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是我们奋斗的舞台,每个人都应该为社会做出贡献。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借鉴一些较为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下面是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希望对你的写作有所启发。
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限制消费令。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因xx执行一案,案号xxxx。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贵院于20xx年7月23日作出了(20xx)粤x执x号限制消费令,对申请人作出了限制消费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申请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后,并无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而是因客观上无履行能力才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且贵院也已依法查封了申请人名下财产,本案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申请人并不存在需要限制消费的情形。另外,本案所涉金额较大,经申请人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申请执行人同意申请人积极筹借款项了结本案。申请人只有外出筹借款项,才能具备偿还能力,限制高消费后无法乘坐高铁、飞机、出境等,对申请人的筹借款项造成严重影响,工作根本无法开展。为了推进本案执行工作的进行,同时最大限度的保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申请人确实需要进行《限制消费令》所禁止的消费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恳请贵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
申请人特依据以上事实和法律,提出本申请,望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xx市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x年x月x日
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篇二
申请人:朱某,男,汉族,生于19xx年4月18日,户籍地四川省xx市xx区xx82号x栋x单元x楼x号,公民身份证号51x2xxx4018。
诉讼代理人:侯国君,四川君定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事项:
请求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
事实和理由:
执行申请人xx申请执行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以申请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于20xx年2月27日作出对申请人的(20xx)川xx执xx号《限制消费令》。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申请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后,并无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而是因客观上无履行能力才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贵院也已依法查询申请人名下财产,已证实申请人并无可供执行财产的事实,申请人并不存在需要限制消费的情形。
2、本案所涉金额较大,在执行期间,本人与其他被执行人xx、x,一起想办法履行了大部分债务。因经济能力有限,本人无法完全清偿债务,但本人愿意用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清偿本人负担份额,本人愿意用正在贵院执行的'xx民间借贷执行案款大概x万元作担保清偿申请执行人的这笔债务。本人从始至终都在想办法解决问题,本人从来没有逃避执行的情形。
3、xx项目经营严重亏损。除了申请执行人这个案件,还有开发税款未付,买房人办证过户急需解决。申请人必须四处奔走去不断开拓收入来源。只有具备偿还能力,才能最终解决这些问题。现在申请人在西藏、新疆、海外等地从事商业活动,需要经常性出差,限制高消费后无法乘坐高铁、飞机等便捷交通工具,对申请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本人工作根本无法开展。没有经济来源,本人从根本上无法解决面临的上述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第九条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
为早日偿清执行申请人的债务,多途径寻找资金化解xx的各类矛盾,本人特向贵院申请解除限制消费令。请求贵院依法审查并予以解除。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朱某
20xx年4月2日
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篇三
诉讼代理人:侯国君,四川君定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事项:
请求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
事实和理由:
执行申请人xx申请执行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以申请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于20xx年2月27日作出对申请人的(20xx)川xx执xx号《限制消费令》。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申请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后,并无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而是因客观上无履行能力才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贵院也已依法查询申请人名下财产,已证实申请人并无可供执行财产的事实,申请人并不存在需要限制消费的情形。
2、本案所涉金额较大,在执行期间,本人与其他被执行人xx、x,一起想办法履行了大部分债务。因经济能力有限,本人无法完全清偿债务,但本人愿意用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清偿本人负担份额,民间借贷执行案款大概x万元作担保清偿申请执行人的这笔债务。本人从始至终都在想办法解决问题,本人从来没有逃避执行的情形。
3、xx项目经营严重亏损。除了申请执行人这个案件,还有开发税款未付,买房人办证过户急需解决。申请人必须四处奔走去不断开拓收入来源。只有具备偿还能力,才能最终解决这些问题。现在申请人在西藏、新疆、海外等地从事商业活动,需要经常性出差,限制高消费后无法乘坐高铁、飞机等便捷交通工具,对申请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本人工作根本无法开展。没有经济来源,本人从根本上无法解决面临的上述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
为早日偿清执行申请人的债务,多途径寻找资金化解xx的各类矛盾,本人特向贵院申请解除限制消费令。请求贵院依法审查并予以解除。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4月2日
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篇四
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限制消费令。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因xx执行一案,案号xxxx。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贵院于xxxx年7月23日作出了(xxxx)粤x执x号限制消费令,对申请人作出了限制消费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申请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后,并无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而是因客观上无履行能力才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且贵院也已依法查封了申请人名下财产,本案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申请人并不存在需要限制消费的情形。另外,本案所涉金额较大,经申请人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申请执行人同意申请人积极筹借款项了结本案。申请人只有外出筹借款项,才能具备偿还能力,限制高消费后无法乘坐高铁、飞机、出境等,对申请人的筹借款项造成严重影响,工作根本无法开展。为了推进本案执行工作的进行,同时最大限度的保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申请人确实需要进行《限制消费令》所禁止的消费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恳请贵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
申请人特依据以上事实和法律,提出本申请,望予以批准。
此致
广州市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篇五
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限制消费令。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因xx执行一案,案号xxxx。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贵院于2018年7月23日作出了(2017)粤x执x号限制消费令,对申请人作出了限制消费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申请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后,并无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而是因客观上无履行能力才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且贵院也已依法查封了申请人名下财产,本案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申请人并不存在需要限制消费的情形。另外,本案所涉金额较大,经申请人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申请执行人同意申请人积极筹借款项了结本案。申请人只有外出筹借款项,才能具备偿还能力,限制高消费后无法乘坐高铁、飞机、出境等,对申请人的筹借款项造成严重影响,工作根本无法开展。为了推进本案执行工作的进行,同时最大限度的保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申请人确实需要进行《限制消费令》所禁止的消费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恳请贵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
申请人特依据以上事实和法律,提出本申请,望予以批准。
此致
广州市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篇六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纠纷一案,人民法院在年月日作出了()民字第号书,根据该书,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元,分期付款,第一期于年月日前付元,第二期于年月日前付元。如被申请人任何一期不按时付款,申请人有权就全部款项申请执行并主张元违约金。
但自上述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分文未付,申请人已经申请了强制执行。但被申请人一直逃避执行,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向贵院申请向被申请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促使被申请人配合完成执行工作,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望贵院支持。
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篇七
申请人:田xx,男,汉族,xxxx年x月2x日生,住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上顿渡镇xx号,身份证号:36xx3x。
申请人:兰xx,女,汉族,xx8xx年xx月4日生,住广东省东源县漳溪畲族自治乡上zz组1号,身份证号:44160xx666。
申请事项:
请求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
事实和理由:
执行申请人抚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申请人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贵院以申请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于xxxx年9月30日作出对申请人的(xxxx)赣1002执xx999号《限制消费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申请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后,并无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而是因客观上无履行能力才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贵院也已依法查询申请人名下财产,已证实申请人并无可供执行财产的事实,申请人并不存在需要限制消费的情形。且本案所涉金额较大,申请人只有不断开拓收入来源,才能具备偿还能力,申请人从事xx行业,需要经常性出差,限制高消费后无法乘坐高铁、飞机等便捷交通工具,对申请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工作根本无法开展。基于此,为早日偿清执行申请人的欠款,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请求贵院依法予以解除。
此致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篇八
申请人:**x事情事项:解除对申请人**x的限制消费措施。
事实和理由:
20-年1月18日,贵院作出(20-)鲁0203执恢**x号限制消费令,对被执行人青岛****x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x进行限制消费,申请人认为贵院应解除上述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理由如下:
一、20-年6月19日,申请人在被执行人青岛****x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已转让他人,申请人不再担任被执行人青岛****x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故申请人不应被加入限制消费令。
二、在该案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x已与被执行人青岛****x技术有限公司、青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李**、纪**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抵押房产处置完毕后,(20-)鲁0203民初****号民事调解书的全部债权债务消灭。
综上,申请人不是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且该案是有抵押房产可供执行案件,不应采取信用惩戒、限制消费等惩戒措施,特申请解除对申请人**x的限制消费措施。
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篇九
公司成为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往往会被限制高消费,对于需要经常需要出差的商业人士来说,失去乘坐飞机、高铁的自由,基本上寸步难行,给个人的生活和工作带来诸多限制。
xxxx年12月16日,最高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指出“执行工作对各方当事人影响重大,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也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规范公正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要坚持比例原则,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避免过度执行”,给不少被限制高消费的法定代表人带来一线希望。
案情概要:上海某公司股东为江西某公司,持有100%股权。胡某为上海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遂提出执行异议。
请求解除对异议人所采取的限制消费及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等强制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第xx条第(1)项规定:单位被执行人被限制消费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因私消费为由提出以个人财产从事消费行为,经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上海某公司在本案中仅仅是因为提供担保而成为被告及被执行人,异议人虽为上海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并非公司的股东,不是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担保债务的行为不知情,更未参与。
1.异议人提供其借记卡账户历史明细清单一份,为证明其与上海某公司无资金往来;
3.异议人于xxxx年1月xx日作出的承诺书一份,承诺在解除限制消费措施后,只以个人财产进行消费,不实施影响上海某公司履行债务的行为,否则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第xx条:“解除限制消费措施的几类情形。人民法院在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有关人员申请解除或暂时解除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单位被执行人被限制消费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因私消费为由提出以个人财产从事消费行为,经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上述人员在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并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提供虚假证据或者违反承诺从事消费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恢复对其采取的限制消费措施,同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从重处理,并对其再次申请不予批准。”
异议人胡某作为被执行人上海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因私消费为由提出以个人财产从事消费行为,并提供借记卡账户历史明细清单、股东江西某公司出具的证明来证明其与上海某公司无资金往来,并向本院作出承诺,符合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本院对其解除上海某公司限制消费措施申请予以支持。
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篇十
申请书是个人或团体向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表达意愿和提出请求的文件。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篇一】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解除消费令申请书
申请人与xx有限公司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贵院正在审理过程中。因xxx有限公司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贵院冻结申请人公司账户。现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及相关最新解释规定,向贵院提供申请人所有位于xxx号商铺,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网上备案价格xx万元,作为担保财产,以确保贵院将来生效民事判决的顺利执行。为此,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予以解除对申请人公司账户的冻结。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年xxx月xxx日
【篇二】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解除消费令申请书
申请人:xxx事情事项:解除对申请人xxx的限制消费措施。
事实和理由:
20-年1月18日,贵院作出(20-)鲁0203执恢xxx号限制消费令,对被执行人青岛xxxxx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xxx进行限制消费,申请人认为贵院应解除上述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理由如下:
一、20-年6月19日,申请人在被执行人青岛xxxxx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已转让他人,申请人不再担任被执行人青岛xxxxx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故申请人不应被加入限制消费令。
二、在该案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xxx已与被执行人青岛xxxxx技术有限公司、青岛xxxxxx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李xx、纪xx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抵押房产处置完毕后,(20-)鲁0203民初xxxx号民事调解书的全部债权债务消灭。
综上,申请人不是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且该案是有抵押房产可供执行案件,不应采取信用惩戒、限制消费等惩戒措施,特申请解除对申请人xxx的限制消费措施。
【篇三】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解除消费令申请书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纠纷一案,人民法院在年月日作出了()民字第号书,根据该书,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元,分期付款,第一期于年月日前付元,第二期于年月日前付元。如被申请人任何一期不按时付款,申请人有权就全部款项申请执行并主张元违约金。
但自上述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分文未付,申请人已经申请了强制执行。但被申请人一直逃避执行,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向贵院申请向被申请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促使被申请人配合完成执行工作,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望贵院支持。
【篇四】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解除消费令申请书
解除限制消费令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限制消费令。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因xx执行一案,案号xxxx。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贵院于2018年7月23日作出了(2017)粤x执x号限制消费令,对申请人作出了限制消费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申请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后,并无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而是因客观上无履行能力才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且贵院也已依法查封了申请人名下财产,本案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申请人并不存在需要限制消费的情形。另外,本案所涉金额较大,经申请人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申请执行人同意申请人积极筹借款项了结本案。申请人只有外出筹借款项,才能具备偿还能力,限制高消费后无法乘坐高铁、飞机、出境等,对申请人的筹借款项造成严重影响,工作根本无法开展。为了推进本案执行工作的进行,同时最大限度的保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申请人确实需要进行《限制消费令》所禁止的消费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恳请贵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
申请人特依据以上事实和法律,提出本申请,望予以批准。
此致
广州市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篇十一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生,住江西省市区镇号,身份证号:
申请人:,女,汉族,年月日生,住广东省县自治乡上组号,身份证号:
申请事项:
请求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
事实和理由:
执行申请人抚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申请人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贵院以申请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于年月日作出对申请人的()赣执号《限制消费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申请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后,并无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而是因客观上无履行能力才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贵院也已依法查询申请人名下财产,已证实申请人并无可供执行财产的事实,申请人并不存在需要限制消费的情形。且本案所涉金额较大,申请人只有不断开拓收入来源,才能具备偿还能力,申请人从事行业,需要经常性出差,限制高消费后无法乘坐高铁、飞机等便捷交通工具,对申请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工作根本无法开展。基于此,为早日偿清执行申请人的欠款,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请求贵院依法予以解除。
此致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篇十二
申请人:成都市某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住所地:成都市某区。
被申请人:杨某,男,汉族,1964年月日出生,住成都市某区。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杨某采取高消费限制令,以便有效执行已经生效的成都市某人民法院于2011年月日作出的(2011)成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成都市某人民法院在2011年月日作出(20**)成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被申请人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申请人货款228900元、违约金200000元、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3250元和财产保全费用2670元。申请人以杨某为被申请人向贵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贵院已于20**年1月9日立案受理。
但自上述判决生效后,时至今日,被申请人在完全具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一直逃避执行,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致使申请人上述生效债权不能依法得到执行,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现为充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向贵院申请向被申请人杨某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促使杨某尽快配合贵院完成执行工作,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望贵院支持。
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篇十三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1、对__________(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
2、对__________(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依法采取公安网络布控、限制消费、限制出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案由)一案,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已在贵院执行立案,案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本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__________(申请限制消费等强制措施原因),属于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裁决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情形。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同时对__________(被申请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依法采取公安网络布控、限制消费、限制出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本人签字捺手印或盖章):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篇十四
申请人:xx,男,汉族,x出生,住x,身份证号码:x。被申请人:xx,男,汉族,x出生,住x,身份证号码:x。电话:x。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对被申请人限制高消费,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以支付申请人赔偿款一案,贵院已经依法立案执行,被申请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且系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为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以上申请,望准予。
此致成都市x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xx年月日
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篇十五
申请人:成都市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__,住所地:成都市_区。
被申请人:杨__,男,汉族,__年_月_日出生,住成都市_区。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杨_采取高消费限制令,以便有效执行已经生效的成都市_人民法院于__年_月_日作出的成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成都市_人民法院在__年_月_日作出成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被申请人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申请人货款228900元、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3250元和财产保全费用2670元。申请人以杨__为被申请人向贵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贵院已于__年_月_日立案受理。
但自上述判决生效后,时至今日,被申请人在完全具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一直逃避执行,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致使申请人上述生效债权不能依法得到执行,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现为充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向贵院申请向被申请人杨_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促使杨_尽快配合贵院完成执行工作,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望贵院支持。
此致成都市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成都市__有限公司
__年_月_日
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篇十六
申请人:朱x,男,汉族,生于19xx年4月18日,户籍地四川省xx市xx区xx82号x栋x单元x楼x号,公民身份证号xxxx。
诉讼代理人:xxx,四川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事项:
请求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
事实和理由:
执行申请人xx申请执行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以申请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于20xx年2月27日作出对申请人的。(20xx)川xx执xx号《限制消费令》。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申请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后,并无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而是因客观上无履行能力才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贵院也已依法查询申请人名下财产,已证实申请人并无可供执行财产的事实,申请人并不存在需要限制消费的情形。
2、本案所涉金额较大,在执行期间,本人与其他被执行人xx、x,一起想办法履行了大部分债务。因经济能力有限,本人无法完全清偿债务,但本人愿意用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清偿本人负担份额,本人愿意用正在贵院执行的xx民间借贷执行案款大概x万元作担保清偿申请执行人的这笔债务。本人从始至终都在想办法解决问题,本人从来没有逃避执行的情形。
3、xx项目经营严重亏损。除了申请执行人这个案件,还有开发税款未付,买房人办证过户急需解决。申请人必须四处奔走去不断开拓收入来源。只有具备偿还能力,才能最终解决这些问题。现在申请人在西藏、新疆、海外等地从事商业活动,需要经常性出差,限制高消费后无法乘坐高铁、飞机等便捷交通工具,对申请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本人工作根本无法开展。没有经济来源,本人从根本上无法解决面临的上述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第九条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
为早日偿清执行申请人的债务,多途径寻找资金化解xx的各类矛盾,本人特向贵院申请解除限制消费令。请求贵院依法审查并予以解除。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4月2日
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篇十七
申请人:__,男,汉族,19__年12月18日出生,家住__市__镇__村__路__号,电话:被申请人:张__,男,汉族,19__年__月__日出生,住__市__镇__村__路__号,电话: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张__采取高消费限制令,以便有效执行生效的__市人民法院(20__)晋民初字第__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贵院受理后以(20__)晋民初字第__号判决书判决:被告张__应于本判决生效后起十日内付给原告__货款__元;本案受理费6591元,由被告负担。
该一审判决早已生效且申请人已向贵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贵院业已受理,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
但在此期间,被执行人张__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其在完全具有履行执行能力情况下,使用旁门左道手段,执意采取多种恶意规避执行的行为,致使申请人上述生效债权不能依法得到执行,其这一违法行为严重侵犯申请人合法财产权益。
现为充分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向贵院提出由贵院向被执行人张__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促使张__尽快配合贵院执行工作或主动联系申请人协商解决该案执行事宜。
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__年__月__日
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篇十八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男/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申请贵院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因被申请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____民初/民终字第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而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因被申请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四条的相关规定作出如上申请。
此致
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篇十九
申请人:朱_,男,汉族,生于19xx年4月18日,户籍地四川省xx市xx区xx82号x栋x单元x楼x号,公民身份证号____。
诉讼代理人:___,四川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事项:
请求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
事实和理由:
执行申请人xx申请执行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以申请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于20xx年2月27日作出对申请人的(20__)川xx执xx号《限制消费令》。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申请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后,并无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而是因客观上无履行能力才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贵院也已依法查询申请人名下财产,已证实申请人并无可供执行财产的事实,申请人并不存在需要限制消费的情形。
2、本案所涉金额较大,在执行期间,本人与其他被执行人xx、x,一起想办法履行了大部分债务。因经济能力有限,本人无法完全清偿债务,但本人敢庥貌撇蛏昵胫葱腥饲宄ケ救烁旱7荻睿救嗽敢庥谜诠笤褐葱械腦x民间借贷执行案款大概x万元作担保清偿申请执行人的这笔债务。本人从始至终都在想办法解决问题,本人从来没有逃避执行的情形。
3、xx项目经营严重亏损。除了申请执行人这个案件,还有开发税款未付,买房人办证过户急需解决。申请人必须四处奔走去不断开拓收入来源。只有具备偿还能力,才能最终解决这些问题。现在申请人在西藏、新疆、海外等地从事商业活动,需要经常性出差,限制高消费后无法乘坐高铁、飞机等便捷交通工具,对申请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本人工作根本无法开展。没有经济来源,本人从根本上无法解决面临的上述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第九条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
为早日偿清执行申请人的债务,多途径寻找资金化解xx的各类矛盾,本人特向贵院申请解除限制消费令。请求贵院依法审查并予以解除。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__
20__年4月2日
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篇二十
申请人:成都市某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住所地:成都市某区。
被申请人:杨某,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成都市某区。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杨某采取高消费限制令,以便有效执行已经生效的成都市某人民法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成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成都市某人民法院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成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被申请人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申请人货款228900元、违约金00元、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3250元和财产保全费用2670元。申请人以杨某为被申请人向贵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贵院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立案受理。
但自上述判决生效后,时至今日,被申请人在完全具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一直逃避执行,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致使申请人上述生效债权不能依法得到执行,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现为充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向贵院申请向被申请人杨某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促使杨某尽快配合贵院完成执行工作,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望贵院支持。
此致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成都市某某有限公司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篇二十一
社会信用代码:______
地址: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
职务:
董事长联系电话:________
被申请人一:____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______
地址:________居委会五组
法定代表人:___
职务:执行董事
联系电话:_______
被申请人二:___
身份证号:_______
住址: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_______有限公司和被申请人___采取高消费限制令,以便有效执行生效的(20__)_10民终___号民事判决书得判决。事实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追偿权纠纷一案,业经___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完毕,作出终审判决。因被申请人未按生效判决书履行规定的义务,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执行案号为(20__)_1002执___号。
在执行期间,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法院据此做出了裁定,但是被申请人并未按照裁定书指定的时间履行给付义务,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现为充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向贵院申请将被申请人_______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___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促使被申请人履行给付义务,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望贵院支持。
此致_______区人民法院
_______有限公司
20__年_月_日
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篇二十二
在人们越来越重视发展的今天,申请书在现实生活中使用广泛,申请书是我们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文书。那么写申请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限制高消费申请书(优秀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申请人:朱x,男,汉族,生于19xx年4月18日,户籍地四川省xx市xx区xx82号x栋x单元x楼x号,公民身份证号xxxx。
诉讼代理人:xxx,四川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事项:
请求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
事实和理由:
执行申请人xx申请执行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以申请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于20xx年2月27日作出对申请人的。(20xx)川xx执xx号《限制消费令》。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申请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后,并无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而是因客观上无履行能力才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贵院也已依法查询申请人名下财产,已证实申请人并无可供执行财产的事实,申请人并不存在需要限制消费的情形。
2、本案所涉金额较大,在执行期间,本人与其他被执行人xx、x,一起想办法履行了大部分债务。因经济能力有限,本人无法完全清偿债务,但本人愿意用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清偿本人负担份额,本人愿意用正在贵院执行的xx民间借贷执行案款大概x万元作担保清偿申请执行人的这笔债务。本人从始至终都在想办法解决问题,本人从来没有逃避执行的情形。
3、xx项目经营严重亏损。除了申请执行人这个案件,还有开发税款未付,买房人办证过户急需解决。申请人必须四处奔走去不断开拓收入来源。只有具备偿还能力,才能最终解决这些问题。现在申请人在西藏、新疆、海外等地从事商业活动,需要经常性出差,限制高消费后无法乘坐高铁、飞机等便捷交通工具,对申请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本人工作根本无法开展。没有经济来源,本人从根本上无法解决面临的上述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第九条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
为早日偿清执行申请人的债务,多途径寻找资金化解xx的各类矛盾,本人特向贵院申请解除限制消费令。请求贵院依法审查并予以解除。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4月2日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________采取高消费限制令,以便有效执行已经生效的___________人民法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_____)____民终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________人民法院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成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被申请人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申请人货款________元、违约金________元、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________元和财产保全费用________元。申请人以________为被申请人向贵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贵院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立案受理。
但自上述判决生效后,时至今日,被申请人在完全具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一直逃避执行,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致使申请人上述生效债权不能依法得到执行,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现为充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向贵院申请向被申请人________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促使________尽快配合贵院完成执行工作,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望贵院支持。
此致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生,住江西省xxxx,身份证号:
申请人:,女,汉族,年月日生,住广东省xx县,身份证号:
申请事项:
请求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
事实和理由:
执行申请人抚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申请人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贵院以申请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对申请人的xxxx赣执号《限制消费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申请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后,并无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而是因客观上无履行能力才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贵院也已依法查询申请人名下财产,已证实申请人并无可供执行财产的事实,申请人并不存在需要限制消费的情形。且本案所涉金额较大,申请人只有不断开拓收入来源,才能具备偿还能力,申请人从事xx行业,需要经常性出差,限制高消费后无法乘坐高铁、飞机等便捷交通工具,对申请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工作根本无法开展。基于此,为早日偿清执行申请人的欠款,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请求贵院依法予以解除。
此致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申请人xxx,性别,民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xxx,性别,民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xxx采取高消费限制令,以便有效执行xx法院于x年x月x日作出的已经生效的xxx判决书。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x与被申请人xxx(此处填写案由,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于x年x月x日(此处填写案号)作出判决:(此处填写判决内容)。申请人xxx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贵院已于x年x月x日立案受理。但自上述判决生效后,时至今日,被申请人xxx在完全具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一直逃避执行,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致使申请人xxx上述生效债权不能依法得到执行,严重侵犯了申请人xxx的合法权益。现为充分维护申请人xxx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向贵院申请向被申请人xxx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促使被申请人xxx尽快配合贵院完成执行工作,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望贵院支持。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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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篇二十三
申请人:xx,男,汉族,x出生,住x,身份证号码:x。被申请人:xx,男,汉族,x出生,住x,身份证号码:x。电话:x。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对被申请人限制高消费,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以支付申请人赔偿款一案,贵院已经依法立案执行,被申请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且系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为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以上申请,望准予。
此致成都市x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xx年月日
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篇二十四
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限制消费令。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因xx执行一案,案号xxxx。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贵院于20__年7月23日作出了(20__)粤x执x号限制消费令,对申请人作出了限制消费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申请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后,并无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而是因客观上无履行能力才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且贵院也已依法查封了申请人名下财产,本案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申请人并不存在需要限制消费的情形。另外,本案所涉金额较大,经申请人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申请执行人同意申请人积极筹借款项了结本案。申请人只有外出筹借款项,才能具备偿还能力,限制高消费后无法乘坐高铁、飞机、出境等,对申请人的筹借款项造成严重影响,工作根本无法开展。为了推进本案执行工作的进行,同时最大限度的保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申请人确实需要进行《限制消费令》所禁止的消费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恳请贵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
申请人特依据以上事实和法律,提出本申请,望予以批准。
此致
广州市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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