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案例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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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案例16篇)
时间:2023-10-29 15:10:05     小编:雅蕊

文学是一种表达情感与思想、展现人类生活与价值的艺术形式。写总结时,我们可以逐步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使总结具有实际指导意义。如果你正在写作或是需要一些灵感,以下是一些精选文章,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对中小学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的通知》的有关精神,为确保学校教师及学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小结如下:

1、接到通知后,张国磊老师在全校进行强调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要求师生不燃放或尽量少燃放烟花爆竹,为我市春节期间的空气洁净做出贡献。

2、学校利用电子屏对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禁放意识和环保意识。

3、班主任教师在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上向学生宣传讲解燃放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从而紧绷学生对燃放烟花爆竹而可能产生的安全问题的这根弦。

4、学校对学生印发《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家长的一封信》,让学生带回家跟家长一起学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

总之,董陵小学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使广大师生增强遵守国家法规、公共秩序的自觉性。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篇二

我镇认真按市政府、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落实《关于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茂府规20xx1号)文件精神,全面动员布置,加强领导,及时制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镇委书记杨宇怀同志第一时间组织全镇职工干部、各村(居)书记、主任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并在班子会上作了强调,要求各班子成员要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镇委镇政府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区域工作会议精神,扎实以分片挂点的方式督促引导教育群众自觉遵守禁售禁燃公告。另外,我镇成立了以镇长黎洲为组长,镇委副书记李宁,镇委委员、常务副镇长李土受,镇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姚忠为副组长,派出所、工商所、安监所、规划建设办、党政办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村(居)书记、主任为成员的公馆镇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镇安监所,由李土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开展相关工作。

二、

我镇充分利用网站、微信、qq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在企业工作交流群、镇政府工作交流群均发送《关于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大家认真学习。三是在人流多、禁放的地段悬挂横幅。期间共张贴发送禁售禁燃公告600份,横幅20条,真正做到了无缝隙、无死角的宣传。

三、

在基础排查、日常巡查、违法查处等基础上,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20xx年2月14日,杨杰常委亲自带队对公馆镇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区域进行巡查,发现河之口零售点违规摆卖,立即责令制止。另外,镇政府在春节期间每天安排2名班子成员带队巡查,派出所24小时3班到进行巡查。截至目前,共出动了470人次,共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5起,查获违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1起。

在这场禁售禁燃攻坚中,镇政府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参与,分片包干,合力攻坚,主要领导亲自上阵,坚守到深夜,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下一步,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再接再厉,继续发力,确保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篇三

为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共同营造我区欢庆、祥和的氛围,我局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放活动,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成立了以xx局长为组长,xx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xx为成员的环保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小组,统一部署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并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2、网格下沉人员对辖区工业企业负责人进行口头宣传,告知燃放烟花爆竹可能会引发的严重后果并明确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微信群、qq群、美篇等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

3、在2月3日(农历十二月廿九)至2月11日(农历正月初七)这个重点时间段,通过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以及保安人员,加强对我局禁放烟花爆竹区域的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网格涉及的工业企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督查。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篇四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x府办发〔20xx〕309号)要求,双江街道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工作,实现了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辖区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未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确保全街道人民过上了欢快祥和的春节,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街道于20xx年x月xx日专题召开了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会议,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针对除夕、元宵重点时段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方案。二是成立了街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杨桂林任组长,副主任何先友任副组长,双江派出所、工商所、综治科、安监科、城管科、财政科、社事科、民政科林业站、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及各村、社区支书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科(以下简称街道燃放办),由安监科长余江游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具体工作。

一是各村(社区)分别召开了不同层次的宣传动员工作会,采取书写标语、制定传单、张贴公告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确保宣传不留空楼和死角,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引导市民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烟花。在引导中做到强化“四个禁放”,即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

各社区(村)积极深入排查隐患,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一是排查建(构)筑物隐患。重点清除棚户区、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防盗窗护栏、建筑施工工地、外墙装饰防护网等重点部位的可燃物,保持消防器材完好、数量充足、消防通道畅通。要对地下管线、下水道进行检测、维护、清理,加强社区居民楼化粪池的检测和清淘,做好防燃、防爆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二是排查重大危险源隐患。对本区域内加油站、加气站、电力设施、小区化粪池和危化产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三是排查销售点隐患。对许可销售网点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等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的积极报告。

各社区(村)明确了以支书为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带头值班巡查,并对燃放烟花责任区域落实了巡逻守护人员。并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对加油站、小区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巡逻员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采取“一对一”24小时守护。街道安监科在除夕、元宵夜对每一个社区都加强了巡逻守护和现场督查。街道值班人员并采取电话抽查方式,督查了各社区值班在岗情况。

由于工作到位,措施有力,我街道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现了平安、有序,确保全街道人民过上了欢快祥和的.春节.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篇五

为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上级工作部署,xx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活动。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文件精神,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安排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活动。成立了由稽查队长任组长,稽查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对检查活动进行了统一部署。

组织执法人员成立了两个检查小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排查,经查,我县辖区内没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重点对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了以下内容:烟花爆竹的标识、进货质量证明、烟花爆竹进货渠道、仓储安全、警示标志、警示说明等情况。经过检查发现,经营业主的质量安全意识与往年相比有了较大提高,均能按要求从正规渠道进货,并能提供相关厂名、厂址及检验合格证明等。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车辆10台次,检查经营批发企业一家,没有发现违法行为。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坚持执法与宣传相结合原则,对经营户和围观群众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通过法律法规宣传,使经营户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烟花爆竹产品,要从具有国家安监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批发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单位购买。购买时,要仔细查看其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具体的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是否有专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防伪标识,是否有警示标语和燃放说明等标示,发现问题产品可拨打12365质监热线进行举报。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有问题的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加强对中小学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的通知》的有关精神,为确保学校教师及学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小结如下:

1、接到通知后,张国磊老师在全校进行强调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要求师生不燃放或尽量少燃放烟花爆竹,为我市春节期间的空气洁净做出贡献。

2、学校利用电子屏对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禁放意识和环保意识。

3、班主任教师在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上向学生宣传讲解燃放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从而紧绷学生对燃放烟花爆竹而可能产生的安全问题的这根弦。

4、学校对学生印发《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家长的一封信》,让学生带回家跟家长一起学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

总之,董陵小学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使广大师生增强遵守国家法规、公共秩序的自觉性。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重点禁放管控工作,减少城市环境污染,消除火灾安全隐患,保障公共财产和居民人身财产安全。20xx年2月4日上午,通济街道润硕社区孙伟波及辖区派出所、执法大队、社区工作人员及物业相关负责人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对春节期间的禁放管控和近期的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加强禁放管控力量,开展定点值守和安全巡查等各项工作。

工作中,利用小区宣传栏进行宣传、单元门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及微信公众平台,同时社区网格员向沿街门头房进行广泛宣传,并向过往行人分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资料,联合小区门卫、志愿者等一同向居民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让更多辖区居民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在社区营造了自觉禁放烟花爆竹,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的氛围。让广大居民过上一个安全、祥和、快乐的`春节。

通过此次宣传教育活动,使居民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强化了居民的安全防患意识,受到广大市民的认可。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篇八

为做好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xx县安委会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从而预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呵护全乡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我乡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许可”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强化经营业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觉性,降低事故发生的机率。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办牵头,乡属各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我乡实际,今年我乡对各烟花爆竹经营商店进行4次日常检查,检查内容:

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2、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

3、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

4、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经检查,我乡无经营烟花爆竹的店面,只有部分小商店买一些小擦炮。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篇九

为扎实做好朝阳县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严防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我局按照《朝阳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执法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对县域内批发、零售烟花爆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经营安全。现将我县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为认真履行职责,我局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调抓的原则,时刻把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保障工作当成头等大事。11月,局领导召开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周密部署,要求工作人员要按照《朝阳县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执法工作》的要求,加大安全检查频次,开展全面覆盖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检查,保障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无事故。

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工作开展以来,柳局长带领局危化股执法人员深入一线,认真对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按照烟花爆竹批发及零售店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的内容,对烟花爆竹企业进行检查。一是坚决依法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二是对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产品,采取返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或者就地封存。三是对县域内批发及零售企业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许可证进行收缴并签订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承诺书,确保销售期内不再销售。四是推行零售点所在村、乡镇介入烟花爆竹零售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到层层把关,核准零售点的安全条件是否真正符合要求,确保烟花爆竹零售市场规范安全。截止目前,我县共计检查烟花爆竹企业125家,发现安全隐患问题2项,目前已整改完成。县域内154家零售企业及2家批发企业经营许可证已全部收缴,且已经全部签订烟花爆竹安全承诺书。

1.要切实增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实施许可准入,落实零售企业基本安全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许可安全条件。要强化“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要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

2.建立健全部门协调和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乡镇政府的力量,以发文、会议、媒体宣传等形式,督促其做好平时的监管和查处工作,只有这样,联合执法才能真正形成合力,严防烟花爆竹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县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篇十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最大限度地消除治安隐患,切实维护春节前后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保障全乡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景谷县公安局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实际,集中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景谷派出所将此次专项行动积极向景谷乡党委政府汇报,得到了景谷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景谷乡政府根据景谷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成立了打击非法烟花爆竹从业行为的领导小组,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和时间要求,在景谷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景谷派出所在打击和查处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中,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取得了良好效果。

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最火爆的时候,也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发时段,为了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景谷派出所民警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情况的巡查力度,并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燃放重要地段的消防力度,随时处置突发事件。景谷派出所民警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对对重点地段进行重点盯防,一旦发现事故苗头,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景谷派出所民警联合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赶集日”等有利时机,把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危害程度进行深入的宣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认真向烟花爆竹销售点及商业网点的从业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使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并把宣传工作落实到各个村组和农户家中。二是加大对烟花爆竹奖励举报宣传力度,借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并设立了一部专用的举报电话,使奖励举报办法家喻户晓。

截至目前,景谷派出所出动警力24人次、协警人员11人次,警车11辆次,检查烟花爆竹销售零售点5家,共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掀起了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宣传攻势。通过广泛深入宣传,使群众了解危爆物品的危害,增强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坚决遏制此类事故、案件的发生,春节期间,景谷乡辖区内无因烟花爆竹引起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安全事故。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篇十一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黄山市继续严格执行已出台的'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加强监督监管,并通过全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是全媒体全覆盖宣传。在市广电台、市政府网、黄山文明网、黄山警方、黄山教育、市生态环境局“一网双微”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发布《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关于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全市居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共同守护美好环境。

二是持续强化源头管控。各地应急管理部门按照“禁放区”内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和“限放区”内不得设置长期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要求,进一步压缩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通过科学规划布局有效提升零售网点的安全水平。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排查整治安全隐患154条,责令5家零售网点限期整改,依法对4家零售网点予以暂扣。

三是严格违规燃放查处。市及各区县组织执法人员加强重点区域巡逻,及时劝阻查处违规燃放、违法运输行为。1月9日起,市公安部门每日调度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情况。1月份以来,全市共劝阻违规燃放行为6起,查处4起。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篇十二

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浮烟山开发区、望留街道党工委、管委会、办事处高度重视,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确保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浮烟山开发区、望留街道清理清查烟花爆竹活动从20xx年12月27日开始,包括元旦三天假期,全体机关干部都没有歇班,一直靠在村里开展工作。开发区、街道党工委27日上午召开副科级以上干部会议和街直部门、派出所、工商所、企业、各村负责人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成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活动中,加强调度和督查检查,党工委每天调度一次或者两次,根据当天情况,及时研究分析,安排部署第二天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牵头,组成两个督查小组,从重点区域、重点村、重点人物入手,进村入户,主要检查各小组入户情况,督促各管区把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工作效果。

把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措施,召开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传达区委、区政府会议精神,进行广泛发动宣传。通过出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宣传车、张贴通告、宣传口号、标语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街办组织了两部宣传车,在辖区进行巡回广播宣传。印制600份区政府《通告》、制作240副横幅,分发到各村,在村内显要位置、主要路口进行张贴、悬挂,张贴标语3700条,发放一封信、明白纸14000份。逐村喷涂固定宣传标语,街办统一确定宣传口号,在各村大街两侧、村头、村委办公室院前等人流集中或显要位置喷涂醒目的宣传标语140余条。录制了120盘录音磁带发到各村,各村广播喇叭全部响起来,每天至少三次进行广播宣传,发动群众,形成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形成铺天盖地之势,为清理清查活动营造了舆论氛围。

加大清理清查人员队伍力量。班子成员全部靠上,组织全体机关干部、60个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及教师共1200余人,分成14个清理清查小组,对辖区内的企业、闲置房屋、废弃窑场、果园房屋、建筑工地、经营门头房,每村每户,采取反复式、无规律、不定期、全覆盖地毯式检查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坚持不放过每一个企业,不放过每一个家庭,不放过每间房屋,不放过各类工业园区、养殖园区、废弃厂房及庭院。对有非法生产、经营前科的重点户,实行重点清查,并以此户为中心,扩大清查范围到其直系亲属,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同时,采取科技手段,使用先进探测仪器,对重点村进行检查。如望留屯村,历史上就是鞭炮非法生产的重点村,我们坚持白天集中检查和晚上突击检查相结合,一天检查一次甚至两次、三次。崔家庄村在清理清查中查出一户非法储存窝点,查获鞭炮2卡车,第二天我们又进行了复查,又查获鞭炮销售户退回的鞭炮一卡车。在严查烟花爆竹的同时,对浮烟山森林防火、液化石油气、蒸汽锅炉安全隐患一同进行排查,先后组织拉网式排查3次,排查村民13200户,企业84家,建筑工地16处,人员密集场所6处,各类工业园区、养殖园区、废弃厂房及庭院600处,排查重点人员110人,取缔3个非法液化气灌装站,查获鞭炮198件(四车)、鞭炮引线2宗、黑火药1.5公斤、硫磺3斤,群众私下丢弃的黑火药10斤左右、鞭炮引信2宗,查获收缴鞭炮火药和半成品原料150斤。对违法人员进行了严厉打击,依法拘留7人。

切实加强信息网络建设,组建了380人的信息联络员队伍,一般村设立5名信息联络员,重点村设立10名信息员。充分发挥信息网络作用,实行有奖举报,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8139106、8136110、8138110),每举报一次,查实有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及原料的给予举报人奖金500元。同时,建立巡逻队伍130支、应急队伍60支。

健全完善公共安全防范体系建设。由管区牵头,深入每家每户,一方面进行宣传教育,清理清查,同时由村委会根据本村实际,与每户签订安全责任书或安全保证书。街办与管区、企业、院校,管区与各村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各村与重点户签定承诺书,承诺决不再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并由该村村委会加以监督。同时街办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台帐。签订安全责任书2万多份。建立健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凡发生安全事故的村、企业、单位,年终不评先,不计奖,对主要负责人追究相关责任。在此基础上,制定“五户联保责任书”,把烟花爆竹、食品安全、防火安全、环境卫生、信访稳定、社会治安、邻里团结等全部纳入联保内容,联保户共同承诺,互相监督,共同承担责任,共签订联保责任书4.3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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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篇十三

我镇认真按市政府、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落实《关于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茂府规[20xx]1号)文件精神,全面动员布置,加强领导,及时制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镇委书记杨宇怀同志第一时间组织全镇职工干部、各村(居)书记、主任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并在班子会上作了强调,要求各班子成员要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镇委镇政府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区域工作会议精神,扎实以分片挂点的方式督促引导教育群众自觉遵守禁售禁燃公告。另外,我镇成立了以镇长黎洲为组长,镇委副书记李宁,镇委委员、常务副镇长李土受,镇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姚忠为副组长,派出所、工商所、安监所、规划建设办、党政办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村(居)书记、主任为成员的公馆镇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镇安监所,由李土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开展相关工作。

二、

我镇充分利用网站、微信、qq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在企业工作交流群、镇政府工作交流群均发送《关于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大家认真学习。三是在人流多、禁放的地段悬挂横幅。期间共张贴发送禁售禁燃公告600份,横幅20条,真正做到了无缝隙、无死角的宣传。

三、

在基础排查、日常巡查、违法查处等基础上,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20xx年2月14日,杨杰常委亲自带队对公馆镇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区域进行巡查,发现河之口零售点违规摆卖,立即责令制止。另外,镇政府在春节期间每天安排2名班子成员带队巡查,派出所24小时3班到进行巡查。截至目前,共出动了470人次,共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5起,查获违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1起。

在这场禁售禁燃攻坚中,镇政府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参与,分片包干,合力攻坚,主要领导亲自上阵,坚守到深夜,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下一步,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再接再厉,继续发力,确保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篇十四

为引导群众文明、绿色、低碳过节,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和减少环境污染。

近日,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等单位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执法排查及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巡查、暗访及群众举报等方式进行,重点对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集贸市场等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对经销过烟花爆竹的店铺和燃放过烟花爆竹的区域进行重点巡查,确保不留安全隐患,不出安全事故。

同时,执法人员还向商户进行禁燃禁放政策宣传。

县商务中心区派出所所长xx:“我们将继续绷紧安全弦、拧紧安全阀,强化巡查监管,做到‘检查不漏不缺、风险严管严控’,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力争安全隐患不冒头,守好把牢烟花爆竹安全关,为即将到来的新春佳节保驾护航。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篇十五

为进一步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和辖区内商户存放、销售烟花爆竹排查工作,减少城市环境污染,近日,孚玉镇大河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沿街个体商户、超市等场所是否经营烟花爆竹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

社区工作人员在社区路口醒目位置处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发动社区平安志愿者在社区进行巡查和值守,并向居民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单。

并做好了相关台账记录,同时还向商户与辖区居民宣传了有关易燃品的危险和隐患消除安全知识。

经过广泛宣传,居民和零售店主对禁放工作表示支持和理解,一城居民张大爷表示,燃放烟花爆竹会污染空气,带来噪音,还有火灾隐患,大家会严格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

通过此次烟花爆竹安全排查工作,有效减少了零售店的安全隐患,提高了辖区群众的禁燃禁放意识,进一步提高了本辖区内的危害物品安全管理能力,有效增强了烟花经营人员的安全守法意识。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篇十六

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务院安委办今日发布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全面开展一次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将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和近期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闲置厂房及重点人员,以及私接动力电、家庭用电量异常、屋内有机械声响的房屋作为重点排查对象,登门检查、逐人过筛,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12月24日,河北省唐山市、山东省德州市先后发生两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已造成7人死亡、6人受伤。上述两起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问题依然十分突出,烟花爆竹旺季“打非”工作仍存在明显漏洞和薄弱环节。

为切实落实和强化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通知提出,立即全面开展一次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要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场、集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

要准确把握本地区“打非”工作规律特点,将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和近期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闲置厂房及重点人员,以及私接动力电、家庭用电量异常、屋内有机械声响的房屋作为重点排查对象,登门检查、逐人过筛,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要巩固烟花爆竹运输“两头查、中间堵”管控措施,加大装卸查验和路面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未取得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运输非法烟花爆竹,以及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车辆或者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等违法行为。

要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的追根溯源,对生产、经营、运输各环节查获或者事故暴露出的非法行为,一律进行倒查,务必要查清非法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来源、销售、运输渠道,全面捣毁非法行为利益链条。

通知提出,全面加强对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严禁企业“三超一改”(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行为,严禁分包转包生产线、工(库)房和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严禁非法委托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加工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要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治理,深刻汲取月20日墨西哥烟花爆竹市场爆炸事故和2月15日山东济南烟花爆竹市场爆炸事故教训,严禁集中连片经营、经营场所超量储存以及违规在许可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经营超标违禁烟花爆竹,坚决取缔“下店上宅”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点。要严格按法定条件、程序、时限实施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安全许可。要强化烟花爆竹流向管控措施,督促企业使用信息系统严格登记烟花爆竹流向,对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烟花爆竹采取禁售、禁运措施。

通知提出,依法严肃查处烟花爆竹各环节非法违法行为。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单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依法给予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照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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