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对自己的行动进行有序的规划和管理。方案的制定过程需要充分的调研和了解现状。这些范文中的方案都经过实践验证,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实用性。
村法治村创建方案篇一
健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季报机制,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xxx对x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部署,弘扬伟大_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紧扣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这一主题,以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转作风、重实干、强基层、抓落实,围绕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持续推进法治xx、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规划方案贯彻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推动学习贯彻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全面引领更高水平法治x建设。
1.深化法治思想学习培训。研究制定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新方式新举措,推动建立落实市县(区)镇(街道)三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举办领导干部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深化法治工作部门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
2.深化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加强《_____》学习宣传工作,综合使用传统方式和新型融媒手段广泛宣传法治思想,扩大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
3.深化法治思想宣讲教育。开展“举旗帜·送理论”专题宣讲,巩固拓展法治思想示范宣讲活动成效,推动把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和社会教育体系。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推动在淮高等学校开设“法治思想概论”专门课程,全面推进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4.深化法治思想研究阐释。深化法治思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整合法学法律界理论和实践研究力量对法治思想深入开展研究阐释。
5.深入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健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季报机制,加强委员会协调小组本领域法治工作具体实施。发挥依规治党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作用,健全完善党内法规配套制度,加强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将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督促检查、巡察重要内容。
6.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举办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测试活动。贯彻落实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强化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
7.推进更高水平法治x建设。贯彻落实《法治x建设规划(2021-2025年)》《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x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出台“一规划两方案”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领域改革成效进行评估。
8.加强党对基层法治建设的领导。完善党领导依法治理市县(区)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市、县(区)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作出具体安排,切实打通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落地落实“最后一公里”。
9.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制度机制。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要求落实指引》,推进领导干部专题述法评议,实现县级以上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尊法学法表率。加大政绩(绩效)考核中法治建设考核工作力度,完善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晋升、调整职务职级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实施法治督察标准化、领导干部述法标准化、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标准化“三项建设”。贯彻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实施意见,强化督察结果运用。
三、围绕具有影响力“五个xx”建设,强化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
10.落实“法治为民办实事”。紧盯法治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研究落实“法治为民办实事”指导意见,持续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劳动保障、生物安全、教育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开展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年活动。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依法维护我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驻点督导。
11.持续打造一流法治环境。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活动,研究梳理营商环境中的法治服务保障短板与不足,着力解决各方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的法治领域实际困难和问题。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依法保障和规范发展各类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出台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推进营商环境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将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作为法治督察的重要内容,评估落实情况,推动整改提升。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重点治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债务融资等领域的失信行为,强化行政机关履行给付义务情况清查,深入开展全市违法行政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推广xx试点工作经验,在我市开展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专项行动。探索建立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等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12.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健全涉产权错案甄别纠正机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研究制定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
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完善地方法规规章制度体系。
13.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完善党领导地方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健全立法工作请示报告,协调决策等制度机制,协调解决重大立法争议,健全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牵头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机制。注重发挥政府在地方立法中的重要作用,做好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加强政协立法协商制度化建设。
14.聚焦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大局,推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旅游促进等领域立法工作,为全面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更优法治保障。紧扣保障和改善民生主线,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等方面立法进程,着力通过立法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15.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遵循立法程序、严守立法权限,切实避免越权立法、重复立法、盲目立法,有效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性法规规章协调机制建设。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建立健全专家论证咨询和立法专家顾问制度。落实应用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加强与沪苏浙立法协同。
五、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努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16.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督察。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我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推动落实x省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的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积极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组织开展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重点推进各县区各部门会议审议事项和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村(社区)法律顾问聘请率实现常态化100%。指导各县(区)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积极申报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建立“府检联动”机制,发挥“府检”各自职能优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7.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机制,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持续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事项之外不得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工作,推进“一屏通办”改革。
18.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制度。深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19.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巩固深化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深入推进应急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执法队伍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强化人员、经费、技术配套保障。深化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探索开展规范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管理试点。开展执法人员身份、职业保障等方面政策调研,推动落实行政执法装备政策和完善执法执勤车(船艇)政策。
20.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健全完善重点执法领域轻微违法免罚制度,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的运用。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重点执法部门定期发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21.大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市县(区)镇(街道)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应用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数量比例不应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打造“智慧监管”综合平台。
22.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推动落实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意见。
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公正高效权威司法。
23.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和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意见及我省落实举措,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进行。完善执法权、司法权、监察权运行机制,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快推进政法领域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旗帜鲜明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24.深化司法领域改革。推进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推动法院编制、员额向人均办案量较大的地区和单位倾斜,对人案矛盾突出地区实行定向增编。健全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招录、管理、保障制度,畅通三类检察人员职业发展通道。贯彻落实民事诉讼法有关繁简分流制度。健全行政审判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案件管辖机制,优化行政审判资源配置。完善诉讼收费制度,深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25.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制度机制。贯彻实施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立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审查逮捕听证制度,健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工作机制。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积极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完善值班律师工作运行机制,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法律帮助全覆盖。贯彻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加强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
26.加强纪法协同衔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街接机制的意见,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27.深化司法行政制度改革。完善刑罚执行制度,完善监狱、看守所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机构之间的工作对接机制。完善律师行业评级评价体系。规范法律咨询公司管理,维护正常法律服务秩序。完善仲裁机构内部治理机制。深化公证、司法鉴定改革,规范行业发展。
七、深入推进全民守法,提高法治社会建设水平。
28.大力推进全民普法工作。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突出宣传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理念、载体、方式、方法,加强互联网普法,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强化校园普法主阵地建设,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开展2022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普法宣传员”评选,选树先进典型,讲好法治故事。
29.依法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协调机制,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30.依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贯彻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范采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加强对生物特征等个人敏感信息的保护。健全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投诉、举报、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
31.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把开展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作为切入点,充分发挥法治的重要保障作用,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典型经验。健全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治理规范体系。完善见义勇为确认和保障机制。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强村级议事协商。
32.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工作,依法依规、将心比心,做好初信初访和积案化解,完善闭环跟踪落实机制。
33.增强社会安全感。持续开展“守护平安”系列行动,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黄赌毒拐骗”等突出违法犯罪,有效遏制新型网络犯罪高发态势。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推进省际公安检查站、街面综合警务站、智慧安防小区等重点项目建设。
34.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建设,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法律服务产业园建设。
八、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35.提升“关键少数”法治素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新一届市委班子政治建设的意见》,把依法办事贯穿履职从政全过程,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研究制定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若干规定。
36.加强法治专门队伍管理教育和培养。推动《贯彻落实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具体举措及责任分解》落地落实,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深化执法司法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巩固和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警常态化。
37.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持续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负责2022年工作要点任务落实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各协调小组要健全完善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督促落实工作机制,推进相关领域分工任务落实。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抓好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要对工作要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对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开展督察,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村法治村创建方案篇二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法治城市建设成为各地政府的重要任务。我所在的城市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制定了创建法治城市的方案,并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这个过程中,我也有了一些心得体会。下面我将从方案制定、推进落实、宣传教育、加强监督和解决问题几个方面,谈谈我在创建法治城市的实践中的体会。
首先,方案的制定是创建法治城市的基石。方案要有规划性、可操作性、有效性。在我所在城市的方案中,我们首先组织了专家学者组成专门的研究小组,对现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研究和分析。然后,进一步明确了创建法治城市的目标和任务,并将其分解为具体的工作和责任,并确定了相应的时间节点。这些工作为后续的推进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确保了创建法治城市的顺利进行。
其次,推进落实是创建法治城市的核心。在创建法治城市的过程中,政府要发挥带头作用,但不能单凭政府的努力,也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参与。在我所在的城市,政府积极推动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法律知识普及,并且不断加强与社会组织和企业的合作,共同推动法治建设。此外,还要加大对各级政府和执法机构的监督力度,确保其依法行政,不滥用职权,违法行为必受惩罚。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法治城市的目标。
第三,在创建法治城市的过程中,宣传教育至关重要。只有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法治的内涵,才能增强法治意识,主动遵守法律规定。在我所在的城市,政府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对公民的法治教育,组织法治知识培训等。这些宣传教育活动不仅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还增强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性。
第四,加强对法治的监督是创建法治城市的必要手段。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加强对法治的监督,才能有效解决问题,确保法治城市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我所在城市政府建立了健全的法治监督体系,发挥了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了对政府行为和执法机构的监督,并积极响应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这种监督机制的有效运行,对于确保法治的顺利推进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最后,建立一个问题解决机制是创建法治城市的关键。在创建法治城市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具体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到法治城市建设的成败。在我所在的城市,政府建立了问题解决机制,通过建立咨询电话、在线平台等渠道,对人民群众的问题进行及时解答,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和指导,以确保问题的及时解决。
总之,创建法治城市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从方案制定、推进落实、宣传教育、加强监督和解决问题几个方面来说,创建法治城市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只有我们共同努力,才能建设一个更加法治的城市,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让我们携手努力,为创建法治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村法治村创建方案篇三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法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法治城市方案的推出正是为了使社会更加公平、公正、公开。近期我参与了我所居住城市的创建法治城市方案的工作,通过亲身参与与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法治城市的重要性和对社会的积极作用。下面,我将就此主题进行探讨,并分享一些个人的心得体会。
首先,创建法治城市方案明确了法律的地位和规范了社会行为。在法治城市建设中,我们注重了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居民培训、宣传册、宣传栏等多种途径,让每个居民都了解法律的存在,知道法律对于社会的重要意义。同时,我们加强了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的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通过这些措施,法治城市方案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居民的行为准则,进一步提升了整个社会的法治水平。
其次,创建法治城市方案加强了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通过法治教育活动的开展,我们提高了公民对法律的认识和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公民不再将任意的法律纷争私自解决,而愿意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同时,公民也愿意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积极维护社会的法律秩序。这为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另外,创建法治城市方案带来了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效能提高。在法治城市建设中,政府不再是简单地制定法律规章的机构,而是成为法治的倡导者和执行者。政府致力于服务大众,增强公信力,加强与居民的沟通与合作。同时,政府也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增加行政效能,减少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提升了政府的执行力和治理能力。
此外,创建法治城市方案建设法治文化,塑造了法治城市形象。法治文化是法治城市的灵魂。在法治城市建设中,我们注重培养法治文化,通过法治主题的文艺作品、法治素质培养活动等,使法治意识深入人心,法治观念深入群众。在法治城市方案的推动下,城市形象逐渐焕发出法治的魅力,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才和投资,进一步推动了城市的发展与繁荣。
总之,参与创建法治城市方案的过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法治城市方案的推出确实带来了社会的积极变革和改善。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切体会到,法治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是公平正义的基石。只有在法治的指引下,社会才能更加稳定和谐。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推进法治建设,不断完善法治机制,就能够创造出更加美好和谐的法治城市,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村法治村创建方案篇四
为全面推进我区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切实提高。卫生
计生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启动我区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同志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纲要》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和深化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紧紧围绕建设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和全国健康城市两个总目标,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否有利于人民群众健康,是否有效满足居民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作为衡量创建工作的重要标准。
(二)坚持以民为本。以满足群众的健康需求、保障群众的健康权益、约束控制公权力为原则。坚持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提供均等、便利、及时、有效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促进健康人群、健康社区、健康城市的全面发展。
(三)坚持建设为主。将创建工作与卫生管理服务有效衔接,达到以创促建、重在建设、惠及群众、促进健康的目的。
(四)坚持统分结合。以法治为核心、以创建为手段、以满意为目标,全面开展创建活动,统筹“平安医院”、“诚信单位”、“文明单位”等各类创建,分类实施,整体推进。
三、创建目标
通过法治创建活动,建立我区卫生计生系统法治管理体系,完善管理机制,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规范执业行为,化解违法风险,营造法治执业环境,推进法治卫生进程,为法治城市创建贡献力量。2016年区卫计局、区综合监督执法要达到创建合格标准;其他乡镇卫生院积极参与创建,2017年要全部达到创建合格标准;2018年,继续巩固提高,为。建成省级法治城市目标提供支撑。
四、创建内容
(一)依法执政。党委(支部)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依法履行医疗卫生服务职能;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协调工作机制,落实日常办事机构、人员编制;建立和完善选拔任用干部征求法治机构意见、干部任前考法、在职述法等制度;建立党委(支部)依法决策的工作程序;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解决系统和单位法治建设重大问题;领导和支持人民团体与社会组织在法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依法行政。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建设法治机关;推进职能转变,落实简政放权;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科学民主水平;落实单位法律顾问制度,保障决策合法性;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法律监督;加强法治队伍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体系;重视和加强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制度;切实解决依法行政中突出问题,建立主动纠错机制。
(三)依法服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机构要准确定位,全面履行基本卫生计生服务职能,依法提供及时有效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工会、职代会等职能作用,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各类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服务合法有序,行业行为自律规范,社会服务功能配套,作用显著。
(四)法治宣传。深入开展法治卫生计生宣传教育,健全普法
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全民诚信守法;党委(支部)中心组织学法,领导干部党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教育纳入公务员学法和继续医学教育体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律六进”,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创建活动;推进行业、单位依法治理;建立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发挥服务窗口法律宣传职能;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公益普法;健全医疗纠纷处理体系,完善处置机制;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领导责任制。
(五)法治队伍。充实执法机构干部执法档案,对学法、执法、守法情况如实记载,全程留痕;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法学理论和应用人才培养使用;完善单位内部法治机构,充实法治队伍;各单位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机构健全,对法治创建工作指导有力。
(六)综合监督。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监
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贵、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各级党组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履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义务清单,加强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七)法治成效。制定法治建设中长期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将其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目标明确,措施具体,保障有力,落实到位,效果明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重大问题,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执业能力全面增强;大力发展卫生计生事业,集中解决群众重大关切的问题;重点推进卫生精准扶贫,确保扶贫攻坚取得全胜;依法防范和化解医疗纠纷,妥善解决失独、病残和手术并发症等计生关怀服务问题,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在全卫生系统主要开展“五个法治创建”活动,即创建法治机关、法治监督、法治医院、法治疾控、法治血站,其他卫生计生单位法治创建参照执行。各单位法治创建基本标准见市发文附件,每年酌情动态调整完善。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区卫计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全面负责我区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局政策法规和综合监督科,具体负责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考评工作,将法治卫生计生创建工作列为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重点内容,纳入医疗卫生改革和事业发展的总体布局,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履职担当,落实自身创建责任。建立自上而下法治创建工作“抓一把手,一把手抓”的领导责任体系;形成自下而上群众自发推动创建的氛围。
(三)落实督导考核。建立法治卫生计生创建工作例会制度,及时了解、通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区卫计局将对各单位进行随机检查,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对在创建工作中行动迟缓,未完成任务的单位,视情况由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进行“约谈”;对忽视创建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制度追究责任。年底区卫计局将开展法治建设专项考核,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衡量各单位工作绩效的主要指标。
(四)强化人才经费保障。各单位要安排充足的创建经费和办公经费,确保经费及时到位。加强队伍建设,配齐工作人员,改善工作条件。
六、实施步骤
法治卫生计生创建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局将通过不定期综合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对各单位法治创建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并督促落实。
(一)动员学习阶段(2016年7月)。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卫生计生法治创建工作方案。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各单位制定具体的法治创建工作方案,组建领导机构,确定工作重点,细化目标责任,倒排完成时限。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8至12月)。各单位按照创建要求,对照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执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创建活动。
(三)中期评估阶段(2017年1至2月)。各单位根据责任分工,综合采取材料审核、实地查看、问卷调查、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对相关工作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对照任务分解和法治创建标准开展自评,自查报告局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各单位通过创建自查,符合条件的,申报验收。
(四)考核总结阶段(2017年3至12月)。全面考核验收,配合创建国家级法治城市,着力攻坚,把巩固成果、展示亮点、查找差距、集中整改和迎接检查等各项工作有机整合起来。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督查、严格考核,对法治品牌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五)提档升级阶段(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认真总结创建法治卫生计生系统的经验和成果,重点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再接再厉,为。
村法治村创建方案篇五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治的重要性在现代社会日益凸显。法治城市是一个以法治为基础,注重公平正义、尊重人权、保障社会安全的城市。近年来,我所在的城市也开始了创建法治城市的探索和实践。针对这一主题,我深入了解了法治城市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并参与了这一进程。通过这一次实践,我对创建法治城市方案有了更深的感悟和体会。
首先,在创建法治城市方案中,重要的是强化法治意识。法治是国家建设和市民生活的基石,只有树立起法治信念,才能形成人人遵守法律、依法行事的社会氛围。在我们的实践中,政府提供了大量的法律知识宣传和培训活动,以增强市民的法治意识。我们也广泛宣传法律知识,组织专题讲座和交流研讨,让市民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和法律对于个人和社会的意义。通过这些活动,大家对法治的认识逐渐深入,并意识到法治是我们城市进步的基础。
其次,在创建法治城市方案中,建设有效的法治机制至关重要。法治机制是法治城市建设的基础和保障,通过有效的制度和公正的法律程序,才能保护市民的权益和维护社会的稳定。在我们的城市中,政府加强了对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建立了健全的法律体系,形成了完备的法治机制。同时,政府还加强了对法律的监督和执行,确保法律得到有效贯彻。在实践中,我们也注重完善法治机制,建立了诉讼和仲裁制度,加强了对重要案件的调查和审判。通过建立有效的法治机制,我们为市民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保障和维权渠道。
再次,在创建法治城市方案中,教育与培训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教育与培训是法治城市建设的基础和保障,只有通过教育和培训,才能让市民了解法律,增加法律意识和素养。在我们的城市实践中,政府加强了法制教育和宣传,通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让市民从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同时,政府还组织了大量的法律培训活动,提高市民的法律素养和维权能力。市民通过教育和培训,认识到法治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只有每个人都遵守法律,才能真正实现法治城市的建设。
最后,在创建法治城市方案中,公众参与是重要的动力和支持。公众参与是法治城市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基础,只有通过市民的参与和监督,才能保证法治城市建设的公正和公平。在我们的城市中,政府积极倾听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建立了规范的法律咨询和意见反馈渠道。同时,政府还鼓励市民参与法律制定和执行的过程,通过意见征集和听证会等方式,让市民参与到法治的建设中来。通过公众参与,我们形成了一个团结、和谐的法治城市,市民的主人翁意识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总之,创建法治城市方案的实践使我受益匪浅。通过这一过程,我深切体会到了法治的重要性和作用。在创建法治城市方案中,强化法治意识、建设有效的法治机制、教育与培训以及公众参与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只有通过这些努力,才能实现法治城市的目标和愿景。我相信,随着我们的不断努力,我们的城市一定会成为一个更加法治、公正和和谐的城市。
村法治村创建方案篇六
创建绵阳市法治教育示范学校实施方案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提高依法治校水平,扎实做好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积极创建绵阳市法治教育示范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开展,根据游仙区法治办、区教体局、区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学校全面发展,提高教师、学生法律素质和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改善学校校风、教风、学风,推进我校教育和谐、健康、优质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法治校园、构建和谐校园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深化依法治校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规章制度,依法治定学校章程,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加强对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和校园安全管理,增强广大师生法治意识,构建依法领导、依法管理的有效机制,实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使学校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争取本年度使学校创建成为“绵阳市法治教育示范学校”。
三、主要任务
1.管理制度体制完善。坚持校长负责制,实行岗位责任制,校长、教师岗位职责明确,教职工各司其职。依法治定学校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教育教学、财务、教师、学生、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教育教学质量、工作质量、考评体系完善。有专门机构和领导负责依法治校工作,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
2.办学行为依法规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熟悉教育的基本法律、基本原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学校的权利义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素质教育。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明确教育方针、办学方向、培养目标。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校风良好,学校教职工、学生无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
3.民主管理机制健全。学校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有健全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工会组织,学校发展等重大决策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实行校务公开,校内监督机制完备。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绩效分配、职称评聘、评优选先、表彰奖励等涉及教职工权益的事项向教职工公布。
4.教师权益受到保障。推行教职员工聘任制,受聘的教职工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聘任合同内容符合《教师法》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教师能够履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义务。对教师的处理处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建立健全校内教师申诉制度。
5.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依法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依法维护学生的人身、财产权利,尊重学生人格,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无乱收费行为。
6.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明显。建立普法责任制,成立普法领导小组。认真贯彻国家和教育系统“七五”普法规划,法治教育成为学校重要的日常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法治教育指导纲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学校按照规定开设法治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考试”五 落实。聘请法治副校长并开展活动。法治宣传教育有成效,学校依法办学,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教师、学生法律意识明显提高。
四、组织领导
法律顾问:于树海 法治副校长:李平清 组长:贾方玉(校长)
副组长:杨廷明(支部副书记)
组员:何加齐(副校长)何俊(副校长)张茗津(工会主席)魏加平(综治办主任)黄灿亮(德育主任)侯洪茹(教导主任)
赵 勇(教科室主任)班主任及道德与法治教师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18年4月)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青少年是祖国和民族的希望,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直接关系到国民素质的提高,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现,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命运和兴衰。
2、加强领导,加强协作。学校成立法治教育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德育主任具体抓法治教育,切实加强法治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主动与综治办、司法、公安等部门联系,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职责分明、工作有序的责任体制和学校、家庭、社区联动的运行机制,健全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网络,建立家长法治教育小组,一学期开展一次法治专题报告会,逐步实现法治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创建阶段(2018年5月——2018年11月30日前)1、开展活动,加强教育。开设法治课。课堂是青少年学生接受法治教育的主渠道,各校要逐步实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和教师、考试“五落实”,教师要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各学科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课堂教学渗透法治教育。
(1)每学期都组织学生观看法治教育影片(至少一次),并聘请法治副校长来校开展法治教育讲座(每学期至少一次)。
(2)建立法治宣传专栏、橱窗,充分利用升国旗、黑板报等宣传方法,广泛深入地开展“法治校园创建活动”宣传工作。
2、开展“警校共建”,创办法治学校。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积极作用,发挥其社会效应功能,努力创办好法治学校。学校要主动邀请法治副校长参与学校的日常管理,并要求法治副校长定期到校为学生进行法治教育,通过生动具体的案例讲解,使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普遍得到增强。
3、治理周边环境,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治理好学校周边环境,营造良好的学校外部环境。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建设,美化校园,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使校园成为一个大教育场,营造一种“校园无小事,处处皆育人”的良好文化氛围,形成良好的校园秩序,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4、开展社会实践,养成守法良好习惯。学校要加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老少互动”等法治教育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合理安排好学生假日、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三)自评申报(2018年12月1日——15日)
学校对照评估标准进行自评,完善自查报告和佐证资料向乡中心学校进行申报。
(四)考核评定(2018年12月31日前)
区教体局组织专班对申报学校进行考评,局党委根据考评情况进行审核评定,对达到创建标准的学校命名表扬并授牌。
六、工作措施
1.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法律素质。
(1)全面提高学校领导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学校领导要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重点学习和掌握《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教育法律法规等重要法律法规,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努力提高现代法治理念,从而转变管理观念和手段,由注重依靠行政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转变,实现依法管理、依法治教。学校校委会成员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8次,教师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
(2)全面提高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全体教职员工要结合师德建设,加强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重点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开设法治讲座、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观念,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观念,从而更加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法律义务,更加有效地行使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事务的权利,当好主人翁。每学期组织2次法治集中学习或法治讨讲座,按要求参加普法考试,参考率达到97%以上,合格率达到95%以上。
(3)切实提高全体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学生要完成列入教学计划的法律课程学习,特别要学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等与少年儿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法治教育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考试”五落实,将法治教育列入学校的教学计划,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的作用;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网络,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4)着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全方位拓宽宣传教育空间,创新宣传形式,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开设法治宣传园地、“12·4”法治宣传日等活动,依托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法治宣传工作纳入学校领导、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中,不断调动教职工学法的积极性。
2.建设法治学校,全面提高依法治教水平。
(1)增强依法治校理念,加强法治建设领导。学校要转变管理理念,明确“法治示范校”建设的基本原则,制定开展“法治示范校”建设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建立“法治示范校”建设的领导小组,完善“法治示范校”建设的工作网络,明确校内职能机构、工作岗位的职责与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方位开展“法治示范校”建设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发展。
(2)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加强管理。学校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要建立健全学校的教学管理、学籍管理、财务管理、师生管理、后勤管理、安全卫生管理等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其周边地区环境的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3)推进民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要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要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明确家长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职责,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为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4)严格教师管理,维护教师权益。学校要贯彻《教师法》,尊重教师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学校要建立校内教师申诉渠道,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道德水准和法律素质。
(5)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学生权益。学校要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尊重并维护学生的人格权和其他人身权益;学校要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国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教育教学工作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要坚持做到“预防为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
3.加强创建工作领导,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成效。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要不断深化“法治校园”创建以保障和促进教育科学发展重要性和全局性的认识,切实把“法治学校”创建工作摆在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位置来抓,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抓好落实。
(2)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确保“法治校园”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学校其他领导为成员的依法治校领导小组,负责“法治校园”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学校工会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督促落实等相关事项。
(3)明确职责,完善机制。学校要把“法治校园”建设工作各项内容落实到每位教职工,并与绩效考核挂钩,对在职责范围内法治建设工作不抓不管或抓而不力,以致出现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建立台帐,狠抓落实。依据创建标准,进一步规范创建工作台帐,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成效地组织实施,注意收集创建活动的各种资料、照片、影像等,分类分项做好资料归档,为迎接上级及有关部门组织的评估验收做好准备。
(5)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法治信息报送,积极挖掘、提炼、归纳“法治示范校”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宣传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形成良好的“法治示范校”社会氛围。
小枧置信小学 2018年3月
村法治村创建方案篇七
结合局职能,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网络旁听法院庭审直播活动,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宣传教育2022年工作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以”法治人社月学越清,普法维权月讲越明”为主题,进一步扩大人社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的知晓度和社会覆盖面,制订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法治人社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一、法治宣传教育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重点学习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一方面从增强自身内功入手,全方位提高全局领导干部职工的工作素质和能力,另一方面采取送法入企、法律援助困难群众、柔性执法等实际举措,展示人社队伍良好形象,积极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二、法治宣传教育对象。
全局领导干部及全体工作人员,人社部门执法(管理、服务)对象,社会公众等。
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
(一)开展领导干部职工学法活动。
落实党组(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党支部党课学习等制度,组织开展”人社领导干部职工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政策每月学”活动,提升领导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二)开展领导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活动。
结合局职能,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网络旁听法院庭审直播活动,组织集中观看网络庭审直播,或在直播结束后于年内适时组织观看录播视频,以推动领导干部职工每年旁听案件庭审不少于一次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
全面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组织一线执法人员申领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并参加法制学习培训,促进人社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形成常态化。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法规政策条文变成引导。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工伤认定、社会保险待遇经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行政争议案件处理、信访事项处理等日常工作和执法过程中,结合具体情况向当事人释法说理,让人民群众在办理人社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学习法律法规政策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彰显人社温度。
(四)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围绕中心工作,针对重点人群,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月一主题”活动,深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以法治宣传教育方式规范公民行为习惯养成。
(五)利用媒体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网络法治宣传工作,发挥以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为龙头,宣传人社法律法规政策;发挥报刊、广播、网络等大众传媒的独特优势,加大对法治人社宣传教育力度,创新传统媒体普法的方式方法。印制实用性强的宣传单张、小册子等宣传物品,标印各种经办流程、经办须知和查询电话等信息,免费向群众发放,在局大厅播放法治宣传教育标语。
(六)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2022年xx市法治宣传”一月一主题”活动。
(七)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文件栏目维护完善,及时公布市级人社社保政务服务事项标准信息。大力宣传和贯彻执行《就业促进法》,加快建设覆盖全市村居人社用工招聘公告栏。在全市xx个行政村建设xx人社企业招聘信息公告栏,促进就业,使招聘岗位信息直达基层、农村,切实打通线下招聘最后一公里,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增强就业的稳定性和提高就业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单位)是法治宣传教育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认真落实”人社系统领导干部职工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政策每月学”活动工作清单、局法治宣传教育”一月一主题"活动工作安排和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做到法治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二)请各科室(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后,及时向新闻媒体报送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稿,并于每月22日前将活动情况数据统计和相关活动图片、活动方案、活动情况说明(500字以上)、新闻媒体报道等图文材料报至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
村法治村创建方案篇八
xxx县广电局法治单位创建
实 施 方 案
为扎实推进法治xx建设,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法治xx创建的实施意见》(x发xxxxxx号)要求,结合xx县广电事业实际,xx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制定了开展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活动,为构建和谐xx、平安xx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全局各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民主制度建设基本纳入法治化轨道,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法律素质普遍增强。
(一)坚持党的领导
度、民主评议制度、谈话诫勉制度。积极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全面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选举、财务公开等制度,依法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
(二)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1、进一步推进单位职能转变。根据精简、统一和效能的原则,切实加强单位执行力建设和效能建设,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职责和权限,逐步实现单位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实行政策和规则制定、行政执法、纠纷解决、行政监督职能和机构的适度分离。改进行政管理方式,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等手段,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在行政管理中的作用。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管理相对人和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效地减少和防止“两错”的发生。四是实行执法督察制,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及个案的审核程序,加强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建立和修订并落实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管理办法,大力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成立督察,检查机构,负责对本系统的执法情况进行督察检查。
3、提高-干部队伍依法行政的素质和能力。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章,加强干部职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文明执法,增强执法的人性化。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把学习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领导干部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加强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和法律业务培训,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机制。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丰富和发展法治文化创作,增强吸引力和关注度。努力增强公众知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其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1年)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规划,进行动员、安排部署,启动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相关要求纳入单位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层层分解,提出和落实具体措施和方法。
(二)第二阶段(2012—2015年)全面完成本方案提出的任务,各单位基本实现法治化目标。
(三)第三阶段(2016—2020年)巩固法治建设成果,全面提高单位建设的法治化水平。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广电工作的总体规划,作为实现观点行业全面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司法协调、部门分工的创建工作格局。要采取得力措施,重点加强对依法行政、法制宣传、依法管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解决民生问题等方面的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者具体抓落实。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注重实效。围绕法治单位创建的重点任务,深化“法律六进”、“与法同行 服务发展”等系列创建活动;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进法治惠民实事工程,让人民群众共享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果。
(四)严格考核评估。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标准,细化检查考核办法,确保创建工作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考核评估体系,要将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估与党委、单位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平安建设考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结合起来,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估工作成效。强化落实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使创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五)落实保障措施。重视和加强法治单位创建的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组织网络、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创建工作能力。落实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确保创建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xxxxx
年 月 日
牵头部门:区委法建办 责任人:刘比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巴南的决定,全面落实全民普法规划,推进“平安巴南”、“法治巴南”、“和谐巴南”建设,推动巴南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平安巴南建设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平安重庆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全民普法为主线,以建设法治政府和维护司法公正为重点,以规范公共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为核心,以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监督体系为保证,以“三区”建设为已任,以宜居巴南、森林巴南、畅通巴南、平安巴南、健康巴南、诚信巴南建设为载体,全面提高全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努力为巴南区大改革、大开放、大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全区形成学法、守法、尚法的浓厚氛围;基层民主政治进一步完善;公正司法进一步增强;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法律服务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得到有效保障;有巴南特色的法律文化初步形成;法治政府基本建成。
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文明;对符合条件、有援助需求的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面保持100%,法律援助案件每年增长10%以上;所有困难群众都打得起官司、所有有理有据的当事人都打得赢官司、所有案件都能在法定时限内审理和执行,把巴南建设成为全市打官司最公正、最方便、最便宜的地区之一。
到2015年,全区公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面达90%以上,我区达到市级“法治区县”创建标准,全区75%以上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85%以上的村达到“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到2012年,全区公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面达100%,全区公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全区90%的'村和100%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法制宣传工作
扎实推进普法工作,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镇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中介、进监所、进娱乐场所等活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实施“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在全区重点培育出3个普法示范镇(街道)、30个普法示范村(社区)、200个普法示范大院(小区),打造普法工作亮点。通过开展“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总结经验,培育典型,示范引领全区法制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1.深入推进“法律九进”活动
年终总结。大力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公务员学法用法监督制约机制和激励机制。
(2)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强化农村普法阵地建设。每个乡镇设立1个法制辅导站,每个村设立1个法制工作站,建立1个法律图书角和1个法制宣传栏、培养3-5名法律明白人。区电视(广播)台要开设法制专栏。每年举办30场农村法制讲座,对农业专业合作社骨干人员普遍进行一次法制培训。农村“两委”干部年度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2天。进一步加大农民工法制教育工作的力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用工单位的责任,特别是农业部门和劳动就业部门要将农民工法制教育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内容,狠抓落实。
(3)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活动。加强社区居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每个社区设立一个法制工作站,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图书角、一支专兼职法制宣传队伍和一套居民学法制度,经常开展义务宣传活动。要建立一个普法广场或法制主题公园。
(4)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坚持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阵地作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要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要做好全区教职工法制理论知识的学习考试工作,提高中小学校依法治校水平和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要将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相结合,做到计划、教材、师资、课时、经费“五落实”。要进一步健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都要配备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要根据青少年学生的特点,积极探索互动性和趣味性的法制教育模式。依托市、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主题活动。
(5)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职工法制学校,定期组织学法活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普通员工不少于20小时。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纳入年度普法考试范畴,并与职称晋升、争先创优和经济待遇挂钩。
(6)深入推进“法律进单位”活动。认真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并通过公示牌、宣传册、触摸屏、开放日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商圈、步行街、公园、车站、港口、大型商场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应在人员流动频繁的地方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把法制宣传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7)扎实开展“法律进监所”活动。将服刑人员、劳教人员、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和公安监管场所羁押人员等纳入普法重点对象。看守所、拘留所等都要设立法制学校,配强师资、配齐设备。充分发挥政法干警的主力军作用,调动普法志愿者、普法讲师团、普法宣传队、帮教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的普法积极性,全力开展“法律进监所”活动。
(8)扎实开展“法律进中介”活动。依托司法、工商、民政等职能部门的干部和法律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等,组建中介组织学法用法宣讲团。按照全市统一编发的学习资料,将法律学习作为中介从业人员岗前、岗中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法律进中介”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中介组织年检注册的重要考核内容。将中介从业人员学法守法的情况作为从业人员档案、信用记录、信用分类管理的重要内容。
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时整改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歌舞娱乐场所依法正常经营。
(二)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1.健全基层民主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以农村村委会、城市居委会和企业职代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保障公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尊重群众的自治权,支持和保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开展活动,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2.完善民主执政体制。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向人大及其会报告,重大行政决策坚持民主协商制度。支持人大、政府、政协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职能。深化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保证群众的知情权,接受群众的监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
3.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健全完善党内各项制度;积极实施党务公开,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到2012年,基本健全党委民主决策体系。
责任单位:区人大-法工委、区政协社法委、区纪委(区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政府法制办、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各镇街。
(三)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1.开展“法治巴南”创建活动。推进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委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按照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治区县”创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积极开展“法治巴南”创建活动,使之成为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重要载体。我区力争2015年达到市级“法治区县”创建标准。
2.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社会自治功能。继续推进“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到2015年,全区75%以上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85%以上的村达到“民主法治村”
创建标准。到2012年,全区100%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90%的村达到“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创建一批市级“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深化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建立和规范基层经济发展、利益协调、矛盾处理、社会管理机制,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3.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结合“六个巴南”建设,针对土地改革、林权改革、征地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消费领域中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和组织开展各种专项依法治理,逐步建立和规范基层经济发展、利益协调、矛盾处理、社会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4.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在各级政府及部门中大力推广法律顾问制度,为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及重大合同行为提供法律意见,通过前移审查关口,将政府行为导入法制轨道,避免决策错误和发生违法行政行为。到2012年,党委、政府法律顾问覆盖率100%。全面推进企业法制建设,大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到2012年,全区95%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其他类中小企业30%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政府法制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国土分局、区房管局、区环保局、区经委、区中小企业局、区安监局、区总工会,各镇街。
(四)建设法治政府
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完善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着力解决矛盾比较突出的职能交叉问题。完善决策听证制度,对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组织听证。建立健全文件审查制度,依法对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行政执法委托书等进行审查登记。深入推行行政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责任体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完善行政服务中心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应急机制,特别是要建立完善涉及食品卫生、公共安全、自然灾害等多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努力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保障信访人员和举报人员的民主权利和人身安全。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快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改革许可审批方式,规范许可审批行为,积极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拓展行政审批网上服务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审批监管,提高审批效率。力争到2012年初步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2.强和改善执法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着眼于提高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以综合执法、协助执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执法联动试点,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科学规范执法职能,合理设置执法机构,改变多头执法和执法缺位、越位、错位的状况。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机制和奖惩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降低行政执法成本,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努力使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力争到2012年,主要领导行政诉讼出庭率不低于90%,当事人对法律文书(判决、裁决、调解书)的履行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政府法制办,各镇街。
(五)促进司法公正
1.坚持司法公开。大力推行阳光司法,进一步深化审判改革,在法院系统全面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判决理由和结果公开,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推进执行改革,公开查封、扣押、拍卖等执行措施,对执行争议事项进行公开听证。完善警务公开、检务公开、狱(所)务公开制度,加强司法工作流程管理机制建设。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和代理人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和约束执法司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确保自由裁量权得到正确行使。大力支持和监督司法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强化司法保障工作,为公正司法提供必要条件。
2.加强司法监督。自觉接收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强化内部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积极探索司法权力制约机制,健全侦查、检察、诉讼、刑罚执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抵制不当干预司法活动的有效机制,实行案件质量倒查责任制度。依法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确保警风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依法参与监督活动。
3.促进社会公平。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群众平等参与诉讼,努力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在平安巴南建设中得到实惠。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社会团体及有关社会组织要通过建立农民工、女职工、青少年等维权网络,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4.加强司法权威。加大生效判决、裁定执行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尊重和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制统一。严厉惩治刑事犯罪,妥善审理民商事纠纷,审慎处理行政争议,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法院案件执结率达90%以上,实际执行到位率达60%以上。
5.惩治司法腐败。从严查处执法人员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徇情枉法等违纪违法行为,杜绝和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坚决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对司法活动的干扰,严肃处理为地方(部门)利益搞执法特殊化事件,促进严格公正执法。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对执法枉法者实行“零容忍”,着力解决司法领域中的腐败问题,最大限度地消除司法腐败现象。
责任单位:区人大-法工委、区政协社法委、区纪委(监察局)、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六)加强法律服务
1.坚持司法为民,重视解决事关民生的重点难点问题。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积极稳妥地处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的案件,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效率,改进司法作风,完善便民措施,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开展电话预约立案、巡回审判、就地办案,继续推行民事速裁和简易程序审理制度,用群众听得懂、能接受的方式进行调解、诉讼和执行。建立便民诉讼网络,到2015年,建设23个便民诉讼站,设立200个便民诉讼联系点,实现群众不出镇街、不出村即可打官司。
援助面达100%,受援群众满意度95%以上。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建立以执行、涉诉信访、刑事被害人救助金为内容的多层次的司法救助体系,实现司法救助“应救尽救”,当年司法救助基金不得低于上年水平,年度司法赔偿案件兑现率达到100%。
3.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服务市场经济。法律服务要为政府开展城乡规划、旧城改造拆迁、农村土地流转、林权改革、企业改制,以及金融体制改革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工作,积极提出前瞻性的建议和意见,当好法律参谋和顾问,增强工作措施的可行性和合法性。要运用法律服务手段推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依法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经济安全,特别是要依法规范用工、交易、纳税等行为,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推动我区城乡统筹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4.深化法律服务体制改革,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公职律师、社会律师和公证、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继续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的关系,建立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涉法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涉法信访案件的积极作用,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扩大-法律服务市场。鼓励我区律师、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到毗邻区县、乃至镇街建立分支机构。品牌律师事务所要“请进来、走出去”,到区外市外设立分所。到2012年,力争培育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文明公证处1家。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信访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
(七)完善监督体系
1.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健全监督体制,提高监督效能,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监督及党内监督等各种手段,确保公共权力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思想道德教育、严格自律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查处追究制度;加强信访工作,完善举报网络,进一步畅通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电话举报、网上举报等各种监督渠道。软件建设与硬件建设同时并举,加大网上评议案件、案件登记信息系统等科技反腐的力度,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
2.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以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监督对象,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切实杜绝防范各种不正之风。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行风评议满意度居全市前列。
3.强化对政府、司法的监督职能。加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国有资产、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强化对重要部门、重大事项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力度,强化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领域监督。到2012年,人大对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达到100%。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达到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人大代表对两院工作满意度达85%以上。
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初步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政府法制监督机制。
5.加强民主监督。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对宪法、法律的实施和依法治区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也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切实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舆-论监督工作。
6.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各级人大和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司法部门和执法部门的权力行使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责任单位:区人大-法工委、区政协社法委、区纪委(监察局)、区检-察-院、区政府法制办、区民政局、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八)积极培育法律文化
1.开展“六个一”法律文化工程建设。以“创建法治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积极参与“六个一”工程建设,即:创建一个法律文化模范镇(街道)、成立一个法治新闻协会、创办一个法律文化网站、组织参与全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组织参与全市十大-法治事件评选、举办百场法律文化讲座。到2012年,初步培育出具有巴南特色的法律文化。
2.营造法律文化氛围。大力开展法律文化户外宣传活动,在商圈、街道、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悬挂法律文化宣传横幅、标语,设置法律文化灯箱广告、电子字幕广告。在社区内制作法律文化宣传展板、专栏、橱窗,悬挂宣传标语,充分发挥法律文化的教育、熏陶和引领作用。配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全区繁华地段,设立法律知识咨询点,发放法律文化宣传单,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大力营造法律文化氛围。
3.加强法治文艺创作。组织精干力量特别是作协、文联、社会文化力量进行法治文艺创作,努力打造法律文化精品。充分发挥“老年歌舞队”、民间艺人等文艺爱好者的积极性,结合群众身边的案例,推出一大批“短、平、快”的艺术新作,满足全区广大市民的法律文化需求。
4.加强法律文化阵地建设。新闻媒体要承担公益法律文化建设的社会责任,电视、广播、报刊要开设法制栏目,进一步繁荣法律文化。创新宣传形式,利用互联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区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使法律文化深入人心。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纪委、区委法建办、区司法局、区文广新局、区文化执法大队、区工商分局、区电视台、巴南报社、区文联、区作协,各镇街、村(居)。
四、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法制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大力完善法制建设工作机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与法制建设工作大力支持。各镇街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自觉地将法制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及时解决重大问题。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充实区委法建办工作力量,强化和细化其工作职能,增强其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的力度,尤其要加强监督考核、综合协调、基层指导、行业指导等方面的工作,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职责,强有力地推动法制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机构和人员变化,及时调整充实法制建设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保有专人开展工作。
促进公正司法、法律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区委法建办要加强监督考核和统一指导协调,各镇街各部门也要加强交流,相互配合,避免推诿扯皮,提高工作效率,共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的法制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检查考核。不断完善法制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奖惩体系,在坚持和完善区委、区政府对各镇街各部门法制建设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制度的基础上,将考核结果与责任人的职务升迁、评先评优和奖惩等挂钩。大力表彰奖励法制建设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及人员。对法制建设工作中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大经费投入。法制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基础工程。对法建经费的投入问题,必须首先转变观念,要将此项“软”目标当成“硬”任务来推动,务必加大经费的投入力度,切实解决巴南法制建设工作基础薄弱的问题。大力提高法建经费最低保障水平。继续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区财政年度预算,力争2015年达到人均0.3元,2012年达到人均0.5元。同时,确保市财政对区县的专项转移支付法建经费及配套经费落实到位。各街镇、各部门要把普法依法治理经费列入年初工作经费预算,安排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六)加强队伍建设。大力加强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动员和组织有关领导、法律工作者及学者参加普法宣讲团,鼓励和支持法律职业者和法律院校(系)师生、人民调解员和各类离退休司法执法人员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各街镇、各部门要建立普法宣传网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团长的法制宣讲团,并充分发挥作用。要建立志愿者档案,进行培训,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法制宣传,推进志愿者活动向规范化、常规化发展,把普法志愿者培养成为我区法制宣传的一支生力军。要将司法考试与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相结合,促进各类执法工作队伍建设。通过专业培训、司法考试等方式,加强法官、检察官等司法工作者以及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参考
创建“法治单位”是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法治实践,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特制定“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提高法治化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目标
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机关为目标,通过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实现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单位”目标。
三、创建标准
(一)坚持立党为公,做到依法执政
1、认真落实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
2、建立重大事务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坚持高效便民,做到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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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1、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做到依法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
2、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告知制,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三)坚持执法为民,做到公正执法
1、抵制各种权力对执法工作干扰,做到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2、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
(四)坚持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
1、“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得到落实,民主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全体职员法律意识得到强化,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2、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普及率达100%。
3、严格标准,确保不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不发生因有法不依、徇私枉法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
四、工作任务
点加强科技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专利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江西省专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科技法制的贯彻和实施,形成全社会知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利用每年“科技下乡”活动,通过宣传栏、发放资料等载体普及科技知识和传递最新科技信息,将科技法律法规送进社区、送进企业、送到农村,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地参与科技进步,营造社会法治舆-论环境。
3、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完善和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法律培训、领导干部自学法律、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等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4、推行公务员学法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把加强依法行政培训纳入公务员初任、任职、年度培训规划,逐步实现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报告等形式,开展公务员学法和法治实践活动。
5、严格科技执法,定期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行动,突出预防为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科技问题。
五、工作措施
取工作情况汇报,要全面掌握创建进展,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建设“法治单位”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指导。建立“法治单位”创建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继贤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赖道洋同志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推进创建工作的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
(三)完善综合保障措施。根据建设“法治单位”工作的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确保必要的经费、人员,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村法治村创建方案篇九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与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进一步加强法治机关建设,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及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实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根据县政府和政法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和以人为本,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要求,促进职能转变和行政效能的提高,以创新的精神推动住建依法行政工作,为法治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以建成“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为目标,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保障法律、法规实施的执法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的水平有较大提高;为建设“法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结合建设工作实际,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以依法办事为工作基础,努力实现观念、职能和管理的根本转变。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感,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服务质量,廉洁奉公,依法管理。加强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抓好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和队伍作风建设,培养和造就合格的行政执法队伍,为依法行政、提供可靠保证。从而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1
、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重要论述,学习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注重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2
、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与建设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注重培养职工的权利义务等现代法制观念,增强职工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
3
、紧紧围绕建设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重宣传有关建设的法律法规,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4
、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继续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治建设为重点,以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为核心,以强化监督机制为保障,以法制化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积极推进依法建设进程。
实行政务公开与承诺制度,努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加强效能监督力度,增强建设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廉洁、高效、文明、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廉洁从政,增进行政效能,真正提高机关整体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改变过去习惯于主要依靠政策、计划和行政命令管理事业的模式,逐步推进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良好办事程序。
从抓建设执法队伍建设入手,引导执法人员强化
,
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机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实施网上办理业务流程管理机制,开展行政执法评查制度,防止滥用司法自由裁量权。
2--4
次法制知识讲座学习,行政执法人员每年至少参加
15
天的法律知识学习,并按规定建立干部学法考核登记制度。把干部的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录用、晋升和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促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为机关干部及工作人员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提供物质保障。
各单位要把“法治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机构,明确分工,规划部署,监督检查。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贯彻执行五年《规划》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奖惩结合的依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把法治创建建工作列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量化指标,实行目标管理。各单位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规定的创建经费标准,把创建法治建设经费纳入本单位财务预算,及时定额到位。
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各自的实际,分别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精心组织实施。要对照本方案的要求,抓好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法治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村法治村创建方案篇十
创建“法治单位”是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法治实践,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特制定“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提高法治化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目标
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机关为目标,通过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实现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单位”目标。
三、创建标准
(一)坚持立党为公,做到依法执政
1、认真落实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
2、建立重大事务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坚持高效便民,做到依法行政
1、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做到依法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
2、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告知制,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三)坚持执法为民,做到公正执法
1、抵制各种权力对执法工作干扰,做到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2、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
(四)坚持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
1、“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得到落实,民主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全体职员法律意识得到强化,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2、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普及率达100%。
3、严格标准,确保不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不发生因有法不依、徇私枉法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
四、工作任务
1、以创建“法治单位”为平台,全面推进“法律进机关”和“依法治局专项治理”工作。一是深入开展以学习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把学习宣传宪法的活动贯穿于“五五”普法教育工作始终。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在科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促进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的形成。二是结合科技工作实际,重点加强科技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专利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江西省专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科技法制的贯彻和实施,形成全社会知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利用每年“科技下乡”活动,通过宣传栏、发放资料等载体普及科技知识和传递最新科技信息,将科技法律法规送进社区、送进企业、送到农村,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地参与科技进步,营造社会法治舆论环境。
3、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完善和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法律培训、领导干部自学法律、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等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4、推行公务员学法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把加强依法行政培训纳入公务员初任、任职、年度培训规划,逐步实现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报告等形式,开展公务员学法和法治实践活动。
5、严格科技执法,定期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行动,突出预防为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科技问题。
五、工作措施
(一)创建“法制单位”是深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局党组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要全面掌握创建进展,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建设“法治单位”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指导。建立“法治单位”创建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继贤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赖道洋同志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推进创建工作的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
(三)完善综合保障措施。根据建设“法治单位”工作的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确保必要的经费、人员,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村法治村创建方案篇十一
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是“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治创建实施方案,欢迎参考!
为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根据《法治远安建设实施意见》(远法[20xx]22号)精神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创建法治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远教字[20xx]85号),组织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形成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良好风气,为促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和谐校园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高廷香
副组长:邓刚 邹官斌 汪红云 李明忠
成员:孔孑乙 郑江淮 张剑波 汪洋 付德宽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校办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提高全体师生法律意识,提高我校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我校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法制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我校教育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力争“六五”普法取得更大成绩。
三、创建措施
1、深化普法教育,全面形成依法治教的氛围。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大普法”的要求,在我校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教育。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教育教学能力。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充分利用“法律六进”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载体,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教育政策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普遍教育与重点辅导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案例剖析相结合。通过学习,教育和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执教、依法维权,努力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法制化管理水平。
2、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校领导班子在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以及人事安排、财务管理等重要事项上,要逐步形成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工作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健全运行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形成党政齐抓共管、职工积极参与的组织机制。同时,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对重要事项和重要岗位的监督,构建多主题、多渠道、多形式的监督网络。
3、突出重点环节,多方位兼顾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一是在广大教职工中间以“三提三服务一营造”(提升公民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速法治远安建设,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发展、服务民生和谐,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有针对性的、职工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广大教职工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教职工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在全校学生中间通过广播、板报、讲座等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进一步促进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教育和引导学生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工作步骤
总体进程:20xx年10月底前完成规划、动员、部署工作;20xx-20xx年全面贯彻落实建设“法治单位”的各项任务,基本实现法治化目标,全面提高我校法治化水平。具体实施步骤:
1、20xx年为“法治单位”创建启动年。制定创建“法制单位”实施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加大创建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
2、20xx-20xx年,力争通过“法治单位”创建工作规划的实施,实现“法治单位”的总体目标。每年制定创建工作年度推进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督办,确保我校“法制教育”建设稳步有序推进,实现“法治单位”总体目标。
3、加强创建过程管理。在“法治单位”创建过程中,加强过程管理,完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努力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二0xx年十一月十六日
创建“法治单位”是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法治实践,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特制定“法治单位”创建
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提高法治化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目标
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机关为目标,通过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实现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单位”目标。
三、创建标准
(一)坚持立党为公,做到依法执政
1、认真落实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
2、建立重大事务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坚持高效便民,做到依法行政
1、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做到依法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
2、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告知制,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三)坚持执法为民,做到公正执法
1、抵制各种权力对执法工作干扰,做到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2、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
(四)坚持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
1、“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得到落实,民主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全体职员法律意识得到强化,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2、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普及率达100%。
3、严格标准,确保不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不发生因有法不依、徇私枉法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
四、工作任务
1、以创建“法治单位”为平台,全面推进“法律进机关”和“依法治局专项治理”工作。一是深入开展以学习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把学习宣传宪法的活动贯穿于“五五”普法教育工作始终。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在科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促进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的形成。二是结合科技工作实际,重点加强科技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专利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江西省专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科技法制的贯彻和实施,形成全社会知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利用每年“科技下乡”活动,通过宣传栏、发放资料等载体普及科技知识和传递最新科技信息,将科技法律法规送进社区、送进企业、送到农村,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地参与科技进步,营造社会法治舆论环境。
3、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完善和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法律培训、领导干部自学法律、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等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4、推行公务员学法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把加强依法行政培训纳入公务员初任、任职、年度培训规划,逐步实现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报告等形式,开展公务员学法和法治实践活动。
5、严格科技执法,定期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行动,突出预防为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科技问题。
五、工作措施
(一)创建“法制单位”是深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局党组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要全面掌握创建进展,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建设“法治单位”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指导。建立“法治单位”创建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继贤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赖道洋同志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推进创建工作的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
(三)完善综合保障措施。根据建设“法治单位”工作的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确保必要的经费、人员,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为认真贯彻“六五”普法和“”时期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县法依法工作领导小组对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的安排,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大力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逐步把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为推进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建设文明单位、和谐单位、平安单位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民主法治建设在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保障作用;坚持以人为本,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有重点、有步骤、循序渐进地推进;坚持创新实践,不断研究新情况,推出新举措,总结新经验,以持续不断的创新实践推进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促进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本局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全局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深入持久地宣传以权利义务为主题的宪法法律知识,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增强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多形式、多渠道对干部职工进行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尊重和保护人权等民主法治意识的教育,形成崇尚法治,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坚持以单位领导干部为核心的学法制度。认真落实、不断完善党组学习中心组学法和培训辅导制度,确保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大力开展对单位干部职工、下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宣传与教育,加强系统法制建设,造就一支懂法律、精业务、会执法、高素质的队伍,促进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充分利用“法律六进”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载体,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网站、编发简报、印发传单、开设宣传专栏和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1、着力提高领导班子依法决策的水平。围绕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学习质量,多渠道多途径培训锻炼干部职工,使其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依法执政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人权观念;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群众观念,努力造就一支具有较强决策水平和现代法治理念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
2、强化服务,切实转变职能。要按照建立“法制机关、有效机关、效能机关、诚信政府”的要求,加快职能转变,切实把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建立健全行业预警和应急机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要大力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为服务对象提供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
3、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收费标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依法界定行政审批权的设立范围、权限和程序。积极推行决策民主制、公开制、预告制和通报制,推进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重要
规章制度
、办事程序和办理结果。要有步骤地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政府组织与管理,实行重要事项网上或新闻发布,增强行政活动的透明度。要严格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廉洁从政,从严治政,自觉接受监督。4、严格坚持依法行政。继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将责任追究落到实处。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积极开展商务综合执法试点,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商务行政执法体制。
(三)大力推进行业依法治理
以创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强化行业道德,规范行业行为,积极引导行业依法自律,建立健全行业内部管理制度,逐步实现行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加快推进行业依法自治、民主管理步伐。结合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通过采取专项整治活动、新闻媒体曝光、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等措施积极探索治本之策,逐步建立、完善“守信褒奖、失信惩戒”的社会诚信自律机制,推动和加强以产品诚信、质量诚信、服务诚信、契约诚信为主要内容的我县商务诚信体系建设。
(四)积极创建平安机关
依法依规推进企业改革,着眼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坚持因企制宜,针对企改工作中存在的矛盾与问题,定期开展分析排查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一方稳定。注重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针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活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单位综合治理,切实做好管理和防范工作,确保单位正常有序的工作秩序。
四、方法步骤
总体进程:20xx年4月底前完成规划、动员、部署工作;20xx--20xx年全面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机关”的各项任务,基本实现法治化目标;20xx-20xx年巩固法治机关建设成果,全面提高机关的法治化水平。
具体实施步骤: 1.20xx年4月底之前,制定建设“法治机关”规划,并完成相关动员、部署工作。
2.20xx年为“法治机关”建设的启动年。完成“法治机关”建设动员部署,另一方面制定具体的年度工作实施意见,并加大宣传力度,大张旗鼓地宣传“法治机关”建设及本单位实施意见的主要精神,营造“法治机关”建设氛围。
3.从20xx年至20xx年,力争通过“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规划的实施,实现“法治机关”的总体目标。每年有
工作计划
,每年召开一次工作部署会议,保证“法治单位”建设稳步有序推进。五、组织领导
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是落实“六五”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为确保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局成立“法治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指导“法治单位”创建工作。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本着依据方案,分步实施,循序渐进,讲求实效的原则,按照确定的目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确保活动顺利的开展。同时在创建中,要勇于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造性地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使“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成为引导和促进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载体。
二是加强督查,确保取得实效。“法治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组织开展好“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及时了解各科室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典型经验。公室要积极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有不依法办事、执法犯法的人员坚决予以查处,同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确保“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村法治村创建方案篇十二
根据《关于宝山区进一步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宝委办〔2019〕139号)要求,对照20xx年上海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为进一步加快推动20xx年度法治乡村建设,抓好工作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助力推进本区法治乡村建设,促进“三治融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以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为基础,以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为载体,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法治乡村示范建设引领带动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乡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实施本区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法治宝山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法治乡村示范建设由区司法局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普法宣传科、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店司法所、罗泾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负责具体落实。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涉农镇要将法治教育培训纳入乡镇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培训内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日常学法普法工作。要把普法与部门工作有机结合,在执法时加强普法教育和说理执法,并有计划地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任务,广泛深入宣传土地承包、生态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劳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与乡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相关条线专项重点执法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二)全面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根据镇村需求,深入开展“送法进乡村培养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工程,对全区在册的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宝山区十大“法律明白人”和十大“法治带头人”先进模范带头作用,将其纳为宝山区八五普法志愿团成员,通过开展“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的宣讲,教育村民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编印《宝山区“法律明白人”常见法律问题指导手册》,将农村群众普遍关心的基本法律常识和土地流转、村民建房、农龄统计、集体资产、撤制村队、动拆迁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汇编,供“法律明白人”参考,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三)积极培育乡村法治文化。引导乡村将法治元素融入文化礼堂、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文体活动中心等场所,基本实现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组织编写、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四)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在涉农镇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及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网络体系。探索开展远程视频法律服务,提升乡村法律服务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努力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的无偿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将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鼓励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主动向农村延伸。
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确保签约法律顾问定期进乡村,为村民解答法律问题、开展普法讲座、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为乡村治理提供法律意见等。组织乡村法律顾问对所签约乡村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合同协议开展“法治体检”,重点对村委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开展的重要活动、签订的合同协议提出法律意见建议,确保制定过程、条文内容合法合规,推动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区法律援助中心、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五)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完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指导村委调委会完善“110”非警务警情对接分流机制,强化警调联动处置能力、纠纷信息研判能力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力争调解成功率达到96%以上,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继续做好月浦镇聚源桥村、杨行镇东街村、顾村镇老安村、罗店镇四方村等重点培育单位的创建工作。着眼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着力依法解决当前乡村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农业农村环境污染等重点问题的依法治理,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对辖区内已获得“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的村强化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抽查,督促其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
(一)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各相关职能科室(部门)以及相关司法所在局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理顺工作机制,强化科室(部门)衔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局普法宣传科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项具体任务的推进。职能科室(部门)以及相关司法所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把握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要严格对标《上海市宝山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任务分解表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各阶段各环节都有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措施都能落实到位,并有专人负责。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科室(部门)、相关司法所要深入研究梳理法治乡村经验做法,利用各种媒体,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海报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推介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大力选树宣传村民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故事和乡村治理先进典型,增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效。
村法治村创建方案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推进我镇民主法治建设进程,根据江川县创建“法治江川”活动实施方案和××镇“五五”普法规划及“三五”依法治镇规划的要求,镇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决定在全镇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法治城市、法治镇(市区)创建活动,是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明确要求,是依法治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是促进地方法治建设、提高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法治实践。做好法治××创建活动,对于促进全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和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实稳妥地推进创建活动。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开展法治××创建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推进我镇民主法治建设进程这一目标,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重点,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全面深化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坚持立党为公、做到依法执政;坚持公正高效、做到依法行政;坚持司法为民、做到公正执法;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依法管理;坚持诚实守信、做到依法经营;坚持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进一步提升依法管理和民主法制建设水平,为实现法治××建设总体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工作内容和重点
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是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基础上进行的法治实践活动,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和持续的过程。各部门、单位、村要重视此项工作,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促进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公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的提高,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重点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各单位、部门、村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坚持各项工作与人民群众利益的一致性。要进一步完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扩大党内民主和党务公开,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施政,人大依法监督,政协依法参政议政。真正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政府为目标,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对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及年度考试考核,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任用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经济法治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提高物权保护水平,完善投资保护措施;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劳动用工、税费收缴等监管体制,促进各类企业依法经营;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
(四)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各村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共同体;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五)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广泛宣传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在全镇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干部依法办事的素质和本领;健全学法制度,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和农民的普法教育;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拓宽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着力加强法治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拓展学法平台,传播法制文化,加强法制宣传骨干培训,充分发挥普法宣讲团的作用,培育法制文艺队伍,壮大普法宣传队伍,推动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
(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服务业的规范化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整合司法与工会、妇联、老龄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职能作用,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推动法律服务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
(八)建立健全法治监督体系。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强化镇人大的监督力度,确保政府依法履行职能;加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促进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畅通各种监督渠道,使镇情民意得到充分表达。
(九)依法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要针对群众关心的医疗卫生、教育收费、企业排污、食品安全、劳动保障、制假贩假、扫黄打非等各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依法进行集中整治,使广大群众感受到法治××建设的成效。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法治××”创建活动是推进普法教育和依法治镇工作的重要措施,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创建活动,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动员部署,做好具体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二)各部门、单位、村要按照镇“五五”普法规划和“三五”依法治镇规划的总体要求,认真
总结
长期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经验,提出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思路,扎扎实实抓好创建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抓住重点,找准切入点,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与要求,提高创建水平,做到统筹规划、分段实施、稳妥推进。村法治村创建方案篇十四
开展法治县(区)创建活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区、加快法治海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促进民主法治建设,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推动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为认真贯彻《中共xxxx市xxxx区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xxxx区法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扎实有效开展法治县(区)创建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意见》为依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提高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管理水平。
二、基本目标
紧密结合xxx区的实际,着力深化依法治区、建设法治xx,以切实可行的法治工作举措和更高更好的法治建设水平服务于实现海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促进提升地方发展承载能力、民生权益保障能力、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公民意识培育能力、地方综合创新能力、综合服务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和谐社区建设能力,走出一条符合时代要求、具有地方特色、促进保障科学发展的法治之路。
——制度体系健全完善、运作协调。公共权力运行协调规范、廉洁高效,利益表达、平衡机制民主健全,市场体制统一开放、公平公正,社会保障、社会分配、公共服务等更加均衡,制度建设、供给与保障适应本地区发展需要,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惠及广大群众。
——生活方式健康开放、品质优良。市场环境公平公正,舆论环境开明开放,治安环境优化改善,消费环境和谐诚信,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创业创新、富民安民的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地方更宜居住、更适投资、更利就业。
——地方资源禀赋有效利用、持续发展。空间布局、产业布局更加科学,土地资源使用和流转、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运转更加规范,人居环境质量更加提升。
——地方文化底蕴永续传承、内涵彰显。地方鲜明独特的物质和精神形态充分保持和展现,物质和非物质遗产有效保护和传承,居民精神、文化品牌、美好形象的塑造、构建和创新更加突出文化的意义指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产业发展符合现代城市的价值和取向,更加注重和充满人文关怀。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加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力度,坚持和完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制度机制。重点是建立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律培训、法制讲座及政府常务会前学法等集中学法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使各级领导成为学法用法的表率。突出学用结合,努力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宪法法律知识融入到全区经济发展工作实践。坚持完善人大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积极探索实施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
(二)完善决策机制。积极适应科学发展的新形势,推动重大决策更加主动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发展。进一步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建立征求意见制度、公开听证制度、调研和协调制度、专家论证制度、法规和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等,建立形式多样的决策咨询机制和信息支持系统,使立法和决策更加统筹兼顾各方利益,更加体现公平正义。
(三)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加快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建设。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政府机构改革、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化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以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为重点,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建设,形成依法行政基本制度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制度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推动各项行政行为规范透明、廉洁高效。
(四)强化公正司法工作。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加强侦查、公诉、审判、执行等环节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执法指导和管理,切实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和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民主、司法公开形式途径,健全符合形势任务需要、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司法审判和检察运行机制,提高创新发展水平。自觉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树立打防结合、权利保护、平等保护理念,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推进经济法治建设。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行为,严肃查处商业贿赂。建立健全征信及信用服务监管平台,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加大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力度。加快健全完善收入分配调节、促进创业就业、住房供应和保障、城乡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建设、城乡公共交通、社会事业服务、新型社会救助等制度体系。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完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的行政和司法保护机制。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劳动用工、税费收缴等监管体制,促进各类企业依法经营。
(六)创新法治惠民举措。建立党委政府主导下的维权机制,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维护弱势困难群体权益。深化司法救助工作,适应转型社会形势,积极完善民事司法救助、刑事被害人救助、执行救助体系,规范和拓展司法救助行为。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持续开展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工作。深化法律援助工作,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完善法律援助最低经费保障、受援人权益保障制度,探索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大民生领域执法监管力度,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等方面,着力提升服务监管水平,保障居民吃上放心食品,用上放心药品。
(七)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信访。积极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创新建立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各类专业性调解机构。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社情民意调查机制,对重大项目进行稳定风险评估。以案结事了为目标,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执法办案中,探索刑事自诉、轻微刑事、行政诉讼等案件的和解解决模式。
(八)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加大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建立适应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推进法治化管理,以重点企业,学校周边为重点,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活动。加强对互联网等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积极构建企业履行和承担社会责任机制,引导企业严格履行法律规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遵守道德规范。
(九)加强平安建设。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以社会治安和安全稳定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同类地区前列为目标,着力提高对潜在不稳定因素的防范能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力、预防和处置群体事能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能力等四个能力。加快推进大防控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防控体系,推进基层科技防范,进一步加大严打整治力度,提高打击犯罪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切实加强社会公共安全监管,全力遏制重特大交通、火灾、安全生产事故及治安灾害事件等。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
(十)强化法治监督。着眼提高监督效能,积极深化拓展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纪检监察、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行政监督等。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执法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突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监督,强化对民生工作和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的'监督,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积极探索实践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深化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等各类监督形式。建立健全与网络社会相适应的舆论监督特别是网络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监督工作的民主化、规范化、透明化。
(十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工作职责和岗位责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以权利义务统一、权力责任一致观念的培育为重点,加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教育。坚持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建设一批法治文化长廊和法治文化广场。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开设普法专题节目,利用公益广告宣传栏(牌)、普法微博、微信进行普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升法治实践对培育法治文化、养成公民法律思维习惯的感召力、影响力和示范性。
(十二)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围绕融入、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主题,坚持“特色定位、错位发展”创建思路,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推动创建工作取得社会认可、人民满意效果。继续深化法治街道、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夯实法治县(区)创建的基层基础。全面实施绩效考核,积极组织开展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评,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坚持专业评估与社会评价相结合,对区域、行业的法治建设绩效进行全面考核和科学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区委对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实施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要把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汇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促进各项工作落实,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党委宣传部门要牵头组织法治县(区)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党委组织部门要把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考核内容,将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情况与干部任用奖惩挂钩。要充分发挥各级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的职能作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加强经费保障,法治县(区)创建工作经费列入各级年度财政预算,足额划拨到位。
(二)健全协调运作机制。党委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各项职权,监督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结合法治县(区)创建工作实际,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促进和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以及人民团体要高度重视法治县(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各街道和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实施意见和方案,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法治县(区)创建工作延伸到各个领域和基层,并定期将贯彻实施情况反馈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汇总后向区委报告。
(三)完善创新推进机制。加大制度建设和实施力度,强化依法执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基层自治制度等各项政治制度的贯彻落实和创新,深化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改革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民生权益保障机制建设,推动实现公共权力运行的科学、民主、规范、透明、高效。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推动法治县(区)创建活动的重要基础,深入开展机关作风评议活动,不断健全规范执法、阳光执法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努力提升领导干部、执法队伍服务企业、群众、基层、项目和人才,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意识能力,提升法治县(区)创建的社会认可、人民满意度。
村法治村创建方案篇十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及广西“八五”普法规划要求,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钦北夯实基层基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法治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在全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自治区、市、区党代会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部署要求,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以点及面、辐射全区,推动形成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为全方位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钦北奠定坚实基础。
(一)广泛参与。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鼓励全区各村(社区)积极争当创建主体,把民主法治示范创建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同步推进,并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其中,做到创建过程让群众参与、创建成效让群众评判、创建成果让群众共享。
(二)逐级申报。由区司法局、区民政局严格按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组织开展,逐级申报评选,从推荐候选名单中择优向市、自治区推荐。
(三)因地制宜。根据村(社区)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开展示范创建,勇于探索创新,注重突出典型特色和工作实效。聚焦实际问题,循序渐进推进工作开展,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搞互相攀比,不搞形式主义。
(一)基本条件。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加强疫情防控等工作做得好、成效明显,在我区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二)具体条件。符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详见附件1)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详见附件2)要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4.发生集体上访事件、越级上访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与创建标准不符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被撤销“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的,经创建达到标准,可在二年后重新申报。
(一)自愿申报。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村(社区)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核并由其征求乡镇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二)初审推荐。基层司法所负责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报送县级司法行政部门,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在拟推荐对象所在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工作成效等。公示无异议后,报至市司法局、市民政局。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保障示范创建工作顺利推进,由区司法局、民政局加强统筹协调、上下联动,确保示范创建达到预期效果。
(二)严格规范标准。加强思想认识,提升规范意识,严格按照创建指导标准逐条对照落实完善,不打折扣、不将就,把创建过程作为基层法治建设补齐短板、改善薄弱环节的契机,努力建成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样板。
(三)完善工作机制。着重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监督管理。区司法局、民政局及时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情况报送市司法局、市民政局,适时在官网或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创建的动态、成效和经验,深入报道村(社区)示范创建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村法治村创建方案篇十六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局机关法治建设,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参政议政的能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发〈枣庄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治枣庄”建设年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枣办发[2009]3号)要求,决定今年在局机关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认真、专业、务实的要求,立足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教育机关干部职工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权利、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增强机关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推进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全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富强、和谐、文明新枣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积极开展依法治理、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党政机关干部执行力,努力创建“法治机关”。
三、方法步骤
“法治机关”创建活动从2009年6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并转入长期“法治机关”建设活动。“法治机关”创建年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7月)
根据创建要求,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召集各科室、分局全体工作人员召开“法治机关”创建动员大会,学习全市动员大会精神和《“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让全局工作人员深刻理解开展“法治枣庄”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对“法治机关”创建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参与创建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实际行动全面推进“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0月)
一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教育,提高全局工作人员整体素质。通过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使全局工作人员全面学习《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以及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提高全体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增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思想理念。
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完善
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从岗位职责、许可审批、案件办理时限、案卷存档管理、执法责任、错案追究、行政执法回避及立案、取证、审理执行程序等方面,逐步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促进全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坚持用制度规范、约束监管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是积极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依法规范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在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的基础上,将学习成果和城市管理工作有机结合,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企业的思想理念,切实抓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树立执法部门良好形象。
四是搞好舆论宣传,积极营造创建氛围。要充分利用网站、简报、信息和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成效,全面做好“法治机关”创建活动中的宣传信息报送工作,积极营造有利于“法治机关”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开展的舆论氛围。
(三)总结考评阶段(11月—12月)
各科室、分局要认真对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进行自查。重点查活动实施阶段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活动取得的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在各科室、分局自查的基础上,局“法治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检查验收,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将创建工作作为各科室、分局及全体工作人员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领导
抓落实,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这次活动的深入开展,局成立“法治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指导“法治机关”创建工作。各科室、分局要高度重视“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本着依据方案,分步实施,循序渐进,讲求实效的原则,按照确定的目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确保活动顺利的开展。同时在创建中,要勇于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造性地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使“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成为引导和促进公民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载体。
二是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取得实效。局“法治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督导检查,及时了解各科室、分局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典型经验,对存在有不依法办事、执法犯法的人员坚决予以查处,同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确保“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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