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款项结算协议(通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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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款项结算协议(通用21篇)
时间:2023-10-31 19:07:05     小编:雅蕊

总结是一种思考未来的方式,通过总结过去的经验和教训,我们可以更好地预判未来可能遇到的问题,从而做出更明智的决策。如何进行有效的时间管理,提高工作和学习的效率,是许多人需要解决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写作高手的总结范文,希望能给您一些启发和指引。

款项结算协议篇一

1. 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的支付比例不得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

2. 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或向发包人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后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

3. 预付款应从每一个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直到扣回的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金额为止。

4. 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应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并应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5. 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中结算价款总额计,不低于60%,不高于90%。

6. 承包人应在每个计量周期到期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一式四份,详细说明此周期认为有权得到的款额,包括分包人已完工程的价款。

7. 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8. 当发承包双方或一方对工程造价咨询人出具的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时,可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申请对其进行执业质量鉴定。

9. 合同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完成,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后,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与另一个或多个工程造价咨询人重复核对竣工结算。

10.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拒绝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人使用的工程,其质量争议应按该工程保修合同执行,竣工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已竣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质量争议,双方应就有争议的部分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并应根据检測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后办理竣工结算,无争议部分的竣工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

11. 承包人应根据办理的竣工结算文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

付申请。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竣工结算合同价款总额;

2) 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

3) 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4) 实际应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金额

款项结算协议篇二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安全方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工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工资日期为每月_________日,每月日前乙方将代发工资名单及金额数据交甲方,并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将代发工资的资金划转到甲方开设的专用帐户。

第二条甲方收到乙方代发工资资金和数据后,应及时认真审核乙方数据实发金额与乙方划转的资金总额是否一致,若发现金额不符的情况,甲方应及时与乙方联联系,由乙方进行修改并确保工资金额准确无误。甲方按照乙方修改后的数据编制帐号和户名,并在约定的代发工资日期及时将工资划转入乙方所列工资帐户。

第三条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而造成乙方工资不能及时领用或发放错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1、乙方资金不到位或未知数到位的;

2、所列工资数据盘未及时送交甲方

3、所列工资数据编制有误。

第四条若因甲方工作失误而造成工资发放有误,由甲方承担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乙方所列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乙方在向本单位发放活期储蓄存折时,要告知其本人存款账户的初始密码,并要逐一提醒所个人修改初始密码。

第六条除代发工资,甲方可为乙方代发其他款项,操作方式同上所述,代理发放的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条收费条款

甲方为乙方代发工资按笔计收元/笔,异地(按跨地市)代发每笔按照实际费用结算。代发手续费按月核算,每季支付一次。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年。合同到期后,任何一方未提出书面异的,视同同意协议延长1年,延期次数不限。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仲裁。不涉及争议部分,甲乙双方仍需继续履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款项结算协议篇三

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如何结算核心内容:“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如何结算?“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一般会涉及工程承包合同的有效性以及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管理等因素,它是造价咨询工作中的难点,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如何结算。

“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时,承发包双方往往会对合同或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条款存在很大分歧,往往以有利于自己一方的观点来否认合同或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条款,使工程结算达不成一致。下面就从合同有效和无效两方面分别讨论“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

1、工程承包合同有效,一方对价款结算方式提出异议

工程竣工后,承发包一方认为合同约定的价款结算方式不能反映工程实际造价,有违公平原则,寻求价款结算调解;或者双方产生较大分歧后对簿公堂,人民法院认定合同或合同价款结算条款有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22条规定,合同约定按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的,当事人一方要求进行造价鉴定的,不予支持,依据这一条款,应按合同约定价结算,即按合同约定的“一口价”进行结算。

但小编认为,这种“三边”工程是违反我国基本建设程序的基本规则,合同以固定价款结算,又没约定风险范围和条件,由于种种原因,约定的价款结算方式不能反映工程实际情况和造价,这一条款违反合同法最基本的“公平”原则,显失公平,因此认为该种工程价款结算不适用司法解释第22条,应按司法解释第16条的规定结算,只要竣工验收合格的,则应按实结算的原则,即只要干活了,就要计价。边设计边施工时的图纸就是该工程的计价图纸,并依照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计价依据进行竣工结算。

2、工程承包合同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合同

工程竣工后,承发包双方就结算协商不能一致,对簿公堂,由于一方的过错,施工合同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合同,但不论是承包人的过错还是发包人的过错,小编认为,并依据司法解释都应按实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或鉴定,即按施工图纸,依照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计价依据进行造价竣工结算或鉴定。但在结算或鉴定时,应区分哪一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效。

(2)发包人过错导致合同无效,如未按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进行招标或者被认定中标无效,结算或鉴定价款中应包括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利润等全部工程价款。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发包人未依法定程序进行招投标,并办理相关手续的,承包人宜提醒发包人,以避免合同无效。如果人民法院收缴利润,承包人可以将利润作为损失,要求对造成合同无效有主要过错方的发包人承担。

款项结算协议篇四

甲方:

乙方:

1. 于签订本协议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甲方有效营业执照副本之复印件并加盖甲方公章。

2. 本协议书适用于乙方提供的各类国际进口快件服务、国际出口快件服务和国内服务。甲方之联邦快递服务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甲方对前述账号下所产生和/或相关的全部费用承担付款责任,包括但不限于:(i)国际进口/出口快件:运费、与托运或货件相关之各类税金和政府规费、附加费及国际空运提单上所载之其他费用;(ii)国内服务:运费、政府规费、附加费及国内货物托运单上所载之其他费用;和(iii)任何乙方为甲方垫付的款项 (以下统称为“费用”)。就国际快件,以上费用并不限于在中国境内发生。

3. 甲方应对其账号信息妥为保密,以避免他人未经授权使用。甲方应避免任何未经其授权的人员在本协议中甲方地址、甲方通知乙方之其它取/派件地址或甲方其他托运地址等地点使用甲方账号向乙方交件托运。

4. 乙方定期向甲方寄送账单。甲方应在账单日起30天内将账单结清。就各类乙方垫款以及与托运或货件相关之各类税金和政府规费,乙方可不受前述30天账期限制,要求甲方及时结清。甲方应及时审阅账单,如有异议或其他调整要求,应在账单日起14天內向乙方书面提出,逾期则视为对账单内容无异议。甲方对账单内容部分有异议的,不应影响其余部分的按时支付。甲方应使用银行转帐或支票方式支付并承担银行转帐手续费。为支付安全,除非经乙方事先同意,甲方不应以现金支付。

5. 乙方运费、附加费等费率牌价和相关计算方式以网站或乙方印制之费率牌价表公布,并可定期或不时修订。甲乙双方可就适用之费率另行达成各类书面折扣协议以相应替代乙方公布之费率牌价。如甲乙双方间无相关有效书面折扣协议的,则应当适用乙方公布之费率牌价。甲方应在货件交运前查询了解前述网站公布的费率牌价等相关信息,如有需要,亦可索取乙方印制之费率牌价表。

6. 虽有上述第5条之约定,双方同意:针对且仅适用于联邦快递国内服务(国内普达服务除外),若甲方委托乙方承运递送之国内服务货件属于乙方公布之费率牌价表所列1区服务城市范围,双方将以乙方公布之费率牌价表5公斤段对应费率起算运费。

7. 甲方为托运人的, 即使甲方在国际空运提单或国内货物托运单上指示其他人付款,乙方未收到付款的,甲方仍须无条件承担所有费用的付款责任。乙方不承担以任何特定方式向甲方指示的其他人催讨以及证明其是否以及以何种理由拒绝付款的责任。甲方应承担货件按相关指示送回托运人和未决定如何处理而需仓储所造成的一切费用。

8. 如甲方未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取消或变更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信用结算期限并就甲方已负之付款义务宣布立即到期。任何一方可在对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立即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经提前30天书面通知后单方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的,甲方仍应承担已负之付款责任。

9. 任何一方变更各类相关地址,以及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的,应在变更前1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无相反证据,国际空运提单或国内货物托运单上记载的托运人地址为货件实际交付托运的地址。

10. 托运的每票货件,都应受相关国际空运提单(适用于国际出口/进口快件服务)或国内货物托运单(适用于国内服务)的条款和其中提及的标准运送条款所约束。各类运单和其他托运文件以电子扫描数据保存的,与该等文件之纸质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货件通过终端设备电子签收可在境内提取打印的,视为可靠电子签名。

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款项结算协议篇五

分包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1、甲、乙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了

2、根据现场工作量结算,实际增补费用0元(见增补协议或附件结算清单)。工程已通过质量验收。

3、扣除项:

4、人民币:元

5、本结算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委托)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表人: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日期: 日期:

款项结算协议篇六

协议书编号: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共同努力,于 年月日完成该项工程的结算工作,双方同意就本工程结算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本结算协议书的签订仅代表甲乙双方就合同执行价款的最终核定,并不解除乙方与甲方签署的 (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所有责任及义务,除非该责任及义务已被乙方遵照合同文件完整无误的履行完毕(包含保修期内的所有责任及义务)。

2、双方同意,除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而发生保修金扣款外,从本结算协议书签定之日起,互不向对方提出增减工程费用要求。

保修期间乙方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合同编号:

合 同 价:

结算总价: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为合同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若与合同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相关规定为准。

4、协议书原件与此结算书封面一起作为工程结算款支付的依据。

5、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款项结算协议篇七

甲方:

乙方:

为了简化电费交纳程序,方便房产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办理电费结算,合理分配电费,甲方与乙方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以下条款:

一、乙方提前将电费按照6万元的标准预存入甲方指定中国银行账户内,账号:_________。

二、甲方收取电费时,按应交电费金额直接从乙方预存电费中扣除。

三、供电公司抄表日期为每月20日,甲方委派公司项目部电工在同一天对乙方表码进行登记,登记数字经项目部电工和楼座主管工程师会同施工方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经甲方项目部负责人签字认可,以便日后进行核对并合理分配电费。

四、甲方通过银电联网收费系统交清全部电费后,由财务部人员到银行打印电费发票,并根据发票记载的总表码和20日抄表时的乙方分表码电量数据进行电费分配,期间发生的变损,线损由施工单位按用电比例进行分摊。

五、取回发票后,甲方项目部电工和楼座主管工程师分配并编制电费结算表,注明总表码、分表码、金额、相关损耗分摊情况,经相关项目负责人审核无误并签字,交与乙方单位签字后,根据手续完备的结算表,予以结算。

六、若乙方未按约定方式将足额资金存入甲方账户,导致电费划拨不成功,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项目部电工有责任定期与乙方和供电公司核对电费账目,确保代扣电费及分配电费准确。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款项结算协议篇八

委托方: (简称甲方) 受托方: (简称乙方)

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结算业务咨询服务事宜,经甲乙双方协 商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结算业务咨询服务内容及时间

1、乙方负责编制本工程结算,并与业主(或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进行核对直到收到审计报告为止。

2、与结算有关的工程资料甲方负责完善,乙方配合。

3、协议签定后第二天即开始展开工作,提交结算书的时间在甲方提供详细资 料后三十天内,与业主对帐的时间听从甲方通知,本业务咨询服务终止时间以甲方收到本工程结算业主(或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的审计报告为准。

业务咨询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业务咨询服务费按业主确定的终审总金额的5‰计算。

2、若乙方尽职尽责并且甲方获得较好的效益应给予一定奖励,奖励金额由甲方 根据情况另定。

3、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 元,提交结算书时支付工程造价的2.5‰(基数暂按送审金额),余款在收到业主(或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审定报告后一星期内付清。

4、业务咨询费以人民币结算(不含税)。

甲方责任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有关工程结算咨询服务范围内的全部资料,为做好工程结算提供 依据、证据。

2、应授权选派一名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能独立作出决定的联系代表, 为实现工程造价咨询目标予以配合,并负责各相关方的联系组织工作。

3、有权要求乙方尽职尽责,直到终止协议。对乙方提出的要求以书面为准。

4、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阶段或专项书面成果或说明。

5、履行协议书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按时支付业务咨询费服务费。

乙方责任和义务

1、按甲方要求认真编制工程结算。

2、按甲方安排,及时、准确与业主对帐,诚实守信、尽职尽责、充分利用业务 及各方面资源优势,据理力争地与业主进行核对。在工程结算核对过程中,发现应用不准确标准、定额、计价方法时,全权代表甲方与有关方面交涉,以使甲方获得最佳的投资回报。

3、有权拒绝不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工程造价计算规定的人为干涉,但必须以 理服人,与业主等相关各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工程结算核对工作正常进行。

4、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准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成果。所有工程结算资料原 稿完整地交给甲方,但乙方可以留一份完整的复印件,以便查证。

5、乙方向甲方承诺保守工程结算核对全过程的机密,不泄漏与本工程结算业务 咨询服务有关的所有数据资料。

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结算业务咨询服务完成并结清业务咨询 服务费用后自动失效。

2、本协议履行期间,有未尽事宜时双方另行协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款项结算协议篇九

甲方:

乙方:

1、于签订本协议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甲方有效营业执照副本之复印件并加盖甲方公章。

2、本协议书适用于乙方提供的各类国际进口快件服务、国际出口快件服务和国内服务。甲方之联邦快递服务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甲方对前述账号下所产生和/或相关的全部费用承担付款责任,包括但不限于:(i)国际进口/出口快件:运费、与托运或货件相关之各类税金和政府规费、附加费及国际空运提单上所载之其他费用;(ii)国内服务:运费、政府规费、附加费及国内货物托运单上所载之其他费用;和(iii)任何乙方为甲方垫付的款项(以下统称为“费用”)。就国际快件,以上费用并不限于在中国境内发生。

3、甲方应对其账号信息妥为保密,以避免他人未经授权使用。甲方应避免任何未经其授权的人员在本协议中甲方地址、甲方通知乙方之其它取/派件地址或甲方其他托运地址等地点使用甲方账号向乙方交件托运。

4、乙方定期向甲方寄送账单。甲方应在账单日起30天内将账单结清。就各类乙方垫款以及与托运或货件相关之各类税金和政府规费,乙方可不受前述30天账期限制,要求甲方及时结清。甲方应及时审阅账单,如有异议或其他调整要求,应在账单日起14天內向乙方书面提出,逾期则视为对账单内容无异议。甲方对账单内容部分有异议的,不应影响其余部分的按时支付。甲方应使用银行转帐或支票方式支付并承担银行转帐手续费。为支付安全,除非经乙方事先同意,甲方不应以现金支付。

5、乙方运费、附加费等费率牌价和相关计算方式以网站或乙方印制之费率牌价表公布,并可定期或不时修订。甲乙双方可就适用之费率另行达成各类书面折扣协议以相应替代乙方公布之费率牌价。如甲乙双方间无相关有效书面折扣协议的,则应当适用乙方公布之费率牌价。甲方应在货件交运前查询了解前述网站公布的费率牌价等相关信息,如有需要,亦可索取乙方印制之费率牌价表。

6、虽有上述第5条之约定,双方同意:针对且仅适用于联邦快递国内服务(国内普达服务除外),若甲方委托乙方承运递送之国内服务货件属于乙方公布之费率牌价表所列1区服务城市范围,双方将以乙方公布之费率牌价表5公斤段对应费率起算运费。

7、甲方为托运人的,即使甲方在国际空运提单或国内货物托运单上指示其他人付款,乙方未收到付款的,甲方仍须无条件承担所有费用的付款责任。乙方不承担以任何特定方式向甲方指示的其他人催讨以及证明其是否以及以何种理由拒绝付款的责任。甲方应承担货件按相关指示送回托运人和未决定如何处理而需仓储所造成的一切费用。

8、如甲方未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取消或变更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信用结算期限并就甲方已负之付款义务宣布立即到期。任何一方可在对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立即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经提前30天书面通知后单方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的,甲方仍应承担已负之付款责任。

9、任何一方变更各类相关地址,以及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的,应在变更前1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无相反证据,国际空运提单或国内货物托运单上记载的托运人地址为货件实际交付托运的地址。

10、托运的每票货件,都应受相关国际空运提单(适用于国际出口/进口快件服务)或国内货物托运单(适用于国内服务)的条款和其中提及的标准运送条款所约束。各类运单和其他托运文件以电子扫描数据保存的,与该等文件之纸质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货件通过终端设备电子签收可在境内提取打印的,视为可靠电子签名。

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款项结算协议篇十

甲方: 乙方:

一、依据 精神,特制定本协议。

二、本协议所称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移及产权注销所涉及资产,包括固定资产转让、调拨、捐赠、报废,呆坏帐损失和非正常损失报损及其他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所涉及资产。本协议所称固定资产,是指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列入固定资产科目且单位价值在 以上(含 元)固定资产。

三、乙方划转资产总额共计 元,其中:固定资产 元,股权 元,债权 元,其他 元。具体分类及数额见本协议附件划转资产清单。

与乙方划转资产相关联应由乙方承担义务,不属划转移交之列,仍由乙方负责处理。

四、划转资产方式和内容:根据 省财政厅对 签署意见后下达通知书内容进行划转。

五、划转资产移交:应根据文件要求,及资产不同类别分别明确移交要求并制定划转资产清单作为本协议附件。

1.应收货款:要求移交合同、送发货凭证、债务人欠款明细及依据,催款文件,以及证明双方往来关系函件及其它与此相关材料,包括债务人企业资料、基本情况和现状、财产清算情况等材料。

2.其它应收款:要求提供证明债权文件。如协议书、支付凭证、催款文件及证明双方往来关系函件及其它与此相关材料,包括债务人企业资料、基本情况和现状、财产清算情况等材料。

3.担保损失类:要求提供判决书,协议书,代为清偿依据,以及被担保企业资料、基本情况和现状、财产清算情况等材料。

4.股权类:要求提供投资企业章程,投资凭证及其他股东同意划转书面文件,投资企业基本情况和现状等材料。

5.实物类:要制订实物资产清单,说明实物规格、型号、数量、使用年限及使用情况等原始资料。

六、资产划转后,资产保全与清收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资产划转甲方管理后,甲方具有对划转资产全部处置权。

八、甲方权利

1.有权制定及实施划转资产保全与清收方案;

2.有权与债务人达成并签署还款协议、提出及接受调解方案、执行和解方案等;

3.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必要配合。

九、甲方义务

1.妥善管理划转资产,尽最大可能保全与回收划转资产;

2.回收非现金类资产,应自取得之日起一年内予以变现。变现确有困难,应报财政部门;

3.经清收后仍无法回收划转资产,报财政部门备案。

十、乙方权利

1.有权向甲方了解划转资产保全与清收情况;

2.有权向甲方提出保全与清收建议。

十一、乙方义务

1.协助甲方办理资产过户等有关法律手续;

5.资产划转移交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共同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转移通知书;通知书应包括债务人名称,欠款类型及金额,资产划转情况,以及要求债务人向甲方清偿通知等内容。债权转移通知书由乙方负责送达对方单位,并取得对方签收回执。股权类资产,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共同向被投资企业发出股权变更通知书,通知书中应包括被投资企业名称、投资额以及资产划转情况,并确认自划转之日起,原乙方投资权益均由甲方享有。股权变更通知书由乙方负责送达对方单位,并取得对方签收回执。

十二、协议生效:本协议经 省财政厅批复同意后生效。

十三、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应先由财政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款项结算协议篇十一

甲方:

乙方:

二、一件或多件代发货。

2、当天对账:双方针对货物的款号、数量、颜色、价格、运费以及退换货明细进行核对;。

3、结算周期:满七天结算一次,如1号至7号的费用,甲方应于8号中午12:00前给乙方结清。

三、甲方向乙方订货制。

对于甲方向乙方订货的模式,结算方式如下:

1、订单确定时甲方向乙方预付款项总额的30%;。

2、乙方生产完成后,货物发往甲方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总额的20%;。

3、若是促销等活动,活动结束之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总额的40%;。

4、剩余款项总额的10%由甲方向乙方在一个季度内结清,具体季度划分为:第一季度(2月-4月),第二季度(5月-7月),第三季度(8月-10月),第四季度(11月-春节前)。

四、对于乙方库存货物需要甲方代销的产品,具体情况视时间节点另行协商。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

款项结算协议篇十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诚信、公平、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此协议。

第一条双方同意货款结算方式为月清30天,当月日至次月日前拿的货款于下月号前付清所有货款。

第二条甲方需配合乙方传出对账单在3日内签字盖章回传,如甲方未及时确认回传乙方对账单视为默认。

第三条甲方为放账客户时,必须于每月10号之前到账。

第五条违约责任:

款偿还完为止。

第七条解决协议纠纷方式:双方协商解决或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事项按双方的销售合同或类似合同的订单执行。

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协议有效)。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20xx年___月____日

款项结算协议篇十三

本着精诚合作,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指导思想,xxx与xxx进行友好合作,在此双方就财务结算方面具体事项意见达成一致。

甲方:

乙方:

3、结算周期:满七天结算一次,如1号至7号的费用,甲方应于8号中午12:00前给乙方结清。

对于甲方向乙方订货的模式,结算方式如下:

1、订单确定时甲方向乙方预付款项总额的30%;

2、乙方生产完成后,货物发往甲方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总额的20%;

3、若是促销等活动,活动结束之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总额的40%;

4、剩余款项总额的10%由甲方向乙方在一个季度内结清,具体季度划分为:第一季度(2月-4月),第二季度(5月-7月),第三季度(8月-10月),第四季度(11月-春节前)。

甲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

签字日期:乙方(签章):乙方代理人:签字日期:

款项结算协议篇十四

用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甲方同意乙方对甲方在____________交易市场的交易行为发生的费用进行实时结算,乙方对结算的过程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第五条乙方在每轮交易结束后向甲方发送结算数据,并保证为乙方的`交易结算数据保密,非法定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否则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第六条甲方可委托乙方进行货物交收时的代收代付,甲方严格按照《交收细则》对买卖双方进行货款结算和货物交收。第七条甲方承诺如发生交收违约,同意乙方按《管理办法》和《交收细则》中的明文规定,对甲方的保证金进行扣罚。第八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应当向乙方所在地司法机关申请处理。第九条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款项结算协议篇十五

1.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的支付比例不得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

2.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或向发包人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后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

3.预付款应从每一个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直到扣回的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金额为止。

4.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应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并应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5.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中结算价款总额计,不低于60%,不高于90%。

6.承包人应在每个计量周期到期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一式四份,详细说明此周期认为有权得到的款额,包括分包人已完工程的价款。

7.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8.当发承包双方或一方对工程造价咨询人出具的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时,可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申请对其进行执业质量鉴定。

9.合同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完成,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后,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与另一个或多个工程造价咨询人重复核对竣工结算。

10.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拒绝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人使用的工程,其质量争议应按该工程保修合同执行,竣工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已竣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质量争议,双方应就有争议的部分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并应根据检測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后办理竣工结算,无争议部分的竣工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

11.承包人应根据办理的竣工结算文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

付申请。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

1)竣工结算合同价款总额;

2)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

3)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4)实际应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金额。

款项结算协议篇十六

乙方:xxx。

中国建设银行企业网上银行国际结算协议(下称“本协议”)是中国建设银行和企业客户就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国际结算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本协议为《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应遵守《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网上银行业务章程》及本协议。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错误:指银行未能执行、未能及时执行或未能正确执行客户交易指令的情况。

1.甲方应受理乙方在网上提交的信用证、汇出汇款申请,以及乙方与甲方之间的通知与回复邮件,保证将乙方的申请及邮件安全地送到乙方指定的国际业务受理点。

2.乙方是中国建设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签约客户,并遵守与甲方签定的《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

3.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要求向网上企业客户服务系统提交国际业务申请,并保证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4.如乙方发现发往甲方的申请书有错误,应在发现错误后立即通知甲方,通知方式应与发出申请书的方式相同。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若尚未将乙方的申请及邮件送到国际业务受理点或虽送到受理点但所申请业务尚未进行,则甲方将遵照乙方的通知办理;若所申请业务已经进行完毕,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将此等情形立即通知乙方。

5.乙方如需终止使用甲方网上银行国际结算服务,应提前2个银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立即关闭乙方的网上国际结算功能。

负责人xxx。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xx。

法定代表人:xxx。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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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项结算协议篇十七

乙方:_________。

为了方便于乙方核对数字,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先取得“_________专用发票的发票联”(以下简称“发票”)后付款的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为了确保甲方开具给乙方的发票不被人冒领,乙方每次领取甲方的发票时,均需出具领取发票函(格式见附件一)并附有签名式样。领取发票函均要盖乙方的公章,每张函自签发之日起三天内有效。

第二条乙方须在每月五日前至甲方签领发票,不得以未签领发票为由延迟或拒绝向甲方付款。

第三条甲方提供发票的汇总表是以通知单格式为准。

第四条乙方所指定人在领取发票时,应核对所领取的发票与通知单是否一致,若无异议,将在登记表上登记相关项目。

第五条乙方承担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领取发票后遗失的一切责任。乙方不得以遗失发票为由而拒绝向甲方付款。

第六条乙方应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后三天通过银行转账将相关费用如数的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乙方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后对发票有异议须在二天内提出,否则,甲方将按发票汇总表上所记录的金额进行结算。若发生异议,将对无异议部分的发票进行先付款,后才对有异议部分的发票协商解决。

第八条乙方只有在结清上一次领取发票的款项后,才能领取新的发票。

第九条如果乙方不按本合同的操作规程领取发票,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此协议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条本协议书为《费用结算协议》的必需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是费用结算协议的附件,其效力一样。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订地点:_________。

款项结算协议篇十八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安排进出口货运事宜相关费用的结算达成协议如下:

1.费用结算单:指甲方为结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载明应付费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2.书面确认:指乙方及其分支机构或授权人员盖章或签字之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乙方委托甲方从事下述服务。

1.在签发第三方的运输单证的情况下,作为乙方的货运代理人,为乙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订舱,排载,制作单证,依据乙方的具体指示(参照每票托运单),从事拖车、场装报关、报检等,并代缴有关费用。

2.在甲方签发自己的运输单证时,向实际承运人订舱、向乙方签发运输单证,并根据乙方的指示(参照具体托运单)提取货柜、拖车、场装、报关、报检、并代缴相关费用。

3.办理进口货物货运业务(参照委托单证或相关单证)。

甲方选择_________方式向乙方结算相关费用。

1.票结。

1.1乙方在委托甲方操作开始前,将空白支票或现金交给甲方,甲方必须出具收据。

1.2甲方在每票货操作完毕后,从该支票或现金直接支取费用。

1.3乙方支票空头或透支或预缴现金不足,应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补齐,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4非因甲方原因产生之超出结算期限的未结费用,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后立即支付,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5甲方应于结算后立即出具发票给乙方。

2.1甲方于次月_________日之前提供前一个月的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核对(乙方也可随时向甲方索要)。

2.2乙方必须于_________日前对之进行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或异议,否则视为同意。

2.3乙方对甲方出具的费用结算清单全部或部分有异议的,应于_________日前,就确认或没有异议的部分按时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费用。

2.4对于乙方有异议的全部或部分费用,甲方应立即与乙方协商,并于乙方书面异议的一周内重新制作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该新费用结算清单的交接,适用本第2款,第2.2项的规定。

2.5对于上述应付费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给甲方的,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对该应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6甲方对乙方所付费用,应立即开具发票或收据给乙方。

2.7甲方在代垫金额较大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先行支付代垫费用。定期结算期内代垫费用的最高限额为,超出限额乙方必须先行支付甲方代垫的费用。

2.8甲方保有应收费用的增补权。双方在结算后,发现尚有部分应计算的费用未结算的,甲方有权予以增补,乙方应在下一结算期间结清。乙方保有多付不应付费用的追索权,多付金额经双方确认后在下一个结算期抵扣。

1.乙方同意,在其未能依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支付甲方有关费用时,甲方有权留置其所占有的乙方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货物。

2.乙方应于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该期限从甲方采取留置措施时开始计算。乙方逾期不履行的,甲方得以将留置物拍卖,变卖或与乙方协议折价,以其价款优先偿付甲方费用。留置物折价,拍卖,变卖后,其价款仍不足以偿付的,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偿。

3.乙方同意,在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方将报关单证或退税核销单或提单等交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承担。

1.乙方未依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支付费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须从支付期满日起,按应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_________天不履行某一个月的全部费用或所欠费用超过全部应付费用的时,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按上款要求违约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损失的,按违约时的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1.本协议不尽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作补充商议。

2.双方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

2.除第六条第2款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依上款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必须支付给对方人民币_________元违约金。

1.本协议期限从_________至_________止。

2.本协议期满,双方无异议的,自动延续壹年。

3.本协议一式两份,效力相同,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工程结算催办函。

辞职工资结算。

工程结算催办函。

催办理结算的函。

工程预结算简历模板。

款项结算协议篇十九

分包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1、甲、乙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了。

2、根据现场工作量结算,实际增补费用0元(见增补协议或附件结算清单)。工程已通过质量验收。

3、扣除项:

4、人民币:元。

5、本结算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委托)代表人:法定(委托)代表人: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

日期:日期:

工程结算催办函。

工程结算催办函。

辞职工资结算。

款项结算协议篇二十

住所:xx市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医院)。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丙方:(银行)。

住所:

负责人:,职务:

鉴于:

1.甲方拥有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建立的全省集中的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2.乙方为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且已经成为甲方会员。

3.丙方为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拥有资金、渠道、网络和信贷的资源优势,愿意为甲方、乙方提供结算、融资等综合性的金融服务。

为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交易秩序,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供各方恪守履行。

第一章释义。

第一条名词与定义。

下列名词定义如下:

1.入金,是指从乙方专用资金账户向甲方专用结算账户划入资金的行为。

2.支付交易价款,是指乙方通过甲方结算账户完成相应药品交易价款的.交收行为。

3.出金,是指从甲方专用结算账户向乙方专用资金账户划出资金的行为。

4.药品交易价款,是指乙方收到交易合同项下的合法发票上所记载的金额。

5.专用资金账户,是指乙方在丙方开立的,用于存放交易价款等款项的账户。

6.专用结算账户,是指甲方在丙方开立的,用于存放乙方的交易价款等款项的账户。

7.交易资金账户,是指甲方为乙方开立的专门用于记录乙方交易资金余额及变动情况,进行会员之间资金交收的账户。

8.本协议:指甲方、乙方与丙方共同签署的《结算服务协议书》。

9.天:指自然日历日。

10.工作日或者交易日:指甲方药品交易规则公布的交易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二章合作事项。

第二条三方同意合作事项如下。

1.甲方作为药品采购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实行在线竞价、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在线融资、在线监管。

2.乙方按照《xx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xx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办法》(试行)、《xx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通过甲方交易平台进行药品采购,并集中结算药品交易价款。

3.丙方利用自身的银商转账系统(或者建立的签约转账关系)、服务渠道、网络和银企直联技术为通过交易平台进行的药品交易提供交易资金的结算服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融资服务。

第三章主办行。

第三条主办行。

1.甲方选定丙方为本协议项下药品交易资金的结算服务的主办行。

2.乙方选定丙方为本协议项下药品交易资金的结算和融资服务的主办行。

3.丙方愿意为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的结算提供综合性服务,愿意为乙方在药品电子交易平台的药品采购与交易提供结算和融资服务。

第四条资金封闭运行。

甲方、乙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应通过专用结算账户和专用资金账户办理,资金实行封闭运行。

第五条甲方专用结算账户。

1.用于收付下列用途的资金:

(1)药品交易价款;。

(2)其他款项。

2.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不得购买支付凭证,但可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

3.未经丙方同意,甲方未按规定用途办理专用结算账户资金支付业务,丙方有权拒绝支付资金,并有权因此解除结算责任。

4.为确保及时清算资金,甲方必须保证专用结算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进行当日清算。如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中余额不足,丙方将在系统中拒绝甲方的划款指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乙方交易资金账户和专用资金账户。

1.参加药品电子交易前,乙方须首先在甲方开立交易资金账户,并在丙方营业网点开立专用资金账户,在丙方营业网点建立银商转账关系(或者建立签约转账关系)后,方可办理转账业务。

2.丙方为乙方办理专用资金账户与交易资金账户绑定手续,并将乙方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发送甲方;甲方负责审核甲方系统中交易资金账户的乙方信息与丙方传送的信息是否相符。

3.专用资金账户的绑定手续只允许从丙方发起,不允许从甲方发起。

4.乙方如需调整和撤销专用资金账户的,应当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在丙方营业网点办理。

第七条入金。

1.入金时间无限制。

2.入金指令内容需包括:乙方与收款人名称、交易资金账号、入金金额等。

3.入金额度无限制,入金指令发出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余额必须大于等于入金指令请求的金额。

4.甲方系统根据乙方入金指令,系统自动更新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余额。

第八条支付交易价款。

1.支付时,乙方可通过交易平台向甲方发出支付交易价款指令,支付交易价款指令发出后不得撤销。

2.支付交易价款内容包括:乙方与收款人名称、交易资金账号、支付交易价款金额、发票信息等。

3.甲方系统根据乙方付款指令,系统自动更新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余额。如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余额不足的,丙方可按照本协议及有关协议的约定给予融资,乙方必须将融资的款项及时划入甲方专用结算账户。

4.付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的9:30—1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5:30之后甲方交易系统停止接受乙方付款指令。

第九条出金。

1.出金时,乙方可通过交易平台向甲方发出出金指令,出金指令发出后不得撤销。

2.出金指令内容包括:乙方名称、交易资金账号、专用资金账号、开户行、出金金额等。

3.出金受理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的9:30—1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5:30之后甲方交易平台停止受理乙方出金指令。

4.乙方可通过丙方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渠道查询转账情况。

第十条结算原则与结算数据。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项下的交易价款结算按照“专户专用,丙方不垫付交易资金”的原则处理,交易资金转账指令必须由乙方主动发起。

2.甲方自乙方支付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交易各方的应收应付款项在交易资金账户间进行清算。

3.按照《xx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的规定,乙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时间从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60天。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给予授权甲方和丙方:乙方逾期未支付的药品交易款项部分,无论乙方是否发起付款指令,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及有关协议给予融资,用于支付逾期未付的药品价款,乙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还本付息与支付费用的法律后果。

4.交易结算数据以甲方交易平台记录为准,丙方不予干预。若乙方对其交易结算资金清算明细和余额有异议,由甲方负责查询、核实并将核实结果通知乙方。

5.乙方专用资金账户的交易流水以丙方数据为准。乙方如有异议,由甲方、丙方负责查明原因,如有差错,由甲方根据丙方数据进行调账处理。

6.因甲方、丙方的系统故障导致乙方交易结算资金转账未能成功,甲方、丙方应当告知乙方,并通过丙方其他资金汇划渠道进行交易结算资金划转。

7.当日收盘后,丙方应当在当日下午16:30之前将当日所有乙方的出入金流水生成对账文件发送给甲方,由甲方进行对账。

8.如出入金数据有差错,甲方和丙方应互相配合查明原因,如当日下午17:00仍不能查明原因,则对账数据以丙方数据为准,确保当日完成清算。

第五章融资规定。

第十一条融资服务。

1.融资指交易合同生效后,乙方在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满60天,未按照《xx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等规定如期支付药品交易价款,丙方在甲方的认可、支持与配合下为乙方提供融资服务。

2.融资期限最长为一年,从放款之日起计算。融资比例不超过到期未付药品交易价款100%。融资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20%。融资方式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法人帐户透支以及贸易融资(以货币形式发放的融资)。

第十二条融资核实与校验。

1.丙方发放融资前,需向甲方提出核实和校验融资的交易背景的真实性的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乙方与收款方是否为甲方有效的会员,是否属于药品交易非诚信单位;。

(3)乙方在甲方交易平台上的交易资金账户是否有效;。

(4)配送会员是否将发票信息上传到交易平台上;。

(5)乙方是否在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了收货确认;。

2.收到融资核实和校验的请求时,甲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核实和校验的信息反馈给丙方。

3.乙方申请融资时,由甲方在交易平台为乙方加注融资标识。

4.乙方在此不可撤销的承诺:乙方承担融资的全部法律后果,对融资承担还本付息和支付费用的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融资放款。

1.同时出现下列情况时,丙方可为乙方提供短期贷款、法人账户透支以及贸易融资(以货币形式发放的融资)方式的融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并承担融资本息和费用的还款责任:

(1)乙方收到药品配送会员配送的药品并在交易平台上进行收货确认;。

(2)乙方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届满60天;。

2.交易平台自动计算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余额与到期未付药品交易价款的差额部分,并由丙方确定融资金额。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并确认:融资金额连同专用资金账户的存款余额一并作为受托支付的金额定向支付至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乙方不持异议。

3.乙方承诺:融资款项将在两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相应药品交易价款的支付。

第十四条融资还款。

1.融资到期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出现存款余额时,丙方可自动即时扣收融资的本金,利随本清,丙方需把相关还款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

2.融资到期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的存款余额不足以偿清融资的本息,丙方将融资转为逾期贷款处理,按融资合同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将乙方违约信息反馈到甲方。

3.融资出现逾期时,乙方需承担罚息责任,罚息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

第六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易资金账户重要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其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受理乙方通过甲方渠道发起的业务请求和系统自动触发的融资请求,负责对乙方交易结算资金划款指令的有效性和各渠道发起的乙方交易资金账户的密码校验。

3.对于安排了融资的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乙方无条件授权甲方采取系统控制措施限制乙方交易资金账户的资金划转,并配合丙方发出的扣款划款指令。

4.甲方确保专用结算账户上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日终清算。甲方自乙方支付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交易各方的应收应付款项进行清算,不得挪用、占用药品交易价款。甲方在乙方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的50天会自动预警,提示乙方做好付款安排。

5.甲方负责在交易平台中对融资做融资标识处理。

6.甲方对交易方式、交易品种、交易时间和交易制度进行调整或者修改,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和丙方。

7.甲方应保障交易平台安全稳定地运行,采取合理、必要的手段和安全措施保护交易端、交易系统的安全性,确保交易安全。

8.因乙方专用资金账户或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中乙方的资金被国家有权机关依法查询、冻结、扣划,导致甲方无法完成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确保交易资金账户和专用资金账户的重要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并在有关证件、许可证过期前办妥有关登记、年审或者延期手续。因相关信息不真实或手续不完整导致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电子交易平台端的交易密码、交易资金账户密码和银行端的预留印鉴、数字证书、密钥和密码。任何使用乙方预留印鉴、密码或电子数字签名进行的交易指令、资金划转均视为有效的乙方付款指令。乙方因保管不当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和丙方不承担责任。

3.按照《xx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xx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办法》(试行)、《xx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等制度进行药品电子交易和交易价款结算。

4.乙方真实、诚信地履行药品电子交易合同项下的义务,按照药品交易与结算的规则采购药品、支付药品交易价款。

5.乙方发出的所有指令均视为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承担甲方、丙方执行乙方指令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6.如乙方专用资金账户的存款余额不足或交易资金账户余额不足,丙方依据本协议安排的融资,乙方均予以承认并视为自身的融资申请委托,自愿承担融资的全部法律后果。

7.按照约定的融资期限还本付息,并支付融资费用。乙方未按时足额偿还丙方融资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的,丙方有权在融资还款日或结息日主动向乙方专用资金账户扣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余额不足偿还的,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将乙方上报有权机构列入药品交易非诚信单位黑名单。

8.融资期间乙方如发生重大产权变动或者经营方式调整,乙方知道后或者应当知道后应当在七天内书面通知甲方与丙方。重大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经营权交易;歇业、申请停业整顿、停产、转产、申请解散、申请破产等。乙方如果未履行通知义务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或者丙方。

9.乙方如需调整和撤销专用资金账户,应当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丙方营业网点办理。

第十七条丙方的权利义务。

1.保证甲方与乙方资金往来的安全、快捷,按本协议约定提供服务。

2.保守甲方和乙方的商业秘密。

3.协助甲方防范交易结算风险。

4.接受甲方对其结算业务的监督与考核。

5.丙方确保乙方专用资金账户重要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

6.按照《xx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的规定,对于超过60天付款期而未支付药品交易价款的,丙方有义务提供融资服务。

7.对甲方专用结算账户和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信息(包括:甲、乙方名称、证件号码、银行账号、凭证号码、密码、账户余额等)、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转账信息等资料严格保密,除非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或者受甲方、乙方指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8.乙方违反本协议或者违反融资协议的约定,丙方有权暂停对乙方发放新的融资、提前收回部分或者全部的融资。

9.丙方应当将乙方的开户、销户信息和融资情况根据具体情况通知甲方。

10.由于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或自然灾害、战争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丙方服务系统无法接收银商转账业务(或者建立签约转账关系)的委托付款指令或甲方交易平台故障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付款的,各方共同协商采取其他资金划拨方式办理资金划转。

11.因甲方专用结算账户被国家有权机关依法查询、冻结、扣划,导致丙方银商转账业务(或者建立签约转账关系)服务中止或者终止,给甲方、乙方造成损失的,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共同义务。

三方一致同意并声明:

2.各方签署本协议已经过各方的内部授权或者审批,签署本协议为各方自愿的、真实的意示表示,并且在执行本协议时给予另外两方必要的和合理的支持与配合。

3.在甲方和丙方的在线融资系统对接并上线前,有关融资通过线下方式书面申请解决,各方权利义务依据线下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第七章其他条款。

第十九条违约。

1.本协议生效后,三方均应诚实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另外两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以及非因当事人过错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致使一方或者各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救济措施。

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三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乙方向甲方、丙方提供重大虚假资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甲方、丙方有权拒绝受理交易开户和给予融资,丙方有权拒绝、中止为乙方提供融资服务,对已发生的融资,丙方有权提前收回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变更与解除。

1.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经三方协商一致并通过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协商解决,三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签署后,如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章、交易规则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有关条款与之冲突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和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二十二条协议效力。

1.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本协议有效期满时尚未结清的业务,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仍应继续承担,直至乙方清偿丙方的全部融资本息和费用时终止。

第二十三条协议地位。

本协议为约定三方合作事项的框架协议,本协议项下具体合作内容由分别签订的有关合作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各方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均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人(签章):

乙方:(医院)。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人(签章):

丙方:(银行)。

负责人或有权人(签章):

款项结算协议篇二十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订舱出运货物的运费结算问题,按照付款签放提单办法的规定和甲方要求,并经征得_________银行同意,决定采用同城托收方式办理外汇运费结算。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运费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均在_________银行或其所属支行开立外币帐户或人民币帐户。

第二条甲方同意_________银行凭乙方提供的已盖章的外汇委托银行收款(专用)凭证的运费帐单主动借记甲方帐户,同时贷记乙方帐户。

第三条甲方如发现乙方托收有误,可据证向乙方申请退还所误收的运费,乙方必须在七天内办理退款手续。

第四条甲方如因资金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接受本协议,并立即实行付款签放提单的办法,直至终止接受订舱托运业务。

第五条为保证货代单证安全到达托运人手中,防止遗失,甲方需有专门印鉴用于领取场站收据提单等重要文件。该印鉴在乙方存档备查,甲方在相关帐单上盖此印鉴后领取文件。

第六条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协议生效日起,原甲、乙双方签署的外汇运费结算协议即自行终止。

第七条陈述和保证。

7.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7.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2)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则其他各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运费托收结算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1.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11.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五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

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通知。

16.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6.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6.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八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份,_________银行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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