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民事活动中必不可少的法律工具,能够规范各方的权益和义务。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充分了解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合同的标准格式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
证明合同有效的证明篇一
首先,根据《合同法》,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案中如果对方没有盖章并且签字的不是该影视公司的老板或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有权代理的人,该合作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需要经上述人的追认才行。
其次,企业法人在代表所在企业对外签署合同时需要获得企业的授权和认可,在书面上表示出来这就是企业证章。如果不盖章,就只能认为是自然人个人的行为。您的合同可能不能代表企业行为。合同本身可能是无效的。
最后,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您们之间不盖章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对方认可就具备法律效力,如果对方不予认可就没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您们双方之间的合同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确定无效。
一、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在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享有的请求对方返还自己投入的财产权,而接受的一方则依法负有返还的义务,要求返还的权利和应返还的义务,是指双方均应恢复合同履行前的状况而绝不是指未履行合同的损失。
二、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失。
赔偿损失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负有返还义务的一方不能返还财产的情况下,通过赔偿损失的方法恢复合同履行前的原状;另一种因合同被裁定无效或被撤销后双方所受的损失,按责任大小承担赔偿的比例。
三、行政处罚。合同在无效的情况下,可能产生追缴财产,被课以行政罚款等处分。如果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出于恶意串通,以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为目的,因此而取得的财产属非法所得。非法所得应依法追缴,并课以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常常说合同在签字盖章后才会产生法律效力,这在《合同法》当中也是有依据的。在合同主体、内容以及客体都符合规定的条件下面,通常合同在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更多合同效力纠纷的内容,欢迎你到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证明合同有效的证明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条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条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七条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八条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九条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证明合同有效的证明篇三
20xx—6—30 16:06
提问者:xao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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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6—30 16:19
最佳答案
1、“公司要补签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到补签之前扣除一个月后,按《劳动合同法》应支付双倍工资。
2、“如果员工拒绝签合同”,可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书面通知本人:“xx日前来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如逾期不签,劳动关系自动终止”。(送达本人并由本人签字收到)
3、如果以后此人“就此事索赔双倍工资”,本人签收之日之后的.不必支付双倍。
4、一般来说,愿在公司干的员工不会不签合同(因为保障了他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向公司索赔补签前的双倍工资(因为人是讲道理的,自己并没有付出双倍的劳动)。
5、不排除一些头脑简单的贪心者恶意不签合同,等着索赔双倍工资。可按第2、第3两条处理后与其终止劳动关系!
以上是我在百度搜索时在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看到的关于没签劳动合同后期补签相关赔偿的解释,复制主要部分供楼主参考,详细还有关于没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举证你可以到他们中心网详细查看,希望能帮你解决问题。
证明合同有效的证明篇四
男的超过60,女的超过55,就不用签了。因为超过这个年龄,就不属于劳动者了,按照法律规定,应该享受退休待遇了。他们已经不属于劳动法调节的范围。
但是为了保险起见,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建议签订劳动协议。
只要双方有劳动关系,就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只是无法申请参加社保,只能买商业保险的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的了。
是环卫局强迫物业公司帮代收(环卫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吗?
证明合同有效的证明篇五
笔者发现,在许多合同中,包括有关部门公布的范本中,都存在“合同有效期”这一条款,该款规定通常表述为“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或者表述为自符合一定条件起至完成某项工作止。从字面上理解,该条款的含义应为合同在该时间段内有效,之前或者过后合同的效力即告终止,全部条款已经无效。
我国合同法中有关合同无效的规定主要有法定无效、被撤销以及自然终止三种,其中有效期届满的无效属于合同自然终止一类。按“合同有效期”的文意上理解,即过了有效期,就意味着其没有了任何效力,当然,合同法特别规定的除外,如合同法第九十八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也就是说,在满足合同约定的有效期的前提下,合同本应失效,但实际上仍然有发挥其效力的需要存在,如合同中结算、清理条款的效力、诸如保密条款等后续义务的效力、以及事后当事人根据合同内容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效力等,这些实际上与合同有效期的含义形成了一定的冲突。
综上,笔者认为实践当中,许多合同在撰写时将“有效期”改为“合同履行期限”更为准确。
证明合同有效的证明篇六
付款方证明有效期
一般采取现汇,承兑和电汇三种方式,现汇是现金汇票,含解迄联共两联,解迄期1个月,收款方可直接到开户银行在解迄期内转为现金,承兑分银行承兑和商业承兑,一般企业不收商业承兑,因为信誉度低,银行承兑一般是三方承兑,通俗的说就是我把别人给我的承兑汇票转给你,承兑有效期为6个月,只一联,金额上限5千万,有效承兑必须有付款方的背书,也就是同意付款证明,背书是在汇票背面的空白方框(上一个付款人后面)内盖付款企业公章和法人私章,且全盖在框内,当方框不够时(转手企业太多)和贴同样宽度的白纸画上方框在盖章。电汇是指电子汇兑,就是去银行把现金或账户金额转到对方指定账户,并保存好银行的回执,电汇同一银行一般2小时到帐,跨行24小时内到帐,电汇有一定风险,因为电汇方可以撤汇。
到期日是1月17日,也就是说你从1月17号开始可以去银行兑款,最晚到1月27号兑款,因为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是自票据到期日起最长不超过10日。现在因为第一个原因,银行退回了你的汇票,又怕你在27号之前不能解决好问题再寄给他们,所以给你写了第2条。
付款提示期就是我上面所说的1月27号,你过了这天还没寄汇票到银行的话,就要准备延期证明了,具体怎么写还是问问你的付款行比较好,再问问还需要什么其他文件,在到期日1月17号之后的六个月内给付款行就行。
关于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看看这个
期限
1、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自票据到期日起最长不超过10日;银行承兑汇票的权利时效为自到期日起二年。
2、持票人可在付款期内随时向汇票承兑行提示付款。超过付款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但在票据权利时效内,持票人可持有关证明文件向承兑行请求付款。
3、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付款的,持票人自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内可向前一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4、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日和到期日之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下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介绍,也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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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银行担任承兑人的一种可流通票据。承兑是指承兑人在汇票到期日无条件的向收款人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付款人在汇票上注明承兑字样并签字后,就确认了对汇票的付款责任,并成为承兑人。
承兑人对承兑申请人给与承兑,即是给了申请人一个远期信贷承诺,并向任一正当持票人保证,如果在汇票到期时申请人的存款账户余额达不到汇票的金额,承兑人负有无条件支付的责任,银行承兑汇票从开出之日起至到期承付日止,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银行承兑汇票
简要介绍:
购货人因资金短缺或资金管理需要,可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开户银行同意并由其承诺当购货人存款资金不足时,由其垫付一定的款项给销货人。购、销双方事先必须约定好付款日期,并在银行承兑汇票上填明汇票到期日,由销货人持汇票于汇票到期日向其开户银行收取货款。
详细说明
客户适用范围
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有真实的商品或劳务交易的款项结算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特点
1、无金额起点限制;
2、银行是主债务人;
3、客户必须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4、付款期限最长达6个月;
5、收款人在汇票到期日前可以持票向银行申请支用票款;
6、在汇票有效期内可以转让;
7、对于购货方而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无须付现,即完成了货款的支付,等于从银行处获得了一笔成本较低的资金,这也就是银行承兑汇票的融资功能;对销货方而言,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也可通过向银行申请贴现的方式,获得资金。
8、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通过背书转让给其他债权人;
9、只用于单位与单位之间;
10、同城、异地均可使用。
相关服务
1、承兑
商业交易中的收、付款双方协议在一定时期内支付货款时,付款方凭协议书,可向其开户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开户银行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承兑手续,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2、贴现
由于银行承兑汇票的信用等级较高,一般商业银行均提供的贴现业务,主要贴现对象就是指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提前收取票款。银行在扣除一定的贴息后,向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资金。
3、质押
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质押贷款,但质押贷款的期限多是短期,一般期限不得长于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日。
4、委托收款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持票人可持汇票委托其开户银行通过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向付款人收取票项。
5、付款
承兑银行到期无条件将票款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并向承兑申请人收取票款。
6、挂失
持票人遗失银行承兑汇票的,可向承兑银行申请挂失。
期限
1、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自票据到期日起最长不超过10日;银行承兑汇票的权利时效为自到期日起二年。
2、持票人可在付款期内随时向汇票承兑行提示付款。超过付款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但在票据权利时效内,持票人可持有关证明文件向承兑行请求付款。
3、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付款的,持票人自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内可向前一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4、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日和到期日之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价格
申请人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应向承兑银行交纳承兑金额0.5‰的承兑手续费。
服务渠道及网络
银行经批准可以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汇票机构。
客户流程
1、提出申请
客户因资金短缺且在约定时间内需支付商品交易款项时,向开户银行提出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申请。
2、银行承兑
银行受理同意承兑后,与客户签订承兑协议,向客户出售银行承兑汇票。
3、出票
客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并加盖预留银行印章。
4、交纳手续费
客户应向承兑银行交纳承兑金额0.5‰的手续费。
5、领取汇票
客户将汇票交开户银行由其加盖印章后,领取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6、汇票流通使用
(1)客户持银行承兑汇票与收款人办理款项结算,交付汇票给收款人;
(2)收款人可根据交易的需要,将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其他债权人。
(3)收款人可根据需要,持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质押或贴现,以获得资金。
7、请求付款
在付款期内,收款人持银行承兑汇票向开户银行办理委托收款,向承兑银行收取票款。
超过付款期的,收款人开户行不再受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委托收款,但收款人可持有关证明文件直接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
证明合同有效的证明篇七
二手房买卖合同不存在有效期的问题。从买卖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合同就正式成立,接下来只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步一步履行,直到全部义务履行完毕。
针对二手房买卖交易来说,卖方的主要义务是配合完成交房以及过户手续,买方主要义务是支付房款。更多购房者关心所谓有效期,其实是关心房屋过户交易中各个流程的办理时限,比如在多久时间内必须办理过户,过期后会不会就办不了,合同会不会作废。这样的担心是对合同的一种误解。
买卖双方要在签署合同前协商好每项手续的办理时限,并写到合同中,如果到期没有办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完成应付的义务。所以可以肯定的说,二手房买卖合同一旦签订,没有有效期,不会因时间久就作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证明合同有效的证明篇八
原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_日,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司研究决定同意从 年 月 日起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特此证明。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抄送:
单位盖章
年月
日
证明合同有效的证明篇九
案情:xx年3月20日,徐某与某商贸中心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该商贸中心将其所有的门面房两间租赁给徐某经营,年租金为10000元,支付期限为每年7月1日前付清当年租金,租赁期限为3年。合同签订后,徐某按约向该商贸中心支付了租金。xx年5月商贸中心由于资金紧缺,决定将该门面房出售,并张贴了公告。同年7月蒋某以13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此两间门面房买下,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蒋某将房买下后,打算自己经营农资产品,遂要求徐某尽快搬出,遭到拒绝,蒋某以刘某侵犯其所有权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徐某立即从该店面搬出,并赔偿其损失。
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与商贸中心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作为承租人的徐某依合同约定取得了房屋的租赁权,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遂判决驳回蒋某的诉讼请求。
评析:本案涉及到租赁合同的特别效力问题,即买卖不破租赁问题,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民通意见》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上述规定说明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承租人的租赁权可以对抗租赁物的新所有权人,承租人与出租人原来在合同中所作的其他约定,租赁物的新所有权人也应一并遵循。租赁合同的对抗效力是租赁权物权化的具体体现。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适用,应具备两个条件:
1、原租赁合同合法有效,租期尚未届满;
2、租赁物所有权的变动应该在租赁期间。在本案中,徐某与商贸中心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未违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认定合法有效。该租赁合同的履行期限为3年,发生纠纷时期限并未届满。另一方面,蒋某取得门面房所有权的时间也在租赁期间以内,故本案符合"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条件。因此法院判决驳回蒋某的诉讼请求是正确的。
证明合同有效的证明篇十
“无犯罪证明”可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
受理范围一般为:
1.因出国(境)签证需要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而提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
2.从事
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无犯罪记录为条件的某种特定职业而提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申请方式为申请人亲临办理或凭委托手续委托他人办理。
无犯罪记录证明书
居住地公安机关意见
穗公刑证字[]号
经查,公民,性别:,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码:,
在本市居住期间,未发现在广州市有犯罪记录在案。
(居住地公安机关盖章)
年月日
户籍地公安机关意见
(户籍地公安机关盖章)
年月日
备注:1、根据广州市政府《印发广州市农民工及非本市十城区居民户口的城镇户籍人员积分制入户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府办[2010]82号)第二条“凡申请广州市十城区居民户口的农民工以及城镇户籍人员(有违反计划生育、犯罪记录、未办理广州市居住证、未缴纳社会保险、未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五种情况之一的人员除外),原则上按本办法积分审核。”的规定制定本表,用于办理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
2、签发公安机关应按要求填写文号(例:穗公越秀刑字[2010]0001号),并登记备案存册备查。
申手m及所需文件
二、申人h身前往香港匙熊器s街一警-察部警政大鞘四恰o犯罪oc明k事」k理手m。k事接受申b同um的k公rg如下: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r至下午五r十五分*
*警-察部出{部於下午一r至二r及下午五r後停止接受u款
星期六,日/休息
公假期休息
三、申人y同下列文件:
(甲)已填妥的'o犯罪oc明申表
(乙)其香港身份c或有效的旅行c件;
证明合同有效的证明篇十一
兹有我村村民_________性别___,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此照片同系一人,情况属实,特此证明,若有虚假,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村书记或村主任签字:
联系电话:
xxx
20xx年xx月xx日
证明合同有效的证明篇十二
兹证明_________先生,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系我单位工作人员,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今一直在我单位工作,在我单位已工作_________年。目前在我单位___________部门担任___________职务。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证明合同有效的证明篇十三
在房屋租赁期内,房子变换了主人,新房东不愿将房子继续出租给原房客,昨天,黄陂公局鲁台工商所工作人员帮这一房客讨回了公道。
上个月夏先生从四川老家来到黄陂区鲁台市场做蔬菜生意,并在市场附近的居民区租了一间平房,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每月按时付房租,夏先生刚租住该房一个多月,房东就将房子出售了,可新房东不承认前房东的这份租房合同,并想将房屋出租给自己的一位亲戚,便要求夏先生搬家,无奈之下,夏先生只得向鲁台工商所申诉。
工商人员和夏先生一起找到新房东,并告诉他:按照《合同法》中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是法律为保障承租人的居住权专门规定的,在法律原理上称为"买卖不破租赁"。因此,房东卖房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无论最后该房卖给谁,只要租赁合同没有解除,对新的房东还是有约束力的,夏先生有权在租赁期间内继续租用该房。
如果新房东一旦违约,根据《合同法》规定,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工商一席话,让新房东心服口服,并答应继续将房屋出租给夏先生。
证明合同有效的证明篇十四
________系湖北________人,____年9月被我_______学院录取,现就读于我校机电工程学院机电一体化专业,现因身份证遗失,需参加英语四级考试(____年06月19日)和湖北工业大学本科自考考试(____年06月04日),无法及时补回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
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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