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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论文篇一
1引言
电力行业是我国重要的国民基础行业,直接关系着人们的日常工作与生活。要确保电力能源的稳定供应,必须要做好电网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也就是电力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所谓项目质量管理指的是借助于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对电力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进行管控,从而确保电网工程施工质量能够满足预期目标的活动。通过科学的项目质量管理活动可以实现工程质量的全面提升,从而避免在建设项目时出现事故,同时也可以保障电网工程项目建成后的正常使用。在进行电网工程建设时必须要重视起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这也是本次研究的主题。
2电网工程建设管理现状
在当前阶段,我国电网工程建设管理整体处于不协调状态。大多时候都是当地供电相关单位来负责协调进行电网工程发展规划。在开展项目管理时,往往都是项目经理来负责,重点加强监理质量管理。另一方面,还要进一步完善相应的质量管理队伍,做好电网工程建设的所有环节工作以及质量问题整改。在完成上述方面的工作后,就可以实现组织问题的优化。要解决组织问题,需要借助于监理工作,但是不能完全依赖于监理工作。总的来看,这些年来我国电网工程建设工作的发展是有目共睹的。虽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可其中依旧存在着很多不足。此外,我国经济发展普遍存在着地域差异较大的情况,这也显著影响了电网工程的施工质量。
3电网工程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阶段,我国电网工程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同时在电网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3.1工期紧张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电网改革的推进,很多地区都开始大规模开展电网工程建设。然而与庞大的电网工程数量和规模相比,电力工程建设力量却相对较为薄弱。再加上电力行业的特殊性,电网工程建设工期要求相对较高。如此一来,就导致电网工程建设工期紧张的情况出现。很多电网工程建设企业为了赶工期,往往都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这对于未来电网工程的应用存在负面影响。
3.2部分群众对电网工程建设不理解
很多电网工程建设都需要在居民集中地区进行,有些群众觉得输变电工程建设会有电磁辐射,所以在电网工程建设时会对其进行抵制与阻挠。群众的阻挠一方面会影响电网工程的选址,另一方面也会影响电网工程的工期。如此一来,就会导致电网工程无法如期完成,继而也就影响了当地电网工程的整体规划。
3.3配套设施不完善
一般来说,新建的的电缆沟需要和市政道路一起建设,但是很多地区的市政规划部门迟迟没有安排市政道路进行建设,而电力施工部门的建设任务过重,但却无法如期开始建设,这也导致电网工程建设周期加长。
3.4施工单位水平相差较大
正如前文所讲的那样,当前我国电网工程建设任务相对较重,工程建设力量出现明显不足。在这种情况下,部分地区只好将电网工程建设任务交给一些施工水平相对较差的单位。再加上电网工程工期比较紧张,有些施工单位水平本来就差,再赶工期,施工质量自然也就难以达到相关要求。
4电网工程建设管理的几点建议
在前文研究中笔者剖析了电网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接下来就要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4.1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电网工程建设虽然是由建设单位来进行的,但实质上却是在为当地基础设施建设而服务。在电网工程建设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与阻挠,站在政府的立场上,有必要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帮助。政府要在合理范围内对电网工程建设提供一定的帮助,并且推动电网部门建设完善的管理机制,并且助推电网管理制度的扩展。此外,还要为电网工程建设单位设置相应的惩戒机制,鼓励电网部门创新管理制度[1]。
4.2做好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在当前阶段,很多电网工程建设工作人员的素质都呈现出普遍不高的状态。工作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如果工作人员素质不高,那么电网工程建设质量也不会高到哪去。针对当前缺乏专业电网工程建设工作人员而且年轻人不喜欢投身一线工作的现状,如何更好地提升老一批工作人员的水平已经成为电网工程建设单位所重点考虑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通过培训来提高现有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与此同时,还要鼓励年轻员工教导老员工现代智能技术,鼓励老员工教导新员工专业技术,从而实现互补提升。
4.3做好施工质量监控工作
质量监控工作是施工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对工程工期和质量影响很大。若是质量监督工作无法做到位,那么就很难掌握好施工具体过程,继而导致返工次数增加,成本也就随之上升。电网工程建设是电力行业的基础,如果没有打好基础,未来将有可能会导致无可估量的社会财产损失,同时也会使得人民群众对电力部门的信任荡然无存。针对于此,电网工程建设单位必须要严格自我要求,通过加强施工质量监控来尽可能降低失误发生概率。同时要科学规划质量监督细则,在施工质量监督前期规划时,要将相关规划制定成册,发放给所有工作人员学习。在后续的图纸审核、材料购买标准以及安全自检规则等方面都要加以明确,从而使每个环节都有据可依。在施工中后期,也要做好对施工人员的监督工作,从细节入手,最终确保工程质量。
4.4做好决算日常资料整理工作
要做好最终决算,首先要做的就是日常资料的整理工作。如果做不好这项工作,那么就很难进行最终决算。决算资料要安排专人进行归档管理,同时要收集工程批准文件以及相应的明细合同。会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工程财务制度来进行操作,结合规定项目开展核算,同时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建立起辅助流水账,从而精确反映出日常各种开支状况。物资部门要把每一笔货物的来源和去向都记录下来,并且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对账明细,从而确保设备使用以及材料订单都能详细记录下来以供日后核对。在完成工程后,各部门还要建立起竣工核算小组,并且结合实际情况来制定出完善的.竣工核算结果。各小组要仔细核对自己部门的资产,并且做好工程涉及财产的盘点清查工作,加快工程竣工决算速度[2]。
4.5监督材料使用
施工材料是电网工程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科学使用材料有助于电网工程建设成本的降低。施工单位在进行工程建设时要时常监督材料的使用,一旦发现存在浪费材料的情况要立即进行处理。与此同时,在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也要清查好施工材料和设备,把剩余的材料重新归入仓库,把设备也妥善存放,清理完毕后进行固定资产核对。对于那些可以再利用的材料与设备必须要再次利用,如果剩余的材料可以退还给供货方,那么还要与供货方进行接洽与核对。在退回的款项方面,财务部门要实时跟进,并且归入到最后的决算工作当中。
4.6完善时效约束机制
在某些电网工程竣工以后可能会有拖延决策的情况出现,归根结底就是因为没有相应的机制来规定决策时间。这样一来,即便施工单位延迟决策也不会有人管理。为了避免这种情况,财务部门必须要重视起竣工决策方面的促进工作。要切实掌握整个工程的进度以及资金材料使用,这样工程决算速度也就大大增加。另一方面工程管理部门也要做好工程建设控制与监督工作,从而保障资料的完善[2]。
5结束语
笔者在本次研究中对电网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内容进行探讨,文章深入探究了电网工程建设管理的发展现状以及其中存在的问题,并且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之策。同时也希望本次研究可以为我国电力行业的发展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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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进.试谈电网工程建设中的造价管理经验和教训[j].山西建筑,(26).
电力建设论文篇二
园林绿化工程进度管理工作的内容主要分为两个方面:项目的进度计划和项目进度的控制。首先,项目的进度计划需要明确好项目的内容排列顺序、起始和结束的时间,项目之间的衔接等,做好项目的计划能够对项目的进度有一个整体的掌握,便于对园林绿化工程的进度进行掌握和控制;其次,项目进度的控制,在制定好项目的计划后,需要在施工过程中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按部就班地进行,并通过对比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实际工作和计划工作之间的差异性,对项目的计划进行补充和调整,保证园林绿化工程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工作。
1.2进度管理工作的技术和方法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工作的技术和方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首先,进度管理工作的技术主要包括:任务分解法,主要是将整个园林绿化工程按照一定的标准分成几个不同的子工程,然后将子工程进一步细分;关键路径法,该方法是在任务分解法的基础上,分析各个任务之间的关系,分辨出哪些任务可以并行,然后大致推算出园林绿化工程的时间需求。其次,进度管理工作的主要方法为,按照任务分解的结果,确定哪些项目工作的'优先次序;对园林绿化工程进行分析,识别影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进度的相关因素;制定切实有效的方案,排除影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进度的相关干扰因素。
1.3影响进度管理工作的因素
影响园林绿化工程进度管理工作的因素非常多,根据条件可以将影响因素划分为:人为因素的影响,人既是影响园林绿化工程进度最重要的因素,也是最复杂最难控制的因素;管理方面的因素,由于对园林绿化工程进度管理工作的不到位,很容易导致园林绿化工程的延期;材料设备等因素也是影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进度的重要因素。此外,还有资金因素、技术因素和气候因素等。因此,为了更好地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进度进行控制,必须要排除这些因素的干扰。
电力建设论文篇三
在国家能源的不断发展的今天,电力工程行业已成为各个行业发展的基础行业,因此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对于工程施工质量的要求和施工效率的要求不断地提升,在这一形势之下,电力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风险管理的重要地位逐渐凸显。在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只有不断地加强风险管理,才能够促使电力工业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1.当前电力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电力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管理制度不完善
从目前来看,我国的电力工程建设风险管理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和摸索阶段,因此目前我国尚未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电力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管理制度。分析这一原因,与我国一直以来所实施的计划经济体制有相当大的关系,在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之下,当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由于施工过程的风险危害而导致的损失,多数都是通过政府的财政拨款或者是进行追加投资的方式来对风险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弥补,这样的损失弥补方式就导致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在出现风险损失时有人为其买单,因此导致其缺乏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这是目前我国电力工程建设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一个较为严重的问题[1]。
1.2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缺乏风险管理意识
在当前形势下,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是在实际的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着风险管理工作人员风险管理意识缺乏,没有深刻认识到风险管理在电力建设项目的重要性的问题。风险管理人员这种风险管理意识缺乏的问题,就导致在实际的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风险管理人员很难将风险管理工作真正转移到科学管理的层面上来。在实际的风险管理过程中就表现为,电力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管理人员宁愿承担风险事故导致的损失,也不愿意付出较少的保险费来实现风险转移[2]。
1.3电力工程建设管理体系中缺乏配套的风险管理
目前由于电力工程建设项目中缺乏完善具体的风险管理制度,因此导致风险管理工作人员并没有在实际的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将风险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进行实施。在实际的工作中就表现为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在制定管理体系的过程中并没有将风险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合理设置,例如各个管理组织都没有设置专业的部门进行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和实施,也没有把风险管理工作放在其应有的位置进行科学对待,从而导致在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的整个管理体系中缺乏配套的风险管理,从而导致整个电力工程建设项目风险挂历水平低下。
2.加强电力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对策
2.1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积极采取科学措施控制风险
要想在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实现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将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风险降低到最低,就需要在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积极地采取多种科学措施来进行风险控制。在这一过程中,首先可以在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分解控制目标的方式来实现风险责任的具体化,将风险管理责任进行细化并落实,从而提升风险管理工作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和责任。其次电力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在开展施工前,要采取招标的方式,从多种设计、施工方案中进行则有选择,并且在这一过程中要不断地对设计、施工和调试过程中的风险责任进行强化和落实。然后是要在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的坚持施工规范标准和管理措施进行,同时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地强化对电力工程项目计划的管理,实现良好的风险管理。再次在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方要科学的通过合同条款的约定来实现风险分散。最后,在电力工程建设过程,建设方可积极地借助中间决策管理与强阶段控制等手段来实现风险管理。
2.2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来规避致命风险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电力建设市场也得到了全面的开放,这一变化导致电力工程建设的投资主体越来越趋于多元化。在这样的形势之下,电力工程建设投资方在进行项目投资决策的过程中,要将抗风险能力较强的技术方案作为首选,以此来在最大程度上实现项目的风险规避。不仅如此,在电力工程建设施工开始之前,投资方要积极采取多种手段做好施工前期的风险管理工作,主要的风险管理内容表现在对电力工程建设施工地的地理情况、地质情况进行科学、详细的勘察,并且据此做出多套施工方案,以备则优选择。
2.3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保险手段来实现风险的有效转移
工程保险也是实现电力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管理的一项有效手段。通过工程保险,能够使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的风险实现转移,从而使投保人的风险实现有效的转移。利用工程保险进行风险管理的措施,对于投保人来说,不仅能够获取保险的利益,同时还能够通过保险合同中相关条款,对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风险事故提高警惕,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对于这些事故给予足够的关注与重视,促使其在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积极主动地采取多种防护措施进行风险防范,从而有效地提升电力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管理水平。
3.结语
综上所述,在新形势之下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地得到深化,电力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也逐渐趋于科学化、法制化、合理化和现代化,这些变化也给电力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管理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在这一过程中,只有深刻的对目前电力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地采取多种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措施,才能够实现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的有效风险管理,促使电力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韩尚宇,李红,洪宝宁,等.道路工程风险决策模型的研究及应用[j].华南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37(7):21—25.
[2]胡群芳,黄宏伟.隧道及地下工程风险接收准则计算模型研究[j].地下空间与工程学报,,2(1):60—64.
电力建设论文篇四
摘要:电力工程建设一直是我国国有电力企业投资建设的重点项目,传统的电力工程管理模式主要由工程业主管理,业主将具体工程的设计与实施各环节分别交于专项单位负责,对工程管理的整体性具有一定局限性。近年来,总承包管理电力工程建设的模式则是我国电力企业采用的新型工程建设模式,较传统的管理模式更为系统化。本文从总承包管理在电力工程建设中的应用要点入手,分析阐释总承包管理在电力工程建设中应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加强总承包管理应用的措施。
关键词:总承包管理;电力工程建设;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属于我国的国有大型企业,受经济全球化影响尤为明显,加强电力工程建设逐渐成为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点工程项目。为改善传统电力工程建设管理的模式,我国建设部和相关部委在提出重点加强工程总承包管理的新型工程管理模式,以适应现代化工程建设管理的新要求。由于总承包管理的实践应用时间较短,还存在诸多问题。目前,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改善措施,是加强我国电力工程建设的重点工作内容。
一、总承包管理在电力工程建设中的应用要点
对于一项电力工程来说,前期的工程设计与对整个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是整个工程的核心内容。所以,总承包管理在电力工程建设中应用的要点就是把握好电力工程的设计与做好工程施工的质量监督管理。完善详尽的工程设计方案,能够对降低该工程的成本造价产生积极影响[1]。在工程准备的初始阶段,需要科学合理地评估与分析整个工程的施工材料、施工进程计划、技术支持力量等方面,形成一套最佳的施工方案。同时,选择施工团队也十分重要,优秀的施工团队在施工人员的素质和施工技术等方面都具有一定优势,对整个工程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在施工过程中,应建立安全监督体系,制定适用于该工程的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实际施工。
二、总承包管理在电力工程建设中应用的问题
当前,我国在电力工程建设中总承包管理存在的问题较为复杂,主要集中在管理、法制、人才等重要方面。要想进一步提高总承包管理的整体水平,就需要深入探究这几个方面存在的问题。
1.管理模式不清晰
管理模式的不清晰主要体现在企业的组织结构和具体的管理方式上。在计划经济的持续影响下,我国的电力企业形成了一种企业、部门、地区三方割裂的情况,短时间内将难以形成专业协作的经济发展规模[2]。这实质上是受不合理的组织形式的影响,总承包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竞争越来越激烈,为抢占市场,企业只能放弃更高的经济利益,企业发展进入滞缓阶段。
2.企业行为不规范
企业之所以会产生不规范的总承包管理的行为,主要是由于不明确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或因个人利益的思想倾向,导致一些处于法律法规边缘行为的产生。这种情况的产生对企业形象,甚至整个行业的整体形象都有极大的负面影响。
3.法律法规不严谨
法律法规的不严谨是导致某些企业总承包管理出现根本性偏差的主要原因。我国对于总承包管理的法律规定中,要求工程必须由总承包商实施施工活动,然而在实际施工时,总承包商更倾向于将工程分包给多个小的承包商来进行[3]。这样的法律法规与实际错位,不利于实施总承包管理,也不符合多元市场发展的要求。
4.综合人才不充足
现在很多企业的.专业人才比比皆是,但他们大都是致力于某一项专业技能的发展,而对于总承包管理来说,需要的是能够将法律、管理、专业技能等能力集于一身的综合性较强的人才。然而就目前来说,这一类型的人才储备严重不足,无法与企业的需求相适应。
三、加强总承包管理应用的措施
1.推进总承包管理模式的改革
加强总承包管理应用,首先要先从管理模式的改革入手。管理水平决定企业的发展水平,我国已经融入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大潮,这就要求我国企业在改革发展时应与世界接轨,加强与世界各国的经济合作,深入实施电力项目建设的改革。总承包模式要与电力体制和融资体制相适应,进一步改善管理的方式与方法。
2.提高专业性人才的整体素质
依据当前发展的需求创新性培养人才的综合素质与专业技能,对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电力工程建设的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四、结语
当前,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环境引导因素,我国的各行各业都需要在这种经济发展的趋势下不断寻找自身的有效出路与发展战略,这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电力工程建设的总承包管理模式是我国当前电力工程建设发展的重要管理模式,着重研究并发现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实施过程中在管理、法制、人才素质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并积极实施有效的改善措施,对我国电力工程的建设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2]荣华,孟彦敏.分析电力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档案全过程管理[j].科技展望,2016(5):184.
[3]李靖.论总承包管理在电力工程建设中的应用[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9):32.
电力建设论文篇五
1工程总承包项目档案管理特征
1.1管理内容及范围比较广泛
工程总承包项目融入在整个电力工程建设全过程当中,同时总承包项目方在责任与义务上承担的是非常多的,以此使得很多的内容都会形成工程总承包项目方案具有非常宽广的来源范围,在电力工程建设全过程当中,必定会形成大量的文件资料,譬如:项目立项、设备材料方案、工程招投标方案、竣工验收等。
1.2参与单位众多
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并非一个部门的工作,涉及到工程建设相关部门的利益,为此需各方积极地参与进来,共同来完成具体的管理任务。通常由总承包项目方针对各个分承包方对于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专业的分配及科学指导,以确保整个总承包项目档案全过程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
2总承包项目档案全过程管理措施
2.1工程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的预先谋划
2.1.1重视档案管理工作
在整个电力系统档案管理当中,电力工程档案是非常关键的构成单元,是在具体电力建设与电力工程改造过程当中逐渐形成的重要资料,其真实的记载了电力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在电力档案中属于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为电力工程建设、维修、治理、改建扩建提供资料支持,同时对于电力经济建设及电力事业的未来发展所服务。所以,电力工程档案的精准完整度与及时性属于一种不可再生的、非常宝贵的信息资源。鉴于此,全体工程管理工作人员对总承包项目档案全过程管理工作要加以特别的重视,同时从以下几方面做起,促使自身的档案管理认识得到显著的提高:首先,提高各部门领导度档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这涉及到工程规划部门、设计部门、施工部门、建设部门的领导层,需在日常的管理工作当中将总承包项目档案全过程管理提升到一个高度,在进行各方面工作布置的过程中做好档案全过程管理的科学分配;其次,提高工程参与工作人员的认识。电力工程档案包含了很多单位及各方面,工程项目管理过程当中会形成不同的档案管理资源,这就需要各个参与方全面的进行整理,以免造成珍贵档案材料的丢失;第三,提高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认识。在电力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档案全过程管理工作当中,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对工作的认识及管理水平对档案的保存成效将产生非常大的影响,为此,作为工程档案管理人员有着神圣的'职责。
2.1.2创建完善的工程档案收集工作机制
在每一项管理工作的标准程序当中融入归档机制的具体规定,在工作完成前都会有一个收集整理及移交的资料程序,同时列入工作质量的考核标准中,以促使档案收集作为一项日常性的作业,这样可以促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以满足规范化管理的基本目标准求。与此同时,可积极的采取多项控制措施及有效方式,严格相关程序,最大限度上做到所有的查阅、借阅档案都有相关的详细记录,确保档案的精准与完整。并且创建档案管理考核机制,将档案全过程管理工作融入到综合性考核的内容中。实施档案工作责任制管理,按照具体规定给予政治经济上的相应处罚,严重者需追究相关责任。实施规范标准化管理,以实现电力工程建设与总承包项目档案全过程管理相统一,促使档案全过程管理的顺利实现。
2.2项目实施阶段实时有效监控
电力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要把档案管理工作融入工程建设全过程,看做与工程质量同等重要的事情。总承包部门在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严格的过程当中,需对档案资料的形成情况及管理状况进行同步检查。对于单项工程验收的,需对归档资料的完整度及档案资料整理质量进行系统性检查。有一定条件的单位,总承包项目部门可创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体系,针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创建项目档案编码系统,把案卷信息输入到计算机数据库当中,实施网络化的档案全过程管理监控,这样就能够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及时、精准及完整性。需要指出的是,因监理部门能够参与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每一道施工工序、施工环节实施质量、投资及施工进度的掌控,为此,监理部门对档案工作的监督职责一定要落到实处,这是促使工程资料实时监控,实现总承包项目档案全过程管理的关键。
2.3做好项目竣工阶段的总结
总承包部门把日常中积累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档案进行汇总及整理后,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的进行修改,同时通过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电力行业主管单位的组织进行档案的专项验收,如果在验收检查过程中仍发现问题,那么要促使档案质量的进一步完善,在移交档案前期做好档案的完善修正工作。
2.4总承包项目完工后的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
电力工程完工后,通常是总承包部门严格的遵循施工合同的具体规定,把工程建设全部档案向业主方及生产运行等部门进行档案的移交处理,同时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除此之外,需遵循本部门的具体准求需要移交的档案进行移交,这样,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档案全过程管理工作才算真正的完成。
3结语
电力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情况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为此,档案全过程管理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这就需要总承包部门把工程相关资料的形成与整理工作融入到工程建设当中来,真正的落实每位工程参与方、参与个人在档案全过程管理中的职责,唯有做好电力工程建设全过程资料的形成与积累的科学掌控,才能够创建完整、精准统一的电力工程建设档案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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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论文篇六
电力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是近些年才发展起来的高端领域,而我国电力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的历史更是非常短暂,因此人们对于相关工作的认识度还不够高。导致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源一般认为是下面两点:第一,由于科技时代到来,导致人们逐渐有了竞争意识,而有部分公司为了自身利益,采取恶性竞争方式,采用减少成本的方式提升产量,这不但违背了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还违背了公平公开的竞争原则。然而这无疑是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电力工程施工方过度重视眼前利益,工人就会有损失,所以从事电力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员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就会消极怠工,拖慢工程进度,而企业文化形象也必然会大受打击。第二,从事电力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自身素质与能力也有一定欠缺,往往消极怠工,使得相关工作不能向有效方向运行。一面重视度不够,从事工作态度不够积极;另一面员工工作不稳定跳槽频繁,热情度不高,致使对于这个行业的重视度不高。
1.2相关从业人员素质偏低
要想电力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这项工作顺利展开不但要使其处在一个良好氛围中,还要靠有能力的相关从业人员将其向前推动。然而目前从事相关行业的这一部分人员素质普遍不达标,具体表现为:第一,相关人员年龄多数偏高,业务精英年纪都已经大了,而有能力的新进职员也不能得到补充,这使得电力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出现尴尬难题。第二,工作体制不完善,结构不明朗,例如:很多职员能力与工作要求不相匹配,尤其是刚毕业的大学生,积极性很高,但是能力有限,还有一些没经过正规培训的技术职员的加盟,他们工作方面的经验与电力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有严重出入。
电力建设论文篇七
建设定额的编制在电力工程的施工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定额的预算可以有效的对电力工程项目进行合理的报价,也能够为施工企业成本核算的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从而减少了施工企业的经济损失。
一、电力工程建设定额的概述
(一)电力工程建设定额的意义
电力工程的建设是一项涉及到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工作,通过一套科学的电力工程定额管理体系来对施工中锁需要的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劳动力等方面的成本支出的定额标准,通过对工程施工所需费用的详细核算,以确保工程施工的经济收益。
(二)电力工程建设定额编制的原则
1、动态管理的原则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施工设备和工艺技术也在不断的更新,对工程建设所需的人力、物力有了新的变化,使得不同的工程在不同的时期的造价成本产生变化。因此,建设定额的编制要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对建设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另外,建设定额的编制还要考虑到工程项目的具体规模和企业自身的特殊情况,从而能够精确的核算各个施工环节的成本消耗,要对施工期间的各个相关因素进行充分的考虑,才能使建设定额的编制符合工程的实际需求,避免因定额出错而产生一系列的经济损失。
2、简单适用的原则在工程建设定额编制时,要对施工所需的技术及工艺进行充分的研究,要坚持对新工艺技术的使用,才能在工程施工时降低工程的建设成本。同时,建设定额的编制应当科学合理、规范系统,其方案应当简洁易懂,以便于相关管理人员的查询使用。在建设定额的核算中,应当在工程规模的基础上对施工成本支出进行合理的计算,从而制定出合理的定额标准,并根据施工项目的需求以及施工企业的具体情况,合理制定定额的差异。
3、新型技术同步开发的原则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各个领域的技术得到了日新月异的发展,在建设定额的编制中,应当通过计算机信息技术对定额进行动态的管理,以便对不同使其的工程建设成本消耗进行动态的定额。施工单位要能够对市场变化进行合理的定额与更新,从而使得建设的定额价格更能符合实际的变化,从而提高工程施工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收益。
4、专业管理的原则由于建设定额的编制需要专业性强、工程管理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因此在定额编制时应当由组织管理水平较高的相关专家来进行建设定额的编制,才能确保建设定额的实用性、简易性及专业的程度,才能使用电力工程建设定额编制和管理的需求。
二、电力工程建设定额的控制对策
(一)工程决策阶段的控制
工程项目的决策依据是科学的可行性分析、投资的预算决定着工程的建设定额,其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投资的决策、工程的规模及其建设的方案等。因此,我们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设定额的控制。
1、科学合理的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积极的与相关的科研机构做好工程项目前期的预备工作,做好资料和数据的收集,以便能够制定出精确客观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以确保报告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报告要对关系到建设定额的影响因素,例如工程项目所在地的选址、工程的规模等进行可行性方案的比较,对工程建设的外部环境条件、工程占地规模等等进行详细的比较,从而选择出经济效益最高、技术最可行的建设方案。
2、科学合理的编制建设成本预算在工程成本的预算过程中,要对工程进行时可能出现的各种影响因素进行充分的考虑,还要同期在建的类似工程的造价进行比较,以免出现预算高估的情况,真正起到控制工程项目投资成本的作用,为工程建设定额的决策提供数据的支持。
(二)工程设计阶段的控制
电力工程的设计阶段应当执行定额的设计、保证设计的质量和深度,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实行定额设计定额设计是控制工程建设成本的主要手段,其设计的基础是可行性分析阶段的投资预估成本,因此必须确保投资成本的预估质量,然后才能为定额设计提供合理的额度,才能合理控制工程设计和施工的预算。设计机构要严格实行定额设计,工程方要将定额设计的内容写入委托设计合约,对设计超额的部分进行严格的审核。如果不是因为工程的客观需求,就要对设计机构的主观问题进行一定的惩罚。另外,定额设计的工作要进一步细化,对各个工程建设环节提出相应的细化定额,以便在设计时能够实行具体的控制。
2、确保设计的质量和深度定额设计要确保设计的合理性,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规范设计,除了要减少超标准的设计,还要尽量对设计进行优化,在满足设计标准和实际需求的前提下,采用更经济实用的设计规划。定额设计虽然对工程造价有一定的限额要求,但是也要保证设计的深度。在设计时要考虑到工程建设的各种实际需求,要避免因考虑不周而造成工程支出的提高,以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要加强施工组织的设计,精确编制施工的预算,还要考虑到各种影响设计估算的因素。
(三)工程施工阶段的控制
1、加强设计修改的'管理施工期间如果发生设计的修改,就会对工程的工期、施工质量和成本的控制带来一定的影响,所以必须加强对设计修改的管理。首先,在施工准备阶段要提高设计的直来年个,尽量减少设计修改的数量,并对期中出现的问题要尽早尽快的处理;其次,要加强对设计修改的审查,要严格执行相关的规范程序的要求,尽量减少修改的成本,同时要避免不必要的设计修改。
2、加强施工设备和建材的采购管理为了对工程的建设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和降低,就要加强对工程建设期间的施工设备和建材的采购管理。要强化市场信息的管理,以便能够有效的掌握建材和施工设备的价格以及供需的动态,降低采购的成本。工程建设期间要对工程的进度进行合理的优化,以便能够对施工材料进行有计划的购买。
(四)竣工阶段的控制
工程竣工以后,建设单位要按照施工合约的要求,对工程量进行严格的核算,组织专业团队对工程建设期间的各种数据、票据和变更进行检查,对其中出现的不合理情况进行甄别,以便造成工程建设定额的增加,降低工程的经济效益。
三、结束语
电力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长、投入大、影响的因素多,对其建设定额的控制是个系统的工程,必须要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面的控制和管理,才能有效的控制建设的定额,以便得到最大限度的工程投资收益。
参考文献:
[1]沈孝军.电力工程定额编制现状及优化对策[j].中外企业文化旬刊,(11)
电力建设论文篇八
伴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提升,电力基建工程要发展,就需要做好基建工程建设队伍规划与管理方面的工作。因为在电力基建工程中最主要的工作就是电力基建工程建设队伍管理和规划,只有加强队伍规划与管理,才可以构建智能电网,进而推动国家电网高速发展。
一、电力基建工程建设队伍目标
第一,增强电力基建工程建设队伍管理能力建设,全面强化企业系统建设的职能管理团队、技术服务团队、基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团队,建设出合乎建设规范的建设系统,提升电网建设质量。第二,增强参加建设的队伍和市场经济管理规范化,应当根据规范选择参加建设的队伍,强化合约履行管理工作,增强建设队伍专业化培训。严格要求参建队伍,构建参建队伍合同履行的相关考核制度,提高队伍的专业建设能力。第三,将建设队伍的职责、队伍层级管理、机构设置等明确好,以此来提升建设管理组织构建。第四,增强基建队伍管理和控制体系线上管理流程和步骤,构建一套完整的举措编制与线下实行,强化交叉跨越与带电施工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确保举措的可行性。二、增强电力基建工程建设队伍规划和管理的举措1、创建激励机制,提升队伍综合能力。构建监理、设计、施工建设队伍工作人员专业取证管理以及激励机制,积极指导职员自主取证,提升职员持证的占比,充分满足职员个人发展需要以及企业发展的需要。积极举办优秀项目经理以及层级管理项目部雇佣管理和选拔活动,给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努力推行专家人才师傅带徒弟的一对一培养。鼓励企业中思想觉悟较高并且业务能力好的电力基建工程建设队伍新生力量加入到师徒活动中,积极宣扬师徒接受结业与过程考核。并且,通过举办优质师徒选举活动,对其给予一定的奖励,如此才能促进年轻业务员快速成长。2、构建规章制度对建设队伍管理层级进行优化。按照大建设系统构建组织架构,切实落实好国家电网企业电网建设管理方法,建设出了一套完整的管理系统以及管理指标。电力基建工程建设队伍管理整合到基建常态化工作,实现有举措、有管理控制、有考核等的目标。确定市局基建部和县局发展建设职能管理定位,构建管理层小组,落实专业管理规定。3、研究比赛交流模式,提高队伍实力。对于已经发布的关于建设队伍劳动比赛实施方法,常态化进行基建工程建设队伍比赛交流活动,进而树立榜样板,构建基建建设队伍交流互动的服务平台。比赛互动使用施工公司自行评估和企业对施工公司施工场地检测、现场驻地检测、安全质量、满意程度等开展考核评分工作。如此一来,就可以将施工公司对于安全质量问题的关注力度增强,进而在比赛过程中比技术、比安全、比质量,在交流和互动过程中促使队伍进步和成长,调动建设队伍的创造性与自主性。
二、增强电力基建工程建设队伍专业创新
1、创新装备调配。深入落实国家电网企业有关增强施工设施租赁管理工作规定,增强设施租赁出租整体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按照施工装置现有数目、设施运用情况和省企业主网基建工程项目里程碑规划,制定出施工设施年度租赁和出租的规划。充分满足电力基建工程设施租赁需要,缩减施工公司设施是被存储数量,提升设施设备的'使用率。对于使用的较为频繁以及严重匮乏的施工设备,制定出有关施工设备的购买规划方案,充分满足企业基建以及修整的需求,提升设施使用效率。2、创新方法。举办考核以及抽查考核、知识比赛的活动时,组织设置了施工、设计等较为专业的一些题库,创新构建基建工程建设队伍专业化管理知识抽考机制。每一季度举办分包队伍安全质量方面的比赛,基于培养和提高能力的基本原则,将在建工程施工当成载体,树立榜样,将劳动比赛结果和施工分包团队的选取与管理挂钩,积极鼓励优质分包队伍快速发展,构建长期稳定的伙伴关系。对于较为落后的企业则勒令停止施工进行修整等,综合提高建设队伍实力。3、创新技术运用。增强电力基建工程施工技术,将基建工程建设队伍管理进行有效的创新,在国家电网公司施工新技术的运用目录之上,创新电力线路无人直升机放线技术,实现电力线路无人直升机放线的目标。例如,220kv华能上大压小输出工程处在平原湖泊区域,交跨道路、低压线路等环节,穿越正负500kv直流宜华线。对于该工程的地貌以及复杂交跨等特征,经过核心技术改革和创新,施工方案评估等,采用无人直升机放线技术,减少人员劳动量,节约工程成本费用,减少施工期限,提升建设安全质量,进行文明施工。
结束语:
在电力基建工程建设规划和管理的过程中,需要明确基建工程建设规划和管理的整体目标。然后根据目标,逐步制定出增强电力基建工程建设队伍规划与管理的举措。如此才能真正提升基建建设队伍规划和管理的效率,提高队伍综合能力。
参考文献
[1]刘晨晖.基建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及控制措施[j].企业改革与管理,,(14):164.
电力建设论文篇九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及国家的其它财经法规、税法税制、规定标准和公司有关财务治理规定。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决定,制订公司的财务治理规章制度。
3、制订财务计划、财务报告及年终分红方案并提交董事会,经批准后执行。
4、建立公司核算体制,规范财会职员行为,遵守财务职业道德。
5、根据监理项目合同,正确回集核算本钱用度,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及时回收监理费。
6、加强资金计划治理,保证生产经营资金需要。
7、服务基层,及时支付各项报销用度,监视各项目监理部资金使用范围。
8、照章纳税,保证各种税费、基金及时足额交纳,并做好税务登记的审验。
9、严格货币资金治理,确保资金安全,严禁挪作他用。
10、加强财务档案治理和微机软盘治理,保证财务信息资料安全完整。
11、预备财务经济活动分析资料,为公司领导提供财务治理状况及决策依据。
12、协调银行、税务、科委统计等外部关系,并接受业务指导。
积极利用各项政策,维护公司正当权益。
13、在质量治理体系中的职责见《质量手册》5.5.1.9条。
电力建设论文篇十
发包方(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负责)人:
设计方(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和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完成合同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项目名称、规模、阶段、投资
1.1、工程项目名称: 10 kv 供电线路工程4.5公里
1.2、工程建设地点: 磐石市
1.4、工程设计阶段: 方案设计及概算阶段、施工图阶段
1.5、工程估算投资:暂定 100 万元 。
2、设计内容及范围
2.1设计范围:建设项目方案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等。
2.2设计内容: 进行现场调查 ,依据相关规范、设计委托书及甲方相关要求进行设计计算、图纸绘制等;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参加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或施工图等评审会议;参加施工图交底、施工图会审等会议;参加竣工验收。
3、设计工作要求
3.1时间与进度: 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协助甲方完成方案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其他相关服务 。
3.2 设计质量与深度:设计深度执行《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充分考虑项目的功能性、安全性、经济性、可信性、可实施性、适应性及效能性。
4、设计依据、标准和资质
4.1设计依据:
4.1.1设计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4.1.2 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4.2 乙方采用的主要设计标准及规范:
4.3乙方资质等级: 电力行业专业乙级 。
5、资料提交及期限
5.1甲方向乙方提供设计委托书等文件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可靠性负责;
5.2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向甲方交付项目建议书(电子文档)、装订成册的初步设计图纸(方案设计)和概算各6份,施工图纸8份等设计资料和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全面负责。
6、合同设计费及支付方式
6.1合同设计费(含税):设计费取费基数以甲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后概算中工程费用为准,暂定为 100 万元;设计费收费优惠价按工程造价的4%;合同设计费暂定为人民币(大写):肆万圆整 (小写) 40000.00元,待概算审定后调整设计费。
6.2合同设计收费依据按以下 6.2.3 方式确定
6.2.1设计招标中标价;
6.2.2双方按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确定;
6.2.3双方按〔发包方/设计方〕所在地工程设计市场调节价协商确定;
6.4支付方式按照下列第 6.4.1 款规定执行:
6.4.1 分期支付:
收款人:
开户行:
账 号:
7、甲方权利义务
7.1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和约定要求的设计文件限期整改;
7.3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施工现场工作人员;
7.4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进行设计;
7.5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7.7为乙方派驻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环境。
8 乙方权利义务
8.2不得超越设计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接业务;
8.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合同项下的设计业务转委托。
9、设计变更
9.1.1超出设计任务书范围变更设计项目、规模、标准、条件;
9.1.2提交的基础资料错误或作较大修改;
9.1.3在设计任务书范围内要求乙方优化设计方案;
9.2.1设计质量不符合技术标准、规范和约定要求的;
9.2.2设计遗漏、错误、设计深度不够;
9.3因一方原因造成设计变更的,变更方应提出设计变更书面申请,甲方对设计变更申请及理由进行审查批准。
10、保密
10.2对乙方所有的技术成果权,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扩散、转让。
11.不可抗力
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未按期履行或无法履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12、违约责任
12.6乙方未履行合同其他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3、合同变更、解除
13.1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13.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向对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各方解除合同前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3.2.1给甲方造成损失拒不赔偿的;
13.2.2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拒不履行的;
13.2.3擅自将合同项下的设计业务转委托;
13.2.4甲方拒不支付设计费超过 50 %的。经书面催告后 15 日仍未支付的。
14、争议的解决
14.1提交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4.2向 发包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15、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
15.1双方有关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的权利、义务,依照上级有关hse规定执行。
16、合同效力及其他约定事项
16.2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
16.4本合同一式 6 份,甲方执 4 份,乙方执 2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5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6.5.1合同条款;
16.5.2中标书;
16.5.3 设计委托书、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设计文件、数据、图表;
16.5.4双方往来传真、邮件、会议纪要。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年月日:
电力建设论文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工程内容:_________。
3.工程性质:_________。
4.承包范围:_________。
二、批准单位
1.批准文号:_________。
2.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
三、开工日期
1.竣工日期:_________。
2.总日历工期:_________。
四、质量等级:_________。
五、承包方式:_________。
六、合同价款: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1.本协议条款;
2.本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_________。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以汉字普通话解释、说明。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规章。
三、施工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前,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_________份,其中包括竣工图_________份、现场存放的_________份,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对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的要求: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_________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开工前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_________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新等费用。
第二章双方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______(职务_____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_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_________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______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_________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______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_________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_________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_________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______(职务_____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_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其中:
电力建设论文篇十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性质
承包范围
二、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
业主或主管单位
三、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
四、质量等级
五、承包方式
六、合同价款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1.本协议条款;
2.本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
5.
6.
7.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以汉字普通话解释、说明。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规章。
三、施工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前,于199年月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份,其中包括竣工图份、现场存放的份,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对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的要求: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开工前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新等费用。
第二章双方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职务专业技术职称)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职务专业技术职称)
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其中: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约定地点,并保证期间的需要。其中:
3.开通施工场地与火车站、码头、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其中:
4.在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
6.在前,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在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审定施工图预算。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其“提供土建工程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设计费用按设计的内容、时间、要求等另计。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
7.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设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要求乙方: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
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有关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为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非乙方原因出现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应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外,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达到优良标准,则增付价款,工期顺延天。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计取违约金。
三、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四、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一、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二、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三、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分部试运
一、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按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二、乙方在分部试运的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分部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理,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三、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四、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五、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以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六、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七、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八、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付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三、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一、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待工程保修期满后退还。
二、合同价款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消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三、合同价款可调整的范围;
四、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一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工程款预付
一、甲方按在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元,开工后在按比例逐次扣回。
二、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约定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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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论文篇十三
发包人(甲方):设计人(乙方):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程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工程地点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本合同内容:项目采用设计总包责任制,设计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红线区域范围内的电力通道结构和土建、电力通道电器、自来水、强电(含外电接入)、绿化景观(如有)等相关专业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所需的测量(包括地形和障碍物、管道等)和地勘工作,以及项目设计概算的编制。
第三条勘察设计服务周期:
设计周期:15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20日完成施工图;
勘察周期:满足设计进度要求。
第四条设计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规范
第五条: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暂定为:(大写:贰佰捌拾万零肆仟柒佰元整)
(1)暂定设计费=估算投资额×设计费费率
【本工程的估算投资额暂按可研批复中工程费,设计费费率为2.2%】暂定设计费:结算时设计服务费计价额以经高新区评审中心审核批准的控制价金额为准。
(2)勘察费普通孔全费用包干单价为:1480元/孔,暂定工程量为:65孔,植物胶钻孔包干单价为:360元/米,暂定工程量为:160米。
电力建设论文篇十四
第一条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处,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二、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十三、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八、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十九、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二十、不可抗力:因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二十一、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十二、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二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四、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五、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侯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度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则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签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四、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陷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一、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二、工程具备履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三、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分部试运
一、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按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7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二、乙方在分部试运的48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分部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理,非发生第三十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三、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四、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五、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以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段。
六、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七、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八、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付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48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24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2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三、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履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一、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证依法履约付款,待保修期满后退还。
二、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中予以约定,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关于基本建设工程实行竣工结算的具体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削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三、合同价款可调整的范围,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四、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二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10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工程款预付
一、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二、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一、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二、甲方在进行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三、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工程款支付
一、乙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位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二、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十一天起按约定的利率计取。
第六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一、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二、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三、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4.设备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处理,由甲方给付因此发生的费用。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四、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五、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有规格、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六、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一、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二、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并支付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三、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乙方按约定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四、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五、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七、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设计变更
一、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二、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三、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四、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确定变更价款
一、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三、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竣工验收
一、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二、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三、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经甲方双方参照调试工期定额和相应的取费标准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约定、已包含在合同价款的除外。
四、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五、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六、按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移交甲方。
七、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利润,甲乙双方按约定分享。
八、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九、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十、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十一、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十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竣工结算
一、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办理竣工结算,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二、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约定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保修
一、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二、保修项目、内容、范围,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例》中约定。
三、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工程保修期:
(1)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2)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3.其它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四、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1.5%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0.5~1%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留存比例。
五、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2周内到达现场与甲方共同辩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书后1周内仍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六、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七、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争议
一、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到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违约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二、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约定的利率给付利息。乙方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三、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四、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索赔
一、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10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7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5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其为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从应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二、受索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其它
第三十三条安全施工
一、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二、乙方承担因自身发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供方便条件。
三、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设
一、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二、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三、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四、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工程分包
一、乙方可按投标书或《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
电力建设论文篇十五
乙方:康平县农电局电气承装公司电力工程队
第一章一般条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性质
承包范围
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1)本协议条款;
(2)本合同条件;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以汉字普通话解释、说明。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规章。
3.施工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图纸
1.甲方在开工日期前,于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___份,其中包括竣工图____份、现场存放的___份,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对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的.要求: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___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开工前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___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新等费用。
第二章双方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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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论文篇十六
甲方:
乙方:
为支持甲方村镇改造建设工作,甲方同意由乙方负责______村村镇改造。为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本协议项下甲方地块的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甲方村镇改造工作、村民动迁安置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地块的位置和面积
2、该地块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现属于甲方,包括该地块内原有道路、河流面积及周边道路控制区。拟用于开发建设住宅小区。
3、该地块相邻地块(以下简称集资建房地块),具体位置及四至详见附件一,甲方将用于村镇改造集资建房、集中安置该地块的动迁村民。
第二条 土地补偿费
1、补偿费标准: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
前述补偿费标准已含因征地及动迁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果树、青苗等的补偿费、村民养老、医疗保险等费用以及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村民住宅除外)的补偿费、税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税费等所有费用(含存入土地征用专项账户费用)。
2、补偿费总额:按土地面积68万平方米,每平方米______元计算,补偿费总额为______万元,该费用一次性包死,固定不变,不因任何因素变化而调整。
3、村民及企业动迁安置补偿事宜,按本协议约定执行。
4、除本协议约定的费用外,乙方无需再因该地块的征用而向甲方或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含该土地上的村民、企业)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条 土地补偿费的支付
1、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编制征地方案,该征地方案和本协议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乙方根据发展规划,分期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在每宗土地征用批复下达后三个月内,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补偿费标准和每宗土地批准征用的面积结算土地征用补偿费用,乙方按结算值一次性支付甲方。
2、乙方在支付第一宗土地补偿费用的同时,直接扣除已支付甲方的部分补偿费______万元后将余款支付甲方,并由甲方记入乙方已付款帐目。
3、甲方收款的同时,应当向乙方开具合法发票。
第四条 集体土地征用及规划手续的办理
该地块由集体土地征用(收)、转用审批以及变更为国有土地、该地块规划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用地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协助。办理过程中政府收取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办理期限,双方再行协商。
第五条 相关手续的办理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积极申请该地块由政府招拍挂方式(以下统称挂牌)出让交易等手续。甲方应及时提供资料、手续。
2、甲方如与土地储备部门签订涉及该地块的协议的,须征得乙方同意。需与土地储备部门商谈涉及收购、拆迁补偿费用标准、支付方式等内容的事宜,甲方现不可撤销地委托乙方为独家全权代理人与土地储备部门商谈,补偿标准高于或低于双方约定标准的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土地储备部门支付的收购该地块的全部收购、补偿等费用,全部归乙方。
第六条 土地动迁及净地交付
1、甲方负责该地块动迁并净地交付乙方,移交期限及标准另行协商。
2、甲方在动迁腾地过程中,征用地块范围内的房屋动迁、村民安置及其他相关问题均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乙方不承担责任。现有承包合同,甲方负责解除、终止,因此而产生的责任、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3、该地块净地交付乙方前,甲方保证与该地块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有关的债务问题已解决完毕,税费、水、电等已全部结清。甲方应当在交付净地前全部缴清,否则乙方可代缴并自应支付甲方的款项中扣除。
第七条 村民的动迁补偿安置
1、原则:甲方负责村民住宅、村办及本村人员开办的企业厂房动迁工作。村民住宅,采取以集中安置为主、安置用房不足时以货币补偿为辅的方式。动迁合法用地用房的企业,以货币化补偿方式给予适当补偿。
乙方负责非本村人员在该地块开办企业的动迁,甲方给予协助,动迁补偿费由乙方承担。
3、集中安置:
甲方负责出资并建设村民及村办及本村人员开办企业的动迁房,动迁地块由甲方另行选定,不在本协议约定的68.5万平方米内。
4、其他:
(1)甲方负责做好该地块上的动迁村民、企业及房屋、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的调查摸底工作、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冻结户口及建筑物。摸底工作必须在乙方监督下进行,摸底结果必须经乙方认可。甲方保证摸底结果的准确性,如因不准确而增加动迁费用或动迁时间、难度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及时提供该地块内的土地利用情况及土地、房屋产权证明,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有效性。
第八条 甲方的承诺
1、本协议项下的地块的所有权、使用权属于甲方。甲方保证有权就本协议项下的土地征用补偿费事宜签订本协议。甲方应当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向有关村民、企业支付补偿费用,保证按政府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乙方支付的补偿费。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应给付村民的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果树、青苗补偿等补偿费,以及办理村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已包含在前述单价中,甲方负责支付给村民,乙方不再负责支付。
3、甲方负责直接发放村民补偿款,核实并发放村民果树补偿款,办理村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负责安置村民就业及解决相关事宜。
4、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再办理新的房证、土地证,不再允许新建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物,不得改、扩建、装修房屋以及其他可能增加动迁费用和加大动迁难度的行为,否则,因此发生的责任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保证该地块不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处分的情形。否则,甲方双倍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承诺不再与任何他方商谈或签订征地补偿等合同。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7、除本协议项下的该地块外,甲方其他土地如需征用、开发或与他人合作等的,甲方承诺优先给予乙方,除非乙方明确表示放弃后,甲方方可与他方合作。
8、甲方无偿提供公用设施给乙方使用,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其他
1、如果国务院及各级相关政府部门改变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标准,乙方支付甲方补偿费标准不变,仍按本协议约定执行,乙方不再向土地部门交纳任何集体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2、乙方开发的住宅小区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如乙方负责招聘该小区物业负责绿化、清洁卫生等的工作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甲方村民。
3、甲方同意按照乙方要求的时间将本协议项下之乙方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指定的第三方,由该第三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办理完毕集体土地征用(收)、转用审批以及变更为国有土地的手续或规划手续的,或甲方逾期交付地块的,每逾期一日,均须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万元违约金,逾期达九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负责退还乙方因本协议已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支付给乙方______万元作为补偿。
2、乙方如未能按协议规定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当按应付补偿款的日万分之一支付甲方违约金。
3、甲、乙双方如未履行本协议任何一项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项下地块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协议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之日生效。
甲方保证本协议已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附《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负责人: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电力建设论文篇十七
第一条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处,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二、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十三、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八、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十九、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二十、不可抗力:因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二十一、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十二、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二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四、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五、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侯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度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则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
电力建设论文篇十八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支持甲方村镇改造建设工作,甲方同意由乙方负责______村村镇改造。为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本协议项下甲方地块的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甲方村镇改造工作、村民动迁安置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地块的位置和面积
2、该地块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现属于甲方,包括该地块内原有道路、河流面积及周边道路控制区。拟用于开发建设住宅小区。
3、该地块相邻地块(以下简称集资建房地块),具体位置及四至详见附件一,甲方将用于村镇改造集资建房、集中安置该地块的动迁村民。
第二条 土地补偿费
1、补偿费标准: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
前述补偿费标准已含因征地及动迁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果树、青苗等的补偿费、村民养老、医疗保险等费用以及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村民住宅除外)的补偿费、税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税费等所有费用(含存入土地征用专项账户费用)。
2、补偿费总额:按土地面积68万平方米,每平方米______元计算,补偿费总额为______万元,该费用一次性包死,固定不变,不因任何因素变化而调整。
3、村民及企业动迁安置补偿事宜,按本协议约定执行。
4、除本协议约定的费用外,乙方无需再因该地块的征用而向甲方或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含该土地上的村民、企业)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条 土地补偿费的支付
1、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编制征地方案,该征地方案和本协议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乙方根据发展规划,分期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在每宗土地征用批复下达后三个月内,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补偿费标准和每宗土地批准征用的面积结算土地征用补偿费用,乙方按结算值一次性支付甲方。
2、乙方在支付第一宗土地补偿费用的同时,直接扣除已支付甲方的部分补偿费______万元后将余款支付甲方,并由甲方记入乙方已付款帐目。
3、甲方收款的同时,应当向乙方开具合法发票。
第四条 集体土地征用及规划手续的办理
该地块由集体土地征用(收)、转用审批以及变更为国有土地、该地块规划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用地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协助。办理过程中政府收取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办理期限,双方再行协商。
第五条 相关手续的办理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积极申请该地块由政府招拍挂方式(以下统称挂牌)出让交易等手续。甲方应及时提供资料、手续。
2、甲方如与土地储备部门签订涉及该地块的协议的,须征得乙方同意。需与土地储备部门商谈涉及收购、拆迁补偿费用标准、支付方式等内容的事宜,甲方现不可撤销地委托乙方为独家全权代理人与土地储备部门商谈,补偿标准高于或低于双方约定标准的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土地储备部门支付的收购该地块的全部收购、补偿等费用,全部归乙方。
第六条 土地动迁及净地交付
1、甲方负责该地块动迁并净地交付乙方,移交期限及标准另行协商。
2、甲方在动迁腾地过程中,征用地块范围内的房屋动迁、村民安置及其他相关问题均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乙方不承担责任。现有承包合同,甲方负责解除、终止,因此而产生的责任、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3、该地块净地交付乙方前,甲方保证与该地块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有关的债务问题已解决完毕,税费、水、电等已全部结清。甲方应当在交付净地前全部缴清,否则乙方可代缴并自应支付甲方的款项中扣除。
第七条 村民的动迁补偿安置
1、原则:甲方负责村民住宅、村办及本村人员开办的企业厂房动迁工作。村民住宅,采取以集中安置为主、安置用房不足时以货币补偿为辅的方式。动迁合法用地用房的企业,以货币化补偿方式给予适当补偿。
乙方负责非本村人员在该地块开办企业的动迁,甲方给予协助,动迁补偿费由乙方承担。
3、集中安置:
甲方负责出资并建设村民及村办及本村人员开办企业的动迁房,动迁地块由甲方另行选定,不在本协议约定的68.5万平方米内。
4、其他:
(1)甲方负责做好该地块上的动迁村民、企业及房屋、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的调查摸底工作、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冻结户口及建筑物。摸底工作必须在乙方监督下进行,摸底结果必须经乙方认可。甲方保证摸底结果的准确性,如因不准确而增加动迁费用或动迁时间、难度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及时提供该地块内的土地利用情况及土地、房屋产权证明,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有效性。
第八条 甲方的承诺
1、本协议项下的地块的所有权、使用权属于甲方。甲方保证有权就本协议项下的土地征用补偿费事宜签订本协议。甲方应当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向有关村民、企业支付补偿费用,保证按政府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乙方支付的补偿费。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应给付村民的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果树、青苗补偿等补偿费,以及办理村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已包含在前述单价中,甲方负责支付给村民,乙方不再负责支付。
3、甲方负责直接发放村民补偿款,核实并发放村民果树补偿款,办理村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负责安置村民就业及解决相关事宜。
4、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再办理新的房证、土地证,不再允许新建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物,不得改、扩建、装修房屋以及其他可能增加动迁费用和加大动迁难度的行为,否则,因此发生的责任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保证该地块不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处分的情形。否则,甲方双倍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承诺不再与任何他方商谈或签订征地补偿等合同。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7、除本协议项下的该地块外,甲方其他土地如需征用、开发或与他人合作等的,甲方承诺优先给予乙方,除非乙方明确表示放弃后,甲方方可与他方合作。
8、甲方无偿提供公用设施给乙方使用,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其他
1、如果国务院及各级相关政府部门改变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标准,乙方支付甲方补偿费标准不变,仍按本协议约定执行,乙方不再向土地部门交纳任何集体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2、乙方开发的住宅小区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如乙方负责招聘该小区物业负责绿化、清洁卫生等的工作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甲方村民。
3、甲方同意按照乙方要求的时间将本协议项下之乙方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指定的第三方,由该第三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办理完毕集体土地征用(收)、转用审批以及变更为国有土地的手续或规划手续的,或甲方逾期交付地块的,每逾期一日,均须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万元违约金,逾期达九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负责退还乙方因本协议已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支付给乙方______万元作为补偿。
2、乙方如未能按协议规定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当按应付补偿款的日万分之一支付甲方违约金。
3、甲、乙双方如未履行本协议任何一项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项下地块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协议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之日生效。
甲方保证本协议已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附《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电力建设论文篇十九
摘要:作为第二次工业革命的象征——电,已经渗透在我们生活得方方面面,能否保障电力的充足逐渐逐渐成为国家和人民生活中的头等大事,任何一项利民工程都离不开技术的保障,电力工程技术问题成为了电力工程中的核心问题。本文主要是分析配网电力工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按找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方式和方法,并且能够尽可能的研发出更多的高科技技术手段给予配网电力工程充足的、强大的技术保障。
关键词:配网电力工程;技术问题;应对措施
1配网电力工程中存在的主要技术问题
1.1不科学的使用无功补偿设备
1.2输电线路受外因破损
在配网电力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我们见到的很多配网电力都是以电线杆为支持,然后进行空中运输,这些电源大都是成辐射状的单端电源。现在,由于经济的发展,各种各样的居民区和工业区以及商业小区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这些庞大的用电体系,给电力工程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很多人直接就从电线杆上去接电,这样接的线本身就是临时的,不能够持久,并且容易出现漏电和短路的现象。此外,很多时候看到的电线就像是蜘蛛网一样,纵横交错,完全没有章法。还有就是很多的配网电力的线路设置是许多施工地段,这种情况就会造成线路的外在伤害。在化工厂附近的外露线路,由于化工厂周围空气和环境的污染情况都会导致线路的破损,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1.3分配电源不合理
电源的分布问题是一个关系到整个配网电力工程协调运作的全局问题。如果电源的分布不合理就会导致整个电力在传送和运输的过程中出现各种各样的电力情况。现在的电源分布主要呈现以下的现状:电源分布区和各种生活应用的管线集中地带相互混杂交错,容易造成对周围生活环境或者是自然环境的影响。在建设变电站的`时候,变电站的位置距离电源的位置太远,导致长距离输电,电力输送不够便捷。再一个问题,就是配网电力工程的电源设备不够充足和强大,不能够确保充足的电力供应,这样就容易影响配网电力整个系统地协调、高效运转。
。
1.4污物存积引起闪络
闪络问题是由于外在因素而形成的一个对配网电力工程产生威胁的技术问题。这个问题的产生主要是因为配网电力的线路长期暴露在空气中,时间一长,就会存积各种各样的尘埃和污垢,这些尘埃和污垢在积累到一定的程度之后,就会含有一定的盐分。这些盐分如果再遇到下雨天或者是雪天,污物上的盐分和空气一接触就会发生反映,再加上线路内输送的电力所产生的压力,这时配网电力的线路就会出现严重的闪络情况。出现闪络的后果就会单相电压和两相电压出现严重的两极化,两相电压将会升高,这样就造成了配网电力系统地不正常运行。除了污物所造成的闪络,还有就是相绝缘闪络,这种情况的闪络就会引起两相接地,出现短路现象。
2配网电力工程科学技术措施
配网电力工程是一项惠民利民的国家性质的大工程,在人类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高效的、科学的配网电力工程将会推动人类社会的大步向前发展。但是,目前我国配网电力工程技术应用中存在很多的问题,如何才能够健全配网电力工程的科学技术,怎么样才能够建立一整套高效、持续运转的配网电力系统,就需要针对配网电力系统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来采取科学、有效方法,从而保障配网电力系统的高效运作。
2.1进行合理的电源分配
由于电源分配问题是配网电力工程中的一个至关重要的技术问题。所以,针对电源分配不均问题,应该进行合理的电源分配,从而使电源进行高效的供电工作。怎样进行电源分配才是合理的呢?首先,就是要梳理好线路,规划好每条线路的路线,避免出现线路混杂,横七竖八的电网交错现象。其次,应该在建设变电站的时候,尽量缩小变电站和电源之间的距离,把变电站建在电源的周围。最后,就是要给配网电力工程配上充足的电源设备,从而保障电网工程的充足、持续的进行输电工作。
2.2科学使用无功补偿设备
无功补偿设备能够保障配网电力工程的安全可靠性运行。但是,无功补偿设备在使用不科学的情况之下,容易受到谐波的干扰,导致配网电力系统不能够正常的进行工作。所以,在使用无功补偿设备的时候,应该先对供电系统进行了解和掌握,根据供电系统的需求再选择无功补偿设备。在供电系统和无功补偿设备匹配的情况下,如果还会出现谐波的干扰,那么就需要我们安装监测配件。
2.3对外因条件进行综合管理
针对配网电力中出现的外因技术问题和出现的各种闪络问题,我们应该采取综合性的方法进行管理。在配网电力系统输电的过程中,我们要检查好是不是存在线路的交叉和重叠问题,是不是进行了正常和科学的接点方法,而且,尽量在设置线路的时候避开大型的施工地段,以免造成严重的线路损坏。针对出现的闪络问题,还可以采取穿凿套管、加防污罩等技术性的手段,这样既减少了污垢的存积,也能够保障电力的正常输送。
2.4安装良好的避雷设备
在电力的传输过程中,往往会受到雷电的影响,发生各种电力问题。比如,线路中存在部分的过电压等。这就需要给配网电力工程安装良好的避雷设备,将避雷设备安装在能发挥防雷效果的地方。不仅可以避免雷击,又能避免过电压问题,给配网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了保障。
3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电器普及、高新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生活的任何一个方面对电力的依赖都达到了空前的程度。电力技术则当仁不让的承担起了整个配网电力工程的强大的保护神,保障配网电力工程的可靠性运行,就需要对配网电力存在的问题,利用高新科技和科学的管理进行弥补。只有技术保障了工程,工程才能够更好的为我们提供充足的、持久的电力需求。
参考文献
[1]吴贻坚.10kv配电网安全运行管理研究[j].沿海企业与科技,2010(4).
[2]梁永红.浅析电力工程的造价控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0(11).
[3]焦光旭.电力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后评价研究[j].魅力中国,2009(27).
电力建设论文篇二十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性质
承包范围
2.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
业主或主管单位
3.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
4.质量等级
5.承包方式
6.合同价款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1)本协议条款;
(2)本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_________
(5)_________
(6)_________
(7)_________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以汉字普通话解释、说明。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规章。
3.施工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图纸
1.甲方在开工日期前,于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___份,其中包括竣工图____份、现场存放的___份,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对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的要求: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___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开工前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___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新等费用。
第二章双方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职务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___天通知乙方。
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电报: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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