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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计划及工作成效篇一
我镇20xx年河长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县河长办的业务指导下,精心谋划,认真组织,严格落实“四项清单”,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方面有明显突破,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水域保护意识,20xx年我镇将继续坚定不移走“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生态战略,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深入推进镇水环境治理工作,现特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建设“美丽、魅力西河”为目标,坚持科学治水、依法治水、全民治水,深入贯彻实施河长制,按照“统一部署、分线负责,属地实施、长效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制,建立一套长效管理机制,打造洁净水系环境。
根据“河长制工作”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我镇(西河)段水环境治理,到20xx年底,我镇段流域水面无水葫芦、无漂浮物、河道两岸无干树枝、白色垃圾、排水沟无直排生活用水,河道环境面貌显著改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河道水体感观变清、变净,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出境水质优于ii类水体标准,全镇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20xx年我镇河长制工作积极推进“水岸同治,建治并举、监管结合、全民参与”的方针,从“工程治水、管理治水、社会治水”三大方面着手,全面加强水系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对沿岸经营生产、畜禽养殖直排污水、违章建(构)筑物等违章行为进行全面整治。监测的重点是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加强涉水环境污染执法监督管理。管的重点是加强水体环境卫生管护,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产生,完善“五水共治”的长效机制。参的重点是通过宣传、各类活动加大水环境整治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引发群众关注,形成社会监督全民参与的强劲态势,引导单位、团体、个人履行社会责任。
20xx年我镇为实现治水目标,按照“统一计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思路开展河长制工作,开展畜禽养殖排污整治,沿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使西河(段)水质进一步提升。
1.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扎实排查整治河道两岸畜禽养殖污染,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完成西河(段)沿岸养殖的污染治理工作。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因地制宜选择适用的生活污水处理模式,提升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效率和覆盖面。
3.加强街道生活污水设施管理。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作,确保污水处理厂提早投入运行,做好街道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监管,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的效益作业。
4.加强坑水系日常管理,及时发现损坏和违章问题。抓好“清除河道违建和清除河道违占”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河道管理执法力度,坚决取缔非法采砂行为,根据职能强化河道及沿岸日常管理和维护,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日常巡查机制,查处违法占用河道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理设施损坏和违章违建行为。
5.加强沿岸环境卫生管理,打造洁净水系环境。抓好“洁净村居”创建工作,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方案,按时河道巡查,按时清除河道水葫芦、水面漂浮物、河岸白色垃圾、干树枝。
6.加强媒体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镇村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广播、板报、标语、短信等新闻媒体,广泛持久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和推广,形成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7.开展各类团体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各村(居)、镇级部门驻镇单位应围绕整治工作目标内容,开展多形式主体活动,引导全镇群众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控制污染、推行清洁生产生活,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投身水环境治理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8.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机制。落实全镇水系涉村(居)两委等基层的治水工作责任,明确水系各段面河长,并督促落实治水具体方案和日常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治水中的作用。
9.结合中省市河县河长制工作要求,在深入开展河道巡查、调研和广泛征询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要,根据我镇河长制工作“四项清单”,明确各段河域上下游所属村(居)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职责分工以及具体措施,形成了河长制工作协调配合、多点发力的良好局面。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全镇“河长制”工作体系,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为镇级总河长和镇级河长,各相关村明确村级河长、巡河员、保洁员,各级河长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督查、整治,保洁工作。
2.强化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每月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及时交流先进经验,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每月通报整治情况,实施整治工作督查考核。
3.强化督查考核。在河长制工作相关村自查基础上,根据目标责任书的时间节点逐项落实当月的督查、巡查、整治,保洁工作。对进展不快、落实不力的相关村进行通报问责,同时,将治水完成情况纳入各村(居)年度综合考核。
4.强化资金保障。安排资金,用于“河长制工作”督查、巡查、整治、保洁和管理,为保质保量完成督查、巡查、整治、保洁提供资金保障。
5.强化宣传推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充分发挥宣传的引导作用,增强全镇干部及群众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控制污染、推行清洁生产生活。
河长制工作计划及工作成效篇二
根据《岳阳县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岳县办〔20**〕36号)文件精神,加强森林保护力度,美化生态环境,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明确镇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为建设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贡献力量.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开展围绕森林保护发展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加强生态监督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森林质量效益。
(二)坚持党政同责,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层层压实责任。
(三)坚持改革创新,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机制体制,大力发展特色高效林业经济,留住乡愁村韵,着力增进民生福祉,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四)突出重点,发展优势。结合区域优势,激发活力,促进独具一格的林业产业发展。坚持与乡村振兴相结合,以林业为契机,参与到植树、护林防火工作中去。提高综合效益,实现经济、生态、文化和谐发展。
(五)坚持制度约束,严格考核。依法治林管林,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20**年12月全面建立镇、村林长体系,基本建立配套制度,构建“一长三员”(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分片负责的网格化管护体系,2022年-2025年将围绕s208道路两侧、各水库流域、街道和农村主要道路两侧、沟河渠塘周边全面开展绿化提升工作。到2025年,努力把我镇建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美丽乡镇。
(一)着力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加强公益林管护和古树名木保护,进一步提高公益林管护能力和水平。全面加强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林业防灾体系建设,提升林业灾害监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积极推进造林绿化攻坚。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坚持人工造林、项目造林、植树增绿相结合,持续推进绿化提升专项行动,构建省道、县道、中小河流绿色廊道,建立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体系。
(三)逐步提高森林质量效益。不断加大中幼林抚育力度,整体提升全镇森林质量。进一步推进林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建设优质花卉苗木,特色经济林基地,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培育现代林业示范区。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提升林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延长产业链条,培育林业联合体,推动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充分发挥果业产业基地,推动林业与旅游业合力发展。
(四)提升林业灾害治理能力。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落实防控责任,形成联防、联查、联打长效机制,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五)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水平。严格依法治林,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全面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管理水平。严肃查处滥砍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滥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调运疫木等案件,严厉打击破坏林业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建设健康平衡的生态环境。
(六)着力加强林业生态资源保护
1.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2.严格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制度,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林地,清理整治乱占滥用等突出问题。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自然保护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3.加大森林灾害防治力度,健全森林防灾减灾体系。组建专业扑灭火队伍和护林员队伍,加强基础设施、物资储备建设。森林防火任务较重的朱公桥村、大峰村、饶村村、风水村、张谷英村,要积极配备防火设备,努力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
(七)着力推进国土绿化和林业生态修复
1.科学编制森林生态保护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在s208道路及各村道路建设完善生态林带,实现林木田成网、路成行、岸成荫,实现乡村绿化、美化。
3.扎实推进荒山荒滩绿化,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八)着力推进林业生态资源合理利用
1.推进建立森林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合理调节各种产权纠纷。
2.推进森林抚育经营管理,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强化森林生态服务功能。
3.推进林业产业化,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发展林果、油茶、森林旅游康养、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实现森林生态资源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一)分级设立林长。建立镇、村林长制体系。镇级林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第一副林长由镇长担任,副林长由党委副书记、镇人大**、分管林业党委委员担任,设联系村级乡镇林长,由联村负责干部担任。村级设立林长、副林长,分别由村党组织书记和分管林业村干部担任。
(二)成立林长制协作单位。林长制协作单位成员单位为镇纪委、党政办、教育联校、财政所、自然资源所、司法所、卫生院、派出所、林业工作站、农推中心,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联络员。
(三)设立张谷英镇林长制办公室。林长制办公室设镇政府,由镇分管林业负责干部兼任办公室主任,林业站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辖区内森林保护和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县建、乡管、村用”的原则,构建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三员”负责的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我镇以村为单位设置网格,一个网格配备1名护林员,按照林地面积3000-5000亩标准设置,不足3000亩的按3000亩设置一个网格。全镇涉及林地村13个,林地面积13996.7公顷,共设置56名护林员,12名监管员、8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人员名单报县林长办审批后实施。
(一)林长职责。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全镇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林业经济工作,承担推行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
(二)第一副林长职责。负责协助林长做好全镇林长制工作,组织领导全镇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推动制度体制建设,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副林长职责。督查指导各村按林长制要求开展工作,督促指导、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履行林长制相关职责。
(四)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林长和第一副林长、副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协作单位成员单位的职责如下:
镇纪委:负责对林长制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依纪追究林长制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镇党政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重要会议、文件及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镇党委、政府领导指示、批示、交办事项和林长制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教育联校:组织开展国土绿化和森林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中小学校园绿化水平。
镇派出所:负责组织消防力量参与森林火灾扑救,进行交通疏导,维护治安秩序。指导并参与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查处工作。
镇财政所:将全镇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投入,并监督资金使用。
镇自然资源所:协调保障林业生态建设用地;负责协调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森林资源保护,依法严格控制林地征占用及审批。
司法所:协助处理林权纠纷及在重要涉林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意见。
林业工作站:负责全镇林业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镇造林绿化保护管理工作;发展林下经济。承担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全镇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镇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承办镇级林长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卫生院:负责森林火灾受伤人员救治和紧急药品支援工作,协助做好应急预防工作。
镇农推中心:负责组织、支持、指导发展林下种植、养殖;负责组织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积极参与国土绿化,负责农村田埂焚烧和农作物焚烧等农事用火的森林防火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党委、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各级林长要全面落实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林长会议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严格考核,强化问责。
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各村及各单位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镇纪委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健全机制,明确任务。
各部门、村、居委会围绕森林资源保护、建设与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林长制工作方案,拟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林长制督查、信息及考核制度,明确具体工作措施,突出项目化、责任化、具体化,发挥林长制预期目标。
(四)大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公告林长名单,采取正面引导、反面警示的方式提高森林防火和林业执法成效。
在森林和湿地分布区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森林湿地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及公示牌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形成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成为共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五)加大投入,保障经费。
镇财政足额落实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经费与林长制护林员管护专项资金,确保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开展绿化提升工作,加强中幼林抚育管理,保护生态资源。
加快推进建立生态文化和林业产业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与辐射效应,通过招商、租赁、承包、转让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吸纳民间资金,形成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多层次、多元化投资格局,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保护改善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推进美丽幸福张谷英建设。
河长制工作计划及工作成效篇三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行林长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各地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大意义,强化工作落实,争取到2021年12月31日前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等各级林长体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保护发展林草资源长效机制。
(一)分级设立林长。坚持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设立总林长,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统筹考虑省域内的林草资源特点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特别是重点生态区域和生态脆弱地区的特殊性,划片分区,设立副总林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
各省可分级设立市、县、乡等各级林长、草长或林(草)长(统称“林长”)。村级基层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立村级林长。具体名称和分级,各省可根据本辖区林草资源的具体情况确定。
各省总林长对本省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负总责。各级林长对责任区域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负责。
(二)明确工作机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成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国家林草局林长制领导小组”),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设立国家林草局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林草局林长办”),负责指导全国、重点是省级林长制的实施、督查和考核等工作。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在本级林长的领导下,承担林长制日常工作,统筹本区域内林长制组织实施和督查考核,负责横向和纵向的协调和沟通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地。实施网格化源头管理,将区域内林草资源划定网格,明确管护责任,做到全域覆盖。整合优化生态护林员、草原管护员等各类管护队伍,充实基层管护力量,实行统一管理,确保每个网格都有相应的管护人员和基层林长负责,推动林草资源保护责任和措施落实落地,做到守林有责、守林尽责、失责必究。
各级林长要全面履行《意见》明确的工作职责,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
根据“十四五”等相关规划,到2025年,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4.1%,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提高到57%左右,湿地保护率达到55%,60%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贯彻《意见》要求,将上述指标和以下主要工作任务,依据各地资源禀赋特点,分解落实到各省,纳入对省级总林长的考核范围:生态保护修复,支持保障政策,监督执法体系和基层基础建设,重大案件、重大火灾、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处置情况等。
各省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本区域林草等资源分布状况,因地制宜编制实施方案,层层分解,纳入各级林长目标考核体系,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落实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的要求,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推动实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把握进度安排。各省要按照《意见》要求,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并指导督促所辖市、县出台工作方案。已经开展林长制改革的地区,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林长制体系和工作机制。安徽省作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尚未实施的地区,争取到2021年12月31日前出台实施方案、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全面建立林长制责任体系。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围绕《意见》提出的“五个加强一个深化”,结合本区域的资源禀赋特点和林草治理情况,紧扣目标要求,突出生态优先、严格保护,突出基层建设、夯实基础,突出精准提升、高质量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实化工作任务,每年集中精力解决几个重要问题,提高《意见》实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不断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强化制度建设。要落实《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林长会议、部门协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等各项制度。省级总林长每年主持召开会议不少于1次,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研究解决责任区域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保护发展的目标任务、年度计划、工作重点、实施保障等;组织开展全面督查工作,每年不少于1次,根据需要适时组织专项督查。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机制。
(四)加强调研总结。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跟踪调研林长制推行情况,鼓励支持各地大胆探索创新,通过简报、网站、官方微博、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及时组织经验交流和试点示范,推动林长制改革不断规范和深化。
(五)重视宣传引导。积极运用各类媒体和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林长制,凝聚社会共识,增强全社会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责任意识和参与热情,合力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
(一)加强基层建设。加强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履职能力和乡镇林业(草原)工作站基础设施、人员队伍建设,改善履职需要的工作条件,提升基层支撑保障能力。加强行政执法、基层管护队伍和标准化工作站建设,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大投入保障。各级要完善林草资源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保障林长制工作经费。
(三)提升监测能力。加快推进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建设应用。加强陆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站建设,积极运用卫星遥感等新技术手段,开展生态资源监测评价,建立完善林草资源一张图,建设林长制智慧信息系统和工作平台,不断提升资源监测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四)夯实科技支撑。重点开展林草资源培育经营、生态修复保护和重大有害生物防治等关键技术研究,加强新技术、新成果的集成示范及转化应用,巩固扩大林草科技推广技术服务队伍。推进森林认证。强化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标准制定和推广应用。
(一)强化督查。国家林草局林长办要统筹融合森林督查体系平台,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林长制工作督查,重点是督查省级林长制推行情况。
2021年重点督查各省林长制体系建设情况,评估结果报党中央、国务院。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派出机构要把林长制实施情况纳入督查工作范畴,在国家林草局林长办的指导下,及时督查突出问题和重点工作。
督查工作要有序开展,避免多头组织实施,减少基层负担。
(二)及时报告。各省林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党中央、国务院,抄送国家林草局林长制领导小组。年度总结不迟于下年度的1月底上报。国家林草局林长办要及时调度各地情况。
下级林长要及时向上级林长报告工作。
(三)严格考核。从2022年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根据不同区域林草资源禀赋和功能特点,按照前述目标任务对各省总林长按年度和任期实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报党中央、国务院,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同时报中央组织部,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各省要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由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方式和结果运用由各地自行决定。
河长制工作计划及工作成效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的主体责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模范生主题主线,按照“保护优先、绿色发展、问题导向、系统治理”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构建宁波森林城市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美丽宁波、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和高质量建设发展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坚强生态保障。
(二)总体目标。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森林湿地资源管理,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
到2021年底,全面建成林长制管理体系。
到2025年底,高质量建成森林宁波。
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8%
森林蓄积量达到2700万立方米
湿地保护率稳定在50.05%
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城乡、功能强大的森林湿地生态系统
到2035年底,基本实现林业高水平现代化。
全市森林湿地资源总量保持稳定、保护持续强化、质量稳步提升
生态功能更加完善
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在“碳中和”中固碳增汇作用更加突出
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提升
(三)分级设立林长(警长)。全市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警长)。市、县设立总林长、副总林长、副总林长兼林区总警长,乡、村设立林长、副林长、林区警长(片警)。建立林长联系片区制度。
市级总林长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对全市各级林长制工作负总责;市委书记联系雪窦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和四明山国家森林公园;市长联系杭州湾国家湿地公园和鸣鹤-上林湖省级风景名胜区。
市级副总林长由市政府分管林业的领导担任,牵头负责林长制各项具体工作;联系天童国家森林公园和东钱湖省级风景名胜区。
市级副总林长兼林区总警长由兼任公安局局长的市领导担任,牵头负责林区治安工作;联系花岙岛国家海洋公园和双峰国家森林公园。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分别为市级林长联络单位。
县、乡、村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林长制。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副总林长兼林区总警长参照市级模式设立,各级林长对责任区域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负责,抓好林长制的组织实施,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基层全域覆盖的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打通保护森林湿地资源“最后一公里”。
(四)市县两级设立林长制工作机构。市级林长制成员单位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组成。市级林长办公室设立在市资规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资规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8家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县级参照设立,乡级按需设立。
(五)部门协作机制。
成员单位共同推进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分管领导、1个责任处(科)室和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协作机制的落实。
(六)会议制度。
·总林长会议制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合力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
·林长制办公室会议制度。落实总林长会议精神以及各项工作部署,由林长办主任召集。
(七)巡查制度。
市、县两级林长每年至少开展1次巡查,乡、村两级林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八)管理制度
·建立“林长+林管员+护林员”的“一长两员”网格化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护林员在资源保护中的源头管理作用。
·建立每个村确定1名联村护林责任片警的“一林一警”林区治安管理制度,处理林区治安维稳工作,协同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十)强化资源保护。
·严格林地(湿地)用途管制,加强林地(湿地)占补平衡管理。
·推进市级、县级重要湿地名录认定,稳步提高湿地保护率。
·加强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保护,实施珍稀濒危物种抢救和种群恢复,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站点建设力度。
(十一)推进科学绿化。
·科学编制绿化规划,推进全域国土绿化美化,落实省定年度国土绿化任务。
·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快推进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效能。
·加快“一村万树”建设,新建100个示范村。
(十二)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
·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规划体系,将自然保护地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内废弃矿山复绿、退化林修复,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和稳定性。
·开展生态文化和自然教育基地建设,推动建立自然教育体系。
(十三)加强灾害防控。
·完善森林防灭火一体化工作机制,突出宣传教育、火源管控和源头治理。
·三年内落实市、县、两级森林防火机构,以及重点乡镇和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配备专用车辆、装备,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开展阻截防控,降低疫病危害。
(十四)深化改革创新。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开展阻截防控,降低疫病危害。
·实施“4566”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加快花卉竹木等传统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林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能力。
·稳步推进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全国试点,探索建立规范化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宁波模式”。
·全面开展国有林权确权登记,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市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
(十五)加强执法监管。
·加强国土空间“一张图”林业资源管理等应用场景建设,提升资源保护发展整体智治水平。
·强化森林湿地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上下统一的执法监管体系。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是全面实施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创新工作举措,务求取得实效。
·各级人大常委会、政协通过组织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民主监督、专题协商等形式,助推林长制落地见效。
·各级林长办要建立健全林长会议、部门协作、工作督查、信息公开、考核奖惩以及“一长两员”“一林一警”等工作制度,林长制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合力推进工作实施。
(十六)加大投入保障。
·建立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加大林业重点工程、林业基础设施、基层管理队伍建设投入力度,各级政府依照事权职责和上级要求落实资金,形成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
·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与保护,合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十七)严格考核奖惩。
·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将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区县(市)绩效考评范围。
·县级及以上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地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严格执行“谁损害、谁担责、谁赔偿”的要求,对造成森林湿地资源严重破坏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建立护林员绩效考评激励机制,逐步提高劳动待遇,调动工作积极性。
(十八)强化社会监督。
·加大推行林长制及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的宣传力度,建立林长制管理和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
·探索建立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机制和聘请“民间林长”监督机制。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低碳节约、节能减排等生态环保意识,营造群防群治、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河长制工作计划及工作成效篇五
南港镇位于舒城县西南,省级森林城镇,辖19个村街,人口万,国土面积平方公里,林业用地面积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万亩,区划省级公益林面积万亩,森林覆盖率。为落实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制,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山林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努力让南港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环境更优美。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镇结合实际,迅速行动,稳步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现将我镇近期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抓好镇村两级林长月巡林工作
我镇共有镇村两级林长21位,共巡护管辖着全镇万亩森林资源。每月不少于三次巡林中,两级林长都能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提高了林业管理力度和水平。
二、抓“双增”足林业经济发展
为全面完成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2020年我镇完成植树造林约560亩,其中退耕还林低效林改造90亩,结合两个森林村庄创建、206国道省级改造、畅通工程等项目的实施,共完成公里的道路绿化,使道路绿化率达到90%以上。同时高质量完成了中央财政森林抚育5500亩,省级森林抚育示范片1500亩,退耕还林抚育6500亩,一般森林抚育4000亩。
三、实施生态保护工程,在管绿护绿上见成果。
1、今年在4-9月份我镇根据县林业局统一要求,分别开展了绿盾执法专项行动和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截止目前对两起非法占用林地,两起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规范了使用林地使用程序和林木采伐审批工作。也挽回影响,保证了森林资源安全。毁林案件数量直线下降。
2、加强对镇域范围内的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全镇所有古树进行了挂牌保护,建立古树名木管理台账,对二级古树和三级古树,我镇已向上级林业部门申请专项修复保护资金。目前,已完成修复保护古树6株。
3、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我镇在2020年强化了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检测防治工作。在森林防火关键时期,为严格火源管理,山区各村在主干道路口设置有防火检查站19个,150名生态护林员巡林不间断,死看硬守,全镇没有发生1起1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为有效防控松材线虫病的发生,我镇在2020年初对全镇山场范围内枯死松树进行了全面采伐清理,共清理枯死松树吨,坚决遏制住松材线虫病的发生蔓延。2020年9月份普查时,基本查清现有枯死松树状况,全镇新枯死松树28株。
4、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发挥林业产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东衖村油茶种植基地建设,花园村林下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等,增加了集体经济和参与农户的经济收入,同时还在当地起到很好示范带动作用。
5、抓旅游,在“活绿”上谋发展。我镇有舒城县八大景之一的鹿起晴岚,现今有增添了仙女寨森林生态康养旅游区。抓好旅游产业,做好旅游服务业,提高当地群众经济生活水平,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河长制工作计划及工作成效篇六
为进一步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由各级党政领导同志担任林长负责相应区域内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工作新机制,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全面推行林长制。根据中央、省、长沙市和宁乡市关于林长制相关文件指导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v^^v^对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长沙市和宁乡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在全乡全面推行林长制,逐步建立“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落实“两长三员三化”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措施,筑牢“两带三区多点”生态屏障,力争利用三年时间,在我乡将林长制工作贯彻落实到位,并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机制,为全面建设“工业强市、幸福宁乡”,打造“三高四新”增长极、城乡统筹示范区、旅游融合样板区、宜居安宁幸福城提供生态保障和生态支撑。
到2025年,力争森林覆盖面积达到36580亩,全乡森林覆盖率稳定在,森林蓄积量不低于16万立方米,湿地保护率稳定在以上,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整体性功能明显提高、稳定性明显增强,林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明显提高。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落实有力、绩效评价、长效监管的森林资源发展保护工作机制。
(一)分级设立林长
菁华铺乡设立林长、副林长,林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其他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各村支部书记担任副林长。
村级设立林长、副林长,分别由村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主任担任。
设立乡林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综中心,农综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乡级林长会议由林长、副林长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会议由林长或副林长负责召集,原则上每年召开至少2次,每季度进行1次工作进展调度。乡级林长会议主要研究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三)明确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
河长制工作计划及工作成效篇七
根据《岳阳县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岳县办〔20xx〕36号)文件精神,加强森林保护力度,美化生态环境,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明确镇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为建设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贡献力量.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开展围绕森林保护发展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加强生态监督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森林质量效益。
(二)坚持党政同责,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层层压实责任。
(三)坚持改革创新,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机制体制,大力发展特色高效林业经济,留住乡愁村韵,着力增进民生福祉,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四)突出重点,发展优势。结合区域优势,激发活力,促进独具一格的林业产业发展。坚持与乡村振兴相结合,以林业为契机,参与到植树、护林防火工作中去。提高综合效益,实现经济、生态、文化和谐发展。
(五)坚持制度约束,严格考核。依法治林管林,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20xx年12月全面建立镇、村林长体系,基本建立配套制度,构建“一长三员”(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分片负责的网格化管护体系,2022年-2025年将围绕s208道路两侧、各水库流域、街道和农村主要道路两侧、沟河渠塘周边全面开展绿化提升工作。到2025年,努力把我镇建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美丽乡镇。
(一)着力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加强公益林管护和古树名木保护,进一步提高公益林管护能力和水平。全面加强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林业防灾体系建设,提升林业灾害监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积极推进造林绿化攻坚。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坚持人工造林、项目造林、植树增绿相结合,持续推进绿化提升专项行动,构建省道、县道、中小河流绿色廊道,建立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体系。
(三)逐步提高森林质量效益。不断加大中幼林抚育力度,整体提升全镇森林质量。进一步推进林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建设优质花卉苗木,特色经济林基地,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培育现代林业示范区。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提升林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延长产业链条,培育林业联合体,推动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充分发挥果业产业基地,推动林业与旅游业合力发展。
(四)提升林业灾害治理能力。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落实防控责任,形成联防、联查、联打长效机制,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五)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水平。严格依法治林,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全面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管理水平。严肃查处滥砍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滥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调运疫木等案件,严厉打击破坏林业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建设健康平衡的生态环境。
(六)着力加强林业生态资源保护
1.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2.严格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制度,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林地,清理整治乱占滥用等突出问题。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自然保护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3.加大森林灾害防治力度,健全森林防灾减灾体系。组建专业扑灭火队伍和护林员队伍,加强基础设施、物资储备建设。森林防火任务较重的朱公桥村、大峰村、饶村村、风水村、张谷英村,要积极配备防火设备,努力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
(七)着力推进国土绿化和林业生态修复
1.科学编制森林生态保护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在s208道路及各村道路建设完善生态林带,实现林木田成网、路成行、岸成荫,实现乡村绿化、美化。
3.扎实推进荒山荒滩绿化,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八)着力推进林业生态资源合理利用
1.推进建立森林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合理调节各种产权纠纷。
2.推进森林抚育经营管理,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强化森林生态服务功能。
3.推进林业产业化,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发展林果、油茶、森林旅游康养、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实现森林生态资源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一)分级设立林长。建立镇、村林长制体系。镇级林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第一副林长由镇长担任,副林长由党委副书记、镇人大主席、分管林业党委委员担任,设联系村级乡镇林长,由联村负责干部担任。村级设立林长、副林长,分别由村党组织书记和分管林业村干部担任。
(二)成立林长制协作单位。林长制协作单位成员单位为镇纪委、党政办、教育联校、财政所、自然资源所、司法所、卫生院、派出所、林业工作站、农推中心,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联络员。
(三)设立张谷英镇林长制办公室。林长制办公室设镇政府,由镇分管林业负责干部兼任办公室主任,林业站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辖区内森林保护和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县建、乡管、村用”的原则,构建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三员”负责的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我镇以村为单位设置网格,一个网格配备1名护林员,按照林地面积3000-5000亩标准设置,不足3000亩的按3000亩设置一个网格。全镇涉及林地村13个,林地面积13996.7公顷,共设置56名护林员,12名监管员、8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人员名单报县林长办审批后实施。
(一)林长职责。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全镇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林业经济工作,承担推行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
(二)第一副林长职责。负责协助林长做好全镇林长制工作,组织领导全镇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推动制度体制建设,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副林长职责。督查指导各村按林长制要求开展工作,督促指导、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履行林长制相关职责。
(四)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林长和第一副林长、副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协作单位成员单位的职责如下:
镇纪委:负责对林长制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依纪追究林长制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镇党政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重要会议、文件及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镇党委、政府领导指示、批示、交办事项和林长制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教育联校:组织开展国土绿化和森林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中小学校园绿化水平。
镇派出所:负责组织消防力量参与森林火灾扑救,进行交通疏导,维护治安秩序。指导并参与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查处工作。
镇财政所:将全镇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投入,并监督资金使用。
镇自然资源所:协调保障林业生态建设用地;负责协调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森林资源保护,依法严格控制林地征占用及审批。
司法所:协助处理林权纠纷及在重要涉林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意见。
林业工作站:负责全镇林业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镇造林绿化保护管理工作;发展林下经济。承担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全镇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镇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承办镇级林长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卫生院:负责森林火灾受伤人员救治和紧急药品支援工作,协助做好应急预防工作。
镇农推中心:负责组织、支持、指导发展林下种植、养殖;负责组织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积极参与国土绿化,负责农村田埂焚烧和农作物焚烧等农事用火的森林防火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党委、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各级林长要全面落实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林长会议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严格考核,强化问责。
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各村及各单位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镇纪委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健全机制,明确任务。
各部门、村、居委会围绕森林资源保护、建设与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林长制工作方案,拟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林长制督查、信息及考核制度,明确具体工作措施,突出项目化、责任化、具体化,发挥林长制预期目标。
(四)大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公告林长名单,采取正面引导、反面警示的方式提高森林防火和林业执法成效。
在森林和湿地分布区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森林湿地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及公示牌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形成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成为共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五)加大投入,保障经费。
镇财政足额落实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经费与林长制护林员管护专项资金,确保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开展绿化提升工作,加强中幼林抚育管理,保护生态资源。
加快推进建立生态文化和林业产业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与辐射效应,通过招商、租赁、承包、转让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吸纳民间资金,形成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多层次、多元化投资格局,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保护改善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推进美丽幸福张谷英建设。
河长制工作计划及工作成效篇八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林长制工作,充分发挥林长制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和乡村振兴方面的作用,在总结我省先行先试经验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进一步完善林长组织、源头管理、制度保障、目标考核、智慧管理五大体系,健全总林长发令、林长巡林、部门协作、督查督办、林长对接五项机制,做深做实林长制各项工作,全面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为推动我省林业高质量发展、纵深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做出积极贡献。
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机制,切实强化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到202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以上,活立木蓄积量达到8亿立方米,湿地保护率稳定在62%以上,森林资源质量稳步提升,自然生态保护体系更加健全,优质林业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断增强,创新支撑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本地林业资源状况,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林长制目标任务,将目标任务纳入各级林长目标考核体系,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按照设立合理、责任明确、精简高效、务实管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林长组织体系,科学设立各级林长。规范县级林长的设立,1个乡镇(街道)由1名县级党政负责同志担任县级林长,鼓励县级党政负责同志同时担任多个乡镇(街道)的县级林长。
完善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将检察、公安、应急等与林业生态保护发展密切相关的部门纳入林长制协作单位,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林长制协作单位要根据工作分工,履行工作职责,合力做深做实林长制,着力完善在总林长领导下的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各地要建立完善林长对接机制,发挥协作单位配合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体系,增强林长履职合力。探索建立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林长制工作新机制,积极营造林业资源保护发展良好社会氛围。
(一)进一步压实林长责任。严格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职责,提升乡村两级林长履职实效。坚持完善林长巡林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总林长发令机制,切实提高各级林长巡林质量。各级林长办要定期向林长提供责任区域森林资源清单、主要问题清单和工作提示单,落实林长责任区域重点问题督办机制,推动各级林长知责明责、履职尽责。总结推广“林长+基地”等经验做法,创新林长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林业资源保护发展责任。积极推进林长制地方立法工作。
(二)进一步夯实源头管理。加强基层林业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的支撑能力。深入推进林业资源网格化管理,进一步优化林业资源管护网格,强化村级林长、基层监管员、专职护林员“一长两员”网格管护责任落实,夯实林业资源源头管理架构,确保涉林违法行为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加强“一长两员”队伍建设,加大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力度,逐步将基层监管员、专职护林员队伍打造成集森林资源管护员、应急事件处置员、政策法律宣传员、林业技术推广员、森林资源调查员等多员一体的基层林业管护队伍。按照统一巡护职责、统一培训管理、统一考核奖惩、统一巡护着装、统一巡护装备要求,对专职护林员队伍实行统一规范管理,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提高专职护林员收入水平。
(三)进一步抓实护绿提质行动。扎实开展打击毁林、森林督查、“绿盾”等专项行动,认真抓好问题整改,严厉打击破坏林业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开展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防控等专项行动,提高林业防灾减灾能力。积极做好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后续工作,加快推进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大力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扎实推进重点区域森林“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加强森林经营,不断巩固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增加林业碳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推进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工作,促进林地流转经营。巩固扩大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助力国有林场转型升级。深入推进现代林业产业示范省建设,大力发展油茶、毛竹、林下经济等优势特色产业。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进一步拓宽“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通道。
(四)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强化各级林长办自身建设,加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各级林长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推进落实的职能作用,积极当好同级林长的参谋助手,加强与同级协作单位联系沟通,强化对下级林长制工作的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要明确承担林长制工作的机构,由分管林业工作的乡镇(街道)副职牵头负责,配强工作人员,加强能力建设。
(五)进一步严格督导考核。修订完善林长制考核办法,确保林长制工作有目标、考核有指标。加大林长制工作督导考核力度,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不断完善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督导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推动林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林长要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领导,强化调度督促,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落地见效。各级林长办要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充分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林长制“五大体系”和“五项机制”。
(二)完善信息化建设。深化智慧林长平台建设,加强与国家林草生态网络感知平台衔接,升级林长制巡护信息系统,开发林长巡林管理、林长制考核评价、林长责任区域林业资源动态监测、林长制信息发布等系统,确保及时准确掌握地方各级林长制工作进展,提高林长制管理科学化、动态化、精细化水平。
(三)健全投入机制。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完善林业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扶持政策,统筹安排并逐步加大对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及生态修复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工作奖补机制。
(四)开展示范宣传。组织开展“抓示范、促提升”活动,重点打造林长制示范点,总结推广示范点经验,引领带动林长制工作水平提升。及时更新完善林长公示牌和“一长两员”公示牌信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提高林长制社会影响力。
河长制工作计划及工作成效篇九
2021 年以来,xx 市对标“让^v^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和“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要求,做到一把手主抓、一体化推进、一竿子到底、一把尺衡量,以“五强五带模范机关”创建为抓手,扎实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
做到“一把手”主抓,党建引领抓创建 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xx 市省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选树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各级机关党委(党组)一把手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认识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明确任务分工,对标最高最好最优,全力落细落小落实,抓紧抓实推进创建工作。
实用性,把模范机关创建融入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之中。
做到“一竿子”到底,以上率下抓创建 把模范机关创建作为机关党建述职评议和日常检查重要内容和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文明单位验收的重要依据,加强督促指导,强化跟踪问效。结合机关党建日常调研以及“灯下黑”“两张皮”等突出问题整治,建立责任落实、督促检查、动态管理等长效机制,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各级机关单位党组织坚持开门搞创建,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使创建模范机关的过程成为提升党建质量、破解工作难题、推动事业发展的过程。
做到“一把尺”衡量,凝心聚力抓创建 坚持“党建工作过硬、业务工作一流、作风形象优良、创建过程扎实、示范作用突出”的选树标准,精心组织实施、严肃推选纪律、强化审核把关,通过分步推进、全程指导,逐项压实工作责任。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抓好初步审核,提出意见建议,与推荐部门交流经验做法,确保推选过程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推选对象事迹突出、质量过硬,推选出的单位组织肯定、人民满意。
2 2022 年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经验总结情况汇报材料
自开展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以来,市委宣传部机关紧紧围绕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务实创新、能打胜仗”的宣传思想干部队伍要求,着眼巩固深化,狠抓薄弱提升,以“四抓四提”打造模范机关建设升级版,全力推动宣传工作“换挡提速”。
2022 年 4 月,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xx 带队到金融单位开现场会 抓理论武装,促思想提质。开展理论武装提质行动。
一是抓制度建设。按“项目工作法”要求,修订一系列部机关学习制度、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特别是作为一项专项行动,明确把强化理论武装作为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第一项目。
二是抓学习落实。从严落实学习制度,打好自主学、集中学、专题学、辅导学的组合拳。在部机关推行“晨学 30分、专家月辅导”制度,让“每天工作从学习开始”成为机关党员干部的新习惯。今年以来,部务会集中学习 9 次、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 5 次、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 17次,专题党课学习 2 次。
员测评项目中,将干部职工日常学习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价重要依据,力求使爱学、会学和学以致用成为宣传思想干部的鲜明特质。
抓工作方法,促效率提升。开展工作方法提效、工作效率提速行动。
一是探索机关工作法。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能用、好用、管用为目标,精心编制《^v^ xx 市委宣传部关于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开展“四破四立四提”行动暨“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开展理论武装、工作效率、作风整顿、工作方法、创优示范“五提”行动,把“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与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有效衔接、互相融合,提出 26 条具体措施作为部机关高质量建设的工作指南。部机关围绕“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市市联动怎么干”的主题,组织业务科室负责人到景洪市委宣传部开展“服务一线”办公会,通过沟通思想、交流业务,着力解决工作中推进“中梗阻”等问题。
河长制工作计划及工作成效篇十
根据《^v^亳州市谯城区委、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建设沿主干河流和主干道路森林生态廊道为重点,建立区、乡、村三级林长制体系,构建森林生态发展保护机制,不断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造林绿化,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增强森林生态系统功能。
——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把森林生态廊道建设与水系治理、道路修筑、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等结合起来,以线带面,综合治理,全面提升人居环境。
——坚持创新发展、改善民生。深化林业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政策扶持,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发展林业积极性。大力发展特色高效林业,促进绿色富民惠民。
——坚持党政同责、严格考核。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做到专员专管、责任到人。建立健全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促进林业发展。
紧紧围绕推进主干道路、主干河流、城镇周边森林生态廊道建设,把森林生态廊道建设与林业产业发展、林业扶贫工程、森林城镇创建、森林生态旅游、环境污染防治等结合起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廊道建设方案。按照一廊道一方案的要求,注重形成特色,科学规划设计,划定廊道范围,明确建设任务,严格标准要求,制定措施办法,列出任务清单。
(二)推进廊道造林绿化。坚持适地适树,优化树种结构,注重增绿增彩,全面造林绿化,加强退化林修复,林木覆盖达到80%以上。
(三)加强廊道生态保护。划定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从严监管林木采伐和林地征占,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一)分级设立林长。镇设立林长、副林长,林长由镇委书记刘传玖担任、副林长由镇长张红岩担任。
村(社区)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担任。
镇设立林长制办公室,镇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农综站,办公室主任由分管负责人担任,农综站其他同志为成员。
(二)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建立镇级林长会议制度。镇级林长会议成员由镇级林长、副林长、镇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
各级林长要定期召开会议,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村(社区)结合当地实际,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三)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指导、组织全镇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工作,承担林长制的督导、调度、协调职责。每名林长联系一个森林生态廊道,负责督促、指导所联系的森林生态廊道的发展与保护。镇级林长、副林长监督检查下一级林长履行职责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村(社区)林长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森林资源发展保护的各项措施,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2.林长会议职责。研究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和实施。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涉及部门、村之间的林权纠纷和争议。
3.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林长和副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4.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各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明确进度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制度和考核办法,确保2018年底全面建立林长制。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定期通报全镇森林生态廊道建设和森林资源发展保护情况。建立工作督察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履职尽责,合力推进林长制工作。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加强对林长制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建立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
(三)严格考核问责。将推行林长制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加强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每年11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镇林长制办公室。
(四)强化社会监督。建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信息公布机制,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森林生态廊道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河长制工作计划及工作成效篇十一
为贯彻^v^^v^关于推行林长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v^中央办公厅、^v^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各地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大意义,强化工作落实,争取到2021年12月31日前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等各级林长体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保护发展林草资源长效机制。
(一)分级设立林长。坚持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设立总林长,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统筹考虑省域内的林草资源特点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特别是重点生态区域和生态脆弱地区的特殊性,划片分区,设立副总林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
各省可分级设立市、县、乡等各级林长、草长或林(草)长(统称“林长”)。村级基层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立村级林长。具体名称和分级,各省可根据本辖区林草资源的具体情况确定。
各省总林长对本省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负总责。各级林长对责任区域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负责。
(二)明确工作机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成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国家林草局林长制领导小组”),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设立国家林草局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林草局林长办”),负责指导全国、重点是省级林长制的实施、督查和考核等工作。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在本级林长的领导下,承担林长制日常工作,统筹本区域内林长制组织实施和督查考核,负责横向和纵向的协调和沟通工作。
各级林长要全面履行《意见》明确的工作职责,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
根据“十四五”等相关规划,到2025年,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提高到57%左右,湿地保护率达到55%,60%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贯彻《意见》要求,将上述指标和以下主要工作任务,依据各地资源禀赋特点,分解落实到各省,纳入对省级总林长的考核范围:生态保护修复,支持保障政策,监督执法体系和基层基础建设,重大案件、重大火灾、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处置情况等。
各省要坚持以^v^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v^、^v^决策部署,根据本区域林草等资源分布状况,因地制宜编制实施方案,层层分解,纳入各级林长目标考核体系,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落实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的要求,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推动实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把握进度安排。各省要按照《意见》要求,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并指导督促所辖市、县出台工作方案。已经开展林长制改革的地区,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林长制体系和工作机制。安徽省作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尚未实施的地区,争取到2021年12月31日前出台实施方案、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全面建立林长制责任体系。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围绕《意见》提出的“五个加强一个深化”,结合本区域的资源禀赋特点和林草治理情况,紧扣目标要求,突出生态优先、严格保护,突出基层建设、夯实基础,突出精准提升、高质量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实化工作任务,每年集中精力解决几个重要问题,提高《意见》实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不断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强化制度建设。要落实《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林长会议、部门协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等各项制度。省级总林长每年主持召开会议不少于1次,切实贯彻^v^、^v^有关决策部署,研究解决责任区域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保护发展的目标任务、年度计划、工作重点、实施保障等;组织开展全面督查工作,每年不少于1次,根据需要适时组织专项督查。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机制。
河长制工作计划及工作成效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森林、湿地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根据^v^中央办公厅、^v^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厅字〔2020〕34号)、^v^浙江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厅字〔2021〕16号)和金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委办发〔2021〕39号)、^v^兰溪市委办公室、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兰委办发〔202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镇、村二级林长体系。
(一)镇级设立林长、副林长、林区警长。林长由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林长由镇党委和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林区警长由公安派出所领导担任。
(二)村级设立林长、林区警长,分别由村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公安派出所联系民警担任。
(三)镇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镇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林业办公室,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范国良同志担任。
到2022年底,我镇要完成森林覆盖率达到,森林蓄积量达到768555立方米,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率达到100%,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率达到100%,省级以上公益林建设面积达74304亩。完成新增国土绿化面积 50亩;千树森防安心工程16个;防火道路3公里;森林消防蓄水设施2个;“一亩山万元钱”示范基地2288亩;完成松材线虫病除治面积17600亩(株数11798棵);完成金华森林人家创建;完成信息报送12篇。
各级林长实行分区负责,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镇级林长责任区域以行政村为单位,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行政村,实现全覆盖。各级林长负责责任区域内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工作。
(一)林长职责
乡镇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域内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建立森林湿地资源源头管理组织体系,对责任区域内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和森林督查负总责。乡镇级副林长负责督促指导责任区域内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加强森林防灭火、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协同查处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村级林长负责组织实施责任区域内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监督护林员工作,加强巡查和管护,逐地逐片明确主体责任,实现监管全覆盖,落实源头管理责任。
各级林区警长负责组织协调所辖林区社会治安和维稳工作,查处打击各类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调处涉林矛盾纠纷,配合指导森林防灭火工作。
下级林长要对上级林长负责,及时向上级林长汇报工作,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二)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具体实施工作。具体负责林长制会议的日常事务,落实总林长、副总林长交办事项,制定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向同级林长报告责任区域内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情况,提请研究、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的重点难点问题,协助林长履职尽责,推进林长制顺利实施。
(一)始终不渝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一是狠抓森林防火宣传。努力提高全镇村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二是重视森林防火体系建设。进行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三是严控野外用火。在春节、清明、“五一”、“七月半”、“十一”等重要时期对重点区域进行护林巡查,对特殊人群一对一监管,禁止火源进山入林,保障山林安全。
(二)着力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全面完成镇域范围内的松林地块,尤其是上级第三方秋季普查确认的257个小班17600亩范围内的11798株枯死松树清理任务,强化疫木除治高标准、高质量监管,实施疫木除治痕迹化管理,确保辖区内不出现疫木流失等违法案件。并且做好2022年下半年的松材线虫病摸底工作。
(三)不断努力推进乡村绿化建设。积极挖掘可绿化造林空间,对一些困难造林地,造林失败地,零散荒山荒地进行逐地实地踏勘,适地适树开展植树造林。加快完成《国土绿化新造林》任务50亩,千树森防安心工程16个,森林覆盖率达到,森林蓄积量达到768555 立方米。积极创建“森林人家”等示范点,进一步提高林业产业。
(四)全面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与古树名木保护宣传。通过多方面、多形势开展宣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禁止违法狩猎、捕鸟,切实维护生态平衡;完成古树名木年度保护任务。
(五)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加强林业用地政策的宣传。加大非法征、占用林地的处置力度,严格林业卫片执法。坚决制止非法征、占用林地行为。协助做好林业卫片执法的核查和处置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征地、占用林地行为。
河长制工作计划及工作成效篇十三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美丽侍岭”建设的战略要求,按照建设“美丽乡村”整治等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满意度,为我镇建设,提供坚实的水环境保障。
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在全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区级、镇级河道“河长制”全覆盖。基本解决河道垃圾和黑臭问题,河道环境面貌显著改观,区级、镇级河道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底无淤积、河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七无”目标。
按照“严格控制、保护生态、分类管理、占补平衡”的原则,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占用河道水域的管理。坚持河道巡查,适时掌握河道岸线动态变化和开发利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占用水域与岸线资源及设置河道障碍物等行为,充分发挥水域的综合功能,使水域得以持续利用。
定期对管辖区内河道堤岸进行全面巡查,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修复和更新堤岸工程和附属设施,防止出现自然损坏或人为破坏(如塌陷、裂缝及树木、草皮损坏等)及沿河各种宣传牌、标志牌、警示牌破损、颜色脱落、字迹不清等。
各村居要按照镇政府制定的《实施方案》,加强河面保洁工作及监督检查,督促保洁责任的落实,实现河道保洁覆盖率100% 。
加强河道绿化日常管理和维护,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植树管树的积极性。多种常绿、乡土树种,适时修枝和抚育,及时清理受害树木、补植死亡树木,做好植物种植初期的管理及恶劣天气(高温、干旱、雪灾)的防护,促进植物生长发育,确保河道绿化成型。
加强河道执法力度,依法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构)筑物和其它危害河道行洪安全的物体。
成立侍岭镇“河长制”办公室(简称镇河长办),镇河长办负责拟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监督各项任务落实、定期公布考核结果等工作。
“河长制”工作纳入对各村居、镇相关部门(单位)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1、河长设置 按照河道等级划分,由镇主要领导担任乡级河道河长,村居的主要领导,分别担任辖区内乡、村级的河长。
2、河长职责 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挂钩联系河道的水质和污染源现状调查,制定水环境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推动重点工程项目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好工作督促检查,确保完成水环境治理的目标任务。
派出所:负责指导、加强涉河、涉水等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
财政所:负责水环境专项资金的支持和管理,协调落实“河长制”相关资金政策,监督资金的合理使用。
城建办:负责组织、实施全镇重要河道日常保洁工作,以及涉河障碍清除,垃圾清理、清运。
兽医站:负责全面关停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全面整治限养区的畜禽养殖,切实减少沿河库农业面源污染。
国土所:负责指导、管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各村居:负责本村域范围内的河道管护工作,按照河道管护“七无”要求开展日常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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