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一个人的读后感(通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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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一个人的读后感(通用21篇)
时间:2023-10-28 22:33:09     小编:JQ文豪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反思自己的阅读习惯和理解能力。读后感应该如何展开思路和表达观点?让我们一起来思考和讨论一下。这些读后感范文不仅有批判性的观点,也有个人情感的表达,可以为大家方便地分析和撰写读后感提供一些建议。

一个人的读后感篇一

作者:李丽。哈罗德不是一个人在走,读这本书的人都在陪他一起走。87天,627英里,没有手机没有地图与徒步装备,仅凭借一个信念,但是他坚信,只要他走下去,他的好友奎妮就会活下去,他欠奎妮一句感谢还有道别!

这是一场艰辛的旅行,也是一场心灵上的朝圣。在他走的过程中,遇见不同的人,得到一些人的支持与帮助,也认清了自己以往60多年的人生。

这一生,我们都匆匆忙忙活过,忙碌的外表下是伤痕累累的灵魂,我们甚至都忘记了以前的幸福与欢乐,忘记了那些我们挚爱的人在心目中的地位。哈罗德的徒步旅行不光是身体上的旅行,更是一次对心灵最直白的叩问与反思!

仔细想想大学生活,忙碌且迷茫,忘了上大学的意义,忘了自己的初心,平庸的日常也是显得自己颓废不堪。我不正像哈罗德一样只顾匆忙生活,忘记了身边有那么一群可爱的人,忘了家里那些给予温暖的亲人。有时候,又觉得自己与世界格格不入,实际上是我没有勇气敞开自己的心扉吧!

感谢遇见了哈罗德,他让我明白了:不问结局,坚持一个信念的走,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边走边看周围美丽的风景,牢记旅途中美好的人和事,活出一个不留遗憾的人生。

一个人的读后感篇二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那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之后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此刻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应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齐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应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读后感篇三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是最简单的事情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60岁,87天,627英里!一个叫哈罗德弗莱的花甲老头儿徒步穿越了整个英格兰,只为拯救一个多年未见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奎妮)。其中无关信仰,只为承诺。

哈罗德这一生仿佛都在等待做这件事。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其中不仅仅是地理空间上的穿越,更是他在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着自己的人生。小时候他被母亲抛弃,中年又遭遇失去儿子的痛苦,饱尝妻子的冷漠埋怨;退休时还仅仅是个酒厂的销售代表,无人送别……在很多人眼中,他的人生是失败、凄凉的。这场看似不可能走完的朝圣之路,哈罗德用几近“疯狂”的演绎完成了心中的救赎。

当他在路上时,他与他的妻子疏离了二十年的情感慢慢复苏,故事背后的真相也被一点点揭开。也许只有让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甜蜜还带着青涩的怀念,那些沾着悔恨和遗憾的羁绊,还有那些快乐而又唯美的曾经……那些一点一滴存在,在黑夜与孤独中无处躲避。

在故事的结尾,当奎妮那张畸形得只剩下半边的眼睛流下眼泪的那一刻,当哈罗德和莫琳两只手再次牵起时的那一刻,我仿佛察觉到,人生本身就是一种绝症,至死方休。仿佛只有站在人生的末尾、时光的尽头,才能看清先前所发生的一切。然而,在被所谓的命运捕获之前,我们还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与其一直纠结着,不如趁着现在,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在笑泪交织之中,回过头面对自己的生命和挚爱的人,像这样走下去!

一个人的读后感篇四

我不敢相信我只用一天的时间就把这本书读完了,按照我以前的速度,平均都是两天看完一本书的,原本我以为今天只能读一半的,没想到到晚上的时候就读完了。

本来我想明天整理好思路了再写这篇读后感的,但想想可能明天一醒来很多东西都忘了,还不如现在就写掉来的好。这本书一开始让我想起来《飞屋环游记》,都是一个老人,突然开始了自己从未想过的旅程。

还有最近在看的动漫《比宇宙更远的地方》,讲的是几个女生计划去南极。相对于前者,她们是年轻的,充满活力的,而不管是飞屋里的老人还是这本书里的哈罗德先生,他们却已经失去这些东西了。

我想,我们年轻的时候总因为工作或者各种事情的缠身亦或是内心的纠结和束缚而没有机会做那些想做的事,等老了一切都尘埃落定了,却又因为腿脚不便而抱憾终身。

在看飞屋环游记的时候,很多人会想,为什么我们总要到老了才开始试着去追寻曾经的梦呢。

虽然一个人的朝圣中并非相同的状况,但我想,主人公哈罗德也会后悔自己没有早点去看望自己的老朋友吧。

这本书说是一次朝圣,更应该算是一场救赎吧,哈罗德的救赎,他的妻子莫琳的救赎。

一开始我以为哈罗德徒步去看望远在几百里之外的奎尼是出于友情,但看到后面我觉得不仅仅如此,奎尼曾替哈罗德犯下的错背黑锅而遭到他们公司的辞职。

而哈罗德却从未向他道过歉,他内心肯定觉得亏欠了她很多,直到他收到了对方身患癌症的讯息后本想回封简单的回信后觉得做的远远不够,又在加油站女孩的指引下以为徒步去见她或许能帮助她脱离病魔的纠缠,于是才开始了这一段突发奇想的旅程。其实在那时我就看出女孩说的她的那位也是身患癌症的阿姨其实已经死了,后面女孩也亲自对莫琳说起此事并为此而自责。

在我看到哈罗德和自己的妻子儿子关系非常不好时,我觉得这次出走或许是正确的,或者说他离开他的妻子是正确的。、但我并不知道其中缘由,直到后面哈罗德写给加油站女孩的一封信解开了谜团。

这也算是书中最大的一个转折点了,对于并不是一部悬疑类型的作品来说。一开始我还纳闷为什么他们的儿子戴维为什么不回家,就算他和他爸的关系不好,但至少他和他妈妈是站在一边的。

后来看到哈罗德逐渐审视自己和儿子间的关系,甚至在途中还把其他人错当成戴维,我还期待最后他们之间关系的和缓。

然而在那封信中却写着,其实戴维已经死了。之前我还纳闷莫琳为什么要和哈罗德分房睡,为什么他们之间的关系那么僵硬,原来都是出自这个原因。

哈罗德用了87天才走到奎尼所在的贝里克。以前我还想不通为什么哈罗德不直接坐车去的顺利呢?这样途中也就不会发生那些事了。而哈罗德也问过自己这个问题,他觉得他和奎尼说的是走的,所以一定要走着去。

就像西游记中,孙悟空一开始打算直接翻筋斗云带唐僧去西天,唐僧却说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走,才能显示出自己的诚意,才能求得真经。我想,哈罗德()也是类似的想法吧,所以他途中甚至拒绝搭乘顺风车,虽然走到一半曾怀疑过自己的想法,他打电话到奎尼的疗养院,然后打算接下来坐火车过去,但在得知他的行动真的给奎尼的病情带来转机后,他的内心又重新燃起了希望,重拾继续徒步走下去的信念。

在途中,哈罗德的行动以朝圣者的身份得到了广泛的关注,继而出现了很多跟随者,这一幕不禁让我想起了《阿甘正传》中相似的情节。

但说实话,我对这些跟随者一点都不感冒,甚至觉得他们碍手碍脚的,在他们加入进来后,不仅速度变慢了,还激发了许多不必要的矛盾。

最后他们甚至抛下哈罗德自己先到达目的地接受政府的欢迎和媒体的采访,弄得好像这是他们的事一样,不过在他们走后我倒突然觉得轻松了很多。或许是因为我独处惯了。不习惯不想干的人围在身边。

不过在跟随者中也有好的存在,就比离婚的女人凯特以及那只喜欢玩石头的小狗,他们的离开确实让人伤感。

在快要到达贝里克时,哈罗德崩溃地几乎要放弃了,这让我看到他终究也只是个普通人,甚至是个老人了,很多事我们总会在刚开始或者即将完成时面临这样的苦恼,挺过去了就意味着成功,挺不过去一切都白费了。

哈罗德见到奎尼的场景真的让人难过的不行,接着莫琳过来找他,那一段我用了coldplay的《fixyou》,边看边听,泪水就这么不由自主地落了下来。这首歌是我在柴静的《看见》中发现的,歌词曲调很忧伤,但同时又感觉给人一种希望,我觉得用在结尾特别合适。

就像我以前看过的一句话,所以事情的结尾都是好的,如果它没变好,那就说明它还没结束。

一个人的读后感篇五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的另一场内心之旅。

他最终却实现了自我救赎,激发了对自我价值的再肯定、对成长缺陷的新认知及对现实命运的接受和理解。

同时,其妻子在等待及关注哈罗德的过程中,对痛苦的过往逐一进行审视,触发了对爱的全新领悟和对自我的重新认识。

人生是一场漫长的旅程,在这场旅途中,我们会了解自我、走过现代社会百态、也会跨越时间和地理风景,当我们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时,会有温暖,会有感动,让世界之光走进来,让生命重新发光。

《一个人的朝圣》作者:蕾秋·乔伊斯(rachel joyce),1962年出生于伦敦。英国畅销书作家、bbc资深剧作家。

一个人的读后感篇六

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个平凡的,甚至可以说是平庸的,退休刚半年的老头,有一天收到一封信,是前同事奎妮写来的,信中说她得了癌症,命不久矣,特写信来告别。

哈罗德一开始只是想写封简短的回信给她,然而在他走出家门去寄这封信的过程中,有了一个突如其来的想法:他要徒步走路去看望她,给她一个信念,那么她就会一直等着他的到来,那么她就暂时不会死。

然后他就什么准备都没做,直接非常仓促地上路了,而且就这样一路走了过去,从英国最西南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历时87天,行程627英里(1009公里)。

奎妮确实也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当然最后还是死了。

几句话就可以说清楚的故事脉络,写了整整一本书。当然,主线只是一个壳子,很多相干不相干的事情可以往里装,比如他在路上遇到的各种各样的事,形形色色的人,他过去的生活,他的各种回忆,他思想的变化等等。

想说几点:

1、前半部分非常强调信念的重要性,但后面又很刻意地给破除了;

2、一直到四分之三处,我都以为哈罗德和奎妮以前一定有过罗曼史,结果是并没有;

3、最后二人病房相见,我认为会是重头戏,作者一定会在这里大费笔墨,哪怕二人牵牵手,或者眼神交流什么的,结果却是啥也没有,奎妮已经病入膏肓,躺在那里,跟活死人似的。

瞧瞧,我和大师的差距有多大。

最后摘录几句佳句:

1、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一趟。

2、“我承认贝里克很远,我没有合适的装备,也没经过什么训练,但或许有一天你也会做一件毫无逻辑可言的事。人们会说你为什么要这么做?那时你可能就会想起我,然后坚持下去。”

3、我觉得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但也离终点越来越远。

一个人的读后感篇七

我从来不知道该用什么去丈量距离,是时间还是长度,是纳米还是光年。直到读完《一个人的朝圣》我才明白,丈量距离最好的单位是生命。

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历经87天627英里,重拾遗失了二十年的爱情、亲情和友情。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哈德罗的退休老人,某天意外地接到好久没联系的好友奎妮的一封信,信里说奎妮得了癌症,哈德罗想到以前和奎妮一起在工厂做工的日子,他怀着沉重的心情给奎妮写了一封回信并亲自去投寄,但是一路上他都在找下一个邮筒。晚上他在加油站碰到了一个女孩,他把这件悲痛的事告诉了加油站女孩,女孩也和他讲了一件让自己后悔的事,也正是这件事让哈德罗决定徒步去奎妮的城市看望奎妮。一路上,哈德罗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自大的远足男、热心的临时医生玛蒂娜以及后来遇到的维尔夫……这一路除了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与妻子相识相恋的美好过程、与儿子的幸福时光以及与奎妮一起相处的日子,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激动不已。一个又一个的故事,一路走来,哈德罗这几十年的生活无论痛苦还是快乐,都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徒步悲伤、回忆伤心的故事。

一封普通的信、一位久未见面的朋友、一份单纯的信念,都让这个故事在平凡中透露出点点感动。“走走走”这是哈德罗在路上唯一的语言,他坚信,只要自己走过去老友就会康复起来。就是这简单的语言支撑着哈德罗,也是这简单的语言没有让哈德罗在喧嚣嘈杂的媒体前迷失自己,这大概就是信念的力量吧。

这一段路的距离,哈德罗用生命去丈量,同时去感悟自己与妻子与儿子的关系。庆幸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他明白了他与妻子的爱情并没有像他以为的那样结束,他们之间还是有绵延而细腻的爱,即使他们分居了二十年。而他对儿子的感情也并不是妻子想象中那样冷淡,虽然儿子现在离开了他们,但是那份爱依旧在。所有被疏远的距离都是不能够被丈量的,但是可以被弥补回来。

后来,哈德罗顺利看到了奎妮,那个曾经可爱可敬的女人,现在已经被病痛折磨的没有了样子,在哈德罗看望过奎妮之后她也安然地离开了世界。也许正是知道哈德罗会来看她,奎妮才撑了这么久。两封简单的信、一份小小的信念,却让两个人都坚持了这么久。

故事的结尾是哈德罗与妻子莫琳牵着手慢慢走向海岸,两个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伴着浅浅的笑声越走越远……重拾爱情、亲情与友情的哈德罗在这一刻是极幸福的。

生命并不害怕距离,甚至距离是体现生命本质的一个重要部分。那些被疏远的感情,被撕扯的回忆都是装点生命的一部分,它们从来不会丢失,如果你找不到它们了,跨过那一段被现实迷雾笼罩的距离,你会清晰地看到它们,而这一段距离,需要你用生命去丈量。

我相信,有距离的生命会更美,当有一天我们老了,站在岁月的尽头回望,你会觉着用双脚、用心、用信念走过的距离和生命熠熠生辉。

读完这本书,我想起三个词:信念、改变、坚持!

信念是探寻人生真谛、发现世间一切美好事物的信念。

哈罗德在接到老友的信之前的生活可以说是孤独的,甚至是痛苦的,童年母亲离家出走、父亲酗酒颓废最后把他赶出家门。好不容易长大,找到稳定工作、找到爱情、成家和当上父亲,由于生活中的种种错误导致儿子自杀,最终导致妻子对他的怨恨和疏离。在这种生活境况下,哈罗德都是低调生活,一辈子干一份工作,没升职,基本没有朋友,退休连欢送会都没有。退休后,更是日复一日的生活,生活没有一点改变。

尽管如此,但是哈罗德心底那种信念没有丢失,而且很强烈!他借着老友得癌症及听到加油站女孩的故事,触发了他心底的信念,决定开始行动,在行走中回忆思考人生的种种,终于发现世间的美好,找回心底的温暖。

在行走中,哈罗德积极面对自己性格缺陷,逐渐开放自己,与别人分享想法,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中寻找人生真谛,努力改变自己,终于在短短八十几天内完成蜕变!

87天627英里对于一个没有任何准备的六十多岁的老人是难以想象的,而哈罗德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坚持下来了。途中,他有太多理由和机会退却,如果他一退却,可能就又会回到之前生活状态中,前功尽弃。最终,他坚持下来了,找到了对妻子的爱,也找回了妻子对他的爱。爱才是我们心底最温暖的地方!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一个人的读后感篇八

朝圣这个词,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有点过于神秘。好在这只是记者口中的噱头词汇。

真正的旅程还是很值得关注,只要跟着哈罗德,他的状态,他的回忆,他遇到的陌生人的故事,就是一段很有趣的故事。直到记者出现,一切变了韵味,很想跳过那段,生活因为过度关注而打扰了本来的进度,那些跟随者,那些试图替代光环的伪朝圣者。很多很多,在我们的现实中都能找到对应的角色。炒作和口号,过度的形式感,也有善意的人们,试图阻止破坏,理解他人。看着这些鲜明的人物形象,想想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是不是也有被无形得影响过呢。

喜欢独处的人,非常理解他,在自己的行走过程中不断想起往事,重新开始思考,很多以为已经忘记了的生活点滴,浮现旧事的画面,当时没有留意的想法和细节。所以独处是真的很有意义,常常和自己相处,与自己对话,会有很多新的收获。

文章到后期,看着有点惶恐,对年老对时间流逝,没有太多的概念,但在这里有一种老去被描述得很清晰,想到自己将来也会面对岁月匆匆,不免有些心惊。

这本书虽然是讲一个人的朝圣,但看完却让人更想要珍惜身边人,陪伴,包容,相信,最重要真诚。推荐安静得看完。

一个人的读后感篇九

一位退休不久的六十岁老人,在远方的朋友寄来一封“小吃一惊”的癌症晚期道别信后,他毅然决然的认为他可以拯救他的朋友。于是,开始了徒步之旅。

他并不是一个佛教徒,但他在路途中明白了信仰的重要性。他一路往北,没有手机、没有徒步鞋、甚至没有指南针,全然靠着自己的坚定信念,勇往直前。他学会了在野外如何烹饪食物,什么样的蘑菇可是食用,他明白如何能够避开危险……他感受着大自然赋予他的能量,他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幸福。尽管路途使他精疲力尽,可他却坚定他的坚持会拯救一个生命。

孤独的时候,他开始回忆,他想起他刚遇见妻子的时刻。那是一段想起就心头甜蜜的罗曼史,在偶然的一次聚会上,他穿过人群一眼就看到了她,她多么惊艳美丽,他在她的身上停滞,他呼吸急促。他大胆而自信的走到她面前,撩起她柔美的秀发,他在她耳边轻轻说了一句话,继而他们就发疯般大笑不止。于是,他们约会、旅行,结婚、生子。

已经有二十年他没有再和妻子亲密过了,只是因为他死去的儿子。妻子把责任全都怪罪在这位父亲身上,责备他,他没有做好父亲的责任。他的愧疚感充斥着他的内心,他一定又想起儿子不顾一切向海水深处奔跑的情景,一个巨浪将儿子弱小的身影打翻,旁边的救护员慌忙跳进海里救出了儿子,他却在岸边解鞋带。他愧疚,他不配做个父亲。夜的宁静使他肆无忌惮的想着,想着,他觉得自己和儿子之间的沟壑再也无法填补。自从儿子上吊自杀之后,他与妻子就渐行渐远了。儿子生前有抑郁症,他反省这个做父亲的,他应该可以挽回点什么,发现一切都无动于衷了。

此时,他最好的朋友,在生命终将奄奄一息之时,他想大怒一场,在此一搏。他的脚因为长时间摩擦起满了水泡,他不再年轻的筋骨因为摔跤而更加疼痛缓慢。一路上,他昏倒过,善良的人们总是帮助他,为他治病,鼓励他,赞赏他的勇气和毅力。他明白,这世界终会有美好降临,即使是那些素未谋面的人,他们的故事,他们的善行,都刻在这样一位朝圣者心里。他带着他们虔诚的爱和美好的祝福继续前行,感动的泪早已洗刷了他那颗因为世俗而污秽不堪的心,他变得柔弱、变得慈爱、变得宽恕。

一只小狗跟着他,他担心他因为没有足够的食物而使小狗忍饥挨饿,所以他试图用石子赶走小狗。可小狗依旧跟着,步伐坚定稳健。于是,小狗就陪着他走了一段曼妙的旅程。小狗它没有名字,有名字的小狗就会成为他的宠物,它就是小狗,它是自由的朝圣者。小狗在一个夜晚消失了,他回头去找,原来它卧在一个年轻女孩的脚旁,继而女孩扔一颗石子,小狗跟着女孩上了车。本来他想叫住那个女孩和那只小狗,可他发现他不知以何种身份,他感谢小狗陪他走了这么一段路,小狗对它主人的选择是自由的。

他也曾徘徊,也曾想放弃,因为这实在太累了。可他明白距离终点越来越近了,往前走一步就又进一步。他终于看到了他的朋友,他看着那瘦小的骨瘦如柴的背影,她像是有两个头,因为肿瘤凸出的缘故。他告诉她,他走了很远的路来看望她,只是想和她道别。他给她买了很多礼物,她静悄悄的,苍白无力的眼神早已预想这一切,她像平静的湖泊,又像翻滚的波涛,总之她是神秘莫测的。她好像有很多话想要说,但生命的旅途就要结束,病痛使她失去了说话的自由。可她依旧记起了她这位善良的朋友,她终于想起了,后来,她就离开在一束光中。

他看着自己手里的石英,回想着自己做过的错事,就在那一瞬,烟消云散。

他紧紧抱住自己的妻子。

一个人的读后感篇十

“过去那二十年就这样被抽丝剥茧、原形毕露,他再也无法躲到那些平淡无奇或陈腔滥调背后,与这片土地上一切细节一样,所有伪装都不复存在了。没有谁可以想象这样的孤单。”有时候我们走得太远,以至于忘了从哪里出发。激情注定无法长久,玫瑰色的光环一旦隐去,生活开始归于平淡,我们几乎都渴望对方的拯救。但往事如烟,心怀的热切,在现实中慢慢冷却。

我们以为是生活辜负了我们,其实是我们错过了生活。小说中“一路上我记起了很多东西。很多我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忘了的回忆。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一天,或许很快,我就会又把它们弄丢,这一次永远都找不回来了。”

六十岁的哈罗德菲莱,默默无闻地在酿酒厂干销售四十年,没有升迁没有朋友。他和妻子生活在英国乡间,情感疏离,生活平静过了一日又一日。但这种日子的打破是因为二十多年未见的老友珍妮的一封来信。珍妮因患癌症来写信告别,哈罗德情绪复杂喷薄而出,写了封简短的回信。寄信途中,他错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后来因为一句话他决心横跨英格兰,就这样走着去见珍妮,哈罗德心中有这么一个信念:只要他坚持走下去,珍妮就会活下来!

一个人的朝圣,这是一次心灵救赎之旅。在漫长而艰难的旅途中,哈罗德回忆起人生中的很多失意,包括酒鬼无能的父亲,离家出走的母亲,疏离他的儿子戴维,被他辜负的妻子莫林,二十年前不辞而别的好友珍妮……哈罗德曾经对幸福的希冀,曾想要努力成为一个好丈夫、好父亲,然而因为他童年的经历无法让他给出“爱的表达”,和妻子儿子疏离错过。

面对痛苦,才会超越。伤口只有重新剖开,才能有愈合的可能。“他可以原谅自己的父母不想要自己,不教他怎么去爱,甚至不教他怎么表达爱,他可以原谅他的父母,还有他们父母的父母。他只想把自己的孩子要回来。”比命运更惨的是屈服和逃避,麻木自我只会带来恶性循环的毁灭。只有踏上回归心灵的朝圣之路,我们才能实现自我的救赎。

“为了坚持到底,他一定要诚实坦然地面对最初推动自己迈出步子的感觉。别人选择的方法不同并没有关系,这是无法避免的。”“我们用尽全身的力量和意志往前走,心里清楚自己是永远不可能到达的,然而就算永远也无法到达,我们仍然选择往前走,这就是生命。”只有上了路,才回的了家。

一个人的读后感篇十一

在看这本书之前,看过《追风筝的人》、《摆渡人》、《偷影子的人》,很奇怪,这几本书的书名中都有“人”这个字,其中《摆渡人》感觉与这本《一个人的朝圣》有些类似,都是在路上。一个是尸体在路上,一个是灵魂在路上。一个在路上寻找自己的过去,一个在路上寻找现有的意义。两本书的主人公最终都找回了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讲的是男主人公哈罗德退休之后,家庭已名存实亡,唯一的儿子自尽离世,和妻子相看两厌,无话可说。假如他没有收到旧友的来信,他应该会在余生继续与妻子终日无言相坐,最后留有一堆遗憾离开人间。

转折来自于那封信,从表面看是他想去拯救奎妮,但是其实是这封信拯救了他。这封信将他从一个不善与人交往的销售员(话说,销售员不是应该都是能说会道的吗?),变成了一个可以在路途中认真倾听陌生人故事的人;将他从一个不敢面对自己儿子死亡的人,变成了一个敢于直面自己一无是处的亲子关系的人;将他从一个退休后无所适从,无法与妻子相处的人,变成一个在旅途中回忆与妻子相识、共处的美好时光,从而将思念表达出来的人;这封信也将他从童年的阴影中带出来了;同样也使他敢于正视他当时犯下的错误,却害得奎妮被辞职。

他原本是身体不能承受这样的旅程,精神上也从未跨越自己所划定的圈子。但是当他给疗养院打了电话,跨出了旅程的第一步之后,他已经走出去了,哪怕他无力支撑,摔倒在地;哪怕中途他几次想退回或换一种交通方式。更多的时候,他的个人旅途是一种自我救赎。同时,他的这种救赎在陌生人的故事中被得到强化,也感染了一些需要救赎的陌生人。新闻式的喧闹不太适合这种救赎,所以那样的闹剧只有一次,而且无法善始善终。

书中有一段是他遇到了许多的人,听了他们的话之后,他想到的:“有时他们需要付出简直不为人道的努力来扮演‘正常’,每天都要装,还要装得稀松平常。那种不为人道的孤独感。”这句话仿佛在说我们每个人。在现实的社会中,我们唯恐被当成异类,在什么样的环境中只敢说那个环境中的话。我们需要准备许多的面具,不然感觉就没法过下去了。哈罗德遇到许多这样的人,他们在一个完全陌生的人面前才敢说出自己的内心,仿佛就是把心事交付一个树洞。

我们面对自己的亲人何时才能无话不谈,敞开心扉?有人说,找一个会聊天的人做伴侣是一件好事,当两人都老了,孩子也单独生活,离开自己的身边了,两位老人可以在阳光下聊聊天,哪怕是下雨天一起听听雨,都不会觉得无聊,而且想想还挺温馨的。

书中有一句是这样说的:“没有爱的生活不是真正的生活。”如此而言,真正的交流应该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之上,有了爱,才会有要倾诉和倾听的欲望。

哈罗德其实不仅拯救了他自己,也拯救了他的妻子莫琳。这种拯救从莫琳搬到他们的主卧之后就能看出来,书中的描写非常生动:“然后她将每件自己的衣服都和哈罗德的衣服配对挂起来。她把自己衬衫的袖子塞进他蓝色套装的口袋,裙子的褶边在男装裤腿绕一圈,另一条裙子塞到他蓝色羊毛衫的怀里。仿佛有许多隐形的莫琳和哈罗德在她的衣柜里闲逛,只等着踏出来的机会。”。看到这里心中有一种悲伤,夫妻之间的肢体接触没有了,只能用衣服的接触来体会。但看到这里却也心生希望,因为这意味着莫琳对他们夫妻的相处之道有了想要改变的念头。这种希望甚至于超过了最后两人的放声大笑。

这也是对生活的真正救赎。

一个人的读后感篇十二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作品。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入,越发觉得精彩,发人深省;很久没有这样的书吸引我一口气读完,感慨万千,希望与大家分享。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来信开始讲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恢复健康或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情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后一面。

刚开始上路,哈罗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历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励、肯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开始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

哈罗德带着伤痛出发,却选择了走向爱。与其说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说他经历一个87天的心历路程。在一个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见了自己,承认自己的恐惧与软弱。他接纳了自己,原谅了所有人,这是他真正成长的开始。而妻子莫琳在这个过程中也同样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丈夫。他们彼此重新敞开心扉,敞开怀抱。

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要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懂得舍弃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一个人的读后感篇十三

刘同,又出新书了。

刚开始知道刘同,应该是那些年看职来职往,那个言语犀利,说话直指要害的“同哥”。后来,不断的看到他的作品问世,《谁的青春不迷茫》《我在未来等你》,后来,这本《一个人就一个人》问世。

具备多重身份的他,是光线影业的副总裁,是资深媒体人,是青年作家。出版的书籍多次获奖。从另外一重角度来讲,他是一个不断向上、仰望天空,满怀清澈的造梦人。

从湖南卫视辞职,从南方为了梦想北漂,也经历过迷茫,后来,寻找到自己的光亮。现在的他,还是一个人,也不是一个人,朋友、亲人、同事,以及遇见过的那些人,都在生命的某一刻,留下了印记,有了纪念,也有了淡然。

周国平说:“独处也是一种能力。”独处给予我们的是独立的思考空间和与自我灵魂的对话。

刘同在微博上,写给读者说:“愿你可以一个人,愿你不是一个人,愿你随时一个人。”的确,如同哥所说,这是三层祝愿。可以一个人,是拥有独处的能力;不是一个人,是希望我们有我们可以陪伴的人;随时一个人,是希望我们可以随时保持一个人的状态,独立而自如。

这些细碎的文字,温暖而笃定。一个个故事,有友情、有爱情、有亲情,就像涓涓细流,进入我们的心底。一个人不是失落,而是一种勇气。《三十而已》中的王漫妮在上海打拼多年后,回到小镇,虽然有亲人在,但是依然藏不住自己内心的追求。后来重回上海,再到后来远走他乡求学,最终,自己的路还是要一个人走,谁都替不了,也没人能陪着走完全程。这样的一个人,经历的不管是沧桑还是悲伤,最后都能一个人抗下并继续向前。

一个人的追求与他人无关,遵从自己的内心就好。多年来,身边的人来来往往,而我们,也是他人的来来往往而已。刘同在北漂的这些年里,也遇到了很多朋友,陈默、文子、柳岩、张皓宸,他们也是走过很长一段路的挚友,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也都是能经得住一个人的洗涤。

一个人没什么不好,就像刘同说的:“回头看看,那么长的路,那么久的时间,人来人去,只有你在陪自己,一个人那就一个人。”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思考,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悲欢。

原以为这本书会有一些孤独和执拗,其实读完不是,更多的是温情。这不是一个人的执拗,不是伤感,而是一个人的独立。书中写道,希望你即使是两个人,也要是一个人。具有一个人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遇到问题能够自我疗伤,也可以一个人开心。

一个人的读后感篇十四

20xx年5月,特别感谢刘老师的推荐,让我遇见了英国作家蕾秋.乔瑞斯的《一个人的朝圣》。怀着对四月的愧疚之情,我决定早早地读完五月的书,于是在月初早早地买来了这本书,用了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读完,在剩下的20多天里我还忘不掉这本书对我的震撼。读着哈罗德就像读着我们自己,那些彷徨后的咬牙坚持,失落时的自我否定,无助时的痛苦挣扎,人群中的孤独,喧嚣中的渴望宁静,骨子里的不甘平庸……这所有的场景中的哈罗德多像是浸在生活中每个普通人。读到哈罗德在回忆和妻子和孩子关系时的无助时,我多想拥抱一下这个孤独的老人,就像想拥抱自己一样。

这是一个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的故事,由一封好友的来信引发哈罗德决定徒步去看望好友奎妮,在哈罗德的整个行程中,遇见过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看到人生百态,回忆痛苦挣扎在亲密关系中的自己,整个前半生的痛苦无助在路上得到释放,哈罗德与妻子多年来疏离的关系也在行程中得到缓和修复,最后哈罗德到达贝里克,看到了好友被病痛折磨的变形的脸,那一刻无论哈罗德还是读者都会顿悟到除了生死都是小事,好好珍惜身边的人。我一直期待有一个神奇美好的结局,但是在内心我知道信念只是让我们觉得生活有意义,而不能改变一些现实,但是即使改变不了,仍然要坚信,因为在生命的末期能有人坚定地想挽留你,生命就有了意义,有爱的人间才是温暖的。

这本书里来来往往穿梭着很多人物,就像我们每天会遇见形形色色的人,有时开头美好,结局令人失望,这个时代充满快餐式的友谊,快餐式的朋友,但是只有真正的精神契合,灵魂才能相依。其中印象深刻的是陪伴他很久的一只小狗,有这个小家伙的路上,哈罗德不再孤单,但是这只小狗也在后边被别的人吸引走了。生命有许多不确定和意想不到,虽然痛苦,不舍、依恋但是我们只能学着接受,这是对自己和身边一切事物的慈悲、成全。在这一本书里,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哈罗德、莫林、雷克斯、戴维、奎妮还有路上的行人,只是孤独的形式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解决的现实问题,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仿佛每个人身上都住着一个自己。也许这就所谓的共鸣吧。

这本书里有一个有趣的现象,我们更容易接纳、宽恕别人,但是有时候却不能放过自己和亲密关系里的人。如哈罗德对待那个著名的演员、那个银发的绅士,听到他们不为人知的甚至是不堪的经历时,哈罗德是理解的,不排斥的,可是面对自己在与孩子的关系中的无助时,哈罗德整个一生都在自责,自我否定。

陌生人给的安全感。隐私可以对陌生人说,却不能对熟悉的人说。当你身处痛苦时,人们往往喜欢倾诉,希望得到救赎,但是最终往往会发现痛苦只在被别人消费。这就是人们都渴望被理解却怕被看透。

读完这本书我一直在想能不能有一个更好的结局,但在时间、理性的沉淀里我知道这就是最好的结局,我们每个人最终都要面对生命的终结。所以好好对待生命中出现的每一个人,真诚欢迎他们的到来,坦然地接受他们的离去,不强求,不后悔,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一个人的读后感篇十五

记得上大学时,班里有一个同学很喜欢独来独往,他很少往人多的地方钻。记得有一次跟他聊天,他说了一句话:“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我一听,竟觉得很有道理。人是群居动物,如果只有一个人,便很难生存下去,但是,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为生活奔波了一整天之后,回到自己的一隅小天地,总会有某个时刻,让你感觉到孤独。

有时候,明明朋友很多,明明生活很精彩,明明笑容很灿烂,却仍会觉得独孤,也常常会在喧嚣的人群中,莫名地想要拥有一个人的独处时光。青年作家刘同在新书《一个人就一个人》中写道:一个人,是岁月成长,是人生日常,一个人是所有生活,也是全世界。

细细想来,确实如此。一个人想要成长,就要学会独自面对更多问题。

刘同在上中学的时候,总是跟在班里的一位同学身后,他们放学后经常在一起玩。有一天放学了,那位同学突然对他说:“我要回家了,不玩了。”刘同问他:“那我怎么办?”同学很疑惑地看着他,之后很严肃地回答道:“我是你爸吗?你该去哪就去哪,问我干吗?我又不是你,真的太可笑了。”

听同学这样说,他一时之间感到很难过。那一天,他独自在学校的花坛上坐了很久,终于意识到自己太想和别人建立某种关系,就像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总喜欢说“我和你是一边的”“我是你的人”之类的话,只是因为太没有安全感,所以希望能和他人抱团取暖。

因为这件事情,他明白了什么是独立。你可以和另一个人情投意合,可以和另一个结伴同行,但是不要去依赖这些关系,你应该要有独自面对问题的能力。一个人只有不再依赖任何关系,能够独立面对世界,他才能与外面的世界平等对谈,不然与世界相比,你永远是渺小的。如果你看过《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并且喜欢它,那么,你还可以看一看《一个人就一个人》。

如果说《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写的是一个人面对世界时的各种复杂情绪,而后明白,原来孤独能让自己成长,让自己拥有独立的世界,不再羡慕别人,那么,《一个人就一个人》便是以这样不再羡慕他人的目光,去欣赏、探索世界后写下的全新感悟。

就如文中所说的:孤独也好,寂寞也罢,都是我们成为独立个体的挣扎过程,不要因为痛苦、、害怕就一头钻进别人的世界。你站在这里,就代表着自己,是一道风景。

突然想起这首诗: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一个人的读后感篇十六

假期过去一半了,这一个多月来,我一直是一个人。一个人去做兼职,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泡图书馆,一个人吃饭。然后常常一个人感觉被巨大的孤独感包围,或是陷入深深的泥潭,越陷越深。

暑假不回家留在学校找份兼职做是我自己要求的。或许在很多人看来就是找虐吧,他们都说,大一做什么兼职,出去旅游吧,去参加暑期实践活动吧,回家玩吧。我只微微一笑,我会出去旅行去看看这个世界,但不是现在,因为我不想拿爸妈辛苦劳动换来的钱出去挥洒自己的青春。曾有个很棒的暑假实践活动,但妈妈不放心我一个人出去,我也不想不顾一切阻扰说走就走让她伤心,于是我要证明给她看我可以一个人离开庇护很好地生活。我更不想待在家吃饭睡觉无所事事丧失斗志。所以我一个人开始找工作,在绝大多数同学开始自己美好的假期生活时,我也开始了自己的工作。

我的工作很普通,餐厅服务员。店子在市中心高档的购物广场顶层,因此要求有点严格。粗糙活了的我开始学习化妆和盘发,因为每天上班前都要检查仪容仪表;生物钟被打乱,十点早餐四点午餐九点晚餐;每天站立七八个小时重复一样的话和一样的动作;九点半下班小跑回学校宿舍在宿管阿姨锁门前两分钟回到寝室,脚痛到不想落地还得抓紧时间洗澡洗衣服因为只有一套工作服,一不小心第二天就得用体温烘干衬衣。我觉得我不算很娇气的那种女生,但还是在干了三天之后觉得就要坚持不下去了。不仅仅是累,还得应付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顾客,作为新员工而且是兼职很难融入到固定的圈子,漫长的工作时间和微薄的工资形成鲜明对比让自己瞬间觉得成了廉价劳动力。可是我没有办法,我没有人倾诉,我不想去跟爸妈叫苦,这是我自己苦苦争取来的工作,再不满意也只能说自己当初想法太天真;我也不想因为他们的一句“干不了就回家吧”而轻易说放弃。所以我选择不说,定期每周一次给家里打个电话,报喜不报忧,把好事放大坏事缩小,让他们觉得我还过得不错然后对我放心。

什么时候感觉最孤独呢?

当我拖着疲惫的身体从那幢灯火通明的建筑物的员工通道里走出来时,天空下起了小雨。这座城市还没有准备入眠,人来人往。我不想打伞,只想快点跑回去,不想喊阿姨帮我开门对她说抱歉啊我回来晚了。跑到校门口时我停了下来,路边有两个女孩在弹唱,一个弹吉他一个唱歌,很温暖的小清新情歌,在她们不远处,一个男孩拥抱了一个女孩。她和她静静地弹唱着,他和她静静地拥抱着。那一幕美好得像一个电影中的慢镜头,美好地,让我觉得自己连个背景都不算,无比狼狈。我就那样毫无防备地哭了,哭着走回宿舍,我没有力气奔跑了。回到宿舍室友在看欢快的视频,她问我怎么了,我说我怕自己坚持不下去了,她头也没回,“自己既然选择了就要坚持吧”。

没过几天我签下了协议书,做到八月底,否则我只能打道回府了。继续一天又一天重复乏味枯燥的工作,孤独感不会减弱,我开始利用一个人的时间思考。

我想要这样的生活吗?这样过一个暑假自己会收获什么?

还记得当初放假时和老师聊到暑假规划时,老师问我:“你觉得这样不会很浪费时间吗?”我没有说话,或许我也害怕是这样的。

而当我真正感到看不见明天等不到假期结束时,我开始想要改变。时间已到七月上旬,所有的学生都已放假了,再找其他的、更好的兼职变得越来越难。但我没有想过回家,从来没有。综合考虑自己的情况后,我决定试一试自己一直没有信心尝试的工作———家教。我的专业是学生不可能请家教补习的科目,我也才读完大一,没有任何家教经验,在这座大学生遍地都是的城市,甚至研究生都在做家教。所以我当初找工作时就把它排除了,我觉得自己没有半点优势没有一点竞争力。但当我决定跨出这一步时,我找到了说服自己去尝试的理由。首先,我在读的大学是一所不错的师范大学,在这座城市小有名气;其次,我是一名师范生。

于是,我向同学打听,上网搜集信息,慎重考虑后觉得靠谱的就去投简历。

连续三四天的疯狂搜寻,当再也刷新不出新的信息时,我停止了。

还是继续工作,虽然辛苦但还是能坚持,在没找到更好的之前我不会轻易放弃的。

我也没有停止思考,从这个暑假到我将来的生活。

店里一大批全职是十七八岁的男孩,店长是个三十岁左右的单身女子。我知道我只是这里的一个过客,最多干完两个月后拿钱走人,没有人会记得。在那个十七岁的实习生跟我感叹生活的艰难时我愣住了,相比之下我住在象牙塔,虽然我们在一个地方工作,但他是为了生活,我是为了体验生活。那一刻突然就觉得没那么辛苦了。店长很年轻却很刻薄,员工都恨不得躲着她,在我眼里她的领导能力不足,不懂领导艺术,缺乏人格魅力,所以店里留不住人,三天两头员工辞职再继续招人。看着她我就常常想自己上过的《领导科学》,还有我想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如何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每天下班时和一群年轻的女子乘电梯,我喜欢观察她们,观察她们的表情,听她们的聊天内容。销售员,收银员,画着精致的妆容,穿着得体的正装。这个时候我就思考我将来的职业。

大概十天之后,我接到一个电话,请我做家教。

我在中午的休息时间去见了小孩和家长,谈好后已过了上班时间。我回去把工作服交给了主管,跟她讲谢谢,我不做了。至于工资,我在准备辞职的那一刻就决定不要了,因为要不到。当初签协议的时候主管讲的很直白“这样做的原因很简单,不要想走就走还想要工资”。除非做到八月底,否则任何时间走都会扣半个月的工资。一千块左右的样子,对我来说算一大笔钱了。但我已经想明白了,钱买不来我的时间和青春。

我开始了新的生活,上午家教两小时,工资比在餐厅干一天还多一点。下午泡图书馆,看书、备考计算机二级和英语四级。晚上散步、上网。开始几天的落差很大,总觉得自己过得太幸福了,会不会遭天谴。

当然,自己可以支配的时间越长越容易感到孤独。

孤独像混杂在空气中的精灵,无处不在,无孔不入。

一个人一天又一天在同一个食堂同一个窗口打饭的时候,一个人绕着校园一圈一圈散步的时候,一个人在图书馆看书到犯困睡着的时候。

但这就是我曾经求之不得的生活啊,有工作可以养活自己,有时间可以看书学习,有闲暇去发呆散步。

习惯每天上网看看朋友同学在干嘛,出门旅游晒美食和自拍的,在家喊无聊吼着要找点事做的,做游泳教练赚钱了晒rmb的,支教回来抒发成长感叹的……多么精彩。我只是喜欢看看他们在干嘛过的怎么样,从不发表言论。我不想说话,我过的不好不坏。既没有无所事事也没有很多的精彩,更没有去小山村教学生显得无私高尚。

家教的工作也让我有了一点思考。我的学生是个七岁的小女孩,在一所重点大学的附属小学上二年级。成绩在我看来属于中等偏上吧,没想要她爸爸告诉我说她很差劲因为班上平均分都是95而她却只考八十几。我在课间休息时间喜欢和她聊天,聊得越多知道的越多心里也就更加沉重。不仅仅要学好学校课程,还得被逼着学自己并不喜欢的钢琴,周末上培优英语。还没上三年级的小孩,学的单词是我初中才学的,单词表中竟然还有我都见过的。每次提到背单词她就撅起了小嘴,说到英语考试更是郁闷。语文造句时想用她熟悉的事物造句,便于理解,无奈的是,她没见过星星,月亮,甚至没见过落地的雨水,更别说彩虹了。有点悲伤,一个七岁的小女孩,富裕的家庭,从小到大物质上可能一直处于被满足的状态,什么都不缺。但她真的快乐吗?我问她喜不喜欢我每天来家教,她说喜欢,问及原因,竟然是因为我来了她就不至于一个人做无聊的作业。她会对我小声地抱怨爸爸妈妈会打她,也会说到她小时候去香港的旅行,很快乐,因为在游乐园吃了一个冰淇淋甜筒。我答应她做全对作业就给她画朵小红花,集到10个就给她买礼物,她就高兴得跳起来。昨天因为三个相近单词一直记混我有点急,装着生气只是想激励她,没想到她就委屈的哭了,告诉我因为太难了。我很不忍心,抱住她安慰她,却又不能说“好吧,是太难了,我们不学了”。

很庆幸我是生在90年代的农村,小学时没有补课不用学英语,我见过很多种太阳月亮和星星,我淋过几场大雨,我的物质很贫乏甚至拮据,但因为心中有自己的追求所以一直自愿去学习,才到达今天。

最近在网上看到安妮宝贝写的一篇关于她女儿的文章,很喜欢里面说的几段话:

“有什么可以着急的呢?孩子总是要按照她自己内在的节奏慢慢生长起来的。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是比保护天性和保持愉悦和活力更重要的事情。我现在唯一所想的,就是让她时时觉得欣喜,按照自己的想象力和天性去成长。她的快乐和自尊是重要的。至于其他,终有一天她会知道。而且,她现在知道的事情,已经超过一些标准化答案太多太多。”

“她有时回家,自己看绘本、画画、做手工,就忘记做数学和拼音的作业,我也并不催促。因为终有一天她会正式学习这些。”

在我成为一名高中老师后我希望我的学生都是一个个乖乖的读书机器码?

如果不出大的意外,我会成为一名人民教师,我想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老师呢?

......

有那么多时间,我觉得我真的很孤独。

但正因为我在这段时间找不到人去倾诉,我就自己说给自己听,自己问自己,自己思考,自己寻找答案。

然后我发现我慢慢明了我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了,更重要的是,我知道我该做什么了。或许这就是上天赐予我的礼物。

一个人的读后感篇十七

一个人时,连哭都不用看人脸色。

一个人时,放肆大笑也不会有人骂你神经病。

一个人时,摔倒了只有你才有资格嘲笑自己。

一个人是所有生活,也是全世界。

——刘同

我在大学时期就是同哥的书迷了,已经回想不起具体是怎么认识同哥并喜欢上的,但清晰记得和室友福子一起追职来职往的时光,我就是单纯冲着同哥去看的节目。

后来,家里就有了同哥的每本书,还会买来送给好朋友,想要和好朋友分享自己读书时的心情和那段属于我们之间的专属回忆。

7月同哥的新书《一个人就一个人》预售,当然第一时间下单,给福子也买了一本,朋友也喜欢同哥,所以很想和她第一时间分享,期待能和她交流一些感受呢。

空气都热乎乎的八月来了,这一天我一口气读完了《一个人就一个人》,其中有好几次被书中的文字触动而哭鼻子,又会因为点开了书中二维码里的vlog,笑成傻子。

真的就是我喜欢的同哥,那么无聊又有趣,读你的书总能有意外的惊喜或者感动,蟹蟹你。

昨天看你微博,有个读者留言,看你的书到凌晨3点,此刻凌晨一点钟,但我一点睡意也没有,在电脑前敲打下这些文字,我怕不及时记录下此刻的感受,过后就会忘了这份触动。

这次的触动比前几本更深,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也在成长,好多文字都能牵动自己的心,跟着哭跟着笑。

虽然书里记录的都是和你相关的故事,但总能从你的故事里找到自己的影子。文字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你不再是地球另一端星人,像是生活在我们隔壁的小刘。

你微信会有无数个群,在这无数个群里总有那么一两个树洞群,树洞群里是什么都可以分享,无需回应,它在,心里就踏实。

佩服你一直在自己热爱的领域耕耘着,即使做着热爱的事,你也会常常焦虑,会有自我怀疑的时刻,但你说,拼尽全力了就好,想开点挺好。

在二十六岁,你遇见了最难的职场时刻,在那么难的时候,我理解的是因为你的那份正直成为了你的护盾,帮你闯关成功。你在书中写到爸爸在很多年后听到时,流泪了,这段真的是爆哭,我们长大后,遇到的难,都是埋在心底或者很久之后才会轻轻提起一句吧。

儿子误会了妈妈很多年,直到生命分别的最后时刻误会才解开,发现妈妈对他的爱和付出有多么深刻,好希望这不是真实的故事。

这段故事敲打在了我的心上,让我反思,自己和爸妈是否也有过误会,是否有错误理解她们好意的地方,是否有像朋友一样去倾听她们的声音,这点我做得不好,因为家里氛围不温馨,以前我时刻会想逃离。

现在我想法改变了,我应该主动去了解爸妈呀,多花点心思和时间在她们身上,珍惜爸妈念叨的时光。

以后我会把更多小日常多多记录下来,大脑会遗忘,某一天回头翻到这些被记录的旧时光时,会觉得珍贵无比。

一个人的读后感篇十八

一个人的奔跑写出了马拉松运动员坚持到底永不放弃的精神。我们从主人公的身上获取了哪些精神养料?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为你整理一个人的奔跑读后感,一起来看看。

我今天看了一篇很有志气的文章,这篇文章的名字叫《一个人的奔跑》,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来自坦桑尼亚的马拉松运动员——艾克瓦里。在比赛中,因为他的腿受伤了,所以他被其他的马拉松运动员一一超过,被落在了最后。但是他背后有祖国的凝望,尽管他身上沾满了血迹,在其他人的比赛结束后,他依然一个人一瘸一拐地在夜里跑到了终点。尽管没有记者为他照相,也没有人为他颁奖,但他抵达了自己心灵中的目标,所以他成功了。虽然跟其他的马拉松运动员一样,都到达了终点,但是他比其他人的胜利更值得赞扬。

这篇文章让我学到了一个道理,人生就像一座山,一座能插入云霄的高山,那些胆小的人爬到半山腰就开始走下坡路,摔了一跤就不肯再往上爬,这样的人长大以后不会有什么作为的。我们要像那些胆子大的人学习,不轻易放弃,跌倒了要站起来,坚持爬到山顶,这样的人长大以后必定会有出息。有的活动不是要分输赢,而是重在参与。我懂得了只要尽自己最大的力量,不管输赢都是值得骄傲的。我认为艾克瓦里是一个坚强而充满毅力的爱国主义者。

我以后如果要做一件事或者参加任何活动,都会尽自己的全力,充满胜利的信念,而不会半途而废。

那是一个再经典不过的夜晚,喧嚣的墨西哥城终于渐渐安静了下来,奥运会田径比赛的主体育场也慢慢地被笼罩在夜色之中,享誉国际的纪录片制作人格林斯潘,将当天马拉松比赛优胜者们领取奖杯、庆祝胜利的镜头都制作完毕了,才发现体育场内已空无一人。

“我该回宾馆休息了。”早已疲倦的他自言自语地说。

就在格林斯潘刚要离开体育场时,他突然看到一个右腿沾满血污、绑着绷带的人跑进体育场,这个人气喘吁吁、一瘸一拐地跑着,但却没有停下来。他顺着跑道跑了一周,抵达终点后,才突然一下子瘫倒在地……格林斯潘意识到,这是一名马拉松运动员。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格林斯潘走了过去,询问这名运动员为什么要这么吃力地跑到终点。

这位来自坦桑尼亚、名叫艾克瓦里的年轻人轻声回答道:“我的国家从两万公里外把我送来这里,不是叫我在这场比赛中起跑,而是派我来完成这场比赛的。我要跑向终点,尽管我已经跑在队伍的最后面,但我有着和他们一样神圣的目标:我要跑到终点,即便已经不再有观众为我加油,我也必须这样做,因为我的身后有着祖国的凝望……”

听了艾克瓦里的话,格林斯潘早已热泪盈眶。很快,他就用镜头将奥运史上这最动人的一幕传递到了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

读了这则故事,我不禁为主人公鼓掌和助威。

伴着凛冽的冬风,我奔跑在操场上。尽管腿已十分疼痛,我依然在不断地奔跑着、奔跑着,一阵又一阵的风不留情地掠过脸颊,全身上下仿佛都被冻住了,但心却有股暖流在荡漾着。

不得不说,那是一种怎样寒冷的冬风啊,如此强烈,如此狂妄地刮着。然而在这寒冷的冬天我依然保持着我的习惯下楼运动。

顶着强风,我脚步愈来愈小,似乎有种难以迈开的感觉,我用尽全身的力气去使自己跑得更快些,一小步一小步的向前,向前,从未停止,我还剩3圈、2圈、1圈……我仍坚持着与冬风对抗着,因为只有这样如此进行着,我才会有来自内心真正的喜悦。

不也正如我的人生么。

十二年过去了,一直在奔跑着,追求着,从未停歇啊。所经历的那些人、那些事,有些已渐渐淡忘,有些还漂浮在心头,那些年所犯下的错误,所得到的表扬,也记忆模糊了,但是我仍在人生的道路上奔跑着,不论加快速度否,我都一直在奔跑着,我的人生还在继续。

幼儿时期,我便在奔跑。听家人言,时常跑得太快,难以停下,好几次便直接撞到墙上去了。

笑。

有这回事吗?

真的想不起来了呃。或许真的有过。原来小时候的我便在奔跑着,尽管几次碰壁,但从未放弃,我依然乐呵呵地去奔跑,再撞,再跑……如此循环,我终于明白人是如何在奔跑中停止的。从此,我学会了奔跑。

在学习上奔跑,在生活中奔跑……有时候跑道上形单影只,有时却芸芸众生。但我都依然在奔跑,有句话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这句话不全对,但也诠释着这个经典的道理,做好自己,就是最好的。别人的评论的确对自己有莫大的帮助,但终归是要靠自己完成以后的路。

又是一个新年,一个虎虎生威的新年。当新年的钟声敲响的时候,我会畅想,我又获得了上帝赠给我的新一岁的奖励,我步入了青春,走进了人生最具活力的殿堂。那是一个令人期待却又些许畏惧的时候。

我又该怎么做呢?

继续奔跑,只有奔跑,我才能前进,才能进步。

耳廓中时常环绕着这样的声音:

奔跑吧,孩子。是逾越境界的时候了,不论是烈阳高照还是风和日丽,都去享受奔跑的快乐吧。

人生的真谛是永远也诉说不完的。只有前进,才会明白更多;只有奔跑,才会收获愈多。

感动。

感慨。

我们都是一群童心未泯的少年,在沐浴阳光的同时,大力迈开步伐,朝更高更远的方向奋然奔跑。

一个人的读后感篇十九

断断续续地,终于今天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读完后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想起“山月不知心底事”这句词来,可能是哈罗德一个人走在黑黢黢的山间,在月朗星稀的夜晚,天地间只有自己,这个画面感太强有感而发。

一开始买这本书的时候还以为是一个关于西藏的故事,结果发现是个大乌龙,原来不是所有的朝圣都与西藏有关。这是一个关于爱与勇气、关于救赎的故事。得益于译者,故事读起来很顺畅。久未联系的老友的一封来信打破了哈罗德如一潭死水般的生活,由于内疚,踏上了一段救赎自己、自以为也能救赎老友的徒步旅程。

作者在开头其实还是留有疑团,读到后面疑团才被解开。连陌生人都不如的妻子,执意要靠徒步来拯救的老友背后的故事,以及书中出现时神秘的儿子。

书中大段大段的描写关于过去的回忆,这些回忆再遇到很多加入的朝圣之路的陌生人的时候开始减少,偶尔才会出现有关过去的碎片。人生中的一些事,还是只有自己一个人才能完成。

这本朝圣之旅,是一面对于两性关系,亲子关系的镜子。我虽没在镜子中,但是镜子反射的光还是把我灼伤了。生活有太多杂乱的小事组成,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房间,关上它,也许自己可以贪得一时的清静,可是关在房间外的人久而久之就再也不想敲你的门了。所有的悲剧都是有迹可循的,逃避永远不是办法。如果哈罗德和莫琳当初对于戴维的反常能努力一次,也许就能改变轨迹。不能放弃,哪怕一次也好,也要用尽全力。

“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所以克服自己的短处。”以此共勉。

一个人的读后感篇二十

刘同又出新书了,《一个人就一个人》。拿到手之后,我迫不及待地翻了几页,依旧像年少时瞬间被里面的文字吸引,此时此刻我才意识到青春还在,只是在不知名的时间里被我悄无声息地藏了起来。

刘同,一个青年畅销书作家,现任光线影业副总裁。代表作有《谁的青春不迷茫》,《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向着光亮那方》,《我在未来等你》,《别做那只迷途的候鸟》等。

这些书名是不是很熟悉?这些书可是在我的青春里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记。如今的我已步入婚姻,再看即将40岁的刘同新作,《一个人就一个人》,扔会有热泪盈眶的感觉。总觉得刘同懂我们这代人的所有情绪。

他说一个人时连哭都不用看人脸色,一个人时放肆大笑,也不会有人骂你神经病,一个人时摔倒了,只有你才有资格嘲笑自己,一个人是所有生活也是全世界。

这本书中令我最深刻的点是梦想无处安放的日子也要时常拿出来晾晒。刘同刚去北京的时候,住在朋友在昌运宫租的一个两居室里,里面已经住住了4个人,加上刘同是5个,刘同很喜欢这个地址,昌运宫应该代表着运气很好。

最开始他连自己的卧室都没有,他就打地铺睡了一年,过了一年之后,朋友们纷纷都搬出了这套房子,他才开始独立拥有了一个卧室。生活还是需要有仪式感,即使你是一个人,于是他动手粉了墙,铺了地毯,换了窗帘,去宜家买了很多让自己看起来很幸福的小玩意儿。

有时候感觉幸福就是这么简单,你的努力也是这么简单,你的努力总会被你的生活一步一步地所展现。

庆幸,刘同一直在这样做着。其实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才是最了解自己。你了解自己的矫揉造作,无病呻吟,不甘于现状,却又被现实教训。读书笔记m人生来来回回留下的最珍贵的一定是你自己。其实回头看看那么长的路,那么久的'时间,人来人去只有你在陪自己,那一个人就一个人吧。刘同说能找到同行一段路的伙伴,谢谢自己,真有人能从头到尾一直在你身边,谢谢老天。至于爱情,恋爱是短暂的陪伴,婚姻是长久的同行。

就如同我们自己的生活,平凡却也伟大。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自己的路要走,走到哪也只有自己说了算。人生这条路上你会有许许多多的过客,有的人愿意为你停住一段时间,有的人匆匆与你擦肩而过,有的人甘愿陪你一辈子。可当我们走到生命尽头之后,生命尽头其实也还是一个人。在面对老公孩子,父母,朋友同事的时候,你是你,却又不是你。

你似乎在你的生活中总是扮演着各种角色。却唯独缺失了你与自己对话的那个真正的你。这样想想,其实一个人就一个人也真的还好。我们总在别人的人生里穿行,其实别人也在我们的人生里穿行。有人说,刘同的书缺乏营养,经不起推敲,可人生总是需要许多选择的,《一个人就一个人》让我们体验各种的不同故事,给自己的平淡的生活添了点彩,其实已足矣。

一个人的读后感篇二十一

一个人是所有生活,也是全世界。

看到封面,依旧是一贯的浅色系,少年阳光特别是夏日独有的清凉感,让我倍感舒适。倒看最后,码好的一行行小字,从作者成长经历,到一个人意义剖析,像在讲道理,但更像在讲故事。一个人时,连哭都不用看人脸色。一个人时,放肆大笑也不会有人骂你神经病。一个人时,摔倒了只有你才有资格嘲笑自己。一个人是所有生活,也是全世界。读完仔细想想,还真是这样,试问自己为什么喜欢一个人,仿佛也的确是因为这样一个人时的小美好,一个人时拥有的两个人三个人时不能得到的独特小瞬间的吸引。而作者还是那个作者,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就能把你的内心最卑微的小想法展现的淋漓尽致,仿佛被人看透了自己。

内容上依旧是一个一个小故事,温情的,现实的,遗憾的,严肃的。但这次的故事又感觉不一样,比以往的更深刻,更难懂。好奇怪,这次的文章我竟然一个晚上只能看两篇,需要太多的思考,更深刻的理解,更多的生活经历。这次的文字里有更多作者三十岁之后对人生的思考,谈不上晦涩难懂,但读来更像是一个小孩偷偷试穿大人的衣服,既新奇又给自己形成一个最初的.认知,优先得到一本避雷秘籍,助长大后更好的通关。

“面对问题有三种解决方式,一是不去管它,二是找别人要答案,还有一种,是自己给自己答案。”一直以来,作为一个巨蟹座女孩,我能依靠的只有自己的独立。开心时自己庆祝,难过时自己消化,遇到问题虽然可以求助身边人,但得来的结果也有可能不是自己想要的,最终决定如何做还是由自己选择。这种自己给自己答案的方式其实还可以避免很多困扰,包括事后抱怨别人给的方案不合理,哪里有问题才造成不满意的结果等。所以对这段话我是深有感悟,颇为认可。

书里的故事大多取自作者的真实经历,少数是来自作者朋友的讲述,所以自然而然地拉近了和读者的距离,仿佛每一篇都会随时出现在我的生活里,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所以阅读时会更加用心地体会。一碗鱼粉的乡愁,外婆走后的自我怀疑,比恋人更好的朋友关系,终于被爸爸理解的“打杂”的工作性质,还有最后的短篇小说版的“友谊旅馆”,仿佛文字间有种魔力,能窥探到读者即时的内心,赤裸裸地把你最想要的,最想被看到的,毫不掩饰地摆在面前。其中有长期北漂虽然坚定地相信自己梦想总会实现但偶尔会想家会怀念的以前,有面对最亲爱的人的离去真实表现却不像自己想象的那般激烈的隐秘内心,有一生难得遇到的可以不用费心思维护依然永远能相见恨晚的友情,有跟父母说了很多遍但仍然不能被清楚理解有一天终于有了一点点明确的工作,有好似电影剧情一般却远却比电影更精彩的家庭内部矛盾和母子之间得以关系缓和的亲情。因为真实,所以亲切,因为真情,所以真实。

“即使你此刻是两个人,也应该要保持一个人,别放弃一个人时的爱好,坚持一个人时的思考,留有一个人时的独立,喜欢就待一起,不喜欢也能潇洒地转身。能与另一个人情投意合,是为人生锦上添花;学会不依赖任何关系,才是给自己雪中送炭。回头看看,那么长的路,那么久的时间,人来人去,只有你还在陪着自己,一个人就一个人。”是啊,一个人可以一个人,一个人应该一个人,一个人就一个人。一个人不是指数量上的孤单,而是情感上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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