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畜禽养殖工作汇报(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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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畜禽养殖工作汇报(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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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工作汇报篇一

为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市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我局根据职能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压实责任、加强督导,全面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成效。

我局履职尽责,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148个,禁养面积870.5平方公里。投入奖补资金1.9亿元,关闭禁养区所有养殖场户758家,治理限适养区养殖场户1242家。通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全市减少粪污排放量69.89万吨,占粪污产生总量14.6%。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已达93.7%,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已达100%。机构改革之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职责已划归生态环境部门,我局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指导服务工作。通过几年的努力,我市粪污资源化利用快速发展,建成以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的有机肥生产厂5个,年利用粪污生产有机肥能力19.4万吨;实现粪肥还田利用种养结合的养殖场约占养殖场总数的78%,配套土地消纳面积24.7万亩;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7.5%,三县两区全部获得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共计成功申报中央资金1.85亿元,形成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格局。

二、开展的工作。

(一)积极安排部署。以市政府或我局名义出台了一系列方案、规划、文件和考核办法等,积极安排部署并扎实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二)加强学习指导。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到外地学习取经、到省厅参加培训、与先进典型交流经验,增强了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和服务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将所学知识用于日常工作指导当中,先后探索出了异位发酵床粪污处理技术、污水净化回用技术、粪肥还田利用技术等,并在全市推广应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治理引导与集中整治。一是狠抓治理引导工作。积极鼓励养殖业主走种养结合的路子,推广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以用促治。二是进一步完善“三区”划定工作。2017年,按照《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重新调整和完善了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划定方案,合理规划养殖区域。三是集中开展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由县级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牵头,组织多方力量、多部门协调联动,对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户依法开展关闭搬迁工作。2017年12月20日前禁养区内758家养殖场户已全面完成关停搬迁任务。四是加快限养区和适养区污染整治。对限养区和适养区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设施运行不正常、养殖废弃物处理不达标等情况的养殖场下发整改通知书,制定“一场一策”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安排网格监管人员督促整改,定期上报整改进度,完成一个销号一个,2018年12月20日全面完成了治理任务。五是加强巡查监督。全面落实了网格化常态监管制度,安排网格监管人员,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涉嫌偷排、漏排、直排养殖废弃物和违规新建、关停复养、擅自拆除、闲置粪污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积极配合移交环保部门严肃查处。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养殖业主环保意识薄弱。少数养殖户重养殖轻治理的意识根深蒂固,粪污治理设施简陋,或与养殖规模不匹配,或为了节约成本不有效运行治污设施,或粪污治理设施损坏后久拖不修,导致粪污泄漏现象偶有发生。

(二)养殖场臭味问题难以根除。由于历史原因及地理条件限制,部分养殖场距离附近村民住处较近,养殖臭味影响到部分村民,导致近几年12345投诉不断。而目前没有有效且成熟的臭味治理方法,臭味问题或多或少都存在。

(三)种养配套不足。由于养殖用地原因,养殖场往往建在荒凉偏僻的山坡或山上,导致种养脱节种养不匹配,不能有效消纳养殖场产生的畜禽粪污,粪污处理利用成本高,综合利用难。

(四)畜禽养殖治污投入不足。粪污治理设施建设成本高、投入大、运行费用高,缺乏财政资金扶持。部分养殖场实力有限投入不足。

四、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压实责任。认真履行农业农村部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职责,再安排、再落实、再督促。督促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配合环保督察工作,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层层压紧压实责任。

(二)进一步强化综合利用,绿色发展。重点推广“生态养殖+沼气处理+管网输送+绿色种植”的绿色发展模式,指导养殖业主采取“三分离”(雨污分离、干湿分离、净道与污道分离)、“两配套”(配套沼气池、配套综合利用设施)和“一结合”(种养结合)技术和工艺,实现畜禽养殖粪污就近还田资源化利用。

畜禽养殖工作汇报篇二

猪场位于汉寿县朱家铺镇罗坪村,占地38亩,距朱家铺镇4公里,有山、有水,风景优美,气候宜人,周围1公里没有住户。

20xx年至今,投入资金100多万元。现有栏舍面积1876m2,目前养殖数量1120余头,猪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人畜分离,集中饲养,疾病防疫严格按照免程序执行,猪场一直以来无重大动物疾病和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无非法添加违禁药物使用记录,养殖档案安全,记录完整。

本场粪污处理是采用雨污分流+干清粪+资源综合利用的治污措施,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粪便,采取“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使养殖污染得到控制,做到了达标热电厂放,并逐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其污染物没有直接向环境排入,对废物进行了综合利用,减轻了对周边人居住环境的影响,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粪便具体走向是通过雨污分流,使粪便进入大型的发粪池发酵+干清粪,再进行综合利用,把发酵过的粪,干清粪,作为果园、山林、水田的有机肥料。现本场拥有山地200亩,水田10亩,果园10亩,和周边农户的水田、果园、山林500余亩。

汉寿县罗坪养猪场,为加强粪污防沼管理,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照汉寿县畜禽污染防治

工作方案

的要求,结合我场实际准备对猪场粪污治理进行进一步改建、采用“活性微生物有益菌发酵生态养殖治污模式”,达到零排放和发酵床为基础,在零排放、无污染、无激素、无抗生素的一种环保型、绿色型、节约型、高效性的科学养猪法,具有三省(省水、省药、省劳力)、两高(提高抵抗力、提高猪肉品)、一增(增加养殖效益)、零排放(无污染、猪粪、猪尿就地降解、转化)的特点。

本猪场在汉寿县山区的发展,对促进当地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生态环境,发展当地农业经济,帮助农民科技致富具有良好示范作用。

本猪场对粪污治理的进一步改建,采用“环保型生态发酸床养猪”、“污水零排放”、“绿化猪肉品质”、“微生物有益菌的培养和应用技术”,代表了当今汉寿县养殖技术的最新潮流和发展方向,对于推动汉寿整个畜牧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畜禽养殖工作汇报篇三

畜禽屠宰安全大检查工作主要任务是: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整治工作重点,规范生猪屠宰管理、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强化牛羊禽定点屠宰、健全屠宰管理机构与执法队伍;整治措施,加大对定点厂的监管力度,确保肉品质量;全面检查定点屠宰厂的冷库,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落实屠宰管理和执法队伍的机构、编制和经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并追究监管人的责任。

因食用石家庄三鹿集团生产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导致多例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病例事件发生后,省政府及省商务厅高度重视,先后下发紧急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通知要求,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肉类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市开展肉类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事件发生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县(市)也先后成立了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10月7日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专门会议,会上*局长对这次肉类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做了进一步安排部署。

二、整治重点:

这次开展肉类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是紧紧围绕建立生猪屠宰长效管理机制、规范生猪屠宰管理、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强力推动牛羊禽定点屠宰、健全我市的屠宰管理机构与执法队伍。整治重点是:1、市、县级定点屠宰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2、生猪。定点屠宰厂宰前检疫与静养情况;3、生猪定点屠宰厂同步检疫与肉品品质检验情况;4、生猪定点屠宰厂屠宰技术人员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持证上岗情况;5、生猪定点屠宰厂无害化处理情况;6、生猪定点屠宰厂冷库储存肉类情况;7、生猪定点屠宰厂台帐制度落实情况;8、牛羊禽定点屠宰管理进展情况;9、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私宰窝点;制售病害肉、注水肉,屠宰种公母猪肉的屠宰厂(点);10、向*供应畜禽产品的生猪屠宰厂派驻驻厂人员情况;11、单位或个人对活猪灌水、灌入其他物质违法行为;12、为未经许可给屠宰生猪的提供场所的单位和个人。

三、整治措施:

(一)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各级商务部门要整合商务执法力量,加大执法检查的频度和力度,组织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对私屠滥宰进行重点整治。发现私宰窝点要坚决取缔,并按最高处罚额度进行处罚;对私屠滥宰户要建立个人档案资料,时刻对其跟踪监管,彻底根除私宰“专业村”、“专业户”。对触犯刑律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加强与公安、卫生、质监、畜牧等部门的配合,实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杜绝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事件的发生。

(二)加大对定点厂的监管力度,确保肉品质量。首先,为从源头上彻底消灭“病害肉”、“注水肉",我办加强了对定点厂监督员和巡视员的管理,强化对定点屠宰厂的监管,保证定点厂严格按国家屠宰操作规程屠宰生猪,并对肉品品质进行严格检验。其次,全面检查辖区内每一家定点屠宰企业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生猪进厂验收和静养制度、肉品销售和无害化处理台账管理制度;是否有屠宰注水猪、病死猪、出厂种公母猪肉等违法行为;屠宰技术人员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是否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生猪进厂验收、宰前静养、屠宰加工、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台帐管理和畜禽产品质量可追溯等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对存在静养不解绑、屠宰注水猪、病死猪等问题的一律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监管人的责任。

(三)全面检查定点屠宰厂的冷库。要组织对辖区内定点屠宰厂的冷库进行一次全方位、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冷库卫生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各项制度是否健全,有无储藏私屠滥宰肉和病害肉、注水肉、种公母猪肉现象。对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对储藏私宰肉、病害肉和注水肉的,一律取消其冷库经营资格并追缴售出的违规肉品。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既要大力宣扬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和先进经验,又要对私屠滥宰大案要案进行曝光,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以案示警,激励和鞭策后进。

(五)落实屠宰管理和执法队伍的机构、编制和经费。贯彻落实省编办、省人事厅、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健全屠宰管理与执法机构保障屠宰管理与执法经费的通知》(冀机编〔20*〕167号)要求,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主要领导的支持,解决屠宰管理机构与执法队伍编制、人员、经费问题。

四、取得成果。

9月17日到9月23日,由商务局六位副局长带队,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验收,尤其是对全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全市的生猪定点屠宰厂、肉类加工单位、集体食堂、餐馆、超市、个体售肉摊点等进行了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不足给予了现场指正,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对存在问题严重的生猪定点屠宰厂,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我办加大了对私屠滥宰的执法力度,对主要市场派出专人明察暗访,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并进行跟踪式查处。截止目前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4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0余车次,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260家次,没收非法肉品300公斤,关闭不合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2家,端掉私屠滥宰黑窝点3个。有力的打击了违法肉商的嚣张气焰,保障了我市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加快牛羊鸡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进度。按照《*省牛羊鸡定点屠宰厂设置规划》要求,加紧改造和建设牛羊鸡定点屠宰厂。目前,我市已有*华阳(牛)、枣强绿源(鸡)两家定点屠宰厂通过我局审核验收,正在进行报省审批工作。

通过近阶段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目前我市县级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基本达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基本达到95%,生猪定点屠宰厂屠宰技术人员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畜禽养殖工作汇报篇四

饲料和兽药是畜禽养殖主要的投入品,也是决定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为推进我县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畜产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畜禽产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从经营、使用两个环节实现对畜禽养殖所需饲料、兽药进行了全过程监管。

一、对经营环节的监管。

加强饲料兽药经营市场监管力度、实行饲料兽药市场准入制度、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饲料兽药禁止入市,特别是禁用饲料兽药的查处力度,对不法分子坚决打击,绝不手软,从源头上确保饲料、兽药质量安全。

1、深入开展以“瘦肉精”、“饲料兽药残留抽检”整治为重点的饲料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强化例行抽检、监测的基础上,对全县的兽药饲料经营门店开展兽药饲料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经销假劣、过期以及抽检不合格的饲料兽药行为,并督促饲料兽药经营门店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健全各项登记,完善购销台账。全年共出动执法车辆24次,执法人员85人次,立案4起,并进行公开;检查饲料兽药经营门店4个次。经检查,发现销售假劣、过期兽药145盒,进行收缴焚烧处理。

2、开展采样工作。配合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先后开展抽检和送检活动,共抽检了饲料、饲料添加剂、猪尿等样品,用于兽药残留、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监测。其中兽药.药3批次十余个品种、饲料3批次十余个品种、鸡蛋2批份、猪尿240批次,送检尿样、兽药、饲料达20多次,圆满完成了市局下达的任务,监测结果也全部合格。

二、养殖环节监管。

抓好养殖环节全程监管工作。按照《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养殖环节投入品的监管,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养殖户不使用禁药、假药、人药的意识,使之转化为自觉行动。对规模养殖场实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监督,严把规模养殖场户对饲料兽药的使用行为规范关。一是印发养殖场规范养殖明白纸和发放宣传手册,并与养殖场签订监管责任书和承诺书,引导养殖业主自觉遵守执行无公害畜牧业生产技术规程,全年共发放明白纸、宣传手册150余份。二是继续强化“兽医诊疗许可证”的监管,严格实行处方制度,凭兽药处方购买兽药。三是定期和不定期对养殖场户兽药房、饲料间进行巡查,督查养殖场完善各类台账和养殖档案,严格执行休药期,做到有据可查,为实现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奠定基础。全年共出动执法车辆78次,执法人员230人次,发现一起人药兽用行为并进行处理。督查养殖户做到规范用料和规范用药。

通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7年1月10日。

畜禽养殖工作汇报篇五

畜牧养殖业是关乎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也是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重要产业。随着我国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和养殖规模的逐渐扩大,畜牧养殖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一些养殖场环保意识不强,随意排放污水污物,不仅污染生态环境,带来环保压力,而且严重威胁畜禽及人类身体健康,尤其是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当下的热点问题。本文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治理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希望引起社会的关注与重视。

近年来,随着养殖规模的扩大,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问题比较严重,特别在基层和农村,养殖方式以散养为主,养殖废弃物随意丢弃,没有经过消毒和无害化处理,一些污水未经处理就流入河流或者渗入地下水,成为环境的重要污染源。在畜牧养殖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污染防治和治理工作相对落后,畜牧养殖的废弃物已经成为农村环境的重要污染来源。畜禽养殖环境污染可以造成空气污染,一些畜禽粪在发酵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氨气、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成为空气污染来源,因此一些养殖场周边地区常常臭气熏天,周边居民苦不堪言。畜禽养殖环境污染可以造成土壤污染,畜禽的排泄物如果没有经过处理就直接随雨水排泄到土壤中,不仅造成土壤中各种病菌和微生物污染,还使得土壤板结严重,严重影响土壤质量。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还可以污染水质,在未经处理的污水中氮、磷含量高,排到河水中会使水质恶化,排到地下水中会使地下水溶解氧减少,使水质下降并不断恶化,水质一旦污染,治理起来就更加困难。畜禽养殖可以污染生态环境,传播病原菌,危害农业生态平衡,影响农民的居住环境,诸多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问题急需解决。

畜牧养殖业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产业,我们要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就要做好畜牧养殖的污染防治工作,只有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才能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保护畜禽和人类身体健康。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就要还一个蓝天白云、绿水青山、黑色沃土的自然环境,让子孙后代都享受到良好的自然环境,不能为了经济利益而破坏环境,破坏环境就是破坏了人类生存的共同家园,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的工作已刻不容缓。畜牧养殖业为保障市场畜产品供给和提高人们生活水平都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如果不重视污染防治,就会给人类健康带来威胁,所以一定要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的工作。

畜禽养殖环境污染治理难的原因主要是环保意识不强,受传统养殖业发展模式的影响,没有深刻认识到环境污染的危害性。部分养殖单位选址不合理,一些养殖户往往在房前屋后建立饲养场,没有考虑到环境污染问题。有些养殖户只重视养殖经济效益,没有意识到畜禽养殖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性,而且环境治理往往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养殖户往往存在“重养殖轻治理、重效益轻污染”的思想,导致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现状的存在。受传统养殖模式影响,一般的畜禽饲养并没有进行粪便无害化处理,养殖业扩大生产规模后,一些规模养殖场往往并没有考虑粪便无害化处理的事情,或者缺少畜禽养殖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工作经验,废弃物处理设施不完善,设备陈旧或容量小,没有做好防雨措施,结果粪便随雨水流出,造成二次污染。一些养殖场的污物处理设备处于闲置状态,养殖场考虑到运营成本,往往没有投入使用。

搞好畜禽养殖环境污染治理可以从源头抓起,严格控制规模养殖场的规划设计,养殖场的选址要科学规范,要远离居民区,距离交通主干道在500米以上,养殖场要设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和侧风向处,远离人口密集区及河流和居民饮水水源地。规模养殖场要有污物处理设施,一般要采取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的措施,养殖场要设计带棚的粪便发酵池和污水处理沉淀池。研究制定有效利用废弃物的措施,规模养殖场可以通过高温堆肥和沼气发酵实现对畜禽废弃物的处理和利用。粪便中含有丰富的n、p、k等成分,把粪便制成有机肥料,可以变废为宝,综合利用。粪便发酵可以产生沼气,成为能源加以利用,粪便发酵产生的沼气成为廉价的燃料,可以用于幼畜舍的保温。此外,粪便通过发酵后可以有效杀死粪便中的寄生虫和虫卵,防止污染生态环境。规模养殖场可以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畜禽废弃物的处理,如建养鱼塘,利用水生生物进行废弃物处理。环保及畜牧兽医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工作,对畜禽粪便进行综合处理利用,防止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现象发生。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治理问题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养殖单位的环保意识与社会责任,从源头制止污染的发生,同时通过各种媒体在全社会范围内宣传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危害性,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5前景?c展望。

规模化养殖已经成为大势所趋,畜禽养殖环境污染治理问题会越来越受到关注,其关系人类健康和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必须高度重视畜禽养殖环境污染治理问题。只有增强养殖户的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才能适应养殖业未来的发展要求,把养殖环境污染降到最低程度,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实现畜禽养殖业的优化升级,保障生态环境安全,走绿色生态的健康养殖之路。

(作者单位:445000恩施职院技术学院)。

畜禽养殖工作汇报篇六

3.1加强对畜禽养殖户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规范管理,从源头上规范养殖业的发展,控制畜禽养殖环境污染。凡新建、改建和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当合理规划布局,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环保审批手续。

规模化养殖场,需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报相关部门和单位(镇、街道、农业、畜牧、国土等)签署初审意见后,报环保部门审批。小型规模的养殖场或养殖大棚,经相关部门或企业及所在村委会初审后,报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现场勘验、审核后审批。

在对畜禽养殖业进行规划时,必须避开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教区、城镇居民区。必须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发展规划,符合环境保护和动物防疫要求。养殖场应设在环境敏感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并远离河流、水库等上下游主干流和支流,远离村庄集中饮用水源地,远离村民居住区。其中距离河流、水库等上下游主干流和支流、农村集中饮用水源地和村民居住区均不得少于500米。采用多种技术对畜禽粪便进行处理,场地的选择必须远离公路主干线、远离居民居住区(村庄、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环境敏感区。

3.4按照养殖规模,建设标准的污染物处理设施。

经批准建设或前期已经建设的畜禽养殖场,要按养殖规模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即:建设一处污水贮存池、一处畜禽粪便凉晒贮存场,其容量可根据养殖规模而定。贮存的污水可采取农田灌溉等措施进行处置,严禁随意排入环境,避免对周围环境及水体造成污染和危害。畜禽养殖场应当设置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粪便的堆放场所,实行无害化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畜禽粪便散落、溢流。大力推进高新技术,鼓励畜禽养殖场(户)将畜禽粪便生态还田,或者用以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料、制造再生饲料等。畜禽养殖场(户)不得任意向水体或者其它环境直接排放畜禽粪便、废渣或者污水等污染物。

3.4.1利用畜禽粪便好氧发酵生产好氧发酵是在有氧条件下,好氧微生物通过自身的分解代谢和合成代谢过程,将一部分有机物分解氧化成简单的无机物,从中获得微生物新陈代谢所需要的能量,同时将一部分有机物转化合成新的细胞物质,使微生物生长繁殖,产生更多的生物体的过程。发酵的结果是废弃物中有机物向稳定化程度较高的腐殖质方向转化。该技术在畜禽粪便中加入秸秆、谷糠或稻壳,经过发酵、粉碎、造粒等处理工艺,制作成可直接出售的有机肥,从而可以解决畜禽粪便含水率高、储运不方便的弊端。以畜禽粪便作为有机肥生产原料,节约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土壤有机质含量和农产品质量。

3.4.2推广厌氧发酵生产沼气技术畜禽粪便利用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是厌氧发酵生产沼气,该技术不但解决了畜禽养殖粪便污染问题,还有利于发展生态农业。其一方面可以提供清洁能源,另一方面可以利用沼液养鱼、沼渣直接肥田,形成养殖与种植、渔业紧密结合的物质循环,尤其适用于散养户居多的情况。但该技术的推广需要一定资金投入,而且对环境条件有一定要求,受温度影响较大。

3.4.3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引入有机农业和循环经济理念,从改革畜产品品质入手,采用“四级净化、五步利用”的生态技术,从根本上解决了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问题,实现种植业、养殖业的有机结合,净化环境,节约资金,提高经济效益,为畜禽养殖业解决农村面源污染做了示范,同时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实践证明,该技术是污水资源利用的最佳方式。其模式:首先将冲洗猪舍的高浓度的粪尿水作为第1级肥水引入水葫芦池中,经水葫芦池净化后为第2级肥水引入绿萍池中,经过绿萍吸收净化后为第3级肥水,再引入鱼、蟹池中,经鱼、蟹取食利用后为第4级肥水引入稻田中,作为灌溉用水,再经水稻吸收、吸附固定后,从稻田中排出,再引提回来作为冲洗猪舍用水。这一周而复始的循环圈为该链条上的各级生物创造了适宜的生态环境和生长繁殖条件,使物质能量得到多次循环利用,达到畜禽生产良性循环和生态良性循环的统一。

3.4.4坚持综合利用,推动生态农业每个市每年可利用畜禽粪便逾50万t,充分利用可基本解决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粪便污染问题。同时,通过大力推行有机食品种植,全市有机水稻种植面积达2万hm2。应充分利用有机肥生产,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并且有助于减少氨氮的排放,削减其化学需氧量逾1000t、氨氮1300t,使养殖业实现良性循环发展。以引导有机、绿色农副产品消费为手段,推进种植业和养殖业合理布局,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业产业结构的可持续循环产业链;以建设有机肥加工中心为纽带,带动养殖业粪便综合利用治理和耕地土壤肥力的提高,按照“治理专业化、服务物业化、运作产业化、管理制度化”的原则,探索产业化治污、资源化利用的新路子,改善环境质量。污染处理设施建成后必须常年保持正常使用,并确保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环保及有关部门不定期对畜禽养殖场污染物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法排污的,责令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理。对已经建成的畜禽养殖场未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要按统一标准,逐一进行整改,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对个别屡教不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采取强制措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严肃查处。

畜禽养殖工作汇报篇七

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深入,农村畜禽养殖由分散饲养逐步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转变,规模化养殖比重逐年上升,但由于新发展的规模养殖小区不少是原养殖大户扩建改造项目,在场址选择、功能设置上缺乏科学性、合理性,由此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影响了周围村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激化了邻里矛盾,对畜禽养殖安全和群众的身体健康构成了一定的威胁。本文从改善养殖环境角度谈谈控制规模养殖小区环境污染的方法,供同行及养殖户参考。

通过调查发现,1头90公斤左右的商品猪日排粪量约2.2公斤,尿量2.9公斤,污水20-30公斤(约含0.6-1.0公斤的总固体)。这些粪尿污水若得不到及时处理,任其随意排放就会污染周围环境,特别是养殖场所附近的土壤生态系统。目前有不少养殖小区在建设时没有科学设置粪便污水净化处理场所和设施,畜禽粪便露天堆积,污水随意排放,滋生了大量病原体、寄生虫,粪便、残料发酵产生的有害气体影响了空气质量,对养殖场所周围的农田、沟塘、水源、空气造成严重污染,增加了疫病防控的难度,对畜禽养殖构成严重威胁,同时,及易引起人畜共患病的传播扩散,影响社会公共安全。

2、养殖小区的建设。

1污及配套设施规划在内,充分考虑周围环境对粪污的容纳能力。只有科学规划、建设好养殖小区的位置、功能,才能保证畜禽生产的健康发展。

2.1养殖小区选址。要结合本地区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选择远离村庄、学校、工厂,交通便利,水源洁净,地势较高,排水顺畅,无污染、无燥音,通风采光良好,治理污染方便的位置规划建设养殖小区,同时能与当地的现代农业、生态农业相配套。

2.2功能区设置。在建设时一定要把养殖场的环境污染问题作为优先考虑的对象,将排污及配套设施规划在内,按照利于防疫消毒、生产管理的要求,在养殖区内科学设置相对独立的生产管理区、仓储加工区、畜禽养殖区、污染净化区等。并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防止水源、饲料、人员、工具、排泄物的交叉重复污染。对老的养殖小区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可在合适的位置改造建设污染净化区。2.3净化区建设。根据养殖规模科学规划净化区面积,建设适度的水泥晒场和干粪肥存放库以及污染物清洗消毒间,并按栏存200头生猪1万只家禽建设50立方米沼气池的标准,在净化区内建设大中型沼气净化池,养鸡场还要在沼气池的进料口上方增建鸡粪沉淀池,以防鸡粪中的贝壳粉直接进入沼气池,在小区内所有养殖圈舍建设排泄物专用排放通道,随时将所有排泄物排放到污染净化区集中处理。

3、污染物质的处理。

2入库保存。

3.2草料等污染物的处理。可在净化区内通过堆积发酵生物消毒或焚烧处理。

3.3粪尿污水的处理。所有畜禽粪尿和污水可随时通过专用通道直接排放到沼气净化池集中处理。

4、生物资源的利用。

4.1通过凉晒包装的畜禽粪便,可直接作为水产养殖饲料发展生态循环养殖,或销售给花卉苗木基地,作为生物有机肥料使用。4.2通过发酵净化的沼渣、沼液可作为无公害、有机农产品的生物有机肥料。

4.3发酵产生的大量沼气可用于饲养场所的照明、加温、雏鸡的育雏,生产生活用燃气,大型沼气还可发电,节约能源。

通过对畜禽排泄污染物的综合处理利用,不仅为生态农业发展提供大量的生物有机肥料,使养殖小区周围的土壤、水体及大气自然生态系统免受污染;还能改善养殖小区内部的卫生环境,提高饲料转化率和畜禽生长速度,节约成本,增加收入,实现畜牧业可持续增长,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统筹兼顾,促进社会和谐。

6、建议。

控制猪场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我们应当采取经济有效、方便可行的方法,遵循“无污化、资源化、低成本、高效率”的原则逐步削减污染物,使猪场周围的土壤、水体及大气自然生态系统免受污染。

3为了从根本上缓解猪场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建议对猪场生产的全过程包括设计、修建、饲料加工、饲养、粪污处理等环节进行周密跟踪监测,以便及时发现和排除新污染物对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危害。在修建时按照粪水分离工艺进行合理规划,在饲料加工中添加环保型饲料添加剂与畜用防臭剂,在饲养上采用先进的饲养管理技术,将猪粪便单独收集,尽量减少冲洗用水,在污染治理上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当地自然条件选择不同的工艺流程,以减少排泄物及其气味的污染,全面统筹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生态效益,实现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畜禽养殖工作汇报篇八

近年来,我区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规模化养殖水平显著提高,由此产生的大量养殖废弃物如何有效处理和利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此高度重视和普遍关注。根据区政协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区政协人资环委组织城市建设与管理组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对我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调研。调研组通过收集相关资料,深入部分乡(镇、街道)养殖场实地走访,与农业部门同志、企业家、种养大户进行交流,邀请部分专家学者、政协委员、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赴玉屏县学习考察等形式,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肉禽规模养殖场存栏3000羽以上的养殖场共30家,存栏56.6万羽,年粪污产生量12395.4吨。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方式主要有三类:一是粪便收集经干湿分离储存发酵,废水经过专业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成本约30元/吨)用于农灌就近还田还土,免费提供给当地老百姓和种植大户(百花渡、油茶基地)等,如铁骑力士养殖场。二是粪便收集经过干湿分离后,对收集的畜禽粪便、沼渣和稻壳粉等辅料按照一定的比例混合后,经过添加发酵菌剂、发酵等程序制作成有机肥卖出,用于农业基肥、园林花肥类,如坝黄镇华丰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粪便处理成本约为300多元/吨,生产出的有机肥卖价为600元/吨,全年销量为500多吨。三是粪便经简单收集、沉淀、发酵,基本上都用于农业基肥、用于蔬菜、果林等农业浇灌,主要供于当地老百姓使用。全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已按市级要求完成任务目标达81.41%。

二、工作推进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坚持把畜牧业生态绿色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全区规模以上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稳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有效提升,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压实责任,推进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环境监管力度,在全区范围内对粪污治理情况进行大排查。碧江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碧江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碧江区2020年畜禽污染治理整改攻坚战挂牌督战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抓细抓小抓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根据行业技术规范,养殖企业自主申报环评手续和排污许可证,全区畜禽养殖场基本上办理了环评手续,年出栏500头以上养殖场主动申领了排污许可证。

(二)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项目资金,加大资金投入。积极申报畜禽粪污提升项目,完善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2020年我区共计争取到生猪及家禽提升项目2个,争取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共计160万元,拟对全区57个规模畜禽养殖场进行粪污设施设备提升改造,有效地提升了我区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能力。同时申报了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储备《碧江区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拟在碧江区整体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后,项目的后期运营交托于具有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能力的第三方企业。

(三)突出重点和区域,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治理成效明显。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排查和整改工作,在整改过程中,我区先后取缔关停7家在禁养区的养殖场,完成1户大型规模养殖场与17家规模以上养殖场的整改工作,完成40家规模养殖场(包含5家大型规模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利用设施建设与利用达标验收,达标率为100%。

三、

存在问题。

(一)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经费不足。因环保设施投入资金大且日常运维繁杂,比如:新建一个养殖场,修建畜禽粪便污水沟、收集池,沉淀池、粪便堆放处,购买和安装干湿分离处理机大约需要总投资的10-20%,同时在日常处理粪便时需要大量的人工去处理,导致全区规模以上养殖场基本能配备较为完善的粪污处理设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相对较好。但占比较大的规模以下中小养殖场和散养户,粪污处理配套设施普遍不足或老化失修,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普遍较差。养殖场粪污治理政府扶持项目资金有限,致使养殖污染防治设施投入参差不齐,影响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有效推进。

(二)环保意识有待提高。养殖业主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和排污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养殖所产生的污染源缺乏科学的管理,重养殖轻处理和利用,没有做到环境污染治理与养殖持续发展相协调。特别是中小型养殖场和散养户,忽视源头管理、监督和环保设施的建设与利用,废弃物乱堆、乱放、随意排放现象时有发生,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

(三)监管效率有待提升。由于农户投入能力弱,养殖行业利润不确定及治污设施运行成本高等因素,部分养殖场未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污染治理设施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简陋,不符合治污要求,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养殖户在整改过程中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现象,整治反弹风险大。

(四)能源专业化利用有待增强。专业化畜禽粪污处理是指采用厌氧发酵工艺,对周边生猪等养殖场户的高浓度粪便和污水进行集中处理,生产沼气发电上网或提纯生物天然气,沼渣用于生产有机肥,沼液用于灌溉农田或实施深度处理达标排放。这种技术适用于大型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密集区,具备沼气发电上网或生物天然气进入管网条件,对养殖场的粪便和污水集中统一处理,减少小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的投资,能源化利用效率高。截至目前,我区这类专业化能源综合利用项目还没有一家养殖场(企业)具体实施。

四、工作建议。

全面推进我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是缓解农业面源污染,破解畜禽养殖绿色高质量发展瓶颈的有效途径,是畜牧业发展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的根本性技术措施,对我区稳定生猪生产,推进牛、羊、生态家禽产业加快发展、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因此,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一是积极争取国家级畜牧大县、非畜牧大县等畜禽粪污治理“整县推进项目”指标和相关专项经费。二是每年适当增加区级财政预算资金。三是整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厕所革命、农村清洁生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专项资金中的粪污治理资金,集中用于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试点示范,科学布局区域性设施设备。四是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和贷款贴息等措施,引导养殖场户改造升级老旧设施设备,引导社会资金有偿参与改扩建或新建设施设备。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一是充分利用电视、手机客户端、网络等融媒体和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开展养殖污染危害性及治理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的舆论氛围,使“种养结合、生态养殖、循环养殖”的观念深入人心,尤其要做好关、停、搬、迁、转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养殖户环保意识,大力推广高效节能的生产方式,有效开展污染治理,实现养殖废弃物治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促进废弃物资源的循环利用。三是引导养殖场(户)切实履行粪污利用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自觉做到全量化收集,资源化综合利用,建立废弃物管理台账,明白去向。

对在非禁养区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必须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按照规定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用地和环保等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治理责任,综合运用好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强力推进禽畜养殖废弃物循环利用,共同促进循环经济和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二是区直相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养殖户在建场前办理相关手续,指导修建科学合理的圈舍,完善化粪池、沉淀池、干湿分离机等环保设施,要求农民合作社、养殖大户、零散养殖户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重点对养殖户所产生的粪液、粪渣的处理利用做好技术服务指导。肥料就近还田还土,除了用于农业基肥、园林花肥类、果林,在考虑土地承受率的基础上,与农业坝区建设相结合,在农业大坝内修地埋式发酵池,经发酵后再用于农灌。三是严格执法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区畜牧、环保及各乡(镇、街道)经常联合深入一线巡查,严格要求养殖户进行“三改两分再利用”(“三改”即改水冲清粪为干式清粪,清出的干粪堆放在储粪屋内、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道排污,“两分”即固液分离、雨污分流,粪污无害化处理后农田果园再利用),对发现问题做到不整改不放过,不整改到位不放过,对无动于衷、应付整改的养殖户进行依法严厉查处处罚。四是加大对畜禽养殖在环保方面政策补助。为支持畜牧业的发展,重点扶持规模以上养殖场的建设,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好的养殖场(企业)给予适当补助或奖励。

(四)进一步推进粪污能源专业化利用力度。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坚持以农用有机肥为主要利用方向,完善扶持政策,大力推广“第三方”参与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成功模式。采取城乡统筹、整区打包、建运一体等方式,支持“第三方”市场化主体,有效承运养殖场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收集、贮存、运输中小散户和无法就地就近利用的畜禽粪污,并采取生产商品有机肥、制取沼气发电等方式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构建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市场运营体系。

畜禽养殖承诺书。

畜禽养殖工作汇报篇九

为了加强全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掌握全县畜禽养殖的情况,做好畜禽养殖信息填报工作,促进农村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根据海西州环保局下发的《转发青海省环保厅关于认真组织填报畜禽养殖专项执法信息的通知的通知》(西环字【2011】85)要求我局及时组织开展+++县畜禽养殖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开展畜禽养殖业专项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遏制农村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我局严格按照海西州环保局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认真开展此项工作。

二、认真检查,全面开展。

我局指定专人负责此次畜禽养殖业的专项检查和畜禽养殖环境执法信息填报工作重点对夏日哈镇、察苏镇、香日德镇和宗加镇4个地区进行现场检查,主要检查畜禽养殖企业的基本情况、选址合理性、环评以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等。此次检查,共出动人员21车次。经查,去年的6家畜禽养殖企业中,有2家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今年没有养殖;新增獭兔养殖专业合作社一家。由于畜禽养殖企业均属农户出资组建的专业合作社形式,都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环保意识不强。

通过此次,进一步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加强了畜禽养殖户的环保意识,掌握了畜禽养殖环境信息,为下一步积极有效的开展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畜禽养殖工作汇报篇十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近年来,我区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规模化养殖水平显著提高,由此产生的大量养殖废弃物如何有效处理和利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此高度重视和普遍关注。根据区政协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区政协人资环委组织城市建设与管理组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对我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调研。调研组通过收集相关资料,深入部分乡(镇、街道)养殖场实地走访,与农业部门同志、企业家、种养大户进行交流,邀请部分专家学者、政协委员、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赴玉屏县学习考察等形式,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碧江区规模以下养殖占比达60%以上,规模以上养殖占比不足40%,规模以下养殖占比相对较高。全区辖区内达到规模以上养殖场共计113家,其中:生猪规模养殖场年出栏500头以上共62家,存栏生猪5.6万头(含能繁母猪0.72万头),年出栏生猪15.3万头(其中仔猪10万头),清粪工艺为干清粪,年粪污产生量72153.65吨,其中:固体粪污产生量20440吨,液体粪污产生量51713.65吨;肉牛规模养殖场现存栏30头以上的养殖场共6家,存栏肉牛0.0256万头,年出栏0.01万头,清粪工艺为干清粪,年粪污产生量1912.14吨,其中:固体粪污产生量1130.62吨,液体粪污产生量781.52吨;羊规模养殖场存栏山羊(奶山羊)100只以上的养殖场共11家,存栏羊0.2108万只,其中:奶山羊存栏0.078万只,年出栏0.11万只,清粪工艺为干清粪,年粪污产生量846.36吨,其中:固体粪污产生量530.9吨,液体粪污产生量315.46吨;蛋禽规模养殖场存栏10000羽以上的养殖场共4家,存栏蛋鸡9.2万羽,年粪污产生量846.36吨;肉禽规模养殖场存栏3000羽以上的养殖场共30家,存栏56.6万羽,年粪污产生量12395.4吨。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方式主要有三类:一是粪便收集经干湿分离储存发酵,废水经过专业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成本约30元/吨)用于农灌就近还田还土,免费提供给当地老百姓和种植大户(百花渡、油茶基地)等,如铁骑力士养殖场。二是粪便收集经过干湿分离后,对收集的畜禽粪便、沼渣和稻壳粉等辅料按照一定的比例混合后,经过添加发酵菌剂、发酵等程序制作成有机肥卖出,用于农业基肥、园林花肥类,如坝黄镇华丰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粪便处理成本约为300多元/吨,生产出的有机肥卖价为600元/吨,全年销量为500多吨。三是粪便经简单收集、沉淀、发酵,基本上都用于农业基肥、用于蔬菜、果林等农业浇灌,主要供于当地老百姓使用。全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已按市级要求完成任务目标达81.41%。

二、工作推进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坚持把畜牧业生态绿色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全区规模以上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稳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有效提升,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压实责任,推进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环境监管力度,在全区范围内对粪污治理情况进行大排查。碧江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碧江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碧江区2020年畜禽污染治理整改攻坚战挂牌督战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抓细抓小抓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根据行业技术规范,养殖企业自主申报环评手续和排污许可证,全区畜禽养殖场基本上办理了环评手续,年出栏500头以上养殖场主动申领了排污许可证。

(二)积极争取***、省级项目资金,加大资金投入。积极申报畜禽粪污提升项目,完善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2020年我区共计争取到生猪及家禽提升项目2个,争取***及省级财政资金共计160万元,拟对全区57个规模畜禽养殖场进行粪污设施设备提升改造,有效地提升了我区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能力。同时申报了2021年***预算内投资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储备《碧江区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拟在碧江区整体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后,项目的后期运营交托于具有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能力的第三方企业。

(三)突出重点和区域,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治理成效明显。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排查和整改工作,在整改过程中,我区先后取缔关停7家在禁养区的养殖场,完成1户大型规模养殖场与17家规模以上养殖场的整改工作,完成40家规模养殖场(包含5家大型规模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利用设施建设与利用达标验收,达标率为100%。

三、存在问题。

(一)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经费不足。因环保设施投入资金大且日常运维繁杂,比如:新建一个养殖场,修建畜禽粪便污水沟、收集池,沉淀池、粪便堆放处,购买和安装干湿分离处理机大约需要总投资的10-20%,同时在日常处理粪便时需要大量的人工去处理,导致全区规模以上养殖场基本能配备较为完善的粪污处理设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相对较好。但占比较大的规模以下中小养殖场和散养户,粪污处理配套设施普遍不足或老化失修,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普遍较差。养殖场粪污治理政府扶持项目资金有限,致使养殖污染防治设施投入参差不齐,影响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有效推进。

(二)环保意识有待提高。养殖业主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和排污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养殖所产生的污染源缺乏科学的管理,重养殖轻处理和利用,没有做到环境污染治理与养殖持续发展相协调。特别是中小型养殖场和散养户,忽视源头管理、监督和环保设施的建设与利用,废弃物乱堆、乱放、随意排放现象时有发生,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

(三)监管效率有待提升。由于农户投入能力弱,养殖行业利润不确定及治污设施运行成本高等因素,部分养殖场未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污染治理设施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简陋,不符合治污要求,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养殖户在整改过程中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现象,整治反弹风险大。

(四)能源专业化利用有待增强。专业化畜禽粪污处理是指采用厌氧发酵工艺,对周边生猪等养殖场户的高浓度粪便和污水进行集中处理,生产沼气发电上网或提纯生物天然气。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沼渣用于生产有机肥,沼液用于灌溉农田或实施深度处理达标排放。这种技术适用于大型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密集区,具备沼气发电上网或生物天然气进入管网条件,对养殖场的粪便和污水集中统一处理,减少小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的投资,能源化利用效率高。截至目前,我区这类专业化能源综合利用项目还没有一家养殖场(企业)具体实施。

四、工作建议。

全面推进我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是缓解农业面源污染,破解畜禽养殖绿色高质量发展瓶颈的有效途径,是畜牧业发展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的根本性技术措施,对我区稳定生猪生产,推进牛、羊、生态家禽产业加快发展、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因此,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一是积极争取国家级畜牧大县、非畜牧大县等畜禽粪污治理“整县推进项目”指标和相关专项经费。二是每年适当增加区级财政预算资金。三是整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厕所革命、农村清洁生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专项资金中的粪污治理资金,集中用于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试点示范,科学布局区域性设施设备。四是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和贷款贴息等措施,引导养殖场户改造升级老旧设施设备,引导社会资金有偿参与改扩建或新建设施设备。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一是充分利用电视、手机客户端、网络等融媒体和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开展养殖污染危害性及治理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的舆论氛围,使“种养结合、生态养殖、循环养殖”的观念深入人心,尤其要做好关、停、搬、迁、转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养殖户环保意识,大力推广高效节能的生产方式,有效开展污染治理,实现养殖废弃物治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促进废弃物资源的循环利用。三是引导养殖场(户)切实履行粪污利用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自觉做到全量化收集,资源化综合利用,建立废弃物管理台账,明白去向。

(三)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一是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审批制度。严格畜禽养殖业选址要求,按照《碧江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严禁在禁养区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对在非禁养区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必须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按照规定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用地和环保等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治理责任,综合运用好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强力推进禽畜养殖废弃物循环利用,共同促进循环经济和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二是区直相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养殖户在建场前办理相关手续,指导修建科学合理的圈舍,完善化粪池、沉淀池、干湿分离机等环保设施,要求农民合作社、养殖大户、零散养殖户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重点对养殖户所产生的粪液、粪渣的处理利用做好技术服务指导。肥料就近还田还土,除了用于农业基肥、园林花肥类、果林,在考虑土地承受率的基础上,与农业坝区建设相结合,在农业大坝内修地埋式发酵池,经发酵后再用于农灌。三是严格执法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区畜牧、环保及各乡(镇、街道)经常联合深入一线巡查,严格要求养殖户进行“三改两分再利用”(“三改”即改水冲清粪为干式清粪,清出的干粪堆放在储粪屋内、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道排污,“两分”即固液分离、雨污分流,粪污无害化处理后农田果园再利用),对发现问题做到不整改不放过,不整改到位不放过,对无动于衷、应付整改的养殖户进行依法严厉查处处罚。四是加大对畜禽养殖在环保方面政策补助。为支持畜牧业的发展,重点扶持规模以上养殖场的建设,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好的养殖场(企业)给予适当补助或奖励。

(四)进一步推进粪污能源专业化利用力度。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坚持以农用有机肥为主要利用方向,完善扶持政策,大力推广“第三方”参与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成功模式。采取城乡统筹、整区打包、建运一体等方式,支持“第三方”市场化主体,有效承运养殖场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收集、贮存、运输中小散户和无法就地就近利用的畜禽粪污,并采取生产商品有机肥、制取沼气发电等方式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构建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市场运营体系。

畜禽养殖工作汇报篇十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切实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根据省、市《2018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工作方案》部署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推进标准化创建为抓手,以宣传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为重点,以落实生猪屠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目标,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有效维护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二、主要任务。

1.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标准操作流程并执行到位。严格执行生猪屠宰操作规程,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度,规范生猪屠宰生产活动。结合浙江省智慧畜牧业云平台,督促生猪屠宰企业做好台帐记录,报送信息,提升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建立屠宰企业信用记录制度,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2.强化质量管理规范。按照生猪屠宰质量管理和《生猪屠宰厂(场)监督检查规范》要求,全面排查涉及质量安全管控各个岗位各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加以规范。把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作为屠宰企业基础性要求,全面加快屠宰企业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进程,提升屠宰行业发展水平,维护肉品质量安全。3.强化重点环节监管。强化在私屠滥宰,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生产加工“地沟油”行为打击力度。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强化屠宰企业日常监管、规范“代宰”管理,严格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和安全生产环节监管等。

三、

主要措施。

1.清理整治行动。在巩固近年来“扫雷”等专项行动基础上,结合正在开展全市“生猪屠宰场规范管理提升行动”,持续开展清理整治行动。加大生猪屠宰企业审核清理力度,加快推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为屠宰行业健康发展和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障。

2.规范提升行动。对标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规范提升,积极申报创建,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快推进新迁屠宰场建设力度,全力推进屠宰养殖加工等全产业链项目落地。抓好法规政策宣贯,优化监管队伍建设,树立行业标杆,提升监管能力。

3.重拳出击行动。以强化案件办理为抓手,重点对城乡结合部、交易场所等区域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病死猪、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8月底前)。结合全市“生猪屠宰场规范管理提升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任务,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及时部署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营造良好社会共治氛围。2.排查整治阶段(2018年9月-2019年5月)。发挥屠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全面排查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对象,建立屠宰信息档案,制定整治措施。联合公安、环保、市场监管、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化解风险隐患,规范屠宰生产、污染排放和屠宰环节病害猪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取缔不合法和严重违法的屠宰企业。

3.

总结。

提升阶段(2019年6月)。全面总结“扫雷行动”实施情况,系统梳理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主要成效、经验做法和存在不足,借鉴和推广经验做法,完善相关工作。构建屠宰监管长效机制,创新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健全部门间协调联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提升屠宰行业整体水平,维护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扫雷行动”对提升生猪屠宰行业水平、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人要全程参与部署、督导、总结等各环节,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着力解决老问题,化解新矛盾,全面提升屠宰行业水平,切实维护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2.加强部门协作。要充分发挥畜禽屠宰联席会议的作用,强化部门协调配合,联合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加大与环保、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力度。完善案件移送机制,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案件调查取证等工作。要统筹协调,指导屠宰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加强制度建设。要结合实际情况,从完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肉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督促生猪屠宰企业落实入场查验、待宰静养、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屠宰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措施。

4.营造良好氛围。及时宣传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进展,做好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宣传,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建立舆情监测制度,科学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肉品。

5.加强信息报送。要健全完善信息报送机制。案件信息实行月报制度,根据市局统一部署: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市局文件)和移送公安机关的大要案详细案情。2019年7月2日前报送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工作总结(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和在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中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叶伟胜,电话:5522551,646311)。

畜禽养殖工作汇报篇十二

我市现有水产养殖面积11.8万亩,2014年预计全市水产品产量2.86万吨,渔业产值6亿元以上。水产品不仅丰富着城乡居民“菜篮子”,而且为保障供给、稳定市场物价和食品安全,增加渔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重要贡献。因此,市水产局始终把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做为重大的民生问题来抓,全系统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现将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近几年来,水产局针对监管、检测和执法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扎实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项工作有亮点、有突破、有成效,较好的完成了水产质量安全的各项任务,无公害水产品每年抽样检测合格率达100%。主要是做好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工作。

市水产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以局长周明华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分管局长任副组长主要抓,安全生产检测股、市渔政站、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市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等单位参与,具体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水产局与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签订的责任书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有力保障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突出科技培训,强化安全第一的理念。

每年举办各类培训会议不下于30次,培训渔民3500人次,发放各类科普和技术资料近5000份。培育渔业科技示范户100户,辐射带动2000多户养殖户,每年组织发放各种安全渔需物资近1.5万元,引导养殖户正确用药。做到逢训必讲健康养殖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组织渔技推广人员进村入户,推广健康养殖技术,普及科学防病和用药知识。从思想上转变从业人员的健康生态养殖意识,规范用药观念,牢固树立水产品质量安全这根“高压线”不能碰的的理念,确保我市水产品质量的绝对安全。

三是积极开展“两认”和创建健康养殖示范场,倡导健康养殖。

近年来,安陆市水产局为深入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省部级示范场的辐射带头作用,促进全市渔业基地建设上规模、精养鱼池改造上水平、行为上规范渔业养殖和养殖投入品上标准的工作目标,积极组织和鼓励全市各养殖企业和各专业合作社申报省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活动。目前,全市已创建市三河养殖场、市百花养殖场、碧涛水产专业合作社养殖基地、甲天桃水产专业合作社养殖基地等国家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6家,创建王五水产养殖基地等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3家。全市已有9个健康养殖示范基地通过了水产品无公害产地认定,有42个产品通过了无公害产品认证各基地.通过省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大大改善了生产设施,完善了相关技术,规范了养殖制度,起到辐射和带动作用,提升了建设水平,从而促进全市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渔业现代化建设步伐。

四是强化源头整治,加强投入品和三项纪录的管理。水产局每年根据不同时期的养殖投入品使用情况,为从源头强化水产投入品管理,针对农资市场每年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采取了突击检查,主要检查鱼用饲料厂、生产记录、销售记录以及相关资料,以及经营者的进货渠道(查看生产厂家相关资料),销售台帐,是否生产经营了违禁药品,饲料中是否含有国家禁(限)用药添加剂等投入品。年初要求经营门店签订了《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针对查出的问题并要求各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对个别经营户未做销售台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当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对于养殖基地组织力量到养殖现场例行检查。到养殖现场查看了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及饲料的来源记录等“三项纪录”,重点检查养殖过程中是否使用禁用渔药情况和携带有害物质残留的、变质和过期的饲料。促进各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五是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公众水产品消费安全。

安陆渔政在工商、畜牧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来推动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开展节假日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和平时例行检查相结合,主要对城区各超市、农贸市场所销售的水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查。检查中从未发现使用国家禁止的渔药(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虾类氯霉素药物残留抽检全部合格,确实保障了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六是积极配合上级抽检送检,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时了解我市产地和市场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保障市场水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局要求,每年至少两次赴各乡镇等地的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和农贸市场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抽检样品封样后将交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氯霉素、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镉、无机砷等药残、重金属指标检测。为进一步加强渔药、饲料等投入品销售、使用、储存的环节的监管,进一步加大渔业投入品专项整治的力度,防止违禁渔药、“三无”渔药及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投入品在养殖过程中的使用,不断提高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切实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二、存在的不足。通过我局几年的不断努力,我市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也有大幅提高,人们的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但与国家、省、市对我们工作要求相比和广大消费者的期盼,还有很多困难和不足。

一是我市目前没有快速检测的检测设施和技术人员,只能配合部、省的水产品抽检活动,不能自行检测水产品和渔药、苗种。这与当前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是投入品的监管存在职能不清。渔药生产、销售经营的审批权不在水产部门而在畜牧部门不利于有效监管。

一是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水产健康养殖市现阶段建设现代渔业的主要任务和主攻方向。大力发展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进健康养殖,是解决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根本措施。我局一方面将继续推进鱼池标准化改造和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重点抓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发挥好辐射带动作用,保障水产品产出安全;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对重大水生动物疫病增强监测频率,扩大监测范围,提高预警、预报和快速反应能力,严防重大水生动物疫情大范围蔓延和影响水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扎实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是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将逐年加大对渔药市场和鱼用饲料等投入品的抽检频率及检查力度,强化对鱼用生物制剂的管理。

产地抽检是加强产地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生产单位的重要手段。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抽检方案,每季度例行抽检一次,每年随机抽检2次,年抽检品种不少于10个,被检单位不少于3家。

四是主动做好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

一方面建设水产品的可追溯体系。完整建立每条鱼从繁育基地到苗种培育再到成鱼养殖整个环节的养殖数据库,并能提供查询。另一方面建设产地准出制度。只有合格、安全的水产品方能上市销售和流通。

五是深化水产养殖和质量安全执法。

水产养殖和质量安全执法是近几年形势发展多我们提出的新要求,总体还处于起步阶段。我们将紧紧围绕养殖证发放、生产记录、养殖用药、水域环境等重点环节,加大执法力度,改善执法手段、增强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渔业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以渔政部门为主,技术推广、质量检测、环境监测和服务中心等机构协作配合的水产养殖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机制。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畜禽养殖工作汇报篇十三

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半年总结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业务部门精心指导下,我局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食品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指针,狠抓养殖业投入品监管和畜禽检疫工作。上半年来,我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也有了新的喜色和亮点,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实绩。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为加强畜禽水产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依据农业部制定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贯彻实施,成立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打击领导小组,由区农办主任肖泽荣任组长,区农办副主任、畜牧水产局局长李民和、雨母山乡原政协主任全碧雄、呆鹰岭镇副镇上罗琪轩、长湖乡主任科员周建民任副组长,各乡镇防疫站站长为主要成员,由李民和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检疫工作目标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各自工作责任。并且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媒体宣传3次,召开专题会议3次,组织各乡镇防疫站专业人员每月学习培训一次。在督查行动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工作新经验要及时上报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整治打击办公室和区食安委。各乡镇防疫站每月10日、25日向区整治办上报整治信息。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出现“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安全事故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生猪上市和流通并立即送样复查,经复检确认后依法处置。各乡镇对规模猪场的抽检率为100%,各生猪屠宰场抽查按照百分之五的比例抽取。外调生猪按照每户必检一头抽检。加强对检疫票证的管理,严格执行产地检疫制度,加强耳标管理,严禁耳标随便发放。严把市场环节监管工作今年以来,受h7n9禽流感病毒的影响,我区严把市场关。对呆鹰岭市场、雨母山乡市场,实行市场准入制,凡进入市场的动物、动物产品必须凭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才能上市,严禁病害动物及产品上市。严格按照动物及其产品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进行消毒等各项制度的要求,加强对集市、动物产品加工、经营场所的监管,以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今年以来,我区共组织开展畜禽水产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1次,区人大和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对辖区内肉食品经营市场进行专项治理和普查,确保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

进一步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为确保人们吃上放心的肉食品,严防病死肉品上市,我局采取了多种措施,除加强宣传,严格检疫稽查外,我局进一步强化了病死肉品的无害化处理措施。要求各养殖户必须建好无害化处理设施,要求各基层动物防疫站工作人员严格监管,对病死动物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要求处理,严厉打击乱丢、乱弃、贩卖、出售病死猪肉行为,确保从源头上防止病死肉品上市流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动物食品质量安全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落实过程中,依然存在较多漏洞,特别是现行体制所实行的不同部分食品安全分段监管,造成了监管的脱节,再加上监测、抽检覆盖有限,养殖户对所使用的饲料药物普遍没有进行登记。

疫总体目标。从源头上为肉品质量安全把关,把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畜禽出栏的产地检疫结合起来,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在此,我们将扎实做好全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保障人们群众消费安全和我区养殖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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