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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请审批报告篇一
20xx年1—12月,我窗口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和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下,我们从规范服务、收退件的管理、限时承诺、办事结果、工作纪律、服务对象评议等方面入手,对我窗口工作人员从德、能、绩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1、今年1—12月,我窗口共办理新《就业失业登记证》2160份。
2、工伤认定受理673件,已认定673件,结案率为100%,案件无一积压,保持了较高的办案水平。并为其中的189人进行了劳动能力伤残鉴定。
3、认真梳理全市“老工伤”人员情况,同原工业、二轻、商业系统留守工作人员积极联系,并进行走访调查和查阅相关档案资料,最终确认了14名“老工伤”人员符合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5、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今年新申报增加1户,通过实地查勘,符合办学条件,成为我市第一家专业培训保安的学校,并为两家学校增加培训项目进行了评估,将结果报送德阳上级机关备案。
我窗口在今年的“政务服务先进窗口”的评选活动中,二次被授予“流动红旗”。
在20xx年的工作中,以“强化服务、争创一流”和“提高业务水平、办事效率”为主线贯穿全年工作。具体工作措施为:
一、以“作风转变年活动”为契机,加强科室的业务政策方面的学习,开展好特色服务,个性化服务,创新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1、坚持周五学习制度,让科室工作人员熟悉人社局各类法律、法规政策,提高业务水平,为网上咨询和前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提供满意的答复。
2、提高服务质量,推行一站式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的工作制度。
3、办理事项做到“四清”:咨询一次写清,表格一次发清,材料一次拿清,内容一次审清。
4、注重自身能力建设,做到“提高三个能力”: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提高接待服务对象的能力、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
5、主动协调,不能让服务对象跑冤枉路。通过开展陪同办理,预约办理,延时办理(下班后),公开服务电话。
6、及时向政务中心和局领导汇报工作,让领导了解情况,争取支持,化解工作中不利因素。
二、立足本职工作,开创行政审批工作新局面
1、在工伤认定办案的过程中,首先,要求工作人员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发生。其次,是集体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对典型、复杂案例进行分析,共同研究案件的共性和特点,不断增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责任理念。第三,在工伤认定期间主动联系双方,通过对当事双方讲解政策,并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办理,使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有力的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伤认定工作,结案率达到100%。同医疗保险局加强联系,每星期定时对参保的工伤职工的身份、受伤情况、住院情况每周不定时到医院进行了解和核实,并每月定时到xx市以外的定点医院对工伤住院职工进行了解和核实,避免出现冒名顶替的现象出现。第四,在处理工伤案件的过程中,主动对未参保企业以实际案例进行工伤保险方面的宣传工作,做到认定工作和宣传工作两不误。
2、按时保质完成《就业失业证》的打印工作。并逐步推行送证件进乡镇、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3、加强用人单位工时管理,规范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需要,依法审查申报资料,到企业实地调查,领导批示等程序展开工作.同时,对申请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职业介绍机构对材料审查后,组织工作人员对其申办条件进行实地考察核实,提出审查意见报领导审批。对以上的审批项目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予许可的,告知其理由、复议权、诉讼权及期限。
4、配合劳动监*大队,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中介行为,打击非法职业介绍机构,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就业权益。
5、实施周五学习制度及行政审批工作月小结制度。每周五下午安排科室工作人员学习业务及传达有关文件精神,每月由科室负责人召集本科室工作人员小结当月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差距、研究改进措施。
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办法,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为开创人社工作的新局面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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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请审批报告篇二
为进一步加大税务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的`力度,持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改进税务行政审批工作,促进税收现代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视突出问题。
20xx年以来,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中央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纳税人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个别地方取消审批事项落实不到位,存在变相审批的现象;个别事项的审批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有的手续还比较繁琐,耗时长、效率低;一些审批事项取消后,后续管理方式单一,管理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等等。这些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切实加以解决。
(二)澄清模糊认识。
一是关于审批事项底数不清的问题。审批事项底数,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发布的审批清单为基础,清单之外不存在其他审批事项(仅由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外)。
二是关于已经取消审批事项的原有依据,包括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未修改或者废止前,仍然应当进行审批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以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取消审批事项的决定为准,自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决定取消审批事项之日起,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得再进行审批。
三是关于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没有法律依据的问题。后续管理措施,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行使税收征收管理权的体现,税务总局有权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依法加强税收管理,规范税收秩序,促进税法遵从。
四是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会增加执法风险或进户执法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彻底转变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到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是依法还权明责于纳税人的重要体现,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备案、申报、风险和信用管理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税收流失。
(三)加大改革力度。
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10号公告发布的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完毕,其中列为其他权力事项的2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结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继续做好清理和规范工作。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再梳理,进一步加大取消力度,提高取消事项的含金量。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6号),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优化和公开审批流程,明确审查标准,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进一步改进税收管理方式,防止将日常税收管理事项和管理方式审批化,增加即时办结事项,不断提高税收服务和管理效能。
(四)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的统一部署,税务总局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布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原则上取消;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通过充分论证,对不合理的指定予以取消。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地方税种的减税、免税事项,应当按照新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得实行审批。
(五)巩固改革成果。
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税务机关不得在清单之外增设和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实行变相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对已经取消的事项改头换面继续审批。对已经取消的上级税务机关的审批事项,要同时取消下级税务机关对应的初审、复审、审核等。不得将国务院或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定交由行业协会、事业单位或涉税中介组织继续审批,已经指定的应当立即纠正,停止审批。积极引导行业协会采取有别于行政审批的方式,加强对行业行为的规范。对已经取消的中介服务应当切实落实到位,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变相予以恢复。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明确下放后的配套措施、承接方法,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六)建立审批清单动态更新机制。
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税务总局更新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各省税务局应当在税务总局目录更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审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七)建立配套工作同步落实机制。
税务总局原则上在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个月内,完成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修改、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更新、后续管理措施发布等工作,并在上述工作完成后的45天内完成征管信息系统的调整。各省税务局原则上应在税务总局相关配套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做好相应的细化配套工作。
(八)建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机制。
税务总局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纳入执法督察和督查督办事项,实施绩效考评,坚决制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各省税务局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以五个“有没有”为标准,即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有没有取消、该下放的有没有下放、该规范的有没有规范、该公开的有没有公开、该简化的有没有简化,全面开展自查,集中组织抽查,认真听取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坚决予以纠正,强化责任追究,对解决问题不力、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应当予以通报,并追究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保证审批改革顺利推进,确保改革红利有效释放。
呈请审批报告篇三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于20xx年7月15日成为公司的试用员工,到今日试用已满3个月,另外,自20xx年3月27日以来,我就一向在公司实习,至今已有7个月的时间,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现申请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作为一名应届毕业生,初来公司,以往很担心不知该怎样与人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可是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让我很快完成了从学生到职员的转变。
自从三月底进入公司以来,我一向在打印技术二部实习,虽然本部门的业务是我以前从未接触过的,也和我的专业知识相差较大;可是部门领导和同事的耐心指导,使我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公司的工作环境,也熟悉了公司的整个操作流程。
在本部门的工作中,我一向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同时主动为领导分忧;专业和非专业上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期望能尽早独当一面,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当然,初入职场,难免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需领导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研究得更全面,杜绝类似失误的发生。在此,我要特地感激部门的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忙,感激他们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
经过这几个月的学习,我此刻已经能够独立处理公司的简单业务,整理部门内部各种资料,进行各种辅助性的研发工作。当然我还有很多不足,处理问题的经验方面有待提高,团队协作本事也需要进一步增强,需要不断继续学习以提高自己业务本事。
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这半年来我学到了很多,感悟了很多;看到公司的迅速发展,我深深地感到骄傲和自豪,也更加迫切的期望以一名正式员工的身份在那里工作,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公司一齐成长。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梦想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同公司一齐展望完美的未来!
申请人:xxx
20xx年7月20日
呈请审批报告篇四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综合表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我公司拟在**×××投资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工业项目还需写明工艺技术流程、产品产量等),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项目申请报告已委托×××公司编制完成,现随文呈报你委,请予以核准。
附件:
2、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3、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对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5、规划部门按规定权限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6、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7、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须按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8、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水保方案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9、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项目节能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公司××年××月××日
呈请审批报告篇五
行政审批科述职总结报告,行政审批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局领导的直接关心和相关科室同志的大力支持下,在科室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述职如下:
一、加强思想建设,改进工作作风
坚持以思想建设为先导,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自学、参加集中学习、向业务科室的同事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工作中未出现因工作能力不足而发生拖延、缓办的事件,确保了各项审批工作顺畅有序地进行。严格遵守行政中心和局里的各项规定,廉洁自律,按规定办理各项业务,未出现吃、拿、卡、要的情况。
二、强化资料审核,依法实施许可
在工作中,我们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规范操作,强化申报资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齐全的,即刻受理,并及时转交业务科室。对材料提供不全或不规范的,我们始终能耐心的向申报人说明情况,并告知其如何规范。许可事项经局审查同意后,及时告知申报人许可决定,并办理许可证件。全年共核发***证件21份;***证件45份;***证件307份。所有证件审批零差错、零投诉、零障碍,且均在《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内办结。
三、推进阳光规划,规范收费行为
我们积极推进“阳光规划”品牌创建,完善了行政中心***窗口服务指南,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报资料、承诺期限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费用,()主动执行我市各项收费优惠政策。同时,坚决杜绝体外收费、调整标准收费和乱收费的行为。
四、牢记服务宗旨,提高服务质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我也清楚的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就科室来讲,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需进一步提升,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需进一步加强,规划许可的流程需进一步优化、细化等。
呈请审批报告篇六
关于要求对×××项目予以备案的请示(范本)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综合表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我公司拟在**×××投资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现将该项目建议书随文呈报你委,请予以备案。
××××公司
××年××月××日
呈请审批报告篇七
县政府法制办: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行政审批(许可)实施及整顿非公有制发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对近年来行政审批(许可)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公示工作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决定》(省政府1号令)和《刚刚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工作会议精神督查要点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完成了涉及企业登记、广告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细化规范工作。经清理将原有的审批项目压缩为3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2项,分别是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开业)、变更、注销、备案登记。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项,是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章程备案。并制定下发《嘉荫县工商局关于公布调整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细化内容的通知》将压缩后的3项审批项目规范细化内容通过窗口登记指南(告知单)、大厅触摸屏和红盾信息网进行公开。
同时,我局将行政审批时限从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对清理调整保留的项目,我局办理的地址县工商局登记服务窗口,且相关项目名称和规范细化内容的公开方式在红盾信息网进行了公布。
(二)、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将所有审批服务职能集中到登记注册大厅窗口办理,集中履行职能,严格规范管理,严守承诺时限,所有设立登记项目一律到中心窗口集中办理。根据“人进中心、公章进中心、值班领导进中心、所有手续进中心”的要求,明确了首席代表、ab角制度和值班领导,成立行政审批办公室,全权负责我局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行政审批职能,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保证了企业的设立登记申请能够在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办结。
(三)健全完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注册登记制度创新。
2006年开始在全局推行“企业登记授权制度”。根据这项制度对从事企业注册登记工作的人员分别授予四个级别的事权,即:企业登记管理部门负责人事权、一级、二级和三级受理员事权。每个级别人员都有相应的职责权限,而级别较高的登记受理员的事权均包含级别较低的受理员的事权,各级别登记受理员按被授予的事权开展企业登记工作,在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对简易登记事项实行“直接审查通过制”登记,在窗口一次办结,当场许可;对涉及前置审批的登记事项实行“审查—核准”的一审一核制登记;对复杂登记事项实行“集体合议制”登记。
“企业登记授权制度”是为充分发挥企业注册登记工作职能,改善投资环境,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切实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服务而实施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将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人民群众,有助于增强了企业登记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工作质量,有助于工商廉政文化的建设。
近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对外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服务项目和内部审批项目目录开展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没有进行变相审批或超范围审批,也无超时审批、不作为等违法审批现象,但自20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以来,由于各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理解执行不一,给企业(个体)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造成很大困惑,也给广大市民申请注册登记造成极大不便。
例如:《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县级以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审核相关资料、核查生产场所、检验相关产品;对相关资料、场所符合规定要求以及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应当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未执行法律法规对食品生许可的规定,要求企业(个体)工商户先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然后再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给广大人民群众申请注册造成极大的不便。为此市民多次向县政府反映,我局也就此问题向县政府做了情况汇报,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予妥善解决。
行政审批制度(许可)工作对于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刚刚具有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依法行政,推动行政审批工作向以人为本、便民高效、程序规范、公正透明转变,全力打造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呈请审批报告篇八
为进一步加大税务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的力度,持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改进税务行政审批工作,促进税收现代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视突出问题
20xx年以来,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中央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纳税人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个别地方取消审批事项落实不到位,存在变相审批的现象;个别事项的审批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有的手续还比较繁琐,耗时长、效率低;一些审批事项取消后,后续管理方式单一,管理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等等。这些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切实加以解决。
(二)澄清模糊认识
一是关于审批事项底数不清的问题。审批事项底数,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发布的审批清单为基础,清单之外不存在其他审批事项(仅由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外)。
二是关于已经取消审批事项的原有依据,包括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未修改或者废止前,仍然应当进行审批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以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取消审批事项的决定为准,自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决定取消审批事项之日起,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得再进行审批。
三是关于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没有法律依据的问题。后续管理措施,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行使税收征收管理权的体现,税务总局有权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依法加强税收管理,规范税收秩序,促进税法遵从。
四是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会增加执法风险或进户执法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彻底转变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到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是依法还权明责于纳税人的重要体现,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备案、申报、风险和信用管理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税收流失。
(三)加大改革力度
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10号公告发布的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完毕,其中列为其他权力事项的2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结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继续做好清理和规范工作。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再梳理,进一步加大取消力度,提高取消事项的含金量。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6号),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优化和公开审批流程,明确审查标准,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进一步改进税收管理方式,防止将日常税收管理事项和管理方式审批化,增加即时办结事项,不断提高税收服务和管理效能。
(四)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的统一部署,税务总局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布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原则上取消;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通过充分论证,对不合理的指定予以取消。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地方税种的减税、免税事项,应当按照新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得实行审批。
(五)巩固改革成果
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税务机关不得在清单之外增设和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实行变相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对已经取消的事项改头换面继续审批。对已经取消的上级税务机关的审批事项,要同时取消下级税务机关对应的初审、复审、审核等。不得将国务院或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定交由行业协会、事业单位或涉税中介组织继续审批,已经指定的应当立即纠正,停止审批。积极引导行业协会采取有别于行政审批的方式,加强对行业行为的规范。对已经取消的中介服务应当切实落实到位,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变相予以恢复。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明确下放后的配套措施、承接方法,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六)建立审批清单动态更新机制
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税务总局更新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各省税务局应当在税务总局目录更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审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七)建立配套工作同步落实机制
税务总局原则上在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个月内,完成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修改、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更新、后续管理措施发布等工作,并在上述工作完成后的45天内完成征管信息系统的调整。各省税务局原则上应在税务总局相关配套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做好相应的细化配套工作。
(八)建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机制
税务总局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纳入执法督察和督查督办事项,实施绩效考评,坚决制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各省税务局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以五个“有没有”为标准,即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有没有取消、该下放的有没有下放、该规范的有没有规范、该公开的有没有公开、该简化的有没有简化,全面开展自查,集中组织抽查,认真听取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坚决予以纠正,强化责任追究,对解决问题不力、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应当予以通报,并追究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保证审批改革顺利推进,确保改革红利有效释放。
呈请审批报告篇九
一、项目名称:水利工程建设开工报告审批(施工许可)
二、审批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1项“水利工程开工审批”;(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7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法人单位应具备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项目法人的营业执照
(3)、初歩设计批文
(4)、取得有效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5)、需取水的项目已取得取水许可的有效证件;
(6)、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
(7)、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订立监理合同
(8)、已向具有管辖权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了质量监督手续
(9)、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图纸可满足3个月以上主体工程施工的需要;
(10)、与项目所在地的乡(镇)政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11)、与项目所在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12)、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发文成立紧急救援组织;编制紧急救援预案(包括防洪预案)
(13)、发文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4)、项目所在地水行政管理部门的初审意见;
二、施工单位应具备的材料
(1)、施工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
(3)、施工人员的意外人身保险单
(4)、企业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6)、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爆破、电工、起重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
(7)、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审批程序:受理---审查---发证
五、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3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七、查询方式:窗口电话:0578—2217027
八、投诉电话:0578—2217087
呈请审批报告篇十
是
受理范围
由市水务管理局负责审批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所有项目,
由市水务管理局负责审批开工报告。
受理条件
1.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已批准。
2.项目法人(或责任主体)和法定代表人已按有关规定成立及任命。
3.有关主体工程已按规定确定了监理与施工单位,并已签订经济合同。
建项目年度计划(全部由社会投资的项目除外),广东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含基建管理项
目)投资承包合同已签订。
5.《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书》已办理。
6.到位资金满足合理工期确定的年度施工需要。
7.已征用建用地。
8.现场施工准备完成。
体工程施工需要。
是否限制性审批事项
(指具有竞争性或数量限制等限制条件的审批事项)否
限制性条件
同一初步设计文件批复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只办理一次开工报告手续;因故由主管部门责令停工的,其复工需重新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
选择方式
(如听证会、招标投标、拍卖等)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开工请示,含项目法人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2.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复印件)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明确项目法人(或责任主体)和任命法定代表人的文件(复印件)
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5.双方已签订的广东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含基建管理项目)投资承包合同书(复印件)
6.《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书》(复印件)
7.主体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拟开工建设项目征地范围内的物权人签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3)征地(或拆迁)范围内的各项补偿款已按征地(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足额发放给被征收人(或房屋被拆迁人)。
受理机构及地点
市水务管理局办事窗口
责任科室
建设与管理科
审批决定机关
市水务管理局
审批流程
申报者持所需资料到市水务管理局办事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窗口转局主管科室组织审批并拟批文;
领导审核签发,由窗口发批文给项目建设单位。
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内
发文类型
批复
是否有年审
否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不收费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
受理咨询及投诉电话
2268717
法律救济办法
备注
对应《珠海市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调整目录(第一批)》第1类第10项
事项编号:
事项名称:
呈请审批报告篇十一
县监察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根据《市监察局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做好迎接省监察厅、省政务服务中心对行政审批等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监发20118号)要求,我镇对现有的行政审批进行认真、彻底的自查自纠,现就我镇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切实搞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我镇由镇长亲自抓,分管领导书记切实负责,从党政办抽调2人专门负责对现有的行政审批进行认真、彻底的自查自纠。
制作各类标牌、相关制度,按照“一规范”、“二上墙”、“四登记”、“五制度”、“六公开”、“八告知”的要求,突出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预约服务制度的工作制度,稳步实施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转化。
(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5.工作人员按值班制度统一安排、业务技能熟练、用语文明、态度热情。工作设置了首问责任岗,工作时间窗口无空岗现象。
(二)推行全程代办服务工作
1.加大宣传,扩大影响。我镇对便民服务中心全程代理制度进行大力宣传,截止目前,共下发宣传资料200份,各村(社区)制作宣传栏1期,书写标语3幅。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宣传便民服务中心职能和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广便民服务中心运行工作中的经验和好的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了便民服务中心的效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2.对公布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实行全程代理。对权限在上级的行政许可类事项,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初审、呈报、代理服务。对审批服务事项业务少、频率低的项目进行办理整合,实行一人多岗、一专多能。
(三)建设村全程代办点
2.将服务事项及好办事流程、服务内容、法定办事时限和压缩后承诺时限公示上墙;
(四)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积极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
2.积极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电子政务建设及政务公开工
作,报送信息量居各乡镇前列;
3.严格按照市县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及时报送受理事项统计月报表,确保数据真实无误
便民服务中心自10年7月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3700余份,接待办事群众及咨询政策的700余人。其中及时办理362件,待办中的28件,咨询政策557件,不符合相关政策退回的3件。危房改造20户为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8人次,调解民事纠纷1件,接待处理人民来信来访9人次,办理照顾生育二孩28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年参保人员达95%以上。全年为民义务咨询科技知识3866人次,印发宣传资料259份,同时为三农提供了充足的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具等,全面落实了粮食直补,农机退耕还林等政策性补贴。
经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我镇在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贯彻执行情况总体是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主要是:
2、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监督检查制度还不够完善;
3、学习不够重视,特别是对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贯彻执行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4、由于资金困难,村级代办设置不完善,网络政务普及度不够。
一是进一步强化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重点加强对行政审批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办理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的各项制度,加强对程序、实体的监督检查、使行政审批行为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努力实现审批行为的实体公正和程序正当。
三是强化宣传,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让群众了解办事程序,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营造依法审批的良好氛围。
我镇行政审批将通过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精简行政审批程序,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提高办事效率,强化服务量推进公共绩效管理和效能政府建设,巩固和深化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建设。
呈请审批报告篇十二
为切实巩固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成果,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成果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0]51号)和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瑞监字[2012]4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专门组织有关人员对行政审批事项逐项进行了认真清理,并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精心部署,深入开展行政审批自查自纠。
有关文件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由分管领导负责,严格对照《通知》要求,对贯彻执行情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决做到不走过场,求实效,并结合实情形成自查报告。
(二)强化措施,注重实效,认真贯彻执行清理成果。
从自查自纠情况看,我局始终以“转变政府行政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健全行政监督机制”为宗旨,没有出现明放暗收、改头换面现象,并在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各方面,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成果,取得明显成效,使我局行政审批程序逐步规范,行政审批效率明显提高。一是依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逐项进行了清理,对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明确了审批条件、程序、期限,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部门和审批工作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二是规范精减行政审批项目。我局坚持“精减目标不动摇,办结期限再缩短10%-30%”的原则,扎实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并对有关的审批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内容也实行了对外公示。三是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机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行论证,将审批的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严格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履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四是优化再造行政操作流程。我局将审批程序通过精心整合,进行了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同时,按照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格式要求,以表格的形式固化在系统中,实现了审批事项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申请行政审批,进一步缩短了行政审批时限,使原审批手续繁杂、时间长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真正做到了环节上最精简、时间上最快捷、形式上最便民。五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能,许可核实工作人员做到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撤销、注销行政许可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做到了先电话通知,后下发通知书,然后在新闻媒体上实行公告。对被许可人从事违法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依法给予了处理,监督检查案卷做到了立卷归档装订成册。另外,对一些资料不完善的矿山,我局通过年检的方式责令其进行整改,并敦促了业主要尽快完善相关资料。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现象。将精力重点放在如何办理许可证方面,但对取得许可后的单位和个人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相对较为宽松。二是因历史遗留问题,矿山的地质报告和开发利用方案等资料还不够完善。
(二)意见建议。一是要尽快制定行政许可监督配套制度,构建合法、有效、可操作性强的行政许可监督体系。二是制定完善的行政审批监督办法或规程,保证此次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结果顺利实施,保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一)缩减计划。我局现仅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1个。无新增项目,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精神,对“矿山企业承包、租赁经营”审批项目改为备案的许可项目。依据《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期限由原承诺办理期限25日缩短为18日;探矿权和市级以上发证采矿权申请、延续、转让、变更、注销审批项目,依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0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探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242号令)和《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期限由原承诺办理期限30日缩短为20日。同时依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和《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权限范围内(砂、石、粘土、页岩)采矿权行政许可,在条件符合法定资格、数量、程序合法时,实行先申请后登记然后批复的程序,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依法对外公开。期限由原承诺办理期限30日缩短为20日。
见附表:1、划定矿区范围审批流程;。
2、新立采矿权发证办理流程;。
3、采矿权延续发证办理流程;。
4、采矿权转让审批流程;。
5、采矿权变更办理流程;。
6、采矿权注销办理流程;。
7、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流程;。
8、上报赣州市级以上矿管部门登记发证的采矿权。
呈请审批报告篇十三
村委会领导:
我叫xxx,是本村xx组的农民。在春节即将到来之际,我向组织提出申请,请求组织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
本来,我一家的生活还过得下去,我一直未想过要给组织添麻烦。但今年我家遇到了特殊情况,家境确实不好:一是我女儿今年考上了外省大学,为了凑足大学所需的昂贵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费用,我家不仅用光了所有的积蓄,还借了部分债;二是我八十多岁的老父亲因脑血栓住医院治疗,又用了不少钱。这样一来,我家日子就过得非常困难。因此,我特向组织提出申请,请组织考察,酌情补助。
我决心好好劳动,尽快改变家庭困境,以减轻组织上的压力和感谢组织上的关怀。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月**日
呈请审批报告篇十四
针对取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定地方实施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技术负责人的培训合格证书”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情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印发通知,部署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通知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政府安监部门(以下称资质认可机关)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指定有关机构承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或丙级资质的,申请单位可按要求自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也可委托有条件的其他社会机构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技术负责人的培训合格证书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依程序删除《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五项中的相关内容,修订和废止有关文件。取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技术负责人的`培训合格证书”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后,资质认可机关要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考核。申请单位向资质认可机关提交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申请后,资质认可机关组织对申请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能力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核合格的,方可独立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呈请审批报告篇十五
xx市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
报来《xx市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关于阳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请求立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新区卫生服务环境,满足居民看病需求,解决居民看病就医难问题,同意阳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立项。
二、项目建设地址:xx市阳和工业新区古亭片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3亩,总建筑面积约3683.4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配套停车场(棚)、道路、绿化、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
四、总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91.4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87.20万元,设备购置安装费368.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9.83万元(含土地费用90.00万元),基本预备费56.1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专项资金、地方配套、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集。
五、项目实行代建制,前期工作代建单位为东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接文后,请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尽快推进项目实施。
x年四月二十九日
呈请审批报告篇十六
为了更好服务我县中心工作,树立环保部门良好形象,2017年行政审批股在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局年度工作目标,着力推进软环境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建立“职责明确、协作有序、上下联动、程序规范”的工作机制,为环保部门树立了良好的外部形象,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各项工作汇报如下:
学习能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增强我们的服务意识,树立环保窗口良好形象。今年我们不定期的组织股室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业务知识,使我们每个工作人员真正提高为民服务的技能和本领。
近年来,国家对涉及环保的很多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了重大修订调整,出台了大量新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同时又清理废止了400多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毫无疑问的说,针对环保行政许可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适应新形势下的审批工作必须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为此,我们针对性的组织学习,切实保证在业务工作中不出现任何的差错和疏漏。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步伐的加大加快,我们按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持续不断地更新调整我县环保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审批流程。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取消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做到与上级要求无缝对接。
同时,我们牵头组织局各兄弟单位重新制定上报了我县环保部门各项权责清单。在开展这项工作中,我们多次去县审改办取经求教,对于吃不准、拿不定的事项一一得到核实,甚至将审改办主任请到我局实地教我们操作,在核实中,我们对上级下发的指导性意见中存在的个别问题进行了反映并得到了审改办领导的肯定和采纳。
(1)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和环节。对我局集中办理事项的程序和环节进行再梳理、再优化。
(2)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在市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和我局办公室、宣教中心的统筹下,落实了网上审批和公示等各项要求。
(3)切实加强与局其他各个部门的沟通联系,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登记表备案等各项工作中促进形成各部门有序衔接、分工合作的协作机制。
(4)为服务我县中心工作勇于创新,敢挑重担。今年以来我们对县重大项目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全程跟踪服务。在高铁建设、中医院迁建、宜然塑胶、玉子春秋、龙源石膏、全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太白小镇、五祖景区、黄梅港区、垃圾发电等一系列重点项目的建设中全程提供优质服务,得到建设单位和县各牵头服务单位的一致好评。
截止到12月底,我们共办理环评报告表项目审批31个,服务各类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项目138个,组织项目验收10个,现状评价备案项目6个,全年项目审批用时比法定时间压缩50%以上,审批件按时办结率100%,差错率为0。
2016年5月份“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雷霆行动”开始,到当年下半年,共计123家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完成销号117家,占比95.12%。当时因为时间紧、任务重,存在着一些瑕疵,今年我们继续推进、完善这项工作。一是协调市局组织对去年没有销的中石油码头和xx污水处理厂进行了验收;二是今年3月份,我们会同港航局、局监察小队一起对沿江38家码头组织回头看。5月份组织局监察小队、监测站一起对xx园区、xx、xx、xx等企业进行回头看,对基本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予以批复,切实保证这项工作有始有终,今年上报销号率100%。
审批股每月按时向市局报送当月审批股工作情况是惯例,但是今年以来临时交办的紧急事项非常多。比如,今年上半年湖北省统一使用湖北省投资项目网上联合审批平台,停用了省环保厅的环保网上审批系统,到了下半年被环保部通报,又来整改,要求全年所有审批事项全部补录,时间非常紧,我们加班加点在要求时间节点之前全部完成,无漏报、无错报,一次性通过。
今年我们配合市局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议5次,配合市局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3次,出具预审意见6份,9月份我们受市局委托组织召开了黄梅港规划环评报告书技术审查会,全面的完成了市局对口业务科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严格杜绝干涉建设单位自主选择环评单位,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不增加审批前置条件,杜绝擅自提高或降低环评等级的问题。
(2)进一步理顺部门与环评机构的关系,加强对环评机构市场准入和违规行为上报等方面的监管。引导行业自律,发挥行业自律监督作用,使各环评机构做到依法经营、公平竞争、廉洁自律。
在今年的精准扶贫、招商引资、技术服务、党建工作及领导交办其他各项临时性工作中,我们克服了日常工作任务繁重,股室人员较少的困难,毫不推诿甚至主动出击,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股室人员,包括我自己,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随着国家一系列环保新法、新规的出台以及上级部门的'各项要求和我县经济建设的日益加快以及雷霆行动的深入开展,我们深感工作压力增大,肩上担子更重。以至于有些工作的完成,不是我们一路小跑的完成,而是被动的被推着走,工作推进乏力。
2、个人工作协调能力仍有待加强。尽管在今年的工作中我局出现上下联动,手足相顾的可喜局面,但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同兄弟单位协调配合仍需加强,切实避免工作中出现首尾没有兼顾,工作任务完成效果大打折扣。
3、按照县行政服务中心要求,我局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必须整体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我们因各种客观原因一直没有如期进驻,导致就此事经常被中心领导批评,疲于应付。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我们将通过加大业务学习强度和频次、严肃整治工作作风、加强协调能力等举措来加以克服和改正,另外,按照政府部署2018年5月份县行政服务中心搬新楼办公,全部应进必进,届时将彻底解决行政审批两张皮的问题。
建议,一是今后在上级部门举办各种业务培训班时,安排审批股同志们多参与学习,帮助我们提高业务素质。二是今年以来行政审批股工作量激增,提请局领导考虑增配一名工作人员。
2018年我们审批股将在局领导班子正确领导下,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制度,达到“授权到位、进驻到位”,加强横向和纵向学习,依法、依规、依程序审批,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体有以下三项措施:
1、加强业务学习,加强与省市部门衔接以及兄弟县市的沟通联系。学习市局和兄弟县市好的工作方法和经验,胜任当前环评审批形势的需要,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建设工作。
2、继续按照我局制定的一系列制度优质高效审批。审批工作的效率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结合近几年国家审批制度改革,针对“放管服”要求向投资企业加强服务的倾向性,在审批工作中,我们要以更好地服务企业为目的,在坚持法律法规、程序的基础上灵活掌握、勇于担当,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3、切实加强对环评机构的监管,促进环评报告质量的提高。环评报告的质量是影响环评审批的重要因素,我们只有加强对环评公司的监管,提高环评报告质量,才能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同时我们在审批中一定严于律己,按章办事。
新年新希望,新年新跨越。展望2018,我们一定通过真抓实干,达到行政服务的“服务更优、作风更硬、效率更高”,向组织再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我们坚信有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有市审批科的业务指导,有我局各位兄弟姐们的支持,有我们搞好各项工作的真心,就一定能做好2018年的各项工作!
呈请审批报告篇十七
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叫——,男,汉族,1960年5月出生。身份证号码:___。家住黔西县莲城办事处龙潭村五组。根据国家鼓励农民自主创业的精神,本人于20__年用自家被黔织高速公路所占土地的补偿款以及向亲戚朋友借的钱,(共计十余万元)修建了场地1300个平方 (砖墙,石棉瓦棚顶,水泥硬化),准备养殖肉鹅。场地建起来以后由于资金的问题,一直没有启动,再加上后来的一次暴风雨使石棉瓦棚顶基本损坏,整个场地变成了一片废墟。我的所有投入几分钟内化为乌有,当时我差点奔溃了,对养殖失去了信心。
最近有办事处和村里的领导来我家,给我宣传了国家扶持农民创业的精神,细心地讲解了农村养殖业的经济效益和前景。这让我看到了希望,给我增强了信心,我想我不能破坛子破摔,从哪里摔倒的就从哪里爬起来。所以我决定申请一个养殖肉鹅的项目。
员起来,参加养鹅场的管理,年轻人肯学习,敢挑战,懂驾驶,这给养鹅的技术和运输方面提供了保障。
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能为地方的经济添砖加瓦,为农村的发展贡献力量。要想在农村养殖业上有所创造,农民创业的路途十分艰辛,能自主创业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但是由于资金缺乏导致项目的失败确实令人心痛,希望在技术和资金方面都能够得到各位领导和政府各级部门的批准和帮助,万分感谢!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呈请审批报告篇十八
5月16日上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杰专题调研市行政审批局挂牌准备工作。
经省委、省政府原则同意,5月2日,市政府下发文件,决定成立市行政审批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首先将市场准入、投资建设等领域涉及到的14个部门的91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经过前期紧张地准备,目前市行政审批局筹建工作已基本就绪,拟于5月18日挂牌并投入运行。
杨杰指出,设立行政审批局,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放管服”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发展环境的具体行动,也是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重大民生工程。要跳出固有思路,打破原有审批思维模式,加大对行政审批制度和“放管服”改革的学习研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推进流程再造,着力提高办事效率;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将整体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的审批业务骨干选配到市行政审批局,加大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督查考核力度,确保市行政审批局运行顺畅。
要加快推进简政放权,继续减少多层审批,减少多头审批,真正做到“简无可简、放无可放”;要更好地把审批寓于服务之中,切实当好“店小二”,紧盯企业投资不便利、群众办事不方便的突出问题,一个一个加以破解,让企业和群众真正感受到审批改革带来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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