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在读完一本书后对所读内容的感受和思考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文字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深入思考作品的主题和内涵,提升阅读的体验。读完一本好书后,我想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和分享。读后感是对作者观点和思想的理解和评价,通过写读后感可以更好地消化和吸收所读书籍的内容,增进对作品的理解和领悟。读后感是对书籍内容的个人理解和感受的表达,不仅可以帮助我们对所读书籍进行总结和概括,还可以使我们在写作和表达方面得到锻炼和提升。写读后感可以围绕作者的主题和表达手法进行深入思考和研究。接下来是一些读书爱好者的读后感,他们对书籍的理解或许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新的视角。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一
“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我拿来!”
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自我的思想被别人的思想统治!这不是说我们排斥所有的思想,在对待别人的思想能够采用拿来主义!鲁迅在阐述拿来主义时这样精彩的写到:
他占有,挑选。看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其“平民化”,只要有养料,也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的吃掉,只不用它来宴大宾;看见鸦片,也不当众摔在毛厕里,以见其彻底革命,只送到药房里去,以供治病之用,却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玄虚。
仅有烟枪和烟灯,虽然形式和印度,波斯,阿拉伯的烟具都不一样,确能够算是一种国粹,倘使背着周游世界,必须会有人看,但我想,除了送一点进博物馆之外,其余的是大能够毁掉的了。还有一群姨太太,也大以请她们各自走散为是,要不然,“拿来主义”怕未免有些危机。
对待别人的思想也能够研究和挑选。那里想强调的是研究是挑选的基础,在思想上切不可人云亦云,要吸收对自我有用的东西!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某些人为了自我的一些原始欲望而放弃自我的思想,这是一重悲哀!
在历史上有许多人为了维护自我的思想而失去了高贵的生命!而有更多的人则在别人思想的统治之下低贱的活着!
人类因为有思想才与动物有了本质的区别,我们经常这样骂人:你这畜生!为什么骂“畜生”呢因为畜生是没有自我的思想的!
在中国的社会里,在思想上出了不少伟人,但更多人的是思想的奴隶!因为统治者明白思想的威力,他们都擅长用思想来统治人民!所以,人们大都还在麻木!所以我说:醒醒吧!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二
《格列佛游记》是世界文学名著,大家都很喜欢这本书。我也有《格列佛游记》,并且已经读了好多遍了。有人会说:“书为什么要读那么多遍,读一遍就行了,干什么还费时间呢?”我却不这么认为,好书不厌百回读。书就是要多读,多读书才能理解其中的意思,才能丰富自我的知识。如果读了一本书,但没学到什么知识这有什么意义呢?一本书只读一遍,只能明白一个大概的意思,仅有多读几遍,精读细读才能深刻领会书本的全部资料,领会书本的实质意义。
在幼年读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时,我曾一度认为这是一本童话,之后又认为是像《鲁滨孙漂流记》那样的普通小说。今年暑假里,我再次品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才感受到原先这个一部充满童话色彩的讽刺小说。但小说的童话色彩只是表面的局部的特征,尖锐深邃的讽刺才是其真正的灵魂。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英国著名讽刺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72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乔纳森?斯威夫特讽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作者不仅仅讽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种种,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否定了整个人类社会。耶胡代表人类,而主人公却是如此厌恶耶胡。书中的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作者对社会的不满。没有想到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账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
我不明白十八世纪英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系,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的争论吃鸡蛋应先敲哪头、鞋跟之高低等"原则"问题的"高跟党"与"低跟党"的妙处。究其原因,彼此在不一样的国度,承着不一样的文化,对于过去,对于历史,自我国家的从小就了解,别的国家的很少去触及,并且没有必须的知识垫底,去读这种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的指桑骂槐的作品,看不懂是不足为奇的。
《格列佛游记》的主题思想是经过在四个国家的奇遇,反映了十八世纪前期英国社会的一些矛盾,揭露批判了英国统治阶级的腐朽和罪恶,和英国资产阶级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疯狂掠夺和残酷剥削。
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趣味的奇遇。这部小说真实地描绘出了一幅格列佛出游的图画,让读者看到了社会上完美的一面与黑暗的一面。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书中写了英国著名医生格列佛坐船去访问别的国家,途中经过印度洋时遭到了风暴,仅有格列佛一人活了下来,但他醒来时,已经在小人国的领土上了。
小人国的居民都把他当成了怪物了,用弓箭来射他,用拳脚来踢他,可是他却帮忙他们盖房种地,最终得到了小人国居民的信任和赞赏;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之后,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那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觉得最异常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并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三
2008年5月12日发生的汶川地震,我们至今也不会忘记。他使我想到了前些天读过的一本书——《地震求生记》。
这本书主要讲毛毛和她堂妹还有他爸爸一起去日本享受温泉度假之旅,途中却不幸遇上了意想不到的大地震。他们因听不懂日文的地震警报而错过了最佳的逃生机会。他们在废墟下用自己丰富的地震自救知识坚持了许多天后,终于被搜救队发现,安全的逃出了废墟。
这本书的内容虽然浅显易懂,但它生动的将地震发生时与其他次生的灾难到来时我们的自救方法展现在了我们面前,使我们很容易掌握这些知识。
这本书还向我们展示了许多我们平时很少了解的地震前兆等知识,如:地震前地下水会异常,动物会出现奇怪的现象等等。当发生灾难时这些知识便可以协助我们逃生。
这本书告诉我们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论环境多么恶劣,我们都必须有永不言弃的精神。正如毛毛爸爸所说的话:“冷静下来,静静等待,不要放弃任何一丝希望!”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四
我从小就爱看故事书,我看过的故事书有西游记。三国演义。安徒生童话。水浒传……其中我最喜欢读西游记。
这本书讲的是唐僧师徒一路西行,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了真经的故事。
唐僧是一个好心人,可是好的有点过度。在勇闯狮驼岭的时候,唐僧看见大妖怪和二妖怪太可怜,就放了他们。唐僧在种种困难面前,都永不放弃,唐僧的坚持值得我们学习。
悟空是唐僧的徒弟。他能降妖除魔。可是不听话,被师傅赶走了三次,有一次,师傅叫悟空吓唬几个强盗,他却全打死了。
八戒贪吃贪睡,师父叫她去化斋,他却躲起来睡大觉,猪八戒是他们几个中饭量最大的一个,但是他很忠臣,从没离开过师傅。
沙僧心地善良,但是面貌有点丑,他总是挑着一担行李。
唐僧的三个徒弟都是帮他取经的,如果没有这三个徒弟,就很难取到真经。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五
最近又开始看《红楼梦》,当看到薛宝钗为博得别人一个赞赏的眼神,连过生日看戏也得“捡贾母喜欢的点”,处处以别人为重,最终忘却了自我,真切地体会到她其实多么的可怜可悲。也以往用“现代”的眼光看林黛玉,觉得她孤傲清高,不合群,真的是个活在海市蜃楼里的无用女子。然而,她的玲珑心思,于花开之时便见花落之凄,那份明了、心气、才华,在芸芸大观园里,犹如一枝傲雪寒梅,独立于世。在一次又一次的品读中,从单纯的了解情节,到赏佳句美言,到品意境,到看字句背后的作者匠心,析人物性格命运,书中的人物,如同我的朋友,越走越近,逐渐为我了解,为我好恶。
书如人,人亦如书。
友谊就像酿酒,经年愈久,味道越浓。第一眼的印象可是是大致分类,如书的体裁,有散文、诗歌、小说、随笔,也有说教八股文。这第一眼,极为浅近,却又十分重要。喜欢小说的人看到诗歌,必然少一份深入品读的热情,而热衷政事的人看到说教八股文,则会有莫大的兴趣。没有热情,也许会错失一生的缘分;拥有兴趣,也许就握着了打开一个世界的钥匙。
然而,仅凭第一眼,我们无法了解一个人。一本包装精美的书,里面也许全是空言滥言妄言,甚至谎言。人有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书亦有斯是陋书,唯其言馨。要真正了解一个人,还得花时间读他。正所谓观其言而察其行,要像读书那样,静静地用心读一个人,读外表,也读言行,还读内心。有的人,第一眼很“对眼”,然而相交下来越走越远,最终甚至避之不及;有的人,第一印象可是如此,慢慢交往却发现他的众多好处,心中不免窃喜幸好未曾错过;也有的人,从见面的那一刻,恍若隔世重逢,从此相知相惜……好书难求,好友难得。
读书,必须要读细节,细节处可得文章之真义。读人,最好和他共过患难,患难时方可见人之真情。你生病的时候陪伴在你身边嘘寒问暖、端茶递水的那个人,你失落的时候体贴问候、尽心开解的那个人,在凌晨两点还为你开着手机、肯听你唠叨的那个人,欣赏你的梦想同时会提醒你踏实前进的那个人……这些,都是你应当要珍惜的人。
人格是用一笔一画写成的。老子说,“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生活中,许多感人的东西都来自细节;学校里,许多伟大的力量都来自细节。人格浓缩在细节里,学校的精神和风貌也能够经过细节处透视。
生活和工作也是如此,赢得别人对自我的信任不容易,但如果你注重细节,也许你已经赢得了一半。人不必须能使自我伟大,但必须能够使自我崇高。长期培养,严于律己,从一言一行一颦一笑,一桩桩具体小事做起,我们的人格才能高尚,我们的学校才能完美,我们的社会才会充满期望。
铅华洗尽,本色方露。狂沙吹尽,金玉始现。书亦如人,仿佛千变万化。人亦如书,其实万变不离其中。读书,就静静地读,直到看书不是书,看它物却见书的境界。读人,也静静地读,读出真性、真情、真义。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六
读了《故乡》这本书,我有许多感触。
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
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
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
就趁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习,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七
想必大家都明白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那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
作者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树,后改名周树人,自豫山、豫亭,然后改名鲁迅。我们明白,毛主席对他有很高的评价: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被称为“民族魂”。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忙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趣味!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明白,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在那里还有许多著名的文章:琐记、呐喊,狂人日记、阿q正传、仿徨……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八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是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凡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好,但是他见多识广,知道许多事。鲁迅的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还想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角鸡、鹁鸪使鲁迅终生难忘。
读了《故乡》这本书,使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这样写的: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着独到的诠释。《故乡》这本书。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虽然实现希望困难重重,但是只要你去探索了、去实践了,那么就会有实现的可能。希望之路是祖祖辈辈用自己的双脚走出来的路,是祖先们实践出来的路,也是祖先们探索出来的路。
刚开始我读《故乡》时以为太无聊了,常常浪费时间,写作业不认真。匆匆忙忙地写,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知道原来读书是多么的有趣,也渐渐懂得了珍惜时间。还记得: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吗?相信大家不会陌生吧,而这句话的含义就是在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九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老是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
俗话说:“妖为鬼域必成灾。”西行途中的妖魔,决不仅仅是一般困难的化身,而大都是代表着一些危害人民、无恶不作的封建黑暗势力,具有一定的现实生活的真实内容。过去曾有人把妖魔指为“农民造反者”,而现在仍有人把妖魔美化为“敢于触动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秩序的‘娇魔’”。这些说法,实在很牵强。实际上,《西游记》里的妖魔都是一些超越了常人的“特殊”阶层,他们与仙佛一样,是可以长生的,是拥有法力的,而这里的所谓法力实际上就相当于现实中的权力。所以与其将他们看做是“农民造反者”,更实际的划分应该是将他们看做“神”这个大范围的一员,他们其实就是“神”里面的蛀虫。不但不为民谋福利,而且时常劳民伤财,大肆搜刮剥削。孙悟空,就是这些蛀虫们的克星。他对付这些人从来都不手软,尽管许多时候并不被唐僧所理解,他仍是义无返顾地将他们扫除。哪怕事后又被满天仙佛将“妖魔”领了回去,甚至招致唐僧狠心驱逐,除害护航之心全不曾改。
从东土到西天十万八千里,遇到的妖怪头子就已经有几十个,但他一条金箍棒打遍西天世界,令妖魔鬼怪闻风丧胆。并且他同妖怪斗争,大多数都是主动进攻,只要一听说妖怪扰乱人间,就决不放过。收伏八戒之后,他就对引路的高才说:“以后但有妖精,多作成我几个,还有谢你处哩。”第六十七回驼罗庄主人请悟空捉妖,悟空当即向上唱个喏道:“承照顾了。”八戒在一旁就这样说:“你看他惹祸!听见说拿妖怪,就是他外公也不这般亲热。”很能说明悟空斗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此外,作者一再通过书中人物之口,赞扬孙悟空“专救人间灾害”,“与人间报不平之事”。在通天河畔,他不仅救下了两个“祭赛”妖精的幼儿,而且除灭了妖怪,免除了老百姓世代的灾害。比丘国、朱紫国等故事,都是孙悟空主动进攻,为民除害。他每次捉住妖怪头子之后,总要把小妖消灭干净,以免给百姓留下祸患。可见,孙悟空已经脱离了专为自己斗争的性质,而是为了受苦受难的老百姓、为了弱者而斗争。
孙悟空的形象实质不仅在于敢斗,更在于斗则必胜,故为“斗战胜佛”。他取得斗争胜利有两个法宝:一是武艺高强——这在大闹天宫中表现得尤为精彩;一是善于斗争,亦即有勇有谋,斗智斗勇。他经常变成蚊子、苍蝇、蟭蟟、虫,钻到妖精洞里去弄清妖精的底细(如黄风怪);或者根据蛛丝马迹推断妖怪的来历,然后根据这些妖怪的特点,寻找相应的对策(如黄袍怪);有时他又化为妖精的丈夫或妻子去欺骗妖精(如三调芭蕉扇)。或者赚来妖怪的法宝,反置妖怪于死地(如计盗紫金铃)。他还善于运用钻到敌人肚子里去的战术来制服妖精(如黄眉怪)。他机智灵活,随处设计,常常令妖怪防不胜防。
最后,当取经事业完成之后,取经集团所有成员都修成了正果。但我们应该注意到的是,所谓的“正果”应该只是一种喻意,和佛教的教义并不完全一致。五人中,孙悟空成佛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呢?如来给他的“政治鉴定”认为孙悟空成佛是因为其“炼魔降怪有功”,可见他得成正果,完全是因为“有功”,即完成了造福人类的事业,为人类群体做出了贡献。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完成了伟大的事业,最终达到了造福于人群的目标。
唐僧师徒4人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共遇到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这就好像我们成长道路上布满荆棘。最终,他们战胜了难关,取得了胜利。“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是再恰当不过。而我们,只要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也会取得最终的成功。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学习。学习就好像是要去取得真经。在学校里,有着形形色色的人。有的像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任何事情都马马虎虎,有的则像沙僧,诚恳老实,踏踏实实。有的像孙悟空,活灵活现,足智多谋。而唐僧则是心地善良,不愿气馁的人。若我们在学习上能个个都是唐僧,孙悟空,沙僧,有对学习的信念,那一定会取得成功。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十
以前,我读过很多书,但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部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海伦凯勒。
这本书主要写了海伦凯勒的一生,写了她奇迹般的生活。她原来是一个健康可爱的小女孩,可是他在一二岁时的得了一场恐怖的疾病,导致她失明、失聪和失语。
海伦凯勒七岁那一年,有一位叫安妮莎莉文的老师来到她的身边,走进她的生活,引导她,教育她,并且教她识字。海伦凯勒逐渐走出内心的黑暗,张卡了心灵的眼睛。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海伦凯勒写道:“第一天,我要看人,要看那些以仁爱和温柔陪伴我一生的人。首先,我想长久地凝视我亲爱的老师——安妮莎莉文梅西夫人的面庞。有视力的第二天,我要在黎明起身去看黑夜变成白天的动人奇迹,我将怀着敬畏之心,仰望太阳用光芒来唤醒沉睡地球的万千宏伟景象。第三天,我将要在当前的'日常世界中度过,到为生活奔忙的人们经常去的地方去。”
又一次莎莉文老师教海伦认识一个新单词“水”,而海伦把“水”的单词和“杯”混为一谈,对莎莉文老师发了脾气,把她手中的娃娃摔倒了地上。莎莉并没有因此而生气,而是把海伦带到水龙头的旁边,并让水冲洗她的手,感受水的清凉,莎莉把海伦的手窝在手心里,在手上拼写“水”的单词。回到房间她想起了被她摔碎的娃娃,摸索着来到壁炉前,把碎片拾了起来。她想把碎片拾起来,却怎么也拼不好。这时,她眼睛中充满了泪水,这也是她生平第一次感受到了悔恨和悲伤。
1890年的时候,她开始学习说话。他一直想发出单词“水”的音,却每次把她发成“瓦”的声音。3月26日起,和莎拉富勒小姐的学习,她第一次连贯的说出“天气很温暖”这个句子时十分高兴,这激起了她对语言的兴趣。
我们是健康的人,可是在遇到困难和磨难时,为什么不能像海伦凯勒那样坚强乐观的面对,去挑战呢?我们应该像海伦凯勒学习勇敢,坚强,乐观地去面对各种困难。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十一
炎炎夏日,太阳火辣辣地照耀着大地,鸟儿们不知道躲在哪儿乘凉去了,树叶儿耷拉着,毫无生气;窗外的知了不停地喊着:“热死啦!热死啦!”惧怕炎热的我,躲在空调间吹吹凉风,喝喝凉茶,十分惬意。
在《西游记》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齐天大圣——孙悟空。他武功盖世,不仅会七十二变,还能腾云驾雾,来去无踪。而我最敬佩的,则是他知恩图报的高尚品质。五百年前孙大圣大闹天空,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前往西天取经的唐三藏路过这里,听到孙悟空的呼喊,费力爬上山顶,撕去符咒,让孙悟空重获自由。这一恩情,让原本无法无天的.“泼猴”铭记于心,誓死追随唐僧,护送唐僧前往西天取经。一路上,他斩妖除魔,帮助唐僧度过数不尽的难关,即使被唐僧多次误会伤人性命,仍谨记恩情,尽心护送。
例如“三打白骨精”那回:白骨精三次化作人形,迷惑唐僧。唐僧肉眼凡胎,不知她是妖精,因此在孙悟空三次棒打白骨精之后,勃然大怒,不仅念着紧箍咒,让孙悟空痛不欲生,更是负气将他赶走。孙悟空百般无奈之下返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当猪八戒前去花果山寻他,并告知他唐僧遇难的事实时,他毫不犹豫地赶去搭救被人陷害,变成老虎的师父,使其化险为夷。经历了巨大磨难的唐僧也知道误会了孙悟空,两人尽释前嫌,同心协力,前往西天。
俗话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孙悟空时时刻刻惦念着唐僧的恩情,因此一路尽心尽力地护送他。而我呢?整天在家“呼风唤雨”,对于爸妈给予我的恩情,我是如何回报的呢?有时候,爸妈稍微批评我几句,我就会生气顶嘴。而《西游记》让我渐渐明白:学会感恩是做人的根本,我们要铭记父母、师长、同学、朋友对自己的恩情,并力所能及地去回报他们!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十二
《西游记》主要故事是:孙悟空从石头蹦出来,因为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要去西方取经的唐僧救了孙悟空,然后白龙马、猪八戒、沙和尚逐一出现。他们经历了九十九百八十一种难,终于得到了真经,修成正果。
在《西游记》师徒四人中,我最喜欢孙悟空。七年来,他只跟随他的师父和师兄弟读他不喜欢的经文。然而,他从未放弃,因为他知道有一天他的师父会教他真正的能力。他所要做的就是耐心地等待,更加努力地付出。
这告诉我们,滴水穿石不是一日之功,不能急于求成,获得成功的时间不是消耗在时间上,而是成功的磨练。一个真正想要成功的人是不会在乎他到底付出了多少时间和努力,他们在乎的是,磨练得越多,获得的真正能力就越强,成功的大门就越近。
我们真的应该向孙悟空学习,学习他的勤奋,他的毅力,他的脚踏实地,掌握技能,做一个栋梁之才,将来要为祖国做出自己的贡献。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十三
孟母,一位家喻户晓的母亲,家境并不好,但她不怕苦独自一人将孟子拉扯大,将孟子培养成一位伟人。
孟母一生吃尽了苦,但为了将孟子培养成一代英才,再大的苦他也吃得下,孟子早年丧父,仅靠孟母一人在家做些零工补贴家用,孟母曾三次搬家,是由于孟子,因为孟子年纪太小什么事都比较喜欢模仿,第一次搬到了一个闹市,那里的叫卖声整天连续不断,孟子也学起了他们,整天叫卖,孟母立刻认为这个地方并不是我儿可以居住的地方,不能让他受到这个环境的迫害。
第二次孟母搬迁到了一个办丧事的地方,这次孟子没有再次叫卖过,孟母认为这个地方可行,没想到过了几天,孟子经常和小朋友们一起学起大人们哭丧,孟母知道后认为这还不是我儿居住的地方,于是孟母又搬到一个学堂的旁边,孟子每天醒来时就能听见读书声,孟子觉得好奇,于是孟子就经常跑去学堂的外面听他们读书,并且自己跟着学习,盗了最后孟母想尽方法让孟子进入学堂,孟母这才安心。
在现实的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爸爸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乡村医生,从小受到了爷爷的熏陶,他为人正直,真诚。所以有许多人景仰我爸,因此我爸爸希望我可以超过他,比他更好,从小就不让我和一些品质恶劣的孩子在一起玩,但时间流去,我也渐渐的不听爸爸的话了,我爸爸多次叫我不要和那些孩子走得太近,可我就是不听,现在我知道了。
孟母含辛茹苦的将孟子养大,也让他接受了好的教育,是为了不让孟子自毁前程,我也知道我不该这样做,但是我总是控制不住自己,这时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们,要像陶渊明那样“出淤泥而不染”不能让不好的人或事物蒙蔽了你的双眼,要自觉抵制,千万不要自毁前程。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十四
穿过花瓶的铅笔——读周晓枫散文集《你的身体是个仙境》牐犛钗乃安在为三联版《追忆》所写的前言当中,他再次重申essay与汉语散文的旁逸与重合,认为文学创作、学术与思想,是可以也应该在散文的域界得到统一。这个观点已经在90年代以始的汉语散文写作领域得到了部分实现,如果我们再以此观点打量周晓枫的散文,就发现她不是那么“规矩”的,她的言路就像是那双舞蹈在神话仙境的黄金靴,全力逃离抽象理论的藩篱,向着感性的肉身化叙事拔足狂奔。向上,低飞,飘拽的丝绦偶尔还被大地的荆棘抓住,因此没有彻底蹈虚。
二十一世纪出版社新近推出了周晓枫的散文集《你的身体是个仙境》,收入了21篇文章,平均篇幅每篇达1万字,显然,这本被华丽主义的包装理念打造出来的散文集,不是为那些心急火燎忙于奔走的人准备的。这本散文适合于气定神闲的人,可以不慌不忙打理生活和深夜时光,对感觉世界里那些陌生但充满不确定相遇的事件心向往之。如果是这样,那么阅读周晓枫,就会成就一个并不平淡的传奇。
晓枫绵密而丰满的叙述,宛如为我们敞开了一条充满折返和陡转的暗光长廊:那里烛光摇曳,弥漫着吊诡的燃烧味道;一只臂膀刚刚从《聊斋志异》的芭蕉旁融化;树冠尽情吸吮闪电;何首乌在叫喊;感觉的花朵内翻为绿叶;针尖上的天使在练习如何尊崇天意又眷顾苍生……她游走于长廊的身影粘住了往事,迅疾又被冲动插上了翅膀。因此她未必就在甬道的尽头等候跋涉者的光临。人们不可以刻舟求剑的心态在她的散文里寻找现实踪迹。
谈到现实性,这一点,既可能是周晓枫散文的一个焦点,甚至可能是她刻意利用虚构来摆脱现实缠绕的一种技术策略。这就是说,生活在一个超级大都市,阅读的皆是高人之相或高人之作,她不得不把自己尚未被彻底格式化的感觉在物质主义的步步紧逼下,完全摆渡到自然世界。她的身体、她的头发、她的气息就是管道,在一次次面对虚拟出来的草原和水面,她信马由缰,完成了她用散文的飞地而实现的自我救赎。
从这个意义说,虚构就是周晓枫“私人的绳索”。虚构拉扯起来的珠帘,尽管同样是来自现实生活的物件,但立足点却是纯粹的。使得生活中的她与参加蒙面舞会的女妖来了个移形换位,在女妖披荆斩棘时,可怜的现实中人却像那个蹲在一旁帮戏中人看守衣服的小女孩。虚构的叙事方式成为了磁盘的修复程序,也成为人们阅读周晓枫获得飞翔之羽的兴味所在。
沉迷于修辞并没有什么不好。当一个人努力接近于他说出的一切之时,再去区分真实与虚构、平淡与繁复,似乎就显得不对路了。就像周晓枫相信铅笔会穿过花瓶一样,如果你不相信,那就是你的不是了。
故乡名著读后感篇十五
首先,我们来到五行山下,看见那里的猴子了吗?他就是孙悟空。虽说他被如来施了咒被压在山下,站不起来,可是他不是有七十二般变化吗?他可以变成各种各样的东西呀,如果再不行还可以叫愚公来移山呀,或者变出炸药什么的,可以炸掉山呀,还可以变出许许多多的小猴子来挖山呀,真奇怪,他却在那里傻傻地等了五百年!
接着,我们来到了火云洞红孩儿那里,孙悟空那么牛怎么会打不过一个小孩?孙悟空天宫都敢闹,连玉皇大帝都怕他几分,难道红孩儿比玉皇大帝厉害?这不科学!
最后,我们来谈一谈孙悟空厉害还是猪八戒厉害?很多人以为孙悟空厉害,其实,猪八戒比孙悟空厉害多了!先比地位,猪八戒在天宫里是天蓬元帅,而孙悟空只是个看管马匹的弼马温。再说,猪八戒在天宫认识各路神仙,他们一路上遇见的`妖怪都是他们的坐骑,猪八戒知道如果杀了它们那不是挑事吗?所以聪明的猪八戒不去杀。而孙悟空呢,傻傻地去杀,杀不死却向各路神仙求救。
虽说《西游记》里漏洞多,可内容十分精彩,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值得我们好好的去读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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