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案例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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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案例18篇)
时间:2023-10-31 17:34:03     小编:雅蕊

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沟通和协调各方面的意见和需求,以达成最大共识。在制定方案时,我们应该注重细节和逻辑,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内部合理性。想要编写一份完美的方案吗?以下是一些可以为你提供参考和指导的范文。

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篇一

一要树立效益观念,正确处理好打防关系。在打与防的互动关系中,“打”固然十分重要,且一刻也不能放松,但从工作成本的投入和产出比例分析,加大防控力度,效益更为可观。实践证明,只有将严厉打击与主动防范相结合,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在平安河南建设中,公安机关要切实增强效益观念,明晰工作思路,调整工作重点,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一项自觉行动,变“要我防”为“我要防”,变“被动补防”为“主动设防”。

二要树立经营观念,抓好长期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步一个脚印地做艰苦细致的工作。平安河南建设中,公安机关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优先考虑建设最急需、最适用的项目,同时充分考虑项目的可扩展性,以锲而不舍的精神,长期经营,分步实施,紧抓不放。工作中既要克服因循守旧、无所作为的消极情绪,又要反对急功近利、贪大求全的短期行为。

三要树立创新观念,全力打造新品牌。创新是基层基础工作进步的灵魂,是基层基础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基础工作要想有所突破,就必须突破一些陈旧的条条框框和清规戒律,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更新方式方法,拓新基础领域等。平安河南建设中,公安机关要切实提升基础工作科技化、社会化、市场化水平,加快“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化、装备现代化”建设,切实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将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和规则移植到治安防范中来,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建立以市场为依托、产业为载体、防范为核心的治安防范体系。

一是抓内部联动。在充分发挥各警种的职能优势,强化打击、巡逻、管理等项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必要的"警种工作联系制度,科学合理地调配使用巡警、刑警、交警、派出所等方面的力量,形成治安卡口控“点”,城市和公路交巡警控“线”,派出所和治安联防组织控“面”,“点、线、面”互相策应、均衡布局的立体防控网络,切实把严打与严防、严管、严治紧密结合起来,提高警务运作机制的立体化、集成化水平,真正实现公安工作由传统“各自为阵”向多警种“合成作战”工作模式的转变。

二是抓内外联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路子,以公安机关的正规化、现代化和专业化的防控工作为核心,不断拓展110社会联动的广度和深度,运用法制的和经济的手段,充分挖掘各种社会资源,严密构筑多层面的专群防控体系。以全面实施社区警务战略为载体,以各种形式的群众性治安联防组织为依托,广泛开展各种自防协防工作,深化“户户平安工程”、“平安零发案”创建活动,把加强人防、巩固物防、普及技防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实现社会治安工作由公安机关“孤军作战”向社会各界“综合治理”工作格局的转变。

三是抓区域联动。针对当前刑事犯罪流窜性和跳跃性的特征,坚持以动制动、以快制快的工作原则,完善协作机制,形成资源共享、互助互促的警务合作新格局;拓宽对外联络渠道,进一步密切与周边地区的警务协作,联手打击外来人口流窜犯罪和跨地区有组织犯罪活动,真正实现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由“静态封闭”型向“动态开放”型的转变。

一是健全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发现和打击现行违法犯罪的能力。近年来,通过不断加强接警、指挥、处警等环节的规范化建设,罗山县公安机关的整体快速反应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尤其是“三台合一”后,赋予了指挥中心更多、更大的职权,提高了110报警服务台的实战指挥效能。因此,要建立起以110报警服务台为龙头,以交巡警为骨干,以派出所、责任区刑警队、社区警务室等为基础,各警种既分工负责,又相互联动的接处警运行机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勤务方式,在警力调配上由“层层屯警”向“全警上路”转变,把90%以上的巡警摆上路面,杜绝机关化倾向和坐等报警等消极做法;在巡逻范围上由“局部巡逻”向“全方位巡逻”转变,提高巡逻覆盖面,减少治安死角;在巡逻时间上由“限时巡逻”向“全天候巡逻”转变,使群众随时感受到巡警就在身边,增强安全感;在巡逻方式上由“单纯巡逻”向“执法巡逻”转变,把巡逻与盘查、守候、处罚、治理有机结合,提高巡查实效。在点的控制上,逐步加强对出城出租车和其它重点嫌疑车辆的登记、盘查,及时发现和打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在线的控制上,积极拓宽群防群治工作渠道,采取交巡警车巡、各种群防群治力量步巡和便衣预伏守候等方式,灵活布控,机动执勤,形成专群结合、错落有致的社会面防控网络。在面的控制上,积极实施社区警务战略,推行责任区民警驻村入户等有效形式,明确设定防范责任指标,把辖区社会面治安防范工作纳入派出所警务责任范畴。

二是健全完善治安防范机制,提高对社会面的控制能力。控制是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控制工作做的好了,发现、打击犯罪的机会和几率就越高,防范、遏制发案的目标也同时可能实现。要紧紧围绕犯罪分子“吃住行销乐”等环节,不断织密阵地防控网络,在工作职能所涉及的范围内,分系统、按行业布建信息员,广泛收集情报信息,做到耳聪目明。尤其要围绕重点对象、重要阵地、要害部位加强信息员的物建工作。要在积极布建秘密力量进行控制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人员、物品信息登记和报备制度,推行网上申报和日常管理。当前,要在“户户平安”工程和平安“零发案”创建活动中,把加强人防、普及技防、巩固物防三者有机结合起来,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协防联防活动,建立三级治安防范组织,以提高对社会面的控制能力。

三是健全完善工作协作机制,提高打击犯罪的整体效能。打破警种和区域界限,加强警务协作,诸警联动,合成作战,是打防控工作一体化的基本要求。在加强打击犯罪问题上,要坚决消除所谓“重打轻防”等“标”与“本”之争的困扰,通过有力打击,为基层基础工作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在侦查破案过程中应当主动对发案的规律进行分析、预测,对侦查破案工作中摸索出的犯罪活动规律、特点及有关信息,要积极与有关警种进行反馈沟通,以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工作中,要把警务协作与其它工作一并纳入考核,实行协作奖励和倒查追究制度,着力建立健全以打击犯罪为共同目标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联手打击犯罪的整体优势。在对内协作方面,通过深化侦防机制改革,建立完善警种日常联系、办案协作等制度,积极探索所队之间协作配合、优势互补、职责分明的新型警务模式。

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篇二

实施计划是指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工作步骤等方面对工作进行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以改革创新、科学务实的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统筹兼顾、综合协调,着力解决我县水利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促进“十二五”时期水利发展的主要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实现为目标。深入推进“三个主题年”活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一城一区两园”和“五大产业”,合力打造“产业、文化、生态”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

结合水务工作实际,重点对以下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一)实施水资源保护工程情况。主要检查水土流失防治、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健全和落实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等补偿制度、合理开发水资源保护保障情况,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确立情况。

(二)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主要检查项目申报责任落实,已批复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实施、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等环节行为是否规范。

(三)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及病险水库加固建设情况。主要检查项目申报责任落实,已批复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实施、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等环节行为是否规范。

(四)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监督和诚信体系建设。水利工程项目是否符合市场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是否按规定立项,招标投标纳是否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交易,是否实施项目法人制管理,是否实施监理制。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股室要充分认识开展对《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重要日程。我局将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监督检查的实际,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时间安排和力量投入,创新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保证监督检查顺利有效地进行。

(二)严明纪律,注重实效。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严、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人员要严明纪律,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履行职责,要深入现场,加强对重点项目、关键环节的检查,督促工作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股室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增强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按照县纪委的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保证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xx年度水利建设总任务为:计划开工水利工程3800处,计划完成土石方395万方,计划完成劳动工日415万个,完成投资3200万元。具体的任务:

我县今年遭受了“7•15”特大洪灾计划治理病险水库和因洪灾受损出险水库15座治理资金达2570万元(小一型8座,小二型7座)、因洪灾受损出险骨干塘17座治理资金达50多万元(行廊镇清水塘、坦坪乡的西双湾等)。其中江里水库和谢家水库因洪水受损出险,上级以特大防汛费各投资5万元外,其余13座水库和山塘治理资金以自筹为主。

今年我县遭受了“7•15”特大洪灾,陶家河沿岸村庄的人饮因受到上游临武县采矿的污染已不能饮用,需解决10个村一个茶场共计6869人的人饮困难,需投入资金共达410万元。目前,已完成石坡头、统水山、大泉三个村1194人饮困难,完成投资近100万元,其余7个村和行廊茶场已完成初设,正在实施。

1、水库的水毁渠道

总西干渠草塘段余下近60米长需21万元;

总西干渠跃进段沉陷段兴建土渡槽需80万元。

右干渠6085至6185段修复资金需40万元。

(3)观音山水库水毁渠道1处,渠首段长80米需修复资金20万元。

(4)千家洞水水库水毁渠道38处,需恢复资金共达149.8万元,其中中干渠长85米需修复资金20万元。

(5)油榨滩水轮泵站水毁渠道16处,需恢复资金共达160万元,其中1300至1430需修复资金68万元。

2、水毁电排38处、10处水轮泵站修复,需恢复资金共达506万元(其中油榨滩水轮泵站的修复需资金160万元,石桥镇上坪水轮泵站拦河坝修复投资约30万元,其资金来源为省厅20万元、镇5万元、县财政5万)。

3、水毁河坝5处需恢复资金共达212万元,陶家河的茶场、旨背、康里河坝被冲毁,舂陵河的下车、麻地河坝均在“7•15”特大洪灾严重受损。

珠泉市场拦河坝改造工程;

桥梁工程。目前已完成商贸城段河道治理工程200多米,余下近100米。需在今冬明春进行。以后再进行统筹治理。

右干渠石羔段王家渡槽以下5公里清淤,由石羔乡负责;

西干渠泮头乡段仇下隧洞出口以下1公里清淤由泮头乡负责;

西干渠泮头乡段麻窝隧洞进口以上0.5公里清淤由石桥镇负责。千家洞水库中干渠清淤4.5公里由广发乡受益村楚江、圳头、平峰和莲荷乡的水溪村负责。油榨滩水轮泵站左干渠4公里长的清淤工作,由坦坪乡沈溪村负责。

:1、在10月中下旬召开冬修会议

2、渠道清淤需在12月元月初完成

3、人饮工程力争在春节前完工

4、县城防洪、水毁工程修复与病险库治理需在明3月底前完成

1、上述任务没有按要求完成的乡镇和单位,在以后上报水利投资项目的计划不作考虑。

2、县里年终考核考评时,水利考核分

以低分论处,并对相关乡镇不予考虑该年度的冬修水利先进。

3、在工程管理上严格按水利水电工程“三制”执行。所有的重点水利工程将按照水利建设质量终身负责制的要求,将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法人、监理负责人、施工责任人、技术联系人进行登记造册存档,依法进行质量跟踪。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加快构建水利监管体系,有效结合“双随机一抽查”机制,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督检查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全县水利行业监督管理作用,提高工作效能,现结合我县水利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全面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从法制、体制、机制入手,建立一整套务实高效管用的监管体系,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保障。

(二)实施范围。县水利行业实行“强监管”全覆盖。

(三)工作目标。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工作总基调,主动作为,创新方式,强化措施,严格履职,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运行、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水资源、河湖、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安全、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水利政务以及水利重大事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等进行监督检查,重在落地落实。坚持以问题追责问责为导向,形成严管的“强监管”态势,从而优化、发挥水利行业监督管理职能,有效预防管控水利行业可能存在风险,确保水利行业工作务实高效健康发展。

(一)强化已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股室:管理所、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安办)

对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水源调度和全县五小水利的行业检查指导的履职尽责情况,特别是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及除险加固,设备设施,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加强对在建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责任股室:建管股、质监站、法规股)

一是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监管,依法受理招标投诉举报工作,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工程开工监管,督促建设项目,严格履行开工备案程序。三是加强工程建设“四制”监管,重点对项目建设人员组建及履职、安全度汛、农民工工资支付、生态环境保护、工地食堂管理和常规疫情防控以及工程质量与安全的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四是加强工程验收监管,强化阶段性验收技术把关,提高验收工作质量,建立未验收项目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推进验收工作进程。

(三)加强水利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责任股室:财审股、法规股、政工股)

督促项目法人严格执行水利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强化水利资金申报、拨付、使用和县级报帐制的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并查处问题,预防截留、挤占、挪用水利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和工程效益的发挥。

(四)加强水资源、河湖库长制、水土保持、水旱灾害防御、农村饮水安全等的监管(责任股室:水资股、河湖保护中心、水土保持中心、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供水总站)。

1.强化水资源和节水监管。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突出节水标准和用水定额,强化水资源“三条红线”监管,对水量分配、用水总量控制、取水许可(取水口监管)、生态流量管控、水资源费(税)征收有关工作、地下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以及其他水资源管理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提升水资源、节水监管能力和水平。

2.做实河湖库长制监管。以全面深化河湖(库)长制为抓手,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六大任务,做好河湖划界,编好河湖规划,充分发挥河湖长作用,加强对郪江、凯江流域“四张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巩固好治理成果,管好河湖库水体。

3.做细水土保持监管。重点监管全县及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状况、水土保持费征收、水保评审、水土保持项目方案设计、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措施实施、监测监理,健全制度体系、责任体系、支撑保障体系,努力提高水土保持率。

4.做牢水旱灾害防御监管。重点对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水情旱情预警预报、重要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防御洪水防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及责任落实进行监督,将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

5.不断强化农村饮水安全监管。在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监管的同时,以水量保证、水质提升、水源地保护等为重点,加大对农村饮水工程安全规范运行方面的监管。

(五)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股室:法规股、建管股)

一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省水利信用平台,上报水利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和工程运行管理主体单位不良信用信息,曝光一批不良企业单位。二是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水利工程招投标,坚决制止暗箱操作、串标、围标等招投标行为,促进水利建设市场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发展。全面落实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环节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负责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督促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督促检查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通过发现问题、认定问题、整改督办、责任追究的有效衔接和闭环运行,形成水利行业严监管、严问责的长效机制。

各责任单位先进行自评自查,分门别类建立问题台账,可立即整改的督促立行立改;需要时限整改的监督限时完成整改;对已造成一定社会损失的,由政策法规股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加强调查,研究整改措施,限时完成整改。对发现问题严重、整改反馈不及时、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适时组织“回头看”复查,督促问题按时整改到位。自查问题及整改情况于每月28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根据督查情况发出全局通报,对于水事违法违规行为将报执法大队立案查处。

(三)严肃追责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责任股室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和股室进行提示和通报,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落实到位。从而形成水利行业强监管、严问责的良性机制。

(四)加强监督成果运用。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水利资金管理等水利行业监督管理情况的汇总,深入分析我县水利行业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和管理能力,归纳发现水利行业监督管理中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分级分类建立问题台账,深刻剖析产生原因,根据行业发展提出建立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提升监督工作效能。


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篇三

绝大多数事故的发生及事故隐患的处置都与企业的风险管理和对自身风险程度的评估相关。因此,强化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就显得十分重要。

1、正确认识,把握原则。提高对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的认识是搞好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首要环节。应对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有充分的、正确的认识,应将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的工作任务来抓。体系建设过程中应把握三条原则:一是有体系化的指导思想,把握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的做事思路,掌握以pdca作为管理手段的做事方法。二是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和现行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及模式来开展生产工作。三是坚持求真务实的态度,进行有效管理。体系建设应符合企业的特点和规律,紧抓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作业安全不放松。

2、加强培训,掌握方法。与传统的安全管理比较,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有许多不同的特点、内容、管理理念和方法。因此,在体系推行过程中应进行体系相关知识与技能的培训,使员工特别是管理人员了解、掌握体系的管理内容、结构、运作方法以及作用,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推动体系的建设与实施。

3、结合实际,正确处理。应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与制度群建设、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现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标准化与班组建设等几个关系的问题,避免重复建设。

4、周密安排,全员参与。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涉及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需要各部门和各层次员工的参与。应成立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制定体系推行实施计划,把握好实施进度。在体系应用过程中,对照体系规范要求,按“延用、完善、建立”的原则来开展各项工作,即延用符合体系要求的规范标准、方法与手段,完善对已存在但不满足体系要求的规范标准、方法与手段,按体系要求建立新的规范标准。

5、不断总结,持续改进。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的推行过程中,应杜绝形式主义,不可将体系的建设和实施作为一种运动或一项短期工作进行突击,而是切实把推行体系管理作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持续改进的手段。实施过程中应避免出现“只写不做”、“新的建立起,工作仍照旧”的现象,应切实按照“写我所做、做我所写、记我所做”的运作原则,根据制定的工作标准、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要求,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和现场作业。

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企业方略的具体体现。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为企业实现标准化管理、促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提供了依据。随着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化,必将大大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篇四

按照 2020 年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做好今年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更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具体联系人员;按照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精神,依据本方案并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年度落实方案。

二、加强诚信建设

各单位依据各自权责清单,梳理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制定规范格式的信用承诺书,并依托部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推动在更多行政许可事项中应用信用承诺制度,将信用承诺纳入政务信用记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同时制定承诺书对外公布,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监管效率,形成“守信受益、失信难行”的良好信用环境,积极参与国家、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相关工作,认真落实“城市增信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的各项重点任务。

三、

主要内容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信用队伍建设。

(二)建立联动机制。以“政府引导,社会共建,群众监督”为联动机制,形成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营造“奖励诚信、惩戒失信”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1.强化制度保障,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领域诚信建设,以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信用分类监管和服务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全面落实。2.落实省市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各相关科室要严格落实《关于贯彻落实任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行业信用监管。

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汇报

发改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汇报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城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汇报

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篇五

关于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乡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按照中共左权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左农组办发〔2022〕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理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制机制重要指示,坚持“积极防御、主动治理、人病兽防、关口前移”,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出问题导向,压实属地责任,按照“市县规范、乡镇专岗”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专业性、公益性、兜底性作用,为筑牢生物安全屏障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2年底,通过调整充实机构队伍,优化存量、补充增量,实现县乡动植物疫病防控责任明确到机构、明确到岗位、明确到人员,基本解决基层人员短缺、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建立全链条、全覆盖、可追溯、协同高效的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确保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责有人负、活有人干、事有人管,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三、工作任务(一)抓好集中免疫注射。一是抓好动物疫苗调拨供应,严格动物疫苗管理。各村村级防疫员要及时领取和发放疫苗,确保工作用苗需求得到保障。要切实抓好疫苗运输、储存、发放、使用等环节的监管,确保疫苗质量;二是严格按规定使用疫苗,严禁使用非法疫苗,严禁超范围、跨病种(亚型)使用疫苗;三是加强免疫技术培训,严格按免疫程序、操作规范实施免疫注射;四是切实加强宣传发动,使广大养殖场(户)主动做好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五是加快推进养殖场(户)“先打后补”;六是要切实落实村级防疫员免疫注射工作补助经费,确保免疫工作有人干、干得好。

(二)抓好动物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一要加强养殖场、中小规模养猪场、公路沿线村、猪养殖密集区的疫情监测、巡查,对举报的可疑疫情及时进行核查,妥善处置,排除隐患。二要严格按规定处理阳性畜禽,并根据监测结果进行风险评估,及时预警预报动物疫情。三要加强动物疫情管理,严格动物疫情报告、处置,对不按规定报告疫情,故意瞒报、谎报、迟报重大动物疫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加强对可疑疫情的核查,及时发现和清除疫情隐患。

(三)抓好人畜共患病防控。突出抓好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猪链球菌病等人畜共患动物疫病的综合防控。对检测发现患症的畜禽,要严格按照相关防治技术规范要求,严格扑杀、无害化处理。加强与卫健、林业、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形成防控合力,共同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

(四)加强动物检疫和执法监管。加强动物饲养、调运、屠宰特别是对跨省调运活畜禽的监管,减少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对逃避检疫、随意丢弃病死畜禽、屠宰或经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五)抓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切实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加快构建病死畜禽无害处理机制。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的申报、发放管理,严防虚报、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现象发生。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日常监管,杜绝病死畜禽进入流通环节,保障动物食品安全。

(六)加强突发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准备。进一步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充分做好应急应对准备。加强节假日应急值守,确保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能够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果断处置,及时扑灭,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

(七)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按程序规范做好动植物疫情报告工作,落实动植物疫情举报核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专人负责疫情举报的受理、督办和反馈工作,依法依规科学处置疑似动植物疫情,按照“早、快、严、小”原则,第一时间排除疫情隐患。

四、工作步骤(一)部署启动阶段(2022年8月20日前)。成立乡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9月20日前)。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列出时间表、进度图,倒排工期、加快推进,确保9月上旬完成总体任务,实现全乡动植物疫病防控责任明确到机构、明确到岗位、明确到人员。

五、强化保障(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落实辖区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动物疫病防控“村级负总责,村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列入年终考核内容,要认真履行责任担当,必须落实责任、必须落实经费、必须防疫全程跟踪,实行乡领导包片、乡干部包村责任制,推进和督促工作落实,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物资保障要充分保证防疫物资(消毒剂、器械耗材、免疫反应救治药用、免疫档案等)和人员防护用品。

(三)强化宣传培训村要采取微信、短信、广播、传单等形式,加强动植物防疫相关法规、消毒灭源、免疫预防、疫情报告处置、无害化处理、保险理赔等方面宣传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和防疫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技术水平,规范防疫行为,形成全民参与防疫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工作督查要不定期深入村、社、养殖场,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要责令整改,并跟踪问效。乡政府将配合县政府督查组对全乡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进行督查,对思想麻痹、工作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损失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系统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现特制定昆山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一、体系建设的含义

体系建设,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学习借鉴国际知名企业安全管理先进理念、管理方法和管理体系,建立涵盖企业生产经营全方位的,包括经营理念、工作指导思想、标准技术文件、实施程序等一整套安全管理文件、目标计划、实施、考核、持续改进的全过程控制的安全管理科学体系。体系建设是开放性的,可以包括各种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理念、方法、手段和工具,应包含以下要素: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明确的安全管理目标;健全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文件);有效的安全管理工作措施;有针对性的全员安全培训教育;严谨的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全管理;从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一项具体工作转变为企业文化建设和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提升我市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和企业社会责任,从而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三、开展体系建设活动指导原则

开展体系建设活动的指导原则是:企业主动参与,政府规范指导,注重体系建设,增强示范效应,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体系建设活动工作措施

(一)广泛进行体系建设活动的宣传发动。开发区、各镇安监部门要通过召集专题会议、上门走访、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认识,引导和组织辖区内具备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活动,加大冶金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和存在严重职业危害因素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体系建设活动的推进力度。

人员系统介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际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和做法,并将组织实地参观考察安全管理先进企业。

(三)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经验交流活动。要在体系建设的企业中开展评比、竞赛活动,选拔出体系建设水平较高或者体系建设进步较快、较大的企业,并组织企业间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技术的交流活动。对照《苏州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活动工作导则》的基本要求,每年确定一批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作为我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示范企业,通过示范企业的带动效应,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环境,培育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诚信意识,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方案。

“分工合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行为,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经营秩序,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013

60%

以上的“三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我市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及农资经营单位的整体诚信水平。

1

100

家以上;

2

a

b

级企业

(

合作社

)

达到

80%

以上;

3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

96%

以上;

4

.禁用农药、兽(渔)药和有毒有害物质在食用农产品上不得检出;

5

.诚信档案完整规范。

对入选的农产品生产和经销企业进行信息采集和归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样式详见附件

1

)。信用信息包括:

1

、基础信息。

是指企业、合作社登记注册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等信息。

2

、资信信息。

包括

:

企业取得的资质等级、资格审批、资格核准、审核、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其年检、年审情况,对企业专项或者周期性检验、检测、检疫的结果等信息。

3

、良好信息。

包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受到市级以上行政机关表彰的、通过质量标准认证或者产品被列入国家和省市免检范围的、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知名商标等信息。

4

、警示信息。

包括:企业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未通过法定的专项或者周期性检验等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认定有违法行为受到处罚记录的记入警示信息。

按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考核表》(详见附表

2

)

100

分,按分值对应从高到低评出

a

b

c

d

四个质量安全信用等级:每个方面每个小项都有对应分值。综合评分在

90

分以上为

a

级,

80

89

分为

b

级,

60

79

分为

c

级,

59

分以下为

d

级。

a

级为诚信,进行简化监督,每年

2

次;

b

级为守信,进行常规监督,每年

4

6

次;

c

级为基本守信,进行强化监督,每年

6

10

次;

d

级为失信,进行相关处罚,不合格农产品不允许进入市场流通。对获得

a

级的企业,在政策扶持上给予优先考虑、优先评级,连续

2

年评定为

a

级企业的授予“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企业”标牌,并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对确定为

c

d

类诚信等级的企业

(

合作社

)

提出警示,由技术评审小组负责帮扶整改。对已取得

a

b

级诚信的企业

(

合作社

)

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诚信称号,并在农网上公示,本年度内不得参与诚信等级评比。

对连续两年以上被评为

d

级的企业,按照《市

2013

年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方案》要求采取“黑名单”制度,在“诚信网”上予以登记,终身不得涉足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业。对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终身不得参加系统信用评级。

1

、各县(区)农业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资经营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的建立,信用信息的收录以及诚信档案的动态管理。

2

、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指导县(区)农业部门建立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诚信档案。

3

、市农委农业执法支队负责指导县(区)农业部门建立农资经营单位诚信档案。

在宣传和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农产品企业(合作社)根据本行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量化评分的基本内容,对企业(合作社)自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硬件设施等进行初步自查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向所在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同)申请,提出申报相应的级别。

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农产品企业(合作社)申请后,安排监管人员对企业(合作社)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摸底调查,掌握企业(合作社)的现状,指导企业(合作社)加强软、硬件建设和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到位。

5

日内写出技术评审报告,报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a

b

级企业(合作社)报市农委。市农委组织有关人员对县(区)评定的

a

b

级企业(合作社)进行核查,对确定为

a

b

级企业(合作社)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委下发认定文件,认定结果报有关部门备案。

各县(区)农业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本地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1

)诚信档案建立

。各县(区)参照附件

1

提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样式》,确定

5-10

个农产品企业(合作社)开展试点,进一步完善量化评分标准,理顺工作程序,完善档案管理,总结试点经验。

2

)信用信息录入。

各县(区)农业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收集和录入各监管对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

3

)信用等级运用。

逐步建立农产品和农资经营单位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对守法诚信单位要给予正面宣传报道、并在资金和政策扶持方面予以倾斜;对违法失信单位,要及时提示、警示其信用状况,通过失信曝光、分类监管和市场退出等手段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要实行顶格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

)诚信档案管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为永久性保管档案,各县(区)农业部门要建立诚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档案的动态管理,确保信用信息真实有效。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和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标准、信用评价、信用征集、信用运用等工作,推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深化。

农产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已列为

2013

年度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各县(区)农业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同时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技术评审小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等级的考核评审工作。

要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范,强化监管管理,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治劣与扶优、监管执法与技术指导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对企业(合作社)进行风险分析和诚信等级评定,形成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加大硬件设施投入,提升自身管理水平。

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属相关单位要加大对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检查力度,进行跟踪指导和服务,对发现的问题要指导相关单位整改落实,确保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效果。

“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氛围。

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篇八

该计划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篇一】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9月9日下午,凤阳县召开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多部门协调会议。县委政法委、县卫健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残联、司法局、教体局、融媒体中心、疾控中心、妇计中心、两家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等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及联络员出席会议。

会上,县卫健委对凤阳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县疾控中心对《中共凤阳县委办公室凤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阳县开展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凤阳县2020年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进行了详细解读。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就试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细致地分析讨论,并提出了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为下一步工作推进理清了思路。会议还对下一步试点工作开展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一是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复杂的综合性工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对照任务分解表,认真落实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与试点工作办公室及时对接,报送信息。三是加强督导评估,县委政法委、卫健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进一步夯实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根基,扎扎实实把工作做好、做出成效,造福凤阳人民。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突出亮点,打造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凤阳特色。

【篇二】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精神,按照苏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苏州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探索具有吴中特色的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吴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居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照《精神卫生法》《健康中国行动》和《“健康苏州2030”规划纲要》等法规政策,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注重实效、人民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强化党委政府领导和部门协作,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立健全心理服务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强化危机干预规范管理,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提高获得感,提升幸福感。为苏州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吴中经验与吴中样本。

到2021年底,建立健全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公平可及、科学完善、运行顺畅、规范高效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平安吴中、健康吴中建设、融入文明吴中实践。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协同、专业支撑、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机制,坚持源头预防、动态管理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搭建“盖边沉底”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形成普遍服务为前端、监测预警为中端、精准干预为末端的“社会心理健康全程服务链”。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健康细胞工程(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家庭等)、基层平安建设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的重要内容,基本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降低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极端案(事)件发生率。

通过实施六大社会心理工程,落实十八个工作项目,开展全区域、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心理服务,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一)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提升工程
1.建立心理健康知识传播机制。加强健康社会心态公益宣传,提高公众“健康自己,快乐人生”“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识和科普知识,理性认识社会心理问题。建立吴中区心理健康专业团队,搭建专业机构与媒体的交流平台,协同开展各类健康科普活动,加强对健康教育内容的指导。专业机构组织编制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心理健康问题相关知识和信息指南并向社会发布。(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委牵头,区教育局、区文体旅局配合)
2.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科普活动。依托“健康吴中联播平台”“吴老师心理咨询公众号”等心理健康科普平台,扩大心理知识宣传覆盖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公共场所的“六进”活动。依托“智慧有线”平台,推进社会心态公益宣传进村入户,借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已有的视频端口,播放公益广告及心理健康知识。各村(社区)健康教育活动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各镇(街道)通过投放户外广告、宣传灯箱等形式开展社会宣传工作。到2021年,全区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至少达到60%。(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委牵头,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总工会、区科协配合)
3.提升居民心理健康自我管理能力。鼓励专业机构、学会、协会开展多种形式培训活动。提高居民心理问题早期识别能力,提高群众心理健康意识,采取科学方法缓解压力,重视睡眠健康,培养科学运动的习惯。消除居民对精神心理问题误解和歧视,正确认识抑郁、焦虑等常见情绪问题,关注家庭成员心理状况,出现心理行为问题要及时求助;关怀和理解精神疾病患者,减少歧视。到2021年,全区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至少提升到20%。(区卫健委牵头,区科协、区妇联配合)
(二)社区心理健康促进工程
4.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依托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场所,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统一标识、统一流程,2021年底三级建成率均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中心、连心家园等机构应确定心理健康服务专(兼)职人员,通过招募志愿者等方式组成服务团队,提供多层次社区心理健康服务,并建立定期例会和培训制度。各部门打造心理服务品牌,提供社区弱势群体心理支持服务,为退伍军人、贫困、空巢、丧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孕产期和遭受意外伤害妇女、流动儿童、孤儿、特殊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残疾人及其家属等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为失能、失智、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残联、区科协、区妇联、团区委配合)
5.提供社区精神康复服务。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精卫机构对社区康复机构的指导。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促进社会融合,积极为有劳动能力患者提供就业引导,提升其适应环境、重返社会的能力。到2021年,实现100%的镇(街道)开展社区康复服务,100%覆盖有社区康复需求的居家患者,至少有50%居家患者及家属享受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心理疏导服务。鼓励团体、个人开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以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形式纳入康复体系。(区民政局牵头,区卫健委、区残联配合)
6.建立重点人群个案管理机制。畅通诉求渠道,摸排各类矛盾问题,对纠纷群体提供心理辅导,及时疏导化解矛盾;主动排查发现疑似心理行为问题人员,并引导其到专业机构就诊;完善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个案管理工作,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到2021年,制订个性化疏导方案,特殊人群个性化心理疏导覆盖率达到60%。(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委、区科协、区妇联配合)
(三)特殊人群心理健康管理工程
7.开展高风险对象心理疏导服务。根据各部门工作特点,公安、司法行政、信访、残联、妇联等部门应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司法所、社区矫正场所、信访接待场所等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面向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和转诊等服务。(吴中公安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牵头,区卫健委、区残联、区妇联配合)
8.加强严重精神障碍综合管理。到2021年,各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疏导等工作,依法开展案(事)件处置,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在册患者治疗率与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奖励制度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制度,合理补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造成的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建立由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精防医生、民警、民政专干、助残员、志愿者等基层人员组成的个案管理团队,对病情不稳定患者及其家庭实施个案管理,开展精分患者应用长效针剂试点服务。100%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家属学校(课堂),开展患者家属护理知识培训和住院患者家属心理辅导,同社区康复机构密切协作,建立病情复发患者转介绿色通道。(区卫健委牵头,区委政法委、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残联配合)
(四)校园心理健康促进工程
9.健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区文明办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指导中心,整合区域内心理健康服务资源,面向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心理咨询服务,对村(社区)、学校等基层心理咨询站点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依托市级心理健康科普体验馆,为青少年及其家长提供放松情绪、减轻压力环境。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考核范围。(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团区委配合)
10.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网络。区教育局应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积极为师生提供发展性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创新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方式,通过“校社合作”引入吴老师心理咨询团队、苏老师心理咨询团队与外援服务团队等方式,为师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定期对教师开展心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心理疏导工作。探索医教融合,打通精神科专科医院与学校之间的壁垒,信息共享,协同治疗与心理咨询。(区教育局牵头,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配合)
11.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各中小学按照《苏州市中小学规范化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开展规范化辅导室建设,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到2021年,90%以上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将心理健康教育与品德教育、青春期教育、家庭教育等相结合,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100%在校师生接受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机构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开展以学前儿童家长为主的育儿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学前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特殊教育机构应结合听力障碍、智力障碍等特殊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区教育局牵头,区卫健委配合)
12.实施学校心理行为问题筛查评估干预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定期对学生开展心理评估。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与精神专科医院建立转介服务工作机制,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建立绿色通道。建立学校与村(社区)间的联动机制,关心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心理健康,及时了解遭受欺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以及沾染毒品等学生情况,并提供心理创伤干预。(区教育局牵头,区委政法委、区卫健委、区民政局配合)
(五)职业人群心理健康促进工程
13.做好职业人群心理健康服务。规模较大且职工较多的厂矿、企事业单位要依托党建中心、医务室等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规模较小的企业和单位可通过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的形式,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eap),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举办职场人际关系、情绪调节等方面公益讲座,提升员工心理健康意识,掌握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各单位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调适服务,定期为基层青年干部、公安民警、行政执法人员等职业群体传授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和情绪、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每年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讲座,为有心理疏解需要的人员提供心理援助。(区总工会牵头,区卫健委、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团区委配合)
(六)社会心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4.建立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建立吴中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全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技术指导、日常推进、考核评估、队伍培训等工作。建立部门间社会心理健康相关信息交流合作与共享机制,绘制“社会心理服务资源一张图”,发挥社会心理风险预测、试点工作决策支持、绩效评估等功能。(区卫健委牵头,区委政法委、区宣传部、区科协配合)
15.完善专业心理服务网络。通过平安医院创建、等级医院评审,推动综合医院普遍开展心理(精神)科建设,对躯体疾病就诊患者提供心理健康评估,为有心理行为问题者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服务。精神卫生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心理(精神)科门诊执行“点对点”工作支持,开设心理门诊为患者提供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的服务。妇幼保健机构应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等工作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加强与精神卫生中心合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科普宣传,对辖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推广老年痴呆适宜防治技术;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全区孕产期、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覆盖率达85%。鼓励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区卫健委负责)
16.提升医疗机构心理服务水平。医务人员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对相关疾病的患者及家属辅以适当心理调整。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睡眠相关诊疗服务。(区卫健委负责)    
17.建立心理健康服务专业队伍。建立社会心理专业人才、社会心理咨询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四类专业队伍,建立分层次人才评价机制,向政府相关部门开放信息,优先从专业队伍中选择人员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建立社会心理服务专业队伍,开展重点领域社会心理服务、技术指导和科研攻关等;建立社会心理服务心理咨询师队伍,制定从业人员工作能力评估规范;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加强社会工作者社会心理服务能力培训和认证工作;建立社会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动员群众、康复患者、患者家属加入志愿者队伍,并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建立心理志愿者爱心银行促进志愿服务持续、稳定发展。(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团区委配合)
18.完善社会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平台。组建区级专业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工作机制,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区级专业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纳入全区应急系统,定期开展培训和协同应急演练。整合区心理援助热线、区妇联服务热线、团区委服务热线等联络资源,建立心理援助沟通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合理分工、科学转介,提升心理援助平台服务有效性。充分发挥网格化联动优势,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开展社会心态预测预警,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政法委、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妇联、团区委配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吴中区成立社会服务体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党政负责同志任组长,政法委、宣传部、教育、民政、司法、财政、人社、城管、卫健、应急管理、信访、残联、市场监管、文体旅、工会、团委、妇联、科协、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及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名单见附件1),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资源整合。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试点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制订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各项试点工作。各镇(街道)成立相适应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二)成立工作小组
成立吴中区社会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有关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试点工作协调和业务指导评估工作。试点实行项目化管理机制,采取相关单位派驻联络员、外聘专职人员等方式,负责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心理健康、精神卫生、教育、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等领域专业人员,建立试点专业组,设立心理健康素养、心理咨询、心理危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四个专业组,建立定期例会及重点问题会商机制,推进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等工作。
(三)落实工作经费
参照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加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力度,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开展试点工作,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公益性服务的筹资渠道,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的政策措施。探索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四)强化督导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试点方案,制定年度和考核办法,定期对各部门、各镇(街道)开展督导评估。对重视不足、工作进展缓慢、工作质量较差的,要求限期整改。领导小组将于2021年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篇三】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国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指导各地做好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提升试点地区基层人员的心理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培训方案。

本培训方案主要针对我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开展社会心理服务的基层工作人员,包括: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室从事全科医学、公共卫生、精神障碍防治的专兼职医务人员。

(二)街道(乡镇)、居(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基层工作人员:街道(乡镇)或居(村)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民警、民政干事、残疾人专职委员,及社区救助站、职业康复站工作人员等。

(三)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基层工作人员: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密切相关的教师、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工会(共青团)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

通过培训,使受训人员掌握以下技能:

(一)了解精神心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在伦理规范的指导下开展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工作。

(二)熟悉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相关的基础知识,常见心理问题和精神障碍的主要表现特征,生活应激与压力管理的相关基础知识等。

(三)掌握一定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科普宣教能力,掌握基本的宣教方式方法,帮助群众获取专业精神心理服务资源。

(四)能够初步运用一般的人际沟通技巧和基本的心理干预方法,为具有常见精神心理问题的人群、重点人群、特殊人群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协助其解决日常问题;在重大公共事件中协助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开展应激管理和心理支持。

(一)实效性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注重培训实效。

(二)分类培训原则。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工作内容的基层人员,选择不同的培训模块,提高对基层心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性和引领作用。

(三)培训方式灵活性。结合社区工作实际,采取案例示范、角色扮演、情境模拟、小组讨论等形式,增加学员的参与度,提高培训质量。

培训内容采用“8+x”模块化设计,所有受训人员需要参加8个基本模块的培训,并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需求,选择特定的附加模块进行培训。8个基本模块如下:

(一)基础知识模块(4个学时)。与社会心理服务相关的基本概念和知识。1.心理健康概念,心理健康素养的基本内涵,心理保健的原则和方法,异常心理的区分标准和原则,心理健康与躯体健康的关系等。2.精神心理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如《精神卫生法》《民法典》《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等相关内容要求。

(二)科普宣教模块(2个学时)。科普宣教的基本原理、方法,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科普宣教资源的获取途径等。

(三)问题识别模块(4个学时)。聚焦于提升基层社会心理服务人员对常见心理问题和精神障碍的理解、识别和转介能力。1.常见精神心理问题的识别:如失眠、焦虑、抑郁、痴呆等精神障碍主要表现特征;2.家庭(邻里)一般心理冲突的识别及原因分析。

(四)人际沟通与干预模块(8个学时)。主要包括与具有常见心理问题及精神障碍人群的沟通原则,通过有效的沟通建立双方的信任关系,及时识别有关心理问题或精神障碍,在此基础上运用常见的心理干预方法提供支持和帮助。1.常用的有效沟通原则和具体方法:有效沟通的一般原则,同理心与理解,倾听与表达;提问与引导式发现,冲突管理和高难度沟通技巧等。2.常用的心理干预方法:支持性心理干预技术、心理教育、认知及行为干预一般策略等。

(五)生活压力与应激管理模块(4个学时)。主要包括:1.应激(压力)的定义,应激人群的常见反应、心理问题和精神障碍的识别。2.应激的应对和自我管理技术:应对应激的资源,应激的一般处理方法,重大公共事件下应激的处理方法,压力的自我管理技术。

(六)精神康复管理模块(2个学时)。主要介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康复训练和管理等相关知识:如精神障碍患者康复训练的意义、类型;精神康复服务的对象、原则和主要方法;精神康复人群家属的协作;康复人群的社会化等。

(七)重点人群服务模块(4个学时)。主要针对儿童青少年(留守、流动、困境)、孕产妇、老年人(失独、无赡养、伤残)、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等人群的心理特征、主要心理问题、心理健康状况的评估、心理支持和解决问题技能等。

(八)特殊人群服务模块(4个学时)。主要针对基层无业人员、流浪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人群的心理特征、常见心理问题、心理支持和解决问题技能等。

针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增加风险评估与转诊培训模块(4个学时):包括社区常见精神疾病患者自杀、冲动和暴力风险的识别与评估,紧急处理的基本技巧,转诊指征、途径和方法等。

针对基层其他工作人员,根据其工作需要增加相应的培训模块。

在培训结束后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针对本次培训的意见建议、既往实践案例分析、培训心得等。可对完成受训学时和问卷调查的学员给予培训学时证明。

【篇四】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和平、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要求各省(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政法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作为推进平安中国,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做好试点地区遴选论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指导试点地区做好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启动培训、试点任务组织实施等工作,定期对试点地区进行督导,确保按期完成试点任务。

指导思想

开展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必然要求。

工作目标

1、依托村(社区)综治中心等场所,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为村(社区)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2、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

3、各党政机关和厂矿、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员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

4、100%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40%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培育发展一批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为大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

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1.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在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

2.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网络。试点地区要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的建设力度。高等院校要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建设,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积极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教育主管部门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现有经费渠道,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发展性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

3.健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鼓励规模较大、职工较多的党政机关和厂矿,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设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团队;规模较小企业和单位可通过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的形式,对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设立心理服务场所,对系统内部人员和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

4.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试点地区政法委、民政、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要探索支持、引导、培育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措施。

5.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为有心理行为问题者提供人文关怀、心理辅导等服务。

6.建立健全心理援助服务平台。多种形式宣传,扩大心理援助平台的社会影响力和利用率。

7.健全心理健康科普宣传网络。

8.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工作机制。

加强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发展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队伍。

2.培育心理咨询人员队伍。

3.发展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队伍。

4.组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

5.健全行业组织并加强管理。试点地区卫生健康、政法委、教育、民政等有关部门,要整合辖区社会心理服务资源,完善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

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地区要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平安中国、健康中国、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2.加强政策扶持。通过政策引导和项目支持,培育发展医疗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和心理健康志愿组织,为公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服务。

3.加强经费保障。鼓励试点地区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4.强化督导评估。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政法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本省份试点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篇五】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精神,按照苏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苏州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探索具有吴中特色的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吴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居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照《精神卫生法》《健康中国行动》和《“健康苏州2030”规划纲要》等法规政策,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注重实效、人民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强化党委政府领导和部门协作,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立健全心理服务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强化危机干预规范管理,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提高获得感,提升幸福感。为苏州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吴中经验与吴中样本。

到2021年底,建立健全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公平可及、科学完善、运行顺畅、规范高效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平安吴中、健康吴中建设、融入文明吴中实践。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协同、专业支撑、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机制,坚持源头预防、动态管理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搭建“盖边沉底”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形成普遍服务为前端、监测预警为中端、精准干预为末端的“社会心理健康全程服务链”。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健康细胞工程(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家庭等)、基层平安建设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的重要内容,基本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降低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极端案(事)件发生率。

通过实施六大社会心理工程,落实十八个工作项目,开展全区域、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心理服务,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一)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提升工程
1.建立心理健康知识传播机制。加强健康社会心态公益宣传,提高公众“健康自己,快乐人生”“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识和科普知识,理性认识社会心理问题。建立吴中区心理健康专业团队,搭建专业机构与媒体的交流平台,协同开展各类健康科普活动,加强对健康教育内容的指导。专业机构组织编制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心理健康问题相关知识和信息指南并向社会发布。(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委牵头,区教育局、区文体旅局配合)
2.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科普活动。依托“健康吴中联播平台”“吴老师心理咨询公众号”等心理健康科普平台,扩大心理知识宣传覆盖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公共场所的“六进”活动。依托“智慧有线”平台,推进社会心态公益宣传进村入户,借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已有的视频端口,播放公益广告及心理健康知识。各村(社区)健康教育活动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各镇(街道)通过投放户外广告、宣传灯箱等形式开展社会宣传工作。到2021年,全区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至少达到60%。(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委牵头,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总工会、区科协配合)
3.提升居民心理健康自我管理能力。鼓励专业机构、学会、协会开展多种形式培训活动。提高居民心理问题早期识别能力,提高群众心理健康意识,采取科学方法缓解压力,重视睡眠健康,培养科学运动的习惯。消除居民对精神心理问题误解和歧视,正确认识抑郁、焦虑等常见情绪问题,关注家庭成员心理状况,出现心理行为问题要及时求助;关怀和理解精神疾病患者,减少歧视。到2021年,全区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至少提升到20%。(区卫健委牵头,区科协、区妇联配合)
(二)社区心理健康促进工程
4.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依托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场所,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统一标识、统一流程,2021年底三级建成率均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中心、连心家园等机构应确定心理健康服务专(兼)职人员,通过招募志愿者等方式组成服务团队,提供多层次社区心理健康服务,并建立定期例会和培训制度。各部门打造心理服务品牌,提供社区弱势群体心理支持服务,为退伍军人、贫困、空巢、丧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孕产期和遭受意外伤害妇女、流动儿童、孤儿、特殊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残疾人及其家属等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为失能、失智、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残联、区科协、区妇联、团区委配合)
5.提供社区精神康复服务。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精卫机构对社区康复机构的指导。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促进社会融合,积极为有劳动能力患者提供就业引导,提升其适应环境、重返社会的能力。到2021年,实现100%的镇(街道)开展社区康复服务,100%覆盖有社区康复需求的居家患者,至少有50%居家患者及家属享受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心理疏导服务。鼓励团体、个人开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以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形式纳入康复体系。(区民政局牵头,区卫健委、区残联配合)
6.建立重点人群个案管理机制。畅通诉求渠道,摸排各类矛盾问题,对纠纷群体提供心理辅导,及时疏导化解矛盾;主动排查发现疑似心理行为问题人员,并引导其到专业机构就诊;完善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个案管理工作,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到2021年,制订个性化疏导方案,特殊人群个性化心理疏导覆盖率达到60%。(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委、区科协、区妇联配合)
(三)特殊人群心理健康管理工程
7.开展高风险对象心理疏导服务。根据各部门工作特点,公安、司法行政、信访、残联、妇联等部门应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司法所、社区矫正场所、信访接待场所等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面向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和转诊等服务。(吴中公安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牵头,区卫健委、区残联、区妇联配合)
8.加强严重精神障碍综合管理。到2021年,各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疏导等工作,依法开展案(事)件处置,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在册患者治疗率与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奖励制度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制度,合理补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造成的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建立由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精防医生、民警、民政专干、助残员、志愿者等基层人员组成的个案管理团队,对病情不稳定患者及其家庭实施个案管理,开展精分患者应用长效针剂试点服务。100%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家属学校(课堂),开展患者家属护理知识培训和住院患者家属心理辅导,同社区康复机构密切协作,建立病情复发患者转介绿色通道。(区卫健委牵头,区委政法委、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残联配合)
(四)校园心理健康促进工程
9.健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区文明办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指导中心,整合区域内心理健康服务资源,面向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心理咨询服务,对村(社区)、学校等基层心理咨询站点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依托市级心理健康科普体验馆,为青少年及其家长提供放松情绪、减轻压力环境。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考核范围。(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团区委配合)
10.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网络。区教育局应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积极为师生提供发展性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创新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方式,通过“校社合作”引入吴老师心理咨询团队、苏老师心理咨询团队与外援服务团队等方式,为师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定期对教师开展心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心理疏导工作。探索医教融合,打通精神科专科医院与学校之间的壁垒,信息共享,协同治疗与心理咨询。(区教育局牵头,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配合)
11.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各中小学按照《苏州市中小学规范化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开展规范化辅导室建设,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到2021年,90%以上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将心理健康教育与品德教育、青春期教育、家庭教育等相结合,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100%在校师生接受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机构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开展以学前儿童家长为主的育儿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学前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特殊教育机构应结合听力障碍、智力障碍等特殊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区教育局牵头,区卫健委配合)
12.实施学校心理行为问题筛查评估干预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定期对学生开展心理评估。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与精神专科医院建立转介服务工作机制,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建立绿色通道。建立学校与村(社区)间的联动机制,关心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心理健康,及时了解遭受欺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以及沾染毒品等学生情况,并提供心理创伤干预。(区教育局牵头,区委政法委、区卫健委、区民政局配合)
(五)职业人群心理健康促进工程
13.做好职业人群心理健康服务。规模较大且职工较多的厂矿、企事业单位要依托党建中心、医务室等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规模较小的企业和单位可通过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的形式,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eap),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举办职场人际关系、情绪调节等方面公益讲座,提升员工心理健康意识,掌握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各单位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调适服务,定期为基层青年干部、公安民警、行政执法人员等职业群体传授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和情绪、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每年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讲座,为有心理疏解需要的人员提供心理援助。(区总工会牵头,区卫健委、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团区委配合)
(六)社会心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4.建立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建立吴中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全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技术指导、日常推进、考核评估、队伍培训等工作。建立部门间社会心理健康相关信息交流合作与共享机制,绘制“社会心理服务资源一张图”,发挥社会心理风险预测、试点工作决策支持、绩效评估等功能。(区卫健委牵头,区委政法委、区宣传部、区科协配合)
15.完善专业心理服务网络。通过平安医院创建、等级医院评审,推动综合医院普遍开展心理(精神)科建设,对躯体疾病就诊患者提供心理健康评估,为有心理行为问题者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服务。精神卫生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心理(精神)科门诊执行“点对点”工作支持,开设心理门诊为患者提供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的服务。妇幼保健机构应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等工作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加强与精神卫生中心合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科普宣传,对辖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推广老年痴呆适宜防治技术;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全区孕产期、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覆盖率达85%。鼓励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区卫健委负责)
16.提升医疗机构心理服务水平。医务人员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对相关疾病的患者及家属辅以适当心理调整。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睡眠相关诊疗服务。(区卫健委负责)    
17.建立心理健康服务专业队伍。建立社会心理专业人才、社会心理咨询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四类专业队伍,建立分层次人才评价机制,向政府相关部门开放信息,优先从专业队伍中选择人员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建立社会心理服务专业队伍,开展重点领域社会心理服务、技术指导和科研攻关等;建立社会心理服务心理咨询师队伍,制定从业人员工作能力评估规范;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加强社会工作者社会心理服务能力培训和认证工作;建立社会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动员群众、康复患者、患者家属加入志愿者队伍,并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建立心理志愿者爱心银行促进志愿服务持续、稳定发展。(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团区委配合)
18.完善社会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平台。组建区级专业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工作机制,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区级专业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纳入全区应急系统,定期开展培训和协同应急演练。整合区心理援助热线、区妇联服务热线、团区委服务热线等联络资源,建立心理援助沟通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合理分工、科学转介,提升心理援助平台服务有效性。充分发挥网格化联动优势,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开展社会心态预测预警,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政法委、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妇联、团区委配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吴中区成立社会服务体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党政负责同志任组长,政法委、宣传部、教育、民政、司法、财政、人社、城管、卫健、应急管理、信访、残联、市场监管、文体旅、工会、团委、妇联、科协、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及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名单见附件1),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资源整合。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试点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制订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各项试点工作。各镇(街道)成立相适应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二)成立工作小组
成立吴中区社会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有关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试点工作协调和业务指导评估工作。试点实行项目化管理机制,采取相关单位派驻联络员、外聘专职人员等方式,负责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心理健康、精神卫生、教育、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等领域专业人员,建立试点专业组,设立心理健康素养、心理咨询、心理危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四个专业组,建立定期例会及重点问题会商机制,推进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等工作。
(三)落实工作经费
参照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加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力度,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开展试点工作,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公益性服务的筹资渠道,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的政策措施。探索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四)强化督导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试点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办法,定期对各部门、各镇(街道)开展督导评估。对重视不足、工作进展缓慢、工作质量较差的,要求限期整改。领导小组将于2021年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篇六】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等部委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建设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各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文明武汉、健康武汉、平安武汉的总体战略布局,着力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的平台、机制、队伍、能力、重心和综合治理等方面建设,到2021年底,初步建成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社会治理主体心理疏导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全人群心理健康意识普遍提高,市民文明素养跃上新台阶,重点(特殊)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得到有效干预,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案(事)件呈明显下降趋势。
(二)具体指标
1.全面建设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普遍设立社区(村)社会工作服务站(心理咨询室),2020年底之前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心理咨询室)建成率达到50%以上,2021年底之前达到80%以上。城市、农村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50%以上。
2.市属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按照师生比不少于1:4000的比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中小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教师,2020年底之前配备率达到70%以上,2021年底之前达到90%以上。
3.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者以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单位职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2020年底之前配备率达到50%以上,2021年底之前达到80%以上。
4.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实现100%全覆盖;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门诊,2020年底之前开设率达到20%以上,2021年底之前达到40%以上。
5.依托武汉市委党校(武汉行政学院)、武汉社区干部学院建设武汉市党政干部、社区(村)干部心智拓展实训室和心理健康研究中心。
6.起引领作用的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和社会化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发展培养5000名掌握基本心理咨询技能的社会工作者(师)队伍。

(一)健全线上线下社会心理服务平台
1.组建四级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立市、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区(村)社会工作服务站(心理咨询室)的四级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区(村)社会工作服务站、综治中心、职工之家、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青年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作用,为职工、老人、妇女、青年、儿童、残疾人等重点(特殊)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平台。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德育工作计划,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面向师生开展心理筛查、辅导与咨询,为遭受欺凌、校园暴力的学生提供心理创伤干预。市属高校要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配备专职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支持在汉高校联合相关医疗机构建立校内精神(心理)科门诊。中小学普遍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积极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示范学校和合格学校,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机构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区人民政府)
3.建立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平台。公安等重点行业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和危机干预等服务,每年至少为职工及其服务对象举办1次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并根据需求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其他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者购买服务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场人际关系、情绪调节等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武汉社区干部学院要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培训内容。(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市委党校〈武汉行政学院〉,各区人民政府)
4.规范发展线上心理援助服务平台。通过网站、app、公众号等建立提供公益服务的心理援助平台。招募一批心理咨询专业人才,充实我市心理援助公益热线工作力量,常态化开展7×24小时服务,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系统性培训。建设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服务站)相互对接的远程心理会诊机制,试点推动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基层心理咨询室加入远程会诊体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区人民政府)
(二)建立社会心理服务长效机制
1.建立社会心态监测预警机制。按照智慧城市顶层规划,依托武汉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大数据信息库,增加心理体检、心理课程、在线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模块,实现心理预警功能。定期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心理服务行业协会、各部门服务热线等对市民心态开展分析研判;发挥市、区综治信息系统平台作用,定期对特殊人群重点人员开展风险评估。(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团市委,各区人民政府)
2.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组建市心理危机干预专家队伍,建立卫生健康等重点行业部门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队伍,每年至少开展2次培训和演练,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后心理应激障碍。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戒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和问题青少年等特殊人群中的高风险对象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团市委)
3.建立心理服务行业监管机制。成立市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有序规范行业从业行为、人员管理、收费标准、信息保护、督导考评、检查申诉等具体内容,促进行业组织规范发展,提升行业组织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培育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
1.培养职业化队伍。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心理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进力度,着力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增加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从业人员数量,建立专业化督导机制。继续实施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等,提升精神科医师数量和服务水平。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置医务社工部,通过招聘或者购买服务等形式,培育医务社会工作者队伍。(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人民政府)
2.发展专业化队伍。委托在汉高校为公安、司法、教育、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订制化培养一批心理服务专业人才,壮大专业化队伍。组建市级社会心理服务专家组,为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质量控制。鼓励引进心理学、社会工作专业高端人才,并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在职称、薪酬待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建立完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办法,体现公立医疗机构心理治疗师的技术劳务价值。(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培育社会化队伍。依托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心理医院)、心理行业协会等,分级分类对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开展培训,遴选培训考核合格人员进入市级人才信息库。广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加大志愿者培训力度,健全奖励激励机制,规范管理志愿队伍。(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
(四)提升社会心理服务能力
1.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加强综合性医疗机构与精神卫生专科的合作,构建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的心理联络会诊机制。妇幼保健机构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工作中,加强对孕产妇、哺乳期妇女抑郁症知识的普及和筛查。加强非精神科临床医师心理健康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早期识别能力。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发展在线问诊、互联网医院,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和特殊场所心理服务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精神卫生机构的合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科普宣传,对辖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等。切实做好特殊场所被监管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心理健康辅导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区人民政府)
3.增强广大市民的心理健康意识。加强心理健康宣传平台建设,在地铁等公共场所设立心理健康公益广告,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活动,广泛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和最大受益人”“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识和健康理念。(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重点(特殊)人群心理援助服务
1.构建重点人群心理援助体系。建立市、区、街道(乡镇)上下联动的三级心理援助服务体系,市级成立心理援助技术指导专班,各区设置区级心理援助服务专员,街道(乡镇)设置心理援助服务心理专干,统筹指导同级卫生健康、民政、教育等部门开展心理疏导社会工作服务,构建心理需求人群筛查发现、心理支持、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闭环式心理援助的服务机制。(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2.开展重点人群日常评估及干预。对新冠肺炎病亡者家属、康复患者及其家庭、医疗卫生机构一线医务人员等重点群体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逐一形成心理健康状况评估档案;引导有需要的重点人群,通过心理援助平台获取心理测评、心理咨询等自助式专业服务。对存在明显心理问题的个体,及时转介至医疗机构接受专业援助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3.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在街道(乡镇)一级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加大病情不稳定患者的

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篇九

(1)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工作会议,研判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高质量推进。截至目前,累计召开培训会议5次、部门协调会议4次、工作调度会议3次。

(2)开展社会活动。采取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心理健康课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自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全县共计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活动40余次,分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各心理咨询室接待来访咨询群众430余人次。

(3)关注重点人群。组织专业医师深入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讲授常见心理健康知识,剖析相关易感心理情绪问题。对中小学校60余名师生进行个体心理测评,了解心理精神状况,针对性进行心理疏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先后7次组织专业医师深入到病例辖区居民家中和集中医学隔离点,为居民、医学观察人员、密切接触者等开展个体心理访谈和心理疏导。

(4)进行科学调查。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制定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统筹有关部门和乡镇力量,随机抽取部分村或居委会作为调查点,每个调查点抽取一定住户,每户抽取1名常住居民,对其进行一般情况调查、心理卫生知识水平和精神障碍筛查等问卷调查,以掌握全县各种精神障碍的患病率、精神卫生服务费用和精神卫生知识知晓率等情况。截至目前,全县共调查1503名常住居民。

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篇十

为加快全镇新农村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全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按照区文明委的有关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自20xx年3月份开始,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实施以创建文明建制镇、文明生态村、文明街路和文明户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2110工程。

年内确保星级文明镇创建成功,确保全镇有2个村成为星级文明生态村示范点,确保每个村创建一条文明示范街路,每个村选树10个星级文明示范户。

(一)星级文明镇创建主要工作任务。

1、建立完善镇直机关干部学习工作管理制度。将20xx年做为机关作风建设年,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培养思考型、创新型干部”活动,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2、滤布建立完善综合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办公。结合全镇机关干部包村工作,构建“镇有大厅、服务队,村有服务点,组有联络员”的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服务型政府建设。

3、进一步加强市场环境整治。与工商、税务等驻镇企事业单位共同配合,开展市场环境建设专项整治,建立起有效的监管机制。

4、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教育活动。通过深入开展以提升青少年思想道德文化素质为主题系列活动,在广大青少年中树起崇尚道德、崇尚文明之风。

5、千方百计加快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继续加快农业产业化和工业经济发展步伐,以项目建设为中心,20xx年确定30个农业产业化和工业发展项目,进一步加快全镇经济发展。

6、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筹措资金对镇中心街部分路段进行改造;规划建设居民小区;筹资改善镇卫生院医疗条件;对镇中学进行维修改造;开展镇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绿化、美化,在镇区内规划植树500亩。

(二)星级文明生态村、文明示范街路创建主要任务。

1、各村要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两委”班子成员的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并制定完善相应的制度,切实建立勤政廉政行为规范的村级工作机制。

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推行群防群治的'工作措施,增强农民人人参与防范打击治安刑事案件的意识,全村治安案件逐渐减少,刑事案件达到零发案目标。

3、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组织引导农民开展健康向上富有成效的文化体育活动,杜绝迷信、等不文明活动;组织农民积极参加科技教育学习培训,力争每户掌握至少一门致富技术。

4、制定全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保证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和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村要制定本村五年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确保工作阶段性、计划性和连续性,确保本村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5、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本村荒山荒坡治理,每年有计划地治理荒山荒坡。

6、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全村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入学率达100%,普及义务教育。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确保农民小病不出村。每年开展1-2次环境卫生整治,落实卫生责任制,确保村内各街路卫生整洁,垃圾及时清理。村内主街路做到门前“四包”,门内达标,并保证路面硬化,安装路灯,无乱堆乱放、摆摊占地现象。

(三)十星级文明户创建任务,按区里标准施行。

(一)成立领导组织。为确保2110工程扎实有效开展,镇村两级分别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和安排部署创建工作。

(二)实施专人负责专项推进。太和镇村分别有一名领导专门负责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定期确定工作计划,并对其中重点难点工作实施专项推进。

(三)加强经验交流和示范引导。全镇通过定期在有关村召开两个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现场会),以及到外地参观学习等措施,互相交流学习创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推进全镇的整体创建工作。

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精神,按照苏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苏州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探索具有吴中特色的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吴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居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照《精神卫生法》《健康中国行动》和《“健康苏州2030”规划纲要》等法规政策,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注重实效、人民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强化党委政府领导和部门协作,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立健全心理服务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强化危机干预规范管理,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提高获得感,提升幸福感。为苏州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吴中经验与吴中样本。

到2021年底,建立健全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公平可及、科学完善、运行顺畅、规范高效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平安吴中、健康吴中建设、融入文明吴中实践。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协同、专业支撑、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机制,坚持源头预防、动态管理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搭建“盖边沉底”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形成普遍服务为前端、监测预警为中端、精准干预为末端的“社会心理健康全程服务链”。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健康细胞工程(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家庭等)、基层平安建设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的重要内容,基本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降低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极端案(事)件发生率。

通过实施六大社会心理工程,落实十八个工作项目,开展全区域、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心理服务,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一)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提升工程
1.建立心理健康知识传播机制。加强健康社会心态公益宣传,提高公众“健康自己,快乐人生”“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识和科普知识,理性认识社会心理问题。建立吴中区心理健康专业团队,搭建专业机构与媒体的交流平台,协同开展各类健康科普活动,加强对健康教育内容的指导。专业机构组织编制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心理健康问题相关知识和信息指南并向社会发布。(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委牵头,区教育局、区文体旅局配合)
2.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科普活动。依托“健康吴中联播平台”“吴老师心理咨询公众号”等心理健康科普平台,扩大心理知识宣传覆盖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公共场所的“六进”活动。依托“智慧有线”平台,推进社会心态公益宣传进村入户,借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已有的视频端口,播放公益广告及心理健康知识。各村(社区)健康教育活动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各镇(街道)通过投放户外广告、宣传灯箱等形式开展社会宣传工作。到2021年,全区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至少达到60%。(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委牵头,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总工会、区科协配合)
3.提升居民心理健康自我管理能力。鼓励专业机构、学会、协会开展多种形式培训活动。提高居民心理问题早期识别能力,提高群众心理健康意识,采取科学方法缓解压力,重视睡眠健康,培养科学运动的习惯。消除居民对精神心理问题误解和歧视,正确认识抑郁、焦虑等常见情绪问题,关注家庭成员心理状况,出现心理行为问题要及时求助;关怀和理解精神疾病患者,减少歧视。到2021年,全区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至少提升到20%。(区卫健委牵头,区科协、区妇联配合)
(二)社区心理健康促进工程
4.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依托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场所,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统一标识、统一流程,2021年底三级建成率均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中心、连心家园等机构应确定心理健康服务专(兼)职人员,通过招募志愿者等方式组成服务团队,提供多层次社区心理健康服务,并建立定期例会和培训制度。各部门打造心理服务品牌,提供社区弱势群体心理支持服务,为退伍军人、贫困、空巢、丧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孕产期和遭受意外伤害妇女、流动儿童、孤儿、特殊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残疾人及其家属等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为失能、失智、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残联、区科协、区妇联、团区委配合)
5.提供社区精神康复服务。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精卫机构对社区康复机构的指导。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促进社会融合,积极为有劳动能力患者提供就业引导,提升其适应环境、重返社会的能力。到2021年,实现100%的镇(街道)开展社区康复服务,100%覆盖有社区康复需求的居家患者,至少有50%居家患者及家属享受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心理疏导服务。鼓励团体、个人开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以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形式纳入康复体系。(区民政局牵头,区卫健委、区残联配合)
6.建立重点人群个案管理机制。畅通诉求渠道,摸排各类矛盾问题,对纠纷群体提供心理辅导,及时疏导化解矛盾;主动排查发现疑似心理行为问题人员,并引导其到专业机构就诊;完善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个案管理工作,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到2021年,制订个性化疏导方案,特殊人群个性化心理疏导覆盖率达到60%。(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委、区科协、区妇联配合)
(三)特殊人群心理健康管理工程
7.开展高风险对象心理疏导服务。根据各部门工作特点,公安、司法行政、信访、残联、妇联等部门应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司法所、社区矫正场所、信访接待场所等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面向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和转诊等服务。(吴中公安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牵头,区卫健委、区残联、区妇联配合)
8.加强严重精神障碍综合管理。到2021年,各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疏导等工作,依法开展案(事)件处置,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在册患者治疗率与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奖励制度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制度,合理补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造成的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建立由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精防医生、民警、民政专干、助残员、志愿者等基层人员组成的个案管理团队,对病情不稳定患者及其家庭实施个案管理,开展精分患者应用长效针剂试点服务。100%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家属学校(课堂),开展患者家属护理知识培训和住院患者家属心理辅导,同社区康复机构密切协作,建立病情复发患者转介绿色通道。(区卫健委牵头,区委政法委、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残联配合)
(四)校园心理健康促进工程
9.健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区文明办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指导中心,整合区域内心理健康服务资源,面向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心理咨询服务,对村(社区)、学校等基层心理咨询站点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依托市级心理健康科普体验馆,为青少年及其家长提供放松情绪、减轻压力环境。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考核范围。(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团区委配合)
10.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网络。区教育局应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积极为师生提供发展性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创新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方式,通过“校社合作”引入吴老师心理咨询团队、苏老师心理咨询团队与外援服务团队等方式,为师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定期对教师开展心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心理疏导工作。探索医教融合,打通精神科专科医院与学校之间的壁垒,信息共享,协同治疗与心理咨询。(区教育局牵头,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配合)
11.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各中小学按照《苏州市中小学规范化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开展规范化辅导室建设,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到2021年,90%以上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将心理健康教育与品德教育、青春期教育、家庭教育等相结合,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100%在校师生接受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机构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开展以学前儿童家长为主的育儿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学前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特殊教育机构应结合听力障碍、智力障碍等特殊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区教育局牵头,区卫健委配合)
12.实施学校心理行为问题筛查评估干预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定期对学生开展心理评估。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与精神专科医院建立转介服务工作机制,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建立绿色通道。建立学校与村(社区)间的联动机制,关心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心理健康,及时了解遭受欺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以及沾染毒品等学生情况,并提供心理创伤干预。(区教育局牵头,区委政法委、区卫健委、区民政局配合)
(五)职业人群心理健康促进工程
13.做好职业人群心理健康服务。规模较大且职工较多的厂矿、企事业单位要依托党建中心、医务室等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规模较小的企业和单位可通过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的形式,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eap),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举办职场人际关系、情绪调节等方面公益讲座,提升员工心理健康意识,掌握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各单位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调适服务,定期为基层青年干部、公安民警、行政执法人员等职业群体传授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和情绪、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每年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讲座,为有心理疏解需要的人员提供心理援助。(区总工会牵头,区卫健委、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团区委配合)
(六)社会心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4.建立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建立吴中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全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技术指导、日常推进、考核评估、队伍培训等工作。建立部门间社会心理健康相关信息交流合作与共享机制,绘制“社会心理服务资源一张图”,发挥社会心理风险预测、试点工作决策支持、绩效评估等功能。(区卫健委牵头,区委政法委、区宣传部、区科协配合)
15.完善专业心理服务网络。通过平安医院创建、等级医院评审,推动综合医院普遍开展心理(精神)科建设,对躯体疾病就诊患者提供心理健康评估,为有心理行为问题者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服务。精神卫生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心理(精神)科门诊执行“点对点”工作支持,开设心理门诊为患者提供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的服务。妇幼保健机构应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等工作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加强与精神卫生中心合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科普宣传,对辖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推广老年痴呆适宜防治技术;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全区孕产期、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覆盖率达85%。鼓励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区卫健委负责)
16.提升医疗机构心理服务水平。医务人员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对相关疾病的患者及家属辅以适当心理调整。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睡眠相关诊疗服务。(区卫健委负责)    
17.建立心理健康服务专业队伍。建立社会心理专业人才、社会心理咨询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四类专业队伍,建立分层次人才评价机制,向政府相关部门开放信息,优先从专业队伍中选择人员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建立社会心理服务专业队伍,开展重点领域社会心理服务、技术指导和科研攻关等;建立社会心理服务心理咨询师队伍,制定从业人员工作能力评估规范;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加强社会工作者社会心理服务能力培训和认证工作;建立社会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动员群众、康复患者、患者家属加入志愿者队伍,并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建立心理志愿者爱心银行促进志愿服务持续、稳定发展。(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团区委配合)
18.完善社会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平台。组建区级专业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工作机制,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区级专业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纳入全区应急系统,定期开展培训和协同应急演练。整合区心理援助热线、区妇联服务热线、团区委服务热线等联络资源,建立心理援助沟通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合理分工、科学转介,提升心理援助平台服务有效性。充分发挥网格化联动优势,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开展社会心态预测预警,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政法委、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妇联、团区委配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吴中区成立社会服务体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党政负责同志任组长,政法委、宣传部、教育、民政、司法、财政、人社、城管、卫健、应急管理、信访、残联、市场监管、文体旅、工会、团委、妇联、科协、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及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名单见附件1),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资源整合。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试点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制订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各项试点工作。各镇(街道)成立相适应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二)成立工作小组
成立吴中区社会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有关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试点工作协调和业务指导评估工作。试点实行项目化管理机制,采取相关单位派驻联络员、外聘专职人员等方式,负责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心理健康、精神卫生、教育、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等领域专业人员,建立试点专业组,设立心理健康素养、心理咨询、心理危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四个专业组,建立定期例会及重点问题会商机制,推进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等工作。
(三)落实工作经费
参照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加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力度,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开展试点工作,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公益性服务的筹资渠道,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的政策措施。探索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四)强化督导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试点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办法,定期对各部门、各镇(街道)开展督导评估。对重视不足、工作进展缓慢、工作质量较差的,要求限期整改。领导小组将于2021年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篇十二

沈阳市再生资源经过回收、利用,为我市工业生产提供了大量资源,为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同时,资源浪费、回收利用率低,污染环境,影响人们正常工作、生活的现状仍然存在.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现状,构建新型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势在必行.

作者:王兴国高峰作者单位:王兴国(沈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高峰(沈阳市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

刊名:辽宁经济英文刊名:liaoningeconomy年,卷(期):2007“”(11)分类号:x3关键词:

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学校及周边治安梯级防控标准化建设,完善学校安全管理体系,根据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的要求,特制定学校及周边治安梯级防控体系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1、职责体系:

总体原则:按照综治工作属地管理原则

二级政府职责:学校所在地乡镇政府

县市区人民政府

职能部门职责: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学校自身职责:对学校内部安全负有直接管理职责

2、责任体系:

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

与各级各类学校签订安全责任状

各级各类学校第——责任人责任

与分管综治安全校领导、综治安全办主任签订安全责任状

各级各类学校分管责任人责任

与各班主任、门卫、寝室管理员、保卫科签订安全责任状

3、工作机制:

安全知识教育制度。学校要有文本资料,安全知识教育计划、教育形式、内容以及课时,各班要有安全知识教育课授课内容、授课时间、授课人纪录,安全知识教育需纳入学校总体课时。乡镇以上学校每学期需进行一次防火、防震、防地质灾害的突发事件紧急应急演练,此项活动作为安全知识教育重要内容。原则上初中以上学校要没立学生心理咨询室,省市重点以上学校必须建立学生心理咨询室,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综治安全组织机构。学校需有专门的综治安全组织机构,行安全综治领导小组、综治安全办公室、专职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宿管员、门卫。

1、行政领导值班制度,有住校生的学校需安排24小时值班。

2、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学校每周需对学校用水、用电、消防设施、食堂卫生、寝室状况、防盗、校舍等进行一次检查,填写安全检查纪录表,并填写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报告单,能整改的立即整改,无力整改的需急报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

3、安全巡查制度。有住校生的学校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两小时记录一次巡查状况,学生就寝后一小时巡查一次并作纪录。

4、食堂管理制度,分卫生、采购、留样、规范化操作间、工作人员规范上岗等几大块。

5、学生寝室管理制度分卫生、设施管理、安全教育几大块。

6、晨检制度。

7、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8、督查督办制度

9、危险品管理制度

10、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11、安全预警制度,对暴雨、雷雨、高温低寒等自然地质灾害对学生的人身安全的威胁进行预警通报。

12、告知义务。学生无故旷学、旷课或生病、发热学校应及时告知家长并采取措施及时援助。

1、严格按标准配备消防设施

2、紧急疏散通道需通畅

3、重点部位设置视频监控设备

4、乡镇以上学校有住校生需在寝室安装无线烟雾探测器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名单;

2、学校安全管理

规章制度

3、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

4、学校公共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5、学校安全检查记录表

6、学校安全隐患报告单

7、年度学校安全隐患自查登记表

8、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记录

9、安全月查情况

10、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11、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综治的文件资料:

“三三体系”,体系标准和内容如下:

1、安全综治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校县、市县联网互通,进—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动态管理。

2、综治安全干部动态管理平台。加强对各级学校综治安全干部的动态管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待遇,增强工作合力。

3、应急反应平台。进一步推进双线巡查回访、三级预警等工作,提高学校综治安全工作应急反应速度和工作运行效率。

1、工作职责体系。进一步明确学校、所在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职责,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责任体系。进一步理清各级责任人责任,确保将责任落实贯穿到综治安全工作全过程。

3、台账体系。加强学校综治安全标准化台账建设,确保综治安全工作规范有序,常抓不懈。

1、督查机制。

2、问责机制。

3、奖罚机制。

各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治安梯级防控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市综治安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以此标准为考核依据,对各地各校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考评。

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

“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改革方案》,切实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提升社会信用意识,加快我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金融支持“三农”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作用,依据《黑龙江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结合林甸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信用信息服务为基础,信用评价为手段,建立健全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和评价体系,推动行政资源、金融资源、社会资源与守信农业经营主体的有效对接,提升广大农业经营主体的诚信意识和守信能力,实现信息共享、资源统筹、机制创新和信用提升重大突破,促进信用与经济良性互动、农村经济与金融和谐发展。

一是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发挥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以信用为导向建立健全政策与制度,促进信用信息公开与应用,引导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发挥市场机制对县域资源的配置作用。二是先行先试,逐步推进。结合县域实际,先行先试,由点及面,从易到难,不断总结,发挥典型作用,逐步扎实推进。三是积极创新,务求实效。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金融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有机结合,根据新形势、新变化不断探索适宜的工作方法与途径,构建可持续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制定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定方案,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和配套政策,明确工作任务和实施步骤及具体工作措施。

启动信用信息中心建设,建立既包括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基本信息、银行信息,又包括非银行信息的信用信息系统,实现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在系统中自动打分、自动分类,为加快信贷决策、组织考核、制定奖惩措施提供有效的信用信息支撑。

完善信息采集与更新机制,采取数据报送、直接征集、信息系统联网共享等多渠道、多方式采集整合各类信用信息,实现信息共享。成立县乡村三级信用评定委员会,逐级对信用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信用村、信用乡(镇)进行评定,并建立涵盖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电子信用档案,实现信息持续更新。

加强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在全县各领域的推广应用,构建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为核心的运行机制,给予信用等级较高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在金融、财政资金支持、行政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优惠政策,使守信者真正得到实惠。

为确保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副县长和分管金融副县长任副组长,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农业、人社、财政、国土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林甸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规划、全面部署、组织推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主任由人民银行行长担任,具体负责协调推进、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并制定相应配套制度和机制,协调解决相关事宜。

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建立各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各乡镇、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联动工作机制。同时,要周密部署、细化分工、层层落实,加强调查研究和分工协作,认真总结、及时完善各项政策措施。

要坚持应用导向,使信用信息评定结果在社会、经济金融多领域生活中得以充分运用。加大基于信用体系建设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通过信用激励约束机制,使支持

“三农”的政策真正惠及诚实守信的农业经营主体。

采取符合农业生产和生活特点的宣传方式和载体,广泛宣传、普及征信和相关金融知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文化惠民工程中加强信用意识渗透,大力宣传和表彰模范信用户的典型事例,利用优秀信用户、信用合作社等示范带动效应,夯实

“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文化基础。

人民银行将信用评级结果与支农再贷款限额分配挂钩,使支农再贷款向信用状况好的乡镇、村倾斜。金融机构根据评级结果,创新信贷品种,在授信额度、审批权限、服务种类、适用利率、抵押质押物、推荐评优等方面执行差别政策,为支持

“三农”发展提供新型金融服务产品。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将信用评级结果与各项优惠政策挂钩,在财政支农资金安排、扶贫资金使用、政策补贴、农业项目开发、农村配套服务等方面向信用状况好的乡镇村倾斜。

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篇十五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实际行动落实全区发展“1339”战略,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境界标准,真抓实干、提速增效,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为全区赋能赶超、跨越崛起贡献全部力量。

(一)扎实高效,为重点项目做好用地保障

一是扎实推进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项目化,切实提高计划指标使用效益。对13个拟征收项目征询意见、细致梳理,完成建设项目用地初审27个,土地面积4681亩。

二是规范透明做好征地工作,开创我区自征地以来的最快速度。今年已启动北湖片区、药山社区医院(疾控中心)、西苑小区五区一期、药山公园、黄岗社区城中村改造等15个重点建设项目征地工作,拟征收集体土地2061亩,涉及我区3个街道办事处20个村(居),目前正在按程序积极推进;配合各项目指挥部,收回国有土地37宗,面积275.55亩。药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创造了我区自征地以来的最快记录,征地卷宗上传市局、省厅后,我们提前谋划、多方协调,追踪进度,18天拿到了征地批复。

三是积极稳妥承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审批工作,超额完成供地任务。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矢志不渝咬定三年实现1万亩的奋斗目标”,我们确定了“确保3000亩、冲刺3500亩”的供地决心,积极探索并推进实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程参与、压茬推进”的供地新做法。靠前服务加快土地供应,截至年底可完成供地77宗,供地面积3680亩,其中出让34宗,出让面积1766亩,实现成交土地价款68.36亿元;划拨43宗,划拨面积1914亩。切实保障了新建石家庄至济南铁路客运专线、**区药山社区医院(疾控中心)建设项目、海信九麓府36班小学以及金牛社区城中村改造村民生活保障用地等重点工程及民生项目建设。

(二)规划先行,努力保证我区发展用地

一是按照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三区三线”统一部署,结合我区重点片区和项目建设布局,建议项目占压基本农田1218.5亩,自行补充;扩展城市边界方向区13313亩。研究拟定补划方案和城市扩展边界矢量数据,报市局“三区三线”评估调整工作组,同时建议将新材料产业园扩展方向区、北展和重点项目区域纳入扩展中心城区范围。

二是落实“一张底图”与“俩规一致性”。中心城区以外,符合土地规划而不符合城市规划的是10个项目,1177亩;符合城市规划而不符合土地规划的是3个项目,1104亩,需调整用地指标;“两规”均不符合的是2个项目,97亩。

三是本年度开发用地项目需求900亩指标,其中:药山办事处600,新材料产业园300亩。新材料产业园的用地需求已跟市局和平阴对接,正在落实中。药山项目由于城市规划的问题,已报请市局调剂到明年上半年。

四是参与桑梓组团发展一体性规划战略研究;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重点片区丁太鲁、泺口片区战略研究,挖掘黄河文化,打造黄河生态景观风貌带等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资源。

(三)尽职尽责,维护我区良好用地秩序

一是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巡查,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持续推进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经排查,我区未发现违建别墅问题;认真开展季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协调相关办事处,对全区2013年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进行全面摸排。

二是持续加大供而未用监管及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全区供而未用土地11宗(包含闲置土地4宗),376.94亩。截止目前,已完成销号7宗,173.96亩。剩余4宗未销号,属闲置土地,面积为202.98亩,处置率为46.2%。今年必须完成的闲置土地处置任务3宗,178.71亩,已完成处置2宗,55.93亩,除司法查封土地1宗(中弘地块一,122.78亩)外,已全部处置完毕。今年需完成30%以上的闲置土地处置任务4宗,129.19亩,已经完成处置2宗,59.79亩,完成率为46.28%。

(四)坚守红线,有力促进耕地资源保护

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大我区耕地保护的力度,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耕地50331亩、基本农田22176亩的保有量任务。

二是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完成大桥街道办事处褚李、路店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入库,做好项目外业核查准备。项目新增耕地面积536亩,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按照14万元/亩计算,能给我区带来收益7504万元。做好药山街道办事处大鲁社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施工工作,项目建设规模177亩,预计新增耕地148亩。

(五)务实高效,提高服务企业群众效能

一是多措并举提高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便捷度。与邮政部门合作,对有邮寄需求的业主提供证照ems邮寄服务;通过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对于能够通过部门联网直接获取的资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纸质资料。主动加入新建楼盘业主微信群,为业主讲解政策,变被动服务为主动引导。

二是设置“企业服务专席”,为实体经济开通绿色通道。

为切实提高企业办证效率,设置“企业服务专席”,由业务骨干全程帮办,合并简化登记申请资料和环节,优化登记流程,最大限度的精简办事程序,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即来即办、即时办结”,最大程度上为企业节省时间成本,构建高效便捷的实体经济群体服务窗口。今年以来,仅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已达27000余件。

三是全面开展“全链条”一网通办,真正让群众、企业享受到“一证取证,即时办结”的便捷。同时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开展了“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抵押登记新模式,实现了抵押登记“零资料”办理,抵押注销“不见面”办理。

四是完成20xx、20xx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20xx年底启动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现已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的时间节点和技术规程完成土地利用现状初此调查数据库和统一时点更新数据库建设,共调查地类图斑27332个,实施现场地类样本举证73个、初次调查举证12699个、统一时点更新举证6991个,共计举证图斑19763个,最终高质量完成国家部署的调查任务。完成第五次全国土壤沙化调查,完成20xx年度森林一张图年度更新。

五是扎实推进“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目前已完成桑梓街道全域0.1米分辨率正射影像拍摄工作,完成全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筑物三维倾斜摄影影像拍摄,在固定调查时点建筑物现状的同时获取了详实的基础数据。入户测量及外业调查工作已完成25个村,涉及4521户。

(六)细化任务,认真履行林业管理职责

一是林政方面:完成了“十四五”期间**区和济南市国有北郊林场的编限编案工作,并已完成上报。基本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完成北郊温泉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初稿,规划面积13074亩。

二是林管方面: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今年病虫害形势严峻,采用飞防、地面、生物防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病虫害防治。在林场投放周氏啮小蜂柞蚕蛹10000头。实行春季和秋冬季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并定期进行森林防火巡查,做好防火宣传,制作宣传条幅20个。对林果质量安全进行监督,于9月底完成林果产品定量抽检100个批次,定性抽检1000个批次。

一是结合“三区三线”工作的开展,谋划好下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拟对上一轮规划综合评价本轮土地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给**区域内社会、经济和生态条件带来的改善程度,尽快启动并做好新一轮土地规划修编试点完善工作,以确保我区各重点项目顺利落地和有序实施。

二是在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征地程序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责任到人、倒排工期、压茬推进项目征地工作,切实提高征地报批效率,同时积极落实“精准征地”,确保我区征地工作顺利推进的同时避免批而未供产生。积极主动配合项目指挥部,做好国有土地收购工作。

三是积极督促各平台及熟化主体加快拟出让项目的土地熟化工作,靠前服务,压茬进行,提前进行拟供地项目资料的预审,简化办事手续,优化办事流程,切实提高供地工作效率。

四是做好执法监察日常巡查、制止工作的同时,继续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积极主动与市督导组沟通,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五是结合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做好20xx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及时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保持土地调查成果的现势性,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六是继续推行不动产“全链条”登记模式以及“线上申请、网上审核、自助缴费、电子证照”的不见面办理模式,为办事群众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同时积极稳妥做好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篇十六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探索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和工作机制,建成与我区社会发展和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全面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党政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服务网络,构建共同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事)件明显下降。具体工作指标包括:

(一)依托综治中心等场所,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基本建立。以村(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的建成率达到80%。

(二)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中小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各类学校针对儿童青少年身心特点开展有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和实践活动,打造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三)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员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

(四)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均要设立心理治疗门诊,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门诊。

(五)培育发展一批专业化、规范化的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

(六)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城市、乡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50%以上。

(一)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

1.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等要求,在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政法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牵头)

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符合心理健康服务要求的场所,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答疑解惑、心理咨询等服务,并逐步将儿童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干预纳入儿童保健服务。(社会发展局卫生健康保障科牵头,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基层综治中心要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心理问题的高危人群及突发事件苗头。结合社区网格化管理,建立民情走访调查机制,网格管理员要会同心理服务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共同摸排居民各类矛盾纠纷问题,及时化解,将心理疏导先期介入运用到调解工作中。(政法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进一步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促进特殊人群社会融入,对有劳动能力者积极提供就业引导,提升其适应环境、重返社会的能力。(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网络

教育主管部门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现有经费渠道,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高等院校要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建设,按照师生比不少于1:4000配备心理专业教师。中小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学前教育机构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特殊教育机构要结合听力障碍、智力障碍等特殊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要根据自身性质和特点,积极打造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整合区域内心理健康服务资源,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并将其建设情况纳入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考核范围。共青团等组织与学校、家庭、社会携手,开展“培育积极的心理品质,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心理健康促进活动,尤其是针对留守儿童、流动儿童要给予必要的心理辅导。(文教局、团区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

员工思想

政治工作,制定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为员工提供健康宣传、心理评估、教育培训、咨询辅导等服务。鼓励规模较大、职工较多的单位依托党团、工会、人力资源部门、医务室等建设心理辅导室,规模较小企业和单位可通过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的形式,为员工寻求心理健康服务创造条件。加强特殊职业人员心理健康服务和促进工作。对处于特定时期、特定岗位、经历特殊突发事件的员工,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援助。公安、信访等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在信访接待场所、社区矫正场所、监狱、戒毒所等普遍设立心理服务机构,配备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对公安干警、武警、调解员、信访接访等系统内人员和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党工委、区总工会、公安局、政法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

(五)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

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推动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开设心理门诊,妇产医院、妇幼保健机构通过建立孕妇学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开设中医心理等科室。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合作,普遍配备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并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科普宣传和心理健康评估。鼓励医疗联合体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的空间和内容。(社会发展局卫生健康保障科牵头,卫生健康综合科、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建立健全心理援助服务平台

进一步加强依托市心理医院建立的心理危机援助热线建设工作,逐步建立通过网络、app、公众号、远程会诊指导等提供公益服务的心理援助平台。要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突发事件发生、善后和恢复重建过程中,开展个体危机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各部门按职责分工)

(七)健全心理健康促进和宣传网络

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通过举办心理健康公益讲座、在公共场所设立心理健康公益广告等方式传播健康知识。并发挥社区基础作用,面向全体居民开展多样化的科普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利用社区网站、讲堂、宣传橱窗和宣传册页等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促进居民健康心理养成。[社会发展局(卫生健康保障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文教局、区总工会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综治、卫健、公安、民政、医保、残联等部门的协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例会制度和“四位一体”管控机制,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报告、随访管理、治疗评估、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依法开展案(事)件处置,使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治疗率、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以上。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建立“一站式服务”,切实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落实民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意见》,开办多种形式的社区康复机构,60%以上有需求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50%以上居家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社会发展局、公安局、政法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交流合作和信息共享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商讨试点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社会发展局、政法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为牵头部门,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试点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实施本方案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总责,要加强对心理健康服务的领导,逐年制定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计划,并将其纳入政府考核目标考核体系,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指标如期实现。

(三)落实部门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本方案确定的任务措施,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领导小组,并将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年3月底前报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做好组织协调,监督指导任务落实,定期调度进展情况。

(四)加强经费保障。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开展试点工作,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成本核算制度与标准规范。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公益性服务的筹资渠道,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的政策措施,探索加强体系建设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五)严格奖惩制度。实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采用评估、考核、激励、惩戒等措施,形成正确的激励导向。

(六)强化督导评估。社会发展局、政法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每半年一次,督导内容包括组织领导、试点工作进展等情况,2021年10-12月份对试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篇十七

,融入平安吴中、健康吴中建设、融入文明吴中实践。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协同、专业支撑、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机制,坚持源头预防、动态管理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搭建“盖边沉底”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形成普遍服务为前端、监测预警为中端、精准干预为末端的“社会心理健康全程服务链”。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健康细胞工程(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家庭等)、基层平安建设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的重要内容,基本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降低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极端案(事)件发生率。

通过实施六大社会心理工程,落实十八个工作项目,开展全区域、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心理服务,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一)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提升工程
1.建立心理健康知识传播机制。加强健康社会心态公益宣传,提高公众“健康自己,快乐人生”“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识和科普知识,理性认识社会心理问题。建立吴中区心理健康专业团队,搭建专业机构与媒体的交流平台,协同开展各类健康科普活动,加强对健康教育内容的指导。专业机构组织编制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心理健康问题相关知识和信息指南并向社会发布。(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委牵头,区教育局、区文体旅局配合)
2.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科普活动。依托“健康吴中联播平台”“吴老师心理咨询公众号”等心理健康科普平台,扩大心理知识宣传覆盖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公共场所的“六进”活动。依托“智慧有线”平台,推进社会心态公益宣传进村入户,借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已有的视频端口,播放公益广告及心理健康知识。各村(社区)健康教育活动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各镇(街道)通过投放户外广告、宣传灯箱等形式开展社会宣传工作。到2021年,全区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至少达到60%。(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委牵头,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总工会、区科协配合)
3.提升居民心理健康自我管理能力。鼓励专业机构、学会、协会开展多种形式培训活动。提高居民心理问题早期识别能力,提高群众心理健康意识,采取科学方法缓解压力,重视睡眠健康,培养科学运动的习惯。消除居民对精神心理问题误解和歧视,正确认识抑郁、焦虑等常见情绪问题,关注家庭成员心理状况,出现心理行为问题要及时求助;关怀和理解精神疾病患者,减少歧视。到2021年,全区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至少提升到20%。(区卫健委牵头,区科协、区妇联配合)
(二)社区心理健康促进工程
4.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依托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场所,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统一标识、统一流程,2021年底三级建成率均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中心、连心家园等机构应确定心理健康服务专(兼)职人员,通过招募志愿者等方式组成服务团队,提供多层次社区心理健康服务,并建立定期例会和培训制度。各部门打造心理服务品牌,提供社区弱势群体心理支持服务,为退伍军人、贫困、空巢、丧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孕产期和遭受意外伤害妇女、流动儿童、孤儿、特殊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残疾人及其家属等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为失能、失智、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残联、区科协、区妇联、团区委配合)
5.提供社区精神康复服务。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精卫机构对社区康复机构的指导。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促进社会融合,积极为有劳动能力患者提供就业引导,提升其适应环境、重返社会的能力。到2021年,实现100%的镇(街道)开展社区康复服务,100%覆盖有社区康复需求的居家患者,至少有50%居家患者及家属享受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心理疏导服务。鼓励团体、个人开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以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形式纳入康复体系。(区民政局牵头,区卫健委、区残联配合)
6.建立重点人群个案管理机制。畅通诉求渠道,摸排各类矛盾问题,对纠纷群体提供心理辅导,及时疏导化解矛盾;主动排查发现疑似心理行为问题人员,并引导其到专业机构就诊;完善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个案管理工作,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到2021年,制订个性化疏导方案,特殊人群个性化心理疏导覆盖率达到60%。(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委、区科协、区妇联配合)
(三)特殊人群心理健康管理工程
7.开展高风险对象心理疏导服务。根据各部门工作特点,公安、司法行政、信访、残联、妇联等部门应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司法所、社区矫正场所、信访接待场所等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面向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和转诊等服务。(吴中公安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牵头,区卫健委、区残联、区妇联配合)
8.加强严重精神障碍综合管理。到2021年,各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疏导等工作,依法开展案(事)件处置,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在册患者治疗率与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奖励制度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制度,合理补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造成的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建立由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精防医生、民警、民政专干、助残员、志愿者等基层人员组成的个案管理团队,对病情不稳定患者及其家庭实施个案管理,开展精分患者应用长效针剂试点服务。100%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家属学校(课堂),开展患者家属护理知识培训和住院患者家属心理辅导,同社区康复机构密切协作,建立病情复发患者转介绿色通道。(区卫健委牵头,区委政法委、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残联配合)
(四)校园心理健康促进工程
9.健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区文明办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指导中心,整合区域内心理健康服务资源,面向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心理咨询服务,对村(社区)、学校等基层心理咨询站点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依托市级心理健康科普体验馆,为青少年及其家长提供放松情绪、减轻压力环境。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考核范围。(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团区委配合)
10.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网络。区教育局应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

工作计划

,积极为师生提供发展性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创新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方式,通过“校社合作”引入吴老师心理咨询团队、苏老师心理咨询团队与外援服务团队等方式,为师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定期对教师开展心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心理疏导工作。探索医教融合,打通精神科专科医院与学校之间的壁垒,信息共享,协同治疗与心理咨询。(区教育局牵头,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配合)
11.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各中小学按照《苏州市中小学规范化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开展规范化辅导室建设,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到2021年,90%以上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将心理健康教育与品德教育、青春期教育、家庭教育等相结合,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100%在校师生接受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机构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开展以学前儿童家长为主的育儿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学前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特殊教育机构应结合听力障碍、智力障碍等特殊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区教育局牵头,区卫健委配合)
12.实施学校心理行为问题筛查评估干预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定期对学生开展心理评估。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与精神专科医院建立转介服务工作机制,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建立绿色通道。建立学校与村(社区)间的联动机制,关心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心理健康,及时了解遭受欺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以及沾染毒品等学生情况,并提供心理创伤干预。(区教育局牵头,区委政法委、区卫健委、区民政局配合)
(五)职业人群心理健康促进工程
13.做好职业人群心理健康服务。规模较大且职工较多的厂矿、企事业单位要依托党建中心、医务室等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规模较小的企业和单位可通过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的形式,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eap),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举办职场人际关系、情绪调节等方面公益讲座,提升员工心理健康意识,掌握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各单位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调适服务,定期为基层青年干部、公安民警、行政执法人员等职业群体传授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和情绪、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每年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讲座,为有心理疏解需要的人员提供心理援助。(区总工会牵头,区卫健委、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团区委配合)
(六)社会心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4.建立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建立吴中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全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技术指导、日常推进、考核评估、队伍培训等工作。建立部门间社会心理健康相关信息交流合作与共享机制,绘制“社会心理服务资源一张图”,发挥社会心理风险预测、试点工作决策支持、绩效评估等功能。(区卫健委牵头,区委政法委、区宣传部、区科协配合)
15.完善专业心理服务网络。通过平安医院创建、等级医院评审,推动综合医院普遍开展心理(精神)科建设,对躯体疾病就诊患者提供心理健康评估,为有心理行为问题者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服务。精神卫生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心理(精神)科门诊执行“点对点”工作支持,开设心理门诊为患者提供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的服务。妇幼保健机构应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等工作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加强与精神卫生中心合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科普宣传,对辖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推广老年痴呆适宜防治技术;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全区孕产期、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覆盖率达85%。鼓励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区卫健委负责)
16.提升医疗机构心理服务水平。医务人员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对相关疾病的患者及家属辅以适当心理调整。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睡眠相关诊疗服务。(区卫健委负责)    
17.建立心理健康服务专业队伍。建立社会心理专业人才、社会心理咨询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四类专业队伍,建立分层次人才评价机制,向政府相关部门开放信息,优先从专业队伍中选择人员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建立社会心理服务专业队伍,开展重点领域社会心理服务、技术指导和科研攻关等;建立社会心理服务心理咨询师队伍,制定从业人员工作能力评估规范;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加强社会工作者社会心理服务能力培训和认证工作;建立社会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动员群众、康复患者、患者家属加入志愿者队伍,并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建立心理志愿者爱心银行促进志愿服务持续、稳定发展。(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团区委配合)
18.完善社会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平台。组建区级专业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工作机制,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区级专业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纳入全区应急系统,定期开展培训和协同应急演练。整合区心理援助热线、区妇联服务热线、团区委服务热线等联络资源,建立心理援助沟通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合理分工、科学转介,提升心理援助平台服务有效性。充分发挥网格化联动优势,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开展社会心态预测预警,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政法委、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妇联、团区委配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吴中区成立社会服务体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党政负责同志任组长,政法委、宣传部、教育、民政、司法、财政、人社、城管、卫健、应急管理、信访、残联、市场监管、文体旅、工会、团委、妇联、科协、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及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名单见附件1),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资源整合。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试点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制订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各项试点工作。各镇(街道)成立相适应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二)成立工作小组
成立吴中区社会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有关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试点工作协调和业务指导评估工作。试点实行项目化管理机制,采取相关单位派驻联络员、外聘专职人员等方式,负责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心理健康、精神卫生、教育、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等领域专业人员,建立试点专业组,设立心理健康素养、心理咨询、心理危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四个专业组,建立定期例会及重点问题会商机制,推进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等工作。
(三)落实工作经费
参照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加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力度,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开展试点工作,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公益性服务的筹资渠道,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的政策措施。探索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四)强化督导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试点方案,制定年度

工作计划

和考核办法,定期对各部门、各镇(街道)开展督导评估。对重视不足、工作进展缓慢、工作质量较差的,要求限期整改。领导小组将于2021年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篇十八

按照2020年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做好今年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按照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精神,依据本方案并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年度落实方案。

二、加强诚信建设

各单位依据各自权责清单,梳理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制定规范格式的信用承诺书,并依托部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推动在更多行政许可事项中应用信用承诺制度,将信用承诺纳入政务信用记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同时制定承诺书对外公布,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监管效率,形成“守信受益、失信难行”的良好信用环境,积极参与国家、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相关工作,认真落实“城市增信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的各项重点任务。

三、

主要内容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信用队伍建设。

(二)建立联动机制。以“政府引导,社会共建,群众监督”为联动机制,形成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营造“奖励诚信、惩戒失信”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1.强化制度保障,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领域诚信建设,以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信用分类监管和服务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全面落实。2.落实省市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各相关科室要严格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的指导意见任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行业信用监管。

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汇报

发改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汇报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城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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