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认识(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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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认识(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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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认识篇一

2030)审查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1 则同意通过成果,并要求设计单位按照专家、领导提出的意见对成果做出最后的修改。现《临洮县城总体规划》成果修改已完成,规划所指县域是指临洮县行政区范围,面积2851平方公里。

一、县域规划

1、县域人口规模及用地规模

规划预测2015年县域总人口为58万人,城镇化水平30%,城镇人口17.4万人;2020年县域总人口为60万人,城镇化水平40%,城镇人口24万人;2030年县域总人口为63万人,城镇化水平60%,城镇人口37.8万人。

2、县域城镇空间结构

县域城镇空间结构采用“点轴—组团”发展模式的非均衡发展策略,到2030年,县域城镇体系形成“一心一轴三区”的空间结构。

一心:为县域中心城区,重点建设中心城区,突出在县域城镇发展的核心地位。

一轴:即沿洮河的城镇发展轴。

三区:北部现代产业城镇集聚区、南部商贸旅游城镇集聚区、东部生态农业城镇集聚区。

北部现代产业城镇集聚区包括中铺镇、太石镇、辛店镇、新添镇,是未来临洮县的重点发展区,承接兰州的产业转移。南部商贸旅游城镇集聚区包括中心城区、龙门镇、玉井镇、2 衙下集镇、南屏镇,是临洮县的商贸旅游发展区。东部生态农业城镇集聚区包括峡口镇、连儿湾镇、窑店镇,该区域生态环境较脆弱,是未来的生态农业发展区。

3、到2030年,把临洮建成经济繁荣、社会和谐、布局合理、配套完善、环境优美、富有特色的现代化生态宜居城乡一体化发展区。

二、中心城区规划

1、城市规划区范围界定

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北至八里铺镇镇域北部边界、南至洮阳镇镇域南部边界、东西分别至岳麓山、西岩山的山脊线,城市规划区总面积约为175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范围北至北外环路,南至衙下路,东至岳麓山,西至边海公路,面积约35平方公里。

2、中心城区城市性质

规划确定中心城区城市性质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科教信息中心;兰白经济区内文化底蕴深厚的山水园林城市;全省最佳的宜居养老休闲度假基地。

3、中心城区规模

规划预测中心城区人口规模确定为2015年12万,2020年15万,2030年22万。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6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15平方米以内。

4、中心城区发展方向

规划确定临洮的城市发展方向为:以向北发展为主,适

3 当向西、向南发展,严格限制跨越岳麓山继续向东发展。

5、中心城区空间结构

规划确定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为 “一心、两带、七区”的总体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一心:即行政文化中心,集中了临洮主要公共设施,包括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体娱乐、医疗卫生等多种服务功能。

两带:分别指城市综合发展轴和滨河景观发展轴。城市综合发展轴贯穿南北的司晨新路、灰盐市、北大街,狄道南路、狄道北路向北延伸到八里铺北路;串联各组团中心,是临洮城市建设发展主轴。滨河景观发展轴依托洮河绿化景观建设,由南至北串联文化体育、休闲旅游等多种城市休闲娱乐设施,是临洮滨河生态休闲景观发展主轴。

七区:按主要功能中心城区将形成发展重点各异的七大功能片区。主要包括:老城综合居住片区、行政办公片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王家大庄物流园区、新城综合居住片区、洮河西部的文体休闲片区及休闲旅游片区。

现将《临洮县城总体规划》成果随文报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认识篇二

市政府:

我市现行城市总体规划于2006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几年来,依据总体规划的综合部署及调控,我市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城市功能显著增强,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环境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随着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哈牡绥东对俄加工区升级为省级战略,以及市委市政府建设“大牡丹江、新牡丹江”战略需求,原2006版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规模、功能结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等诸多方面难以适应新的城市发展要求,特别是行政区划调整后,总体规划未能覆盖新增加的区域,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市的建设大牡丹江的发展。

近几年,市规划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及聘请国内专家对我市未来发展进行了初步的规划研究,形成了大牡丹江规划研究报告、规划完善城市发展格局研究等成果,并得到市委市政府认可,已经为我市修改城市总体规划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市委十届十五次全会确定了我市求实创新、跨越争先的发展方针,提出“五城同建”(现代产业城市、沿边开放先导城市、一体化发展先行城市、生态宜居城市、和谐幸福城市)总体目标,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需要对原2006版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将城市发展战略及目标纳入总体规划予以落实,指导我市未来发展建设。

依据《城乡规划法》,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需做如下工作:

一.提出申请

按《城乡规划法》要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需向原规划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待同意后方可编制。申请的主要依据有:

(一)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

我市总体规划修改符合《城乡规划法》要求,规划法第47条规定,修改城市总体规划必须符合五类情形,其中行政区划调整是主要情形之一。因此,行政区划调整是我是修改总体规划的主要依据。

根据我市现行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区面积即我市市区面积,即1351平方公里,在规划区内的所有建设活动都要符合总体规划要求,统一规划建设管理。2007年,经国务院批准,五林镇、磨刀石镇划归牡丹江市区,2010年海南乡、范家乡相继划归市区,使我市市区面积由原来的1351平方公里增加至约2600平方公里,增加面积近一倍,而现行总体规划对增加的乡镇规划管理尚无法覆盖到,急待修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

(二)全新的省级发展战略

在《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提出,将继续发挥黑龙江省沿边开放优势,加快建设对俄经贸合作加工、商贸、旅游、物流、会展五大产业中心,重点建设18个境内园区,积极建设乌苏里斯克经济贸易合作区等境外园区,形成口岸与腹地、境内与境外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力争到2015年,把哈牡绥东对俄贸易加工区建设成为黑龙江省沿边开放的核心区。对俄、韩、日周边国家经贸科技合作战略的前沿区,成为国家对俄及东北亚开放的门户、枢纽和桥头堡,新亚欧大陆桥上国际通道的重要节点。

以上依据充分说明我市总体规划修改的必要性,牡丹江未来的发展定位要求我市应该编制更符合当及未来前发展形势的总体规划。

根据《城乡规划法》及国务院《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我市还需编制原规划实施评估报告及修改强制性内容专题论证报告。

二.组织并确定编制机构

综合考虑,第一,哈工大是我省最著名高校,哈工大设计院对我市实际情况比较了解,且做过多个规划项目;第二,距离我市较近,方便方案的沟通和协作;第三,编制费用较低。建议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我市总体规划编制任务。

三.提出规划编制计划

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共分六个阶段:前期研究阶段、现状调查阶段、专题研究与战略规划阶段、纲要编制阶段、成果编制阶段、成果上报审批阶段。

(一)前期研究阶段(2011年2月11日~2011年4月30日)完成《牡丹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前期研究报告》;成立总体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委员会及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专家咨询组。

(二)现状调查阶段(2011年5月1日~2011年11月30日)完成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专项规划调查,形成《牡丹江市城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报告》,建立总体规划现状调查数据库。

(三)专题研究与战略规划阶段(2011年12月1日~2012年5月31日)

开展23个专题研究,包括综合交通发展战略研究、城市住房建设与社区发展研究、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研究、村庄发展研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研究、河湖水系规划研究、等专题。

战略规划主要包括城市发展战略目标与定位研究、城镇体系研究、城乡空间发展战略研究、综合交通发展战略研究、生态环境与城市增长边界研究、产业发展战略研究、新区发展战略研究、旧城保护策略研究及城市文化与风貌特色研究等9个方面的内容。

在此基础上形成《牡丹江2030: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并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四)规划纲要阶段(2012年6月1日~2012年9月30日)完成《牡丹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1~2030)》编制,完成专家评审并修改后,上报市政府、市人大、省政府审议、审查。

审及成果修改。

(六)规划报审阶段(2013年3月31日~ )

上报市政府、市人大;修改完善后上报省政府审批;完成《牡丹江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统一信息平台》,宣传发布。

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认识篇三

xx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xx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xx市城市总体规划(x1—20xx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是我国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xx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xx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14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6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要根据xx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做好西海岸新区规划建设。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西海岸新区的批复》(国函〔〕71号)要求,统筹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推进创新驱动和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和海洋新兴产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对外对内开放,努力发展成为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深远海开发战略保障基地、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先导区、陆海统筹发展试验区,为探索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新路径发挥示范作用。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水运、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做好环胶州湾道路系统的衔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在保护和利用好既有给排水等基础设施的基础上,稳妥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风暴潮、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依托水系形成生态隔离廊道。要加强对崂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海洋生态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七、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齐长城遗址、琅琊台遗址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做好工业遗产保护和再利用。保护好城市天际线和景观视廊,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延续城市文脉,形成集山、海、城于一体的空间格局和红瓦、绿树、碧海、蓝天有机交融的风貌特色。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xx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xx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xx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xx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xx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认识篇四

(2015年6月2日)

随着“创城”工作的不断深入,**在面上全面推进的同时,进一步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攻克时艰,全力打好道路治理、河道整治、集贸市场整治、老旧小区整治等区域整治“攻坚战”,全街道“创城”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已投入资金3500余万元,投入人力25000余人次,集中整治灵山大街、佛光路、泰良路、老泰莱路、五马大街等10余条主干道路,快速清理双龙河、唐庄河、胜利水渠等5条河流,新改扩建凤台、魏家庄等4处集贸市场,集中治理东岳、华新、冯家庄、宁家结庄等10余个老旧小区(村庄)。按照6月底达到复审验收标准的工作总体要求,我们所有区域性集中拆迁工作计划在6月10日前全部完成。

止目前,集中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800余家;清理整治花园路、东湖路、温泉路等道路露天烧烤30余家;拆除乱搭乱建、违规棚厦4000余平方米;拆除收缴违规广告牌匾600余块,更换广告牌匾1500余块;建设景观遮挡墙3000余米,修建沿街花坛5000余米,栽植各类绿化苗木10余万株。

二是集中精力开展河道专项治理。上高辖区内有胜利水渠、双龙河、唐庄河、明堂河、梳洗河等5条河道,多年来由于管理不到位,河道护坡破损严重,河道内垃圾遍地、杂草丛生、污水横流,严重影响了泰城东部的整体形象和沿途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自“创城”工作开展以来,我们立足实际,围绕“拆、挖、挡、绿、刷”等几个方面,主动作为,治理成效初显。以胜利渠为例,拆除水渠周边沿老泰莱路、佛光路有碍观瞻的乱搭乱建、占道经营、违规棚厦300余个,清理整治广告牌匾400余个、旱厕20余个,投入人力3000余人次,动用各类机械560余台套,清挖水渠5000余米,清运垃圾2万余方,沿水渠垒建遮挡墙1500余米,安装防护网1000余米;沿胜利水渠及老泰莱路重新绿化,补栽雪松、冬青、柏树、石楠等绿化苗木2万余株;沿水渠粉刷美化墙面2000余米,粉刷整治老泰莱路沿途经营店铺墙面1000余米,胜利水渠及老泰莱沿途环境面貌快速提升。

三是集中精力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治理。辖区内现有北上高大集、老泰莱路桑家疃苗木市场、老泰莱路旧货市场、凤台大集、上高集(魏家庄集市)、魏家庄小市场等农贸市场,随着辖区居住人口的急剧增长,农贸市场规模越来越大,相继出现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搭乱建等现象,不仅严重阻碍了交通,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目前,已经建成占地4000余平方米,能容纳500余个台面的魏家庄农贸市场一处;正在建设能容纳200个摊位的老光明机械厂农贸市场、占地1.5万平方米的佛光路凤台农贸市场;按照“创城”对农贸市场建设的标准要求,投资200余万元,改扩建凤台创业大街农贸市场;老泰莱路桑家疃苗木市场已在创业大街东段选址,正在规划设计;老泰莱路旧货市场正在清理搬离。

四是集中精力开展老旧小区(村庄)专项治理。上高辖区内老旧小区与老旧村庄、零星单位宿舍及新建居民小区混杂交织,整治工作点多、面广、量大、任务艰巨。目前,老旧小区有东岳、利民、华新、凤凰、岱银、新凤等;老旧村庄有冯家庄、西张店、西张庄、范家灌庄等10余个;另外还有属地单位零星宿舍等。我们针对现状,围绕“拆、清、建、刷、绿”等几个方面,迅速开展工作,成效明显。目前,华新、东岳、利民等“清、刷、绿”同步推进,已完成整治工作量的80%,小区环境面貌快速改善;新凤小区以拆除违建为突破口,集中拆除小区内违规建设及占道经营60余处;宁家结庄村“拆、刷、建”相结合,村内南北主干道路违章建设拆除已接近尾声;冯家庄、西张店、西张庄等“拆、刷、绿”相结合,老旧村庄整治效果初显;140余家驻地单位及零星宿舍以“清、刷”为主,正在按照计划快速推进整治工作开展。

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认识篇五

xx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xx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xx市城市总体规划(xxx1—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xx是我国经济特区,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港口及风景旅游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xx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不断增强城市辐射带动能力,逐步把xx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在促进两岸共同发展、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发挥门户作用。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全市域1699.39平方公里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按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统筹安排岛内外城镇空间布局以及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共同发展。拓展闽台合作,促进两岸融合;加快厦(门)漳(州)泉(州)一体化发展,统筹安排产业布局,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城市常住人口控制在5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4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要落实好《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港口、机场等对外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潮)、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加强对鼓浪屿—万石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鼓浪屿等历史文化街区,集美学村和xx大学早期建筑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依托北部山体及联通山海的河网水系形成生态隔离廊道。加强对沿海地区开发建设的控制和引导,控制好天际轮廓线,保护好自然水体、生态岸线和景观风貌,突出山水相融、城景相依的海湾型城市景观特色。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xx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xx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xx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xx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xx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认识篇六

据报道,国务院已经批复同意临沂市城市总体规划。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临沂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最新消息,仅供参考!

一、国务院原则同意《临沂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临沂是鲁东南地区中心城市,具有滨水特色的现代工贸城市和商贸物流中心。《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临沂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临沂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106.89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规划建设管理,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26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87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临沂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合理安排跨河通道,完善道路网络结构。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要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格控制采空塌陷、岩溶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开发强度,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要加强对蒙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齐长城遗址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保护好城市空间格局,突出蒙山沂水的城市风貌特色。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临沂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临沂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临沂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临沂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临沂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办公厅

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认识篇七

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下文是国务院关于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欢迎阅读!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成都是四川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成都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不断增强城市功能,提高成都市对西南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逐步把成都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城乡融合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75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坚持城乡全域规划,在统筹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促进中心城区转型提升和功能疏解,着重发展卫星城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农村新型社区,促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互动发展。推进成(都)德(阳)绵(阳)区域合作,加强产业互补和城市功能对接。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2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36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要根据成都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研究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做好天府新区规划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四川天府新区的批复》(国函〔20xx〕133号)要求,创新体制机制,着力促进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提升国际综合竞争能力;着力发展高端产业,建立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努力把天府新区建设成为以现代制造业为主的国际化现代新区,打造成为内陆开放经济高地、宜业宜商宜居城市、现代高端产业集聚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等对外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推进成渝交通一体化。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按要求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等重点防灾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涝特别是防震和防地质灾害、山洪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加强对青城山?都江堰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

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宽窄巷子、大慈寺等历史文化街区,金沙遗址、武侯祠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加强环城生态区的规划控制,防止城市无序蔓延。保护好自然山体和水体,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控制和引导,突出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有机交融、古城风貌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城市特色。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成都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成都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成都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成都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成都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xx年11月26日

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认识篇八

总体规划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做的总体安排和布局。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总体规划的批复,仅供参考!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报请审批银川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银川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银川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西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银川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银川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310?5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整治与改造,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现代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3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52?8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银川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推进步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和公共安全,加强重点防灾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严格保护生态隔离廊道。要加强对贺兰山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民族特色。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西夏古都城市格局和西夏王陵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依托银川“塞上湖城”的自然形态,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控制和引导,保护好山水、岸线和视线通廊,突出银川市的地域特征、民族文化和时代风貌。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银川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银川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银川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银川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银川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区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xx年9月2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报请审批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年)(20xx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乌鲁木齐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我国西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和面向中亚西亚的国际商贸中心。《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乌鲁木齐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一带一路”沿线重要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13783.1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对各类产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的统一规划和统筹管理,推进乌昌一体化进程。加强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的沟通,促进兵地融合。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乡镇(团场),优化村庄(连队)布局,促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和农村经济现代化。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地区提供服务。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4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513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乌鲁木齐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发展轨道交通,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重点防灾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建立城乡社会治安综合防控机制,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震、防风、防洪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依靠科技进步,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推进工业、交通和建筑领域的节能,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的发展。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加大对细颗粒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控制,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加强水资源保护,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循环利用率,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要加强对水磨沟、南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促进居住社区的民族团结。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大小十字及建国路周边特色传统街巷、乌拉泊古城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开展城市生态修复和综合环境整治,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控制和引导,构建人工和自然有机结合、民族特色与现代风貌交相辉映的城市景观。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乌鲁木齐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乌鲁木齐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乌鲁木齐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区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xx年1月8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南京是江苏省省会,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南京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南京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582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区域和城镇,优化村镇布局,在保持乡村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逐步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向乡村延伸,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与上海、杭州等长三角中心城市的协调发展,统筹推进南京与周边城市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7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52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南京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做好南京江北新区规划建设。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南京江北新区的批复》(国函〔20xx〕103号)要求,坚持规划先行、改革先行、法治先行和生态先行,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建设,更加注重自主创新,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扩大对外开放合作,与上海浦东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联动发展,逐步建设成为自主创新先导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努力走出一条创新驱动、开放合作、绿色发展的现代化建设道路。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水运、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疏解区域过境交通,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依托水系形成生态隔离廊道。要加强对钟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七、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整体保护历代都城格局及其所依附的山水环境,重点保护好城南、明故宫、鼓楼—清凉山历史城区,颐和路、梅园新村等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依托南京山水相间的自然形态,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彰显文化古都、滨江城市、人文绿都有机融合的风貌特色。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南京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南京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南京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南京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南京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20xx年7月3日

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认识篇九

一、国务院原则同意《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佛山是全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珠三角地区西翼经贸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佛山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佛山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797.72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统筹中心城区与外围各级城镇规划建设,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发挥佛山市在珠三角西翼的带动作用,加强广(州)佛(山)肇(庆)的产业和生态安全合作,推进广佛同城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22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18.26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佛山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合理安排城市内部布局,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区域交通枢纽。发展轨道交通,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要加强对西樵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加强历史城区、街区和地段的保护,重点保护好佛山祖庙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要加强对重要地段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延续城市文脉,建设好具有岭南风貌特色和传统水乡风格的风景旅游城市。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佛山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佛山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佛山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佛山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佛山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12月19日

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认识篇十

xx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xx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xx市城市总体规划(x1—20xx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是我国经济特区,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港口及风景旅游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xx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不断增强城市辐射带动能力,逐步把xx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在促进两岸共同发展、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发挥门户作用。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全市域1699.39平方公里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按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统筹安排岛内外城镇空间布局以及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共同发展。拓展闽台合作,促进两岸融合;加快厦(门)漳(州)泉(州)一体化发展,统筹安排产业布局,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城市常住人口控制在5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4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要落实好《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港口、机场等对外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潮)、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加强对鼓浪屿—万石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鼓浪屿等历史文化街区,集美学村和xx大学早期建筑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依托北部山体及联通山海的河网水系形成生态隔离廊道。加强对沿海地区开发建设的控制和引导,控制好天际轮廓线,保护好自然水体、生态岸线和景观风貌,突出山水相融、城景相依的海湾型城市景观特色。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xx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xx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xx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xx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xx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认识篇十一

认识实习报告-----济南行

一.实习目的与要求

二、实习计划与任务

7月1日  参观齐鲁软件园

7月2日  参观浪潮集团有限公司及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三、实习记录

7月1日下午,我们参观了济南齐鲁软件园。

齐鲁软件园成立于1995年, 1997年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全国首批“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2001年7月被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认定为“国家软件产业基地”。

作为中国十一个软件产业基地之一的齐鲁软件园是山东省软件产业发展的龙头,现有一个软件产业基地,三个子园区,一个软件学院和八个软件人才培训基地。目前,有入园企业367家,入驻企业270多家,其中骨干企业10家。有多家企业通过了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有3家企业通过了cmm3级认证,软件产品600余种,从业人员10000多人。建有由国家科技部和济南高新区共同投资1.5亿元的软件开发测试平台,该平台以其高利用率和先进性被科技部列为榜样平台,是国内it产业技术水平最高、功能最全的技术支撑平台。

齐鲁软件园坚持“营造环境、拉动产业、促进发展、共同提高”的园区发展思路。紧紧围绕产业拉动、园区规划建设、企业服务三大任务,突出了人才集聚、技术支撑、产业国际化、集成联盟四项重点工作。与国外著名软件公司合作建立了“微软解决方案实验室、ibm解决方案实验室、北电网络实验室和dsp联合实验室,齐鲁软件学院与美国ibm公司合作建立了国际计算机培训中心,环保科技园与北欧sem公司合作建立了环保科技产业基地,建立了国际学校。

众家公司企业的入驻使软件园处处体现着科技之光:从大型动漫电影展示,微机发展史到科技在应用于城市交通,“科技强警”,不仅仅是科技的进步更是高科技对人类文明的推动。科技的创新为我们带来了更丰富多彩的生活体验,小小的一枚芯片却蕴藏了成千上万的信息。

7月2日,在浪潮集团领略到的又是另一番风采。

——1983年,第一台浪潮微机在济南诞生,这是中国it发展的新起点。以浪潮为代表的三大pc厂商将中国pc产业带入了一个变被动为主动的新时代。

——1990年,浪潮研制出全球第一台中文寻呼机,并开发制定了全球第一个汉字寻呼标准,这一标准沿用至今。

——1993年,浪潮在新加坡的技术人员研制出中国第一台小型机服务器,现任浪潮集团总裁的孙丕恕先生是这次开发的主持者。在接下来的10年中,浪潮打破了国外服务器厂商在中国多年的垄断,开创了中国服务器产业的新纪元。自1996年开始,浪潮服务器连续9年蝉联国产服务器第一品牌。

——2004年9月,在浪潮服务器刷新世界商用智能tcp-h世界记录。5个月后,浪潮天梭ts20000服务器又成为全球首台基于infiniband技术通过oce国际认证的'高性能服务器产品。

从总裁到ceo再到资深讲师 ,从浪潮的发展史到国际软件外包服务再到大学生如何提高自身素质,浪潮人的演讲虽朴实却透着骄傲与自信,具有前瞻性的企业发展眼光,关乎天下忧心新生代,与国际接轨,关注大学生就业,一个大企业的担当的社会责任。

在青岛啤酒,感受到的是浓浓的品牌效应。正如青啤的解说小姐所言:外国人知道山东通过两个途径,一是孔子二就是青岛啤酒。言语中带着掩不住的民族自豪感。

锐意进取,做到奋发向上、大胆创新、勇于开拓、永不满足;

奉献社会,做到对股东、对消费者、对社会真诚奉献。“锐意进取,

奉献社会”,体现了青啤人在追求发展、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社会效益的价值观念

这便是百年青啤的经营理念。享誉海内外,靠的不仅仅是口口相传的香醇爽口,它注重企业文化,与时俱进的酿酒技术,先进的经营理念。

实习结束了,带着全新的心情回到校园,此行最大收获就是: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们的教育应该社会实践更多得结合起来,采用理论和实践的办学模式,进一步处理好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分别通过课堂和实践把我们所学的和实践应用结合起来,才能更完全的掌握知识.

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认识篇十二

昆明,云南省省会,具有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下文是关于昆明城市规划的最新消息,仅供参考!

21日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批复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提出,昆明是云南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要逐步把昆明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规划指出,昆明市要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要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43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30平方公里以内。

规划还提到,昆明市要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

云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昆明是云南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全面参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统筹做好昆明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昆明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406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整治与改造,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镇,优化村镇布局,在保持乡村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逐步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43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3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昆明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疏解区域过境交通,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发展轨道交通,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实施水资源配置、引水、节水工程,提高中水回用比例,全力保障用水安全。特别要加强滇池流域的水污染防治,改善入湖河流和湖体水质。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依托水系形成生态隔离廊道。要加强对石林、九乡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文明街等历史文化街区,云南陆军讲武堂旧址、抗战胜利纪念堂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依托以滇池为核心的自然山水格局,做好城市整体设计,突出美丽春城和高原湖滨城市的风貌特色。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昆明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昆明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昆明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昆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昆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xx年9月16日

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认识篇十三

在当代社会,城市成为了人们生活、工作、服务的主要场所。人们的认识城市的方式也在不断地改变。对于城市的认识水平的高低不仅影响着个人的生活品质,还会影响城市的发展。本文将从个人的经历出发,谈谈关于“认识城市”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对城市的感知及发展情况的初步认知

我曾经生活在一个小城市,那里的居民都很亲切,街道整洁,环境优美,人们的生活节奏缓慢而安逸。当我离开故乡来到大城市,刚开始的感受是无从适应,感觉我被淹没在一个喧嚣、人潮汹涌的城市中。在这里,我发现很多一些比较现代、高效的交通工具丰富了在城市中的出行方式,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商业氛围浓厚,城市发展如此迅猛,让我感觉自己的认识较为欠缺。

第三段:在城市中转变自己的生活状态

为了更好的融入这个城市,我开始学习城市的文化、风俗、交通等方面的知识,并积极地尝试去更多地了解这座城市的博大精深。我选择参加一些文化活动、城市观光等活动,广泛交友拓展自己的社交圈,尽可能地融入到到这个城市中去。在积累一定的认知之后,我的生活状态逐渐得到改变,我开始享受这个城市带给我的生活体验,我也看到了这个城市的发展前景和潜力,更加深入地了解到市民对城市的参与度和作用。

第四段:学习、分享城市文化的必要性

在长时间的城市生活中,我发现技术不断创新,城市发展如此迅速,城市文化、城市形象也愈发重要。这使得我意识到,学习城市文化的必要性,需要去了解这个城市的根、文化的精神内核,如此才有可能更好理解这座城市背后的故事,感悟更有深意的生活享受。分享和了解这些一样重要,因为共同的城市文化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让人们更好地支持、互相交流以及一起发现有关城市的人文资源。

第五段:结语

最后,我想说,认识城市是一件充满乐趣的事情,它不仅可以提升个人认知水平,也能够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城市的发展,对于城市的发展也会带来积极的推动力。现代社会为我们提供了更多学习和交流的机会,我们需要利用这些机会,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以改善和推动城市的发展。我相信,通过认识城市,可以更好地触摸到城市的灵魂,让我们更好地爱我们所居住的城市。

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认识篇十四

山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青岛是我国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青岛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青岛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14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6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要根据青岛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做好青岛西海岸新区规划建设。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批复》(国函〔2014〕71号)要求,统筹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推进创新驱动和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和海洋新兴产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对外对内开放,努力发展成为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深远海开发战略保障基地、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先导区、陆海统筹发展试验区,为探索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新路径发挥示范作用。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水运、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做好环胶州湾道路系统的衔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在保护和利用好既有给排水等基础设施的基础上,稳妥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风暴潮、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依托水系形成生态隔离廊道。要加强对崂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海洋生态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七、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齐长城遗址、琅琊台遗址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做好工业遗产保护和再利用。保护好城市天际线和景观视廊,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延续城市文脉,形成集山、海、城于一体的空间格局和红瓦、绿树、碧海、蓝天有机交融的风貌特色。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青岛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青岛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青岛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青岛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青岛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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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人口】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610万内

根据批复,到2020年,青岛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6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

根据青岛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西海岸新区】做好青岛西海岸新区规划建设

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认识篇十五

以下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供大家阅读参考。

xx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xx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xx市城市总体规划(x1—20xx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是我国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xx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xx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14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6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要根据xx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做好西海岸新区规划建设。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西海岸新区的批复》(国函〔〕71号)要求,统筹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推进创新驱动和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和海洋新兴产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对外对内开放,努力发展成为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深远海开发战略保障基地、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先导区、陆海统筹发展试验区,为探索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新路径发挥示范作用。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水运、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做好环胶州湾道路系统的衔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在保护和利用好既有给排水等基础设施的基础上,稳妥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风暴潮、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依托水系形成生态隔离廊道。要加强对崂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海洋生态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七、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齐长城遗址、琅琊台遗址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做好工业遗产保护和再利用。保护好城市天际线和景观视廊,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延续城市文脉,形成集山、海、城于一体的空间格局和红瓦、绿树、碧海、蓝天有机交融的风貌特色。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xx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xx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xx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xx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xx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xx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xx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xx市城市总体规划(x1—20xx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是我国经济特区,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港口及风景旅游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xx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不断增强城市辐射带动能力,逐步把xx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在促进两岸共同发展、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发挥门户作用。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全市域1699.39平方公里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按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统筹安排岛内外城镇空间布局以及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共同发展。拓展闽台合作,促进两岸融合;加快厦(门)漳(州)泉(州)一体化发展,统筹安排产业布局,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城市常住人口控制在5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4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要落实好《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港口、机场等对外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潮)、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加强对鼓浪屿—万石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鼓浪屿等历史文化街区,集美学村和xx大学早期建筑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依托北部山体及联通山海的河网水系形成生态隔离廊道。加强对沿海地区开发建设的控制和引导,控制好天际轮廓线,保护好自然水体、生态岸线和景观风貌,突出山水相融、城景相依的海湾型城市景观特色。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xx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xx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xx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xx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xx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认识篇十六

城市是现代社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有着多种多样的文化、历史和社会背景。作为一个旅游爱好者,我曾经去过许多不同类型的城市,每一次的经历都让我有所收获。通过亲身体验,我逐渐认识了城市的本质,也发现了城市中那些不为人所知的秘密。

二、城市的多样性

城市之所以引人入胜,往往在于它的多样性。不同城市之间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城市布局都各不相同。比如说,像巴黎这样的欧洲古都,以其独特的浪漫主义风情和巨大的文化遗产吸引了全世界数以万计的游客。而纽约的高楼林立、热闹非凡的时尚文化,也让城市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同样的,东京的东西合璧的文化、香港的独特地理环境,也各自有着鲜明的特点。认识城市,就是要不断的探寻、发现城市所包含的多元性。

三、城市中的民俗传统

通过所在城市的民俗传统,更加深入地体验到当地的文化。民俗文化是城市中最具特色的一部分,它承载着过去、现在甚至未来的诉求和期盼。例如,在中国,每年春节期间的过年风俗就有着浓厚的文化氛围,让人感受到中国千年文化的源远流长。同样的,印度、日本等国也有自己独具特色的节日和传统,以其丰富的文化底蕴,吸引了众多游客前来感受当地的生活和文化。体验不同城市的民俗文化,可以让我们感受到各种佳节和生活中的小习惯,无论是扑腾风火或是祭祖,都可以让我们感悟到人类文化的多元性。

四、城市的人文地标

城市中除了民俗文化,还有许多人文地标,这些被冠以“世界著名”的建筑、景点和博物馆都在城市中独占一席之地。例如,在巴黎,艾菲尔铁塔是法国的标志性建筑,是全球广为认知的。在纽约,自由女神像和时代广场都是游客必到的景点。在日本,浅草寺是日本最有名的寺庙之一,是东京知名的旅游景点和购物区。在京都,可以参观到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的仁和寺和清水寺。在迪拜,像迪拜塔和棕榈岛等都是独具特色的人文地标。正是因为这些地标,世界的目光聚焦在这座城市上,更加热闹非凡。走进人文地标,可以让我们了解城市的历史背景和文化传承。

五、对城市的感悟

现如今,城市变得越来越复杂和繁华,每个城市中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气质和氛围。走进城市,可以让我们接触到不同的文化和人群,慢慢了解那些不为人知的历史和文化。它们为我们提供了机会,让我们发现城市中那些无所不在的美丽和可能隐含的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认识城市的过程,并不是简单地游玩和拍照,而是一段发现、理解和探索的过程。最后,我相信,城市对每个人的价值和意义都是不尽相同的,它需要每一个旅行者用心去描绘出属于自己的城市之美。

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认识篇十七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年)(20xx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宁波是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实施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宁波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建设水平,逐步把宁波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重点加强中心城及外围组团的规划统筹,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560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进一步加强与上海、杭州、舟山等周边城市的合作,共同开展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做好市域城乡空间管控,加强对所属县、市的规划引导。对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要统筹规划,在保持乡村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农村现代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39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2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严禁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切实提高城市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加快港口、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动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发展,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要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高度重视城市地下管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给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要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预留好各类设施用地并加强规划控制,保障建设实施。要建立健全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重点提高城市应对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的能力。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发展。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开展绿色生态城区、绿色住区建设,强化工业、交通和建筑节能,引导城市转型发展。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

六、强化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要在市域范围内加强各类生态功能区的分级分区保护,构筑“连山、串城、面海”网络化的整体生态安全格局。对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列入禁建区,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执行。加强对东钱湖、鸣鹤-上林湖、天童、溪口等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湿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建立海洋生态保护体系,加强对象山韭山列岛海洋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重点保护甬江口、象山港、三门湾等近岸海域,严格控制向海域排放污染物,合理控制海洋养殖业的密度,加快沿海绿化、防护林的建设。

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城市常住人口规模,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建设宜居城市。将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目标纳入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旧城有机更新,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大运河(宁波段)世界文化遗产,慈城、石浦、许家山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秀水街、伏跗室永寿街等历史文化街区,天一阁、庆安会馆等文物保护单位,以及近现代重要史迹、建筑。要加强城市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强化滨海地区规划管控,加强对三江六岸(余姚江、奉化江、甬江水系组成的景观走廊)整体空间形态和滨江特色风貌的控制引导,保护好自然山体、水体,营造集江南水乡与现代港城于一体的城市特色,突出“江、河、湖、港、桥”的独特风貌。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宁波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不得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宁波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宁波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宁波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宁波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认识篇十八

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总的来说是要根据家宝同志在总结北京总体规划修编成功经验时提出的“政府组织、专家领衔、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要求进行。

第一,明确修编的原则。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原则是什么?培炎同志在昨日的讲话已讲得非常透彻,主要应遵循以人为本、社会公平的原则;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的原则;城乡互动、区域协调的原则;资源集约最大化的原则;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的原则;提高城市竞争力的原则等。这些原则都应该在总体规划修编的过程中加以坚持。

第二,规范修编的审批。规划修编不是要不要审批的问题,而是要规范化。在快速的城镇化进程中,规划修编的周期短于法定周期,这是正常的。即使是城市规划法,在西方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也是5?d7年动态调整的。如果城市总体规划一经制定20xx年不用调整,那才是不现实的。既然规划存在动态变化,那就容易出现“一任书记、市长,一张规划”这种盲目现象。所以我们就要强调规范规划修编的审批。根据汪光焘同志的意见,我想在这么几种情况下,规划需要重新修编并报批:一是上一轮规划实施时间到期的。二是建成区已接近或超过原来的规划区,城市总体规划当然要重新修编,这是对城市发展调控的需要。三是影响城市发展格局的重大项目的设立。如举行亚运会、奥运会,需要重新布局卫星镇,总体规划不修编行吗?首钢搬迁,总体规划不修编行吗?四是规划之间的衔接。五是行政区划调整。除此之外,应采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方法来替代而不一定要重新修编规划。总之,总体规划的修编审批应该有适当的规范,既要适应快速城镇化期间强化对城市发展的调控需要,又要能对“一届政府、一张规划”的盲目性起到制止的作用。

第三,突出规划的强制内容。强制内容是规划的底线,但是强制内容的范围应该减少,不能搞得太多,而且有些规定的强制内容可以授权省厅进行调整,各省根据不同性质的城市(是否历史文化名城)有所增舍。强制性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规划区的范围。规划区实际上是一个规划调整圈,规划区范围的扩大是保护区范围的扩大,是规划管制范围的扩大,是为了保证城市健康发展的需要,这一点很重要。现在,规划修编中的城市规划区的范围都在扩大,这是正常的。北京市现在的总体规划的规划区范围含盖了所有的行政区,把西边的山地全部划入规划区范围,就是为了保护山地。如果不把山地纳入规划区范围之内,失去规划的管制就会导致在山区乱砍树、乱建房或开山炸石。所以,家宝同志反复强调北京的山是要保护的,山是北京的一个城市特色。为了保山,把山也划入规划区,这是很对的。二是禁止开发的地区,一定要严格划定。经科学划定的永久性基本农田应该是禁止开发的。我们希望这些基本农田都应该是科学划定的,不能在现在的规划区外围简单地再划一个圈就是基本农田了,这是不对的。三是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地、地质灾害带等都应该作为禁止和限制开发区域。四是重要的基础设施用地一定要留出来。像合肥的总体规划,我觉得其设想还是比较好的,规划中的6个污水处理厂,分散布局、中水就地回用,这就是资源节约型的总体规划思路。五是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的界线。六是生态治理的目标和防灾工程。强制性内容是城市总体规划的底线,是城市发展的基本骨架。底线是不可轻意改变的。如果要改变,必须要通过严格的程序。所以,对于总体规划的修编审批,应该突出强制性内容,减少对一般指导性内容的审查,从而保证编制审批的及时性和科学性,提高对城市不可再生资源的保护力度。这对我们城市的健康发展是很有利的。

第四,注重专家领衔。不论是在总体规划修编前的专题研究,还是规划编制结果的审查,都要注重专家领衔。专家要领衔规划编制的全过程,规划的跟踪研究、监督检查也要由专家领衔。任何一个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都要由其规划审批机关相对应的部门派出或指定一些专家检查把关。如总体规划由省政府审批的,就由省建设厅指定派出三分之一以上的专家到这个城市,为这个城市的规划把关。现在有这么一种倾向,一些城市的书记、市长为了使体现其个人意志的规划得以通过,就有所选择地找若干专家,像风景区规划的会审就找旅游专家来,这样当然就容易通过了。打个比方,一只熊猫生病了,需要请专家来救治,结果请来了一个美食专家,美食专家能对生病熊猫的救治出什么高招呢?炖汤。你说这样的专家能为规划把什么关?所以,规划编制与审查应该以城市规划类专家为主体,吸收其它方面的专家参加,绝对不能请不懂行的专家来评审或修订城市总体规划。这方面的教训已经够深刻的了。如深圳市近年来准备搞一个城市内部的污水处理方案,邀请了单一的水利专家来做,结果搞了一个污水大搬家的方案,投资额达几百个亿。城市规划专家和污水处理专家们都表示反对。一次次的研究讨论,足足搞了一年零五个月,花了几千万元。最后由钱正英带队的综合型专家队伍来了,认为水利部门原来搞的规划是彻头彻尾的错误。对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定来讲,必须以城市规划专家为主,再结合其他专家共同领衔审查。组建以城市规划专家为主体的城市规划委员会,不论对保证总体规划的修编质量,还是提高对城市重大基础设施论证研究的科学性来说,都是很重要的。

第五,强调持续研究。这是曾培炎同志在昨日的讲话中所强调的。每个城市都要有1、2个或者3、5个重点研究的课题。而且每一轮总体规划的修编都有1、2个研究的侧重点。新一轮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解决城区空间有机分散布局的问题。因为北京是一座超大型城市,主城区人口已经超过了900万人口,必须建立若干卫星城分流人口,所以提出来“两带多中心”的布局,这就是本次规划修编的核心。如再不进行空间分离的话,那北京此次的总体规划是失败的。为解决北京的空间布局问题,在开始进行总体规划修编一年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就召集了一些专家进行了北京空间形态的专题研究,提出了“两带多中心”方案,这就是一个持续研究、重点研究的结果。只有进行超前的重点研究,才能使得整个规划的修编取得比较好的效果。

第六,倡导部门合作。部门合作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相关部门要协同,合作与服从是一致的。现在,我们强调城市规划法是基本法之一,要求所有的单位都要服从规划法。规划修编内容涉及铁路、交通、航空、军事机关等部门,在规划的讨论、修编过程中,一定要广泛地征求这些部门的意见,只有征求了他们的意见,我们的规划可以在他们的任何大院之内实施。因为这个规划是经你们讨论同意的,必须遵守。更何况经审批的规划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任何下位法律都要服从规划法。现在我们发现,正在编制的京沪高速铁路没有一个入口是与城市规划协调的,这就遇到问题了,根本的原因是高速铁路建设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协调不够。二是要与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相协调。大家之所以认为河北省的经验非常重要,就是因为山东、河北都采用了这种办法。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这两个规划,既要强调规模上的协调,更要强调布局上的协调,只有空间布局上的协调才可以把建设用地、基本农田协调起来。任何一种制度,它的成熟都是有一个历史过程的。城市规划作为一种制度,在西方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在中国也有50年的历史。我们的院校培养规划专业本科生,院校专业设置要花多长时间?我们可以自豪地说,我国城市规划作为一门工程科学和社会制度,起码得到了有50年历史的院校相关专业的培养制度的支撑、法规的支撑、人才的支撑。如果这些都没有,光是订出一个制度来,发一个文件,叫各地执行,后果是非常糟糕的。现在是不同成熟程度的制度在碰撞,这就需要我们具备高度的政治技巧,高度的协调能力。我们主张在省一级统一协调比较好,因为省以下的土地是统一管理的,在这个层次上进行协调比较有意义。对此,建设厅要主动,建设部当然也负有一定责任,你们提的意见都有合理性。所以倡导部门合作是非常重要的。

第七,优化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是一种民主化制度,应该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地吸收民智来保证规划修编的科学性。总体规划作为一种法定的规划,必须要有全体市民的监督和拥护。所以说我们主张规划研究成果公示、规划的多方案公示、规划的结果公示,而且要组织专家、群众对话。群众的意见采纳与否,其原因也要公示,规划审批以后再公示。这里强调专家与群众对话是吸收民智、引导民主最好的途径,专家领衔与公众参与两者是可以相互强化的。

第八,强化监督检查。我们要缩短规划的审批周期,严格专家把关,严格部际评审,但更重要的我们要推行规划督察员制度,同时还要布置规划的效能检查。同志们都要求进行一次全国的规划法检查,所以,我们这一次将联合监察部对全国的规划进行一次效能检查,实际上也就是一次城市规划执法检查,希望各个省厅和市长高度重视。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依法修编和执行规划、行政领导是不是越权干预规划、相关部门是不是协同实施规划,同时要检查到底是谁在挑战规划法。当然我们也要检查城市规划的审批流程是不是公开、公正、廉洁、高效。

总之,我们应该通过以上八个方面的措施来纠正少数地方、少数同志在规划修编过程中存在的盲目性。希望大家能够把思想统一到两位领导的讲话精神上来,回去以后既要充满信心,又要脚踏实地,更要抓住机遇,把我们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做得更好!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认识篇十九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成都是四川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成都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不断增强城市功能,提高成都市对西南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逐步把成都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城乡融合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75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坚持城乡全域规划,在统筹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促进中心城区转型提升和功能疏解,着重发展卫星城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农村新型社区,促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互动发展。推进成(都)德(阳)绵(阳)区域合作,加强产业互补和城市功能对接。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2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36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要根据成都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研究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做好天府新区规划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四川天府新区的批复》(国函〔〕133号)要求,创新体制机制,着力促进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提升国际综合竞争能力;着力发展高端产业,建立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努力把天府新区建设成为以现代制造业为主的国际化现代新区,打造成为内陆开放经济高地、宜业宜商宜居城市、现代高端产业集聚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等对外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推进成渝交通一体化。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按要求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等重点防灾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涝特别是防震和防地质灾害、山洪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加强对青城山?都江堰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

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宽窄巷子、大慈寺等历史文化街区,金沙遗址、武侯祠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加强环城生态区的规划控制,防止城市无序蔓延。保护好自然山体和水体,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控制和引导,突出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有机交融、古城风貌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城市特色。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成都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成都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成都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成都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成都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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