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共用地协议书大全(1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0-28 14:19:18
最新公共用地协议书大全(18篇)
时间:2023-10-28 14:19:18     小编:念青松

在日常工作中,总结能够发现问题,提升效率。总结的目的是从过去的经验中汲取教训,为未来的学习和工作做好准备。可以查阅的写作经典案例。

公共用地协议书篇一

甲方:

乙方:

因建设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实际需要,甲方需利用乙方部分土地作为路基填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土地法》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铁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61号),甲方需按2万元/亩向乙方缴纳取土场补偿款等费用。

二、取土范围:前屯村西北侧土岭。

三、取土深度:取土深度为3~5m,具体深度视现场情况而定。

四、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缴纳10万元;

2、甲方自备取土及运输设备;

3、甲方取土填料施工完毕后,取土场范围内的复垦工作由甲方负责。

乙方:

1、乙方负责协调甲方运输土方道路,乙方需维护甲方施工期间利益,协调处理因取土、运输土方而发生的一切地方事宜。

2、协议一经签订,乙方对所提供的取土场要完全保证甲方使用,中间如有变更,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应负责协调清理现有取土地面上的附着物,电缆、光缆改迁或防护,以及联通信号塔的防护工作。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甲方施工工期,若乙方无故拖延甲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本协议如出现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由甲方法人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甲方即可取土施工,取土完成后本协议失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公共用地协议书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使用的土地位于用地面积约(以土地部门测绘为准),具体位置及尺寸详见基本建设用地附图。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乙方同意甲方长期使用乙方的土地,同时甲方按每亩付乙方土地补偿费。以上费用共计万元。

三、本协议约定的每亩土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和其他费用。

四、本协议签定后7日内,甲方应于日内支付土地补偿费总额的,共计元,剩余款项共计元,于办理完手续后一次性支付,但支付期限不得超过个月。

五、关于规划用地手续由用地单位自行负责办理,被用地单位协助配合(仅只在各种手续或证明材料等上面盖章)。

六、乙方负责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品的拆除,(地上青苗、地上水井、地上房屋、地上租赁等)保证甲方正常施工用地,地上租赁由乙方于二十日内限期搬离,如产生费用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

七、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的履行。甲方使用土地的过程中,可以自行决定使用用途,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

八、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各自发行合同所要求的义务,乙方将上述土地交给甲方使用后不得中途要求解除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甲方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过程中如遇国家建设用该宗土地,土地补偿费、地上物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基本建设用地附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共用地协议书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广利府发【20xx】9号的相关规定,甲方同意乙方临时使用土地,现就用地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用地位置及用途:乙方临时使用的土地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莲花村二、四组。

2、用地面积:总用地29.727亩,其中耕地20.408亩,林地9.319亩,其他农用地_______亩;建设用地______亩;未利用地______亩。

3、使用期限:20xx.9.16—20xx.3.15(耕地按小春一季计算,林地按半年计算)。

4、补偿费用:乙方必须按政策规定做好临时用地的补偿,补偿费用共计人民币20900.93元。(大写:贰万零玖佰玖角叁分)

5、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乙方必须制定复垦方案并与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复垦协议并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临时用地期满后,方必须按有关规定恢复耕地种植条件并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复垦后的耕地需经市、区国土所、农业和镇、村、组验收合格后,才能退还所缴纳的土地复垦保证金,否则不予退还。

6、用地限制:乙方按照临时用地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破坏地下资源、埋藏物和用地范围内的公用设施,并不得在所使用的临时用地范围内修建永久性建筑。如遇国家建设需征收该宗地,乙方应自行拆除修建的临时建筑物,并将土地无偿交还甲方。

7、临时用地到期后,如需再用,应提前一个月办理用地手续。

8、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报当地政府备案。

9、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办)人民政府一份。

10、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乡镇办: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共用地协议书篇四

甲方:乙方: 因建设高速公路实际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确保临时用地合法性,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取土场地点、范围、面积及深度:

1、取土地点:年月:

2、范围:

3、取土场面积:约亩;

4、取土深度:暂定为米。

二、取土场价款

1、乙方所提供用土质量必须满足甲方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2元/立方米(含土资源费、取土场的青苗补偿费、取土场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取土场临时占地费、取土场临时占地管理费和政府已有规定的全部费用)。

三、计量与支付

1、结算方量以双方确认的实际运输方量计算,并经甲方相关人员签字认可的为准。

2、结算方式为月结:每月20日,乙方提供甲方开据的验收单,提供准确用量数向甲方对账结算。

四、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甲方自备取土及运输设备;

2、甲方负责办理结算并支付取土价款;

3、与乙方共同确定取土初始断面。

方负责并承担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

1、乙方必须提供取土场地的合法使用证明,并保证甲方开采、取土的合法性。

2、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在施工中运输道路畅通并负责做好与当地村民及地方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确保甲方运输车辆顺利通行和施工顺利。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甲方施工工期,若乙方无故拖延甲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违约责任:若乙方违约,需支付甲方 元(大写: 元)整,作为对甲方工期延误的罚款,并承担延误甲方工期的一切后果。

3、若乙方取土场土质不符合甲方填土要求,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取土完毕时自动解除。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 单位名称(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行户: 开行户:

账号: 账号:

日期: 日期:

公共用地协议书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由开发区管委会授权,具体实施南京化学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地块规划、管理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对入园企业投资项目用地进行规划安排、提供相关服务。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园区内投资建设的_______企业,该项目拟定项目名称为_________、主产品_______、年产量______、总投资______、注册资金______、注册日期________、开工日期______、投产日期_______。

为满足该投资项目建设用地需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文件规定,就投资项目用地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1乙方在甲方规划管理范围内的投资项目用地(以下简称"宗地"),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内,地籍编号为_________,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土地管理部门实测为准),其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1.2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的宗地为国有土地。

第二条土地用途

2.1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目的为满足乙方该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

2.2在使用期限内,乙方使用宗地必须符合国家以及化工园区有关规划建设、环保、安全的要求,如需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须按规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

2.3乙方保证按照项目可研批复和项目概述要求,落实该项目的投资,并按照经批准的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规定的时间实际投入、开工建设、竣工投产。

第三条宗地的交接

3.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首批土地款15日内,向乙方出具正式的用地红线图,经有资质的单位验线,双方确认后并在用地红线图上签盖章即视为完成宗地的交接。

3.2乙方应当有效利用土地。办理宗地交接后,乙方享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权利,同时负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义务。该宗地交接完成后_________月内乙方必须开工建设,如未能按期开工,甲方有权收回该宗地。项目开工建设后,乙方在________月内对该宗地的土地利用率未达到2/3,甲方有权收回未使用部分的土地。即便是乙方已获得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影响甲方上述权利的行使,收回土地价款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价款,同时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宗地闲置超过规定的期限被国家无偿收回时,责任由乙方自负。

3.3乙方在宗地内进行建设和生产时,应当服从甲方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管理和实施。有关投资项目用水、用电、用汽、污水处理、废弃物处理、厂区内规划等以及其他设施与园区主管线对接和引入引出工程应按园区规定办理。

第四条基础设施条件

4.1项目开工前,甲方必须提供宗地场地平整、临时道路、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等项目建设所需条件。

4.2项目投产时,甲方负责宗地具备道路通行、生产给水、生活给水、通讯、通电、通汽、雨排水、污水排放等项目投产所必须的基础设施条件。

4.3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有关管廊、铁路、码头等公用设施的使用条件、水和蒸汽的供应价格、污水的处理价格等,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土地价款

5.1本合同项下宗地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人民币,宗地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5.2按5.1之规定,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宗地价款人民币。该宗地价款包括:省规费、征地包干费、宗地场平、必要基础设施的提供所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该宗地价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纳的耕地占用税、契税、测绘费及供地规费。除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国家土地政策调整外,乙方无义务向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发生该等费用,由甲方予以支付。

第六条付款期限与方式

6.1自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宗地价款的30%,即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该笔款项作为该宗地定金。

6.2乙方将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__期向甲方支付其余用地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之前。

第七条《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

7.1本合同签署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的土地定金的前提下,甲方开始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用地的预审手续。

7.2甲方同意并保证在乙方缴清5.1规定的土地价款的60%的前提下,开始为乙方代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7.4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及时缴纳测绘费、契税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并保证在乙方缴清5.01规定的土地价款的95%及提供必要的文件后30日内,由甲方负责办妥乙方拥有宗地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乙方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一周内付清土地价款尾款。最终土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证》确定的面积为准。

7.5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有效年限为50年,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

第八条土地的转让、出租、抵押

8.1乙方在宗地上从事的合法经营,受法律保护。乙方在领醛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根据本合同项下宗地有效使用年限,在符合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产业规划的前提下,依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8.2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的,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该等合同应报甲方备案。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宗地价款。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宗地价款,自迟延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宗地,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并可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9.2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宗地价款,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宗地。由于甲方未按时提供宗地而致使乙方对宗地使用延期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当按乙方已经支付的宗地价款的3‰向乙方给付违约金。甲方延期交付宗地超过6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宗地价款的其他部分,乙方并可请求甲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9.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开工建设的,甲方可以向乙方征收相当于土地价款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建设的,国土管理部门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建设必须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建设迟延的除外。

9.4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72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9.5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9.6乙方接收宗地后,因迟延用地或违法、违约用地,宗地被收回或由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罚的,不影响甲方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第十条法律管辖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项下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须经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后生效。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土地管理部门贰份。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订立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本合同未约定事项所引起的争议或已约定事项在与国家(包括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相悖(含发生变化)时的处理,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施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住所:法定住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公共用地协议书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理》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建设____________项目,划拨国有土地____公顷(____亩)。

二、划拨土地位于____________(详见附图)。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划拨土地包干费用____元,缴纳征地管理费____元,两项费用合计为____元。

四、乙方向甲方缴付上述费用的方式为一次付清(或分次付清),付款期限为。

五、甲方在该宗地经依法审批____天内将前述土地的使用权交乙方。

六、乙方如不按协议规定缴纳有关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七、本协议划拨的土地用途为,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八、本协议划拨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甲方有权按法律法规规定对土地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检察;乙方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九、本协议所列划拨土地费用中已(未)包括应由乙方缴纳的新

菜田开发建设基金、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补充耕地开垦费。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间,应按国家规定交纳税、租、费,其具体标准及缴纳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除以上条款外,双方同意分别承担下列义务,享有下列权利:

十一、本协议按土地审批权限报经批准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共用地协议书篇七

负责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区(县)____镇(乡)____村(社区)____组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地址:____区(县)____镇(乡)____村(社区)____组

联系电话:________

为规范我市设施农用地,维护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产业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____﹞155号)及我市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农业设施用地位于,现乙方需经营____项目,经甲方同意在经其依法确定的土地所有权范围内使用____公顷土地,其中:农业生产设施用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农业生产附属设施用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具体位置、面积以有资质的勘测定界单位出具的勘界报告、红线图为准。

二、农业设施用地使用年限:甲方同意乙方使用该宗土地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农业设施用地用途:该宗土地主要用于修建规模化养殖畜禽舍、畜禽有机物处置、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等农业生产设施,以及管理和生活用房、仓库等生产附属设施(按其提供的设施建设方案进行填写)。

四、乙方使用该宗土地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乙方应依法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五、农业设施用地占用耕地补充措施:乙方修建农业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由乙方负责复耕;修建农业生产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乙方应向所在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土地开发整理机构按规定标准缴纳耕地占补平衡费或委托造地费。

六、土地交还:乙方因经营不善未能按期支付双方约定的使用土地的相关费用,甲方有权提前收回乙方所使用的土地。协议约定使用年限到期后,如甲方有意愿继续出租该宗土地用于农业设施用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申请使用权。土地交还后,乙方修建的农业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归乙方处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处置完毕。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甲方施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对方违约金____元(大写:____元整)。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农业设施用地用途,一经查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修建农业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乙方未进行复耕或未达到耕作条件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经济损失____元(大写:____元整)。

八、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所在地区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所在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和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村委会以及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农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的补偿协议亦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共用地协议书篇八

本协议书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协议"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协议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协议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______________

8.附件:_____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______________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协议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协议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协议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协议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公共用地协议书篇九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修建谭家场市场,需借土填方3万多m,拟在位于 乙方自留山上取土,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取土范围:

位于 乙方的自留山上,界线由乙方划定,但必须保证取土数量。

二、取土数量:

估计在3万立方米左右。

三、取土补偿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包干(10000.00元)。

四、付款方式: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支付8000元,取土完后付清余下20xx元。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按乙方指定的界线内进行取土,不得超挖。

2、甲方在取土过程中,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3

3、甲方在取土过程中,必须在乙方指定的范围内依次挖进,不得遍地乱挖。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一周内自行将山上的树木砍伐,以便甲方及时进行施工。

2、甲方如在乙方指定范围内取土与当地老百姓发生地界纠纷,乙方必须及时协调解决,否则因地界纠纷造成甲方的停工,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取土完工后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共用地协议书篇十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号码:

甲方、乙方,双方经多次洽谈,将该宅基地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在原双方签定购地价格基础上再次增加人民币 元给甲方后,乙方享有自行使用权。

二、该宅基地地理位置位于宿州市南三里湾 村,高织东路13号,面积为121平方米。东邻 南邻 ,北邻 。

三、另加付村委地款计人民币 ,一次性付清。

四、该宅基地使用证证号为 ,变更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必须负责出据相关手续。

五、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付清,不拖欠。否则,甲方有权阻止乙方使用权。

六、所有款项付清甲方后,乙方有权使用,但甲方和村委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阻挠乙方自行使用权。否则,应承担乙方的现行价值的双倍经济损失。

七、违约责任:本次交易纯属甲、乙、村委三方自愿,宅基地款交付两清,甲、乙、村委三方签字按印、盖章后即可生效,永不反悔。三方所签订的每一条款内容,如有一方反悔、更改,均全由违约方承担对方按现行价值额双倍经济损失。

八、为了维护三方的责任及利益,特需要相关的政府机关部门证明及居民邻居作以证明。

九、该协议书长久有效,并具有法律效益。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村委三方各执一份。

十一、解决合同方式:

1、甲、乙、村委三方协商解决。

2、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公共用地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 村(居)

乙方:

为 建设服务,乙方需临时占用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省实施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临时用地协议:

一、乙方使用的临时用地位于 镇(街道)村(居),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经甲、乙双方核实,临时用地面积平方米(合 亩)。(详见附图)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临时用地补偿费每亩 元,合计 元,地面物补偿费合计 元,补偿费共计 元,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与甲方结算完毕。

临时用地补偿费的缴纳时间和缴纳方式为:

。四、乙方应按规定上缴临时用地补偿费和土地管理费。五、不准在临时用地上搞永久性建筑物,使用期满乙方无偿拆除,恢复土地原貌,达到种植条件,甲方不进行补偿。

六、不准私自买卖、出租和非法转让,不准私自改变用途。

七、因国家和集体需要时乙方应无条件退还。 八、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如不归还或拒不交出的,除责令退还土地外,并处以每平方米30元以下罚款。

九、乙方使用土地期满,退还土地后,应负责土地的复垦,为保证复垦义务的履行,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应按每亩 元的标准缴纳复垦保证金 元,如乙方不能复垦或复垦不合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需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国土资源管理局批准后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公共用地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该地块位于开发区溪河社区前刘庄,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地块的具体位置详见附图,附图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2.甲乙双方确定转让土地面积为平方米,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

3.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成交价款三千元,作为首期款兼履约保证金,其余款项乙方采用现金方式5日支付付清给甲方。

4.甲方保证该土块权属清楚,没有向他人抵押。协议签订后该宗地所有增值与收益归乙方。

5.甲方应做好原地面附属物清理,保证净地出让,建设期内给乙方提供电力供应等帮助。

6.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并承担违约责任。出现纠纷或违约行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7.其他约定事项:。

8.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画押)后生效。

9.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鉴证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公共用地协议书篇十三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使用的土地位于用地面积约(以土地部门测绘为准),具体位置及尺寸详见基本建设用地附图。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乙方同意甲方长期使用乙方的土地,同时甲方按每亩付乙方土地补偿费。以上费用共计万元。

三、本协议约定的每亩土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和其他费用。

四、本协议签定后7日内,甲方应于日内支付土地补偿费总额的,共计元,剩余款项共计元,于办理完手续后一次性支付,但支付期限不得超过个月。

五、关于规划用地手续由用地单位自行负责办理,被用地单位协助配合(仅只在各种手续或证明材料等上面盖章)。

六、乙方负责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品的拆除,(地上青苗、地上水井、地上房屋、地上租赁等)保证甲方正常施工用地,地上租赁由乙方于二十日内限期搬离,如产生费用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

七、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的履行。甲方使用土地的过程中,可以自行决定使用用途,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

八、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各自发行合同所要求的义务,乙方将上述土地交给甲方使用后不得中途要求解除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甲方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过程中如遇国家建设用该宗土地,土地补偿费、地上物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基本建设用地附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共用地协议书篇十四

甲方:(后称甲方)

乙方:中交二公局六公司京石高速改扩建js4标项目部(后称乙方)

因京石高速改扩建需要,乙方需要租用甲方的土地作为施工所需的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拌合场地以及钢筋加工场、临时便道和项目经理部驻地等临时用地,现双方在依法、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经**县高速公路指挥部、李郁庄乡政府等多方面的协商下达成以下协议:

临时用地位置:本地块位于**县李郁庄乡古庄营村和付家庄村、张百户营境内(京石高速主线桩号k89+右侧00米处)。

1、土地性质:甲乙双方经政府部门和国土部门鉴定,确认土地性质及归属权合法后,共同丈量土地面积,其它任何个人或单位、集体声明其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2、临时用地目的:乙方因施工需要,在租用地范围内建设混凝土、沥青拌合站、水稳碎石拌合站以及钢筋加工场和项目部驻地建设用地,该场地需进行场地硬化和修建施工道路。

3、临时用地的面积及金额:

土地共计亩。土地租金每亩每年元,租用三年合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租金每年结算一次。

四、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金额:

1、一次性青苗补偿______亩,每亩元,共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

2、土地内所有树木、坟地、水井等附着物均按京石高速公路附属物补偿标准执行。大树:棵,计人民币元。厘米以下树棵,每棵元,计人民币元,坟墓座,每座元,计人民币元。总计元。人民币大写:。

六、租用时间:自xx年月日起,暂定三年,如因工期延长再需使用,按此协议续签,其价格及合同条款不变。

七、支付方式:乙方进入场地后,由**县京石高速公路指挥部一次性支付所有青苗补偿金(青苗补偿金为一次性补偿)、地面附着物和年的土地租金,总计元,人民币大写:。

八、双方责任:乙方支付费用后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土地租用期内对土地的使用权,乙方可以在租用的土地内进行任何施工活动,甲方不能干预。在乙方租用期间甲方负责协调场地周边的地方关系;地方村民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挠施工,阻断地方道路,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施工材料、机械设备、工程项目等进行强买、强卖、强包、强装和强卸。本着友好和善,平稳和谐的精神双方和平共处,乙方工作人员要尊重民风民俗,尊重当地百姓和领导,文明待人,礼貌处事。约定如下:

1、乙方的项目部驻地建设、混凝土拌合站、沥青拌合站、水稳碎石拌合站和钢筋加工场由项目部自行组建队伍进行建设,甲方负责协助协调周边关系,不参与以上各项目的建设。

2、从省道至乙方项目部驻地和拌合场地的道路需要部分加宽,路边杆线和障碍物由甲方进行协调处理。该道路,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无偿使用,乙方负责维护修缮。

3、如因施工需要场地面积不满足乙方需要时,甲方能够及时帮助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给予解决。

4、场地内的坟地,电线杆及其它地面附着物由甲方按乙方施工要求及时清理,所需费用经乙方确认后县高指一次性支付,场地内水井如果乙方需要,协商后按每口井一年元支付一定的租赁费。乙方施工完毕撤场后,确保水井的完好使用,但不负责坟地及杆线的回迁。

5、乙方进场后甲方必须在施工期间协调好本场地周边村村民关系,不得出现阻工现象,甲方有义务做好宣传工作,不得有村民私自进入乙方场地内闲逛,玩耍,更不能有盗窃行为,违规者将依法依规处理。

九、其他约定:临时用地在乙方工程结束后,依据京石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管理的若干规定,乙方对租用土地进行清理、复垦。如果乙方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没有清理、复垦,按京石高速临时用地恢复标准予以补偿。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因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协议一式陆份,乙方贰份,甲方贰份,**县京石高速改扩建指挥部壹份,李郁庄乡政府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盖章)

xx县京石高速改扩建指挥部:李郁庄乡人民政府:

(盖章)(盖章)

日期:年月日

公共用地协议书篇十五

甲方:

乙方:

丙方(鉴证方):

一、用地类别:(亩);

1、2、3、4、旱地(亩)水田(亩)荒地(亩)林地、果林(亩)

以上清单附后

二、使用土地时限;

土地使用时间为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至乙方工程完工退场之日止。

三、

用地补偿及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定,乙方将按照娄邵铁路下达相关临时用地补偿文件标准进行补偿。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

场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乙方退场。

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要求必须及时足额支付临时用地费用,乙方退场前要按照文件精神与甲方、丙方协商土地复耕办法。

五、未尽事宜及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三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经甲方、乙方、丙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报上级单位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鉴证方签字:

公共用地协议书篇十六

甲方:

乙方:

签定地点:

签约时间: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证、互利共赢的原则,就武定县文笔山大岩洞铁矿厂林场矿区开采经营达成以下协议:

1、武定县文笔山大岩洞铁矿、开采、经营销售,由乙方自行管理;

2、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的范围内开采,乙方不得越界采矿;

1、以甲乙双方圈定范围内的矿储量采完为止;

1、甲方将矿山资源使用作为投资,并以此投资方式获取回报;

3、如甲方矿山采矿证及相关证照到期,须办理相关证照延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乙方销售矿石时,必须通知甲方,矿石单价经甲方认可数量以过磅单据为准;

4、甲乙双方达成共识签定合同后,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5、因甲方的采矿证及相关证照即将到期,急需办理延期手续,如无法办成延期手续,导致矿山停止生产,给乙方带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甲方负责协调周边村民和相关部门的一切工作,乙方只负责生产工作。

7、火攻品、炸药等物品由乙方出资甲方购买,单价以民爆公司出具单据加运费计算。

8、因不可抗拒的事故发生,甲乙双方均无任何连带责任,双方需共同协商解决。

1、乙方负责矿山开采,经营管理等一切工作,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生产建设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另行转让给任何人经营,如发生违反上述情况,视乙方为违约,如须转让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2、乙方负责矿山开采区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在工作中出现各级政府部门的政策变动和干扰,由甲乙双方配合共同解决。

3、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无任何连带责任,但甲方必须全力配合乙方解决问题。

4、乙方按国家相关的法定、法规进行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不安全不生产的基本原则。

5、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政府协调工作,以确保矿山顺利开采,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如任何一方违约,并无条件接受法律规定的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1、乙方进场后的第6个月内支付甲方16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办理矿山业务的费用。

2、其中80万元在公司注册后,乙方进场前的2天支付,剩余80万元在乙方进场后的第6个月内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3、上述乙方支付甲方的款项和矿山投入基础建设资金,该款从乙方在前期矿石销售时扣除并回收成本后,甲乙双方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款进行利益分配。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公共用地协议书篇十七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号码: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号码:

甲方、乙方,双方经多次洽谈,将该宅基地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在原双方签定购地价格基础上再次增加人民币元给甲方后,乙方享有自行使用权。

二、该宅基地地理位置位于宿州市南三里湾村,高织东路13号,面积为121平方米。东邻南邻,北邻。

三、另加付村委地款计人民币,一次性付清。

四、该宅基地使用证证号为,变更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必须负责出据相关手续。

五、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付清,不拖欠。否则,甲方有权阻止乙方使用权。

六、所有款项付清甲方后,乙方有权使用,但甲方和村委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阻挠乙方自行使用权。否则,应承担乙方的现行价值的双倍经济损失。

七、违约责任:本次交易纯属甲、乙、村委三方自愿,宅基地款交付两清,甲、乙、村委三方签字按印、盖章后即可生效,永不反悔。三方所签订的每一条款内容,如有一方反悔、更改,均全由违约方承担对方按现行价值额双倍经济损失。

八、为了维护三方的责任及利益,特需要相关的政府机关部门证明及居民邻居作以证明。

九、该协议书长久有效,并具有法律效益。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村委三方各执一份。

十一、解决合同方式:

1、甲、乙、村委三方协商解决。

2、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公共用地协议书篇十八

本文目录

用地协议书

投资项目用地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_________人民政府委托和_________(以下简称已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设立_________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兴办_________,生产_________产品。

二、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到位:

1、项目总投资:_________万元。

2、注册资本:_________万元。

3、资金到位安排:分二期到位,第一期自签约后三天到位_________万元;第二期在做土地证前按土地评估一次性到位土地征用款、城建配套款和间接用地费用_________万元。

三、项目用地

1、该土地位于,地块面积约为_________亩,具体以土管部门宗地图为准。

2、土地价格

甲方出让的土地价格为_________万元/亩(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面积约_________亩,合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间接用地补偿价格为每亩_________万元,面积约_________亩,合计约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如乙方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管理签订

合同

中土地出让单位高于与甲方的协议单价时,其超出部分在按上述出让单价付清土地款后,由甲方返还乙方。

3、出让土地状况

甲方提供出让的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提供的配套设施为:道路、通水、通电、通信、排水。

4、付款办法

乙方应在签定本协议后3天内支付给甲方_________万元,余款在乙方领取土地证前全部付清。

四、优惠政策

乙方在甲方落户后可以享受_________年_________区及_________区_________城投资企业相应所有优惠政策,但二者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五、甲方配套工程及服务:

甲方的配套工程为五通配套,道路、给水、点、通信、排水、接口的数量及位置按私营工业城建设标准执行。

甲方提供投资一条龙,代办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及建设项目的报批、土地证、房产证的申领等。

六、乙方项目进程

1、开工安排:乙方自领取土地后_________月内必须开工建设,如不开工建设,则甲方有权按原价将土地收回。

2、建设工期:自开工至竣工为_________月。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定金,本协议自动终止,如甲方收到定金后,再将土地让给他人,则双倍返还定金,赔偿乙方损失。

2、待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可以进行土地出让时,如乙方逾期支付土地款,则本协议视作无效;同时,每日按土地款总额除以5%的罚息。

3、乙方约定的开工日期,逾期6个月开工的,视作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并以土地出让金的1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4、乙方逾期竣工投产,每推迟一个月,支付土地款总额2%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

1、乙方取得土地后,在_________年内如需转让,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在甲方受让土地内的建设应按照甲方有关景观要求进行。

3、土地价格如遇区及区级以上政府政策性调整,则甲、乙双方的协议土地价格同时作相应调整。

九、争议解决

解决本协议争议方式:

(1)若在本协议执行中因故发生争议,双方协议解决;

(2)若协议未果,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本投资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签):_________代表(签):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用地协议书(2) |

返回目录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由开发区管委会授权,具体实施南京化学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地块规划、管理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对入园企业投资项目用地进行规划安排、提供相关服务。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园区内投资建设的_______企业,该项目拟定项目名称为_________、主产品_______、年产量______、总投资______、注册资金______、注册日期________、开工日期______、投产日期_______.

为满足该投资项目建设用地需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文件规定,就投资项目用地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乙方在甲方规划管理范围内的投资项目用地(以下简称“宗地”),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内,地籍编号为_________,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土地管理部门实测为准),其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1.2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的宗地为国有土地。

第二条  土地用途

2.1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目的为满足乙方该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

2.2在使用期限内,乙方使用宗地必须符合国家以及化工园区有关规划建设、环保、安全的要求,如需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须按规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

2.3乙方保证按照项目可研批复和项目概述要求,落实该项目的投资,并按照经批准的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规定的时间实际投入、开工建设、竣工投产。

第三条  宗地的交接

3.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首批土地款15日内,向乙方出具正式的用地红线图,经有资质的单位验线,双方确认后并在用地红线图上签盖章即视为完成宗地的交接。

3.2乙方应当有效利用土地。办理宗地交接后,乙方享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权利,同时负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义务。该宗地交接完成后_________月内乙方必须开工建设,如未能按期开工,甲方有权收回该宗地。项目开工建设后,乙方在________月内对该宗地的土地利用率未达到2/3,甲方有权收回未使用部分的土地。即便是乙方已获得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影响甲方上述权利的行使,收回土地价款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价款,同时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宗地闲置超过规定的期限被国家无偿收回时,责任由乙方自负。

3.3乙方在宗地内进行建设和生产时,应当服从甲方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管理和实施。有关投资项目用水、用电、用汽、污水处理、废弃物处理、厂区内规划等以及其他设施与园区主管线对接和引入引出工程应按园区规定办理。

第四条  基础设施条件

4.1项目开工前,甲方必须提供宗地场地平整、临时道路、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等项目建设所需条件。

4.2项目投产时,甲方负责宗地具备道路通行、生产给水、生活给水、通讯、通电、通汽、雨排水、污水排放等项目投产所必须的基础设施条件。

4.3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有关管廊、铁路、码头等公用设施的使用条件、水和蒸汽的供应价格、污水的处理价格等,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  土地价款

5.1本合同项下宗地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人民币,宗地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5.2按5.1之规定,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宗地价款人民币。该宗地价款包括:省规费、征地包干费、宗地场平、必要基础设施的提供所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该宗地价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纳的耕地占用税、契税、测绘费及供地规费。除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国家土地政策调整外,乙方无义务向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发生该等费用,由甲方予以支付。

第六条  付款期限与方式

6.1自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宗地价款的30%,即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该笔款项作为该宗地定金。

6.2乙方将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__期向甲方支付其余用地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之前。

第七条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

7.1本合同签署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的土地定金的前提下,甲方开始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用地的预审手续。

7.2甲方同意并保证在乙方缴清5.1规定的土地价款的60%的前提下,开始为乙方代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7.4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及时缴纳测绘费、契税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并保证在乙方缴清5.01规定的土地价款的95%及提供必要的文件后30日内,由甲方负责办妥乙方拥有宗地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乙方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一周内付清土地价款尾款。最终土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证》确定的面积为准。

7.5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有效年限为50年,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

第八条  土地的转让、出租、抵押

8.1乙方在宗地上从事的合法经营,受法律保护。乙方在领醛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根据本合同项下宗地有效使用年限,在符合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产业规划的前提下,依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宗地价款。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宗地价款,自迟延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宗地,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并可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9.2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宗地价款,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宗地。由于甲方未按时提供宗地而致使乙方对宗地使用延期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当按乙方已经支付的宗地价款的3‰向乙方给付违约金。甲方延期交付宗地超过6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宗地价款的其他部分,乙方并可请求甲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9.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开工建设的,甲方可以向乙方征收相当于土地价款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建设的,国土管理部门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建设必须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建设迟延的除外。

9.4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72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9.5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9.6乙方接收宗地后,因迟延用地或违法、违约用地,宗地被收回或由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罚的,不影响甲方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第十条  法律管辖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项下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须经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后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

13.1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土地管理部门贰份。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订立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本合同未约定事项所引起的争议或已约定事项在与国家(包括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相悖(含发生变化)时的处理,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施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住所:法定住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4333535.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