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使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提高自己的利器。总结可以培养我们的思考能力和分析能力。下面是一些成功人士的人生经验和故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迪。
品牌经营合作协议篇一
甲方:海都文化艺术团电话:
乙方:唐龙武术馆电话:2222281
4甲乙两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经营、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营方式:甲方负责教学厂地和宣传策划所有费用,乙方负责武术所有工具和教练员工资,乙方投资的武术工具归乙方所有,合作经营协议书。
(二)经营地址:
(三)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有效期年。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除非本协议已提前终止,乙方可以在协议有效期3个月前上甲方提出延长本协议的书面请求,协议书《合作经营协议书》。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协议有效期年。
(四)利润分配:甲乙双方都占有学员学费总额的50%,每月费用月底结清。
(五)双方权责:
1、甲乙双方都拥有该市场的招生权。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由该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作的终止:
1、合作期届满
2、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4、本协议加盖公章后有效。
唐龙武术馆海都文化艺术团
2010年6月26日
品牌经营合作协议篇二
甲方: 乙方:
品牌合作经营事宜达成协议条款:
一、职责分配
1.1甲方提供位于
滔博运动休闲广场
店
层
号场地作为
品牌经营场所,面积(含公摊)
平方米。1.2.乙方提供
品牌货品并在上述场所经营,乙方应确保对
品牌具有合法的使用权,并就品牌货品享有陈列、出售的权利。
二、经营期限
在乙方确保品牌装修与甲方环境相配套的基础上,双方同意合作经营期限为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其中免计费期为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乙方应于
****年**月**日之前完成装修施工,并与
****年**月**日之前开始营业,除非征得甲方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选择解除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乙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己承担。
三、费用结算
3.1.甲方按乙方每月实际销售额提取
作为甲方收益,另按月销售额提取
作为广告推广宣传费用。
3.2.乙方保证在该场所每月保底销售额为人民币
元。乙方如不能完成保底销售额度,则应按照本条之约定保底额度向甲方提取缴纳甲方应
得收益。乙方如连续三个月未能完保底额度,甲方有权选择调整本协议约定之经营场所的位置和面积或解除协议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得同意甲方所做出的调整。因不同意调整而造成解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损失。
3.3.顾客使用信用卡购物,其手续费由乙方负担,国内信用卡手续费,国外信用卡手续费。
3.4.乙方同意使用甲方统一定制的包装袋,并向甲方按月销售额的支付费用。
3.5.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收劵销售金额
的手续费。
3.6.乙方同意使用甲方统一制作发放的vip卡:vip卡
折,活动期间
折。
3.7.甲方根据双方对帐的销售金额,扣除以上约定的各项收益及费用后,将款项以转账形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同时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3.8.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各项应缴费用,逾期不缴,乙方得同意甲方从其未结货款中直接扣除或代缴。
3.9.每月的1——10日为上月账务双方财务对帐期,双方对账完毕后,乙方应在15日之前提供上月增值税发票, 16——20为上月货款结算期,未及时提供增值税发票导致无法及时结算货款的,乙方应按票额的千分之二每日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查证实乙方私收营业款,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补交所偷漏账部分或漏缴、少缴之款项及利息,并支付相同金额十倍的违约金。经核实乙方具有二次以上私收营业款或柜台外交易行为,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四、履约保证及质保金
元。
4.2.如乙方在签约后
日内未缴纳(支票支付以该款进入甲方帐户时间为准;现金支付以甲方确认时间为准),甲方可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赔偿金额为须缴纳保证金金额的贰倍。
4.3.合同执行完毕三个月后,若乙方无违约行为且甲方未因乙方的商品或服务瑕疵受到投诉和追索,甲方将该保证金不计息的退还乙方。4.4.乙方不得将该保证金的权利进行转让、抵押,甲方对该保证金的受让人、抵押权人享有当然的抗辩权。
4.5.该保证金不得用于冲抵乙方应支付的任何费用。乙方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债务关系或其它违法经营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如导致甲方损失,甲方有权扣除相应保证金以获得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7日内补足差额并补齐该保证金额度。逾期每日按应补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直至补齐为止。
适用于本协议经营场所,并承担全部费用。对于甲方发起的各项折扣或促销活动,乙方承诺积极参加并分摊费用,且承诺不会故意提高原价再提供所谓折扣或特价以欺骗甲方或消费者。如有此种情况发生,一经查实,甲方将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关涉及商品价格的双倍金额作为违约处罚。
五、装修 5.1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有关经营场所整体布局的规划以及消防要求提交装修方案报甲方同意后自费装修场地。5.2 乙方的装修及所用道具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保和卫生部门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规定标准,否则,乙方必须立即将专柜的装修及道具全部更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5.3 乙方在装修及合同执行期间不得破坏甲方设施,否则,必须立即按甲方要求修复,因修复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5.4 乙方装修期间须遵守甲方关于进场装修施工的规定,接受甲方协调管理,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现场施工,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乙方装修及营业用电需求将匹配电源引至乙方适用位置。5.5 在装修及合同执行期间,因乙方装修不当或乙方各类设施及物品的原因造成甲方及第三人人身安全及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一切损失并承担责任。
六、甲方权利义务
6.1甲方有义务按照协议约定提供适格的经营场所及相关配套设施。
6.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明示有关经营的各种规章制度,以便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遵守执行。
6.3甲方有义务协调处理或配合乙方协调处理经营中所出现的问题。涉及各方的问题所产生的费用由各方承担。
6.4甲方有权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对乙方所派遣人员提出合理的处理和更换要求,如有严重违纪情况,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辞退建议。乙方专柜人员可以参加由甲方统一组织的合理的相关培训,涉及费用部分乙方自行承担。
6.5甲方享有按照约定收取经营收益及各种费用的权利。6.6甲方享有对乙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利,但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合法经营管理活动。
6.7甲方根据经营场所的整体布局要求,可以调整乙方的经营面积和位置,但应事先通知乙方。
6.8,甲方有权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时单方行使解除权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弃抗辩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6.10甲方有义务提供非营业时间经营场所的安全工作,但乙方应对其商品及财务足项足额进行投保,否则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对于乙方工作人员的个人贵重物品存放而受到损害,甲方不予负责。
七、乙方权利义务
7.1乙方享有品牌的自主经营权。乙方有权在经营区域内对经营商品的品种、规格、价款进行调整,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7.2乙方享有品牌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甲方不以本协议而取得乙方专有的知识产权。
7.3乙方不得将该经营场所转让、转租、转包,并不得以该场所设定任何权利。
7.4乙方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对其提供的品牌货品享有合法的权利。乙方需提交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b.税务登记证复印件。c.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d.产品质检报告或合格证。e.代理商代理证书复印件。f.卫生部许可证批件。g.进口商品海关关税交款书。h.进口商品商检局检验通知单。i.签约人授权委托书。7.5乙方应依法诚信经营,确保商品质量,如因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受到投诉或诉讼,甲方可代表乙方做出处理,由此引起的后果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6乙方举办促销活动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7.7经营期间约定经营场所发生的物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物业管理费 元(标准 元/平方/月),营运管理费 元(标准 元/平方/月),配套设施使用费 元(标准 元/平方/月),电费 以实际使用量计算(标准 元/度)。
7.8乙方在优先安排甲方分配人员的前提下,有权自行招聘营业人员,营业人员接受甲方统一管理培训,业务上可接受乙方指导。管理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标准为 元/人/年。为保护员工合法权益促进销售活动的良好运作,乙方应支付不低于如下标准工资:员工月基本工资500元+提成效益工资,每月员工收入不低于800元;提成效益工资比例不得低于同类行业标准。
7.9乙方应按约定或商业惯例严格遵守营业时间,除非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营业时间内任意停止营业。经甲方催促后拒不营业的,视为对甲方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7.10乙方对其品牌名称及陈列销售的商品使用应保证具有合法的权利,不得侵犯他人相关知识产权及代理权等合法权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单独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八、合同的转让、变更、终止和解除
8.1 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如出让经营场地的使用权,应确保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对本约定经营场地的合法使用权。
8.2 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主体的变更均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主体享有和承担。
8.3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或来往函电,可以变更、解除合同。补充协议或来往函电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5日通知对方;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三)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8.5 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8.6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予5日内清理自己的货品及财产,逾期将视为遗弃物,甲方可自行处理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除合同,甲方同意按履约保证金双倍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不能履行或终止履行或解除合同,乙方同意甲方扣除双倍履约保证金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9.2由于第三方违约造成甲方不能按约定提供经营场所而对乙方构成违约,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确定损失,在甲方主张受侵害权利未能得到实现前,甲方无需对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将各项保证金及款项﹑违约金退回乙方,甲方应按拖欠数额的日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滞纳金。9.4本合同甲方涉及损失包括履行合同后的预期利益,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计算方法为:已履行期间甲方平均月收益额*未履行月数。
十、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它
11.1双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或终止后,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
11.2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3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生效。11.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 电话: 日期:
品牌经营合作协议篇三
甲方:
乙方:
丙方:
现经三方协商,达成合作经营牌电视机协议如下;
一、甲、丙方提供资金购进原材料,乙方负责加工装配及保修黑白、彩色电视机。平均每月生产___万台,%由丙方运回香港销售,其余由甲方在国内销售。三方均以每台为批发价,纯利三方分成。
二、销售价格及成本核算见附件一。(略)
三、运输:原材料由丙方负责从香港运到乙方,返销香港部分产品由丙方负责支付运费,但可列入成本核算。
四、支付方式:甲方于货物售出10天内凭发票通过中国银行付给丙方货款、银行利息、运保费、手续费、保修费;丙方亦于货物售出10天内通过南洋商业银行付给甲方手续费及纯利分成部分。
五、原材料进口关税,境内销售部分由甲方负责,返港销售部分由丙方负责。
六、由丙方代购的生产设备、工具、仪器等,详见附件二。(略)货款由甲方在加工费中偿还。每次以%扣还,扣完为止。
七、本合同有效期为2年,以三方上级机关批准之日开始生效。
甲方代表人:
丙方代表人:___
乙方代表人:___
年月日
品牌经营合作协议篇四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_________产品,销售区域不限,使用_________商标,商标所有人为甲方。产品标准由甲方协助乙方制定,并由乙方负责备案。
二、乙方应保证月销量不低于_________吨,年销量不低于_________吨。自合作合同签订时起,给予乙方_________个月市场启动期,_________个月后仍未达到目标销量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甲方按公司统一定价优惠_________%向乙方提供_________,乙方每次订货量应不少于_________吨,订货应提前_________天,且应在订货时按约定价格将货款汇入甲方账户;在甲方收到货款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自行提货;若需甲方送货,甲方将按实际价格收取运费。订货后已生产的产品,必须由乙方负责在_________日内提货,否则扣发乙方每吨_________元的返工费,因返工所消耗的原料、包装物等另外计价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
甲方保证提供的_________产品质量符合企业标准和国家有关法规;对由_________引发的质量事故负责。乙方对甲方的_________产品质量提出异议,应出具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经双方协商或司法程序解决。
五、甲方负责乙方产品配方的调整,由乙方自行采购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原料并组织生产;甲方负责乙方产品包装物、宣传品、标签的设计,由乙方自行制作。
六、保证金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_________万元,于签订合同时缴纳,如果乙方在生产经营中出现质量事故、对甲方品牌信誉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如果无上述情况发生,于合作期满、乙方使用完或销毁所有与甲方品牌有关的包装物、标签后退还。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继续以甲方合作伙伴的名义开展业务。
七、退货
乙方由于非质量原因要求退货须在产品保质期内提出,并承担退货运费和产品处理费。由于甲方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装卸作业等工作失误造成的产品质量事故,退货运费和产品处理费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任何人员与乙方达成的口头协议,均无法律效力,本合同加盖甲方合同章或公章后方可生效。如遇上述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议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乙方及甲方产品研发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
开户行:
账号: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代表:
开户行:
账号: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品牌经营合作协议篇五
甲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相互协作,诚信合作,互惠会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遵循“合作双方双赢、保证顾客满意”的宗旨下,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接纳乙方入股分红甲方的美容院(经营地址:)实行合作经营达成如下协议:
一、有效合作期限为年,自月日止。在合作期内甲、乙双方必须承担所在美容院
股权比例的各种法律法规、民事责任。乙方必须参加并积极配合甲方对美容的经营管理,协调内部关系,并加强员工能力提升。合作期满,若乙方主动退出,经甲方同意,则本店的一切股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应在双方解除协议之后,三个月内将乙方的出资股金全部退还给乙方:若双方继续合作则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并续签协议。
二、乙方股权占,人民币万元整。只在协议美容院工作。但乙方所占股权不享有美容院的所有权。
三、乙方在签订协议后方主动放弃该股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四、乙方必须认可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提供给乙方,乙方不得违反规章制度,若违反且造成一定后果的,应赔偿甲方产生的一切损失。
五、分红方法:
(一)红利发放基数为税后及房租等一切费用开支除外净利润,有多少利润
(纯利)每三月分红一次给乙方,所得红利个人承担的税金由个人自觉依法申报缴纳。
(二)乙方若每月总业绩低于万元整或纯利润低于万元整时,乙方当月放弃分红。
(三)乙方连续三个月平均业绩低于万元整或年总业绩低于万元整时,乙方放弃分红且自动取消入股权利,并不予退还股金。
六、合作期间创立的品牌等属于甲方所有。
七、乙方在合作期满后,若未续约,股资已全部退还后,一年内不得在本协议美容院所在地从事与甲方相同经营性质的一切业务活动和对甲方不利的一切行为。否则甲方视为乙方主动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赔偿对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合作期间若经营亏损,甲、乙双方均须根据投资比例承担亏损额,及时把亏损补上。若任何一方出现连续3个月不把亏损额补上,则不补偿亏损额的一方的股权作自动放弃,归另甲方所有,同时必须承担相应股权比例的债务。
九、合作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需终止合作的情况,若获得外界补偿、赔偿的,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分配获得的补偿金、赔偿款等。
十、甲、乙双方都具有财务监督知晓权。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督,分红比例除去所有支出才是分红。
十一、乙方必须有独立管理店务能力和团队能力,才能有分店入股权利。
十二、违约处理:
(一)在合作期内,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不能持续经营如天灾、国家政策或拆迁等各自承担损失,并解除合约。
(二)因乙方无故要求解除合约的,乙方要赔偿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违约的股权归甲方所有,股金不予退还。
(三)因出现其他贪污行为,甲、乙双方自行解除合约,并赔偿堆放的投资以及盈利的收入。
(四)若门市转让,甲方应无条件退还乙方初期所投的所有股资万元整,但乙方不再享有其他利益。
十三、禁止行为:
(一)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双方合作名义进行私人业务或有损甲方权益的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甲方工合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经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参与同与双方经营品类有重叠任何经营活动,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三)乙方不得以双方合作名义私自挪用、转借、转让美容的店面,美容院的货物及流动资金,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双倍赔偿。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品牌经营合作协议篇六
乙方:广州市电子仪器厂
丙方:香港___有限公司
现经三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丙方提供资金购进原材料,乙方负责加工装配及保修___黑白、彩色电视机。平均每月生产__万台,__%由丙方运回香港销售,其余由甲方在国内销售。三方均以每台__作为批发价,纯利三方分成。
二、销售价格及成本核算见附件一。(略)
三、运输:原材料由丙方负责从香港运到乙方,返销香港部分产品由丙方负责支付运费,但可列入成本核算。
四、支付方式:甲方于货物售出10天内凭发票通过中国银行付给丙方货款、银行利息、运保费、手续费、保修费;丙方亦于货物售出10天内通过南洋商业银行付给甲方手续费及纯利分成部分。
五、原材料进口关税,境内销售部分由甲方负责,返港销售部分由丙方负责。
六、由丙方代购的生产设备、工具、仪器等,详见附件二。(略)货款由甲方在加工费中偿还。每次以%扣还,扣完为止。
七、本合同有效期为2年,以三方上级机关批准之日开始生效。
甲方代表人:
丙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月日
品牌经营合作协议篇七
受许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并由双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将_________品牌经营模式,以特许经营的形式授予乙方从事_________品牌产品经营活动。
1.甲、乙双方只有在签订本协议后,乙方才能获得甲方授权许可,按本协议规定的地点、期限、范围从事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的经营活动。
2.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属于特许经营关系,乙方享有按本协议经营_________系列产品带来的所有效益及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1.乙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合法单位,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资格。
2.乙方须在_________繁华商业地段拥有_________平方米以上的经营场所,按甲方要求的专卖店统一标准形象进行装修布置并专营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
3.乙方首批进货资金_________元,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天内将首批进货资金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4.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点销售由甲方供应的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乙方的年度销售回款额不得低于_________元。
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经甲方书面认可的_________品牌标识、文字、图案和文稿在本协议特许地区、期限内,用于店铺门头、橱窗、店内装修布置。许可乙方用_________品牌标识印制手提袋及包装物,允许乙方使用_________品牌标识在本协议特许地区内作各种传播媒介开展有利于提高_________品牌品牌形象的广告宣传。
2.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货物后如发现货物与发货单不符,可在收到该货物7日内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查询,否则按甲方无误处理。
3.本协议规定甲方是乙方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的唯一供货方。
4.乙方增设、迁址、重修_________品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告知甲方增址、迁址的详细地址并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标准和要求完成店面装修,经甲方认可合格后方可开店经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停止供货,直至解除该合同。
6.乙方在开设_________品牌专卖店或店中店、专柜期限内只能销售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销售其他品牌产品,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7.乙方不得向本协议规定区域范围_________以外地区销售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如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停止供货,情节严重者,取消特许经营资格,解除合同。
8.乙方不得生产、销售、转移、藏匿、仓储、运输假冒_________品牌产品。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商誉、商标、打假费用等方面的全部经济损失。
9.乙方有义务维护_________品牌的声誉和形象,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击假冒_________品牌产品。
1.乙方不得将甲方传授给乙方的产品资料和经营机密泄露给第三方。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乙方必须每月与甲方进行对帐,乙方必须在收到对帐单7日内将对帐结果返回至甲方。如乙方逾期未能返回对帐结果,则视为乙方认同甲方对帐单的全部内容和金额。
1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经营模式,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_________品牌产品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13.如乙方未能完成本协议规定的销售回款指标,或乙方未能如期完成甲方规定的开店计划和店面翻新计划,甲方有权终止供货、解除合同,并有权许可第三方在乙方经营_________品牌产品的市场上从事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业务。
1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破坏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体系,或出现重大债务问题无法正常经营,以及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不具备经营资格,或经营所需其他条件未达到甲方要求,或违反甲、乙双方期货合同条款及甲方相关的管理办法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乙方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资格。
15.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偿还所有欠甲方的'货款,乙方如延期付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除交付所欠货款外还需按未付货款的日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
16.乙方不得擅自将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并有权了解乙方与第三人签订的_________品牌合作协议条款。
17.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不利于甲方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8.甲方统一设计制定_________品牌专卖店的门头、灯箱、店内外装修、货架、促销品、广告品、产品展示等并协助乙方实施。
19.甲方将实施统一的广告、推广活动作为宣传,并统一_________品牌专卖店识别系统,维护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体系的名誉和统一形象。
2.乙方必须在每月28日前按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出当月的销售、库存报表。乙方应将本地区市场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
1.乙方没有违反本协议条款并年销售回款额达壹佰万元以上者,按实际回款额的_________%返利;年销售回款额达到伍拾万元以上,壹佰万元以下者,按实际回款额的_________%返利;年销售回款额达到叁拾万元以上,伍拾万元以下者可享受零售价_________折供货的优惠。
返利在第二年年初以货物形式支付。
申请调换的数量不能超过乙方年购货量的_________%
打折产品、特价产品和样品不能调换。
调换商品须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货,甲方有权不予认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调换商品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乙方专卖店装修给予支持。装修费以货物形式支付。但必须在两年后凭甲方企划部签字认可的装修结算书到公司报销。
1.供货地点:____________甲方仓库。
2.运输方式:____________自提或代办托运,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负担。
3.收货要求:____________乙方收到货后,必须在每件开箱前称重,重量相符,开箱验货;如重量不符不得开箱,并立即通知甲方或向运输部门查询、索赔。否则,开箱后出现任何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以后要货必须以传真为据,如无传真甲方有权不予发货。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包括火灾、水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等,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之一,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3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原因,逾期按违约处理。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1.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协议到期前3天内向另一方提出延长协议之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协议。
3.协议到期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续签协议,则甲、乙双方的特许经营关系自然终止。
4.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原有_________品牌库存产品限一个月期限内自行处理,一个月以后乙方不得再销售_________品牌产品。
5.本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解决,由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经营合作协议篇八
特许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许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1.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并由双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将_________品牌经营模式,以特许经营的形式授予乙方从事_________品牌产品经营活动。
二、协议宗旨
1.甲、乙双方只有在签订本协议后,乙方才能获得甲方授权许可,按本协议规定的地点、期限、范围从事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的经营活动。
2.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属于特许经营关系,乙方享有按本协议经营_________系列产品带来的所有效益及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三、乙方受许特许经营权需具备条件
1.乙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市)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合法单位,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资格。
2.乙方须在_________(市)繁华商业地段拥有_________平方米以上的经营场所,按甲方要求的专卖店统一标准形象进行装修布置并专营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
3.乙方首批进货资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将首批进货资金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4.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点销售由甲方供应的____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乙方的年度销售回款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经甲方书面认可的_________品牌标识、文字、图案和文稿在本协议特许地区、期限内,用于店铺门头、橱窗、店内装修布置。许可乙方用_________品牌标识印制手提袋及包装物,允许乙方使用_________品牌标识在本协议特许地区内作各种传播媒介开展有利于提高_________品牌品牌形象的广告宣传。
2.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货物后如发现货物与发货单不符,可在收到该货物7日内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查询,否则按甲方无误处理。
3.本协议规定甲方是乙方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的唯一供货方。
4.乙方增设、迁址、重修_________品牌(包括:专卖店、专柜、店中店),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告知甲方增址、迁址的详细地址并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标准和要求完成店面装修,经甲方认可合格后方可开店经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停止供货,直至解除该合同。
6.乙方在开设_________品牌专卖店或店中店、专柜期限内只能销售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销售其他品牌产品,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7.乙方不得向本协议规定区域范围_________以外地区销售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如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停止供货,情节严重者,取消特许经营资格,解除合同。
8.乙方不得生产、销售、转移、藏匿、仓储、运输假冒_________品牌产品。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商誉、商标、打假费用等方面的全部经济损失。
9.乙方有义务维护_________品牌的声誉和形象,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击假冒_________品牌产品。
10.乙方不得将甲方传授给乙方的产品资料和经营机密泄露给第三方。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乙方必须每月与甲方进行对帐,乙方必须在收到对帐单7日内将对帐结果返回至甲方。如乙方逾期未能返回对帐结果,则视为乙方认同甲方对帐单的全部内容和金额。
1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经营模式,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_________品牌产品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13.如乙方未能完成本协议规定的销售回款指标,或乙方未能如期完成甲方规定的开店计划和店面翻新计划,甲方有权终止供货、解除合同,并有权许可第三方在乙方经营_________品牌产品的市场上从事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业务。
1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破坏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体系,或出现重大债务问题无法正常经营,以及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不具备经营资格,或经营所需其他条件未达到甲方要求,或违反甲、乙双方期货合同条款及甲方相关的管理办法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乙方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资格。
15.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偿还所有欠甲方的货款,乙方如延期付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除交付所欠货款外还需按未付货款的日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
16.乙方不得擅自将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并有权了解乙方与第三人签订的_________品牌合作协议条款。
17.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不利于甲方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8.甲方统一设计制定_________品牌专卖店的门头、灯箱、店内外装修、货架、促销品、广告品、产品展示等并协助乙方实施。
19.甲方将实施统一的广告、推广活动作为宣传,并统一_________品牌专卖店识别系统,维护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体系的名誉和统一形象。
20.乙方必须在每月28日前按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出当月的销售、库存报表。乙方应将本地区市场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
五、奖励及调货条款
1.乙方没有违反本协议条款并年销售回款额(不含特卖)达壹佰万元以上者,按实际回款额的_________%返利;年销售回款额达到伍拾万元以上,壹佰万元以下者,按实际回款额的_________%返利;年销售回款额达到叁拾万元以上,伍拾万元以下者可享受零售价_________折供货的优惠。
返利在第二年年初以货物形式支付。
2.乙方看样订货。凡乙方向甲方订购的货物除质量问题或甲方错发以外,甲方有权不予退换,如乙方确有困难,可在收到该批货45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调换申请,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但是:
(1)申请调换的数量不能超过乙方年购货量的_________%
(2)打折产品、特价产品和样品不能调换。
(3)调换商品须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货,甲方有权不予认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调换商品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乙方专卖店装修给予支持。(按_________招商手册有关规定执行)装修费以货物形式支付。但必须在两年后凭甲方企划部签字认可的装修结算书到公司报销。
六、供货及运输
1.供货地点:甲方仓库。
2.运输方式:自提或代办托运,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负担。
3.收货要求:乙方收到货后,必须在每件开箱前称重(按装箱单标重),重量相符,开箱验货;如重量不符不得开箱,并立即通知甲方或向运输部门查询、索赔。否则,开箱后出现任何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以后要货必须以传真为据,如无传真甲方有权不予发货。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包括火灾、水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等,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之一,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3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原因,逾期按违约处理。
八、协议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九、协议期限、续签和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协议到期前30天内向另一方提出延长协议之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协议。
3.协议到期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续签协议,则甲、乙双方的特许经营关系自然终止。
4.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原有_________品牌库存产品限一个月期限内自行处理,一个月以后乙方不得再销售________品牌产品。
5.本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解决,由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传真):_________联系电话(传真):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
品牌经营合作协议篇九
特许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许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1.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并由双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将_________品牌经营模式,以特许经营的形式授予乙方从事_________品牌产品经营活动。
1.甲、乙双方只有在签订本协议后,乙方才能获得甲方授权许可,按本协议规定的地点、期限、范围从事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的经营活动。
2.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属于特许经营关系,乙方享有按本协议经营_________系列产品带来的所有效益及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1.乙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市)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合法单位,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资格。
2.乙方须在_________(市)繁华商业地段拥有_________平方米以上的经营场所,按甲方要求的专卖店统一标准形象进行装修布置并专营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
3.乙方首批进货资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将首批进货资金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4.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点销售由甲方供应的____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乙方的年度销售回款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经甲方书面认可的_________品牌标识、文字、图案和文稿在本协议特许地区、期限内,用于店铺门头、橱窗、店内装修布置。许可乙方用_________品牌标识印制手提袋及包装物,允许乙方使用_________品牌标识在本协议特许地区内作各种传播媒介开展有利于提高_________品牌品牌形象的广告宣传。
2.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货物后如发现货物与发货单不符,可在收到该货物7日内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查询,否则按甲方无误处理。
3.本协议规定甲方是乙方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的唯一供货方。
4.乙方增设、迁址、重修_________品牌(包括:专卖店、专柜、店中店),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告知甲方增址、迁址的详细地址并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标准和要求完成店面装修,经甲方认可合格后方可开店经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停止供货,直至解除该合同。
6.乙方在开设_________品牌专卖店或店中店、专柜期限内只能销售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销售其他品牌产品,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7.乙方不得向本协议规定区域范围_________以外地区销售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如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停止供货,情节严重者,取消特许经营资格,解除合同。
8.乙方不得生产、销售、转移、藏匿、仓储、运输假冒_________品牌产品。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商誉、_____、打假费用等方面的全部经济损失。
9.乙方有义务维护_________品牌的声誉和形象,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击假冒_________品牌产品。
10.乙方不得将甲方传授给乙方的产品资料和经营机密泄露给第三方。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乙方必须每月与甲方进行对帐,乙方必须在收到对帐单7日内将对帐结果返回至甲方。如乙方逾期未能返回对帐结果,则视为乙方认同甲方对帐单的全部内容和金额。
1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经营模式,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_________品牌产品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13.如乙方未能完成本协议规定的销售回款指标,或乙方未能如期完成甲方规定的开店计划和店面翻新计划,甲方有权终止供货、解除合同,并有权许可第三方在乙方经营_________品牌产品的市场上从事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业务。
1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破坏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体系,或出现重大债务问题无_____常经营,以及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不具备经营资格,或经营所需其他条件未达到甲方要求,或违反甲、乙双方期货合同条款及甲方相关的管理办法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乙方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资格。
15.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偿还所有欠甲方的货款,乙方如延期付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除交付所欠货款外还需按未付货款的日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
16.乙方不得擅自将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并有权了解乙方与第三人签订的_________品牌合作协议条款。
17.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不利于甲方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8.甲方统一设计制定_________品牌专卖店的门头、灯箱、店内外装修、货架、促销品、广告品、产品展示等并协助乙方实施。
19.甲方将实施统一的广告、推广活动作为宣传,并统一_________品牌专卖店识别系统,维护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体系的名誉和统一形象。
20.乙方必须在每月28日前按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出当月的销售、库存报表。乙方应将本地区市场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
1.乙方没有违反本协议条款并年销售回款额(不含特卖)达壹佰万元以上者,按实际回款额的_________%返利;年销售回款额达到伍拾万元以上,壹佰万元以下者,按实际回款额的_________%返利;年销售回款额达到叁拾万元以上,伍拾万元以下者可享受零售价_________折供货的优惠。
返利在第二年年初以货物形式支付。
2.乙方看样订货。凡乙方向甲方订购的货物除质量问题或甲方错发以外,甲方有权不予退换,如乙方确有困难,可在收到该批货45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调换申请,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但是:
(1)申请调换的数量不能超过乙方年购货量的_________%
(2)打折产品、特价产品和样品不能调换。
(3)调换商品须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货,甲方有权不予认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调换商品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乙方专卖店装修给予支持。(按_________招商手册有关规定执行)装修费以货物形式支付。但必须在两年后凭甲方企划部签字认可的装修结算书到公司报销。
1.供货地点:甲方仓库。
2.运输方式:自提或代办托运,运费及_____费由乙方负担。
3.收货要求:乙方收到货后,必须在每件开箱前称重(按装箱单标重),重量相符,开箱验货;如重量不符不得开箱,并立即通知甲方或向运输部门查询、索赔。否则,开箱后出现任何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以后要货必须以传真为据,如无传真甲方有权不予发货。
八、协议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1.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协议到期前30天内向另一方提出延长协议之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协议。
3.协议到期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续签协议,则甲、乙双方的特许经营关系自然终止。
4.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原有_________品牌库存产品限一个月期限内自行处理,一个月以后乙方不得再销售________品牌产品。
5.本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解决,由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联系电话(传真):_________ 联系电话(传真):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
品牌经营合作协议篇十
合同编号:_________
特许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许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1.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并由双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将_________品牌经营模式,以特许经营的形式授予乙方从事_________品牌产品经营活动。
二、协议宗旨
1.甲、乙双方只有在签订本协议后,乙方才能获得甲方授权许可,按本协议规定的地点、期限、范围从事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的经营活动。
2.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属于特许经营关系,乙方享有按本协议经营_________系列产品带来的所有效益及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三、乙方受许特许经营权需具备条件:
1.乙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市)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合法单位,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资格。
2.乙方须在_________(市)繁华商业地段拥有_________平方米以上的经营场所,按甲方要求的专卖店统一标准形象进行装修布置并专营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
3.乙方首批进货资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将首批进货资金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4.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点销售由甲方供应的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乙方的年度销售回款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经甲方书面认可的_________品牌标识、文字、图案和文稿在本协议特许地区、期限内,用于店铺门头、橱窗、店内装修布置。许可乙方用_________品牌标识印制手提袋及包装物,允许乙方使用_________品牌标识在本协议特许地区内作各种传播媒介开展有利于提高_________品牌品牌形象的广告宣传。
2.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货物后如发现货物与发货单不符,可在收到该货物7日内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查询,否则按甲方无误处理。
3.本协议规定甲方是乙方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的唯一供货方。
4.乙方增设、迁址、重修_________品牌(包括:专卖店、专柜、店中店),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告知甲方增址、迁址的详细地址并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标准和要求完成店面装修,经甲方认可合格后方可开店经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停止供货,直至解除该合同。
6.乙方在开设_________品牌专卖店或店中店、专柜期限内只能销售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销售其他品牌产品,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7.乙方不得向本协议规定区域范围_________以外地区销售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如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停止供货,情节严重者,取消特许经营资格,解除合同。
8.乙方不得生产、销售、转移、藏匿、仓储、运输假冒_________品牌产品。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商誉、商标、打假费用等方面的全部经济损失。
9.乙方有义务维护_________品牌的声誉和形象,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击假冒_________品牌产品。
10.乙方不得将甲方传授给乙方的产品资料和经营机密泄露给第三方。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乙方必须每月与甲方进行对帐,乙方必须在收到对帐单7日内将对帐结果返回至甲方。如乙方逾期未能返回对帐结果,则视为乙方认同甲方对帐单的全部内容和金额。
1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经营模式,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_________品牌产品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13.如乙方未能完成本协议规定的销售回款指标,或乙方未能如期完成甲方规定的开店计划和店面翻新计划,甲方有权终止供货、解除合同,并有权许可第三方在乙方经营_________品牌产品的市场上从事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业务。
1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破坏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体系,或出现重大债务问题无法正常经营,以及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不具备经营资格,或经营所需其他条件未达到甲方要求,或违反甲、乙双方期货合同条款及甲方相关的管理办法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乙方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资格。
15.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偿还所有欠甲方的货款,乙方如延期付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除交付所欠货款外还需按未付货款的日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
16.乙方不得擅自将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并有权了解乙方与第三人签订的_________品牌合作协议条款。
17.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不利于甲方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8.甲方统一设计制定_________品牌专卖店的门头、灯箱、店内外装修、货架、促销品、广告品、产品展示等并协助乙方实施。
19.甲方将实施统一的广告、推广活动作为宣传,并统一_________品牌专卖店识别系统,维护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体系的名誉和统一形象。
20.乙方必须在每月28日前按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出当月的销售、库存报表。乙方应将本地区市场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
五、奖励及调货条款
1.乙方没有违反本协议条款并年销售回款额(不含特卖)达壹佰万元以上者,按实际回款额的_________%返利;年销售回款额达到伍拾万元以上,壹佰万元以下者,按实际回款额的_________%返利;年销售回款额达到叁拾万元以上,伍拾万元以下者可享受零售价_________折供货的优惠。
返利在第二年年初以货物形式支付。
2.乙方看样订货。凡乙方向甲方订购的货物除质量问题或甲方错发以外,甲方有权不予退换,如乙方确有困难,可在收到该批货45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调换申请,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但是:
(1)申请调换的数量不能超过乙方年购货量的_________%
(2)打折产品、特价产品和样品不能调换。
(3)调换商品须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货,甲方有权不予认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调换商品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乙方专卖店装修给予支持。(按_________招商手册有关规定执行)装修费以货物形式支付。但必须在两年后凭甲方企划部签字认可的装修结算书到公司报销。
六、供货及运输:
1.供货地点:甲方仓库。
2.运输方式:自提或代办托运,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负担。
3.收货要求:乙方收到货后,必须在每件开箱前称重(按装箱单标重),重量相符,开箱验货;如重量不符不得开箱,并立即通知甲方或向运输部门查询、索赔。否则,开箱后出现任何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以后要货必须以传真为据,如无传真甲方有权不予发货。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包括火灾、水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等,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之一,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3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原因,逾期按违约处理。
八、协议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九、协议期限、续签和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协议到期前30天内向另一方提出延长协议之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协议。
3.协议到期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续签协议,则甲、乙双方的特许经营关系自然终止。
4.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原有_________品牌库存产品限一个月期限内自行处理,一个月以后乙方不得再销售_________品牌产品。
5.本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履行地:_________。
7.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解决,由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传真):_________联系电话(传真):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品牌经营合作协议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就乙方在其区域内独家使用甲方拥有的________品牌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甲方特此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区域内独家使用_________品牌。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发生的有关_________品牌的所有权等权属方面的一切纠纷,均由甲方承担。如因此纠纷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则甲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但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除外。
甲方在授权期间内,将协助乙方进行_________品牌形象设计,提供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帮助乙方进行促销等宣传活动。
乙方可为_______品牌的产品进行各种促销宣传活动,甲方可配合乙方进行策划。乙方单独进行________品牌有关的宣传、推广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乙方在取得的授权期间,于该特定区域内的独家使用权,除乙方外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其他企业或个人都不得使用,但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______品牌,或以_____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在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应预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第一家店的品牌使用费;如乙方每另开一家_______品牌专卖店或专柜前_____天,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品牌使用费_________元。
在授权期内的第一年,乙方所开的______品牌专卖店或专柜不少于_____家;在授权期末,乙方所开的________品牌专卖店或专柜不得少于______家。如果乙方在授权期内达到____家专卖店或专柜,则甲方必须与乙方续签_____年的_______品牌使用协议。
乙方在______品牌专卖店或专柜开业时,用于独立宣传________品牌的宣传费用,每店或每个专柜不得少于_______元。
乙方在_______品牌专卖店或专柜开业的30天内,应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签署_________品牌使用确认书。
在授权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_________品牌专卖店或专柜的品牌形象、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如乙方未达到甲方确认标准,并且在甲方提出整改后在整改期限内乙方仍未达到标准,该专卖店或专柜不得继续使用________品牌或者取消乙方的品牌使用权。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_______天内,乙方未能开第一家店,本协议自动取消。乙方预付的第一家店的品牌使用费不予退还。
如双方需要续签或终止事宜,须在本协议到期前_______天确认。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章)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品牌经营合作协议篇十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准予乙方开设________服饰________品牌特许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准予乙方在____开设“________”品牌________服饰。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____转让第三方。
二、乙方自行在______开设地办理工商、税务等经营手续,费用自理,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乙方______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干涉。
三、乙方的装潢和广告及形象设计必须按照甲方的统一规定实施。
四、甲方以统一价格的_____折向乙方提供货品(不含税),现款现货,货款两清。从甲方工厂到乙方的货物运输、保险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只承担温州地区的运输费用。
五、乙方必须以甲方规定的统一价格出售。甲方将根据季节变化、市场供求等因素统筹考虑零售价格,及时通知乙方。
六、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货物换货率为首批_____%换,补货买断为____折,换货率按季节计算。
七、乙方保证每月进货金额不少于___万元。如果连续三个月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进货额,甲方有权提出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八、店面及批发部不得小于______平米。
九、为了配合甲方及时掌握市场情况,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乙方必须每天以传真方式向甲方通报货物的销售、库存情况,否则甲方将停止供货。乙方向甲方补货也必须以传真方式告知甲方。
十、乙方需调换的货物必须保持完好,换货的费用支出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可以在同一区域内开设分店或进入商场专柜销售,但需经甲方实地考察并书面同意。考察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不能自行仿制甲方提供的服饰,不得在特约点中掺卖非甲方提供的服饰。如发现,即终止合同。
十二、本合同订立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万元作为货款金。
十三、以上要求如果乙方有违约行为,根据情况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作为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交还甲方的专卖铭牌及一切印有甲方产品标识的物品。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期满后另行签订合同。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经营合作协议篇十三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签约地点:
为提升_____经营组织的竞争能力,建立一个长期、稳定并高效运行的经营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合同法》之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品牌特许经营授权许可之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特许权形式、范围:
1、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产品为“_____”品牌:少年装系列产品。
2、甲方授权乙方许可经营的区域为:____省____市(自治区、直辖市)____所辖范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经营其他同类业务。
第二条:任务目标:双方依据市场规模,确定销售回款额万元,并按以下条款执行,实际销售额时间以首批上货时间为计。
第三条: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有关订货、配货、调拨及退换货规定。
1、订货方式:
(1)首期订货款金额: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指结算价)。
(2)应季产品交货金额,以产品订货交货期为准。
(3)续单作业的交货期是依据面料、数量与金额的不同而订的,确定的时间经甲、乙双方共同订货单方式确认为准。
2、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3、交易原则:款到发货。
4、运输方式:
5、途中货品遗失,如乙方能提供承运部门有效证明资料,由甲方负责向承运部门索赔,否则由乙方承担。乙方收货后应及时进行验货,如有异议,须在提货后三天内以书面传真与甲方联系解决;否则视为乙方验收货品同甲方所发货品无误(超出时限。异议无效)。
6、调拨方式:如乙方临时紧缺货,甲方将根据自身库存与其它市场库存情况,尽力协助调拨货品。
7、应季产品调换规定:
(1)产品换货期限:货到之日起的____天内。
(2)往返运费由乙方负担。如乙方的换货在超出甲方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则所有乙方的换货甲方不予调换。
(3)如甲方货品降价,乙方不得以原价退货后,再以降价重新购该货品。
8、退货规定:乙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于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品质问题,经甲方技质部门品检确属质量问题后,可办理退货,非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自选承担往返运费。如有另行品质标准规定并经双方认可,也可作为品质标范围。
9、装修要求:
(1)乙方的店铺应当达到下列面积:单项经营少年装系列的单店店铺不能少于25平方米;综合经营全部产品的单店店铺不能少于25平方米。
(2)乙方店铺装修须报甲方统一设计,按图施工、装修。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稿,为保证全国专卖店形象统一,营业业务品由甲方代为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运输费)。
第五条:有关零售价格之规定,由甲方统一定价,促销价亦同,在未征得甲方书面许可前,乙方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价销售行为。
第六条:乙方须依照甲方营运作业之规定定期、及时、准确地提供必要的营业资料,包括:销售情况、财务报表、顾客投诉、存货及收交记录。
第七条:双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特许经营加盟合同书》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的规定操作业务。
第八条: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为甲方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合同截止的三个月内全部返还;若乙方在协议期间违反本协议规定,保证金将予扣罚或不予退还;加盟金元整,作为品牌管理费,不以返还。
第九条:广告费之规定:乙方完成任务目标,甲方将以营业额(进货额计算)3%作为乙方业务地区范围的广告促销投入费用,双方各自承担50%。具体广宣方案必须由甲方统一操作或乙方提出有关方案报经甲方确认后实施,否则乙方自行安排的各广告宣传费用甲方均不予认可。并且,如乙方不能拿出相同数额的资金做市场投入,甲方的销售奖励不予兑现。
甲方权力义务。
第十条: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乙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一条:提供经营加盟店的开业相关资料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
第十二条:提供店内陈设规划及有关经营所需的辅销器材或制作标准,包括:店铺平面配置图、商品陈列配置表、吊牌、服装专卖证明书、授权书等(模特、衣架、裤架等陈列道具甲方按成本价供给乙方)。
第十三条:提供产品及与产品相关的知识及信息。
第十四条:提供加盟店的员工培训课程及经营辅导。
第十五条: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统一策划。
第十六条:提供业务信息及一切有关经营业务上的协助。
乙方权力义务。
第十七条:提供经营加盟店加盟需的合法证件,包括营业地址的租赁合同、营业额特别授权期限届满,没有延期的,该商号权属当然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再使用该商号。
第十八条: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在日内完成改进。
第十九条:雇用合法劳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总部应有的员工训练。
第二十条:按总部规定使用vi手册,包括店铺之设计,宣传物品及辅销品之规定。
第二十一条:依照甲方的指导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之规定经营加盟店;接受甲方统一策划之vip卡,并由乙方承担制作成本费及相关打折费用等。
第二十二条:按时支付予甲方的款项,包括:货款及特许经营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三条:维持并促进甲方的商标、声誉及形象,不在加盟店销售其它品牌产品,不加盟经营其它同类产品的特许经营事业。
第二十四条:乙方加盟的广告或推广材料,如出现甲方公司名称或商标有关图片、文字或声音均必需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五条:乙方承认商标及有关知识产权的权益完全属于甲方。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当地登记商标。
第二十七条:乙方海里以加盟店的名义登记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所有人,除非获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或指示。
第二十八条:乙方如获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行为,应立刻通知甲方,并在甲方的指示下提出诉讼,诉讼费则由甲方支付。
甲方保证。
第二十九条:所提供产品质量的保证及不良品退货的保障。
第三十条:保证业务范围(区域)专卖权利及另外开店之优先权。
第三十一条:保证商标使用不会违反任何第三者的权益,如有违反造成乙方损失,愿意赔偿其损失。
第三十二条:保证乙方履行应尽义务的前提下,在同等条件下享受续约优先权。
乙方保证。
第三十三条:不竞争之保证:
1、乙方在合约期间,不得经营、参观或涉及任何与甲方销售的货品之业务相类似或会产生竞争的行业。
2、不得雇用或企图雇用在合同终止之前的一年之内被甲方总部雇用的员工;或诱使该员工离开他们原来的职位。
3、不得经任何方式将货品销售至乙方销售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
第三十四条:确认所有关于加盟的资料均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保证并声明无论是在合同期内或终止后的任何时候,均不会利用甲方加盟店业务的任何资料做其它任何业务用途。
第三十五条:保证并确保所有获悉上述资料的员工均不会把上述资料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任何人士泄露。
1、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实现销售。
2、乙方违反合同任何条款。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店铺内销售与甲方产品相似的其它品牌的产品或假冒产品。
4、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履行支付各项结算费用。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产品以任何方式销售至乙方规定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进行罚没处理。
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关闭其店铺;或无故终止合同行为。
7、乙方相关人员企图阻止任何甲方授权人士进入乙方之营业范围、货仓范围、办公范围进行正常业务经营监督活动。
8、乙方破坏"_____"商标之良好商誉及形象。
9、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批发或将零售价定于超过或低于甲方准许的价格。
10、乙方未能完成公司规定的年度最低销售额(以进货额计算)。
第三十七条:乙方同意于合同期满或任何原因被终止之后,甲方有权免费取回按合同由甲方免费提供乙方所有物品。
第三十八条:乙方因不遵守合同之任何条文或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而导致甲方单方面取消合同终止提供产品时,甲方将保留乙方追究赔偿及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合同期期满,未获得续期或于任何原因终止后,乙方必须立刻履行以下条款:
1、支付应付的款项予甲方。
2、停止经营、立即交回特许经营权证书,并自此不可以任何人士或公司声称属于甲方公司的一部分。
3、停止使用甲方的商标或与之相类似的商标或记号。
4、将甲方免费提供的有关物品及相关资料退回予甲方。
5、其尚未出出售之库存商品,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最后一次统一调整价格乙方结算。甲方接收的货品为自本协议书到期之日起壹年内的货品。
6、对于店内装修,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两年折旧与乙方进行换算补偿。
7、双方协议终止的,按双方订立的`终止协议执行。
第四十条:本合同为从属交易合同,又双方为独立法人,自不构成合伙关系。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不得转让合同上所属任何权利。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因为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即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未规定之事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之规定,双方并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为法院管辖地。
第四十四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分协商后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解释权属于授权许可方,__________服装有限公司。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盖章)(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法人代表: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账号:税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品牌经营合作协议篇十四
为提升_____经营组织的竞争能力,建立一个长期、稳定并高效运行的经营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合同法》之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品牌特许经营授权许可之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特许经营之产品项目、业务范围、目标及期限
第一条特许权形式、范围:
1.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产品为“_____”品牌__________系列产品。
2.甲方授权乙方许可经营的区域为:____ 省____ 市(自治区、直辖市)____所辖范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经营其他同类业务。
第二条任务目标:双方依据市场规模,确定销售回款额万元,并按以下条款执行,实际销售额时间以首批上货时间为计。
第三条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四条有关订货、配货、调拨及退换货规定。
1.订货方式:
(1)首期订货款金额: 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指结算价)。
(2)应季产品交货金额,以产品订货交货期为准。
(3)续单作业的交货期是依据面料、数量与金额的不同而订的,确定的时间经甲、乙双方共同订货单方式确认为准。
2.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3.交易原则:款到发货。
4.运输方式:
5.途中货品遗失,如乙方能提供承运部门有效证明资料,由甲方负责向承运部门索赔,否则由乙方承担。
乙方收货后应及时进行验货,如有异议,须在提货后三天内以书面传真与甲方联系解决;否则视为乙方验收货品同甲方所发货品无误(超出时限。
异议无效)。
6.调拨方式:如乙方临时紧缺货,甲方将根据自身库存与其它市场库存情况,尽力协助调拨货品。
7.应季产品调换规定:
(1)产品换货期限:货到之日起的____ 天内。
(2)往返运费由乙方负担。
如乙方的换货在超出甲方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则所有乙方的换货甲方不予调换。
(3)如甲方货品降价,乙方不得以原价退货后,再以降价重新购该货品。
8.退货规定:乙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于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品质问题,经甲方技质部门品检确属质量问题后,可办理退货,非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自选承担往返运费。
如有另行品质标准规定并经双方认可,也可作为品质标范围。
9.装修要求:
(1)乙方的店铺应当达到下列面积:单项经营少年装系列的单店店铺不能少于__________平方米;综合经营全部产品的单店店铺不能少于__________平方米。
(2)乙方店铺装修须报甲方统一设计,按图施工、装修。
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稿,为保证全国专卖店形象统一,营业业务品由甲方代为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运输费)。
第五条有关零售价格之规定,由甲方统一定价,促销价亦同,在未征得甲方书面许可前,乙方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价销售行为。
第六条乙方须依照甲方营运作业之规定定期、及时、准确地提供必要的营业资料,包括:销售情况、财务报表、顾客投诉、存货及收交记录。
第七条双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特许经营加盟合同书》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的规定操作业务。
第三章特许经营费用之支付
第八条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为甲方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合同截止的三个月内全部返还;若乙方在协议期间违反本协议规定,保证金将予扣罚或不予退还;加盟金元整,作为品牌管理费,不以返还。
第九条广告费之规定:乙方完成任务目标,甲方将以营业额(进货额计算)_____%作为乙方业务地区范围的广告促销投入费用,双方各自承担_____%。
具体宣传方案必须由甲方统一操作或乙方提出有关方案报经甲方确认后实施,否则乙方自行安排的各广告宣传费用甲方均不予认可。
并且,如乙方不能拿出相同数额的资金做市场投入,甲方的销售奖励不予兑现。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力义务
第十条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乙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一条提供经营加盟店的开业相关资料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
第十二条提供店内陈设规划及有关经营所需的辅销器材或制作标准,包括:店铺平面配置图、商品陈列配置表、吊牌、服装专卖证明书、授权书等(模特、衣架、裤架等陈列道具甲方按成本价供给乙方)。
第十三条提供产品及与产品相关的知识及信息。
第十四条提供加盟店的员工培训课程及经营辅导。
第十五条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统一策划。
第十六条提供业务信息及一切有关经营业务上的协助。
乙方权力义务
第十七条提供经营加盟店加盟需的`合法证件,包括营业地址的租赁合同、营业额特别授权期限届满,没有延期的,该商号权属当然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再使用该商号。
第十八条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在日内完成改进。
第十九条雇用合法劳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总部应有的员工训练。
第二十条按总部规定使用vi手册,包括店铺之设计,宣传物品及辅销品之规定。
第二十一条依照甲方的指导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之规定经营加盟店;接受甲方统一策划之vip卡,并由乙方承担制作成本费及相关打折费用等。
第二十二条按时支付予甲方的款项,包括:货款及特许经营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三条维持并促进甲方的商标、声誉及形象,不在加盟店销售其它品牌产品,不加盟经营其它同类产品的特许经营事业。
第五章商标使用之规定
第二十四条乙方加盟的广告或推广材料,如出现甲方公司名称或商标有关图片、文字或声音均必需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五条乙方承认商标及有关知识产权的权益完全属于甲方。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当地登记商标。
第二十七条乙方海里以加盟店的名义登记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所有人,除非获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或指示。
特许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许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1.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并由双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将_________品牌经营模式,以特许经营的形式授予乙方从事_________品牌产品经营活动。
二、协议宗旨
1.甲、乙双方只有在签订本协议后,乙方才能获得甲方授权许可,按本协议规定的地点、期限、范围从事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的经营活动。
2.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属于特许经营关系,乙方享有按本协议经营_________系列产品带来的所有效益及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三、乙方受许特许经营权需具备条件
1.乙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市)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合法单位,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资格。
2.乙方须在_________(市)繁华商业地段拥有_________平方米以上的经营场所,按甲方要求的专卖店统一标准形象进行装修布置并专营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
3.乙方首批进货资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将首批进货资金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4.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点销售由甲方供应的____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乙方的年度销售回款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经甲方书面认可的_________品牌标识、文字、图案和文稿在本协议特许地区、期限内,用于店铺门头、橱窗、店内装修布置。
许可乙方用_________品牌标识印制手提袋及包装物,允许乙方使用_________品牌标识在本协议特许地区内作各种传播媒介开展有利于提高_________品牌品牌形象的广告宣传。
2.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货物后如发现货物与发货单不符,可在收到该货物7日内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查询,否则按甲方无误处理。
3.本协议规定甲方是乙方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的唯一供货方。
4.乙方增设、迁址、重修_________品牌(包括:专卖店、专柜、店中店),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告知甲方增址、迁址的详细地址并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标准和要求完成店面装修,经甲方认可合格后方可开店经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
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停止供货,直至解除该合同。
6.乙方在开设_________品牌专卖店或店中店、专柜期限内只能销售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销售其他品牌产品,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7.乙方不得向本协议规定区域范围_________以外地区销售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如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停止供货,情节严重者,取消特许经营资格,解除合同。
8.乙方不得生产、销售、转移、藏匿、仓储、运输假冒_________品牌产品。
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商誉、商标、打假费用等方面的全部经济损失。
9.乙方有义务维护_________品牌的声誉和形象,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击假冒_________品牌产品。
10.乙方不得将甲方传授给乙方的产品资料和经营机密泄露给第三方。
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乙方必须每月与甲方进行对帐,乙方必须在收到对帐单7日内将对帐结果返回至甲方。
如乙方逾期未能返回对帐结果,则视为乙方认同甲方对帐单的全部内容和金额。
1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经营模式,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_________品牌产品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13.如乙方未能完成本协议规定的销售回款指标,或乙方未能如期完成甲方规定的开店计划和店面翻新计划,甲方有权终止供货、解除合同,并有权许可第三方在乙方经营_________品牌产品的市场上从事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业务。
1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破坏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体系,或出现重大债务问题无法正常经营,以及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不具备经营资格,或经营所需其他条件未达到甲方要求,或违反甲、乙双方期货合同条款及甲方相关的管理办法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乙方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资格。
15.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偿还所有欠甲方的货款,乙方如延期付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除交付所欠货款外还需按未付货款的日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
16.乙方不得擅自将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并有权了解乙方与第三人签订的_________品牌合作协议条款。
17.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不利于甲方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8.甲方统一设计制定_________品牌专卖店的门头、灯箱、店内外装修、货架、促销品、广告品、产品展示等并协助乙方实施。
19.甲方将实施统一的广告、推广活动作为宣传,并统一_________品牌专卖店识别系统,维护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体系的名誉和统一形象。
20.乙方必须在每月28日前按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出当月的销售、库存报表。
乙方应将本地区市场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
五、奖励及调货条款
1.乙方没有违反本协议条款并年销售回款额(不含特卖)达壹佰万元以上者,按实际回款额的_________%返利;年销售回款额达到伍拾万元以上,壹佰万元以下者,按实际回款额的_________%返利;年销售回款额达到叁拾万元以上,伍拾万元以下者可享受零售价_________折供货的优惠。
返利在第二年年初以货物形式支付。
2.乙方看样订货。
凡乙方向甲方订购的货物除质量问题或甲方错发以外,甲方有权不予退换,如乙方确有困难,可在收到该批货45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调换申请,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但是:
(1)申请调换的数量不能超过乙方年购货量的_________%
(2)打折产品、特价产品和样品不能调换。
品牌经营合作协议篇十五
一、总则。
1.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并由双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将_________品牌经营模式,以特许经营的形式授予乙方从事_________品牌产品经营活动。
二、协议宗旨。
1.甲、乙双方只有在签订本协议后,乙方才能获得甲方授权许可,按本协议规定的地点、期限、范围从事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的经营活动。
2.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属于特许经营关系,乙方享有按本协议经营_________系列产品带来的所有效益及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三、乙方受许特许经营权需具备条件:____________。
1.乙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合法单位,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资格。
2.乙方须在_________繁华商业地段拥有_________平方米以上的经营场所,按甲方要求的专卖店统一标准形象进行装修布置并专营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
3.乙方首批进货资金_________元,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天内将首批进货资金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4.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点销售由甲方供应的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乙方的年度销售回款额不得低于_________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____________。
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经甲方书面认可的_________品牌标识、文字、图案和文稿在本协议特许地区、期限内,用于店铺门头、橱窗、店内装修布置。许可乙方用_________品牌标识印制手提袋及包装物,允许乙方使用_________品牌标识在本协议特许地区内作各种传播媒介开展有利于提高_________品牌品牌形象的广告宣传。
2.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货物后如发现货物与发货单不符,可在收到该货物7日内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查询,否则按甲方无误处理。
3.本协议规定甲方是乙方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的唯一供货方。
4.乙方增设、迁址、重修_________品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告知甲方增址、迁址的详细地址并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标准和要求完成店面装修,经甲方认可合格后方可开店经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停止供货,直至解除该合同。
6.乙方在开设_________品牌专卖店或店中店、专柜期限内只能销售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销售其他品牌产品,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7.乙方不得向本协议规定区域范围_________以外地区销售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如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停止供货,情节严重者,取消特许经营资格,解除合同。
8.乙方不得生产、销售、转移、藏匿、仓储、运输假冒_________品牌产品。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商誉、商标、打假费用等方面的全部经济损失。
9.乙方有义务维护_________品牌的声誉和形象,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击假冒_________品牌产品。
1.乙方不得将甲方传授给乙方的产品资料和经营机密泄露给第三方。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乙方必须每月与甲方进行对帐,乙方必须在收到对帐单7日内将对帐结果返回至甲方。如乙方逾期未能返回对帐结果,则视为乙方认同甲方对帐单的全部内容和金额。
1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经营模式,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_________品牌产品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13.如乙方未能完成本协议规定的销售回款指标,或乙方未能如期完成甲方规定的开店计划和店面翻新计划,甲方有权终止供货、解除合同,并有权许可第三方在乙方经营_________品牌产品的市场上从事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业务。
1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破坏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体系,或出现重大债务问题无法正常经营,以及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不具备经营资格,或经营所需其他条件未达到甲方要求,或违反甲、乙双方期货合同条款及甲方相关的管理办法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乙方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资格。
15.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偿还所有欠甲方的货款,乙方如延期付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除交付所欠货款外还需按未付货款的日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
16.乙方不得擅自将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并有权了解乙方与第三人签订的_________品牌合作协议条款。
17.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不利于甲方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8.甲方统一设计制定_________品牌专卖店的门头、灯箱、店内外装修、货架、促销品、广告品、产品展示等并协助乙方实施。
19.甲方将实施统一的广告、推广活动作为宣传,并统一_________品牌专卖店识别系统,维护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体系的名誉和统一形象。
2.乙方必须在每月28日前按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出当月的销售、库存报表。乙方应将本地区市场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
五、奖励及调货条款。
1.乙方没有违反本协议条款并年销售回款额达壹佰万元以上者,按实际回款额的_________%返利;年销售回款额达到伍拾万元以上,壹佰万元以下者,按实际回款额的_________%返利;年销售回款额达到叁拾万元以上,伍拾万元以下者可享受零售价_________折供货的优惠。
返利在第二年年初以货物形式支付。
申请调换的数量不能超过乙方年购货量的_________%。
打折产品、特价产品和样品不能调换。
调换商品须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货,甲方有权不予认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调换商品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乙方专卖店装修给予支持。装修费以货物形式支付。但必须在两年后凭甲方企划部签字认可的装修结算书到公司报销。
六、供货及运输:____________。
1.供货地点:____________甲方仓库。
2.运输方式:____________自提或代办托运,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负担。
3.收货要求:____________乙方收到货后,必须在每件开箱前称重,重量相符,开箱验货;如重量不符不得开箱,并立即通知甲方或向运输部门查询、索赔。否则,开箱后出现任何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以后要货必须以传真为据,如无传真甲方有权不予发货。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包括火灾、水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等,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之一,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3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原因,逾期按违约处理。
八、协议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九、协议期限、续签和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协议到期前3天内向另一方提出延长协议之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协议。
3.协议到期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续签协议,则甲、乙双方的特许经营关系自然终止。
4.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原有_________品牌库存产品限一个月期限内自行处理,一个月以后乙方不得再销售_________品牌产品。
5.本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解决,由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品牌经营合作协议篇十六
特许方: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许方: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特许方、受许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
2—2特许双方在互利互惠、优化整合双方资源,提高特许经营效率、降低商业运营成本的基础上,以促进公平、公开、公正、有序及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环境。
2—3保护特许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规范特许经营,统一品牌形象,提高恒源祥品牌的商誉,使消费者得到真正满意的服务和商品。
2—4确保特许方、受许方忠实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本合同有效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除非本合同提前终止。受许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特许方提出延长特许经营合同期限的书面请求,经特许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期的书面合同。
本合同签订时受许方应向特许方交纳特许经营注册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本合同签订时受许方应向特许方缴付领用特许经营物品费用___________元。
5—1特许方根据恒源祥特许经营的市场规划和受许方的申请及受许方的经营能力,同意受许方在___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___县(区)__________地点(商场、建筑物)(代理、经销、专卖、零售)专属性经营恒源祥(集团)有限公司“恒源祥”品牌__________系列产品。
5—2受许方只能在特许方颁发的特许经营证上所列地点经营特许方商品,跨出此区域该特许经营证无效。
5—3同一个负责区域经销、代理的受许方不得同时经营特许方的“恒源祥”与“发财羊、fazeya”两个品牌商品。
5—4负责区域经销、代理的受许方只能在所属分销区域内发展分销网点,选择有资质和能力的经销商、零售商经营及开设专卖(店、厅、柜),进行有序的分销业务。新增分销网点,必须向特许方申请,签订《恒源祥(集团)有限公司“恒源祥”品牌特许经营合同》,颁证后方可运营。
5—5受许方只能在特许方授权的分销区域内开展特许经营业务,不得在未特许区域销售特许方商品。如未有其他分销商、代理商经营的区域,特许方鼓励受许方开拓市场,但必须向特许方申请,签订《恒源祥(集团)有限公司“恒源祥”品牌特许经营合同》,颁证后方可运营。
6—1 “恒源祥”系中国驰名商标,属特许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的重点保护。
6—2所有带有“恒源祥”及衍生品牌标识,均属特许方所有。未经特许方事先书面授权,受许方不得使用“恒源祥”及衍生品牌名称、商标、公司司标等涉及特许方知识产权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特许方的标识用于本合同所规定以外的任何交易;不得擅自印刷特许方的商标、标识;不得超越本合同所规定的受许范围(受许性质、受许区域、受许产品)擅自制作恒源祥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处等证书、文件、名片、搁牌、铜牌等进行商业或其他活动。
6—3受许方经营特许方“恒源祥”品牌产品的经营场所(包括展示地、专卖店、专卖厅、专卖柜)的“恒源祥”品牌vi形象设计由特许方统一提供,或特许方授权受许方按特许方vi形象设计制作门头招牌。受许方不得擅自制作或改变特许方品牌vi形象及专卖店、厅、柜的门头招牌。
6—4受许方不得制造或销售假冒的特许方商品。
6—5受许方不得擅自拆换商标、标识,造成标识与产品不符。
6—6在特许经营过程中,涉及特许方的商业秘密,受许方有义务保密,受许方并有义务要求其员工保密,该保密义务至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如受许方或其员工泄露特许方商业秘密,特许方有权追究受许方的法律责任。
6—7受许方有义务协助特许方打假,规范市场,在特许经营网络内举报、举证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7—1受许方必须从特许方(或特许方指定的进货渠道)排他性地获得特许方的商品。
7—2受许方只能在特许方指定的进货渠道进货。
7—3负责区域经销、代理的受许方必须按特许方指定的物流渠道发货,不得将商品分销给无《“恒源祥”特许经营证书》的经营者。
7—4负责区域经销、代理的受许方的配货中心内,受许方必须只经营特许方“恒源祥”品牌商品,不得经营其他品牌商品。从事零售业务的受许方在专卖(店、厅、柜)内必须只经营特许方“恒源祥”品牌商品,未经特许方许可不得经营其他品牌的商品。
7—5负责区域经销、代理的受许方必须规范其辖区内的分销商、零售商的市场行为,使恒源祥经营销售网络逐步实现五连一锁(连品牌、连形象、连投入、连特色、连管理、锁经营理念)。
7—6特许方有权在同一区域按市场的需求,特许第三方设立分销或经营网点。
8—1特许方根据不同区域分销的市场情况,制定该区域的价格政策,并确定建议价格和最低价格。
8—2受许方在执行特许方价格政策的前提下,根据当地市场情况,经特许方同意,可在一定范围内调整商品价格,不得擅自调价。
9—1特许方负责组织品牌的全国性(重点市场重点区域)的广告投入,做好品牌宣传,并协同负责区域分销的受许方开展区域性促销活动,以支持受许方的经营活动。
9—2受许方使用特许方提供的统一品牌形象及特许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受许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月内,按特许方提供“恒源祥”品牌特许经营手册或其他资料中装修和要求,完成其配货中心、专卖(店、厅、柜)的布置和装修,并寄送相应效果图片至特许方,以给特许方审核及备案。
9—3特许方在为特许经营活动作出的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受许方,以使受许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
9—4受许方应无条件积极参与特许方所举办的宣传及推广促销活动。
9—5受许方有义务为特许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特许方的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特许方。
9—6受许方必须妥善保存其经营业务记录,以备特许方的核查。
10—1特许方负责向受许方提供特许经营所需的相关培训。
10—2受许方在签订合同后,开始经营之前,必须在特许方处接受特许方相关类型的培训,包括书面的等。
10—3受许方在合同期内,必须接受特许方的各种培训指导。
11—1履约保证金是受许方为保证其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而交付给特许方的费用,如受许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特许方有权在其履约保证金中酌情扣除部分直至全部,归特许方所有。如受许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有违约行为或酌情被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的,则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二个月由特许方返还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
11—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受许方应向特许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在规定期限内受许方未向特许方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则本合同不能生效,特许方不予颁发特许经营证。
11—3受许方若违反本合同5—2、5—4、7—1、7—2、7—3、8—2、10—2,应视为受许方违约,特许方有权扣除其在特许方处的履约保证金的1/2,作为对特许方的损害赔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许方违反上述条款二次,特许方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的全部,作为对特许方的损害赔偿,特许方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11—4受许方若违反本合同5—5、6—7、7—5、9—2、9—4、9—5、9—6、10—3,应视为违约,特许方有权在每次受许方违约时扣除其在特许方处的履约保证金的1/4,作为其违约对特许方的补偿。
11—5受许方若违反本合同5—3、6—2、6—3、6—4、6—5、6—6、7—4视为受许方违约,特许方有权扣除其在特许方处的履约保证金的全部,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11—6受许方违反本合同5—2、5—4、5—5、6—7、7—1、7—2、7—3、7—5、8—2、9—2、9—4、9—5、9—6、10—2、10—3条款,而被特许方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的,受许方应在特许方处理违约事件之日起一个月内补足其履约保证金__________万元,否则特许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履行。11—7受许方违反本合同5—3、6—2、6—3、6—4、6—5、6—6、7—4条款,或违反本合同5—2、5—4、7—1、7—2、7—3、8—2、10—2条款二次,特许方除有权按本合同11—5或11—3条款处理外,受许方应偿付特许方违约金人民币20万元。
12—1违约终止
12—1—1因受许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特许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终止本合同的,特许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2—1—1—1要求受许方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有关特许方品牌的灯箱、装饰用具,营业点装修、宣传品等,该软、硬件投资损失由受许方承担。
12—1—1—2依法提请司法机关或有关执法部门追究受许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12—1—1—3受许方不得继续经营特许方产品。
12—1—2受许方应结清与特许方(特许方指定的供货商)的财务往来。
12—1—3受许方应承担顾客的后续服务成本,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12—1—4受许方库存的特许方产品按如下处理:
12—1—4—1能拆除特许方商标标识、包装及反映特许方标识图案的应予拆除,无偿交还特许方销毁,该商品由受许方自行处理。
12—1—4—2不能拆除特许方商标标识及图案的,按如下处理:
受许方当年的进货,按特许方供应价的30%,交特许方指定的经销商进行销售,货款结算期为一年。
受许方前一年的进货,按特许方供应价的20%,交特许方指定的经销商进行销售,货款结算期为一年。
受许方库存已两年的进货,按特许方供应价的10%,交特许方指定的经销商进行销售,货款结算期为一年。
12—2合同终止
12—2—1因特许方无故解除或提前提出终止本合同,受许方的一切损失由特许方赔偿。
12—2—2受许方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按本条12—1—1—1、12—1—1—3、12—1—2、12—1—3、12—1—4的规定处理善后事宜。
12—3合同有效期满终止。
受许方未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提出续签合同申请的或者经特许方审核不予续签者,在合同期满时受许方可提出申请,将本合同有效期延长三个月,以使受许方处理库存商品。在延长期内受许方仍应受本合同约束。受许方未提出延长申请或延长三个月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按本条12—1—1—1、12—1—1—3、12—1—2、12—1—3、12—1—4的规定处理善后事宜。
12—4受许方与特许方签订合同一个月内,经特许方核查受许方按本合同的经营行为未实施的,即视作受许方违约,特许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受许方承担。
13—1如特许方或受许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合同可以终止履行。
13—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15天内或通讯障碍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如果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的一方,将不能继续从本章合同中获益。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如果产生有关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方均应向本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1本合同所规定的“恒源祥”特许经营,受许方如有需要,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特许方应提供备案所需的有关文件。
17—1受许方无权以特许方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特许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17—2合同签署地为上海市金陵东路358号。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
17—3特许方、受许方承认签署本合同前,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的含义,并由双方协商同意受其约束。
17—4本合同各条款在履行中和发生争议时,特许方有权按现行国家法律及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17—5本合同中有关特许方产品的供给、产品流转与结算等,由特许方的子公司或特许方及其子公司指定的供货单位,在本合同规定的原则下签订合同。
特许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受许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品牌经营合作协议篇十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就乙方在其区域内独家使用甲方拥有的________品牌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特此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区域内独家使用_________品牌。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发生的有关_________品牌的所有权等权属方面的一切纠纷,均由甲方承担。如因此纠纷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则甲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但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除外。
第三条甲方在授权期间内,将协助乙方进行_________品牌形象设计,提供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帮助乙方进行促销等宣传活动。
第四条乙方可为_______品牌的产品进行各种促销宣传活动,甲方可配合乙方进行策划。乙方单独进行________品牌有关的宣传、推广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乙方在取得的授权期间,于该特定区域内的独家使用权,除乙方外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其他企业或个人都不得使用,但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______品牌,或以_____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在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应预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第一家店的品牌使用费;如乙方每另开一家_______品牌专卖店或专柜前_____天,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品牌使用费_________元。
第七条在授权期内的第一年,乙方所开的______品牌专卖店或专柜不少于_____家;在授权期末,乙方所开的________品牌专卖店或专柜不得少于______家。如果乙方在授权期内达到____家专卖店或专柜,则甲方必须与乙方续签_____年的_______品牌使用协议。
第八条乙方在______品牌专卖店或专柜开业时,用于独立宣传________品牌的宣传费用,每店或每个专柜不得少于_______元。
第九条乙方在_______品牌专卖店或专柜开业的30天内,应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签署_________品牌使用确认书。
第十条在授权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_________品牌专卖店或专柜的品牌形象、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如乙方未达到甲方确认标准,并且在甲方提出整改后在整改期限内乙方仍未达到标准,该专卖店或专柜不得继续使用________品牌或者取消乙方的品牌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_______天内,乙方未能开第一家店,本协议自动取消。乙方预付的第一家店的品牌使用费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如双方需要续签或终止事宜,须在本协议到期前_______天确认。
第十三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章)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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