可以代表福尔摩斯的人生追求和高尚品格,“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
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福尔摩斯虽伟大,但毕竟是虚构人物,谁能塑造出令千百万人深深着迷的人,来记住这位传奇般人物,英国着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但我们更重要的还是要学习他那种细致,一丝不苟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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