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长江保护法心得(模板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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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长江保护法心得(模板17篇)
时间:2023-11-01 16:21:50     小编:曼珠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了解并掌握一些基本知识。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修辞手法,使写作更具表现力和感染力。在下面将呈现出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总结示例,以供大家参考。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一

长江作为中国最长、最大的河流,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承载着无数百姓的命运和幸福。然而,在过去的几十年里,长江流域因为不合理的开发和污染而饱受困扰,已经成为中华民族面临的严峻环境问题。为了保护和管理长江流域,我国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长江保护法》,并在此基础上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措施。本文旨在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关注长江的保护

在实施《长江保护法》后,社会各界越来越关注长江保护的问题。政府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启动多项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一方面全面强化长江保护意识,另一方面积极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长江保护的问题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也牵涉到全社会的责任,我们每个人都要担负起自己的环保责任,切实保护长江这个共同的家园。

第三段:推进绿色发展

长江流域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地区,长期以来一直承担着乘着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重担。而实施《长江保护法》以来,多项措施和政策的推出,正积极推动长江流域的绿色发展。例如,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大力发展绿色产业,重点支持环保技术和科技创新等。实现经济和生态的双赢,成为长江流域打造绿色经济的必由之路。

第四段:加强法律保障

《长江保护法》的实施,为长江流域乃至全国的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法律保障不仅仅是让违法者付出相应的代价,还要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因此,在长江保护工作中,我们要正视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尽可能利用法律武器,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利用法律规则提升公众的忠诚度和自觉性,实现全社会的法制信仰和生态建设。

第五段:总结

《长江保护法》的实施,给长江流域的环保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推动力,长江保护中的主动性和自主性也日益增强,比如建立“绿色长江卫士”队伍,重点整治污染源头等。然而,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困难,例如官员利益和企业利益冲突导致的拖延现象等。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从一个小事做起,从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做起,积极参与长江保护工作,让长江成为清新美丽的蓝色之源。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二

引言:

长江是中国最长、最重要的河流之一,承载着亿万人民的生活和发展。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过度开发等原因,长江面临着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为了保护长江这一国家重要资源,中国政府于2019年通过了《长江保护法》,并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在我国首个河流保护法的实施背景下,人们对长江进行了深入思考,并从中引发了许多体会和启示。

第一段:了解长江保护法的背景和宗旨

引入《长江保护法》的背景和制定目的。根据长江保护法的规定,它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护长江的生态环境,促进长江经济带的持续健康发展。长江保护法重点关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开发以及社会公众的参与。它规定了长江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第二段:深入了解长江保护法的主要内容

详细介绍长江保护法中的重要内容。长江保护法规定了长江的保护目标、责任主体、保护措施和监督执法等方面的内容。法律规定了长江的保护与修复,包括水环境质量的保持、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水生态环境的保护、水利设施的修复等。长江保护法还加强了水污染的防治,对长江流域内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了严厉处罚,并规定了加强监督执法的责任。

第三段:长江保护法的积极意义和效应

阐述长江保护法的积极意义和预期效应。《长江保护法》的实施将有助于加快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修复步伐,改善长江的水质,确保长江水域的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此外,法律的实施也将推动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长江保护法的推行还将促进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公众参与长江保护的积极性。

第四段:长江保护法带给我们的启示

探讨长江保护法对于我们每个人的启示。长江是中国的母亲河,保护长江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使命。长江保护法的出台提醒我们,保护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力量和合作。我们应当采取积极的行动,关注长江的保护,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减少对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只有每个人都做出积极的努力,才能真正保护好长江这一宝贵资源。

第五段:总结长江保护法的意义和建议

总结长江保护法的意义和建议。《长江保护法》的出台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大进步,它对于长江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实施过程中,我们要加强宣传,让更多人了解长江保护法的重要性,提高公众环保意识;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督执法,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企业和个人也要承担起环境保护的责任,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积极参与长江保护的实施。

结尾:

长江保护法的颁布实施为保护长江这一中国骄傲的河流提供了法律保证和坚实基础。在全社会的努力下,相信我们可以共同保护好长江,让它的水清、岸绿、景美,为子孙后代留下一方洁净的家园。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三

近日,长江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作为中国最长的河流,长江从古代就居于我国的经济、文化和生态中心地位。然而,长期以来,由于人类活动的过度开发和污染,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已经发生了严重破坏。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谈谈长江保护法的心得体会。

首先,长江保护法的出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全国最重要的水资源和航运通道,长江对于我国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由于长期的污染和过度开发,长江的水质严重下降,生态系统受到严重破坏,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生活,给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长江保护法的出台,正是为了加强对长江的保护和管理,及时制止和纠正长江流域的各种污染和破坏行为,确保长江能够持续健康地发展。

其次,长江保护法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法律的实施不能单靠政府和部门的行政手段,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这其中包括各级政府加强对长江保护的宣传和推动力度,企事业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减少对水资源的污染,城市居民改变不良生活习惯,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和水资源节约等活动。只有全社会齐心协力,才能够实现长江保护法的目标,为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带来显著改善。

再次,长江保护法的出台必须与切实的监管措施相结合。法律是保护长江的基础,但单靠法律的制定并不足以解决长江污染和破坏问题。长江保护法的实施还需要相应的监管措施,包括相关部门增加巡查力度,制定具体的保护标准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等。只有通过有效的监管,才能够实现法律的落地和长江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后,长江保护法的实施还需要长期坚持的决心和行动。长江流域的保护是一个长期的艰巨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长江保护法的出台是一个起点,接下来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不断加强对长江的保护意识,维护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只有通过持续的努力和行动,才能够实现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的长期稳定和健康发展。

总之,长江保护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对长江保护和修复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到长江保护的重要性,加强对长江保护法的学习和宣传,提升全社会对长江保护工作的认知和参与度。只有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的良好保护,让长江成为我们共同的自然和文化遗产。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四

首先,长江是中国最大的河流,其生态环境的保护历来备受关注。为了更好地保护长江生态环境,2019年12月1日,《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在长时间推进的背景下,《长江保护法》的设立对于保护长江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探讨了作者对于《长江保护法》设立所产生的心得体会。

一、重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

《长江保护法》的实施充分彰显了国家对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这也表明中国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决心、信念和行动。此次《长江保护法》的设立,让全社会进一步认识到了长江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并使人们开始关注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加强了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呼吁和监管。

二、明确了长江生态环境的主体责任

《长江保护法》的设立,也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主体责任。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权责明确,各级政府对长江生态环境的保护有了更为详细和明确的规定。同时,也加强了对私人投资的监管,防止私人投资者荒废长江流域的资源,这有利于减少污染和恶意破坏现象的出现。

三、强化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长江保护法》的设立,也强化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并构建了长江流域管理体系。这样一来,相关部门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对长江生态环境的保护进行监控,同时,各个环保组织对于长江流域的保护规划也将更科学、合理地进行。

四、必将对于户外活动产生影响

《长江保护法》的设立,也必将对户外活动带来影响。在长江保护法下,下水游泳、捕捞、放生操作将被禁止。这意味着,以休闲娱乐为目的的户外活动需要受到更为严格的管理和规范,也要更加注重自身行为对于长江生态环境的影响,尊重自然,保护环境。

五、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关乎着整个社会和国家人民的前途与命运。它的实现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不论是政府、公司、还是个人,都要切实将其贯彻到位。这需要大家共同相信,在长江保护法下,我们的生活将变得更加美好。

总之,《长江保护法》的推出对于保护长江环境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对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也起到了推动作用。保护长江环境,不仅是一项必要的责任,也是对子孙后代的一种承诺。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共同保护长江的环境,让我们的子孙后代能够享受到洁净、美好的江水和周边环境。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五

学长江保护法是近年来中国政府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加强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促进可持续发展。作为一名年轻的公民,我深感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应当积极响应和支持学长江保护法。在实践中,我深深地认识到了学长江保护法背后所蕴含的深刻思想和意义,也进一步增强了我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和信念。

第二段:认识学长江保护法

学长江保护法的核心内容包括: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利用、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等方面。这一法律法规以其科学的理念和全面的规定,为我们提供了一系列灵活而有效的手段和方式,应对生态环境所面临的巨大挑战和压力。在我的实践工作中,我深刻认识到学长江保护法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只有深入贯彻落实学长江保护法,才能确保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得到切实的改善和保护。

第三段:实践探索

为深入贯彻学长江保护法的精神和要求,我们积极地开展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实践探索活动。我们组织了一次废气排放检查活动,向企业发放了学长江保护宣传材料,提醒企业充分意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我们还开展了生态环境调查,深入了解了当地的环境问题和污染源,制定针对性强的环境治理计划。通过这些实践活动,我们更好地理解了学长江保护法的内涵和要求,也更加深入地感受到了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第四段:心得体会

在深入探索学长江保护法的实践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生态文明是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基石,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只有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才能促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生态经济持续发展。作为一名公民,我们应当主动发挥自己的作用和力量,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中来。

第五段:结论

学长江保护法是中国政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法律法规。在实践中,我们要深刻理解其内涵和要求,借助其提供的有效手段和方式,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只有认真贯彻学长江保护法,才有可能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作为一名公民,我们要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创建美好环境、建设美好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六

长江是中国最长的河流,也是世界上最长的河流之一。长江保护法是中国政府为了保护这一重要自然资源而制定的一部专门法律。长江保护法的实施对于保护长江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长江保护法实施的过程中,人们深切认识到了保护自然环境的重要性,同时也对于长江的发展和利用提出了更具针对性的要求。通过学习长江保护法,我深刻体会到了保护法的重要性和我们每个人对于长江保护的责任。

首先,长江保护法的颁布和实施意义重大。长江是中国最重要的入海河流,保护它的生态环境对于维持一个健康的生态平衡和促进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长江保护法的颁布和实施,意味着中国政府高度重视长江生态环境的保护问题,并将其纳入法治轨道。这不仅有助于推动长江流域的可持续发展,还向全社会传递了保护自然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其次,长江保护法为长江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法律的制定和落实是有效保护环境的基础和保障。长江保护法明确了长江的保护目标、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同时,法律还规定了相关责任主体的职责和义务,如长江保护委员会对长江保护实施的监督和协调等。长江保护法的出台,使得长江保护有了具体的指导和操作规范,有助于提高相关部门和责任主体的保护意识和行动,从而更好地保护长江的生态环境。

再次,长江保护法激发了社会各界对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热情。长江保护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也是对未来世代的责任。长江保护法的实施,加深了人们对于长江保护的认识和关注,引发了更多的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到长江保护中来。例如,各地开展了大规模的清江行动,加强了对江河水质的监测,同时激励各地发展环保产业,推动绿色发展。长江保护法的实施,使人们意识到保护长江不仅是政府的责任,更是每个人的责任。

另外,长江保护法的实施为长江的发展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方向。长江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大动脉,担负着巨大的运输和能源交通的任务。然而,长江的过度开发和利用导致了一系列的生态问题,如水污染和水资源的枯竭等。长江保护法的实施,提出了“绿色发展”和“生态优先”的原则,明确了可持续利用长江资源的方向。例如,加大了对于工业和农业排污的治理力度,推动高等尾矿砂的回收利用,同时鼓励发展清洁能源。长江保护法的实施,为长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指引,促进了长江经济的绿色转型。

综上所述,长江保护法的实施对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通过学习长江保护法,我深刻认识到保护法的重要性和我们每个人的责任。长江是我们的瑰宝,长江保护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只有每个人都积极践行长江保护法的要求,才能实现长江生态环境的整体改善和长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保护好长江这一宝贵的自然资源,为后代留下一片美丽的蓝色家园。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七

连日来,我市各级人大积极开展学习宣传长江保护法活动,推动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

日前,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学堂开展了长江保护法专题学习活动,区人大常委会全体委员、各街镇人大负责人及区人大机关全体同志共6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秦鹏应邀就长江保护法进行专题授课。秦鹏教授围绕长江保护法出台的重大法治意义,从确立绿色发展规矩、明确流域和流域协调机制、推进全域休养生息、加强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六个方面进行了阐述解读。各街镇人大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学习宣传长江保护法,推动这部保护长江母亲河的法律在基层得到有效实施。

近日,荣昌区万灵镇、古昌镇、清流镇、远觉镇等,通过各种形式,掀起了学习贯彻长江保护法的热潮。万灵镇人大通过机关大会、代表小组活动、**团会议等各种形式深入学习长江生物保护、污水治理、防洪救灾、生态修复等提出的新要求;组织区镇代表深入各村(社区)发放宣传资料。清流镇人大组织**团全体成员集中学习长江保护法,助推长江保护法在清流大地上落地生根。远觉镇人大除了召开专题会议学习长江保护法之外,还通过微信群、qq群等对长江保护法进行线上宣传,利用赶集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现场宣传。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八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世界的自然资源正处于严重威胁之中。作为世界第三大河流,长江不仅是中国的重要水资源,也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关键对象。为了切实保护长江这一国家宝贵资源,中国政府于2018年12月发布了《长江保护法》。而作为长江流域的居民,我对这项法律有着深刻的体会。

首先,长江保护法的出台为我们提供了依法保护长江的有力支撑。长江被誉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其重要性不容忽视。然而,在长期的建设和开发过程中,长江流域面临着水体污染、生态破坏等环境问题。长江保护法的出台,使我们能够依法保护长江,确保其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通过法律的规范,我们可以对长江及其沿岸地区的开发、建设和利用行为进行监管,减少对长江带来的不良影响。

其次,长江保护法的实施要求我们积极参与到长江保护的行动中。长江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各方的责任,要求政府、企业和公民共同参与长江的保护工作。政府应加大对长江保护的投入,建立健全长江保护的法规制度。企业要加强环保投入,确保生产活动不对长江生态造成污染。而作为公民,我们更应该增强环保意识,减少对长江的损害。只有政府、企业和公民协同合作,才能真正保护好长江这一宝贵的自然资源。

再次,长江保护法的出台提醒我们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长江保护法是中国首部以河流为对象制定的专门法律,也是世界上第一部以流域为对象制定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这说明了中国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长江保护法的实施,不仅有利于保护长江的生态环境,也为其他国家的河流保护经验提供了借鉴。长江保护法的出台让我们认识到,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的重要议题,只有保护好环境才能保障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长江保护法的出台为我们树立了正确的环保观念。长江保护法在规定长江的保护范围和保护目标的同时,也明确提出了加强科学研究、推动环境教育等方面的工作要求。这使我们认识到环境保护不仅是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也是每个人的责任。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和知识更新,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长江和其他环境资源。长江保护法的出台,为我们树立了正确的环保观念,使我们认识到环境保护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和责任。

总之,长江保护法的出台为我们提供了保护长江的法律依据,要求我们积极参与到长江保护的行动中,提醒我们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树立了正确的环保观念。作为长江流域的居民,我们应当深刻理解长江保护法的重要性,努力保护好长江这一国家宝贵资源。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建设一个美丽的长江流域,为子孙后代创造更美好的生活环境。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九

近年来,我国长江流域面临着严峻的生态环境挑战,为了加强长江流域的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资源合理利用,我国推出了长江保护法。作为全国第一部以区域性河流为主题的专门法律,长江保护法在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通过学习和理解长江保护法,我对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和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感到振奋和欣慰。

首先,长江保护法的颁布实施体现了我国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长江作为我国最长的河流,其流域范围广大,涵盖多个省份,具有重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地位。长江保护法的出台,使我国政府更加重视生态环境问题,加强对长江流域的监管和管理,从根本上维护了长江的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长江保护法的颁布与实施,不仅对长江流域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其他流域的环境保护提供了借鉴和参考。这体现了我国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决心和行动。

其次,长江保护法为保护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提供了系统的法律支持和保障。长江流域面临着水污染、水资源过度开发、生态破坏等多重生态环境问题。长江保护法明确了长江流域的保护目标和原则,规定了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修复和环境监管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和法律责任。通过落实长江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加强对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进行全面、系统和有效的保护,促进长江流域的生态恢复和可持续发展。

再次,长江保护法的实施需要广大公众的积极参与。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事关全国人民和未来世代的根本利益,抓住长江保护需要广大公众的共同努力和参与。长江保护法的实施强调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合作,广泛征求意见,增加社会各界的参与度和责任感。只有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到长江保护行动中,才能共同守护长江这一瑰丽的自然资源,共同推动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

最后,长江保护法的实施需要加强对法律的宣传教育和法治意识的培养。长江保护法对于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但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加强对长江保护法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认知水平和法治意识,使每一个人都能够在自己的生活和行动中践行长江保护法的要求,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总之,长江保护法的实施对于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加强长江流域的监管和管理,推动生态环境的恢复和可持续发展,长江保护法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树立了榜样和典范。同时,长江保护法的实施需要广大公众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需要加强对法律的宣传教育和法治意识的培养。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必将焕发出勃勃生机,为人民群众创造出更美好的生活环境。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十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环保意识的加强,保护江河水源已经成为人类共同关注的一个大问题。在近日举行的“学长江保护法心得体会”研讨会上,不少专家和学者分享了自己对于江河保护的心得感悟。今天,我也想借此机会,以我自身的经历和理解,分享一下对于“学长江保护法”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学长江保护法意义

“学长江保护法”实施已经多年,但其背后的精神以及推动的江河保护工作,仍在持续推进。江河,是我国的珍贵资源之一,承载着人类与自然生态系统互动交融的历史和文化,深受广大民众的热爱和关注。为此,我们需要有一部行之有效的法律来保护江河水源的生态完整性。

第三段:个人感悟

作为研讨会的参与者,以及一个关心环境保护的人,对于江河的保护问题,我也有自己的理解和感悟。首先,我们需要,深入挖掘江河所蕴含的资源潜力,有效促进沿江和灌溉区的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这需要发挥政府职能,完善政策、及时保障资金等支撑体系。其次,我们需要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度,仅有政府的法规和监管是不够的。增强公众对于生态文明的理解和维护,组织行业与区域合作保护生态环境,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

第四段:学习、关注江河保护需要持之以恒

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人们离不开水,但往往在生活中忽略了水的来源、保护和利用。在“学长江保护法”研讨会中,我认识到环保工作已经渐渐从基层向社会的各个方向发展,对于每一个人来说,保护生态环境已经不仅仅是个人爱好,而是长期、全民都应参与的一项工程。在工作、生活、及社会责任中,加强对于江河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把环境保护的理念贯穿于工作中,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环保卫士,促进生态文明的建设。

第五段:结语

通过“学长江保护法”研讨会的学习和交流,让我感受到了江河保护问题的紧迫性和大家对于环境保护的担当。对于保护江河水源,我们都有作为、都有责任,从每一个人身边的小事做起。希望广大网友朋友在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能够积极参与,并且深入思考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问题,为保护江河水源做出自己的贡献。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十一

益阳市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暨长江十年禁渔宣传活动在资阳区渔政码头举行。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主任徐旭阳、益阳市副市长汤瑞祥、资阳区副区长王刚参加活动。

长江十年禁渔计划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全局计、为子孙谋,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是实施《长江保护法》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汤瑞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将落实禁捕退捕各项工作作为学习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守护好“一江碧水”。要全力做好渔民安置保障后续工作。要切实加快“智慧渔政”项目建设,建立“专管+群管”“人防+技防”的联动执法监管机制,保持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高压态势,紧盯案件多发水域和市县交界水域,强化县乡联动,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销售行为。各区县(市)及相关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真正实现“禁得了、退得出、稳得住、能小康”的总体目标。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十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有限公司《2013年环保管理考核办法》(陕南投司[2013]59号),增强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公司)员工环境保护意识,并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全面加强硒谷产业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建设健康硒谷,绿色硒谷,扎实的落实陕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环保管理考核办法》,确保集团公司“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检部。

三.考核对象

公司所属各部门

四.考核内容

1.环保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2.健全环保管理机构

3.硒谷产业公司的环保目标

4.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5.环保资金投入计划

6.环境宣传及培训考核

五.评分标准

1、****公司每月对各相关部门进行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检查考核形成月度得分,每季度对各相关部门进行一次环境保工作全面检查考核形成季度得分。

2、每考核一项目,检查中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按照考核要求扣相应的分值,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总分为0。

3、考核部门根据日常检查存在问题,对责任范围内的考核项目进行平时考核。

季度得分=月度检查得分×40%+季度检查得分×60%

六.考核兑现

考核采用百分制,等级化为优,良,差。

优85分以上

良60分至85分

差60分以下

***公司对在环保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六.考核管理规定

1.质检部门负责环保管理考核,各部门加强日常的环保工作管理,确保环保工作落实到位

2.组长负责***公司环保工作的部署和检查,各部门负责日常的环保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3.工会负责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报纸书刊及图像资料的订购和人员培训。

4.考核按照考核内容和现场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

5.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计划,并由专人负责改善。

七.权限

本细则于印发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公司。

附件:1.《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2.《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细则》

3.《环境保护考核制度》

4.《环境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5.《环保例会制度》

6.《环保档案管理办法》

7.《环境统计制度》

8.《环保年度培训计划》

9.《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0.《项目建设施工现场工地防尘,防噪措施》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十三

作为一名小学的教师,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教书匠”,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应一改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在教学中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总之,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从思想上有了一定的改观。作为一名教师,我们要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去发现每一位学生的闪光点,他们都是国家的未来,他们都将为国家的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我们都必须爱护他们,关心他们,使他们在学校里不仅学习愉快,生活也愉快!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十四

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保护法的重要性也逐渐被人们所认识。保护法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手段,被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起到了重要的保护和规范作用。通过学习保护法,我深切感受到了保护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也收获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首先,保护法能够维护公正正义。法律是社会公正的保障,它通过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和制度建设,为人们提供了公平竞争的环境。比如,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定,就为企业提供了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个人生活中,保护法也同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维护了人们的合法权益,避免了个人权益的侵害。通过学习保护法,我意识到维护公正正义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只有通过法律手段,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正义。

其次,保护法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社会发展中,各种矛盾和冲突常常会引发社会动荡,危害社会的和谐稳定。而保护法正是通过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制裁,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比如,在打击恶意诽谤、侮辱他人等不法行为方面,法律赋予了公民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在学习保护法的过程中,我顿悟到只有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和他人的权益,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再次,保护法能够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法律是社会文明的标志,它规范了人们的行为,促使人们遵守社会公共秩序,提升了社会的文明程度。保护法既涉及到个人的道德行为,也包括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通过学习保护法,我明白了只有遵守法律的规范,才能让社会更加文明进步。法律的保护,不仅仅是对个人权益的保护,更是对整个社会文明的保护。

最后,保护法能够推动社会进步。法律的制定和保护,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通过学习保护法,我发现许多法律的制定和完善,都是为了适应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比如,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新型犯罪的出现,保护法的领域也不断扩展,以适应新形势下的保护需要。通过保护法的学习,我得以了解到了法律的动态变化以及其与社会进步的相关性。

综上所述,保护法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了保护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保护法维护了公正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提高了社会文明程度,推动了社会进步。在今后的生活中,我将继续学习保护法,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积极参与到维护社会、维护公民权益的行动中去,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保护法,维护公正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推动社会进步,这是我从保护法学习中所体会到的宝贵经验。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十五

近年来,我们国家对于青少年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视,相关法律法规也不断完善。而其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就是青少年保护法。作为一名青少年,我对这部法律有着深刻的体会和感悟。青少年保护法的实施为我们创造了一个更加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也让我们拥有了更多的权益和保障。在日常生活中,我深切体会到了青少年保护法的重要性,同时也感受到了它的影响和作用。

首先,青少年保护法为我们提供了对心理健康的关注和保护。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心理问题是非常普遍的,而且很容易被忽视。青少年保护法规定了学校、家庭以及社会应该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青少年心理问题。在我自己的学校里,每个月都会举办心理辅导讲座,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情绪,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法。这个过程中,我更加了解到自己的内心世界,也感受到了学校对我们心理健康的关心和支持。

其次,青少年保护法鼓励我们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根据法律规定,学校和社会组织应该鼓励和组织青少年参与公益志愿服务,培养我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在我参与的“青年志愿者协会”活动中,我通过为社区老人提供帮助、植树、清理环境等活动,深刻体会到了帮助他人的乐趣。这些活动不仅让我们拓宽了视野,增长了社交能力,还让我们在实践中体验到付出的成就感,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青少年保护法还非常注重青少年的教育和成长环境。法律规定,学校、家庭和社会必须为青少年提供良好的教育和成长环境,保障我们的权益。在我自己的学校里,除了传统的学科教育外,我们也进行了许多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课外活动,提高了我们的综合素质。同时,学校加强了对暴力、欺凌等不良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根源上保护了每一个学生的权益。这让我们能够在安全的环境下学习和成长,更加自信地面对未来的挑战。

最后,青少年保护法在互联网时代下也给予了我们更多的保护。法律规定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青少年进行信息保护的责任,并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不适宜的信息。这让我们在上网使用社交平台等时拥有了更多的安全和防护。在我自己的使用经验中,社交平台上会自动过滤不适宜的内容,同时也会提供更多的安全提示和知识教育。这让我们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避免接触不良信息和网络陷阱。

总的来说,青少年保护法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并保障了我们的权益。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可以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参与公益活动、良好的教育环境、互联网保护等多种方式,真正体会到青少年保护法的作用和影响。我们应该自觉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社会实践,让自己成为一个有担当、有责任感的时代新青年。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十六

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第十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经济、技术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

第十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

第十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统一规划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

有关行业、专业等各类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测规范的要求。

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十八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第十九条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二十条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

前款规定以外的跨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防治,由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或者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

第二十一条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环境保护技术装备、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服务等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

第二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

第二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支持。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实施现场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

第二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第二十六条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第二十九条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严禁破坏。

第三十条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合理开发,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依法制定有关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

引进外来物种以及研究、开发和利用生物技术,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

第三十一条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国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

国家指导受益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或者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生态保护补偿。

第三十二条国家加强对大气、水、土壤等的保护,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

第三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促进农业环境保护新技术的使用,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监测预警,统筹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治土壤污染和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石漠化、地面沉降以及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体富营养化、水源枯竭、种源灭绝等生态失调现象,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

县级、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第三十四条国务院和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进行海岸工程和海洋工程建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标准,防止和减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三十五条城乡建设应当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保护植被、水域和自然景观,加强城市园林、绿地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与管理。

第三十六条国家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和再生产品,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国家机关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

第三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对生活废弃物的分类处置、回收利用。

第三十八条公民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第三十九条国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鼓励和组织开展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

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四十条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第四十一条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第四十二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第四十三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

依照法律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的,不再征收排污费。

第四十四条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务院下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分解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对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四十五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第四十六条国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或者转移、使用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的技术、设备、材料和产品。

长江保护法心得篇十七

作为中国第一大江,长江不仅是中国南方的重要水源,同时也是中国人民重要的精神寄托之一。我曾有幸亲身走过长江,在感受中华大地的同时也深深领悟到了长江所承载的深刻含义。下面我将分享我的长江心得体会。

第二段:历史与文化

长江沿岸离不开独具特色的历史与文化。从古至今,长江流域就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源地之一,自汉代起,长江上游就是重要的农耕文化区,中、下游则是商业、工业和文化中心。同时,长江还曾见证了众多历史事件的发生,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和中国改革开放的开始。无论是历史上的含义还是今天的现实,长江对中国人的情感烙印深刻而又阔大。

第三段:自然景观

在长江沿线,可以感受到自然景观的壮丽和独特。从上游的青藏高原到下游的大海之间,长江流域拥有辽阔的山山水水和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在游览长江时,游客们可以欣赏到长江三峡的壮丽景色,可以看到长江中游的美丽风光,还可以领略到长江下游的江南水乡。所有这些景观纷纷展现出长江的独特魅力,吸引着无数游客前来探索。

第四段:人文精神

长江沿线地区的人文精神同样卓越。长江拥有悠久发展的中华文化,是中华文明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漫长的岁月里,长江上下游的人民勤劳勇敢,努力打拼。他们在长江沿岸的硕果累累的土地上耕耘,同时也创造出了具有独特风格的文化,例如川剧、湖湘文化、江南水乡文化等等。这些文化都是世界各民族发展文化交流的重要贡献。

第五段:未来展望

未来,长江将继续承载着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它将继续激励着人们勇往直前的精神。同时,我们也需要意识到保护长江的重要性,减少人类活动对长江流域生态系统的损害。从环保角度考虑,我们必须意识到,发展与生态可以相互促进,只有这样才能实现长江沿线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结尾:总结全文

长江沿线地区是中国的重要区域之一,这里的历史、文化、自然和人文精神都是中国人的重要财富。长江作为中国的母亲河,永远的承载着着中国人的心灵。走在长江沿线,感受到的不仅是独特的自然景观而是中国文化精神的源泉,这让人不禁感慨,我们的民族在长江这条河流上孕育了自己的源头,承载了中华民族的血液和文化。我希望,我们的子孙后代可以继续把长江沿线的这份精神遗产发扬光大,让长江成为一个更加美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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