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我们可以从错误和失败中吸取教训,不断提升自己。写作总结前,先回顾一下自己的学习或工作过程,整理出重要的信息。看看下面的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写作的方法和技巧。
旅行社离团协议书篇一
合同号:
甲方:公司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就宾馆租房事宜,经过双方友好磋商,本着互惠、互利、互助之原则达成此协议。
一、乙方可采取电话、传真和接待计划等方式预定,甲方在接到预定后即刻回复,以示确认。
二、甲方应优先满足乙方在甲方的用房,乙方应尽量提前预定客房,如无特殊车次、航班时刻要求,甲方按惯例保留乙方的订房至当日的。
三、凡乙方介绍的客人甲方将给予优惠房价超出底价部分作为返佣付给乙方(乙方给甲方开具佣金发票)(返佣日期为每月至日前)。
四、门市价:标准间:元/间
单人间:元/间
豪华套间:元/间
优惠价:
散客房价:标准间(单人间):元/间(5间以内)
团队房价:标准间(单人间):元/间(5间以上)
豪华套间:元/间(团散同价)
以上价格均含早餐、服务费、班车免费机场侯机楼接送。
五、结算方式:前台现付。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财务联系人:乙方财务联系人:
电话:电话: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人:联系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单位公章:单位公章:
旅行社聘用合同
旅行社聘用合同
旅行社计调简历
旅行社财务分析报告
旅行社广告语
旅行社实习证明范文
旅行社毕业实习报告
旅行社导游实习报告
旅行社离团协议书篇二
甲方:旅行社有限公司
乙方:
为答谢旅游界朋友对-----的支持和厚爱,加强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拟在本年度组织游客送给------旅行社,甲方保证乙方所组织的旅游团在旅游范围内享受最低价格待遇。
二 甲方要严格按照乙方要求,服务质量标准,实事求是的做好报价工作,所报价格要有市场竞争力。
三 甲方要安排产管必须环境好,卫生条件好,价格合理的旅游定点餐馆,严禁克扣餐标。
四 甲方安排的宾馆必须符合报价标准,设施新,地理位置较好的正规酒店
五 甲方安排的导游员必须是具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经过培训业务熟练,有一定经验,礼貌,热情,讲解清楚的文明的导游员。
六 甲方接到质量以客人签署的意见反馈单为依据,如有异议必须在团队结束前及时提出,甲方将积极协调解决。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行程计划安排承诺,不得随意更改行程,如有特殊变化必须经过客人的签字同意,方可执行。
二 甲乙双方在诚信原则的基础上,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可靠的优质服务。
三 甲乙双方遇到特殊情况,并造成经济损失,要尽力协商,在分析责任的基础上,定出比例,进行补偿。
结算方式:
甲方以一团一结,绝不欠款的接团原则接纳团队。如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该又好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旅游质检部们投诉,也可向当地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如果双方还不能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年度促销奖励政策:
甲方对乙方实行年度促销奖励政策(年终结算):
协议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经双方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后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营许可证复印印件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旅行社离团协议书篇三
甲方:企业法人
乙方:分公司负责人:
甲乙双方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在**组建旅游分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使用*******注册分公司,乙方经营期限甲方不作具体限制,但乙方违法、违规操作且不听劝阻时甲方将单方终止协议(附:违规操作是指本协议第四条所规定内容)。
二、乙方组建分公司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甲方为乙方组建分公司而实际支出的费用,分公司所有财产属乙方所有。
三、甲方须为乙方提供一切办理分公司所需要的资信证明、文件及材料,并为乙方提供一切方便。
四、乙方注册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国内旅游、入境旅游。非总公司代理授权的出境旅游乙方不得自行接待。乙方不得将分公司注册其他经营范围。
五、乙方组建分公司后,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一切业务的、技术的等方面的支持,做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
六、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必须执行总公司制定的规章管理制度。
七、乙方有权根据自身业务开展和内部管理需要招聘员工,但员工名册及人事安排须报总公司备案。
八、乙方不具备法人资格,无权对外签定经济合同(旅游业务合同除外),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及债权债务的责任。
九、甲方根据乙方需要为其提供组团旅游合同,乙方亦可在当地旅游局购买旅游合同,乙方必须将旅游合同归档备查,不得缺少。乙方按月向甲方呈报财务和业务报表。
一、根据国家税务管理规定,乙方须合法使用发票并合法纳税。
十二、乙方在操作汽车旅游团时必须使用具有资质的合法的旅游车辆,不得使用车况不好、风险较大的车辆从事旅游客运。
十三、乙方经营期间自负盈亏,财务独立核算,总公司不参予分公司任何分红以及提成。
十四、第一年作为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扶持,将不收取任何管理费用;*****元(小写:********元)质量保证金由乙方汇入甲方所在地旅游管理部门提供的指定帐户,如终止协议时甲方必须将旅游管理部门退还的****万元(小写:*******元)保证金汇入乙方账户。其他事宜甲乙双方在第一年末期前两个月协商另定。
五、在乙方正常的合法经营过程中,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并签定补充协议。
十六、本协议签定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需要备案机关一份)。
甲方:
乙方:
旅行社离团协议书篇四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乙方(旅行社):
经营许可证编号:
经营范围:
国内旅游、入境旅游业务,从事旅游领域内技术咨询、技术开发,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组团方式
行程共计(含在途时间)
出发日期
出发地点
结束日期
返回地点拉萨上海
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名称单飞十日游游览时间
景点名称
景点游玩时间
往返交通
住宿天数
旅游饭店名称
用餐次数
自选项目名称
自由活动时间
购物场所名称
购物次数导游服务
乙方应提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经乙方推荐,甲方同意
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合同约定的旅*程;甲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旅游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2.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有权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他旅游消费项目。
3.甲方在本合同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有权要求乙方协助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甲方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可凭有效凭证要求乙方先行赔付。
4.在旅游过程中,甲方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
5.在自由活动期间,甲方应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6.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乙方平等协商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旅行社。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应按实结算。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如实介绍相关旅游服务项目和标准,向甲方推荐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并在合同中予以注明。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服务。对在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乙方应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3.甲方属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凭有效证件可享受旅游景点门票优惠的,双方对该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可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4.因航空、轮船、铁路运输费用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5.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在征得旅游团队多数成员同意后可以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按实结算。
(一)旅游出行前,一方当事人因违约不能成行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内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3.以上违约责任如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票务等损失,可参照相关部门有关条款另行赔偿,违约金或赔偿金总额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二)旅游途中甲方或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按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相关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其它违约责任。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行程单和补充条款均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约地点:
甲方签字(盖章)住所: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邮编: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营业场所:
乙方代表(经办人):联系电话:邮编:日期:
旅行社离团协议书篇五
住所或者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游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旅游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出发时间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程表》,《旅程表》经甲、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旅游服务量》标准(或有甲、乙双方约定)。
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成人______________,儿童_____________。
甲乙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交通客票费:乙方代向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2、餐饮住宿费:《旅*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3、门票费用:《旅*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4、保险费:含保险范围内旅行社责任保险、人身意外险。
5、导游:优秀导游服务。
前款第一项交通客运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2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起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水类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3、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4、其他非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本旅游团须有__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__日(不低于2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需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2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装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活动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活动。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具备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个人保险(如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等)。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作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
7、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因乙方原因,岛之旅有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甲方应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本合同其他事项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程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旅行社应具有旅*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旅游前,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旅游者在交纳费用后,旅行社应开具发票。
三、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项目以及其他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先向旅游者作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旅游者应结合自身身体状况选择旅游项目。
四、旅行社委托组团的,须事先告知并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
五、在填写本合同第二条“游程与标准”时,旅行社应以准确、明晰的语言表述,不得出现“准x”、“相当于x”等模糊用语。
六、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应真实注明该旅游项目所包含的景点门票及住宿、餐饮、交通标准、导游服务等相关内容。自选项目应安排在自由活动时间,并不得影响旅游整体行程。旅行社不得强制旅游者参加其安排的自选项目。
七、本合同示范文本是《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20××年a版和b版)》合并修改版本,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使用,今后凡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八、旅游咨询与投诉机构:
上海市区(县)旅游部门地址:
旅游质量监督电话:邮编:
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地址:
投诉电话:
上海市旅游局地址:
质量监督电话:
国家旅游局地址:
质量监督电话:
上海市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
举报投诉电话:
合同编号:
旅行社离团协议书篇六
甲方:佛山国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旅行社条例》于20xx年5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提高旅游团队的接待质量,甲、乙双方秉承合作精神,达致共赢的宗旨,就旅游业务的接待达成以下约定:
一、甲方同意选择乙方为团队旅游目的地的接待社,并委托乙方的团队在到达旅游目的地后,安排游客在交通、餐饮、住宿、景点游览、导游服务、娱乐休闲等方面的接待工作。
二、乙方为甲方确认行程计划时,必须将安排的游览项目的游览时间、购物场所的名称及停留时间、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列明,并确认。
三、乙方在接待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旅行社条例》执行,并根据甲方的接待要求,适时适当地安排交通工具,餐饮服务,住宿安排,行程景点游览,提供优质的导游服务。接待要求,由甲方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团队抵达前通知乙方,由乙方确认并逐项落实。
乙方所安排的交通工具、司乘人员、餐厅、住宿、景点、导游等,必须持有或拥有合法的资格证件,符合国家旅游法规和交通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接待期间,乙方必须保障客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并为之做好防范工作。乙方必须依法购买旅行社责任险。
五、接待期间,接待内容(包括交通工具、餐饮标准、住宿地点、住宿标准、景点增减、购物点增减、导游、司乘人员更换等)不能随意改动,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需变更接待内容的,应征得全体游客的同意,并签名确认,乙方知会甲方。客人擅自离团或主动离团的,乙方应立即知会甲方,未发生的费用应从团赞中扣除,已收取团费的,应退还给甲方。
六、团队购物的次数,地点不得超过双方确认的安排。不得强行带客人购物或强制性另外加项收费。
七、发生投诉时,应视不同阶段,不同性质分别处理如下:
1、在接待期间,客人就接待内容提出投诉,乙方应及时作出调整、处理,涉及团费的增减等费用收支的,乙方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作出调整,期间乙方必须安抚游客的情绪,防止事件进一步恶化。
2、行程结束后产生投诉的,由甲方先行调解处理,乙方应按甲方的通知,于两天内提供乙方在接待期间就接待内容及质量方面的书证、票据及其他材料。
3、经甲方或有关部门调查,投诉属双方共同接待质量问题造成的,应根据调查结果或双方协商,明确双方的责任承担范围,其中乙方应承担部分,甲方可从团款中扣除。
4、经调查,确认投诉属乙方的接待质量问题造成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先行垫付赔偿的,甲方有权从团款中扣除。
5、因乙方不按《旅行社条例》要求进行操作而导致客人投诉的,一切赔偿费用按《旅行社条例》规定执行。
八、甲、乙双方按商定的期限、方式、帐户结清团款,结算方式、期限,根据各团队不同情况,由甲方以传真或网络通讯等方式知会乙方,并于乙方对帐确认团款金额后,以银行结算方式支付团款。
团队结算,乙方需提供《费用结算通知书》.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团款发票至甲方,经甲方确认后,财务人员三个月内结清综费。
九、甲方委托乙方代订长途交通票款的,甲方按双方指定的帐户支付票款。乙方需另行指定收款帐户的,须提供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财务章的委托书原件,不具上述的,甲方有权拒绝另行指定的帐户。乙方代订交通票据的费用,在乙方交付相应票据时,由甲方一次性结清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l、乙方未按甲方接待标准为游客提供服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正;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
2、乙方擅自提供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待人员、交通工具及游览接待项目的,甲方有权提出纠正,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3、乙方擅自变更接待内容的,甲方有权提出纠正,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或引起投诉且责任确认归于乙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游客擅自离团,乙方未知会甲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因乙方的接待质量问题引起投诉两宗或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本协议中说明的赔偿款项,甲方均有权从团款中予以扣除。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甲乙双方就责任及赔偿等方面的追索权。
十一、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向乙方发送的接待计划、接待人员名单、财务单证等,均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再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确定。
十三、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20xx年03月01日起到20xx年03月31日止。甲乙双方需提前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条款的,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认。
协议期限届满前,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长合作期限的,应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十四、本协议在签订、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生效日期依本协议第十三条约定。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协议正件和传真件(含提到的所有往来文书、资料)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依法登记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及购买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复印件,应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提供。
旅行社离团协议书篇七
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游活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双方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保证具有国家旅游局认可的旅游资质。
(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事项。甲方自行安排的内容由甲方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及风险,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在线预约完成后,因自身原因导致旅游行程取消,将自行承担责任。
(四)乙方提供的服务均为自由行产品。请甲方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甲方应明知并自觉遵守,由此所产生的责任自负。
(五)甲方就本协议的委托事项已作详尽了解,并自愿接受本协议内容。
(一)甲方在线或电话预约等方式向乙方表明委托事项,以“江苏出发吧旅行社有限公司”预定流程中的订单信息为准;甲方提交的其他书面委托事项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在实际实现了委托事项后(完成签约),乙方按照本协议的委托及服务义务履行。
(二)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对甲方委托事项中涉及的目的地、日期、标准、项目、安全须知等已作如实详细说明和报价。
(三)甲、乙双方对本委托协议委托事项及服务费用已达成共识。
甲方在出发前提出解约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业务损失费,下述时间的计算不包括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以及特殊产品:
(1)出发前72小时(不含第72小时),按订单费用总额10%;
(2)出发前72小时至24小时,按订单费用总额30%;
(3)出发前24小时以内(不含第24小时),按订单费用总额100%;
(5)业务损失费不足100元的,按照100元收取;
(一)甲方在线或电话委托提交订单后,支付全款或预付款时签订本服务协议。甲方对要求乙方办理各类委托预定服务中提供资料及填写的信息等真实性负责。
(二)本协议的委托事项以“江苏出发吧旅行社有限公司”预定流程中的订单信息为准;双
方确认:乙方不安排领队、导游服务。
(三)鉴于乙方仅向甲方提供委托服务,甲、乙双方本协议时,除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外,其余部分由甲方自行负责。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或后向乙方索取的其它信息介绍或资料仅作为甲方参考,乙方对参考信息及资料不提供服务,也不承担责任。
(四)甲方已知晓:如遇酒店,景区门票等费用调整时,同意乙方按调整后的价格结算。
(五)乙方特别告知甲方:
1.乙方不接受70岁以上人士和孕妇报名,对于甲方隐瞒身孕且因为身体原因造成的伤害乙方不承担责任,且旅行社责任险及旅游意外伤害险也对孕妇旅游伤害不做出任何赔偿。
2.甲方作为成年人,已明确知晓户外部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潜水,游泳、高速摩托艇、攀岩、蹦极、滑雪、高原旅行等)为高危娱乐,在充分考虑到自身条件后才自愿参加;并自愿承担参加上述活动而发生任何事故可能造成的任何后果。
3.甲方应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文明行为规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等活动。若违反,后果自负。
4.乙方提示甲方购买个人旅游意外险,甲方已明确知晓。
5.甲方在签订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出行的,须由监护人书面同意。
(六)甲方同意,在乙方完成本协议的委托事项义务后,因不可抗力或天气、罢工、飞机、火车及轮船等一切非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行程时间变更的,乙方不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七)委托过程中,第三方所提供的赠送活动及相关赠品,甲方若不接受,则视为自愿放弃,费用不予另退或抵扣。
(八)甲方确认,本人是在签订本协议前已仔细确认阅读详细了解了全部条款内容,本人才自愿签订本委托协议。签署本服务协议的甲方代表人,对自身的代理权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负责将本协议内容转告未签名同行者的责任。
(九)此协议自甲方付款全部应付费用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 日
旅行社离团协议书篇八
游客姓名:(以下简称甲方),出身年月: 年 月,身份证号码:,准备参加 旅行社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组织的,出发日期为 年 月 日,乙方向甲方询问个人健康状况后,向其告知旅游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建议不参加本次旅游。甲方坚持要参加本次旅游,并作出以下承诺:因甲方自身疾病发作,包括但不限于: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动脉硬化、心脏病、哮喘病、癫痫、癌症等可能威胁自身生命和引起严重后果的疾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本人及家属自行承担,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已知晓如下内容:
1、旅行社所含的旅游意外险不包括旅游着自身已患有的急性病和慢性病急性发作。
2、旅行社所含的意外伤害险赔付只按保险公司规定理赔范围和额度赔付,超出部份旅行社不承担。
3、游客在旅行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必要时征得医生同意。
4、其他:
游客签字
年 月 日
旅行社离团协议书篇九
法定代表人: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单位
法定代表人:_____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方为了组织单位员工出游,先需与旅行社合作。因甲方是合法注册的旅行社,甲方愿与乙方签订合作协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须与甲方签订本协议书后,方可使用在甲方注册的社会导游。
2、甲方无偿向乙方推荐注册导游,并提供导游的有关简历及工作情况,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二、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导游时,必须与该导游签订劳务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包括:聘用时间、双方责任、待遇的标准、违约的处罚、协议的解除等内容。做到公平、合理、合法。
三、甲方导游在为乙方执行带团任务时,必须持有甲方开具的导游委派单,任务完成后,乙方应在导游员质量跟踪表中意见反馈栏中如实填写导游带团情况。乙方如使用没有导游委派单的导游,视为违规,将按有关法规对旅行社和导游进行处罚。如因甲方导游的原因产生的团队质量投诉,由省,市旅游局有关部门鉴订后,由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
四、导游人员在工作中有突出的成绩或问题,乙方应及时向旅游管理部门和甲方报告备案,甲方将情况存入导游档案。
五、乙方临时聘用甲方注册导游执行任务,应提前________天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视情况尽力给予安排。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导游进行审核认可,并与导游签订劳务协议书,方可使用。
六、甲方有义务督促旅行社和导游履行双方签订的协议条款,以保障旅行社和导游双方的利益。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
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九、违约责任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违约方均应承担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甲方(盖章):_____
地址:_____
联系方式: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
地址:_____
联系方式: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行社离团协议书篇十
甲方:
乙方:贵州百事通旅行社有限公司(贵乐旅游网)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甲方旅游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简介:贵州百事通旅行社有限公司是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经营许可,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并缴纳足额旅游质量保证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门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是重庆海外旅业集团旗下品牌“旅游百事通”分子公司;旅游百事通是中国十大旅行社集团,分子公司遍布全国22个省市,是中国组团游客量最大的旅行社。公司一贯坚持“诚信服务,客户至上”的方针,始终牢记“让旅游回归美好”的服务宗旨,多次荣获最值得信赖旅行社和“贵州十佳旅行社”称号等。
第一条:合作内容:
期由乙方专人向甲方提供),甲方可致电通知乙方或职工自行前往乙方选择旅游产品,以团队或散客形式出游。
如有违约,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乙方为旅游推荐单位的资格。
报价可参照同类型的旅行社相关报价),甲方报名时,须严格按乙方要求提供身份证、护照等旅游所需相关证件和资料。
4、乙方在甲方职工旅游之后为甲方提供正规发票,发票抬头为“客户名称”,项目为:“学习考察费”
或者“旅游费”。乙方提供旅游发票后,甲方财务需在叁个工作日以内结清团款,团款可电汇、支票或者现金方式结算。
5、
第二条:其他
订之日起生效。
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罗泽刚
日期: 日期:
甲方:佛山国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旅行社条例》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提高旅游团队的接待质量,甲、乙双方秉承合作精神,达致共赢的宗旨,就旅游业务的接待达成以下约定:
一、甲方同意选择乙方为团队旅游目的地的接待社,并委托乙方的团队在到达旅游目的地后,安排游客在交通、餐饮、住宿、景点游览、导游服务、娱乐休闲等方面的接待工作。
二、乙方为甲方确认行程计划时,必须将安排的游览项目的游览时间、购物场所的名称及停留时间、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列明,并确认。
三、乙方在接待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旅行社条例》执行,并根据甲方的接待要求,适时适当地安排交通工具,餐饮服务,住宿安排,行程景点游览,提供优质的导游服务。接待要求,由甲方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团队抵达前通知乙方,由乙方确认并逐项落实。
乙方所安排的交通工具、司乘人员、餐厅、住宿、景点、导游等,必须持有或拥有合法的资格证件,符合国家旅游法规和交通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接待期间,乙方必须保障客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并为之做好防范工作。乙方必须依法购买旅行社责任险。
五、接待期间,接待内容(包括交通工具、餐饮标准、住宿地点、住宿标准、景点增减、购物点增减、导游、司乘人员更换等)不能随意改动,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需变更接待内容的,应征得全体游客的同意,并签名确认,乙方知会甲方。客人擅自离团或主动离团的,乙方应立即知会甲方,未发生的费用应从团赞中扣除,已收取团费的,应退还给甲方。
六、团队购物的次数,地点不得超过双方确认的安排。不得强行带客人购物或强制性另外加项收费。
1
七、发生投诉时,应视不同阶段,不同性质分别处理如下:
1、在接待期间,客人就接待内容提出投诉,乙方应及时作出调整、处理,涉及团费的增减等费用收支的,乙方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作出调整,期间乙方必须安抚游客的情绪,防止事件进一步恶化。
2、行程结束后产生投诉的,由甲方先行调解处理,乙方应按甲方的通知,于两天内提供乙方在接待期间就接待内容及质量方面的书证、票据及其他材料。
3、经甲方或有关部门调查,投诉属双方共同接待质量问题造成的,应根据调查结果或双方协商,明确双方的责任承担范围,其中乙方应承担部分,甲方可从团款中扣除。
4、经调查,确认投诉属乙方的接待质量问题造成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先行垫付赔偿的,甲方有权从团款中扣除。
5、因乙方不按《旅行社条例》要求进行操作而导致客人投诉的,一切赔偿费用按《旅行社条例》规定执行。
八、甲、乙双方按商定的期限、方式、帐户结清团款,结算方式、期限,根据各团队不同情况,由甲方以传真或网络通讯等方式知会乙方,并于乙方对帐确认团款金额后,以银行结算方式支付团款。
团队结算,乙方需提供《费用结算通知书》.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团款发票至甲方,经甲方确认后,财务人员三个月内结清综费。
九、甲方委托乙方代订长途交通票款的,甲方按双方指定的帐户支付票款。乙方需另行指定收款帐户的,须提供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财务章的委托书原件,不具上述的,甲方有权拒绝另行指定的帐户。 乙方代订交通票据的费用,在乙方交付相应票据时,由甲方一次性结清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l、乙方未按甲方接待标准为游客提供服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正;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
2、乙方擅自提供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待人员、交通工具及游览接待项目的,甲方有权提出纠正,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游客擅自离团,乙方未知会甲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因乙方的接待质量问题引起投诉两宗或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本协议中说明的赔偿款项,甲方均有权从团款中予以扣除。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甲乙双方就责任及赔偿等方面的追索权。
十一、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向乙方发送的接待计划、接待人员名单、财务单证等,均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再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确定。
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认。
协议期限届满前,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长合作期限的,应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十四、本协议在签订、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生效日期依本协议第十三条约定。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协议正件和传真件(含提到的所有往来文书、资料)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依法登记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及购买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复印件,应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提供。
甲 方:佛山国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乙 方:
(公章) (公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2011年05月01日 年 月 日
3
山东·东营
二〇〇七·九
旅行社合作协议
甲方: (本市旅行社) 乙方: (应邀旅行社)
为促进东营市旅游业的发展,不断拓展东营市的旅游客源市场,按照“互惠互利,互为依托,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输送旅游团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就本地的旅游资源现状向乙方做实事求是地宣传推介;
4、甲方有权监督、制止乙方的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及乙方不实的旅游宣传,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执行,并取消相关优惠政策。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2、乙方应保证每年向甲方输送旅游团队 个,输送游客 人次;
3、乙方组团队到甲方所在地东营市参观期间,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保护甲方所在地的自然人文景观,做好游客在甲方所在地游览期间的组织工作。
三、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2015年9月17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东营市旅游局留存一份,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如下:
甲 方: 乙 方: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签约地点:山东〃东营
签约时间: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七日
甲方:
乙方:湖南职工国际旅行社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甲方旅游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简介:湖南职工国际旅行社是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经营许可,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并缴纳足额旅游质量保证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门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创办于1988年,隶属于湖南省总工会。公司一贯坚持“诚信服务,客户至上”的方针,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成为全省旅游业唯一连续23年零投诉单位,曾六次获得全省最值得信赖旅行社称号,“消费者满意服务单位”称号等。
第一条:合作内容:
1、甲方将乙方定位职工疗养旅游推荐单位,并积极向职工推荐和宣传乙方的旅
游产品(具体旅游产品定期由乙方专人向甲方提供),甲方可致电通知乙方或职工自行前往乙方选择疗养(旅游产品),以团队或散客形式出游。
2、乙方承诺守法经营,绝对不为甲方职工空开旅游支票(以杜绝职工空开发票
回厂报销费用),如有违约,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乙方为疗养(旅游)推荐单位的资格。
3、乙方为甲方职工以团队或散客的形式出游提供价格优惠,具体优惠:针对线路在公开报价的基础上给予汽车团9折,飞机火车团9.5折优惠。(公开报价可参照职工国旅官网或同类型的旅行社,如亲和力,华天、海外等) 甲方职工在报名时,须向乙方出示工作证或介绍信等证件。
4、为支持甲方实行企业鼓励机制,在甲方的旅游金额达到1万元后,乙方将为甲方提供1个省内旅游路线品质游免费名额,达2万元后,乙方将为甲方提供1个国内省外旅游路线或港澳路线品质游的免费名额,达到4万元后,将提供1个出境旅游(限亚洲)品质游的免费名额。
5、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火车票、飞机票代订业务,保证甲方享受旅行社订车订房同等折扣优惠。
6、乙方在甲方职工疗养(旅游)之后为甲方提供正规发票,发票抬头为“客户”,项目为:“学习考察费”或者“旅游费”。
第二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就有关甲方组织旅行团和散客在乙方订房及用餐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同签订后,表明甲方成为雅楠商务酒店会员单位,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酒店客房预定与取消预订:
1、甲方视公司游客情况预定乙方的客房,预定的方式是:甲方通过邮件或电话向乙方发送定单,明确用房的类型、标准、日期、数量、天数等。乙方在收到订单后30分钟内将订单转到酒店前台,保证客人顺利入住酒店,得到满意的服务。
2、甲方旅游团队抵达乙方酒店一天前须将团队名单/分房单寄送或邮件发送酒店,否则乙方有权取消甲方订房。
3经甲乙双方确认的预订单,如甲方因特殊情况取消预订须收到乙方的确认书方可生效;取消预订时须在团队抵达乙方酒店前至少两天传真通知乙方酒店。甲方团队抵达乙方酒店前一天取消预订,收取30%的损失费;当天取消预订,收取50%的损失费。
三、客房价目表: (以下为豪华单人房的报价)
平季价(星期一至星期日):
门市价rmb 元/间/晚
协议价/旅行卡价rmb 间/晚
团体房价rmb 间/晚
散客房价rmb /晚
四、细则:
1、 团体定义:一次使用五间房)须同时入住同时退房,并有领队/导游陪同的旅游或观光者,方可享受此团体优惠价格。五间房以下按散客房价计。
2、以上房价只是在甲方订房的情况下方可生效。如客人自付,房价将按照酒店门市价收取。
3、十岁以下小孩不占床位免收费。
六、房款的支付:
1、前台现付:甲方的一般客人可前台现付
七、甲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义务为乙方免费宣传,包括电视、互联网、报刊杂志、各地传单等。
2、甲方将本着对旅客负责的态度如实的将乙方推荐给旅客。
八、乙方义务和权利:
1、乙方义务为甲方免费提供乙方的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
2、合同签订后,表明甲方已加入雅楠商务酒店单位。
3、甲乙双方合作是互惠互利的,乙方须尽力推销旅行卡和商务卡,并保证甲方旅客得到乙方优质的服务。
4、乙方须尽力销售由甲方提供的旅行服务卡。
十、协议的有效期: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2、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自动延伸一年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操作人: 操作人:
日期 : 日期:
旅行社离团协议书篇十一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此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
凡未满12岁儿童与父母同住而不占独立客房者,酒店将不收取任何附加费,团队人数不少于10人。
1、团队自助早餐____元/人
餐费已包括服务费。
每团住满全费16人,可获得半间双人房(标准房一个床位)免费优待,每团的免费房(床)最多不超过2间。
团队到达48小时前发来,抵离时间、团队、名称、名单及特殊要求等有关资料可被确认,在上述期限外如有游客增加减少等情况,酒店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接受与否。
1、贵社订房取消在客人抵达48小时内,24小时内通知,酒店将收取住房费的'20%;如贵社订房在客人抵达24小时内取消,酒店将收取预订房费的100%。
2、贵社对旅行团人数、房间数、抵离日期的变更须提前48小时通知酒店,如因气候、交
1、陪同、司机等房价,按照合同价50%收取,原则上2人拼房。
2、带团陪同和司机可享有免费早餐。
一切由贵社支付的旅游团房费和餐费,均需由贵社陪同签单认可,按要求我店会在每个团离店后发出会计通知单,请於______内付清。其他费用在离店前一并付清。如贵社对本酒店发出之付款通知单有问题时请及时通知我酒店以作处置。如有需要,本店可随时停止贵社寄帐之安排及要求贵社在团队离店前清付团费及其他费用。
上述房餐价均为实价,并无回扣。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行社离团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
乙方:
______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甲方旅游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______乙方简介:贵州百事通行社有限公司是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经营许可,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并缴纳足额旅游质量保证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门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是重庆海外旅*集团旗下品牌“旅游百*通”分子公司;旅游百事是中国十大旅行社集团,分子公司遍布全国22个省市,是中国组团游客量最大的旅行社。公司一贯坚持“诚信服务,客户至上”的方针,始终牢记“让旅游回归美好”的服务宗旨,多次荣获最值得信赖旅行社和“贵州十佳旅行社”称号等。
第一条合作内容
1、甲方将乙方定位职工旅游指定单位,并积极向职工推荐和宣传乙方的旅游产品(具体旅游产品定期由乙方专人向甲方提供),甲方可致电通知乙方或职工自行前往乙方选择旅游产品,以团队或散客形式出游。
2、乙方承诺守法经营,保证服务质量,严格按双方约定履行接待事宜(详情双方另行签订旅游合同”,如有违约,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乙方为旅游推荐单位的资格。
3、乙方为甲方职工以团队或散客的形式出游提供价格优惠,绝不高于旅行社相同产品价格。(公开报价可参照同类型的旅行社相关报价),甲方报名时,须严格按乙方要求提供身份证、护照等旅游所需相关证件和资料。
乙方在甲方职工旅游之后为甲方提供正规发票,发票抬头为“客户名称”,项目为:“学习考察费”或者“旅游费”。乙方提供旅游发票后,甲方财务需在叁个工作日以内结清团款,团款可电汇、支票或者现金方式结算。
第二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解决。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法院提起诉讼。
旅行社离团协议书篇十三
甲方:
乙方:
本人(这里本人是指甲方)自愿参加天子生态旅游区漂流项目,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完全了解和理解贵旅游区接待人员所告知的注意事项并根据对高龄人群的要求承诺如下:
1.本人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适合参加漂流项目半程漂游玩。
2.如本人未按贵旅游区要求如实告知相关健康情况,或隐瞒自身健康的真实情况在游玩途中突发老年易发疾病(心脏病、心肌梗塞等),本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给贵旅游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3.本人清楚的知道,我的安全是我个人的责任和取决于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断,我同意和保证,如果任何时候我认为是不安全的,那么我会立刻中断游玩的进行。如我在游玩中发生各种疾病和伤害,甚至死亡,我同意放弃追究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永远免除此次游玩单位乙方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
以上承诺内容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已完全理解并自愿承诺,若发生纠纷,以本承诺协议为准。
甲方签字: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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