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风险控制工作总结(模板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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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风险控制工作总结(模板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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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发现自己的潜力和不足,为个人发展提供指导。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对所总结的内容进行深入思考和分析。这些范文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对总结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值得我们借鉴和思考。

风险控制工作总结篇一

按照市委《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委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广泛开展思想动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委自身实际,我委及时召开全体职工动员大会,学习相关文件精神。

为使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龚军为组长,管委会主任蔡强、纪工委书记陶国玉为副组长,管委会副主任尹力、徐昌明、建设中心副主任苏玉军、张科、管芜萌为成员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中组长全面负责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副组长负责对各项措施的督导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陶国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和检查分析等各项工作。

二、扎实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1、梳理职权清单。根据我委工作特点,对内设机构和工作岗位的权力、职责、等进行研究梳理,填写了《行政职权明细表》,并将各项权力运行过程以流程图的方式明确下来。

2、查找评估廉政风险。一是查找廉政风险源,把行使的行政权力纳入风险点查找范围,采取自己找、同事帮、领导提、组织审的工作方法,全体干部职工深入查找在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三个方面的廉政风险。二是查找风险点,重点查找个人岗位风险、科室风险和单位风险,分别填写了个人、科室和单位《廉政风险点自查表》。三是评定风险等级,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按照危害程度和发生频率等进行分析评估,确定不同的风险等级。对已自查出的各类风险,经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小组开会审核把关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审核备案。四是研究制定各项廉政风险防范措施,针对岗位风险提出防控措施后,都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党组备案,科室风险在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后,并审核备案,针对单位风险,在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后,报纪工委审核。

理和风险动态监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为进一步落实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各项工作任务,20__年下半年工作的具体目标和措施如下:

一、加强廉政教育

推进惩防体系构建工作,教育是基础。反腐倡廉一直是我党的重大政治任务,要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一要坚持开展一周一课的党课活动,利用每周一上午两小时的时间,组织我委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传达省、市、区的有关文件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二是要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廉洁文化建设格局。具体要开展好“五个一”活动:看一次党风廉政教育电教片,上一堂党风廉政教育课,写一篇党风廉政教育体会文章,开一次党风廉政教育座谈会,做一次党风廉政教育测试题。以“筑惩防大堤,树``新风”为主题,积极推动廉政文化内容形式创新,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风尚。

二、加强制度建设

1、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基本制度

推进惩防体系构建工作,制度是保障。全面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的精神,根据我委业务工作的实际,建立健全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各项制度,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制定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和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述廉、目标考核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制度;完善党内民主集中制度,重大事项坚持党内协商,共同决策;健全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逐步推进财务、工程、采购等各项政务党务公开。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严格按制度办事、努力从源头防治腐败问题发生。

2、健全完善源头防治腐败制度

针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深入分析查找容易诱发不廉洁行为、腐败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建立健全相关行政、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办事程序,加强内控约束,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3、严格行政处罚程序

加强处罚款的财务和票据管理,严格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有专人负责票据的管理,使用统一规定的票据,出具的票据一律使用专用公章。

5、规范各项资金使用和管理

规范和加强各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保证资金合法、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推进我委事业健康发展。认真贯彻执行建设与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各项资金,规范各项资金预(结)算、决算管理,要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防腐拒变的能力,完善我委工作惩防体系建设,确保“工程、资金、干部”三个安全。

三、加强监督检查

(一)加强党内监督

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深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运用干部述廉评议、廉政谈话等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深化党务公开,改进和完善监督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督的权威性,注重监督结果的运用,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监督效果。

(二)加强行政监督

要通过群众评议问责、工作督查问责、效能投诉问责等途径,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今年下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二个工作:一是要开展阳光政务行动,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确保每项交易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信息公开、透明、充分、完整,提高透明度。二要及时查处工作人员在勤政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社会监督

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要实行交易服务公开承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继续深化政务公开。

四、深化作风建设

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继承党的光荣传统,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讲实话、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着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和”的社会环境。

(一)开展“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降低公务支出、降低行政成本”效能建设主题活动,从加强作风建设、加强效能建设、坚持勤俭办事、健全管理机制四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公务接待,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二)开展“服务效能大排查”活动,推行提质、提速、提效和零差错、零违纪、零投诉“三提三零”效能工作法。通过开展单位内部集体查找、个人服务效能自查、互查互评查找服务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总之,我们继续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明确方向,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黄河新区持续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环境。

风险控制工作总结篇二

我作为一名风险管理员,肩负着银行赋予的重要工作职责,知道自己责任重大,努力按照政治强、业务精、善管理的复合型高素质的要求对待自己,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和管理素质,为做好风险管理工作打下扎实基础。在实际工作中,我做到爱岗敬业、履行职责,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全力实践“团结、务实、严谨、拼搏、奉献”的时代精神,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促进银行风险管理工作深入发展。

20xx年xx——xx月,我参与银行信贷管理系统优化、测试工作,20xx年xx月xx日回风险管理部工作,这期间,我刻苦勤奋、认真努力工作,主要完成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对全行xx个个人类贷款管理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进行了认真的梳理,针对操作风险方面存在制度缺失、缺陷问题,撰写了《关于完善个人贷款制度防控治理借名假冒名贷款的建议》分析报告。

二是针对我部使用二期系统的情况,撰写了信贷管理二期系统修改、完善建议;对信贷管理部制订修改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基本制度》等五个制度办法进行初审,提出十多条修改意见建议;参与开展信贷管理系统数据质量调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完成了风险管理基本制度和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的后评审工作,并提交合规管理部审核。完成信贷管理部、电子银行部和信用卡部提供的xx个现行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的制度后评价工作,提出完善和修改建议。

三是按数据清理相关方案要求,对两家支行信贷管理系统数据进行实地核查,并就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交相关工作底稿。对德勤公司披露的20xx年底各逾期档次与我行xx报表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到两家支行实地调研,了解并分析产生不一致的原因,并上报相关部门。

四是完成全行20xx年底贷款期限类型分布,xx年底和xx年底全行十大贷款客户的贷款余额、占比及排名等数据的分析工作,并形成相关表格资料。根据《关于完善个人贷款制度防控治理借名假冒名贷款的建议》分析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对个人业务部、三农事业部和合规管理部进行了风险提示。对全行xx年一、二、三季度即将到期的大额贷款进行分类汇总分析,对所涉及的支行进行风险提示,共计发出贷款到期风险提示书8xx份。完成xx年底我行小额农户信用贷款违约情况的统计工作。

五是按要求,准确及时上报xx报表。参与普华永道、德勤等公司就我行实施信用风险内评法的相关问题交流会。

做好银行风险管理工作,除了业务知识与技能外,更主要的是工作作风。作为一名风险管理的新兵,我严格要求自己,培养良好作风,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待工作,承担自己的责任,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按时完成任务,提高工作质量,向银行交出一份合格答卷,促进风险管理工作发展,确保银行资产安全,实现最大效益。

我要在认真总结取得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努力做好下一步工作:一是开展新资本协议差距整改,将各个条线、各个种类的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强化风险识别、预警和监测分析,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确保银行资产安全。三是开展全面风险排查,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有效化解风险,促进银行健康稳定发展。

上半年,我认真努力工作,虽然提高了自己的工作业务水平,完成了工作任务,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与银行的要求相比,还是需要继续努力和提高。下半年,我要继续加强学习,努力实践,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奋发努力,攻坚破难,把各项风险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银行的发展做出我应有的努力与贡献。

风险控制工作总结篇三

为防止网络突发事件,保证信息安全问题及时响应,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主要立足于防范和消除以下危害情况的出现:

1、校园网主页被恶意纂改。

2、交互式栏目发表反政府、分裂国家和色情内容。

3、校园网用户发布或阅读反政府、分裂国家、色情言论。

二、防范立足于技术,以相应的技术设施及安全的设置以保障网络安全,同时实行专人定时巡查和监督信息传输。

三、若主页被恶意更改,应立即停止主页服务并恢复正确内容,同时检查分析被更改的原因,在被更改的原因找到并排除之前,不得重新开放主页服务。

四、交互式栏目内容发布实行审核制度,未经审核不得发布,实行版块负责制,由版主负责本版块的信息安全,以预防万一有绕过审核的信息被发布,若出现未经审核信息发布情况,应暂时关闭信息发布功能,直至找到原因并排除为止。

五、对用户上网实行时时监控,若发现有异常行为应立即关闭该用户的网络连接,并及时警告之并记录在案,严重行为应立即上报有关安全机构。

风险控制工作总结篇四

为能够使安全风险管理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公司将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纳入公司每周一党政联席会议议程,由安全风险管理专职人员汇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针对工作开展中的问题,参会人员共同探讨,分别交换意见,确定最终解决方案。并结合安全风险管理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自工作实际,划定任务,明确职责,形成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层级负责、严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为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1、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结合铁路总公司通报的作业人员责任死亡较大事故,制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xxxxx(2013)9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近劳动安全工作的通知》(2013)94号《污水提升站、化粪池等集污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充分利用班前点名会、职工学习会、安全“警示室”等,明确各级干部的监控责任和职工岗位作业标准,并在污水提升站、化粪池等集污设备等维修作业中认真贯彻落实。明确管道、窨井、阀门井、化粪池、污水处理池、污水积水井、储水池、地沟、锅炉、压力容器、箱罐类容器、烟道、除尘器、储藏室、冷库等有限空间作业技术要求和管理程序。

2、安全风险知识培训。组织各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在xx职培基地分5次进行安全风险管理知识培训,通过 “安全风险管理方法与技术”“安全管理理论与方法”“安全文化建设”三个培训课件,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安全风险意识,正确识别安全风险源点,熟练掌握现场作业风险源点控制技巧,提高职工现场处置能力。

3、新工岗前培训教育。对新分到我公司的5名大学生、33名高职毕业生,在公司培训基地,分两期对新职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劳人部针对新职培训工作,提前入手,精心准备,找准培训重点、确定培训内容,从安全部、劳人部等相关业务部室,抽调文化素质高、安全意识强、专业功底硬的人员,担当授课老师,采取多种形式,保证培训效果,避免走形式、走过场,做好新入路职工初期的培养、锻炼,促进新工的尽快成长和成才。同时找准培训重点、制订“一人一案”的培训计划,尤其要增强预算编制、电器维管、集中控制等关键岗位适应性实践锻炼,鼓励新接收职工考取国家认证资格,采取多种形式,保证培训效果。对于实习期满达不到岗位标准要求的不予定职。环节,确保人员、设备安全。

4、提高干部素质。为提高干部业务能力,强化干部下现场指导

水平,公司将提高干部素质作为下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各部室、各车间按照公司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每名干部岗位工作的实际情况,着重从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综合素质等方面,制订干部素质培训计划,突出干部素质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增强干部素质培训计划可操作性,每周按计划通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培训学习。同时,由公司劳人部、纪律监察室等部门联合组成“干部提素”检查督导小组,不定期、不定点的对各部室、各车间干部提素计划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并通过对相关人员培训结果提问,达不到要求车间或者个人,所有培训工作推到重来,并纳入月度考核,保证了干部素质培训计划的有效落实,提高干部素质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增强干部素质培训计划可操作性。

1、针对公司生产任务种类多、日常作业流动分散、作业面广等突出特点,组织专业人员对管内在建工程、房建、供水、物业、锅炉等重点部位进行“地毯式”梳理汇总,广泛收集近年来发生的安全问题及违章违纪情况,围绕人员、设备、管理三大要素,并对数据进行分析,初步确定15个风险源,83个风险点。通过深入一线,组织车间、班组干部职工从思想认识、人员素质、设备质量、现场作业等方面进行探讨分析,部学研判风险源,最终确定15个风险源确定安全风险控制重点和难点,按照安全风险等级逐项确立72个安全风险点,实现风险数据全覆盖。

2、将各类安全风险点按照人为因素、技术因素、自然条件因素

等产生原因进行梳理分类,综合评估其风险概率、风险范围和严重程度,并分别制定针对性卡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281条,将风险管理全面融入既有安全制度,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考核等几个方面,修订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办法,找准了安全风险管理的切入点。

3、进一步完善安全问题报告制度,明确各部门的响应人员、时限、流程及应对方案,严格规范报告程序,严肃报告纪律,坚决消除瞒报、迟报现象。迅速将新发现的安全问题纳入《安全风险问题库》,并根据应急预案规定,适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1、公司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月度重点工作项目,从客车上水、锅炉焚火、物业管理、基建工程、高铁设备、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重点工作,制定公司月度安全风险源(点)控制表予以下发,各车间根据公司安全风险源控制点,结合车间生产任务,分别制定车间安全风险源点控制表和控制措施,下发到班组贯彻落实,并通过公司各级检查人员下现场检查和跟班作业检查,强化作业标准和安全卡控措施落实,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2、针对季节更替、工程改造、设备更新、业务变更等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和运输生产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安全风险的变化,动态调整“月度安全风险源点控制表”中的控制点和控制措施,补充修订风险和控制措施,时刻保持把握安全风险源的高度敏感性,确保安全风险管理及时跟进发展变化的安全形势。

1、安全职责、标准流程修订。按照总公司安全风险“三四五九”总体思路,公司组织人员首先从明确管理职责上入手,按照“逐级负责、分工负责、岗位负责”的要求,进一步明晰和落实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消除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严堵安全管理漏洞。

风险控制工作总结篇五

一、目的为对仓库风险进行识别、分析与衡量,并采取损失控制措施,以最少的成本使风险引起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降到风险成本,在保证食品存储安全的原则下,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需采取一系列的决策和措施,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仓库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范围。

三、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细则

3.1员工健康管理

3.1.1食品仓库工作人员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

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仓库管理工作。

3.1.2食品仓库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方后参加工作,同时由人事部门建立健康证人员动态备案管理。

3.1.3仓库人员体检合格后应随时携带健康证,以备检查。

3.1.4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后不得涂改,过期、笔记不清无效。

3.2防蝇、防鼠害管理

3.2.1仓库防蚊蝇、防鼠工作由仓库主管负责落实。

3.2.2仓库所有区域的窗户统一关闭管理,各产品摆放区域放置防蝇和防鼠黏贴纸、防鼠夹、防蚊蝇紫外线灯及防鼠微波等工具。

3.2.3仓管员上班与下班前期仔细检查门窗是否有损,若有应及时维修;同时检查防蚊蝇和防鼠黏贴纸是否需要及时更换,行政部至少每周抽查一次放蚊蝇、防鼠工作是否落实执行。

3.2.4参照《防蝇、防鼠害检查记录表》执行。

3.3防毒、防盗管理

3.3.1仓库应防卫严密慎防投毒、防盗窃。

3.3.2仓库门口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非仓管员不得任意进入食品仓储区,发现外来人员进入应立即制止,上下班期间应仔细检查门窗是否关系,防止人为投毒和盗窃事件的发生。

3.3.3库区不得放置杀虫剂和亚硝酸钠盐等有毒有害物质。

3.3.4库区定期组织人员清洁卫生,保持环境整洁,消除卫生安全隐患。

3.3.4仓库值班人员应认真落实执行各出入口的夜间巡逻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3.4上班期间,仓管员应定时查看昨日各库区出入口24小时监控记录,如发现非法人员闯入事件,库区应立即关闭停止作业,保证现场完整,立即向仓库主管汇报,情形严重可向当地警方报案,电话110。每日监控记录如无异常,应定期删除记录,保障各监视器记录处于存储状态。仓库主管至少每周抽查一次防毒和防盗工作是否落实执行。

3.3.5参照《防毒、防盗窃检查记录表》执行。

3.4

防火、防爆管理

3.4.1仓库各区域放置的防火防爆设施和器材,按照布置图张贴在各出入口明显位置,同时各仓库门口设置安全标志,动用明火必须仓库主管授权批准,并做好相应安全防火措施。

3.4.2库区照明防爆应配置相应数量防爆灯,防火设备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器材放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1.5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3.4.3库区内的配电线路,需穿非燃性塑料管保护。应在库房外单独安装电源开关箱,仓管员离开库区时应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3.4.4库区禁止使用蚊香、电炉、取暖器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以及液化器具等易燃易爆物品。

3.4.5库区禁止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拭各种车辆、设备等。叉车除正常在库区外加油,其他人员工作使用汽油时须提前上报部门主管。

3.4.6仓库主管应定期组织电源、电源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机制,落实各级人员防火责任制。

3.4.7行政部队仓库员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以提高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器材使用技能。

3.4.8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同时灭火器材由仓管员管理,负责检查、维护、保养、更换和添置、保障完好有效,消除火险隐患。

3.4.9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火灾,仓库人员在火焰的初期阶段应迅速采取措施,将火扑灭或控制火势的蔓延,并立即向本部门领过报告。部门领导接到火警报告后,立即向公司领导报警(同时讲清起火地点、部位及燃烧的物品)。如火势较大有蔓延趋势,灭火人员可直接拨打消防报警电话119,后再告知公司领导。

3.4.7对火灾事故的现场应由发生事故部门先行保护,任何人不得私自破坏现场,待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继续进入和工作。

3.4.8行政部每周抽查一次防火工作是否落实执行。

3.3.9参照《防火防爆检查记录表》执行。

3.4防潮、防汛管理

3.4.2库区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4.3时时收集当地气象汛息,做好防汛防潮管理工作。

3.5防倒塌管理

3.5.1仓库内所有食品包装不能摆放在地面,要放在木栈板上。叠放时要做到“上小下大,上轻下重”。堆放货物不宜过高,防止纸箱变形倒塌。

3.5.2搬动货物时,要注意轻拿轻放,注意保持食品箱的清洁要求。

3.5.3搬运货物时,重物要放在下面,货物过高时要缠绑绳子或胶带。使用液压叉车时要匀速拉动,不能超高、超快、超载。

3.6防事故管理

3.6.1仓库员工,要有安全防范意识和接受过安全培训,3.6.1根据仓储九防(防蝇、防鼠、防毒、防火、防爆、防盗、防汛、防事故、防倒塌)的要求,仓库人员全面落实执行。

3.6.2遵守“三远离,一严禁”的原则:远离火源、远离水源、远离电源,严禁混合堆

放,严禁带火种进入仓库。

3.6.3专人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加强电线、电器和排水设施管理。遇到恶劣天气,要检查仓库是否安全。

3.6.4仓库内外通道保持畅通,不能堆放杂物。

3.6.5每天上下班检查仓库是否安全,关好门窗。

3.6.2行政部门将不定期抽查库区人员是否按照仓储九防管理细则要求,把工作落实执

行到位,消除和降低发生意外事故隐患,消除和降低公司因意外事故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四、附则

4.1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4.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

有限公司。

4.3本制度从公司成立之日起开始执行。

end

风险控制工作总结篇六

致:×××××有限责任公司

在进行清理清欠业务的过程中,根据本律师所了解的各种资料、信息,发现贵公司合同履行管理存在以下方面法律风险。

一、合同约定的产品与其他单据不能一一对应。

1、合同约定的产品名称、数量与收条确定的产品不一致。

2、合同约定的产品名称、数量与增值税发票确定的产品不一致。

3、对于交货产品的名称、数量,经办人员没有做到明确记录,有案可查。

二、合同约定的价款与其他单据的金额不能一一对应。

1、合同约定的价款与增值税发票确定的金额不一致。

2、开具发票之前,经办人员未与对方进行最终对帐结算。

三、经办人员没有对客户单位的基础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缺乏风险意识,报告制度不够严密,以致形成呆帐、死帐。

对此,本律师提出如下控制法律风险的建议:

1、当合同约定的产品、种类、数额等发生变化、变更时,应当及时签订补充协议,经办人员进行详细记录。

2、每次业务发生之后或每月底由经办人员履行报告职责,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合同订立、变更、交货收款记录、定期回访以及客户的其本经营情况。报告方式以书面形式为宜。

3、如各项合同均在短时间内完成,经办人员应就合同中涉及的产品金额进行汇总,并与客户单位进行最终的对帐结算,由客户单位具体负责人员签字认可。

4、当与客户单位订立最高额、大批量连续生产合同时,应当注意时效问题。

5、财务人员在出具发票时,务必让经办人员就该项业务做出总的数据统计,保证发票金额与合同金额一致,发票产品名称、数量与收货单据一致。

6、经办人员应当随时注意观察客户单位经营状况,例如,经办人员清收欠款时,出现客户单位无理由拒付欠款或改制、破产等重大情况,需及时向公司通报,以便公司能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利益。

此致

风险控制工作总结篇七

在六月份我们按照魏家地煤矿的要求,对全队的各岗位工进行《危险源辨识卡》持证人员考试,有95%以上的员工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危险源辨识卡》考试再次让职工细读和实背辨识卡的内容和标准,提高职工按照标准和措施作业的态度,严防事故的发生。告知牌的悬挂时刻提醒各工种按章作业,及作业时的隐患和预防的措施。

一是风险预控告知管理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实施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工作,“安全风险预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都会准确的在下一班班前会前,将工作面的存在的风险汇报到队上,值班人员认真的做好记录,分析下一班工作任务中的风险,每一个工种、每一个岗位、每一道工序中存在的风险和预防风险的措施。在班前会上告知跟班队长、班长和员工要清楚自己作业范围内可能在“人机环管”方面存在的风险,管理标准和措施,提高现场管理人员和员工的预知风险的能力。

二是规范员工行为。我们通过规范班前礼仪、班前宣誓、排队进浴池、排队通过文化长廊、入井前观看安全动态,集体入井、乘罐、文明乘座人车和大巷排队行走等行为,避免入井到工作面前发生的各类事故。

三是持卡上岗。我们对各工种发放《危险源辨识卡》,达到每人一卡和每人多卡的现象,告知员工工作区域的存在的安全风险,使员工班前预想、班中预控,使员工知道重大危险源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四是作业前安全风险预控确认管理。在到达工作面后,由跟班队长和班长对工作面作业区域的安全风险进行确认,各岗位工对本岗位内的安全风险进行确认,工作过程中对安全风险随时进行确认,查出隐患及时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一是风险评估管理。对每一项工程开工前进行风险评估,在工作中每班进行每班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对各个隐患源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分级,有重点针对性的做好风险评估和预防工作。

二是责任到人,规范风险管理。对查出的危险源,按照特别重大风险、重大风险、中等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五个等级进行划分。风险查处后,根据风险的等级,制定风险源的责任人,制定处理风险的措施和标准。

三是认真落实隐患整改通知。我们每天有专人负责整理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风险隐患整改通知单》,并根据内容形成书面材料,按照限期整改日期,由值班人员布置,验收员跟踪落实销号,升井后及时汇报,上台帐注明隐患整改情况,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实处,对于完不成隐患整改的个人和班组,则进行严厉的考核,在整改期限内继续跟踪落实整改。

的入井时间、入井次数和排查内容进行规定,要求小组成员,每次排查路线要100%覆盖全工作面,检查做到不留死角、考核不留情面。

四、七月份2103工作面重点工作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

1、2103综放面末采管理,加强顶板管理。

2、2103工作面施工回撤通道。

风险控制工作总结篇八

我镇将年以来开展的风险管理工作进行了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风险防控制度建立

对各类风险进行重新识别、登记和评估,根据风险变化情况,对风险系统内的信息进行更新。根据区国土房管局审核判定,黎湖村二社滑坡风险和丁山湖村1社岩口——小风堡公路滑坡事故风险不属于群测群防地点,可暂不录入,经过镇相关人员分析会商,消除该两处风险。

风险控制工作总结篇九

x县_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统计部门廉政风险点查找工作,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风险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

x县_主要采取自检自查,互检互查,集体会诊,专题诊断等方式,查找每个人,每个岗位,每个部门的廉政风险点。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制定具体防范措施,为实施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加固预防根基。

二、加强学习,筑牢反腐防线。

切实加强干部职工对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学习。组织领导和工作人员观看国家_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刘恒的对新修订的《_统计法》以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解读录像讲座。通过学习,提高全体统计干部的法律意识,筑牢反腐防线。

三、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

四、针对风险,制定防范监控措施。

按照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总体要求,将排查出的风险点进行梳理归类,采取按风险点的级别实行分级监控,按风险点的类别实行分类监控的监控模式。重点是建立健全四个方面的风险防范管理体系:一是建立以制度建设、思想教育、岗位培训和廉政文化建设为主体的廉政文化教育体系;二是以人事教育、财务管理、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内务管理规范体系;三是建立对廉政风险点实行动态监控与制度约束相结合的监管和监察体系。通过采取分级分类监控和建立健全三个方面的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形成全局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按照职责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实现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职责明确、任务落实、各司其职、监控到位,确保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执行有力。

通过行_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开展,确保了统计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确定了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主要环节、权力执行、执行结果等环节,使统计机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到开展行_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是深化政务公开,全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思想革命,理念提升,体制创新,机制完善,源头治腐的重要举措,对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x县_将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扎实实地把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抓紧抓实,通过有效防范,确保统计系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风险控制工作总结篇十

为有效防控和化解农商银行各类风险,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确保简阳农商银行改革的顺利推进和各项业务经营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总行简农商发„2015‟28号要求,并结合分理处实际,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了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总行实施方案的要求,分理处成立了以分理处主任为组长、全体员工为成员的自查工作小组,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战略转型,调整业务结构,将风险防控放在经营管理工作的首位,增强风控意识,强化合规经营,硬化制度约束,加大问责力度,加快建立和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分理处各项业务经营健康、持续发展。

二、排查情况

(一)、信用风险方面

1——

督资金使用,客户将信贷挪用于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民间高利贷、担保公司、投融资公司等高风险领域等风险。(3)担保风险方面。经自查,分理处无因担保人不符合担保条件、无担保代偿能力或担保能力明显下降等形成的贷款风险,抵质押物不合法、价值高估、抵质押手续不落实、抵质押物悬空等形成的风险。

2、资金业务方面:分理处未开展资金业务。

(二)、操作风险方面

1、信贷业务方面:经自查,分理处无违反信贷政策和制度、弄虚作假、逆程序操作、越权审批、领导授意指使或干预不尽职尽责执行“三查”制度,按规定认真调查核实借款人基本情况、财务信息数据和生产经营状况,严格审查测算信贷资金需求的合理性和担保的有效性,有效监控信贷资金使用,按规定深入客户进行贷后管理;没有造成部门、岗位履职不到位、监督制约失衡等违规问题发生。无贷款额度超过规定的问题发生。三是及时排查出风险,发现风险,未出现不及时报告、隐瞒不报或不及时处置化解,导致风险损失加大的问题发生。

2、资金业务方面:分理处未开展此项业务。

3、财务管理方面:分理处未发现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审批不严,财务开支随意性大,私设小金库,公款送礼等违规问题。

2——

理规定和不按规定管理使用重要物品,违规出借抵质押权证和物品的情况,按规定管理使用印章、操作密码等问题。无违反现金及库房管理规定。库存现金未超限额,库存现金账款、账实相符,无空库、白条抵库,碰库制度落实,坚持双人管库。未发现违反账户管理规定开立、使用、变更、注销账户,按规定办理账户查询、冻结、解冻、扣划;严格监测、管理员工账户等问题。四是未发现违规办理大额支付结算业务及存取款业务。未按规定办理大额存取款、转账业务,未严格审核客户预留印鉴等。五是内部账管理严格。内部账户管理、审批、使用规范。

5、电子银行及卡业务方面:经自查,分理处一是严格执行开卡管理规定。二是商户管理符合规定,无风险。三是履行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义务,采取有效措施培育持卡人安全防范意识。四是网银支付介质等管理、使用、收回符合相关规定。五手机银行、网络银行、电话银行、短信银行开户管理规定,资料审核严格、安全认证工具和证书管理合规,无虚假开户、签约等。

(三)道德风险方面

侵占挪用资金方面:经自查,分理处员工不存在利用制度、系统及管理漏洞违规操作,盗取或截留客户资金、盗取或挪用库存现金及业务资金等;通过假、冒名贷款侵占或挪用信贷资金;利用职务之便违规经营、违规操作、违规放贷、泄露或出卖客户重要信息;业务经营弄虚作假等违规问题发生;员工不存在经商办企业、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赌博等违规违法行为。

3——

(四)其他风险方面

1、案件防范:经自查,分理处未发生外侵案件、内外勾结案件和员工利用职务之便盗取、侵占、挪用客户及信用社资金案件。

4——

风险控制工作总结篇十一

: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难免有时会形成短期或长期不用的闲置资金,如果让这些资金躺在银行的企业账户上睡觉,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浪费,因此,金融投资是企业经营中必须要做的工作。通过金融投资可以让企业闲置资金获得更大的回报,同时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对冲经营风险。但企业金融投资机遇与风险并存,有效识别企业金融投资风险,采取必要的措施对风险进行管控,这是确保投资获得稳定回报的基础和前提,需要企业给予高度重视。

:企业;金融投资;风险;控制

金融投资是现代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的内容。通过金融投资,可以盘活企业的闲置资金,让企业有更多的获利渠道,对企业健康发展有力。但金融投资带来高回报的同时,也隐含巨大的风险,这些风险如果没有得到有效的识别和管控,会让企业的投资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地,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造成巨大的损失,并对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构成威胁,得不偿失。由此可见,企业金融投资的风险识别和控制的重要性,这必须引起企业高度重视。

1。投资基金存在的风险投资基金是目前我国多数企业比较看重的投资手段。其主要的操作方式是把零散的数额较少的资金统一集中到投资专家手里,由这些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操作能力的专家,基于对金融市场发展的考虑和判断选择的有稳定回报的项目投资。这种投资模式可以发挥整合资金的优势,具备一定数量的基金可以针对一些门槛要求较高,且相对安全级别更高一些的项目。基金投资对于基金的选择也有很多,一般都是采用组合方式,这些组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冲风险,整体上形成一定的稳定性。但这种投资方式在整个投资过程中会需要一些投资人参与其中,对投资专家的眼光和职业素质也有着比较高的要求,过于依赖某些人本身就是一种风险。而基金投资的成败同时也与经济和金融的总体走势和发展稳定性有直接的关系,经济形势好整个金融发展的基本面就会有保障,反之就很难从中赚到回报,这些无疑都会对企业的整个投资构成风险。2。投资证券存在的风险投资证券是企业金融投资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向选择,相对来说有比较好的回报率,但同时也需要面对较高的投资风险。证券投资与基金投资的最大不同在于证券投资更多是企业自己来选择看好的证券,决定购买的数量和期限,而这对于企业的投资眼光以及风险管控能力有比较高的要求。证券投资主要由企业自己来做决定,这就容易使得投资过于集中,一方面提高了回报的潜在可能性,另一方面也加大了投资风险。同时,证券市场的波动性以及世界经济和金融产业的总体发展形势,也会对证券投资产生直接的影响,这些都是必须要考虑到的风险因素。就我国的企业证券投资来说,一些企业在对证券进行投资时,热衷于内部消息,而忽略对企业自己投资策略的深入研究,经常有投资盲目以及投资决策失误等问题发生,存在过多的投机行为。有的企业对于证券投资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将其看作是一种企业盈利的常规性操作。一旦达不到预期的投资回报,就会变本加厉地投入,结果造成更大的风险。3。投资金融衍生资产的风险就目前的金融投资市场来说,各种金融投资产品层出不穷,包括一些衍生金融资产投资,也已经成为比较常见的金融投资模式。金融衍生资产投资是一种较为新颖的企业或个人投资方式,在实际的投资操作过程中,会更多借助金融杠杆的力量,使得投资游戏更加扩大和深入,对企业的影响无疑也会更剧烈。与前述的基金以及证券相比,金融衍生品投资需要企业承担大得多的风险。比如期货等金融投资产品,这些衍生金融投资产品需要企业提供非常多的资金支持,如此就可能会对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资金正常流转产生影响,涉入过多甚至有可能将企业直接套牢。如果投资成功,企业的正常经营收入可能会显得不值一提,如果投资失败,企业正常经营收入对于填补由此造成的巨大资金空缺也会捉襟见肘。最关键的地方在于企业会因此将太多的精力放在这种风险过大的投资上,而因此忽略了正常经营的重要性,长此以往,企业不会有好的发展。因此,对于金融衍生产品的投资并不适合企业,企业投资需要的是稳定性与回报率综合之后的平衡。

1。银行信贷变化导致金融投资形成风险现代社会,银行信贷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而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银行的各种信贷政策也得到进一步完善,这使得企业与银行的关系日趋紧密,没有银行的信贷支持,企业发展将面临许多困难的选择。在企业进行金融投资的同时,如果需要银行信贷提供对经营的短期周转资金需要,有可能因各种原因造成经营风险。这也使得企业不敢过于依赖银行的贷款,因此在企业的闲置资金充裕情况下,在面对非常好的投资机会时,仍然要采取更加稳妥的经营策略,不能将企业的正常运营寄托到银行的信贷稳定基础上。银行也要根据市场变化做出信贷政策和具体操作上的调整,这些调整对于企业来说是不可预期的。而目前中国商业的`发展,缺乏必要的担保机构,使得企业不敢放开手脚,只能独自面对企业的各种经营风险。这也使得企业的各种投资必须要走稳健和保守的道路,必须在一定的风险可控状态下寻求金融投资的获益最大化。2。市场波动造成企业金融投资风险国际经济走势引发市场的波动,尤其在经济下行背景下,各种金融投资的风险都会有显著上升。不同行业的风险类型和风险特点是不一样的,也因此导致金融投资的风险有相当程度的差异性,在不同行业间还存在投资企业经营情况的差异性,以及一些不可控突发事件造成的经营影响,都会导致投资回报发生巨大波动。我国很多外向型企业其产品投放市场很大一部分都在国外,为抵销经营风险有时会不得不向目标国进行金融投资,而这种投资受国际市场影响尤其严重。随着近些年来的世界经济低迷影响,国际金融市场普遍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问题,这造成了我国的很多金融投资企业在应对过程中,存在很多现实的困难,面对的风险也比较突出。

1。建立健全企业金融投资风险管控体系企业对金融投资进行风险管控,首先就要对投资有一个具体的定位。明确金融投资在企业经营中的具体作用,以此来确定投资的数额、方向和具体的执行策略。而为了确保整个过程切实有效,就必须建立起适宜的投资风险管控体系。第一,要由具体的人来负责各种与投资相关的工作,包括组织领导、技术支持、评价反馈等方面,由有一定素质和经验的人形成管理的团队,对企业的金融投资全面负责。第二,要建设相关的管理控制机制,设定必要的投资参数,比如什么情况下可以继续投入,什么情况下必须想办法止损,只有明确了这些操作规则,才能使企业的金融投资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第三,要预备有一系列应急预案,在市场瞬息万变的情况下,必须提前准备好相应的投资突发情况的处理措施,以备不时之需。2。强化对金融投资风险的准确评估和有效管理企业金融投资是一个兼顾短期、中期和长期的计划,要与企业的正常业务经营紧密结合,这样才能取得投资实效,为企业发展提供助力。企业在进行金融投资时,首先,要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准确预测,任何投资都要有助于主要业务的健康发展,否则就失去了目标,喧宾夺主,这是必须要避免的。企业经营情况允许,同时金融投资可以在需要时能有回报给主要业务,满足企业发展现金流的需求。其次,要对投资的对象有充分认识,无论基金、证券还是金融衍生产品,其最终的对象就是行业、上市企业和市场,了解这些对于企业投资有直接帮助。最后,要掌握好操作的尺度,短期投资可以追求风险稍高一些的项目,但必须不能将其长期持有,长期投资就需要对行业、企业和市场有清醒的认识。3。建设稳定专业的投资队伍企业的金融投资行为需要有人来负责和管理,这些人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对企业投资的成败影响至为关键,因此,企业必须下大力气建设专业投资队伍。这个投资队伍不必局限于企业内部,如果企业只是将有限的闲置资金进行投资,更没必要这么做。企业可以考虑组建一个企业外的团队,由这些专家对企业的金融投资行为进行指导,而企业内要有足够判断和执行能力的人员队伍,根据企业情况作出具体的投资操作。

综上所述,金融投资对于企业是非常重要的经营活动,通过金融投资可以使企业闲置资金获得更多额外价值,这对于企业发展也是一个有力地推动。相比于正常经营,投资会面对更多风险因素,认识并理解这些风险对企业的影响,通过有效方式和措施来控制整个投资风险,进而研究企业更适合的投资策略,这对于企业金融投资成败有着极为关键的影响。企业经营和投资都能获得利润,关键在于稳定性。加强金融投资的风险控制,才能促进企业有更大发展。

[1]张占贞,李玲玲。创业板上市公司财务风险评价研究[j]。会计之友,20xx,(7):34—35。

[2]张华。创业板上市公司财务风险成因及对策[j]。财会研究,20xx,9(4):12—15。

[3]李汝申。试论企业筹资风险分析与防范控制[j]。企业科技与发展,20xx,(6):64—65。

风险控制工作总结篇十二

风险控制是现代社会最重要的管理技能之一。它涉及到各种方面,包括金融、商业、政治、自然等。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也需要控制我们的生活中的各种风险。在本文中,我们将分享一些控制风险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了解风险

了解风险是控制风险的第一步。在我们面临不确定的时候,我们需要花时间分析并预测可能发生的风险,以便采取合适的措施。例如,在投资中,我们需要了解市场的波动率、政治局势和行业趋势等因素,以便降低投资风险。

第三段:建立风险管理计划

建立风险管理计划是控制风险的下一步。在制定计划时,我们需要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并制定相应的措施。例如,在家庭生活中,我们应该购买医疗保险、意外保险、火灾保险和财产保险等,以便在遇到危机时获得保护。类似地,在工作中,团队应该建立项目管理计划,规定每个人的责任和任务,并设定合理的进度表,以保证项目的成功。

第四段:减少风险的可能性

除了建立风险管理计划外,我们还应该采取一些措施来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例如,当我们使用互联网时,我们应该安装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以保护我们的计算机系统不受攻击。在街头,我们应该注意避免走夜间孤独的小巷,并注意周围的环境和人群,以避免被抢劫或攻击。

第五段:总结

控制风险需要我们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了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管理和降低风险的发生。此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减少风险的可能性来增加我们的安全感。我们在实践中经常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因此掌握控制风险的技能非常重要。希望这些心得体会能够帮助您更好地控制风险,保护自己以及您的家人和团队。

风险控制工作总结篇十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旨在公司为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一)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实现公司内外部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

(三)确保法律法规的遵循;

(四)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五)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使其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风险管理,是指公司围绕战略及经营目标,通过在管理的各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 公司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事项可能对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第五条 按照公司目标的不同对风险进行分类,公司风险分为:战略风险、法律风险、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一)战略风险:没有制定或制定的战略决策不正确,影响战略目标实现的负面因素。

(二)法律风险:没有全面、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定,影响合规性目标实现的因素。

(三)财务风险:包括财务报告失真风险、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和舞弊风险。

1、财务报告失真风险:没有完全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没有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导致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

2、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导致公司的资产如设备、存货、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的使用价值和变现能力的降低或消失。

3、舞弊风险:以故意的行为获得不公平或非正当的收益。

(四)经营风险:经营决策的不当,妨碍或影响经营目标实现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固定资产管理环节:包括固定资产的自建、购置、处置、维护、保管与记录等。

2、货币资金管理环节:包括货币资金的入账、划出、记录、报告、出纳和财务人员的授权等。

3、关联交易环节:包括关联方的界定,关联交易的定价、授权、执行、报告和记录等。

4、担保与融资环节:包括借款、担保、承兑、租赁、发行债券等的授权、执行与记录等。

5、投资环节:包括投资有价证券、股权、不动产、经营性资产、金融衍生品及其他长、短期投资、委托理财、募集资金使用的决策、执行、保管与记录等。

6、人事管理环节:包括雇用、签订聘用合同、培训、辞退、计算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及各项代扣款、薪资记录、薪资支付、考勤及考核等。

第六条 按照风险的影响程度,风险分为低、中、高风险。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第二章 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

第八条 公司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监事会、公司各职能部门、风险控制及法务部(以下简称“风控部”)及子公司内设的风险职能部门或岗位构成。

第九条 风控部为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委员会及监事会为风险管理第二道防线;董事会为风险管理第三道防线。

第十条 各层级的风险控制职责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推动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并监督其实施的有效性;

(二)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公司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全面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4、监督风险管理工作进度,协调所需人、财、物资源。

(三)风险控制部是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制订、审阅投资业务的相关合同、协议,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3、跟踪投资业务及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及时进行数据分析并做出风险提示,每半年提交每一次投融资业务及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报告。

4、定期组织开展风险信息收集、识别、分析与评估,制订统一的风险评估标准;

5、组织开展公司重大项目的风险评估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子公司负责人为风险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履行风险控制职能,执行具体的风险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控股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和职责分工的设置,分别参照上述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制定。

第三章 风险管理目标和基本流程

第十三条 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通过风险确认与识别程序,预先发现风险征兆,提前采取必要的预控措施,以达到规避风险,减少损失的目标;对于已发生的风险,首先通过已有的控制措施予以控制,进而采取补偿措施进行控制,把风险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第十四条 公司风险管理基本流程主要包括:

(一)风险管理策略的制定与实施;

(二)风险评估;

(三)风险监控报告与预警;

(四)风险与危机的处理;

(五)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四章 风险管理策略的制定与实施

第十五条 风险管理策略是指,公司根据内外部环境及董事会制定的公司发展战略所确定的公司风险管理总体方针。

第十六条 风险管理策略由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经董事会、监事会评估后确定。监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将公司风险管理策略落实到公司制度和流程管理中,协助各业务部门完善其业务制度和流程,并对风险管理策略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价。

第十七条 现有风险管理策略、制度、流程的可行性或有效性,如因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而受到严重影响,应及时进行修订和调整。

第十八条 公司在实施风险管理策略的过程中,建立和不断完善授权体系,公司所有部门和控股子公司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在各项规章制度中要明确报告路线和程序,使风险信息能够及时传递到风控部和公司领导。

第十九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针对本部门业务的特点,制定本部门业务的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纳入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第五章 风险评估

第二十条 风险评估是指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对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进行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对策。

第二十一条 公司风险评估主要经过确立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接受程度、目标制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对策等六个基本程序来进行。

第二十二条 确立公司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接受程度是公司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

(一)公司风险管理理念是公司如何认知整个经营过程(从战略制定和实施到公司日常活动)中的风险为特征的公司共有的信念和态度。公司实行稳健的风险管理理念,对于高风险投资项目采取谨慎介入的态度。

(二)风险接受程度是指公司在追求目标实现过程中愿意接受的风险程度。一般来讲,公司可将风险接受程度分为三类:“高”、“中”或“低”。

高风险是指影响金额达到公司资产总额 30%以上或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30%以上;中风险是指影响金额达到公司资产总额 10%以上不足 30%或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10%以上不足 30%;低风险是指影响金额达到公司资产总额 10%以下或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10%以下。

公司从定性角度考虑风险接受程度,整体上讲,公司把风险接受程度确定为“低”类,即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采取谨慎的风险管理态度,可以接受较低程度的风险发生。公司的风险接受程度选择也与公司的风险管理理念保持一致。

第二十三条 目标制定是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对策的前提。公司必须首先制定目标,在此之后,才能识别和评估影响目标实现的风险并且采取必要的行动对这些风险实施控制。公司目标包括战略目标、经营目标、合规性目标和财务报告目标四个方面。目标确定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计划。

第二十四条 风险识别就是识别可能阻碍实现公司目标、阻碍公司创造价值或侵蚀现有价值的因素。公司可以采取问卷调查、小组讨论、专家咨询、情景分析、政策分析、行业标杆比较、访谈法等识别风险。公司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以便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

(一)公司识别内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1、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2、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3、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4、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5、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6、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二)公司识别外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1、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2、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3、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4、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5、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6、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第二十五条 风险分析主要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公司目标的影响程度两个角度,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分析,应当充分吸收专业人员,组成风险分析团队,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开展工作,以确保风险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风险分析方法一般采用定性和定量方法组合而成。在风险分析不适宜采取定量分析的情况下,或者用于定量分析所需要的足够可信的数据无法获得,或者获取成本很高时,公司通常使用定性分析法。公司对风险进行分析,确认哪些风险应当引起重视、哪些风险予以一般关注,对于需要重视的风险,再进一步划分,分别确认为“重要风险”与“一般风险”,从而为风险对策奠定基础。

风险的重要程度的判断主要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来确定:

(一)如果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属于“极小可能发生”的,该风险就可不被关注;

(三)如果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等于或高于“风险可能发生”,且风险的影响程度大,就将该类风险确定为重要风险。

第二十六条 风险对策。公司应该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发生的原因以及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选择风险应对方案:规避风险、接受风险、减少风险或分担风险。

(一)规避风险:指公司对超出风险承受度的风险,通过放弃或者停止与该风险相关的业务活动以避免和减轻损失的对策。

(二)减少风险:指公司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准备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降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的对策。

(三)分担风险:指公司准备借助他人力量,采取业务分包、购买保险等方式和适当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的对策。

(四)接受风险:指公司对风险承受度之内的风险,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不准备采取控制措施降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的策略。

第二十七条 公司在确定具体的风险应对方案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2、对方案的成本与收益比较;

3、对方案中可能的机遇与相关的风险进行比较;

4、充分考虑多种风险应对方案的组合;

7、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第六章 风险监控和预警

第二十八条 公司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反馈,使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了解公司业务和资产的风险状况,相应调整风险管理政策和管理措施。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风控部对公司的经营计划、战略方案的实施进行实时监控,对各类信息进行记录、汇总、分析和处理,并保留风险管理记录。各部门或岗位向风控部报送本部门业务风险情况。第三十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每年对业务范围内的公司风险的控制水平进行一次书面分析和评估,风控部负责汇总风险评估报告,经监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后上报公司董事会。

第三十一条 公司制定合理、有效的内控措施,包括以下内容:

(九)建立重要岗位权力制衡制度,明确规定不相容职责的分离。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和稽核检查等职责。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岗位可设置一岗双人、双职、双责,相互制约;明确该岗位的上级部门或人员对其应采取的监督措施和应负的监督责任;将该岗位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等。

第三十二条 对合同及其他业务文件审查制度

(一)审查合同及其他业务文件的程序为:业务部门送交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负责审核并提交法律顾问法律意见。

(二)审查合同及业务文件的形式,以书面审查为主,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配合,提供必要的资料并有义务予以说明。如需对有关环节进行调查时,也可以直接实地调查。

(三)审查的时间为,受理合同及业务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有特殊情况,可延长3个工作日。

(四)设立审查登记制度,除将审查终结的资料交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外,风险管理内部,设立审查登记制度,以上述的审查事项予以记录。

(五)其他。

第三十三条 公司相关部门建立风险预警系统,以发现并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

(一)建立财务预警系统。公司及各分支机构的财务部门,通过设置并观察一些敏感性财务指标的变化,对可能或将要面临的财务危机实现进行预测预报。

(二)建立经营管理预警系统。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根据各个业务环节特有的性质来设计不同的风险控制机制,彻底掌握风险的来源和可能的影响。

(三)建立全面的风险信息报告系统。各部门、分支机构,有责任及时、无保留地向公司内审部门报告有关风险的真实信息。

第七章 风险处理

第三十四条 公司建立灵敏高效的风险处理和应急管理机制,以降低风险损失。对新出现的、缺乏风险应急预案的重大风险,风控部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应立即与监事会及公司相关部门协调,组织人员研究制定风险应对方案,并报公司董事会审批后实施。

第三十五条 当风险已经发生,风控部负责人必须立即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监事会报告。

第三十六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监事会收到风险报告后,及时对风险进行初步的评判,确定是属于一般性内部风险,还是对企业声誉、经营活动和内部管理造成强大压力和负面影响的企业危机。对一般性风险,责成单位负责人或有关人员负责组织处理;对企业危机,必须按照风险危机程序处理。

第三十七条 企业危机处理程序

(一)成立危机处理机构

危机发生后,公司应在第一时间成立危机处理小组,该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组长。小组成员至少包括:发生危机单位的第一负责人、风险管理委员会有关人员、公司风控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董事会授权危机处理小组为处理危机事件的最高权力机构和协调机构,有权调动公司可用资源,有权独立代表公司作出声明、承诺或妥协。

(二)制订危机处理计划

危机处理小组根据现有的资料和情报,以及企业拥有或可支配的资源来制订危机处理计划。计划必须体现出危机处理目标、程序、组织、人员及分工、后勤保障、行动时间表以及各个阶段要实现的目标,同时还包括社会资源的调动和支配、费用控制和实施责任人及其目标。计划制订完成并获通过后,立即开始进行物质资源调配和准备,展开全面的危机处理行动。

(三)危机处理

1、对于尚未造成社会影响的事件,在对危机事件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和核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和公理,果断做出处理决定,以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2、对于已造成社会影响的事件,应保持与社会各方的良好沟通,及时披露事实真相,以有助于对事件做出客观公正的报道和评价。

3、在处理过程中,应处理好与危机事件对方当事人的关系,及时安抚,避免出现纠纷。

4、在事件处理的全过程,危机处理小组均应与当地政府、监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及时通报事件进展。

(四)教训总结与责任认定

危机事件处理完成后,危机处理小组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总结报告,如实反映事件的起因、发生过程、处理方法和结果、责任认定、反映的问题等,并提出整改建议或意见,以避免新的风险和危机发生。

第三十八条 对因决策失误、管理失职、行为失当等原因致使公司出现风险或危机,并造成有形或无形损失的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公司将追究其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八章 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三十九条 公司建立贯穿于整个风险管理基本流程,连接各上下级、各部门和子公司的风险管理信息沟通渠道,确保信息沟通的及时、准确、完整,为风险管理监督与改进奠定基础。

第四十条 公司各有关部门、子公司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检验,及时发现缺陷并改进,其检查报告报送公司风控部备案。

第四十一条 公司风控部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有关部门、子公司能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及其工作效果进行监督评价,并将监督评价报告上报董事会。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内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风险控制工作总结篇十四

近年来,风险控制已逐渐成为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作为一名企业管理从业者,我深深体会到了控制风险的重要性。在此,我想分享一下我在实际工作中的控制风险经验以及感悟。

第二段:风险识别

首先,控制风险的最基本前提是风险识别。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努力了解企业运营过程中存在哪些风险点,通过对重点区域的实地考察,结合资料分析和尽职调查,深入了解风险的持续性、频繁性和潜在损失等方面的情况。在风险识别的过程中,我们也要注意将风险不同的粒度进行分类,以便更好地区别转移、规避、减轻风险的方式和工作实践。

第三段:风险评估

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我们要进行风险评估,对风险进行分类和分级,分析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影响程度,将风险排名分别从高到低,及时为企业高层管理者进行预警。评估风险的方式一般包括定量和定性两种方法,主要要考虑通信、工程、技术、用户、安全等多个要素。在评估中,我们要有理有据、严谨认真,客观和全面,不能带有个人情感。

第四段:风险管理

在对风险进行评估之后,我们需要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计划,从风险转移、规避、减轻、接受多个方面考虑,确保风险具有合理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风险管理计划需要具有详细的工作步骤和标准操作流程,明确责任人和监管人,并要求计划必须有时间节点和实施要求,以规范、协调风险管理的工作。

第五段:风险监控

在实际实施风险管理计划时,我们还需要进行风险监控和跟踪,及时发现风险的变化、进展和防控措施的实施效果等方面,针对结果进行及时调整和完善,以使风险管理计划不断适应风险的变化。 风险监控是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我们也要根据不同的企业风险情况制定出不同的监控指标和措施,及时跟进风险管理计划的实施情况,快速处理和解决出现的问题,最大程度减小风险给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

结语

总之,控制风险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监控的基本规范进行系统及专业的处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反复虑其紧要性、相应的应对措施我们,始终对风险不放松,不抱侥幸心理,尽力规避和减少各种风险的发生,确保企业正常有效的运营。只有如此,企业才能迅速适应市场的变化、申请到更多的投资、拓展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风险控制工作总结篇十五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规范经营、稳健运作,防止和减少各类风险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晟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晟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结合通行业的风险管理惯例和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 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是规范公司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主要措施,也是衡量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公司应建立高效运行、控制严密的风险控制机制,制定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

第二章 风险控制目标和原则

第四条 公司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资产管理公司。具体目标是:

(四)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维护公司的信誉和良好形象。

第五条 公司风险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五)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办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风险控制效果。

第六条 公司制定风险控制制度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政策;

(三)审慎性原则。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制订要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四)适时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进行及时的修改和完善。

第三章 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

第七条 公司建立董事会领导下的架构清晰、控制有效、系统全面、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体系。

第八条 董事会负责公司整体风险的预防和控制,审核、监督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九条 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与基金运作的风险控制及合法合规性进行审议、监督和检查,其具体职责包括: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业务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风险管理制度进行评价;

(三)草拟公司风险管理战略;

(四)对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实施进行检查,评估公司风险管理状况。

(四)对公司推出新产品、开展新业务的合法合规性问题提出意见;

(六)关注员工的合规与风险意识,促进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水平的提高及合规文化的形成;

(七)指导、督促公司妥善处理投资人的重大投诉,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十)对公司合规风控部进行业务指导,并有权要求其配合工作;

(十一)中国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公司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评估和防控。

第十二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总经理、基金经理及其他相关人员等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管理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重大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主要职责包括:根据所管理的各个基金的具体情况,确定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原则和基金投资的资产配置比例或比例范围。

第十三条 风险控制委员会是负责协助总经理统揽公司风险管理全局的议事机构,由总经理、负责风控的合规风控总监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总经理任委员会主席。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和风险管理政策;

(二)审议公司风险控制制度与风险管理流程;

(三)检查、评价公司风险管理状况;

(四)为公司经营各环节风险的监测、评估与防范提供意见及建议;

(五)为基金运作各环节及基金投资组合风险的监测、评估与防范提供意见及建议;

(六)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备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作业流程及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对风险的控制,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第十五条 公司设独立的合规风控部,负责对公司的基金运作、内部管理、系统实施和合法合规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对负责风控的合规风控总监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进行追踪,对公司相关制度的修改

提供建议;

(二)检查评价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三)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情况;

(四)对有关风险控制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五)负责基金投资的实时监控;

(六)负责基金信息披露的管理工作;

(七)调查公司内部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处理公司的有关法务与审查事项;

(九)《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或总经理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 风险类型及控制措施

第 一 节 风险类型

第十六条 公司在业务开展和内部管理中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四大类:业务风险、人员风险、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其中:

(一)业务风险主要包括:销售风险、投资管理风险、后台保障风险和第三方风险;

(二)人员风险主要包括:人力资源风险和员工道德风险;

(三)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合规风险、关联交易风险和信息披露风险;

(四)财务风险主要包括:财务管理风险和财务危机。

第 二 节 业务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基金销售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 基金销售风险是指在基金产品开发和产品销售的过程中,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利益损失的可能性。主要包括:

(一)设计出来的新产品不适合市场或不具备投资的可行性;

(二)由于市场推广不力及销售渠道限制,导致基金募集达不到法定设立标准或预定目标;

(三)因客户服务质量问题而影响销售工作或流失重要客户;

(四)其它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损失的基金销售风险,巨额及连续巨额赎回。

第十八条 基金销售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新产品设计需进行深入的调研,接受需求分析与投资可

行性分析的双重检验;

(二)建立丰富的销售渠道体系和有效的市场推广体系;

(三)选择实力雄厚的代销机构,对重点客户实行个性化服务,防止流失;

(四)确保基金信息披露和基金招募说明书反映基金的特性,并确保基金运作实际情况与披露的信息相一致。

第十九条 基金赎回风险控制措施及处理程序:

(一)基金赎回风险的控制措施

(二)基金连续巨额赎回风险的控制措施

如果出现连续的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但延缓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除以上措施外,应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3.根据基金合同,保持相应的现金比例;基金经理对市场情况

5.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沟通,进行投资者风险教育,帮助其树立理性投资理念。

(三)巨额赎回风险的处理程序

当出现以上巨额赎回及连续巨额赎回风险时,应按以下程序处理:

3.必要时公司需立即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对现有仓位、投资组合和现金量的调整形成决议,并由基金经理执行。

二、投资管理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二十条 投资管理风险是指公司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的过程中面临的各种可能导致基金投资失败的风险。主要包括:

发现机会与揭示风险;

(二)决策风险:由于投资决策失误,造成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及个股选择不当;

(三)执行风险:由于投资指令不明晰或交易操作失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

(四)流动性风险:因流动性原因,基金资产不能迅速变现,或难以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公允价格变现而引起资产损失或交易成本的不确定性。

第二十一条 投资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二)设立高效的投资决策程序,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和控制措施;

(四)建立合理的流动性监控指标体系与申购赎回管理体系,加强对证券市场各类投资品种流动性的研究。

三、后台保障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二十二条 后台保障风险是指公司业务支持部门未能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而导致的风险。主要包括:

(三)基金清算风险:没有制定严格的基金清算业务制度和操作流程、没有对不同基金实行严格的分帐管理、没有准确和及时地进行资金划拨与账务核对、没有正确审核及处理和记录场外业务、没有与托管行及时核对清算数据、没有准确和及时地按规定编报会计信息、没有保存完整的基金会计档案资料。

第二十三条 后台保障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做好核心部件的配置与关键设备的备份;

(二)定期维护电脑系统,做好相关业务数据的备份工作;

(三)重要的通信线路的双重备份或多重备份;

(四)制定危机处理机制和灾难恢复计划等有关应对技术风险的控制措施;

(五)制定严格的业务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

(六)及时进行相关清算、交割作业和对账作业;

(七)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与估值软件等系统进行清算处理,尽量减少清算风险;

(八)加强对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与纪律教育;

(九)合规风控部及有关部门对各项业务制度和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检查与监督。

四、第三方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二十四条 第三方风险是指公司所管理基金的托管人、注册登记机构、代销机构等由于不能履行合同或其他事先的约定,而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利益损失的可能。

第二十五条 第三方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制定相关的选择和监控制度并严格执行,签定的各类合同中设置充分的保障与赔偿条款;委托中介机构对托管人等第三方进行审计并提供相关报告,以了解第三方及合同执行的有关情况,从而降低和减少第三方风险。

第 三 节 人员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人力资源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二十六条 人力资源风险是指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过程中,存在致使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可能。主要包括:

(一)主要业务人员的素质不符合相应岗位的要求;

(二)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大量流失;

(三)员工工作缺乏热情,积极性不高;

(四)其它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力资源风险。

第二十七条 人力资源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建立合理的选拔考核机制;

(二)把个人的奖励、晋升机会与工作表现挂钩;

(三)借鉴国内外基金公司的经验,建立激励和约束相容机制。

二、员工道德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二十八条 员工道德风险是指公司员工个人违反法律法规

或公司有关规定,致使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可能。主要包括:

(一)泄露公司的重大秘密;

(二)相互勾结或与第三方串通,严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和公司利益;

(三)利用公司信息或其他便利条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

(四)其它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损失的道德风险行为。第二十九条 员工道德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二)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公司制度、业务操作流程等方面的专门培训;

(三)加强员工自律,并签定相关的自律承诺书;

(四)建立严明的工作纪律,严惩违法违规、谋取私利的行为。

第 四 节 法律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合规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三十条 合规风险是指在公司经营与基金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与公司规章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损失的可能。主要包括:

(一)对有关基金或公司运营的法律法规缺乏了解或疏忽,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公司规章制度没有及时随着法律法规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三)基金投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与公司规章制度;

(四)基金营销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与公司规章制度;

(五)公司合规部门未能有效监督公司合法、合规执行情况;

(六)其它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合规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三)建立顺畅的信息反馈汇报制度,建立严密的监督机制,制定明确的工作规程及标准。

二、关联交易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三十二条 关联交易风险是指基金公司与其股东和关联方之间的不当关联交易行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可能侵害。主要包括:

(一)基金违反规定投资于关联人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二)运用基金财产配合关联人的证券投资;

(三)故意维持或者抬高关联人所承销证券的价格;

(四)公司向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五)其它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关联交易风险。

第三十三条 关联交易风险的主要控制措施包括:

(一)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职责明晰、各司其职;

(二)充分发挥负责合规的副总经理、合规部通过合规审查功能实现的独立监察稽核作用;

(三)充分发挥董事会及其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审核与监督作用;

(五)制定有关关联交易的管理制度,明确关联交易的申请、审批和监督程序。

三、信息披露及控制措施

第三十四条 信息披露风险是指在基金或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过程中,存在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损失的可能。主要包括:

(一)披露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误导投资者;

(二)披露的信息不完整性,存在重大遗漏或故意隐瞒;

(三)披露的信息不及时,未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期限办理;

(四)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方式与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五)其它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信息披露风险。

第三十五条 信息披露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建立健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

(二)指定专人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并将具体任务分解到部门;

(三)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与审查。

第 五 节 财务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财务管理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三十六条 财务管理风险是指由于公司财务管理的制度缺陷或操作不规范等原因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损失的可能。主要包括:

(一)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二)公司财务和基金财务没有严格分离;

(三)收入、费用等没有准确、及时确认和入账;

(四)没有按规定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

(五)公司固有资金的运用不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六)会计报表编制不正确或不及时;

(七)未按规定妥善管理和保存会计档案资料。

第三十七条 财务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做到责任到人;

(二)严格区分公司财务会计和基金财务会计;

(三)严格公司固有资金运用的管理;

(四)财务部实行双人复核,定期核账;

(五)制定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密押、业务用章、空白支票等重要凭证。

二、财务危机及控制措施

第三十八条 财务危机是指因公司经营长期不景气、重大经营失误或其他重大财务损失,造成公司经营严重困难。

第三十九条 财务危机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计划与经营策略,加强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做好必要的重大灾难防范与保护应对工作。

第五章 风险控制的制度

第四十条 风险控制主要体现为制度、组织、流程等方面的相互约束和控制,风险控制制度应体现在管理公司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和各项业务中。公司各部门之间应形成相互核对、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

第四十一条 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务授权制度、岗位分离制度、空间分离制度、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内部会计控制、内部信息控制与保密制度、报告与反馈制度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等。

第四十二条 业务授权制度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必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各业务部门、各级分支机构在其规定的业务、财务、人事等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经营管理职能;各项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第四十三条 岗位分离制度是为保证各部门的相对独立性而建立的岗位制度。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应根据不同工作的特点和人员要求,合理划分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严禁工作人员无故串岗;属于单人、单岗处理的业务,必须有相应的后续监督机制。

易和基金清算的一级保密性,并相应建立安全保障设施。

第四十五条 作业流程制度是指为保证公司各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的运作效率,各部门制定详细、合理的业务流程的制度。各部门应本着可操作性的原则,制定本部门标准化的作业流程;作业流程是本部门工作的操作指导,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应置于公司的监察稽核之下,随时接受监察稽核人员的检查。

第四十六条 集中交易制度是指公司建立集中交易室,所有基金投资必须在交易室集中完成的制度。公司应完善集中交易室相关的安全设施,设立录音电话,并保留记录五年,充分保障集中交易室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四十七条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的信息披露的制度。信息披露由合规部统一负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公司有关信息披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四十八条 资料保全制度是指保证公司的信息资料管理真实、全面、及时的系统和制度。公司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信息资料进行管理,建立完整的业务资料与统计档案并妥善保管。

第四十九条 内部会计控制是指能够保证交易记录正确、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反映及时的系统和制度。内部会计控制包括基本的控制制度和科学的估值方法。具体控制制度包括复核制度、凭证制度、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强化会计工作的监督保障作用,具体应做到:

(一)基金会计与公司会计必须严格分开。

(二)每个基金应分别设立不同的独立账户进行单独核算。

(三)会计记录、账务处理和经营成果核算要完全独立。

(四)与托管银行间的业务往来应严格按托管协议进行,分清权责,协调合作,互相监督。

第五十条 内部信息控制与保密制度是指公司不宜在非适当场合公开的资料及信息必须严格对外界或对公司内部保密的制度。内部信息控制与保密制度应贯穿于风险控制制度之中。保密对象包括:基金投资计划、基金登记过户资料、交易统计资料、公司的研究成果、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自行开发的信息系统等资料、信息。公司内部信息应根据对象不同,设定不同的密级程度。保密工作的实施应结合员工教育、信息披露工作、有形隔离、计算机网络安装和安全保障设施建设等工作同时进行,并相互配合。

第五十一条 报告制度是指公司各部门定期将业务执行情况和风险控制情况向主管领导或风险控制部门报告的制度。为了及时掌握公司各部门业务执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情况,有效防范风险,公司内部必须建立道路通畅的报告系统。公司各部门应按照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各自独立的报告系统,对业务执行结果、业务风险或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报告。此外,为了防止因部门之间业务协调不及时而造成的风险,公司各业务相关部门还应就业务配合与支持情况制定信息反馈制度,在公司内部形成明晰的反馈路线和高效的反馈机制。

第五十二条 监察稽核制度是指监察稽核人员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工作进行稽核检查,并保证监察稽核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的系统和制度。具体包括:

(一)建立不同层次的监察稽核体系,各层次依据各自的授权范围实施监察稽核工作;

(三)风险控制制度和公司各部门作业流程的合规性与有效性的检查、监督、评价及建议;

(四)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拒绝、阻挠、破坏内部监督工作。

第六章 风险控制制度的保障和评价

第五十三条 为保障风险控制制度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必须形成良好的控制环境,建立持续的风险控制检验制度和独立的风险控制报告制度。

第五十四条 控制环境是与风险控制制度相关的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综合效果及其对业务、员工的影响。良好的控制环境可为其他风险控制制度要素提供规则和架构,主要包括各项风险控制制度对各项业务的牵制力,公司管理层、员工对风险控制制度的重视程度。公司致力于从公司文化、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方面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

第五十五条 公司致力于营造一个浓厚的风险文化氛围,使得风险控制意识能在公司内部广泛分享,并能扩展到公司所有员工,确保内控机制的建立、完善和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五十六条 风险控制检验制度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金融工具、技术应用、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发展情况,不断测试和调整风险控制制度,以确保风险控制制度持续运作并充分有效的制度。

第五十七条 风险控制报告制度是指合规部及时将风险控制制度的实质性缺陷或失控向公司总经理和负责合规的合规风控总监报告的制度。公司应具备完善的信息系统确保报告程序的有效性,以保证总经理和负责合规的副总经理及时可靠地取得准确详细的信息。

第五十八条 合规风控部应定时检查和指导各部门的风险控制工作,形成风险管理报告书与建议书,上报公司决策层,并坚持重点管理的原则,对投资管理部等重要的业务部门和人员进行重点监督与防范。

第五十九条 公司各级人员均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准确、及时地反映情况,对风险控制工作不力或隐瞒不报、上报虚假情况,给公司造成巨大风险和损失的,依公司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六十条 对因风险控制工作出色,防止了某些重大风险的发生,为公司挽回了重大损失,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公司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六十一条 对于各项规章制度完善、风险防范工作积极主动并卓有成效的部门,公司应给予适当表彰与奖励。

第六十二条 对于部门制度不完备、工作程序不合理或管理混乱而造成较大风险并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应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而制定,公司将适时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和公司业务的发展做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如遇有关法律、法规作出调整与本制度不一致时,公司依据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 第六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风险控制工作总结篇十六

交通行业作为我国基础性产业之一,在当今经济持续增长的大环境下也在快速地发展着。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经济体制的改变,交通建设投资企业应运而生,并在全国范围内快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是来自于各界对于当代交通建设投资企业内部风险控制的探讨。主要就当下交通建设投资企业所存在的风险、风险的诱因及相应的内部风险控制策略进行论述。

交通建设投资企业;内部风险;风险控制

f506.72[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加强交通建设既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需要,同时又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促进性的作用。然而,交通建设的规模相对较大、耗时较长,这便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保障,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与完工。在这一过程中,承建项目的交通建设投资企业在项目的运转、管理中必然要承担不同的风险。那么,如何在企业的内部对各类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将风险进行有效的规避,是当下企业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1.1财务风险

1.1.1筹资风险。交通项目的实施、运行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保障,而筹资是獲得资金的一种有效方法。因此,对于交通建设投资企业而言,负债经营所带来的筹资风险是必然存在的,其同时还影响到了企业的投资成本。而市场因素、利率等的不断变化,将进一步影响到交通建设投资企业的投资成本、预期的收益。

1.1.2资金回收风险。对于任何企业而言,其在运作、经营的任意环节上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因此,稳定、完整的资金链是企业正常化运营的基础,其同样也保证了交通建设投资企业项目的有序化、正常化运作。而在这一过程中,资金短缺情况时有发生。然而,当用以维系企业正常化运营的资金因项目规模投资过大、运营回收较慢、信用政策等方面管理不善引发资金链断裂时,资金回收风险将凸显出来,而资金回收风险的发生将影响到交通建设投资企业相关决策制定的正确性,对企业未来的发展造成了阻碍。

1.1.3投资风险。交通建设投资企业在进行项目运作时,必然存在前期的投资行为,而投资的受益情况将受到各类因素的影响,若是在前期的投资判断中出现了决策性的失误,此时企业的项目投资回款情况变数极大,很可能会发生回款无法收回的情况,进而为企业带来了投资风险,而投资风险的发生将极大地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与未来发展。

1.2市场风险

市场为各类企业提供了一个交易的平台,企业的经营、运作都在市场中完成。就这一角度而言,任何企业是无法脱离市场而独立存在的。市场本身是在不断变化着的,各类因素汇集在此,令其产生了诸多的不确定性。因此,对于企业而言,在其的经营、运作中,市场风险是必然存在的。具体到交通建设企业而言,如建设项目土地获得、价格等市场因素是会对其经营带来风险的。

1.3技术风险

交通建设投资企业所涉及的项目多为道路、桥梁类的修建工程,此类工程的建设施工对于建设技术有着较高的要求;同时,不同的地理条件给施工增加了难度,对于工程的`施工技术有了更高的要求,与此同时,风险也相应地增加了。

1.4管理风险

就目前交通建设投资企业的管理情况而言,多数企业内部管理不到位,相应的管理制度不健全。这一情况的发生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化、有序化经营。在混乱的管理体系下,致使一些违规事件屡屡发生。常此以往,将严重地影响到企业的经营与发展。

2.1宏观大环境的复杂性

我国市场的宏观环境受多种因素影响,在相关因素发生变化时,势必将对市场产生不同的影响。若是因素的变化朝着不利的方向发展,作为市场中一员的交通建设投资企业,此时将会面临着风险危机,企业将陷入到困境中。而这一因素是必然存在的,给企业带来了市场风险。

2.2企业资金结构不合理

当代,很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存在过高的情况,这表明企业的资金结构不合理,而引发这一情况的原因主要是企业财务管理不当。目前,一些交通建设投资企业盲目性投资,前期并未有针对性地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进而在未来的项目运作中是极有可能发生资金无法及时回收、资金链断裂的情况。由此可见,盲目性的投资将会为企业的经营带来极大的财务风险。

2.3施工技术落后

由于交通建设投资企业所投资建设的项目周期较长,因此,竣工时,以当时的技术指标所完成的项目来承担当前的运输量便显得较为吃力了。就这一层面而言,其为企业带来了技术风险。

2.4企业管理不到位

当代,很多交通建设投资企业的管理方法较为落后,规章制度不够完善,未能对企业施以科学的管理,也未能在有根有据的情况下来对企业的经营做出正确的决策。单从自己的主管判断、经验来进行决策,这是极易发生偏差、失误的。这样的一种情况、行为,无疑会为企业带来管理风险及财务风险。

3.1应用财务管理知识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在企业的投资经营项目中,一些项目是独立的,一些项目是互斥的。因此,企业应根据项目的性质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来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这里以独立项目为例来进行相应的投资分析。

例:某交通建设投资企业,现有三个项目可进行投资,企业资金充足。甲项目的投资额为10000元,期限5年;乙项目的投资额18000元,期限5年;丙项目投资额18000元,期限8年。每年的ncf分别为4000、6500、5000元。假定贴现率为10%,则甲项目、乙项目、丙项目的净现值分别为5164、6642、9675元;现值指数分别为1.52、1、37、1.6;内含报酬率分别为28.68%、23.61%、20.04%;年金净流量1362、1752、1814元。

其中,净现值=未来现金净流量现值一原始投资额

进而得出:甲的净现值=a(p/a,i,n)-原始投资额=5164;以此类推,乙的净现金值、丙的净现值。

其中,现值指数=未来现金净流量现值/原始投资额现值

进而得出:甲的现值指数=(10000+5164)/10000=1.52;以此类推,乙的现值指数、丙的现值指数。

内含报酬率为按求得的年金现值系数为依据,用内插法计算后进一步求得。

其中,年金现值系数=原始投資额现值,未来每年现金净流量;以此类推,分别得出:甲、乙、丙的内含报酬率。

年金净流量=现金净流量总现值(总终值)/年金现值系数(年金终值系数)

进而得出:甲的年金净流量=5164/3.7908=1362;以此类推,乙的年金净流量、丙的年金净流量。

从而我们将独立投资方案的比较结果归入表1,如下表所示:首先,我们对甲项目与乙项目进行比较,两项目的投资额不同,虽然乙项目的净现值和年金净流量均大于甲项目,但是乙项目的原始投资额要大于甲项目,且其活动能力却小于甲。因此,企业应优先选择甲项目。

其次,我们再对乙项目与丙项目进行比较,两项目的投资额相同,虽然丙项目的净现值、现值指数、年金净流量都大于乙项目,但是丙项目的年限长。乙项目在投资5年后,可将收回的利润再次进行投资。因此,应优先选择内含报酬率高的乙项目。

最后,我们对甲项目与丙项目进行比较,此二者的投资额与年限都不相同,其中,甲项目的内含报酬率要高于丙项目,但其他三项都低于丙项目。但是,丙项目的投资额、年限都远高于甲项目。因此,从活力的程度来看,甲项目是最优方案。最终得出:企业的投资顺序应为甲、乙、丙。同时,这也表明,将财务管理知识运用到企业投资项目的分析中,可为企业提供出更为准确的决策依据,将更利于企业的经营与未来发展。

3.2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交通建设投资企业而言,完善的管理制度将起到明晰内部职责、有效监管的作用,可有效地弥补现行企业管理中的不足,这对于管理风险的规避将起到一定的促进性作用。

3.3及时掌握外部信息,提高自身工程技术

市场宏观环境的变化是客观存在的,企业应及时地了解外部信息,把握好经济走势,结合自身情况,有效地规避风险同时,应不断地提升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将此类风险降到最低。

对于交通建设投资企业而言,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平稳地发展下去,做好自身的内部风险控制是十分必要的,而科学、有效的内部风险控制将起到保证企业正常经营、推动发展的作用,以帮助企业在风险中平稳度过。

风险控制工作总结篇十七

什么是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指风险管理者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消灭或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或者减少风险事件发生时造成的损失。

风险控制的方法

风险控制的四种基本方法是: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保留。

1、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是投资主体有意识地放弃风险行为,完全避免特定的损失风险。简单的风险回避是一种最消极的风险处理办法,因为投资者在放弃风险行为的同时,往往也放弃了潜在的目标收益。所以一般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采用这种方法:

(1)投资主体对风险极端厌恶。

(2)存在可实现同样目标的其他方案,其风险更低。

(3)投资主体无能力消除或转移风险。

(4)投资主体无能力承担该风险,或承担风险得不到足够的补偿。

2、损失控制

损失控制不是放弃风险,而是制定计划和采取措施降低损失的可能性或者是减少实际损失。控制的阶段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事前控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损失的概率,事中和事后的控制主要是为了减少实际发生的损失。

3、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通过契约,将让渡人的风险转移给受让人承担的行为。通过风险转移过程有时可大大降低经济主体的风险程度。风险转移的主要形式是合同和保险。

(1)合同转移。通过签订合同,可以将部分或全部风险转移给一个或多个其他参与者。

(2)保险转移。保险是使用最为广泛的风险转移方式。

4、风险保留 风险保留,即风险承担。也就是说,如果损失发生,经济主体将以当时可利用的任何资金进行支付。风险保留包括无计划自留、有计划自我保险。

(1)无计划自留。指风险损失发生后从收入中支付,即不是在损失前做出资金安排。当经济主体没有意识到风险并认为损失不会发生时,或将意识到的与风险有关的最大可能损失显著低估时,就会采用无计划保留方式承担风险。一般来说,无资金保留应当谨慎使用,因为如果实际总损失远远大于预计损失,将引起资金周转困难。

(2)有计划自我保险。指可能的损失发生前,通过做出各种资金安排以确保损失出现后能及时获得资金以补偿损失。有计划自我保险主要通过建立风险预留基金的方式来实现。

风险控制工作总结篇十八

风险无处不在,无论是个人生活还是商业活动,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因此,控制风险成为我们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与风险斗争的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分享给大家。

首先,了解风险是控制风险的基础。了解风险可以让我们更加清楚地认知到潜在风险的存在和其可能带来的损失。在面对风险时,我们需要用冷静的思维去分析和思考,确定风险的各种形式,并对其进行分类。只有从根本上了解风险,我们才能更加有针对性地制定控制风险的策略和方法。

其次,制定风险控制计划是关键。在了解了风险后,我们需要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计划。一个好的计划应该具备全面性和可操作性,它可以帮助我们为每种风险制定对应的应对措施。风险控制计划应该包括风险的预测、预防和应对措施以及监控和评估等方面。在制定计划的过程中,我们需要综合考虑风险程度和可能的损失,合理分配资源,并确保计划的有效执行。

第三,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是提高风险控制能力的保障。做好风险管理工作需要一个系统的体系来支撑。一个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应该包括规章制度、流程和规范等方面,旨在使整个组织或个人在风险活动中有序、规范地进行。通过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我们能够更好地识别、防范和控制风险,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四,要加强对风险的预测和监测。风险是动态的,不断变化的。为了更好地控制风险,我们需要加强对风险的预测和监测。这样可以及时发现和评估风险的新增和变化,使我们能够更加及时地采取应对措施。通过不断地预测和监测风险,我们能够更好地应对不确定性和挑战,提高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最后,风险控制需要全员参与。风险控制不是一个人的事情,而是所有人共同的责任。任何一个环节的松懈都有可能导致风险的暴露。因此,我们需要将风险控制的理念融入到组织的文化中,让每个人都意识到风险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到风险控制中来。只有全员参与,才能形成合力,使风险控制工作更加有效和可持续。

总之,控制风险是我们生活和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项任务。通过了解风险、制定风险控制计划、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预测和监测以及全员参与,我们可以提高风险控制的能力,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并在不断的实践中不断完善自己的风险控制模式,使风险变成机遇,而不再成为威胁。

风险控制工作总结篇十九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党执政的重要经济基础,是国家引导、推动、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战略部署,提出了“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大命题。党的建设科学化首先体现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通过加强内控控制,运用风险管理理论和经验,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适合国有企业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重要方面,有效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和预防国企人员腐败,是当前务必切实抓紧抓好的战略任务。

一、国有企业腐败案件的基本情况分析

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由于在监管方面客观存在的缺

相对较多,而近年来有向低层级、低职级人员发展的趋势。四是从涉案人员的年龄看,国有企业曾有一段时间存在“59”现象,而近年来呈现出逐步向低龄化转移的趋势。这表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有企业预防腐败的主要对象应当是,具体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基层企业中直接从事经济工作、年富力强的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

二、风险管理对深化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具有重要意义

胡-锦-涛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指出,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中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在有关中央企业调研时明确指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整体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把惩防体系植于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之内、融入企业经营管理体系之中,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对于如何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

三、风险管理在预防国企人员腐败中的运用

至最低的管控过程,其中包括对风险的评估、量度、防范和应对。就企业作为经济组织的基本属性而言,积极探索在国有企业运用经济学的风险管理方法,来最大限度地预防腐败案件的发生,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通过全面收集和分析风险信息,最大限度查找腐

败风险,提高企业人员风险意识、自律意识

按照风险管理要求,腐败风险收集应具有全面性、系统

性、超前性,覆盖企业多层面、多领域、多环节,考虑企业当前存在和未来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避免腐败风险问题遗漏,为全面风险识别奠定基础。企业在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基础上,收集补充企业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廉洁档案、重点业务流程执行状态和结果等方面的信息数据。还可依据企业信访举报中反映的情况,效能监察、巡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腐败风险与其他各类风险的具体表现和发生条件,为后续的系统治理提供重要依据。风险信息收集过程是提高企业全体人员风险意识、自律意识的过程,通过思想引导、行为规范和营造氛围,进一步形成企业领导人员廉洁经营、全体职工共担风险的企业风气和企业文化,夯实体系建设的思想道德基础。

(二)通过定期开展风险识别,认真分析企业各层面、

3

既全面推进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又紧紧抓住重点领域、

关键环节加大治理力度,是搞好预防国企人员腐败工作的关键,也是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成效的重要方面。充分有效地利用风险信息收集和分析成果,建立企业廉洁风险信息平台和分析机制,定期开展腐败风险识别,增加廉洁风险预测功能。在具体操作中,要尽可能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多方位、多角度分析确定高风险目标和监控节点,特别在企业各层面、各职能部门、各业务单位范围内,重点围绕投资决策、产权交易、资本运营、财务管理、经营采购、工程招投标、重要项目管理、劳务管理、用人管理以及资产经营项目监管等,然后通过定期审查关键业务的工作流程及其受监控状态,逐步骤、逐环节进行诊断分析,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漏洞、缺陷,客观研判可能出现的廉洁风险并预测其风险等级。这就把治理腐败、风险防范和企业经营有机地结合起来,把体系建设根植于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之中,贯穿于企业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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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控制工作总结篇二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商品线上交易风险管理,规范交易行为,保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山东恒利商品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交易的正常进行,根据本中心交易规则及相关业务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公信原则,本中心主要负责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和见证交易,藏品的鉴定、评估、资金存管等由独立第三方服务机构完成。

第三条 本中心风险管理实行风险警示制度、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第四条 会员、第三方服务机构及相关参与方充分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风险警示制度

第五条 本中心实行风险警示制度。当本中心认为必要时,可以分别采取或同时采取要求会员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限制交易、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以警示和控制风险。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可以要求会员报告情况,或约见会员谈话,提醒风险:

(一)交易价格出现异常变动;

(二)会员交易行为异常;

(三)会员订货量、资金变化异常;

(四)会员持仓量异常;

(五)会员涉嫌违规、涉及司法调查或诉讼案件;

(六)本中心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可以向全体会员发出风险提示函:

(一)国内外市场交易出现异常变化;

(二)会员涉嫌违规;

(三)会员交易存在较大风险;

(四)本中心认定的其他异常情形。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可以通过相关途径对有关会员限制交易:

(一)不按本中心要求报告情况和谈话的;

(二)故意隐瞒事实,瞒报、错报、漏报重要信息的;

(三)故意销毁违规违约证明材料,不配合本中心调查的;

(四)经查实存在欺诈行为的;

(五)经查实参与操纵市场行为的;

(六)与第三方服务机构恶意串通,影响第三方服务机构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的;

(七)本中心认定的其他违规行为。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中心有权视情况采取暂停交易、延时开市、提前闭市、特别停牌、暂缓进入交收等措施,本中心予以公告,交易时间不作顺延。

(四)本中心认为其他严重影响正常交易的情况。

第十条 对技术性停牌或临时停市的决定,本中心通过网站及相关媒体及时予以公告。技术性停牌或临时停市原因消除后:本中心可以决定恢复交易,并予以公告。

第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发生,以及交易系统被非法侵入及本中心认定的其他异常情况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交易,本中心可以采取适当措施或认定无效。因异常情况本中心采取相应措施造成的损失,本中心不承担责任。

第三章 保证金制度

第十二条 本中心实行交易保证金制度。保证金是指会员按照规定标准交纳的、用于结算和履约保证的资金。交易开始前,会员应在其资金账户内存入足够数量的保证金。第十三条 会员在发出竞价指令的同时交易系统即自动锁定相对应数额的保证金。第十四条 本中心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00%。

第四章 涨跌停板制度

第十五条 本中心实行涨跌停板制度。涨跌停板幅度由本中心设定,本中心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涨跌停板幅度。

第十六条 挂牌交易品种连续三个交易日出现同方向涨停或者跌停的,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将此挂牌交易品种采取停牌控制措施。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则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于山东恒利商品交易中心。本办法若有修改,本中心将以公告形式发布。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恒利商品交易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恒利商品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中心”)商品上交易行为,维护本中心交易秩序,保护投资人会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交易规则。第二条 凡参与本中心商品交易的注册会员都必须遵守本规则。第三条 本中心交易的商品都适用本规则。第四条 商品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会员参与本中心商品交易须本着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精神,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中心的业务规则。

第二章 会员 第一节 会员资格

第六条 自然人。在本中心进行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必须按相关规定提供各项证明材料,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和民事责任能力;

2)对商品投资市场有一定的市场认知,具有一定的商品市场投资经验;

4)有一定的互联网、计算机操作能力,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事商品交易活动; 5)本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机构。在本中心进行商品交易的机构,必须按相关规定提供各项证明材料,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了解商品投资风险,已履行完毕法定和/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决策程序; 4)本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机构的从业人员,如果使用本中心交易系统,必须按照自然人的要求逐一注册登记。第九条 会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和业务规则;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本中心的管理与监督;遵守社会公共道德、相互尊重、严格自律、自觉维护正常的交易和交收秩序,认真履行应尽职责;充分行使享有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和本中心的商业声誉。

第十条 会员应遵循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自行申报和缴纳个人应承担的各项税收。

第二节 会员分类

第十一条 本中心会员分为投资人会员和经纪会员。

第十二条 投资人会员是通过本中心审核,参与本中心商品上交易的自然人会员或机构会员。第十三条 经纪会员是通过本中心专业委员会批准的机构会员,获准从事以下一项或多项业务: 1)发展投资人会员; 2)申请新商品挂牌交易; 3)申请商品入场登记; 4)申请商品再托管交易; 5)加入专业委员会; 6)本中心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十四条 经纪会员在任何情况下不代表本中心。投资人会员与经纪会员间的关系为相互自愿的合约关系。

第十五条 针对经纪会员的不专业行为,投资人会员有权向本中心投诉。本中心会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三节 会员注册 第十六条 投资人参与本中心商品交易,须事先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成为本中心会员。第十七条 本中心会员实行实名制。

第十八条 投资人按要求提供会员资格申请材料,并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投资人所提交资料经审核符合要求并与本中心书面或在线签署《商品投资人会员入市协议》、《商品风险提示书》,即正式取得商品投资人会员资格。

第二十条 投资人会员签订《商品投资人会员入市协议》,即视为同意遵守本中心的交易规则、会员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并同意委托本中心代理投资人会员所持有的、但未实际交收商品的保管、保险、登记等相关事宜。

第二十一条 投资人会员签订《商品风险提示书》,即视为已仔细阅读风险提示书,并自愿承担商品交易带来的风险。

第四节 交易账户

第二十二条 会员必须在本中心指定的银行开设资金账户,并开通银商转账业务。第二十三条 本中心一个会员对应一个交易账户。

第二十四条 会员同意本中心按照会员的交易申请和电子合同结算每一笔交易,包括划拨资金、支付交易费用和调整交易物的持有量。

第二十五条 本中心提供电子版的交易账户结算单。

第二十六条 会员的资金可以在交易账户和银行资金账户间自由划拨,费用自理。本中心对于资金划拨有监管的责任和权利,对于资金监管导致的资金划拨延迟,会员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

第五节 会员管理 第二十七条 本中心将不定期对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讯、不及时更新重大变更信息以及其他不符合本中心有关规定的情况,可冻结其会员账户,并根据情况作出处理。

第二十八条 对于违反本中心管理规定和业务规则的会员,本中心有权视其行为性质和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限期整改、暂停交易、限制交易许可权、终止会员资格等处罚;涉嫌犯罪的,按法律程序提交司法诉讼。

第二十九条 会员若对本中心的处理决定不服,有权自收到处理决定后10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请复议。对于会员的复议申请,本中心受理并做出决定。复议期间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三章 商品 第一节 商品目录

第三十条 在本中心进行交易的商品仅限于下列六个大类: 1)有相关检验标准的农资产品; 2)有相关检验标准的农产品; 3)有相关检验标准的白酒; 4)有相关检验标准的红酒; 5)有相关检验标准的中草药; 6)有相关检验标准的收藏品。

第三十一条 在本中心进行交易的六大类商品中会有若干个交易品种,交易品种的全部为商品目录。本中心实行挂牌商品准入制度,全部交易商品必须按商品目录指定的编号登记后方可交易。第三十二条 每个商品条目包括交易品种名称、代码、交易单位和加价幅度,交易单位如“袋”、“吨”、“箱”、“瓶”等。

第三十三条 本中心是发布和维护交易商品目录的唯一机构。

第二节 挂牌申请

第三十四条 投资人会员可以委托本中心经纪会员向本中心提出挂牌申请。投资人会员和经纪会员须向本中心提交《委托挂牌代理协议》、《挂牌申请书》、《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持有人承诺书》等相关文件。

第三十五条 投资人会员向本中心提交挂牌申请,视为其接受本中心的各项交易条款和投资人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十六条 经纪会员提供的该商品《市场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品的合法性、市场规模、市场趋势、投资价值研究和由专业人员签发的商品价值评估报告。《市场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对影响商品投资价值因素进行全面分析,运用行业公认的估值方法对挂牌实物的合理投资价值进行预测。

2)引用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须注明来源; 3)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十八条 《市场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仅供投资人会员参考,不能作为本中心对该商品投资前景的承诺或认可。

第三十九条 新商品首次挂牌流通市值需达以下要求: 1)首次挂牌流通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挂牌商品有较好的流通性; 第四十条 本中心收到挂牌申请后,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合格后组织本中心专家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后经本中心新品挂牌审核小组复审,复审通过后本中心将向挂牌申请人出具挂牌申请回复函。

第四十一条 对于本中心公告的公开征集挂牌商品名单中的商品,经新商品挂牌审核小组审核同意后,该商品可直接进入挂牌托管流程,当托管市值达到交易规则要求即可挂牌上市交易。第四十二条 新商品经本中心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本中心将在官网上发布商品挂牌公告,进入商品目录。

第三节 入场登记

第四十三条 持有本中心挂牌商品的投资人会员,在本中心发布托管公告后,可以在托管日前通过书面、邮件、微信或交易客户端向本中心提出入场登记申请。书面申请须提交以下文件:《入场登记申请书》、《持有人承诺书》、《委托入场登记协议》、持有人身份证明,如投资人会员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鉴定入库事项,还需递交《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明;交易客户端提交申请须确认阅读、理解、接受《持有人承诺书》的所有条款。通过邮件、微信提交申请的,须在托管日补交上述书面申请的相关资料。上述申请必须经本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托管流程。

第四十四条 投资人会员办理完托管入库手续后的两个交易日内,须将挂牌费通过交易客户端支付至交易中心,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支付挂牌费的,每延期一日收取挂牌商品市值0.1%的滞纳金。鉴定费现场收取,凭交款凭证进行商品鉴定。

第四十五条 申请入市商品经专业机构鉴定合格,进入本中心指定仓库;对经鉴定后不符入库要求之商品,由鉴定机构退还挂牌申请人。

第四十六条 投资人会员申请挂牌商品经本中心组织鉴定入库后,本中心托管中心出具鉴定托管单并于指定时间内将鉴定托管单转为投资人会员的交易账户持仓。投资人会员在交易客户端支付完挂牌费后,本中心将投资人会员的持仓全部或部分解冻后方可上市交易。

第四十七条 投资人会员交易账户生成挂牌商品代码与实际持有数量后,其鉴定托管单持有人联中所主张的各种权益即转移到投资人会员交易账户中,投资人会员不得再凭鉴定托管单向第三方鉴定机构、本中心托管部主张任何权益。

第四十八条 投资人会员为机构法人的,办理实物托管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投资人会员为自然人的,须由持有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第四十九条 托管流程完成后,本中心将及时发布商品托管入库公告。

第四节 再托管申请

第五十条 已挂牌商品在触及再托管条件时方可再次托管,本中心将在官网发布再托管公告。第五十一条 在本中心发布相关商品再托管公告时,申请人可委托本中心经纪会员向本中心提出再托管申请。申请时须向本中心提交《委托再托管代理协议》、《再托管申请书》及《持有人承诺书》。

第五十二条 再托管规则如下:

4)再托管总量:再托管公告中将明确再托管商品总量。再托管商品总量将不超过该商品已挂牌总量的30%,具体比例以再托管公告为准; 5)本中心再托管申请原则上只针对该挂牌商品线上持有人,并根据再托管总量、总流通量、持有人持有数量按比例确定再托管数量。

第五十三条 当某一挂牌商品再托管申请经超过参与表决的60%流通量的线上持有人同意时,本中心有权根据该商品的线上交易和相关市场情况决定是否针对该商品进行再托管。

第五节 商品退市

第五十四条 本中心对于不活跃的商品,或有较大争议的商品,将启动退市流程。

第四章 发行申购 第一节 申购原则

第五十五条 进入本中心商品目录的新商品,投资人会员可通过系统进行申购。第五十六条 申购委托在申购日交易时间内可以撤单,其他时间不可以撤单。第五十七条 投资人会员申购前账户中需存有足额申购款,以保证申购委托成功。

第五十八条 申购新商品须全额预缴申购款及申购手续费。申购抽签结束后,未中签申购款及相应申购手续费将退还至投资人会员账户。第五十九条 新商品申购日期以本中心公告为准。

第二节 申购价

第六十条 申购价即为新商品挂牌指导价,是指经本中心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挂牌审核小组审核通过的新商品首日挂牌交易指定参考价。

第六十一条 参考价定价根据经纪会员推荐挂牌价、专家委员会综合评估价、专业市场现货均价综合考虑制定。

1)经纪会员推荐挂牌价:由新商品挂牌申请人与经纪会员协商制定;

3)专业市场现货均价采集于专业交易市场,由本中心特约信息员按规定申报。新商品现货市场均价为发布该商品托管公告之前一周现货市场平均价。

第三节 申购时间

第六十二条 投资人会员可以于申购日(以下简称t日)申购发行的新商品,申购时间为t日的9:30至11:30和13:30至15:30。

第四节 申购流程

第六十三条 投资人会员申购(t日):投资人会员在申购时间内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申购委托提交后,申购资金将被冻结。

第六十四条 抽签(t+1日):本中心根据抽签规则进行抽签,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第六十五条 公布中签结果(t+1日):公布中签结果。第六十六条 挂牌交易(t+2日):新商品挂牌上市交易。

第五章 交易规则 第一节 交易时间

第六十七条 本中心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 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出入金及银商签约时间为:交易日的7:0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本中心公告的休市日除外。交易期间内因故停市,不作顺延。

第六十八条 商品公告另有规定的,交易时间按商品公告为准。第六十九条 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本中心可以调整交易时间。

第二节 交易申请 第七十条 在交易时间内,交易系统接受交易申请,申请当日有效。如果一笔申请不能一次性全部成交,未成交的部分继续参加当日的交易。本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一条 交易申请应视为投资人会员向本中心提交的交易委托。一旦成交,申请人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并按照本规则确定的方法与对方结算。

第七十二条 交易申请应包括交易品种代码、名称、交易数量和交易价格,以及本中心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七十三条 购买申请。当投资人会员提交购买申请时,应保证交易账户有足够的资金。系统会在申请有效期内,锁定相应的金额。

第七十四条 转让申请。当投资人会员提交转让申请时,应保证交易账户持有足够数量的交易商品。系统会在申请有效期内,锁定相应数量的交易商品。

第七十五条 单笔交易申请最大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中心该商品市场流通量的1%。根据市场流通量的变化,本中心可适时调整单笔申请最大数量。

第七十六条 本中心对商品交易实行价格波动限制,新商品挂牌交易首日价格波动幅度最大为30%,次日起日价格波动幅度最大为10%。当日有效价格范围的计算方法为:当日参照价格×(1±日价格波动幅度)。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根据市场管理需要,本中心可以调整交易商品的日价格波动幅度。

第七十七条 开盘价为当日该商品的第一笔成交价格。收盘价为当日该商品交易时间内最后三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最后三分钟无交易的,其收盘价为当日最后一笔成交价。第七十八条 当日参照价格为该商品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

第七十九条 在接受交易申请的时间内,未成交申请可以撤销,撤销指令经本中心确认后方为有效。被撤销和失效的申请,本中心应当在确认后及时解除对投资人会员相应的款项或实物的锁定。

第三节 电子合同 第八十条 转让方与受让方价格达成一致,交易合同以电子合同形式签署。

第八十一条 系统收到交易申请后,会在第一时间寻找符合相应条件的交易方。无论是部分还是全部成交,系统会生成相应的电子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电子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合同编号、交易品种名称、商品代码、成交价格、成交数量、计价单位、交易时间、交易手续费等。第八十三条 电子合同以人民币计价,计价单位为元。

第八十四条 买卖双方同意根据电子合同和相关交收规则的约定,卖方向买方转移所交易商品的所有权,买方向卖方划转相对应的资金。

第八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交易系统被非法侵入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交易,本中心可以采取适当措施或认定无效。对显失公平的交易,经本中心研究认定后,可以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处理。违反本规定相关条款,严重破坏市场正常运行的交易,本中心有权宣布取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规交易者承担。

第四节 实物交收

第八十六条 实物交收须由本中心投资人会员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本中心指定地点办理。第八十七条 商品实物交收的数量必须是本中心规定的该商品最低交收数量的整数倍。第八十八条 投资人会员通过交易客户端提出实物交收申请:

1)投资人会员在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13:30-15:30可通过交易客户端注册提货单,生成提货单后,投资人会员所提货商品及其对应数量被锁定进入待交收状态; 2)本中心接到投资人会员的提货单,审核并确认后,安排进入提货流程; 3)投资人会员携提货单及密码,至本中心指定交收地办理提货出库。

第八十九条 投资人会员(自然人)办理实物交收时所需的全套文件: “商品提货单”传真件(或打印件)、投资人会员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提货的,还需提供提货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经公证处公证的投资人会员签字的代理交收声明。投资人会员(机构)办理实物交收时所需的全套文件:“商品提货单”传真件(或打印件)、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机构实物交收授权委托书(盖章)、受托提货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第九十条 仓库办理交收的工作时间:指定交收日的09:45-16:00。

第九十一条 本中心不承担商品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收代扣、代缴的义务,会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行申报和缴纳。

第九十二条 投资人会员提出交收申请后,进入“商品提货单”状态的商品实物将被锁定,投资人会员有权在交易客户端对该提货单进行注销,注销后该“商品提货单”将被取消,其对应的商品实物将被解除锁定。

第九十三条 投资人会员提出交收申请后,若在指定的交收时间内未办理实物交收业务,该“商品提货单”将作废。

第九十四条 “商品提货单”作废的,其对应的商品实物仍被锁定,需要投资人会员在交易客户端进行注销提货单以解除锁定。

第九十五条 对于单一交易日提货数量达到该商品总托管入库数量的5%时,本中心将及时发布商品出库公告。

第五节 市场管理

第九十六条 为了维护市场的稳定,保护投资人会员的利益,本中心可以对特定交易商品临时停牌。对于停牌原因和恢复交易的时间,本中心将予以公告。

第九十七条 本中心在交易时间内发布交易即时行情和相关的行业新闻等辅助信息。

第九十八条 本中心实行市场信息员信息采集制度,实现商品交易中心平台与全国各大商品专业市场价格联动。

第九十九条 本中心实行风险警示制度。当本中心认为必要时,可以分别采取或同时采取要求投资人会员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公开谴责、发布风险警示公告、暂停或限制交易、取消交易资格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以控制风险。

第一百条 本中心产生的交易信息归本中心所有,未经本中心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使用和传播。

第一百零一条 经本中心许可使用交易信息的机构和个人,未经本中心同意,不得将本中心交易信息提供给其它机构和个人使用或予以传播。

第一百零二条 当出现由于不可抗力或计算机系统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时,交易市场进入异常情况并暂停交易。一般暂停交易的期限不超过3个交易日。

第一百零三条 本中心宣布交易市场进入异常情况并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后,将在第一可能的时间内予以公告。由于在市场异常情况下采取相应措施所造成的损失,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章 其他

第一百零四条 本中心根据需要有权选择升级或更换交易系统,并有权要求投资人会员配合本中心采取相应措施。因投资人会员不配合造成的自身损失,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一百零五条 本中心升级或更换交易系统会及时进行公告。

第一百零六条 本交易规则中所述时间,以本中心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第一百零七条 本交易规则由本中心负责解释与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山东恒利登记结算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恒利商品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商品交易登记结算行为,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登记结算秩序,防范登记结算风险,保障商品交易市场安全高效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中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本中心商品交易中心上市的商品登记结算,适用本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没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本中心其他相关规定。

第三条 登记结算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安全、高效的原则。第四条 登记结算业务采取集中统一的运营方式,由本中心登记结算部门集中统一办理。登记结算部门为商品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查询与结算服务。

第五条 登记结算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本中心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

第二章 登记结算部门

第六条 登记结算部门是本中心的下属职能部门。

第七条 登记结算部门设立电子化实物登记簿系统,根据实物账户的记录,办理商品投资人名册的登记。电子化实物交易登记簿系统的记录以整数位为计量单位,商品实物数量的最小单位为1 “枚”或“张”等。

第八条 本中心统一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

第九条 商品登记簿系统内的登记资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商品投资人会员名称、会员账户号码、持有商品名称、持有商品数量、商品限售情况、司法冻结情况以及权利质押等商品持有状态。

第十条 登记结算部门履行下列职能:

1、商品实物账户、资金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2、商品实物的登记,包括初始登记、变更登记、退出登记;

3、依法提供与商品登记业务有关的查询、资讯、咨询和培训服务;

5、其他与商品登记结算相关的业务。

第十一条 登记结算部门负责制定下列事项和文件:

1、业务实施细则;

2、制订或修改业务管理制度、业务开展计划、紧急应对程序;

3、办理新的商品及品种的登记业务,变更登记业务模式;

4、投资人会员资格的取得和丧失等变动情况;

5、合作银行资格的取得和丧失等变动情况;

6、发现重大业务风险和技术风险,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及重大诉讼;

7、与商品经纪会员、商品投资人会员和合作银行签订的各项业务协定的样本格式。

第十二条 登记结算部门应当妥善保存登记原始凭证及有关档案和资料。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第十三条 登记结算部门对其所编制的与商品登记业务有关的资料进行专属管理;未经登记结算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专属管理的资料用于商业目的。

第十四条 登记结算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对与商品登记业务有关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对与商品登记业务有关的资料,登记结算部门应当拒绝查询,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结算部门应当依法办理:

1、投资人会员查询其本人的有关商品资料;

2、交易所履行职责要求登记结算部门提供相关资料;

3、相关部门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查询和取证。

第十五条 登记结算部门应当公开业务规则以及与商品登记业务有关的主要收费专案和标准。登记结算部门制订或者变更业务规则、调整商品实物登记主要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应当告知相关市场参与人。

第十六条 登记结算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依法办事、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泄露所知悉的有关人员的商业秘密。

第三章 交易账户的管理

第十七条 一个投资人会员只能开立一个交易账户,交易账户包含:实物账户和资金账户。

投资人会员通过实物账户持有对应的实物,实物账户用于记录投资人会员持有实物的数量及其变动情况。资金账户用于记录投资人会员交易资金状况及其变动情况。

第十八条 投资人会员所持有的实物应当记录在投资人会员本人的实物账户内。本中心根据实物账户的记载认定投资人会员为所对应的实物持有人。

第十九条 投资人会员开立商品交易账户应当通过本中心官方网站或指定的经纪会员向登记结算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开立的交易账户应当保证其提交的开户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第二十条 除交易所认定的特殊情况外,投资人会员不得将本人的商品交易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登记结算部门对商品交易账户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投资人会员在商品交易账户开立和使用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登记结算部门应当根据交易所指令对违规商品交易账户采取限制使用、注销等处置措施。

第二十一条 投资人会员一致同意由本中心通过交易账户登记其托管的商品实物,投资人会员交由本中心托管的商品的数量及其变动情况均应当记录在该投资人会员的商品交易账户内。投资人会员一致认可商品交易账户的登记效力,并认可登记结算部门出具的商品登记查询结果是投资人会员于该查询结果出具时在本中心托管的商品实物权属情况的合法证明。

第四章 商品登记和存管

第二十二条 商品挂牌前,其持有人及/或其委托的经纪会员应向登记结算部门申请办理其所挂牌商品的初始登记业务。

第二十三条 商品挂牌后,登记结算部门根据商品申购结果办理投资人会员名册和商品数量的变更登记。

第二十四条 商品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登记结算部门应当根据商品交易的交易指令办理商品投资人会员名册的变更登记。当事人因继承或依法进行财产分割(如离婚、继承等情形),法人合并、分立,或因解散、破产、被依法责令关闭等原因丧失法人资格的,资产合法承继人申请办理过户登记时,应凭合法文档到登记结算部门办理相关商品实物的变更登记;过户完毕后,登记结算部门向申请人出具过户登记证明文件。如果资产合法承继人不符合本中心商品投资人会员标准,登记结算部门有权拒绝其过户申请以及交易申请,但账户内应由其合法承继的实物及资金归其所有并予以提取。商品因质押、冻结等原因导致其投资人权利受到限制的,登记结算部门应当在商品投资人会员名册上加以锁定。

第二十五条 登记结算部门应当保证商品投资人会员名册和登记过户记录真实、完整、合法。

第二十六条 投资人会员在登记结算部门开立商品交易账户,需严格遵守登记结算部门相关制度。

第二十七条 投资人会员应当委托本中心交收托管机构存管其持有的商品实物,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投资人会员买卖商品实物,应当遵守本中心制定的相关交易规则,根据成交结果由本中心登记结算部门完成其所持实物和资金的交收与划拨。

第二十九条 本中心登记结算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投资人会员存管的实物的安全,禁止挪用、盗卖。

第五章 资金结算及实物结算

第三十条 本中心实行日终资金结算制度及所持商品日终结算制度。第三十一条 本中心交易管理部负责每个交易日交易结束后将交易资料发送至商品登记结算部门。

第三十二条 本中心商品登记结算部门根据交易管理部发送的交易资料计算资金轧差,对投资人当日交易资金及所交易实物进行汇划。

第六章 风险防范和控制

第三十三条

登记结算部门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加强商品实物登记业务的风险防范和控制:

1、制订完善的风险防范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2、建立完善的技术系统,制订由有关市场参与人共同遵守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3、建立完善的从业人员准入标准和风险评估体系;

4、对登记资料和技术系统进行备份,制订业务紧急应变程式和操作流程。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

1、市场,是指本中心设立的商品交易市场。

2、初始登记,是指经本中心审核通过,商品在本中心挂牌前,持有人及/ 或其委托的经纪会员在登记结算部门规定的时间,申请办理商品初始登记手续。

3、变更登记,是指由登记结算部门执行交易系统指令,并确认商品过户的行为。

4、退出登记,是指某品种商品终止上市后,持有该品种商品的投资人会员应当及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所述的交易时间为北京时间,并以本中心交易系统的时间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经本中心审议通过后实施,由本中心负责解释与修订。

风险控制工作总结篇二十一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使其充分发挥效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尽快达产达效,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募集行为包含推介私募基金,发售基金份额(权益),办理基金份额(权益)认/申购(认缴)、赎回(退出)等活动。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包括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募集服务的基金销售机构,为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监督、份额登记等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 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自律规则,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应当参加后续执业培训。

第四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应当履行受托人义务,承担基金合同的受托责任,应当履行合理的注意义务,并承担审查投资者适当性的相关责任。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报告与信息披露义务;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因委托募集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五条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本制度的规定及基金销售协议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防止利益冲突,履行说明义务,合理的注意义务,承担特定对象调查,私募基金推介及合格投资者确认等相关责任。

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利用基金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活动。

第六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应当签订基金销售协议作为基金合同的附件,基金销售协议中应当明确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划分,并由基金销售机构负责向投资者说明相关内容。

第七条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产品,或者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拆分转让,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机构应对投资者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保投资者以书面方式承诺其为自己购买私募基金;

(二)在基金合同中约定转让的条件。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基金。

第八条 募集机构应当对投资者的商业秘密及个人信息严格保密。除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另有规定的,不得对外披露。

第九条 募集机构应当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以及其他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的资料,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年。

第十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本制度所述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是指由私募基金管理人归集的,在合格投资者资金账户与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账户之间划转的往来资金。募集结算资金从合格投资者资金账户划出,到达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账户之前,属于合格投资者合法财产。

第十一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与监督机构签署监督协议,监督机构负责对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实施有效监督。监督协议中须明确反洗 钱义务履职、责任划分及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的连带责任条款。

第十二条 涉及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开立、使用的机构不得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归入其自有财产。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相关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

第十三条 募集机构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公开宣传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发展战略、投资策略以及由中国基金业协会公示的已备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

募集机构应确保前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得包含基金产品的推介内容。

第十四条 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调查程序,不得向任何人推介私募基金。

第十五条 募集机构应当在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对象调查程序,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投资者签字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

投资者的评估结果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逾期需重新进行投资者风险评估。投资者风险承担能力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主动申请对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进行重新评估。

第十六条 募集机构设计投资者风险调查问卷时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方法,确保问卷结果与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调查问卷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五)风险偏好,包括投资目的、风险厌恶程度、计划投资期限、投资出现波动时的焦虑状态等。

对投资者上述信息的获取应以投资者自愿为前提。私募基金投资者风险调查问卷详见附件一。

第十七条 推介材料应由募集机构制作使用,募集机构对推介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使用、更改、变相使用私募基金推介材料。

第十八条 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内容应与基金合同主要内容一致,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推介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私募基金的名称和基金类型;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等基本信息及概况;

(三)私募基金托管人名称(如无,应以显着字体特别标识);

(四)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概况;

(五)私募基金收益与风险的匹配情况;

(六)私募基金的特殊风险揭示;

(七)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信息;

(八)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

(九)私募基金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

(十)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

(十一)明确指出该文件不得转载或给第三方传阅;

(十二)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募集机构应当采取风险揭示书的形式向投资者揭示风险,确保推介材料中的相关内容清晰、醒目。

第十九条 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推介私募基金时,禁止以下行为:

(一)公开推介或者变相公开推介;

(二)推介材料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六)恶意贬低同行;

(七)允许非本机构雇佣的人员进行推介;

(八)推介非本机构募集的私募基金;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条 募集机构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一)公开出版资料;

(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

(三)未经邀约面向公众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四)海报、户外广告;

(五)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

(六)公共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

(七)未设置特定对象调查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

(八)未经特定对象调查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 募集机构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建立科学有效的私募基金风险评级标准和方法,并应当根据私募基金的风险类型和评级结果,向投资者推介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

第二十二条 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之前,募集机构应当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须重点揭示私募基金风险,并与投资者一同签署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三)投资者对基金合同中投资者权益相关重要条款的逐项确认,包括当事人权利义务、费用及税收、纠纷解决方式等。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详见附件二。

第二十三条 在完成私募基金风险揭示后,投资者应当向募集机构提供金融资产证明文件,募集机构应当审查其是否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

第二十四条 根据《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第二十五条 在完成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后,募集机构应给予投资者不少于一天的投资冷静期,投资者在冷静期满后方可签署私募基金合同。

第二十六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后,指令本机构的非基金推介业务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等适当方式进行回访,回访过程不得出现诱导性陈述,须客观确认合格投资者的身份及投资决定。未经回访确认,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签署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可以约定,经回访确认程序的合同方可生效。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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