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一种约束力强的协议,双方必须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应当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签署合同之前,建议双方进行详细的沟通和协商。
水稻种子购销合同篇一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xx县种草方案,供方积极组织需方草种货源,双方本着诚实守信、认真实施好项目为基础,服务地方畜牧业发展为目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二、种子质量标准:以国外供货商提供的种子质量检验报告或国内官方检验报告为准。
三、付款方式:需方于货到后三十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四、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合同签订后,供方按照需方要求的供货时间,将货物运至xx县生态畜牧业发展中心,运输费用由供方负责。
五、需方收到货物后应验收,如因运输造成的损失,需方应及时向供方提供详实的证据,由供方追索承运单位并进行赔偿或经济补偿;如因货物质量明显与合同指标不符,需方须在收货后45日内持xx省牧草种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据的检验证明和真实样品,可以向供方提出赔偿要求;如因需方储运、种植管理技术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供方责任。
六、免责条款:供需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如发生合同争议,供需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和互谅互让的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供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原件或传真件签订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水稻种子购销合同篇二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农作物种子名称、品种、数量、质量
种子名称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
种子价款_____________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
第二条出卖人的义务
1、出卖人销售的种子属于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应当是通过审定的种子。
2、销售属于被授予苹果新品种权种子的,出卖人必须是品种权人或者是品种权被许可使用人;出卖人必须出具新品种权证书或者品种权许可使用合同和品种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出卖人有保证销售的种子不存在品种权权利瑕疵的义务。
3、出卖人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依据《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制作的种子标签。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由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种子生产、加工、包装、检验、贮藏等质量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4、出卖人对苹果树种子质量负责。出卖人提供的种子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不得提供假、劣种子。买卖双方对买卖的每批种子,必须共同取样封存、分别保存,以备种子检验、仲裁、诉讼之用;封存的样品保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5、出卖人出卖的种子,必须按《主要农作物种子包装》国家标准包装,包装费用由出卖人负担。出卖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买受人和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与有关咨询服务。
6、运输出县或邮寄销售种子的,出卖人必须向买受人提供相应的《种苗产地检疫证或植物检疫证》或者《植物检疫证》。
第三条买受人的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订的时间、地点、数量,接收出卖人交付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种子。
2、于在本合同签字时,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种子价款总额的____%向出卖人交付定金;于收到出卖人送交的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种子时,再支付种子价款总额的_________%;另________%的种子价款于本合同约定的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20日内付清。
3、收货后应及时复检。净度、水分两项指标应在收货后的5日内复检完毕;发芽率应在收货(种子经过休眠期)后的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应在收货后该作物该品种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复检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解决。逾期视为种子质量符合约定的质量指标和法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交货时间:是________年__月______日前;交货地点及发运方式:____________;运费由_________负担。
第五条申请种子委托检验、仲裁检验或诉讼检验的费用,由申请方预付。经检验种子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费用由买受人负担;经检验种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费用由出买人负担。
第六条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出卖人提供未经审定的主要农作物种子或者不享有品种权的种子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偿。
2、出卖人提供的种子质量、种子标签、种子包装、种子说明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买受人有权退货;因此给买受人、种子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偿。
3、出卖人逾期交付种子或少交种子的,每逾期1日,须按种子价款总额的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和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买受人逾期支付种子价款的,每逾期1日须按种子价款总额的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付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和要求买受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买受人没有证据证明存在种子质量、品种权、种子标签、种子包装、种子说明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等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种子的,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要求买受人赔偿因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提请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本合同经当事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受人和出卖人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卖人的《植物新品种权证》、《种苗产地检疫证或植物检疫证》、以及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签约人的代表权或者代理权的证明均作为本合同附件。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或者担保书也作为本合同附件。
有效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月_______日止。
水稻种子购销合同篇三
乙方:合同编号: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区域独家代理,销售甲方所生产的“稼旺”牌________种子;乙方应积极做好甲方品种在当地市场的宣传、经营、打假等工作,并能与有关部门协调关系;乙方保证将保证金 元,在20__年月前汇入公司指定帐户或卡号。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__《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的质量检验单。
2、需方调种时,供方必须提供该批种子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地检疫合格证或调运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大田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在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三、销售政策
1、订货优惠政策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订货,1元/公斤并将定金汇到甲方帐户的,甲方保证所订货量供应,并在销售结束结算时,给予所订购种子0.2元/公斤优惠。
2、甲方为乙方出具销售代理委托书等合法手续。
3﹑种子价格
各区域统一销售价格,统一批发___元/公斤,统一零售价___元/公斤。
4、现款提货,款到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市场保护
为保护市场,避免不必要的恶性竞争,经销商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统一价;不经甲方同意不得串货到规定区域以外的市场,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商资格,并罚没保证金及优惠政策。
五、退货
在销售季节,乙方应随时与甲方业务人员沟通种子销售进程,以便于对地区间种子的余缺进行调剂;合同内不退货,合同外退货量不能超过最后一次提货量的20%,销售不完的种子应在200 年 月 日以前退货(超出部分为代保管),乙方所退货物应包装完整经检验符合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退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
销售季节结束,甲方将根据以上有关政策,在退货7个工作日内结清所有款项。
七、甲方承诺
1、甲方确保提供的种子手续完备,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2、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市场的保护、打假、协调、宣传及销售工作。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到帐后即生效;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九、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种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单位地址:
开户行:
帐户:
农行卡: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稻种子购销合同篇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愿意帮甲方种植__________有机高梁,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作如下合同条款规定,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于________年种植红缨子有机高梁__________亩,甲方负责提供红缨子有机高梁种子,由乙方购买该种子进行种植。
二、乙方种植生产出的红缨子有机高梁,必须脱粒,及时晒干、风净,且无杂质、无虫蛀、霉烂。
三、乙方交售的高梁必须在能通5吨车的公路或自行运至能通5吨车的公路上交售,且帮助甲方装上车。
四、乙方交售的高梁必须是甲方供给的红缨子有机高梁种子种植的高梁,不能把自己在其他地方、或自己原有的高梁种子种植的高梁充当甲方种子种植的高梁来出售给甲方也不允许用甲方高梁种子种植生产出的高梁卖给他人一旦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甲方可以拒绝收购若甲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收购,乙方可以将高梁卖给第三方。
五、甲方收购的高梁保护价为元/斤,若市场价高于保护价则按市场价收购,若市场收购价低于保护价时,甲方则按保护价收购乙方种植的红缨子高梁。
六、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情况,在提供相关证据后,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乙方由于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至高梁收购后自行终止,合同具备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水稻种子购销合同篇五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金红宝甜瓜种子购销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
注:表格中品种的具体数量以检验合格后的实际数量为准,总金额按实际数量计算。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
1、调运种子时供方必须出具相应的《植物检疫证书》,并提供“种子检验报告”。
2、需方收到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同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供需双方对移交的每批种子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申请方(单位)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三、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复合膜编织袋,30kg/袋:费用由供方承担。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供方仓库。
供方负责种子交货前的运输及贮存安全。因运输或贮存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3、发运方式及费用负担:发运方式由需方确定,供方可代办或协助办理;费用由需方负担。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款到发货。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1、供方:保证所需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
2、需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接收种子,并及时检验。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察;供方就不可抗力发生情况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同时,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协商变更合同条款。
八、违约责任:
1、需方无故拒收货物,需方除负责赔偿供方由此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应向供方偿付无故拒收部分货值的20%的违约金。
2、如需方无故延迟付款,则每逾期一天,需方应向供方支付应付款项成分之壹点柒的滞纳金。
3、供方提供的货物如不符合本合同条款约定的(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数量不足除外),供方除负责赔偿需方由此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部分货值20%的违约金。
九、“种子检验报告”、《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种子质量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可委托省级以上种子质量检验监督部门对所供需双方共同扦取的封存样品进行鉴定,费用由责任方付担。同时,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1、若需方检测发芽率、净度和水分其中任一指标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供方应无条件将货物全部收回,并在10日内提供相同数量、初检合格的种子,如供方确实不能提供合格种子,则在6日内退回需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并承担需方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并按本协议之约定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2、供方应对其所出售种子的质量负责,如供方所供种子在大田种植时出现纯度超标现象,供方接需方通知后应及时赴现场鉴定,若双方无法就现场情况达成一致,则以扦取的封存样送交省级以上种子质量检验监督部门鉴定;如供方所供种子纯度确实不到约定标准,供方应赔偿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并按本协议之约定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亩用种量按3公斤计。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同时,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对未尽事项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失效,一式肆份,供需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水稻种子购销合同篇六
供 方:
需 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疫管理办法、规程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提供的杂交稻种子必须符合gb4404.1-2008国家标准,生产过程的合法性由供方负责,包装销售过程的合法性由需方负责。
2、甲方办理本合同规定品种的调运出省《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内复检完毕,纯度在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供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甲方及时告知乙方海南鉴定结果。
4、供需双方按照种子批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2009年10月)。
5、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三、包装损耗:提货抽检,到乙方仓库后复检,损耗超出 %由甲方承担。
四、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甲方提供编 包装。
五、交(提)货时间: 20xx年5月23日,地点:江苏建湖县。
发运方式:甲方代办货运。运费由 乙方 承担。
六、结算方法和期限:付款发货,留10%种子款做保证金,10月底前种子无质量问题付清。
七、双方一般责任:
供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规定支付种子款。
八、种子质量违约责任:
1、需方须将种子包装情况及销售去向以书面形式于20xx年9月30日前告知供方,作为种子质量理赔时依据。
2、如需方发现种子大田种植纯度低于合同标准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3天内必须到现场鉴定。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委托种植地省级种子管理部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纯度每降低1%,按全部调入种子数量供应大田生产0.75公斤/亩用种量计算,每亩赔偿需方商品稻谷伍公斤折价付款。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
水稻种子购销合同篇七
卖方:
合同编号:
买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种子经营许可证号:
种子检疫证书号:
1、买方应当按照种子主要栽培技术要求种植,因买方过错或者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卖方不承担责任。
2、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或者可能造成损失的,买方应当及时通知卖方,并到有关部门申报,否则造成无法勘验损失程度或者造成损失扩大的,卖方不承担责任。
3、卖方保证提供合格种子,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由卖方承担责任。
4、在发生争议时,卖方应当及时协助买方到有关部门解决。
(1)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
(3)由仲裁解决;
(4)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联,双方各执一联。
签订地点:
卖方:签字买方:签字
盖章盖章
水稻种子购销合同篇八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根据《合同法》《种子法》有关规定,就推广(示范)以下列表中的品种,为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含供需货物、数量、价格、双方权利与义务及违约责任等)如下:
一、推广或代理品种名称:
二、本合同约定乙方独家代理经营区域:
____省(市)___县(市)。
三、甲方委托乙方的总代理年限:为___年___月___日到___年___月___日(前提是乙方完成双方约定销量)
四、作物种类、品种、质量标准技术指导单价、金额:
类别
品名
规格(公斤)
数量(公斤)
单价(元/公斤)
五、种子的检验和检疫及种子质量标准:
甲乙双方就执行gb/t354.1-3543.7《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种子质量标准执行4404.1-20xx《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
1、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在种子标签上如实反映种子质量。
2、乙方收货后应复查----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要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要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生产期内复检完毕,逾期视为种子质量合格。货物种类应在收货后二天内核实,发现问题要立即通知甲方,逾期视为发货种类和数量无误。
3、申请种子鉴定和检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种子质量执行国家二级标准。
六、包装要求和费用负担:袋装或罐装,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七、乙方向甲方正式承诺:不串货、不乱价、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区域和价格经营。
八、交(提)货方式、时间、地点、运费负担:实行乙方自提货物,运费自行负担,甲方首次供货时间不得晚于___年___月___日。
九、交付定金及保证金的数额和时间及相关规定:签合同后2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合作诚意金___万元,并一次交纳市场控管保证金___万元;市场控管保证金在销售季节结束后,若乙方无串货等扰乱市场的行为,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十、结算方式和期限:现款提货。
十一、退货:乙方的最大退货量为总提货量的___%;包装袋破损或不完整的不与退货,退货地点为甲方指定仓库,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甲方保证所提供种子、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种子;育成的新品种在本地区域优先供给乙方示范和推广。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预付种款并按时按量调运甲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种子,并做好推广品种的市场维权工作和市场准入工作(所经营区域)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所提供种子的质量不合格,则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相应的经济损失;种子本身质量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最低需保证乙方所预定货物量的'80%的供应。
3、乙方不按照合同规定交付合作诚意金,甲方则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4、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所交合作诚意金供方不得退还。
5、乙方不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区域和价格执行,倾销串货,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并扣除市场管控保证金,以补偿给受扰乱市场的代理商;甲方保留解除合同关系和根据情节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十四、《植物检疫证书》或《产地检疫合格证》、《工商》复印均可作为合同附件。
十五、因种子质量发生纠纷,双方应汇同种子质量检验及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后,如需要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八、此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公司认可打款帐号:
户名:
农行卡号:
开户行:
工行卡号:
开户行:
水稻种子购销合同篇九
需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二、农作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物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调运或邮寄种子必须出具相应的《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
3、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4、种子质量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
三、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四、交货时间:地点:
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五、结算方式:
六、双方一般责任:
需方: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种子款,保证按时收购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八、违约责任:
九、《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持份。
供方(章):_______
需方(章):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电话:_______
电话:_______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水稻种子购销合同篇十
乙方:合同编号: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区域独家代理,销售甲方所生产的“稼旺”牌________种子;乙方应积极做好甲方品种在当地市场的宣传、经营、打假等工作,并能与有关部门协调关系;乙方保证将保证金元,在20__年月前汇入公司指定帐户或卡号。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__《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的质量检验单。
2、需方调种时,供方必须提供该批种子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地检疫合格证或调运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大田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在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三、销售政策
1、订货优惠政策
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订货,1元/公斤并将定金汇到甲方帐户的,甲方保证所订货量供应,并在销售结束结算时,给予所订购种子0.2元/公斤优惠。
2、甲方为乙方出具销售代理委托书等合法手续。
3﹑种子价格
各区域统一销售价格,统一批发___元/公斤,统一零售价___元/公斤。
4、现款提货,款到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市场保护
为保护市场,避免不必要的恶性竞争,经销商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统一价;不经甲方同意不得串货到规定区域以外的市场,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商资格,并罚没保证金及优惠政策。
五、退货
在销售季节,乙方应随时与甲方业务人员沟通种子销售进程,以便于对地区间种子的余缺进行调剂;合同内不退货,合同外退货量不能超过最后一次提货量的20%,销售不完的种子应在200年月日以前退货(超出部分为代保管),乙方所退货物应包装完整经检验符合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退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
销售季节结束,甲方将根据以上有关政策,在退货7个工作日内结清所有款项。
七、甲方承诺
1、甲方确保提供的种子手续完备,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2、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市场的保护、打假、协调、宣传及销售工作。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到帐后即生效;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九、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种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单位地址:
开户行:
帐户:
农行卡: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稻种子购销合同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采购马铃薯种薯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品种、数量
1、品种:微薯
2、数量:12.5吨
3、级别:原种
二、质量标准、薯块规格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种薯单价为4.8元/kg(含种子费、运输费及其他不可预见费),合同总价款为60000元(大写:伍万柒仟陆佰元整)
2、付款方式:,甲方先预付货款定金20xx0元,乙方将种薯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货到验收合格后,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公司正式发票或税务指定机构代开发票,再次向乙方支付34000元,剩余6000元做为质量保证金,在种薯播种后,按照马铃薯生长周期达到甲方要求成活率后进行支付。
四、验货地点及方式
甲方代表在乙方库房验货,验货方式采取随机取样方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可予发货。
五、交(提)货地点、时间
20xx年5月14日,货物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六、包装
网袋包装、包装费用、装车费由乙方承担。
七、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验收种薯时发现乙方以次充好,甲方有权拒绝验收,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所供种薯到达时,需到甲方指定地点过磅,乙方所供货物重量不能低于甲方所需重量的千分之一。若乙方所提供货物重量无法达到甲方采购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直至乙方补足为止,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货款。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验货的种薯足量供货。
2、乙方提供的种薯,如果因质量问题导致严重减产或绝收者(由权威质量检测机构评定种薯质量及问题),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种薯,并保证种薯的成活率在85%以上,若种薯种植成活率无法达到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质量保证金。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购货发票、种薯检验证明、检疫证明、资质证明等。
5、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将货物无偿运送至甲方合同所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及时将货物运至甲乙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若乙方未能及时按照双方约定时间将货物送至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告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适当延长时间,最长不能超过三天。
7、乙方必须保证所销售种薯成活率在85%以上,并为甲方免费提供马铃薯种植、培育养护技术服务指导,若乙方所售种薯种植成活率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预留质量保证金。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向甲方提供货物,超过规定期限5天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定金,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协议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在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中途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申请调解未解决的, 依法向合同签订地点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十二、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内容的任何改变或变更需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后方为有效。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水稻种子购销合同篇十二
乙方:合同编号: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区域独家代理,销售甲方所生产的"稼旺"牌________种子;乙方应积极做好甲方品种在当地市场的宣传、经营、打假等工作,并能与有关部门协调关系;乙方保证将保证金元,在200年月前汇入公司指定帐户或卡号。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的质量检验单。
2、需方调种时,供方必须提供该批种子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地检疫合格证或调运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大田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在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三、销售政策
1、订货优惠政策
乙方在200年月日前向甲方订货,1元/公斤并将定金汇到甲方帐户的,甲方保证所订货量供应,并在销售结束结算时,给予所订购种子0.2元/公斤优惠。
2、甲方为乙方出具销售代理委托书等合法手续。
3﹑种子价格
各区域统一销售价格,统一批发___元/公斤,统一零售价___元/公斤。
4、现款提货,款到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市场保护
为保护市场,避免不必要的恶性竞争,经销商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统一价;不经甲方同意不得串货到规定区域以外的市场,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商资格,并罚没保证金及优惠政策。
五、退货
在销售季节,乙方应随时与甲方业务人员沟通种子销售进程,以便于对地区间种子的余缺进行调剂;合同内不退货,合同外退货量不能超过最后一次提货量的20%,销售不完的种子应在200年月日以前退货(超出部分为代保管),乙方所退货物应包装完整经检验符合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退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
销售季节结束,甲方将根据以上有关政策,在退货7个工作日内结清所有款项。
七、甲方承诺
1、甲方确保提供的种子手续完备,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2、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市场的保护、打假、协调、宣传及销售工作。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到帐后即生效;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九、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河南省稼旺种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单位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银屏路9号单位地址:
开户行:郑州市农行郊支花园路分理处
帐户:302035801040004467
农行卡:95599807(郑万成)
代表人:代表人:
邮编:450008邮编: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稻种子购销合同篇十三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区域独家代理,销售甲方所生产的“______”牌________种子;乙方应积极做好甲方品种在当地市场的宣传、经营、打假等工作,并能与有关部门协调关系;乙方保证将保证金元,在200年月前汇入公司指定帐户或卡号。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的质量检验单。
2、需方调种时,供方必须提供该批种子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地检疫合格证或调运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大田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在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三、销售政策
1、订货优惠政策
乙方在200年月日前向甲方订货,1元/公斤并将定金汇到甲方帐户的,甲方保证所订货量供应,并在销售结束结算时,给予所订购种子0.2元/公斤优惠。
2、甲方为乙方出具销售代理委托书等合法手续。
3﹑种子价格
各区域统一销售价格,统一批发___元/公斤,统一零售价___元/公斤。
4、现款提货,款到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市场保护
为保护市场,避免不必要的恶性竞争,经销商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统一价;不经甲方同意不得串货到规定区域以外的市场,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商资格,并罚没保证金及优惠政策。
五、退货
在销售季节,乙方应随时与甲方业务人员沟通种子销售进程,以便于对地区间种子的余缺进行调剂;合同内不退货,合同外退货量不能超过最后一次提货量的20%,销售不完的种子应在200年月日以前退货(超出部分为代保管),乙方所退货物应包装完整经检验符合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退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
销售季节结束,甲方将根据以上有关政策,在退货7个工作日内结清所有款项。
七、甲方承诺
1、甲方确保提供的种子手续完备,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2、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市场的保护、打假、协调、宣传及销售工作。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到帐后即生效;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九、其它: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水稻种子购销合同篇十四
卖方:(简称甲方)
买方:(简称乙方)
丙方:(简称中介见证人)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事宜如下:
一、地理位置新野县乡村组。
二、经甲、乙双方以每亩价格协商同意后,甲方自愿以每亩售价元,亩数总合亩,总亩数合计售款元,卖给乙方。
三、此合同自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乙方经年月日一次性付清甲方洋葱款,洋葱地及葱头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出售葱头。
四、如以后由于洋葱市场价格波动下降,乙方不得索要。
五、如以后由于洋葱市场价格波动上升,甲方违约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赔偿乙方每亩价格二倍的损失。
六、甲方在乙方没有收获之前必须管理田地,看护、浇水。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见证人一份,以上条款从付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中介见证人签字:(盖章)(盖章)(盖章)
年月日
水稻种子购销合同篇十五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__村委会。
为实现杂交稻种产销平衡,并对制种基地实行规范化管理,经甲、乙双方商定订立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制种面积及基地管理。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特约乙方制种遂杂号组合,面积________亩。乙方必须由村制种辅导员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实行划片制种,并分户造册落实到田到户,乙方不得任意变动制种田块和制种组合。甲方为乙方提供亲本、生产需要配套的激素和药剂、技术辅导、产地检疫等物资和服务。甲方在落实制种面积时,向乙方每亩预收______元费用,收种结束后,统一结算。
2、甲方按面积定量供给乙方亲本种子,绝不允许计划内亲本种子或秧苗外流。乙方生产的种子必须全部投售给甲方,不得私自贩卖。种子收购价格根据当时粮食价格及参照邻县收购价。
3、基地管理实行公司、乡(镇)农技站、村二委三级领导下的辅导员负责制。辅导员由村二委会、乡(镇)农技综合推荐,由甲方实行年度聘任,负责本村面积落实、技术辅导、种子收购及协助做好黑市种子举报调查处理等事宜。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杂交稻生产操作规程,认真抓好生产技术的各个环节,虚心接受业务人员及制种辅导员的技术指导、检查及督促。
4、为杜绝计划外制种和私自贩卖种子行为,甲方对所有组合、亲本进行统一编号,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执行制种代码制度。
二、质量管理。
1、乙方在落实制种面积时,必须自行搞好花期隔离。制种田四周200米范围内不得有异品种同花期水稻种植,异品种水稻花期与制种田花期错开应达25天以上,严禁隔离区内种植粳糯稻。
如发现制种田四周200米内有串花水稻的应及时自行组织割除。
2、乙方制种大田期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去杂去劣,制种田父、母本杂株各不超过为0.1%。并做到单收、单运、单晒、单贮存,严防机械混杂。投售种子时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精选处理,确保种子质量达到国家标准,且芽谷率3%以下,红粒率1%o以下,外观色泽好,不得有泥浆谷。
3、为确保种子质量,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实行种子质量保证金制度。甲方在收种时扣留10%的种款作种子质量保证金,待第二年大田种植无质量问题后,于农历_____月_____日前付给。
三、违约责任。
1、甲方指导严重失误,根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承担相应责任。
2、辅导员要认真按公司要求做好辅导等工作,如不负责任,公司对其进行解聘。
3、如发现乙方计划外制种或私自贩卖种子,亲本秧苗外流,县种子管理站将依法进行查处,根据乙方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索赔的权利,并同时取消乙方下年度制种资格。
4、如发现有串花水稻未自行及时处理的,甲方提出中止合同的履行,后果乙方负责。
5、乙方计划内生产的种子,如质量达到国家标准,不得拒收,如若拒收,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按计划面积每亩赔偿500元。
6、乙方生产的种子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的,须请县种子管理站提请农业主管部门提出可行性处理意见后方可收购,否则不予收购。入库的种子,经发芽试验及下年大田种植鉴定,如不合格的,除质量保证金不退还外,乙方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它约定。
1、乙方生产的种子必须经县植检站产地检疫合格。如发生检疫性病害,须请县植检站提请农业主管部门提出可行性处理意见后方可收购,否则不予收购。
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制种减产,甲方视情况酌情处理。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4、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鉴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遂昌县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县程管理站一份,鉴证机关一份。
甲方:乙方:镇(乡)村。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水稻种子购销合同篇十六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农作物种子名称、品种、数量、质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出卖人的义务
一、出卖人销售的种子属于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应当是通过审定的种子。
二、销售属于被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种子的,出卖人必须是品种权人或者是品种权被许可使用人;出卖人必须出具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或者品种权许可使用合同和品种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出卖人有保证销售的种子不存在品种权权利瑕疵的义务。
三、出卖人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依据《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制作的种子标签。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由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种子生产、加工、包装、检验、贮藏等质量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出卖人对种子质量负责。出卖人提供的种子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不得提供假、劣种子。买卖双方对买卖的每批种子,必须共同取样封存、分别保存,以备种子检验、仲裁、诉讼之用;封存的样品保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五、出卖人出卖的种子,必须按《主要农作物种子包装》国家标准包装,包装费用由出卖人负担。出卖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买受人和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与有关咨询服务。
六、运输出县或邮寄销售种子的,出卖人必须向买受人提供相应的《种苗产地检疫证或植物检疫证》或者《植物检疫证》。
第三条买受人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约订的时间、地点、数量,接收出卖人交付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种子。
二、于在本合同签字时,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种子价款总额的__________%向出卖人交付定金;于收到出卖人送交的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种子时,再支付种子价款总额的__________%;另__________%的种子价款于本合同约定的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20日内付清。
三、收货后应及时复检。净度、水分两项指标应在收货后的5日内复检完毕;发芽率应在收货(种子经过休眠期)后的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应在收货后该作物该品种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复检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解决。逾期视为种子质量符合约定的质量指标和法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交货时间:是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交货地点及发运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运费由____________________负担。
第五条申请种子委托检验、仲裁检验或诉讼检验的.费用,由申请方预付。经检验种子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费用由买受人负担;经检验种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费用由出买人负担。
第六条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提供未经审定的主要农作物种子或者不享有品种权的种子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偿。
二、出卖人提供的种子质量、种子标签、种子包装、种子说明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买受人有权退货;因此给买受人、种子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偿。
三、出卖人逾期交付种子或少交种子的,每逾期1日,须按种子价款总额的_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和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买受人逾期支付种子价款的,每逾期1日须按种子价款总额的_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付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和要求买受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买受人没有证据证明存在种子质量、品种权、种子标签、种子包装、种子说明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等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种子的,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要求买受人赔偿因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提请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本合同经当事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受人和出卖人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卖人的《植物新品种权证》、《种苗产地检疫证或植物检疫证》、以及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签约人的代表权或者代理权的证明均作为本合同附件。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或者担保书也作为本合同附件。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有效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水稻种子购销合同篇十七
乙方: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处互惠的原则,依据《合同法》和《种子法》的有关条款,就种子供销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订购的品种为销售区域:
一、质量指标:
二、运输:乙方要求货运方式为_______:
三、甲方为乙方供应的种子是经过严格检验和产地检疫,无虫害,霉菌,细菌或病毒性疾病和其他杂物,保质保量供给乙方所订购的种子;在收到乙方购种款8小时内为乙方及时发货,并将发货清单,票据随货寄出。
四、乙方购种时需注明品种名,编号,数量及收货人详细地址,姓名,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及运输方式,在签定供货合同后,及时将货款付给甲方。在收到甲方所供种子后请及时复核数量和重量,进行芽率的抽检,1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此期间若无异议甲方则视为种子合格。
五、违约条款:
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后及时为乙方发货;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拒不发货。
交货的时间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范围内。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种子,由于种子本身遗传基因复杂和栽培环境的影响可能会发生变异,如果发生与种子相关内容不符的质量和数量问题,甲方负责所供种子单价以内的责任,但不承但因仓储,运输,管理栽培不当,栽培技术及异常环境气候因素引起的表现性状失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发生其他质量纠纷需根据《种子法》协商解决。
六、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遵守本协议条款的认真落实。
七、协议有效期:全同签定之日起至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附件也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盖章并签字后生效(传真件有效),订购单不够时可书写附件。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
手机: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
水稻种子购销合同篇十八
收购方(甲方):
销售方(乙方):
为加快发展农业产业经营步伐,以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真正做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与公司签订的《沼液灌溉利用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牧草、果蔬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所交售的牧草或果蔬必须是经过甲方提供的沼液灌溉生产的。
第二条质量要求:
1.牧草质量
(1)无泥土或塑料等夹杂的杂质。
(2)无霉变或腐烂的杂草。
(3)无化学药品的污染。
2.果蔬质量
(1)无霉变或腐烂。
(2)无化学药品残留。
第三条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生产计划安排,将按时、足量、符合质量验收标准的牧草、果蔬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场所:一牛牧场内,验收合格后称量入库。
第四条交货时间:牧草收割时或农产品成熟期;交货地点:一牛牧草;计量方法:以交货地的称量为计价重量;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检验方法:甲方在收购当场对乙方的牧草、农产品进行检测;检验时间:与交货时间相同;检验地点:与交货地点相同。
第六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在收进乙方牧草或农产品后______日内支付货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交货或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和外观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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