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电焊包工合同(案例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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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电焊包工合同(案例17篇)
时间:2023-10-31 17:30:07     小编:ZS文王

合同可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在合同中,需要对可能发生的争议进行明确的约定,以避免后续纠纷。合同范文中的案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合同的撰写和解读。

电焊包工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1、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虚心接受总公司、项目、班组(或劳务队)安全管理和教育,按安全交底和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2、开关闸箱要加锁,不用时或修理时要将开关锁上,修理时要加挂“正在修理,请不要合闸”。

3、开关闸箱内不准放杂物,不准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4、电焊机一次线超过2米时,要将导线挂起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磨损漏电;如在金属结构物上工作,需保证电线绝缘的完整性。

5、电焊时必须配戴面罩等保护用品,在脚手架上高空焊接要系安全带,仰焊要戴石棉手套,潮湿环境工作时要穿绝缘的胶鞋,要预防电焊钳等部位漏电。

6、除电焊机上的轮线接头可由电焊工拆接外,其他电源线只准电工装拆。

7、通电后,电焊工不得触及电焊机未经绝缘的导电部分,有漏电要找电工修理。

8、焊接储存过油料或天然气的容器、管路、油路前,必须先找出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采取有保障的安全措施,否则不准焊。

9、电焊工不准带电移动碘钨灯等安全性不高的工作灯,不准酒后登高作业。

10、电焊时,要清理焊渣溅落可能引起火灾的易燃物;电焊钳、焊件要放好,防止物品受热引发火灾。

11、对自身安全隐患要及时纠正,发现旁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指出并协助消除,对自己不能处理的隐患,要及时向上级和项目安全员反映。

12、对自身过失造成的违章和事故负责,并愿意接受公司和项目的相应处罚,对电焊工的个人处罚不能免除或者减轻项目对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电焊包工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兹因甲方聘用乙方到采石场为电焊工,就此事,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聘用合同:

一、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领导和管理,遵守甲方的场纪场规制度,要有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态度,要保证安全用电及保持场里正常用电(要保证电焊安全)。

二、如果甲方生产需要维修线路,乙方接到通知应尽快赶到场里。

三、乙方在工作中要按章按规操作。注意自身安全,(对电焊使用的乙炔、氧气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排除。以上情况如乙方没有做到或是乙方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后果,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四、甲方支付乙方年度服务费,每年10000元整。

五、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整。

六、本合同期满即终止,一方要续签,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提出,经双方协同后确定,如乙方不想续签,应将场内电路事项交代场内有关领导方可。

七、本合同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双方若有异议,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电焊包工合同篇三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现聘用 (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试用期。

2.在试用期内,甲方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即行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当月出勤工资和政府规定的补贴。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

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高温保健食品。

第四条工作时间

1.甲方实际每周工作5天(40小时),休息2天。

2.甲方确因工作(生产)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补偿,或者给予相应时间的调休。

3.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4.乙方如有正当理由,经过申请批准,可请事假。甲方不负责发放事假期间的薪酬、奖金和补贴(除国家规定补贴外)。

第五条劳动报酬

1.按公司现行工资制度确认乙方月工资 元。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新制度予以调整。

2.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2日。

3.甲方将根据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对乙方的工作考评结果,按其所担任的职、级,不定期调整乙方的工资。甲方还将按董事会制定的各有关规定及职工的劳动态度、工作效率,给予奖金和津贴。

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为乙方向有关部门投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乙方除养老保险外的社会保险按《 》规定执行。

2.在职中国职工因工受伤的医疗、生活费用,以及死亡丧葬费和家属抚恤费,参照本市国有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

工伤经过医疗终结后,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但尚能工作的,由单位分配适当工作。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合同期内,工作时间在1年以内,累计享有医疗期3个月,以后工作时间每增加1年,可相应延长医疗期1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在企业工作20年以上以及在生产经营中表现卓著有较大贡献的,医疗期可由甲方决定适当延长。医疗期间的生活费用、医疗费用,以及死亡丧葬费和家属抚恤费,参照本市国有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

4.甲方依照政府规定向乙方支付独生子女费、幼托费、交通补贴、回族津贴等福利费用,并积极办好必要的集体福利。

第七条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3.乙方触犯国家的法律,被判刑、劳动教养的,以及被除名、开除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条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

(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按甲方“员工守则”及奖惩办法规定可以辞退的;

(4)甲方因生产经营变化,企业调整而多余的职工;

(5)企业宣告解散或合营期满的。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间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有正当理由,不能或不愿继续工作,需要辞职并经甲方同意的。

4.甲方依照政府规定向乙方支付独生子女费、幼托费、交通补贴、回族津贴等福利费用,并积极办好必要的集体福利。

5.乙方如在本合同期内受过甲方出资培训(含间内、外实习进修)需延长合同期限,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如乙方因个人情况辞职或自行离职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培训费。在培训期内或培训结束上岗工作不满1年的,辞职或自行离职按培训费的100%赔偿。以后工作每满1年减免赔偿培训费的20%,合同期满不赔偿。如乙方出境培训,培训费项目包括:

6.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劳动关系即行解除,乙方去向按《 》规定办理。如需续订,应在期满前1个月双方协商同意。

第九条违反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乙方违约,按甲方奖惩办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劳动争议

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程序。

2.劳动争议的程序为:

(1)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协商不能解决的,可通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3)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由争议的一方或双方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如本合同所列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应以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标准文本报上级有关部门: 劳动局、 人事局和 总工会备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次签订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焊包工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条例》,将消防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火灾责任事故,______经理部特与_______单位焊工签订本防火安全合同。

1.电气焊工操作必须执行消防部门下发的有关通告中的规定,落实文件精神。

2.电气焊工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焊前开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及防火器材,作业结束交回用火证,严禁非电气焊工操作。

3.作业时要按规定时间、地点作业,必须对周围易燃、可燃物进行清理,垂直作业要进行隔挡和用石棉布封严孔洞。高层外檐作业下面要增设人员看火,做到万无一失。

4.焊割作业与油漆、喷漆、木工、防水施工的等易燃易爆作业,严禁同部位、同时上下交叉作业。

5.遇有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高空、露天焊割作业立即停止。

6.作业完毕,必须切断电源、气源、检查现场,确无火险后方可离去。

7.对违反防火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有权建议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电焊包工合同篇五

聘请方: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应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董事会决议,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总经理。为加强管理,提高绩效,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聘用内容: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公司总经理。

二。 聘用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 担保方式:风险抵押金。乙方须于每年的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当年度聘用经营风险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作为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的担保。

四。 权利义务

(一)甲方由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监督乙方的工作

(二)乙方:

1、对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行使一切生产经营管理职权,并接受甲方董事会的监督。保证甲方安全生产,长效管理,保值增值。

3、不得改变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名称和经营范围,如确实需要改动,应经董事会同意;

4、对甲方的财产无处分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转移、抵押、质押、出租、赠与等;

5、聘用经营期间,若以甲方的名义贷款,须经甲方董事会同意;

6、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应于每月___日前据实向甲方董事会报送甲方的财务报表;

8、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9、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 费用指标: 乙方个人每月可列支经营管理等费用人民币____万元;如超出,则从乙方个人的月收入中扣除。经营管理等费用具体支出项目为:

六。 工资福利:聘用期间每年基本报酬为人民币____万元(含社会保险、福利等),按月平均预支,年终结算。乙方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同时还可按公司年销售额的____%分取报酬,年终结算。

七。 合同解除: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指出后十日内不纠正的,或者甲方董事会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而决议不再聘用乙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后,甲方有权对于乙方经营管理期间的甲方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验证;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移交程序为:

九。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本合同。如一方单到期限方终止合同,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__万元。乙方不全面履行本合同致使合同被甲方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万元。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十。 其他事项:

十一。 合同生效及文本: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4份,甲方、乙方各执2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 月日

电焊包工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兹因甲方聘用乙方到采石场为电焊工,就此事,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聘用合同:

一、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领导和管理,遵守甲方的场纪场规制度,要有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态度,要保证安全用电及保持场里正常用电(要保证电焊安全)。

二、如果甲方生产需要维修线路,乙方接到通知应尽快赶到场里。

三、乙方在工作中要按章按规操作。注意自身安全,(对电焊使用的乙炔、氧气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排除。以上情况如乙方没有做到或是乙方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后果,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四、甲方支付乙方年度服务费,每年10000元整。

五、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整。

六、本合同期满即终止,一方要续签,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提出,经双方协同后确定,如乙方不想续签,应将场内电路事项交代场内有关领导方可。

七、本合同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双方若有异议,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电焊包工合同篇七

乙方:电焊工

1、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虚心接受总公司、项目、班组(或劳务队)安全管理和教育,按安全交底和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2、开关闸箱要加锁,不用时或修理时要将开关锁上,修理时要加挂“正在修理,请不要合闸”。

3、开关闸箱内不准放杂物,不准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4、电焊机一次线超过2米时,要将导线挂起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磨损漏电;如在金属结构物上工作,需保证电线绝缘的完整性。

5、电焊时必须配戴面罩等保护用品,在脚手架上高空焊接要系安全带,仰焊要戴石棉手套,潮湿环境工作时要穿绝缘的胶鞋,要预防电焊钳等部位漏电。

6、除电焊机上的.轮线接头可由电焊工拆接外,其他电源线只准电工装拆。

7、通电后,电焊工不得触及电焊机未经绝缘的导电部分,有漏电要找电工修理。

8、焊接储存过油料或天然气的容器、管路、油路前,必须先找出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采取有保障的安全措施,否则不准焊。

9、电焊工不准带电移动碘钨灯等安全性不高的工作灯,不准酒后登高作业。

10、电焊时,要清理焊渣溅落可能引起火灾的易燃物;电焊钳、焊件要放好,防止物品受热引发火灾。

11、对自身安全隐患要及时纠正,发现旁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指出并协助消除,对自己不能处理的隐患,要及时向上级和项目安全员反映。

12、对自身过失造成的违章和事故负责,并愿意接受公司和项目的相应处罚,对电焊工的个人处罚不能免除或者减轻项目对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电焊包工合同篇八

乙方(员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二)试用期为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为,乙方具体的工作内容及岗位要求详见相关职务说明。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深圳,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地点。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和职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和甲方安排的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业务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按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每月薪资待遇详见《定薪通知单》,具体按甲方相关管理制度约定执行。

(三)甲方每月15日前以货币形式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可适当调整。

(四)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1、甲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将工资支付到乙方提供的帐号上。

2、因乙方提供银行账号有误,致使甲方依法支付的工资乙方无法收到,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公司实行个人薪资保密制度,任何员工薪资不仅属个人隐私而且也属于公司的保密资料,禁止员工打听他人的薪资待遇或泄露自己的薪资待遇。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规定为乙方购买社会保险(属于乙方承担的部分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国家____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依法制定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办法,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____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性文件的要求为乙方提供职业危害防治等相关措施、条件。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将通过甲方a系统或宣传栏进行公示或通过文件方式下发乙方所在部门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____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应严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将甲方界定为商业秘密的客户资料、信息、拟投资项目等内容泄露给第三方。如乙方违反甲方有关商业秘密管理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合同变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条款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获得批准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乙方试用期内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并获得批准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其他约定

1、乙方在试用期内存在以下情形的,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

(2)隐瞒了重要的且应当告知的个人信息(如:隐瞒病史或受过刑事处罚等)的;

(3)不能按岗位职责或岗位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的;

(4)患有传染性、精神性、不可治愈性以及其它严重疾病的;

(5)拒绝接受甲方管理人员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的;

(6)无法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正常劳动的;

(7)试用期间受到警告或者警告以上处分的;

(8)试用期评估未达标的;

(10)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它情形。

2、乙方在聘用期内具有以下情形的,属于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1)谎报个人身份或档案资料的;

(2)转借工作卡给公司外人员使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6)因乙方失职或故意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达甲方规章制度规定标准的;

(8)盗窃公司或同事财物或利用工作之便,挪用公司财产或接受业务往来单位贿赂的;

(9)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受到拘留、劳动教养等处罚的;

(10)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1

2)在职期间记过达2次或警告处分达3次或口头警告达5次的;(1

3)其它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失行为的。

十、经济补偿

(一)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因甲乙双方工作需要,由甲方出资送乙方外出学习、培训,或甲方同意乙方先行出资参加外部学习、培训技术,结束后,甲方按实际发生额全额报销,乙方外出学习、培训取得的相应资格证书应交甲方存档备案,双方应另行签订服务期协议明确乙方的服务期限。乙方在服务期限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一)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必须在离职之日前办理完工作交接等手续。

(二)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工作交接时乙方应当返还所使用或保管的甲方财物,包括但不仅限于:钥匙、办公工具、工作证件、授权资料、空白文书、文件档案、款项等。如有损坏、遗失或侵占等其他损害,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如果乙方拒绝交接工作或交接工作不完整,则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十二、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工会寻求解决或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乙方辞职行为(未依法提前____日或____日(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申请而擅自离职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招聘费、其他员工顶岗加班费等),乙方应当承担上述经济损失。

(二)甲方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制定员工手册、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度以及保密协议等其它书面约定的规章制度均为本合同附件,在乙方入职培训时供其学习了解。甲方通过内部电子邮件、公告栏等其它方式公告甲方规章制度,乙方确认已知悉、认可甲方以上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三)未存在向第三方所履行的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义务。

(四)向甲方提交的任何个人相关资料均应属实可靠。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二)甲方的人力资源管理等规章制度和乙方与甲方签署的保密制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焊包工合同篇九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电焊工劳动合同【五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电焊包工合同篇十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名称: 姓名 :性别: 住所: 户籍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合同期自20xx年01月1日起,至20xx年05月28日止。试用期即签订日期5天。

1、乙方工作地点在 。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标准。

1、乙方所在的岗位实行 2、甲方因生产需要加班的,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时间由乙方根据自身健康条件自行安排。

3、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

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1、甲方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和生产经营特点等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

甲方应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所在岗位及技能水平、劳动成果等情况,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2、乙方在试用期工资为 /月。乙方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甲方根据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为3.5元每件,此外另加1.0元作为节假日补贴、加班工资、保险等补助。

4、甲方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0元,并实行长效的工资增长机制。

5、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发放时间为每月的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和乙方协商顺延时间。

1、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其产生的费用由甲方以工资形式发放到乙方手中,由乙方自行购买,与甲方无关,此项费用将在工资表中体现。

1、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和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小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1、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1、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2、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劳动合同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甲乙双方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1、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合面履行,并严格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和给付经济补偿的规定。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1、乙方在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2、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违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本合同期内,乙方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及通信地址等事项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甲方。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6、本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及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甲乙双方妥善保管。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焊包工合同篇十一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双方公平、自愿签署以下相关协议:

一、 聘用时间:

二、 工资:

正式聘用期工资标准根据试用期结束后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三、 受聘方责任

四、 协议有效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焊包工合同篇十二

乙方:电焊工

1、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虚心接受总公司、项目、班组(或劳务队)安全管理和教育,按安全交底和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2、开关闸箱要加锁,不用时或修理时要将开关锁上,修理时要加挂“正在修理,请不要合闸”。

3、开关闸箱内不准放杂物,不准用其他金属线代替_____丝。

4、电焊机一次线超过2米时,要将导线挂起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磨损漏电;如在金属结构物上工作,需保证电线绝缘的完整性。

5、电焊时必须配戴面罩等保护用品,在脚手架上高空焊接要系安全带,仰焊要戴石棉手套,潮湿环境工作时要穿绝缘的'胶鞋,要预防电焊钳等部位漏电。

6、除电焊机上的轮线接头可由电焊工拆接外,其他电源线只准电工装拆。

7、通电后,电焊工不得触及电焊机未经绝缘的导电部分,有漏电要找电工修理。

8、焊接储存过油料或天然气的容器、管路、油路前,必须先找出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采取有保障的安全措施,否则不准焊。

9、电焊工不准带电移动碘钨灯等安全性不高的工作灯,不准酒后登高作业。

10、电焊时,要清理焊渣溅落可能引起火灾的易燃物;电焊钳、焊件要放好,防止物品受热引发火灾。

11、对自身安全隐患要及时纠正,发现旁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指出并协助消除,对自己不能处理的隐患,要及时向上级和项目安全员反映。

12、对自身过失造成的违章和事故负责,并愿意接受公司和项目的相应处罚,对电焊工的个人处罚不能免除或者减轻项目对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电焊包工合同篇十三

本合同由________代表的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发包方”,和________代表的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承包方”,于____年___月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订立。承包方在____国注册为法人,其主要办事机构位于_____________,其代表已经被授权签订约束该法人的合同。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范围

考虑到发包方将如下文所述付款给承包方,承包方特此与发包方订立协议,以执行、完成和继续与合同规定相符合的工作。

承包方负责提供与第二条所列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要求相一致的、执行和完成工作所必需的所有劳工,包括其管理,材料,工具,建筑方法,设备和装备。

第二条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应当被认为并被解释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即:

1.投标须知;

2.特别条件(如果有);

3.详细说明;

4.图纸等。

第三条 履约保证

在合同签订日,承包方应当向发包方提供总额为_________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在指定的担保和/或持续期间到期后方可解除,并且承包方因此应当在此期间维持保证的有效性。如果承包方的义务和责任无论因为任何原因迟延超过规定的完工期,承包方应当同样地延展担保以覆盖这种迟延期间。

第四条 工程总价和完工时间

发包方同意支付工程费用,并且承包方同意接受基于数量单所规定的工程单价或合同条件下所确定的其他类似款项的总价为_________的工程费用。

合同应当于_________(时间)完成。

第五条 转包和分包

没有发包方预先的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应把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其中或其项下的任何利益转让。

承包方不能分包整个工程。除了合同其他方面规定的以外,没有发包方预先的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应当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这种同意,如果给出的话,不应当免除承包方在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并且他应当对分承包方、他的代理人或工人的违约和疏忽负责。

第六条 圈纸

图纸应当留在发包方的单独保管之下,但其两份复印件应免费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应当以自己的费用提供、制作自己额外要求的复印件。在该合同完成时,承包方应当将合同项下提供的所有图纸归还给发包方。

如前所述将提供给承包方的一份图纸的复印件,应当由承包方保存在工地,并且这份复印件应当由发包方和被发包方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为检查和使用的目的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

无论什么时间工程计划或进展有可能被拖延或中断,承包方应当向发包方发出书面通知,除非任何进一步的图纸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认可,由发包方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通知应当包括对图纸或命令的要求的详细情况和这种要求为什么要提出,要何时提出以及如果这一要求迟至可能造成的任何迟延或中断。

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发包方疏忽或无能,没有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任何承包方根据本条第 (3)款所要求的图纸或命令,承包方因此遭受拖延,那么发包方应当在决定合同所确定的任何时间的延展时考虑这种拖延。

第七条 一般责任

承包方应当全权负责所有施工现场的施工和建筑方法的合适、稳定和安全,但是,承包方不应对永久性工程或任何临时性工程的设计或详细说明负责,除非合同中已经清楚地规定了。

发包方应当使承包方根据投标文件可以得到发包方或代表发包方从已经进行的与工程有关的调查中应当已经得到的关于水文条件和地下条件的数据,并且投标应当被认为是基于这些数据的,但是承包方应当对他自己的解释负责。

承包方应当被认为已经检查了施工现场和它的环境以及与之有关的可得到的资料,并且就实际情况而言,在提出他的投标之前就对包括地下条件、水文和气候条件、工程的范围和特征、完成工程所需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的方法和他可以要求的贷款等的形式和特征感到满意,一般来讲,应当认为承包方已经得到关于上文提到的风险、意外事件和一切其他可能影响他投标的情形等的必要的资料。

承包方应当被认为在投标前就对工程投标的和估了价的工程数量单和进度、价格表所规定的工程进度和价格的正确性和资格感到满意,除了合同规定的其他方面,投标书的进度和价格应当包括其在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一切为正确执行和继续工程的必要的事情。

除非法定或实际上的不可能,承包方应当严格地依照合同执行和继续工程,以使发包方感到满意,并且应当在任何事情上严格地遵守发包方的指令、指示,无论合同中是否提到。

承包方应当在合同执行期间和只要发包方认为是正确履行合同项下承包方的义务的必要时提供一切必要的管理。承包方,或者一个由发包方以书面形式认可,该项认可在任何时候可以撤回,称职的被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应当在工程期间是不变的,并且应当把自己的全部时间用于工程管理。如果上述认可被发包方撤回,承包方在收到这一撤回通知后,注意到下文所提到的调换请求,应当一旦切实可行就从工程中更换代理人并且以后不在工程中以任何身份雇用他,并应更换为发包方认可的另一个代理人。这一被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应当代表承包方接受来自发包方的指示、指令。

(1)承包方应当在与执行和继续工程有关的施工现场提供和雇用:

(b)正确、及时地执行和继续工程所必需是熟练的、半熟练的和非熟练的劳动力。

(2)发包方可以自主地提出异议并要求承包方立即从工程中解雇那些承包方在执行或继续工程期间的雇用的任何人,这些人在发包方看来,在正确执行他们的职责方面是不规矩或不称职或玩忽职守,或者他的雇用被发包方认为是不愉快的,并且这些人没有发包方的书面承诺不应再被雇用于工程。任何被从工程中解雇的人应当立即由发包方认可的称职的人代替。

与工程相联系,承包方应当以自己的费用为保护工程或为公众及其他人的安全和便利,在任何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应发包方的要求,提供和维持所有的照明、警卫、围墙和守护。

第八条 工程完工

从工程开始直到依据第26条为整个工程的完工证书所确定的日期时止,承包方应当对其管理全权负责。倘若发包方就任何一部分的永久工程发出完工证书,承包方就将从该部分的完工证书所确定的日期之日起终止对该部分永久工程负责,并且管理这部分工程的责任转移给发包方。承包方应当对其承担的任何未完成的工作在工程持续期间到该未完成的工作完成时全权负责。只要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发生来自无论什么原因的破坏、损失或损害,但本条第(2)款所规定的预期风险除外,承包方应当对他应当以自己的费用并使其恢复原状,以便在完工时永久性工程应当在良好的状况和条件下以及在每个方面都与合同的要求相符的管理行为负全部的责任。在任何预期的风险引发的任何破坏、损失或损害的事件中,如果达到发包方所要求的程度和本合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承包方应当修理并使其恢复原状,费用由发包方承租。承包方也应对为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或遵守本合同第27条项下的责任由其进行施工的过程中由其所引起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坏负责。

“预期的风险”是指战争(无论战争是否被宣布)、敌对行为、侵略、外国敌人的敌对行为、叛乱、革命、暴动或军事政变或篡权行为、内战,或者除非完全由承包方或其分包方的雇员在施工过程中引发的骚乱、动荡或混乱,或者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被发包方使用需要的占有,或者任何这种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承包方所不能预见的自然力的作用,或者一切为此中共同提到的“预期风险”所作的合理的准备或保险。

第九条 工程保险

在本合同第八条项下没有限定其义务和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应当以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的名义为由于除预期的风险以外任何原因所引起的一切损毁保险,因为根据合同条款承包方是有责任的,并且在这种方式下,发包方和承包方在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期间和工程继续期间内对某一原因引起的,发生在工程继续期间之前的损毁受到保险的保护,并且对承包方为完成第二十七条项下的义务的目的所执行的任何工作期间所引起的损毁受保险的保护:

(b)以其替代物的价值计算的建筑机械和其他被承包方带入施工现场的东西。

这种保险应当由一个保险公司完成,并且在条款方由发包方认可,该认可不能无理由地扣留,并且承包方无论何时都应根据要求向发包方提供保险单和现在的保险费的付款收据。

第十条 人身和财产损失

除非如果并仅就合同有另外规定,承包方应当保护发包方免受在工程执行和继续过程中发生的无论是关于对任何人身的伤害和侵害或对任何财产的本质上的或物理上的破坏的任何损失和权利要求,并且免受任何请求、诉讼程序、破坏、诉讼费用、控告和支出,无论是在哪方面或与什么相关联,除非这些赔偿是关于:

(a)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占用的土地;

(b)发包方在任何土地之上、之下或通过该土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权利;

(c)根据合同执行和继续工程造成的不可避免的结果所引起的对人身或财产的伤害或破坏。

第十一条 第三方责任险

开始执行工程之前,只有在没有本合同第十条项下限定的义务和责任的情形下,承包方应有义务为由于执行工程或合同可能引起的包括发包方财产在内的任何财产或包括发包方任何雇员在内的任何人的任何本质上的或物理上的损毁或伤害投保,除非可归因于此的事件已经在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中提到过。

这种保险应当由一个保险公司完成,并且在条款方面由发包方认可,这一认可不能无理由地扣留,并且至少为_________(金额)。承包方无论何时都应当根据要求提供保险单和现在的保费的付款收据。

保险条款中应当包括这样一项规定,即在任何请求事件中,因为承包方将被授权接受保险单项下对发包方的补偿,保险公司将保护发包方免受这种请求和任何诉讼费用、控告和支出。

第十二条 人员的意外事故或伤害

发包方不对任何人或承包方及其分包方雇用的其他人由于任何意外事故或伤害在法律上应支付的赔偿负责,除非这一意外事故可归用于发包方、其代理人或者雇员的任何行为或违约。承包方应使并持续使发包方免受这种赔偿,除非如前所述,并且使其免受无论关于什么的一切请求、诉讼程序、诉讼费用、控告和支出。

承包方应当向发包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这种责任,这一认可不能无理由地扣留,承包方并且应当在他为工程雇用的人被雇用的全部期间内继续这种保险,并且应当根据要求提供这种保险单和现在的保险金的付款收据。除此之外,关于被分包方雇用的任何人,如前所述,在本款下如果分包方已经就这些人以保险单项下发包方免受索赔的形式或投保了责任险,那么承包方的保险义务应当是令人满意的,但承包方应当要求这些分包方根据要求提供保险单和现在的保险金的付款收据。

第十三条 对干承包方未履行保险义务的法律救济

如果承包方未能完成并有效地维持在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提到的保险,或他在合同项下被要求完成的其他任何保险,那么,在这种条件下,发包方可以完成并有效地维持这种保险,并为那种目的在必要时支付保险金,并时时从如前所述的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将到期的款项中扣除,或从承包方取得同等数额的到期债权。

第十四条 应当遵守的法规、规章等

对任何国家或州的法规、法令或其他法律,或者任何规章,或者任何地方的或其他正当组成的当局的细则关于工程的执行,和根据规定和章程,或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的任何形式的影响的公众团体和公会要求给出的一切通知,或支付的一切费用,承包方应当给出通知并支付费用。

承包方应当在各方面遵守如前所述的适用于工程的任何这种法规、法令和规章,或者任何地方的,或其他正当组成的当局的细则的规定,并且遵守这种如前所述的公众团体和公会的规定和规章,而且应当使发包方免受所有因违反任何这种法规、法令或法律、规章、细则的每一种惩罚和责任。

发包方将偿付或酌情考虑承包方应支付和已支付的与这种费用有关的一切费用。

第十五条 其他承包方的加入

承包方应当给发包方所雇用的其他承包方及其工人和发包方的工人以及可能在施工现场或其附近被从事任何本合同未包括的,或任何发包方可以参加的与工程有关或辅助工程的任何合同的工作的任何其他正当组成的当局提供一切合理的机会。

第十六条 承包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

在工程进展过程中,承包方应当合理地保持施工现场免受一切不必要的妨碍,而且应当存放或处理任何建筑机械和剩余的材料,并且以施工现场清除任何残骸、垃圾或不再要求的临时工程。

在工程完成时,承包方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所有的建筑机械、剩余的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且使整个工地和工程清洁而且在使发包方满意的整洁的条件中。

第十七条 劳工

承包方应当自己组织所有当地的或其他地方的劳工,并且除了承包方在其他方面提供的以外,还负责运输、住宿、膳食和工资。

就合理地切实可行的措施而言,承包方考虑到当地的条件,为使发包方满意,应当在施工现场提供充足的饮用水和其他水的供应,供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使用。

除了根据现时有效的法规、法令和政府规章或命令,承包方不应当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法让与任何含酒精的液体或毒品,或者允许或负担其分包方、代理人或雇员的任何这种进口、买人、礼品、易货或让与行为。

承包方不应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法让与任何武器或各种弹药给任何人;或者允许或负担如前所述的行为。

承包方在对待他所雇用的劳工中应当充分注意到所有公认的节日、休息日和宗教日以及其他风俗习惯。

在任何传染自然界的疾病发生的事件中,承包方应当遵守并执行这种由政府,或地方医院或卫生当局为处理和克服这种疾病所可能作出的规定、命令和要求。

承包方在一切时候应当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任何由其雇员引起或在他们中的不合法的、扰乱性的或者混乱的举动,并且为维护和平和保护工程周围的人身和财产制止这种举动。

第十八条 材料和工艺

一切材料和工艺应当是合同中和根据发包方的指令所记述的各种类别,并应当时时接受发包方可能在加工厂或制造地,或者在施工现场,或合同规定的其他地方以及任何这类地方进行检验。承包方应当提供通常为检查、测量和检验任何工作和任何使用的材料的质量、重量或数量所要求的帮助、仪器、机械、劳动力和材料,并且应当为发包方所选择和要求的检验在材料用于工程前提供材料的样品。

一切样品应由承包方提供,如果这种提供已经由合同规定,则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否则,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如果检验已经由合同规定,并且,仅就负荷检验或者确定任何已完成的设计或部分完成的工作是否适合其想要达到的目的的检验而言,在合同中以充分的细节列举了以使承包方能在确定价格时或在其投标中考虑这些时,进行检验的费用应不由承包方承担。

如果任何一项检验是由发包方以下列任何一个方式指定的:

(a)未被这样设想或提出;或者

(b)(就上面提及的而言)没有这样列出;或者

(c)尽管是由发包方这样设想或提出,但是由一个独立的人在施工现场或材料的加工厂或制造地之外的任何其他地方检验的。

如果检验显示工艺或材料不符合同的规定,那么,这种检验费应当由承包方承担。

第十九条 施工的检验

发包方和其授权的任何人可以在任何时候进入工程地点和所有的正在开展工作的或为工程存放材料、人工制品或机器的地方,并且承包方应当为获得这种进入的权利提供每一项便利的帮助。

没有发包方的认可,任何工作不应逃避检查,并且承包方应当为发包方提供充分的机冷检查和测量任何可能将逃避检查的任何工作和在永久性工程施工前检查其基础工程。无论何时,这种基础工程工作为检查做好或将做好准备时,承包方应当向发包方发出到期通知,同时,发包方应当没有不合理的拖延为检查和测量这种工作或检查这种基础工程的目的到场参加,除非发包方有根据地认为不必要并向承包方提出了建议。

第二十条 不适当工程和材料的返工及更换

发包方在工程进展期间有权时时以书面形式命令:

(a)在命令所规定的时间中从施工现场更换任何在发包方看来与合同不相符的材料;

(b)合适的替代物和合适的材料;并且

(c)更换并正确的再执行,尽管任何对其预先的检验或为此的临时工程,在发包方看来,在材料和工艺方面是与工程不相符的一切工作。

就承包方在执行这种命令中所作出的违约而言,发包方应当有权雇用并且付款经其他人以执行同样的工作,并且所有因其发生或附带的费用应当由发包方从承包方取得补偿,或者由发包方从付给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将到期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第二十一条 工程的中断执行

根据发包方的书面命令,承包方应当在发包方认为必要的任何时候和方式中断工程的进展,并且应当在中断期间正确地保护和保管工程,就发包方看来是必要的。承包方在执行本条项下的发包方的指令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应由发包方承担和支付,除非这种中断是:

(a)在合同中其他方面规定的;或者

(b)由于承包方所作出的一些违约的原因的必要;或者

(c)由于施工现场的气候条件的原因的必要;或者

(d)为正确执行工程或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安全的必要,就这种必要性而言,不是由于工程师或发包方引起,也不是由于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所规定的预期风险所引起的。

倘若承包方没有被授权获得这种额外费用,除非他在发包方命令之日起二十八天内向发包方发生书面的意向通知提出要求,发包方应当处理和决定就这种在发包方看来是公平的和合理的要求而言的本合同第二十三条项下的对承包方造成的额外费用和/或时间延展。

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展因发包方的书面命令而被中断并且从中断之日起九十天内发包方没有给出继续工程的许可,除非这种中断是由于第一款的(a)、(b)、(c)段所列的,承包方可以向发包方送达一份书面的通知,要求允许自其收到该通知之日起二十八天内继续进行工程,或者被中断进行的那部分,并且,这种许可设能在那段时间内被承认,承包方通过进 步的书面通知的送达可以,但并不受此束缚,决定或处理这种因为本合同第二十八条项下的部分的不作为仅影响工程的部分的,或者因为发包方对合同的放弃影响整个工程的中断。

第二十二条 开始和终止的时间

承包方应在合同签字后 日内在施工现场开始工程,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两个月,承包方应当迅速地并且没有拖延地开始工程,除非由发包方特别认可或命令,或完全超出承包方的控制。

除了合同可能规定的承包方时被给予占有权的施工现场和其依命令能够得到的在合同中任何要求下执行工程所命令的部分范围之外,发包方将根据可能的要求给予承包方这些施工:现场的占有权,以使承包方能依照同意的计划开始和进行工程的执行。如果承包方承受了由于发包方给予占有权的任何失误所造成的拖延或费用发生,发包方应当为工程的完成许可一个延长的时间,并且以其观点证明这种公平的足以补偿发生的费用的数目。

承包方应当承担他自己要求的与进入施工现场相联系的特别的或临时的通告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承包方也应当以自己的费用提供任何在施工现场以外的为工程的目的由其所要求的附加的膳宿。

在整个工程完工前就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的完成而言在合同中的任何要求的条件下,整个工程应当在与本合同先前的第四条第二款相一致的情况下完成。

第二十三条 工期的延展

在这些条件中提到的任何额外或附加工程的任何种类或任何原因的拖延的时间量或者异常的不利的条件,或者他们在无论可能发生的任何一种的特殊的环境,除了承包方违约之外,应当为工程的完成公平地授权给承包方一个时间的延展,发包方应当决定这种延展的时间量并且据此通知承包方。

第二十四条 工程的进度

如果因为任何没有授权给承包方时间延展的原因,工程或其部分的进展速度,以发包方的观点,在任何时间太慢以至于到规定的时间或为完成而延展的时间时不能保证完成,发包方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方并且承包方应当因此采取必要的且发包方可能认为加快进展的步骤,以便到规定的时间或延展的时间时完成工程或其部分。承包方不应被授权为采取这些步骤而增加款项。

第二十五条 工程延期损失的计算

如果承包方没有在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那么,承包方应当为这种违约向发包方支付按每天______%的比例计算的损失,并且不是在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时间和证明工程完工的日期之间消失的一种违约金。发包方可以在对任何取得赔偿的方法没有偏见的情况下,从在其手中的对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将到期的任何款项中扣除这种损失的金额。这种损失的支付或扣除不应解除承包方完成工程的义务或合同项下任何其他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 工程完工的证明

当整个工程已经真正地被完成并且满意地通过了任何合同规定的最终的检验,承包方可以就那个结果给发包方发出一个附带一个在工程继续期间完成一切未完成工作的保证的通知。这种通知和保证应当是以书面形式并应当被认为是承包方的一个要求签发就工程而言的完工证明的请求。发包方应当在收到这种通知之日起二十一天内或者对承包方签发一个以其自己的观点说明工程真正地按合同完成的日期的完工证明,或者以书面形式给承包方以指令,具体说明以他的观点看来在签发这种证明前要求承包方做的一切工作。发包方应当通知承包方在工程中的可能在这种指令之后和其中具体说是有的工作完成前出现的影响工程真正完工的任何缺陷。在具体说明的工作完成的修补好被通知的任何缺陷后二十一天内,承包方有权得到这种完工证明。

类似地,根据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程序,承包方可以要求并且发包方应当签发一个完工证明关于:

(a)合同中规定了一个独立的完成时间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和

(b)发包方满意的已经完成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实质性部分。

在应当实质性地完工或应当满意地通过厂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检验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中,发包方可以在全部工程完工前就那部分永久性工程签发一个完工证明,并且因这种证明的签发,承包方应当被认为已经在工期中膜行了完成任何在工程的那部分中的未完成的工作的义务。

倘若在全部工程完成前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给予了完工证明,不应被人为证明了任何需要恢复的场地上或地表的工作的完成,除非这种证明清楚地说明了。

第二十七条 工程缺陷的保证和不履行义务的责任

在这些条件下,“维修期”是指由发包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证明工程完成的日期起一年的保证期间。

应发包方的要求,承包方应当不迟延地以自己的费用维修或返工任何由于有缺陷的材料或工艺引起的缺陷或损害。

如果承包方未能应发承包方的要求完成如前所述的工作,发包方有权雇用并付款给其他人以执行同样的工作,并且如果在发包方看来这种工作是承包方在合同项下有责任以自己的费用完成的,那么,所有因其发生的或附带产生的费用应当是可取回的或者是到期的债权。

旦合同先于工程竣工而终止,承包方对材料或工艺的缺陷的责任仅在该工程全部完成并被发包方接收后一年内适用于他已完成的工程。

第二十八条 合同条款的变更、增加和删减

发包方可以变更以他的观点看来是必要的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和数量,并且为此目的或为任何以他的观点看来是满意的原因,他有权命令承包方做并且承包方应当做下列任何事项:

(a)增加或减少合同项下的工程量;

(b)删除某项工程;

(c)改变某项工程的特征、质量或种类;

(d)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高度、基线、定位和尺寸:和

(e)执行任何种类的完成工程所必要的附加工程。

并且这种变更不应当在任何意义上使合同无效,但是这种变更的价值,如果有的话,应当在确定合同价款总额中计入。

没有发包方的书面命令,承包方不应当做出这种变更。但不是根据本条项下的给出的命令。而是根据工程数量单所作出的任何工程数量的增加或减少不必要求发包方的书面命令。

所有由发包方命令所确定的增加的工作或删减的工作应当根据合同所确定的比例和价格进行估价,如果这种比例和价格在发包方看来是合适的。如果合同没有包含适合于增加的工作的任何比例或价格,那么,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确认合适的比例或价格。如果未能达成一致,发包方应确定以他的观点看来是合理的和合适的比例或价格。

第二十九条 由于工程数量变更所做的合同价格的调整

如果工程按月进度款的总额除去附加工作费用和临时款项后超过或不足原合同总价,那么,应当根据工程的完成的情况对合同总价做如下调整:

(c)本条项下的合同总价的调整不适用于按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合同的终止。调整后的支付应当在最后结算时做出。单项的工程项目数量上的增减不影响合同总价的调整。

承包方应当逐月向发包方呈送一份尽可能全面和详细的账单,写明承包方认为有权获得的附加款项和按发包方的命令在前一个月完成施工的所有附加费用的款项。

未在其间或最后提出的支付任何这种工作的费用或支出的要求将被认为没有包括在这种细目之中。如果承包方在很早的切实的机会中已经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发包方他将为这种工作提出要求时,即使他没能遵守上述条件,发包方仍应有权承认为这种工作或支出所应支付的款项。

第三十条 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建筑机械、临时工程和材料在被运抵施工现场时,应当被认为专门用于工程的执行,并且没有发包方的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应移交这些或其部分,除非是从施工现场的一处到另一处。

工程完工时,承包方应从施工现场撤走所有由其提供的滞留其上的建筑机械和临时工程以及未使用的材料。

除根据本合同第八条和第三十五条规定外,发包方在任何时候都不对上述建筑机械、临时工程或材料的毁损负责。

对于承包方为工程目的而进口的任何建筑机械,发包方将根据承包方的要求协助其取得任何必要的政府对如前所述的为撤走承包的建筑机械的再出口的同意。

发包方将应承包方的请求协助其得到工程所需的建筑机械、材料和其他东西的通过海关的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 工程量的计算

工程数量单中所规定的工程量是工程的预测量,但他们不能作为承包方履行其合同项下的义务所执行工程的真实的和准确的数量。

除了另有规定外,发包方应当通过计算确定依据合同完成的工作在合同条款下的价值。他应当在要求计算任何部分工程时向承包方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发出通知,并提供他们所要求的所有细目。该代理人或代表应当立即参加或派一名被授权的代理人以协助发包方进行计算。如果承包方没有参加,或不派出代理人,那么,发包方所作的计算应当被作为工程的准确计算。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即使有一般的或当地的习惯,工程也应当被计算。

第三十二条 临时款项

“临时款项”是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在工程数量单上指明了的用于工程的执行或货物、材料的供应,或服务,或全部或部分用于意外事件,或根本不同并完全由发包方支配的款项。

第三十三条 付款和保留金

承包方应当在每个月底尽早向发包方呈递其每月的工程进度付款单。该单应当是发包方认可的格式并是应当附有测量和计算的记录的复本以证实要求的总额。发包方核实该付款单无误,经扣除一定数量的保留金后向承包方支付净额款项。最终付款应依照完工证明的建议给付。

发包方应当从每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百分之十作为保留金。如果保留金被扣除超过六个月,那么,承包方可以选择发包方接受的本地银行提供一项银行担保,并且以发包方所要求的形式来替代已经累积至少六个月的保留金。

合同项下的工程完工时发包方将解除承包方的保留金和/或银行担保。

承包方应当按上述的时间表和进度向其雇用的所有工人支付工资。如果承包方未付给工人工资,发包方应直接付款给承包方的工人并且把这种支付看成是承包方支付的。

第三十四条 对承包方违约的法律救济和处理

如果承包方即将破产,或者收到宣告破产的命令,或者应当呈交破产申请书,或者应当向债主偿债,或者应当承诺在其债主的调查委员会的控制下完成合同,或作为公司应当进行停业清算(不是由于合并或重建而自愿进行的清算),或者如果承包方首先未得到发包方的书面许可就转让本合同,或者应当对其货物进行扣押,或如果承包方以他自己的观点看来:

(a)废止合同;或

(e)无视发包方的反对意见或有损于工程的质量而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

那么发包方在向承包方发出书面通知十四天后,可以占有施工现场和合同,并将承包方从那里驱赶走而并不违反合同,或者解除承包方在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或者行使合同授予给发包方的权利和权力,并可以自己完成或者雇用其他承包方完成工程,发包方或这种其他的承包方认为合适时,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为这种完工而使用为执行工程专门留用的这种建筑机械、临时工程和材料,并且发包方可以在任何时候出售上述建筑机械、临时工程和未使用过的材料,出售的收益用以偿还合同项下应当承包方支付给他的到期的或将到期的任何款项。

发包方在采取上述这种收回和驱逐行为之后,应当单方或咨询他方或进行了他认为合适的调查之后单方面做出决定,并且应当证明承包方到这种进入和驱逐时为止从合同项下他已完成的工程中已合理得到的利息或将合理增值的利益的总值以及以上提及的未使用或部分使用过的材料,建筑机械和临时工程的价值。

如果发包方根据本条的规定进入并驱逐承包方,发包方只有在维修期终止并且在执行和维修费用、延期完工损失以及由发包方招致的其他支出均已确定之后,才有责任付给承包方依合同规定的款项,然后,承包方才有权获得可付给他的到期款项。

第三十五条 特殊风险

不抵触合同中包括的各种规定:

(1)承包方除对本合同第20条规定的并于下文所涉及的任何特殊风险发生之前对工程负责外,对于损毁及与损毁有关的损失、对发包方和第三方的财产、对于下文所界定对特殊风险造成的身体的伤害和生命的丧失及相关损害,可承担责任。发包方应当赔偿并解除承包方对前项所列事项的责任,并且承担和同时解除承包方就所有在该过程中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请求、诉讼程序、损失、诉讼费用、指控和支出的责任。

(2)如果工程或任何位于工地、接近工地或者运往工地的材料,或者承包方使用的,或者意欲用于工程的任何其他财产遭受毁损,并且这些毁损是由于所规定的特别风险的原因造成的,则承包方有权得到以下赔偿:

(b)替代或修复任何这种工程的毁损;

(c)替代或修复承包方的用于或意欲用于工程的这种材料或其他财产。

(3)除了可归因于重建本合同第26条规定的被决定废弃的工程的费用之外,发包方应当向承包方偿付任何增加的费用或执行工程的杂费。这些费用可归于特殊风险或在某种意义上与所说的特殊风险相联系,且无论如何以本条下面包括的有关战争爆发的规定为条件,但承包方一知道任何这种费用的增加就应当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发包方。

(4)特殊风险是指战争(无论是否被宣布),战争行动,入侵,外国敌人的行动,原子弹及冲击波的风险,或者工程本身在其被执行时在与国家相联系的范围内,叛乱、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权行为、内战,或者除非完全由于承包方或其分包方的雇员在施工过程中引起的骚乱、动荡或混乱。

(5)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在此界的任何地方爆发了无论是否被宣告的战争,以至于无论在时政方面或其他方面实质性地影响了工程的执行的话,除非并且直到合同根据本条的规定被终止,承包方应当继续尽其全力去完成工程的执行,但发包方有权在这种战争爆发后的任何时候向承包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并且根据这种给出的通知,除了本条下各方的权利和本合同第37条的执行外,该合同应当终止,但是不应有损于各方就先前违约所享有的权利。

(6)如果合同根据上一款的规定终止,那么,承包方应当尽快地把所有的建筑机械从旗工现场搬走,并应为其分包方同样地撤出提供便利。

(7)如果合同如前所述被终止,发包方应当为在合同中规定了进度和价格井在终止日以前完成的工作向承包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款项,并且包括:

(a)就已经开展工作的任何初步的工程的可支付的总额,和就已经部分开展工作的这种初步工程的由发包方所确定的合适的付款比例。

(b)合理的订购的已经运给承包方或已为承包方合法的接收的材料或货物的成本,这种材料或货物因发包方的付款而成为其财产。

(c)由承包方在完成整个工程的期望中合理的引发的未能依本款以前的规定得到给付的任何花销的总额款项。

(d)依本条第(1)、(2)和(4)款的规定可支付的任何附加款项。

(e)在本条第(7)款下撤走建筑机械和承包方要求的返回在承包方注册国的主要机械停放地或其他地点的合理、不宜过大的花费。

(f)在这种合同终止时所有承包方的雇员或与工程相关的雇用的工人的遣送回国的合理的费用。

除了任何本款项下发包方的到期的任何款项之外,就建筑机械和材料以及任何其他的在合同终止日依据合同条款可由承包方支付给发包方的款项而言,发包方有权将任何承包方到期的未付清的余额记入其贷款账户以示友好。

第三十六条 合同的落空及其补偿

合同订立后,如果发生战争或其他双方无法控制的情形,以致任何 方都无法履行其合同的义务,或者根据约束合同的法律,双方无须进一步履行合同时,发包方就执行工程向承包方可支付的款项应当比照本合同第35条项下规定的在合同因第35条规定终止时应支付的有关费用。

第三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仲裁

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在任何时候发生与合同有关的一切问题、争议或异议,任何一方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这种问题、争议或异议的存在,同时应提交仲裁。三名仲裁员,一名由发包方指定,另一名由承包方指定,如果承包方为外国人,则第三名由国际商会主席指定;如果承包方为本地的,则第三名仲裁员由工程协会的主席指定。如果任何一方没能在收到指定仲裁员的通知后 日内指定其仲裁员,则国际商会主席或工程技术协会的主席有权根据任何一方请求指定一个仲裁员。主席作出的这种任命的已证实的复本应向双方提供。

仲裁在涉及外国承包方时应根据巴黎国际商会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在仅涉及本地承包商时应当根据本地仲裁法的规定或其修正条款进行仲裁,并且在仲裁员同意而做出的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且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并且仲裁应支付的费用由仲裁员决定。

如果有合理的可能,在仲裁期间合同项下的执行应继续进行,并且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到期款项也不能扣留,除非上述是仲裁程序中的主要事项。

第三十八条 通知

所有根据合同条款,由发包方向承包方给出的证明、通知或书面命令应当邮寄或传递送达承包方的主要营业地或其为此指定的其他地址。

所有根据合同条款向发包方发出的通知应当邮寄或传递送达在这些条件下为其目的所确定的各自的地址。

第三十九条 发包方的违约

(1)如果发包方:

(b)干涉妨碍或拒绝任何要求签发任何证书的许可;或

(c)正式通知承包方不可预见的原因或经济混乱,其已不能继续履行其合同的义务。

则承包方根据合同在向发包方发出书面通知14天后有权终止合同。

(2)根据本条第(1)款提及的 日期满时,在不抵触第30条第(1)段规定下,承包方应当尽快从施工现场撤走所有由其带来的施工机械。

(3)一旦合同终止,发包方就处于本合同第35条第(8)款所规定的合同被终止时对承包方付款的同样责任之下,发包方应当向承包方支付任何由于这种终止所引起的损害或补偿的总额。

第四十条 文字

发包方的官方代理人和承包方之间的所有通知、指示、信件或任何其他与合同有关的书面文件,都应当用___文和/或其他文字写成。

第四十一条 应当遵守的法律

与合同项下工程的执行相联系,发包方、其代表、职员、承包方的技术员或雇用人员都应遵守____的法律。

本合同以___文写成,一式二份,发包方和承包方完全理解后在证人面前签字盖章,每方保存一份。

签名___________发包方

签名___________承包方

电焊包工合同篇十四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邯郸市大名县水榭花都一期车库。

大名县县城北环路。

本合同包含1—7#楼地下车库顶(含顶)以下的主体建筑劳务工作,给定的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土建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劳务,即包括清槽、放线、垫层制作及垫层以上模板制作安装及圆钉圆丝、钢筋加工及安装、架子工程、室内砌筑工程、混凝土浇筑、内墙抹灰。

甲方提供的材料有:所有周转材料和机械设备及塔吊、辅材、耗材、其余工具和圆钉圆丝由乙方提供。

20xx年6月1日至9月1日,正常工期每耽误一天,扣工程款5000元,依次累计。耽误工期超过10天,甲方有权另行安排队伍施工,乙方无条件退场。

1、按该工程设计图纸为准,计算项目总面积工程量。

2、项目总面积约16000平方米。

3、工程承包价:每平方米218元,不包括税金。

4、工程总价约348000元。

无预付款,本合同内容全部完工后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70%工程款;三个月内支付剩余的全部工程款项。

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完整图纸,并进行图纸交流,如有变更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不及时书面通知乙方所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2、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对不合格工程勒令期限整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给乙方配备现场施工用电、用水及生活用电、用水、居住场地和床。

4、协调工程大包方,保证工程材料及时无误地供应到现场。如耽误工期由甲方负责。

5、保证按时给乙方拨付工程款,按月累计停工5天,人员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续延。

6、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乙方责任:

1、组建一支过硬的施工队伍,配齐各种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作业工具,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现场协调,安全文明施工;主要负责人保证吃住在现场。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严格遵守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和主管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发生冲突;对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通知必须按时完成。

3、严格执行特种工种上岗,如:电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

4、严格规范施工,保证每个分项工程符合标准,凡因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人为因素造成罚款乙方自己承担。

5、施工中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九、施工安全施工生产目标承诺:

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死亡事故为零。

2、杜绝重大设备、火灾事故。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随甲方与建设合同同步实施。

给付保险金首先抵付伤亡费用。若属第三方所造成,而责任及所有费用由造成方负责,甲方进行协调解决处理。

2、甲乙双方必须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有关的各项规范,自学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甲方做到主楼上的安全防护。

3、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4、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工程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书材料,双方各执一份。

(2)乙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3)乙方生产负责人技术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乙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操作人员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5)乙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

(6)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7)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8)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9)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10)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十一、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必须符合现场标准化布置的要求。

2、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已负责。

3、乙方的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禁止上工时喝酒寻衅闹事。

十二、其它:

1、甲方向乙方提供办公室一间,库房一间,钢筋制作场地。

电焊包工合同篇十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石示乐村下罗水库新开灌溉水渠的工程承包事宜,经由甲、乙双方进行商议,作出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即乙方)需采用挖土机进行施工,按挖土工时(每小时180元)结算。甲方派出专人监督。

二、在原有水渠为基础,向内扩宽4米,长500米,坪基后距山体20公分挖掘一条深80公分、宽60公分,长500米的灌溉水渠。

三、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款。否则返工,一切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负。

以上协议,经双方同意,签字后生效,并负具法律责任。

甲方签名:______

乙方签名: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电焊包工合同篇十六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黎xx 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xx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工程地址: 天一康园g栋702房

使用面积:137平方米

清包工费: 2060 元。

其中包括水电改造,洁具安装.灯具安装,电视音响改造,打墙垃圾清运费、材料搬运费等。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 500 元 ;

2、水试压成功,付 450 元;

2、电改造完成后付 450 元;

3、灯具安装完成,付 560 元;

4、保修金 100 元,从竣工之日起___1_月后支付。

1、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水电图纸共_2__张,并负责交底工作。

2、 图纸中没有注明的地方,乙方在施工前须画草图或商量让甲方认可;

4、 施工质量将按照如下进行验收。

5、 乙方应帮助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 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工地现场;

7、 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成品的保护工作;

8、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偷窃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从 20xx 年 7月25 日起至 20xx 年 8 月 15 日止,工期为 20 天。因甲方因素工期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工期拖延,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 30 元/天。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1、 垃圾袋装化;

2、 垃圾应日日清;

3、 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1、 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 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 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 乙方应具备在长沙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 乙方指定由 杨 军 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为替补负责人;

7、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

8、 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2、 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乙方承担。

1、 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若引起火灾,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2、 现场禁止吸烟;

3、 乙方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施工,若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全部责任。

3、 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

1、 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先协商;

2、 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定后生效。两份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黎xx 乙方签章: 杨 军

签约日期: 20xx年8月20日 签约日期:20xx年8月20日

电焊包工合同篇十七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双方签定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煤棚区钢结构厂房基础建设

二、工程地点:湖南赛奥硅工业园区

三、工程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土建作业内容。由乙方承担施工所需全部器械及小型材料。(包括扎丝、铁钉、焊条等)

四、承包性质:包工不包料

五、承包价格:

混凝土现浇: 元/立方(商品混凝土)

模 板: 元/平方(按实际面积结算) 钢筋绑扎 : 元/吨

砖块砌筑 : 元/立方

墙体粉刷 : 元/平方

地面切割 : 元/米

最后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厂房基础整形,设备基础坑的清理等都以点工另计。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和乙方做好图纸交流,需变更时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负责现场水电供应。

3、甲方须按时供应乙方施工所需原材料,但乙方所需原材料需提前两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如甲方原材料供应不及时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否则造成乙方误工,由甲方支付乙方误工费。

4、甲方负责机械挖土,乙方负责清槽。

5、乙方在现场施工须服从甲方指挥。

6、乙方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

7、乙方负责现场安全,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

七、工期

八、劳动力管理

未经甲方同意,除不可抗拒因素或天气因素外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九、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5天,预支生活费:10000元(壹万元整)。

2、剩余款项等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结清。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完成上一道工序后经甲方和监理等部门检验合格后再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如因不按规定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一、图纸变更

1、乙方按图纸正常施工中如有图纸变更甲乙双方应以书面形成文字。

2、图纸变更所增加的人工费应以书面形成文字。以上两点作为结算依据。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按手印)生效。结清工程款后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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