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举报核查情况报告大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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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举报核查情况报告大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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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工作中的项目报告,还是学术研究的结题报告,都需要我们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客观评价。在撰写报告时,不妨请他人进行审阅和提供建议,以获得更全面和客观的反馈。如果你正在准备一份学术研究报告,以下是一些可以帮助你提高学术写作水平的资源和建议。

举报核查情况报告篇一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和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对所提交的质检审核报告和总报告负责。报告的扫描版pdf文件通过软件系统在线提交,纸质版线下报送。报告应涵盖以下主要内容:

一是完成情况,包括:所汇交数据区域在本次普查标准时点的房屋建筑总栋数,其中城镇房屋栋数,农村房屋栋数;完成调查总栋数、完成率,其中城镇房屋完成栋数、完成率;农村房屋完成栋数、完成率;对未完成部分的合理说明(相关说明可列为附件)。完成调查的房屋总面积数,其中城镇房屋面积数,农村房屋面积数。

三是过程管理情况,包括:按照有关文件对房屋建筑调查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情况;在调查的各个阶段实施监督管理的情况;设置的调查单元个数;对调查人员和调查单元建立的管理模式、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可列为附件);地市级、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下级进行支持指导和督促检查的主题、方式、频率、人次、效果等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一是软件质检情况,包括:质检数据条数,历次质检发现的问题清单及其整改情况,所发现问题按照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归类情况等,相关资料如篇幅过长可列为附件。

二是人工核查情况,包括:抽检的调查单元或行政区域个数、覆盖率,抽检房屋总栋数、占比,抽检城镇房屋栋数和占比,抽检农村房屋栋数和占比,对抽检覆盖面和数量占比能否反映本级房屋建筑调查数据的总体质量水平的论证情况,相关论证程序(如会议纪要)等;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三是数据成果验收情况,包括:验收程序、验收通过率等。

对所汇交调查数据整体质量水平的结论性意见,声明同意纵向汇交,并声明对该结论负责。

落款为报告提交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xx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质检核查报告

xx省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我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县(区)已全部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数据成果已通过软件系统在线纵向汇交至市级,现将数据质检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成情况。我县(区)在本次普查标准时间点共有房屋建筑xxx栋、市政道路xxx条、市政桥梁xxx座、供水厂站xxx个、供水管线xxx条,其中房屋建筑中城镇房屋xxx栋,农村房屋xxx栋。xx县工作完成情况如下表:

城镇房屋调查情况

农村房屋调查情况

市政道路调查情况

市政桥梁调查情况

供水厂站调查情况

供水管线调查情况

举报核查情况报告篇二

贵溪市计生委:

你好,我们是贵溪市周坊乡岭脚村委会上岭村小组的村民,我村成员周丽英,未婚先孕先后生育二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在此事违反国策的情况下其父周同有(系村委会书记)让其入党,违反相关政策,请求市委组织部予以查处。我已撑握了部分证据和事实,现将具体检举事实如下:

1、周丽英于20xx年生育第一胎女儿名叫卢灿,当时周丽英并未与办理结婚登记,当然也未领取准生证,其行为已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于次年即20xx年周丽英又生育第二胎男孩子名叫卢近,其二胎前后相距仅一年,又一次违反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但其父周同有任村委会书记刻意隐瞒包庇此事,更有甚者还让其女周丽英于20xx年在其二胎刚生下时入党也违反了相关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任何公民都应该遵守,周丽英按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一般不能发展入党。但村书记周同有以权谋私,于国家政策于不顾,肆意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为此要求市委组织部对此事于以查处,给村民树立一个榜样和说法。

举报核查情况报告篇三

(一)单位清查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情况通过对我单位20xx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及资产损益情况的清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数为4,115,元,清查数为4,112,元;负债总额账面数为3,元,清查数为元;净资产总额账面数为4,112,元,清查数为4,112,元。

我单位清查出的资产损失情况:确认资产损失共元,主要是:流动资产损失元,其中:其他应收款损失元。

我单位清查出的资产盘盈情况:确认资产盘盈共元,主要是:流动负债盘盈元,其中:其他应付款盘盈元。

(二)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原因分析。

收成本,作损失申报处理。

2、资产盘盈原因:资产盘盈主要为其他应付款盘盈1笔,金额共计元,盘盈原因主要为其他应付款已逾期3年以上,经查阅账簿等资料,该笔账形成于3年以上,因是多年来累计扣取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故无法确定具体年份,现该笔账已不需要支付,也无法退还给职工个人(无法确认到具体职工明细),形成实际坏账,作盘盈申报处理。

(三)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证明材料。

1、资产损失证明材料:记账凭证及原始附件,单位作出的专项情况说明。

2、资产盘盈证明材料:其他应付款-公积金”科目明细账,单位作出的专项情况说明。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情况。

我单位委托湖南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我单位的资产损失、资产盘盈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其审核后的情况如下:

清查出的资产损失情况:审核后的资产损失共元,主要是:流动资产损失元,其中:其他应收款损失元。

清查出的资产盘盈情况:审核后的资产盘盈共元,主要是:流动负债盘盈元,其中:其他应付款盘盈元。

(五)单位申报核实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的处理预案。

我单位对清查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按规定权限上报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核销处理。

举报核查情况报告篇四

根据##省xxx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检查的通知》(闽统办〔xx〕44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安排各县(市、区)对本级以及辖区内的各乡(镇、街道)、村(居)农村统计工作开展全面自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7月21日,市xxx专门组织各县(市、区)农业统计人员在##市召开全市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自查总结和复查部署会议,会议听取了各县(市、区)开展自查工作的总结汇报,拟定了基层基础工作检查的复查方案。7月22—23日,市xxx###副局长亲自带领由8人组成的复查组分赴###市和##区开展复查工作。从各级各地检查的情况来看,我市基层党委、政府对统计工作更加重视,农村统计基层基础条件较大改进,基层统计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我局历来重视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初以来,积极探索抓好农村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的方法和途径,认真筹划针对乡镇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并做好经费预算安排、培训资料编印、授课人员抽调、受训学员划分批次等前期工作。5月中旬,在认真细致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市农村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南统[xx]44号),对各县(市、区)的基层规范化建设开展考核评比,并将评比结果纳入年度农村统计工作考评体系。

7月初,省局通知下发后,我局领导非常重视,迅速召集有关科室人员安排部署,并及时下发了《##市关于开展全市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检查的通知》(南统[xx]55号)。各县(市、区)xxx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安排检查工作,全市从市、县到乡、村,农村基层基础工作的自查自纠全面展开,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各县(市、区)xxx同时对本级农村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也进行了全面检查。

(二)精心组织,全面自查。我市及各县(市、区)xxx精心策划,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和农村统计数据质量全面系统的开展自查。从全市10个县(市、区)、137个乡(镇、街道)、981个村(居)自查情况来看,检查数据总数万笔,查出错误数据2224笔,自查差错率。其中计算错误763笔,指标含义不清710笔,其他类型错误751笔。自查涉及农林牧渔产值统计、农林牧渔生产统计、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以及其他农村统计调查内容。

自查采取上下结合、点面结合的办法开展。各县(市、区)对本级的农村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全面检查,并安排辖区内各乡(镇、街道)对本乡(镇、街道)及各自辖区内各村(居)的农村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在各乡(镇、街道)完成自查的基础上,各县(市、区)xxx组织力量,严格按照省、市xxx文件要求开展了重点抽查工作。

(三)随即抽选,交叉复查。在各县(市、区)全面完成自查的基础上,市xxx7月21日,召集各县(市、区)农村统计工作人员在建阳市开展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自查的总结交流,并通过抽签的形式随即抽选四名县(市、区)统计人员参与市局复查组,再次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两个复查对象:延平区xxx和武夷山市xxx。市局检查组随后划分两组,于7月22—23日分别对延平区xxx和武夷山市xxx开展交叉复查。市局检查组成员首先对两个县级xxx本级内业开展全面检查,并分别抽选延平区南山镇、夏道镇和武夷山市五夫镇、新丰街道进行全面检查,并随机抽选南山镇的长春街村、夏道镇的徐洋村、五夫镇的五一村、新丰街道的五里村进一步对村级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复查。

从复查的两个县(市、区)和四个乡(镇、街道)、四个村的情况来看,复查共检查数据总数万笔,查出各类型错误31笔,复查差错率。其中计算错误14笔,指标含义不清8笔、现场核实错误2笔,其他类型错误7笔。错误大多出在农林牧渔生产统计、和乡、建制镇基本情况及村基本情况统计等报表内容。

(一)统计队伍人员不稳定,变动频繁。在目前的人事管理体制下,乡(镇、街道)没有设置统计编制,乡级统计人员大多数是兼职,常因乡镇党委政府工作需要而被调整和调动到其他工作岗位,造成基层统计队伍不稳定,人员变动频繁,导致基层统计业务不熟,制度执行不力,数据质量不高。村级统计人员常因换届选举,领导班子变动等原因而变更。经调查了解,延平区20个有农村统计报表任务的乡(镇、街道)20xx年以来乡级农业统计人员更换10人次。基层统计人员的频繁变动影响了农村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乡镇领导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检查发现,部分乡镇领导认为农村统计数据对于本乡镇的具体工作缺乏参考价值和实际作用,统计工作只是上级政府部门下达的一项硬性任务,在乡镇财力、人力等相对紧张的情况下,统计工作难以受到应有的重视和关注,工作只是满足于一般的布置安排,对统计工作条件、数据质量等关心不多。

(三)统计调查经费难落实,严重紧张。农村税费改革以来,乡镇财政普遍偏紧,乡镇没有统计编制,因而没有配套资金。据了解,全市大部分乡镇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解决统计工作经费。经济条件稍好的乡镇基本能够及时给予报销处理,条件较差的乡镇正常的业务开支都难以报账。另外,由于村帐镇管,村级经费更是紧张,多数村级统计人员没有工资补贴,村级报表很多是靠乡镇统计人员的面子和个人交情促使其完成。

(四)基层统计工作任务重,人手不足。从县级xxx来说,我市各县(市、区)都只有一名从事农村统计的工作人员,而且邵武市、武夷山市等县(市、区)农村统计人员同时兼做其他专业,由于人手不足,时间紧张,任务较多,部分县市对乡镇的检查指导和业务培训难以安排;对于乡镇一级,统计工作人员一般身兼数职,随着统计要求的不断提高,各项普查、调查任务不断加重,许多乡镇统计人员越来越感觉到力不从心,疲于应付;村级统计是统计工作的源头,但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因素,村级统计员无法得到相应的经济和政治待遇,同时要应付上级各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时间和精力不足,积极主动性不够,数据质量意识不强。

(五)乡村台帐欠规范,资料不齐。实地检查发现,各乡(镇、街道)基本上建立了分村台帐,但各地台帐格式五花八门,装订方法各种各样,甚至个别地方帐表不分,台帐管理缺乏统一规范的模式。村级统计常因换届或领导变动而变更统计人员,由于种种原因,统计历史资料的交接存在缺漏,造成基层统计资料连续性受到影响。

(一)切实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一是要壮大基层统计队伍。争取人员编制和经费支持,改善基层统计人员的待遇,增加对乡、村统计人员的业务和综合素质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积极性。二是稳定乡镇统计人员。尽力争取各级政府支持,明确乡镇统计岗位,理清乡镇统计人员身份,做到专岗专责,确保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

(二)加大统计法制宣传力度。以新修订《统计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特别要加强对乡镇和村级干部的统计法制宣传,提高他们对统计工作的认识,让群众和各级领导更深入的了解统计,基层统计工作才能获得社会更广泛的认可和更有力的支持。杜绝统计工作上弄虚作假的行为,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三)建立健全逐级培训制度。逐步建立常态化培训制度,可以采取省级培训到市县级,设区市培训到乡镇级,市县级培训到村级。定期或不定期得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提高基层特别是乡、村两级统计人员的统计业务能力,确保源头统计数据的可靠性和可信度不断提高。

(四)要进一步完善报表制度。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加强农村统计报表制度的改革完善。在具体操作中应充分考虑到基层情况,简化统计指标设置,避免指标重复,不随意增加乡村基层工作负担。检查过程中,许多同志反映农业生产报表中的蔬菜、水果等报表指标设置过多过细,在实际执行中数据的客观真实性难以保障;另有部分县市同志提出农村统计报表适合采取抽样调查方法获得的指标数据,尽量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取消相应指标的全面报表,一方面有益于基层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的提高,另一方面也可以适当减轻乡村基层统计人员的工作任务。建议省局编制新的报表制度时予以适当考虑。

举报核查情况报告篇五

市编委办:

开展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核查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本次核查共对全县使用行政编制的48

个机关单位(党委10个,人大1个,政府22个,政协1个,群众团体4个,乡镇10个)、420个事业单位进行了核查。

(二)编制情况:县级机关行政编制358名,工勤编制

79名;乡镇机关行政编制357名,工勤编制26名;全县事业单位编制数5511名,其中县城事业单位4750名,乡镇事业单位761名。

(三)在编人员情况:县直党政群机关在编人员496人

(含使用事业编制的群团机构在编人员15人),工勤人员75人;乡镇机关在编人员282人,工勤人员12人;全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4896人,其中县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3806人,乡镇事业单位在编人员1090人。

(四)党政内网连接开通情况:严格按照市编办和机要

部门的要求,加装了铁门、铁窗、铁柜,内网已于3月x日开通,外网已与贵州新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于6月底开通。

(五)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情况:3月x日,开展了全

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培训。目前,各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软件已安装,正在录入机构和人员信息,我办计划在6月份更换新的《机构编制管理证》。

二、具体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领导小组,

由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参与,为我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制发《某某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方案》,要求各单

位进行自查,我办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及时进行业务指导和适时进行实地核查。

三是结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教师编制核定和工资审核

等工作,认真开展核查工作,不断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将机构编制台帐和各单位统发工资花名册逐一进行核对,就查找出的问题采取电话询问或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了确认,及时调整机构编制管理软件、编制证和台帐。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县行政编制偏少,内设机构设置困难。行政编制

少的部门多数在4—9个之间。许多部门设置领导职数后,编制所剩无几,基本的内设机构设置都不能保证。如县经贸局,设置领导职数后,1个编制设置1个内设机构都只能设置6个,工作却要应对上级3个业务部门43个内设机构安排指派的工作,工作难度很大。

二是县党政群机关超编严重,358名行编,实有496人,

难予登记,干部意见较大。如县农牧局只有11个行政编制,却有41个公务员。

三是行政部门用工较乱。由于受行政编制的制约,许多

举办有事业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从下属事业单位抽取大量人员使用,事业人员做了行政单位的工作,而荒了自己的“责任地”。

四是乡镇事业单位超编严重。761名事编,实有1090人。

原因是我县撤销管理区,将国家干部派出到村工作,核销了242名事业编制所致。

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紧缺,导致我县除教育卫生行业

外,多年未招录人员,“断层”现象日趋严重。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我县将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按程序报

批从乡镇调整适当行政编制数到县党政群机关,缓减县党政

群机关超编严重现象。同时申请适当增加我县事业编制。

某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举报核查情况报告篇六

为了更好地颁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范*市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订*规定。

一、*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者一定数量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其他社会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规定。

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规定。

火灾、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用航空、特种设备等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法规或者xxx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事故伤害程度的分类、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和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事故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划分。

其他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是指:

(四)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条例》规定时限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条例》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其中,造成3人以上(含3人)重伤的一般事故,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2小时内,向市有关部门分别报告;造成1~2人重伤的一般事故,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每月上报。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事故情况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四、市、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其中,各区县可以将事故报告值班制度纳入区县政府总值班制度。

五、重大事故、较大事故,由市政府授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直接监察安全生产工作的单位发生的一般事故,由市政府授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派员担任。

其他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由事故发生地的区县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的区县政府可以授权或者委托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也可以按照分工授权或者委托其他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其他有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

未造成人员伤亡且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必要时,市、区县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

六、一般情况下,有关部门按照下列分工组织调查:

(一)建设工程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建设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二)电力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其他电力生产安全事故,由电力监管机构组织调查。

(三)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未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事故,由燃气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四)道路管线施工单位发生管线外损事故,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未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由市政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五)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在固定场所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轨道交通事故和其他未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事故,由城市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六)社会机动车辆在生产经营单位区域内道路行驶过程中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七)农业机械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农业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八)气球施放过程中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九)铁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在固定场所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十)从事机场管理、服务、维护、仓储等非航空运行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民航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七、事故调查组一般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邀请检察院派人参加。

八、事故调查组组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领导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调查组各小组的职责或者事故调查组成员的具体工作。

(二)主持事故调查会议,协调事故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事故调查中的分歧意见作出决策等。

九、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单位及其派出人员分别履行下列职责:(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人员:勘查事故现场,调查询问有关人员,收集事故有关资料,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提出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批复意见。

(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派出人员:勘查事故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参与调查询问有关人员,参与收集事故有关资料,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提出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批复意见。

(三)监察机关及其派出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对责任事故中涉嫌违纪的监察对象依法追究行政纪律责任,对违反规定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批复的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督促落实批复意见。

(四)公安机关及其派出人员:维持事故现场治安秩序,勘查事故现场,调查询问有关人员,确定死亡原因,对涉嫌犯罪的责任人立案侦查和采取强制措施,落实批复意见。

(五)工会及其派出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参与调查询问有关人员,参与收集事故有关资料,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对事故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提出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监督事故责任单位落实防范整改措施。

十、由区县政府负责调查的一般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区县的,由事故发生地的区县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事故发生单位注册地的区县。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区县政府应当派员协助事故调查。

十一、在事故调查过程中,经事故调查组认定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事故调查组组长单位提出,经负责事故调查的同级政府批准,另行指派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应当做好有关移交工作。

十二、有关部门需要依法对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人员和财产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通报事故调查组。

十三、由区县政府负责调查的一般事故,因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变化导致超出调查处理权限时,应当报请市政府或者授权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十四、事故调查报告由事故调查组组长单位负责撰写,一般包括报告标题、报告正文、附件3个部分。

(一)报告标题:事故单位名称、事故发生时间、事故类别、事故等级。

(二)报告正文:事故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现场踏勘及技术鉴定情况、事故原因及性质、责任分析及处理建议、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调查组成员签字名单。

十五、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字,特殊情况下由他人代签的,应当注明*人同意。事故调查组成员对事故调查处理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签名时作出书面说明。

十六、事故调查报告由事故调查组组长单位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同级政府批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直接监察安全生产工作的单位发生的一般事故,市政府授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事故调查报告。

十七、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作出处理,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落实整改。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抓紧整改并将有关情况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对未落实事故处理意见、整改措施的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责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依法处理。

十八、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同级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十九、对事故责任人上一年年收入,由事故责任人所在单位提供有效的收入证明或者纳税证明;单位无法提供或者事实不清的,事故调查组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进行调查。

二十、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应当依据《条例》第37条的规定实施处罚。涉及两个以上事故直接责任单位的,应当分别处罚。

举报核查情况报告篇七

学籍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学校常规管理工作,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对于实施素质教育,稳定教育秩序,建立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基于此要求学籍管理员对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必须有全面的认识和了解,熟悉学籍管理的具体细节和流程,及时掌握学校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及时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力求正确、及时、无误。

20xx年3月,我校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信息数据全面录入和核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合理安排本次核查,现就核查问题总结如下:

在接受核查任务后,学校随即召开全体教师会,传达读省文件精神和中心校核查工作思路。各位教师也对学籍核查工作献计献策,会上确立了以校长为核心的核查队伍和主要负责人,并全力投入到核查工作中。

我校共有学籍数149个,其中在20xx年春学期转转出两人:分别为二年级的张晓东和六年级的张贤锋;有学籍而不在校的学生有16人,详细去向及信息见附表,现实际在校学生131人。

在排查后,学生的错误信息为零。六年级的杨梦琴由于身份证号被他人非法使用,而未能成功上报身份证号,根据省文件精神,现更改使用其父亲杨安俊的身份证号。

由于学生数多,教师精力有限,再加之学生家长外出和部分家长对学校工作的不配合,从而很可能会导致学生学籍信息的细小误差;学校教师资源不充足,不能实现专人专管。但我们坚信,经过我们的努力,学生学籍会更加的完善与准确。

举报核查情况报告篇八

学校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我校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在安全工作中已取得较好的成绩。根据_4月8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教育部关于落实_办公厅决定立即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教电[2002]95号),开教办[2003]5号文件要求,我校党、政、工、队负责人在于诗琼校长的带领下,于4月10日对学校安全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排查,现就我校安全自查情况书面报告于后:

利用每周校会、少先队活动时间,分期分批组织全体师生学习《安全生产法》、《消防工作条例》、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校学生开展安全、健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使全体师生懂得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持久性,树立了师生对安全不能有半点疏忽和麻痹思想。时刻将学校安全工作摆在学校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形成“三位一体”(学校分管副校长具体抓,班主任老师时时抓,全体师生配合抓)的安全工作格局,做到一切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都在全体师生的监控中,及早发现,及时排除。

加强寄读生的管导工作和自主管理工作,严格寄读生纪律、宿舍卫生和消毒工作。本期学生宿舍整体结构无半点安全隐患迹象,玻窗、电源开关、,学生用床完好;寄读生实行早、晚点名,时常清查制度,有事中途回家必须向班主任老师书面请假。再在值周教师处销号(早、晚点名销号),寄读学生在学校寄读期间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注重督促饮食从业人员一年一度的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已获得健康许可证)和食堂生熟食品是否分开,食物有无必要的防尘防蝇设施,堆放是否有序,购置物品是否有变质现象,食堂内外的清洁卫生是否长期保持等工作。本期以来,无一例因吃食品影响师生身体不适或造成生病的安全事故。

党、政、工、队一帮人对学校教学、科研用房进行了全面系统检查,不放过任何一个死角,检查情况表明:校舍结构无安全隐患迹象,整个电线路无破损,个别教室开关不灵及时进行更换;微机室、远程教育设备室用电总控设备设施安装及材料都符合用电要求,学生宿舍线路无乱拉接现象,学校自然室仪器,按规定要求存放,排列有序,无安全隐患。

1、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实行乡政府、学校、社区三结合的原则,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的宣传力度,形成校、社区、乡政府整合力量,全面开展工作。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例干扰学校教学秩序的现象。

2、本期由于注重了交通安全知识的讲授,开展了一系列交通安全活动,进行了专项知识竞赛,增强了学生交通安全的防范意识,形成了师生对交通安全相互提醒,相互督促的工作格局。到目前为止尚无一例交通安全事故。

3、校内治安工作。通过组织教师职工学习《治安管理工作条例》和《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等一系列活动,增强了教职工相互理解,相互合作意识,到目前为止,教职工中无一例内部矛盾和纠纷,也无一例与社会人员发生矛盾冲突。

本期增添了领导班子力量,于诗琼校长任组长,负责全面工作;龙代文副校长任副组长。龙代文副校长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成员有群团组织负责人,村校主任教师。为确保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制定了“中兴乡大生小学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兴乡大生小学学生‘一日安全’常规”,“中兴乡大生小学村校学生‘一日安全’常规”,把学校校长、村校主任教师、班主任老师确定为校、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副校长确定为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本期已召开主任教师、党、政、工、队负责人安全工作专题2次,中心校每周周前会,值周领导讲本周工作要点的第一点就是学校安全工作,让全体教师明确“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固然重要,但师生安全第一”的工作原则,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总之,通过对学校安全的自查,尽管在前阶段已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由于现阶段全国各地“非典”蔓延,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尤其“非典”防范工作,确保师生政党学习、工作、生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相信,通过我校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团结一致,众志成城,不仅可以取得学校安全工作的辉煌成绩,而且还可获得防“非典”无烽烟战役的胜利。

举报核查情况报告篇九

____年度,××县工商局_____中心及各站(点)共受理各类案件__件(申诉__件、举报_件,建议_件,检举_件),其中:区工商局_____指挥中心受理分派__件,占申诉总量的__%,县局和工商所直接受理__件,占申诉总量的__%。以上受理的各类案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___%。

一、申诉情况统计。

申诉内容为商品质量类__件,占申诉的,服务类_件,占申诉的。申诉列前五位的依次为:服装鞋帽类__件,食品类__件,农资类_件,文化体育用品类_件,通讯产品类_件,分别占商品类申诉的、__%、__%、和。服务类申诉_件:订阅托运服务类_件,移动通信服务类_件,其它类_件。

二、举报情况统计。

____年举报共_件,无照经营举报_件,占总举报量的__%;质量举报_件,占总举报量的__%。

三、商品和服务申诉的热点问题。

_、服装鞋帽类申诉和食品类申诉居商品类申诉较多。

(_)服装鞋帽类。

申诉的原因主要集中在消费者对鞋类三包规定了解不清以及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上。一是消费者因为购买的鞋子出现开胶或者脱线,在三包期内要求经营者退换货,经营者在退货时按规定商家收取一定的折旧费,大多数消费者不了解扣除折旧费的原因,因此在退换及维修方面与经营者发生争议。二是消费者购买的成品衣服在生产环节就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买时没有仔细检查,拿回家发现买回的衣服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货,商家推诿不予以解决,由此引起申诉较多。

(_)食品类。

主要原因:一是法律法规的宣传,主要是《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使人民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有了很大提升。二是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更加重视,发现质量问题时,能够及时拨打_____申诉、举报,工商部门能及时为消费者挽回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_、农资类申诉集中。

出现的主要问题是经营者不能及时、有效履行“一帐通”规定和质量服务承诺,以及部分农民农业种植技术水平不高,不能正确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而进行投诉,导致农资消费纠纷较多。

举报核查情况报告篇十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档案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档案管理条例》,着力抓好档案管理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使我局档案工作步入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各类档案的管理、利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档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档案管理工作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完善,从不规范到规范化管理的过程,逐步健全了档案管理体制。20xx年5月档案升级以后,我局始终把档案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一是加强对档案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自身素质,明确档案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提高管理水平;二是机构改革以后人事变动,及时对专兼职档案员进行了调整。三是对档案鉴定小组进行了调整,负责日常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管理质量。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档案管理条例》,但随着机构的变化,职能也日渐增强,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各股室的工作职责,加大了对档案调阅工作的管理,做到调阅档案由分管领导亲自审批。通过建立健全工作职责和档案管理制度,把我局档案管理工作推上规范化的管理轨道。通过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也大大增强了大家的档案意识和自觉遵守档案工作制度的自觉性。

我局档案管理工作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几年来,坚持不懈地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在档案部门的指导下,机关文书材料均按照新的归档要求进行整理。二是推行各股室业务档案资料由兼职档案员预先组卷,综合档案在接收时严格把关,认真逐卷审查,对不完善的待完善后再上交。到目前为止,我局综合档案室收集卷宗总数为11476卷,其中:综合档案928卷,会计档案178卷,土地管理专业档案10346卷,声像档案24卷,各类档案的立卷归档均符合规范化要求;三是认真落实八防措施,坚持测量并记录库房温湿度,添置防虫、防霉药剂,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是在正常管理的同时注重档案的开发利用,编制各类案卷目录等多种检索工具,编制了组织机构沿革、大事记、基础数据汇编等编研材料。严格按规章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利用档案登记簿,建立了利用效果登记簿。

我局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做了一些扎实有效的基础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档案工作业务规范化要求还有不少差距。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档案人员素质,加强档案建设。为全面正确地做好土地管理工作,准确履行行政执法职能提供后勤保障。一是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宣传贯彻力度,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档案意识,明确档案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确保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抓好档案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档案管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继续做好每年的资料收集、整理、组卷、建档、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开创档案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举报核查情况报告篇十一

市委组织部:

根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在市委组织部具体指导下,通过强化措施、严格标准、扎实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此次专项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卷,其中正科级×人,副科级×人,科员×人。截止目前,专项审核工作全部完成。审核的×卷档案,档案资料记载与现有干部信息完全一致的×名,占总数的×%;其余×名干部档案与现有干部信息不同程度的存在差别,具体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年龄方面:出生日期最早材料记载与现有信息不一致的或存在涂改的×人,占总数的×%。经过三次信息反馈和重点约谈,目前已全部按规定予以纠正。

(二)工龄方面:参加工作最早材料记载与现有信息不一致的×人,占总数×%。经过收集相关材料和反复论证,目前已全部完成认定。

(三)党龄方面:档案中有关材料前后填写不一致,需按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通过时间规范记载信息的有×人,另有×人档案中入党申请书缺失,需要补充入党申请书。此类问题占总数×%。经过认真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收集相关证明材料,目前已全部更正和完善。

(四)学历学位方面:以能否提供正规学历认证报告为标准对中专以上学历学位信息进行认定,需纠正干部学历学位信息×人,占总数×%。经过多次督促和约谈,目前已全部按照认定标准予以纠正。

(五)经历方面:部分时段经历缺少相关证明材料的有×人,占总数×%。经过通知本人提供和收集相关单位证明和补充资料,目前已全部核实并予以纠正和完善。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拟制方案。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了高标准的完成专项审核工作,我们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部长和相关科室长为成员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市委组织部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专门抽调了×名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和干部科一起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保证了专项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抓好集中培训,增强责任意识。组织审核人员集中学习中央、省、市有关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业务培训,明确审核标准、程序和要求。同时,注重强化档案审核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保密意识,要求牢固树立公道正派理念,建立专项审核工作责任制,对于因信息泄密和工作疏漏造成负面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认真执行规定,严格审核标准。工作中我们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规定要求,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不徇私情。制定了审核工作流程,先易后难,边审核边学习,通过初审和复审交叉进行、科级干部把关复审、分管领导抽查审核等措施,保证了专项审核工作质量。在审核过程中,对干部人事档案中的原有材料和新补充材料,逐页逐项地核对,对个人信息注重前后印证,努力做到事实准确,说服力强。对审核出的问题,逐一进行登记,找准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提出纠正和完善的具体措施和意见。

(四)做好材料收集,完善档案内容。以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内容,对审核档案中缺少的重要依据材料逐一登记,坚持档案审核、信息反馈和材料收集同步进行,采取电话催补和专人查补等方法,解决档案缺失材料追补不及时的难题。对收集归档的材料,认真细致地进行鉴别,剔除不应归档的材料,使归档材料真实可靠、手续完备。

(五)建立健全制度,严格日常管理。结合这次专项审核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档案利用、安全保密、检查核对、收集归档人员职责等制度,形成了一套方便快捷、规范科学的档案收集、整理、查阅、转递、核对等工作程序,使档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并做到制度上墙,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健全和完善了《干部档案材料接收登记表》《转出档案材料登记簿》《利用干部档案登记簿》《档案传递登记簿》等各种登记表簿,做到了收转有登记,查借阅有手续,管理有章法,工作有条理,保证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近年来,我们认真落实各级组织部门关于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一系列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基础建设,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亟待提高。管档人员对档案材料的鉴别、整理和管理能力还不强,档案管理创新意识不够,专业技能不强。

二是档案管理的日常维护需要进一步加强。表现在档案收集归档工作存在较大的被动性,结合工作节点突击性收集整理资料多,日常性维护少,这样做的结果是往往由于时间仓促,收集到的材料来不及进行查证核实,使得档案材料的合理性大打折扣。

三是档案管理的工作机构需进一步明确。因受编制和职数限制,配备专门管档人员困难,需要上级在工作机构设置上予以明确,在人员编制上给予倾斜,提高档案管理人员待遇,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和规范,最大限度的发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过程,也是我们不断学习和发现不足的过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加以改进,不断强化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程度,建立健全各种制度,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举报核查情况报告篇十二

 根据市委组织部信息处下发的“关于在我市开展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的干部档案工作实际情况,我们迅速行动、突出重点、认真细致地逐条逐项按照《本溪市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检查评分表》的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查。

档案工作是各项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锦涛指出“档案是人类活动的真实记录,是人们认识和把握客观规律的重要依据。借助档案,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过去、把握现在、预见未来。档案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方面,是一项崇高的事业。”这充分说明了档案工作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重要使命和重要意义。我局十分重视档案工作,以党的十七大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组织、人事工作中心任务,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立足材料的收集和案卷的整理,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和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全市改革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我局非常重视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主管局长亲自抓,加强了对我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主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下设办公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明确分级管理责任,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准确、真实地保存好各种档案。档案工作者能够充分认识到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和深入的开展,努力开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新局面。

在市委组织部信息处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后,我局就对这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将上级文件精神、要求进行了认真研读,并明确了时间、要求和标准。同时,我们严格按照文件,以《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第五章《档案材料收集、鉴别与归档》执行,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工作力度,逐份清理干部档案,对所缺材料逐项进行登记、索要。对收集归档的材料,认真细致地进行鉴别,剔除不应归档的材料,使归档材料真实可靠、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需经组织审查盖章和本人签字的,盖章签字后归入干部档案。

在干部档案的整理工作中,我们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号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通过整理使每卷档案达到完整、真实、条理、精炼、实用的要求。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制度、鉴别制度、整理制度、查(借)阅制度、转递制度、保密制度、保管制度、管理人员职责等各项制度,做到完善各种登记薄和台帐。

我局的干部人事档案在利用时,查阅单位要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按照查阅干部档案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需要有主管局长签字方可查阅,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查阅干部档案。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过主管局长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时归还,不得擅自转借他人。在干部档案的转递中,我们也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详细登记,严密封包,收到档案的单位,经核对无误后,在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取回。

我局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应充分发挥计算机在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护及利用方面的作用,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积极争取领导和相关部门支持,制定了经费预算并得到落实,购置新式档案盒,更换密集架,做到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齐全。

通过自查,找到原因,也增加了信心,目前,我们干部人事档案已经全部加工整理完毕,正在进行材料收集和整理目录阶段,逐步完成市委组织部文件中要求的任务。

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是党和国家干部工作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是做好干部工作的基本条件之一,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干部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涉及到每个干部的切身利益。为了更好管理干部档案,为干部工作服好务,今年,我局将就人事档案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研,并就此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及对策。

举报核查情况报告篇十三

关于xxx村xxx等人反映危害农田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xxx纪委信访室:

自接到xxx村危害农田信访案件后,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组织专人进行核查,现将信访案件调查处理情况汇报于后:

一、核实情况。

经查核实:xxx村全村人口约xx户xxx多人,采石场于xxxx年xx月到此开工,工作期间确实存在飞石溅落村落的情况,石场下游部分农田因沙石堆积情况严重而无法使用,附近果树也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坏。xxx等人因赔偿问题多次于采石场老板张大海协商未果,所以出现上访事件。

二、情况处理。

1、政府已责成村两委立即向村民做好解释工作,安抚村民情绪。2、责令村两委立即与张大海衔接,督促张大海尽快对采石场进行整顿,并对已经造成的农田损坏情况作出赔偿。

4、如张大海仍拒交赔偿款并拒对其采石场进行整顿,按照相关合同,追究其相关责任。

关于信访人***、***等人反映拖欠农民工。

工资情况的调查报告**市_:

****2011年**月**日接到市_“*信转交[2011]**交**号”文后,对于信访人**、***等**人反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党政联席会,专门组成了以****志为组长,******同志为成员的信访工作调查组,对该信访件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组采取谈话、核实等方法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展开调查。该案件已查证清楚,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男,汉族,****年**月生,现住***,户籍所在地*********。

****,男,汉族,身份证号*******,现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二、反映问题。

信访人反映***************,要求:**********。

三、调查情况。

经调查查证,******是******的工程项目,总承建方为,*****公司将工程施工分包给******等人,***又分别将工程分包给*****等人进行施工。1、信访人***,承接***分包的****程,工程款****元,已支付***元,剩余***元未支付。

2、信访人****,承接***分包的***工程,工程款***元,已支付***元,剩余***元未支付。

四、处理建议。

根据调查情况,调查组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作出处理意见:

一、信访人****反映的***公司拖欠其工程款,致使自己无法支付所下欠工人工资的问题。调查组经调查认为:****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其工程款,下余款项双方存有争议,建议进行司法调解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二、信访人*****等人反映的***拖欠工资问题,应由***支付。

经调查组调解,***答应于***年*月**日前支付***万元给**用于工人工资发放。下余部分正在与各方协商解决,进行妥善处理。

三、信访人***反映的承接**公司***项目***元左右工程款未支付的问题,经调查组调解,**公司答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到位。

调查人:****。

***年**月**日。

附件3。

关于阎国海反映与西湾村转湾河开发区十斗二农所种的20亩土地纠纷问题的调查报告。

[2012]10号)后,板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组,通过走访调查相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该信访案件认真进行了调查。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与西湾村转湾河开发区十斗二农所种的20亩土地纠纷问题。

二、信访人基本情况。

阎国海,男,汉族,初中文化,1970年1月30日出生,板桥村十社农民,身份证号:***035;电话:***,。

三、调查情况。

国海要求过高未达成一致。后阎国海多次到村委会要求处理此纠纷,但因村干部换了一直没有解决。

四、调查结果。

经查,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经走访知情人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得知,1998年3月,阎国海向村委会转湾河开发区集资1500元,自投资金2600元在西湾村转湾河十斗二农自开土地14亩,并得到了14亩土地的使用权。2006年,由于国家土地政策的调整,县土改小组、镇政府、西湾村委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对转湾河进行了土地承包。2011年3月,新一轮土地承包开始后村委会对此土地纠纷进行了调解,提出退还阎国海的集资款的方案,但因阎国海要求过高未达成一致。

调查人:张杰顾方张荣国宋延新。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6。

举报核查情况报告篇十四

根据区纪委下发的关于印发《区纪委监委机关整治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围绕“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现将我镇整治信访举报工作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落实情况

报告

如下:

通过找准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建立目标台账,落实整改责任等举措手段,进一步优化信访举报平台建设,畅通多元信访举报渠道,切实提升主责明确、科学规范、高效务实、凝聚民心的信访举报平台建设水平。

重点整治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处置、管理、督查、督办等六个方面存在态度不端正、研判不到位、分流不及时,处置不及时、不精准,监督不够务实、目标要求不实际、追责问责不够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针对突出问题狠抓落实整改,从精准开展信访举报工作、扎实规范办理信访举报、加大信访举报处置力度、认真做好实名举报反馈工作、维护来访秩序、确保制度落实落地见效等六个方面着手,制定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强化责任压力传导、落实责任担当、完善反馈工作要求等具体整改措施,边整治、边总结、边巩固,确保信访举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一)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围绕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认真查找问题,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不漏项,不走过场。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能改的立行立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倒排工期改。同时,形成完善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针对发现的问题,围绕筛选、督办、审核等关键环节,完善信访举报处理工作制度,从源头上堵塞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漏洞,以专项整治的实际成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

(二)提高受理工作群众满意度

我镇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旨意识,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准确把握纪委检查机关受理范围,依纪依规判断举报问题性质,把检举控告受理好。对反映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问题,耐心细致做好解释疏导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防止简单粗暴,一推了之。

(三)深化和改进办理工作

我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准确分流信访举报件。明确任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做好群众反映强烈信访件的处置,切实化解群众实际问题。要明确要求,强化责任;强化质效,对群众反映的每一项问题逐一开展调查核实;强化督办,加大监督检查和通报力度;强化安全,进一步落实落细工作要求,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

(四)精准处置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

我镇在受理办理环节,坚决整治办理信访举报件过程中发现的有价值信息未能有效收集,信访举报研判不精准、录入信息不完善、分流缓慢等问题。在处置管理环节,坚决整治未按照规定及时处置,核查工作不全面、不深入、不细致,不优先办理实名举报,对发现的涉嫌恶意举报、诬告陷害问题听之任之等问题。

(五)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我镇由纪委书记带队亲自督查,强化过程监督。坚决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等检举控告的交办流于形式,监督检查针对性不强、运用监督检查结果不充分、整改促进效果不明显,对跑风漏气、拖延不办、敷衍应付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重视、不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等问题。

(六)加强和规范交办督办工作。

我镇按照《方案》要求,还需加强对交办督办件的跟踪、指导、督查,对问题调查不完整、不清楚、不到位的交办督办件提出补充调查建议,对办理进度缓慢的进行提示预警。要开展实地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指导解决,督促交办督办件按期办结。要认真做好实名举报反馈答复工作,告知实名举报人信访件已受理,回复办理结果,并做好回复记录。

(七)推动制度完善和落实。

我镇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实行台账式管理,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提出坚持将制度建设贯穿整治工作全过程,与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开展制度建设“回头看”,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八)推进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我镇通过总结和运用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化规律性认识,用成功经验指导推动新的实践。通过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强化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坚持开门搞整治,在动员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上下功夫,以专项整治工作实效取信于民。

举报核查情况报告篇十五

根据市、县关于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的工作部署,县_今年来努力做好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积极抓好信访突出问题治理和信访秩序的规范。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今年,县_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2件(其中来信25件;来访37批105人次,其中集体访4批53人次。群众来县上访的批次人次同比略有下降。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国土资源管理、城镇改造(拆迁)、劳资纠纷、农村宅基地、邻里、道路、房屋等方面的纠纷以及反映村干部作风等问题。我县群众到省集体上访1批5人次,进京非正常上访4批4人次,其中涉诉问题2批2人次,公安执法问题2批2人次。

(一)矛盾纠纷排查的情况。

集中排查出来的54宗。其中,包含当前的信访突出问题和去年积案化解年以来未得到妥善化解的历史积案,以及个别今年来省、市排查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矛盾分析情况。

所排查的情况,按照类别划分。

实行定期汇报,各工作组要按照一案一册要求做好台账,每月要定期上报案件的化解情况,能化解要按照省的九个一上报材料并由包案的责任单位领导、县领导审阅签名后上报县积案化解活动办公室进行审批结案,未能办结的应报告下一段采取的化解措施继续调处;交办的积案,按照县的要求于11月底全部办结,如不能按期办结的,由工作组写出相关材料说明原因和下一步工作措施交县包案领导签字后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上报县委、县政府的主管领导。

(三)加强督促检查,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积案交办后,我县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如对重点单位、乡镇的由县的分管领导带队召开案件的研究分析会议,并对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原因、成因,研究解决措施,使很多积案迅速而解,又如县主要领导对个别的重点案件还亲自研究解决措施,出良策、献良方,并对个别缠访、闹访人员亲自约见,从而确保问题合理解决到位,生活困难扶持救济到位,缠访、闹访教育疏导到位,违法上访的依法处置到位。同时我还加大督查的力度,分别由_局长和两名副局长带队到乡镇单位进行第一阶段的检查督导并对相关案件提出解决意见,从而使案件能早日化解结案。

为了严格坚持依法依规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不轻易突破政策法律规定去解决本不应该解决的问题,努力减少因此导致的越级访和缠访闹访,今年来,认真组织规范信访秩序。

(一)抓好规范上访行为。

组织各乡镇、县各单位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等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加强与上级信访部门的沟通,争取上级信访部门对越级上访不支持、不受理、不通报、不记账,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对一些缠访、闹访的信访案件,特别是多次重复到省进京上访的案件,探索通过召开信访事项听证会或启动核查程序,把案件及时结案,打消上访群众不切实际的上访愿望,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

(二)以宣传贯彻《xx省信访条例》为契机,做好信访秩序规范和宣传工作。

《xx省信访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xx省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确保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学习了解并准确把握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制度设计,根据《xx省信访条例》宣传普及工作方案,我县信访部门结合实际进行宣传,做到墙上有字、电视有声,充分利用广告、墙报、报纸、电子屏幕、宣讲、学习研讨等形式学习宣传条例。6月18日,省宣讲团到我县进行宣讲,上午在县直单位召开宣讲会,下午到阳城镇召开宣讲会。

6月23日,由县人大内司委、县_、县司法局等组成的县宣讲团分两个小组赴全县13个乡镇进行宣讲,重点对各乡镇班子成员,各政法派驻机构负责人、信访办负责人,乡镇中层干部,村(居、社区)全体干部及人民调解员等进行宣传讲解《xx省信访条例》。为做好省《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县_向市统一订购了相关宣传资料,其中包含省《信访条例》法规手册、信访工作资料(含信访工作人员篇、信访人篇)、省《信访条例》宣讲提纲以及宣传视频光盘等资料。各乡镇、各单位除了积极开展《条例》的宣讲工作之外,还按照相关要求,采取宣传条幅、宣传栏、播放宣传光盘等方式,广泛开展省《信访条例》的宣传。

今年来,县_通过把社会矛盾化解纳入信访工作的总体部署,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水平和社会风险防范能力明显提高。反映在群众信访的变化上,近年来,我县群众到省、市上访的数量每年逐步减少;今年以来,省、市下交的积案化解任务、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登记交办的我县群众上访事项同比下降50%以上。与此同时,群众矛盾统统涌入信访渠道的现象也已经发生明显的转变,各级信访机构的工作数量也逐年减少,反映出群众信访量逐年稳步下降,前几年群众矛盾迅猛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

举报核查情况报告篇十六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窗口”,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道程序和基础性工作,也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信息和案件线索的主渠道,其工作性质和作用决定了它在反腐倡廉整体工作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为此,xx市纪委、监察局按照“加强双基、着力规范、狠抓办理、提高水平”的工作思路,切实抓好信访举报工作。

(一)、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一方面,实行信访接待日制度,即于每周星期二由市纪委常委带领信访室工作人员轮流接访,受理群众的投诉。并实行首访负责制,谁首次接待,谁负责协调处理,包案解决问题。另一方面,积极推行纪检监察干部下访制度,主要是针对一些重点和群众反映突出的乡镇场、村,利用群众赶集日,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下到有关乡镇场、村接访,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及时捕捉一些信访信息。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市纪检监察干部已下访12次,接访群众73人(次),及时解决了一些矛盾和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信访网络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各乡镇场、各部门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工委书记为相应部门和乡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乡镇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乡镇、各部门纪工委委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抓好所在乡镇和部门的信访举报工作。二是搭建好接访平台,在各乡镇场和大的系统单位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室,明确专人负责处理信访举报,并且每季度将接访情况上报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同时,还在各乡镇场、各部门设立信访举报箱,由信访室工作人员定期收集信访举报箱里的信访信息。目前,我市已设立信访接待室33个、信访举报箱76个,畅通了群众的投诉渠道。三是建立信访联络员制度。聘请了182名退休老干部和回乡村的退伍军人分别作为所在部门和乡、村的信访联络员,对所在部门和乡镇、村开展有效监督,把握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调处群众矛盾。我市纪委、监察局每半年召开一次信访联络员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以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加强横向交流与沟通。切实加强与公检法、审计、财政、组织等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定期相互通报情况,交流信息,从而及时排查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问题和有价值的线索。

(三)积极开展信访监督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积极争取领导的支持和各职能部门的配合,通过信访谈话、发信访通知书、建议召开民主生活会、与组织人事部门联系沟通等方式方法,对各乡镇场、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实施信访监督。

(四)、积极开展创建“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活动。按照中纪委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精神,切实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建设。为此,我市纪委、监察局在各乡镇场、各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创建“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活动,要求“示范点”达到“四无四有”的标准:即无越级访、集体访、异常访和信访老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班子、有科学完善的工作制度、有固定的信访接待场所、有规范完整的台账资料。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制度。根据中纪委《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定要求,结合我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了《xx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努力使我市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切实维护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对属于业务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材料列入密件管理,及时办理,调查处理中不得暴露信访举报人的情况。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不能一推了之,而要求热情接待,耐心做好说明解释和引导工作,帮助协调、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依纪依法解决。同时,切实维护和保障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查处打击报复信访举报人和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陷、诽谤他人的行为,着力营造信访举报的良好环境,保护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

(三)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进行信访举报。将信访举报工作法规制度宣传纳入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之中,统一部署,统筹安排,通过形式活泼、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群众依纪依法进行信访举报,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创造良好的信访秩序。

(四)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主要是强化信访内部监督制约,通过明确岗位职责权限、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审批程序、重要问题集体研究决定等措施,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市纪委、监察局每半年还对各乡镇、各部门依纪依法规范处理信访举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不遵守信访工作制度规范,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一)进一步加大信访举报件的办理力度。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办理每一件信访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对交办的信访举报件,加大督办力度。同时,按照“市一级坚持多办少转,乡镇及部门等基层单位只办不转”的要求,狠抓初信初访问题的处理落实,提高初信初访的办结率。力争把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防止越级访、集体访和异常访的发生。

(二)严格按办理程序处理信访举报问题。一是归口管理。凡本委机关所收信访举报件,以及领导交办和上级机关、其他部门转办的信访举报件,由信访室根据信访举报内容,提出处理意见或按领导批示办理。二是分类管理。信访室根据举报内容或领导批示,进行梳理、筛选、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对不具备调查条件的作暂存处理,对有价值的信访线索进行信访初核,对反映问题够不上纪律处分的进行信访谈话处理。三是定期分析。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例会、案件检查工作例会等,对群众信访进行分析,发现其中的案件线索,寻找查处案件的突破口,提高信访线索的初核转案率。四是销号存档。对信访举报件实行限期办结,一般的一个月内办结,复杂的三个月内办结。信访举报件无论转立案与否,办结后都要由信访室将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等有关材料销案存档。五是反复倒查。对一时尚不具备调查条件作暂存处理的案件线索,暂存一段时间后定期回头进行倒查梳理,一旦条件成熟或有新的发现,及时安排人员初核。

(三)加强对重点信访的预防预测。定期排查信访重点户,在重大决策出台后和重要节日、会议、活动、重点工程开工前,认真排查可能发生越级上访的重点单位、重点人员,积极采取措施化解矛盾,加以防范,特别是注意发现集体访、越级访和异常访的苗头,做到早发现、早劝阻、早解决。

(一)切实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素质。定期组织信访干部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提高其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经常教育信访干部增强拒腐防变意识,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坚持党性原则,恪尽职守,严守纪律,防止以权谋私、以信谋私。

(二)切实提高信访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强化对信访干部的系统培训。组织学习法律法规、金融、证券、财务、税务、审计等业务知识,切实提高信访干部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依纪依法办事水平,提高正确运用法规政策、处理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需要。

(三)切实配齐配强信访干部。要求各乡镇场、各部门配齐配强信访干部,把政治素质高、有事业心责任心、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安排到信访室接待来访,处理信访问题。

举报核查情况报告篇十七

第一条为了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保障党员、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第三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认真处理检举控告,回应群众关切,发挥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作用,保障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第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以下行为,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

(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第五条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处理检举控告,鼓励支持检举控告人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

(二)依规依纪依法。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以及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处理检举控告,引导检举控告人依规依法、理性有序地反映问题。

(三)保障合法权利。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既保障检举控告人的监督权利,又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分级负责、分工处理。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检举控告,建立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第六条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畅通检举控告渠道,规范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线索,科学研判政治生态,更好服务群众。

第七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接收检举控告人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的检举控告:

(一)向纪检监察机关邮寄信件反映的;

(二)到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的接待场所当面反映的;

(三)拨打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电话反映的;

(五)通过纪检监察机关设立的其他渠道反映的。

对其他机关、部门、单位转送的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检举控告,应当按规定予以接收。

第八条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明确承担信访举报工作职责的部门和人员,设置接待群众的场所,公开检举控告地址、电话、网站等信息,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归口接收检举控告。

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对收到的检举控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负责任地接待来访人员,耐心听取其反映的问题,做好解疑释惑和情绪疏导工作,妥善处理问题。

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定期接访制度,有关负责人应当接待重要来访、处理重要信访问题。

第十条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属于受理范围的检举控告,应当进行编号登记,按规定录入检举举报平台。

对涉及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应当定期梳理汇总,并向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十一条检举控告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受理:

(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受理反映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管理的领导干部,党中央工作机关、党中央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纪委等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检举控告。

(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受理反映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同级党委工作机关、党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下一级党委、纪委等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检举控告。

(三)基层纪委受理反映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同级党委下属的各级党组织涉嫌违纪问题的检举控告;未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由该委员会受理检举控告。

各级纪委监委按照管理权限受理反映本机关干部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检举控告。

第十二条对反映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检举控告,由设在主管部门、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接到检举控告的,经与设在主管部门、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协调,可以按规定受理。

第十三条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的以下事项,不予受理:

(一)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二)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三)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对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所列事项,通过来信反映的,应当及时转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处理;通过来访、来电、网络举报受理平台等方式反映的,应当告知检举控告人依规依法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或者单位反映。

第十四条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经筛选,对属于本级受理的初次检举控告,应当移送本机关监督检查部门或者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将移送情况通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于重复检举控告,按规定登记后留存备查,并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承办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逐件登记、建立台账。

第十五条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收到属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应当径送本机关主要负责人,并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送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收到反映本机关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检举控告,应当径送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

对属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不得扩大知情范围,不得复制、摘抄检举控告内容,不得将有关信息录入检举举报平台。

第十六条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收到属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应当及时予以转送。

下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转送的检举控告,应当进行登记,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或者转办工作。

第十七条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对收到的检举控告进行认真甄别,对没有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或者属于其他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在沟通研究、经本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后,按程序退回信访举报部门处理。

监督检查部门对属于本级受理的检举控告,应当结合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适当了解,经集体研究并履行报批程序后,以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等方式处置,或者按规定移送审查调查部门处置。

第十八条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应当每季度向信访举报部门反馈已办结的检举控告处理结果。

反馈内容应当包括处置方式、属实情况、向检举控告人反馈情况等。

第十九条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检举控告办理情况的监督。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应当定期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第二十条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属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有以下情形之一,经本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可以发函交办:

(一)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存在明显违纪违法问题的;

(二)问题典型、群众反映强烈的;

(三)对检举控告问题久拖不办,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其他需要交办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到交办的检举控告后,一般应当在3个月内办结,并报送核查处理情况;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特殊情况需要再次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批准。

第二十二条对交办的检举控告,有以下情形之一,经交办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可以采取发函、听取汇报、审阅案卷、检查督促等方式督办:

(一)超过期限仍未办结的;

(二)组织不力、核查处理不认真,或者推诿敷衍的;

(三)需要补充核查、重新研究处理意见或者补报有关材料的;

(四)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检举控告承办机关对拟上报的核查处理情况,应当集体审核研究,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

第二十四条检举控告人使用本人真实姓名或者本单位名称,有电话等具体联系方式的,属于实名检举控告。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可以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核实是否属于实名检举控告。

第二十五条纪检监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

第二十六条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实名检举控告,应当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实名检举控告人受理情况。重复检举控告的,不再告知。

第二十七条承办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应当将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结果在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检举控告人反馈,并记录反馈情况。检举控告人提出异议的,承办部门应当如实记录,并予以说明;提供新的证据材料的,承办部门应当核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实名检举控告经查证属实,对突破重大案件起到重要作用,或者为国家、集体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纪检监察机关可以按规定对检举控告人予以奖励。

第二十九条匿名检举控告,属于受理范围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按程序受理。

对匿名检举控告材料,不得擅自核查检举控告人的笔迹、网际协议地址(ip地址)等信息。对检举控告人涉嫌诬告陷害等违纪违法行为,确有需要采取上述方式追查其身份的,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纪委监委批准。

第三十条虽有署名但不是检举控告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或者无法验证的检举控告,按照匿名检举控告处理。

第三十一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定期研判所辖地区、部门、单位检举控告情况,对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苗头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形成综合分析报告,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必要时向同级党委报告。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以及检举控告反映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题分析。

对问题集中、反映强烈的地区、部门、单位,可以将相关分析情况向有关党组织通报。

第三十二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根据巡视巡察工作机构要求,及时提供涉及被巡视巡察地区、部门、单位的检举控告情况。

第三十三条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中应当对检举控告情况进行收集、研判,综合各方面信息,全面掌握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情况和被监督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十四条对检举控告较多的地区、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经了解核实后,发现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问题的,应当向其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

第三十五条检举控告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提出检举控告;

(二)申请与检举控告事项相关的工作人员回避;

(三)对受理机关以及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提出检举控告;

(四)因检举控告致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者侵害的,可以提出保护申请;

(五)检举控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获得表扬或者奖励;

(六)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六条检举控告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三)接受党组织、单位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要求;

(四)对反馈的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保密;

(五)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七条被检举控告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正确对待检举控告,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三)尊重检举控告人和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人员,不得进行打击报复;

(四)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八条被检举控告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被检举控告的问题作出说明、辩解;

(二)基层党组织讨论决定对自身处理、处分时,可以参加和进行申辩;

(三)申请反馈核查处理结论;

(四)对所受处理、处分不服的,可以申诉或者申请复审;

(五)对受理机关以及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提出检举控告;

(六)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九条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属于诬告陷害。

认定诬告陷害,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党委或者纪检监察机关批准。

第四十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检举控告的分析甄别,注意发现异常检举控告行为,有重点地进行查证。属于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诬告陷害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从重处理:

(一)手段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严重干扰换届选举或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

(三)经调查已有明确结论,仍诬告陷害他人的;

(四)强迫、唆使他人诬告陷害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四十二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将查处的诬告陷害典型案件通报曝光。

第四十三条纪检监察机关对通过诬告陷害获得的职务、职级、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利益,应当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规定予以纠正。

第四十四条对被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纪检监察机关、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当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谈心谈话、消除顾虑,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推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第四十五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区分诬告陷害和错告。属于错告的,可以对检举控告人进行教育。

第四十六条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中,应当强化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注意工作方法,对于不予受理事项或者不合理诉求做好解释说明,不得自以为是、盛气凌人,不得漠视群众疾苦、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

第四十七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检举控告保密制度,严格落实保密要求:

(二)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检举控告人信息转给或者告知被检举控告的组织、人员;

(三)受理检举控告或者开展核查工作,应当在不暴露检举控告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四)宣传报道检举控告有功人员,涉及公开其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第四十八条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当事人有权要求其回避,回避决定由纪检监察机关作出:

(一)本人是被检举控告人或者其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近亲属与被检举控告问题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检举控告问题公正处理的情形。

第四十九条检举控告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检举控告而受到威胁或者侵害,并提出保护申请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提供保护。必要时,纪检监察机关可以商请有关机关予以协助。

被检举控告人有危害人身安全和损害财产、名誉等打击报复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五十条纪检监察机关核查认定检举控告失实、有必要予以澄清的,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予以澄清:

(二)向被检举控告人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通报情况;

(三)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五十一条对因检举控告失实而受到错误处理、处分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在职权范围内予以纠正,或者向有权机关提出纠正建议。

第五十二条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私存、扣压、篡改、伪造、撤换、隐匿、遗失或者私自销毁检举控告材料的;

(二)超越权限,擅自处理检举控告材料的;

(四)隐瞒、谎报、未按规定期限上报重大检举控告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其他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形。

利用检举控告材料谋取个人利益或者为打击报复检举控告人提供便利的,应当从重处理。

第五十三条本规则所称监督检查部门、审查调查部门,指的是纪检监察机关中履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职能的部门和跨部门组建的审查调查组。

第五十四条对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审计机关、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信访举报以外的问题线索的处理,其他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五条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和国有企业、高校等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除执行本规则外,还应当执行党中央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相关规定。

第五十六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则,制定相关规定。

第五十七条本规则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其他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规定,凡与本规则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则执行。

举报核查情况报告篇十八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提高信访举报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信访条例》《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信访举报工作暂行规定》《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交办案件督办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纪检组(监察处)受理对本院机关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辖区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院长、副院长、副院级领导干部、监察室主任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必要时可以直接办理辖区各基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事宜。

第三条  纪检组(监察处)受理信访举报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

(七)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信访举报业务工作;

(八)对信访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及其反映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将信访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者和其他无关人员。

第四条  纪检组(监察处)接到群众反映法院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接访通知以后,应当迅速到法官会见室接访并做好以下工作:

(三)做好接访记录;

    (六)对重要来访、集体上访,应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必要时请主要领导出面接谈。

第五条    纪检组(监察处)设立自动录音举报电话,并对外公布。负责接听自动录音举报电话的人员应及时听取、保存和整理电话录音,并认真做好登记。

(四)对有关咨询性电话,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给予必要的解释或答复,或告知对方向有关部门询问;对于内部情况或对外需要保密的事项,不予答复。

第六条  监察处内勤工作人员负责查阅下载网络上的有关举报信息,按信访工作要求进行处理。

第七条  对重要信访件应由监察处内勤受理登记后,提出拟办意见,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主管领导审批并呈报院长批示后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上报或答复信访举报人。

重要信访件包括:

(一)属于纪检组(监察处)管辖范围的信访件,且线索比较清晰、实名举报的信访件;

(二)上级机关交办、督办的信访举报件;

(三)领导批示需要查处的信访举报件;

(四)被媒体曝光,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信访举报件;

(五)属于纪检组(监察处)管辖范围的信访件,有线索但缺乏有效证据,举报人反复举报,情绪反常,可能诱发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及其他后果的案件。

第八条  重要信访件通常采取自办、交办、转办、督办等形式进行处理。

(一)自办是指由本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处)按照规定的程序直接进行处理;

(六)对交办、转办、督办的信访件,要在规定期限内向中院纪检组(监察处)报告调查处理结果或反馈情况。不能按期报结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和办理情况。

第九条  重要信访件以外的属于一般信访件,应由监察处内勤受理登记后,提出拟办意见,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主管领导审批后办理。

第十条  信访件办理的流程和时限。

(八)对于立案调查的案件,经调查认定违纪事实存在,按照《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本院各部门应妥善处理来信来访。

(一)诉讼服务中心在处理来信来访工作中,要认真甄别来信来访内容,对反映干警违纪违法,属于纪检组(监察处)受理范围的来信来访,应及时填写转交函,经院长或主管院长批准后转交纪检组(监察处)受理。

(二)各部门廉政监察员接访收集的干警违纪违法信访举报线索,应及时报纪检组(监察处),由纪检组(监察处)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举报核查情况报告篇十九

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要求,现将xx公司近期信访维稳有关工作情况及全国“两会”期间有关维稳工作安排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xx公司党委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党政领导齐抓共管,主要领导把维稳的政治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会定期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和职工思想状况。分管领导各司其职,结合实际和分管领域,将抓维稳工作和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形成维护和谐稳定的强大合力。各部门和单位加强员工队伍管理,及时发现群众中苗头性问题,营造团结和谐的文化氛围。同时,强化监督检查,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影响企业稳定大局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首先,建立xx公司信访工作制度,以及疫情期间涉及信访维稳应急机制,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预防和处理机制,做到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健全值班考勤和信息上报机制,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发现涉及信访稳定问题及时上报,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其次,融入地方维稳工作大局。加强与xx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了解地方维护重点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制订预防措施,对地方严防严控对象和问题做到心中有数。争取地方对处置信访和维稳工作的力量执法支持。再次,严格落实重大项目稳评和风评制度。重大项目开展稳定评估和风险评估工作,规避风险隐患,既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又不引发社会稳定风险。

三是营造浓厚氛围。与_步调一致,及早谋划,精心部署,把信访维稳任务一件一件细化,责任一项一项明确,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用正确的思想和文化引导员工向上向善,灵活组织开展各项文化活动,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不断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树立团结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四是做好疫情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公司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领广大职工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尽责,在岗员工签署志愿书x份,志愿坚守岗位,全力保障xx顺利开展。针对疫情封闭管理期间职工采购困难等问题,主动了解职工诉求,积极协调属地超市,集中采购,保障防疫及员工生活所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强化宣传途径,充分利用好工作群、微信公众号以及电子宣传屏等多种方式,积极向干部职工宣传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政策措施,大力普及安全预防知识,及时发布疫情动态信息和防控工作进展,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科学认识、理性应对,同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宣传发生在身边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持续释放“正能量”,形成团结一心,共抗疫情的良好氛围。重点关注广大职工情绪变化,印发《致xx公司全体职工的慰问信》,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和关心关爱工作,在元旦来临之际,为一线坚守岗位职工送上关心与祝福,为员工准备丰盛跨年晚餐,强化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确保职工队伍身心健康、思想稳定。截至目前未发生任何突发事件和疫情负面信息传播问题。

三是强化监督,夯实责任。不断完善公司“大监督”工作机制,聚焦公司“十四五”规划实施、安全生产、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从政策、决策、体制、机制、法制等源头环节加强管控,通过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审核把关、提醒督办等举措,做好舆情管控、疫情防控、合同合法合规审查、农民工薪酬保障、民营企业欠款清理等各项工作。

一是信访维稳工作人员经验不足。信访维稳工作内容复杂多变并存在一定的不可预见性,公司人员较为年轻,信访维稳工作经验不足,缺乏一定的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举报核查情况报告篇二十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档案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档案管理条例》,着力抓好档案管理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使我局档案工作步入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各类档案的管理、利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档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档案管理工作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完善,从不规范到规范化管理的过程,逐步健全了档案管理体制。20xx年5月档案升级以后,我局始终把档案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一是加强对档案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自身素质,明确档案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提高管理水平;二是机构改革以后人事变动,及时对专兼职档案员进行了调整。三是对档案鉴定小组进行了调整,负责日常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管理质量。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档案管理条例》,但随着机构的变化,职能也日渐增强,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各股室的工作职责,加大了对档案调阅工作的管理,做到调阅档案由分管领导亲自审批。通过建立健全工作职责和档案管理制度,把我局档案管理工作推上规范化的管理轨道。通过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也大大增强了大家的档案意识和自觉遵守档案工作制度的自觉性。

我局档案管理工作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几年来,坚持不懈地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在档案部门的指导下,机关文书材料均按照新的归档要求进行整理。二是推行各股室业务档案资料由兼职档案员预先组卷,综合档案在接收时严格把关,认真逐卷审查,对不完善的待完善后再上交。到目前为止,我局综合档案室收集卷宗总数为11476卷,其中:综合档案928卷,会计档案178卷,土地管理专业档案10346卷,声像档案24卷,各类档案的立卷归档均符合规范化要求;三是认真落实八防措施,坚持测量并记录库房温湿度,添置防虫、防霉药剂,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是在正常管理的同时注重档案的开发利用,编制各类案卷目录等多种检索工具,编制了组织机构沿革、大事记、基础数据汇编等编研材料。严格按规章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利用档案登记簿,建立了利用效果登记簿。

我局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做了一些扎实有效的基础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档案工作业务规范化要求还有不少差距。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档案人员素质,加强档案建设。为全面正确地做好土地管理工作,准确履行行政执法职能提供后勤保障。一是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宣传贯彻力度,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档案意识,明确档案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确保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抓好档案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档案管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继续做好每年的资料收集、整理、组卷、建档、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开创档案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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