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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管辖协议书篇一
甲方:
乙方:
富镇严村今有私人住宅楼(共两层),甲方决定砌砖、抹灰、贴砖工程以轻工形式承包给乙方。承包内容如下:
1、甲方负责施工原材料提供,使用的'水、电及耗材(如钉子、铁丝等)须提供。大型机械挖掘机、吊车到位,原材料运到施工场地附近,给施工人员提供住宿。
2、乙方负责所有施工工具,主体砌砖、钢筋、木工砼浇筑、抹灰、内墙打底子、白灰膏罩面、外墙打保温底子、贴蘑菇石、内墙地砖、墙砖、打保温垫层,不包括水电暖(其他需要增加工程量另议)。
3、承包方式,按实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0元。
4、拨款方式,进场需给乙方施工人员部分生活费。
(1)基础完活,付总工程量20%的工程款。
(2)一层完活,付总工程量30%的工程款。
(3)二层完活,付总工程量30%的工程款。
(4)抹灰完活,付总工程量10%的工程款。
(5)贴砖完活,付总工程量10%的工程款。
文明施工、严格要求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同意签字生效:甲方:乙方:
年月日
民事管辖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xx年4月4日,甲方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bhr死亡。xx年4月14日,靖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出据了靖公字(xx)第00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鉴于甲乙双方当事人对此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无异议的前提之下,经双方协商,现就甲乙双方补偿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生活救助等所有赔偿项目共计贰拾万元(xx00)。
二、本协议的签订即视为甲乙双方达成互谅互解协议。乙方承诺将不再以任何理由或名义再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任何权利主张或控告申诉或干扰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和生活。
三、本协议的签订即视为乙方放弃追究甲方刑事和行政和民事责任,也可作为司法行政机关从轻、减轻或撤销案件或判处缓刑的充分依据。
四、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尽快将受害人尸体埋葬。
五、任何违返本协议的行为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即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六、附则: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条款系签名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甲 方
乙 方
调解人:
年 月 日
民事管辖协议书篇三
1赔偿
赔偿
甲方:
乙方:
xxxx年xx月xx日,甲方因涉嫌交通肇事罪造成乙方受伤,甲方愿意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鉴于此,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所驾驶的xx半挂车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金额100万元),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依法向保险公司理赔各项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理赔事宜。
2、甲方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各项理赔数额之外,自愿向乙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其他损失共计元。
3、上述甲方自愿赔偿的费用于本协议签署日一次性向乙方付清,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条。
4、乙方承诺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二条约定的赔偿费用后签署谅解书。
5、本协议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时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办案机关备存一份。
甲方:乙方: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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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管辖协议书篇四
甲方:___,男,现住___。
乙方:___
___年___月___日下午___时,乙方与甲方之妻在___市___公司家属院因琐事发生争吵,甲方与乙方之夫___发现后均前来劝架,在劝架过程中发生撕扯,致使___倒地,经送往xx医院抢救后无效死亡。现双方代表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调解终结协议:
一、甲方对乙方家的不幸表示沉痛哀悼及慰问,乙方表示接受。
二、甲方一次性给予乙方家属安葬费、死亡赔偿金及精神补偿费等共计人民币___万元整。
三、本协议一经达成,甲方应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赔偿金人民币___万元整。
四、本协议为一次性民事终结协议书,一经双方签字,并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赔偿款后,双方就此事再无任何纠纷,双方不得再因此事而发生任何冲突。
五、本协议一经达成,并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赔偿款后,乙方自愿放弃对甲方因此事的任何追究权。
六、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及双方调解人各执一份,公安机关备案一份,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经双方和双方调解人签字后生效,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___乙方:___
调解人签字:___调解人签字: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民事管辖协议书篇五
甲方: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
乙方: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
丙方:
丁方: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综合考虑各方实际情况,就xxxx年xx月xx日发生在方工地的甲方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经各方协商,现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二、甲方于xxxx年xx月xx日治疗终结出院,继续康复,对此,各方予以确认;
四、方一次性补偿给甲方业已发生和将来发生的与此事有关的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以及一切补偿和赔偿费用总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万元);方支付方垫付甲方的各种费用元(大写:万元),甲方以及甲方有关亲属、朋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或者变相的方式以此事为由向乙方、丙方提出任何请求,至此,各方之间在履行本协议后相互之间不再有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五、、本协议经各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各方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为本协议书附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
丁方:
见证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民事管辖协议书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因____________家属来沪料理____________后事的车旅费、住宿费以及在处理死者火化前的生活费,由甲方承担。
二、发生在上海期间的____________的丧葬费由甲方承担。
三、以上第一、二条款项由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支付凭证,按实结算。
四、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因____________死亡的赔偿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五、以上第四条款的赔偿金,由甲方最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存于____________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在甲方向____________名下存款账户存人该赔偿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据。
六、双方约定,在甲方履行了上述全部款项赔付义务后,乙方不再以其他任何理由向甲方再行赔偿和补偿要求。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持一份。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公证处备查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
八、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发生争议,自行不能协商解决的,由上海市人民法院管辖。
协议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民事管辖协议书篇七
甲方:x年x月x日出生
身份证编号:
乙方:x年x月x日出生
身份证编号: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编号:
乙方系×××的妻儿。×××(系甲方雇工)于年月日在为甲方(系×××生前雇主)劳动时,因电击死亡。为解决因×××死亡的善后赔偿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因×××家属来沪料理×××后事的车旅费、住宿费以及在处理死者火化前的生活费,由甲方承担。
二、发生在上海期间的×××的丧葬费由甲方承担。
三、以上第一、二条款项由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支付凭证,按实结算。
四、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因×××死亡的赔偿金,计人民币×××万元。
五、以上第四条款的赔偿金,由甲方最迟于年月日存于在
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内。在甲方向名下存款帐户存人该赔偿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据。
六、双方约定,在甲方履行了上述全部款项赔付义务后,乙方不再以其他任何理由向甲方再行赔偿和补偿要求。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上海市公证处备查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之日起成立。
八、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发生争议,自行不能协商解决的,由上海市人
民法院管辖。
协议人: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x年x月x日
签订地点:
民事管辖协议书篇八
身份证号码
性别年龄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害方):性别年龄住址
身份证号码
性别年龄住址
身份证号码
因甲方与乙方发生交通事故,现甲乙双方就赔偿事宜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1,发生事故后,甲方已支付丧葬费贰万元,乙方皆已收悉,乙方对此没有异议。
2,经协商,现甲方再一次性支付乙方十万元赔偿费及肇事车辆变卖所得价款,乙方自愿放弃包括通过诉讼的方式获得的其他一切赔偿款项。
3,甲方支付上述款项乙方应出具收据。
4,乙方到场签字家属保证有全权代理权。
5,乙方应自签订本和解协议的同时向甲方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谅解书》。同时,乙方保证此谅解书为唯一的谅解书并不再出具与此谅解书内容相违背的其他书面的材料或是言辞。
6,甲方支付上述赔偿费后,甲方车辆所投保的保险由保险公司应赔偿的数额,由双方一起追讨。
7,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上述赔偿费的两倍。
8,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9,如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通过本协议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10,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1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警部门留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协议签订地:湖州
年月日
民事管辖协议书篇九
(甲方)因xx纠纷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xxx律师为甲方xxx与xxx的纠纷案的第xx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缴纳代理费xx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缴纳费用xx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回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
乙方: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民事管辖协议书篇十
甲方:
乙方:
xx年4月4日,甲方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死亡。xx年4月14日,靖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出据了靖公字()第号《交通事故认定书》。鉴于甲乙双方当事人对此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无异议的前提之下,经双方协商,现就甲乙双方补偿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生活救助等所有赔偿项目共计贰拾万元。
二、本协议的签订即视为甲乙双方达成互谅互解协议。乙方承诺将不再以任何理由或名义再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任何权利主张或控告申诉或干扰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和生活。
三、本协议的签订即视为乙方放弃追究甲方刑事和行政和民事责任,也可作为司法行政机关从轻、减轻或撤销案件或判处缓刑的充分依据。
四、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尽快将受害人尸体埋葬。
五、任何违返本协议的'行为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即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六、附则: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条款系签名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甲方
乙方
调解人:
年月日
民事管辖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犯罪嫌疑人")涉嫌伤害一案,甲方作为犯罪嫌疑人家属、并经其同意,乙方作为受害人家属,本着抚慰伤痛、挽救失足的态度,双方于年月日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除向乙方表示诚挚道歉及慰问外,同意为犯罪嫌疑人支付给乙方人民币,作为给乙方的包干赔偿款,该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后续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住宿费等依法应由犯罪嫌疑人承担的全部民事法律责任。
乙方就上述款项的内部分配处理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同意其本人或受害人的其他近亲属不再对甲方或犯罪嫌疑人提出其他诉求,也不会对本案案情或本协议内容以任何方式对外公开宣扬及披露,否则,此协议按无效协议处理。
二、甲方应当将上述款项存入公安局刑警大队指定之帐户,并在乙方提供合法、有效及完整的法律手续(含亲属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后,由刑警大队转付给乙方指定帐户(户名: ,开户行: ,账号: )。
三、乙方应按照本协议附件之内容向政法委员会及司法机关(公安局、人民检察院、法院)出具《刑事谅解函》(共六份,其中两份由甲乙双方留存),该《刑事谅解函》应在甲方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约定将款项存入刑警大队指定之帐户并确认后,由刑警大队直接或是由甲方自行提交给上述部门。
四、本协议一式六份(含附件),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提交上条所列之司法部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就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同意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解决。
甲方: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刑事谅解函》一份。
民事管辖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周xxx,男,汉族,身份证:
家庭住址:xxx县xxx乡xxx村xxx村民组
乙方:周xxx,男,汉族,身份证:
家庭住址:xxx县xxx乡xxx村xxx村民组
协议事由:农历二〇xx年五月初四下午,甲方与乙方说话不投机发生争执,甲方动手撕打乙方,导致乙方受伤。为了彻底圆满解决此事,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愿意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住院所花的一切医药费用和其它各项费用共计: 元。
二、今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及亲属都不得再以此事为由找对方纠缠闹事,不得指桑骂槐和指鸡骂狗,更不能无中生有、故意制造事端和胡搅蛮缠,做到相互尊重和相互理解,遇事冷静,积极解决,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从严对其处理。
三、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所有费用后,双方签字,乙方不再以此事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如乙方再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派出所及村各存档一份,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画押后于即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调解人:
年 月 日
民事管辖协议书篇十三
一、如果当事人事先没有约定管辖,采取“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首先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准;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若仍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则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履行地。
注意: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
a、一般情况合同的履行地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另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b、合同法中关于买卖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主要见于《合同法》第61、62、141条。其中,第61、62条是总则中的规定,第141条是分则中的规定。
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第141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c、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确定合同履行地的,按合同法规定处理:
(一)合同法总则规定: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法分则“买卖合同”一章中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该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可以协议管辖:必须在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择一选择(即五选一)。
民事管辖协议书篇十四
《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了合同案件的协议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院《民诉意见》第24条规定,这一选择需是明确的,若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了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则选择无效,依照民诉法第24条确定管辖。如何理解这一规定,是确定案件管辖的关键所在。笔者收集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和判决,对实践个案中合同里各种各样的选择是否符合民诉法第25条作出了相关意见。
1、法经〔1993〕72号通知认为,“管辖地为货物到达地”结合案件即为合同标的物所在地,又为当事人一方的住所地,可以视为当事人对管辖的特殊约定。
2、法经〔1994〕158号处理意见认为,“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的约定不违反民诉法第25条的规定。
3、法经〔1994〕256号通知认为,“如有纠纷在供方所在地解决”的约定符合民诉法第25条的规定。
4、法经〔1994〕278号通知认为“原告当地法院受理”的约定符合民诉法第25条关于选择管辖规定的。
5、法经〔1994〕307号复函认为,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约定可认为是选择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法函〔1995〕86号通知认为,“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约定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
7、法函〔1995〕89号复函认为,“由守约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约定不符合民诉法第25条的规定,应认定无效。
第25条规定,应当确认有效。
9、法函〔1995〕157号复函认为,如果约定选择的法院是民诉法第25条所列举的5类人民法院以外的,因该约定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应认定无效,不能以此作为确定管辖的依据。
10、民二终字第94号民事裁定书认为,按照本案合同中有关“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可向各自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的约定,虽然双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亦分别享有管辖权,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3条的规定,任何一方提起诉讼且为其住所地法院立案受理后,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便不得再重复立案,从而排斥了另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的管辖。故该项约定的实质是选择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项约定不但不属于“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况,而且完全符合民事诉讼法有关协议管辖的规定,应当认定有效并据以确定本案的管辖。
11、()民二终字第186号民事裁定上认为,“发生争议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约定是有效的。
从上述材料看,最高法院在对协议管辖效力判断的标准是基本上是看该约定能否认定为民诉法第25条规定的5类法院,但其中也存在着有违这一判断标准的'地方,如法经〔1994〕256号通知和(2006)民二终字第186号民事裁定书。笔者认为,“如有纠纷在供方所在地解决”和“发生争议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实际上是违反民诉法第25条规定的。理由如下:
损害赔偿纠纷之诉,管辖法院仍在供方所在地,这时则成了“被告住所地”。约定为“乙方所在地”的结果也是如此。显然这样的约定有违于民诉意见第24条的规定。在结果上只要有纠纷发生最后均由一方住所地法院管辖,在地方保护主义还实际存在的今天,也使合同各方间权力天平发生倾斜,这样的协议有违公平原则。
2、法律规定5类可选择法院的表述实质等同于涉外案件连接点的确定。因为在诉讼法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可能发生变动,如自然人迁移户籍、法人变更营业地跨越法院辖区时,起诉时和合同订立时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来确定的法院显然是不一致的,如果按照合同订立时的状态来确定管辖,显然即不符合密切联系原则,也不符合便利诉讼原则。故所谓协议管辖必须固定为某人民法院的观点也是不对的。
综上,笔者认为,在协议管辖时必须严格按照民诉法第25条规定的5类法院进行选择,违反《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的协议管辖应属无效。
民事管辖协议书篇十五
公安局
字[]号
经对__________争议的_____________案件管辖问题进行审查,决定由________________管辖。请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__日将与案件有关的证明材料移送。
(决定机关印)
年月日
民事管辖协议书篇十六
申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名称:
申请方与被请方于20__年9月10日签订棉纱购销合同,总价款30万元。双方各存封样。申请方按封样组织生产,被请方按封样验收。20__年10月,申请方发送到被诉方的棉纱经被申请方验货后,以其中价值1千元的`产品含有化纤成份,颜色不符,要求退货。申请方认为,产品与封样相符,不同意退货。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协商不成,__市__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提出调解申请。调解结果:
经查明:此产品与双方封存的样品相符,应视为合同约定的质量。经本局主持调解,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申请方所发棉纱中除含有红颜色部分价值1千元的货品应退回申请方外,其余货品由被申请方收购。
二、20__年9月10日双方所订购销合同,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终止。
三、被申请方所欠申请方货款二十九万九千元于20__年11月底前付清。
四、其他无争议。
本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请方代理人:
被申请方代理人:
调解员署名:
日期:
民事管辖协议书篇十七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人身伤害赔偿纠纷达到如下协议:
1、事情经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因与甲方产生口交,乙方就召集一些人员在甲方上班工厂门口等待甲方下班,准备给甲方"教训"一下。甲方因害怕出厂被打,故电话向朋友求救。甲方朋友到厂门口后,当即与乙方及乙方召集来的朋友产生口交,双方打架。后甲方叫来的.朋友(甲方不知是哪位打了乙方,因为当时甲方仍在厂里,不敢出来。)将乙方打伤。现制定本协议,针对该伤害的赔偿事宜进行约定。
2、甲方自愿一次性赔偿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该赔偿款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诊断费、护理费、误工费等一切费用。
3、甲方履行上述赔偿义务后,双方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乙方不得向甲方再提起任何民事权利请求(索赔),包括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4、鉴于事故发生甲乙双方之间均存在主观过错并且乙方所受到的伤害轻微,乙方愿意在收取甲方支付的赔偿款后,主动向公安机关申请撤回报案,可以建议公安机关对案件给予终止侦查且建议不移送起诉。
5、因甲方认真积极履行赔偿义务,认罪态度好;故乙方在收取甲方赔偿的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谅解书给甲方,以便建议公安机关撤销立案或者为乙方争取缓刑。
6、如公安机关认为案件影响较大,不宜撤案,甲方应自愿投案自首。后如被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则乙方不得在刑事诉讼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7、乙方应当配合甲方投案自首,争取谅解,并尽可能的向检察院、法院提起谅解意见,以尽可能的让甲方得到免予起诉、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缓刑处罚。
8、甲乙方双方均保证,在本协议签订日后应和平相处,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产生纠纷与口交,保证不再发生伤害对方身体的行为。
9、甲方已经积极主动支付赔偿款,并且当面向乙方进行赔礼道歉,已经取得乙方当面谅解,乙方对其伤害行为,表示不再追究责任。
10、本协议自双方签之日起生效。
11、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管辖协议书篇十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条的规定,特指定你局办理下列案件:
指定管辖案件办理要求:
1.于接到本决定书后日内与办理案件相关材料交接手续;
2.依法、及时办理此案,并于结案后十五日内向我局报告、备案。
(印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被指定的行政部门,一份送达提交案件材料的行政部门,一份由作出决定的行政部门存档。
民事管辖协议书篇十九
根据现行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一旦发生劳动争议,需要申请劳动仲裁时,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向职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而且,按照目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设置体制,通常按照行政区划层层划分。
以大连市为例,以前,职工跟用人单位发生纠纷,需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争议数额较大、案件比较复杂,或用人单位在市内四区,且注册资金超过300万元的,需要到大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给劳动者造成很多不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则作出了与上述不同的规定:首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设置不再按照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其次,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都可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实践中,经常发生这样的情形:即用人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住所地与其经营所在地有所不同,用人单位所在地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履行地有所不同,用人单位所在地与劳动者的工资关系所在地有所不同等,如果这些“地域不同”一旦跨越了不同的行政区域,更是涉及到了仲裁委员会的管辖问题。该法显然充分考虑了现实中的实际情况,赋予了劳动仲裁当事人更多选择权,既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也可以选择劳动合同履行地申请仲裁,不仅有利于劳动争议当事人权益的维护,也便于查清案件事实,有利于仲裁的审理。
【名词解释】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权限和范围,即各级或同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在职权范围上的具体分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受理和处理的权限,就是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在我国,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有地域管辖、移送管辖、级别管辖和指定管辖等。其中,地域管辖是最为基本的管辖。
地域管辖也叫地区管辖,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按空间或地域确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它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别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就是按照当事人所在地划分案件管辖。《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7条规定,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特别地域管辖是以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所在地作为标准而进行的'划分。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8条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8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受理。特别地域管辖主要适用于铁路、民航、交通等跨地区的企业和联合企业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如果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会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前者称为移送管辖,后者则为指定管辖。
民事管辖协议书篇二十
订立协义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乙方)
正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文库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私章)法定代表人:______(私章)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民事管辖协议书篇二十一
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
(1)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二、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管辖协议书篇二十二
协议双方:
甲方:x年x月x日出生
身份证编号:
乙方:x年x月x日出生
身份证编号: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编号:
乙方系×××的妻儿。×××(系甲方雇工)于年月日在为甲方(系×××生前雇主)劳动时,因电击死亡。为解决因×××死亡的善后赔偿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因×××家属来沪料理×××后事的车旅费、住宿费以及在处理死者火化前的生活费,由甲方承担。
二、发生在上海期间的×××的丧葬费由甲方承担。
三、以上第一、二条款项由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支付凭证,按实结算。
四、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因×××死亡的赔偿金,计人民币×××万元。
五、以上第四条款的赔偿金,由甲方最迟于年月日存于在
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内。在甲方向名下存款帐户存人该赔偿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据。
六、双方约定,在甲方履行了上述全部款项赔付义务后,乙方不再以其他任何理由向甲方再行赔偿和补偿要求。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上海市公证处备查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之日起成立。
八、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发生争议,自行不能协商解决的,由上海市人
民法院管辖。
协议人: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x年x月x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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