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司法局法治宣传方案范文(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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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司法局法治宣传方案范文(23篇)
时间:2023-10-31 18:39:09     小编:ZS文王

在现代社会,方案在各行各业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不可忽视它的价值。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到不同利益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以达成共识和支持。1.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启发。

司法局法治宣传方案篇一

2019年“综治·法治宣传月”活动以“凝心聚力、共筑平安”为主题,营造“平安建设人人有责、法治成果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根据区综治委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宣传活动的具体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为重点,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目标,紧密结合我镇综治工作实际,采取各种宣传形式,着力扩大宣传范围,加大创建“平安平安”“法治平安”的宣传力度,进一步促进综治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为实现加快发展富民、强镇的社会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宣传月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宣传月活动的主要内容

1、宣传十九大确定的全面依法治国、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等决策部署。

2、宣传基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平安的鲜活经验。

3、宣传各地各部门改善和保障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4、宣传社会各界和各部门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和谐平安建设的经验。

5、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先进事迹;宣传网格员工作、网格化管理和巡防、开展群防群治工作情况。

6、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整治社会治安乱点、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做法和成效。

7、宣传开展法治教育,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的经验。

8、宣传法治平安建设和“七五”普法工作。

9、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活动形式

1、全镇召开宣传月活动的动员会。各单位要刷写固定式宣传标语,镇区挂横幅宣传标语,镇综治办要在全镇人口集中悬挂标语8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并印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确保全镇每户一份。

2、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开展信访重大问题和积案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按照“横向排查、纵向分类、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积极作用,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排查化解矛盾,努力消除隐患,预防和减少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教活动。利用悬挂宣传横幅、播放led电子显示屏、发放宣传单等方法,向辖区居民及辖区商业门店宣传扫黑除恶重要意义,并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广大群众,树立遵守法律、依法维权的观念,积极动员群众举报揭发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提高辖区居民的反黑反恶监督意识。

4、继续深入开展基层安全文明创建活动。以创建“平安村”、“平安单位”为载体,以提升村和单位的防范能力为基点,开展 “安全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构建“打防控”一体化治安防范长效机制。

5、镇综治办将联合镇妇联组织文艺活动,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宣传党的各类政策、法规以及法律顾问解答咨询的形式,大力宣传“平安平安”建设确保家喻户晓。

四、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落实责任。辖区各单位要切实把平安建设宣传、综治普法宣传月活动作为综治重点工作,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加强指导,狠抓落实。要完善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能部门和具体目标任务,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注重示范引领,带动群众广泛参与,努力提高活动的社会影响。

(二)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各单位要坚持条块结合,优势互补,积极整合宣传资源,切实把开展平安建设、综治普法宣传月活动与开展“系列打击整治”、平安创建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现代传播手段,不断提升宣传效果。

(三)隆重简朴,务求实效。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要求,按照既隆重热烈,又务实简朴的原则开展宣传活动。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积极借助社会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开展宣传,合理投入经费物资,落实必要保障,确保平安建设、综治普法宣传月活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2019年2月27日

司法局法治宣传方案篇二

法治宣传现场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宪法走近你我 二、活动时间:x年x月x日上午x:x——x:x。

三、

活动地点:x街道x社区(x菜场旁)

三、参加人员单位:

(一)邀请区领导:

(二)参加单位:

四、活动组织 主办:x区司法局 协办:x区x街道办事处 x社区 五、宣传内容。(一)大力宣传我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宣传法治柯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举措和成就,宣传我区在司法行政、公正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监督等方面的重大发展,宣传我区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的重大成就。

(二)广泛宣传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法规;

宣传“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四边三化”法律法规知识;

宣传食品安全、道路交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合同等法律法规;

宣传水资源、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宣传工商、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宣传残疾人保护、职工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

宣传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妇女权益保障、婚姻家庭等法律法规强化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结合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

(三)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制氛围,为深入推进“法治柯城”建设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和法治环境。

六、活动方式。大型法治宣传现场咨询活动(上午x:x-x:x)

x、领导讲话,致开幕词;

x、组织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设立咨询点,参与现场咨询和解答活动;

x、现场摆放一批普法知识展板;

x、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

x、微信扫一扫、微博关注有礼。

七、具体事项及分工。x、各参加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x.x”法制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将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落实到位。

x、有制服的单位要统一着制服,做到仪容整洁,有宣传展板的在指定位置摆好。

x、各参加单位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安排人员认真做好资料印制、展板图片制作等各项准备工作。每单位安排x名工作人员参加活动(按席卡对号入座)。

x、x街道负责落实现场安保工作和社区普法志愿者的组织。

x、区司法局负责场地落实、场景布置、参加咨询人员的组织和邀请领导考察活动。

x、现场工作人员由区司法局、x街道共同组成。工作人员职责为:维持现场秩序,引导嘉宾、观众入座,在互动环节发放奖品等。

x、新闻宣传:由区新闻中心对活动进行录制,并负责在区级媒体上对活动进行报道。

附件:

现场活动宣传方案

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

法治宣传活动工作汇报

现场咨询活动方案

活动现场布置方案

司法局法治宣传方案篇三

一、活动主题:响应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月的主题“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二、活动目的:

1、加强教职员工特别是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师德师风建设和育人实践,组织教职工学习基本的法律原则、法律规范以及教育专业法律知识,着力提高指导学生学习法律、培养学生法制观念的意识与水平,促进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的积极实施者和有力促进者。

三、活动安排:

1、法制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由学校党支部书记在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中向全校师生发出“增强法制意识,共建和谐校园”为主旋律的倡议,以促进学校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科学发展。

2、营造校园浓郁的法制教育氛围。利用国旗下讲话、橱窗、法制宣传图片、标语、广播室、多媒体“法制教育”专栏等,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和遵纪守法的先进事迹。

3、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法。利用周四政治

学习时间,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

4、抓好法制教育的日常化。每位老师在学科教学中要有机渗透法制教育,尤其是思想品德课,要充分发挥学科教育优势,结合法律案例,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

为习惯教育。

6、各班要认真开展好“五个一”评比活动,要重视活动过程和质量,帮助广大学生了解法律、法规赋予青少年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从而树立自尊、自律、自强、自护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防范的能力。“五个一”评比活动是:

(1)、出好一期以“法在我心中”为主题的专题黑板报。

(2)、充分利用好《法制教育》课程资源,认真举行一次“学法用法”的主题班会。

(3)、开展一次“与法同行”征文。各班学生都要参与,征文送教导处。

(4)、开展一期“我是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手抄报比赛。(7.8年部)(要求:8k纸,单面,主题突出,排版合理,色彩美观。选送2张优秀手抄报参与学校统一组织的评比)

(5)、开展一次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良行为”大排查活动,并建立档案。欢迎广大同学勇于举报,杜绝不良行为在校园内的蔓延。

7、学校方面将安排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有:

(1)、法制副校长将为广大师生开设法制教育课,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2)、组织全校师生进行普法知识竞赛。

(3)、多媒体教室播放《与法同行》、《今日说法》、《为了明天》等法制教育影视片,提高学生约束自己行为和自我保护能力。

(4)、学校文明监督岗活动,将继续加大校纪校规的检查和管理,以促进广大学生提高守法守纪意识,形成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

(5)、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同学法”活动。构筑社会、家庭、学校法制网络,形成教育、管理、防范的运行机制。学校将让学生“带法回家”、“家长会”等形式与家庭多联系,教师也要与家长多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形成全方位教育、管理、防范的运行机制。

(6)积极联系综合治理部门,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综合治理,保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法治建设宣传月活动方案三: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根据全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要求及市局、区法组办关于法制宣传月的工作要求,结合纳溪质监局工作实际,制定“法制宣传月”法制宣传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宣传活动取得成效,我局成立法制宣传领导小组,由唐奎副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何晓波、张德胜任副组长,各股、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宣传股,由政策法规宣传股股长王方奎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联系及资料收集汇总工作。

二、总体要求

从3月25日到4月28日开展为期1个月的依法治区宣传教育月活动,迅速掀起法制宣传教育热潮,着力营造依法治区的浓厚舆论氛围,实现以宣传为引领,纵深推进依法治区及“六五”普法各项工作的目标。

三、重点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围绕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宣传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目标,新路径、新方针、新方法。

(二)宪法和法律。重点宣传宪法基本原则,精神和内容,宣传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民主法治意识。组织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学习质量安全、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

(三)宣传《泸州市纳溪区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及区委推进依法治区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充分宣传区委对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治理、学法用法的目标要求和工作举措。宣传建设“产业基地、秀美纳溪”必须厉行法治,实现“一年起步,三年变样”“着力七个突破、力争四年翻番”必须重视法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四)认证贯彻落实《泸州市纳溪区20依法治区工作意见》,加强对质监依法维权、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的宣传。

四、主要活动及分工

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局除按照区法组办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各项法制宣传活动外,还将结合我局实际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法律十进”为载体,以“学法、守法、敬法、用法”为主题,多形式、多特色的集中开展依法治区宣传教育活动。由政策法规宣传股负责。

(三)以新版法律文书制作为重点,开展一次全局职工法制培训讨论活动,由稽查队负责;

(四)网络宣传。充分利用我局门户网站、手机报等平台载体,加强质监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维权服务等宣传教育,由综合股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参加。各股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高度重视,切实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各业务股、队要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加强宣传引导,认真总结。各股、队要注意收集宣传活动图片信息、文字材料。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大众传媒的优势,及时对法制宣传活动、典型案例等进行报道,正确引导广大群众“学法、守法、敬法、用法”为全区“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营造浓厚氛围。同时。及时对宣传工作中号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按时报送相关活动开展。

法治宣传规划活动方案

司法局法治宣传方案篇四

2020年7月—2020年6月:全面部署开展“法治宣传进万家”活动,以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为重点,通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广泛开展法治宣传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壮大基层普法队伍,推动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寺庙、进乡村(社区)、进企业(单位)。

2020年7月—2020年6月:进一步巩固“法治宣传进万家”活动成果,提升活动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推动建立健全基层“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推动基层法治文化蓬勃发展、新媒体普法深入开展,持续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形成品牌效应,构建“全天候、开放化、菜单式”媒体普法新模式,推动“法律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0年7月—2021年6月:总结推广“法治宣传进万家”活动好经验好做法,注重社会效果和群众反馈,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目标要求,实现普法工作从数量扩展转向质量提高,从“有没有”向普惠、精准、高质的“好不好”提升。

司法局法治宣传方案篇五

为确保本次宣传活动取得成效,我局成立法制宣传领导小组,由唐奎副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何晓波、张德胜任副组长,各股、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宣传股,由政策法规宣传股股长王方奎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联系及资料收集汇总工作。

二、总体要求

从3月25日到4月28日开展为期1个月的依法治区宣传教育月活动,迅速掀起法制宣传教育热潮,着力营造依法治区的浓厚舆论氛围,实现以宣传为引领,纵深推进依法治区及“六五”普法各项工作的目标。

三、重点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围绕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宣传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目标,新路径、新方针、新方法。

(二)宪法和法律。重点宣传宪法基本原则,精神和内容,宣传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民主法治意识。组织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学习质量安全、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

(三)宣传《泸州市纳溪区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及区委推进依法治区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充分宣传区委对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治理、学法用法的目标要求和工作举措。宣传建设“产业基地、秀美纳溪”必须厉行法治,实现“一年起步,三年变样”“着力七个突破、力争四年翻番”必须重视法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四)认证贯彻落实《泸州市纳溪区依法治区工作意见》,加强对质监依法维权、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的宣传。

四、主要活动及分工

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局除按照区法组办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各项法制宣传活动外,还将结合我局实际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法律十进”为载体,以“学法、守法、敬法、用法”为主题,多形式、多特色的集中开展依法治区宣传教育活动。由政策法规宣传股负责。

(三)以新版法律文书制作为重点,开展一次全局职工法制培训讨论活动,由稽查队负责;

(四)网络宣传。充分利用我局门户网站、手机报等平台载体,加强质监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维权服务等宣传教育,由综合股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参加。各股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高度重视,切实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各业务股、队要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加强宣传引导,认真总结。各股、队要注意收集宣传活动图片信息、文字材料。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大众传媒的优势,及时对法制宣传活动、典型案例等进行报道,正确引导广大群众“学法、守法、敬法、用法”为全区“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营造浓厚氛围。同时。及时对宣传工作中号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按时报送相关活动开展。

司法局法治宣传方案篇六

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第十一个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法治办〔20xx〕8号)精神,五月份,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为确保市直水利系统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推进依法治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组织开展集中学法活动。局党委中心组重点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干部职工主要学习《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组织开展广场宣传活动。5月16日,联合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等单位在市政务中心广场开展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和水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邀请市有关领导参加;日报社、市电视台等单位现场宣传。

(三)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市水政监察支队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利用举案说法、以案释法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

(四)开展法治惠民办实事工程。市樱花园按序时进度进一步优化法治公园建设方案,推进市樱花园法治公园建设。

(五)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普法教育等活动。局政策法规处结合综治联系点共建工作,深入局综治联系点南闸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结合5月至7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通过宣传法律政策,依法疏导、集中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等,维护社会稳定。

(七)营造宣传氛围。局办公室在水利大厦大门悬挂宣传标语,市水利大厦外及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局属各单位按要求悬挂宣传标语,市樱花园、市清晏园等利用电子屏开展法治标语宣传。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制定宣传方案,保障宣传经费,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

(二)紧扣主题,形式多样。各部门各单位要紧扣活动主题,结合实际,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教形式,在水利系统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查,确保成效。局政策法规处要对各单位(部门)的活动开展情况加强指导与督查,确保扎实有效。活动结束后,有关处室和单位形成活动小结,6月8日前报政策法规处汇总上报。

司法局法治宣传方案篇七

一、活动主题:响应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月的主题“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二、活动目的:

1、加强教职员工特别是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师德师风建设和育人实践,组织教职工学习基本的法律原则、法律规范以及教育专业法律知识,着力提高指导学生学习法律、培养学生法制观念的意识与水平,促进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的积极实施者和有力促进者。

三、活动安排:

1、法制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由学校党支部书记在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中向全校师生发出“增强法制意识,共建和谐校园”为主旋律的倡议,以促进学校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科学发展。

2、营造校园浓郁的法制教育氛围。利用国旗下讲话、橱窗、法制宣传图片、标语、广播室、多媒体“法制教育”专栏等,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和遵纪守法的先进事迹。

3、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法。利用周四政治

学习时间,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

4、抓好法制教育的日常化。每位老师在学科教学中要有机渗透法制教育,尤其是思想品德课,要充分发挥学科教育优势,结合法律案例,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

为习惯教育。

6、各班要认真开展好“五个一”评比活动,要重视活动过程和质量,帮助广大学生了解法律、法规赋予青少年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从而树立自尊、自律、自强、自护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防范的能力。“五个一”评比活动是:

(1)、出好一期以“法在我心中”为主题的专题黑板报。

(2)、充分利用好《法制教育》课程资源,认真举行一次“学法用法”的主题班会。

(3)、开展一次“与法同行”征文。各班学生都要参与,征文送教导处。

(4)、开展一期“我是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手抄报比赛。(7.8年部)(要求:8k纸,单面,主题突出,排版合理,色彩美观。选送2张优秀手抄报参与学校统一组织的评比)

(5)、开展一次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良行为”大排查活动,并建立档案。欢迎广大同学勇于举报,杜绝不良行为在校园内的蔓延。

7、学校方面将安排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有:

(1)、法制副校长将为广大师生开设法制教育课,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2)、组织全校师生进行普法知识竞赛。

(3)、多媒体教室播放《与法同行》、《今日说法》、《为了明天》等法制教育影视片,提高学生约束自己行为和自我保护能力。

(4)、学校文明监督岗活动,将继续加大校纪校规的检查和管理,以促进广大学生提高守法守纪意识,形成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

(5)、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同学法”活动。构筑社会、家庭、学校法制网络,形成教育、管理、防范的运行机制。学校将让学生“带法回家”、“家长会”等形式与家庭多联系,教师也要与家长多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形成全方位教育、管理、防范的运行机制。

(6)积极联系综合治理部门,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综合治理,保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司法局法治宣传方案篇八

落实《四川省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意见》,实行主课堂学法、课外普法、法治副校长、普法阵地建设“四个到位”,通过青少年法治意识的提高影响其身后的每一个家庭,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实现各类院校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全覆盖,加大学校法治教育课时,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做到学校法治教育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有考试。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晨读宪法”等活动,举办宪法知识竞赛,引导青少年主动学习宪法,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和国家意识。开展“开学第一课”、模拟法庭、法治演讲(征文)等活动,将法治教育融入升旗仪式、开学典礼、入队入团、主题班会活动当中,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将法律知识作为学校宣传栏、阅读角、图书馆的重要内容,增加更新频率和书籍数量,依托各类法治教育阵地开展法治学习教育。开展法治教育“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青少年法治教育感染家长、影响家庭。

司法局法治宣传方案篇九

各工作站、各单位要把“五五普法”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并纳入年度综治考核内容,要有年度计划和检查总结。要建立和调整工作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同时把社区工作指导员作为参与和指导社区普法工作的重点,加强培训学习,使之成为普法宣传骨干,成为推动社区普法宣传教育的排头兵。

二、注重实际,深化普法成果

继续深入开展“以案说法”、“以案学法”活动,并以此为载体,加大对“五五普法”规划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巩固社区在过去十几年来的法制宣传成果。

(一)要完成和落实好普法教育和宣传资料的征订任务,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实施。

(二)以“学法制、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重点开展以“尊重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责任义务”为主要内容的公---识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落实普法宣传教育“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充分利用有线广播电视的宣传功能,增加时间时段,扩大宣传内容,要有法律知识、典型案例、法在身边等内容。

2、要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标语、横幅等简易实际,易行、易记的传统手段进行广泛动员宣传。

3、加强各级干部的法制教育。主要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

4、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重点宣传《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治安处罚法》。青少年法制教育要具体结合教育部门的计划。

5、加强企业和外来人口的法制教育,重点是《交通法》、《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外来人口管理条例》、《消防法》等内容。

6、完善以会代训制度,加强法制宣传骨干的培训工作。

7、积极开展与平安创建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大政方针的宣传教育。

(三)通过大力宣传“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制意识,促进全镇依法治理工作,把各类违法犯罪现象控制在最小程度,各种矛盾纠纷控制在最小范围,为社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加强检查,抓好督促落实

1、落实普法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五五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措施,规范台帐资料,做到年度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3、强化依法行政,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社区法治宣传活动方案

司法局法治宣传方案篇十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法治乡村建设开局之年。为切实提升新时代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服务和保障作用,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扶贫办决定,联合开展今年全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大力宣传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教育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不断推进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为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宣传法治乡村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宣传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党内法规,广泛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加强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相关政策,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二)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大力宣传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和2020年省委一号文件精神,重点宣传社区矫正法、禁毒法、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与农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法治意识,增强农村群众法治观念,引导其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选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重点宣传。

(三)宣传脱贫攻坚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宣传《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委关于脱贫攻坚的政策,大力宣传本地脱贫攻坚成效和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发挥法治在脱贫攻坚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四)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全力维护公共安全、生物安全,为夺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今年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原则上不组织大规模集中宣传活动,要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宣传。

(一)入户宣传。要组织法律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等具备法律知识人员,组成法治宣传小组,深入农村各家各户,向农民讲解法律知识,解答农民法律咨询,将宣传资料、法律书籍、法治文化产品,免费发放到农民群众手中。

(二)巡回宣传。可利用宣传车,深入农村各村组,巡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也可以组织流动法律咨询服务台,到各乡镇和村(社区)巡回摆点,通过“面对面”的方式向农民群众进行宣传,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三)在线宣传。大力推行“互联网+农村法治宣传”模式,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扶贫办将在县司法行政官网、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官网、县扶贫开发信息网开设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专题,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和全县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宣传平台开展宣传,组织相关在线知识竞赛。

(四)组织专题法治学习。村“两委”成员要组织开展一次专题法治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要紧扣法治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等主题开展专题法治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利用各类传播媒介开展宣传。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类传播媒介的作用,要利用“村村响”广播播发普法音频;要办好法治宣传专栏,可从法治湖南网下载使用由省司法厅统一编制专栏内容;要在群众聚居、人流密集区域悬挂法治横幅、张贴法治标语挂图;要在各类村组微信工作群、生活群推送法律常识和案例,多角度宣传法律知识和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资讯,不断拓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一)加强领导。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地方实际,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地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努力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工作方案和部门责任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级有关部门可联合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也可单独组织专题普法活动。认真组织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单位参与农村普法宣传,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注重实效。要把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与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结合起来,与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结合起来,夯实乡村法治建设基础。要对辖区内存在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进行一次认真的排查,组织法律工作者做好法律知识宣传和化解工作,确保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

(四)强化考核。届时省、市有关部门将组织调研组,适时对我县这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并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考核。各有关部门务必把2020年全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考核项目,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五)总结宣传。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

司法局法治宣传方案篇十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2015

年南宁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公共安全”主题系列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南司通﹝

2016

8

号)的精神,自

2015

11

20

日至

2016

3

20

日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为期

4

个月的“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公共安全”主题系列宣传活动。为做好宣传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广西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和全国、全区和我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依法治国各项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影响社会安定突出问题的典型案例,推动建设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显著成效,大力宣传联系和服务群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成果,大力宣传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的主要做法,大力宣传为民排忧解难、帮扶解困、维护公共安全的先进典型,提高广大群众对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知晓率,让维护公共安全和精准排查精细化解矛盾工作更加深入人心,努力营造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舆论氛围。

(一)深入宣传我城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重要批示和孟建柱书记在广西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以及全国、全区和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重点宣传各级党委、政府联系和服务群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成果,打造社会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命运共同体,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新理念。

“危爆物品大清查大整治、矛盾纠纷精准排查、精细化解专项活动”,有效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的新进展、新成果、新经验。

(三)深入宣传我城区推进反恐防恐、公共安全工作精细化、信息化、法治化的新亮点。重点宣传坚持创新驱动,推动科技成果运用,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效预防涉恐涉暴案件的发生和减少公共安全事故的成功做法和经验。

(四)深入宣传我城区为民排忧解难、帮扶解困、维护公共安全的先进典型。重点宣传

2013

2015

年度建设平安良庆活动及深化平安建设的主要做法以及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

。各司法所结合

led

屏、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宣传。

。各司法所开展集中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并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特别是征地拆迁、三大纠纷、企业职工生活困难、拖欠工资和工程款,复退军人、出嫁女、医疗纠纷、物业纠纷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集中力量进行了排查,并按照

“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调处化解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领导,实行“一起纠纷,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调处责任制。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法律援助中心,注意组织人员采写信息,在市主流媒体发表,壮大政法主流舆论,弘扬主旋律。

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重点宣传我城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重要批示和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广西考察调研时重要讲话以及全国、全区、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联系和服务群众、保障和改善民生所取得的重要成果,打造社会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命运共同体,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新理念。

:重点宣传开展我城区

2013

2015

年度建设平安良庆活动及深化平安建设的主要做法以及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

:重点宣传对开展全城区

“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推广经验、查摆问题、改进工作,特别是有针对性加强制度研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的情况。

。各司法所、法援中心及局机关各股(室)要把这次系列宣传活动与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方案制定和活动保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形成全城区上下一体的宣传态势,取得更广泛的社会影响。

。各司法所、法援中心及局机关各股室要树立主动提供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的理念,统筹好综治资源和社会资源,运用群众喜闻乐见方式,讲好公共安全故事,提高群众对维护公共安全的知晓率、参与率。宣传报道要面向一线、面向基层、面向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用群众感受到的事例,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做到宣传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引起共鸣。

系列宣传活动期间,除运用传统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外,要注意运用新兴媒体扩大影响,使广大群众受到形象生动、潜移默化的教育。此外,要组织送法下乡、法律咨询、公共安全宣传等多种宣传方式、服务方式,切实解决群众的法律问题、切身利益,让群众切身感受司法行政公正及温暖,树立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

要积极将“危爆物品大清查、大整治和矛盾纠纷精准排查、精细化解专项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稿件材料报送至我局法宣股邮箱:

lqqpfb@,

以便整理向城区政法委和市局报送,报送时请注明是“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公共安全”专栏推送稿件)。

司法局法治宣传方案篇十二

“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从5月上旬开始,到6月上旬结束。三、活动安排

2012年“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局主要开展以下活动:(一)、组织我局部分从事人才人事、劳动社会保障行政业务的干部职工参加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班,此次培训围绕当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行政、人才人事、社会保险、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劳动争议.处理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国家和我省出台的最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

(二)、在全系统开展“进村入企惠民生、进区入企促就业”大走访活动。 要求全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全县19个乡镇、19个行政村和19个重点企业进行调研,做到“三解三促”,并认真填写走访村难题征询表,详细记录各村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乡镇、村研究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和创业承诺项目,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帮助企业增强信心,克服困难,着力 做好“五缓四减三补贴”、招工服务、人才引进方面的优惠政策宣传,免费为企业职工开展技能培训,帮助企业提升竞争力。

(三)开展“法治磐安”、“依法行政”学习教育活动。各科室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用手册》(此手册对涉及我局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法律知识进行了系统汇编,已发放到每一位工作人员手中,要求每个工作人员对其进行系统学习,以更好的为人民群众解答疑难问题)。

(四)组织乡镇劳动保障员进行劳动保障法律知识培训。对全县各乡镇、村的劳动保障员进行系统的社会保险、劳动纠纷调解等劳动保障法律知识培训。培训分四个片区进行,从四月份开始我局已经完成了对三个片区的劳动保障员的轮训,五月份将对未培训的片区组织人员进行培训。

.(六)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引导企业如何规避风险,完善企业劳动用工制度。由各用工企业牵头组织对企业员工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法制宣传教育,满足企业员工的学法需求,着力提高员工法律素质。

(七)组织我局各职能科室到盘龙广场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宣传。重点是劳动监察、社会保险、就业管理、劳动仲裁等相关的劳动保障方面法律法规的现场咨询,届时将全面系统的对前来咨询的广大群众进行耐心解答。其他各科室结合本科室职责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劳动保障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

(六)对以往的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回顾。 并配合县委普法办做好“浙江法制宣传月”重点组织开展的各项普法工作。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科室要结合本次活动,认真组织实施“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能落到实处。

(二)围绕主题,抓好宣传。各科室要围绕本次“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主题,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突出加强对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网目标任务、“法治磐安”建设、“六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及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

.(三)形式多样,信息畅通。各科室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在积极参加县法治办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同时,要认真开展本科室宣传活动,要加强沟通,及时报送活动信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司法局法治宣传方案篇十三

为加快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根据《淅川县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淅法政〔20xx〕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总目标,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为主线,利用门户网站、公众号、新媒体及新闻主流媒体等,广泛宣传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原则目标、方法步骤、工作部署、工作成效,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努力为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扎实开展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围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主题进行宣传,突出宣传创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动态、新成效、新经验。

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平台作用,突出主流媒体覆盖面广、影响力强的宣传优势,迅速掀起宣传高潮,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的关注度,在各类场所设置宣传标识、开展集中宣传,努力形成多元化、多方位、多层次宣传格局,做到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氛围浓厚。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突出抓好阵地宣传。各单位、各媒体要充分发挥好现有宣传阵地优势作用,积极配合示范创建工作,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全方位、立体化开展宣传。同时,利用广场、公园、长廊、讲堂、橱窗、专栏、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场所及设施,迅速打造一批新的宣传阵地,确保县、街道、村(社县)三级宣传阵地建设全覆盖、无死角。有关责任单位要在交通要道设置1-3块大型公益广告牌,在法治公园要设3-5块宣传展板;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宣传专栏;各单位要利用电子屏经常性循环播放宣传标语、公益广告或设置固定宣传栏,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各窗口服务单位要在显著位置摆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宣传标语展板,大力宣传我县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本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强大宣传攻势。

(二)用好行业平台宣传。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医院、学校、银行、宾馆、酒店、影院、沿街门店、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行业统筹安排宣传活动,并利用户外、车载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其中,医院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学校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银行由县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宾馆、酒店由县公安局负责,影院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沿街门店、集贸市场由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商场超市由商务局负责。

(三)广泛开展“八进活动”。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

宣传工作纳入普法“八进活动”内容,各单位通过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县、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景区活动,广泛宣传示范创建工作,切实提升全民知晓率和参与度。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宣传工作,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各单位要把创建宣传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宣传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周密策划,有序推进,确保宣传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各单位要围绕迎检任务,以提高知晓率、满意度为目标,组织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精准化的系列宣传活动。

(二)明确任务,把握方向。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结合实际工作认真总结本单位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把握宣传的关键点,找准宣传的切入点,高位推进多措并举,迅速提升宣传聚合效应。宣传内容要注重时效性和针对性,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到以事释法、寓教于乐。创建活动中的宣传标语牌、公益广告牌等宣传品的制作,要统一使用本方案指定的标语口号;制作的宣传牌、条幅等宣传品,用语要规范得体、整体美观大方、色调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尤其是大型公益广告牌、公园广场固定宣传牌等,要与其他国家级创建活动的相关要求相融合,确保5年内不落后。要加强负面舆情监测与管控,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上报并采取妥善措施予以处置。

(三)持之以恒,务求实效。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坚持把长远规划和阶段性安排有效结合起来,一以贯之、久久为功。要不断创新完善宣传形式和载体,做到既有声势又有时效。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此次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将与年度法治建设考核挂钩。

司法局法治宣传方案篇十四

1、制订全省“七五”普法规划。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根据全国“七五”普法规划、决议,制定《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20-2020年)》,报省委、省政府批转实施。各地、各部门(行业)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七五”普法规划。

2、召开全省第八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认真做好全国、全省“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表彰评选推荐工作。适时召开全省第八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宣传“六五”普法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面部署“七五”普法工作任务。各地、各部门(行业)要及时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全省法治文艺调演。组织筹备全省法治文艺调演,并在全省第八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期间演出,全面展示我省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和广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精神面貌。

4、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和媒体,广泛宣传“七五”普法规划内容,提高“七五”普法工作的社会知晓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司法局法治宣传方案篇十五

为进一步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说服力,根据《海南省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目标,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以发布和解读各类涉法涉诉案件为手段,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新常态,紧紧围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总体要求和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中心工作,建立“以案释法”长效工作机制,增强法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把每一个案件审理、每一个执法行为、每一次法律服务变成一次普法教育的过程,使全民在案例剖析中感受法律正义、领悟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培植法治信仰,为全面建设展示中国风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提供良好的法治氛围。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通过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坚持人民至上。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用真实案例和通俗语言,直观、形象、生动向社会公众释法说理,有效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

坚持合法规范。坚持把社会公众需要视为己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以案释法,做到事实准确,说理清晰,表述规范。尤其对涉及当事人隐私或者未成年人违法信息的案件,应当通过必要方式进行处理,避免对当事人及其家属名誉、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伤害。

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

(一)开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

1.征集形式

(1)文字案例。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简练、法理明晰、通俗易懂,文中人名要用化名。文字案例根据案例模板形式撰写内容(模板见附件1、2),字数在20xx-3000字,案件文件名统一为“单位+姓名+标题”。

(2)短视频案例。要求字句清晰、讲述生动,富有感染力。时长控制在3分钟内,视频(含动漫、微电影)下方带有字幕。视频文件名统一为“单位+姓名+标题”。

2.征集内容

征集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事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20xx年,重点征集20xx年1月以来行政复议、知识产权保护、反走私、反诈骗(包括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生态环境保护、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保护、扫黑除恶、禁毒、消费维权、城市管理等十大主题典型案例。

3.案例申报

围绕本单位职能,充分运用12345服务热线等,发掘法律的堵点和难点,收集各领域“以案释法”案例,积极申报。20xx年度申报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20日,申报数量具体安排为:

(1)各镇(区)报送数量不少于2件(含短视频1件)。

(2)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少于3件(含短视频1件)。

(3)市资规局、市旅文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单位不少于2件(含短视频1件)。

(4)其他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报送数量不少于1件。

(5)其他非成员单位可根据本单位职能,申报案例。

4.案例评审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负责组织评审工作,10月25日前,评出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向上级部门推荐。

(二)开展“典型案例”宣讲活动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中组建“以案释法”普法宣讲队伍,围绕评选的60部典型案例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五进”宣讲活动。

同时,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各单位职能,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系统和单位每年至少开展4次集中宣讲活动。各镇(区)、各单位要强化对管理和服务对象的“以案释法”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集中宣讲活动。

(三)开展“以案释法”系列宣传活动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构建全媒体“以案释法”宣传格局。

1.开展集中宣传报道。以典型案例宣讲、领导干部出庭应诉等为宣传点,组织协调各级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和跟踪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注“以案释法”的浓厚舆论氛围。

2.开展专题宣传。协调万宁时讯等媒体对选取行政复议、网络电信诈骗等领域典型案件进行专题报道。协调市广播电视台等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播放、开设以案释法类节目和栏目,邀请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真实案例讲解法律条文。

3.开展新媒体宣传。在海南智慧普法云平台发布典型案例;运用“万宁普法”微信公众号、“万宁司法”抖音号等即时推送“以案释法”动态信息;制作“以案释法”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不断壮大主流媒体声音。

4.开展社会宣传。编印发放“以案释法”案例宣传册,制作宣传展板,利用电子屏幕等各类宣传媒介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

(四)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及时梳理总结“以案释法”宣传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以案释法”从有形到有效转变。

1.建立“以案释法”征集评选发布机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常态化组织开展一次“以案释法”征集、评选活动,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各镇(区)、各单位要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评选和发布工作。

2.建立“以案释法”宣讲宣传机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或根据案件情况、社会关切,选择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开展常态化“以案释法”宣讲宣传活动。

3.建立考评考核机制。将“以案释法”纳入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核内容,把“以案释法”开展情况作为“八五”普法表彰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以案释法工作深入开展。

4.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将“以案释法”工作纳入每年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固定议题,总结、通报、讲评各成员单位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情况,及时会商“以案释法”工作重大问题,加强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

5.建立网上“以案释法”案例库。在海南智慧普法云平台建立网上“以案释法”案例库,实现各国家机关之间共享共用,方便群众查询了解。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主体意识,精心部署,统筹推进,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强舆论宣传

“以案释法”宣讲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严把师资关、内容关,弘扬主旋律。要综合运用官方网站、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三)总结经验,报送信息

1.案例申报以单位名义集中报送,分别采取文字案例和短视频案例两种方式申报,并填写征集报名表(见附件3),所有案例请于10月20日前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邮箱。

2.各镇(区)、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含总结、图片、视频),强化信息报送工作,请于每年12月18日,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邮箱。

司法局法治宣传方案篇十六

为深入推进中小学校“宪法在我心中”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大青少年法治宣传力度,提高中小学生对宪法知识学习的认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让“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意识深入校园、深入家庭,营造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市教育局、市司法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校举办“宪法在我心中”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市中小学校学生。

(一)本次征文活动以“宪法在我心中“为主题,以《宪法》学习教育为核心,可以结合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和自身实际,紧密结合学生生理、心理特点和学习生活实际情况,或畅谈学习心得,或阐释法律精神,或讴歌维护宪法权威的人和事,或抨击违法犯罪行为。要求主题鲜明,思想健康,文笔流畅,能够充分表达学生的真情实感,力求体现各校在学习宣传《宪法》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成效。

1、征文体裁不限,题目自拟。

2、作品必须是参赛学生未在其他媒体上、活动中使用过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如发现有抄袭现象,取消参赛资格。

3、征文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内容健康向上,中心突出,文字精炼、流畅,以生动准确的'语言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征文正文内不得体现与作者或学校有关的内容。

4、征文稿件请于截止日期前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到xx市教育体育局指定邮箱,过期稿件,不予评审。

5、参赛作品如出现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及报送学校负责。主办方对征集的作品享有宣传、出版和处置权。

自即日起至11月22日止。

报送股室:教体局zd股

联系电话:xx

征文标题采用“学校全称+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格式。文稿用word或文本格式报送。

由市教体局、市司法局组织评审组负责对本次所投稿件进行评审。

本次征文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三个组别。每组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获奖学生给予物质奖励+获奖证书)。同时指导前三个等级获奖学生的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获三等奖学生的指导教师不颁发指导教师证书。

司法局法治宣传方案篇十七

司法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方案,下面小编为你整理推荐

如何制定工作方案

,欢迎阅读参考,谢谢!

根据2016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印发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二批法治状况检查工作方案》和市司法局制定的《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状况检查工作方案》,切实搞好我县司法行政系统法治状况检查,促进规范执法,依法管理,防范法律风险,结合我局《关于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执法执业案卷评查的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法律顾问的参与下,对本局自2013年以来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履职的法治状况特别是现状进行全面“体检”,掌握本局法治健康状况,发现“疾病”,排查隐患,分析“病因”,开出“处方”,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建立与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助推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

二、检查项目

本次“法律体检”旨在对本局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近三年的执法及履职状况特别是现状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项目及重点如下:

(一)本部门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特别是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管理部门重点检查社矫人员的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矫正小组成员责任、外出管理、日常监管、心理矫正、考核奖惩等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2、行政执行活动,特别是法律服务管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举报投诉处理和信息公开等情况。

3、内部管理涉法事项,单位工程的招投标、报建、安监、质监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基本流程,财政转移专项资金使用,“三公”经费管理,津补贴发放,干警参赌涉毒,消防、安全保卫、政府采购、收费(政府收费项目以及法律服务收费项目)、法人登记、印章管理、档案管理等情况。

(二)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以及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情况,对外合同、内部劳动(劳务)合同、法律文书制作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情况。

(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要执法事项的实体、程序、文书制作、自由裁量权的决定与行使等情况。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纠错率、改判率和维持率等办理情况,行政赔偿工作适用和执行等情况。

(五)信息公开、投诉查处、信访的实体、程序、文书制作等情况。

(六)本部门目前存在的其他法律问题和风险。

三、方法步骤

(一)制作方案。4月上旬,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由法制部门牵头,办公室、政工室、财务股、纪检监察室参与,其他股室协助,制定本局法治状况检查具体方案。

(二)自查。4月中旬,各股室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检查项目及重点检查内容、法律体检项目清单,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4月18日前将自查报告纸质和电子文档报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股室自查报告,形成本局机关书面自查报告,于4月20日前,报市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股室的自查报告一定要客观真实地反映本股室现有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并将有可能引发重大问题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予以特别说明。

(三)分片复查。4月21日至5月15日,市局组织业务骨干法律顾问分片对我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的情况和法治现状进行复查,此次复查采取听取单位汇报、查看相关文件和记录、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各股室自查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准不准、自查的责任心强不强,特别是要查找没有自查出来的重大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深入分析“病根”,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化解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的意见。开具“法律体检报告单”,指出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提出“治疗”整改意见。

(四)迎接抽查。5月下旬至6月中旬,省厅将组成抽查组对各市州司法局、县市区司法局的法治现状进行抽查,各股室要认真做好迎接抽查的准备。

(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6月中旬至下旬,在自查与抽查工作结束之后,局党组组织业务骨干、法律顾问对本局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深入分析,逐一提出“治疗”整改方案,建立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

四、工作要求

此次参加法治状况检查工作的各股室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法治状况检查工作,将各阶段、各环节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法治状况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为下半年开展全面、系统整改打下基础。具体应做到:

(一)高度重视

开展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非常重要、非常必要,也是非常及时。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法治状况抽查工作是确保司法行政事业健康、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是司法行政机关履行好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等职责的必然要求,是司法行政机关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本方案的部署要求抓好法治状况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

法治状况检查任务重、要求高。县局决定成立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法规工作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在局政策法规股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局政策法规股、办公室、政工室、财务股、纪检监察室相关人员组成。各股室要组织精通业务的专门力量开展自查,要明确责任,各股室要在自查、抽查等各个阶段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对于自查、抽查中不认真负责导致没有发现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并由此产生严重法律问题的股室和检查人员,要追究责任。

(三)真抓实查

这次法治状况检查,涉及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及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内容多范围广,检查中要对照检查项目和重点内容逐项进行检查,要全面“体检”,又要突出重点部位检查,对问题多的部位要重点检查,特别是要发现“疾病”和隐患,找准“病根”。自检不得图形式、走过场,不得隐瞒问题和风险隐患。自查报告要实事求是反映情况特别是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

(四)促进健康发展

对这次“体检”出来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要深刻分析,区分责任和轻重缓急,及时、全面“治疗”整改,切实化解本局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并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要通过完善相关制度、优化机制,强化工作落实,提升法治能力和水平,增强自我“保健”能力,确保司法行政事业健康、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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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法治宣传方案篇十八

为全面贯彻实施我县“八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普法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普法工作举措,结合文明创建、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宪法和民法典法治宣传主题活动等重点任务,推动我县普法工作走深走实,在全县各领域掀起普法宣传热潮,为服务保障“一厅四地”建设贡献法治力量。结合“八五”普法重点任务和年度工作要点要求,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决定在全县开展20xx年度普法宣传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统筹推进,以做好“八五”普法谋划为主线,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主动适应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求,坚持普法工作服务大局,让法治宣传教育深入群众、深入民心,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扎实推进,领导干部依法管理和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体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普法宣传形式不断创新,宣传平台载体不断拓展优化,普法宣传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更具实效性、针对性和普惠性。

(一)开展“八五”普法知识网络答题活动。8月1日至8月31日,参加商洛市司法局组织的网络答题(商洛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商洛普法”进入在线答题模块)。通过法律知识网络答题,实现以考促学,扩大普法宣传渗透力和辐射面,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二)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知识考试活动。“12.4”宪法日前后,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在全县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主要内容的线下法律知识考试,提升党员干部学习宪法、民法典知识的积极性,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学法氛围。

(三)持续开展“深化平安镇安建设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宣传活动。以我县“八五”普法讲师团为依托开展面对面培训宣传、法治讲座,开展法治文艺巡演、发放法治宣传品、在融媒体开设法治专栏等方式,深化平安镇安建设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宣传活动。

(四)开展新媒体普法宣传活动。盘活网、报、屏、视、

讯等宣传载体,依托县级新媒体网站、县融媒体中心、“三微”短视频、镇安电视台“平安法治镇安”专栏、“法治镇安”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宣传形式,营造纵横交织的立体式普法宣传格局。

(五)扎实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围绕中省市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把握时间节点,突出宣传重点,常态化开展“法律六进”、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养老诈骗、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保密、禁毒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六)组织实施“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围绕20xx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主题,制定“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推动宪法实体宣传和媒体宣传同频共振、普法宣传和法治实践同时发力、行业系统与基层整体联动,让宪法宣传活动全面开展、宪法知识入脑入心。

(七)开展“案件旁听庭审”活动。全县各镇办、各部门要加强与县人民法院的联系对接,认真落实“案件旁听庭审”制度,适时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通过场景式学法,达到现场普法的目的。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办、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把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为法治宣传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普法队伍。坚持专兼结合,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行“菜单式”“订单式”普法。要多方吸纳法律专业人才,将退休法官、退休检察官、法律服务工作者、优秀法律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充实到普法队伍中来,织密普法队伍网络,壮大普法队伍力量。

(三)夯实工作责任。各镇办、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落实部门单位主管责任、执法主体第一责任、执法人员直接责任,明确任务、跟踪督导,推动普法责任落实、任务落实、目标落实。各镇办、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情况将作为“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彰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宣传指导。县委依法治县办要加强对全县“八五”普法宣传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各镇办、各部门要进一步做好与县委依法治县办的业务联系,及时向县委依法治县办报送动态和亮点工作信息,加强正面引导、凝聚宣传合力,推动法治宣传向更高层次、更大领域延伸,共同掀起“八五”普法宣传工作热潮。

司法局法治宣传方案篇十九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去,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主线,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为目标,围绕市场监管职能以及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思想理念、方式方法等转型升级。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群众。围绕区域中心工作,把握大局、着眼大事,找准法宣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满足群众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群众的需求在哪里,法治宣传就跟进到哪里。

(二)坚持实践引领,学用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和执法实践相结合,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提升法治素养的同时,履行好市场监管普法责任,切实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监管执法、优化营商服务等群众利益切实相关的各项活动中去,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三)坚持探索创新,突出实效。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深入探索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新内容新方式,针对不同普法对象的特点,抓好重点、分类实施,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公布普法清单,推进“谁执法谁普法”

推动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备案制度,结合机构改革职能变化,编制并公布区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部门、重点普法任务、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重点普法对象等,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及区局职能变化等情况,定期对普法责任清单进行调整,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做好执法各业务条线的普法工作,通过现场执法说理、个案行政指导、案后回访教育等方式,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融入执法全过程。

(二)坚持“三个深入”“两个结合”,丰富普法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成就。

2、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坚持把宪法的学习宣传摆在突出位置,开展好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经营者、消费者的宪法意识,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时间节点,结合区局实际,组织策划以宪法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组织领导干部述法、宪法报告会、宪法学习培训、宪法知识竞赛等,进一步营造学习宪法、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基本法律法规。

3、深入开展富有时代特征的法治宣传工作。结合区域中心工作,重点宣传商事制度改革和“放管服”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治宣传工作的时代性和针对性。围绕“四个xx”战略框架,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和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等,宣传区局《关于推进企业注册许可便利化、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关于推进食品领域“放管服”改革、打造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的若干举措》《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注册登记操作指引》等各项改革举措。

4、结合市场监管职责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围绕“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商)品质量安全”、“消费安全”,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纪念日以及新法实施、颁布实施周年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推动强化媒体公益普法责任,通过与媒体合作播出公益宣传片等,深入宣传与市场监管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尤其加强《电子商务法》《外商投资法》等新法宣传力度,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5、结合不同人群和区域开展法治宣传工作。面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宣传《电子商务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与市场监管密切相关的法律,引导经营者增强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引导消费者遇事找法、解决靠法。面向学生群体,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在高校组织开展“远离传销”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传销、直销有关法规及典型案例宣传,明示传销的危害性。在校园开展创业法律法规宣传,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政策指引。结合不同区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如在徐家汇商圈,重点宣传广告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漕河泾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密集的特点,开展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努力打造xx知识产权战略高地。

(三)开展以案释法,创新普法形式

一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坚持把宪法法律、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纳入区局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完善执法人员日常学法制度,组织举办法制员业务培训班、法治讲坛、月学季考,编撰行政争议报告、法制工作研究与指导等,推动全局学法经常化,切实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加强典型案例的整理和宣传。在执法过程中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研究和上报,选取典型的、针对性强的、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例,根据不同受众的接受程度,对基本案情、办案过程、法律依据等进行详细、清晰地阐释和宣传,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三是深化“法律八进”,组建包括专家学者、领导干部、执法骨干、法制员等在内的以案释法“讲师团”,通过报告会、法治讲座、研讨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开展释法说理。四是促进“公众开放日”常态化,组织机关工作人员、社区居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生等零距离感受区局在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市民舌尖上安全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果,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公众的沟通与交流,听取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建设法治文化,丰富宣传阵地

一是充分利用公众服务窗口开展法治宣传,推动区局窗口岗位增设法治宣传功能,及时开展《外商投资法》等新法的宣传。二是在《xx报》等传统宣传阵地以外,将法治元素融入xx区公共空间,依托社区“邻里汇”、食品安全科普站等开辟市场监管法治宣传示范专栏,通过法治故事、执法微电影、摄影作品等集中展示宣传市场监管法治文化。三是探索智慧普法,全面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着重在互动体验、覆盖范围等上下功夫,加大新媒体普法产品的开发,积极运用小程序、小游戏等打造“指尖上”法治宣传效果,进一步强化“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的渗透力,增强运用网络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普法工作的成效。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文件精神,区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尊法学法守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等方面的作用。

(二)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切实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实际需要出发,因地制宜开展法治宣传;要与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相结合,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握节点、有序推进;要结合区局实际情况和特点,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要探索监督激励机制,加强量化考核,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保证质量、务求实效。

(三)内外联动,形成合力。对内,各科室、各所队要根据工作实际,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形成合力,确保法治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对外,要加强与区法宣办、区司法局、街道(镇)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借势借力,发挥各方优势,有效提升法治宣传活动成效。

(四)做好总结,加大宣传。各科室、各所队要及时配合政策法规科完成相关信息与数据的报送工作。20xx年底,通过宣传活动展评的形式,做好对宣传典型事例的提炼、归纳和总结,及时向公众宣传区局法治宣传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加强正面引导,扩大活动影响,推动法治宣传向更高层次、更广空间延伸。

司法局法治宣传方案篇二十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和服务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文化建设,扎实推进行业依法治理,持续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为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定基础,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到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以及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明显提升,全体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明显增强,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进一步在法治轨道运行,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

(一)明确重点内容,切实增强全系统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突出学习宣传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法治思想作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程,教育引导全系统切实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系统大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把宪法纳入全系统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司法行政干部培训教育体系。贯彻落实《山西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办法》,适时开展集中宣誓活动(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政治部)。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3.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把民法典纳入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推动全系统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推动鉴定机构、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等单位部门因地制宜建设民法典宣传阵地,在各类法治文化阵地普遍设立民法典普法专题区域、板块,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民法典主题公园等阵地(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司法鉴定和仲裁管理科)。推动全系统各单位部门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征集、创编一批以民法典精神为主题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基层巡演和网上展播。推动各级各单位制播民法典宣传公益广告,扩大社会覆盖面(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4.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新时代法治建设实践成果,推动全系统广大干部学习掌握基本法律知识,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市第八次党代表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广泛宣传创优营商环境、防范风险、生态保护等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推动全系统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广泛宣传促进更高水平平安晋城建设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的法律法规(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局行政执法综合科)。

5.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有关法治建设的政策文件和改革决策,推动《晋城市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xx-20xx年)〉的实施方案》《晋城市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推动出台晋城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实施方案,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要点,组织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素质和能力。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专业知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局法治调研科、法治督察科)。学习宣传行政立法、社区矫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律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依法开展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能力(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立法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综合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基层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司法鉴定和仲裁管理科、律师管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学习宣传监察法、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

6.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加强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的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做好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系统学习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等,推动领导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政治部)。

(二)明确重点对象,持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法治素养

司法行政系统普法对象包括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仲裁员、司法鉴定人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学法用法,切实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精一点,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7.持续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做全民守法普法的表率。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政治部)。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旁听庭审活动(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重点抓好“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政治部)。适时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在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中自觉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加强结果运用。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指标,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政治部)。积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督查通报制度(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规范性文件审查科)。

8.持续提升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通过组织业务培训、专家授课、知识竞赛、集中宣传、制作普法短视频等方式,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履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执法职责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社区矫正管理科)。

9.持续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素养,强化依法执业、服务为民理念。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领域大力开展法治培训。持续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行业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和管理,引导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等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十四五”期间市、县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全覆盖目标(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基层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司法鉴定和仲裁管理科、律师管理科)。

10.深化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司法行政机关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橱窗、长廊、广场等阵地建设(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办公室)。推动各地各部门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传承、挖掘、创新转化晋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保护、传承、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内容,统筹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全系统各业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普法有机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级普法讲师团作用,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有序推进工作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公布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组织现场旁听庭审活动,推动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仲裁员等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司法行政各业务条线、各单位部门要细化普法责任清单,完善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层层分解、压实责任,切实把全系统普法工作落地落实落到位。在法治实践中广泛开展普法。统筹推进全系统法治教育,开展“法律进机关”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司法行政系统所属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要自觉履行公益普法责任,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法治风尚。

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日常宣传教育相结合,利用相关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广泛运用微信工作群、公众号、短视频等平台开展普法,打造体现系统特点的普法产品、栏目,促使法治宣传更接地气、更为喜闻乐见。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普法职能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强化日常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强化普法工作队伍的系统培训。推动落实普法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普法经费支持力度。

司法局法治宣传方案篇二十一

为深入推进我市“八五”普法工作,全面落实20xx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根据南雄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xx年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工作和省文明城市创建测评网上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好法律进企业活动,结合南雄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推动新时期全民普法守正创新,把法治宣传教育的成效转化为依法治理的效能,促进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开展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把法治思想作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重点内容,开展法治思想主题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坚持整体联动,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

(三)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落实国家机关民法典普法责任,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将民法典送到千家万户,根植于群众心底,推动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切实保障人民权益。

(四)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将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作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五)开展与推动高质量发展、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有关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消防安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

按照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南雄高新区需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现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将宣传服务任务安排如下:

(一)“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月)

开展以消费权益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促使企业重视自律经营、规范发展,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自律规范意识,始终将消费者权益放在首位,严格保护消费者权益。把诚信经营理念融入到企业发展每个环节,从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企业文化等方面构建了完整的诚信体系,为广大消费者和从业员工提供了一个诚信和谐的平台。

(二)安全生产月(6月)

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三)“12·4”全国宪法日(12月)

宣传讲授与企业、职工息息相关的工伤保险、劳动合同、法律援助等法律知识,派发宪法、民法典、知识产权保护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治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展。由律师和法治宣传工作者就宣传内容的热点法律问题提供咨询与服务。

(一)注重组织领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注重宣传实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体现法治惠民的出发点,动员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参与,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务求取得实效。

(三)注重创新方式。做到有效整合多方资源,利用各种平台载体和形式方法,扩大宣传覆盖面,把法治和德治有机融合,形成声势和规模,营造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引导公民从内心坚定对法治行为习惯的认同。

司法局法治宣传方案篇二十二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依法治校工作,认真落实普法规划,大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保驾护航,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开展本年度“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0xx年12月

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结合学校实际,充分发挥法制基地、板报、电子屏、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电台、中心小学网站的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利用升旗仪式,举行一次国旗下讲话。——14周

2、开展一次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活动。——15、16周

4、请法制副校长霍校长作一次法制讲座,向师生宣传法律法规知识。——15或16周

6、组织参观一次法制基地——江宁法庭的活动。(日期待定)

7、观看一次法制教育宣传片。——15周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处室、班级要高度重视,把做好今年“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当前学校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2、形式多样,注重实效。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3、及时总结,及时上报。及时收集、整理、总结好本校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的情况,及时向区教育局法制安全科报送我校“124”法制宣传活动的阶段性工作信息。

司法局法治宣传方案篇二十三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全党要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动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和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深入开展学习教育

(一)组织民法典专题学习。把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2020年9月底前,通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民法典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法学会)

(二)组织民法典会前学习。将民法典纳入党委(党组)会前学法安排,把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本单位、本系统普法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本系统实际,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三)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学习教育。市委党校要把民法典纳入

教学

内容,列为培训重点。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中增设民法典考核专题内容,全面提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运用民法典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四)组织开展法治工作队伍专题学习培训。将民法典的学习培训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内容抓实做好,把民法典作为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人员和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培训,精准把握民法典最新规定和原则精神。(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

(五)组织开展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把民法典融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各个阶段,鼓励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二、切实推进普法宣传

(六)宣传阐释好民法典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将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列为“八五”普法工作重要内容,持续抓好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

(七)深入推进民法典普法社会公益宣传。组建成立“民法典普法宣讲团”,举办系列民法典专题公益普法讲座,组织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学校、进寺庙、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在全市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团市委、“法律七进”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八)深入推进民法典新闻宣传。组织市级主要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阐释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和原则精神,及时报道我市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生动实践和亮点成效。组织各新闻网站开设学习宣传专栏,利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社交平台和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简易读本、案例解读以及其他方式,广泛宣传民法典重大意义、特色亮点和重要条款内容。(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九)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法学专家学者和律师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结合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实践,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挖掘

总结

一批典型案例,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责任单位:市司法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成员单位)

三、

着力抓好贯彻实施

(十)加强民法典关联、配套制度建设。清理民法典贯彻实施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不利于规范民事主体行为、不利于保障民事主体权益、不利于构建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有关制度措施。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工作,及时纠正与民法典相抵触的制度文件。(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

(十一)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按照法定的范围和界限,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十二)加强人民法院民事司法工作。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和监督指导工作,及时总结发布典型案例。依法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上解决民事案件执行难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精准把握法律适用标准,有力保护各类民事权利。(责任单位:市法院)

(十三)加强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和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力度,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准确把握刑事案件与民事纠纷界限,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责任单位:市检察院)

(十四)加强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律师、公证、仲裁等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作用,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方位、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信访局)

(十五)加强民法典相关法律制度理论研究。举办民法典专题理论研讨活动,组织法学专家学者结合我市法治工作实际,加强民法典研究阐释工作,形成一批理论研究成果,为我市有效实施民法典提供理论支撑。(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学会)

四、坚决维护民法典权威

(十六)带头尊学守用。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将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作为衡量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十七)严格依法履职。严格遵守民法典,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规定。政府部门、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十八)加强人大监督。加强对《民法典》实施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通过听取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确保《民法典》在我市得到全面有效执行。(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

五、加强实施组织保障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做好学习贯彻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民法典在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二十)突出工作重心。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规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二十一)深入有序推进。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有序推进各项任务,确保取得实效。民法典相关业务培训和实施准备工作要在12月底前完成,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要在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抓好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要牵头抓好统筹,把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市绩效考核内容,对各单位学习宣传实施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2020司法局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方案

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方案

关于学习民法典宣传工作方案

2021年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

2020年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及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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