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仲裁申请书和仲裁协议(案例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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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仲裁申请书和仲裁协议(案例19篇)
时间:2023-10-30 22:57:25     小编:琴心月

社交媒体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它改变了我们与世界互动的方式。写作的关键在于准确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想法,我们需要用简洁明了的语言来表达。以下是一些通用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仲裁申请书和仲裁协议篇一

工作人年用人单位还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签合同,用人单位不补签的,可以要求支付二倍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

(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

(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

(四)是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

(五)是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

(六)是劳动纪律。

(七)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八)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九)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对劳动者的保护的有利凭证,如果劳动合同未能够签订,也不妨碍劳动事实的`存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样能够得到维护。

三、签订保密合同容易出什么问题

1.全面、恰当、准确地界定技术秘密的范围。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技术秘密是商业秘密的一种,有特有的构成要件,其构成要件具有特有的含义。因此,企业在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时,首先要正确界定技术秘密的范围。技术秘密范围的确定就是根据其构成来认定。同时符合其法律构成要件的属于技术秘密,缺少任何一个要件,均不构成技术秘密。如企业将本行业公知的技术作为技术秘密的范围,或者将没有任何商业价值的技术作为技术秘密的范围等。上述两种情况因不符合“不为公众所知悉”及“具有商业价值”的构成要件,不构成技术秘密。或者说,即使签订了技术秘密保密合同,也不受法律的保护。

因此,企业签订技术秘密保密合同时根据技术秘密的构成要件正确界定商业秘密的范围是前提条件。同时,也是为了防止出现争议或者纠纷时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

2.正确界定技术秘密保密合同的性质。

从现行法律规定看,保护技术秘密是各个部门法的共同任务。如劳动法上的保护和民法上的保护。

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由此,对技术秘密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中,作为劳动合同的条款。此外,也可以在约定合同之外,另行签订技术秘密保密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不论是作为条款,还是作为补充,其法律性质均为劳动合同性质。而劳动合同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争议发生时法律规定了特有的救济途径,即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此可以参见劳动法第八十三条及第八十四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

公司能随意变更员工工作岗位吗

《劳动法》第十七条是关于劳动合同变更的规定,即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劳动部的这一规定,变更工作岗位应被视为劳动合同的变更,应按照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因此,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如要变更员工的劳动合同,应事先与员工协商,征得员工的同意后才能变更。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和三十一条是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的规定。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则应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劳动者应当服从。当然,如果劳动者不愿接受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调整,应当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工作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处理?劳动者遇到公司没有跟自己签订合同的时候,必须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进行处理,尽量帮助自己去维权。公司工作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维权。

仲裁申请书和仲裁协议篇二

申请人:

住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址地: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x0年12月3日签订的《甲醇合成塔订货合同》中约定的仲裁协议无效。

事实与理由:

xxx0年12月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甲醇合成塔订货合同》,该合同第12条合同争议的解决约定为“12.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12.2仲裁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古县)。”

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合同中对具体的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也未达成补充协议,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的仲裁协议属于无效。为此,请求贵院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5年2月20日

仲裁申请书和仲裁协议篇三

申请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申请请求:

一、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签订的赔偿协议无效。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________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________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_____年_____月至_____年_____月期间的社会保险;不能补缴的,赔偿损失。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________元。

五、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加班费________元。

六、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__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________于_____年_____月入职被申请人在_______有限公司工作。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凌晨______时许,申请人在工作过程中,开包装机时,不慎被机器夹伤左手无名指,经________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________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________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人依法应当享有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另外,被申请人并未依照《劳动法》等规定,为申请人缴纳或足额缴纳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保险;每天工作________个小时,也从未支付过加班费;每年也没有给予申请人休带薪年休假。被申请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申请人作为一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已于_____年_____月份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仲裁申请,望裁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_____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仲裁申请书和仲裁协议篇四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于年月日在工伤发生后,经住院治疗已出院。经双方友好协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达成以下赔偿协议:

1.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工伤医疗补贴、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残疾就业补贴、后续医疗费、医疗费等费用元整,协议签订之日起天内。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甲乙双方终止相关赔偿问题的一切权利义务。乙方不得向甲方单独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双方无争议,一方放弃追究对方的一切法律责任。同时,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自愿放弃解除劳动关系和赔偿事项的'仲裁和诉讼权利。

3.本协议为一次性终止处理协议。双方应以此为断,充分认真履行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未来发生的一切(包括身体问题等)均与甲方无关。本协议的内容由甲乙双方阅读并理解,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时间:

乙方:

时间:

仲裁申请书和仲裁协议篇五

本人在康复期先后多次与金和公司协商,请求对此事继续负责,支付上述申请的各项费用。

但金和公司态度不明,均无结果。

故特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此致。

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附件: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网查打印)

3、被申请人公司企业代码证(网查打印)

4、证人证明书(复印件)

5、申请人伤残鉴定书(复印件)

申请人:

20xx年6月25日

仲裁申请书和仲裁协议篇六

申请人:xx,男,彝族,初中文化,xxxx年10月1日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工作单位:xx技术有限公司,住址:社区二组,电话:14288859202。

被申请人:xx技术有限公司,地址:xx工业园区,电话:18359422224。

仲裁请求:

一、请求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伤赔偿相关费用合计194244.00元。具体如下:

1、住院伙食补助费:6000.00元(100元/天x2人x30天);

2、护理费:9600·00元(800元/月x12月);

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47866.00元(3682x13月);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6778.00元(3682元x29月);

5、停工留薪待遇24000元(xxxx元x12月)。

事实及理由

20xx年3月3日,申请人xx在xx技术有限公司上班期间因工受伤,被急送往医院医治,经医院中医诊断为:右目真晴破损术后,撞击伤络证;西医诊断为:右眼玻切术后无晶体眼。20xx年6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予以认定申请人为工伤。20xx年9月26日,经xx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六级伤残(x劳鉴字(20xx)第226号)。

综上所述,申请人因工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并达到六级伤残后,被申请人应当依照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申请人相应的工伤待遇。然而,因被申请人的原因,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向你委申请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为谢。

此呈

xx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xx

20xx年八月二十

仲裁申请书和仲裁协议篇七

申请人:

住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址地: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x0年12月3日签订的《甲醇合成塔订货合同》中约定的仲裁协议无效。

事实与理由:

xxx0年12月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甲醇合成塔订货合同》,该合同第12条合同争议的`解决约定为“12.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12.2仲裁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古县)。”

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合同中对具体的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也未达成补充协议,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的仲裁协议属于无效。

为此,请求贵院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此致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仲裁申请书和仲裁协议篇八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仲裁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

2、

3、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包括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情况)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仲裁申请书和仲裁协议篇九

地址:xx市xx区x街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姚xx,该公司总经理

异议请求:

事实与理由:

根据申请人与xx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签订的《模具加工制作合同》第9条的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事后又未达成书面协议的可向甲方当地法院起诉。”这应该属于约定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18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综上,申请人认为,xx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与申请人之间约定管辖不明,仲裁协议,xx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无权向贵委申请仲裁。

此致

xx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20xx年9月9日

仲裁申请书和仲裁协议篇十

仲裁协议的异议,在实践中主要是两种情形,一是对仲裁协议是否存在有异议。如果仲裁协议不存在,那么当然就无效力可言。所以,当仲裁协议存在于往来的函电中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往往就仲裁协议是否存在各执一词,一方认为协议已经达成,而另一方则认为没有达成仲裁协议。二是对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存在异议。即双方对仲裁协议的客观存在都予以承认,但一方认为仲裁协议不符合有效要件,是无效的,另一方则认为仲裁协议合法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北京仲裁委员会规则》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异议。仲裁协议事关当事人对诉权的处理,其效力牵涉到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故对仲裁协议的`异议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当事人一方对仲裁协议有异议的,由一方提出;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均有异议的,双方均可以提出。当事人还可以依法授权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异议。除此之外,非当事人、仲裁委员会等都不能对仲裁协议提出异议。

第二、须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主要原因在于:仲裁协议是合同的一种,它的效力只能由享有合同确认权的机构来确认。依照我国的法律,只有人民法院和仲裁委员会享有合同效力的确认权;而仲裁协议的有效与否,关系到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问题,所以,仲裁庭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应当与确认权;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有权依法对仲裁加以审查和监督,所以人民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权进行确认,但是人民法院对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权是被动的,即只能依当事人的申请。根据司法解释,可以向以下法院提出异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涉及海事海商纠纷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海事法院管辖;上述地点没有海事法院的,由就近的海事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仲裁法明确规定,应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定。如果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已经就同一仲裁协议的效力做了不同的决定和裁定,应以人民法院的裁定为准。

第三、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仲裁协议无效,将导致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因此,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必须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同时,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中规定下列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受理当事人提出的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当事人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没有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而后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或者申请撤销仲裁机构的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此外,《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中还规定:书面审理的,应当在首次答辩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当事人没有按照规定提出异议的后果就是,视为其承认仲裁委员会对仲裁案件的管辖权。

仲裁协议范本

甲方:×××(姓名或者名称、住址)

乙方:×××(姓名或者名称、住址)

甲乙双方就×××(写明仲裁的事由)达成仲裁协议如下:

如果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自愿将此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其仲裁裁决对双方有约束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仲裁委员会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仲裁申请书和仲裁协议篇十一

本人5月开始在某单位工作,6月公司辞退了我们整个部门的人员。

前期我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保险。

我们每个人的工资大致相同。每个月1200元。

现在单位会给我们补偿什么呢?(具体一点)

我们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

[劳动仲裁,赔偿]

仲裁申请书和仲裁协议篇十二

异议事项:请求对河南xxx有限公司与河南xxx有限公司工程款仲裁一案中,涉及异议申请人所加工的`楼梯、护栏等铁艺制作安装工程进行除外仲裁。

事实与理由:河南隆xxx有限公司与河南xxxx有限公司工程款仲裁一案,其中对工程款部分的裁决,包含有异议申请人所加工的.楼梯、护栏等铁艺制作安装工程的价格,其裁决对异议申请人具有直接的厉害关系,但是该裁决异议申请人并没有参与,也没有与有关方面达成仲裁协议,异议申请人无法举证、表达自己的观点理由,因此,如果裁决将异议申请人所加工的楼梯、护栏等铁艺制作安装工程的价格做出仲裁,就会对异议申请人的权利造成侵害。

异议申请人特提出此申请,请仲裁庭批准。

仲裁庭也可在仲裁当事人与异议申请人就其所加工的楼梯、护栏等铁艺制作安装工程价格达成最终具有强制履行效力的协议后提交仲裁庭后再对仲裁当事人的争议进行仲裁。

此致

敬礼!

郑州市仲裁委员会

异议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x日

仲裁申请书和仲裁协议篇十三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81400元;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600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7600元;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400元

5、护理费10000元;

6、住院伙食费2400元;

7、返还押金5000元

以上合计人民币1384000元。

事实和理由:

20xx年5月9日,被申请人聘请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工作,从事司机兼送货员的工作,工资加提成约2200元/月。20xx年5月10日19时左右申请人驾驶粤a55246号货车从广州至高州路段经阳春市,往电白县沙琅镇方向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4月6日认定为工伤,20xx年4月3日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九级伤残。

第一次医疗终结时间至20xx年2月10日止,第二次医疗期从20xx年4月4日起至20xx年5月4日止,所有的医疗费都是由被申请人支付了,但从20xx年5月直至现在20xx年5月30日没有给申请人支付工资,每次找被申请人要求支付工资时,被申请人却要求申请人写借条借钱用于平时的生活开支,现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81400元(20xx年5月至20xx年5月30日)由于被申请人没有给申请人缴纳工伤保险费,所以被申请人还要支付申请人工伤保险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600元;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7600元;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400元;申请人住院、治疗10个月都是由申请人老婆进行护理,应该支付护理费10000元;申请人住院共计80天应该支付住院伙食费2400元,被申请人还应该返还押金5000元;合计人民币1384000元。

现具申请,请求你委依法仲裁。

仲裁申请书和仲裁协议篇十四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元(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止)。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3200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共计9826元。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的社会保险。

事实与理由:

20xx年9月,申请人应聘进入被申请人质检部担任质检员一职,双方约定基本工资为1600元。进入公司后,申请人即要求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的负责人让申请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时间再签为由推脱,之后申请人多次要求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请人工作期间,被申请人不仅安排申请人从事本职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标准,法定节假日加班也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至今未给申请人办理任何社会保险,20xx年2月,申请人因其亲属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请人请假一个月,但假期结束,申请人回去继续上班时,却被告知工作岗位已满,并拒绝为申请人安排其他岗位,此后,被申请人始终未给予正面答复,被申请人的行为已构成变相辞退申请人。

综上,被申请人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特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请予支持!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仲裁申请书和仲裁协议篇十五

电话:139xxxxx

中心主任:孟庆龙

电话:xxxxxx

董事长:马秉奎

电话:xxxxxxx

仲裁请求:

1、请求贵委裁定确认申请人是被申请人的职工,与被申请人存在人事劳动关系;

2、请求贵委裁定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办理医疗、养老等手续,解决工龄问题,给予其作为职工应享有的职工待遇。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1975年12月份与被申请人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原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建立人事劳动关系,岗位为测量工。1992年初,被申请人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原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园林管理局﹞负责人找申请人谈话,让被申请人停薪留职,被申请人同意。一直到20xx年4月份,申请人才了解到,他的档案关系被调入北京市大兴县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经申请人了解,他的档案关系是在1992年7月被调入北京市大兴县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现在申请人的档案在北京市大兴县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被申请人对于其档案关系被调入北京市大兴县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的事,一直都不知情,自停薪留职后,也未接到任何通知。

申请人认为,作为企业职工,应享有其作为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包括医疗、养老等,现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北京市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特向贵委申请仲裁,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大兴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xx年6月1日

仲裁申请书和仲裁协议篇十六

申请人:______,男,汉族,______年___月4日出生,住______市______区___路。

被申请人:陕西______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市含光路

法定代表人:______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本金及收益款共计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___年1月19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两份《___集团______卡使用协议》。编号为___-fc0372的合同约定申请人一次性向被申请人支付50万元卡费,每三个月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元,合同期限约定为1年。编号为___-fc0373的合同约定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50元卡费,合同期限为6个月,合同到期后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56万元。两合同同时约定如被申请人未按合同约定向申请人支付费用,超过七个工作日后,被申请人除应继续支付卡费和约定的免费消费额外,还需按应付款每日的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时向被申请人支付100万元卡费,但合同到期后被申请人不能向申请人退还卡费和约定的费用。___年1月2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截止08年1月2日被申请人应付申请人本金及收益共计元,将该笔款作为本金从08年1月2日开始每月向申请人支付收益款元。并从___年7月开始对______7年到期的本金进行偿还。

截止______8年9月,被申请人共计向申请人支付了元收益款,现被申请人仍欠申请人本金及收益款共计元。申请人为维护合法权益特向贵委申请仲裁,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本金及收益款共计元。

此致

申请人: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仲裁申请书和仲裁协议篇十七

申请人:xx,男,汉族,xx年x月4日出生,住xx市xx区x路。

被申请人:陕西xx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含光路

法定代表人:xx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本金及收益款共计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x年1月19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两份《x集团xx卡使用协议》。编号为x-fc0372的合同约定申请人一次性向被申请人支付50万元卡费,每三个月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元,合同期限约定为1年。编号为x-fc0373的合同约定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50元卡费,合同期限为6个月,合同到期后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56万元。两合同同时约定如被申请人未按合同约定向申请人支付费用,超过七个工作日后,被申请人除应继续支付卡费和约定的免费消费额外,还需按应付款每日的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时向被申请人支付100万元卡费,但合同到期后被申请人不能向申请人退还卡费和约定的费用。x年1月2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截止08年1月2日被申请人应付申请人本金及收益共计元,将该笔款作为本金从08年1月2日开始每月向申请人支付收益款元。并从x年7月开始对xx7年到期的本金进行偿还。

截止xx8年9月,被申请人共计向申请人支付了元收益款,现被申请人仍欠申请人本金及收益款共计元。申请人为维护合法权益特向贵委申请仲裁,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本金及收益款共计元。

仲裁申请书和仲裁协议篇十八

地址:北京市__________县______乡

法定代表人:李______职务: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____国____家具销售中心

地址: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郑______

职务:总经理

案由:购销合同纠纷。

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货款______万美元;

2.被申请人承担仲裁全部费用。

事实和理由:

______年______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订立家具生产机械设备购销合同,约定被申请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供给申请人该国产木制家具生产设备一套,申请人分别于同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和收到设备之日支付被申请人该套设备款的60%和40%,共计___万美元。此后,双方各自分别履行了上述约定。

______年______月,申请人在对上述设备安装调试后得知,该套生产设备的国际公平市场价格只有___余万美元,远远低于被申请人在订立合同时的报价,遂委托北京迸出口商品检验局对该套生产设备进行价值鉴定,鉴定结果表明,该套生产设备属于全新状态时的公平市场鉴定总金额为___万美元。被申请人在为申请人购买这套生产设备时索取的货款明显高于其实际价值。

为公平解决这套设备的款额问题,减少申请人经济损失,申请人多次以友好的态度与被申请人协商,希望在确保被申请人合法利润的前提下由被申请人退回多付的部分货款,但被申请人以“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设备价款系双方约定的”为由予以拒绝。

为使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争议得到公正的解决,确保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特依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请依法仲裁。

证据和证据来源:

1.购销合同书,由争议双方共同订立:

2.生产设备明细表,被申请人提供,申请人核查签收;

3.生产设备付款单据,被申请人给付;

4.鉴定证书,北京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提供。

此致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仲裁申请书和仲裁协议篇十九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1、判决撤销成都市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xx号作出的成华劳人仲委裁字(20xx)第615号裁决书。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申请理由:

一、仲裁裁决的法律适用错误,

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基于错误的事实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规定,裁决申请人支付被申请人半个月经济补偿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理由如下:

1、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仲裁本案时,事实认定错误。

第一:被申请人劳动合同期间处于试用期,根据申请人向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的申请人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周兴海的《绩效考核表》、公司对作出的《关于周兴海同志的处罚决定书》、《通知书》、《关于周兴海处罚规定》、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等证据相互佐证,可以证实申请人处于合同试用期,被申请人工作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申请人绩效考核不合格,但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中(见裁决书第7页第14行---20行)认为申请人举证的20xx年8月份对周兴海的绩效考核表中没有周兴海的签字,以此推断申请人提供的此证据依据不充分,属于事实认定错误,为什么8月份对周兴海绩效考核没有周兴海的签字,那是因为周兴海工作不服从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侧面证明了周兴海违反了公司绩效考核的规定,按照公司绩效考核规定,任何员工必须进行绩效考核,周兴海入职后4月、5月、6月、7月的绩效考核都签字,为什么8月份绩效考核不签字呢,只能证明其8月份不服从公司管理,由于自己的行为导致绩效考核无劳动者签字,故,应认定申请人提供的8月份绩效考核是真实的,能证明周兴海8月份绩效考核不合格,不服从公司管理。

第二:由于被申请人不服从公司规章制度管理,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开除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申请人就是依据被申请人处于试用期,又经考核不合格,不服从公司管理,所以申请人有权利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故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以《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第1款裁决,裁决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属于法律适用错误。

第三:因为《劳动合同法》46条第1款规定:“劳动者按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真实意思为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要想使用第38条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前提是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申请人处于试用期间,其擅自离职,未向申请人提出离职申请,所以应属于擅自离职,不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第46条、38条规定情形,,不应享受经济补偿。

二、仲裁程序违法。

在仲裁开庭前,申请人向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交了《关于周兴海同志的处罚决定书》、《通知书》、《关于周兴海处罚规定》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相关规定,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仲裁庭应让双方进行质证,然而,申请人提交的上述证据,仲裁庭仲裁裁决书中无此证据的举证质证,严重违反法律关于仲裁程序的规定。

综上所述,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该案的仲裁过程中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仲裁裁决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xxx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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