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个人在学习、工作或生活等方面的体验和感悟,它能够帮助我们反思和总结经验,对今后的发展起到指导作用。我觉得我应该写下自己的心得体会了。心得体会可以成为我们成长的一个重要证明,一份总结。有时候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思考,更好地成长。心得体会的写作能够让我们通过文字表达自己的感受和领悟,让我们更好地总结过去的经历,更好地思考未来的路。在学习或者工作中,我们都需要时不时地进行一下总结,来反思和梳理我们的所见所闻所得。写总结时要注重语气的把握,避免过于主观或过于客观,保持中立的态度。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或许可以给大家一些灵感。
李宗城违法违纪心得体会篇一
李宗城是中国内地演员,曾经凭借着多部影视作品成为了广受关注的人物。然而,最近他却因为涉嫌多个违法违纪的事件而引发围观,不仅在娱乐圈引起了轩然大波,还引发了公众对道德和法律的讨论。从某种意义上说,此事件也让我们对人性的黑暗面和规则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第一段:案件概述
李宗城事件的引爆是由于公众对其涉嫌性侵未成年人的吐槽而开始的。不久,在警方的介入下,李宗城被发现多次涉嫌与未成年人发生不正当关系,还涉嫌吸毒、聚众赌博等行为。这些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让他成为了舆论的焦点,也成为了一个道德和法律的教训。
第二段:信仰的缺失
观察到李宗城的行为,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已经迷失自我的人。如果一个人没有坚定的信仰,就很容易在面对人生困惑时迷失方向。一旦一个人迷失了自我,就很难遵守社会规则,也就很难明确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从而会违法违纪。所以,李宗城的事件让我们更加注重培养人的道德观念和信仰,进一步加强人的精神教育。
第三段:法律的重要性
法律和规则的存在,是我们保持道德和秩序的重要保障。如果每个人都没有遵守社会规则的意识和行为,那么社会就会失去秩序。在李宗城事件中,他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不顾规则和法律,给未成年人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这种行为严重危害了个人安全和社会稳定,也让我们进一步理解社会的规则和法律的重要性。因此,我们应该积极遵守规则和法律,朝着文明社会的方向前进。
第四段: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李宗城是家庭教育中草率的受害者之一。孩子就像一块未雕琢的玉石,需要家长的精心培养。如果家庭教育不到位,那么他们在成长过程中所受到的影响可能不会让他们向正确的方向走。正因为如此,我们应该更加注重家庭教育,让我们的下一代具备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五段:总结体会
李宗城事件让我们看到了“明星效应”带来的负面影响和人性的黑暗面。同时,它也让我们认识到了道德和法律的重要性。只有通过坚毅的信仰、清晰的规则和家庭的正确引导,我们才能培养出优秀的人才,使社会更美好。长期以来,我们已经付出了很多代价和努力去搭建一个拥有健康社会和良好道德的社会环境,所以我们更应该以最积极的方式去处理类似李宗城事件这样的违法违纪现象,建设和谐的社会环境。
李宗城违法违纪心得体会篇二
随着当今社会的发展,宗教信仰在人们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宗教追求是每个人内心最真实的需求,然而,有些人在追求宗教信仰的过程中,却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我曾亲眼目睹了宗教违纪违法的一些现象,深感宗教信仰本是一种修行,而非为了私利而行窃、剥削他人。通过这些事例,我有了一些关于宗教违纪违法的体会和思考。
首先,宗教违纪违法行为背离原有的宗教精神,伤害了信徒的心灵。宗教作为人们一种信仰追求和生活方式,旨在帮助人们培养真善美的品性。然而,在宗教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严重玷污了宗教的形象,也使得信徒们的心灵受到了伤害。作为信徒,我相信宗教的力量可以给人们带来心灵的慰藉和安宁,但当宗教内部发生了违纪违法的行为,无疑是让人信心动摇,失去了对宗教信仰的信任和依赖。
其次,宗教违纪违法行为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宗教信仰是社会和谐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引导人们积极向上,传承优秀文化传统。然而,一些宗教组织或个别信徒的违纪违法行为破坏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比如,有些宗教团体拉帮结派,经营非法活动,甚至胁迫信徒捐献财物,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影响了社会的正常运行。社会应该给予宗教一定的自由空间,但宗教也要遵纪守法,积极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
再次,宗教违纪违法行为给信仰者自身带来了祸害。宗教追求是一个修行的过程,其根本目的是个人心灵的成长和启迪。然而,有些信仰者出于不正确的观念,将追求私利和违法活动视为宗教信仰的重要内容,这不仅是对宗教本身的亵渎,也违背了真正宗教的核心原义。而当他们被追究法律责任时,不仅自身遭受了重大的损失,更是将原有的美好信仰被彻底摧毁。
最后,宗教违纪违法行为应得到法律的严惩和社会的谴责。无论在任何宗教组织或个人,只要存在违背法律的行为,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宗教信仰并不是违法的借口,不能因为身处宗教背后而放任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社会也应该加强对宗教组织和信仰行为的监管,以确保宗教的神圣地位不被侵犯,信徒们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综上所述,宗教违纪违法现象对社会和信徒心灵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作为信徒,我们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理解宗教的意义和价值,坚守宗教的底线,杜绝一切违法违规的行为。同时,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加强对宗教组织和信仰行为的监管,在法律的框架下维护宗教的自由和秩序,保障信仰者的权益和心灵的安宁。只有这样,宗教才能真正恢复其应有的尊严,发挥其积极的社会作用。
李宗城违法违纪心得体会篇三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关注也日益加强。违纪违法不仅会对个人造成巨大的伤害,也会对整个社会造成严重的影响。作为一名公民,我积极参与到违纪违法行为的防范与制止中,深刻认识到了其危害性与恶劣后果。以下是我对典型违纪违法的心得体会。
首先,典型违纪违法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使我逐渐认识到违法行为的普遍性。在日常生活中,我发现身边的一些亲戚、朋友或同事存在不同程度的违纪违法现象。例如,有人在工作中腐败贪污,有人在经商时涉嫌侵占公共资源,还有人为了钱财不惜使用假证件等手段。这些典型违纪违法行为无疑给我们的社会稳定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隐患,也动摇了人们对法律的尊崇和信任。
其次,违纪违法行为给个人和社会带来的后果不堪设想。个人为了一时的私利与贪婪,往往会不顾道德与法律的约束,从而导致自己的身败名裂。一位违纪违法的公务员如徐州范冰冰,她贪污巨额公款,最终被法律严惩;还有一位经商的富豪如吴建民,他侵占了大量的国有土地,最终被有关部门查办。个人的违纪违法行为不仅会给自己带来法律制裁,还会影响到家庭的和睦、朋友的关系等方方面面。而从社会层面来看,违纪违法行为会严重损害社会正常秩序,使人们的尊法守法意识逐渐弱化,破坏法治社会的基础。
再次,违纪违法的根源是个人心态的问题。典型违纪违法行为的背后,往往是人们对利益的过度追求和道德观念的淡漠。当个人将违法行为视为捷径获取利益时,就会产生一种“守财奴”的心理,无视法律对违法行为的禁止和责罚。同时,社会的诱惑和压力也使人们变得趋利避害,为了个人利益不惜违法。因此,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非常重要,只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远离违纪违法的困扰。
最后,加强教育和监管是有效遏制违纪违法行为的重要途径。教育不仅是家庭的责任,也是学校和社会的责任。家庭要从小抓起,培养孩子们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学校则需通过教育教学,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同时,社会各界也必须加强对违纪违法行为的监管,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法律的公正执行。只有形成社会大众对违法行为的共同抵制,才能有效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总之,典型违纪违法行为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珍惜法律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予以警惕并积极参与到防范与制止违纪违法行为中。通过认真反思违纪违法心得体会,我们将更加坚定对法律的敬畏、对社会的责任感,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和和谐稳定。
李宗城违法违纪心得体会篇四
作为普通员工,看到《中原油田职工违纪违法案例选编》中一例例触目惊心的典型案例,看到少数党员干部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结果令人痛心,我对此感受颇深,启发很大。
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尤为及时,尤为必要,对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学习,以案为鉴,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案例》列举的贪官违法犯罪的轨迹中,我们不难看出,他们的不义之财来自权力的“魔棒”,用他们的权力演绎了一场场淋漓尽致的权钱交易之戏。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不顾群众利益,弄虚作假,吹牛浮夸,欺上瞒下,独断专行,横行霸道,腐化堕落,不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而且使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了严重损失,把人心搞乱了,把风气搞坏了,把经济搞垮了。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对这一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反面典型教材的学习讨论,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启示和警醒。
二是坚定信念。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贪污贿赂类、挪用公-款类、盗窃诈骗类等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少数领导干部在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千里做官为求财”等现象,他们贪污并非生活所困,而是有着多多益善的贪财心理。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
三是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深刻反思自己,要防腐拒变,这是每一名员工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因此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自重、自盛自警、自励。
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近年来,局纪委、监察处认真贯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举、教育先行,充分利用违纪发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案例教育,我深刻认识到反腐倡廉的任务艰巨性,认识到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紧迫性。以案为鉴警钟常鸣,勤奋做事廉洁做人,我们在学习案例的同时,更加廉洁从业,我们要坚持“十不准”原则,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要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勤政高效,为物资供应做好本职工作。
通过对《全省政法系统违纪违法案例选编》及《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发言材料汇编》的学习,使我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思考这些典型案件,他们的犯罪对社会的影响是恶劣的,后果是严重的,留给我们的教训也是深刻的。
这些政法干警腐化堕落的根本原因是自身的理想信念动摇了,失去了正确的个人行为准则,导致私欲膨胀,必然抵御不了种种利欲的诱-惑,最后导致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只有坚定理想信念,才能抵御一切诱-惑,因此我决心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时刻提高警惕。要以这些反面典型为镜鉴,像古人说的那样“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思想道德防线,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要时刻用反面典型警醒自己“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二是必须要加强学习。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知纪知法、守纪守法,防范于前,防微杜渐。只要我们严格执行国家公务人员的行为准则,勤政廉洁,自觉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管理和监督之下,时时自省,事事自警,牢记宗旨,做一个对党和人民、对社会有用的人。
三是必须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这些政法干警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殊不知对于一个政法干部来说,放松思想改造,丧失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因此,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筑牢思想上的防线,用理想信念的灿烂阳光去杀灭私欲的病毒,才能以奉献之心对待事业,以勤勉之心对待工作,以友善之心对待群众。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时刻告诫自己: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松世界观的改造,都不能背离党的宗旨,做到自尊、自重、自警、自励,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树立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李宗城违法违纪心得体会篇五
为加强政府系统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和法纪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能力,11月9日上午,x 政府机关组织党员干部在x中级法院旁听了xxx 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这对机关干部产生的思想触动是深刻的,启示是有益的,“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此案例为党员干部提供了一面明断得失的镜子。
x是从基层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的,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曾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并在多个岗位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他的工作作风、领导水平和协调能力、曾是领导和同志们肯定和认可的。从庭审中了解到,他是随着权力和地位的改变,逐渐放松了自身 廉洁自律和接受监督的要求,发展到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亲 属谋取私利,从而走向违法违纪之路。通过这个案例,一是 深为x 因私欲膨胀断送了自身大好的前途和人生而惋惜,二是我个人也从中 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体会如下:
一、要注重主观世界的改造
“物必自腐而生虫”。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党员干部的工作是为人民谋利益,能不能正确对待名、权、位,是对每个党员干部十分现实的考验。担任什么职务、从事什么工作、取决于组织的培养和使用,加之自己的努力和机遇。而做什么人、走什么路,是自己可以选择的。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本应“来去无牵挂”,名位钱财是生不带来、死不带走的东西,如过于看重了就成了负担,自己很累,家人担心,别人看着也不顺。党员干部违法违纪,其主要原因就是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就会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就会被各种诱惑所俘虏。
二、要注重严格自律和自觉接受各种监督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最大的敌人是自己。中央要求党员干部要严格自律,自觉接受他律。所谓自律,就是欲望上自制,人格上自尊,法规上自重,顺境中自励,逆境中自强,得失上自省,经得住考验,迈得过关口。所谓他律,就是自觉接受组织和纪律的监督,保持清醒的头脑,战胜各种欲望。实践已反复证明,忽视自律、拒绝他律,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思想认识是前提,自律是内因,监督是途径,制度是保证。自律与他律的有效结合,是保障党员干部不犯错误和少犯错误的关键所在。作为党员干部,要始终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严把工作、生活、社交圈中的各个关口,做到诱惑面前不昏头,不正当利益面前不伸手。
三、要注重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中央强调反腐倡廉,就是要求每个党员干部更加牢固地树立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执行好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收,不法之事不做,远离灯红酒绿,远离低级趣味,管好家人部属。工作上勤政廉政,收住心,管住口,管住腿,拿好笔,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当前,我们正处在 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的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日益加快,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党员干部的知识水平、理论修养和工作能力以及抵御各种诱惑的意识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世情、国情和x 情的深刻变化,作为政府工作人员,我们更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地位观、权力观,筑牢思想上的防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警示教育带给我们的思考是沉重的,留给我们的教训也是极深刻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每个党员干部将面临的各种诱惑和考验还很多,因此,我们一定要经常打扫头脑中的灰尘,做到自律自省,警钟长鸣,拒腐防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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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城违法违纪心得体会篇六
2021年4月28日,中国广东省湛江市市长李宗城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而接受调查。李宗城是一名优秀的干部,曾多次获得表彰,但却在职业生涯中犯下了无法挽回的错误。一位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不仅仅是个人的问题,更是对全社会的一种严重伤害。现将就李宗城违法违纪心得体会进行探讨。
二段:违纪原因
李宗城的违纪行为,不是一朝一夕就形成的,而是在他长期的工作中逐渐形成的。从揭露的信息来看,李宗城最主要的问题是在土地管理、土地征收中违法违纪,以及独断专行,一手把持大权,动辄滥用职权。在李宗城任职的期间,他以队伍建设、扶贫等为名,将震惊全国的“露天乱挖砂”、“非法征地”等一系列行为纳入了自己的行政管辖权之下,大肆囤积资源。他所犯的这些错误,堆在一起看,都是无法容忍的。其实,李宗城这类官员的违纪行为,不是单纯个人的行为,而是整个制度缺失的体现。
三段:违纪的危害
一名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不仅会破坏他个人的形象,还会损害到机关团体的形象,更会给国家和人民利益带来很大的损失。比如,李宗城滥用职权,征收农民土地,在这些土地上修建公路和其他设施,导致许多农民的利益受到了损害。又例如,露天乱挖砂等的违规行为,导致了生态环境的破坏,给周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影响。这些问题,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进行修复。一次事件的发生,往往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整个地区的发展。
四段:对策建议
首先,加强制度建设是根本所在。通过改革制度,挤压形成各种违纪、腐败的空间和机会,增强监督力度,从而使官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从而保护官员的廉洁。其次,加强教育和宣传,提高公民素质。在职业道德教育方面,对公职人员要进行具体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旨在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职业信仰,逐步提高个人职业道德素养。在宣传方面,要秉持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的媒体宗旨,持续宣传反腐倡廉正风,敦促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清白。
五段:结语
李宗城违法违纪的行为不仅仅是个人行为,更是现行制度瑕疵所致。今天,我们应该认真思考如何切实完善机构制度,激发公众信心,增强反腐决心,加强家国情怀教育,提高职业道德,加大制约和惩治力度,共同为营造一个公平、健康、透明的社会环境努力。
李宗城违法违纪心得体会篇七
近日,中国很多地方的官员接受了反腐败调查,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广东南雄市政协副主席李宗城被依法审查。他的违法违纪行为不仅令他自己陷入困境,也严重影响到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作为一个官员,我们应当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教训,勉励自己做一个廉洁的公职人员,为人民服务。
一、了解李宗城的违法违纪行为
李宗城在担任南雄市政协副主席期间,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涉嫌受贿等多项违法违纪行为。他不仅违规向企业行贿,还不存在的项目开发划拨土地;他还涉嫌受贿,收受他人财物,以达到个人谋取权力和金钱的目的。
二、认识一个官员的本质
一个官员的本质是什么?首先,是一个服务人民的角色。公职人员不是凭借职位享受权利,而是他们的职责和使命是服务人民,为人民谋利益。其次,他们应该是廉洁的人。官员的职务并不是拿来谋取个人的财力地位,而是为公众服务的职责,要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平民利益。
三、李宗城行为背离了公职人员的责任
作为一个公职人员,李宗城把个人的私利放在了至高的位置上,伤害了公权利益和群众利益。他利用自己的职权谋取私利,背离了作为公务员的职责,没有把服务人民放在心中的至高职位上,从而毁掉了他自己的人生。
四、不断加强自我修养
作为公职人员,如何做到廉洁?首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其次,要反腐倡廉,坚持党纪国法和公职人员的职责,落实县委宣传部和市纪检委员会的纪律要求。这些因素相互协调,才能够构建出一个廉洁的公职人员形象。
五、李宗城事件教育我们的职业理念
李宗城事件教育我们:一个公职人员必须始终放在为人民服务、恪守职业道德的内陆,这种廉洁、高质量、具有权威的职业形象是我们不断前行的基础和安全。一个好的官员,必须首先做到自己的正直、公正、廉洁、忠诚,才能够更好地服务人民,取得民心,应得更广泛的支持。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政治生态更加健康良好。
李宗城违法违纪心得体会篇八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纪意识和纪律观念在我们身边处处可见。然而,仍然有一些人在职场或生活中违反纪律、违法行为。作为一个接受良好教育的人,我一直以来都坚守法纪,但最近我目睹了一些典型的违纪违法行为,这让我认识到了违纪违法行为带来的后果和教训。在这里,我将分享我的体会和心得。
首先,违纪违法行为往往基于个人私欲。在我所在的公司里,有一个同事刚刚加入不久,却因为贪图个人利益而违反了工作纪律。他利用职务之便,泄漏了公司的商业机密,将这些机密卖给了竞争对手。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司的利益,还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这个案例让我深刻认识到,一个人如果只顾个人私利,而不顾及他人和社会的利益,那么他就很容易违纪违法。
其次,违纪违法行为往往给自身带来深重的后果。我曾经有一个亲戚因为参与了一个非法网络传销组织而深受其害。他们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不断招募人员。然而,这个组织实际上是一个庞氏骗局,最终导致了数千人的资金损失。而参与其中的人,也因为违法行为而面临法律制裁。通过这件事,我认识到只有在遵守法律纪律和道德准则的前提下,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和人身安全。
第三,违纪违法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是无法忽视的。最近,我看到了一则新闻报道,一名政府官员因为贪污腐败被判刑,这让我深感震惊。贪污腐败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还引起了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这件事给我带来了警示,让我明白一个人如果违纪违法,就等于是在伤害整个社会。只有秉持正义和道德,才能创造一个互利共赢的社会。
第四,预防违纪违法是非常重要的。通过观察,我发现预防违纪违法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公司或组织应该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和行为准则。同时,在招聘和培训过程中,应该注重培养员工的法纪意识和道德操守,从根源上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其次,政府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提高违纪违法行为的成本,从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此外,媒体和教育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整体的法纪意识,鼓励大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最后,作为一个公民,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遵守法纪法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我们应该时刻铭记,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也要考虑到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法律是社会的基石,只有遵守法律纪律,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和繁荣。我相信,只要每个人都能够深入思考并秉持正确的原则,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更加美好和和谐。
总之,典型违纪违法行为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教训和启示。我们应该引以为戒,牢记违纪违法行为的后果,切实提高法律纪律和道德意识。只有在遵守法纪、实施正义的前提下,我们才能建设一个和谐、公平、繁荣的社会。
李宗城违法违纪心得体会篇九
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每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和社会道德,但不幸的是,总有一些人违背这样的原则,而犯下违纪违法的行为。我认为,深刻反思并吸取教训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将从个人行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环境和法律意识五个层面,探讨违纪违法心得体会。
首先,个人行为是违纪违法行为的基础。作为个体,我们要时刻保持对自己行为的警惕。每一次犯错都应该做一次自我检讨和反省,寻找不当之处,并加以改正。例如,有时候我们可能会将自己的利益置于他人之上,采取欺骗、偷窃等不正当手段追求个人利益,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也败坏了个人的道德形象。因此,保持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自律,遵守社会规范是非常重要的。
其次,家庭教育是预防违规行为的重要环节。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培养孩子品行良好的基石。从小,父母就应该教育孩子遵守规则,尊重他人,并且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如果一个人在家庭环境中接受到了健康的教育,有了正确的价值观,那么他很可能会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相反,如果一个人在家庭环境中接受到了消极的教育,没有受到父母的管理和关心,他很可能会迷失自己,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
第三,学校教育在培养学生守法意识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学校应该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学生的法律和道德教育。例如,开展课堂讨论、校园守法知识竞赛等活动,让学生了解法律的基本知识,明确违法行为的后果。同时,学校也要加强对学生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制止违规行为,教育他们积极向善,树立正确的行为准则。只有学校和家庭共同努力,才能培养出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第四,社会环境对个人行为也有着重要影响。社会对于法律和道德的普遍重视和尊重,会给每个人以强大的规范力量。相反,如果社会环境中普遍存在违纪违法现象,并且对此听之任之、不加制止,就会给人们传递出错误的信号,使违纪违法成为一种潮流。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社会教育和改善社会环境,使社会变得更加法治化、文明化。
最后,我们还要强调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只有了解了法律法规,才能知晓哪些行为是违法的,以及违法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颗“法律的红线”,时刻警示自己不得轻易触碰。只有通过加强自身法律意识,才能在违纪违法面前做到自我约束,遵守法律,为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违纪违法行为是对社会规范和道德底线的践踏。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寻找错误,并通过各种方式加强道德和法律教育,使自己成为一个遵纪守法、正直诚信的公民。同时,社会也应该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过法律手段维护社会秩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李宗城违法违纪心得体会篇十
公安违纪违法,不仅仅是一种对法律和职业道德的背叛,更是对公权力和公众信任的滥用。作为公安机关的代表,我们必须时刻绷紧纪法的弦,始终坚守职业操守,守住廉洁底线,以身作则,做到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安工作的多年里,我深刻体会到违纪违法的危害以及对自身的伤害,在此谨以我个人的心得体会,呼吁各位公安同仁守法守纪。
首先,公安违纪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和公众的权益。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力量,但一旦有公安人员滥用职权,滥用公权力,将其转变为私利,不仅会对群众造成重大经济和精神损失,更会严重破坏社会公平正义,使公众对公权力的信任产生彻底崩塌。因此,作为公安人员,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明白自己的岗位是为人民服务的,我们的职责是维护社会的安定与公平。
其次,公安违纪违法行为给公安机关的形象带来了严重的损害。公安机关是党和政府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安全领域的中坚力量,一旦公安人员违纪违法,就会极大地玷污公安机关的形象,使社会对警察的评价出现偏离,不仅严重打击了警察的工作积极性,也使公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感大大降低。因此,公安人员必须时刻警醒自己,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行事,做到言行一致,维护公安机关的形象。
此外,公安违纪违法行为还会对公安人员本身的发展产生严重不良影响。公安违纪违法不仅会受到法律的追究,还会受到违纪处分,严重的甚至可能被开除公职,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这不仅会导致工作上的停滞,也会使个人形象受到严重的损害,从而对个人的职业生涯和社会地位造成永久性的伤害。所以,我们必须时时刻刻牢记自己的身份和使命,坚守职业道德,杜绝一切违规违纪行为。
最后,公安违纪违法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作为公安人员,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同时,我们必须注重自身修养,自律自省,坚决杜绝利用手中的权力牟取私利的行为。我们的责任是保证社会的安全和秩序,而非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伤害他人,甚至参与一些非法活动。我们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为人民服务,为社会维护一片安定与和平的天空。
总之,公安违纪违法的危害无处不在,不仅对群众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也对公安人员个人的发展和职业形象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因此,每一个公安人员都要严肃对待违纪违法问题,从自己做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遵守职业规范和法律法规,做到清正廉洁,以身作则。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成为一支受人尊敬的公安队伍,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李宗城违法违纪心得体会篇十一
第一段:引言(150字)
宗教作为人们精神世界的重要部分,对于个人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宗教也会受到一些人的滥用和误解,导致宗教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我曾经目睹过宗教违纪违法的事件,对此深感震撼。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宗教违纪违法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引起更多人对这个问题的重视,促进宗教与法律的和谐共处。
第二段:宗教失去初衷的危害(250字)
宗教作为一个信仰体系,起源于人们对于宇宙和生命之谜的追问,以及对于超越物质生活的向往。然而,一些人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滥用宗教的力量,篡改宗教的初衷。这种行为不仅背离了宗教的根本价值,还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宗教失去初衷往往会导致宗教极端化和排他性扩大,使得信仰者对其他宗教、信仰甚至是不同的信徒持敌对态度,从而引发仇恨、暴力和冲突。
第三段:违反法律的后果(250字)
宗教作为一种信仰体系,应当与社会法律保持一致。如果宗教违背了法律的底线,不仅会削弱社会对于宗教的尊重,还会导致违法行为的发生。宗教违反法律的后果是严重的,不仅会给信仰者本人带来刑事和民事责任,还会破坏社会秩序和稳定。更严重的是,宗教违法行为可能会导致更多人的误导和伤害,从而使整个社会受到影响。
第四段:加强宗教法制建设的必要性(250字)
为了避免宗教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加强宗教法制建设显得尤为重要。首先,政府应当加强对宗教的监管,确保宗教活动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宗教组织的注册和管理,杜绝一些非法、邪教组织的产生。其次,宗教界内部也应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的宗教形象,积极传播宗教的真谛,提高信徒遵守法律的意识。最后,整个社会也应加强对宗教教育的普及,提高公众对宗教违背法律行为的认知,从而减少宗教违法的机会。
第五段:正确引导宗教与法律的和谐共处(300字)
为了实现宗教与法律的和谐共处,我们需要正确引导宗教信仰,让宗教回归到其初衷并与法律兼容。宗教应该秉持助人为本、爱与和平的价值观,从而使宗教成为社会和谐的力量。同时,法律也应注重保护宗教自由和信仰权益,通过司法制度的完善,确保宗教违章行为得到及时惩处。宗教和法律的和谐共处离不开政府、宗教组织和社会大众三者的共同努力。
总结(100字)
宗教违纪违法行为对于个人、社会和国家都带来了严重的危害。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宗教组织和社会大众需要共同努力,加强宗教法制建设,引导宗教回归初衷,并让宗教与法律的和谐共处成为现实。只有这样,宗教才能成为人们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社会和谐和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李宗城违法违纪心得体会篇十二
作为一名出纳员,我曾经陷入违纪违法的泥淖之中。那段时间,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也从中获得了深刻的教训。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希望可以给所有从事出纳工作的人以警示和启示。
引言:反思违纪违法行为
回想起那段时间的经历,我深感羞愧和悔恨。当初,由于个人的私欲和贪婪,我违背了职业道德,违反了法律法规,从公司的账户中私自挪用了大量的资金。当我被揭发时,不仅失去了工作,还面临着法律的制裁。后来,经过长时间的反思和挣扎,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处,并决心改过自新。
第一段:诱惑与危机
在出纳工作中,诱惑常常伴随着我们的身边。巨额的资金流动和交易频繁的特点,使得出纳员有机会接触大量的财务信息和现金,这往往会对一些人产生诱惑。而像我这样的出纳员,在面对经济压力、物欲诱惑和消费主义思潮的同时,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这种诱惑加上自己内心的贪婪,使我陷入了不可挽回的境地。
第二段:妄图逃避法律制裁
当自己的违规行为被揭发之后,面对着严重的法律制裁,我陷入了慌乱之中。当时我一度产生了逃避法律制裁的念头,想要逃离责任的追究。然而,我意识到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只会让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和严重。于是,我决定勇敢地面对自己的错误,并主动向公司交代并赔偿损失,被公司宽大处理。
第三段:深入反思与自我警醒
在整个事件的过程中,我深刻反思并直面了自己内心的诸多问题。我思考着为什么我会陷入这样的局面,是不是工作的压力太大,还是我的道德底线不清晰。通过反思,我发现,除了贪婪和物欲的诱惑外,自己对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认识存在着盲区。我意识到自己在这方面存在缺乏教育和培训的问题,从而形成了这样的违纪违法行为。
第四段:警示与启示
作为一个从事出纳工作的人,我想通过自己的经历向大家敲响警钟。任何时候,我们都必须坚守职业道德,时刻保持警醒,不应让个人私欲和贪婪的想法蒙蔽了双眼。同时,我们也应该主动学习法律法规,保持对法律知识的敏感和了解,以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另外,公司和组织也应该加强对从事出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规范管理,提升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自身素质,以减少违规现象的发生。
结论:以经验为鉴 提升自身素质
通过这次痛定思痛的教训,我深知出纳工作的重要性和职责的巨大。作为一名出纳员,我们不仅要为公司的财务安全负责,也要为自己的事业和声誉负责。因此,我决心不再重蹈覆辙,将自己培养成一名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出纳员,同时也希望我的经历可以成为其他出纳员们反思和警醒的一面镜子。
总结以上所述,出纳违纪违法的心得体会就是通过认识到诱惑与危机,勇敢面对法律制裁,并深入反思与自我警醒,从中得到启示和警示,最终以经验为鉴,提升自身素质,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出纳员。希望我的经历能给那些从事出纳工作的人们带来启示和警示,共同维护好我们的职业形象和公司的财务安全。
李宗城违法违纪心得体会篇十三
中共简阳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委员会
2016年5月
目 录
1.***违法违纪案件……………………………3
***违法违纪案件
***案是指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
2015年6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当庭表示,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进入司法调查以来,办案机关依法办案、文明执法,讲事实、讲道理,充分体现了我国司法的进步,使他认识到自己违法犯罪的事实给党的事业造成的损失,给社会造成了严重影响,再次表示认罪悔罪。
立案审查
2014年7月29日,据新华视点消息,中共中央决定对***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鉴于***涉嫌严重违纪,中共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审查。
2014年11月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全国人大新闻发布会上明确透露,***案还没有没有进入司法程序,该案一旦由公诉机关起诉到人民法院,法院必将依法经过法定程序审理。
开除党籍
3 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移送司法
2015年1月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等30人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提起公诉
2015年4月3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将***案起诉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据介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指定管辖决定书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向***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同时告知了其相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委托的两位律师多次会见了***,查阅了全案卷宗。开庭前,法庭召集了由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参加的庭前会议,就管辖、回避、庭审方式、是否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是否申请证人出庭等与审判有关的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庭前证据展示。庭审中,法庭围绕起诉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证人进行了交叉询问。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法律适用、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对***及其辩护人提出的符合事实、于法有据的辩解和辩护意见,法庭均予以采纳。案件处理过程中,司法机关充分保障了***及其辩护人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
不公开庭审
2015年5月2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鉴于***案中一些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国家秘密,依法对***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法庭通过传唤证人吴兵出庭作证,播放***长子周滨、妻子贾晓晔作证录像,宣读、出示相关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照片、鉴定意见等,证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吴兵、丁雪峰、温青山、周灏、蒋洁敏谋取利益,收受蒋洁敏给予的价值人民币73.11万元的财 4 物,周滨、贾晓晔收受吴兵、丁雪峰、温青山、周灏给予的折合人民币1.29041013亿元的财物并在事后告知***,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29772113亿元;通过传唤证人蒋洁敏出庭作证,宣读、出示李春城等人证言、司法检验报告等,证实***滥用职权,要求蒋洁敏、李春城为周滨、周锋、周元青、何燕、曹永正等人开展经营活动提供帮助,使上述人员非法获利21.36亿余元,造成经济损失14.86亿余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通过出示、宣读泄密文件等物证、曹永正证言、搜查笔录等,证实***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在其办公室将5份绝密级文件、1份机密级文件交给不应知悉上述文件内容的曹永正。***对所指控的上述犯罪事实证据均当庭表示属实、没有异议。
依法宣判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但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绝大部分贿赂系其亲属收受且其系事后知情,案发后主动要求亲属退赃且受贿款物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滥用职权,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但未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在庭审最后陈述时说,我接受检方指控,基本事实清楚,我表示认罪悔罪;有关人员对我家人的贿赂,实际上是冲着我的权力来的,我应负主要责任;自己不断为私情而违法违纪,违法犯罪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给党和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对我问题的依纪依法处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
***违法违纪案件
2012年4月10日,鉴于***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决定,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调查。2013年7月25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经依法指定管辖,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3年8月22日8时43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2013年9月22日10时50分许法庭一审判决,对被告人***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13年10月8日山东高院已受理。2013年10月25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
案件背景
2012年2月9日23时,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当日应询答问时表示,重庆市副市长王立军于2012年2月6日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滞留1天后离开。有关部门对此进行调查。
2012年3月2日,全国两会开幕前,全国政协新闻发言人赵启正在新闻发布会上称,王立军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调查工作也取得了进展。他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已经请假不出席这次会议。
6 军事件发生后,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国际社会也十分关注。我可以告诉大家,中央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专门调查。目前调查已经取得进展,我们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则,严格依法办理。调查和处理的结果一定会给人民以回答,并且经受住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2012年3月15日,时隔仅一天,新华社发布中共中央决定:张德江同志兼任重庆市委委员、常委、书记;***同志不再兼任重庆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案发原因
五是私心作祟,纵容袒护家人违法乱纪。
立案调查
2012年4月10日,鉴于***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调查。
2012年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 2012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告: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罢免了***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的代表资格终止。
2013年7月25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经依法指定管辖,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贪污公款,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予以数罪并罚。
案件审判 一审开庭
8 人员2人、新闻媒体记者19人及社会各界人士84人,共计110人。
起诉指控
起诉书指控,1999年至2006年,被告人***利用其担任大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连市委书记、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商务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2000年至2012年,***单独或者通过其妻薄谷开来(另案处理)、其子薄瓜瓜,收受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唐肖林(另案处理)、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明(另案处理)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79.0587万元。
开庭进程
审判长介绍庭前会议的情况:鉴于本案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为保证庭审顺利进行,公正高效地审理案件,根据法律规定,法庭组织控辩双方,于2013年8月14日召开了庭前会议。
2013年8月23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进行,公诉人就***通过其妻薄谷开来、其子薄瓜瓜收受徐明给予巨额财物的事实进行举证。
2013年8月24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庭审进入第三天,法庭主要围绕公诉人指控的贪污罪、职权罪进行调查。证人王正刚、王立军出庭作证。
2013年8月25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庭审进入第四天,全案法庭调查结束。公诉人出示证据说明***没有自首、坦白、检举揭发的情节。
9 2013年8月26日,被告人***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继续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辩论开始后,公诉人对被告人***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发表了公诉意见。
2013年8月26日13时04分,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休庭。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审理结束,择期宣判。
公开宣判
2013年9月18日16时,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18日16时发布公告:定于2013年9月22日10时在该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宣判被告人***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
一审判决
2013年9月22日10点5分,法院在其人民网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被告人***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一审公开宣判。审判长王旭光宣读一审判决,法院通过 官方微博播报相关情况。***案宣判结束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由法院新闻发言人向媒体记者通报案件判决结果。据发言人透露,被告人***的三名亲属,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一百余人旁听了宣判,***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法庭对被告人***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提出上诉
10 一审判决,通过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2013年10月8日上诉期满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依法决定予以受理。
2013年10月21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10月25日10时将公开宣判上诉人***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
二审判决
2013年10月2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上诉人***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作出二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受贿数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上诉人***受贿数额达人民币2044万余元,一审法院对其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已经充分考虑了其犯罪的具体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量刑适当。辩护人的前述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本院认为,上诉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情节特别严重。***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11 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引发的反腐思考
反腐,必须依靠法治。无论权势有多大,一时多风光,只要做了违背法律的事,做了损害人民的事,终究要面临大限之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个判决罚当其罪,遵循了法律,依靠了法律。薄贪污的事实摆在那里,薄辩去辩来也没能否定自己收了钱。法庭给出薄的各种辩诉自由,也是循遵了法律程序,用薄自己的话说,法庭基本上可以让他把他自己想讲的话讲出来。
反腐,必须依靠群众。薄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损失,从这个角度看,其罪必以律罚,其腐必因糗反。特别作为公务员,其行为如果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损失,就必须反对。俗话说“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对腐败看得最清楚、对腐败最痛恨、反腐决心最彻底、反腐态度最明确、反腐立场最坚定,他们能从细微之处准确地判断是非,能够直接感受到腐败现象对党、对国家和自己切身利益的侵害。薄案宣判,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宣判,更是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利益的庄严呼喊。
反腐,必须坚定信心,必须零容忍。***事件敲响了警钟,提
12 醒全党注意表明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由于转型期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党内外监督机制不健全,我国社会还存在滋生腐败的条件,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把教育、制度、监督结合起来,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特别是逐步解决制约和监督权力这样一个关键问题。对***严重违纪事件的处理再次证明了党对腐败的“零容忍”态度;表明党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不可动摇的原则。随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逐步完善,我国将造成一个让腐败难以产生又易于消除的社会条件,腐败将得到最大限度的遏制,对此,我们充满信心和期待。
徐才厚违法违纪案件
2014年3月15日,中共中央依照党的纪律条例,决定对徐才厚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组织调查。经审查,徐才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晋升职务提供帮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其家人收受他人财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徐才厚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徐才厚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问题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2015年3月15日,徐才厚因膀胱癌终末期,全身多发转移,多器官功能衰竭,医治无效在医院死亡。由于徐才厚病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军事检察院对徐才厚作出不起诉决定,其涉嫌受贿犯罪所得依法处理。
违纪被查
2014年3月15日,中共中央依照党的纪律条例,决定对徐才厚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组织调查。
经审查,徐才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晋升职务提供帮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其家人收受他人财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开除党籍
14 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徐才厚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徐才厚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问题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会议认为,对徐才厚严重违纪问题的查处,进一步体现了党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军的鲜明态度,表明了我们党坚决反对腐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全党全军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臵,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任何人不论权力大小、职务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人民军队是执行党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军中也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严明党的纪律,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经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
15 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思想道德的纯洁,确保部队的集中统一,努力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
移送审查
2014年10月27日,军事检察院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军事检察院侦查查明,徐才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晋升职务提供帮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其和家人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徐才厚对受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此前,中共中央决定开除徐才厚党籍,中央军委决定开除徐才厚军籍、取消其上将军衔。
因膀胱癌终末期医治无效在医院死亡
2015年3月15日,徐才厚因膀胱癌终末期,全身多发转移,多器官功能衰竭,医治无效在医院死亡。
2014年10月27日,军事检察院对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徐才厚病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军事检察院对徐才厚作出不起诉决定,其涉嫌受贿犯罪所得依法处理。
人民日报
2014年7月1日,人民日报刊登评论文章《铲除腐败绝不手软》,内容如下:30日,中共中央决定给予徐才厚等4人开除党籍处分,16 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一决定,进一步体现了党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军的鲜明态度,表明了我们党坚决反对腐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把反腐败斗争摆在更加突出位臵。对腐败现象决不姑息,对腐败分子决不手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我们党严肃查处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表明,从严治党不是口号,惩治腐败没有例外。任何人不论权力大小、职务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肃查处,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军中也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高度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打铁还需自身硬。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这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我们党成立93年以来,之所以能够赢得人民支持拥护,不断发展、不断壮大、不断胜利,就在于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决捍卫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腐败问题,已经成为最大危险之一。全党必须警醒起来,下大气力解决好腐败问题,确保党始终同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
“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坚持经常抓、长期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17 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我们就能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中,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就能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不断开创历史伟业。
郭伯雄违法违纪案件
2015年4月9日,中共中央依照党的纪律条例,决定对郭伯雄进行组织调查。经查,郭伯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等方面利益,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贿赂,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涉嫌受贿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开除党籍
2015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郭伯雄组织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决定给予郭伯雄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严重受贿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审查起诉
2016年4月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涉嫌受贿犯罪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军事检察院依法查明,郭伯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或调整提供帮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郭伯雄对涉嫌受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令计划违法违纪案件
北京时间2014年12月22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令计划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决定,免去令计划的中央统战部部长职务。
2015年2月28日,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免去令计划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职务、撤销其全国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2015年7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令计划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令计划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依法双开
根据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查办案件中发现的线索,2014年12月22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决定对令计划立案审查。
20 的性质和宗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极大损害党的形象,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2015年7月2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纪委《关于令计划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令计划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令计划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反腐态度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令计划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新闻一经公布,网上叫好声一片。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老虎苍蝇一起打,深得党心民心。反腐败,已经发挥了强大的政治凝聚作用,体现了执政党与全国人民坚决反腐败的决心与信心,表现出中国共产党刮骨疗毒、廉洁执政、清明治国的鲜明政治态度。
反腐决心
在反腐败的复杂形势甫一呈现的时候,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指出,对腐败分子,必须采取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办法,才能收到反对腐败的预期效果。只有对腐败分子坚持一个也不放过,保持“零容忍”态度,人民群众才会和我们党坚定地站在一起,坚定地跟党一起走。全党也才会更紧密团结、更信心百倍地实干。因为在全党和全国人民心里,一个敢于拿一切腐败分子开刀的政党、一个敢于剜除自己肌体上的脓疮的政党,是能够压倒一切困难而不被一切困难压倒的政党,21 更是最有希望、最有前途、最能够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希望、带来梦想、带来幸福的执政党。清除腐败,是人民的福音。
反腐举措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断然采取了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战略,既是站在重整全党执政理念的高度做出的重大决定,是凸显“权为民所赋”的权力来源的政治自觉;也是站在国家长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采取的有效政策,体现了聚集党心、凝聚民心的政治远见;更是站在国家发展转型升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将中国的发展提升到依法治国状态的重大举措。清除腐败,是国家的福音。
反腐到底
坚持从严治党,坚持依规管党治党,敢于剜除腐肉烂疮,彰显的是一个走向现代化的大党永葆肌体健康的信心和勇气,彰显的是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与境界。中国共产党将更有活力、更有战斗力,能够更好地带领13亿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清除腐败,也是我们党的福音。
李宗城违法违纪心得体会篇十四
交警作为执行交通管理任务的特殊职业群体,肩负着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要使命。然而,我们也不可否认,一些交警员在执行职务时,偶尔会发生违规违法行为,给社会公众带来负面影响。通过深入反思和总结这种违纪违法行为,我们能够认识到其中的危害,加强自律自警,树立正确的职业操守,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首先,违纪违法行为对交警队伍形象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交警作为路上的“守护神”,扮演着引导交通、维护秩序的重要角色。然而,当一些交警忽视自己职责,在执勤过程中违规违法时,不仅让人民群众对交警队伍失去信任,也丧失了警示与约束其他交通参与者的能力。这无疑给交警队伍的形象造成了严重伤害,影响了整个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其次,违纪违法行为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后果是不可忽视的。交通违规行为一旦发生,往往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果交警本身都不能遵守交通规则,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那么如何能够要求其他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呢?违纪违法的交警行为不仅会导致道德滑坡,也会给社会治安带来负面影响,进而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阻碍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再次,违纪违法行为给交警本人带来的伤害也是无法回避的。交警队伍是一支崇高的团队,他们每天冒着风险执勤,为市民提供安全的交通环境。然而,发生违规违法行为的交警会因此丧失公正的形象,也无法得到广大市民的尊重与认可。这对于交警本人来说,不仅会损害自己的职业声誉,也会对个人的成长和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最后,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主要源于职业操守的缺失和觉悟不足。作为一名交警,必须要认真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只有自身能够遵循交通法规,才能对其他交通参与者起到示范作用。此外,交警还要具备高度的职业操守,时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做到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良好的形象,服务于社会。
综上所述,交警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对交警队伍、社会和个人都会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作为一名交警,我们要始终保持警钟长鸣的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准确地履行职责,秉持公正、廉洁的原则,做到守法慎行、以身作则,真正成为维护交通秩序、保护人民安全的守护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人民的期望,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李宗城违法违纪心得体会篇十五
第一段:引言(150字)
在大学期间,我曾目睹一些同学因为违纪违法而付出沉重的代价。他们或者被开除学籍,或者被列入不良记录,给自己的未来留下了隐患。为了避免重遭同样的惩罚,我认真反思了这些事件,并从中获得了宝贵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违纪违法的诱因及后果(250字)
重违纪违法行为往往源于人们的一时冲动和缺乏自控能力。当面临诱惑时,一些人很难抵挡住诱惑。然而,屈服于诱惑往往会带来严重的后果。例如,作弊行为不仅会严重影响学业,破坏个人的道德观念和自信心,更可能导致个人声誉受损,丧失信任。对于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涉及贩毒、盗窃等,不仅会受到法律制裁,还会使个人的未来受到极大的限制。
第三段:对违纪违法的反思(300字)
从我目睹的一些违纪违法事件中,我反思了自己的行为和价值观。我认识到违反规则和法律带来的后果不仅是单纯的惩罚,还包括道德伦理和自尊心的伤害。违纪违法行为的一时冲动可能使自己被视为道德败坏的人,并损害与他人的关系。作为一个学生,遵守规则和法律不仅是一种义务,也是我个人价值观的体现。只有保持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准则,我才能在求职和社交中建立起自己的信誉和形象。
第四段:重违纪违法后果的启示(300字)
对于那些因违纪违法而蒙受沉重代价的人来说,他们的遭遇是其他人值得借鉴的教训。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尤其是对未来的影响。通过以他人为鉴,我们应当牢记规则和法律的重要性,并将其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我们需要培养自己的自律能力,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屈服于短暂的诱惑。而且,我们需要理解到违纪违法的快乐和回报只是暂时的,一旦被发现,将会带来难以承受的严重后果。
第五段:总结(200字)
通过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反思,我深刻认识到了其后果的严重性。我将以此为鉴,时刻警醒自己,追求正义和道德的底线。我希望通过将所学应用于生活和学习中,获得一个良好的学术和职业发展,同时也保持人格的纯洁和尊重社会准则。只有以正确的道德观念行动,我才能真正成为一个对社会和自己负责的人。
李宗城违法违纪心得体会篇十六
违纪违法行为是对社会公德的破坏,是对自身人品的侮辱。作为一名公民,严防违纪违法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近年来,社会治安形势越来越严峻,不少人因为轻率的违纪违法行为而深陷囹圄、失去名誉。本文将从警醒性事件、违纪违法的危害、自我保护意识、社会责任构建和培养积极健康的文化氛围五个方面总结并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警醒性事件作为一种警示和借鉴的方式,使我们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行为带来的后果。例如,最近社交媒体上疯传的一张图片:一男子在地铁站内随地吐痰,被监控拍下后被广泛传播。这个人原本只是因为一时的不注意犯了错误,但由于被曝光,事情变得严重起来。他不仅面临罚款和道歉的处罚,还失去了家人和朋友的信任,名声扫地。通过这样的事件,我们应当认识到,违纪违法行为有可能因为被拍照、曝光或者监控录像等手段被暴露出来,进而遭受严厉的处罚。因而,对于自己的行为应保持高度警觉。
违纪违法不仅对自己造成了伤害,也对社会公德带来了恶劣的影响。尤其在校园中,一些学生对违纪违法行为并不以为意,比如说离校违规、打架斗殴、欺凌同学等。这种行为背离了学校的教育目标,造成了不良风气的传播,影响到其他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一个和谐有序的学校环境,是每一个学生发展的基础。守规矩遵守法纪,是一种自我要求和自我约束,也是对社会公德负责的表现。
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是预防违纪违法行为的重要环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底线和原则,但在社会上,我们常常面对各种各样的诱惑和压力。比如,课堂考试中作弊、公司内部贪污腐败等。在这些关键时刻,我们应该清楚地意识到自己不该犯错误。我们需要提高自身的理性思考能力,坚守道德底线,同时,要时刻警戒我们自己的行为对他人的影响。
社会责任的构建是严防违纪违法的重要支撑。一方面,政府和学校需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法规,严格落实相关法律的规定,确保公民和学生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另一方面,家庭教育也是不可或缺的因素。父母和长辈应当以身作则,教育引导孩子正确对待违纪违法行为。只有社会和家庭共同努力,才能构建一个正直、健康、和谐的社会氛围。
积极健康的文化氛围的培养是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有效治理的关键。一些不良文化的蔓延,使一些人产生了对违纪违法行为的“纵容心理”,认为这些行为并无过错。我们需要培养人们对于合法行为和无害传统的认识和情感,推动社会文明的进步。媒体的广泛宣传也应引导人们时刻保持高度警醒。
为了维护社会公德和自身的尊严,我们每个人都应当严防违纪违法行为。通过提高对自身行为的认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培养社会责任感、构建积极健康的文化氛围,我们可以共同建设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社会。
李宗城违法违纪心得体会篇十七
第一段:引言(100字)
重违纪违法行为是一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和道德底线的行为,对个人、家庭甚至整个社会都带来严重影响。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法治意识的提高,对于重违纪违法行为的打击也越来越强力。然而,重违纪违法的案例时有发生,这让人深感警醒。在此,我反思自身行为,并总结了重违纪违法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违纪违法行为的危害(300字)
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危害是多方面的。首先,对个人而言,重违纪违法行为不仅破坏了道德伦理底线,更将使个人的名誉受损,生活陷入困境。其次,对于家庭来说,重违纪违法行为不仅令家庭面临法律风险和社会压力,还会对家庭的和谐和稳定造成严重破坏。最后,社会也因为重违纪违法行为而付出了昂贵的代价,其带来的不良示范效应引发更多的违纪违法行为。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远离重违纪违法行为。
第三段:心得体会(400字)
在观察和反思重违纪违法行为的案例后,我意识到了自己应具备的正确价值观和行为准则。首先,正直诚信是做人和行事的基本原则,我们应该恪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随意承诺或违背诺言。其次,自律也是必备的品质,我们应该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遵从社会和法律的规范,不轻易放纵自己的欲望。此外,懂得尊重他人及社会公共道德也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该学会对他人的生命、财富和尊严保持尊重,尊重社会公共秩序。
在学习中、工作中,我也认识到了严守规则的重要性。规则不仅是人们社会生活的基准,也是人们行为的准则。我们要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和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己的行为。只有在规则的约束下,我们的行为才能更加合法和道德。
第四段:如何远离重违纪违法(200字)
要远离重违纪违法行为,首先,我们要时刻保持对法律法规的敬畏,自觉遵守法律。作为公民,我们应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正确认识金钱和权力的价值,不为了这些丧失自我和道德约束。金钱和权力只是我们生活的衡量尺度,我们不能为了它们不择手段,而应保持清醒一个独立的价值判断力。最后,我们应该加强道德与法律教育,培养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教育引导大家远离重违纪违法行为。
第五段:结语(200字)
重违纪违法行为是对社会和个人的双重伤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保持警醒,时刻提醒自己要远离重违纪违法行为。只有通过自律和遵守法律法规,我们才能够建立起正直诚信、自律尊重的正确价值观,并最终远离违法行为。在今后的生活中,我将持续反思自我,严格要求自己,将这些心得体会贯彻于日常行为中,为自己和社会创造更和谐、更积极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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