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灯具安装合同(汇总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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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灯具安装合同(汇总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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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可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平等和保护。在撰写合同时,应注重条款的合理性和公平性,维护双方的利益平衡。通过研究范文,你可以学习到如何使合同的条款更为精确和具体。

灯具安装合同篇一

七、检验:

7.1、双方在安装前另行约定开箱日期,并共同进行检验。

7.2、在安装期货物的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

八、施工地点:桃源县文化体育中心综合馆

九、安装工期:

9.1、安装工期:甲方提供合格井道。安装工期自安装进场之日起30天内完工(不含政府主管部门验收时间)。

9.2、施工期间如遇停电或其他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完工期限顺延。

9.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开工或完工期顺延。

9.4、安装过程中发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违约责任

10.1、除不可抗力外,乙方逾期交货或甲方逾期付款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额每天万分之五计算。违约方付违约定金后,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继续履行合同。

10.2、乙方不能交货,须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并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中途退货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

10.3、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合同全部款项,除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电梯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权不移交电梯设备及相关资料并保留停梯的权利。

10.4、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合同全部款项,除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电梯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权不移交电梯设备及相关资料并保留停梯的权利。

10.5如甲方在乙方未正式移交电梯设备前擅自使用电梯设备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从实际使用之日起按每台300元/天向乙方支付电梯使用费。

十一、电梯的代保管

合同交货满后30天内,乙方免费为甲方存放本合同产品

十二、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湖南省桃源县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三、其他约定:

有关安装过程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详见《安装要求》。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甲方:乙方:日期:

灯具买卖安装合同范文篇三

甲方:

乙方:

由于甲方投资建设的项目所需,甲乙双方就项目产品买卖及安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调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保证和承诺

1、甲方的保证和承诺

(1)、甲方系依法设立和存续、信誉良好的公司;

(2)、甲方为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4)、甲方具有充分的、来源合法的资金,能够及时全面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

(5)、甲方对本合同条文之含义完全了解,不存在误解,自愿签署本合同。

2、乙方的保证和承诺

(1)、乙方系依法设立和存续、信誉良好的公司;

(2)、乙方为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4)、乙方有(能够生产或有权出售等)充分的、来源合法的资源,能够及时完整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商品)交付义务。

(5)、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人工的劳动保护及养老保险费等所有可预测、可认知的风险、因素。

3、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有变更,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延期履行合同或者按实结算工程款并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4、乙方须于甲方每次付款前提供相应金额的甲方所在地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账号、请款单,否则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仍需按时按质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税务发票、账号、请款单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否则,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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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安装合同篇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交货安装地点为:

1、合同签订后

2、月天内付款

3、工程全部完工后

工程质保期:(从工程完工开始算)不扣质保金。

2、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字及加盖单位印章。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本合同验收期的,则视为合同产品及安装已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1、乙方按时安装合同产品,并保证工程质量;

3、工程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不可抗拒除外),乙方无偿维修。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及安装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准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货款;

3、产品运抵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应立即派人员对产品进行验收及签收;

4、甲方验收产品时,如发现货物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应在到货时间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异议,以查明产品缺损原因。乙方不承担任何超期的诸如以上问题的'异议。

5、产品保质期内,甲方应承担其责任及疏忽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5‰每天的违约金。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屣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十日内向双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未向乙方付清产品货款前,产品所有权属于乙方,其它债权不得与此对抗。

经双方签字盖章的产品技术图(与合同配置不符处,以本附件为准);甲乙双方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而达成的纪要,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协商未果,由原告方所在地法院判决。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预付款后,即行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日期:日期:

灯具安装合同篇三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北斗星城的灯具照明工程(含增加部分)承包给乙方施工安装,合同的总金额19.5万元(含安全措施费)。

二、付款方式: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进度付进度款,在10月2日安装完成时付总合同款的40%,余款60%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三、施工总工期为18天,从20______年9月15日开始到20______年10月2日竣工,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必须保质保量的全部完工。在甲方灯具材料按时到场的前提下,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工期,或者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乙方必须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责任。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切实做好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意外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灯具安装合同篇四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 选择水____电____、a,承包人包工包料; b()承包人部分包料; c()承包人包清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计算。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有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

2、乙方应协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现常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提供的`装修材料出门,一经发现按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三条: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内容、结算的约定

1、布局开槽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50%给乙方,水电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50%。

3、乙方承包内容: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现场整理装袋;3、水电施工穿墙、打孔、切割;4、开关插座面板安装; 5后期灯具的安装(水晶灯另计);6、其他收费项目另计。

保证装饰装修现场整齐,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工期延误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购主材产品质量异议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应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五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合同有效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4、工程保修期一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灯具安装合同篇五

答:1、灯具与灯具间的安装距离不宜太近,灯具安装过于密集时,将使灯具温度升高,

2、灯具的温度过高会使安定器的温升超过容许范围导致安定器、灯泡的寿命缩短,发生烧毁及灯座或灯具内部空间大小裂化等现象。

3、灯具温度上升的因素受到灯具内部空间大小,灯具与灯具排列的尺寸,以及营建、材料的影响,请参考以下的正确安装方法:

适当的灯具安装间隔。

加大灯具内部空间。

灯具本体周围设置散热孔。

安定器采用别置式,

天花板内部通风良好。

4、灯具安装位置避免与窗帘等易燃物品接触。

5、瓦斯器具等上部温度非常高,灯具应与热源保持适当距离,如厨房,灯具的安装位置距离热源应在1公尺以上。

6、防雨型灯具的安装方向有指定方向,必须依照指定的方向安装,以防止雨水侵入。

7、安装防湿型与防雨型灯具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安装面与灯具安装部分的橡胶垫圈必须密合。

b、安装面若有凹凸不平时,将灯具安装位置的周围补平后,在安装灯具。

c、注意电源引出线的出现口有否浸水之虞。

8、钢筋混泥土面装置灯具时,必须等混泥土面确实干燥后,方可安装灯具若未确认干燥,灯具安装后,混泥土的湿气将被灯具吸收,而导致绝缘降低,灯具涂装面脱落。

灯具安装合同篇六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1、工程名称:

2、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1、本路灯项目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

2、整个路灯项目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1、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甲方安排总工程款的30%作为生产预付款。

2、货到施工现场后3日内甲方付总工程款的85%;

3、工程全部完工,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付总工程款的95%。

4、预留质量保证金5%,一年期满后在5日内付清工程质保金。

1、本路灯工程安装施工日期总计个工作日内完成路灯安装施工项目。

2、本路灯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3、在安装过程中,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甲方责任、变更设计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安装方式改变、工期延误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互相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灯具安装合同篇七

灯具安装不算一门学问,只要有力气和懂得一般的工具运用即可,灯具安装

合同

怎么写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灯具安装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合同内容的金额:见附件清单。

二、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安装地点为:

三、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2、月天内付款

3、工程全部完工后

四、 工程要求

工程质保期: (从工程完工开始算)不扣质保金。

五、 验收

2、 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字及加盖单位印章。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本合同验收期的,则视为合同产品及安装已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六、 乙方应履行的责任

1、 乙方按时安装合同产品,并保证工程质量;

3、 工程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不可抗拒除外),乙方无偿维修。

七、 甲方应履行责任

1、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及安装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准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货款;

3、 产品运抵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应立即派人员对产品进行验收及签收;

4、 甲方验收产品时,如发现货物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应在到货时间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异议,以查明产品缺损原因。乙方不承担任何超期的诸如以上问题的异议。

5、 产品保质期内,甲方应承担其责任及疏忽所造成的损失。

八、 违约责任

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5‰每天的违约金。

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屣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十日内向双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 产品所有权

甲方未向乙方付清产品货款前,产品所有权属于乙方,其它债权不得与此对抗。

十一、合同附件

经双方签字盖章的产品技术图(与合同配置不符处,以本附件为准); 甲乙双方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授权

委托书

;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而达成的纪要,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协商未果,由原告方所在地法院判决。

十三、合同生效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预付款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日 期: 日 期: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一、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

2、 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二、项目总造价

1、本路灯项目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

2、 整个路灯项目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三、款项支付

1、签订合同之日起_3_日内甲方安排总工程款的30%作为生产预付款。

2、货到施工现场后_3_日内甲方付总工程款的85%;

3、工程全部完工,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付总工程款的95%。

4、预留质量保证金5%,一年期满后在 5日内付清工程质保金。

四、供货及安装:

1、本路灯工程安装施工日期总计 个工作日内完成路灯安装施工项目。

2、本路灯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

3、在安装过程中,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甲方责任、变更设计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安装方式改变、工期延误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五、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维修保养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互相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起即日生效。

八、其他约定事项:无。

供 方

供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日需 方

需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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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安装合同篇八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即元,大写;

2、货到现场后支付合同总价即元,大写;

3、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即元,大写;

4、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总价即元,大写。

十、运输及保险

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至产品验收合格前的保险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当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2、乙方擅自终止合同、拒绝履行合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等情况下,应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3、甲方逾期付款应当承担逾期金额0.5%每天的违约金。

4、乙方如逾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或逾期安装完成时,乙方应承担逾期部分0.5%每天的违约金,逾期部分影响整体效果或使用的,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价1%每天的违约金(0.5%与1%不能同时适用)。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包给第三方。乙方在来往文件、合同中说明自制的零部件不得扩散到其他厂生产。虽然乙方在文件中对外购或外协的零部件作了说明且得到甲方认可,但乙方仍应对这些零部件的质量和技术性能负全部责任。乙方擅自转包、分包、委托加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6、乙方如有下列违约情形时,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如甲方已付款,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将该款项退回甲方。

(1)、产品不合规格型号错误、质量不符合要求、霉烂、在产品保质期内褪色变形;

(2)、安装质量不符合要求;

(3)、属于第二次使用;

(4)、产品如有纹路,纹路无法对接;

(5)、发生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缺陷;

(6)、其他违约情形。

7、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同时赔偿相当于甲方损失的违约金。以合同总价百分比约定违约金的,如合同总价为暂定合同总价,按照暂定合同总价执行。

8、终止合同后的处理:

在甲方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乙方对已交货部分产品应负的产品质量责任。

若本合同如前所述终止的,乙方不能把任何材料、机械、工具等物品迁离工地。甲方可雇用及支付其他单位去执行和完成本工程,该单位要出入工地,并可免费使用乙方提供的场地,供本工程用的临时建筑物、机械、工具、设备和物料,并可以购买执行和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物料。

十二、质保/保养

1、质保期:供

2、质保/保养单位:乙方(联系人:电话)、产品品牌授权单位(联系人:电话)、均应当向甲方提供质保/保养服务(乙方不得以授权代理期限过期等理由对抗甲方提供服务的合理要求,否则应当承担合同总价3%每次的违约金)。

3、质保/保养服务:保质期内,属产品质量、安装质量问题的,由质保/保养单位免费维修或更换。质保/保养单位应在收到甲方、物业、小业主通知后 48小时内上门维修,并在 3日内(或甲方认定的合理期限内)及时完成维修或更换,如质保/保养单位未能完成保修义务的,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更换,甲方可在乙方的质保金中双倍扣减维修所发生的费用或向乙方追索。

4、在质保期内,如因甲方、物业、小业主保管或使用不当而产生的质量问题质保/保养单位也可负责维修,但甲方需支付质保/保养单位成本费。

5、超出质保期的,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质保/保养单位并不免除提供相应的保修义务,只收取成本费。

十三、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

2、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

3、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天内出具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机构证明并取得对方认可。上述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4、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认可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5、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市场环境变化、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生产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6、由于乙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乙方违约责任。

十四、纠纷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败诉方应当承担胜诉方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

十五、文件送达

双方文件的送达地址以本合同上注明的地址为准,本合同上注明的双方联系地址、电子邮箱地址、传真号码,均可作为双方往来文件的有效接收方式,任何一个通讯方式发生变更的,需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仍视为有效地址。

十六、合同份数及效力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双方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以往的一切与本合同有抵触的函电和文件随之失效。

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七、其他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箱: 邮箱: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月日

灯具安装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灯具安装及维护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xx灯具店是位于xxxx上经营多年,具有良好口碑的灯具专营店,在xxxx有着广泛的人脉。随着业务的不断拓展,需要寻找一个诚实可信,吃苦耐劳的战略合作伙伴,谋求共同发展。

1、店面样品灯具出样,提供午餐。

2、按灯具年安装及维修业务量承包,凭安装单及维修单,根据用户实际付款额累计,分级提成结算:

(1)低于60万(含60万),保底,按4.8万/年结算;

(2)60~80万(含80万),提成8%,按业务量×8%/年结算;

(3)80~100万(含100万),提成9%,按业务量×9%/年结算;

(4)100万以上,提成10%,按业务量×10%/年结算。

3、承包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结算方式:店内出样无误;凭安装单及维修单,经客户签字认可后,按客户实际付款额累计,年终统一结算。

1、负责业务渠道的管理,安装材料准备及与客户沟通,为乙方创造进场条件;

3、及时汇总核算乙方业务凭证,并与乙方沟通;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装质量及施工进度进行严格监督,对进度不利或质量不合格者,甲方有权予以惩罚。对事态严重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起索赔和进行处罚。

6、为保证安装维修的顺利进行,甲方须对乙方予以密切配合;

7、其他与甲方有关的工作。

1、认真细致地熟悉安装施工图纸、灯具装配图等技术图纸,明确其具体做法,发现并提出问题,交甲方更正或释疑,明确并理解施工意图,并随时与甲方保持联系,认真听取甲方意见和要求。

2、按时组织施工人员,明确工期安排,按期入场;xxxx范围内的施工材料自行送至施工现场(甲方提供三轮车运输工具)。

3、严格执行安装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合同目标,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乙方需对其施工范围内的安全及施工质量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规范,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法规,导致发生责任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5、乙方在施工生产中发生的病、伤、残、亡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在施工生产中发生不安全因素,需及时向甲方汇报,整改后方可继续施工,不得擅自整改。

7、乙方需做好现场工程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办理安装单、维修单等竣工资料,完善后交甲方,为编制结算提供依据。

8、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通过任何途径泄漏给第三方。乙方承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同甲方具有竞争性的业务,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任何形式的聘用,不为甲方竞争对手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顾问服务。乙方若违反,则视为乙方违约,须承担由其违约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违反本协议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双方应尽可能得继续履行本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灯具安装合同篇十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合同内容的金额:见附件清单。

二、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安装地点为:

三、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2、月天内付款

3、工程全部完工后

四、 工程要求

工程质保期: 不扣质保金。

五、 验收

2、 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字及加盖单位印章。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本合同验收期的,则视为合同产品及安装已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六、 乙方应履行的责任

1、乙方按时安装合同产品,并保证工程质量;

3、 工程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乙方无偿维修。

七、 甲方应履行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及安装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准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货款;

3、 产品运抵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应立即派人员对产品进行验收及签收;

4、 甲方验收产品时,如发现货物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应在到货时间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异议,以查明产品缺损原因。乙方不承担任何超期的诸如以上问题的异议。

5、 产品保质期内,甲方应承担其责任及疏忽所造成的损失。

八、 违约责任

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5‰每天的违约金。

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屣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十日内向双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 产品所有权

甲方未向乙方付清产品货款前,产品所有权属于乙方,其它债权不得与此对抗。

十一、合同附件

经双方签字盖章的产品技术图;

甲乙双方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而达成的纪要,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

协商未果,由原告方所在地法院判决。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预付款后,即行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日 期: 日 期:

灯具安装合同篇十一

2、室内安装壁灯、床头灯、台灯、落地灯、镜前灯等灯具时,高度低于24m及以下的,灯具的金属外壳均应接地可以保证使用安全。

3、卫生间及厨房装矮脚灯头时,宜采用瓷螺口矮脚灯头,

螺口灯头的接线、相线(开关线)应接在中心触点端子上,零线接在螺纹端子上。

4、台灯等带开关的灯头,为了安全,开头手柄不应有裸露的金属部分。

5、采用平顶安装各类灯具时,应按灯具安装说明的要求进行安装。灯具重量大于3kg时,应采用预埋吊钩或从屋顶用膨胀螺栓直接固定支吊架安装,此时不能用吊平顶吊龙骨支架安装灯具,因为其承重有限,若强行这样安装,后续使用过程中会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虽然一般装修时家居中的灯具安装都是由装修工人进行,但是你也可以根据如上的一些技巧与要点对安装工人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测,总之,室内灯具的安装一定要保证其使用安全,并且还要具有舒适的照明功能。

灯具安装合同篇十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见附件清单

交货安装地点为:

1、合同签订后

2、月天内付款

3、工程全部完工后

工程质保期:(从工程完工开始算)不扣质保金。

1、合同灯具安装且启用后,乙方向甲方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验收期为乙方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后三天内。

2、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字及加盖单位印章。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本合同验收期的,则视为合同产品及安装已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1、乙方按时安装合同产品,并保证工程质量。

2、乙方免费补正、补齐包装或运输或安装过程中造成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或损坏、遗失。

3、工程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不可抗拒除外),乙方无偿维修。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及安装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准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货款。

3、产品运抵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应立即派人员对产品进行验收及签收。

4、甲方验收产品时,如发现货物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应在到货时间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异议,以查明产品缺损原因。乙方不承担任何超期的诸如以上问题的异议。

5、产品保质期内,甲方应承担其责任及疏忽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5‰每天的违约金。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屣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十日内向双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未向乙方付清产品货款前,产品所有权属于乙方,其它债权不得与此对抗。

经双方签字盖章的产品技术图(与合同配置不符处,以本附件为准);甲乙双方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而达成的纪要,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协商未果,由原告方所在地法院判决。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预付款后,即行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日期:日期:

灯具安装合同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就甲方 项目部购买乙方 并由乙方负责安装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品名、规格型号、单价、技术参数、数量、单价、金额及相关约定:

1.1 本合同价款包括产品、配件、辅材、包装、运输、设计、安装、调试、配合、保险费、安全责任、验收等完成工作所需一切费用、合理利润及相关税费。

1.2 产品的质量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执行,乙方保证产品符合环保标准及产品说明要求和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有害物质排放的相关标准、规范,同时应符合甲方对该产品的特殊要求。乙方对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负完全责任,保证安装、使用后能够通过验收。

1.3 乙方对产品的保修期限为:年,自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1.4 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日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处理,逾期按每次每天 元累计计算违约金。

1.5 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若乙方超过7天未到现场维修、更换或一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质量问题或乙方超过10天仍未修复、更换的或一个月内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无法使用累计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由乙方自行拆除产品,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已付的款项由乙方在甲方通知退货后 月内归还给甲方,同时由乙方支付合同总款 %的违约金。未按时退款和支付违约金的,按逾期付款承担责任。

第二条 计量方法

由乙方按国家规定标准或双方约定的有利于保护产品的方式进行包装,包装物由乙方负责供应,不回收。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第四条 履行及安装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即: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更换指定地点,但甲方应在交货前 日内以自己的名义盖章后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 交付期限

6.1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并以乙方到甲方办理完所有审批手续为应付款的起算日。

6.2乙方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经甲方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且未经涂改的结算凭证,即:结帐单申请单、工程验收单、工单、结帐单、工程款结算明细表、内部结算付款凭证等(见附件)。

6.3乙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作为结算凭证的经办人,受托人在结算凭证上的签字行为,视为乙方确认。

6.4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后5日内由乙方向甲方开具经双方认可的结帐申请单,并由乙方委托代理人在结帐申请单结帐联上签字确认,再由该项目施工员根据结帐申请单开具工单、结帐单,开票人员根据上述结算凭证开具内部结算付款凭证。若乙方在结帐申请单开具之日起90日内未完善甲方的审批及财务挂账手续,则视为乙方放弃收取相应工程款项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有关人员故意拖延相关结算单据的签字时间,乙方可及时函告甲方,甲方应予以及时处理。

6.5乙方明确地知道,甲方任何工作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施管人员、项目经理、处长、库管员等)任何时候以甲方或甲方相关项目部的名义向乙方出具的欠据、收据、承诺及其他任何经济法律文书等,必须经甲方分管、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并在5日内到甲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无效,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七条 验收内容

7.1 需隐蔽的安装内容,乙方在隐蔽前必须提前甲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整改至合格,由此延误的工期不顺延;若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 小时内未进行验收的,乙方可以隐蔽,但甲方有权要求重新验收,如重新验收不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如重新验收合格,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应对隐蔽的安装内容制作隐蔽资料。

7.2 安装完成后,双方按国家规定的方法及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要求验收,验收合格(以甲方、监理验收合格为准),交付给甲方;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整改至合格后交付,因此逾期的,按相关约定承担责任。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8.1 甲方发现产品质量和安装质量有问题后,甲方有权随时提出异议。

8.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回复并负责处理;逾期,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不能交付工程或完成安装的,按甲方已付款项的%承担违约金。 9.2 乙方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进行退货、更换;如甲方要求更换的,从本合同约定交付工程之日起至更换后产品符合约定之日起按本条9. 3款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要求退货的,由乙方自行将产品拆除(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除按甲方通知的时间退还已经支付的货款外,还应按甲方已付款项的20%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按时退还货款的,还应按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

9.3 乙方逾期交付工程或完成安装的,按每逾期一天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含购房业主/住户索赔等损失)。

9.4 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如因产品质量或安装质量原因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5 乙方保证所交产品为全新产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甲方在任何时候发现上述情况,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退货、更换,并按本条9. 9款承担违约责任。若已经安装或使用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返工、购房业主/住户索赔等损失)。

9.7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经济损失。

9.9 工程移交使用后,如甲方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或者所用材料、设备不符合约定要求或者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则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返工、更换、重作,并按每发现一次由乙方承担违约金 元,累计计算:同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返工、购房业主/住户索赔等损失)。

9.10 工程移交后,甲方发现有未完成的安装工作的,由乙方负责完成或者由乙方退还该部分货款。

9.11 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损失等相关费用(含购房业主/住户索赔费用、甲方名誉损失等费用),甲方可不经裁决直接按约定条款执行,并可在货款和质保金中扣除,不足抵扣的,由乙方在甲方发出通知后 日内支付给甲方,逾期按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补充损失等相关费用有异议的,可依法解决。但因甲方行使本条款约定而减少支付给乙方的货款,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损失等相关费用,由乙方书面提出具体事实及要求后,由双方协商解决,未协商一致的,依法解决。

9.12 乙方完成的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或者未能通过消防部门和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合格或者材料、设备不符合约定的,应负责返工、维修、更换,如返工、维修、更换后完工时间超过合同约定的完工时间的,按9. 3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9.13甲方逾期付款的,按到期未付额的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9.14 若乙方违约,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律师费以及追溯债务所产生的业务费、交通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

9.15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按本合同价款的支付给对方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廉政合作

10.1乙方不得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10.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现乙方工作人员有任何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

10.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10.4乙方工作人员有义务就甲方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举报;如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同意在结算本合同价款的基础上减少 %后减轻甲方应付款项,并由乙方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由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安全责任

施工及维修保修过程中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甲方对施工及维修保修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条款

13.1 完工前3日内,乙方应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使用和完整竣工资料、隐蔽工程资料等给甲方,否则,视乙方未交付工程。

13.2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5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本合同所约定的损失包括因产品原因引起的购房业主/住户索赔等损失。

13.3、乙方收款时,应当出据合法有效并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

13.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有损甲方或者建设单位品牌的行为,若仍发生被相关媒体作有损甲方或建设单位品牌的报道,每出现一次,由乙方承担违约损失10万元;出现二次,由乙方承担违约损失20万元,以此类推。

13.5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如需乙方配合完成其他相关工作或者需由乙方提供、出具相关资料、文件以及盖章的(含预售和其他许可证、备案证等所需的应由乙方出具、提供的资料、文件等)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完成,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和赔偿。并从甲方要求完成之时起至乙方实际完成之日止按每天 元累计计算违约金。

13.6 本工程交付前乙方必须撤除所有的机械设备、临时设施及工作人员,做到完工场清,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占施工场地。否则,视乙方未完成工程。

13.7 因甲方设计变更和其他责任造成停工、窝工的,由乙方自行调剂,乙方不收取停窝工费。

13.8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甲方设立的广告宣传画面及相关设施,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所需的人工、材料费用)。

13.9 担保人同意用其所有的位于(以下统称担保财产)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担保,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由担保人用担保财产承担责任,并由担保人与乙方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财产由担保人依法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13.10 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甲方、乙方完全理解并知道其真实意思。

13.11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12 本合同附加协议与主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3.13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地点、电话联系,各种通知以电话联系的,自电话接通之时为送达,以信函联系的,自信函发出后三日为送达。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时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约定按附件中所列的结算单据办理结算,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灯具安装合同篇十四

1、甲方、施工单位对到货灯具的数量、规格型号、出厂合格证清点接收;

七、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所送货物齐全。

2、甲方若需乙方派人安装指导,则乙方给予协助。

八、仲裁

若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协商,若双方协商不成时,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九、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双方签字盖章,自签字盖章日起正式生效,本合同各项条款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本合同约书正本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灯具供货安装合同范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的金额:见附件清单。

二、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安装地点为: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2、月天内付款

3、工程全部完工后

四、工程要求

工程质保期: (从工程完工开始算)不扣质保金。

五、验收

2、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字及加盖单位印章。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本合同验收期的,则视为合同产品及安装已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六、乙方应履行的责任

1、乙方按时安装合同产品,并保证工程质量;

3、工程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不可抗拒除外),乙方无偿维修。

七、甲方应履行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及安装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准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货款;

3、产品运抵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应立即派人员对产品进行验收及签收;

4、甲方验收产品时,如发现货物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应在到货时间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异议,以查明产品缺损原因。乙方不承担任何超期的诸如以上问题的异议。

5、产品保质期内,甲方应承担其责任及疏忽所造成的损失。

八、违约责任

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5‰每天的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屣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十日内向双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产品所有权

甲方未向乙方付清产品货款前,产品所有权属于乙方,其它债权不得与此对抗。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协商未果,由原告方所在地法院判决。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预付款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灯具安装合同篇十五

从而保证产品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和长途运输而不被损伤、破坏,以保证产品在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落地后完好无损。产品未使用前,需保存在原来的包装内或有其他覆盖物保护。在产品未验收前,由于乙方采用不恰当的保护措施或由于包装不良而造成的损坏或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2、内包装:乙方需提供产品的内包装方式,以适应甲方的保管和搬运需要。

3、产品包装物归甲方所有。

4、装运清单随产品发送,内容包括装运产品名称/型号/数量/装箱人/装箱日期等,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应当每份产品及全部产品各提供一份合格证明)、出厂证明、进出口单据等。

5、乙方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通知甲方,如因甲方原因无法交货或者安装,乙方免费为甲方存储产品。

六、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要求:

2、交货地点要求:

3、安装时间要求:

七、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电话:为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有关产品要求及设计变更等方面的指令、通知、签证、工程联系单等,以甲方代表签章后方有效,并视其为甲方有效意见表达。甲方下达的上述文件由甲方代表本人签章后,以书面形式下达乙方,乙方代表在签收后即行生效。确有必要,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予以书面确认,乙方代表应予以执行。如甲方代表24小时内不能予以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甲方代表下达口头指令后三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请求。

(2)、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书面形式的安装具体要求,甲方应当据此全面履行合同,需要乙方施工的部位,甲方应组织相关工种完成该作业面。

(3)、及时协助乙方做好有关资料保存。

(4)、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5)、向乙方提供堆场、道路、垂直运输设备等现场设施。

(6)、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产品及施工工具的存放地,布置临时设施的场地和临时用水水源、临时用电电源。

(7)、按时付款。

(8)、及时验收货物。

2、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电话:为乙方负责人,该负责人有与工程项目相适用的资质证书,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乙方的要求和通知须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并视其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无乙方代表签章的来自乙方的书面文件甲方均不予承认,所涉及的合同价款或费用也概不予支付。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书面认可,其后任必须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2)、全面履行合同,按要求交付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并转移产品所有权;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的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并对一切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稳妥性、安全性及工程质量负全责。

(3)、服从甲方、监理、总包方的指挥和管理,服从现场有关部门和职能人员的监督管理。

(4)、负责一切施工测量、放线、绳盒、钢架等及提供甲方足够之测量器材作查核之用。

(5)、负责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调配、施工竣工图纸,乙方保证进场的机具能满足施工和甲方、总包管理的需要,人员调配投入计划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现场管理力量必须满足施工和甲方、总包管理的要求。

(6)、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监督管理等。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市容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和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受到的罚款。

(7)、工种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8)、加强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自行解决现场施工用棚架、工棚等临时设施,绝对不允许在施工现场住宿。文明施工维护现场清洁,严禁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

乙方应为其在本工程处的所有工作人员购买社保、类似保险,未购买保险者不得进行工作或作业,否则由此所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为其设备或财产购买足额保险,否则发生毁损时,责任由乙方自负。

(10)、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者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和双方合同的要求返工至合格,并承担其费用,乙方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拒绝返工或者维修等要求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10.5条的违约责任。

(11)、安装完成后交付甲方验收合格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工程及设备材料的成品保护工作。

(12)、安装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递交完善的竣工资料和结算书(一式四份),甲方收到后30天内完成工程结算。在结算时甲方再次检查乙方所提交的结算资料,如乙方提交的结算资料尚有不完善的地方,乙方须积极配合办理及完善相关资料并提交给甲方,否则,延期结算责任由乙方承担。

(13)、保证第三人不向甲方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产品非他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未设有抵押权、租赁权,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

八、验收

2、验收标准:与第二条质量标准相同;

3、验收单位:甲方、监理、设计公司等,政府部门如有要求还需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

5、验收异议: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产品第二次使用、少于订购数量、产品型号错误的、或有任何产品损失等违约情形,应当在验收产品后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款项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对异议处理: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异议后日内提交处理意见并在甲方指定时间内提供正确合格的产品及安装服务,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7、对质量认定不一致:甲方可单方面委托拥有鉴定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鉴定拥有质量问题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无质量问题,鉴定费由甲方承担。

8、风险转移:产品损失、损害风险以及所有权在所有产品验收合格后转移,全部产品验收合格前的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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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安装合同篇十六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的金额:见附件清单。

二、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安装地点为: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2、月天内付款

3、工程全部完工后

四、工程要求

工程质保期:(从工程完工开始算)不扣质保金。

五、验收

2、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字及加盖单位印章。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本合同验收期的,则视为合同产品及安装已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六、乙方应履行的责任

1、乙方按时安装合同产品,并保证工程质量;

3、工程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不可抗拒除外),乙方无偿维修。

七、甲方应履行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及安装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准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货款;

3、产品运抵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应立即派人员对产品进行验收及签收;

4、甲方验收产品时,如发现货物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应在到货时间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异议,以查明产品缺损原因。乙方不承担任何超期的诸如以上问题的`异议。

5、产品保质期内,甲方应承担其责任及疏忽所造成的损失。

八、违约责任

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5‰每天的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屣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十日内向双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产品所有权

甲方未向乙方付清产品货款前,产品所有权属于乙方,其它债权不得与此对抗。

十一、合同附件

经双方签字盖章的产品技术图(与合同配置不符处,以本附件为准);甲乙双方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而达成的纪要,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协商未果,由原告方所在地法院判决。

十三、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预付款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日期:日期:

灯具安装合同篇十七

七、检验:

7.1、双方在安装前另行约定开箱日期,并共同进行检验。

7.2、在安装期货物的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

八、施工地点: 桃源县文化体育中心综合馆

九、安装工期:

9.1、安装工期:甲方提供合格井道。安装工期自安装进场之日起30天内完工(不含政府主管部门验收时间)。

9.2、施工期间如遇停电或其他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完工期限顺延。

9.3、甲方未按

合同

约定支付款项的,开工或完工期顺延。

9.4、安装过程中发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违约责任

10.1、除不可抗力外,乙方逾期交货或甲方逾期付款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额每天万分之五计算。违约方付违约定金后,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继续履行合同。

10.2、乙方不能交货,须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并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中途退货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

10.3、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合同全部款项,除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电梯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权不移交电梯设备及相关资料并保留停梯的权利。

10.4、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合同全部款项,除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电梯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权不移交电梯设备及相关资料并保留停梯的权利。

10.5 如甲方在乙方未正式移交电梯设备前擅自使用电梯设备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从实际使用之日起按每台300元/天向乙方支付电梯使用费。

十一、电梯的代保管

合同交货满后30天内,乙方免费为甲方存放本合同产品

十二、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湖南省桃源县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三、其他约定:

有关安装过程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详见《安装要求》。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甲方:乙方:日期:

甲方:

乙方:

由于甲方投资建设的项目所需,甲乙双方就项目产品买卖及安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调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保证和承诺

1、甲方的保证和承诺

(1)、甲方系依法设立和存续、信誉良好的公司;

(2)、甲方为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4)、甲方具有充分的、来源合法的资金,能够及时全面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

(5)、甲方对本合同条文之含义完全了解,不存在误解,自愿签署本合同。

2、乙方的保证和承诺

(1)、乙方系依法设立和存续、信誉良好的公司;

(2)、乙方为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4)、乙方有(能够生产或有权出售等)充分的、来源合法的资源,能够及时完整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商品)交付义务。

(5)、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甲方予以赔偿并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6)、乙方应保证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7)、乙方对本合同条文之含义完全了解,不存在误解,自愿签署本合同。

二、产品清单

1、产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如下表所示:

2、最终合同总价仍需扣除优惠的合同金额;

3、乙方确认自身合法拥有产品品牌或属于合法授权经销商。

三、质量标准

产品质量、安装质量应同时满足下列标准:

1、合同、附件、补充协议;

2、产品样本;

3、甲方、设计方要求,包括图纸、设计要求等;

甲方要求:等;

施工范围:等;

施工要求:等;

4、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乙方企业标准;

5、乙方承诺,包括报价单、投标文件、合同谈判及履行过程中承诺。

乙方确认已实地勘察过项目现场,保证产品规格、性能等符合现场及甲方要求。上述要求不一致的,按照甲方最新要求为准,甲方无最新要求的,按合同规定和较高的标准执行。

四、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

1、双方协议协议选择下列第种方式结算:

(1)、固定总价, 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2)、固定单价、总价包干。

甲方可根据使用功能需求或者现场情况变更所需产品数量及种类、安装要求;在第三次付款时根据产品单价、安装单价按实结算。

2、价格包括:材料成本(包括采保费及损耗)、人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培训费、保质期保养维修费、进出口费用、机械使用费、调试费、施工管理费、利润、税费、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特殊环境施工作业增加费、二次搬运费、成品半成品保护费等)、保险费、二次进退场费、竣工验收费、施工人员保险费、政府相关部门竣工验收费、所有人工的劳动保护及养老保险费等所有可预测、可认知的风险、因素。

3、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有变更,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延期履行合同或者按实结算工程款并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4、乙方须于甲方每次付款前提供相应金额的甲方所在地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账号、请款单,否则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仍需按时按质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税务发票、账号、请款单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否则,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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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安装合同篇十八

五、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

从而保证产品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和长途运输而不被损伤、破坏,以保证产品在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落地后完好无损。产品未使用前,需保存在原来的包装内或有其他覆盖物保护。在产品未验收前,由于乙方采用不恰当的保护措施或由于包装不良而造成的损坏或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2、内包装:乙方需提供产品的内包装方式,以适应甲方的保管和搬运需要。

3、产品包装物归甲方所有。

4、装运清单随产品发送,内容包括装运产品名称/型号/数量/装箱人/装箱日期等,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应当每份产品及全部产品各提供一份合格证明)、出厂证明、进出口单据等。

5、乙方按

合同

规定的交货时间通知甲方,如因甲方原因无法交货或者安装,乙方免费为甲方存储产品。

六、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要求:

2、交货地点要求:

3、安装时间要求:

七、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电话:为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有关产品要求及设计变更等方面的指令、通知、签证、工程联系单等,以甲方代表签章后方有效,并视其为甲方有效意见表达。甲方下达的上述文件由甲方代表本人签章后,以书面形式下达乙方,乙方代表在签收后即行生效。确有必要,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予以书面确认,乙方代表应予以执行。如甲方代表24小时内不能予以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甲方代表下达口头指令后三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请求。

(2)、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书面形式的安装具体要求,甲方应当据此全面履行合同,需要乙方施工的部位,甲方应组织相关工种完成该作业面。

(3)、及时协助乙方做好有关资料保存。

(4)、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5)、向乙方提供堆场、道路、垂直运输设备等现场设施。

(6)、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产品及施工工具的存放地,布置临时设施的场地和临时用水水源、临时用电电源。

(7)、按时付款。

(8)、及时验收货物。

2、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电话:为乙方负责人,该负责人有与工程项目相适用的资质证书,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乙方的要求和通知须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并视其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无乙方代表签章的来自乙方的书面文件甲方均不予承认,所涉及的合同价款或费用也概不予支付。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书面认可,其后任必须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2)、全面履行合同,按要求交付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并转移产品所有权;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的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并对一切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稳妥性、安全性及工程质量负全责。

(3)、服从甲方、监理、总包方的指挥和管理,服从现场有关部门和职能人员的监督管理。

(4)、负责一切施工测量、放线、绳盒、钢架等及提供甲方足够之测量器材作查核之用。

(5)、负责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调配、施工竣工图纸,乙方保证进场的机具能满足施工和甲方、总包管理的需要,人员调配投入计划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现场管理力量必须满足施工和甲方、总包管理的要求。

(6)、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监督管理等。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市容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和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受到的罚款。

(7)、工种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8)、加强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自行解决现场施工用棚架、工棚等临时设施,绝对不允许在施工现场住宿。文明施工维护现场清洁,严禁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

乙方应为其在本工程处的所有工作人员购买社保、类似保险,未购买保险者不得进行工作或作业,否则由此所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为其设备或财产购买足额保险,否则发生毁损时,责任由乙方自负。

(10)、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者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和双方合同的要求返工至合格,并承担其费用,乙方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拒绝返工或者维修等要求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10.5条的违约责任。

(11)、安装完成后交付甲方验收合格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工程及设备材料的成品保护工作。

(12)、安装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递交完善的竣工资料和结算书(一式四份),甲方收到后30天内完成工程结算。在结算时甲方再次检查乙方所提交的结算资料,如乙方提交的结算资料尚有不完善的地方,乙方须积极配合办理及完善相关资料并提交给甲方,否则,延期结算责任由乙方承担。

(13)、保证第三人不向甲方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产品非他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未设有抵押权、租赁权,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

八、验收

2、验收标准:与第二条质量标准相同;

3、验收单位:甲方、监理、设计公司等,政府部门如有要求还需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

5、验收异议: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产品第二次使用、少于订购数量、产品型号错误的、或有任何产品损失等违约情形,应当在验收产品后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款项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对异议处理: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异议后日内提交处理意见并在甲方指定时间内提供正确合格的产品及安装服务,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7、对质量认定不一致:甲方可单方面委托拥有鉴定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鉴定拥有质量问题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无质量问题,鉴定费由甲方承担。

8、风险转移:产品损失、损害风险以及所有权在所有产品验收合格后转移,全部产品验收合格前的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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