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写作可以帮助我们巩固对书籍内容的理解,培养批判性思维能力,并提高我们的表达能力。在写读后感时,我们需要从自己的角度出发,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感受和观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灵感和参考。
红脖子读后感篇一
“哦,你这为飞翔而生的灵魂,你这鸽群中的明珠.”——《信鸽花脖子》。信鸽是一种多么美丽的动物啊!
看到这些,我不禁觉得花脖子真是一只有情有义的好鸽子,很多动物如同花脖子那样可爱,人们还要猎杀它们。东北虎,多么珍贵的猫科动物,野生的已经全部灭绝了。人们还经常猎杀狐狸、豹子……来做漂亮的皮大衣,还捉猴子、狗来满足有些人的食欲。
有些动物是大自然生物链中必不可少的,可是35%——40%的动物都被人们捕获,成了待宰的“羔羊”。这样造成了很多珍贵动物的灭绝、消失,也让很多珍贵的植物失去了“保护神”,照成生物链的大大倾斜。
前一段时间,美国网上传载一个人滥杀小动物的视频,被疯传,一天点击数万次。有的人评论说:“那个人太残忍,滥杀兔子、鸭子……应该受到惩罚。”有的人则袖手旁观、幸灾乐祸,看得津津有味。试问小动物难道不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吗?心中有爱,怀着爱的信念,平和与宁静就会从你心中满溢而出,就像花朵散发清香一样自然而然,愿万物皆得宁静。
世间多美好,我们要关爱动物,珍惜生命。
红脖子读后感篇二
在《红脖子》的故事情节中,讲述了一位英雄的历程。其中,一只信鸽的历程让我看到了它的一颗小小的勇敢的心,它是一只受了伤却仍不放下的信鸽,一个王者之王的历程让我感觉到了它的心里充满了斗志,别看它身体疲惫不堪;老乌鸦银斑让我看到了它当领袖的职责;斯普林菲尔德狐让我感觉到了它当母亲给予孩子另一种爱,让小狐狸告别了世界;棉尾兔破耳朵让我看到了它聪明的智慧和勇敢的心;红脖子让我感受到了它失去亲人的悲痛情绪;柯伦坡狼王让我看到了它眼中的目光是那么的坚定不移!
原始,阳刚,野性,迷人的故事是生命的呼唤。
动物也有生命,我们就应尊重动物,它们也有天性,会有表情的决定潜力。人们要停止虐待动物,要有宽容仁爱之心,慈悲为怀,让它们和人类和谐共处,在同一个地球上快乐、幸福的生活。
这不是说说而已,而是永远的,礼貌的航帆。
红脖子读后感篇三
每个人都有母亲,每个母亲都爱自己的孩子,动物也不例外,就像《红脖子》这本书里写的。
《红脖子》这本书是“世界动物小说之父”e·t·西顿的经典名篇。它讲述了一只红色脖子的公鹧鸪,在野外中摆脱猎人的追捕,为了孩子而与天敌顽强的斗争,在困境中努力奋斗的故事。
故事中最令我感动的是两位母亲——红脖子的母亲,和它的妻子。红脖子在小时候,并没有父亲的关爱,而只有母亲照顾着红脖子和它的十一个兄弟姐妹。红脖子的母亲为了孩子们被烈日晒到而中暑,她甘愿自己被晒让孩子们在臂膀下乘凉。当遇到天敌时,她就让孩子们先躲起来,自己单独与天敌斗争。同时,她也在困难中教给孩子们生存技能,就这样她训练出红脖子顽强、勇敢、不服输的性格,丰富的生存经验。而红脖子的妻子,在孩子们遇到猎人喀迪时,她就第一个冲在前方与猎人搏斗,最后死于猎人枪下。
每个人的母亲就像红脖子的母亲那样爱和照顾自己的孩子,每个妈妈的爱都是无私的,就像我妈妈。冬天的早晨十分的寒冷,在被窝里的我就连脚趾头都不愿伸出来,可妈妈为了照顾好我,不畏寒冷,就早早的起来给我做饭了。我醒来后,迷迷糊糊的来到餐桌前,妈妈已经把丰盛的早饭做好了,起床后还没胃口,只吃了几口就去准备上学了,剩了好多饭,辛苦了妈妈做那么丰盛的饭菜,我枉费了妈妈对我的照顾。妈妈也在生活中的每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中教给我一些做人的道理和感悟,训练出我坚强、谦虚、勇敢、宽容的性格与好的品质。
西顿先生的动物小说为什么这么有名,我终于明白了,不仅是因为他写出了动物的原始、野性,且所写的动物人物都那么生动与细致,这是因为他对野生动物细致的观察。每篇故事的都让人有很大的感触,还展示了动物朴实、简单的感受,而不是人们那种复杂的思想情绪,使得文章简单易读,能让很多人接受,而且读起来也很生动与有趣。
红脖子读后感篇四
读了《信鸽花脖子》后我的脑海中就会浮现出勇敢、漂亮、机智的信鸽――花脖子。我真羡慕花脖子的小主人拥有这么一只信鸽中的明珠,真是幸运呀!
花脖子虽然天生就是一只信鸽,但是它的小主人也对它进行了严格、残酷的训练。为了让它识别方向,小主人坐船把它们一家三口带到狂风暴雨的海上,因此鸽子爸爸在海上丧命。后来小主人把花脖子和鸽子妈妈带到了喜马拉雅山做残酷的训练。虽然花脖子很机智,但是在跟隼战斗的过程中,鸽子妈妈为了保护花脖子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花脖子的遭遇,让我读着读着落了泪,同时也有点恨花脖子的小主人了。再往后看这本书,我才能明白花脖子的小主人的这番良苦用心。后来,因为战争的需要,花脖子被带到了战场上,成为军中信鸽。花脖子一次次冲破枪林弹雨、躲过敌机的袭击,圆满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的送信任务,为和平立下了大功。如果没有前期的严格训练,怎会有花脖子后来的出色表现呢?我顿时明白了“梅花香自苦寒来”的道理。
我想到我的老师,在学习上老师对我们格外严格,既对我们有各种纪律的约束,还布置有学习任务……,稍有偷懒跑神的现象,老师那严厉的目光就会射过来。那时候,我像恼恨训练花脖子的主人一样地恼恨我的老师。我现在明白了,老师是为我们的未来着想。因溺爱而不学无术的孩子,不可能成为栋梁之才。爸爸妈妈生养了我们,爷爷奶奶照顾了我们,老师培育了我们,我们长大要报答他们,更要报答我们的国家。光有这个想法还远远不够,我还要舍得下功夫。从今后,我会自觉接受各项学习任务,还要对自己提要求,不断努力,让自己茁壮地成长为社会的栋梁之才。
这本书也让我领略到了大自然的壮丽、奥秘和残酷,还有战争的无情和血腥。
一本好书,就如一位导师,环环相扣的情节引人入胜,读完也使我明白了人生的大道理。我决定要做好自己的主人,自觉主动的学习。这样想,我也这样做,我立刻起草了一份时间表,我再也不虚度光阴了。看着自己制定好的时间安排,我暗下决心,我会坚持执行这个时间表的,加油!我要磨练自己的意志,不怕困难、迎难而上。
现在,我觉得我很幸福、我更加热爱和平了,长大后,我一定会为全世界的和平出一份力!
红脖子读后感篇五
《红脖子》是加拿大的西顿写的,西顿从小喜欢观察、研究飞禽走兽,后来,他根据观察的素材创造出许多动物故事。他的故事描写的都是真实的动物,展示动物的心理,强调动物的感受,而不是人类的思想情绪。我今天主要讲的是一只雄壮而美丽的山鸡如何在困境中努力求生的故事。
红脖子从小就没了父母和兄弟姐妹们,所以他一个人独立生存,学会了许多生存技巧。有一天,他正在啄枯木,突然发现他后面有一个母鹧鸪正在看着他。然后在交流的过程中,他逐渐喜欢上了这个母鹧鸪并向她示爱,之后他们就组建了一个家庭,有了自己的孩子。中间,他的孩子失踪过一次,不过他和他的妻子利用斜坡把他的孩子救了上来。可是有一天,猎人的到来造成了他妻子和孩子的死亡,只有一个小鹧鸪存活了下来,不过红脖子并没有为此而放弃生的希望,一直和猎人斗志斗勇。他带着仅有的一个孩子生活,并且教会他躲避猎人的方法和生存技巧,但遗憾的是,他最后一个孩子也死在了猎人的枪下,几次的侥幸逃生,造成了猎人们都非常的痛恨他。阴险的猎人们打成了共识,一起追杀红脖子,把红脖子住的周围都布满了陷阱。孤军奋战的红脖子,最终落入了猎人的陷阱,倒挂在树上两天的他,最终被猫头鹰结束了生命。
这就是《红脖子》的故事,当我读完红脖子的故事之后,我总是对红脖子面对困境时不放弃和在困难面前冷静分析的精神加以崇拜,不知道你们会有怎样的感受呢?你也来读一读吧!
红脖子读后感篇六
最近,我阅读了《红脖子》。这本书的作者是西顿。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红脖子是生活在唐河河谷里的`一只松鸡。他从小都很听妈妈的话,也很懂事,他的其他兄弟姐妹们常常跑到危险的路上,吃那些来历不明的东西,这个英俊的小家伙却以为服从妈妈的命令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只要妈妈轻轻呼唤一声“咯利特(来)”,他就会一声不响地跑到妈妈身边。
在五月——恋爱月里,红脖子遇到了布朗妮并和她生了小松鸡。读完这个故事,我泪流满面。红脖子那父爱是多么伟大。想想我自己,跟红脖子相比,我是多么幸福。我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可红脖子,没有父亲,到最后还被科迪打死了。我恨科迪,若不是他,红脖子一家现在是多么幸福。红脖子和布郎妮夫妻恩爱,一起教育儿女。
我想告诉人们: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和动物门和谐相处,不能伤害动物。
红脖子读后感篇七
大家都知道狼与老虎。狮子等都是食肉动物,而且很凶残。可是,你们却不知道在它们内心深处却蕴含着比我们人类更多的温情。动物虽然对于猎物十分下得了手,但对于自己的亲人却是无一不精心呵护的,就连狼也不例外,在《红脖子》这本书中,一共写了两篇关于狼的故事。一篇是《王者之狼》,另一篇是《柯伦坡狼王》。其中我最喜欢《柯伦坡狼王》这篇故事了。
《柯伦坡狼王》里的“狼王”是一只威振四方的老灰狼,绰号“狼王”,为什么称它为“狼王”呢?因为它和它的部下们嗜血成性,连捕狼人都拿它们束手无策。所以人们称它“狼王”。
一次,牧羊人们为了不使对狼群十分胆怯的绵羊群再次受到重创,就让机智、勇敢的.山羊来做领队。有了山羊领导,狼群一来,绵羊们迅速排好队,不慌不忙地躲到山羊身后,而山羊则站成一排,抵着狼群的进攻,可“狼王”也不是傻子,懂得擒贼先擒主的道理,一下子扑过去恶狠狠地咬死了山羊,失去了山羊的绵羊变得群龙无首,乱作一团。
要成为“狼王”光有一个称号和战略方法还不够,更重要的是要学会爱。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常常冥思苦想,杀死狼王的究竟是谁?动物之间的情感又何时逊色于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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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脖子读后感篇八
在《红脖子》的故事情节中,讲述了一位英雄的历程。其中,一只信鸽的历程让我看到了它的一颗小小的勇敢的心,它是一只受了伤却仍不放弃的信鸽,一个王者之王的历程让我感觉到了它的心里充满了斗志,别看它身体疲惫不堪;老乌鸦银斑让我看到了它当领袖的职责;斯普林菲尔德狐让我感觉到了它当母亲给予孩子另一种爱,让小狐狸告别了世界;棉尾兔破耳朵让我看到了它聪明的智慧和勇敢的心;红脖子让我感受到了它失去亲人的悲痛心情;柯伦坡狼王让我看到了它眼中的目光是那么的坚定不移!
原始,阳刚,野性,迷人的故事是生命的呼唤。
动物也有生命,我们应该尊重动物,它们也有天性,会有表情的判断能力。人们要停止虐待动物,要有宽容仁爱之心,慈悲为怀,让它们和人类和谐共处,在同一个地球上快乐、幸福的生活。
这不是说说而已,而是永远的,文明的航帆。
红脖子读后感篇九
《红脖子》这本书里有五个感人的故事:《红脖子》《一只信鸽的故事》《吉尔达河边的浣熊》《我家的宾果》和《成哥儿成长记》。我最喜欢的是《一只信鸽的故事》。
这只信鸽的名字是叫阿诺克斯。阿诺克斯以自己勇敢和智慧赢得了许多人的赞赏。之后它去参加一个比赛。在中途因为饥渴万分就飞到了别的鸽房去喝水,结果被鸽房的主人囚禁了两年。两年后它最后逃离了“魔爪”,想回到自己思念了两年多的那个家生活。可阿诺克斯在临近家园的时刻倒在了老鹰的巢穴中,凄凉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读完了《一只信鸽的故事》,我不禁泪流满面。因为这一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一个故事。
记得那个时候我还在上二年级,可就在那天下午发生了一件事情。
那天下午,天气突然变得乌云密布,天空黑压压的一片,不一会儿就变成了雷雨交差的情景了。就在这时,我才发现自己的头又晕又烫,我赶紧告诉班主任听,老师听了,说:“你是发烧了,赶快给妈妈打个电话吧!”妈妈明白后连工作也不管,冒着大雨来到了学校里,立刻把我带到医院里去看病。过了几天我的烧最后退了,妈妈这时才松了一口气。然后拖着疲倦的身体去上班了。
《红脖子》这本书给我来许多感动,还有对生命的爱。
红脖子读后感篇十
最近,我阅读了《红脖子》。这本书的作者是西顿。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红脖子是生活在唐河河谷里的一只松鸡。他从小都很听妈妈的话,也很懂事,他的其他兄弟姐妹们常常跑到危险的路上,吃那些来历不明的东西,这个英俊的小家伙却以为服从妈妈的命令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只要妈妈轻轻呼唤一声“咯利特(来)”,他就会一声不响地跑到妈妈身边。
在五月――恋爱月里,红脖子遇到了布朗妮并和她生了小松鸡。读完这个故事,我泪流满面。红脖子那父爱是多么伟大。想想我自己,跟红脖子相比,我是多么幸福。我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可红脖子,没有父亲,到最后还被科迪打死了。我恨科迪,若不是他,红脖子一家现在是多么幸福。红脖子和布郎妮夫妻恩爱,一起教育儿女。
我想告诉人们: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和动物门和谐相处,不能伤害动物。
红脖子读后感篇十一
松鸡妈妈带着它的一窝小松鸡,走下泰勒山的长满树木的山坡,朝那条象水晶一样透明的小溪走去。这条小溪被人古怪地取了个名字,叫做烂泥涧。这些小松鸡出世才一天,可是跑起路来已经挺快了,松鸡妈妈还是头一回带它们去喝水哩。
松鸡妈妈低低地俯着身子,走得很慢,因为树林里到处都有敌人。它一面走,一面在喉咙里咯咯咯地轻声叫着,喊那些满身斑点的小茸毛球儿跟上来。这些小家伙“的跺的跺”地迈着它们的小红腿,跟在后面,有时被拉下了几英寸远,也要柔弱地卿卿哭叫起来。看上去,它们的身体非常脆弱,就是四十雀〔注一〕也比它们大,比它们粗壮。它们一共十二只,松鸡妈妈把它们都当心好了,一面还要留神所有的灌木丛、树木、乱丛棵子,以及整个树林和天空。它好象总是在寻找敌人——要在这儿找到朋友是太不容易了——而且,它的确发现了一个敌人。在平坦的绿茵茵的草地那边,有一只凶恶的大狐狸。这只狐狸正在朝它们走来,要不了多大工夫,它一定会闻到它们的味儿,或者是发现它们的脚印子。情况紧急,一秒钟也不能耽搁了。
“喀尔尔!喀尔尔!”(躲起来!躲起来!)松鸡妈妈用沉着的低声喊着,子是,那些个儿不见得比橡子大的、出世才一天的小家伙们,就远距离(只有几英寸)散开,分头隐蔽起来。有一只钻到一片树叶底下,另一只躲在两棵草根中间,第三只爬进了一片卷着的桦树皮,第四只跑到一个洞里去了。大家全躲好以后,还有一只小松鸡找不到隐蔽的地方,就伏在一块黄颜色的宽木片上,平贴着身子,紧闭起眼睛,这样就满以为别人不会看见它了。这时候,小家伙们停止了唧唧的惊吵,四周一片寂静。
接着,松鸡妈妈就一直朝那只可怕的野兽飞去,在离它身边几码路的地方,大胆地降落下来。它假装在地上摔了一跤,然后又拍着翅膀,往前直冲,活象翅膀已经受伤,腿也跛了似的——嗬,跛得多厉害啊——象是一只吃了苦头的小狗那样,在呜呜哭叫呢。它是在苦苦哀求吗——哀求一只又凶恶又残忍的狐狸大发慈悲吗?哎,不是的!它可不是大傻瓜。你常常听到狐狸狡猾的巧计吧。可是请你等着瞧瞧,它跟一只母松鸡比起来,又是多么愚蠢。这只狐狸看见身边突然飞来这样一只好松鸡,心里得意极了,就猛一转身扑了过去,心想至少要逮住点什么——可是它没有,它没有完全赶上那只松鸡。松鸡妈妈趁它还离开一英尺远的时候,就出其不意地拍着翅膀跑掉了。它一个纵步追了上去,以为这一回准能把松鸡逮住了,可是,不晓得是什么道理,又有一棵小树挡住了它,于是母松鸡拖着步子,跑到一根树桩子底下。大狐狸一声怒吼,朝那根树桩子跳过去,可是,母松鸡的腿跛得似乎好了一点,又纵身往前一跳,滚到一条堤岸下面去了。狐狸拚命地追着,差不多要抓到了松鸡的尾巴,可是奇怪得很,尽管它奔着跳着,松鸡总好象比它快那么一丁点。这真是最最少见的稀罕事儿。它,一只跑得飞快的狐狸,足足追了五分钟,却赶不上一只翅膀受了伤的松鸡。这真丢人啊。可是,当狐狸鼓足力气追上去的时候,松鸡的劲儿好象也大了起来。它们一个逃一个追,又跑了四分之一英里路,离开泰勒山越来越远了。这时候,母松鸡的翅膀灵活了,腿也不拐了,莫名其妙地完全好了。它飕的一声升到空中,好象在嘲笑狐狸似的,穿过树林飞走了。那只狐狸楞头楞脑地留在那儿,知道自己叫松鸡愚弄了。而且,最糟糕的是,它现在才想起,上这种鬼把戏的当,已经不止一次了,虽然它一直弄不清是为了什么原因。
这时候,松鸡妈妈兜了一个大圈子,绕道飞回到隐蔽在树林里的那些小茸毛球儿身边。
它凭着一只野鸟暗记地方的记忆力,走到刚才踩过的那片草叶跟前,在那儿站了一会儿。孩子们安静得一点声息都没有,真叫它又喜又爱。就连它的脚步声,也没有使谁惊动一下。伏在薄木片上的那只小家伙,隐蔽得总算并不怎么坏,它根本没有动过,现在还是一动也不动,只是眼睛闭得更紧了些,直到松鸡妈妈说:
“喀……利特!”(来吧,孩子们)小松鸡们才一下子象童话故事里所说的那样,打一个个小洞里钻了出来。伏在薄木片上的那只小家伙,实际上是小松鸡当中最大的。它这时也睁开了一对圆圆的小眼睛,跑到松鸡妈妈的宽尾巴底下躲了起来,一面还亲热地、“唧唧,唧唧”地小声叫着。这种叫声,离开三英尺远的敌人是听不出来的,可是松鸡妈妈在比这远三倍的地方就能听见。这时候,所有别的小茸毛球儿也都跑过来了。当然,它们想起刚才的事,嘁嘁喳喳闹得很厉害,同时也在因为渡过了危险,重新相聚,感到高兴哩。
这时候,太阳热辣辣地照着。要到小溪那边去,路上还得穿过一片空地。于是,松鸡妈妈把周围仔细打量了一下,看见没有敌人,才把小家伙们集合在一起,用扇子似的尾巴为它们遮住强烈的阳光,一直走到溪边的乱丛棵子那儿。
一只白尾巴的灰兔子,从乱丛棵子里跳出来,把它们吓了一大跳。可是一看见兔子身后拖着那条象面停战白旗似的尾巴,它们就完全放心了。兔子是个老朋友啦。那天小家伙们学懂了许多事情,其中有一样就是,兔子跑起来总是扯着一面白旗,同时它也是靠这面白旗过日子的。
接着,喝水的地方到了,虽然愚蠢的人们管它叫烂泥涧,这儿的流水却非常清澈。
起初,小家伙们不知道怎样去喝水,可是它们学着妈妈的样子做,不一会儿,就学得跟妈妈一样了,并且每喝一口水,就唧唧地道谢一番。它们挨着水边站成一排。二十四只红脚趾、朝里弯的小腿上,顶着十二个金褐色的小圆球儿。十二个可爱的金黄色的小脑袋,郑重其事地低垂着,跟它们的妈妈一样,一面喝水,一面唧唧道谢。
喝过水以后,松鸡妈妈用尾巴遮好它们,走走停停地把它们带到远远的草地那边去,那儿有个长满青草的大园包。松鸡妈妈前些时就把这个大圆包记在心里了。要养大一窝小松鸡,象这样的大圆包要好些个呢。因为这种大圆包就是蚂蚁窝。松鸡妈妈走到大圆包顶上,朝四面望了一会儿,然后用爪子使劲扒了六下。于是,这座堆土堆得很松的蚂蚁山破裂开来了。一条条的土坑道也坍塌了,碎泥从大圆包的旁边散落下来。成群的蚂蚁涌了出来,因为想不出一个比较好的办法,还在你怨我我怨你地争吵着。有的在茫无头绪地围着蚂蚁山拚命打转儿。有几只比较有头脑的,就开始搬运那些又白又肥的蚂蚁蛋。可是,松鸡妈妈走到孩子们跟前,啄起一只白润透亮的蚂蚁蛋,咯咯咯地叫了几声,把它丢到地上,接着又三番四复地啄起来,再咯咯咯地叫几声,然后才把它吞了。小松鸡们站在四周望着。后来,那只刚才躺在薄木片上的黄颜色的小家伙,也啄起一只蚂蚁蛋,在地上丢了几次,最后出于一种突然的冲动,才把它吞下肚去。这么一来,它就学会吃东西了。不到二十分钟,连最小的那只小家伙也学会了。而在松鸡妈妈又扒开一些蚂蚁坑道,把泥上和坑道里的东西从大圆包的旁边推下来的时候,这些小家伙们已经在笑笑闹闹地抢着找好吃的蚂蚁蛋了。它们直到一个个把肚子塞得满满,胀得七倒八歪,实在吃不下去了,才停下嘴来。
接着,它们又小心翼翼地跑到小溪边,在一片被黑莓丛紧紧遮蔽着的沙滩上躺了一个下午。在这儿,它们才懂得了,让那些清凉的细沙,在它们热呼呼的小脚趾当中流过去,有多么舒服。它们凭着强烈的摹仿性,学着妈妈的样子,侧卧着身子,用小腿爬爬,拍拍翅膀。不过它们这会儿还没有什么翅膀可拍哩。它们只在身体两边的茸毛当中,长着一块小肉片,将来翅膀就是从那儿长出来的。那天晚上,松鸡妈妈把它们带到附近的一丛干草棵子里,那儿全是又干又脆的落叶,敌人是没法毫无声息地走过来的。它们呆在枝藤交错的野蔷薇下面,还可以躲避所有的空中敌人。这时候,满身茸毛的孩子们躺在松鸡妈妈的身边,由它保卫着,它看见它们紧贴着自己温暖的身体,放心地安睡,一面还蜷缩着小小的身子,在睡梦中唧唧叫着,心里充满了一种慈母的欢悦。
二
第三天,小家伙们已经长得壮实多了。它们遇到橡子的时候,不必再绕着道儿兜过去了。它们现在连松果也能爬越过去,同时,在将来会长成翅膀的那两块小肉片上,已经长出了好几根又青又肥的血色羽茎了。
一位好妈妈、两条好腿儿、几种可靠的天生本能和一点初生的理智,就为它们生活的开端创造了条件。天生本能,也就是遗传下来的习惯,这种本能教导它们要听从妈妈的话隐蔽起来,教导它们跟着母亲走。但是,当太阳热辣辣地照射着的时候,使它们藏到妈妈尾巴下去的,就是它们的理智了。而且从那一天起,理智在它们不断发展着的生活中所占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了。
下一天,那些血色羽茎上就冒出了很多毛尖儿。再过一天,毛毛儿已经出得很好了。一个星期以后,全家的浑身茸毛的小家伙,已经飞得挺有劲了。
但并不是所有的小家伙都这样。可怜的小伦蒂从出生的第一天起,就一直在生病。它出世以后,还把它的半个蛋壳,在身上背了好几个钟头。它比哥哥弟弟们,路嘛跑得少,叫嘛叫得多。有天晚上,一只臭鼬鼠跑来袭击它们,松鸡妈妈喊了声“喀维特,喀维特”(起飞,起飞),可是小伦蒂掉了队。等到母松鸡在长满松树的小山上,把一窝小松鸡聚集起来的时候,伦蒂不见了。从此它们再也没有看见过它。
这时候,母松鸡继续在训练它们。它们知道,在小溪旁边的深草当中,有很多最好的蚱蜢,它们也知道,从红醋栗树上掉下来的一条条光溜溜、绿油油的小虫儿,是非常肥美的食物,它们懂得,耸立在远处树林边上的蚂蚁山的大圆包,是一座丰富的粮食库,它们也懂得,草莓虽然不是真正的小虫儿,可是味道差不多和虫儿一样美;它们知道,逮大斑蝶是一种很有趣很安全的游戏,只是不容易逮到罢了,而在一块从腐烂的树桩子上脱落下来的树皮里,准能找到许多各式各样的好东西。同时,它们还懂得,遇到黄蜂、蝎子、毛虫和娱蚣的时候,最好还是别去碰它们。
现在到了七月,是草莓月。在上个月里,小家伙们长得出奇地快。这会儿一个个都挺大了,松鸡妈妈要想把它们遮蔽起来,就得站上一整夜。
它们每天都要用沙土洗澡,可是后来,它们调到小山上另一处比较高的地方去洗了。这儿是很多不同种类的鸟儿常来洗沙浴的地方。起初,对这种用人家洗过的沙土来洗澡的做法,松鸡妈妈是不赞成的。可是,那儿的沙土是那么细软舒适,孩子们又是那么高兴往那边去,所以松鸡妈妈也就同意了。
过了两个星期,小家伙们的精神萎靡不振了,松鸡妈妈自己也觉得不大舒服。它们老是感到肚子饿,虽然吃得挺多,但是一个个都越来越瘦了。松鸡妈妈是最后一个生病的。可是病一到它身上,就来势汹汹,非常厉害。它感到极度的饥饿,头痛发热,浑身越来越软弱无力。这是什么道理,它一直没有弄懂。对那些许多鸟儿经常用来洗澡的沙土,它的天生本能最初就使它怀疑过,现在也不再去洗了。但是它没法知道,就在那些沙土里面,夹杂着许多寄生虫,也正是因为这些寄生虫的缘故,它们全家才染上疾病的。
凡是受天性驱使所做出来的事,都具有一定的目的。松鸡妈妈在治疗疾病方面的知识,也仅仅是顺从了天性的驱使。它满怀着一种热烈的欲望,想寻求一种东西,究竟是什么,连它自己也不知道。它这种欲望,使它一遇见看上去能吃的东西,都要吃一吃,尝一尝。这种欲望,还驱使它去寻找最阴凉的森林。后来,它果然在森林里找到一棵毒性很大的黄栌,上面结满了毒果子。要是一个月以前,它准会毫不注意地飞过去的。可是这一回,它尝了尝那些难看的果子。又苦又辣的果子汁液,对它生理上某种奇特的需要好象挺合适,它吃了又吃,接着,它们全家都跑来参加了这个奇特的医疗宴会。我们人类的大夫,对症下药也不可能比这更高明。事实证明,这是一种刺激性的猛泻药,可怕的隐藏着的敌人被打下来了,危险过去了。但并不是所有的松鸡都这样——对它们当中的两只来说,大自然这位老大夫,是来得太晚了。那两只最虚弱的,被无情的自然规律摈弃了。它们叫寄生虫病弄亏了身体,顶不住猛烈的药性。它们在小溪旁边不停地喝水。第二天早晨,当其余的小家伙跟着母亲走的时候,它们就动也不动了。可是这两只小松鸡,却奇妙地为兄弟报了仇。有只臭鼬鼠,就是那只能够说得出伦蒂下落的,发现了它们的尸首,把它们狼吞虎咽地吃了个精光,被它俩所吃的毒药毒死了。
现在,母松鸡还带领着七只小松鸡。它们各自的性格,早就表露了出来,这会儿更在迅速地发展着。身体虚弱的小家伙都已经夭折了,留下来的还有一只大傻瓜和一只小懒鬼。松鸡妈妈不得不对某几只特别照顾些。最叫它心爱的是那只最大的,就是伏在黄色的薄木片上隐蔽过的那一只。它在这窝小松鸡当中,不但个儿最大、身体最好、长得最漂亮,而且最大的优点是:它最肯听话。松鸡妈妈的警告信号“呃尔尔尔尔”(危险),总是挡不住别的小松鸡朝危险的路上走,或者是去吃可疑的食物。可是对它来说,服从妈妈的命令,好象是非常自然的事,只要母亲轻轻地喊一声“喀……利特”(来),它从来投有不响应的。这种服从的性格使它获得了应有的后果,它享到了最长的寿命。
八月,也就是换毛月,过去了,小家伙们已经长得有大松鸡的四分之三那么大了。现在它们有了点知识,自以为聪明得很。小时候.它们必须在地面上睡觉,这样松鸡妈妈才可以用身体保护它们。现在它们长大了,没有这种需要了,松鸡妈妈就开始让它们体验大松鸡的生活方式。这时候,它们已经改在树上睡觉了。因为小鼬鼠、小狐狸、小臭鼬鼠和小貂,都开始会跑了。地面上的危险,一夜比一夜多起来,所以一等太阳落了山,松鸡妈妈就喊着“喀……利特”,飞到一棵枝叶茂密的矮树上去了。
小家伙们全跟着飞了上去,只有一只固执的小傻瓜,还是象刚才那样,死赖在地面上睡觉。当天夜里,一切都很正常,可是第二天晚上,小家伙们全被它的喊叫声吵醒了。起先是一阵轻微的乱扭乱斗的声音,接着又寂静无声了,后来,一种吓人的啃骨头声和咂嘴声打破了沉寂。它们瞪着眼朝下面可怕的黑暗中望去,看见两只挤在一堆的闪闪发亮的眼睛,还闻到一阵霉臭的怪味儿,于是它们知道了,吃掉它们兄弟的凶手是一只貂。
现在每到晚上,六只小松鸡总是在树上蹲成一排,让松鸡妈妈夹在当中。可是还有几只小家伙,要经常抬起冰冷的脚爪子,爬到妈妈的脊梁上去。
松鸡妈妈在继续训练它们,大约就在这个时候,它们学会了“响声起飞”。只要它愿意,松鸡是可以毫无声息地起飞的。可是有时候“响声起飞”非常重要,所以母松鸡要教所有的小家伙,怎么样和应该在什么时候,把翅膀拍得噼噼啪啪地飞起来。“响声起飞”有很多用处。危险来临的时候,可以用它向附近其他的松鸡发出警告,可以用它吓唬那些猎人;也可以使敌人的注意力集中在“响声起飞”的松鸡身上,好让其余的松鸡静悄悄地偷偷飞走,或是伏在地上躲开敌人的注意。
松鸡有句老古话,大概是这么说的:“每月有每月的敌人和吃食”。到了九月,种子和谷粒就代替了桨果和蚂蚁蛋,带枪的猎人就代替了貂和臭鼬鼠。
狐狸是什么样儿,松鸡知道得很清楚,但是狗的样子,它们简直就没见过。它们懂得,要叫一只狐狸扑空,是非常容易的事,那只要往树上一飞就成了。可是在猎人月,老克迪带着那只短尾巴的黄色杂种狗来到山谷里,到处兜来兜去,松鸡妈妈发现了那只狗,就“喀维特!喀维特!”(起飞,起飞)地大叫起来。有两只小松鸡,看到妈妈这么容易就被一只狐狸搞得手忙脚乱,觉得太可怜了。于是,尽管这时候松鸡妈妈在着急地一再喊“喀维特!喀维特!”并且还做出榜样,一声不响地迅速飞了开去,它们还是飞到一棵树上,得意洋洋地炫耀它们的英勇气概。
就在这时候,那只古怪的短尾巴狐狸跑到树底下,冲着它们汪汪、汪汪直叫起来。两只小松鸡觉得它挺有趣,也觉得妈妈和哥哥弟弟们非常可笑,这么一高兴,压根儿就没注意灌木丛里的一阵沙沙沙的声音,后来砰砰两响,它们血淋淋地扇着翅膀摔了下来,被那只黄狗抓住乱咬一顿,直到猎人从灌木丛里跑出来,才把两只松鸡尸首保住了。
三
克迪住在多伦多北面、靠近唐河的一所小破房子里。他所过的生活,如果用希腊哲学的观点看来,正是非常合乎理想的。他没有财产,没有负担,没有名利的要求,也没有什么可以称道的家业。他一生中工作得很少,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游戏和随心所欲的户外生活中度过的。他自以为是个真正的打猎家,理由是因为他“热爱打猎”,还因为他在放枪以后,“一看到猎物被他打落在地上,心里就觉得高兴”。邻居们都管他叫“侵占公物的人”,只把他看作是暂时在这里呆一阵子的流浪汉。他一年到头都在用捕机和枪捕捉动物,有时也随着季节的需要,稍微变变花样。可是有人说,万一他把日历搞忘了,他就能从“松鸡的神态”上,说出这是哪个月份来。毫无疑问,这一点说明了他对松鸡有很深刻的了解,可是偏巧也证明了,这里头还包含着一些不名誉的事情。捕杀松鸡的合法季节,从九月十五日开始,可是,克迪违法提前两个星期出来打猎,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了。他照样一年年巧妙地逃避了处罚,甚至还设法让自己在一家报纸的记者访问记里,被当作一位有趣的人物登载了出来。
松鸡飞行的时候,他很少开枪射击,他认为近距离射击可能更好些,可是这在枝叶茂密的地方,进行起来同样很困难。正因为这样,第三条峡谷里的那窝松鸡,才安全地向前跑了那么久。可是这会儿,在附近眺望的另外一些猎人发现了它们,弄得他只好朝一群被吓得乱七八糟的松鸡追了上去。松鸡妈妈带着四只没被打死的小家伙飞走以后,拍翅膀的呼呼声就听不见了。于是,他把两只打死了的往口袋里一放,回到小房子里去。
就这样,小家伙们懂得了:狗跟狐狸是不一样的,必须用不同的方法对待它们。同时,“服从就是长寿”这条古老的教训,也更加深刻地铭记在它们的心上了。
九月里其余的那些日子,是在悄悄地避开了猎人们和某些老对头的情况下度过的。它们还是栖歇在硬木树的细长枝条上,躲在最茂密的树叶当中。这样既可以保护它们不受空中敌人的袭击,又因为歇的地方很高,使它们安全地躲开了地面上的敌人。这么一来,除开树狸以外,它们什么也不用担心了。这种树狸,在软软的树枝上,走起来步子又慢又重,所以也总会被它们及时发现的。可是,现在已经到了树叶飘落的时候了——每月有不同的敌人,也有不同的食物。这个月是吃坚果的时候,但也是猫头鹰猖獗的季节。这时,苍鸮正从北方飞来,数目要比猫头鹰多两三倍。气候在一夜夜地冷起来,树狸的危险性减少了,于是松鸡妈妈就搬了家,栖歇到一棵栂树〔注二〕的一簇最茂密的枝叶中去了。
只有一只小松鸡,不肯听从母亲“喀利特,喀利特”的警告。它赖在那根摇来摆去的光秃秃的榆树枝上不肯走,于是,不到天亮,就被一只黄眼睛大猫头鹰叼跑了。
现在只剩下松鸡妈妈和三只小家伙了,可是它们已经眼母亲一般大了。说实在的,那只最年长的,就是躺在薄木片上隐蔽过的,个儿比妈妈还要大。它们的颈毛已经开始长出来了。虽然只长了点毛尖儿,可是也能看得出长出来以后是副什么样子,因此,它们为这点毛尖儿,感到了很大的骄傲。
松鸡的颈毛,就相当于孔雀的尾巴——这是它最值得骄傲和最美丽的部分。母松鸡的须毛是黑色的,带着一层淡绿色的光彩。雄松鸡的颈毛就密得多,黑得多,上面的深绿色光芒也更加鲜艳。要是偶尔生出了一只特别大、特别壮的松鸡,那它的颈毛就不仅特别浓密,而且由于一种特殊的强化作用,会显出一种深红的铜色,上面还辉映着紫色、绿色和金黄色的虹晕。这样的一只鸟儿,一定会叫所有知道它的人们感到惊奇,而那只躺在薄木片上的、总是非常听话的小家伙,在橡子月还没过完的时候,就长出了鲜艳夺目的、金黄色和紫铜色的颈毛——因为它就是唐河河谷里那只大名鼎鼎的松鸡红脖子啊。
四
橡子月末尾,大约是十月中旬,有一天,松鸡一家子正在草地朝阳光那一面的一棵大松树桩附近晒着太阳、吃着丰富的食物的时候,它们听见远处响起了一声枪响。红脖子出于一种内在的冲动,跳到松树桩子上,竖起尾巴上上下下走了两趟,然后,由于明亮清爽的天空的影响,又耀武扬威地呼呼扇动着它的翅膀。接着,它象一匹跳跳蹦蹦的小马,在炫耀它的得意心情似的,做出一副更加勇壮的样子,把翅膀拍得更响了。后来,它不知不觉咚咚咚地啄击起来,并且因为发现了这种新的刀量,高兴得不得了,就越发啄个不停。直到后来,附近的树林里,到处都听得见这只大雄松鸡的响亮的啄击声了。它的兄弟姊妹们听见这种声音,都又惊又喜地朝它望着,它的母亲也是这样,不过从这时候起,它就开始有点为它担忧了。
十一月开始了,这个月的敌人可真厉害。由于一种奇怪的自然规律,所有的松鸡在度过第一个十一月的时候,都免不了要染上一种疯狂的毛病。这种情形,在人类当中也不是完全没有的。这时候,它们会产生一种拚命想飞开去的热望,至于飞到哪儿去,那倒无所谓。在这段时期里,就是最聪明的松鸡,也会干出各种各样蠢头蠢脑的事情来。它们到处乱飞,在夜里尽快地乱飞,不是被电线割成两半,就是闯进灯塔里,或者是撞在火车头的前灯上。白天,它们会呆在各种古里古怪的地方,在大楼里呀,在空旷的湿草地上呀,或者歇在一座大城市里的电线上,有时候甚至会飞到停在岸边的船只上面。这种疯狂的毛病,似乎是一种祖先遗留下来的移居的习惯,因为它至少还有一种好的后果,那就是把松鸡的家庭给拆散了,使它们避免了那种经常不断的同族近婚。不然的话,它们可真要灭种了〔注三〕。小松鸡头一年发起这种病来,总是发得很厉害。第二年冬天,它们还是有发病的可能,因为这种病的感染力是非常强的,不过到第三年,就决不会再发了。
红脖子的母亲一看见冬季葡萄熟得发紫,深红色的金光闪闪的枫叶开始往下飘落,就知道疯狂月快要到了。这时候,它除了照顾好它们的身体,让它们呆在树林中最清静的地方以外,是没有其他办法可想的。
后来,空中有一群雁呷呷呷地叫着向南飞去,这是疯狂月来临的第一个征兆。小家伙们从来没见过这种长脖子的鸟,心里感到很害怕。可是一看见它们的妈妈没有一点惧怕的样子,也就鼓起了勇气,兴致勃勃地朝那些雁望着。不知道是那些粗野的呷呷声使它们感动了呢,还是仅仅由于一种内在的欲望发泄了出来?这时候,每一个小家伙的心头,都产生了一种想跟随雁群远走高飞的热望。它们眼看着那些飞快的雁群要在南方消失了,就飞到更高的树枝上去,向更远的地方看它们。同时,从这时候起,事情也起了新的变化。十一月的月亮一天天越来越圆了,等到满月的时候,季节性的疯狂毛病也跟着来到了。
身休最差的那只松鸡,病发得最厉害。红脖子作了好几次反复无常的长途飞行。它情不自禁地向南方飞去,可是遇见了无边无际的安大略湖,子是它又往回飞,到疯狂月的月亮变成月牙儿的时候,它又回到了烂泥涧的溪谷里。不过,这一回只有它孤零零的一个了。
后朗小学四年级:杨璐
红脖子读后感篇十二
大家都知道狼与老虎。狮子等都是食肉动物,而且很凶残。可是,你们却不知道在它们内心深处却蕴含着比我们人类更多的温情。动物虽然对于猎物十分下得了手,但对于自己的亲人却是无一不精心呵护的,就连狼也不例外,在《红脖子》这本书中,一共写了两篇关于狼的故事。一篇是《王者之狼》,另一篇是《柯伦坡狼王》。其中我最喜欢《柯伦坡狼王》这篇故事了。
《柯伦坡狼王》里的“狼王”是一只威振四方的老灰狼,绰号“狼王”,为什么称它为“狼王”呢?因为它和它的部下们嗜血成性,连捕狼人都拿它们束手无策。所以人们称它“狼王”。
一次,牧羊人们为了不使对狼群十分胆怯的绵羊群再次受到重创,就让机智、勇敢的山羊来做领队。有了山羊领导,狼群一来,绵羊们迅速排好队,不慌不忙地躲到山羊身后,而山羊则站成一排,抵着狼群的进攻,可“狼王”也不是傻子,懂得擒贼先擒主的道理,一下子扑过去恶狠狠地咬死了山羊,失去了山羊的绵羊变得群龙无首,乱作一团。
要成为“狼王”光有一个称号和战略方法还不够,更重要的是要学会爱。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常常冥思苦想,杀死狼王的究竟是谁?动物之间的情感又何时逊色于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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