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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垃圾池申请报告篇一
xxx教育办领导:
我校为了使校园没有白色垃圾,让学生养成不乱扔垃圾的习惯,经教师会讨论决定,原来的5个不够用,现在还要购买5个垃圾桶,质量是不锈钢加厚型的。特请示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修建垃圾池申请报告篇二
为了加强对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原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寿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修缮、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第三条
县城管执法部门是本县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的管理工作。县城管执法部门下设环境卫生和渣土管理执法大队,派驻寿春镇,具体负责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的日常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制定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三)办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核准事项;
(四)统一管理和调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消纳场所;
(五)监督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倾倒、运输、中转、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县住建、国土、公安、交通运输、水务、环保、物价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工作。
第四条
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鼓励对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进行综合利用,优先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作为填充物用于建设工程。
第五条
申请从事城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二)运输车辆应具有合法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
(三)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严格执行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县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对有关证明材料、运输车辆密闭化运输条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核发《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准运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六条
产生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建设与施工单位(含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单位,下同),应当在取得《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准运证》的运输企业或单位中选择具体的运输单位。
第七条
受纳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场所(以下简称消纳场所)的建设应当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县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会同县住建、环保等部门,根据城市建设和管理需要,进行统一规划、设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渣土。消纳场所设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要求的电子信息装置;
(二)有符合消纳需要的机械设备和照明、消防等设施;
(三)有符合规定的围墙和经过硬化处理的出入口道路;
(四)在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的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
第八条
消纳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受纳、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消纳场所,不得受纳其它物料;
(二)保持消纳场所相关设备、设施完好;
(三)保持消纳场所和周边环境整洁;
(五)对进入消纳场所的运输车辆、受纳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数量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将汇总数据报告县城管执法部门。
第九条
建设工程或者低洼地、废沟渠等需要回填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应当向县城管执法部门提出申请,由县城管执法部门予以核准后启用。
县城管执法部门应当指派专人至前款规定的场所,对受纳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情况进行监管,受纳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符合要求的,向运输单位出具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消纳结算凭证。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工程直接发包时,应当在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对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排放管理的具体要求和相关措施。
第十一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由县物价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定。
第十二条
建设或施工单位应当在办理工程施工或者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施工安全质量监督手续前,向县城管执法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县城管执法部门制定的统一格式的书面申请书;
(二)县住建、房产等主管部门准予施工的批准文件;
(四)建设工程渣土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县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事项进行审核。符合处置规定的,核发《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并按照运输车辆数量配发相应份数的处置证副本。不符合处置规定的,不予核发处置证,并向申请单位书面告知原因。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应当载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运输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及地点、排放期限、消纳场所、运输车辆车牌号、运输线路、运输时间等事项。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转让《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
第十三条
县住建、房产等部门在办理工程施工或者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施工安全质量监督手续时,应当同时审查该工程施工是否符合本规定关于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方面的要求,建设或施工单位必须出示县城管执法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
第十四条
建设或施工单位要签订文明施工责任书。施工现场要按照规定设置施工围墙(围挡)、硬质路面、车辆冲洗平台和冲洗设备、污水处理排放系统、除尘设备等临时环卫设施,并配备专人进行清扫和管理,监督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规范装运,确保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驶离。
第十五条
运输单位应当安排专人对施工现场运输车辆作业进行监督管理,按照施工现场管理要求做好运输车辆密闭启运和清洗工作,保证运输车辆安装的电子信息装置等设备正常、规范使用。
运输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要统一标识,统一安装使用记录路线、时间和消纳场所的电子信息装置,随车携带处置证,实行加盖、密闭运输,并按照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规定的线路、时间行驶。运输途中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不得泄漏、撒落或者飞扬。
第十六条
运输单位启运前,建设单位(或委托施工单位)要将具体启运时间告知县城管执法部门,并填写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联单,分别提交运输单位、消纳场、县城管执法部门。
运输单位按照要求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至规定的消纳场所后,消纳场所管理单位应当立即向运输单位出具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消纳结算凭证。
运输单位可凭结算凭证向建设或施工单位申请结算运输费。运输消纳结算凭证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确需占用道路堆放的,应当取得县城管执法部门许可并采取规范堆放、有效覆盖等防污染措施。占道期满后,应当立即清除垃圾、渣土,恢复原状。
第十八条
单位、居民小型房屋装修、装饰产生的建筑垃圾,本区域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应当按照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建筑垃圾中转点临时堆放,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处置;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应当在施工前与县环卫所签订建筑垃圾处置合同,按照环卫所(社区)指定的建筑垃圾中转点临时堆放,可委托县环卫所统一、有偿清运。单位、居民装修、装饰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时应有效遮盖。
第十九条
县城管执法部门会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信息系统,将运输单位、运输车辆、驾驶员、消纳场所有关信息以及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的申请、核准信息纳入该信息系统。
第二十条
县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对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实施检查时,应当对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做好书面记录。执法人员实施检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不得影响相关单位和个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可以向县城管执法部门投诉和举报。县城管执法部门接到投诉和举报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规定,除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外,并可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九)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县城管执法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对侮辱、殴打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人员或者阻挠其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xx年5月31日寿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寿县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试行)》(寿政〔20xx〕30号)同时废止。
修建垃圾池申请报告篇三
申请书是个人、单位、集体向组织、领导提出请求,要求批准或帮助解决问题的专用书信。分类:
申请书的使用范围相当广,种类也很多。按作者分类,可分为个人申请书和单位、集体公务申请书。
注意事项:
(1)申请的事项要写清楚、具体,涉及到的数据要准确无误。
(2)理由要充分、合理,实事求是,不能虚夸和杜撰,否则难以得到上级领导的批准。
(3)语言要准确、简洁,态度要诚恳、朴实。
格式与范文分析:
(1)标题
2.住宅小区规划申请报告范本
3.小区用电申请报告
4.住宅小区规划申请报告
修建垃圾池申请报告篇四
××县财经领导小组:
我局于20xx年申请××县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体系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实验室800平方米,建设十亩标准观测场,总投资478万元,申请国家资金435万元,现已完成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体系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报自治区农业厅审批。该项目前期费用按照总投资435万元的3%计,共计14.4万,特申请该项目前期费用14.4万元。
请县领导予以批准为盼!
××县农业局
二〇xx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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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垃圾池申请报告篇五
五里岗街道办:
我是家住五里岗街道办梨坪村甲马石组村民xx,男,汉族,1972年生,初中文化。现因全家六口人挤住在父辈上世纪六十年代修建的不足30平米的石砌瓦房内。该房屋建筑年代久远,结构质量差,加之地质变化等原因,房屋多处墙体开裂,木质构件腐烂,地基下陷,已属一级危房,人住在里面时时提心吊胆,极不安全。故特向街道办申请危房改造扶持并异地重建。
此致
申请人:xx
20xx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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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垃圾池申请报告篇六
xxxxxxx工程目前正在施工中,施工过程中原主体结构墙体需要局部改造,部分空心砖墙需要凿除,在此过程中产生了一定量的建筑垃圾(空心砖及抹灰层碎块),现需要清理到施工场地外,这部分垃圾总量约为50立方米。考虑到环境保护等问题,现特此申请安排垃圾清运点,做到集中堆放避免污染环境。
请批示!
xxxxxxx
201*.03.07
修建垃圾池申请报告篇七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推进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市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管理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建筑垃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处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行政审批服务、发展和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相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其所属的社区、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建筑垃圾处置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第六条实行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市城市管理局应当研究制定建筑垃圾分类规范,明确分类标准和管理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垃圾处置费专项用于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及处置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第二章处置管理
第八条建立实行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相关许可事项联合办理制度,优化审批流程,为建筑垃圾处置申请单位提供便利。
第九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市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申请办理核准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请书;
(二)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方案;
(三)建筑垃圾运输合同;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且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通过的建设工程项目,达到扬尘防治标准的建设单位可以先期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组织进行场地平整、基坑开挖、渣土清运等工作。
第十条市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对予以核准的,发放《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通知书》;不予核准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在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前,市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勘验。
第十一条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原核准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或者直接发包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对建筑垃圾管理的具体要求和相关措施,并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要求文明施工。
第十三条产生建筑垃圾的施工工地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置符合标准的硬质围挡、公示牌;
(二)现场配备洒水降尘设备并有效使用;
(三)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并有效使用,保持驶离工地车辆清洁;
(四)工地进出路口、车行道路路面硬化处理;
(六)建筑垃圾车辆全程密闭运输;
(七)按照规定安装在线视频监控设施;
(八)按照规定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
(九)施工现场签订物业保洁合同,配备专人负责工地内的保洁作业;
(十)建筑单体外立面和主体每楼层内外积尘冲洗洁净后,撤除遮挡防护网。
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将工程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清运。
第十四条实行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实施物业管理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单位或业主为责任人。
第十五条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设置或指定专门的装修垃圾堆放场所;
(二)不得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入装修垃圾堆放场所;
(三)采取措施保持装修垃圾堆放场所整洁;
(四)明确装修垃圾投放规范、投放时间、监督投诉方式等事项;
(五)对现场堆放的装修垃圾进行覆盖,装卸运输时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
第十六条装修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应当将装修垃圾进行袋装,投放至指定的堆放场所,不得与生活垃圾、有害废弃物等混同。
第十七条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将其管理范围内产生的装修垃圾,交由专门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清运,并运输至消纳场所。
第三章运输管理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处置建筑垃圾的,应当由专门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进行运输。
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适度规模运输车辆,且符合本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
(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
(五)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九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纳入平台管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运输企业和车辆名录。
第二十条运输建筑垃圾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承运经核准处置的建筑垃圾;
(二)严禁将承运的建筑垃圾转包或者分包;
(四)保持车身清洁,严禁带泥上路、污染路面;
(五)全程密闭运输,严禁建筑垃圾泄漏、撒落或者飞扬;
(六)在指定的消纳场倾卸建筑垃圾,服从场地人员管理,并取得回执以备查验。
第二十一条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和运输规范等制度,对所属运输车辆及驾驶员实行动态管理,加强运输车辆维修养护和驾驶员培训,保证运输安全、规范。
第四章消纳管理
第二十二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将建筑垃圾消纳场、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明确建筑垃圾消纳场设置布局、规模及建设计划等内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消纳场受纳建筑垃圾。
第二十三条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四周设置硬质围挡或围墙、路面硬化;
(四)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保持正常使用;
(五)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等现场运行管理制度和完整的制度执行情况的原始记录。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垃圾消纳场外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
第二十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产业、财政、金融等方面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给予扶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鼓励和支持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使用。
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性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优先采用符合国家、省相关标准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
第二十六条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减量化处理。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地形整理、工程填垫等环节充分利用建筑垃圾。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筑垃圾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对建筑垃圾处置进行监督和管理。
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服务等部门应当及时提供建筑垃圾管理相关信息,实现信息互通共享。
第二十八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垃圾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的日常监管,建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企业、消纳场的考核评价机制,并依法纳入社会信用管理。
第二十九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开展建筑垃圾联合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使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或者无清运通行手续擅自运输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渣土运输企业,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运输;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对未使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或者无清运通行手续擅自运输建筑垃圾的个人,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违反道路运输规定的,由交通运输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四条有关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xx市城市市区范围以外、城市规划区以内的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修建垃圾池申请报告篇八
项目验收申请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报告须经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项目验收申请报告必须是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结构形式
勘察单位层
项目验收申请报告及内容审查情况
二、完成合同约定情况总包合同约定分包合同约定专业承包合同约定
四、进场试验报告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主要使用功能检验报告
六、工程质量修书总、分包单位
修建垃圾池申请报告篇九
开发区大孤山街道城管科:
东庭印象是大连开发区世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服务中心管理的小区,小区占地面积13.000平方米,住宅面积38.000平方米,小区共有居民402户,目前正处在装修阶段。
此报告当否,请批示。
附:垃圾房有关资料
大连开发区世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中心
二0一*年五月十二日
修建垃圾池申请报告篇十
我国建筑垃圾处理的问题
建筑垃圾的传统处理模式百害而无一利,但纵观当下,我国建筑垃圾处理同样存在不小的问题,主要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缺乏对建筑垃圾的有效管理,仍然存在着一些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的现象,未对建筑垃圾进行动态监测和分类、统计,导致对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处理处置、回填利用等情况缺乏足够的了解。
另一方面,处理方式落后,通常是未经任何处置就被运到郊外或农村,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耗用大量的征用土地,垃圾清运等建设费用。
同时,清运和堆放过程中遗撒的粉尘、灰砂飞扬等问题又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建筑垃圾传统模式的危害
那么,我国传统的建筑垃圾处理模式有哪些危害呢
占用大量的土地。
由于我国目前的建筑垃圾处理方式是随意堆放或填埋,均占用大量的土地。
按照国际测算法,每万吨建筑垃圾占用填埋场的土地1亩,每年我国产生建筑垃圾填埋占地面积就要超过10万亩。
长此以往,这将是一个非常大的数字。
降低土壤质量。
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会随着时间推移,不断随着压力慢慢沁入土壤,从而改变土壤的物质组成,破坏土壤的结构,降低土壤的生产力。
破坏市容市貌,污染周边环境。
建筑垃圾的任意堆放不仅占用空间,且与城市发展不相协调,已成为城市发展的严重问题。
而且,在雨天,没有及时处理的建筑垃圾,脏水、泥土四溢,对城市环境产生极大的影响。
影响空气质量。
建筑垃圾在堆放过程中,在温度、水分等作用下,某些有机物质发生分解,产生有害气体,对空气造成二次污染。
安全隐患。
去年12月份的深圳泥石流滑坡想必大家还印象深刻,这就是典型的一起建筑垃圾堆存产生的安全隐患案例。
由此可见,建筑垃圾不能得到妥善处理,随意堆放或填埋对环境产生非常大的危害。
建筑垃圾处理的四大建议
要减轻建筑垃圾对城市环境的二次影响,需要加快实现建筑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利用化和无公害化。
01
尽快出台《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指导和推进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解决项目建设用地困难问题,构建包含建筑垃圾产生、分类、运输、再生利用、工程应用等各环节的监管体系,确保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利用工作顺利实施。
02
要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联动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分工、职责,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节能减排工作,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真正做到有章可循,考核有据可依。
03
要设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准入条件,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投资经营;同时,对符合标准的再生产品,要列入绿色建材推荐目录、政府绿色采购目录,明确政府投资项目,优先采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规定其他项目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比例。
04
要健全建筑垃圾运输、处理执法协调制度。
尤其是要完善城市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回填、消纳和利用等各个环节运行监管体系。
针对少数渣土车辆跟执法人员“躲猫猫”及渣土夜间运输较多的.现象,相关执法人员可采取定点执法和上路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对违规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让建筑垃圾有章可循
如果单单是企业行为,建筑资源化的进程会很慢,应该形成由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参与,企业执行的建筑垃圾回收体系。
应该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协会、联盟上接政府,下联企业的优势,通过行业协会等组织,确认哪些垃圾资源化企业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使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企业充分和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形成共识,共同做好建筑垃圾资源化工作。
业内人士还建议,要支持建筑垃圾处理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结合建筑垃圾处理方面相关技术特点,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技术创新体系,开展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的建设,以提高企业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学研联合机制发展,不断提升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要支持建筑垃圾处理领域标准化组织体系建设,鼓励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重点依托有条件的行业协会、联盟等社会团体开展本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和管理工作,尽快让垃圾资源化处理有“标”可循。
只有采取“政府监管+企业参与+科技创新”的“全参与”模式,才能铺就建筑垃圾资源化道路。
目前,国内已经有很多城市采取“全参与”模式,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政府指明方向、政策给予支持、企业勇于参与、技术敢于创新,这些成功经验,不仅为建筑垃圾资源化找到了突破口,还为各地树立了样本。
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复制成功经验,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进程有望进入“加速期”。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已于20xx年3月1日经第53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国家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第五条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第六条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内的工程施工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合理安排各类建设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
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具体条件按照《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第十条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第十一条居民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点。
建筑垃圾中转站的设置应当方便居民。
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置建筑垃圾。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按照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第十四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城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第十六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
因建设等特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应当征得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八条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纠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
第十九条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权力、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二)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300o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20o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xxxx年6月1日起施行。
修建垃圾池申请报告篇十一
尊敬的通山县财政局领导:
我是黄沙铺镇西庄村一组。早年流传有句歌谣:西庄畈,汉口街。清泉水,夏家湾。随着人口的增多,加上人员外流,留守的.多是老弱病残。昔日的清泉小河不见了,留下的是堆满垃圾的干臭沟。这条沟自一组中部直贯村尾,全长200米。严重污染着全组人的健康,损害着新时代的形象。
今年,我组村民自发组织,决心治理这条垃圾虫,把小河砌成三面光,以求恢复昔日清水河的面貌。几经考虑,集资集力,所缺五万资金,请求上级给予帮助。
全组人诚挚恳求,请财政局领导布福一方,准我所请,我们将四代感恩。
此致敬礼!
申请人:黄沙铺镇西庄村一组
修建垃圾池申请报告篇十二
xxx:
我校东北角墙外排水沟,经多年冲刷已经破损,排水管道流出的水距离北墙只有一米多,为了校舍安全,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经民主理财小组审议通过。计划对东北角墙外排水沟进行维修加固,预计用红砖3000块,需900元;混凝土2方,800元;水泥18袋,450元;石粉3方,350元;pvc管1根,500元;人工费20个工日,3000元。预计用款6000元。
当否,请领导审批。
学校负责人(签字):王艳
学校公章
xxx李小学
20xx年7月4日
修建垃圾池申请报告篇十三
我指挥部就《关于现场核对小桥涵的通知》进行了现场放样、核对,现就核对情况汇报如下:
1.我标段idk86+700-idk111+000铁路路基穿越老百姓农田及灌溉渠。为满足老百姓临时农田灌溉,以及考虑永久性灌溉及排洪。原设计有10座涵洞:
2.经我指挥部负责人,吞巴乡负责人,吞巴村书记等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全面调查后发现,如要满足老百姓临时农田灌溉,考虑永久性灌溉及排洪。需增设以下3个涵洞:
102+846处需增设永久性1-6m钢筋混凝土箱形涵,便于灌溉与排洪。
102+954处需增设永久性1-6m钢筋混凝土箱形涵,便于灌溉与排洪。
103+013处需增设永久性1-6m钢筋混凝土箱形涵,便于灌溉与排洪。
请总指,设计院及监理单位予以现场复核确认!致谢!
修建垃圾池申请报告篇十四
我们上、下组共有120多户,人口近600人。我们现有的水渠和蓄水塘建于一九五八年,由于当年没有使用水泥进行修建,又加上年久失修导致我村寨的水渠和蓄水塘渗水、漏水严重,现已不能灌溉农田。近几年来,因为无水灌溉,导致我两组村民把近200亩的水田或当汗地耕种,或抛荒弃种,粮食及农作物收入大大减少。如再不及时修建水渠和蓄水塘,我两组村民的良田变为荒田就会越来越多,粮食收入则会越来越少,甚至到最后连吃饱饭都成为大问题。当今全国都在奔小康生活,而我两组村民因无水灌溉农田即将面临连温饱都无法解决的问题,我们心急如焚。现耕种在即,为使我们得以正常地生产与生活,我两组村民急需修建长约4000米的.水渠,蓄水量约4000立方米的蓄水塘2个,存水量约200立方米的存水池2个。水渠和蓄水塘建成后能灌溉我水岩上、下两组农田近300亩,同时还能带动我们两组村民种植果树、大棚蔬菜等农村经济作物;存水池建成后可用于120多户的消防,还可解决300多头牛、马的饮用水。经预算共需资金63万多元。
现在,我们群众对修建水渠、蓄水塘和存水池积极性很高,愿意投工投劳,并已主动自筹一些资金。除去我两组村民投工投劳及自筹资金外,尚需60万元。恳望县政府予以帮助解决60万元人民币,用于修建我们的水渠、蓄水塘和存水池为盼,我两组村民将永远铭记党和政府的恩情!
上、下组
20xx年4月26日
修建垃圾池申请报告篇十五
工程项目申请报告(2)|返回目录
当今时代,竞争力曾经成为一座城市甚至一个国度开展的决议性要素,而生态情况又是影响竞争力的首要要素之一。又由于城市绿化属于生态情况的主要内容。因而,包罗路途绿化在内的情况建立也成为权衡一个地域综合实力的主要目标,决议着一个地域的经济开展潜力和开展生机。城市绿化建立是在对近况深化仔细查询研讨的根底上,依据xxx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性质、开展目的、用地结构等规则,接收国表里城市绿地规划和建立的进步前辈理念,科学制订城市规划区中各类绿地的开展目标,合理布置各类绿地建立,到达维护和改善xxx生态情况,优化人居情况,促进xxx可继续开展的目标。
建造优秀的城市绿化系统、营建优秀的生态情况,出力进步绿地规划设计程度、市政绿化建立档次,不时完美城镇绿地系统结构和功用,改善人居情况,建立科学的绿化治理长效机制,具体推进城镇绿化任务的开展,是此次项目标功用定位。准确的定位关于促进xxx财产构造的调整、改善人们生涯程度、构建调和社会有着着非常主要的意义。优越的人居情况是鼎力开展轮回经济是建立节省型社会情况、友爱型社会的.主要路子。建立优越的人居情况要求我们要以“再应用、资本化”为准则,以“低耗费、低排放、高效率”为根本特征,契合可继续开展理念的经济增进形式,是对“很多出产、很多消费、很多抛弃”的传统增进形式的基本革新。开展轮回经济契合科学开展观的要求,是缓解我国资本约束矛盾的严重行动,是减轻情况污染的有用路子.
修建垃圾池申请报告篇十六
尊敬的环卫所领导:
我公司创建于2004年,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支持下,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企业由小到大逐年发展,安排就业人员200余人,为企业改制下岗职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了就业平台,为优化居住环境、改善城市社区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均收费率不足60%,这种状况使企业不仅无利润而且面临较大的生存压力。
鉴于以上情况,我公司恳请县环卫所给予支持和照顾,酌情减免2012年度环卫垃圾清运费。
报告当否,恳请批示。
2012
株洲市话蝶物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年12月13日
贡山县政协:
由于学校师生员工多,每天都有将近两车的垃圾,而贡山的垃圾处理厂离学校较远,因此学校急需购买一辆垃圾清运车来处理垃圾,但由于学校资金紧缺,因此特向贡山县政协申请购买垃圾清运车的经费5万元(大写:伍万圆)。望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修建垃圾池申请报告篇十七
20xx年6月1日至5日,由于受到连日强降雨的袭击,用于我社区2000多人口、几百亩农田灌溉的xxx水渠受到泥石流滑坡破坏,塌方渠道20多米长,10多米深,以及200多米长的.渠道堆积大量砂石土,清理修复难度极大。目前,正值农业生产用水灌溉季节,若不进行及时清理修复xx社区群众种植的几百亩农作物将前功尽弃,这是关系xx社区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经镇工作组和社区班子成员实地勘测,初步预算,需要材料等合计人民币8万元。目前,镇村已自筹资金2万元,资金缺口6万元。在此呈报贵局,资助6万元的资金以及水泥等材料费用,便于尽快修复清理xxx灌溉水渠,确保2014年xx社区农业生产的丰收成果。解决修复清理受自然灾害破坏的xxx农田灌溉水渠,也是我们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民排忧解难具体实践工作,望贵局给予大力支持!
特此报告。
xxxx居民委员会
20xx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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