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签订合同,双方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减少了争议的发生。签署合同之前,双方应该充分了解合同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请在签署之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了解其中的权益和责任。
阳光棚合同篇一
我县贫困村共建设村级电站22个,建设容量2096千瓦,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451户,全部录入国扶系统。所有光伏扶贫电站已接入全国光伏扶贫电站监测系统,发电能力正常,未被国家平台监测出发电能力低下问题。
1.已纳入国家财政补助目录项目情况
我县已纳入光伏扶贫国家财政补助目录(含财政部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目录)的项目共计10个,总建设规模为1000千瓦,其中村级电站(含联村电站)共计10个,总建设规模为1000千瓦;户用电站、集中电站无。
2.申报存量光伏扶贫项目情况
我县申报存量光伏扶贫项目共计12个,总建设规模为1096千瓦,其中村级电站(含联村电站)共计12个,总建设规模为1096千瓦;户用电站、集中电站无。也已于20xx年纳入国家财政补助目录。
截止目前,我县所有光伏扶贫电站均纳入国家财政补助目录。
3.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效率
经查询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管理系统显示,20xx年10月-20xx年9月,我县光伏扶贫电站发电能力指数最低为:,最高为:,平均发电能力指数为:。通过以上数据分析,我县光伏扶贫电站发电能力全部高于当地要求值60%。
为了落实好“三项质量保证制度”(即明确县级政府行政领导责任、参建市场主体的法律责任、第三方监督制度),为加强电站运营管理工作,确保电站长期稳定运行,确保贫困户受益持续稳定,我县引进保险机制。20xx年,xx保险南城公司对我县光伏扶贫工程财产保险和第三方人身意外伤害险,签订全县统一承保合同。
我县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招聘xx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专业运维公司进行运维管理。去年九月份完成了运维合同的签订,运维所需资金从发电收益中支出。
从近两年的发电量对比来看:村级光伏电站20xx年8月至20xx年7月发电量为万度。聘请xx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运维后,20xx年8月至20xx年7月发电量为万度电,比前一年同期上升了万度电,上升率10%,运维后增加的发电量折算成运维收入约为万元,运维支出为万元,仍为贫困户和贫困村增加收入万元。据此,聘请运维公司管理以后,我县光伏发电收益得到明显增加。
在县发改委的监管下xx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和xx县各村级光伏合作社签订采购合同,成立xx县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中心。中心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采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光伏扶贫电站进行维护。通过专业的运维管理,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给xx县贫困户带来了更高的收益。
阳光棚合同篇二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本案原告xx银行的委托,担任该行诉xxx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代理人,现结合相关事实证据及有关法律法规,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第一 被告违反合同约定,多次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20xx年x月x日,被告因汽车消费贷款与原告签订了《个人借款/担保合同》,合同签订后,根据证据x借据显示,原告将7万贷款发放给被告。根据合同约定,该笔贷款期限为三年共计36期,自实际放款日起,被告按月以等额本息还款的方式偿还原告贷款本息,还款日为实际放款日对应日。被告若未能在还款日足额偿还当期本息,即视为违约一次。连续违约三次或累计违约六次,则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立即全部偿还已到期和未到期的贷款本息。 现在根据证据x银行提供的被告的还款明细显示,在前十二期,被告还款的记录非常良好,能够在还款日当天或之前,足额偿还当期贷款。但从20xx年x月开始,也就是第十三期开始,被告的还款情况就出现了不良记录。第x期、第x期是超过还款日还款;第x期、第x期未足额还款,甚至还有第x期未还款的情况。原告信贷部工作人员多次打电话、发催收函向其催收,被告在接到催收通知后,口头表示愿意还款,但却未见实际行动。至起诉时止,已累计违约x期,共计拖欠贷款本金xx元、利息xx元、罚息xx元。 第二、被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如前所述,根据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个人借款/担保合同》约定,被告若未能在还款日足额偿还当期本息,即视为违约一次。连续违约三次或累计违约六次,则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立即全部偿还已到期和未到期的贷款本息。根据证据显示被告已累计违约x次,大大超过了六次,因此原告在宣布解除合同的同时,要求被告立即偿还未还的已到期和未到期的贷款本金xx元,利息xx元,罚息xx元,共计xx元。
xx人民法院
代理人xxx
阳光棚合同篇三
甲方: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1、 甲方提供必要的建筑场地及工作面、料场。
2、 甲方负责动力电、照明电的连接进场。
3、 甲方负责充足的用水。
4、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利对工程质量作出评价,乙方施工目的不明确时,可以与甲方协商解决。
5、 在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因乙方自己造成的人身事故和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 整个工程采用全包的方式:铲墙皮,刮腻子两遍,打磨平整,刷立邦 时时丽面漆两遍。窗台铺瓷砖,自来上下水整理,做厨房隔断,内休息室隔断(材料用青钢龙木隔断、大石膏板两面附板,每四十公分一个青钢龙木,阳光棚(横向延长1m),砸墙开门一扇(不包括装门),厨房用pvc板做吊顶,大厅用同类一样新材料做吊顶。
7、 小房是修补腻子、普遍刷漆。
1、 整个工程包工包料,全款是6600元整,进厂甲方付材料款(见收据)和生活费用400元整。
2、 龙骨、吊顶、隔断完工后付60%工程款(包括前面的材料费用),
3、 墙、开门、腻子漆刮完,阳光棚完工再付30%款。
4、 自来水上下水、窗台铺瓷砖、暖气片和暖气管刷漆等彻底完工后余款结清。
1、 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应相互信任、理解,达到保质、保量的完成本项工程。
甲方: 乙方:
20xx 年 04x月 xx 日
阳光棚合同篇四
我县共建设光伏帮扶电站366座,其中:村户联建光伏电站137座;户户联建224座,联村光伏电站2座;捐赠电站3座。光伏电站总装机规模,分布在全县16个乡镇265行政村。20xx年1-12月份发电量万千瓦时、等效利用小时数小时,位居全市发电效率第一。
一是设立公益专岗,实现就近专职管护,提高运维效率。
因光伏电站建设地点较为分散,不利于集中管理,我县及时开发光伏公益性岗位,全县共设360个光伏看管员公益岗,专职负责电站日常管护。光伏看管员的设置,既增加了脱贫人口的收入,又提高了管理效率。
二是运用智慧平台,实现远程监控6管护,提高发电效益。
全县366个电站布置摄像头489个,实现了电站视频检测全覆盖,各个发电站的数据一览无余。当日发电量、当月发电量、全年发电量、设备故障数、报警数等数据分门别类,全方位多角度监测电站内部的实时状况。监控电站的管理情况,及时督促管理员清除杂草、清洁组件。通过科学精准的监管,有效堵住了光伏电站低效益运行的`漏洞,使设备运行做到了精准高效。既节省了人力物力,降低了维护成本,又能在第一时间修复故障,让设备更稳定发挥效益,为贫困群众增收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目前,我县根据各村电站发电量按比例已分两批拨付到村到户收益万元(其中,第一批拨付万元;第二批拨付万元)。由各村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蒙城县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细则》(蒙扶组办〔20xx〕10号)要求,严格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备案”的程序进行分配,落实公示公告制度。
扣除地租及其他运维费用万元后,第一批村集体可用收益万元,其中公益岗工资及劳务报酬支出为万元,占村集体可用收益;余下到户金额为万元,其中,直接受益万元,公益岗工资及劳务报酬为万元,共计受益15463户。第二批村集体可用收益万元,其中公益岗工资及劳务报酬支出为万元,占村集体可用收益;余下到户金额为万元,其中,直接受益万元,公益岗工资及劳务报酬为万元,共计受益16215户。
创新实施“光伏+板下”管理模式。按照“板下无闲置,种养增收益”的思路,充分利用板下土地资源,实施“因地制宜、一站一品”行动,发展板下经济,增加村集体和脱贫户经济收入。近年来,通过土地出租给特色种植专业合作社、电站管护人员、脱贫户及一般农户等方式,探索发展农业种植、药材栽培、苗木花卉培育等产业,引导承租对象种植瓜果、花生、蔬菜、低矮苗木,以及白芍、知母、白芷等中药材,延伸收益链条,最大限度发挥了光伏电站效益。
阳光棚合同篇五
1、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总分销商(分销商通常以省级或主要地区为单位建立,具有较强的分销能力及集成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所辖区的物流推广及售后服务并销售绿色阳光综合布线产品,具体型号见附件《产品报价单》),并向乙方授予资格证书。
随着甲方产品线的不断丰富,甲方将增加其“协议产品”授权范围。后续授权方式为甲方授权人签发新的《产品报价单》,乙方授权人签字认可,双方备案,作为协议的补充文件。
如果乙方希望就某次商事活动在分销区域以外销售“协议产品”,须经甲方同意并备案。
2、乙方承诺
1)、接受甲方的市场管理,遵守本协议中销售政策,维护市场价格体系;对乙方任何违反本协议中市场销售政策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2)、遵守本协议中商务政策,按本协议规定执行定货,遵守订货计划等的要求;对乙方任何违反本商务政策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3)、乙方须维护甲方品牌“绿色阳光”的声誉,尊重甲方的商标权、专利权、总代权,不假借甲方“绿色阳光”品牌销售非甲方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伪劣产品),对此违约(侵权)行为,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分销商资格。
4)、乙方将“协议产品”与其他厂家的产品配套销售时,须向最终用户阐明配套销售情况,因其他厂家的产品而受到第三方质量赔偿请求的,甲方不承担其他厂家的产品质量责任。
3、注册及变更
乙方须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附件——《绿色阳光分销商注册登记表》。若甲方发现乙方虚假填写《绿色阳光分销商注册登记表》,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分销商资格。
如乙方登记注册有关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免因此引起双方损失。
4、承诺销售额
乙方承诺为了保证区域物流平台的正常运作,将用万以上人民币作为绿色阳光综合布线产品销售的专项基金,以及月承诺量80%的安全库存。
乙方承诺“协议产品”销售任务年回款总额为______万元人民币/年;
其中第一季度回款______万元人民币/季,第二季度回款______万元人民币/季,第三季度回款______万元人民币/季,第四季度回款______万元人民币/季。
乙方每月回款额皆不低于万元人民币/月。
乙方应积极销售“协议产品”,如果乙方连续三个月未完成月度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分销商资格。
5、分销商人力资源配置
乙方须配备专职“协议产品”的产品技术支持、服务人员和市场销售人员,负责“协议产品”的技术支持、服务、推广和市场销售工作。同时乙方须配备专人作为技术支持、服务和市场销售的接口人并在《绿色阳光分销商注册登记表》上登记,如果该人员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作相应变更登记,以便双方更好地联系和沟通。
在本协议生效后三个月内,乙方须至少具备2名以上“绿色阳光认证工程师”以及2名以上“绿色阳光设计工程师”。甲方将给予以上名额的免费认证培训。如乙方届时未能具备上述技术人员,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
6、商情沟通
为了协调双方更好地合作和互相支持,乙方应在每月最后一天提交《绿色阳光分销商月库存报表》和《绿色阳光分销商月度沟通表》,由乙方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核后提交甲方渠道管理部,存档备案。
以上表格是甲方考核乙方销售业绩以及甲方对乙方进行支持的重要依据,如果乙方不及时提供以上表格或提供的表格信息虚假,甲方将有权拒绝对乙方的支持,并按乙方自动放弃本季度全部返点处理。
7、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须对商议活动中的分销政策及价格等商业秘密对第三方严格保密,不向第三方泄露。由泄密而造成其中一方损失的,泄密方应承担对损失方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本保密条款在双方本协议关系终止后两年内继续有效,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8、非正当行为约束
甲方工作人员应尽自己的职责给予乙方更大的支持,不得利用工作职权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取或接受物质利益,如果乙方遇到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要物质利益,乙方有义务拒绝,并立即向甲方渠道管理部门投诉;乙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佣金、回扣等非正当物质利益,以换取该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对乙方进行的非正当支持;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对甲方工作人员提供非正当的物质利益,无论是被动提供还是主动提供,甲方除对该工作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外,同时将对乙方进行扣除返点等处罚。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向乙方借用货物、货款,未经甲方公司渠道管理部书面允许,乙方支借给甲方工作人员的货物、货款属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私人间行为,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9、信息往来
阳光棚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加强甲、乙双方的业务合作关系,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2、甲乙双方将当日价格定价。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或经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国家标准 。质保期为 1年 。质保期内实行质量“三包”。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不符合约定的标准或有其它质量问题,经证实后,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由于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及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付款方式为: 现金或汇款等方式 。
甲乙双方要求的付款条件为 先付一部分定金,定金为货款的 30%,验货后再付另一部分;或者这个月付上个月的货款 。协议生效执行中,乙方给予甲方每笔采购订单20%的货款欠款额度,但每月货款欠款额累计最高欠款额度为 1 万元,超过最高欠款额度部分欠款,甲方应先付清超额部分欠款;甲方所欠的所有货款必须在年底一次性结清。
甲方所需产品由乙方免费送至甲方所在地。
1、甲方每月超过最高欠款额度部分的欠款及未按约定期限付款的,由甲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以每月5‰计算。
2、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不准确,导致乙方发错产品的,由甲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同时,如果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准确,而乙方发错产品,则由乙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
3、乙方所供产品因设计、制造、质量等原因,引起生产上的所有损失或
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4、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乙方降价后,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则视为乙方违约,并由乙方补偿三倍的差价。
在履行本协议及具体购货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期满后重新协商续约事宜及条款。
3、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中任何未尽适宜,双方将以友好方式解决。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阳光棚合同篇七
审判长,审判员:
我们接受本案原告 有限公司的委托,依法担任其与被告 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的代理人。经过开庭前的调查、庭审质证和辩论,本案的基本事实已清楚。下面,根据本案事实和所涉的法律问题,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
下面,针对被告代理人的答辩,本代理人发表如下意见:
一、被告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已知投保车辆未年检,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原告投保车辆,其车牌号后三位为390,按照广东省以前的机动车年审规定,是以车牌尾数对应的月份为准,如本案车辆号牌尾数为0,因此应在10月年审,委托人也一直误以为其车辆年审时间为每年10月,而不知道广东省在下半年已改变了年审办法,均以行驶证登记日期为准,因此委托人实际应在5月底前年审,但由于其误解,而导致出险时车辆未年审。本案所涉车辆的行驶证在5月底没有年审,就应该过期,原告在投保车辆时间是6月29日,被告核对对车辆行驶证等证件原件及之后接受原告交付的车辆行驶证等复印件资料时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可见被告在签订合同时已经了解该车行驶证没有年检这一事实,且被告签发保单,视为同意承保,投保人已经就该保险合同已经缴纳保险费。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可见,保险上的告知义务中我国实行的是询问告知,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是在理解清楚投保人告知事项的基础上决定的,如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已知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告知事项不实而仍然与之订立保险合同,却在出险时又以此为由不承担责任,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故此,行驶证未年审,如果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已经了解这些事实,在车辆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不能以免责条款为由解除合同,或者推卸保险责任。
二、被告拒付保险金的行为违背保险的职能。
保险的其本职能是分散风险和补偿损失,保险作为人类应付自然灾害和意外风险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分散风险。保险组织通过向投保人上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用保险基金进行补偿。这实际上就是用广大投保人的钱来补偿一部分被保险人的损失,或者说将一部分人面临的危险分摊给广大投保人,通过保险补偿,被保险人能够用获得的保险金重新购置财产,恢复正常的生活和生产经营,提高了人们对危险的承受能力。被告不付保险金的行为,从根本上违背了保险的职能要求。
三、根据保险法理论,车辆未经年检不予理赔的免责条款本身就违反了保险的有关原则,属于恶意的免责条款。
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中设立车辆未经年检、无行驶证、无号牌、检验不合格则不予赔等的免责条款,从条款的表面用意来看,主要是为了杜绝无证驾驶、无牌驾驶、驾驶不合格的机动车辆。但是,从条款的深层目的来看,保险公司之所以将这些的情形列为免责条款,乃是因为在这些情形下,驾驶机动车的危险将比正常驾驶的危险增加,出险几率较高,因此将其列为免责条款。
但是,机动车未经年检,危险是否一定增加?凡是有正常思维的人都会得出结论:未经年检的车辆不一定不合格。比如,刚买一年的新车没有年检,其不合格的几率很小。而本案的事实也证明了这种情况,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粤b28390车经过鉴定,证实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各项汽车性能均在合格范围内,既然车辆检验合格,那么,车辆出险的危险并没有增加,从而保险公司就不应以此拒赔。而保险公司将“车辆未经年检”混迹于“无行驶证”、“无号牌”、“检验不合格”等情形之中,实有“浑水免责”之嫌。
而且,还需要强调的保险法原理是,在免责事由与事故结果之间,必须存在近因关系。近因原则不仅体现在被保险人索赔时需要主张原因与事故之间存在近因关系,还体现在保险人主张免责时,必须证明免责条款中的内容必须与事故之间具有近因关系。就本案来说,保险公司如欲以车辆未经年检的免责条款拒赔,必须证明车辆未经年检是造成保险事故的近因,否则不能拒赔。而恰恰在这点上,由于本案交通事故的原因是驾驶员本身,这与车辆未经年检的免责条款风马牛不相及,保险公司也没有举证证明事故发生与车辆未经检验有直接因果关系,因此,保险公司也是无由拒赔。
四、被告提供的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作出不利提供格式条款的被告的解释。
《^v^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假设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责任免责条款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的”对双方有约束力,也应作出有利于原告的理解。
(一)按法律规定,原告的车辆现在是每年检验一次。在也就是说205月-4月原告在这一年内的任何一天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都符合法律规定。只要检验合格,就认为这一年度年检合格。年5月―204月是第二个检验年度,在这一年里任何一天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都符合法律规定。只是检验合格,就认为这一年度年检合格。在未按规定,可以理解为法律规定,也可以理解为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的情况下,应理解为按法律规定。即在年检年度内任何一天检车,都属于按规定年检。这样理解有利于符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原告在2009年9月检车,属于按规定年检,被告应予赔偿。
(二)原告在2009年5月―2010年4月的年检年度内,是于2009年9月进行的年检,比年检年度的的起始时间2009年5月晚4个月,在这种情况下,被告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提出异议,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和保险的禁反言原则,被告无权对2009年5月-2010年4月年度年检未在2009年4月份检车提出异议。
(三)从〈^v^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安全技术检验的目的看,是为了避免机动车安全性能不合格,给他人造成损失,认为年检合格,推定这一年内机动车的安全性能是合格的。原告是2009年9月进行的年检,可以推定2009年9月之前,原告的机动车是合格的,原告年检的日期是2009年9月,离事故发生时间2009年7月17日不到三个月,应认为车辆在发生事故时是合格车辆,原告在2009年7月17日发生保险事故,被告应予赔偿,被告拒赔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
(四)事故认定书载明,“司机 驾车行进中没有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说明该起事故的发生,是由于驾驶人未注意到前方情况,操作失误,与车辆的性能无关。发生保险事故的原因与保险车辆在2009年5月份没年检没有因果关系。
五、保险条款的第三条第二项因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且保险人未尽说明提示义务而无效,被告应当给予保险赔偿。
被告认为,本案肇事车辆未经年检,依保险条款的约定,被告应当免责。我们先来仔细分析该条款吧:
首先,年检是公安机关为保障社会公共交通安全而对机动车进行的定期强制检测,目的是确保车辆能够安全行驶。这种检测只能证明被检车辆在检测时是合格适用的,而不能保证在下一个年检周期内一直合格适用,所以年检只是行政机关管理车辆的权宜之计。未参加年检,仅仅是违反了行政法规的规定,理应接受行政机关的处罚;如果发生事故,在责任认定和承担上依法可以适当加重。但这不应该成为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保险公司免责的引用。
其次,事故车辆在事故后送检测,结论为“合格”。既然是合格的,说明事故车辆是符合上路行驶的实质要件的,造成事故不是车辆自身的原因。所以,我们认为,事故车辆在实质上是合格的。
最后,事故认定书载明,“司机 驾车行进中没有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说明该起事故的发生,是由于驾驶人未注意到前方情况,操作失误,与车辆的性能无关。
另外,保险法第18条规定,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必须予以明确说明,但本案被告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已尽到此义务,该免责条款依法不发生效力。
六、被告拟定的保险合同中与本案有关的免责条款,显失公平,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应当确认无效。
《民法通则》第4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同法》第40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保险法》第11条: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综上,保险条款的第三条第二项因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显失公平且保险人未尽说明提示义务而无效,被告应当给予保险赔偿。
综上,代理人认为,原告请求被告赔偿车辆损失保险金 元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被告拒赔无理,请求法庭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保险合同纠纷代理词]
阳光棚合同篇八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制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双方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列定以下条款,希共同遵守:
(一)双方严格遵守《广告管理条例》。
(二)承制方必须保证制作质量,在委托方审稿期间,委托方有权要求修改。
(三)委托方在确认稿件并交付承制方制作后,不得随意更改稿件内容,如果因此而增加承制方的工作量,委托方应另付费用。
(四)委托方负责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在承制方制作过程中,委托方应尽力配合,给与方便。
(五)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后,委托方即付制作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其余款项在全部制作完成,并经委托方审核确定后,交稿时全部结清。
(六)承制方未按设计方案中的具体工作进程实施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因委托方原因延误的时间除外)委托方有权按合同总额的5%起向承制方要求负责赔偿。
(七)承制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即生法律效力。
(九)发生纠纷,双方协商或到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阳光棚合同篇九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乙方“_________”牌水泥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 供货时间
协议签订日起至工程完工。
二、供货数量
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三、供货价格
经双方协商目前价格等级袋装水泥包到包下价格为_________元/吨。往后价格在此基础上随行就市。如遇市场价格涨跌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四、供货方式
甲方应按工程进度实际需求量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供货;乙方负责将水泥运至该工地指定的堆放地点,甲方应保证工地堆放点的道路畅通,因道路不通增加的额外卸车费由甲方负责;搬运距离超出正常搬运距离(即_________米)时,增加的额外卸车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水泥验收
甲方在对水泥验收过程中对质量和数量有异议,甲方在当天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无异议时甲方予以签收。
六、双方责任
1、乙方应确保合同期内的水泥供应(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所供应的水泥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如因乙方所供应的水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四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现场勘查,经勘查后确属乙方责任(以国家质检部门的鉴定为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2、乙方每次所供应的水泥重量必须保证数量,甲方应每车进行抽检,如果检查数量的磅差在_________%以内,按出厂数量计算,超出_________%,以双方确认后的数量计算。
3、甲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将本品牌的水泥与其他品牌水泥混合使用,以免产生纠纷。如因甲方在施工过程中违规操作或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
乙方在每月月末前报送当月材料的数量送交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完后在次月_________号前支付乙方所供应材料总量_________%工程款,余_________%待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留底。
十、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阳光棚合同篇十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制作阳光房事宜达成共识,特签订如下合同:
施工地址:
施工内容:
1、阳光房的规格,由乙方和甲方到现场测量,按实际尺寸制作。
2、阳光房制作材料按照实际情况决定.
1、筑结构工程施工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按实际钢结构展开面积计算)
2、工程总造价:
小写:__________元整
大写:__________元整
实行定金+尾款付款方式:
第一次::双方签订合同之后,甲方支付乙方定金(合同金额的50%)即______元整(大写:元)
第二次:工程外框安装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后付清余款即__________元整(大写:元),甲方付清余款后,乙方须向甲方出具收据,作为甲方付款凭证。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洽商及变更,另签协议补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约代表人:乙方签约代表人:
年月日
阳光棚合同篇十一
甲方因施工工程。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订购门窗的数量、形式及合同总值: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
附注:________________。
3、阳光房玻璃型号、规格、尺寸按施工图要求及当地工程验收规范要求。
4、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
二、结算和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
1、按甲方提供或确认的阳光房实际尺寸实际数量结算。
2、合同生效后作备料款;外框进场安装时甲方付合同总价的;工程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余款(扣除5%保修金)在工程结算审定后一年内付清。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一年内付清。
三、工程任务:
1、甲方提供订购阳光房规格、数量清单,乙方负责制作和安装。
2、乙方保质、保量、保进度的完成任务,进场安装工期为月日至年月日。(甲方通知)。
四、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须委派工程主管为施工现场代表,行使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按工程进度要求,负责产品的进场及安装。
3、乙方做好派往工程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文明生产教育和管理。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规范施工。由于乙方人员自身违章产生的质量及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责任:
甲方须委派一名施工人员负责与乙方现场代表的配合协调,并负责施工现场进度、质量的检查签证。施工人员协助乙方工程主管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阳光棚合同篇十二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实施,保质保量,安全文明按期竣工,望共同信守。
一、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__办公楼外墙涂刷工程。
二、工程施工工期: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工期为11天竣工。(因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除外)。
三、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包工包料的形式自行组织施工。按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元,一次性包断。
四、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标准验收。
五、工程拨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该工程项目开工刷完验收合格后,甲方拨付乙方工程款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_____%,其余工程款竣工后一年内付清。
六、施工方法和维护:_________________
1.墙面用白色抗碱封闭漆一遍,用高级外墙乳胶面漆封两遍,刷三遍为合格标准;
2.墙面颜色及分色种类层次、色泽要求由甲方自行选定;
3.保修期为_________________年,在保修期内如出现墙皮脱落或起皮、较大面积发花、脱色现象,由乙方负责维修或重新刷漆,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七、安全文明竣工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施工时,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操作规范及文明施工条例要求标准施工;
2.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
4.乙方在施工竣工后,负责施工现场的垃圾清除,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1.提供工程项目图纸、设计技术资料及相关的说明书等具体规范标准要求;
2.工程施工中如需变更技术等规范要求要及时与乙方说明。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把好工程质量关;
2.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造成重新返工,工期延误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人为的工期延误,每拖延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_____%进行罚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九、未涉及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阳光棚合同篇十三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_____区/市(县)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土地用途为:_____。
1、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_____》【暂定名】【现定名】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_____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_层。
2、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
现房产权登记备案号为_____。
1、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是【非封闭式】。
2、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米。
第三条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元。
(大写):____。
根据甲方暂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暂定为人民币_____元。
(大写):____。
第四条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
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与实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
第五条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青岛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1、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3、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包括_____%),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4、乙方行使上述解除权时,必须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第六条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建设工程(形象进度)已建设到_____。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如期、足额将房款交付于甲方的预售款监管帐户(预收款监管机构:_____、账户名称_____、账:_____)。
预收款按政府规定监管使用。
第七条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万分之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逾期超过____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1、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__%,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
3、如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不足赔偿的,甲方有权追索。
4、甲方如行使上述解除合同权的,应当自合同约定之乙方应交付房款期限届满止的3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没有通知或逾期通知的,视为放弃权利。
第八条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准之日起_____天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
1、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_%违约金。
第九条甲方不得擅自变更已经与乙方约定的小区平面布局,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条甲方应当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将取得的商品房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以及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第十一条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逾期超过____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案追究甲方责任: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该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在交付之日前____天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
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天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房屋交付的标志为_____。
1、在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的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2、甲方应当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
3、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所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第_____种方式处理:
(2)如果由此导致甲方承担其他连带责任,甲方除按照承担连带责任的实际损失进行追讨外,另可以按日追究乙方合同总价款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甲方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如因甲方的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项处理: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在产权登记中应当履行的义务成就的,应当向乙方发出办理产权登记的书面通知,自乙方接受通知之日起_____日内,若乙方不履行其在办理产权登记中所应履行的义务,导致产权登记迟延办理或无法办理,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如乙方未按约定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
乙方接收催告书后,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至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甲方保证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该房屋没有甲方设定的抵押权,也不存在其它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如房屋交付后出现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第十六条甲方交付的该房屋系验收合格的房屋。
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_____倍给予补偿。
如主体结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双方商定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应当共同委托本市(或者国内)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共同检测的书面意见后____日内,另一方不作答复的,视为同意对方可以单独委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同意该机构做出的书面鉴定意见。
第十七条该房屋交付后,房屋权属证明办妥前,乙方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第十六条第二款的方式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第十八条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起_____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__%,在退还房价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十九条自该房屋验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
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参照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之规定,在本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条甲方已选聘_____物业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因该房屋规划用途为_____用房,甲乙双方已签订了《_____使用公约》
第二十一条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
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甲方与_____订的编号为_____的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本合同甲方的)与该房屋相关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项下乙方享有的权益(房屋期权),乙方可以依法转让、抵押。
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权利时,甲方应予协助。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采用用书面形式,且首先采用直接送达方式送达,直接送达不能、或者另一方在省外、国外的可采用挂号邮寄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于另一方签收时视为已送达;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____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若邮件被退回的,可以使用我国法律所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
第二十四条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的正文、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中的填空部分,手写体与铅印或者固定格式(如图章条款)不相一致的,以手写体为准。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要求索赔。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双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甲方负责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本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若甲方逾期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如发生协议解除本合同的事实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天内双方持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到_____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_____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本合同壹式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_____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阳光棚合同篇十四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后期续建工程建设材料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货物数量及价款
甲方在建设工程中需用的建筑材料,供货量后续商定,按照实际的供应材料款额计算。
二、乙方供应产品或原材料必须满足
1、达到相应的质检验收标准;
2、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规格品牌商标(产地)和数量及时供应;
3、有产品合格证明书或相关文件。
(材料清单以附件形式列明,并附于本合同后)
风险告知: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在本合同中因为涉及到建材材料的数量、计量价格、单价、金额、质量标准、规格等详细内容,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之后在合同中列明或者以附表的形式将这部分的约定内容附于本合同之后,以供核用,也可作为之后产生纠纷的解决依据。
三、供货时间、运输
1、甲方应提前二天将供货计划告知乙方,乙方得到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二天内供货。
2、由乙方负责货物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派收货员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四、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付款约定:货到工地付货款90%,余款一个月内付清。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供方_____份,需方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后此合同终止。
阳光棚合同篇十五
1、在代理期限内,甲方有权获得乙方提供的符合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如甲方认为乙方相关律师不称职或不敬业,则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选;如乙方拒绝更换律师或者更换后仍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甲方应当真实、全面地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所涉背景实情,及时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材料,并不得捏造、隐瞒事实真相或者伪造材料。
3、甲方有权及时知悉乙方履行本合同职责所发表的意见及工作进展情况。甲方认为乙方的要求与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无关时,有权提出异议。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并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若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所作出的决定而出现的后果,非因乙方律师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严重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独立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5、甲方指定电话:邮箱:作为甲方的联系人,在被授权下负责向乙方律师转达甲方的指示、要求、介绍情况、提供相关材料以及转达乙方律师需要答复、解决的问题、接收乙方律师工作成果(收取回款除外),原则上不允许qq/微信传递文件等工作成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便利。
7、及时支付乙方法律服务费。
阳光棚合同篇十六
1.阳光房结构
上海显高别墅装修公司的设计师介绍说,阳光房的主体结构是阳光房的生命力,承受着最大的力量支撑,所以主体结构材料不容忽视,一般而言,阳光房的主体结构,都选择方钢作为承重主体材料,中小型阳光房、高档阳光房也可能用断桥铝合金结构。
阳光房结构基本的四周立柱是必须的,加上顶面承托彩钢板或者钢化玻璃的横梁、纵梁,组合成一个网状结构,这样的阳光房结构,就非常的牢固、安全。
2.阳光房顶材料
资料
3.阳光房面材料
阳光房面材料主要有塑钢门窗、断桥铝门窗、铝包木门窗或者彩钢板。
四周的'阳光房材料使用,可以选择塑钢门窗型材、断桥铝门窗型材、铝包木门窗或者彩钢墙板。四周的玻璃可以选用普通的中空玻璃或钢化中空玻璃或高端polyvisionprivacyglass电控调光玻璃,配合塑钢门窗型材或者断桥铝门窗型材作为骨架,跨度大于3米的,可以适当添加钢管作为立柱支撑,表面喷氟碳漆,结构稳定性比铝合金好。
4.植物选择
当阳光房业主需要在阳光房中种植一些自然植物时,请注意选种喜湿喜热类的植物物种,因为阳光房的日照时间比较长,且密封性能较好。
阳光棚合同篇十七
1、乙方应按法律规定,指派具有执业经验的律师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非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进行更换该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
2、乙方指派的律师,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遵循诚实、守信、独立、尽责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3、乙方应依法制定业务规则,勤勉尽责,审慎履行核查和验证义务,及时答复甲方有关咨询和异议。乙方进行核查和验证,可以采用面谈、书面审查、实地调查、查询和函证等方法,甲方有义务进行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4、乙方有权对履行本合同职责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验证,并根据业务进展情况,适当调整核查和验证的计划或事项。
5、乙方应在核查和验证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基础上,依照法律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违法行为时,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纠正、补充。
7、乙方有权拒绝办理违反法律规定的事务。
阳光棚合同篇十八
甲方:__________ , 族,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 , 族,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
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_____楼的露台改造成阳光房,乙方为甲方楼下住户,现双方协商就该房产做出以下约定:
1、 就甲方扩建的部分,乙方不再干涉要求拆除;
2、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_____元,(大写人民币 _____元整)。
4、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协议的内容,甲、乙双方均予以确认并表示无异议。
5、双方约定以下地址为送达地址:
甲方: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 。
6、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并捺指印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捺印):__________ 乙方(捺印):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阳光棚合同篇十九
1、乙方同意对因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工作所知悉的有关该项目的保密信息(“秘密信息”)严守秘密。除非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工作,乙方不得使用秘密信息;未经甲方或有关秘密信息的权利人的同意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不得将秘密信息透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2、“保密信息”是指,甲方或目标公司所持有的、甲方以口头、书面、数码或其它形式向乙方提供或透露的甲方或目标公司商业机密、贸易机密、操作信息、技术信息以及与甲方或目标公司商务或财务相关的所有不被公开知晓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发展规划策略、市场营销计划、商务信息、商业机密等;
(3)财务信息、组织架构、股东资料、投资背景等;
(5)将来的资金项目,营业发展或计划,商业关系和谈判等;
(6)视企业行业和业务情况,协议双方特别约定的其他保密信息。以下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
1)有书面证据表明乙方先前已合法知悉的任何信息;
2)非因乙方的过错而进入公共领域或为公众所知晓的信息;
3)乙方其后从其他途径合法获得的信息。
3、乙方可将保密信息透露给其相关的雇员或其所聘请的专业人士,但乙方应确保上述人员亦应受本合同的约束,使保密信息处于保密状态,并仅为本合同履行之目的使用该等保密信息。
4、保密期限自乙方知悉本项目保密信息之日起,至保密信息被依法公开披露为止。
阳光棚合同篇二十
x合同编号: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投诉电话:签定地点:
根据《^v^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约应按合同约定赔偿对方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1、本合同签署有效期自20xx年12月xx日至20xx年12月xx日,其中前____个月为试销期。
2、合同到期后,另确定新的经销条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1、甲方授权乙方经销甲方_________酒产品。
2、甲方授予乙方______酒产品的销售区域仅限。
1、价格按全国统一价执行(价格表附合同)。
2、乙方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产品销售价格体系,不能低于或高于合同约定价格销售。否则,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
协议人:
20xx年12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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