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记是一种用来记录、记述和评价个人经历、心情和感受的一种文学形式。在写总结时,要注意简明扼要,突出事实和效果,避免泛泛而谈。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一些总结写作的技巧和方法,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调取工资申请书篇一
中级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请求贵院依职权调取如下证据:与、xx银行往来流水账单。
事实与理由:本案涉及数额特别巨大,为查清事实,正确裁判,审理本案必须出示原、被告双方银行往来流水账单。由于该银行往来流水账单,x市xx区公安分局已全部调取,并已移送至x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此申请人特申请贵院调取该证据材料。
申请人:
20xx年1月24四日
调取工资申请书篇二
申请人: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律师。
申请事项:请求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向___________收集调取证据。
申请理由: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___涉嫌________
____________一案的辩护人,辩护人认为需要向证人(有关单位、公民个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收集、调取证据。因情况特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一款的规定,特请贵院予以收集、调取。
此致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
律师事务所(盖章)
年 月 日
调取工资申请书篇三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诉一案,因我方(原告)无法取得以下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条第款、第之规定,特申请贵院给予调查收集。
证据1:
证据2:
证据3:
此致
年月申请人:日
调取工资申请书篇四
被申请人:xxx,性别(男或女),出生日期,民族,家庭住址:写具体
请求事项:请求xx人民法院依法调取位于(具体地址)的具体信息。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因什么纠纷已起诉于法院,现在案件牌审理中。申请人需要什么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因何种原因未出具。以上证明材料(有哪些写清楚)有哪些证据可查。
基于以上事实叙述,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第六十四条和最高就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中第十五、十六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本人的合法权益,不影响法庭上的正常审理,特向人民法院申请,能够依法调取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xxx
20xx年xx月xx日
调取工资申请书篇五
申请人:朱时金,男,汉族,身份证号:住所:电话:
被申请人:住所:
请求事项:
月通过银行支付运输给申请人的证据。
请求理由:
经通过银行向申请人(原告)的)支付过人民币
此致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
调取工资申请书篇六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 诉 一案, 因我方(原告)无法取得以下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条第款、第之规定,特申请贵院给予调查收集。
证据1:
证据2:
证据3:
此致
年月 申请人:日
调取工资申请书篇七
申请人(原告):xx公司,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1、请求法院向税务局调取被告(xx公司)增值税发票抵扣情况。
2、请求法院调取四位员工的社保缴纳记录。
事实及理由:
贵院已受理申请人(原告)诉被告xx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被告以申请人提交的提货单未有其公司印章为由否认20xx年之后双方仍存在真实的贸易关系。但真实情况是,申请人与被告在20xx年及20xx年均有多笔贸易往来,且申请人已经向被告开具并交付了全额增值税发票,现申请人请求法院依法调取被告增值税发票抵扣情况,以查明事实。
涉案货物原告均已送至被告处并由被告的上述员工亲自签收,现被告否认上述人员为其公司员工,为查明案件事实,请求法院依职权调取上述人员的社保缴纳记录。
鉴于上述证据申请人不能自行调取,同时上述证据对查明本案真实情况至关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5、16、17条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以便于法庭的正常审理,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调取以上证据材料。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调取工资申请书篇八
委托代理人: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职权向广东__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__的实际月总收入工资单。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原告)与何__(被告)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贵院将于__年8月16日开庭审理(案号(__)越法民一初第2320号),申请人于__年8月9日收到贵院送达的《被告证据目录》(有关质证意见开庭时发表),申请人认为被告提交的《工资收入证明》存在隐瞒及低报工资额的情况,被告实际的月工资总额远比《工资收入证明》中5000元/月高,被告作为大型人力资源公司的市场运营部经理,一直以来被告均对申请人称其工资额在1__元/月。申请人起诉离婚后,被告为了逃避支付抚养费的责任,不愿按实际工资额承担儿子何_潢的抚养费,采用低报工资额的方式,实际上恶意逃避承担抚养责任的表现,严重损害何_潢的合法权益,另外由于何昊潢患有严重的脑瘫后遗症,医疗费很高,如果贵院采纳被告的《工资证明》5000元/月的标准计算抚养费,无法保障何昊潢的生活所需,此前申请人及代理人曾试图向被告的单位调取被告的实际工资单,但遭到拒绝。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及何_潢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依职权向广东__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__实际总收入的工资单。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日期:
调取工资申请书篇九
被申请人:xxx,性别(男或女),出生日期,民族,家庭住址:写具体
请求事项:请求xx人民法院依法调取位于(具体地址)的具体信息。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因什么纠纷已起诉于法院,现在案件牌审理中。申请人需要什么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因何种原因未出具。以上证明材料(有哪些写清楚)有哪些证据可查。
基于以上事实叙述,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第六十四条和最高就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中第十五、十六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本人的合法权益,不影响法庭上的正常审理,特向人民法院申请,能够依法调取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xxx
20xx年xx月xx日
调取工资申请书篇十
申请人:王,男,汉族,出生年月:1971年3月29日,住址:河南省x县司寨乡尹柳洼村2894组2号,联系电话:135x4630.请求事项: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被告河南统领钢构有限公司为申请人王成林在新华保险公司签订保单出险后的理赔手续及新华保险公司安排申请人在xx省人民医院所做的五级伤残等级鉴定结论。
证据存放地址:郑州市花园路65号航天大厦新华人寿河南分公司。证据持有人联系电话:132x078(新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及河南钢构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贵院现已受理,因客观原因,申请人及代理人无法调取被告被告河南统领钢构有限公司为申请人在新华保险公司签订保单出险后的理赔手续及新华保险公司安排申请人在河南省人民医院所做的五级伤残等级鉴定结论。该证据对确定本案当事人有关键作用。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第三款之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该证据。
此 致
xx市管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调取工资申请书篇十一
申请人:演卯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县君如镇。
法定代表人:李笑笑,系该公司经理。电话:
请求查阅、复印海南县人民法院(20xx)海商初字第006号民事审判卷宗。事实与理由:
林海清与我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已审理终结。
我公司人员先后几次到海南县法院了解、查询原审理情况,但是法院仅让我公司工作人员复印了该案的部分庭审笔录,所以我公司无法了解原审理情况。为查明案件事实,依法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本案最终能公平、公正的处理。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七条、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特申请查阅、复印上述(正本)卷宗全卷材料。
此致
海南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演卯咨询有限公司二〇xx年十一月二日。
调取工资申请书篇十二
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河北*****有限公司与 河北省*****研究所物权保护纠纷一案, 因我方(原告)无法取得以下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第十七条(三)之规定,特申请贵院给予调查收集。
河北*****有限公司自20xx年1月至20xx年4月期间向北市区税务局每月的纳税报表。证据的保存单位:北市区税务分局。
此致
申请人:(公章)
20xx年8月30日
调取工资申请书篇十三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王__________,男,汉族,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1971年3月29日,住址:_________________河南省_______________县司寨乡尹柳洼村2894组2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135_____________4630.
请求事项:
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被告河南统领钢构有限公司为申请人王成林在新华保险公司签订保单出险后的理赔手续及新华保险公司安排申请人在__________省人民医院所做的五级伤残等级鉴定结论。
证据存放地址:郑州市花园路65号航天大厦新华人寿河南分公司。证据持有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132_________________078(新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__________及河南__________钢构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贵院现已受理,因客观原因,申请人及代理人无法调取被告被告河南统领钢构有限公司为申请人__________在新华保险公司签订保单出险后的理赔手续及新华保险公司安排申请人在河南省人民医院所做的五级伤残等级鉴定结论。该证据对确定本案当事人有关键作用。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第三款之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该证据。
此致
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调取工资申请书篇十四
____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诉一案,因我方(原告)无法取得以下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第十七条(三)之规定,特申请贵院给予调查收集。
证据1:
证据2:
证据3:
此致
申请人:
年月日
注:申请书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7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
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
第十五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第十六条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第十九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调取工资申请书篇十五
申请人:代玉才,男,汉族,1955年7月15日出生,住河南省渑池县澧泉小区5号楼3单元4楼西户。
身份证411219195507152xxx。
1、申请渑池县人民法院依法调取代玉才与证人郭燕伟在20xx年7月上旬通话记录。
2、申请渑池县人民法院依法调取证人郭燕伟在20xx年7月上旬与原告赵红义通话记录(证人郭燕伟与代玉才和赵红义的`通话是在一天,相隔时间很短)。
赵红义、王宝伟诉代玉才合同纠纷一案,贵院现已受理,因客观原因,申请人及诉讼代理人无法调取到证人郭燕伟与代玉才和原告赵红义在20xx年7月上旬某日几乎同时的通话记录。然而,该组证据对本案查清事实相当关键。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第三款之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该证据(当时各当事人通话时所用号码附后)。
此致
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日
调取工资申请书篇十六
申请人: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法院调取xxxx。
事实与理由
关于我诉xxx局将我房屋非法过户到他人名下一案,因该局拒绝提供我购房档案中相关证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向法院申请调取该项证据。
申请人
日期:
调取工资申请书篇十七
申请人:xxx,女,1972年10月11日,汉族,xxxx小区2楼1202。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向海滨区公安分局调取“20xx年5月12日xxx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事实及理由:你院已受理xxx诉安嘉和离婚纠纷一案,现原告xxx遭受家庭暴力后向公安机关报警的`记录由公安部门保管,当事人不能自行调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第十七条之规定,特申请你院给予调取收集。
此致
海滨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调取工资申请书篇十八
20xx年4月30日王建英诉张珍玉离婚纠纷一案,当时王建英向人民法院提交了一份夫妻财产公示协议书,为查明案件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特申请法院调取这份证据复印件:
证据名称:夫妻财产公示协议书
证据所在地:道真县人民法院
证明内容: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特此申请,望准予为谢!
申请人:王建英
20xx年5月13日
调取工资申请书篇十九
申请人:潘x,男,1968年出生,汉族,北京市xx汽车制造厂工人。现住河北省xx市xx村。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在海淀区房屋管理局拆迁管理科调取海淀区xx村26号院的拆迁资料,包括该院落拆迁补偿合同及相关的评估文书和拆迁补偿费用的'领取情况。
事实和理由:
海淀区xx村26号院原系申请人和xx的夫妻共同财产,3月10日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做出了海民初字xx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载明,该院落内的南房三间归申请人所有。此后,该房屋一直由xx管理,申请人回到了河北居住。1月,申请人在托人了解上述房屋情况时,得知该房屋已经于20xx年被拆迁,拆迁款已经被xx支取。申请人委托代理律师去海淀区房屋管理局调取相关证据时,被告知该机构只对法院等司法部门提供调查。基于此,申请人一方无法得知属于申请人的房屋的拆迁补偿数额和相关的拆迁情况。
鉴于此,申请人依法申请法院调取上述相关资料。
申请人:
日期:
调取工资申请书篇二十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诉一案,因我方(原告)无法取得以下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条第款、第之规定,特申请贵院给予调查收集。
证据1:
证据2:
证据3:
此致
年月日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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