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文学是一门需要持之以恒长期学习的学科,掌握基本概念和原理是后续深入学习的基础。写一份完美的总结需要首先梳理好自己的思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启发。
与宪法相关的论文篇一
《燕子》作者:宗阳春发表时间:-5-2阅读次数:578
教学目标
1.自学本课生字、生词,注意积累,赏析好词好句。
2.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背诵课文。
3.通过朗读和想像,理解课文内容,感受燕子的可爱和春天的美丽,激发学生对大自然的热爱之情。
教学准备
实物投影仪、录音机
教学过程
一、导人新课
2.我们再来看看我国著名作家郑振铎眼中的燕子是什么样的?
二、初读课文
1.(教师配乐朗读课文)听了课文之后,你的眼前仿佛看到什么?
你想不想看到更多的东西?请读课文。
2.自读课文。
3.小组合作学习。
出示自读要求:
(1)读课文中的生字,想办法记住每个生字;
(3)组员轮读课文(每人一节),边读边思考:课文写了燕子的哪些方面?
(4)选出自己最喜欢的一节,读给小组成员听。读后其他组员评议,指出优点和不足之处。
4.检查小组合作学习情况。
三、小组研读
1.这是一篇经典散文,之所以能经久不衰,就是因为它非常美,美在以下四个方面。
(1)出示:外形美春之美飞行美歇息美
(2)你们小组最想研读那一方面的美?(小组成员商量研读专题)
2.出示研读方法:
(1)自读课文,找出哪些词句最能反映这方面的美;
(2)细细品读这些词句,把自己的想法写在旁边;
(3)小组交流补充;
(4)讨论怎样读好这一节?练读。
3.学生研读,教师巡视并参与研读。
四,汇报交流
(一)汇报交流“外形关”
1.研究外形美的.小组汇报。
(1)燕子的外形美在哪儿?
(2)你们从哪些词句读出了这种美?01
(3)其他组成员补充或质疑。
(4)推荐一名成员朗读这一节,其他成员评价。
2.练习。
出示:一身()的羽毛,一对()翅膀,加上()的尾巴,凑成了()的小燕子。
(二)汇报交流“春之关”
1.研究“春之美”的小组汇报。
(1)这一节通过哪些景物来展示春之美?这些景物各有什么特点?
(2)你们认为哪些词句写得比较好?为什么?
(3)最后一句写小燕子对表现“春之美”有什么作用?
(4)这一节的四句话顺序能不能颠倒?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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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组成员补充或质疑。
(6)推荐一名成员朗读这一节,其他组成员评价。
2.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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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宪法相关的论文篇二
楼下我家的门上有一盏灯,灯上面有一个鸟巢。你看这是什么哈哈!让我告诉你正确的答案――这是燕窝!
燕子每年春天都会来我们家。燕子背上的羽毛是黑色的?模数?你为什么不看看我?他说,中国政府将继续贯彻“一国两制”的方针。ldquo剪刀。它们的羽毛也是黑色的。
每天早上,燕子的爸爸和妈妈飞来飞去,忙来忙去。他们在做什么?哦,所以他们在盖房子。看着燕子嘴里含着泥盖房子,我想:房子什么时候才能盖好?我等待,等待,一天,两天......第三天早上,我抬头看到一个美丽而完美的燕窝已经建好了。
燕子的爸爸和妈妈住在这个温暖美丽的家里。几天后,神奇的事情发生了。燕子妈妈在她的窝里下蛋。我数了五下。又过了一段时间,小燕子从壳里出来了!多么可爱的小燕子啊!
燕子的父母正忙着为燕子寻找食物。他们从外面捡起虫子,喂给婴儿吃。燕子一看到虫子,你就推我推,推我推特,好像在说:“给我!给我!爸爸,妈妈,我饿了!我饿了!”每个人都想单独吃这条又肥又嫩的虫子。
看,这是我可爱的小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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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宪法相关的论文篇三
前几天,我家的屋檐下来了两只小燕子,它们用泥巴和干草搭了一个温暖、舒适的窝儿。又隔了几天,窝里多了四只燕宝宝,只见小燕子长着一身乌黑发亮的羽毛,雪白的肚皮,一双眼睛黑溜溜的像宝石,尾巴像一把锋利的剪刀,漂亮极了。我看着那一只只活泼伶俐的小燕子羡慕极了,我多想也有一只啊!
有一天,我趁燕爸爸和燕妈妈出去觅食了,就爬上凳子伸手捉一只,小燕子在我手中一边拼命地挣扎,一边叽喳叽喳大叫,窝里的小燕子也惊恐不安起来,我望着手里油光发亮的小燕子爱不释手,心里美滋滋的。
我飞快地跑去让妈妈看,妈妈认真地说:“孩子,可不能祸害燕子,快把它放回去。燕子不但长得可爱,而且是捕捉害虫的能手,它们主要捕捉蚊子、苍蝇、飞蛾等害虫”。听了妈妈的话,我羞愧极了,心想:原来燕子还有这么大本领呢!于是,我双手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回窝里。
从此,我更加喜爱燕子了,我还要好好保护它。
与宪法相关的论文篇四
表象理论结构特征。
学作为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产物,是西方文论的重要延续,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自身的理论体系,对其研究中承载着人类的物质与精神文化,尤其是表象理论的发展,其特征、结构对、、文化等有了新的阐释,尤其是结构中的定型对文学造型与艺术事实对现实生活的模仿等在文学文化领域有了新的解释,是对当下文学文化现状研究的必然需求。
语言文化学自产生来时,在人文思想上坚持以为文本的理念,对各文化的特殊性加以尊重,对文化的内在性、民族性与本然性作出阐释。表象与知识更具有名族地域特色,因此对表象理论的研究可以反映出一个民族的情感倾向、自我文学、艺术等的发展与独特的思维特征。
本文所写的是表象问题,它与知识更具有民族特性,其独特的表象理论及其研究方法,在表现其独特的民族族心智特征上有重要意义。
表象一词并不是语言文化学先发明的,在古老的东西方早有其渊源。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就曾提出“概念来自表象”和“灵魂不能无表象而思维”的观点;中国中的表象思想主要表现在《周易》中,其中所表述的'“象”更多的是意象,《周易》从“天人合一”的整体观角度出发,通过不同的意象来阐述世界本原以及事物的本质。
认为表象是对客观事物的印象留存于大脑记忆中,其产生是由外在的刺激物所引起的。学认为在头脑中形成的对感知事物的形象,无论是否受到刺激引发都存在于人们的意识里,也就是说,表象在生活中的作用很大,已经潜入到我们的思维之中,不自觉的影响我们的活动,同时表象还具有强烈的民族倾向性与思维特性。因此,对于语言文化学的民族来讲,表象更具重要性。因此语言文化学的表象理论研究对国际间文化的交流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语言文化学中的表象不同于一般意义的表象,包括形象与概念,以及与之相关的意义属性。可见,语言文化学范畴的表象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可以是集体也可以是个体的。表象结构在当代比以往任何一个时候更为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尤其是多媒体网络技术所提供的独有形象,其结构所带给我们的直观刺激性、可感性更是让大众感到快意。也就是说,表象在更广范围的国家文化交流中,通过研究民族语言文化的特点,进而探询民族思维和精神世界,达到为国际文化交流服务。
表象可以分为集体表象和个体表象,因为表象具有双重性,它可以是个体的,也可以是集体的,这是表象特有的个体性和超个体性。具体到个体来说,每个个体都具有各不相同的个体表象,而从个体所属的民族文化角度来看,必然要接受从这一文化共同体中继承下来的民族的共同的表象,这就是集体表象。两者之前的区别研究在语言文化学之前便有:有的把集体意识看做成员世代继承的公同的信仰和感觉系统,在这个基础上群体可以产生共鸣;有的认为是一种特殊的认知形式,是“一般思想”中的知识,其内容、功能和再现都受社会制约;有的认为社会表象是一种社会现象,而不是认知现象,它们是关于行为、思想和价值的多层次系统等。
由上文可知,集体表象是语言文化研究的重点,因此,在表象理论中一般指集体表象。在集体表象的结构体系中主要有先例现象、定型、艺术事实与鬼神。
“先例”或“前例”,指“已有的事例”或者“可供后人援用或参考的事例”。语言学术语“先例性”,基本是这个含义,表示“己有的可以供后人援用和参考的事例”。
先例现象作为一种表象,自然具有表象的特征,但是又有着自己的独特性。作为先例现象需要具备几个条件:具有超个体性,在这个个体共同体或者民族文化体中他们对本民族的语言文化很熟悉,如同常识知识一样熟知,至少知道这些现象存在;在认知层面上这个现象是现实存在的;此种现象在某个民族文化群体的言语中经常出现,带有民族标识。
先例现象具有自己的原型性与单一性,也就是说同一个民族中的先例现象有着相同的原型形象、评价取向及伴随意义。先例现象非常广泛,可以是言语思维活动的各种文本,也可以是非言语类的绘画等。但是语言文化学理论研究的主要是语言化先例现象,并按照语言单位本身特点将其划分为先例名、先例语句、先例情景与先例文本。中国的四大文学名著,他们的书名、故事情节、重要人物等被后人时时提起。这些文本已经成为了中国文化的象征,具有先例地位。
定型作为一种复杂的现象,可以从、心、认知学、语言学、民族心理学与民族语言学等方面加以论述,其中研究最多的就是社会学,社会学家们主张定型是在一定的民族精神需求与文化动机基础上产生的,是同种族行为方式相关的模式,它反映了一定的民族、或社会团体对某个需求的语言化符号,是社会需求的反映,在社会化进程中对个体意识有着典型的促进作用。
定型作为表象主要有情景和表象两种形式,前者是一种行为定型,后者是表象定型。因此定型又可分为情景定型与形象定型,情景定型如排队、、考试等情景,形象定型按照事物所属的不同领域有动植物定型、人类定型、职业定型、社会定型与人定型等。语言文化学主要是对反映民族文化的行为定型和形象定型有所关注,如民族行为定型中的传统风俗习惯等。在现实中有的行为定型仍在地区多以种植农作物为为主的形式保存着,还有在婚礼中的行为等也有不少不存。形象定型则侧重于更多的动物形象,如在西方文学中,绵羊多指性格上愚钝、倔强或者顺从命运等群体,狗熊是指笨拙、没教养、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代表。从上可知,定型与先例现象基本相似,都带有民族性标识,是民族文化的表现,是主观对客体现实的反映。
艺术事实是现实的模仿,可以算是第二种现实,通常是文学等艺术作品中的人或物,它具有一定的民族标识性,对文化也有着重要的意义。艺术事实主要分为两类:现实生活中的对应物与潜在世界、第二艺术世界,它们都可以在文学作品中出现。前者以镜子为例,一方面它具有客观属性,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另一方面在自我的传说、神话或文学作品中,镜子被赋予了神奇的魔力,能够知道古代、展望未来,这是在前一种现实镜子对照中的艺术事实。后者是仅仅存在于第二重现实中的艺术事实,如《西游记》哪吒三太子烽火轮、乾坤圈等,这些在现实中没有的东西,也只存在于潜在的艺术世界。
鬼神不具有原型性,同时在唯一性上比较缺少,他们存在于各种形象之中,如西方古希腊文化与古罗马文化中的鬼神由于地域民族的不同有着区别。鬼神和先例现象处于原型性和唯一性标尺的两端,具有完全截然相反的两极性质。
与宪法相关的论文篇五
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属于政治范畴,而文化自信则属于精神范畴。
文化作为国家和民族附体的灵魂,既是它的精神显示,又是它的价值表现。
文化不仅凝结着过往历史的思想结晶,而且透现着预期未来的取向范本。
文化自信与道路、理论、制度自信不属于同一个范畴,文化具有的精神统领地位决定了文化自信的"最根本"意义。
文化论文。
文化自信是对本民族文化的信念、信心,体现的是民族精神状态和凝聚力。
我们文化自信的基础和源泉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一)优秀深厚的传统文化是文化自信的历史根基。
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多年的悠久历史,创造了灿若星河的人类文明,留下了丰厚的优秀传统文化。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崇高的价值追求,蕴含着顽强的奋斗精神,包涵着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诸多智慧。
这是民族的“根”和“魂”,是中华民族对人类文明的特有贡献,也是我们民族文化自信的重要依据所在。
中华文化必定要走向世界,优秀深厚的传统文化是我们在对外交流中的重要精神资源,也是我们文化自信的底气所在。
(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快速发展是文化自信的现实依据。
我们党拥有高度的文化自觉,深刻认识到文化建设在一个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
特别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来,从战略高度和全局视野出发,制定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方针,出台了许多促进文化繁荣发展的政策措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得到了快速发展。
文化事业全面推进,文化产业加速发展。
这些表明我国文化软实力逐步增强,文化竞争力逐步提升,也是我们文化自信的重要来源。
(三)当代中国发展的巨大成就是文化自信的最大本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际地位不断提高。
当代中国发展的巨大成就,不仅极大增强了中国人的民族自豪感,也坚定了我们的道路、理论、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虽然与快速提升的硬实力相比,与历史上中华文化在世界上曾经达到的高度、产生的影响相比,当代中国文化建设还有所不足,但当代中国的发展进步为文化的进一步发展提升,积累了强大的物质基础和精神能量,是我们文化自信的最大本源。
(一)坚定文化自信,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精神支撑。
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坚定文化自信。
中华文化创造了灿烂的辉煌,包含着几千年来中国人民生生不息、勤于奋斗的民族精神,体现着和谐宽厚、追求进步的高贵品质和人格。
当前,我国社会格局深刻调整,利益格局更加多元,群众思想和利益诉求更加多样,在推进“四个全面”伟大实践中,碰到的矛盾和问题会比以往更加复杂。
这就需要我们坚定文化自信,用优秀的传统文化精髓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找到最大“公约数”,在不同社会阶层中形成最大限度的思想认同和价值认同,从而凝聚力量,提供精神动力。
(二)坚定文化自信,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在要求。
文化实力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个民族的复兴首先是文化的复兴。
在一个文化信念的荒漠上,立不起一个伟大的民族。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寻找到它的文化根基和价值支撑,它就是文化自信。
”我们必须坚定文化自信,坚守我们自己的优秀传统文化,守住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和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只有这样,才能克服前进路上的严峻考验和艰难险阻,最终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三)坚定文化自信,是坚定道路、理论、制度自信的重要基础。
文化是影响道路、理论和制度最深层次的东西,它广泛渗透于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之中。
文化自信是支撑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基础,没有文化自信,谈不上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此外,文化自信也更深厚,一旦树立起来,其影响将是深厚且长远的。
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我们能够快速进步,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在这一进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当前,我们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理论、制度的自信,就必须坚定文化自信。
(四)坚定文化自信,是文化交流中讲好中国故事的重要保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我们对外文化交流越来越多。
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文化在开放交流中,相互吸收和借鉴,同时又展现自己的文化特色与精髓。
另外,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思想价值观念也会借助这个平台进行宣扬与传播。
在这样的背景中,文化交流,也是文化的交锋与激烈碰撞。
为此,我们必须有坚定的文化自信,以坚持坚守的从容,借助文化的翅膀,向全世界展现中国的形象,展示中国人的精气神,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
加快培育和铸就真正的文化自信,关键是不忘本来、吸收外来、着眼将来。
(一)坚守自身文化认同,阐释传统文化内涵。
不忘历史才能开辟未来。
我国有着五千多年辉煌灿烂的文明史,有自己从未中断的文化传统,留下了无数的文化宝藏。
坚定文化自信,首先是坚守对自身文化的认同。
我们要珍视中华优秀文化,摒弃民族虚无主义,对传统文化致以礼敬,并以之为自豪,并对中华文化生命力和文化发展前景有坚定执着的信念。
准确把握传统文化的思想精髓、价值理念,让人民群众树立文化自信,自觉成为弘扬和传播中华文化的主体。
(二)推动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培育和坚定文化自信,要善于做好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工作,让传统文化焕发新的生命力,符合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需要。
做好创造性转化,就是对中华传统文化中符合改革开放的社会特征,具有时代价值的内容和形式加以改造,赋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时代内涵和新媒体环境下的现代表达形式。
做好创新性发展,就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加以完善和拓展,为其增添新的内容,确保文化传承的时代性、发展性和前瞻性。
总之,通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让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时俱进、推陈出新,从中找到那些能够体现中国智慧、中国价值的理念和主张,进一步增强我们的文化自信。
(三)摒弃弱势自卑心理,树立正确文化心态。
当今,全球经济文化深度融合,坚定文化自信,必须立足世界性的视野,树立正确文化心态,应大力消除文化自卑心理、文化弱势心理和文化防御心理。
首先必须抛弃文化自卑心理。
自卑是一种不自信的表现,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强盛的民族是靠否定自身而崛起的,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崛起是靠虚无主义托起的。
其次还必须摒弃文化弱势心理。
有的人不能正确领会中国文化的价值,认为我们的文化不如别人,固守着文化弱势和文化防御的心态,同样是文化不自信的表现。
这些思想和文化心理极其有害,因此,我们既不能封闭保守,墨守成规,奉行文化保守主义;也不能妄自菲薄,崇洋媚外,一味照搬西方模式和文化。
(四)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文化合作交流。
封闭的文化不仅是无声的,也是无力的。
培育与坚定文化自信,不能自我封闭,必须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文化的交流合作。
一方面,中国文化在走出去的同时,也将从不同文明中寻求智慧、汲取营养。
另一方面,中华文化只有通过与其他文化的碰撞、交流和交融,才能显示出我们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
在走向世界的过程中,要敢于和善于把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传播到世界,特别是要把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主流展示出来,把中国人民蓬勃向上的风貌展示出来,全面提升中国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只有走出去,在世界文化的舞台上与其他文化相互交流互鉴、创新发展,才能真正实现文化自信。
(五)推进文化改革,增强文化创新创造能力。
没有创新,文化就没有生命力。
培育和坚定文化自信,既要认同我们深厚悠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大力推进文化改革,增强文化创新创造能力。
要在文化发展过程中始终保持敏锐的创新思维。
坚持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方针,大力营造有利于文化创新的优越环境。
着力推进文化发展目标、文化价值体系、文化内容的构成、文化传播的方式等方面的创新,在移动互联时代,尤其要注重文化传播平台和传播方式的创新。
只要在文化创新的实践中取得真正有历史意义和当代价值的成果,就能增强文化自信。
与宪法相关的论文篇六
基层图书馆是我国基层人员获取知识信息的主要途径和场所,加强基层图书馆文化的研究,构建基层图书馆文化研究体系,对于提高基层图书馆的公共文化服务职能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面发展来讲都具有重大意义。现本文就通过分析当前基层图书馆文化研究的现状,来探讨存在于基层图书馆文化建设中的问题,并分析了其应对策略,以供参考。
目前在我国城市中的图书馆文化建设发展水平较快,但是基层图书馆的文化建设发展却相对较为落后,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与关注。而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主要是因为基层图书馆所处的位置、所服务的对象、所建立的制度以及所做出的服务都与城市图书馆有着很大不同,基层图书馆在实现文化建设的过程中还面临很多问题。以下笔者就通过分析当前基层图书馆文化研究现状,来分析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建议。
基层图书馆文化是从组织文化的视角出发来对基层图书馆的管理问题进行研究,对于基层图书馆文化的研究是从上世纪90年代末才刚刚开始的。其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了基层图书馆文化的界定、范畴、内容体系、功能和构建等几大方面。但是由于文化具有很大的多样性,也是一个复合体,因此不同的学者对图书馆文化所持有的态度也存在差异,因此直到现在,关于图书馆文化的界定依然没有统一的定论。而对图书馆文化的范畴,很多学者普遍认为有四种,即认为图书馆文化分别属于社会文化、组织文化、哲学文化以及图书馆管理学与文化学交叉等四种文化的一部分,也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对于图书馆文化的内容体系,一般认为其主要包括图书馆的价值观、精神、哲学、目标、道德规范、形象、心理、传统习惯、、环境以及管理方式等多个方面,每个方面都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图书馆文化研究课题。
在对图书馆文化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发现图书馆文化是具有很大功能作用的,因为加强图书馆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图书馆文化研究能够起到凝聚、导向、振兴、激励、规范、效益、辐射、竞争以及发展等多个功能,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应该重视起图书馆文化研究的重要原因。但是就目前来讲,我国在基层图书馆文化研究方面还相对较为薄弱,基层图书馆文化建设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尽快采取措施来改进完善。
(一)信息资源不足。由于基层图书馆一般都设置在农村地区以及一些偏远地区,信息资源获取的途径较少,因而当前基层图书馆普遍存在资源储存不足的问题,严重制约和影响了基层图书馆文化建设的实施。这里所指的资源包括图书馆馆藏、设备、信息化建设资源等。
(二)领导对图书馆文化建设不够重视。一些基层图书馆的领导不能正确处理传统和创新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图书馆文化建设的发展。基层图书馆文化事业历史悠久,值得我们发扬和传承的传统文化有很多很多,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我们必须舍弃的东西也不少。因此,我们的工作任务就必须随之转变,有取、有舍、有创新,光凭老经验在一定程度上势必制约基层图书馆文化建设的发展。
(三)基层图书馆文化建设的相关机制不够健全。机制虚置化也是制约图书馆文化建设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前,基层图书馆根本没有建立开展图书馆文化建设的实际操作机制,即使建立了,也形同虚设,并没有开展具体工作,导致了基层图书馆文化建设缺乏相应的组织保障。
(一)丰富基层图书馆的馆藏资源。馆藏资源在图书馆文化建设中的支撑作用。图书馆物质文化包括:馆舍、阅览室、书库、服务器、终端、电子阅览室、图书传输设备等,这些是图书馆文化建设的基石,是构建图书馆精神文化建设和图书馆制度文化建设的前提条件。因此,文献资源直接影响着图书馆文化建设的有效展开,影响着图书馆文化建设的整体发展态势和水平。图书馆要以读者需求和自身的任务为依据,有重点、有层次地组织开发文献资源,并让新开发的资源信息尽快传到网上,尽力创造条件,以高质量的资源信息为读者提供服务,更好地满足读者需求。
(二)加强基层图书馆精神文化建设。图书馆精神文化建设在图书馆文化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图书馆精神文化建设是图书馆文化建设的核心,也可以说是图书馆文化建设的最高级现象。而这一高级现象是由图书馆的主体――人(馆员和读者)来实现的,这就要求我们图书馆员必须具备优良的职业道德、饱满的精神状态、忘我的进取精神和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来引导读者汲取知识、净化心灵。图书馆精神文化建设是图书馆物质文化建设和图书馆制度文化建设的领导者。
(三)建立并完善基层图书馆文化建设机制。图书馆制度文化建设在图书馆文化建设中的保障作用。图书馆制度文化建设主导着图书馆物质文化建设,影响着图书馆精神文化建设,是图书馆文化建设的保障。图书馆要根据各自图书馆馆藏文献、馆藏规模、技术条件、设施设备以及岗位的服务目标、性质和服务环境的不同特点等,制订相应的管理方法和规章制度,从而保障图书馆文献的收集、保存和使用,以满足读者对文献信息资源的需求,更好地为所有的读者提供优质服务,以完成承担传播知识的社会责任。
总之,加大基层图书馆的文化研究不但能够进一步的完善图书馆文化研究体系,还能够为提高图书馆文化建设水平,促使基层图书馆最大程度的发挥自身职能提供重要理论基础。目前我国的基层图书馆文化建设水平还相对较低,还需要我们正确认识其中存在的不足,积极利用成熟的图书馆文化研究成果来完善图书馆文化建设体系,促进基层图书馆文化服务职能的快速提升。
与宪法相关的论文篇七
维护城市居民的权利是城市政府公权力配置和运作的目的和界限,即城市政府公权力的配置和运作,只有为了保障城市居民权利的实现、协调权利之间的冲突、制止权利之间的相互侵犯、维护和促进权利平衡才是合法的和正当的。
时代特色;法治文化;价值观。
城市文化是体现城市社会特点、城市居民生活方式、生活文明程度的区域性特征极为突出的文化形态。城市文化的形成、积淀和演进与乡村文化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其法治化程度更高。这一点,可以从古希腊、古罗马,乃至中世纪的威尼斯、伦敦,以及近代城市文化的出现和变迁中相伴而生的法律文化的产生中得到印证。因此,可从说法治文化是城市文化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体现着城市及其居民对法治的认知、实践和发展。同时,文化对于法治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在一定意义上,城市法治文化体现和表征着城市自身的经济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发展高度。城市法治文化,在概念上是指存在于城市这一特定载体之上,由过去和现在的全体城市居民共同参与构建而形成的,表现一个城市所特有的法治精神、法冶理念及法治实践的文化形态。在城市法治文化中,起核心作用,将城市法治文化凝聚成一个有机整体的是城市法治的价值指向或价值观。城市法治文化对培育城市居民的法律意识,依法规范城市居民的行为模式,进而维系城市的基本生活秩序,乃至推动城市的发展进步与文明程度,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这一切,都依赖于具有时代特色的城市法治文化的价值观。为此,我们必须重视构建和弘扬具有时代特色的城市法治文化价值观。
具有时代特色的城市法治文化,在法治价值观上应当着重强调和正确处理城市法治中的几个重要关系,也就是引导全体城市居民正确树立文化价值观中与法治文化紧密关联的权利义务观、正义观、效率公平观和人文观。
在当代社会主义社会中,城市居民作为人的权利优位及与此一致的人人都应恪尽义务是法律价值观首要因素,即在整个城市法治文化建设中,都应当重视权利优位与恪尽义务为关键词,同样,城市法治文化也不例外。为此,城市法治文化建设就比须要正确处理好两种关系。一是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二是权利与权力的关系。
在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中,权利优位的法律价值观在本质上意味着:保护人的权利,即城市居民权利是目的;而督促城市居民履行法定义务正是实现权利保护的手段。因为,基本的立法理论告诉我们,法律设定义务的目的在于保障权利的实现、权利是第一位的因素,义务是第二位的因素。人的权利是人的义务存在的依据和意义。这就是人们为什么常说“无权利即无义务”的原因所在。城市法治文化的价值观同样如此。很难设想在只有法定义务而无法定权利的条件下,能够确立具有鲜活生命力的城市法治文化的价值观。
在权利与权力的关系中,权利优位的法律价值观意味着:城市居民的权利是城市政府公权力的源泉,城市政府公权力的取得是基于人民群众的信任。维护城市居民的权利是城市政府公权力配置和运作的目的和界限,即城市政府公权力的配置和运作,只有为了保障城市居民权利的实现、协调权利之间的冲突、制止权利之间的相互侵犯、维护和促进权利平衡才是合法的和正当的。具体到城市的法律化治理而言,就是要求城市政府坚持奉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维护广大城市居民最大利益作为治理城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力,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管理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实现高效、廉洁的治理目标。
正义从来就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正义被人所感知一定是通过一个个具体的实例而不是通过几句空洞的口号。我们之所以将法治视为实现正义的最佳途径,是因为法治能够有效地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实现人们所要求的正义。首先,法治能促进和实现形式上的正义,即法律诉讼、审判程序上的正义。在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是不可避免的,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也是大量的。这些冲突和纠纷得到公正的解决的基本前提是冲突和纠纷解决机制与规则的统一性和合理性。事实上,只有通过统一的法治,才能为人们公正地解决冲突和纠纷提供规则和程序。法治公正地解决冲突和纠纷,其核心要义就在于必须做到无偏见地、严格地适用公开的规则,同样情况同样对待,这也就是法律面前人人一律平等。其次,法治能促进和实现实质上的正义即分配正义。我们必须承认,在人类社会中,就利益关系而言,既有利益的一致性,也存在着利益的冲突。因此,每个社会都需要一套正义原则来指导社会适当地分配利益。法治在实现分配正义方面的作用,主要表现为把指导分配的正义原则法律化、制度化,并具体化为人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对资源的公正分配。
我们应当特别重视城市中弱势群体的利益,以提升城市中的弱势群体利益为出发点,构建城市法治文化中的正义观。学者们早就指出:真正正义的利益分配制度,恰恰是对弱势群体的利益最关注,给予了最充分保护的利益分配制度。按照美国法哲学家罗尔斯的观点,只有当城市具体的社会利益分配制度指向努力扩大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时,这一制度才能称得上是真正正义的。对此,我们在构建城市法治文化中的正义观时,理应给予高度关注并在制度建设中使其彰显和产生实效。
对效率的追求与公平的实现是一对天然的矛盾。我们应当注意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这一两难选择的标准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反映到法律的价值观上,也是以效率优先为特征的。为此,应当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构建城市法治文化中的效率公平观。“效率”是经济学中最常用的概念,在人们对它的种种解释和定义中,“价值极大化”或“以价值极大化的方式配置和使用资源”,是其最基本的表述方法。
在当代城市法治文化的价值观中,效率优先的实质与实现途径在于:权利和权力是最重要的法律资源。这是因为权利和权力可以给人们带来实际利益,是实现利益所必不可少的手段。合理的权利和权力安排会降低交易费用,提高交易效率。效率优先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规律。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之一是自由竞争、优胜劣汰。这一不可抗拒的铁的规律迫使每一个市场经济的参与主体,包括个人不仅必须有效率的观念,而且一定要把效率置于优先的位置。更进一步说,目前我们所进行的深化改革,实质上就是要对法律资源的重新配置,是权利和权力的系统化重组与安排,其目标正是调动市场经济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力求获得更高的效率,实现社会财富的增加。只有先做大蛋糕才能让每一个人分得更大的那一块蛋糕,正是这一观念的形象表述。法律资源配置上的效率优先意味着:在整个法律价值体系中,效率价值居于优先位置,是配置社会资源的首要价值标准。效率优先的法律价值观应当通过制度安排表现出来。为此,总体法律体系的框架必须以效率为优先价值观来决定权利、权力等法律资源的社会配置。同时,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设定和落实,必须以效率为优先价值观来引导、配置。
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如前所述,法律的终极价值在于实现公平的正义。在效率与公平发生冲突时,为了效率的价值目标,公平可以暂退居第二位,但这种暂时的退让恰恰是为了在更高的程度上实现公平。让全体城市居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应当成为我们始终不渝的最高选择。
维护人的价值、尊严和基本权利,无疑是法律最重要的功能之一。法律要发挥这样的功能,势必涉及在立法、司法和执法过程中,人们如何认识人的价值。在关涉人的问题,如人的生命、人格、尊严、权利时,一定的法律体系总自觉不自觉地基于某种关于人的价值的价值观而做出规范。同时,这种价值观支配着法律体系中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地在工作中注重去维护人的价值、尊严和基本权利;对侵害人的价值的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为此,当代法的价值观必然包含着人文主义并且是其精神核心。我们共产党人所讲的“以人为本”的基本含义应当是:一切从人民群众出发,一切以人民群众为中心,把人民群众作为观念、行为和制度的主体。“以人为本”之所以成为现代法律价值观的精神核心,首先是因为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目的在于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最终应当体现为人的物质利益的满足和精神生活的充实,表现为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其次是因为健康、文明、高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依托于现代人文主义的精神环境,并需要由包含人文主义精神的法律制度去引导和规范。
具体到城市法治文化,把“以人为本”放在其核心位置,是基于这是城市社会全面进步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健康、文明的现代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同步发展的经济体系。因此,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体系必须蕴含着丰富的人文关怀与对人的尊重。把以人为本作为构建城市法治文化中的题中应有之义,其目的正是在于通过法律指引城市居民在发展经济的同时,重视发展人的精神世界,提高人的道德水平,实现城市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同步发展。
以上是构建和弘扬具有时代特色的城市法治文化价值观的相关论文,希望你能喜欢。
与宪法相关的论文篇八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茶文化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了丰富的人生哲理与价值观念。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中,结合茶文化一同宣传、倡导,能够更好的激发人们对传统体育文化的热爱,还能够帮助人们更好的理解茶文化,传承茶文化。总之在当代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茶文化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倡导与发展作用十分巨大的,充分利用茶文化的群众基础,传承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构建茶文化与民族体育文化和谐发展的新模式,推动中国传统文化的创新与发展,是当代每一位中国人共同的承担责任,也是当代文化建设者们共同承担的使命。
茶文化;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发展;传承。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就是包含民族特色,以及传统文化内涵的文化形式,对人类自身的发展与社会功能的发挥,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是民族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彰显着民族文化的伟大,是文化与文化的交融。民族传统体育并不是一种文化,而是多种文化的综合体,在长期的发展中,受到周围的环境与文化影响,而形成的文化系统。在传承民族体育文化的过程中,与茶文化相结合,不仅能够丰富体育文化的内涵,还能够进一步促进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两者同属于中国文化的一部分,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研究茶文化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倡导与发展模式,对于当代文化建设来说,有着非常巨大的推动作用。
茶文化具有原生态性,而在茶文化发展的过程中,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相互作用,两者具有一定的问题共生特征,因在当代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过程中,建立其与茶文化协同发展的模式,十分必要的,也是极具可行性的,下面对此进行几点分析:
1.1原生态特征。
具有原生态特征的茶文化,有许多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可以借鉴与继承的宝贵知识和经验。而最具原生态特征的少数民族,当属土家族和苗族。因为生活的地区比较偏远,且无法依靠现代化工具进行生活,因此,在这里生活的少数民族,多数都是自给自足进行生活。经过与大自然长时间的磨合,他们学习了利用各种原始的方法进行食物种植和收集,同时学会了各种在自然条件下生存的技能,这也在某种程度上锻炼了他们的体制,从而形成了一种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文化。种茶、采茶也是他们主要的生活内容之一,由于身处自然环境当中,没有工业的干扰与污染,所以,在这里生活的人们形成了独有的地方茶文化,而这里的茶叶更具有独特的韵味。随着科技的发展与进步,这里的茶文化被现代人们所发现,这种与自然高度协调、完美融合的茶文化被人们所惊讶,浑然天成且意义久远的原生态茶文化成了人们争相学习的典范,更值得传统体育文化模仿与学习。
1.2文体共生特征。
茶文化与民族体育文化一直保持着互利共生的关系。自古就有“文体不分家”的道理。文,是指对传统优秀文化的继承,以及对不同民俗的发扬过程。体,是将文化良好进行展示的一种表现形式。每个民族在关注茶文化的同时,更要重视体育文化的发展。中国是由众多少数民族组合而成,因此在不同的民族就有不同的风俗习惯和文化追求。体育活动的出现,增强了各种文化节日的气氛,还让热爱运动的人们懂得用身体去展示文化的美。体育运动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茶文化节日的需要,强身健体的同时更具有观赏性。
1.3群体特征。
随着人们对中国茶文化的继承和发扬,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以及偏远地区的茶文化被人们所发现。随着科技水平与技术的不断发展,在蛮荒之地所形成的璀璨茶文化逐步走进了人们的生活。传统的娱乐方式容易被人们所膜拜和效仿,例如:采茶时用唱歌来缓解工作时的疲劳,高兴或者遇到佳节时,会举办采茶舞或采茶表演,以供娱乐消遣。而采茶舞也在某种程度上展现了体育锻炼精神,具有群体性的活动和娱乐形式,继承我国优秀传统茶文化的同时,也是发扬民间传统体育文化的最好途径。
1.4地域特征。
茶文化的发展具有浓郁的地域色彩,同样,民族体育文化的发展也离不开多样的地域特点。因所处地理位置与海拔高度的不同,许多地区都有其独有的交通运输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当地人的生活提供了便利。我国的高山峻岭比较多,很多山区生活的人们,无法及时与外界进行信息沟通,因此,文化传播的速度也就相对较慢。但是,也正是这种原因,让他们可以更好的与大自然接触,进而更具有创造力和想象力。为了丰富业余生活,偏远地区的人们开始自行组织民间锻炼健身活动,只有保证拥有良好的体魄,才能更好的生活。例如:土家族通过摔跤进行身体韧性与柔性的练习,通过荡秋千、踢毽子来增进彼此的的友谊;苗族人更是将舞狮子作为健身娱乐活动,二人同步协调表演,既展现了高超的表演技艺,又在一定程度对二人的配合能力进行考验。还有赛龙舟比赛,不同龙舟队员统一配合来完成比赛。这里的生活更具有色彩与活力,同时,身体也进行了良好的锻炼。由此可见,锻炼不一定需要固定的器械和设备,只要具有最原始的锻炼欲望和锻炼精神,就能够完成对身体的锻炼活动,从而形成一种独有的民间体育锻炼文化。
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文化中不可缺少的礼仪规范,茶文化将中国传统的精髓集中体现了出来,在当代各个领域,茶文化都发挥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在民族传统体育发展中,融入茶文化观念,可以丰富人们对传统体育文化的认知,能够提升人们对传统体育文化的认识,并丰富传统体育文化的内容与形式,使其更好的在当代发展并传承下去:
2.1构建民族传统体育和茶文化的生态圈。
中国的许多少数民族,分布地域广泛,因此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人文文化。因为生活的需要,当地人需要进行一定的体育锻炼,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当地形成具有地方特点的体育文化。而少数民族在进行种茶采茶等活动时,也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茶文化。茶文化与体育文化经过长时间的碰撞、交融,进而促进了两种文化的发展与进步。环境的局限性并不能束缚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因为人们生活必将产生一种符合人们需求的文化,而茶文化与民族体育文化有着高度的统一性和一致性,因此为了促进我国继承和发扬优秀的传统茶文化,并保证其在民间体育文化中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就需要我国对民间体育和茶文化充分的认识和了解,从而将众多茶文化形成统一整体,进而与体育文化融合,形成一个可以促进时代发展保证构建和谐民族的文化交融的生态圈。
2.2民族传统体育和茶文化的品位。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工业化的迅猛发展,人们对于茶文化与民族体育文化的品位也逐步提升。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在继承和发扬优秀的传统茶文化的同时,也需要不断的进行“加工、打磨”,从而形成独具特色具有民间创意的民族传统茶文化。将优秀的茶文化用于商业,势必会对其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要对茶文化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不应该过度改变,使其失去原有的教育价值和指导意义。生活水平的提高注定人们会追求更高品质的茶文化与民族体育文化,保持二者良好融合的同时还要在一定程度上维持生态系统平衡。民族茶文化的发展,要坚持可持续性发展目标,在保证遵从悠久的茶文化发展历史的同时,让茶文化摆脱商业化模式的束缚,也就是适度开发。对于盛产茶叶的地区,需要政府加强对当地茶产业的发展和管理工作。例如:在一次举办茶产业发展论坛会上,众多地区的政府部门联合发动了促茶产业发展战略联盟,保证向全世界推广名茶的同时,继承和发扬中国的优秀茶文化。同时帮助当地人建立小型茶厂,进而让更多的好茶为世界人们所用。
2.3实现民族传统体育和茶文化跨越式发展。
如何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与茶文化良好融合,是让二者有跨越式发展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不同地区继承和发扬的茶文化历史不同,因此,少数民族按照实际生活经验积累而形成的优秀茶文化是与地域有直接关联的。为了保证中国茶文化能够长期稳定发展,并促进民族体育文化共同进步,此时需要不同省份、地区的政府联合起来,以发展和继承优秀茶文化和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为根本,从而建立一个茶文明与民间体育健康可以共同生存的环境。利用跨越式发展模式,让茶文化带动部分企业快速发展,从而促进地方经济迅猛增长,在一定程度上维持当地发展需要的同时,保证让一部分人短时间变得富有。为了更好的应对以后的机遇与挑战,需要茶文化与民族体育文化良好融合,共同解决在未来即将遇到的问题。茶文化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的民族价值,因此,利用体育运动精神,在一定程度上积极促进茶文化的发展和宣传工作,这是对中国优秀历史的一种尊重,更是具有跨时代意义的重大一项伟大尝试。
本文首先对民族传统体育与茶文化特征进行了分析,通过两者特征的分析,我们很容易发现,在中国传统民族体育中,包括民族文化、体育与娱乐等很多内容,它是一种综合性的存在,其实质意义是对民族进步、社会发展繁荣的见证。而与此同时,在我国很多少数民族地区,茶文化亦是影响其文化走向的关键,并且这些地区多以茶叶贸易为主要的经济形式,那么这时传统民族体育文化与当地茶文化之间必然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茶文化与体育文化本身同属于民族文化体系之中,在当代,建立两者协同发展的模式,借助当代茶文化的群众基础,以及茶文化复兴的浪潮,倡导我国传统民族体育文化的发展与传承,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手段。本文对此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够为我国传统民族文化的创新发展有所助力。
参考文献。
[4]周家金,黄向平,孙庆彬.民族传统体育的“文化植入式”教学模式探析———以桂东南采茶舞引入高校体育课堂为例[j].梧州学院学报,2014(6):57-61.
与宪法相关的论文篇九
在妈妈理发店隔壁的屋檐下,有几只小燕子正在辛苦的做燕窝。它们用嘴一口一口的叼来了泥和草,一点一点的粘在墙上。就这样用了十几天,燕窝终于做好了。从那以后,我每天都要抬头看一下,看燕子妈妈有没有生出宝宝来。盼呀盼!终于有一天我抬头一看燕窝里有三只小燕子在叽叽喳喳的叫呢,好像在说:“我饿了。”然后我就看到燕子妈妈很快就飞出去了,一会儿又飞回来了,我看到燕子妈妈嘴里叼了一条小虫子,但是三只小燕子的嘴都是向上张的,很大很大,先给谁吃呢?燕子妈妈一想:还是给最小的宝宝吃吧。于是燕子妈妈就把嘴里的虫子放进了最小的燕子嘴里,然后又飞出去了,就这样,燕子妈妈一天一天的很辛苦的把小燕子们喂养长大了。
可是,已经有两只小燕子会飞了,还有一只小燕子不管燕子妈妈怎么教,它也不敢飞。忽然有一天,我抬头正好看到小燕子在叽叽的叫,原来是燕子妈妈在教它学飞呢。只见燕子妈妈用自己的嘴巴使劲的推小燕子,但是小燕子只是在叽叽的叫个不停,好像在说:“妈妈,我怕,我不敢飞。”燕子妈妈好像在说:“小宝贝,不用怕,有妈妈在,勇敢一点,你看哥哥姐姐们都会飞了。”小燕子终于在妈妈的鼓励之下试飞了好几次。
第二天,我看到燕子妈妈带着三只小燕子在天空中快乐的飞翔。我觉得燕子妈妈真是了不起,我以后也要学小燕子一样坚强勇敢!
与宪法相关的论文篇十
广东省顺德北区西山小学三年级3班谈梓豪
我家屋檐底下有两只燕子。
这两只燕子,背上是乌黑的羽毛,腹部却是雪白的。它的小脑袋圆圆的,两只眼珠滴溜溜转,一张小嘴尖尖的,不时梳理着乌黑的羽毛。
燕子飞的很快,它从屋檐下的窝里像箭一样飞出去,一眨眼,它就飞到远处的稻田里了。它一边飞一边唱出美妙动人的曲子。
我真喜欢燕子。
指导老师:谢老师
与宪法相关的论文篇十一
1、宪法修正案明确“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进一步完善了公民私人财产权的宪法保障。宪法修正案放弃以往通过列举公民财产的形式规定私人财产权,而是采用概括式规定,更好地反映了我国当前公民财产权的形式和形态。宪法修正案还正面确认国家可以对私人财产权征收、征用,同时明确国家对私人财产征收和征用必须依法进行,并给予补偿。从来没有哪个制度否认过政府的征用权,重要的是征用的法律限制。法律对政府征收、征用权的制约就是对私人财产权的保障。
完善私人财产权的宪法保障是进一步尊重人权的要求。财产权受到蔑视总是与人权受到排斥密切相关,因为在财产权没有受到尊重的社会里,个人在自由意志支配下的行为将不受理性对成本收益核算的约束,必然流于任性。所以由国家限制人的自由就十分必要了,人权自然就不容易得到尊重。私人财产权又是公民享有其他权利和自由的物质基础。同时,完善私人财产权宪法保障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私人财产权是市场经济的逻辑起点,与契约自由一起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两大支柱。没有产权,经济人就无法参与交易;没有完备的财产权保障制度,就没有成熟的市场经济。此外,宪法修正案还对土地征收、征用以及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社会保障制度作出明确规定,都进一步丰富人了权保障的内容。
2、被媒介称之为“2003年末最热点的法治事件”——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慧娟的个人命运遭遇,近几天一直在我心中萦绕,既无法释怀,又挥之不去。因为我认为,这决非一起简单的法官个体的荣辱升降事例,它折射与反照的,是现阶段我国法官整体乃至全部法律在与权势遭遇的时候,所隐蔽的微妙心态、无奈处境,以及莫名其妙的胆怯和“不战而被人兵之屈”的无条件败退。
认识到这一点,很艰难,也很痛苦;认识不到这一点,则是表象的,浅浮的,李慧娟事件也只能像各领三五天风骚的其它新闻事件一样,如过眼烟云、转瞬即逝。其个人名誉、尊严、职位的丧失与牺牲,也只能轻如片羽、无关紧要,失去它应有的启发、意义与价值。不妨,让我们再次回顾一下李慧娟事件:
去年5月27日,李慧娟审理了一个看似简单的案子:伊川县种子公司与汝阳县种子公司的《玉米种子代繁合同》纠纷一案,并按审委会决议草拟了(2003)洛民初字第26号民事判决书,并送交主管领导签发生效。判决书中的一句话后来成了引爆“炸弹”的雷管——“《种子法》实施后,玉米种子的价格已由市场调节,《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作为法律阶位较低的地方性法规,其与《种子法》相冲突的条款自然无效……”很快,河南省人大就对洛阳市中院的这张判决书做出了反应并提出了批评,认为这实际上是宣布河南省的地方法规即《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无效。而李慧娟则是这样解释的:“《立法法》规定,下位法和上位法抵触无效,这种无效不是我说的,是法律规定的后果,是一种实体上的无效,并不是具体一个人去确认无效。”
但是,“根据省、市人大提出的文件”,并“在省人大和省高院的关注下”,洛阳市中院党委仍然对李慧娟做出了处理:免去助理审判员的职务并撤销审判长的职务。主管副庭长赵广云也同时被撤职。谁都清楚,人大是权力机关,立法机关;法院是审判机关,执法机关——至此,权力和法律在经过短兵相接的对峙与博奕后,结局迅速浮出水面,并且泾渭分明(相关报道见2004年1月8日《每周邮刊》、25日央视“今日说法”等)。
但是,无论是事实的真相、河南省人大的认识,还是李慧娟本人的辩解及法学专家、清华大学教授王振民在媒体上的呼吁,都肯定或不能否认李慧娟的行为,是一种忠诚执行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坚守的是一种维护法制尊严的独立审判精神。其失误,只能是一种技术上的失误和文字表述上的疏忽;并且是在有法可依、有理可循的前提下实施的。即使真的出现判决失误,按照法律规定,中国法官实行的是合议制,而不是个人负责制。那么,为什么要匆忙地让这个年仅30岁的、立志献身法律的法学硕士因“护法”而折翼,付出免职、撤职的严酷代价呢?根源只有一种,正如前文所述的:法律遭遇权力后的微妙心态和无条件溃退。对当今政体不陌生的人稍加推猜便知,洛阳市中院对李慧娟所做出的“从重从快”处理,是不折不扣的非理性行为,主要是为了尽快平息与“安抚”行政阶位较高的河南省人大方面的“震怒”。对法律再不谙熟的法院,在处理涉及本院法官的时候也不会不去研究一下《法官法》;而《法官法》明确规定:法官依法覆行职责,受法律保护。有下列行为之一,才可以被免除职务:一是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是调出本法院的;三是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原职务的;四是经考核确定不称职的;五是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覆行职务的;六是退休的;七是辞职或者被辞退的;八是因违纪、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
李慧娟的失误显然不在此列。况且助理审判员的任免是本院院长的职权,根本勿需烦劳“中院党委做出处理意见”。
审判决不一致呢?这不能不让所有的法官沉思、掂量、权衡,也会使一些法官因此而学会察颜观色、变得禁若寒蝉,在“护法”之前必先考虑“护己”与自保。
会怎样?肯定是不予理睬、束之高阁;再设想一下,对“种子案”做出判决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河南省人大还会以发文件的形式要求“对直接负责人员和主管领导依法处理”吗?在此事件中人大方面发文件的做法,是典型的习惯意识下权力机关对公权的随意性支配。
别看“权大还是法大”的争论已过去二十余年了,但权与势在某种情势下,依然如海底的磐石,照样坚硬如铁、壁立千仞,不怒自威、一言九鼎,让人望而生畏、不寒而粟!不破除“权”而奢谈“法”,怎一个“法”字得了?!
:“在目前我国宪法框架和司法体制下,人民法院没有合宪性审查权是毫无疑问的,但人民法院有无合法性审查权却是值得深思的。当下位法与上位法相抵触时,司法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可以选择三种方式:
一、中止审理,逐级上报,等候裁决。这种方式是为我国行政诉讼法律制度所明示了的,也是宪法和立法法所启引的方式,但是这种方式会导致诉讼效率特别低下。
二、直接使用上位法,避开下位法。这种方式就是无声之判,是目前司法审判实践中经常使用的,以避开司法审查的锋芒。但是这种方式也有弊端,无法对下位法保护的一方做出明确的解释和交代,无法制止缠讼和不必要的上诉。
三、审查下位法的效力,适用上位法,即李慧娟在判决中所采用的方式。我认为,这种判决方式是一种创新,与宪法和立法法不相违背,是人民法院行使有限司法审查权的一种方式。”
3、不同意的观点:这一问题的提出是国人人权意识觉醒的表现,很多人对此持肯定态度。他们认为法无禁止即自由,婚姻自由是人格权的一种,人格权不因死刑判决而被剥夺。但是,死刑犯的结婚自由在法律上和法理上都是站不住脚的。首先,“法无禁止即自由”,这里的“法”是广义的,不单单是“实在法”。就本争议而言,“法”不仅仅是婚姻法,还包括与此相关的习惯,我国在“死刑犯的婚姻自由”问题上的习惯是没有结婚自由!法律一个很重要的要素是“守成”,习惯是最重要的法律,千万不能忘了这一点。当然,习惯成为法律要接受检验。在这一问题上,行为是官方的,官方习惯理当是法律之一种———除非它与制定法相抵触,或者非常不正义。1986年9月11日,国家民政部办公厅曾明确指出,服刑期间不准结婚。在没有更高层级的法律形式否定其效力的情况下,它就是法律。
其次,有人说“婚姻自由是人格权的一种,人格权不因死刑判决而被剥夺”,由此未必能得出死刑犯有结婚自由。一项完整的权利包括三要素:一是行为的可能性,某权利即意味着容许权利人行为,这里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方面。二是请求履行与权利相关的义务的能力。三是权利受到侵犯时,请求追究法律责任的能力。婚姻法有专门结婚登记的程序要求,而死刑犯是不能“凭自己的行为”去行使的,这构成法律的上“不能为”,因此不能将“某权利的有无”与“该权利的实际行使”相混同。
另外,从公平的角度来考虑,死刑犯结婚也是不妥当的。因为将学者们所设计的特别程序照顾给予一个对社会罪大恶极的人,这本身是对法律与社会的嘲弄,也是对被害人的不公。从刑罚政策来看是不允许的,在道德上也说不通。因此,对于山东这一个案,他们要求的其实是一种“精神的满足”,不是一项可请求的权利,精神的问题用精神来解决,这是法律所不能管的。
同意的观点:法律对此并没有明令禁止,结婚是没有障碍的。触犯刑律,并不等同于触犯了所有的法律,也不等同国家剥夺了法律赋予公民的所有权利。只要他们双方符合条件,又自愿同意,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结婚。死刑犯仅仅只是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政治权利并不包括结婚权利。在国家倡导民主法制的情况下,当地司法机关应该积极创造条件满足他们的结婚要求。但是这对死刑情侣登记结婚和举办婚礼都必须在羁押场所进行,不能超出法律监管的范围,他们也应该承担结婚登记的相关费用。
4.杭州市只把部分优秀民营企业家的健康体检给“包”了下来,没有对其他社会群体的健康同等对待,这显然违背了社会公平。民营企业家是纳税人,普通公民也是纳税人,地位绝无高下之别,生命更无贵贱之分。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满足公共需要,而不能只为一小部分人服务。
杭州市给予企业家的优先医疗待遇超出了政府本身的职权范围。好医生、医学专家工作时间一般是固定数量的,接待患者的数量在单位时间内也基本保持在一个稳定范围内,杭州市安排优秀的医生集中为企业家体检,并且提供就诊优先卡,这就使企业家之外的广大公民享受优良医疗服务的权利被打了折扣。杭州市的规定还要求,“各区、县(市)、市级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参照市里的做法,每年都要安排一批未列入市级名单的民营企业家进行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假。”如果这条规定被完整的执行,笔者十分忧心身居杭州的几位朋友今后到大小医院看病,都得让位于杭州各级政府“优先”的企业家。
企业家,尤其是民营企业家,借助国家政策,依靠个人努力,在个人事业取得辉煌成绩的同时,也创造了巨大的社会财富,为当地财政做出了贡献,对社会的发展也功不可没,这一点是我们无法否认的。企业为当地建设做贡献,政府在适当的范围内,对企业家进行鼓励和表彰,这本事无可厚非的事情,也在情理之中。人家只要是合法的,而且给你出了力,你对人家表示一下也是应该的。但是这个表示究竟应该怎样表示,却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根据“浙江在线”5月23日文章,日前杭州市委、市政府按照《杭州市民营企业家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假制度》规定,从2007年开始,杭州市将在全市范围选择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150名左右的民营企业家,每年由市里统一组织,选调优秀的各科医务专家,分批为民营企业家进行健康体检。有关部门还将跟踪了解民营企业家的健康情况,建立民营企业家健康档案,为他们发放就诊优先卡。在市政府不遗余力地推行民营企业家体检制度的同时,还专门下发了一份文件,要求各区、县(市)、市级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参照市里的做法,每年都要安排一批未列入市级名单的民营企业家进行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假。
身体健康是个人的事,如果把杭州市委、市政府的行为看作是一种来自政府的关爱的话,那么政府关注个人身体健康,保障公民身体健康的做法确实值得赞赏,这是绝对走在全国前列的。但是我们可以细细想想,这份来自政府的关爱究竟有多少必要性呢?作为企业家,他缺不缺钱?我想答案是很简单的,即使企业家再缺钱,也不至于到缺少几十到几百元的体检费。据此,对于政府的此举,我们不妨可以看作是一种画蛇添足的行为。
对于民营企业家,我想他们需要的更多的并不是钱,而是法律和政策许可范围内的政策制度保障。有一个良好的经营生产环境,这对他们来说恰恰才是最需要的。他们需要的是来自官方的支持和鼓励,而不是经济上的小资助。而恰恰相反的是,身体容易出问题的却是那些生产奋斗在第一线的工人、农民,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差,而且经济上又相对比较拮据。需要关爱的恰恰正是他们。
政府的义务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政府需要面对的是辖区内的所有民众,而不是个别的特殊人群。如果单单就身体健康问题说起,那么,有效地改善医疗保障环境,解决就医难、看病贵的问题,保证让所有人都能享受到来自政府的关爱,彻底解除在看病上的后顾之忧。医疗保障跟上了,岂止是民营企业家,就是普通老百姓也能享受到优质、优惠、即时的医疗保障。人人都能得到有效保障,都能感受到来自政府的真心实意的关怀,这恐怕才是民众最希望看到的事情。
有道是领导爱老板,可谓是春风化雨,无微不至。杭州市政府这种锦上添花的精神可圈可点,但这种由地方政府拨付专项资金,为民营企业家安排健康体检、疗养休假的做法,在国内并不多见。
这种做法是否适宜,人们当然可以质疑,地方政府是人民政府,可以提供的服务属于公共服务范畴;所谓公共服务的立足点是公开公正,出发点是为大多数人服务;绝对的公正当然是没有的,所以需要向弱势群体倾斜,譬如税收,譬如公共开支,就可能会损有余而补不足。环顾海内外发达国家的公共政策,莫不如此。杭州市政府的官员例外,可能是因为他们没有读过mpa课程,也可能是因为出于本能。
建立全民医疗保障体制任重道远,已经被中央政府摆上议事日程,成为当务之急。一方面,收入微薄的广大普通农民和市民确实迫切需要公共服务建立制度雪中送炭,以解除后顾之忧。另一方面,面临着人口数量的相对众多和公共服务资金的相对匮乏。如果解决这一矛盾,政府部门需要运筹帷幄,做大量的工作,调动多方资源,整体协调安排。这也需要人民政府在思想上、感情上、行动中,明确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150名左右的民营企业家,是杭州市几百万人民群众的一部分,完全可以,也应该享受同样的公共服务提供的社会保障。若无钱财之难,还可以自费享受更好的医疗保障,这合法合理,也是人之常情。令人遗憾的是,由地方政府动用公共资源,进行专项保障,就显得与理无据,于法不合,显失公平。甚至这种政府行为有矫揉造作,嫌贫爱富之嫌。
地方政府的领导权倾一方,与民营不以为然企业的老板猩猩相惜,在发展优于公平的观念盛行时,似乎并不鲜见。所谓市长爱老板之说,不足为奇,实乃各取所需耳。但是在今天,我们讲求的是社会和谐,就需要公平优先兼顾发展,杭州市政府官员的“不以为然”,看似定位的误差,实际上是以己度人,是执政理念上的缺失。
民营企业需要的仅仅是健康体检吗?
浙江省民营企业的发展和贡献有目共睹。目前,民营经济创造的生产总值超过浙江全省生产总值70%、税收占全省总收入的60%,全省新增就业岗位90%以上由民营企业提供。主观上为自己,客观上为别人,这是取得“双赢”的一个条件。个人努力,政策宽松,法制的保证等等,天时、地利、人合不可或缺。对于无衣食之忧的民营企业老板而言,区区几百元的体检费不多,因为此“特权”而被推倒风口浪尖上享受炉火上烤的滋味,恐怕有悖初衷。毕竟,民营企业老板的成长壮大不是依靠政府的公费体检,如果政府能够在民营企业面临的市场准入,融资难等多重发展困局上制定相应政策,解决实际困难,其善莫大焉。
至于政府为企业家体检,总不如为困难群众做事“讨巧”之类的抱怨,令人汗颜,不过出自一些“干部”之口倒也没什么可奇怪的。以己度人者,往往固执己见,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如果,这些政府官员认为为困难群众做事只是为了“讨巧”的话,只能进一步证明自己的愚蠢。用公共财政来为杭州最富有的一批人提供免费服务,当然不如为困难群众做事“讨巧”,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
与宪法相关的论文篇十二
近年来,随着宪法法律教育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宪法的学习和研究。宪法论文作为一种具有学术性、实践性、指导性的论著形式,对于推动宪法的研究和实践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近期的阅读宪法论文的过程中,我深受启发,收获颇多。下面我将从论文的主题选择、研究方法、写作结构、内容质量以及引发的思考等方面出发,谈谈我对读宪法论文的心得体会。
首先,宪法论文的主题选择应具有时代性和重要性。读了一篇探讨宪法修正案的论文,该论文以宪法修正案的重要性为切入点,通过对历史案例和法学理论的分析,从多个维度解读了宪法修正案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影响。这一主题的选择紧密结合了时代背景和国家发展需求,能够引发读者的共鸣和思考,使读者对宪法修正案的意义和影响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其次,在研究方法上宪法论文应该注重理论结合实践。在一篇论文中,作者通过对经典宪法案例的研究,提出了"宪政法学"的概念,较为准确地概括了宪法研究的方法和路径。通过对宪法案例的深入研究,融合了政治学、法学、行政学等多学科的理论和方法,使得论文的研究结论更具说服力和实践指导性。
同时,论文的写作结构应当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在一篇论文中,作者首先介绍了宪法的起源和演变,接着系统分析了宪法的性质和特征,最后详细解读了宪法中的相关法律原则和条款,并对其实践应用进行了评价和提出了建议。该篇论文的写作结构合理,有逻辑性,使读者能够清晰地了解到宪法的核心内容和运行机制。
其次,宪法论文的内容质量至关重要。在一篇研究宪法解释权的论文中,作者运用了丰富的案例和法学理论,对宪法解释权的概念、由来、范围和限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该文章虽然论点明确,但在事实论证上做得还不足够充分,引用的案例和法学理论也较为单一。因此,一篇好的宪法论文应该重视案例研究,充分运用多种法学理论进行论证,提高论文的可信度和学术价值。
最后,读宪法论文引发了我对宪法研究的一些思考。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国家治理的根本依据。而我国宪法自颁布以来已经经历了多次修订,适应国家发展需求。因此,不仅要学习和研究宪法,还要关注宪法的实践运用和发展变革。另外,宪法论文的阅读也启示我,要将宪法学习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写作论文、参加宪法研讨会等方式,去拓宽宪法的研究领域,提高宪法的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力。
总之,读宪法论文不仅是一种学习和研究的过程,也是一种思考和收获的过程。通过对论文的主题选择、研究方法、写作结构、内容质量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宪法的内涵和外延,加深对宪法的认识和理解。同时,宪法论文的阅读也能够引发我们的思考,激发我们对宪法研究的兴趣和热情,以更加务实和深入地推动宪法的学习和研究。
与宪法相关的论文篇十三
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维护国家政治稳定、社会发展和人民权利的根本保障。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认为深入学习宪法,理解宪法,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多年的学习和工作中,我感受最深的是宪法精神所带来的启示和感悟。接下来,我将就自己的体验,谈谈宪法精神的体现与心得。
第二段:宪法所表达的法制精神
宪法所表达的法制精神不仅体现在法律体系中,更是一种法治思想、法治文化,长期以来在发展中不断丰富、融合和完善。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法律框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同时,宪法的意义超越了本身的法律规定,包容了共识、尊重、崇尚、推崇的价值观念,也就是“尊法、守法、用法、保法”的法治精神。在生活中,我们应当时刻铭记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自觉遵守法律、遵纪守法、以法律为准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第三段: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
作为一位公民,我们应该了解宪法中规定的公民权利。宪法为公民赋予了言论、出版、信仰、结社、游行、示威等基本自由权利,还规定了公民的人身自由、财产权利、教育权利、工作权利等。这些权利是人们生存、发展和实现自身价值的必要条件,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但应该带着法律的意识、法制的精神去行使这些权利,保障他人的权利、维护公共秩序。
第四段:宪法要求我们做一个有责任心的公民
作为一名公民,应该思考如何做一个自律、有责任心、尊重法律和他人权利的好公民。我们应该了解并积极履行自身的权利义务,如参加选举、考试、守法、纳税、支援建设等。同时,我们也应该担负起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的义务,如关心环境保护、支援义教、关心困难群体等。我们应该在实践中不断增强责任意识、自治意识、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为有文化、有思想、有责任感的弘扬宪法精神的新时代好公民。
第五段:结束与感悟
总之,宪法是整个法律体系的根基,是保障国家安定、社会稳定和人民权利的重要法律。作为一名公民,我们应该不断加强学习,增强对宪法的理解和认识,一方面将宪法精神落实到生活中,在思想中认可宪法规定的法治精神,行使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也应该将宪法精神传承下去。以此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和进步,共同建设一个和谐、法治、富有民主和进步的社会。
与宪法相关的论文篇十四
摘要:
社会的发展以及电子媒体技术的进步改变了传统文化的传播方式,儿童文化消费的需求也不断增长。杨红樱是中国当代儿童文学作家的中非常重要的一位,以消费主义的理论来看,她的作品创作快、出版时间短;主角都是一些个性张扬的“不完美”的孩子;作品大多进行商业化包装和宣传。在这个消费主义盛行的时代,作家与出版商如何把优秀的文化作品呈现于文化市场,老师及家长如何引导儿童选择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是一个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
消费主义;杨红樱;速度化;个性化;商业化
社会的发展以及电子媒体技术的进步改变了传统文化的传播方式,各种各样的文化形式纷纷出现在儿童面前,由于选择的增多,儿童文化消费的需求自然也不断增长。在“儿童的发现”之后,成人对儿童的关注度逐渐增高,而我国在实施计划生育四十余年之后刚刚开放“二胎”,大部分家庭的子女数量仍较少,父母对子女寄予厚望,在自己经历过物质及文化资源都极度匮乏的年代之后,都急切地寻求一切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资源,消费目的开始从对必需品的消费倾向于满足个人愿望的炫耀式消费。商家抓住儿童与家长的这一需求,挖掘更多的儿童读物、儿童影视作品发行与出版,这又推动了更多儿童文学“写手”的出现,他们形成一个完整的相互需要的关系链,促进了各种媒介下的儿童读物、儿童影视作品的迅速发展。
杨红樱是中国当代一位非常重要的儿童文学作家,她创作了多部童话及儿童系列小说,其作品多位于全国少儿畅销书排行榜的前列。“有数据显示: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所有作品的销售量达2600万到3000万册之间。在前六个月,少儿畅销图书前180个席位中,杨红樱一个人独据71席。”[1]杨红樱的高产以及高销售数量引起了出版界、文学界等的关注,关于“杨红樱现象”的讨论可以说是“毁誉参半”,争议点主要集中在这种高产并且高销售数量的作品是否也是高质量的。在前消费时期,起到支配性作用的是生产者,而随着全球化脚步的扩张,中国渐渐进入“消费社会”,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儿童文学作为文学的分支也自然受到消费主义的冲击与影响。接下来就以杨红樱的作品为例,从消费主义的速度化、个性化及商业化三个方面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作品出版速度化
杨红樱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从推出第一批作品《贪玩老爸》、《笨女孩安琪儿》等6本,又相继出版了《天真妈妈》、《漂亮女孩夏林果》等6本,直至出版《小英雄和芭蕾公主》最后一本[2],“淘气包马小跳”系列20本全部结束,这部作品在前两年以每年6本的速度出版,后面几年出版速度虽然有所降低,但是期间杨红樱还有其他创作,这样的创作速度不得不说是相当快的。作家高产本是好事,然而由于创作快、出版时间短,难免在创作中出现重复、模式化、整体布局欠考量等问题。
例如说,杨红樱概括自己的创作思想是“从孩子中来,到孩子中去”,并且也提出自己比较欣赏的是马小跳这样的淘气包和安琪儿这样的女孩子,然而在“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笨女孩安琪儿》中对安琪儿的描写似乎却让我们看不出她对这个女孩子的欣赏与推崇:“她长着塌鼻子、厚嘴唇,两只眼睛分得很开,一看就是笨女孩的长相”[3]。
二、人物个性化
关于个性化,杨红樱笔下突出的小主人公往往都是一些个性张扬的“不完美”的孩子,例如马小跳喜欢漂亮女老师,在《淘气包马小跳之贪玩老爸》中,马小跳有段时间坚持不去幼儿园,但是后来马天笑把马小跳送到了一个漂亮的女老师班里,马小跳就很开心地去了,甚至想要一辈子都上幼儿园了,这的.确是孩子气的心理。在中国的原创作品中,像这种描写“淘气包”的作品对以往一直刻画的“英雄式儿童”的作品是一个很大的颠覆,这样的作品自然会受到长期“模式化”教育之下儿童的青睐,儿童读这样的故事一方面可以获得娱乐消遣,另一方面也可以把自己想象成书中的角色得以释放。
个性化是消费主义之下的特征,然而对于儿童文学作品来说,仍然有一个度需要把握,为了博取儿童的喜欢,一味地强调个性化,就难免有哗众取宠之嫌。所谓“艺术要源于生活,又要高于生活”,为了在众多作品中脱颖而出,我们要塑造“高于生活”的作品,却不能失去“源于生活”的标准。
三、消费商业化
速度化与个性化本身就是商业化的表现,出版商为了谋求利益,自然会要求作家尽可能地在最短的时间创作更多的作品,并且要抓住儿童与家长的心理作为卖点。除了这些,譬如说出版商进行的商业化包装和宣传,以及对于周边产品的带动(杨红樱的多部小说被改编成影视作品),这些手段无不让文化作品成为了一种包装过的消费品;杨红樱自己也足迹遍布全国开展读书活动,参加各种公益,这其实也可以归于另一种形式的宣传;再加以媒体界的盲目炒作,许多节目的专访评论,媒体界与评论界共同将之营造成“真正走入孩子内心”的符号式作品。
作品原有的真正面目已经被掩盖了,符号特性取代了原本的真实,许多消费者都被这种被营造出来的符号式特性吸引、盲目地跟风从而失去了自己的判断。儿童文学研究者朱自强曾经说过:“杨红樱作品是一种“电视‘图象’式通俗儿童文学创作”,如果归咎责任,我认为主要不在杨红樱身上,而是在盲目炒作的媒介,不负责任的、缺乏洞见的童书评论界,还有‘阅读’能力低下的成人社会(家长、教师),只贪图后现代‘图像’媒介的经济利益的儿童文化产业。”[4]儿童对于文化消费的选择有其主动性同时也具盲目性,因而在这个消费主义盛行的时代,作家与出版商如何把优秀的文化作品呈现于文化市场,老师及家长如何引导儿童选择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是一个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2]杨红樱.淘气包马小跳[m].南宁:接力出版社..
[3]杨红樱.淘气包马小跳之笨女孩安琪儿[m].南宁:接力出版社.2011.
[4]朱自强.再论新世纪儿童文学的走势[j].中国儿童文学,,(1).
与宪法相关的论文篇十五
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转型外在表现于各种社会制度的变迁与安排,而本质意义上的转型毋庸置疑就是经济制度的变迁与安排。经济制度的变迁与重新安排必然会带来各种利益结构的变化,在利益关系的变动中产生了诸多利益冲突,尤以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冲突为最。而经济宪法学恰是一门利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解决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冲突的新兴学科,其经济宪政的理论将在建构中国合理的经济社会制度方面发挥基础作用。一、经济宪法学学科性质
从学科研究的性质上看,经济宪法学被定位为一门用经济学阐释决策问题的学科。具体地说,经济宪法学采用经济学的理论与分析方法,研究特定社会的选择制度,其主要目的在于“去检验个人与国家之间关系的形式”。经济宪法学的内容并不是新颖的,学科的理论基础还是在于传统的古典经济学,以及有关的宪政思想,与其它学科存在内在的紧密联系。
1.经济宪法学与古典经济学
在一定意义上讲,经济宪法学会被认为是重复古典经济学的内容,尤其是亚当・斯密作品中的内容。但是,古典政治经济学有其自身的目标,即在没有具体政治约束下,对市场的运行给出解释。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英国经济成功地非政治化了,自由放任的规范观点不可避免被称为最小的、守夜人式的国家代理人的实证分析所混合,古典经济学的关注点从制度结构上转移了目标。但是,给定保护性的国家秩序,在利用理想化的标准评价市场时,实际上在某些条件下会出现“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经济宪法学要做的是,任何用于最终规范判断主旨的`实证分析必须反应信息丰富的规则或约束的可供选择性组合的运转特性的比较内容。
2.经济宪法学与宪法学科群
经济宪法学是宪法学科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世纪的宪法学在方法上需要实现科学分析向人文综合的转变,从学科体系上就要冲破宪法学和其他人文学社会学科之间人为的藩篱,把宪法放在社会的整体环境中,考察它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语言等各种社会现象的关系,形成有政治宪法学、经济宪法学、宪法社会学、宪法文化学和宪法解释学等各边缘交叉学科组成的综合宪法学学科群。宪法学的理论体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宪法学体系是指对宪法的理论知识和实际知识的结构、次序所作的符合逻辑的安排,广义的宪法学体系则是指以宪法学原理为主干、包括各分支学科群组成的相互关联、相互补充的理论体系。可见经济宪法学是宪法学科群中的一员,是广义的宪法学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
3.经济宪法学是经济学与宪法学的交叉学科
自由与干预、公共与个体、权力与权利能否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出新的社会合作体系,这对已有的社会行动体系与社会制度体系提出了新的命题。由于这些社会关系的行动空间关涉社会经济宏旨,强烈的社会对抗性足以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经济宪政的思想由此而生。
1.经济宪政思想缘起
宪政思想从本质上来说是要设计一套制度来限制政治权力的行驶。古典宪政思想的代表作家之一大卫?休谟认为,政治作家们确立了这样一条准则,即在设计任何政府制度和确定几种宪法的制约和控制时,应当把每个人都假设为无赖,在他的全部行动中,除了谋求私利外,别无他图。因此,古典宪政思想的中心问题是如何在政治制度上保证公民个人不受政府及其官员们的侵害。沿着这种思路,洛克和孟德斯鸠等人精1,设计了一种分权制衡的宪政制度。对这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开始以不同视觉观察宪政,探究宪政与经济的关系,首先从宪法与经济关系开始。宪政与经济的关系主要体现在宪法的确立、修改和废止等过程中。世界上最早的成文宪法是美国1787宪法,而最早将宪政与经济联系起来的是美国史学家的经济学派创始人之一比尔德,他认为“宪法不是所谓全民的产物,而不过是希望从中获取利益的一个经济利益集团的产物”,“在社会的巨大变革中,就像在制定与通过宪法所引起的变革中,经济力量是原始的或根本力量,而且比其他力量更足以解释事实”。
2.经济宪政思想的内涵
经济宪政是以经济宪法为前提,以经济民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私人经济权利和规范国家经济权力为目的的一种宪政形态。经济宪政的概念是经济宪政内涵的抽象表述,经济宪政作为对一切经济专政的反叛,其基本内涵就是用经济宪法把在经济领域中已经取得的民主事实确认下来,用法治的精神发展和完善这种民主事实,以此保障私人经济权利,寻求国家经济权力和私人经济权利的平衡与和谐。经济宪政有应然释义和实然释义两种。其应然涵义,就是寻求国家经济权力和私人经济权利的平衡与和谐,是对一切经济专制的反叛,它既防止国家经济权力专制,亦防止私人经济权利专制;其实然涵义,就是表现为以经济宪法为核心,的所有体现经济宪政精神的规范性文件,又表现为上述规范性文件的实际运作状况。只有在宪政框架下国家的经济行动和私人经济行为放可能有正当性。
三、经济宪法学研究的内容
1.私人经济权利――财产权
私人的经济权利在经济宪法学范围内就表现为公民个人财产权,个人财产权就意味着个人在社会范围内自治的正当性,他表明:为了享有一定的生存空间,人们必须有一定的选择权和决定权,而这正是市场经济的基础。财产权不仅是公民个人的经济权利,事实上,也是政治权利。在文明社会中,财产权既是一项经济制度,又是一项政治法律原则。财产权不仅是个人发展的基本条件,它还是人类正常社会经济秩序的基础和经济繁荣、效率的关键。财产权的确立分散了社会中的经济权力,因而避免了政治经济权力的高度集中,为民主创造了必要的经济条件。因此财产权把权利与自由赋予个人,把限制加于国家,它成为自由、个人自治的基础,对人类一切精神和物质文明的巨大进步产生了深远影响。
2.国家经济权利――财政权
当代主流经济学以“市场失灵”为由打开了国家干预的大门,由此奠定了国家干预主义的地位。然而片面强调政府干预而没有经济宪政的配合,必然会扭曲干预的本意。因为国家是一股可善可恶的力量,要使国家向善,关键在于国家制度调适、权力配置与法律安排。所以,在发展自由市场经济的同时,必须用国家经济规则来为其自身及其支持者牟利的行为进行切实可行的限制。国家经济权力体系是以财政权为核心内容,以建构征税权、货币发行权为主要手段。财政权是国家经济权力乃至一切权力的根本,只有财政约束才是对权力的硬约束,没有财政约束的权力是专断的权力。征税权作为国家重要经济权力,把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联结起来,征税范围内容、税基、税率与经济发展、公民生活息息相关,需要实施经济宪政来规制。
3.国家货币发行
财产价值是用货币衡量的,币值稳定不仅是经济健康发展的条件,也是个人财产保值的基础。发行货币是国家重要经济调控权。在法定金本位货币体制下,黄金等贵金属的自然可获得性使货币供应受到限制,币值稳定是自发实现的,因而在早期宪法往往没有货币规则。现代经济施行信用货币,只有通过货币立宪和立法来控制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权才能保持币值稳定。因此,经济宪法学要研究国家货币发行,建立货币权即宪法约束的理论。
四、经济宪法学学科意义
经济宪法学作为一个新兴学科的兴起有其现实意义。它可以增强宪法学理论的适用性和针对性。传统宪法是政治宪法,其主要任务是建立国家制度、组织国家机构。在这个任务完成以后,和平与发展已成为当今社会的大趋势。发展经济,完善法治,保障人权,谋求人民幸福,是时代的主旋律。以解决政治冲突为基本功能的政治宪法向以利益协调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宪法转变,加强对个人财产权利、经济自由与经济权利的宪法保护,强化对政府财政、税收、货币等经济权力的宪法制约。经济宪法基石时代的主旋律,也是宪法理论切入社会实践的入手点。研究经济宪法,不仅可以提供时代前沿问题的答案,而且有助于把宪法学融入实践,充分发挥理论对社会实践的影响力。
与宪法相关的论文篇十六
宪法是最高法律,是一国立法的根本法,在现代社会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宪法保障国家根本制度的安定和健全,确立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并规范政府权力的行使和限制。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学习宪法是必修课程,也是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的内容。经过学习和思考,我对宪法的认识更加深入,更加感受到它对我们的重要性。
第二段:宪法的源头和发展
宪法是现代国家制度的核心。中国宪法的形成源头可以追溯到辛亥革命时期,但真正的宪法体系是在建国后逐渐建立的。每一部宪法都是历史条件和政治环境的产物,代表了国家制度和政治发展的方向。中国宪法历经了几次修改,不断完善和发展,从最初的基本原则条款走向全面规定基本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制度,深化了对民主、法治的认识,展现了国家走向更加法治化的方向。
第三段:宪法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宪法规定了公民和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保护了公民的人身自由、财产权和政治权利。在这里,最重要的是公民的人权和集体权益。以基本权利条款为依据,国家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同时也要求公民承担基本义务。即使是国家最高领导人,也不能在法律面前有特权。国家保障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平等的社会,保障社会安全,以便每个人都能够发挥他们的最大潜力。
第四段:宪法的法治优势
宪法对于法治的优势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宪法具有普适性和稳定性,是公民行使政治权利的基础。其次,宪法保障了人权与集体利益,制定了规范政府权力的明确条款。第三,实行宪政,必须严格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办事,并严格对违反宪法的行为进行追究和惩处。第四,宪法还规定了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权限以及对司法机关的审判权进行限制,建立了权力均衡机制,保障了公平与正义。
第五段:宪法的未来发展
宪法是适应时代发展的产物。我们需要认真总结历史,从成功的宪法经验中汲取力量,吸取努力构建长效宪政制度的经验。未来,应当加强对基本权利的表述,完善宪法对市场经济、社会保障、文化教育、民主政治等方面的规定,更好地为公民权利和国家发展服务,促进宪政的健康和持续发展。
总之,宪法是社会公正和公民权力的保障,必须得到严格执行。宪法规定的原则和制度以及法律和法律的执行可以促进国民的全面发展,保立为国家和民族的治理守有足够的力量和稳定性。作为未来承担家国重任的青年,我们应该学习宪法,保护宪法,贯彻宪法,做一名有理国之志的新时代公民,为实现中国梦建设祖国的法治体系作出应有的贡献。
与宪法相关的论文篇十七
施工企业应成立专门的机械管理机构,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工程机械用表,监督指导项目部的机械管理工作。
根据工期负责对机械设备进行采购、租赁,并优化配置以保证机械以最高效率来完成生产。
项目部也应增设机械管理组,负责对本项目部的机械管理工作,同时抓好生产一线的机械管理,例如依据工程量合理安排机械,负责操作人员业绩考核,统计工作量等。
并注意机械各项常用数据的收集,为将来的机械配置和维修工作做好基础工作。
2.2实行规范作业,加强安全教育
加强机械设备管理首先要提高人的思想素质,现代化和机械设备专业化技术程度,只有不断加强对广大员工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养,不断补充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才能适应现代化发展的需要。
对于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要求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应规范自身操作行为,并在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对设备展开使用;第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通过培训等方式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最终将其应用于实际管理中,提高公路机械设备管理质量。
另外,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实现技术与纪律性并存,即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应有效掌控机械设备使用管理规章内容,并对其进行严格遵守;第三,为了加强公路工程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施工单位应定期安排管理人员参加相应的培训,进而通过培训的形式提高其安全意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工程安全问题的发生将严重影响到公路工程施工的整体质量和效益,因而在开展公路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施工企业要加强安全教育。
同时也应在施工现场布置多种形式的安全防护措施,从根本避免事故的发生对机械设备管理人员人身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
2.3加强预防检查,科学维护保养
实践证明,加强预防检查是提高公路工程机械设备管理的有效途径之一。
因为若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能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那么将及时发现问题的源头所在,并对其进行有效的解决,从而由此减小问题的产生对设备正常运行所造成的影响。
因而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给予其高度的重视。
并要求工程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也应将其落到实处,做好预防检查。
预防检查分为日常维护和巡检两个部分。
在日常维护中,要求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设备展开维护工作,并将其维修情况记录下来,便于日后维护工作的展开。
而巡检环节的实施,要求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设备的零件、完好度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另外,在公路工程机械设备管理中,科学维护保养也是至关重要的,公路工程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切不可盲目展开维修工作。
比如公路施工现场出现的润滑油更换时不讲牌号、更换的周期不按时等不科学的作法,虽然其后果不会立即显现出来,但却严重影响设备的有效使用寿命。
总之,为在工程施工中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作用,必须重视施工机械管理。
切实执行机械设备使用和维修管理规定,同时根据工程的实际特点,优化管理制度,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才能为工程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保障。
对于此,要求公路施工管理部门必须构建相应的考核制度,以此来规范公路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行为的规范性,为当今公路施工工作的展开打下良好基础,并由此为人们的出行带去较大的便利。
参考文献:
[1]王辉坡。
[2]秦英。
[3]高润松。
[4]田少民。
与宪法相关的论文篇十八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律,对于一个国家的治理和社会运行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宪法虽然看似枯燥,但只有读懂宪法,才能正确理解和维护公民的权益,增强法治意识。在阅读宪法论文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宪法对于一个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也从中获得了很多启示和体会。
第二段:宪法的内涵和作用
宪法是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保障,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总规范。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政治原则、公民权利和义务等各方面内容,对于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读宪法论文的过程中,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宪法作为法律的最高法规,不仅要求政府遵守其规定,还要求公民履行自己的义务,共同维护国家的法治。
第三段:宪法的精神内核
宪法不仅是一部规章制度,更是一部具有强烈社会意义的法律文本。它不仅保证公民的基本权利,更代表了国家治理的方向和理念。宪法的精神内核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等。通过读宪法论文,我深刻体会到宪法精神是社会进步和民生幸福的关键,只有深刻理解和贯彻宪法精神,才能为国家的长治久安、人民的共同富裕做出贡献。
第四段:宪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
宪法不仅是国家治理的基本规范,还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通过宪法,国家机关和社会各界可以找到自己的权责所在,树立正确的政治导向,保持社会稳定。宪法论文提到了宪法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秩序维护方面的实际应用,如宪法的司法解释、宪法的修订等。这些案例揭示了宪法在实践中的重要价值,也给我提供了思考和参考的方向。
第五段:读宪法的重要性和方法
宪法是国家治理的基石,读宪法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通过读宪法论文,我深刻认识到宪法对于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对于每个公民来说,了解宪法、理解宪法、遵守宪法是每个人的基本素养。在读宪法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些有效的方法,如选择宪法研究的经典论文,了解学术界对于宪法的重要解读等。这些方法对于提高读宪法的效果和成果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总结:
通过读宪法论文,我对宪法的内涵和作用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宪法不仅是国家治理的基本规范,更是社会稳定的保障。它的精神内核是维护公民权利、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等。宪法在社会治理中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通过宪法可以找到各方的权责所在,维护社会秩序。读宪法对于每个公民都是一项重要的义务,了解、理解、遵守宪法是每个人共同的责任。通过一些有效的方法,我们可以更好地读懂宪法,将其融入到日常生活中,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与宪法相关的论文篇十九
(1)近年来西方哲学中最令人注目的现象就是后现代主义的兴起,而且它对我国哲学界也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后现代主义主要有两种版本,即法国的后现代主义和美国的后现代主义,它们之间存在着许多差别,但其共同特征是主张相对主义,反对客观主义。
相对主义的批判矛头指向启蒙时代以来的西方哲学传统,这种哲学传统将客观主义当作梦寐以求的理想。启蒙哲学追求知识的客观确定性,力图为迅速增加的各门科学知识提供一个牢固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就是解决康德所谓“知识何以可能”的问题。
客观主义心目中的理想知识是日臻完善的自然科学,以牛顿力学为代表的经典物理学被视为知识的典范。启蒙哲学家们相信,全部人类知识都应该而且能够像物理学那样客观和精确,都应该而且能够具有物理学所具有的那种普遍性和必然性,都应该而且能够被数学化为某种完善的公式或方程。完善的知识应像2×2=4那样为所有人理解和赞同,而达到这种知识的唯一途径就是理性。客观主义相信人类知识具有统一的基础,并且坚信理性能够发现这种知识的基础。这种从笛卡尔、洛克到胡塞尔、罗素的客观主义也被称为“本质主义”和“基础主义”。
(2)主张知识具有统一的基础而且确信哲学能够给所有知识以合理的证明,这对所有启蒙哲学家们来说是共同的。
但是,一旦涉及这种“合理证明”的内容,这些客观主义哲学家们之间的争论就出现了,而且他们的观点是互不相容的。例如,在认识论方面,洛克认为知识的基础是经验,康德则主张它是先验理性;在道德哲学方面,边沁和密尔主张“功利主义”,康德则坚持“义务论”;在政治哲学方面,罗尔斯认为正义意味着平等,诺奇克主张正义在于捍卫个人权利。这样便出现了一个支配西方近现代哲学演变的基本矛盾:哲学家们对“合理证明意味着什么”具有一致的观点,但他们提出的“合理证明”却是不同的和互不相容的,而且不存在一个更高的合理性标准来裁决这些哲学争论。
启蒙时代的客观主义理想是给全部知识以合理的证明:认识论给科学知识以合理的证明,政治哲学给国家制度以合理的证明,道德哲学给伦理法则以合理的证明。但是,它们都没有能够提供出它们所曾承诺的那种证明。在这种意义上,启蒙的理想失败了,全部西方近现代哲学的历史演变揭示了这种失败,当代西方哲学中永无终结的争论在继续证实着这种失败,而相对主义的盛行正是这种启蒙理想失败的时代反映。
(3)客观主义植根于自然科学的肥沃土壤,但希望在所有知识的土地上都开花结果。
另一方面,半是出于诱惑,半是来自压力,人文社会科学长期以来也一直向自然科学看齐,千方百计地为历史寻找某种公式,为社会生活开列某种方程,将自己改造为像物理学那样的“精确而客观的科学”。但是,人们能够一致同意的历史公式和社会方程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的。即使有人杜撰了某些公式或方程,它们对社会历史也毫无效用。在物理学中可以形成整个科学家集团都一致同意的“范式”(paradigm),但在人文社会科学中根本办不到。人们逐渐认识到这样一个事实: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差别。自然科学的存在以消除主观性为前提。相反,主观性在人文社会科学中不仅是不可消除的,而且它本身就是人文社会科学得以形成的根基。
以物理学为知识模式的客观主义在人文社会科学中的失败导致人们承认人文社会科学应有不同于自然科学的合理性和知识标准。但事情不止于此。当代哲学家们感兴趣的东西不是论证在人文社会科学中主观性是不可避免的,而是声称在人文社会科学中客观性是不存在的。“追求差异”成了所有后现代主义者都紧紧跟随的共同旗帜。启蒙哲学家们曾为主观性和差异性而痛苦不堪,当代哲学家则以宣扬主观性和差异性为时髦。知识模式以及哲学家关于知识的观念都变化了。客观主义的衰落和相对主义的兴起是同一个哲学演化过程的两面,而相对主义流行的主要领域是人文社会科学。
在客观主义与相对主义之间的轮盘挣扎是现代哲学无法摆脱的梦魇。如果说代表启蒙理想的客观主义对客观性的要求太高了,它根本无法实现,那么现在流行的相对主义的问题则在于它完全放弃了对客观性的追求。
(4)“相对主义”是一顶令人不安的哲学帽子。
即使像罗蒂(richardrorty)这种典型的后现代主义者也不愿背负“相对主义”的恶名,而将自己的观点称为“种族中心主义”。问题在于,换个名称不等于摆脱了相对主义。我认为,真正克服相对主义的关键是在人文社会科学中建立起客观性。
我们应该首先澄清“客观性”的涵义。我们必须承认,在人文社会科学中没有脱离人的纯粹客观的经验和真理,在社会历史领域中也无法将事实的因素与价值的因素截然分开,因此,我们所说的“客观性”就不是指那种超越的自在真理和自在之物。归根结底,哲学关心的基本问题是“基础”或“始源”问题,它追问知识得以形成的决定性原因。既然人文社会科学中存在着对“本文”的众多不同解释,而且这些不同解释源自于人的不同主观性和价值观念,那么要在人文社会科学中建立起客观性,就必须回答人的主观性和价值观念为什么东西所决定。
(5)我把这种超越了“相对主义”(relativism)并在人文社会科学中寻求客观性的观点称为“相关主义”(relationism)。
这种相关主义以马克思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为原则,以意识形态批判为方法,以知识社会学为基本理论。
所谓“相关主义”意味着知识与人的社会处境相关。传统哲学研究知识与客体的关系,用知识符合对象(客体)来证明知识的合理性。康德的“哥白尼革命”将认识关系倒转过来,用主体性去规定对象,将知识看作主客体相互作用的产物。马克思在历史上首次探索了知识与人的社会存在之间的关系。马克思提出,在社会历史领域,人们表达的`思想是他们存在的功能,人们的意识、观念和知识为他们的社会生存处境所决定。马克思揭示了人文社会科学的历史真理:知识不是符合它所指向的对象,而是符合将它表述出来的人们的社会处境;知识的深层动力不是来自对象的真理,而是来自人们的生存活动。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人文社会科学脱离不开价值因素,避免不了为利益所支配。从这种意义上说,人文社会科学都属于意识形态。如果人文社会科学是意识形态的,那么对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基础的哲学追问就变成了一种意识形态批判,即揭示人们的社会存在如何并在什么程度上影响了人的认识。通过这种意识形态批判,可以发现,人们的认识动力不是学理的,而是生存的。认知的迫切性不是产生于对知识的热爱,而是产生于应付生存环境的需要。知识的根本性质是工具性的,它为人生服务。所以,处于不同生存处境中的人们有着不同的问题,或者对同样的问题有着不同的解答。这种意识形态批判提供了一种独特而有效的方法,它的主要贡献在于揭示出决定人文社会知识的东西不仅有理论的因素,而且还有“超理论的因素”。
阐明知识中“超理论因素”的学说就是知识社会学。传统哲学认为,决定知识性质的东西仅仅是理论的因素,这些理论的因素可以分为形式的和内容的。知识社会学主张,在许多情况下,决定知识性质的东西不是“理论的因素”,而是“超理论的因素”。所谓“超理论的因素”是指人的社会处境、地位、利益、意志、愿望、经验和习俗等等。在知识社会学看来,人文社会科学都是指向实践的,人们的认识与他们对社会生活的参与相关。这种社会参与活动为认识提供了动机,为思想和理论的形成规定了框架,为问题的解决指示了必须遵循的取向。简言之,人文社会科学的真理是历史的,其客观性存在于一定的社会历史关联之中。
(6)相对主义起因于人文社会知识中的主观性和意识形态性质,而主观性和意识形态性质基本上是为人的社会存在所决定的。
知识社会学取消不了人文社会科学中的主观性,它只能展示主观性得以形成的条件和原因,将主观性嵌入适当的客观历史关联之中。知识社会学也无法改变人文社会科学的意识形态性质,它只能揭示知识与社会存在之间的隐蔽关系,使实质上起决定作用的社会过程从无意识变为意识,使深层的非理性冲动处于理性的了解和把握之下。知识社会学更不梦想彻底解决认识的“遮蔽”问题,它只能扩展人的眼界,增加理解知识的维度,为产生真实的洞见提供更充分的条件。这就是相关主义为人文社会科学所提供的客观性。
与宪法相关的论文篇二十
一、当代极繁主义平面设计的产生
随着极繁主义的产生和运用,它所代表的设计理念开始从平面设计逐渐扩展到其他领域。如视觉艺术、现代音乐、文学创作等领域。
二、当代极繁主义平面设计的特征
极繁主义的设计理念在当代获得了迅速发展,是平面设计的一种重要的设计风格。当代极繁主义平面设计的风格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打破传统,开放互动,反阐释的设计核心
对于当代的艺术作品来讲,不仅是将平面设计的内容展示给欣赏者,而且在展示的过程中,可以与欣赏者进行一定的沟通和交流,主要表现在:第一,开放性的互动语义系统。对于传统的平面设计来讲,设计者只是将设计内容展示给欣赏者,而欣赏者只是被动地接受创作者给予的信息,欣赏者和设计者之间没有任何的交流和互动。但是,极繁主义理念的产生和发展,使得设计者能够与欣赏者之间建起一座桥梁,能够构建出一套较为完善的互动语义系统。第二,反阐释意义系统。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化社会已经来到,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已经被无数的信息所困扰,所以,在极繁主义的设计理念中,人们不需要对设计作品中的意义进行过度阐释,从而能够使人们从海量的信息中解救出来,推动极繁主义的进一步发展。第三,打破了传统图形法则的束缚。在传统的平面设计中,有一些无形的图形设计法则困扰着设计师的创造,束缚了他们的思维,所以创作出的作品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极繁主义的诞生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设计师的创造灵感,拓宽了他们的创造思路。
(二)奢华的装饰语言
从极繁主义的设计理念出发,其指导下的平面设计作品追求能够更加细腻深刻地表达作者的个人情感,那么在设计的过程中,就要更加重视传达信息的图形和文字,将这些设计元素作为一种非正式的设计语言,向广大的欣赏者传递作者的一种思想情感。极繁主义在图形语言上的风格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装饰的语言词汇开始复兴,随着后现代文化思潮的涌现,极繁主义的设计理念以及对于图形的复杂应用开始得到了默许。第二,极繁主义需要多种装饰性元素的混合,对创作者的思想感情进行更深入、更细致的阐释,如将文字以图形化的形式进行表现,在文字中夹杂着图形等。第三,在以极繁主义为指导的平面设计作品中,往往图形运用得比较奢华,而文字也进行了复杂化的处理,这样不同的欣赏者才能欣赏到作者不同层次的情感。
(三)感性的图形传达方式
在极繁主义的设计理念中,作品往往体现出对于理性的反叛,让欣赏者感受到作者要传递的真实情感,从而使得设计者与欣赏者达到一种感情上的共鸣。感性的图形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剔除图形图像或者是文字中理性的.部分。以极繁主义为指导的平面设计作品,往往对图形或者图像元素进行了反理性的处理,从而使得它们具有最感性、最纯粹的表现力。第二,极繁主义的创造灵感主要来源于情绪的触发。极繁主义主要强调的是对创造者个人情感的体现,所以设计者在进行创作时,往往以情绪作为灵感的触发点,通过其独特的创造风格,从而引发欣赏者对于平面设计作品的共鸣。第三,多维度感性信息的传达方式。对于现代的平面设计作品来讲,在引入极繁主义的设计理念之后,其感性信息的传达不仅仅局限于视觉这一种方式,对于其他触觉或者是听觉等信息也进行了一定的引用,从而使得当代平面设计作品的感性信息传达呈现出多维化的特点。
三、对于极繁主义平面设计风格的评价
设计理念是随着欣赏者的喜好和需求进行不断变化的,同时也需要一定的产生背景,这样才能够形成一定的设计风格。虽然极繁主义已经在现代的平面设计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设计者和欣赏者对于极繁主义的评价却不尽相同。我们在对待一种新生的设计理念的时候,需要从正反两个方面去全面地分析和看待。对于极繁主义的评价主要分为积极层面和消极层面两个部分。
(一)极繁主义对于平面设计影响的积极层面
极繁主义设计理念是在反叛传统设计理念的基础上兴起的,对平面设计的发展和繁荣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其主要的积极意义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对于欣赏者地位的肯定。欣赏者从传统设计理念中的被动接受角色,转为在极繁主义设计理念中能够与设计者进行交流的角色,这充分体现了极繁主义对于欣赏者地位的肯定。极繁主义设计理念允许不同的欣赏者对平面设计的作品做出不同的诠释,能够不断丰富平面设计作品的意义,对设计者情感的表达也是一种延伸。第二,推动了感性因素的传达。现代社会在物质生活的层面充斥着较多的理性元素,所以人们在欣赏平面设计作品的时候,希望看到更多感性因素的传达,这能进一步增加设计者与欣赏者之间感情的交流,使得作品表达的情感更加纯粹。第三,重新肯定了复杂装饰。在极繁主义的平面设计理念中,为复杂装饰提供了发挥其重要作用的场景,能够使得平面设计的作品更加具有包容性,促进了其多元化的发展。
(二)极繁主义对于平面设计影响的消极层面
极繁主义作为一种新兴的设计理念,对于平面设计的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我们只有对极繁主义有全面的认识,才能在平面设计中科学合理地运用极繁主义的设计理念,创造出更好的平面设计作品。极繁主义对平面设计影响的消极层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极繁主义运用复杂的装饰图形构造平面设计的画面,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体现作者的真实情感,但是这些图形的重复性强,容易形成一种庸俗的设计模式,无法体现平面设计本身的艺术美。所以在运用极繁主义理念进行平面设计的过程中,一定要谨慎不要落入这种毫无意义的重复画面的创造中。第二,极繁主义在指导平面设计时,虽然更加突出对于创造者个人情感的体现,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平面设计作品主题的表现力,欣赏者过度地满足对于平面设计作品传达的视觉感受,从而忽略了欣赏作品的整体意义,尤其是一些要求表达特定功能的作品,运用极繁主义的设计理念是不合适的。第三,极繁主义注重运用文字代替图形进行作品意义的传达,但是文字只能表达特定的含义,其阐释的多样性和丰富性是无法与图形相媲美的,所以,利用文字代替图形的表现手法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作品的表现力。
与宪法相关的论文篇二十一
一、建构主义教学理论下的文言文教学
1.教师应该为学生创造学习文言文的环境
建构主义者强调教师在教学中要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文言文学习环境,所谓的学习环境是指学生们可以自由地学习,自由地探讨,自由地发言的学习场所。从建构主义者的角度来看,学生不应该是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是应该根据自己的意愿主动地,积极地去学习,学生获取知识的方法也比较广泛,与老师的对话,与同学的沟通,与周围环境的交流都成为获取知识的渠道,不再是通过老师讲、学生听,不再是老师念、学生记这样的途径而获得的。(1)给予学生自由的时间和空间在大多数的文言文教学中,老师往往会通过短暂的讨论,就会把答案告知学生们,这样学生就会变得更加懒惰,从建构主义的角度看来,老师应该给同学更多的时间和空间,让其主动和自主学习,自己动脑去发现问题,自己动手去解决问题,从而得出自己所认可的答案。课本中大多数文言文都有许多注释,且十分详细,学生可以在老师的指导下,结合自己不懂的地方去查工具书,学生之间互相讨论,这样是完全可以梳理一篇文言文的,比如说《陋室铭》,全文只有81个字,对于这样篇幅短小的文章,老师可以放手让同学们独自完成,老师只需从文本出发,在关键处做一些点拨就足够了,不用花费大量的时间去讲解文本。(2)以课外阅读充实课堂教师不应该为应付考试而考试,教学也不能只局限于课本教学中,教师应在课外文言文阅读中给予一些相应的学法指导,让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文言文的一些方法,在阅读一些与课本中相似的的文言文时,运用所学到的方法和平时积累的经验去理解和思考,就一定会有所收获。
2.重视学习者之前的经验
在建构主义者看来,“学生们并不是一无所知地,大脑一片空白的走进课堂的,无论是生活中的大事,小事,学生们都会有自己的想法,其中有很多的事情他们还没有接触过,没有任何的经验和体会,但当事情发生在他们的身边,他们可以根据有关的经验和结果,凭借他们的认知能力和自己的判断能力,对问题进行某种的解释和说明,这种解释我们不能看成是一种乱猜,而是从他们的经验背景出发而推出的假设是合乎逻辑的。”在文言文的教学中,教师不能忽视学生的已有经验,而是“要把学生现有的知识经验作为新知识的生长点,引导学生从原有的知识经验中‘生长’出新的知识经验。”当在文言文学习中,遇到问题时,学生们会有不同的理解,教师要耐心倾听学生们的想法,教师要认真地观察学生这些想法的由来,从而更进一步来地提高学生自身的价值。
3.发挥学生的主体性
从建构主义教学目标来看,建构主义的教学目标是要发展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在文言文教学中,教师只是注重原文的讲解和学生们对文言文的背诵,并没有真正做到让学生们真正的理解、明白文言文教学真正的内涵及其意义。我记得当我学到《鸿门宴》的时候,在老师的积极引导和启发下,我们班有个男生提出了“如果在鸿门宴上项羽把刘邦杀死了,那么结局又会怎样呢?”我记得很清楚,老师和同学们对这个问题都很惊讶并且也很感兴趣,这时,同学们都展开热烈的讨论,说出了自己的.看法,甲同学说“项羽真的杀了刘邦,他仍然打不败韩信,仍然谋划不过张良,胜利的将是另一个人。”乙同学说“项羽即使杀了刘邦,他也做不久天下,项羽分裂天下而封诸侯,诸侯实力强大之后,必反之。”丙同学说“项羽就可以和虞姬做一对神仙眷侣,幸福恩爱的生活一生。”这样的提问拓宽了学生们思维空间,有利于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并且加强了学生们的创新精神,这样的教学才更加有意义。
4.教师应该关注学生未来的发展
建构主义教学理论把学习看做是一个不断建构和永恒发展的过程,教学不能只是单单解决当前的“问题”,而应当考虑到学生未来的发展,从而更好地发展学生们的智力,也有利于将学生们“隐藏”的能量释放出来。观看黄厚江老师《阿房宫赋》的课堂实录,我们可以很清楚的感受到黄老师很注重对学生未来的发展,黄老师让学生们用三个字概括出本文的内容和结构,“阿房之宫,其形可谓雄矣,其制可谓大矣,宫中之女可谓众矣,宫中之宝可谓多矣,其费可谓靡矣,其奢可谓极矣。其亡亦可谓速矣!嗟乎!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可悲矣!”从这段文字中学生们足以概括出“奢、亡、鉴。”正像黄老师所说,今天,我们不会去做“监察御史”,也没有人去做唐敬宗,但我们仍然可以从中得到收获:“奢”必导致“亡”,要以“亡”为“鉴”。这是国君要借鉴的,也是我们这些普普通通的人所要借鉴的,这样简单明了的概括使学生清楚地意识到“奢”对自己的未来的生活和学习影响有多么大。
二、总结
显然,建构主义教学理论已经成为国内外教育界研究的一个热点话题,它对我们的学习和教学都提出了许多新方法、新观点,新思想,我们应该吸取其正确的观点,教师也能从中找到相应的指导策略。建构主义教学将更加丰富多彩,更加生动具体,它必将有一个灿烂的未来,同时对我国文言文教学也有很多的启示,值得我们去思考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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