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商家合作保密协议(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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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商家合作保密协议(通用16篇)
时间:2023-10-31 22:34:05     小编:HT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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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合作保密协议篇一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鉴于甲方与乙方就==项目洽谈及开展合作过程中,会相互披露若干专有、秘密或保密的信息,现经双方平等协商,就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1“保密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披露方及披露方关联公司的(1)与项目有关的任何/所有协议、往来传真或邮件;(2)著作权作品登记申请资料和文件、客户资料、产品、商业计划、行销信息、投资信息、财务状况、图纸、技术决窍、计算机程序、研究及其他资料,以及任何由接收方和/或其代表根据该等信息编制的或其所编制的与该等信息有关的资料、任何包括该等信息或全部或部分依据该等信息而形成的资料;(3)属于第三方但披露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4)其他尽到审慎义务的人判断应予保密的信息。

1.2“披露方”,指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接收方”,指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基于本协议,甲乙双方都有可能成为“披露方”,也有可能成为“接收方”。

1.3“披露”,包括但不仅限于(1)披露方以口头方式传达给接收方和/或其代表;(2)接收方从披露方处获取,而不论是否基于项目合作目的。

1.4“关联公司”,指通过一个或者多个中介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该特定主体、或者被该特定主体控制、或者与该特定主体共同处于他人控制之下的任何主体。对某一主体的“控制”意指依据合同或者其他形式通过拥有附带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其他含有表决权的所有者权益而取得或者指挥该主体之管理和政策制定的直接或者间接的权力,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且不限于前句中的规定。

1.5“代表”,指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律师、事务律师、会计师、咨询人、合作单位以及其他代表人。

2.1接收方确认保密信息乃属于披露方的有价值的、专门的和特殊的资产。

接收方承诺须采取不低于保护其本身的专有、秘密或保密信息的谨慎标准保护和维持所有保密信息的保密性。特别是,接收方同意在未获得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前,除本项目专业服务所要求外概不会因任何理由或目的披露保密信息。纵有上述规定,披露方同意在需要知道该等信息的情况下以及为了实施、评估、磋商或咨询项目,接收方可将保密信息披露给接收方代表,但接收方须督促其代表遵守本协议的规定。

2.2接收方同意,(1)接收方(2)督促其代表,在未获得披露方明确的事先书面同意前,概不会就任何目的直接或间接地运用、采用、利用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

2.3双方在此同意,如果任何一方得知保密信息泄露,双方应在不损害其各自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下尽快商讨处理该等情况的方式。

3.1根据本协议须承担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3.11接收方或其代表在披露方披露前已经合法拥有的信息;

3.13接收方独立开发而成的信息(以保密信息为基础者除外);

3.14对披露方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人披露或传达给接收方的信息或者接收方自该等第三人处获得的信息。

3.2接收方为履行任何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政府或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各自称为“政府机构”)做出的要求或命令而披露的信息。但在此等情况下,接收方于做出该等披露前,应当:(1)通知披露方其收到了此种要求或命令,以及有关该要求或命令的条件和具体情况;(2)就可以采取的拒绝该要求/命令或者缩小该命令/要求披露范围的合理措施,与对方进行协商,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协助披露方采取上述合理措施;(3)与披露方合作,以取得某一裁定或者其他可靠之保证,以确保保密信息仍处于保密状态。如被要求或命令提供的保密信息仍处于保密状态,接收方及其代表仍须遵守本协议之保密约定。

3.3为办理著作权登记事宜,甲方向乙方提交的申请资料和文件,无论是否向国家版权局提交,也无论是否被成功授予著作权登记证书,均不影响申请资料和文件的保密性,乙方均应予以保密。

接收方确认披露方的一切保密信息均为披露方所有的财产;而保密信息的披露不得视为向接收方授予任何有关保密信息的权利。接收方应尽合理努力保证接收方及其代表不会对于有关保密信息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申请专利权或注册商标、著作权登记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

披露方可于任何时间要求接收方将保密信息及任何副本交还或销毁,并要求接收方提供一份书面声明,表示在作出交还及销毁后,未故意直接或间接将任何保密信息或其副本保留在其占有或控制范围内。接收方须于接获上述要求后7日内履行任何该等要求。

接收方同意,基于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将自保密信息向其披露之日起至该保密信息进入公知领域止。

接收方同意,违反本协议条款的约定,将选择下述==款约定承担责任:

(1)赔偿披露方的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披露方的实际损失、预期利益、名誉损失、律师费、法律顾问咨询费及诉讼费。

(2)向披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作为赔偿金。

9、可分割性

倘本协议有任何一个条款或多个条款规定由于任何原因在任何方面被有管辖权的法院判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条款的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概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本协议其余的条款在法律所允许的情况下依然完全有效并可被执行而且须在可能的范围内尽量按照其原来的条款及意向予以履行。

10、其他规定

10.1除非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否则任何对本协议任何规定的修订、解释或豁免概属无效。

10.2任何一方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概不构成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任何一方对任何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或单独或部分行使任何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概不排除该方可进一步行使任何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或行使任何其他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

10.3各段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添加,概不影响本协议内容的意义或解释。

10.4本协议所载为双方就本协议的主题事项而订立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协议的主题事项所做出的一切书面或口头协议。

10.5本协议及双方在本协议下的行为须受中国法律约束并按照中国法律解释。双方在此承认中国法院具有非排他性的司法管辖权。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10.5本协议规定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均须以书面做出或发出,并须以专人送递,或以保证邮件或挂号邮件方式寄发或以传真(均要求回执)方式发出,寄往本协议页首所列的双方的地址或有关一方通知指明的.其他地址。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即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家合作保密协议篇二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规定,鉴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从事甲方涉密岗位______,乙方属于______涉密人员,涉及涉密事项为______。脱密期为______。为保护国家秘密,防止泄密事项发生,乙方对甲方作以下承诺:

1、甲方对在工作中接触到的z铂业股份有限所和公司根据《国家保密法》和行业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事项,在离岗后绝不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

2、甲方承认在z铂业股份有限所和公司工作期间接触、研制国家军工科研项目或军品生产时所产生的任何秘密事项,属国家和xxx股份有限所和公司所有。

3、甲方已清楚知道因个人的故意或不当行为将导致或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窃取、刺探、非法提供、非法持有、泄露国家秘密所列之罪行。

4、甲方如违反“离岗保密承诺书”规定的行为,国家有关部门和z铂业股份有限所和公司有权追究甲方相关责任。

5、上述离岗保密承诺书甲方已经仔细阅读,对其中的所有内容没有疑义,甲方愿为保守国家秘密承担责任自愿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愿意按承诺书中规定的内容承担保密责任。保密承诺书自甲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6、本保密承诺书一式叁份,人事部门壹份、保密办公室壹份、承诺人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年____月___日

商家合作保密协议篇三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鉴于双方就合作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披露方已经或即将向另一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披露方合法所有;双方均同意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协议:

1.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源代码、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程序、公式、编排、系统、技术手段、发明创造、专利、商标、机器设备、编码、各类业务计划、合作关系、数据资料、任何性质的业务记录、客户列表、客户资料、价格数据、项目记录、营销报告、货物供应、员工名单、业务手册、政策、相关的函电、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2.秘密来源

2.1接收方从披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3.保密义务

对披露方的商业秘密,接收方在此同意:

3.2未经对方许可,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3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未经对方许可,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3.4除为履行与该项目的合作外不复制或转储存该商业秘密,且任何情况下都不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

3.6披露方向接收方披露的任何商业秘密并不能视为对接收方实施了任何知识产权的任何形式的许可,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专利、工业设计等的独占、排他或普通许可。

1 / 3

4.例外约定

披露方同意第1条所述商业秘密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4.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4.2有书面证据证明接收方从披露方获得该商业秘密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4.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接收方的资料;

4.4未使用披露方的商业秘密,由接收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5.返还信息

5.1任何时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书面通知,接收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含有该商业秘密资料的任何媒体及任何形式的副本、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当采取彻底且不可逆转的方式进行销毁或删除。

6.保密期限

6.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至甲乙双方合作项目结束之日起三年或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止,以在后时间为具体终止时间。

7.违约责任

7.1发生以下情况时接收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出现商业秘密泄漏的情况后,接收方未及时通知披露方,对披露方造成损失的;

7.2出现7.1款所述情况时,接收方应立即停止其行为或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因此对披露方造成损失的接收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接收方应向披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7.3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7.4披露方因主张接收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均由接收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调查取证的费用等。

8.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甲乙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9.争议解决

9.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进行解释。

9.2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原告方法院诉讼解决。

9.3双方对部分条款的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没有争议条款的继续履行。

10.附则

10.1双方关于本协议履行和相关事宜的通知,应当按照协议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一般以对方代表签名或盖章确认为准。

10.2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

10.3未经双方书面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或变更本协议。

10.4本协议的各条款之间的效力独立,部分条款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10.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签字:

日期:年月日

商家合作保密协议篇四

甲方:

乙方:

甲方拟将项目委托乙方完成,该项目中包含有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涉密信息的定义

甲方向乙方提供:在洽谈合作以及合作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与合作有关的任何技术和资料(不仅限于这些形式),无论以何种形式存在或载体储存,无论是否以书面形式表明,若说明含有涉密信息,均具有保密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从乙方获得与合作有关的任何技术和资料(不仅限于这些形式),无论以何种形式存在或载体储存,无论是否以书面形式表明,若说明含有涉密信息,均具有保密要求。

二、 关于保密资格

乙方在签署保密协议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核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乙方保密部门公章。

三、 双方的权利概述

乙方在完成甲方委托的涉密项目的过程中,要积极配合甲方进行

必要的保密检查。

乙方可以对涉密信息的密级以及保密期限提出质询。

双方有权根据对方提供的涉密信息完成份内的项目。

四、 双方的义务概述

1.乙方应当保证对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密件及一切涉密信息的安全,并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和目的。

2.甲乙双方在为对方提供涉密信息时,应注明秘级和保密期限。

3.乙方保证涉密信息控制在最小知悉人员范围内,涉密载体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涉密计算机严禁与互联网连接,做好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并指出其应该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

4.完成项目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处理所含涉密信息的技术材料。该项目取得的科研成果,未经甲方审核同意不得擅自申请专利、转让技术、对外披露(包括宣传报道、学术交流及发表论文等)。

5.乙方提供的涉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甲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且免于由此产生的索赔。

6.乙方在完成甲方项目时发生失泄密事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将依据相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追究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法律责任。

7.如果甲乙双方未达成合作协议,乙方应保守洽谈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不应透露给其他人员和单位。

五、 违约责任

乙方在该项目完成过程中发生泄密事件导致国家利益受到损失,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报告制度,甲方有权终止该项目合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七、 协议的有效期

本协议从_________开始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

八、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在甲方所在的管辖法院解决。

九、 关于协议书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以上协议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国家另有规定除外。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备注:

甲方项目联系人:

乙方项目联系人:

甲方联系人电话:

乙方联系人电话:

商家合作保密协议篇五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代理商):

为了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同时更好地帮助乙方开展代理业务,乙方同意承担为甲方保守商业和技术秘密的义务,具体条款如下:

一、本合同所指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指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科研等企业活动中积累、创造的具有实用价值及专有性,不向外公开的知识、经验、数据、信息、新方法、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

二、保密内容:

双方交流的口头言语信息;向乙方提供的相关的文字资料;关于产品的全部信息;相互间的代理合同、代理价格等。

三、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对合作范围的所有技术和商业资料负有严格的保密责任和义务。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保密责任期至代理关系结束后二年内。

四、乙方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从甲方中得到的信息用于甲方之外的任何具有商业目的开发、制造、改造和创新。

五、乙方在双方代理合同期内,不得利用代理期间掌握的甲方信息自建公司进行同类产品的开发、制造和销售活动,也不得为同类产品其它受雇方服务。

六、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七、乙方雇佣的职员,与乙方承担相同的保密义务,乙方应与雇佣职员签订相应的保密合同。乙方职员在职期间和离开乙方公司二年以内,均受以上保密合同条款约束,如有违反,乙方将替雇佣职员先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与代理合同同时签订,签字盖章后生效。

乙方(代理商):甲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地址:

日期:日期:

商家合作保密协议篇六

编号:___________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并生效。

(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

2.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版图数据、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接受方已经通过其他来源获悉的、无保密限制信息;

2.一方通过合法行为获悉已经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

3.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条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1.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披露;

2.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指定的

第三方公司,并且该公司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保密信息;

4.若具有权力的法庭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将

(1)立即通知提供方此类要求;

5.若接受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接受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方。

第五条 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资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

第六条 本协议的各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任何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的理解或协议。未经他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 双方承认并同意,除提供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对其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亦不构成向接受方转让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有关利益。

第八条 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在苏州仲裁解决。

第九条 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________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甲方:__________(授权代表)乙方:__________(授权代表)

商家合作保密协议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双方应遵循以下原则

本保密协议中所涉指的所有乙方提供给甲方注明为保密的信息资料,包括:计算机软件、数据、信息、协议、参考资料及功能界面、说明书都是保密信息。如果乙方以口头形式向甲方提供了信息,则乙方应在该信息发送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为避免泄密,双方应遵守:

甲方应采取尽可能的措施对所有来自乙方的信息严格保密,包括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甲方不可把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只允许把信息透露给甲方的管理级人员、签约者。

甲方无权修改或移除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版权注释。

据本协议规定, 甲方在收到信息后对该信息的保密期限为5年。

甲方承诺仅把所接收到的本协议指定的保密信息用于作为域名注册和/或虚拟主机代理商/合作伙伴提供相应服务时使用,不能移做它用。

甲方不能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乙方专有的权利。

甲方保证不使用保密信息的引申义。

甲方同意任何以软件、数据、或数据库形式传送的信息只能用于甲方所有的计算机系统。

本保密协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适用法律管理和解释。签约双方均同意任何有关本保密协议的争议都无条件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本协议不说明甲乙双方建立任何代理和合作关系。如建立代理和合作关系,需另行签定代理/合作伙伴协议。

本保密协议签定后立即生效,但对于以下情况签约双方都不负担责任:

乙方在正式书面通知之前发布的信息,

非甲方错误导致的信息公开,

在发布之前甲方已知道的信息,

在未使用保密信息的条件下甲方独立发现的信息,由乙方在对信息发布没有限制的情况下公开的信息。

本保密协议终止条件:违反本协议规定,且在一方(前者)发现并通知另一方(后者)后,后者于三天内没有能够改正。协议终止后,甲方得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应立即返还给乙方,且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全面的未授权的保密信息使用者的名单。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的条款二和条款三的规定对甲方仍然有效。甲乙双方签定的相关协议终止后,甲方得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应立即返还给乙方,同时本协议的条款二和条款三的规定对甲方仍然有效。

本协议对甲乙双方各自的受益者,继承者以及指派者均有效。本协议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不能被指派或分配。

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均有资格寻求针对违约的合法公平的补救措施。

本协议的条款只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修改稿方为有效修改。

本协议的任一条款如果被认定是无效的或不可实施的,该部分将从被认定时失效。同时甲乙双方应同意:

谈判确定尽可能接近原有条款含义的公平合理的新的条款,

本协议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本协议包含了签约双方关于此类问题的相互理解和共识。

针对某一保密信息,本协议所指定的任何责任可以由乙方以书面声明放弃。但其他保密信息不受该书面声明影响。

本协议不说明签约双方建立了任何代理或合作关系。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商家合作保密协议篇八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署并生效。

1.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2.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版图数据、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接受方已经通过其他来源获悉的、无保密限制信息;

2.一方通过合法行为获悉已经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

3.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条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5.若接受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接受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 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资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

第六条 本协议的各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任何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的理解或协议。未经他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 双方承认并同意,除提供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对其_____、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亦不构成向接受方转让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有关利益。

第八条 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在苏州_____解决。

第九条 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__________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授权代表)

乙方:__________(授权代表)

商家合作保密协议篇九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署并生效。

1.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2.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版图数据、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接受方已经通过其他来源获悉的、无保密限制信息;

2.一方通过合法行为获悉已经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

3.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条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5.若接受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接受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 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资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

第六条 本协议的各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任何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的理解或协议。未经他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 双方承认并同意,除提供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对其_____、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亦不构成向接受方转让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有关利益。

第八条 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在苏州_____解决。

第九条 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__________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授权代表)

乙方:__________(授权代表)

日期:______

商家合作保密协议篇十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署并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署并生效。

2.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

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版图数据、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接受方已经通过其他来源获悉的、无保密限制信息;

2.一方通过合法行为获悉已经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

3.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条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5.若接受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接受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资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

第六条本协议的各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任何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的理解或协议。

未经他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双方承认并同意,除提供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对其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亦不构成向接受方转让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有关利益。

第八条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

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在____仲裁解决。

第九条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_____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商家合作保密协议篇十一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鉴于甲方处于新项目开发期,涉及甲方拥有的新商业模式和新专有技术的商业秘密。甲方委托乙方具体承担甲方创新技术中部分内容的组合集成与制造,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为了开展工作需相互交流相关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为保证交流后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不被泄漏且不发生侵权滥用,特签订本协议。

一、各方对对方以各种方式提供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在任何情况下不向第三方泄漏(因业务开展需要双方同意向第三方泄漏的除外)。

二、通过交流,各方在获知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利用所获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其延伸题材进行经营活动。也不与第三方进行涉密题材的合作或相互利用性经营活动。

三、本协议涉及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的载体形式如下:书面文件:经双方代表或授权人签字的并注有:“保密协议(洁号)涉密资料”的书面资料。电子邮件:发出方在发出文件上注有保密协议(洁号)涉密资料”的邮件资料。接收方须在接到的.邮件上加注“同意本文件为保密协议(洁号)涉密资料”并返回的邮件资料。录音资料:含有,甲方:“我是甲方代表,上述关于,关于的录音内容是我方与方商业、技术秘密内容交流过实的录音,具有法律证明效力”。乙方:“我是乙方代表,上述关于,关于的录音内容是我方与方商业、技术秘密内容的交流过实的的录音,具有法律证明效力。”录音内容的录音资料。

四、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若违法了上述一、二条约定,需向对方赔款100万元整,并在此基础上按照给对方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的1.5倍赔偿对方。

五、若出现违约纠纷可向深圳市起诉。

六、本协议有效期为x年。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商家合作保密协议篇十二

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经办人: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经办人: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国内或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部分或全部国内或国际航线的航空货物运输业务。

第二条甲方托运货物应当真实合法,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拒绝受托代理危险品或出运国、中转国、运抵国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运输的商品的运输业务。

第三条甲方应当正确无误地、真实地制作航空货运单(附件),其内容包括收货人名称、发货人名称、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出运地、始发港、运抵港、最终目的地、出运日期、货物品名、要求航班、出运价格、运费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并送交或传真给乙方。

第四条甲方交给乙方的运输标志(唛头)必须有以下内容:收货人名称、参考号码(如:合同号、发票号等)、目的地名称、件数。

第五条乙方应根据甲方航空货运单的委托要求,及时办理订舱、收货、发货、制单、报关、报检、装板、交接、仓储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全部业务或其中的部分业务。

第六条航空运输过程中,允许航空托运单上甲方记载的货物件数、重量、体积与实际托运的货物存在略微差异。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以乙方接收货物时乙方的检验为准。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检验结果存在异议,可书面向乙方申请双方联合检验。如果联合检验的结果与乙方的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与甲方在航空托运单上记载的有较大差异,乙方有权选择拒绝承接该票货物的运输代理,由此导致的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甲方保证航空货运单上所填写货物品名和货物申明价值与实际交运货物品名和货物实际价值完全一致,并对所填航空货物运单及相关运输文件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第八条甲方未办理货物申明价值的,由于承运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损的,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赔偿额最高按灭损货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币_________ 元(国内航线)/国际_________ 美元(us$)(国际航线)计算。

第十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按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航班/日期除有特别约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运人承诺的货物承运航班与日期,未能履行而导致甲方因此受损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不应超过货物的运输费用的100%。

第十三条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协助甲方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货物在乙方掌管期间毁损、灭失的,但乙方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或者是由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因货物运输引起的任何索赔,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再给予乙方充分时间的基础上,在法定时效内向乙方书面报告且提供相应的法律证据,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向航空承运人提出索赔,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暂扣运费。

第十六条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赔要求的时间超出法定时效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的订立、变更、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调整。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经双方协商,可自行决定该合同的延长或终止。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商家合作保密协议篇十三

一、合作宗旨:_________________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合作范围:_________________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产品的市场营销

3.网络工程

4.网络营运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四、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五.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商家合作保密协议篇十四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建立 合作关系,为了积极促进双方在指定领域的业务开发与商务合作,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向对方披露自身的保密信息,并签订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销售状况、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

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

接受方同意只在本合作的目的范围内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

(3)应约束其接触本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保密义务;

(4)如果双方经探讨后未建立合作关系,则接受方不能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如合作关系出现终止,则接受方应按照披露方要求将保密信息及其载体返还给披露方。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 年内有效。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和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家合作保密协议篇十五

乙方: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柑橘种植项目合作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并执行:

一、项目名称柑橘种植

三、合作期限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合作方式

1、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适合种植柑橘的土地________亩。

2、甲方免费提供亩柑橘首期育种种苗,品种为________,预计每亩_______株,共计_________株。

五、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柑橘种苗的供应及相关的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所得相关的政府扶持资金,全部作为柑橘种植专项款,由甲乙双方协商支配。

2、甲方向乙方提供种植及销售相关的信息服务,培训种植技术和业务指导,负责本基地范围内柑橘种植管养技术日常业务指导等。

3、甲方对项目的发展进行指导和管理监督。

(二)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按时组织人员完成种植。

2、乙方对柑橘种植进行田间管理,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3、乙方负责具体的采摘工作,把好采摘质量关。

六、管理费及利润分成

1、管理费根据每年的'柑橘销售收入予以确定,若当年柑橘有销售收入的,则乙方需按销售总额的15%向甲方支付管理费,若当年没有销售收入的,则乙方无须支付乙方管理费。

2、利润分成:双方根据柑橘销售收入确定利润分配,甲乙双方按柑橘销售净利润的3:7进行分成,利润分成中包含15%的管理费在内。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协商解决,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与修改,及提出解除合同,须提前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作出,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八、其它:

1、对于合作期间因柑橘种植项目可能发生的一切债务,由双方根据利润分成的比例予以承担。

2、合作期限届满后,柑橘树苗归所有。

3、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

商家合作保密协议篇十六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建立_______合作关系,为了积极促进双方在指定领域的业务开发与商务合作,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向对方披露自身的保密信息,并签订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销售状况、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

2、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

3、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___________

2、经营信息: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4、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运作本项目,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3)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双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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