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狼群读后感大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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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狼群读后感大全(19篇)
时间:2023-11-02 15:37:15     小编:JQ文豪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培养自己的批判思维和独立思考能力。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需要结合自己的真实感受和个人见解。6.如果你想提升自己的读后感写作水平,以下是一些不错的参考范文。

狼群读后感篇一

《重返狼群》这本厚厚的书我已经读了不下五遍了,小狼格林的活泼淘气深深印在了我的脑海里。《狼图腾》的作者姜戎在序言里说他已经精读了四遍《重返狼群》,但仍想再读,可见这本书是多么的有趣。

李微漪用笔写出了生动有趣的画面,让我在读这本书时感觉当时的情景就在我眼前……

我也推荐大家读一读《重返狼群》!

狼群读后感篇二

在茫茫若尔盖大草原上,狼群在驰骋,寒风拂过它们的毛发……雪后的天空重现碧蓝和空灵,远山的起伏如巨狼的脊背。若尔盖在素裹中恢复寂静,时不时传来牧羊人的高歌。是的,除了羊群、牧羊人,狼这个族群才是大草原的主人。

为首的那只狼是我们故事的主人公,看它矫健的奔跑姿势、优美的捕食弧线,没有人会想到,这只在狼群中有一席之地的狼王,小时候曾被人类收养,并且是世界上第一只由人类长大并成功放回草原生存下来的狼子—格林。收养它的,正是此本书的作者李微漪。她当年在若尔盖草原听说了一则让她唏嘘不已的故事:一只公狼为了养活妻子和一窝嗷嗷待哺的小狼,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去人类牧场偷羊。这里不是动画片里的青青草原———它被狼夹子夹住了,在挣扎中它咬断自己被夹住的脚,拼命去寻找它的妻子,可是三只腿的“灰太狼”没有逃脱厄运,被看家大狗扑倒在地咬死。它的妻子和孩子失去了生活支柱,接二连三地死去,只有一只小狼—我们的“格林”幸存了下来,被闻讯赶来的李微漪接回家,改变了格林的生活轨迹。

对于狼来说,城市里最大的危险,便是人类。人类不会容忍一只野兽生存在他们身边,给他们带来威胁。李微漪将它藏进了自己的画室,于是发生了一系列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格林与宠物犬争抢奶、争狗狼、打斗、互掐……“养母”李微漪战战兢兢,瞒着邻居们,人们都以为格林是一条大狼狗。格林慢慢长大,体貌和性情越来越显现出“狼性”,“养母”深知隐瞒不是长久之计,早晚有一天,格林会被动物园带走。为了格林的未来,李微漪搬回草原,并托人将它送入了附近的藏獒场,在这里,它学会了与这种凶猛的大狗相处,同时它也不用再躲躲藏藏。每天早上,格林会向“妈妈”报“morning call”————早上7点准时向她的屋子里扔一块干牛粪;李微漪生病得了肺水肿,格林无心玩耍,满脸忧郁地趴在窗前担心着她的咳嗽……多么和谐温馨的人狼相处画面!

格林长大了,长成了一头成熟的公狼。李微漪不得不考虑让它重返族群。在狼山脚下告别的时刻,格林一步三回头,它是多么舍不得离开“妈妈”啊!

事隔几个月,李微漪再次来到狼山,却怎么也寻不见格林的身影,却意外地发现这儿出现了很多狼贩子。在几个志同道合朋友的帮助下,李微漪狠狠地惩罚了他们,为死在狼贩子手中的一头小狼竖起了一座雕塑警醒世人,同时,她在这儿埋下了格林最喜欢吃的奶糖。接下来李微漪惊喜地从监控中发现了格林,它仍然那么熟练地剥开糖纸。

李微漪终于和格林见面了。似曾相识,它看向她的目光不再温柔,反而带有一丝犹豫和陌生。格林的狼性终于完全恢复,它已经是狼王了,有了自己的孩子,它害怕人类会带走它们“既然这儿有人类的踪迹,那么我就带着我的狼族和孩子们远离吧”。

格林终究是属于草原的。没有拥抱亲吻和眼泪,人狼之间仅存了一丝不舍和牵挂。曾经的深情相依,在这一望无限的大草原上,只留下了一章口口相传的“格林童话”。

狼群读后感篇三

世界上真有这一条狼,它,叫格林。

你们如果想认识格林,就来看《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吧!

这本书的作者也是格林的主人,她是李微漪。

在一片草原上,李微漪救了一只无父母、无兄弟姐妹的小狼,给它取名为格林。后来,她成功养大了格林,让它重返狼群。

也许是被李微漪感动了,合上书,一只可爱的小狼立刻出现在我眼前。

你们想见一匹不怕人的狼吗?来看《让我陪你重返狼群》吧!记得准备纸巾哦!

狼群读后感篇四

“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

这个问题,我叩问过,却无法回答。我很困惑,直到我读了《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才拥有了答案。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写了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遇了一只濒死的小狼。李微漪的一声悲痛长嗥,将小狼从生死边缘拉了回来。

那,或许是母性的力量。

小狼触动了李微漪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她把小狼带回成都,并给他取名叫格林。

“我给他取名叫格林,英文“green”,因为他的眼睛是绿色的,只是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他出生的那片绿色的草原。”

格林是只草原狼,与城市格格不入,经历了数不清的惊险事件后,格林在城市待不下去了,狼嚎被邻居举报,格林又急切地渴望自由,李微漪下定决心,将格林带去了草原獒场,并约定:陪他重返狼群。

獒场的藏獒既狂暴,又对狼深痛恶绝,但格林凭一己之力化敌为友,在庞大的獒群中赢得了一席之地。可在獒群中,狗性占据较多,格林在其中逐渐被熏陶成了一只平庸的狗。李微漪心急如焚,咬牙和老友亦风一起将格林带到了草原深处一片荒芜的狼山生存。

在狼山,格林找回了自我,并成功重返狼群。

送狼千里,终有一别。

李微漪流着泪,舍不得格林离去,这时,亦风开口了:“还是带回来吧……外面太危险了……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啊!”

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

李微漪看着格林盛满荒原的眼睛,明白了答案:

“自由。”

是啊,自由远比活命更重要。爱他,就给他自由!

格林走了,为自由远行。

自由,可能带着欢笑,可能带着泪水;自由,幸福,激动伴随着痛苦,失落;自由,超越万物,超越生死。为了自由,可以放弃所有;为了自由,可以丢下一切。

“格林宁可一文不值的流浪,也不愿价格不菲的被高贵囚禁。”

为自由远行,为自由而奔向远方。自由的快乐,是没有自由的人万万想不到的。无论自由带来我们多大的危险,它仍旧以难以抵挡的魅力向我们频频招手。自由温柔而迷蒙,危险而狂野,但仍然遮不住它惊心动魄的美。

自由,是野性,坚毅的,冷血无情却还留有一丝温存。自由,是希望的曙光,是世界的色泽,是所有的精彩!

读了《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我明白了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自由。离开腐朽与约束的第一步,就是自由。格林为自由远行,但风雪又抹平了自由的痕迹,好似什么,都没发生过。

自由,简单,无声却庄重。无论对人,对狼,对任何生灵而言,自由胜于一切。

“雪后的天空重现碧蓝和空灵,起伏的远山仿佛是温顺的巨浪的脊背。若尔盖在一片素白中恢复了寂静,在这圣洁的草原上,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

那,什么比活命更重要?

自由!

狼群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买了一本《重返狼群》,是创新作文的王老师推荐给我读的。

书的作者是李微漪,汉族,四川人。画家、作者曾在草原与狼同生共死长达八个月。历时两年半,根据当时她记录日记和珍贵的影像资料。整理成一本四十万字的《重返狼群》。

这是一人一狼以命成就的一本书。李微漪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者是小狼,它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它的故事里笑着哭,哭着笑它要透过我的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我喜欢这本书。这部书经常让我读得或冷汗淋漓,或者热血沸腾,或潸然泪下。最让我情感冲动和意想不到的是小狼最后成功融入狼群。

我喜欢《重返狼群》这本书,它给予我战胜困难的勇气。

狼群读后感篇六

世界上真有这一条狼,它,叫格林。

你们如果想认识格林,就来看《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吧!

这本书的作者也是格林的主人,她是李微漪。

在一片草原上,李微漪救了一只无父母、无兄弟姐妹的小狼,给它取名为格林。后来,她成功养大了格林,让它重返狼群。

也许是被李微漪感动了,合上书,一只可爱的`小狼立刻出现在我眼前。

你们想见一匹不怕人的狼吗?来看《让我陪你重返狼群》吧!记得准备纸巾哦!

狼群读后感篇七

这个月,我读了《重返狼群》,读后我深有感触:人类对狼性的了解实在太少!

《重返狼群》是作家李微漪根据亲身经历写成的纪实小说。李微漪去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遇一只濒临死亡的小狼崽,她领养了它,并把它取名为格林;她决定培养格林的野性,让它重返狼群。经过八个月的努力,格林具备了独立生存的能力,成功回到了属于自己的草原和狼群。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狼崇尚自由,格林宁可受伤甚至死亡,也不愿意被人牵着走——自由就是狼的圣经,不自由,毋宁死;狼是聪明的,狼群打围牦牛群的时候,善于观察牦牛群的弱点和优势,再通过巧妙的方式把它们嫁接起来,转化为自己的利器;狼也非常注重情谊,在作者生了重病,卧床不起的时候,把仅有的存粮给了她,所谓狼之柔情,就是这样。

现代也有类似的故事,比如小红帽、喜羊羊与灰太狼等等,这些都是因为人们观察狼的方法错了,把狼过度丑化了。想当年的蒙古帝国、罗马帝国和今日的美国,哪一个不是高度信仰狼文化的国家?他们所崇尚的,正是自由独立、顽强竞争、勇敢进取的狼精神。

感谢李微漪让我们有机会重新认识真正的狼性。我们不仅要减少对狼性的误解,更要学习狼精神,增强自己的狼性。

狼群读后感篇八

很长时间之后的偶然,我又重新打开了这部纪录片《重返狼群》。

他们与格林的故事在荧幕上展开,是故事,是生活,更是人与动物,人与自然的相生相依。

狼王被设计残杀,母狼吞食毒饵自杀殉情。狼崽被杀的杀,被吃的吃。李微漪找到他们的时候,只有颤颤巍巍、蹒跚踟躇的格林幸运的活着。

他们给他取名格林。希望他能如格林童话里的美好,健康的活着。格林在成都他们的家里长到三个月,因为天生的狼性和李微漪对她未来缺失自由的生活的极具担忧,他们决定送格林回狼群。由人养大的狼,要重返狼群,前无仅有。对于狼群的是否接纳和接纳的时间,李微漪做了预断。

大雪来临前的最后一次狼群集结,是格林加入狼群的最好也是最后一次机会。因为被人养大,因为狼群在那个时间季节里,需要队伍的'壮大,外来的狼最容易被接受。

于是,李微漪和亦风带着格林住进了若而盖大草原的核心区——海拔3800米,平均氧气含量只有平原的60%,远离人类却是最接近狼群的地方。

学会狼嚎,保持狼的本性和与狼群达成共识的基础;学会猎食,生存的必需。李微漪都在一一帮格林学会并加强。从若尔盖的青草茵茵到大雪皑皑,他们既要防备盗猎者对格林的伤害,又要防范其他动物对他们的侵犯,还要应对一些极端天气造成的几乎致命的打击。故事铺展着,虽然有盗猎者和一些敌对者的凶险场面,但人狼共处的和谐和温情更让观者动容。我为你着想,你为我念挂,李微漪与格林的双向奔赴,几度让人泪目。

一部好的纪录片,总是能让人观之又观,每一次的观感都有更深或更广的认识和认知。

细微的方面,片子的几个细节很让我感动。

——李微漪与亦风。夫妻间的相互扶协和信任。但凡李微漪想做的,亦风都会无条件信任和支持。带回格林到成都,带格林回草原,直至后来格林返回狼群后,因为担心格林的安危,又义无反顾的陪着找格林,害怕李微漪担心格林,愿意陪她养格林一辈子,只想让她安心和开心。对于格林而言,亦风说: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吗?李微漪答:自由。于是他们又目送格林再次回归了狼群。夫妇唱随,举案齐眉,相濡以沫,比翼连理,或许不过如此。

——信仰。一是藏民对于信仰的具象化身—活佛的尊崇。信仰是可以让人奋不顾身为之努力和奋斗的精神指引和动力。二是在草原人的信仰里,狼不属于任何一个具象的存在,他们是自然的馈赠,只属于长生天。这是最最质朴的动物图腾—狼图腾。这种信仰才是自然发展和进化过程中,人类与自然共生的根本。

狼群读后感篇九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 ,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狼群读后感篇十

很多年以前,若尔盖大草原遍地青草,了无边际,仿佛就是一个自由的天堂。可到了很多年后的今天,这样的美好早已不知飞往何方,只剩下处处可见的围栏和一条笔直黝黑的高速公路。人类束缚了草原,令圣洁美好的草原从此风光不再;人类束缚了狼,使鼠兔、鼢鼠繁衍过度,危害草原;人类束缚了太多的生命,最终只能被大自然吞噬。

《重返狼群》讲述了一位成都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经过短暂的都市生活后,决定带小狼重返草原,回归狼群的真实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作者李微漪和小狼格林,他们之间情同母子,血肉相连,拥有一段令世人赞叹不已的人与狼相互关心,和谐相处的经历。当奄奄一息的格林,听到她的一声长叹,摸索着一步一步投入她怀中时,他们就注定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小开始,李微漪就任格林自由发展,不约束,不限制它,并在喧闹的城市中,一点点地培养它的狼性,使得格林能在离开狼群九个月之久后,独自在野外生活,重新回到狼群的怀抱。每一个看过这个故事的人都惊叹,“这是一个史无前例的奇迹!”我思索着,为什么前几例放狼回归狼群的例子都以失败告终?我想,也许有很多天时、地利的因素,但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李微漪不束缚格林,真正像狼妈妈养狼一样地去养它。这就是自然的力量!不去约束它,反而使它更好地成长。

《重返狼群》中有这样一幕,李微漪带着格林再一次回到狼山时,原本被信奉佛教的牧民称为最圣洁的净土的地方,此时却被利欲熏心的牧民当做自己的冬季牧场,用一条长长的围栏围了起来。这净土一般的狼山都被人类霸占了,狼在若尔盖草原上还有属于自己的一片空间吗?当人类为了利益,为了狼皮,利用种种方法,用捕猎夹、毒药来杀害一匹匹草原的守护者——狼时,这个草原的平衡就已被打破了。狼的数量在逐年减少,鼢鼠和鼠兔少了天敌狼的威胁,大量繁殖,最终只能导致若尔盖草原青草不再,尘沙漫扬。

在喧闹的城市生活中,有许多人也许忘了生命的真谛,就像一只被利欲紧抓在手心的风筝,永远挣脱不了利欲的束缚,只想着飞得更高,占领其它生命的领地,给自己带来更多的机会和利益。我想,当我们真正舍得放开束缚其它生命的绳索时,束缚我们自己的绳索就可以被解开了。

狼群读后感篇十一

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不是老舍眼里的草原,刺骨的风在草原呼啸,狼群的集结号在草原奏响,荡气回肠!你侧耳倾听,“嗷呜——黄花”。咦,怎么有“黄花”的声音?其实,这些特殊的号声,演绎着一个不平凡的故事。

十年前的某一天,小狼格林被作者李微漪带回了成都,它渐渐长大,李微漪便将它放回大草原。你也许不会相信,在成都这样的大城市养狼?我喜欢《重返狼群》,因为它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读完书,我常想:李微漪瞒着父母,花了大量财力和精力养狼,还因此而吃尽了苦头,她紧紧是为了养狼让自己开心吗?我想不是。她是想让那些屠夫明白狼牙、狼髀石、狼舌头的确名贵,但狼是草原的魂魄,狼更是野性的象征!狼是一种很有爱心的动物,当李微漪得了可怕的胃水肿的时候,是小狼格林给她送去野兔。就算是人类,也不一定会把自己的'口粮让给别人而自己忍受饥肠辘辘!小时候,童话里的狼是狡诈的;长大了,真实故事中的狼是多样的,它们不会像童话里的狼那样吃健康的小羊,它们只会像真正的草原卫士一样吃生病的牛羊。我喜欢《重返狼群》,因为它写出了狼的本性。

书的最后,李微漪说:“孩子,走吧,一定要活下去……”这,是信任,更是期望。

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当牧民的歌声响起,狼儿啊,不用害怕,那是在歌颂你;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当牧民的篝火点燃,狼儿啊,不用害怕,那是他们在讨论如何为你创建保护区;夜幕中的若尔盖,当点点狼眼中闪烁着磷火,牧民啊,不用害怕,那是狼儿赐予你们的祝福,这祝福,胜过狼髀石!《重返狼群》我喜欢,因为它真实,更因为这是作者和格林共同谱写的一首感人至深的人狼传奇。

狼群读后感篇十二

这本书是画家李微漪亲身经历并自己记录下来的一个感人的故事。她到若尔盖草原的时候,去到了一户草原深处的牧民家。他无意间听到了最近发生的一件事,一只公狼钻进一家人的羊圈,偷走了一只羊,那一家人就把狼打死了。

这只公狼的妻子,刚生下了孩子,于是只能独自出来打猎。可大冬天的哪都没有可果腹的东西,它才迫不得已偷羊的,后来母狼故意吃了人类投放的毒药,死了。她急忙谢过老阿妈,起身向别处打听,并找到了那户人家。果不其然,小狼看起来都死了,她十分伤心。

忽然间,门前最后一只不动的小狼突然动了动耳朵,她觉得,一只饿了5天的小狼能活过来,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她急忙用她救助流浪狗的经验救活了这唯一一只小狼。不久后,阿爸对她说你把这只小狼带走吧,她兴奋地带着小狼回到了成都。

她成功的把小狼带进了自己的画室,没有被她的妈妈发现,她感到10分庆幸。小狼渐渐在她的细心呵护下长大了,小狗孤理跟它的关系渐渐好了许多。

可这个地方也不再适合小狼呆了。于是,她联系她的朋友亦风,他也是一个爱小动物的人。他们搬到了他的一套空的单身公寓里去住。后来,她为小狼取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格林。为了激发它的野性,它喂格林一只活鸡,没想到格林三下五除二就把鸡吃了一大半,她又惊又喜。

不久后,格林越来越大了,她决定带它回到草原,回到它出生的地方。他们去到了草原上的一个獒场,这里有她的一个朋友。小狼与藏獒生下来就是宿敌,但格林成功的在生活中日渐和藏獒们变得亲密起来。

小狼把她当做了自己的母亲,一天她生病得了肺水肿,一向为食而狂的格林把自己的存粮给了她,她第一次感受到了它对自己的关心和热烈的爱。不久后,他们离开了这里,向草原深处走去。一路上,格林伴着她度过了所有的风风雨雨。

渐渐的,他们的粮食快不够了,他的朋友亦风赶了过来。最后,在这白茫茫的草原上,格林听到了亲族的呼唤。的歌能听到了,清楚的呼唤,它离开了人类。

她很舍不得,于是找回格林,在依依不舍的热泪中,她还是放走了格林。她觉得格林应该拥有自由,剩下的路该它自己走了,它回到了它的亲人身旁。

我体会到了画家李微漪对格林无微不至的爱,也感受到了格林的可爱机灵。读到最后,我的泪水流了下来。

善良的她,在最后告诉自己,爱它就给它自由。小狼格林成功的重返狼群,而她的母亲也成为了中国第一狼女!

狼群读后感篇十三

《重返狼群》描述了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读起来让人惊叹,结局使我潸然泪下。近年来,世界各地大大小小的灾难不断来临,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人类不断地破坏生态平衡。

很多人非常痛恨狼,因为狼们总是杀牲畜,人们把它看成恶魔,于是人们想方设法地杀狼,试图赶尽杀绝,人们如愿以偿,一望无际的草原找不到一头狼了,却处处可见草原鼠偷晒的牧草、以及隐藏在牧草下能致牛马失蹄摔伤的洞穴;牛羊可以吃的牧草越来越少,草原沙化越来越严重,城市沙尘暴天气越来越多这就是人类,掌握着现代高科技的人类,做事只顾眼前,不管子孙后代的人类。

人类只能顺天意,不能逆天行。《重返狼群》也告诉我们,人类不能藐视草原文化,不能践踏生态自然平衡,人类要与其他动植物共生共存,只有这样,才能建设地球这个和谐家园。不知道我们现在懂得这个道理算不算晚,希望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希望我们能为子孙后代造福积德。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精神上受了一次洗礼。作者写下这本关于狼成长经历以及真实狼性最细致客观描写的书,因为狼和生态是密切联系的,爱狼的人必定是爱草原的,保护狼的人越多,保护草原的.力量就越大。刚开始,感觉小狼跟小狗没什么区别,但逐渐地,我发现它有很多地方跟狗不同,它的自由精神,它的顽强拼搏,它的竞争性。无论处于什么样的逆境,都会让自己活下来,让自己变得更强大.

狼群读后感篇十四

妈妈给我推荐一本书,叫《重返狼群》,我一看书太厚,没劲。妈妈让我给点耐心慢慢看,不必一次读完。我看著看著,发现这书太有意思了,现在我每天看一点,有不懂就问妈妈,都停不下来了。

书上说:狼爸爸为了找食物,被猎人打死了,狼妈妈也伤心死了。剩下的小狼崽没有了父母照顾,最后的一只也快死了。一个美丽的'女孩把它救回家,悉心照顾,把小狼救活了。从此,小狼把女孩当作妈妈,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动人的故事,有危险,有欢乐,也有感动。

其实,这本书我只读了一小半,但迫不及待想和大家分享,介绍给同学们看,等我把书读完,我还要跟大家讲小狼和它妈妈的故事。

狼群读后感篇十五

他们与格林的故事在荧幕上展开,是故事,是生活,更是人与动物,人与自然的相生相依。

狼王被设计残杀,母狼吞食毒饵自杀殉情。狼崽被杀的杀,被吃的吃。李微漪找到他们的时候,只有颤颤巍巍、蹒跚踟躇的格林幸运的活着。

他们给他取名格林。希望他能如格林童话里的美好,健康的活着。格林在成都他们的家里长到三个月,因为天生的狼性和李微漪对她未来缺失自由的生活的极具担忧,他们决定送格林回狼群。由人养大的狼,要重返狼群,前无仅有。对于狼群的是否接纳和接纳的时间,李微漪做了预断。

大雪来临前的最后一次狼群集结,是格林加入狼群的最好也是最后一次机会。因为被人养大,因为狼群在那个时间季节里,需要队伍的壮大,外来的狼最容易被接受。

于是,李微漪和亦风带着格林住进了若而盖大草原的核心区——海拔3800米,平均氧气含量只有平原的60%,远离人类却是最接近狼群的地方。

学会狼嚎,保持狼的本性和与狼群达成共识的基础;学会猎食,生存的必需。李微漪都在一一帮格林学会并加强。从若尔盖的青草茵茵到大雪皑皑,他们既要防备盗猎者对格林的伤害,又要防范其他动物对他们的侵犯,还要应对一些极端天气造成的几乎致命的打击。故事铺展着,虽然有盗猎者和一些敌对者的凶险场面,但人狼共处的和谐和温情更让观者动容。我为你着想,你为我念挂,李微漪与格林的双向奔赴,几度让人泪目。

一部好的纪录片,总是能让人观之又观,每一次的观感都有更深或更广的认识和认知。

细微的方面,片子的几个细节很让我感动。

——李微漪与亦风。夫妻间的相互扶协和信任。但凡李微漪想做的,亦风都会无条件信任和支持。带回格林到成都,带格林回草原,直至后来格林返回狼群后,因为担心格林的安危,又义无反顾的陪着找格林,害怕李微漪担心格林,愿意陪她养格林一辈子,只想让她安心和开心。对于格林而言,亦风说: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吗?李微漪答:自由。于是他们又目送格林再次回归了狼群。夫妇唱随,举案齐眉,相濡以沫,比翼连理,或许不过如此。

——信仰。一是藏民对于信仰的具象化身—活佛的尊崇。信仰是可以让人奋不顾身为之努力和奋斗的精神指引和动力。二是在草原人的信仰里,狼不属于任何一个具象的存在,他们是自然的馈赠,只属于长生天。这是最最质朴的动物图腾—狼图腾。这种信仰才是自然发展和进化过程中,人类与自然共生的根本。

狼群读后感篇十六

一只被人类救下的小狼格林在城市中长大,抚养它的“狼女”李微漪为了小狼格林的未来,毅然来到草原,希望能让小狼回归野生的狼群。虽然有种种突发事件,有意想不到的艰难险阻阻挠着格林重返狼群,但在最后,格林终究脱离了人类,融入了狼群,回归了自然。人狼情深,格林向我们展现了狼善良坚强聪明的另一面,它让我们知道,狼不一定就是邪恶的代名词,它们也有温和重情的时候,它们也有生存的权利。养狼,引狼入室,这的确很危险,但总比让一个小生命在眼前消逝而见死不救要好得多。李微漪是善良的,也是大胆的,她知道珍惜每一个小生命,她知道尊重小狼格林的选择,她也知道让格林拥有自由才是正确的。她知道放手,她知道放手才能让自己最爱的格林拥有最美好的未来。放手让其离去,虽有不舍,但一定是对它好的.。让它用自己的力量生存,它才会成长,才能学会不依赖别人。

与其紧抓不放,不如放手,让它们过自己的生活。如果你是真的爱动物,那么就请你……。

试着放手。

狼群读后感篇十七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狼群读后感篇十八

几次看到九岁的女儿捧着《重返狼群》看得津津有味,心中不禁疑惑:书中到底写了什么竟让她如此沉迷?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利用假期时间阅读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成都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经过短暂的都市生活后,决定带小狼重返草原,回归狼群的真实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作者李微漪和小狼格林,他们之间情同母子,血肉相连,拥有一段令世人赞叹不已的人与狼相互关心,和谐相处的经历。当奄奄一息的格林,听到她的一声长叹,摸索着一步一步投入她怀中时,他们就注定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小开始,李微漪就任格林自由发展,不约束,不限制它,并在喧闹的城市中,一点点地培养它的狼性,使得格林能在离开狼群九个月之久后,独自在野外生活,重新回到狼群的怀抱。

李微漪的《重返狼群》看完,我的心久久难以平静,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巨大的精神震撼升腾起来,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一步一回头的情景,是那样的历历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巨大的依恋与不舍!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的九死一生,一路相伴走到最后的离别。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维持着自己和人类妈妈的生命。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却能忍着饥饿将它猎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和爱,却也是“狼妈”用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巨大牺牲换来的,“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变了我们根深蒂固的恶狼观念。

《重返狼群》中有这样一幕,李微漪带着格林再一次回到狼山时,原本被信奉佛教的牧民称为最圣洁的净土的地方,此时却被利欲熏心的牧民当做自己的冬季牧场,用一条长长的围栏围了起来。这净土一般的狼山都被人类霸占了,狼在若尔盖草原上还有属于自己的一片空间吗?当人类为了利益,为了狼皮,利用种种方法,用捕猎夹、毒药来杀害一匹匹草原的守护者——狼时,这个草原的平衡就已被打破了。狼的数量在逐年减少,鼢鼠和鼠兔少了天敌狼的威胁,大量繁殖,最终只能导致若尔盖草原青草不再,尘沙漫扬。

面对不断恶化的环境,我们人类真的需要反省自己,需要学会与懂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感恩活着!对于自然界的其他物种,给他们留点生存的余地!很多年以前,若尔盖大草原遍地青草,了无边际,仿佛就是一个自由的天堂。可到了很多年后的今天,这样的美好早已不知飞往何方,只剩下处处可见的围栏和一条笔直黝黑的高速公路。人类束缚了草原,令圣洁美好的草原从此风光不再;人类束缚了狼,使鼠兔、鼢鼠繁衍过度,危害草原;人类束缚了太多的生命,最终只能被大自然吞噬。

狼群读后感篇十九

作者李微涟的纪实小说《重返狼群》,记录了作者在若尔盖草原上一次偶然巧合,结识了一只刚刚出生几天的野生狼崽,到一岁的一点一滴,最后忍痛割爱成功放归狼群的真实故事。格林,这是李徽涟和她朋友——亦风,给小狼起的名字,他们希望谱写新的“格林童话”。

——动物之间的情感

书中,给我震撼最深的是动物之间的真挚情感。格林的母亲意外去世后,李微涟将受伤且不幸的格林带到城市一块生活。李徽涟和亦风对小格林狼格外细心照顾、用心陪伴,小格林狼逐渐长大,李微涟开始试图规范和训练格林狼的狼性,但结果依然不能改变格林狼日益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以及由于格林狼对人类的不设防,使得他在都市生活险象环生!李微涟决定带他重新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当他走到老狼洞口时,格林疯狂地挖掘着,他以为当他把洞口的'积雪清理干净后,他的妈妈就会回来了,他的兄弟姐妹们也会回来了,李微涟学了一声母狼唤子,格林像箭一样,从洞口窜了出去,当然,没有狼在洞里,他突然意识到,他的母亲再也不会回来了,他的兄弟姐妹们也再也不会回来了!格林愤怒地长号着、哭泣着,仿佛要把把他们的魂儿叫回来,他的心碎了,泪也干了,他诅咒着、颤抖着……。许多动物和人类一样,他们也有情感,虽说他们不能用语言来表达,但动物之间以及对人类的友善、信任和守护……不恰恰是越来越科技、文明、现代的人类所逐渐缺失的吗?!

——盗猎者

觉醒吧,人类,现在补救还不晚,别等到地球上的狼群全部失去时,才去珍惜,才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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