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的写作可以让我们更加客观地观察和分析问题,形成更有深度和广度的思考。写心得体会时,我们应该注意字数适中,避免过于冗长或缺乏内容和观点的不足。这些总结范文是一些学生和专家经过精心整理和修改的作品。
各项惠民政策心得体会篇一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青年惠民政策,旨在推动青年发展,解决青年就业等问题。我作为一名青年,深深感受到了这些政策的好处和实用性。通过参与相关活动和了解这些政策的内容,我对青年惠民政策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青年惠民政策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青年惠民政策对于促进青年就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之前,许多大学毕业生面临就业难的问题,但现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来刺激就业。例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为有意愿创业的大学生提供了贷款、场地和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鼓励企业为毕业生提供见习机会,并提供相应的补贴等。这些政策不仅为青年提供了充分的就业机会,也鼓励和支持他们创新创业,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其次,青年惠民政策还关注和支持青年的教育发展。教育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国家对于青年的教育发展给予了重视。一方面,国家加大了对高校教育的投入,提高了教育质量,为青年提供了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另一方面,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的职业教育政策,鼓励青年参与技能培训,并提供相应的补贴和奖励。这些政策为青年的教育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选择,使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
青年惠民政策还进一步提高了青年的生活水平和福利待遇。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壮大,国家逐渐增加对青年的福利保障。例如,购房政策给予青年优惠的购房政策,让更多的青年有了自己的安居之所。此外,国家还对青年提供了多层次的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这些政策的出台,不仅提高了青年的生活水平,也增强了他们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然而,青年惠民政策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政策的宣传推广工作还不够到位,导致一些青年对青年惠民政策了解不够深入。其次,一些政策的执行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有些政策并没有完全解决青年的实际需求。此外,一些政策的执行力度不够,导致效果不佳。对于这些问题和挑战,我们期待国家能够进一步关注和改进,使青年惠民政策更加符合青年的实际需求,并取得更好的效果。
综上所述,青年惠民政策对于青年的发展和成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这些政策的推动,青年得到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教育水平得到了提高,生活水平和福利待遇也有了明显的改善。然而,政策的宣传推广、执行效果和力度等方面还亟待改进。我相信,随着国家对青年的关注和支持不断加大,青年的发展将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各项惠民政策心得体会篇二
兴边惠民政策是为了加强祖国边境地区发展而推出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随着兴边惠民政策不断落实,我有幸感受到了生活和工作环境的改善,也更深刻地理解了兴边惠民政策的深刻含义。在此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政策对经济的促进
兴边惠民政策可以促进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政策把重点放在基础设施建设、知识创新和人才引进等方面,为区域经济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通过投资兴边惠民,人民的就业、收入和生活水平都得到了实质性的提高。
第三段:政策对人民生活的改善
通过兴边惠民政策,不仅经济得到了促进,而且对人民生活的改善也非常显著。为了满足人们的基本需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社会福利政策,如居民医保、教育资助等,大大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此外,政府还出台了“善举边疆行动计划”等公益活动,利用慈善力量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贡献。
第四段:政策对文化的促进
兴边惠民政策也为当地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政府通过建设文化设施,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中心等,提高了文化服务水平。同时,政府还出台了一些创新型的文化项目,如文化创意产业、旅游文化等,推动了当地的文化事业的发展。这些政策为当地民众的文化生活带来了无限的活力。
第五段:结论
总之,兴边惠民政策是当代中国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的持续推进和落实,为推动边疆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动力和机遇。政府应不断完善政策,以更好地服务人民和边疆地区的发展需求,以期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有力的支持。
各项惠民政策心得体会篇三
“惠民好政策”是当今中国政府致力于推行和普及的一种公共政策,其本身所涉及的范畴非常广泛,包括社会救助、医疗保险、教育、住房等众多领域。这些政策的实施,直接受益的是广大人民群众,从而真正实现了政府的宗旨:为人民服务。
第二段:中国的惠民好政策
中国的惠民好政策顺应了社会的需求,政府不断调整和优化政策,让政策更能够符合人民需要。比如最近实施的社会医疗改革,实行了“三医联动”,构建了综合的医疗保障体系,保障了广大人民的社会福利,而这个政策,受益的是每个中国人。近些年来,中国的对口支援政策得到了迅速发展,很多贫困地区大力推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在教育领域,现在的义务教育已经得到有效保障,中央财政投入对教育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使得贫困地区的孩子们能够享受更好的教育。
第三段:惠民好政策的影响
惠民好政策的出现让广大人民受益,改善了一部分人的生活状况,提高了他们的幸福指数和获得感。相较于国外,中国有很多福利制度,但这些福利制度与每个人的生活状况和需求的匹配程度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但是毋庸置疑的是,惠民好政策对于中国社会的积极影响是显著的。
第四段:发展惠民好政策的必要性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的崛起,人们对于生活质量的需求也越来越高。推进惠民好政策也成为了一种刚性的需求。发展惠民好政策,能够增强广大人民的归属感和安全感,有利于稳定社会状况,在困难的时候让人们获得心理上的安慰,救济社会上一部分弱势群体。
第五段:个人体会
作为一个普通的中国人,在这个惠民的时代里,我不断感受到我们的政府在为人民做出不懈的努力。让我觉得中国虽然在很多方面还处于不发达的状态,但是我们的政府在惠民方面却正走在世界前列。政府的努力让人民获得了更多的福利,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我相信,在未来,随着社会和政府的共同努力,我们的惠民好政策会获得更大的进步与发展!
结论:
惠民好政策已经成为中国发展的一大亮点和优势。击穿难题,推动惠民的政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支柱。未来,我们还要更广泛地付诸实践,使得政策的惠民收益能够达到更大范围,惠及更多人群,实现国家繁荣昌盛,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的美好愿景!
各项惠民政策心得体会篇四
兴边惠民政策是近年来国家出台的一项重大民生政策。其主要目的是通过提高边疆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巩固国家统一,构建和谐社会。作为一名普通公民和外交部门的工作人员,我深刻感受到这项政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下面就让我就在工作和生活中的体验,分享一些兴边惠民政策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 筑巢引凤 助推经济发展
兴边惠民政策强调以经济发展为中心,构建“一带一路”经济圈。其中,千方百计寻找吸引人才的方法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良好的产业环境和创新型国家的发展对于招揽人才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实施各项安居乐业政策、鼓励企业创新,政府积极为人才提供更好的发展空间,形成“人才云集”的氛围,使边疆地区的经济发展更快、更健康。在实际工作中,我也深刻感受到这些措施的积极影响,为了找到更好的人才,我们的外交部门积极与各地保持联系,与有关企业合作,搭建渠道引进人才。
第三段: 精准扶贫 全面保障民生
作为一项民生政策,兴边惠民政策的目的是为民办实事,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其中,关注贫苦群众的生活状况,实施有针对性的扶贫政策非常重要。为此,政府在脱贫攻坚的过程中,注重从“根源”上解决贫困问题,如发展生产、帮助教育等多方面进行扶贫。为此政府在实际工作中积极采取各种政策措施,加强特殊贫困地区的指导和帮扶,逐渐提高农村地区和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通过这些措施,很多贫困人口的生活状况得到了改善。这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更坚实的基础。
第四段: 多管齐下 构建和谐社会
作为一项民生政策,兴边惠民政策在实践中需要广泛地整合各方力量,多管齐下,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同时,政府还需加大公共服务力度和财政资金投入,努力改进公共基础设施、加大社会福利服务投入等方面。在外交领域工作,我们也要根据状况调整策略,多方面做好工作,才能使中国更好地走向世界。近年来,中国在“一带一路”等领域的建设中展示了其大国风范,中国外交的成功更需要在长期的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以更好地完成其任务。
第五段: 矢志前行 善良待人 谦虚好学
在兴边惠民的道路上,我们要保持坚定的信念,积极进取、善良待人、谦虚好学,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繁荣与和谐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不能因看到一些突出的成果而忽略了在这个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挑战。在今后的工作中,外交部门将一如既往地秉持“团结担当、沟通协调、守正创新、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坚持团结和协作,敢于创新和担当,为祖国的繁荣、人民的幸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坚定前行。
各项惠民政策心得体会篇五
兵团各项惠民政策是我国针对农村地区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旨在促进农业生产、改善农民生活。在实践中,兵团各项惠民政策针对各特定人群,如农民、新型职业农民等,亦体现出丰富的内涵和实际效果。笔者将结合自身经历和实践,谈谈自己对兵团各项惠民政策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实施带来的变化
我们所在的地方原本属于一个偏远的县城,农村生活落后,农民种业无法成长。后来兵团推行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通过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让我们农民走上了一条致富路。我们成立了专业合作社,由联合起来的农民合作种植各类农作物,同时获得专业技术指导。品质上乘的农产品也在市场上取得了好的口碑和销售业绩。政策的贯彻执行,使我们农民的收入稳定增长,生活质量得到了显着提升。
第三段:农村土地扶持政策的实践
同样,我乡农村地产道路没有铺设,道路不平,农产品运输费用高昂,部分农村庄园只能自给自足。后来,兵团推出了新的农村土地扶持政策,这个政策使我们乡的土地扶持成为现实,其中包括道路铺设,村庄通电,农产品市场与家庭消费之间的联系得到了更坚实的桥梁。这个政策的实施,为我乡的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使得我们农村人的生活方式开始慢慢变化,不再像过去般苦闷和孤独。
第四段:产权合法化政策推行带来的变革
在农村设置产权保护机构,北京政府对现代化农业多加关注,使无人问津的土地资源逐步实现了生产价值。兵团负责了扩张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政策,支持土地扩张,注资产业聚集了一批新型职业农民。政策的效益凸显,农产品日益走向市场化,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这种产权合法化的方式不但解决乡村农业产品的经济转型,同时也为加强农民的自我保护权利判断提供了重要保障。
第五段:全般推进农村三供一业的政策意义
乡村社会需要公共物资的服务支持,城市化率提高要处理的社会问题。在实践过程中,兵团的农村三供一业政策,实行了农水电天然气的民生小产业。农民可以轻松享受到水和电,同时农业发展有了新的动力和机遇。这个政策的推进,使全村形象得到了提高,并且把大量的农民群众纳入各领域的劳动就业中,提高了工作和生活质量。因此,掌握兵团各项惠民政策,对建设更好的乡村社会,加强新型职业农民、支持农业产业转型升级,都十分重要。
以上是对兵团各项惠民政策心得体会的分享。希望同样身在乡村的人们能从中受益,积极将兵团各项惠民政策推向更高的水平,为乡村的发展创造更加优质的条件。
各项惠民政策心得体会篇六
自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广大农村和边远地区的发展一直受到政策和资源的限制。政府的“兴边惠民”政策是为了帮助那些发展落后的地区和人民实现平等、公正、可持续的社会发展,大力推进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作为普通公民,我们也应该关注兴边惠民政策的实施,积极参与,并从中获取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了解兴边惠民政策的背景和意义
兴边惠民政策是国家为了促进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以“对口援藏、援疆、援青”为核心,通过发展基础设施、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和产业扶贫,提高贫困群众的收入和生活质量,推动充分发展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政策。
第三段:兴边惠民政策对贫困地区的影响及成效
兴边惠民政策的实施带来了重大的社会和经济变化。例如,在过去,“三供一业”(供水、供气、供电和商业服务)的设施建设和运营缺乏严格的标准和规定,对城市和农村的发展都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但随着兴边惠民政策的推进,许多基础设施得到完善和优化,人们的生活环境和质量都得到了极大地改善。此外,政府积极扶持和发展壮族、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和驻藏职工、雪域高原牧民等特殊群体的经济和生活状况,有效促进了经济结构和社会和谐的发展。
第四段:对兴边惠民政策的看法和建议
考虑到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兴边惠民政策在短时间内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和成效。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兴边惠民政策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例如,当前政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还不够充分,许多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民的生活质量仍然无法达到标准。因此,对于兴边惠民政策,我们希望政府可以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推广工作,同时加强各地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加快投资和实施速度,让这些项目和资源真正地惠及于人民。
第五段:总结
总之,兴边惠民政策是一个反映我国现代化进程的过程和里程碑。作为公民,我们应该深入了解政策的实施和成效,积极参与,更好地发挥我们的社会责任和效益。我们也应该注意,作为国家重大政策,兴边惠民政策的实施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我们相信,在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兴边惠民政策会更为完善和健全,更加贴近人民群众,更好地促进国家和人民的发展。
各项惠民政策心得体会篇七
青年是国家的未来,也是社会的希望。为了更好地培养和发展青年群体,我国积极推动了一系列的青年惠民政策。这些政策不仅为年轻人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福利待遇,更展现了党和国家对青年的关怀和重视。我作为一名年轻人,深切感受到了这些政策给我的帮助和启发。接下来,我将从个人成长、就业创业、教育培训、文化体育以及社会参与五个方面谈一谈我对青年惠民政策的心得体会。
首先,青年惠民政策对个人成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关爱青年的政策,比如提供免费的心理咨询服务、建设青年活动中心等。这些政策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在面对压力时,我们可以得到专业的帮助和指导;在寻求自我发展的同时,我们还可以在这些活动中结识更多的朋友,丰富自己的社交圈子。我个人通过这些政策获得了成长的机会和平台,不仅让我更好地了解自己,也让我更加热爱这个社会。
其次,青年惠民政策在就业创业方面给予了我们更多的支持和鼓励。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创业政策,比如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培训等。这些政策为我们提供了创业的机会和资源,让我们有信心和勇气去创造属于自己的事业。与此同时,政府还加大了对青年就业的扶持力度,通过提供实习岗位、减免社保费等方式,让更多的青年能够顺利就业。我在求职过程中受益于这些政策,得到了很多实习和工作机会,不仅提升了自己的就业能力,也增加了自己的社会经验。
第三,青年惠民政策在教育培训方面也给予了我们很多的关心和支持。政府加大了对学生的资助力度,提供了更多的奖学金和助学贷款,并对贫困家庭的学生给予了更多的帮助。此外,政府还加大了职业教育的力度,提供了更多的职业培训项目,有针对性地培养我们的实用技能。我通过这些政策获得了一笔助学贷款和职业培训机会,不仅减轻了家庭的负担,也提高了自己的就业竞争力。
第四,青年惠民政策对于文化体育的推动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政府加大了对文化艺术的扶持力度,举办了一系列的演出、展览、比赛等活动,为我们提供了展示和交流的平台。此外,政府还加大了对体育事业的投入,建设了更多的体育设施,提供了更多的体育赛事。我积极参与了这些文化体育活动,不仅丰富了自己的业余生活,也提高了自己的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
最后,青年惠民政策还鼓励我们积极参与社会建设,承担起社会责任。政府加大了对志愿者和公益组织的支持力度,提供了更多的平台和资源。青年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不仅可以帮助有需要的人,也培养了我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我也参与了一些志愿者活动,体验到了帮助他人的快乐和成就感。
总之,青年惠民政策给了我们更多的机会和希望。通过这些政策,我们可以更好地成长、就业创业、接受教育培训、参与文化体育以及社会建设。同时,我也认识到政策的实施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我相信,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青年惠民政策将会得到更好地执行和落实,为青年人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我们青年人应该珍惜这些机会,积极参与其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各项惠民政策心得体会篇八
推荐《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通过学习《规划纲要》,我感到这份广集众智以凝聚共识,力求完善的纲要处处体现着党和国家重视和发展教育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国家建设人才强国的坚定决心,现谈一下自己的一些体会:
通过学习,我感觉《纲要》的每一条都是针对一些相应的实际问题有的放矢地制定的,脉络清晰、目标明确、规划周密。感触最深的地方就是《纲要》中提及的“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国家把教育摆在了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这种高度是体现了教育在新时期的重要地位。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是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知识社会,信息时代,人们对于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前所未有的重视,教师自身创新能力的提高是育人理念的关键因素。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公平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对我们教师来说就是要平等对待每个学生,不歧视学生,让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发展和进步。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要求我们教师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念,强化课堂教学,提高资源建设质量,确保教学质量及育人质量。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为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教育规划纲要》指出: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要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应试教育造成我国大批学生“高分低能”已是不争的事实。改革以高考为代表的人才评价制度势在必行。《教育规划纲要》提出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强化人才选拔使用中对实践能力的考察克服社会用人单纯追求学历的倾向。
在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方面,《纲要》明确提出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适应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明确政府管理的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的权利和责任,形成不同办学模式,避免千校一面。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政校分开管办分离的学校制度的实质就是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这是引导和鼓励学校自主整合资源、轻装上阵,努力办出品牌,打造特色,真正办出优质教育,让人民满意学校。校长不应该是官员,切实减少官本位思想,少用行政命令,多用理念引领,多用依法治校。四、落实纲要精神,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要传道必须精于道,要授业必须精于业,要解惑必须先自知。作为一名教师应时刻不忘记学习,善于学习,具有学习意识,努力提升自己的素质。当今社会,知识更新日新月异,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坚持与时俱进,更新观念,钻研业务,成为有良知、有新知、有真知的人民满意教师。
各项惠民政策心得体会篇九
自古以来,政治就是一个国家的核心,而政策则是政治的具体体现。和田惠民政策作为当前社会热门话题,引起了我们的关注。作为一名普通的中国人,在这个时代,我们不仅要追求个人利益,更要关注社会发展和进步。那么,究竟和田惠民政策是什么,它对社会和我们个人有什么样的影响,成为了我们本次主题之一。
第二段:理解和田惠民政策及其实施情况
和田惠民政策是中国政府针对边疆地区大规模贫困人口、少数民族、边疆地区农业开发和产业扶持等因素推出的一项综合政策。这项政策主要从经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多个方面入手,旨在改变贫困落后的边疆地区面貌,提高边疆地区的整体实力。近年来,政府持续加大对和田地区的资金、政策、项目支持力度,富民项目、春蕾计划等一系列惠民措施纷纷推出。这些惠民政策的实施,不断改善当地民众的生活水平。
第三段:对和田惠民政策的评价
作为一项针对贫困地区的政策,和田惠民政策是有很好的意义和作用的。它减缓了和田地区的对外贫困形势,使当地民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真正实现了政府为民、惠民为先的宏伟愿景。同时在推动边疆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等多个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和田惠民政策不仅使政府形象赢得了民众的认可,同时也是代表社会进步与人民福祉的一张名片。
第四段:思考如何贯彻和落实这些惠民政策
对于惠民政策的实施,仅仅停留在表面是不够的,还需要深入贯彻落实。首先,需要深刻认识到和田惠民政策的意义和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服务质量和社会责任感。同时,进行具体的政策落实。在进行惠民政策实施的过程中,需要特别注重基层、特别是边疆地区的实际需求,尽可能地给予更多的资源和资金支持。最后,还需要注重监督反馈,及时了解政策实施和落实情况,更好地推动惠民政策的深入实施。
第五段:总结
作为中国政府出台的一个惠民政策,和田惠民政策的实施对于当地民众的生活水平和地区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于这个政策,我们需要进行进一步了解,并且真正落实到实处,使其真正的发挥出其实际价值。一个良好的社会,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和贡献,相信有着更多像和田惠民政策一样惠及民众的政策推出和落实,我们的社会会越来越美好,更为繁荣发展。
各项惠民政策心得体会篇十
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惠及广大民众的惠民政策也日渐增多。近年来,我国推出了一系列惠及民生的政策,这些政策不仅改善了人民的生活品质,也提升了社会的整体福祉。在此,我将分享我对惠民生政策的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思考。
首先,惠民生政策的出台体现出了国家对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近年来,中国政府不断加大对教育、医疗、社保等领域的投入,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例如,全面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降低了农村家庭教育负担,让更多贫困家庭的孩子有机会接受优质教育。此外,医疗领域的“两癌”救助政策、社保制度的不断完善,也为广大民众提供了更加全面的保障。这些政策的出台,体现了国家的人民至上、发展第一的理念,充分展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
其次,惠民生政策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使民众普遍受益。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的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全面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让更多贫困家庭的孩子能够接受教育,为其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农村的“电力扶贫”、“光伏扶贫”等政策也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地区的电力设施和人民生活水平。在医疗领域,通过“两癌”救助政策,让更多患有乳腺癌和子宫颈癌的患者能够享受到医疗救助,减轻了他们的负担,也给他们带来了新的希望。惠民生政策的实施成效不仅提升了民众的生活水平,也为其创造了更多的发展机会。
此外,惠民生政策的出台也推动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惠民生政策的核心是提供社会保障,减少社会的弱势群体。政府通过落实教育、医疗、社保等领域的政策,努力缩小城乡、富贫、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差距,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特别是针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的扶贫政策,在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的同时,也增强了社会的凝聚力。通过政府的帮助,贫困地区正在逐步走上致富奔康的道路,这不仅改变了他们的生活,也提升了整个国家的发展水平。
然而,惠民生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是政策的落地难题。由于我国地域广大、经济发展不平衡,政策的贯彻落实面临着不少困难。有些地方对政策了解不够深入,执行不到位,导致政策效果不显著。其次是政策适用范围的局限性。有些政策只针对特定的群体,限制了其普及效果。再次,政策的利益分配问题也是一个难题。政府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保政策的公平合理,避免出现利益不均等现象。
总体来说,惠民生政策是我国发展进步的标志之一,它对改善民众的生活质量、推动社会的公平正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在推进惠民生政策的过程中,政府和社会各方面还需要共同努力,以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和挑战,进一步提高政策的效果和人民的获得感。我们相信,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惠民生政策将为我们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各项惠民政策心得体会篇十一
一、水利惠民政策
1、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到2013年,全面解决规划内的4.13万人饮水安全,“十二五”期间基本解决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问题。其中,2011年国家、自治区向泽普县投入专项资金1425.8万元,改扩建农村自来水管道459.63公里,解决农村2.4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2012年国家、自治区将投入专项资金825万元,改扩建农村自来水管道321公里,可解决农村1.37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利用上海对口援助资金340.76万元,解决8915户农村居民自来水入户问题。
2、农村饮水工程用电实施优惠电价:执行农业灌排电价0.36元/度。
3、支持高效节水工程建设补贴政策:从2010年起,自治区财政对新建的高效节水灌溉农业补贴标准从100元/亩提高到200元/亩。
4、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2012年中央投资800万元、自治区财政投资500万元,用于泽普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改造末级渠道23公里,更新改造机电井9眼,新增高效节水3万亩,5、防洪工程建设:2012年国家、自治区将为我县投资2996万元,在叶尔羌河亚斯墩下段新建1.7公里永久性防洪工程建设。
6、支持水利建设:地委、行署《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喀党发[2011]17号)文件规定:从地县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每年新增部分提取5%纳入水利建设基金管理,专项用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资源配置工程、重点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农村饮水和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防汛应急度汛。从土地转让受益中提取10%作为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专项用于小型农田水利、田间工程建和以及农田水利设施日常维护。
二、农业相关惠民政策
1、农资综合补贴政策:每亩小麦补贴88元。
2、良种补贴政策:(1)小麦良种补贴政策:每亩15元;(2)玉米良种补贴政策:每亩10元;(3)棉花种子补贴政策:每亩15元;(4)水稻良种补贴政策:每亩15元。
三、农业机械惠民政策
享受补贴的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于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可优先补贴。补贴机具种类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 大类46 个小类180个品目机具。手扶拖拉机、微耕机仅限在血防区和丘陵山区补贴。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作为小麦联合收割机和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分别补贴。除12大类46个小类180个品目外,各地可以在12 大类内自行增加不超过30 个品目的其他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背负式小麦联合收割机、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运输机械、装载机、农用航空器、内燃机、燃油发电机组、风力设备、水力设备、太阳能设备、包装机械、牵引机械、设施农业的土建部分(指用泥土、砖瓦、砂石料、钢筋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修砌的温室大棚地基、墙体等)及黄淮海地区玉米籽粒联合收割机不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
年农机购置补贴的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定额补贴按不超过本省(区、市、兵团、农垦)市场平均价格30%测算,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确定,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各省(区、市、兵团、农垦)自行确定。
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甘蔗收获机、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
(二)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011年各地补贴重点要向重点产业、关键环节、先进机械装备倾斜,各县(市)对动力机械的补贴总额原则上不超过补贴资金总额的60%。补贴产品目录共有12大类49小类近200个品目的机具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根据农业部规定,背负式小麦联合收割机、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运输机械、装载机、农用航空器、内燃机、燃油发电机组、风力设备、水力设备、太阳能设备、包装机械、牵引机械、设施农业土建部分(指用泥土、砖瓦、砂石料、钢筋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修砌的温室大棚地基、墙体等)暂不列入补贴范围。
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继续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规格农业机械在自治区范围内实行统一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优选条件是:申请购买机具符合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方案中计划重点补贴的机具种类的申请人;在申请购买相同机具种类的基础上,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组织和农机大户、种植大户优先考虑。已按要求办理机具报废的农机户优先考虑。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按照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
(三)泽普县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重点
2011年给我县分配850万元。第一批400万元,第二批资金450万元。我县第二批资金补贴重点要向畜牧养殖业、林果业、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农业等重点产业和关键环节倾斜,动力机械(拖拉机)重点向报废更新的拖拉机倾斜。
四、林业惠民政策
(一)退耕还林条例
退耕土地还林的第一年,该补助粮食可以分两次兑付,每次兑付的数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从退耕土地还林第二年起,在规定的补助期限内,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向持有验收合格证明的退耕还林者一次兑付该补助粮食。
集中采购种苗的,退耕还林验收合格后,种苗采购单位应当与退耕还林者结算种苗造林补助费。
退耕土地还林后,在规定的补助期限内,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向持有验收合格证明的退耕还林者一次付清该生活补助费。
(二)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家对种子园、种质资源库每亩分别补贴600元,采穗圃每亩补贴300元,母树林、试验林每亩分别补贴100元。对油茶、核桃、油橄榄每株良种苗木平均补贴0.5元,其他树种每株良种苗木平均补贴0.2元。
(三)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贴息对象与贴息范围:
(一)林业龙头企业以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营形式,立足于当地林业资源开发、带动林区、沙区经济发展的种植业、养殖业以及林产品加工业和林果保鲜类贷款项目。
(二)各类经济实体营造的具有一定规模、集中连片的工业原料林、木本油料经济林以及有利于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的防护林和经济林等种植业贷款项目。
(三)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苗圃)、国有森工企业为保护森林资源,缓解经济压力开展的多种经营贷款项目,以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开展的森林生态旅游项目。
(四)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从事的营造林、林业资源开发(种植)贷款以及林产品加工业贷款项目。
申请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的单位(个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独立经营;
2、资产负债率小于70%;
3、自有资金率大于30%;
4、盈利企业;
5、有较强的筹资能力和还款能力。
6、申报小额贷款的农户和林业职工需有所属地乡级(含乡级)以上林业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贴息率和贴息期限:中央财政年贴息率为3%。林业贷款期限3年以上(含3年)的,贴息期限为3年;林业贷款期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贴息。对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营造的防风治沙林和经济林等小额贷款,适当延长贴息期限。贷款期限5年以上(含5年)的,贴息期限为5年;贷款期限不足5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贴息。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小额贷款是指在贴息内(上年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下同)贷款累计金额小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营造林贷款。
贴息资金采取分年据实贴息的办法。对贴息内贷款期限1年以上(含1年)的林业贷款,按全年计算贴息;对贴息内贷款期限不足1年的林业贷款,按贷款实际月数计算贴息。
五、畜牧惠农政策
(一)泽政发[2010]48号:《泽普县牛、羊、家禽产业发展优惠政策》 专业户标准:
畜牧业专业户棚圈建设和养殖规模具备条件,但资金短缺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县人民政府协调金融部门经现场评估认定按正规借贷手续可解决短期或中长期贷款,贷款金额为发展户2-3万元,中等户3-10万元,大户10-20万元,特大户20-30万元,实行户贷户结,按期还清,利息由财政补贴。贴息比例为:发展户和中等户第一年100%,第二年80%,第三年50%。大户和特大户连续三年100%贴息,养殖头数在初定的基础上只能增加,不能减少,每年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确认,一年不少于6次。还贷方式为分期分批偿还,养殖户第一年不还本金,第40%的本金,第三年末还60%的本金(利息由县财政按贷款总额和贴息比例分三年于每年年底前向县农村信用社拨付清楚,第二、第三年贴息差额由农民自负)。
畜牧业专业户在统一规划的集中养殖基地投资建场并开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工作,在圈舍建设投资方面由养殖户和政府各投资50%。所有圈舍必须使用统一的图纸、户型、标准,建筑结构必须是砖混钢架结构。
在统一规划的集中养殖基地,对购进优良能繁母畜或种畜禽的给予补助。但品种必须是经畜牧部门推荐、具备种畜禽经营资质、免疫合格的优良品种。
在享受国家农机补贴资金政策的基础上,若养殖户需购进的农牧业机械名录不在国家农机补贴范围内,由养殖户提出申请,政府统一采购,并由政府给予30%的补贴。在养殖基地发展养殖的,新购进的配合饲料加工机安装并投入使用后,每台由县财政补贴3000元。同时在12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中由各类项目资金、村集体资金等修建的标准化畜禽棚圈,若农民愿意大规模筹集资金发展畜禽养殖的,可给予适当免除租赁费的优惠。
畜牧业大户、特大户可享受免除1个劳力三年义务工的待遇。缺少的饲草料可由乡镇(场)协调,从无畜户或养殖数量较少的农户中收购解决。
粮食部门应允许畜牧业专业户持优惠证在本县粮食交易市场根据养殖数量和饲养需求量购买玉米等饲料。
以养殖小区为单位新组建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或养殖协会,按照“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转正常、成效显著”的原则,把养殖小区建成大中型养殖场,逐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给予该组织或协会10000元的补助奖励。并可在固定地点成立畜禽产品购销网点。除房租、水电费用以外,享受同等优惠待遇。
按国家标准饲养奶牛、种畜或发展特色养殖的养殖户,全面享受国家的相关优惠政策。按照规模越大,政策越优惠的原则。凡定为畜牧业育肥兼屠宰的专业户,并在统一规划的养殖小区内修建青贮窖的,补助费用和标准按下表规定执行。
生猪养殖专业户棚圈建设和养殖规模具备条件,但资金短缺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县人民政府协调金融部门经现场评估认定按正规借贷手续可解决短期或中长期贷款,贷款数额发展户3-5万元,中等户5-10万元,大户10-20万元,特大户20-30万元,实行户贷户结,按期还清,利息由财政补贴。贴息比例为:发展户和中等户第一年100%,第二年80%,第三年50%。大户和特大户连续三年100%贴息,养殖头数在初定的基础上只能增加,不能减少,每年将不定期进行不少于6次检查确认。但专项贷款采取抵押和担保的方式,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作为其他用途。还贷方式为分期分批偿还,养殖户第一年不还本金,第二年还40%的本金,第三年末还60%的本金(利息由县财政按贷款总额和贴息比例分三年于每年年底前向县农村信用社拨付清楚,第二、第三年贴息差额由农民自负)。
标准化养殖工作,在圈舍建设投资方面由养殖户和政府各投资50%。所有圈舍必须使用统一的图纸、户型、标准,建筑结构必须是砖混钢架结构。
在统一规划的集中养殖基地,于2010年7月20日-2012年7月20日期间,对购进能繁母猪或优良种猪的由政府给予补助。凡在养殖基地集中饲养的,购进一头能繁母猪享受补贴500元,但品种必须是经畜牧部门推荐、具备种畜禽经营资质、免疫合格的优良品种。在农户区散养的享受300元的补贴。
在享受国家农机补贴资金政策的基础上,若生猪养殖户需购进的农牧业机械名录不在国家农机补贴范围内,由养殖户提出申请,政府统一采购,并由政府给予30%的补贴。在养殖基地发展生猪养殖的,新购进的配合饲料加工机安装并投入使用后,每台由县财政补贴3000元。粮食部门允许生猪养殖专业户持优惠证在本县粮食交易市场根据养殖数量和饲养需求量购买玉米等饲料。
以生猪养殖小区为单位新组建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或养殖协会,按照“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转正常、成效显著”的原则,把养殖小区建成大中型养殖场,逐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给予该组织或协会10000元的补助奖励。并可在固定地点成立畜产品购销网点。除房租、水电费用以外,享受同等优惠待遇。
按国家标准养殖生猪的养殖户,全面享受国家在能繁母猪补贴、保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生猪养殖业形成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格局后,将在基地产品质量认证、价格保护、产品销售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建立肉类出口外销储备库,形成有机衔接,保证养殖户利益。
五、家电下乡有关政策
根据新政办发〔2009〕19号《关于转发自治区经贸委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从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农牧民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规定数量的家电下乡产品,均可享受补贴。纳入补贴范围的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类,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2000元、冰箱(含冰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具体品牌、规格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告为准。今后,将根据农民需求情况,对家电下乡产品进行适当补充和调整。
具有我区农业户籍的农村居民在家电下乡推广时间内,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规定的家电产品,国家财政比照出口退税率,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直接补贴农牧民消费者。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每户每类产品限购1台(件)。
第二部分 社会事务惠民政策
一、教育
1、按照《关于做好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通知》(喀教传发【2011】380号)文件要求: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补助(小学14959人,初中8451人)每生每天补助3元,每年200天。
100%,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分为2—3档。
3、按照《关于下达2011年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通知》(喀地财教字【2011】22号)文件要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每生每学年寄宿生生活费达到1000元、初中达到1250元、特教生达到1500元。
4、按照《关于下达2011年少数民族学期“双语”教育保障经费的通知》(喀地财教字【2011】48号)文件要求: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按每生每年300元标准补助,用于双语幼儿园水、电、暖等维持日运转的开支;学期双语幼儿伙食补助经费按每位幼儿每年1000元(每年按10个月补助,每生每月补助100元,每生每天月4.5元)的标准安排,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学前双语幼儿园聘用教师生活补助按每人每月1370元、每年12个月补助,其中:双语教师生活费每人每月800元,“三金”补助每人每月570元。
二、医疗卫生
1、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泽政办发[2010]78号文件要求:本县农业户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本县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分娩,单胎顺产每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400元;双胎顺产、阴道助产(难产)每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500元;剖宫产补助800元。可报费用中剩余部分按泽政办发[2010]72号《泽普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试行)》新农合相关政策报销。
2、按照《关于转发地区卫生局的通知》(喀署办发[2011]52号)文件要求:对全区0-14周岁(含14周岁)的儿童,凡患有先心病,具备相应手术指征的,实施免费手术治疗。
3、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泽政办发[2009]97号)文件要求:对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包括流动人口免费发放叶酸,每人每天1片(0.4毫克),发放对象每次领取1—3个月剂量,保证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如果妇女服用叶酸6个月未怀孕,应在医生指导下自费购买增补叶酸。
4、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泽政办发[2009]95号)文件要求:对我县农村提供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医疗保健机构严格实行限价。限价标准为乡镇卫生院单胎顺产不超过400元,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单胎顺产不超过800元,双胎顺产、阴道助产(难产)不超过900元、剖宫产不超过2200元。凡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在县、乡定点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免去合作医疗起付线,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单胎顺产的按新农合政策报销的费用不足400元的,据实结算;超过400元的,按400元补助;在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单胎顺产的,按新农合政策报销后的费用不足800元的,据实结算;超过800元的,按800元补助;在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双胎顺产、阴道助产(难产)的,按新农合新农合政策报销后费用不足900元的,据实结算;超过900元的,按900元补助;在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剖宫产的按新农合政策报销后费用,不足2200元的,据实结算;超过2200元的,按2200元补助;在地区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每一位农村孕产妇按新农合医疗比例予以报销后剩余费用由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补助资金给予补助。
未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在定点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单胎顺产的费用,由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资金中补助400元;在定点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单胎顺产的费用,由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资金中补助400元,剩余部分自付;在定点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双胎顺产、阴道助产(难产),由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资金中补助400元,剩余部分自付;在定点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剖宫产,由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资金中补助800元,剩余部分自付;农村孕产妇转定点地区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由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资金中补助1200元,剩余部分自付。
5、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 》泽政发[2011]97号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 终身只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子女死亡,未再生育的农牧民家庭女方年满45周岁,城镇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每人每月可享受100元的奖励金直到亡故。终身只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子女伤残或罹患重大疾病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农牧民家庭,女方年满45周岁,城镇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每人每月可享受80元的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
第二十三条 农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每人每月可享受60元的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
第二十四条 农民少数民族群众普遍享受三胎生育政策,自愿放弃第三胎生育,领取了《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或自愿放弃第二、第三胎生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女方年龄49周岁之内的或离婚、丧偶的少数民族女性,年龄在40—49周岁之内,可以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疆三地州计划生育特殊奖励政策,第一年享受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次年起每人每年享受1200元的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
第二十五条 所有领取计划生育《光荣证》的农牧民家庭,都可以一次性享受3000元的奖励扶助资金。离婚、丧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年龄在40周岁以上的女性或55周岁以上的男性汉族农牧民;离婚、丧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年龄在50周岁以上的女性或55周岁以上的男性少数民族农牧民,也可纳入一次性奖励扶助范围。
第二十六条 城镇无业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女性或60周岁以上的男性家庭,可纳入城镇居民一次性奖励范围,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可享受一次性3000元的奖励。
第二十七条 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领取了计划生育《光荣证》家庭的子女报考疆内高校、内地新疆高中班、疆内初中班的可以享受加分照顾政策。报考疆内高校加10分,内地新疆高中班、疆内初中班的加5分。同时考取疆内初中班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疆内高中班的给予一次性奖励800元;内地高中班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内地大中专院校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疆内大中专院校的1500元。此项经费由县级教育经费中支出。
三、民政救助
1、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泽政发[2010]32号文件要求:
资助参保: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困难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孤儿为全额资助参保(参合)人员。即以上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均由县政府资助,资金从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解决。
门诊救助:对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困难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孤儿和患有常见、慢性病或患有重病需要长期维持药物治疗的城乡低保人员,由民政部门每年核发200元限额的医疗救助卡。救助对象凭救助卡到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就医、购药,也可用于住院治疗押金。救助卡不得跨结转使用。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门诊救助资金,划归供养服务机构统一使用。
住院救助:对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困难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孤儿,在我县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以民政局提供的证明为准进行治疗,由民政局和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在扣除其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待遇后的剩余部分,个人无法承担的费用由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全额支付。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剩余需个人自付资金在5000元以下的病人,医疗救助报销剩余资金的50%(下同);报销后剩余 5001-10000元的,救助70%;报销后剩余10001-15000的,救助80%;报销后剩余15001-20000元的,救助85%;报销后剩余20001元以上的,也按85%救助;累计医疗救助金封顶线不超过30000元。对累计医疗救助金超过30000元的特殊困难病人,经县城乡医疗救助领导小组研究后可实施再次补助额度。对县以上医疗部门确认的大病,需转诊到异地定点医院治疗的,患者家庭困难,确实无力承担治疗费用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乡镇(场)出具生活困难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疾病诊断、住院相关材料,以及所在地相关领导、民政干事、亲属等相关人员的担保证明。县民政部门经与转诊的定点医院联系,对预计治疗费用的30%实施即时事前、事中救助,将救助资金汇入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定账户,不得付给患者本人,定点医院也不得提取现金给患者,待其治疗出院后,以医院证明、治疗费用等相关凭证按报销比例予以核销。
2、按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和的通知》(泽党办发〔2011〕21号)文件要求:具有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农业、非农业户籍,年龄在80周岁(含8 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90周岁(含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12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200元;年龄在80周岁(含8 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免费体检一次,具体体检标准按二级以下医院(含二级)一般体检标准执行(每人每次l32元)。
3、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泽政发[2010]31号)文件要求: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供养内容包括: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办理丧葬事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所在乡、镇负责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
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免费就业服务;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参加创业培训合格后,可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创业培训合格证》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村委会(社区)帮助他们办理小额贷款进行担保。经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新劳社字[2009]18号)规定的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灵活就业后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建设局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住房保障,农村户籍的住房有困难没有宅基地的由国土局予以划拨宅基地。
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根据职工(工种)类别,按a类1200元、b类800元、c类600元、d类300元、e类200元补贴;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补贴标准根据职业(工种)类别,按a类300元、b类200元、c类100元补贴。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创业条件、创业培训需求的可享受创业培训补贴1000元。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及农业户籍的,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还可享受一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及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鉴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根据职业(工种)类别,按a类160元、b类120元、c类110元、d类100元、e类90元补贴;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鉴定补贴标准根据职业(工种)类别按a类30元、b类30元、c类20元补贴。
5、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泽政办发[2010]90号)文件要求: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金额,城乡妇女不超过8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人均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可按规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但展期不贴息。对新发放的贷款,其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实行财政全额贴息。
6、按照《转发自治区的通知》(喀地民发【2011】61号)文件要求:从2011年7月起,我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62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844元/人/年。
7、按照《关于提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员遗属待遇的决定》(泽政发[2011]68号)文件规定:烈士遗属除享受国家规定的补助待遇(农业户口每人每月436.7元,非农业户口每人每月727.5元)外,由县人民政府解决资金,给其每人每月另行增发物价补贴200元,并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烈士遗属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不享受此项补助。烈士子女中有在泽普县高中就读的,费用全免;有在读或考取大专及以上院校的,由县政府解决资金,资助其完成学业。烈士遗属(丈夫或妻子)没有住房的,由县政府出资,为其家庭在泽普县城安排80平方米住房1套。烈士遗属患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新农合或城市居民医疗保险报销以外的自付部分由县民政局从医疗救助资金中给予全额救助。烈士遗属配偶去世的,一次性补助丧葬费1500元。
城安排50平方米廉租住房1套。因公牺牲人员遗属患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新农合或城市居民医疗保险报销以外的自付部分由县民政局从医疗救助资金中给予全额救助。因公牺牲人员配偶去世的,一次性补助丧葬费1000元。
烈士遗属及子女、因公牺牲人员遗属及子女,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且具备就业能力,有就业愿望未就业的,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其学历层次、工作能力、就业愿望等优先安排1人就业。安排至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规定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符合大中专毕业生身份的,到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其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对从事灵活就业、家庭服务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按本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全额养老保险补贴;参加各类培训的,全部实行免费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自主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三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免缴地方税收3年、减半征收地方税收2年,并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贴息;事业单位招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经政府批准到县事业单位工作。
烈士遗属及子女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根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不论户籍性质,每人每年均按照最高档次1000元的标准参保,由政府给予全额补助。
8、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泽政发[2010]25号)文件要求:对缴费参保人员,政府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补贴,对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每年按最低缴费档次给予全额补助。对农村低保人员,家庭人均年收入在700元至500元(含500元)之间,每年按最低缴费档次给予补助30%;年收入在500元至350元(含350元)之间,每年按最低缴费档次给予补助50%;年收入在350元以下的,每年按最低缴费档次给予全额补助。对重度残疾人和低保人员的两项补贴,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不能重复享受。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本县农村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缴费期间死亡或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的本息外,可依法继承;政府补贴储备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在本实施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之日起,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
第三部分 企业改制和就业再就业相关规定
公益性劳动等就业准备活动中。
二、泽普县改制破产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2010年7月9日)
(一)已改制破产的企业,在改制破产时没有为其职工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单位职工本人可凭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长期亏损、职工连续6个月以上未领到工资或基本生活费的各类困难企业,没有为职工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职工也可以按本意见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三)参保缴费基数以自治区上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标准计算,按4%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筹集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所需费用由职工个人缴纳。所缴费用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不记入个人帐户。
(四)缴费按自然核定,起始时间为参保当年元月。2009年参保的,缴费后30天享受待遇。2010年及以后参保的,缴费90天后享受待遇。
(五)本意见公布前,上述人群中已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于2009年底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手续。
三、根据《泽普县关闭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关闭破产改制企业职工以泽普县上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于每年元月30日前按缴费基数的4.2%缴纳全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互助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关闭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补贴实行同缴同补。即参保时只缴个人应缴部分,补贴部分由劳动保障部门核算补贴金额后按程序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直接拨入医保帐户,补贴期限为三年。三年期满后由参保人员全额缴纳。办理了医疗保险和大病互助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参保缴费之日起30天后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关闭破产改制企业职工累计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0年的,在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后每年只需缴纳大病互助费,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享受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和大病互助待遇。
关闭破产改制企业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互助费要实行单独列帐,分开运作,基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足。
第四部分 拆迁补偿相关政策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估价规则》,对因国家或地方政府的各项建设活动确需征收房屋的,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估价对象为居住用房的,征收估价应不低于同区位新建普通商品房的市场均价;估价对象为非居住用房的,应充分考虑未来预期收益对价格的影响。征收估价必须遵循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一体处分的原则。估价对象的土地使用面积超出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土地市场价格单独估价。以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非居住用房,按其土地剩余使用年限所对应的市场价格进行估价,未明确土地使用年限的,按照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进行估价。
征收估价,不考虑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对估价对象价值的影响,下列费用应单独计算列入征收补偿总费用中,不作为征收估价事项:
(一)临时安置费;
(二)搬迁费;
(三)征收经营性用房造成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费;
(四)征收房屋自行装修部分的损坏补偿费;
(五)为鼓励搬迁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规定向被征收人以及承租人支付的各种补助、奖励性费用。临时安置费,按照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依据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确定并公布的标准执行。临时安置房由政府确定租金标准的除外。
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费和装修损坏补偿费,由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另行评估。
2012年1月15日
中共泽普县委宣传部
各项惠民政策心得体会篇十二
适龄儿童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是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突出问题。伊宁市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将城区14所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调整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这一举措,扩大了城市普惠性幼儿园的覆盖面,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教育惠民”政策的红利。
幼儿家长邵琪说:“作为家长我们最关心的就是孩子的教育问题,现在政府出台的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政策,是一项特别好的惠民政策,能给我们许许多多的家庭带来实惠。”
滨河金太阳幼儿园作为14所调整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之一,积极做好转型期的各项的工作,努力提升自身教学质量和丰富幼儿园教学活动,让幼儿在园内健康、快乐地学习成长。
伊宁市滨河金太阳幼儿园园长汪丽敏表示,金太阳幼儿园将一如既往地用最优质的教学理念去服务孩子,为社会提供最优质的学前服务,让家长满意,让社会认可。
南岸新区中学地处伊犁河南岸,学生来自于奶牛场场部及周边社区的居民子女,没有公交车通行,学生上学最远的要走10-16公里。学校党总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认真听取民意,积极与市公交公司协调沟通,解决了学生上学乘车难的问题。
现在,学生乘坐公交车准点上学和放学回家,学生上学途中的安全有了保障,也有了更多学习和课余活动时间。
各项惠民政策心得体会篇十三
和田惠民政策是中国政府推出的一项促进贫困地区发展的政策,其核心目标是通过策略性脱贫,解决贫困地区的经济问题。作为一项积极的政策,和田惠民政策含金量十足,其具体实施方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本文旨在探讨和田惠民政策的实际效果以及其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共同探讨这项政策的优点和缺点。
二、和田惠民政策的内在价值
随着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我们已逐渐把眼光投向了国家内部的贫困地区。和田惠民政策的出台为解决贫困地区的发展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方案,这个方案的核心思想是把市场化的化解和惠民政策有机结合起来,这就使得贫困地区的发展问题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和田惠民政策的实际效果也得到了证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扭转贫困地区的命运,是一项非常有价值的政策。
三、和田惠民政策的实际运用
和田惠民政策的实际运用主要是面向贫困地区,这个区域经济体系已经相当脆弱,经济增长缓慢,这就需要一个新的策略思路来刺激区域经济发展。和田惠民政策的实施目标主要是一些中西部地区,如甘肃、宁夏、新疆等,这些地区经济发展缓慢,保守应对,采取本土化经济策略,是不能刺激经济发展的。因此,和田惠民政策的实际运用可以说是一次有效的突破。
四、和田惠民政策的优点与缺点
无论任何一项政策,都会有其优点与缺点。和田惠民政策作为一项涉及全国脱贫发展的政策,自然也不例外。首先,和田惠民政策具有启动区域经济增长的能力,贫困地区的经济体系通过这个政策得到了重建。其次,和田惠民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制度性政策,这种政策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可持续发展性。然而,和田惠民政策也存在一些缺点,比如,可能造成市场失灵情况的出现,政策的实行方不能在经济上获得实质性的足够的回报等。
五、结论
和田惠民政策是一项非常有价值的政策,它是中国政府为了解决贫困问题所推出的一项促进发展的政策。这个政策得到了一些区域的响应,成为了可持续发展的一个新的方案。经过多年的实验和探索,和田惠民政策已经得到了验证,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
各项惠民政策心得体会篇十四
近年来,我国不断推出一系列的惠民生政策,旨在提高民众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作为一个普通的市民,我深受这些政策的影响。在这里,我将分享我对惠民生政策的心得和体会。
首先,惠民政策在提高民众福利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例如,医疗保障政策的实施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减轻了医疗费用压力。此外,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生活困难的人群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这些政策的落地,帮助了很多有困难的人摆脱了生活的困苦,提高了他们的生活品质。
其次,惠民政策促进了社会公平和社会平等。通过实施农村改革政策,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确保了他们的利益不受侵害。同时,城市住房保障政策的推出使得更多的人有能力拥有自己的房子,填补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了富贵差距。这些政策有效地消除了社会不公平现象,提升了社会的稳定性和和谐性。
第三,惠民政策激发了人们的内生动力和创造力。通过大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每个子女都能享受公平的教育机会,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的孩子,都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教育资源。这些举措让每个人都有机会去追求自己的理想,展示自己的才华,为社会的经济发展和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四,惠民政策推动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环保政策的推出和执行,既能够改善环境质量,也能够为民众提供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同时,能源政策的调整和改革,促进了能源的高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为经济的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这些政策的实施,在提升民众生活质量的同时,也为未来的发展奠定了更加稳固和可持续的基础。
最后,惠民政策的实施需要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和合作。政府在制定和实施政策时需要考虑到各个群体的需求和利益,确保惠民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同时,广大市民也需要积极参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增加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施效果。只有政府和市民共同努力,惠民政策才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总之,惠民政策在提高民众福利、促进社会公平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作为一名普通市民,我深感惠民政策的温暖和力量。希望我们的政府能够继续加大惠民政策的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福利和服务,共同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53317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