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废旧物资管理工作总结范文(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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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废旧物资管理工作总结范文(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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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一段时间内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做出的总结和归纳。总结要注意准确客观地记录和分析自己的表现。下面是一些总结的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总结的写作要领。

废旧物资管理工作总结篇一

废旧物资是指已按规定的程序履行报废审批手续后待处理的,以及停用、拆除和闲置的失去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和工程物资等实物资产。为了进一步挖掘内部潜力,减少消耗,降低成本,增加企业经济效益,规范废旧物资处置程序,调动全公司职工开展修旧利废的积极性和技能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一条 成立废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废旧物资全面管理,协调废旧物资管理工作中的关系。监督执行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加强各环节的管理。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公司经营副总经理

成员:生产部、经营部、财务部、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二条 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生产部

生产部是公司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和废旧物资实物产生部门,主要负责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废旧物资的现场回收工作,办理归口管理的固定资产的报废手续,对有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提出处置建议,组织制定废旧物资处置方案,及时通知物资管理部门进行回收。

(二)经营部

经营部是公司废旧物资的回收、保管和废旧物资出售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协调公司各部门在废旧物资管理过程中的工作,对回收后的废旧物资的'完整性负责,建立废旧物资出入库台账及废旧物资的实物保管工作,保证收回的废旧物资的完整;在废旧物资处置时,组织成立竞拍工作组,制定统一的操作流程,在主管领导的统一协调下,组织对废旧物资进行拍卖、招标等工作。

(三)财务部

财务部是废旧物资回收的价值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建立废旧物资核算台账,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审批,督促生产部、综合部等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对所归口管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审批,根据规定的审批权限,向上级单位上报审批手续;负责废旧材料报废手续审批,废旧物资的价款回收、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

(四)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处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废旧物资效能监察。

第二章 废旧物资的回收

第三条 根据基本建设、更新改造、生产大修等年度工作计划,项目管理部门及时编制废旧物资拆除计划,施工前必须将废旧物资拆除计划通知有关部门。经营部严格按照计划及时进行回收;生产部、财务部、经营部必须建立相应的台账。

第四条 回收范围 : 凡更新改造或资产报废撤除的设备,更换的工器具,项修及日常维修更换的零部件、旧材料等,均属废旧物资的回收范围;凡列入本办法附表《回收清单》的品种,属必须回收的范围(领用该范围的新品时,领用人必须将旧品交库);其他有一定再利用价值的由生产部专职认定是否回收。

第五条 回收程序

生产部等实物资产直接管理单位将废旧物资的报废审批表、鉴定结果等资料送交财务部,并将废旧物资实物移交经营部;经营部根据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对入库废旧物资品名、规格、型号及数量,出具入库单,登记废旧物资台账并于当月将入库单传递到财务部门;财务部根据相关单据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或登记废旧物资管理台账。

第六条 存放及移交手续办理

回收的废旧物资,存放于公司专门的库房,交库时由移交人与库管员办清交接手续记录,库管员如实建立废旧物资台账。

第七条 收回库房的废旧物资的处理: 每月5-10日间,由库管员统计上月回收的废旧物资种类数量,每月15日前由经营部组织生产部、财务部相关人员鉴定有、无利用价值,检修人员在回收废旧物资时,认为有些废旧物资可以经修理后再利用,可以按程序办理后,随时领出进行修理,对无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进行清仓处理。

根据拍卖、招标结果出售废旧物资时,经营部根据废旧物资台账和相关批准文件办理出库,出具出库单,登记废旧物资台账,并及时将出库单送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相关单据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章 废旧物资的利用

第八条 废旧物资利用性质认定: 凡利用废旧物资或少量领用新材料进行拼装、修理,使其功能和用途得到恢复,能正常使用时,认定为废旧物资利用,即修旧利废;全部使用新材料进行组装或旧品再用不属修旧利废。

第九条 鉴定为有再利用价值收回库房的废旧物资的再利用时,由生产部定期指派工段维修人员直接向库管员办理领用手续修复。库房根据领用手续登记废旧物资利用修复台账。

第十条 修复物品的申报及鉴定:物品修复后,由修复人向生产部主管技术的领导申请,由生产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由生产部填制废旧物资修复鉴定合格通知单一式两份,同时交一份给经营部。

第十一条 经营部收到生产部废旧物资修复鉴定合格通知单后,经营部应及时凭合格通知单组织生产部、财务部对修复合格品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合格通知书一式两份(修复人一份),修复人凭此通知书将修复品移交库房,由库管员出具入库单后纳入库房修复件管理,并填写入库时间和修复人姓名。修复人凭通知及入库单领取奖励金。

第四章 废旧物资回收、修复利用的奖惩

第十二条 废旧材料回收奖惩:除a、b、c、d级检修、专项检修产生的废旧材料及单件在500kg以上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废旧材料由公司统一回收处理,不进行奖励外,其它废旧物资的回收按处置收入的20%用于对回收部门的奖励。

公司对不回收废旧物资的行为(不回收行为—指工作结束后超过一天不进行回收的行为)进行惩处,惩处额为原价值额的50%;因不回收或回收不及时造成损失时,由应回收人或责任部门按原价值承担损失责任。

第十三条 废旧物资修复利用的奖惩

凡经验收合格的修复的废旧设备,公司按下表所列品种进行奖励兑现。奖项如下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奖励金额(元)

阀门

 

 

1

 

dn10及16kg以上

20

2

 

dn20—50及16kg以上

30

3

 

dn50—80及16kg以上

50

4

 

dn80—125及16kg以上

100

电机

 

 

1

 

750w以下

30

2

 

750w—1.5kw

20

3

 

1.5kw—4.5kw

30

4

 

4.5kw—10kw

40

托管

 

10

螺旋轴(根)

 

30

风机工作轮

 

500

第十四条 物资库房在物资发放时,按先领用修复件,后领用新件的原则。

第十五条 修复件在使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修复人应在5日内修复,

否则追回奖励金。

第十六条 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者,一经发现取消奖励并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 公司对可进行修复利用的物品而不进行修复,或修复件积压,造成新购品领用,废旧物资长期积压(一般指3个月)的行为进行考核,按积压废旧物资原值的10%考核修复部门或发放部门,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十八条 本办法从颁发之日起执行

废旧物资管理工作总结篇二

目的。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废旧物资的处置管理,明确处理流程,杜绝浪费,确保物资有效利用,节约增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废旧物资的处理工作。

管理权限和职责。

第四条办公类废旧物资和生产类废旧物资处理需主管领导审批。第五条办公室负责办公类废旧物资的出售、销毁工作。采购部负责生产类废旧物资的出售、质换工作。

第六条废旧物资的出售价格由采购部询价,财务中心核定价格。第七条库房保管员负责物资出售过程的查验、监督工作。

工作流程。

任何单位或个人私自出售废旧物资或以优良资产充当废旧物资私自出售的,一经发现,没收全部收入,并处收入金额一至五倍的罚款,涉及金额较大或影响恶劣的,将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办法由集团企管计划部负责起草,解释。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废旧物资管理工作总结篇三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对报废、积压闲置物资的修旧利废,明确废旧物资处置管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已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的物资;已办理流动资产报废手续的库存物资;已办理固定资产退役手续可以再利用的物资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废旧物资处置主要分为再利用和报废变卖处理两种方式,废旧物资处置实行“统一管理、合理利用、集中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分工。

(二)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废旧物资处置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物流中心是废旧物资处置的具体实施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二)负责收集、汇总废旧物资处置需求,制定废旧物资处置计划。

第七条物流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收集、汇总公司废旧物资报废申请,并上报公司物资管理部。

(二)负责处置经公司物资管理部批准的、可自行处理的废旧物资。

(一)负责提交报废物资申请;

(二)配合主管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三)安排已办理固定资产退役手续可以再利用的物资的使用;

(一)负责组织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

(一)负责再利用退役物资资产调拨手续;

(二)负责报废物资变卖后残值回收和帐务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审计部门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全过程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章处置原则和方式。

第十四条废旧物资处置坚持“先利用,后变卖”的原则。

第十五条可再利用的废旧物资,由物流中心负责仓储管理及利库。

第十六条报废物资的变卖处理采用公开招标或拍卖方式进行,以出价最高者中标为原则。

第十七条对因工程需要拆除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单位应登记造册,保证资产实物形态的安全、完整,财务部门应加强资产价值形态的管理,对拆除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清理核实,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十八条经技术鉴定可处置的废旧物资,由资产管理单位负责拆卸。

第十九条物流中心负责对废旧物资进行现场盘点,核实现场实收数量,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条对可再利用的物资,物流中心及时安排入库,并负责库存管理。

第二十一条废旧物资应及时规范地回收处理,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第五章其它管理。

第二十二条废弃危险品和化学品的处置应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二十三条为防止报废物资回流进入电网建设,对报废设备在变卖处理前应进行拆解处理。

第二十四条物流中心牵头,相关部门参加,负责对各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五条废旧物资处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操作。

第二十六条资产管理单位负责废旧物资处置前的保管及防盗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物资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废旧物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四

为加强企业管理,降低物料消耗,节约开支,特制定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及处理制度。

一、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的回收

1、各单位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在清理分类后,及时回收至废旧物资仓库;

3、各单位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由磅房出具磅单并由仓库保管员签字后有效;

5、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由公司按废旧物资收购价值5%-10%奖励给交料单位。无法确定价格的由经营部进行估价。

二、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的处理

2、中标客户到经营部办理相关手续;

3、企管部仓库及计量人员负责对车辆进行检查,须先对车皮计量;

5、中标客户到财务部结算付款,出具手续,并在出门证上盖章后,方可放行;

6、计量时间:周一至周五8点—12点;14点至17点30分;节假日不出货。

第一条: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

出售认为单位的,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如实登记出售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出售人为个人的,应当如实登记出售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二条: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有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赃物嫌弃的物品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的'赃物或有赃物嫌弃的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扣押,并开列扣押清单。有赃物嫌弃的物品经查明不是赃物的,应当依法及时退还;经查明属赃物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废旧物资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全过程应当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止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者从事旧货物收购、销售、储存、运输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旧货流通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可以采取上门回收、流动回收、固定地点回收等方式。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者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形式与居民、企业建立信息互动,实现便民、快捷的回收服务。

第六条:禁止回收的物品

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者不得回收下列物品:

废旧物资管理工作总结篇五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对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固定资产、工位器具、管理用具、产品、材料、工具等资产实物,加工造成的废料,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钢屑、铁屑等的管理。

3.1废旧物资实物统一归口于生产部集中管理,所有废旧物资一律要求登记实物台帐。

3.2废旧物资实物的入帐登记。

3.2.1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

各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废旧物资实物,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

3.2.1.1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填写“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一式三份。

3.2.1.2经鉴定部门签字后报分管经理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2.1.3把签批“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1.4把已签收的“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交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生产部各一份。

3.2.1.5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做帐务处理,生产部根据“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登记废旧物资实物台帐。

3.2.2加工发生的废品材料

3.2.2.1由车间把质检部开的“废品通知单”替代“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2.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3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

3.2.3.1由车间根据实物情况填退料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3.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4钢屑、铁屑等废料直接归生产部管理。

3.3废旧物资的处理

3.3.1生产部应及时对废旧物资进行清理,合理利用使其尽快变现。

3.3.2废旧物资清理

3.3.2.1废旧物资的清理,统一由生产部根据清理方式(销售.回收利用等)填写“清理物资清单”一式二份。

3.3.2.2清单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规格数量、清理单价、金额、部门负责人签字。

3.3.2.3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3.2.4把审批后的清单反财务部一份,做实物清理,同时减实物台帐。

3.3.2.5废旧物资销售,必须经财务部收款后开出门证,方可出公司。

4.1废旧物资管理不善,按直接经济损失考核责任人。

4.2未经财务部开出门证,废旧物资出公司的,按门卫管理制度考核责任人。

废旧物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六

一、目 的:规范公司旧物资的管理,促进公司增收节支工作开展。

二、适用范围:售后服务部。

三、废旧物资的定义:售后服务部维修更换下且不可再利用的材料、机械配件、废旧钢铁、废旧周转料具、外包装、废机油等。

四、内 容:

(一)部门职能

1、售后服务部负责售后废旧物资回收处置,负责组织分类、分捡、整理、堆放等。具体由车间主管负责执行。

2、 财务部负责废旧物资回收的款项收取。

3、行政部是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的协助、监督部门,负责对废旧物资的处理行为进行协助和监督。

(二)剩余机油回收处置管理办法

1、回收奖励办法:

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多余新鲜机油、齿轮油、方向机油由各机电班组负责收集,上交到仓库,仓库再按班组分别统计汇总,并由仓库办理入库手续,班组自留入库单一联,每收满一桶收集入库一次,对收集的机油按入库单价计,按回收金额的10%奖励,所得奖励纳入售后基金。

责任人:仓库主管,执行人:机电班组、仓库。

2、浪费剩余机油的处罚办法:

维修班组不得将剩余机油倾倒浪费或者连油带桶丢弃,如有此类现象,由车间主管给予班组有关执行人员处罚100元/次。

3、克扣客户机油的处罚办法:

维修班组不得故意克扣客户机油,如有此类现象,或者客户投诉,处罚直接责任人200元/次,并负责赔偿客户和因客户投诉而造成的公司损失。

(三)废机油回收处理管理办法

1、废机油回收奖励办法

为确保废机油的'正常管理,对管理、回收的部门有关人员进行奖励,按实际处理收益金额的5%奖励;所得奖励纳入售后基金。

江西华悦规章制度汇编

责任人:车间主管,执行人:机电班组成员。

2、对乱倒废机油的,由车间主管给予有关执行人员处罚100元/次,不能落实执行人员的从奖金中扣除。

3、对废机油因保管不善而造成浪费或者污染地面的,由车间主管给予有关执行责任人处罚100元/次。

(四)其他废旧物资的管理办法

1、废旧物资的回收范围:

包装废纸、机油桶、机油格、塑料包装、废保险杠、废小件边角废铁等。

废旧大件不得擅自处理,不计提奖励,如:车架、车门、车顶、引擎盖、大梁等。

2、废旧物资的回收奖励办法:

管理责任人:车间主管 执行人一:仓库。仓库负责废旧纸质包装、塑料包装的分类打捆、分类存放,按实际回收收益的5%奖励,所得奖励纳入售后基金由配件主管负责分配奖励。 执行人二:车间调度。负责分类收集、分类整理、分类存放机油桶、机油格、废旧配件等,按实际回收收益的5%奖励,所得奖励纳入售后基金。 执行人三:钣金班组长。负责废旧保险杠、小件废铁等本班组的废旧物资分类整理工作,按实际回收收益的5%奖励,所得奖励纳入售后基金。

3、废旧物资分类管理办法: 各班组、仓库应将废旧物资分类存放,未分类存放而造成出售不便的,车间主管给予对应责任人处以20元一次的罚款。行政部不定期抽查,如发现有生活垃圾混入废旧物资中,找不到责任人,视情况给予20-50元的罚款,直接从售后基金中扣除。

车间对废旧物资处理后进行场地垃圾清理,未及时清理的,由车间主管给予有关责任人处罚20元/次。

(五)其他规定

1、车间主管应及时通知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及时来公司收购废旧物资,并邀请行政部协助监督废旧物资出售,由行政部带领回收单位到公司财务交款,公司门卫方可放行。

2、回收单位未付款或者未帮助清理现场而门卫放行的,处行政部经理罚款100元,并负责追回损失。 废机油的回收,保安核对进厂的机油桶,要求确保财务部开具的收据注明的数量、数据与出厂数相符,行政部参与监督。

(六)奖励领取方式

江西华悦规章制度汇编 每月车间主管填写领条,到行政部领取废旧物资奖励清单,由行政部经理、售后站长、财务主管签字,报胡总签字,到财务部领取所得废旧物资提成,并将所得提成款交结算员登记做账,前台主管负责监督。所得款项用于售后活动。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理顺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管理工作,使其有章可循,从而合理利用现有的物资资源,盘活资金,杜绝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工业垃圾的判定、日常管理及处置工作。

3.职责

生产类废旧物质的回收及报废处置等相关工作由公司派专人统一集中管理。

3.1 废包装箱、纸张、生活垃圾、危废物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处理。

3.2 闲置物资、工业余废材料由公司委派的专人进行处理。

4. 管理内容:

4.1 定义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是指公司在一定的时间内产生的、无使用价值生产类原辅材料,包括废旧生产工具,废弃的劳保用品等。

4.2 基本原则

在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四项原则:

4.2.1 集中管理原则

生产类废旧(闲置)可回收利用的物资由专人归口集中管理。

4.2.2 定期处理原则

各相关部门定期对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定期上报,组织相关人员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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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处理。

4.2.3 再利用优先原则

对经过修理仍有较高使用价值的物资应优先考虑重新利用。

4.2.4 调剂优先原则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应优先选择在公司内部及项目生产调剂使用,当公司内部及生产项目确实不再使用时,方可考虑变卖及报废处理。

4.3 回收及保管

4.3.1 外购件、可利用包装品由仓库负责回收及保管。

4.3.2 其他废旧、闲置物品的回收及保管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堆放点,由生产部门按物品属性分类收集存放。

4.4 报废、处置

4.4.1 适用本制度处理的废旧、闲置物品不包括任何具有公司及生产项目再利用价值和需求之物品,本制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4.4.2 生产物品的报废、处理,由物资供应部会同售后及制造部技术人员等共同商讨决定,经研究可以报废处理的,由采购部提出报废产品清单报总经理审批,特殊物资报董事长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作报废处理。其他行政物资报废处理由行政部负责办理。

4.4.3 废旧、闲置物品相关部门按批定价,报副总审批,财务审核,审计部监督,报总经理批准。

4.4.4 危废物品的处理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企业负责。

4.4.5 公司门卫人员凭物资出门单,方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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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管理工作总结篇七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避免资源浪费,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希望能帮到大家。

为了加强废旧物资管理,进一步降低生产费用,节能降耗,特制定本办法.

一、废旧物资是指由于正常磨损,不能再继续使用,或由于技术落后,且无使用价值,或由于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物资的非正常毁损等原因形成的虽无利用价值但殘值可出售,或修复后具备一定使用价值的物资。

二、废旧物资分类

(一) 按用途分类

1、可修复的废旧物资

2、不可修复但拆卸后部分零配件可重新使用

3、不可修复的但具有殘值的物品

4、无任何价值的废品

(二)按回收种类分类

1、金属材料类(主要指边角料等)

2、电器、仪表、仪器类

3、工具、量具、刀具、焊接材料类

4、交电、五金、水暖类

5、机械设备和工矿配件类

6、耐材、建材、石棉制品、橡胶制品类

7、车辆配件类

8、备品备件类

9、其它类(如废油等)

三、公司实行交旧领新制度,交旧时旧物资应清理、整洁、干净,尽可能保证基本完整,并对不可修复利用或经修理可再使用的旧物资分别分类保存,严重毁损的大额、大型物资应注明报废原因。

新增物资、技改物资经技改负责人签字,领用时暂不能交旧物资但又急需,先打欠条后领用,三日后必须交旧。

四、财务部、仓库、各厂、车间都要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或以表代账),认真登记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公司仓库为废旧物资的具体承办单位,仓库管理员有权对厂区内无人管理使用物废旧物资清理回仓库。

收回后的废旧物资归类存放,可修复的报主管部门尽快修理,需外修的由经办单位联系外修单位,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财务部门发放出门证。其外修所有费用交财务核算支付。

交旧领新物资除漆包线按90%折交、电缆按90%折交、篦条按70%折交计算回收数量外,其它交旧物资应足额、足量回收。

五、各使用单位能修复利用的旧物资必须进行修理,首先由使用单位提出维修计划,生产副总进行技术签定,再由经办部门办理出库暂借手续,并联系修理。

六、原则上旧物资内部维修的,由公司机修厂负责,需委托外单位进行修理的,无总经理审批,财务部不予结算外委修理费用。

公司内部能修理的,由副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内部调拨单,由使用部门调入修理部门修理,修理部门领用所需材料进行修理,其领用材料单独核算,记入该物品成本内,修复后重新办理入库手续,以备再用,财务部根据有关单据进行核算。

修复的物资经办部门要及时办理交库手续,仓库质检人员检验合格后才可办理入库手续。

七、各使用单位交旧时,仓储部填写废旧物资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两份,使用单位一份,财务部一份。财务部负责定期抽查使用单位和仓储部台帐的登记情况以及修复后的核销或出售核销情况。

八、变卖废旧物资时,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定价才能办理出库手续。

以旧换新的物资应按加工形式比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估价折算。

九、门卫必须严格检查废旧物资的出门手续,手续不全者不得放行,对使用单位私自处理、变卖废旧物资的按偷盗论处。

十、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废旧物资管理,明确废旧物资管理程序,结合公司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事业部各部门废旧物资销售、回收、修复、再利用等工作程序。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废旧物资包括

(二)废金属材料(废钢材、边角余料、废铜等);

(三)废产品(pvc清床料、pvc水料、pvc塑化片、废盐酸、废硫酸);

(四)废旧包装桶;

(五)其他废品(滤布、废塑料、废轮胎、废纸花、废矿渣、废电石袋、废编织袋、废电缆等)。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生产运行处:

(一)负责本规定的制(修)订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二 )负责制定事业部《物资报废标准》,负责废旧物资的鉴定。

(三)负责修旧利废物资的再利用管理。

第五条 财务处及仓储中心在废旧物资管理中职责权限:

(一)负责事业部废旧物资销售手续审批流程的办理;

(二)负责与物流总公司联系催促拉运,并负责拉运过程监控管理工作;

(三)负责销售过程和售后所有单据的保存、统计和相关帐务处理。

(四)负责对废旧白金、银、金、铜进行计量、建账、保存、销售全过程管理。

(五)负责各车间《废旧物资台帐》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第六条 车间、中心在废旧物资管理中职责权限:

(一)负责废旧物资的鉴定工作。

(二)负责废旧物资的统计工作。

(三)负责本车间产生的废旧物资建账以及现场管理工作。

第七章 修旧利废中心在废旧物资管理中职责权限:

(一)负责废旧物资的鉴定工作。

(二)负责修理车间无法修复的废旧物资。

(三)负责提交事业部无法修复物资的外协检修申请。

(四)负责建立《废旧物资台帐》以及《修旧利废台帐》。

第三章 废旧物资管理流程

第八条 修旧利废物资管理流程:

(一)各车间对回收的废旧物资是否有修复价值进行初步鉴定,对可自行修复的自行修复。无能力修复的由修旧利废中心确定自行修复或外协修复。

(二) 修旧利废中心和各车间将自行修复的.废旧物资建立《修旧利废台帐》,填写《废旧物资修复验收单》经生产运行处设备员确认签字后,交所属车间进行使用,车间暂不使用的,由废旧中心负责倒运至仓储中心二级库房进行保管,仓储中心库管员依据《废旧物资修复验收单》分类进行摆放,并做好防护工作,同时录入erp二级库在事业部范围内共享。

(三) 外协修复的废旧物资由所属车间填写《废旧物资修复验收单》经生产运行处设备员确认签字后,倒运至仓储中心二级库房,仓储中心库管员依据《废旧物资修复验收单》办理相关入库、存储、管理的手续。

第九条 报废物资管理流程:

(一)各车间、部门将产生的无修复价值的废旧金属材料进行分类管理,并进行统计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每月25日将台帐上交至仓储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备案,废旧物资库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车间台帐的真实性。

(二)废旧包装桶由车间负责统计数量,并建立《废旧物资台帐》,各车间填报《废旧物资鉴定单》,由生产运行处专管、修旧利废中心以及各车间三方确定签字,由各车间持有《废旧物资鉴定单》倒运至仓储中心露天库房,填写《废旧物资鉴定单》准确数量签字留存,进行入库统一管理。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定期办理《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流程,经生产运行处专管、财务总监、事业部总经理审批,联系物流总公司进行销售。对于由厂家回收的,仓储中心、车间负责留存合同复印件,并建立回收明细,并由厂家签字确认回收数量。

(三)废产品类废旧物资由各车间统一进行分类管理,并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每月25日将台帐上交至仓储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备案,废旧物资库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车间台帐的真实性。

(四)废旧设备各车间统一分类保管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每月25日将台帐上交至仓储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备案,废旧物资库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车间台帐的真实性。根据管理需要各车间提交《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附《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至仓储中心废旧物资库管人员。经事业部相关人员审批后,报财务资产部对已进行财务处理的报废固定资产签字确认,并报物流总公司销售。

(五)其他废品各车间统一分类保管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每月25日将台帐上交至仓储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备案,废旧物资库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车间台帐的真实性。

(六)所有报废物资仓储中心在接到销售申请单时废旧物资库管人员要及时办理事业部相关审批手续。根据管理需要各车间提交《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至仓储中心废旧物资库管人员,由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办理《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流程,经生产运行处专管、财务总监、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后,联系物流总公司进行销售。

第四章 废旧物资管理内容

第十条 修旧利废管理要求

(一)各部门在材料使用的过程中,须遵循优先使用二级库中的库存物资,最后方可领用成品大库物资,以此消耗二级库物资降低成本。

(二)仓储中心废旧物资库以及各车间要做好废旧物资分拣、分类、归整、标识、保管、修复、发货及现场管理工作。堆放区实行分区摆放,并要求做好标识,对所有物资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第十一条 废旧设备管理要求:

因工艺变动需要拆除的设备(如减速器、电机、泵头等)、报废的设备,调出部门需根据《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变更手续后方可申请销售,销售前报废的设备必须经过破坏、去功能化,危化品设备必须经过清洗、置换无害化处理后方可进行销售。任何部门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擅自处置各类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事业部废料的销售

(一)事业部仓储中心将审批完毕的《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交物流总公司。

(二)废料提货人员根据开好的废料销售发货单进厂提货,门卫对进厂车辆进行检查,对拉运需过磅废旧物资的车辆认真检查。

(三)废旧物资库管员严格按发货单内容进行发货。

1、按个数计量的废料,产生废旧物资的车间设备员、事业部废料保管员认真清点,两人共同签字。拉废料车辆出门卫时,门卫根据废料销售单进行检查。

2、需过磅废料,产生废旧物资的车间设备员、事业部废料保管员共同到地磅称量,两人共同签字。如若一方不在事业部必须由仓储中心主任或生产运行处设备处长签字代办,不得指派其他人员代办。(注:仓储中心废旧物资库的物资销售由生产运行处专管和废旧物资库管员签字)。

(四)公司要求物流总公司接到《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10个工作日内将需销售的一般废料处理完毕,每月30日前将废料销售名称、销售单价、销售数量oa反馈给事业部。

废旧物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八

设备函【2017】 03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管理程序,降低物料消耗,促进公司增收节支工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适合于设备检维修或生产装置改造过程产生的废旧物资的管理。

二、废旧物资回收原则

统一回收,定点存放。

三、废旧物资的分类

1、可利用的闲置设备(改造退下的`旧设备)。

2、可回收利用物资(旧管道、旧型材等)。

3、有色金属类(不锈钢、铜、铝等)。

4、不可回收利用的废品物资(各种废弃的钢材边角料、不可修复的旧阀门、腐蚀严重不可利用的旧管道等)。

5、非金属类。

四、 废旧物资的回收

1、废旧物资回收坚持“能修则修、降低费用”的原则,凡能够利用或通过修复后能够再利用的物资,转化为备用品。

2、各单位处理废旧物资时,设备主任、设备员与设备科现场鉴定后,填写《物资回收鉴定表》,须详细列出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物资站凭借《物资回收鉴定表》进行回收,分类存放,并做好记录,车间负责转运到指定区域。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处置废旧物资,发现一次处罚本单位200元。

3、阀门、轴承、有色金属、电机等物资,物资站要严格执行“以旧换新”制度。交旧材料后,凭物资站开据的废旧物资收据领取新的材料(特殊情况也可事先领用物资材料,但事后必须立即补办手续)。

4、旧管道、阀门所带的法兰 ,车间先回收 ;有色金属与钢的组合件,车间必须先行拆分;按分类要求上交物资站。否则一次处罚50元。

5、非金属物品按材质分类,统一上交,存放到规定区域。

6、不按分类规定,混杂乱放,一次处罚车间100元。

五、废旧物资的存放区域划分:

1、报废物资区域:公寓楼宿舍后东侧,存放待出售的废旧物资。

2、有色金属区域:机修车间西南处,存放不锈钢、铜、铝等废旧物资,电缆及有色金属小件物管仓库存放。

3、大型闲置设备区域:公寓楼宿舍后西侧,存放检维修及技术改造更换退役的设备。

4、闲置利用区域:反渗透厂房北侧,存放阀门、管道、钢材类等废旧物资。

5、非金属区域:公寓楼宿舍后中部地段,存放玻璃钢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木制品等废旧物资。

本规定从 2017 年3 月15日 起执行。

设备科

2017年3月12日

为了更好的有序回收废旧物资,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浪费,改善环境卫生,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范围:各种原料包装物、各种设备包装物。 本规定执行责任人:各个车间使用原料及设备包装物由各个车间安排人员进行回收,责任人为车间主任,技改扩建项目所使用的原料及设备包装物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回收。

六、要求非破损回收的包装物,破损率不得高于2%,高

于部分每个按照新购入价格进行赔偿,购入原材料的过程中,在领料时需由双方说明做好手续,对硝基氯化苯的包装物破损,按照实际发生计。

本规定发改之日起执行,三个月后对其修改。

废旧物资管理工作总结篇九

1 主题内容

为规范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及废旧物资的回收管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有外来人员。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本公司相关部门送往废旧物资存放点的垃圾、废旧物资,必须预先分检,不得混装.

3.2 特殊情况下来不及分拣,送料人员声明混装物品的,回收中心人员应分开存放,以便于组织分拣。

3.3 各种废旧物资必须分类回收、分类存放,分级管理,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把关,杜绝生产运送废旧物资时,垃圾与其他物资混放、不同物资混放、不同物资混装的现象。

3.4 积极做好回收废旧物资的分拣利用工作,运送废旧物资人员必须,按照不同类别、不同位置进行存放,保证各种物资能按类别进行集中处理。

3.5 公司对回收的废旧物资实行“集中处理”制度,在未公开进行处理前,任何外来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进入存放场地进行实地查看,更不得自行组织人员进行分拣处理。

3.6 察看时,必须由综合部的相关人员陪同方可进入。负责回收的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允许外来人员进入存放场地。

3.7 外来人员进入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中心时,必须遵守公司规定,不得妨碍工作人员的正常办公。

3.8 公司内部叉车未经授权,不得进入回收中心为外来人员装卸垃圾场或货物。

3.9外来人员不得私自动用公司叉车,若有违反,一经发现或出现责任事故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10处理的物资转运时,由物资处理部门严格监装,确保处理物资与处理清单上一致,保证财产不受损失。

4 废旧物资处理办法

4.1 由综合部、商务部、财务部组成废旧物资拍卖处理小组,三个部门各派出一名同志负责此项工作。

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

4.3 小组派出两名成员,现场进行装车前和装车后的监督过秤,在过秤单上签字并计算,到财务部交款,开具出门证,方可运走。

4.4 物资装车过程中,必须有小组成员现场监督所装物品,方可装车。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中心必须强化废旧物资管理,所有回收的废旧物资必须建立台账登记制度,做到“一物一帐,帐物相符,分类存放”

5 考核

5.1 参与物资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一定的保证金。

5.2 负责回收的管理人员不得允许外来人员进入如废旧场地。若不遵守本规定,私自放外来人员进入场地的,一经发现,将视情况给予门卫、负责回收的管理相关人员500元以上的罚款处理。屡次违规,情节严重的,调离原岗位。

5.3 外来人员不遵守公司规定的或不听从公司人员安排,与工作人员争吵的,故意阻碍工作人员办公的,由安保人员将其带离现场,并给予1000-5000元的罚款处理,由公司财务部从保证金中扣除;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4 凡是出现5.3所述情景,情节所严重的`,取消其单位或个人参与物资招标或对外处理的资格。安保部门应杜绝其进入厂区,若不遵守本规定,情节严重的,调离原岗位。

5.5 出现安保人员不制止,或不积极制止,导致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厂区或办公厂所,影响工作人员正常办公的,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外,安保部门负责人承担10%的责任罚款,影响极坏的给予撤职。

5.6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其责,确认账务相符,保证库存物品不受损失,出现管理不善,致使物资收到损失的给予100-500元罚款。分检人员必须履行其职,确保废旧物资价值最大化,若不积极履行其职,管理不力造成损失的给予100-500元罚款。

5.7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管理人员,存在故意受贿,协助外来人员混装,一经举报经查实,视情节给予相关人员,1000-2000元的处罚,并解除劳动合同。

5.8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管理人员未经领导同意,未经公司招标处理,私自协助外来人员联系叉车装卸货物的,一经发现,由公司安保人员移交公安机关,内部人员按照第第5.7条处理。

一、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废旧物资管理,严格物资报废技术标准,以及废旧物资处理审批制度,防止生产物资流失,确保生产废旧物资能及时回收, 明确废旧物资处置管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

1、在满足技术要求、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发挥废旧物资的作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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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十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固定资产、工位器具、管理用具、产品、材料、工具等资产实物,加工造成的废料,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钢屑、铁屑等的管理。

3管理程序。

3.1废旧物资实物统一归口于生产部集中管理,所有废旧物资一律要求登记实物台帐。

3.2.1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

各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废旧物资实物,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

3.2.1.1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填写“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一式三份。

3.2.1.2经鉴定部门签字后报分管经理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2.1.3把签批“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1.4把已签收的“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交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生产部各一份。

帐务处理物资清单”登记废旧物资实物台帐。

3.2.2加工发生的废品材料。

收。

3.2.2.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3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

3.2.3.1由车间根据实物情况填退料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3.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4钢屑、铁屑等废料直接归生产部管理。

3.3.1生产部应及时对废旧物资进行清理,合理利用使其尽快变现。

3.3.2废旧物资清理。

3.3.2.1废旧物资的清理,统一由生产部根据清理方式(销售。回收利用等)填写“清理物资清单”一式二份。

3.3.2.2清单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规格数量、清理单价、金额、部门负责人签字。

3.3.2.3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3.2.4把审批后的清单反财务部一份,做实物清理,同时减实物台帐。

3.3.2.5废旧物资销售,必须经财务部收款后开出门证,方可出公司。

4考核。

4.1废旧物资管理不善,按直接经济损失考核责任人。

4.2未经财务部开出门证,废旧物资出公司的,按门卫管理制度考核责任人。

废旧物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一

一、废旧物资的范围:

1、已不能再利用的废旧编织袋。

2、检修时拆卸下的不能再使用的废钢、废设备、废主器件、废电览、废电线等。

3、炉渣。

二、废旧物资处理的审批:

废旧物资的处理及价格由公司领导根据市场情况定价出售。

三、废旧物资的出库程序:

1、公司财务根据公司领导的意见开具废旧物资出库单并做出相关费用,出库单应由相关领导签字。

2、废旧物资清点要有两人以上库管人员在场,清点完成后根据财务开具的出库单组织发货,待所有款项收取完毕后,物管人员填写出门证交给司机或购买人。

3、送货司机或购买人将出门证交给门卫,经门卫检查核实后方可出门。

4、废钢材、废设备的处理如需出厂变卖,应由库管人员与检修人员共同参与所得款交给公司财务。财务开出库单,库管补开出门证。(废旧物资出厂时应先填写临时凭证说明情况)

废旧物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二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固定资产、工位器具、管理用具、产品、材料、工具等资产实物,加工造成的废料,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钢屑、铁屑等的管理。

3管理程序

3.1废旧物资实物统一归口于生产部集中管理,所有废旧物资一律要求登记实物台帐。

3.2废旧物资实物的入帐登记。

3.2.1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

各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废旧物资实物,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

3.2.1.1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填写“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一式三份。

3.2.1.2经鉴定部门签字后报分管经理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2.1.3把签批“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1.4把已签收的“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交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生产部各一份。

帐务处理物资清单”登记废旧物资实物台帐。

3.2.2加工发生的废品材料

3.2.2.1由车间把质检部开的“废品通知单”替代“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2.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3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

3.2.3.1由车间根据实物情况填退料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3.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4钢屑、铁屑等废料直接归生产部管理。

3.3废旧物资的处理

3.3.1生产部应及时对废旧物资进行清理,合理利用使其尽快变现。

3.3.2废旧物资清理

3.3.2.1废旧物资的清理,统一由生产部根据清理方式(销售.回收利用等)填写“清理物资清单”一式二份。

3.3.2.2清单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规格数量、清理单价、金额、部门负责人签字。

3.3.2.3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3.2.4把审批后的清单反财务部一份,做实物清理,同时减实物台帐。

3.3.2.5废旧物资销售,必须经财务部收款后开出门证,方可出公司。

4考核

4.1废旧物资管理不善,按直接经济损失考核责任人。

4.2未经财务部开出门证,废旧物资出公司的,按门卫管理制度考核责任人。

废旧物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三

(一)各部门在材料使用的过程中,须遵循优先使用二级库中的库存物资,最后方可领用成品大库物资,以此消耗二级库物资降低成本。

(二)仓储中心废旧物资库以及各车间要做好废旧物资分拣、分类、归整、标识、保管、修复、发货及现场管理工作。堆放区实行分区摆放,并要求做好标识,对所有物资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第十一条废旧设备管理要求:

因工艺变动需要拆除的设备(如减速器、电机、泵头等)、报废的设备,调出部门需根据《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变更手续后方可申请销售,销售前报废的设备必须经过破坏、去功能化,危化品设备必须经过清洗、置换无害化处理后方可进行销售。任何部门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擅自处置各类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事业部废料的销售

(一)事业部仓储中心将审批完毕的《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交物流总公司。

(二)废料提货人员根据开好的废料销售发货单进厂提货,门卫对进厂车辆进行检查,对拉运需过磅废旧物资的车辆认真检查。

(三)废旧物资库管员严格按发货单内容进行发货。

1、按个数计量的废料,产生废旧物资的车间设备员、事业部废料保管员认真清点,两人共同签字。拉废料车辆出门卫时,门卫根据废料销售单进行检查。

2、需过磅废料,产生废旧物资的车间设备员、事业部废料保管员共同到地磅称量,两人共同签字。如若一方不在事业部必须由仓储中心主任或生产运行处设备处长签字代办,不得指派其他人员代办。(注:仓储中心废旧物资库的物资销售由生产运行处专管和废旧物资库管员签字)。

(四)公司要求物流总公司接到《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10个工作日内将需销售的一般废料处理完毕,每月30日前将废料销售名称、销售单价、销售数量oa反馈给事业部。

废旧物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十四

第一条为规范废旧物资管理,明确废旧物资管理程序,结合公司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事业部各部门废旧物资销售、回收、修复、再利用等工作程序。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废旧物资包括

(二)废金属材料(废钢材、边角余料、废铜等);

(三)废产品(pvc清床料、pvc水料、pvc塑化片、废盐酸、废硫酸);

(四)废旧包装桶;

(五)其他废品(滤布、废塑料、废轮胎、废纸花、废矿渣、废电石袋、废编织袋、废电缆等)。

第二章职责权限

第四条生产运行处:

(一)负责本规定的制(修)订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二)负责制定事业部《物资报废标准》,负责废旧物资的鉴定。

(三)负责修旧利废物资的再利用管理。

第五条财务处及仓储中心在废旧物资管理中职责权限:

(一)负责事业部废旧物资销售手续审批流程的办理;

(二)负责与物流总公司联系催促拉运,并负责拉运过程监控管理工作;

(三)负责销售过程和售后所有单据的保存、统计和相关帐务处理。

(四)负责对废旧白金、银、金、铜进行计量、建账、保存、销售全过程管理。

(五)负责各车间《废旧物资台帐》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第六条车间、中心在废旧物资管理中职责权限:

(一)负责废旧物资的鉴定工作。

(二)负责废旧物资的统计工作。

(三)负责本车间产生的废旧物资建账以及现场管理工作。

第七章修旧利废中心在废旧物资管理中职责权限:

(一)负责废旧物资的鉴定工作。

(二)负责修理车间无法修复的废旧物资。

(三)负责提交事业部无法修复物资的外协检修申请。

(四)负责建立《废旧物资台帐》以及《修旧利废台帐》。

废旧物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及处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股份公司所属的各单位,在生产、维修、大修、更新改造过程中,拆除更换的各种废旧金属、工器具、机电产品、油品、废弃包装物、积压物资以及生产中不能继续使用的原材料等,均由库管负责回收、管理,并对上缴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理,违者视其情节追究其责任。

第三条 所有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的处理,一律由销售部门向社会公开竞价销售。

第二章 回收

第四条各单位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在清理分类后,及时回收至废旧物资仓库;

第七条仓库每月截至日前将当月各单位废旧物资交回情况汇总,传递给销售部门,销售部根据市场状态进行招标销售,将销售价值传回仓库。考核部门按其价值的5%进行奖励。

第三章 处 理

第八条中标客户到经营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中标客户到销售部门结算付款,出具手续,并在出门证上盖章后,方可放行。

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监审部

2011年11月18日

一、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废旧物资管理,严格物资报废技术标准,以及废旧物资处理审批制度,防止生产物资流失,确保生产废旧物资能及时回收, 明确废旧物资处置管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

1、在满足技术要求、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发挥废旧物资的作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2、加大折旧设备综合利用分析,进一步提升利用水平。

3、在处理废旧物资时,应遵循“先鉴定、后共同议价”、“先讲价、后制票、再出货”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基建废旧物资处理。

四、具体内容:

(一)废旧物资回收范围:

废金属(包括有色金属和黑色金属),木包装箱、架、废旧电缆电线、淘汰或更换的旧机电产品、废油及其它有回收价值的`物品。

(二)废旧物资回收

1、运检部负责废旧物资的回收工作。

1.1各班组,在生产维修、更新改造过程中,拆除更换的各种废旧电缆、旧金属、废弃包装及在生产中不能继续使用的原材料及时作好登记,填写《废旧物资回收单》交到库房管-理-员处回收登记造册、报各部门审核、公司批准后统一处理。

1.2《废旧物资回收单》上应写明废旧物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项,班组移交废旧物资时,库房管-理-员应按《废旧物资回收单》点交,双方签字认可。

1.3库房管-理-员回收废旧物资后,应作好废旧物资的分类清理登记和保管工作。

2、外委检修合同单位应将检修中换下的设备(材料)及时送到运检部库房管-理-员处,并作好交接记录。若合同单位因未及时回收移交而造成设备(材料)丢失,则由合同单位按丢失物价值全额负责赔偿。

现象、更换日期、更换人。检修结束后将更换备品情况汇总上交部门经部门组织鉴定确认不能维修再使用和利用的废旧物资,填写备品报废申请单,由部门主任、副主任确定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移交库房进行统一管理。

4、废旧物资需要拆件作为备件使用的,必须经运检部主任批准,并办理拆除设备备件的相关手续。运检部对不易移动和暂时存放变电站内的设备,负责代为保管。

5、运检部将废旧物资的报废申请单、鉴定结果等资料送交财务部,并对相关件复印件和废旧物资实物进行管理;根据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对入库废旧物资品名、规格、型号及数量,出具入库单,登记废旧物资台账,并于当月将入库单传递到财务部门,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6、对于改造、检修过程中拆换下来的材料、设备,经相关部门鉴定有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由库房回收到库房并明确数量、种类,建帐并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领用时经部门主任审批。

(三) 废旧物资的鉴定

1、报废设备:由班组提出申请,运检部组织鉴定后,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2、备品、备件类物资:由使用班组提出申请,运检部组织鉴定后,报主管生产领导审批。

3、材料类物资:由班组鉴定,由使用班组提出申请,运检部组织鉴定后库管进行分类存放。

4、其它废旧物资:由班组进行鉴定。

(四)废旧物资处置

1、为防止物资流失,运检部在处理废旧物资前,必须填写《废旧物资处理申请单》报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审批,由运检部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报废物资技术标准进行技术鉴定。符合报废技术标准的,方可处理。

2、运检部不得擅自处理或变卖废旧物资,若擅自处理或变卖废旧物资,公司将按物资原值考核运检部。

3、处理各类废旧物资时,成立以运检部、生技部为主,财务部门参加的废旧物资处理小组,共同协商议价,计量过磅,办理出门手续。

4、废旧物资出售时,运检部根据废旧物资台账和相关批准文件办理出库,出具出库单,调整废旧物资台账,并及时将出库单送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作废旧物资的账务处理。

5、财务部、运检部应定期与物资管理部门核对盘点废旧物资情况,做

到账实相符,运检部门按照统一、集中、快速原则,及时处置废旧物资,降低库存,减少损失,提高经济效益。

6、公司废旧物资定价:根据市场行情,由运检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竞标定价,价格报财务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具体执行价应传递财务部)。

五、考核

1、无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由运检部统一指定点存放,各班组不得随意乱堆、乱放,且不得私藏、私卖废料物资,若发现,按价值的5~10倍给予处罚(但罚款金额最低不得少于50元/次),对检举者以罚款金额的50%给予嘉奖。

2、对废旧木包装箱、架、进入废旧物资库时必须按照库管指定地点堆放整齐;不得随意松散乱堆放,违者罚款20元/次。

3、废旧物资管理不善,按直接经济损失考核物资责任人。

附件:

l、废旧物资回收单

2、报废申请单

3、废旧物资处理申请单

4、废旧物资台账

5、回收可利用物资台账

附件1:废旧物资回收单

银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单

银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单

银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单

附件2:报废申请单

报废申请单

附件3:废旧物资处理清单

废旧物资处理清单

附件4:废旧物资台账

废旧物资台账

附件5:回收可利用物资台账

回收可利用物资台账

废旧物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十六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对报废、积压闲置物资的修旧利废,明确废旧物资处置管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已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的物资;已办理流动资产报废手续的库存物资;已办理固定资产退役手续可以再利用的物资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废旧物资处置主要分为再利用和报废变卖处理两种方式,废旧物资处置实行“统一管理、合理利用、集中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物流中心部是废旧物资处置的职能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二)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废旧物资处置工作的重大事宜;

(三)负责组织废旧物资的处置工作。

第六条物流中心是废旧物资处置的具体实施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处置实施细则;

(三)负责实施废旧物资处置工作。

第七条物流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收集、汇总公司废旧物资报废申请,并上报公司物资管理部。

(二)负责处置经公司物资管理部批准的、可自行处理的废旧物资。

第八条资产管理单位在废旧物资处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提交报废物资申请;

(二)配合主管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三)安排已办理固定资产退役手续可以再利用的物资的使用;

(四)负责废旧物资拆卸和现场管理工作。

第九条主管部门在废旧物资处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

(二)负责确定废旧物资处置方式;

第十条财务部门在废旧物资处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再利用退役物资资产调拨手续;

(二)负责报废物资变卖后残值回收和帐务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审计部门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全过程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二条法律部门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第十三条监察部门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处置原则和方式。

第十四条废旧物资处置坚持“先利用,后变卖”的原则。

第十五条可再利用的废旧物资,由物流中心负责仓储管理及利库。

第十六条报废物资的变卖处理采用公开招标或拍卖方式进行,以出价最高者中标为原则。

第四章废旧物资回收。

第十七条对因工程需要拆除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单位应登记造册,保证资产实物形态的安全、完整,财务部门应加强资产价值形态的管理,对拆除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清理核实,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十八条经技术鉴定可处置的废旧物资,由资产管理单位负责拆卸。

第十九条物流中心负责对废旧物资进行现场盘点,核实现场实收数量,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条对可再利用的物资,物流中心及时安排入库,并负责库存管理。

第二十一条废旧物资应及时规范地回收处理,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第五章其它管理。

第二十二条废弃危险品和化学品的处置应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二十三条为防止报废物资回流进入电网建设,对报废设备在变卖处理前应进行拆解处理。

第二十四条物流中心牵头,相关部门参加,负责对各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五条废旧物资处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操作。

第二十六条资产管理单位负责废旧物资处置前的保管及防盗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物资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废旧物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七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理顺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管理工作,使其有章可循,从而合理利用现有的物资资源,盘活资金,杜绝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工业垃圾的判定、日常管理及处置工作。

3.职责

生产类废旧物质的回收及报废处置等相关工作由公司派专人统一集中管理。

3.1 废包装箱、纸张、生活垃圾、危废物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处理。

3.2 闲置物资、工业余废材料由公司委派的专人进行处理。

4. 管理内容:

4.1 定义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是指公司在一定的时间内产生的、无使用价值生产类原辅材料,包括废旧生产工具,废弃的劳保用品等。

4.2 基本原则

在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四项原则:

4.2.1 集中管理原则

生产类废旧(闲置)可回收利用的物资由专人归口集中管理。

4.2.2 定期处理原则

各相关部门定期对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定期上报,组织相关人员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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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处理。

4.2.3 再利用优先原则

对经过修理仍有较高使用价值的物资应优先考虑重新利用。

4.2.4 调剂优先原则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应优先选择在公司内部及项目生产调剂使用,当公司内部及生产项目确实不再使用时,方可考虑变卖及报废处理。

4.3 回收及保管

4.3.1 外购件、可利用包装品由仓库负责回收及保管。

4.3.2 其他废旧、闲置物品的回收及保管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堆放点,由生产部门按物品属性分类收集存放。

4.4 报废、处置

4.4.1 适用本制度处理的废旧、闲置物品不包括任何具有公司及生产项目再利用价值和需求之物品,本制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4.4.2 生产物品的报废、处理,由物资供应部会同售后及制造部技术人员等共同商讨决定,经研究可以报废处理的,由采购部提出报废产品清单报总经理审批,特殊物资报董事长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作报废处理。其他行政物资报废处理由行政部负责办理。

4.4.3 废旧、闲置物品相关部门按批定价,报副总审批,财务审核,审计部监督,报总经理批准。

4.4.4 危废物品的处理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企业负责。

4.4.5 公司门卫人员凭物资出门单,方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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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废旧物资管理,严格物资报废技术标准,以及废旧物资处理审批制度,防止生产物资流失,确保生产废旧物资能及时回收, 明确废旧物资处置管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

1、在满足技术要求、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发挥废旧物资的作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2、加大折旧设备综合利用分析,进一步提升利用水平。

3、在处理废旧物资时,应遵循“先鉴定、后共同议价”、“先讲价、后制票、再出货”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基建废旧物资处理。

四、具体内容:

(一)废旧物资回收范围:

废金属(包括有色金属和黑色金属),木包装箱、架、废旧电缆电线、淘汰或更换的旧机电产品、废油及其它有回收价值的物品。

(二)废旧物资回收

1、运检部负责废旧物资的回收工作。

1.1各班组,在生产维修、更新改造过程中,拆除更换的各种废旧电缆、旧金属、废弃包装及在生产中不能继续使用的原材料及时作好登记,填写《废旧物资回收单》交到库房管-理-员处回收登记造册、报各部门审核、公司批准后统一处理。

1.2《废旧物资回收单》上应写明废旧物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项,班组移交废旧物资时,库房管-理-员应按《废旧物资回收单》点交,双方签字认可。

1.3库房管-理-员回收废旧物资后,应作好废旧物资的分类清理登记和保管工作。

2、外委检修合同单位应将检修中换下的设备(材料)及时送到运检部库房管-理-员处,并作好交接记录。若合同单位因未及时回收移交而造成设备(材料)丢失,则由合同单位按丢失物价值全额负责赔偿。

现象、更换日期、更换人。检修结束后将更换备品情况汇总上交部门经部门组织鉴定确认不能维修再使用和利用的废旧物资,填写备品报废申请单,由部门主任、副主任确定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移交库房进行统一管理。

4、废旧物资需要拆件作为备件使用的,必须经运检部主任批准,并办理拆除设备备件的'相关手续。运检部对不易移动和暂时存放变电站内的设备,负责代为保管。

5、运检部将废旧物资的报废申请单、鉴定结果等资料送交财务部,并对相关件复印件和废旧物资实物进行管理;根据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对入库废旧物资品名、规格、型号及数量,出具入库单,登记废旧物资台账,并于当月将入库单传递到财务部门,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6、对于改造、检修过程中拆换下来的材料、设备,经相关部门鉴定有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由库房回收到库房并明确数量、种类,建帐并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领用时经部门主任审批。

(三) 废旧物资的鉴定

1、报废设备:由班组提出申请,运检部组织鉴定后,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2、备品、备件类物资:由使用班组提出申请,运检部组织鉴定后,报主管生产领导审批。

3、材料类物资:由班组鉴定,由使用班组提出申请,运检部组织鉴定后库管进行分类存放。

4、其它废旧物资:由班组进行鉴定。

(四)废旧物资处置

1、为防止物资流失,运检部在处理废旧物资前,必须填写《废旧物资处理申请单》报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审批,由运检部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报废物资技术标准进行技术鉴定。符合报废技术标准的,方可处理。

2、运检部不得擅自处理或变卖废旧物资,若擅自处理或变卖废旧物资,公司将按物资原值考核运检部。

3、处理各类废旧物资时,成立以运检部、生技部为主,财务部门参加的废旧物资处理小组,共同协商议价,计量过磅,办理出门手续。

4、废旧物资出售时,运检部根据废旧物资台账和相关批准文件办理出库,出具出库单,调整废旧物资台账,并及时将出库单送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作废旧物资的账务处理。

5、财务部、运检部应定期与物资管理部门核对盘点废旧物资情况,做

到账实相符,运检部门按照统一、集中、快速原则,及时处置废旧物资,降低库存,减少损失,提高经济效益。

6、公司废旧物资定价:根据市场行情,由运检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竞标定价,价格报财务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具体执行价应传递财务部)。

五、考核

1、无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由运检部统一指定点存放,各班组不得随意乱堆、乱放,且不得私藏、私卖废料物资,若发现,按价值的5~10倍给予处罚(但罚款金额最低不得少于50元/次),对检举者以罚款金额的50%给予嘉奖。

2、对废旧木包装箱、架、进入废旧物资库时必须按照库管指定地点堆放整齐;不得随意松散乱堆放,违者罚款20元/次。

3、废旧物资管理不善,按直接经济损失考核物资责任人。

附件:

l、废旧物资回收单

2、报废申请单

3、废旧物资处理申请单

4、废旧物资台账

5、回收可利用物资台账

附件1:废旧物资回收单

银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单

银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单

银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单

附件2:报废申请单

报废申请单

附件3:废旧物资处理清单

废旧物资处理清单

附件4:废旧物资台账

废旧物资台账

附件5:回收可利用物资台账

回收可利用物资台账

废旧物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十八

为了更好的有序回收废旧物资,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浪费,改善环境卫生,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范围:各种原料包装物、各种设备包装物。本规定执行责任人:各个车间使用原料及设备包装物由各个车间安排人员进行回收,责任人为车间主任,技改扩建项目所使用的原料及设备包装物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回收。

六、要求非破损回收的包装物,破损率不得高于2%,高于部分每个按照新购入价格进行赔偿,购入原材料的过程中,在领料时需由双方说明做好手续,对硝基氯化苯的包装物破损,按照实际发生计。

废旧物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九

第八条修旧利废物资管理流程:

(一)各车间对回收的废旧物资是否有修复价值进行初步鉴定,对可自行修复的自行修复。无能力修复的由修旧利废中心确定自行修复或外协修复。

共享。

(三)外协修复的废旧物资由所属车间填写《废旧物资修复验收单》经生产运行处设备员确认签字后,倒运至仓储中心二级库房,仓储中心库管员依据《废旧物资修复验收单》办理相关入库、存储、管理的手续。

第九条报废物资管理流程:

(一)各车间、部门将产生的无修复价值的废旧金属材料进行分类管理,并进行统计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每月25日将台帐上交至仓储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备案,废旧物资库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车间台帐的真实性。

(二)废旧包装桶由车间负责统计数量,并建立《废旧物资台帐》,各车间填报《废旧物资鉴定单》,由生产运行处专管、修旧利废中心以及各车间三方确定签字,由各车间持有《废旧物资鉴定单》倒运至仓储中心露天库房,填写《废旧物资鉴定单》准确数量签字留存,进行入库统一管理。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定期办理《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流程,经生产运行处专管、财务总监、事业部总经理审批,联系物流总公司进行销售。对于由厂家回收的,仓储中心、车间负责留存合同复印件,并建立回收明细,并由厂家签字确认回收数量。

(三)废产品类废旧物资由各车间统一进行分类管理,并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每月25日将台帐上交至仓储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备案,废旧物资库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车间台帐的真实性。

(四)废旧设备各车间统一分类保管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每月25日将台帐上交至仓储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备案,废旧物资库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车间台帐的真实性。根据管理需要各车间提交《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附《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至仓储中心废旧物资库管人员。经事业部相关人员审批后,报财务资产部对已进行财务处理的报废固定资产签字确认,并报物流总公司销售。

(五)其他废品各车间统一分类保管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每月25日将台帐上交至仓储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备案,废旧物资库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车间台帐的真实性。

(六)所有报废物资仓储中心在接到销售申请单时废旧物资库管人员要及时办理事业部相关审批手续。根据管理需要各车间提交《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至仓储中心废旧物资库管人员,由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办理《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流程,经生产运行处专管、财务总监、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后,联系物流总公司进行销售。

废旧物资管理工作总结篇二十

公司领导:

仓库现存因设备更新退换的闲置设备一批,长期存放于露天仓库,表面锈蚀情况严重,经与使用单位和设备组专业工程师沟通,设备更新改造后,该批设备已无法应用于生产运行,为清洁场地卫生,特申请将此批废旧物资竞价出售,设备清单如下:

1、锅炉6台。

2、塔杆2套。

3、取样头2套。

可否,请批示!

仓库。

2015年8月8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6464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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