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行政应诉心得体会大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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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行政应诉心得体会大全(15篇)
时间:2023-10-29 06:19:15     小编:XY字客

通过总结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理清自己思路,提升自己的表达能力和思维深度。那么如何写一篇有价值的心得体会呢?首先,我们可以从自身的经历和感受出发,结合实际例子进行具体描述,以增加可读性和可信度。其次,要注意提炼核心观点和深入分析,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吸收。此外,要避免过于主观和情绪化的表达,保持客观和理性的态度。最后,要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逻辑的连贯性,以确保文章质量和可读性。总之,写一篇较为完美的心得体会需要综合运用多个写作技巧和思考方式。心得体会是一种宝贵的财富,希望大家能够珍惜和利用好这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行政应诉心得体会篇一

第一段:引言 (120字)

行政工作是一项重要而繁琐的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我积累了不少心得和体会。在工作中,我发现,做好行政工作需要具备细心、耐心、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接下来我将分享我在行政工作中的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细心是关键 (240字)

行政工作中,最重要的品质之一就是细心。为了确保办公室事务运转顺畅,你需要把每一个细节都考虑到。例如,在处理文件和邮件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和审查,确保没有遗漏重要的信息。此外,日常工作中的排班和行程安排,也需要细心、周到,以确保每个人的工作都能顺利进行。细心除了在工作中起到提高工作质量的作用,还能给人留下专业和可靠的印象。

第三段:善于沟通和协调 (240字)

做行政工作的人经常需要与各个部门、同事和外部联系人进行沟通。因此,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是非常必要的。在沟通中,要保持清晰、准确的表达,注重倾听和理解他人的意见。与此同时,协调能力也十分重要,特别是在处理与项目相关的事宜时,需要协调各方的需求和资源,以达到最佳的结果。善于沟通和协调的能力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与他人合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段:耐心和应变能力 (240字)

行政工作中,耐心是必不可少的品质。在面对琐事和繁忙的工作压力时,耐心能够帮助我们保持冷静和稳定的心态,减少错误发生的可能性。同时,由于行政工作常常需要应对突发事件和压力,拥有一定的应变能力是十分重要的。只有及时调整自己的心态,快速适应变化,才能处理好各种突发情况。耐心和应变能力的结合将使我们在行政工作中更加从容和高效。

第五段:团队合作 (360字)

在行政工作中,团队合作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作为行政人员,我们需要与团队成员密切协作,共同完成任务和目标。团队合作不仅仅是分工合作,更需要互相理解和支持。在团队中,我学到了彼此信任的重要性,只有相互信任,才能在困难的时候互相扶持,激发最大的工作力量。团队合作的力量远远超过个人的力量,它能够加快问题解决的速度,提高工作的质量。

第六段:结尾 (100字)

总而言之,行政工作需要细心、沟通能力、耐心和团队合作精神等多种素质。通过在行政工作中的实践,我深刻体会到这些品质的重要性,并不断提高自己在这些方面的能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相信我会在行政工作中继续取得成功,以更高的效率和质量服务于组织。

行政应诉心得体会篇二

作为一个行政部的员工,我有幸参与并亲身经历了许多工作项目。在这个过程中,我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行政部作为一个提供支持和服务的部门,在企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与不同部门的通力合作,我积累了以下的心得体会。

首先,作为一个行政部的员工,我深切体会到沟通的重要性。行政部需要与其他部门进行频繁的沟通与协作,以满足各个部门的需求,并提供高效的支持。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我发现工作中的困难可以迎刃而解。例如,在一个项目中,我们需要与研发部门合作,为他们提供所需的办公设备。通过及时沟通和了解他们的具体需求,我们能够提供最适合他们的设备和支持。沟通能力是我在行政部门不可或缺的技能之一。

其次,行政部的工作需要高度的组织能力。每天,我们接收各种任务和需求,需要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来完成这些任务。在我的工作中,我经常使用日程表和待办事项来帮助我有效地组织我的工作。通过制定优先级和合理安排时间,我能够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在处理日常的行政工作中,组织能力起着关键的作用。

此外,作为行政部门的员工,细心和耐心也是必备的品质。我们经常需要处理一些琐碎但重要的任务,如文件整理、文件归档等。这些任务可能看起来没有那么重要,但对于公司的顺利运营却不可或缺。通过细心和耐心,我们能够确保每一个细节都得到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

另外,灵活度也是行政部门员工必须具备的特质之一。在一家企业中,需求和任务经常变化。而行政部门需要适应这些变化,并做出即时的响应。有时候,我们可能需要在短时间内做出调整和变动,以适应新的任务和目标。而灵活度能够帮助我们迅速适应变化并且保持高效运作。作为行政部门的一员,我通过灵活的工作方式,不断调整和适应,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后,我还深感行政部门的工作需要高度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行政部通常与企业及其员工的重要信息和文件打交道。这些信息和文件对于公司的运营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保密意识,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在处理敏感信息时,我们需要谨慎处理,避免信息泄露的风险。有时候,我们还需要提醒员工关于保密的重要性,确保企业的利益得到保护。

作为一个行政部的员工,我从工作中学到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在工作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沟通、组织、细心、耐心、灵活度以及责任心和保密意识的重要性。通过不断地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我相信我会在行政部门有更多的发展和进步。更重要的是,我为能够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而感到自豪,我将继续努力工作,为行政部门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行政应诉心得体会篇三

行政工作是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了使工作顺利高效地进行,必须有一套符合实际情况的行政管理模式。在我的工作经历中,我不断总结和体会各种行政工作过程中的心得体会,这些经验为我未来在行政工作中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和借鉴。

第二段:学习技巧

在行政工作中,学习技巧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一方面,我们应该注重学习法律法规和行政制度,了解规章制度和政策变化。另一方面,我们还应该学会灵活运用各种实用工具,如文案制作、表格整理以及处事方法等。这些技巧的掌握和运用,能够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和制度意识,让我们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种工作挑战。

第三段:团队协作

团队协作是行政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除了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沟通能力外,我们还需要有完善的团队管理和运作机制。在团队合作中,明确任务和责任是非常重要的,要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合理的工作分工,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和协作,从而使整个团队的工作更高效、更顺利。

第四段:危机应对

在行政工作中,危机是难免的。不论是突发事件还是日常安全保障,我们都要做好应对措施。在应对危机时,我们需要尽快制定应对方案、形成应对合力,以及加强对外交流和协调。同时,我们还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应急应变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从而更好地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段:学以致用

总之,行政工作体现了“细节决定成败”的理念。在工作中,我们应该注重细节、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尽可能地获取和学习其他部门的工作经验。同时,我们还要调整自己的思路,创新行政工作思路和方法,不断提升自己的软实力和领导能力,在职业规划中迈出更为坚实的步伐。

结语:

作为一名行政工作人员,我们需要不断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责任心,不断完善自己的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和各项应对措施,为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效率的行政工作不断努力。希望我的心得体会能够对广大同行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启示。

行政应诉心得体会篇四

本人自__年就读行政管理专业以来,一直以严谨的态度和积极的热情投入到学习、工作中,经过两年多来老师的精心指导和自己的刻苦努力,顺利完成了学业。

行政管理是一门务实性、可操作性很强的学科。作为一名在岗的企业生产管理人员,我十分珍惜这次学习的机会。通过两年的学习,使自己无论是在思想、还是学习等方面都取得了质的飞跃。

在政治思想方面:本人积极要求进步、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及团队合作精神。在此同时,学习了《新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障法》、《安全生产法》等等法律、法规,提高了自己的政策水平和明确是非能力。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热爱本专业并投入了积极的热情,通过扎实学习《管理学原理》、《组织行为学》、《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等各门课程,我系统的掌握了本专业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技能和方法,在此基础上,结合专业特点及工作实际,增强了公共关系和人力资源应用能力的锻炼,能灵活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打下了坚实基矗 通过两年的学习,我不仅在思想境界、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方面得到了极大的提高,而且培养了我一定的自学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在将和老师、同学们握手道别的时候,我将以饱满的热情和坚定的信心、信念,更好地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工作中,把行政管理的思维观念转化到企业日常生产管理中,为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作一份绵薄贡献。

本人凭着“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信念,在大学三年中拼搏进龋思想上要求上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自觉学习先进理论知识武装头脑,关心时事,以主人翁姿态把握时代脉搏。

学习上,本人目标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成绩优秀,多次获得“三好学生”和“优秀团员”称号,在牢固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的同时,具有较强的实操能力,如进行相关课程设计。获得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vfp证书。此外,本人还充分利用课余时间扩展自己的知识体系,曾报考__省自学考试的行政管理专业和考取了秘书中级证书。

本人酷爱文学,文学修养和时事评论水平较好,英语功底扎实,具有一定的听、说、写能力。

本人在任英语俱乐部担任秘书长期间,在老师的关怀指导,各部成员的鼎力支持下,以高效优质团结的作风顺利完成各项任务,期间增强了自身的素质,锻炼了自身的领导才干和协调能力,还形成了良好的人际关系。在学习和工作之余,我还参加文体活动,如院运动和各种文艺汇演等。

在大学期间我一直注重把自己培养成适应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综合型高素质人才,并得到同学的热心支持帮助,教师的深切关怀辅导,虽然我只是一个将踏入社会的大学生没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但我将会发挥自身优势把大学学到的专业知识和社会经验运用于以后的实际工作中,不负各方厚望,以更高更强的姿态迎接新一轮的挑战。

行政应诉心得体会篇五

行政工作是一项要求高度组织能力、良好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的工作。作为一名行政人员,我深知自己的责任与使命,也经历过各种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但同时也汲取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在此,我想分享一些个人体会与心得,让更多人对于行政工作有更深入的了解。

第二段:有效的沟通能力

作为一名行政人员,沟通是必不可少的工作技能之一。在不同的场合下,如何与不同的人有效的沟通与交流是非常重要的。在日常工作中,我经常在与上级领导、同事、客户的沟通中锻炼和提升自己的沟通能力。其中包括学会聆听和改善自己的语言表达方式,让他人感觉到自己的专业性和亲和力。有效的沟通与交流能够节省时间和精力,增进工作效率和工作品质。

第三段:组织与协调能力

行政人员常常需要处理复杂的日常安排,包括会议、行程安排、文件管理、人员调配等。这需要高度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作为一名行政人员,最重要的就是保证所负责的工作顺利完成,而达到这个目标离不开组织与协调的能力。在实践中,我始终坚持有条理的高效思维和严谨的工作态度,站在全局的角度,努力协调各方面资源,使工作效益最大化。

第四段:灵活的应变能力

在行政工作中,灵活应变是必备技能之一。尤其是在遇到突发事件或紧急问题时,需要快速做出决策并执行。这需要我们始终保持警觉状态,学会在迅速反应的同时保持良好的决策能力和清晰的思路。当然,遭遇困难也要善于主动求助,和团队紧密配合。通过及时反馈和整理经验,增强应变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效率和质量。

第五段:态度决定一切

最后,我认为态度是做好行政工作的决定性因素。面对普遍存在的高压环境和工作过程中遇到的纷繁复杂的事务处理,我始终保持一个积极向上的心态,勇于面对挑战。我坚信,能够用自己的行动和态度去赢得团队和领导的信任和认可,而优秀的行政人员贡献不只是完成任务,更是用行动诠释的价值。

结论:

以上是我个人对于行政工作的一些体会和心得的总结。在职业生涯的道路上,我一直秉持着“精益求精,坚持不懈”的原则,也期待在未来的工作中持续探索和发现更多的宝贵经验,让自己成为更优秀的行政人员。

行政应诉心得体会篇六

行政部是企业组织结构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承担着协助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决策、协调部门之间关系、规范员工行为等多项职责。通过对行政部的工作实践及体会,我深切感受到行政部在企业中的重要性。行政部的功能不仅包括协调各部门工作,还要全面考虑企业的长远发展,为公司提供专业的行政支持,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二段:行政部的服务意识

行政部是公司内部服务性较强的部门,我发现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具备很强的服务意识。无论是接待客户还是处理员工的问题,他们总能以亲和力和耐心的态度去解决。通过与行政部门的沟通,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优质的服务不仅是部门的任务,更是提升整个公司形象和文化建设的一种方式。

第三段:行政部的沟通协调能力

在企业中,各个部门之间都有各自的工作职责和目标,而行政部门就像一条纽带,将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进行汇总和沟通传递,以实现各个部门之间的协作。实践中,我发现行政部门的协调能力非常重要,他们在部门之间进行信息传递、沟通交流的过程中需要高度的敏感性和正确的策略,以避免信息传递出错导致各个部门的工作失衡。

第四段:行政部的规范和管理能力

行政部门在企业中扮演了一个规范和管理的角色。他们通过制定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审批流程,以及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监督和管理,维护企业的正常运作。我认为行政部门不仅要注重制度的健全性,还要善于与员工沟通和引导,让员工在顺利完成任务的同时,也感受到公司的关怀和尊重。

第五段:行政部的改进与创新

随着企业环境的变化以及科技的进步,行政部门也需要不断地进行改进和创新。在本次实践过程中,我也看到了行政部门在不断尝试新方法、新技术上的努力。例如,他们通过搭建内部信息平台、推行电子审批等方式,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为员工提供了更便捷的服务。这让我深感到创新和改进是企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综上所述,通过参与行政部门的实践经历,我深刻认识到行政部在企业中的重要角色和作用。行政部门的工作需要具备服务意识、沟通协调能力、规范和管理能力等多个方面的素质和技能。随着时代的发展,行政部门也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和创新,以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做好行政工作,不仅需要专业知识和技能,更需要关注员工的需求和公司的整体利益,真正实现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的目标。

行政应诉心得体会篇七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治的不断完善,行政应诉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作为行政法律工作者,我积累了一些行政应诉的经验和体会,希望能够与大家分享,共同进步。本文将从理论知识的掌握、案例研究、团队合作、沟通与反思等方面进行具体阐述,以期为行政应诉工作的开展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首先,行政应诉工作的基础是理论知识的掌握。法律理论是行政应诉的指导原则和依据,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条文和法律观点对行政应诉工作的开展至关重要。只有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知识,我们才能够更好地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同时,随着法律的更新和变化,我们必须及时学习新的法律知识,不断深化自己的专业能力,以应对复杂多变的行政应诉案件。

其次,案例研究是行政应诉工作必不可少的环节。通过案例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行政应诉工作的实际操作流程和规范要求,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实践能力。在具体工作中,我常常研读一些典型案例,分析其中的法律争议焦点和解决方法,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同时,我们也要学会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案例分析,培养自己的分析和判断能力,以便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及时准确地解决问题。

第三,团队合作对于行政应诉工作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在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团队的力量是无穷的。每一个成功的案件背后都离不开团队成员的共同努力,只有积极配合、相互支持,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挑战并取得胜利。因此,作为行政法律工作者,我们应该培养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善于与他人沟通协作,共同攻克难题,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另外,沟通能力也是行政应诉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项能力。与当事人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可以更好地了解案情和当事人的需求,同时也能让当事人更加信任我们的工作,愿意与我们积极配合。在沟通时,我们要善于用正确的方式去倾听对方的意见和表达自己的观点,以达到双方达成共识的目的。只有通过良好的沟通,我们才能够更好地了解案件的背景和细节,从而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帮助。

最后,反思是行政应诉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一个环节。通过反思,我们可以及时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寻找改进的办法,提高自身的工作质量。在每个案件结束后,我都会反思自己的表现,回顾整个应诉过程,思考自己的不足之处和可以改进的地方。同时,我也会向其他经验丰富的同事请教,从他们的经验中汲取营养,吸取教训,以提高自己的行政应诉能力。

总之,行政应诉工作是一项需要综合能力的工作,涉及到理论知识的掌握、案例研究、团队合作、沟通与反思等方方面面。希望通过我的分享,能够对行政应诉工作有一定的启示和帮助,使我们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行政应诉心得体会篇八

自从步入职场以来,我不断地在接受公司的文化和价值观念的教育,不断地思考如何更好地适应和融入组织。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行政工作。在这段时间里,我积累了不少的行政心得体会,也经常不断地总结和反思自己的工作表现。在本文中,我将分享我在行政方面所学到的一些经验,并通过修正错误和发现新的方法来提高我的行政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二段:扎实的基础是成功的关键

在我的行政工作中常常会遇到形式各异的信息和流程操作。我意识到,只有建立一个扎实的行政基础,才能无草率地简化一些步骤并让一些复杂的信息变得更加直观。例如,建立一个清晰完整的文件档案和记录,可以帮助我随时回顾和补充所有相关的信息。我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软件技巧,例如Microsoft Excel和Word,来更好地处理和分析数据,并快速生成各种格式的文件。这种良好的基础是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基础。

第三段:灵活的应对策略尽显优势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我相信,一个好的行政人员应该时刻保持灵活的应对策略,并以最佳的解决方案来处理复杂的问题。例如,有时候各种问题都同时出现,这需要在短时间内做好排优次序。我经常使用“紧急-重要”模型的思维框架来协助我做出正确的决策。这样,我可以更加有条理地评估、排序和处理各种行政事务,并保证高效和优质的工作结果。

第四段:开放心态助力个人成长

作为一个行政人员,学习是永远不能停止的。我认为,保持开放的心态和对工作的热情,是持续提高自己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与此同时,我也学会了如何寻求并获得反馈,并在工作中不断优化和提高自己的表现。这有助于我发现自己的不足和潜在的提高空间,从而加强对自我形象的定位,更好地提高自己的行政工作能力和质量。

第五段:总结

总之,作为一个行政人员,我学到了很多的行政心得体会。其中的真知灼见包括了扎实的基础、灵活应对策略、开放的心态助力个人成长。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会不断地总结思考,并根据这些经验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效率,为公司的发展不断进行贡献。

行政应诉心得体会篇九

行政机关应诉是指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针对作为原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在法院的主导下应对争讼,并参与行政诉讼过程中所开展的活动的总称。下文是重庆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的行政应诉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应诉,是指行政机关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作为被告依法参加诉讼的活动。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对本市行政机关的行政应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的行政应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行政机关收到人民法院的行政应诉通知后,应当确定行政应诉承办机构。

行政应诉承办机构可以是行政机关履行相应行政职责的业务工作机构,也可以是行政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

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组织实施。

第六条行政应诉承办机构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审查案件有关情况,提出由行政机关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的建议;

(二)撰写答辩状、代理词等;

(三)组织人员出庭应诉;

(四)负责行政应诉案件材料的立卷归档,按照有关规定报备;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行政机关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一)属于行政复议前置,但未经行政复议的;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作出最终裁决的;

(三)依法不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

(四)原告不具备主体资格的;

(五)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应当依法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依据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交延期提供证据、依据的申请。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一)在行政机关管辖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

(二)可能对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或者行政执法行为产生较大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解决行政争议的行政诉讼案件;

(四)人民法院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

第十条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是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积极出庭应诉;若行政机关分管相关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利于化解争议,促进依法行政的,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也可以委托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

第十一条除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外,行政机关可以委托本机关法制工作机构或者其他内设机构的工作人员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法律工作者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行政机关委托律师或者其他法律工作者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应当由本机关工作人员作为诉讼代理人共同参加诉讼。

第十二条行政机关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授权

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

行政机关变更诉讼代理人及其权限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行政应诉人员出庭应诉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规范:

(一)准时出庭,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庭的,必须提前告知人民法院并说明理由;

(二)遵守法庭纪律和庭审秩序;

(三)着装整洁,举止得体;

(四)语言规范、用语文明;

(五)尊重法官和诉讼参与人。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前,发现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确有违法的,应当主动依法纠正。

行政机关作出变更、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有关当事人和人民法院。

第十五条行政机关应当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或裁定。

第十六条行政机关应当认真研究和办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并将处理结果函告人民法院。

第十七条行政机关应当将本机关重大、复杂的行政应诉案件以及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诉讼案件的有关情况,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30日内,报本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没有依照本办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造成后果的,应当依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所属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

第二十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建立行政机关行政应诉人员培训制度,对行政应诉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时下行政诉讼的理论论述与知识读物已“汗牛充栋”,之所以要在此时写这样一部书,主要是考虑到,尽管行政诉讼方面的理论研究已日趋成熟,但对于那些真正因其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的行政相对人而言,打一场行政官司、将自己的“父母官”推上行政诉讼的被告席,仍然是一件讳莫如深、可望而不可及的“奢侈品”。不用说普通民众,就是身为国家行政执法者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其执政、执法所必需的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基本上也还处在知之不多或知之不深的水平上,存在着对行政诉讼的畏惧心理,怕当被告,怕败诉。

行政机关,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怕当被告的心理障碍主要有二:一是对“被告”一词的误解,觉得不太好听,甚至把行政诉讼的被告与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混为一谈;二是担心行政诉讼将影响行政机关的威信。殊不知,行政机关的威信不是神秘天赋的,而是其在现实生活中克尽厥职、严格依法办事的实际行动在行政相对人心目中的自然印象。

通过分析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心理状态不难发现,行政机关之所以怕行政诉讼,很大程度上还是因为对行政诉讼制度的本质及运作程序不了解,在这一点上他们与其相对人是一样的。例如,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在法院询问其不出庭应诉的原因时回答说,在法庭上不知道怎么说。这一回答看似敷衍,却生动地说明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欠缺行政诉讼的基本知识对我国行政诉讼的开展所带来的直接的负面效果。

不仅如此,行政机关对行政诉讼的畏惧心理的直接表现,就是对提起诉讼的行政相对人实施违法的报复,或者借合法形式故意刁难,以使行政相对人“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再也不敢和行政机关“作对”了。其结果必然是极大地扼杀行政管理相对一方行政诉讼的积极性,人为地为行政诉讼制度在我国的推广实施制造障碍,阻塞了这一先进的司法制度在我国发挥应有作用的通道。

行政应诉心得体会篇十

作为现代社会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技能,应诉技巧在现实生活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位置。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与他人的交往中,我们都需要运用应诉技巧来有效地沟通和解决问题。然而,要想在应诉过程中取得良好的结果并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并非易事。因此,本文将分享我在运用应诉技巧中的心得体会。

首先,提前准备是应诉技巧的基础。在应对一种情况或问题时,我们需要提前规划和准备。这就意味着我们在沟通之前要对自己的立场和要表达的观点进行清晰的界定和思考。这样,在应对他人的质疑或挑战时,我们才能有充分的理由和根据来支持自己的立场。同时,我们还需要了解对方的观点和意见,这样才能在沟通中更加理解对方并作出有针对性的应对。

其次,语言表达的技巧在应诉过程中起着关键的作用。语言是人类最主要的交流工具之一,应对他人的质疑时,我们需要运用到一些语言表达技巧。首先,我们要注意使用积极、客观和恰当的语言,避免冷嘲热讽和过度情绪化。同时,我们要注意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自己的观点,尽量避免使用含糊不清或冗长的句子。此外,我们还可以采用一些修辞手法,如比喻和夸张,来增强自己的说服力。

然后,对于批评和指责,我们要保持冷静并合理对待。在应对他人的质疑和指责时,人们常常很容易感情用事,失去理智。然而,情绪化的应答往往只会加剧矛盾和造成误解。因此,我们要保持冷静,理性地分析和回应问题。在应诉过程中,我们应该根据事实和逻辑来进行论证,而不是依靠情感和个人攻击。只有当我们能理智地回应他人的批评和指责时,才能更有效地解决问题并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善于聆听是运用应诉技巧的重要部分。在应对他人质疑或挑战时,我们要善于聆听对方的意见和需求。只有通过倾听并理解对方的观点,我们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同时,聆听对方也是一种尊重和体谅对方的表现,这样我们可以建立更好的人际关系并促进合作和共识的建立。

综上所述,运用应诉技巧是一种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的能力。通过提前准备、运用语言表达技巧、保持冷静、理性地对待批评和指责以及善于聆听,我们可以在应对问题和解决冲突时取得更好的结果。只有不断地实践和反思,我们才能在应诉技巧上不断进步,并在现实生活中取得更大的成功和满足感。

行政应诉心得体会篇十一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的行政应诉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应诉,是指行政机关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作为被告依法参加诉讼的活动。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对本市行政机关的行政应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的行政应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行政机关收到人民法院的行政应诉通知后,应当确定行政应诉承办机构。

行政应诉承办机构可以是行政机关履行相应行政职责的业务工作机构,也可以是行政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

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组织实施。

第六条行政应诉承办机构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审查案件有关情况,提出由行政机关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的建议;

(二)撰写答辩状、代理词等;

(三)组织人员出庭应诉;

(四)负责行政应诉案件材料的立卷归档,按照有关规定报备;

(五)根据需要起草行政应诉工作报告,对行政应诉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进行总结分析;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行政机关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一)属于行政复议前置,但未经行政复议的;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作出最终裁决的;

(三)依法不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

(四)原告不具备主体资格的;

(五)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应当依法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依据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交延期提供证据、依据的申请。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一)在行政机关管辖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

(二)可能对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或者行政执法行为产生较大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解决行政争议的行政诉讼案件;

(四)人民法院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

第十条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是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积极出庭应诉;若行政机关分管相关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利于化解争议,促进依法行政的,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也可以委托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

第十一条除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外,行政机关可以委托本机关法制工作机构或者其他内设机构的工作人员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法律工作者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行政机关委托律师或者其他法律工作者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应当由本机关工作人员作为诉讼代理人共同参加诉讼。

第十二条行政机关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

行政机关变更诉讼代理人及其权限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行政应诉人员出庭应诉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规范:

(一)准时出庭,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庭的,必须提前告知人民法院并说明理由;

(二)遵守法庭纪律和庭审秩序;

(三)着装整洁,举止得体;

(四)语言规范、用语文明;

(五)尊重法官和诉讼参与人。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前,发现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确有违法的,应当主动依法纠正。

行政机关作出变更、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有关当事人和人民法院。

第十五条行政机关应当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或裁定。

第十六条行政机关应当认真研究和办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并将处理结果函告人民法院。

第十七条行政机关应当将本机关重大、复杂的行政应诉案件以及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诉讼案件的有关情况,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30日内,报本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没有依照本办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造成后果的,应当依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所属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

第二十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建立行政机关行政应诉人员培训制度,对行政应诉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

行政应诉心得体会篇十二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行为,提高行政应诉水平,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机关的行政应诉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应诉,是指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依法参加行政诉讼的活动。

第三条 行政机关应当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是行政机关应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自觉履行前款规定的职责。

第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应诉工作队伍建设,配备与行政应诉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确保行政应诉工作力量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并为行政应诉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场所、装备等工作条件,保证行政应诉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应诉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应诉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第六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行政应诉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被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的,由分管被诉行政行为业务的负责人出庭应诉;分管被诉行政行为业务的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的,由其他负责人出庭应诉。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以同时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的,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的,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按下列情形确定应诉工作承办部门:

(一)未经行政复议的案件,承办原行政行为的部门为应诉工作承办部门;

(二)因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单独成为被告的案件,本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为应诉工作承办部门。

其他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八条行政复议机关和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行政复议机关负责行政复议决定的应诉工作,对行政复议程序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负责原行政行为的应诉工作,对原行政行为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第九条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办理应诉事务。

第十条行政应诉承办部门具体办理行政应诉事务,承担下列职责:

(一)起草行政诉讼答辩状等法律文书;

(二)按照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整理证据、依据等材料;

(三)提出出庭应诉人员人选;

(四)组织出庭应诉;

(五)承担行政应诉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行政机关收到人民法院行政应诉

通知书

及其他法律文书后,应当及时确定应诉承办部门。

应诉承办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起草答辩状,准备证据、依据及其他材料等,经批准后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人民法院。

第十二条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可以委托一至二名熟悉相关业务的工作人员应诉,也可以委托一名熟悉相关业务的工作人员和一名律师应诉,但不得只委托律师应诉。

第十三条行政应诉人员应当熟悉法律规定、认真研究案情和证据、依据及其他有关材料,做好出庭应诉准备工作。

对重大复杂的行政应诉案件,行政机关可以通过咨询、论证等方式听取专家学者、政府法律顾问和律师的意见。

第十四条行政应诉人员出庭应诉应当做到:

(一)按照人民法院通知,准时参加庭审;

(二)着装庄重整洁,言语举止得体;

(三)遵守司法程序和法庭纪律;

(四)尊重审判人员和其他诉讼参加人;

(五)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第十五条 庭审过程中,行政应诉人员应当根据庭审要求充分陈述事实理由,出示相关证据、依据;针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适用法律依据的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质证和辩论。

第十六条经人民法院依法传唤,行政应诉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第十七条人民法院组织行政诉讼案件调解的,行政机关应当积极配合,促进案结事了。

第十八条被诉行政机关收到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后,应当根据以下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认为应当上诉的,按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生效裁判文书有履行内容的,及时依法履行,不得拒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

(三)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

第十九条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判决,除原行政行为因程序违法或者法律适用问题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的情形外,行政机关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认真研究和办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并将办理结果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告知人民法院。

第二十一条对人民法院的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书,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分析研究,梳理问题成因,采纳吸收其合理建议,促进依法行政。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年度行政应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报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对本部门年度行政应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司法建议反馈、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以及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情况等纳入依法行政绩效考核体系。

第二十四条对行政诉讼中的败诉、重大疑难、社会影响较大和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案件,行政机关应当及时进行梳理、深入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第二十五条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典型案件,组织工作人员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审理,观摩庭审活动。

第二十六条 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行政应诉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行政应诉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应诉能力。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干预、阻碍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四)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的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追究责任的。

第二十八条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行政应诉心得体会篇十三

原告诉(不服)你单位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现随文发送起诉状副本一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行政诉讼进程中,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应当在接到本通知书后七日内向本院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还须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一并交至本院行政审判庭。信法网是电子商务法律服务平台,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文书定制服务、免费合同文本,欢迎广大朋友们注册体验。如果你在生活或工作中遇到法律问题,请咨询在线tq客服,或者拨打1免费电话咨询,信法网将竭诚为你服务!谢谢!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正本一份,副本几份)。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本院准许延期提供的,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日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四、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界满前提供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证据。

五、以下事项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本院提出申请:1、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2、申请人民法院保全证据的;3、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4、对勘验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勘验的;5、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其他具体诉讼事项另行通知。

年月日

行政应诉心得体会篇十四

第一条为保证我局行政应诉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相对人因不服我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或采取的强制性措施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起应诉工作,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业务室负责行政应诉的管理工作。在接到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和起诉状副本后当日内,向局长汇报。

第四条由局长主持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分析案情及诉状,研究撰写答辩状事宜,并从诉讼案件的承办人中选派代理人。根据情况,也可委派律师参与诉讼。

第五条委托代理人应根据会议拟定的答辩状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拟定答辩状提纲,交局长审阅。

第六条根据局长审定的提纲,委托代理人应进一步向案件承办人了解情况,调阅分析案卷,在人民法院规定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届满三日前,向局长提出答辩状初稿,经局长审定批准后交付打印。

第七条应诉前委托代理人应全面熟悉有关行政行为及法律依据,针对行政相对人的起诉理由和要求,做好应诉准备。

第八条业务室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送交答辩状及法院要求送交的有关材料。

第九条需要请律师的行政诉讼案件,经局长批准后由办案人员代表某地局选聘。业务室、案件承办人应积极配合律师工作,并为其工作提供便利。

第十条委托代理人在进行行政应诉时,应做到有法有据,以法服人。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诉讼案件,按《信阳某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错案追究制度》追究有关人员的错案责任。人民法院裁定需进行行政赔偿的,按某地局《行政赔偿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对人民法院裁定不服的行政诉讼案件,由局长召集案审会成员、案件承办人研究上诉事宜,由办案人员起草起诉状,经局长审批后,业务室承办上诉事项。

第十三条应诉工作形成的案卷材料由业务室归档管理。

行政执法检查抽样及样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增强本局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便于社会及行政相对人监督,规范执法工作程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局在执法检查中,行政执法人员为查明事实、取得证据而对实物质量进行检验前的抽取样品工作。

第三条抽取样品的执法人员应不少于两名,样品按标准规定的`抽样方式抽取。生产企业应在企业检验合格后拟出厂的成品仓库的产品中抽取;经销企业应在销售现场或其仓库内抽取。

第四条执法人员在抽取样品时,应严格按照产品标准规定的方式和数量抽取,检验及复验用的样品应同时抽取,抽样时应有行政相对人的代表在场并在抽样单上签字。

第五条抽样结束后,应按要求填写加盖本局行政公章的抽样单,抽样者和行政相对人在抽样单上共同签字。抽样单上“送样方式”一栏必须按抽样人员与行政相对人协商一致确定的方式填写。

行政应诉心得体会篇十五

(供通知被告和被上诉人使用)

____________:

本院已受理____________(原告或者上诉人的姓名或名称)诉你方____________(案由)纠纷一案,现发送____诉状副本一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必须依法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你方应当在收到____诉状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一式____份。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诉讼的,应当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诉讼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

四、需要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说明:本通知书送达被告人或者被上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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