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巡回检察经验总结大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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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巡回检察经验总结大全(15篇)
时间:2023-11-02 18:42:17     小编:笔砚

总结是一种自我反馈的方式,能够帮助我们认识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需要有一个清晰的框架和逻辑,让读者能够清楚地理解你的思路和观点。在此分享一些实用的总结模板,供大家参考和应用。

巡回检察经验总结篇一

昨夜,向洛阳市党员最高领导去信,引用了不恰当的、庸俗的比喻,并署名前赘述职业“律师”一词,一夜之间,致使自己成了律师界的耻辱、法律界的败类,颇为诚惶诚恐。

今天上午,律师事务所主任找本律师进行了训诫式谈话,委婉而强势地表达了“领导很生气,后果很严重”的情势,由于本律师的个人行为,造成了司法局、律师协会以及律师事务所恶劣影响,正所谓,一人犯罪,九族株连者,是也,本律师也甚为羞愧,在此,郑重地向司法局、律师协会以及律师事务所表示深深地歉意。

石文平(原为田书建已在长达三年的二审诉讼中逝世)诉洛阳市城市建筑工程公司、洛龙区关林剧院所有权确认、返还纠纷一案(即关林剧院综合楼产权案),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三级法院审理长达12年之久,尤其是作为中流砥柱的洛阳中级法院对同一事实、同一证据、同一法律所作出的判决前后反复无常,而最后一次的(20xx)洛民再字第148号民事判决,更是荒诞不经(法律术语:枉法裁判),致使原告濒临崩溃绝境。在实名提出控告洛阳市城市建筑工程公司、洛龙区关林剧院涉嫌合同诈*犯罪;实名提出控告洛阳中级法院张广福、吴爱国、王庆喜二审合议庭和王伟、徐素卿、郝丹丹再审合议庭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犯罪,洛阳市公安机关、洛阳市检察院机关长达一年之久的不作为,即:即不受理立案,亦不驳回控告。在通过法律途径无法获得救济、控告无门的情况下,想到了向党反映情况。

由于,本律师,业务素质低、政治觉悟差、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弱,“引经据典”不够准确,造成恶劣的影响,深表歉意与不安。本律师保证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一定压制急躁冲动的性情,使自己冷静、理智、沉稳,遇事三思而后行,即使面临正义遭受践踏、法律遭受蹂躏也要保持律师的风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再次,对自己的不理智和无礼,深表歉意!

特此!

巡回检察经验总结篇二

欢迎来到观影学法,今天和大家分享的是由于和伟、韩雪、马元、冯雷等人主演的热播剧《巡回检察组》,该部电视剧主要讲述了东川省巡回检察组组长冯森、驻监检察室主任罗欣然等人通过调查“9.30”杀人案、黄四海过失致人死亡案等,打击了一批批违法犯罪行为,深挖了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维护了人民的正义,展现了检察官清正廉洁、依法履职的良好形象。

涉及的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可以在监狱、看守所等场所设立检察室,行使派出它的人民检察院的部分职权,也可以对上述场所进行巡回检察。省级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室,应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有关部门同意。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基层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室,应当经省级人民检察院和省级有关部门同意。一句话,其实是巡回检察就是对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执法活动是否合法进行全面检察和监督。比如服刑人员沈广军提出监管民警郑锐打断了他胳膊,巡回检察组对于该情形需要立案审查,如果构成刑事犯罪,是要追究监管民警的刑事责任,如果尚不构成犯罪,存在监管人员殴打、体罚在押人员等情形,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还有冯森发现监狱摄像头存在监控盲区,就可以针对监管场所存在的漏洞、隐患等行为,提出检察建议,要求整改。

电视开始,场景是召开省十大法治人物表彰大会,胡雪娥拿着锦旗喊冤。

涉及的法律知识:对于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不服,该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也就是说胡雪娥认为判决不公,可以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提出申诉。

监区管理人员怕沈广军胳膊骨折事件影响监区评比,开始提出给其认定为工伤。

涉及的法律知识:工伤如何认定?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有职业病的情形。那么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工伤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工伤需要什么材料呢?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胡雪娥以为冯森是骗子,而将其从病房往出赶,并且将冯森的公文包从住院病房扔了下来,材料在天空中飞舞,散落了一地。

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也就是如果该公文包砸伤了行人,胡雪娥是要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的规定,胡雪娥的行为甚至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省委政法委书记张友成的儿子张一苇在聚会上认识了网络作家乔逸,两人发生了性关系,乔逸同事白小莲报案称有人被强奸,民警抓获了张一苇。

涉及的法律知识:强奸罪,是指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张一苇与乔逸已经发生性关系,这是没有争议的,主要在于发生性关系时是否违背乔逸的意愿?第一,从报案时间来看,并不是乔逸报案,而是白小莲去报案的,声称有人被强奸。而且在第二天早上报案,乔逸与白小莲一直在手机联系,但白小莲并没有在案发时报案,也就是说乔逸人身自由,并没有受到控制。第二,从案发经过来看,张一苇进入乔逸房间时,乔逸并没有被威胁或者胁迫,甚至两人表现比较亲密。第三,在案发过程中,乔逸提出:你会娶我吗?张一苇说:开什么玩笑,太扫兴了。乔逸说道:行了,我不想继续了。其实整个过程中,张一苇并没有使用暴力或者胁迫等手段。综上,认为张一苇的行为并不构成强奸罪。对于强奸罪的审查判断,必须根据全案证据等综合判断、认定。

巡回检察经验总结篇三

磕着瓜子看完了《巡回检察组》,抱着笔记本又倒着看了一遍,终于追完了,泪目。沉醉于于和伟、宋春丽一帮戏骨的倾情演绎,更被本剧的高义大善所折服。

这部剧剧情跌宕起伏,政法干警人物各有各的性格,内容涉及杀人大案,也没绕开其他小案,开篇犯罪嫌疑人的母亲大闹颁奖礼,组织决定案件重查,案件疑云重重,监狱波诡云谲,是非黑白错综复杂,检察官剑走偏锋,卧底掮客,抽丝剥茧,与幕后黑手斗智斗勇,剧尾冤案水落石出,涉案人员被绳之以法,最终实现了人民的正义,也就是“每个人”的正义。

法,定争止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有罪者认罪伏法,无罪者正义得以伸张。

——法律得到了普及。观众通过黄四海杀人的剧情,知道杀人有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之分,通过张一苇强奸罪知道违背妇女意愿的深层含义,知道故意伤害罪,通过武强、冼友文知道了徇私舞弊减刑罪,这些法律常识的鲜明阐述让观众在吃瓜的同时,也学到了知识。

后一种正义是法律框架下的正义,正如冯森所说,无论多大的委屈,都要用光明正大的方式去解决,哪怕时间很长,只有这样才能活在阳光之下,正气凛然,无愧于心,无愧于人。

——矛盾得到了化解。本剧中有正与邪的较量,也有夫妻之间意见不合的矛盾,兄弟亲人之间因误会产生的矛盾,以及父子之间的矛盾在剧末都得到了升华。尤其是张友成和张一苇父子,冯森和郑锐父子,那一声“爸”,让人泪目不已。

这部剧好就好在这里,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但仍深植于生活。

剧中,胡雪娥在悲愤交加之际有一句台词,她说“如果你是清官,就应该给老百姓办事,如果你是贪官,就收钱给老百姓办事,可是你们不贪也不清,成天就在那里给我推,给我扯皮,你们当什么官”。这样的灰色论调居然在弹幕里被一致赞同,是不是很奇怪?难道一定要违纪贪腐才能有所作为?《铁齿铜牙纪晓岚》里和珅说把米换成糠赈灾,反而对百姓好,因为贪官们不会贪,可以救更多百姓。很多人看了之后觉得触及到了贪污的大智慧。那么雍正时期赈灾直接发米也没人敢贪污,难道不是更好的结果。其实只是站的角度不同而已。当你是官员,你可以置身事外侃侃而谈,但当你是灾民,你希望吃糠还是吃米?贪腐对制度的破坏,对民心的动摇,这种损失是无法估量的。

一个冤案,挖出了深藏在政法系统里的腐败者,本该是执法者,却成了阶下囚,为什么当年屠龙的勇士终究成了恶龙?所为不过孔方兄和自己的那点私欲罢了。

当胡雪娥感谢冯森给了自己一个公正时,冯森说“这是我们应该干的,党给我发工资就是让我干这个的”,这句话也引发了弹幕的热议,其中有这样一句话,司法腐败是所有腐败中最可怕的腐败。的确如此,人们求助于法律,是因为此时的道德教化无用,法律底线一旦突破,有罪变成无罪,无罪变成有罪,所有的游戏底线将会丧失,社会也将丧失最后的守护堤。人们不再相信司法公正,不相信法律正义,丛林规则上演,那将是多么可怕的场景。

也许你说,你我都只是升斗小民,是普普通通的一个法律工作者,是这个庞大的社会机器上的一颗小小的螺丝钉,能做的可能很少,但是有一点,我们一定可以做到,就是一定不要成为我们批捕或者起诉过的那种人,不要从正义的一方沦为被审判的一方,因为,我们对于这个社会也很重要,做一个好的法律工作者,这个世界就能多那么一点点的公平和正义,守住自己的操守和底线,一辈子做一个嫉恶如仇的法律工作者,不随波逐流,不放弃自己的原则,也不失望于人性。

愿我们办理的案件最终都能成为“法治中国”的历史注脚,在依法治国的宏大进程中,刻在人们的记忆里。

往事作序,来日为章。

巡回检察经验总结篇四

  3、缺乏市场经济的意识,缺乏开放意识,缺乏创新意识,思想观念落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2、学习时间、学习资料和学习效果没有落实到位,有时只注重实用主义,急用先学,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系统学习。

  3、学习上存在自满情绪,浅尝辄止,不注重更新业务知识,遇上处理具体事情,往往是凭主观臆断和经验去分析状况、处理问题,导致业务知识和业务水平有下降的趋势。

   工作作风方面: 。

  3、工作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思想树立得不牢固。在具体工作中思路不宽,上传下达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满足于不出事,而如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进行贯彻落实,工作思路没有打开,工作中缺乏新的亮点,还不善于创新,不能够很好的灵活掌握方针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巡回检察经验总结篇五

尊敬的老师:

您好!

我作为学生会的会长,我在工作中竟然出现失职,实在是有愧于这个职位,有愧您对我这个人的期望,我没有管理好整个学生会的纪律和制度,让学生会一片乌烟瘴气的,这是我的失职所在。因而对此事向您检讨。

我本学期初当学生会会长,得您青睐,我从一众学生会干部中脱颖而出。我也觉得很骄傲,因此开始时我是很认真的做事的,大部分的时间都待在会理处理事情,忙着接手工作。但是由于是新手上任,即使已经在会里待了两年,但是我还是觉得事情过于的多,很多时间都是忙着自己工作上的事情,然后对会里的制度和纪律也就没有怎么注意,加上又招了很多的新人,我一下子就真的忙不过来,工作的侧重点都放在主要事情上了,对会里各个部门的管理就稍微放松些,这也就导致他们觉得没人管,每天在会里都没有认真的做事,每天的值班也没有认真的值守,所以这次您去会里巡查的时候,大部分的部门值班人都没有到齐,而且在部门办公室里也都是在玩手机。这已经严重的违反了学生会的规定了,造成这样的情况是我管理不严,也是我对会里各部门的部长没有严格的起到管控的作用,如此作为部长的他们都没有带好头,那下面的人怎么可能做好自己的事情。

发生这样的事情我很抱歉,我还记得我选举成功的那天还向您和其他老师以及所有会里的人起誓一定会帮助您管理好学生会,让学生会在我的手中欣欣向荣,我还保证自己可以把学生会的事务管理好。可是现在我没有做到自己向您承诺的事情,我于心有愧,我也感到特别的悔恨自己为什么只顾会里主要的事情,作为会长,是一个中心,我就应该所有的事情都要处理好,尤其是通知下面的人把个人的事情做好,这样一步步的往上才会好。我对自己失职之处向尊敬的老师道歉,在这份工作上我没有做好,更没有履行自己全部的职责,让工作出现纰漏。本来是帮助您分散工作的,作为您的助手,是要帮您分担的,结果反而还给您添麻烦了,让您再一次操心了。从这之后,我会重新跟会里的所有人声明要遵守会里的各项制度,严格的管理他们的行为,我不会再让您有对我失望的机会了,还望老师相信,也原谅我本次的失职。

敬礼!

检讨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巡回检察经验总结篇六

电视剧《巡回检察组》黄四海结局被判处死刑。最后一集,新闻里播放以黄雨虹为首的黑恶势力被抓,武强,冼尤文和罗劲松也被捉拿归案,黄四海顿时傻眼了,他觉得天都塌了下来,知道自己彻底完了,黄四海突然歇斯底里地冲向张一苇,紧紧抓住张一苇的脖领子,扬言要杀了他和张友成,狱警赶忙过来把黄四海抓走。

当然是卿乃姐妹情深丶的啦。她们很团结很有爱的。

《巡回检察组》中郑锐和冯森是父子关系,因为母亲被杀的事情,导致郑锐和冯森这对父子产生误会,而郑锐也因此和母亲姓。

此时在第一监狱二监区五分监区服刑的沈广军故意在第一监狱二监区五分监区区长郑锐经过时报告说自己要反映情况,郑锐便到一旁接受他的反映,并刻意躲过监控,无缘无故辱骂起郑锐,郑锐忍无可忍打了他。沈广军哀嚎不已,监狱犯人米振东说他骨折致使骨头露了出来。

这件事非同小可,监区长罗劲松叫来郑锐问清楚情况,郑锐一再表示自己没有下狠手,一定是沈广军使狠招来报复他,罗区长十分恼怒,无论从哪方面看起来,都是郑锐打的沈广军,郑锐所说的是否属实,已经显得不再那么重要。

冯森,电视剧《巡回检察组》里面的人物,由中国内地男演员于和伟饰演。东川省巡回检察组组长,“身经百战”,在省政法委书记张友成的指挥下前往橙州重启调查“930杀人案”。

联手驻监检察室主任罗欣然抽丝剥茧剖析案情证据,明察暗访揭开层层迷雾,多方合力最终挖出幕后潜藏势力,成功维护法律的神圣和威严。

《巡检察组》中冯森的结局是:冯森在到波利不久后,也被调任到了省检察院。

冯森回和张友成完全不同,没答有法务人员的那种气质,在收集情报上,更是有自己独特的方法,手段更是花样百出,潜伏在医院去见胡雪娥,又旁敲侧击地通过公安系统的旧识,收集与当年有关的卷宗。

扩展资料:

电视剧《巡回检察组》已经大结局了,冯森也终于替自己的妻子郑玮丽报了仇,原来当年设计陷害他妻子郑玮丽的人就是在监狱里一直服刑的米振东。

本片的主人公就是冯森,作为一名检察官始终不忘初心,坚持为民请愿,公正公平坚守法律的正义,而且绝对不会徇私枉法,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可以说冯森是一名非常合格的人民检察官。

但是冯森却不是一名合格的父亲和丈夫,自古忠孝难以两全,冯森把自己全部精力放到工作上,以至于疏忽了家庭,他的妻子郑玮丽还因为冯森坚守法律原则而被米振东等人设计害死了!郑锐跟冯森改善关系了。冯森申请调回波立市工作,儿子郑锐亲自给他拿来船票。临走前,郑锐喊了他一声爸,让他保重身体。罗欣然拿来了锦旗,但还是没能让冯森看上一眼。扩展资料:郑锐角色背景在第一监狱二监区五分监区服刑的沈广军故意在第一监狱二监区五分监区区长郑锐经过时报告说自己要反映情况,郑锐便到一旁接受他的反映,并刻意躲过监控,无缘无故辱骂起郑锐,郑锐忍无可忍打了他。沈广军哀嚎不已,监狱犯人米振东说他骨折致使骨头露了出来。这件事非同小可,监区长罗劲松叫来郑锐问清楚情况,郑锐一再表示自己没有下狠手,一定是沈广军使狠招来报复他,罗区长十分恼怒,无论从哪方面看起来,都是郑锐打的沈广军,郑锐所说的是否属实,已经显得不再那么重要。

巡回检察经验总结篇七

张友成和冯森在体育场有一次谈话,对内鬼是深恶痛绝。但为一时找不到线索、无处下手而苦恼。不过,他们都是检察战线经验丰富、有勇有谋的高手,肯定会有办法挖出这帮潜藏的敌人。

潜藏在公检法内部的内鬼、内奸是最可恨也是最可怕的。他们能起到犯罪分子、黑恶势力所起不到的作用。同时他们也会带来恶劣的社会影响,失去法律的公平正义,使法律失去尊严,使群众失去信任,使依法治国变成泡影。张友成书记对冯森说,黄四海不仅在狱里已经减刑,还要办假释,老百姓知道了还不得火山爆发。冯森认为不仅他的立功减刑有问题,他的过失杀人也有问题,有可能是故意杀人,这样的话一旦查出来就可能会判处死刑。

黄雨虹为了让自己的儿子早点出来,不惜多次陷害张友成的儿子犯有强奸罪和伤害罪。张友成的妻子背着张友成找熊检和张友成的秘书陈忠明帮忙,熊检就开始利用自己的身份活跃起来了。冯森明确告诉他黄四海的减刑以及过失死亡的手续不健全,很可能是故意杀人。黄四海的案子你经手过,现在你还在帮他做减刑工作,让人怀疑是否有利益关系,这很危险。熊剑有所警觉,在郑双雪再找他的时候就有所推辞。同样是办案,一个清醒一个糊涂。陈忠明就比较高明,和她玩起了“迷踪拳”,没说不办,但一样也没落实。我在想他一定是向张书记做了汇报,张书记对郑霜雪的活动了如执掌,曾劝他不要干预,他心中有数。郑霜雪哪能听得进去,她对熊检说一旦黄四海的二次减刑办成,黄雨虹将给她公司五亿美金。真舍得下大本钱呢。可是一旦熊检要真办成,郑霜雪和熊检可也就牵扯进去了。

为什么做了一个假救人的设计,黄四海就获得了减刑;

为什么黄四海在监狱里还能一手遮天,还能指使狱外的黑恶势力犯罪,想换监区就换监区,想整谁就整谁?说明一定有内鬼,有里外信息的串通。张书记一语道破:黄四海的案子有涉黑嫌疑,上边有保护伞,内部有小团伙,外边有黑势力.非打掉不可。

冯森提审黄四海,首先揭穿他之前减刑立功从倒塌的围墙下面救人的事件是伪造的,黄四海虽百般狡辩,但是当听到涉及的熊绍峰副检察长已被调查,心里开始感?a>。

黄四海他们没想到冯森会那么敏锐,虽然当时的监控摄像已经被“高人”处理过,但是还是因为一只正在吃面包的狗暴露了。眼看“纸包不住火”,黄四海顿时方寸大乱,浑身抖如筛糠,大声喊冤,还口口声声称他有很多钱,冯森讽刺黄四海就是因为他太有钱了.才一切真相大白,在场旁听这次提审的人都惊呆了。武强检察长却向冯森提出自己的疑问:现在的科技真的发展到这种程度了吗?对此,冯森回答到,并不是能随便修改,这种技术是世界最顶尖的黑科技,一般人可接触不到,也消费不起,也只有像黄雨虹这样的首富才有这个背景和实力。估计黄雨虹为了自己儿子的性命,只要有一线希望,就算花费百倍代价也会去争取的吧。当然,金钱不是万能的,金钱可以买到高科技,但是它无法收买正义,“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就算再强的黑科技也无法改变事情的本身,黄四海故意杀人的行为还是被拥有强大智慧的冯森这样的检察官发现了。黄雨虹的整个集团和组织内的黑恶势力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即使在监狱里,足不出户也知道各种事情,也要做老大,一手遮天,享受霸权;

甚至还能呼风唤雨,让狱外的黑势力将狱内敢于挑战者的母亲打成腿瘸。作为全省第一首富,黄雨虹竟然仗着自己有几个臭钱,贿赂高级官员,争取给儿子黄四海减刑,将他救出监狱,然后找个理由送出国外,到那时再要抓他就不容易了。可是黄雨虹却没想到,就在黄四海减刑成功时,冯森出现了,掀起了一场重新审理、整个颠覆原案的大风浪,正义必定战胜邪恶的趋势不可逆转。从黄四海到“930谋杀案”案件的主犯米振东,冯森一点点揭开迷雾,就连隐藏极深的冼友文、罗劲松以及“甩棍”武强都、王剑鸣被冯森直接挖掘,帮助组织铲除了几个公检法内部的大隐患。

自古以来,沙场征战,假如有哪种人最让人痛恨,毫无疑问不是对手,而是己方内奸和叛徒。元朝刘壎曾言:“然其死者若愚,其囚者若活,而其辄去者若背叛,非忠也。”正如刘壎所说,有一种人,为了利益,选择出卖己方,这种人无疑是最让人痛恨的。

关于内奸叛徒,历朝历代都是有的,如唐朝安禄山,五代十国石敬瑭,元朝许衡,近代汪精卫等,这些人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选择了背叛自己的祖国,给自己的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深重的苦难。

想想叛徒顾顺章给中共首脑机关带来的破坏,其作用是多少明火执仗的敌人所起不到的。蔡和森、恽代英等都是由他出卖的。周恩来等中央重要领导幸亏得到了情报撤离得早,否则后果难以预料。后来蒋介石觉得顾顺章的利用价值已经失去,就下令将其处死了。

蒋介石离开大陆的前夕指示国防部保密局局长毛人凤,有两种人坚决不能回台湾:“第一种是共产党叛徒,第二种是特工间谍。”当时蒋介石就秘密下令,特别指示毛人凤让张国焘留下,坚守阵地。那个时候张国焘还一直在幻想国民党能够回来接自己。之所以不让中共叛徒去台湾,原因是共产党胜利了,中共叛徒决不会再死心塌地跟着国民党走,让他们去台湾,只能增加负担。张国焘最后死在异国他乡——加拿大,据说冻死在养老院。

古今中外的汉奸叛徒,他们为了一己之私,可以出卖灵魂,背叛国家,出卖大多数人的利益,只为满足他们阴暗、自私、贪婪的欲望,最后几乎没有几个有好下场的。

由于人性的复杂,造成了汉奸成分的复杂。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汉奸也分为三种类型:本我型汉奸,自我型汉奸,超我型汉奸共三种。本我型汉奸:顾名思义,本我就是真的我,也就是真正的自己。所谓的本我型汉奸,也就是说即使没有外国人打来,这个人骨子里面也是有着奴颜婢膝的汉奸气质的,他一切以个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只要对自己有利,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他都愿意做。大家看看影视剧里面的大部分汉奸,都是这种类型。本来也就不是什么好人,本来就没啥道德,唯一的特点就是喜欢狗仗人势,欺凌弱小,自己丝毫没有道德观。自我型汉奸:什么是自我型汉奸呢?从本质利益上来说他们就像是商人一样,在一次次的试探中,判断哪个方向的利益最大。比如汪精卫,他在中日大战的关头,看不见中国有任何战胜的希望,所以他在关键时刻选择了投降,选择了妥协,也就是说,这些人在性格上有着致命的缺点,他们表面的智慧不足以掩饰他们骨子里的软弱,在生死存亡的时刻,他们会把自己的软弱展现得淋漓尽致,并且这种软弱中有一种放不下自己私人利益的私心。这种自我型人格用现在的一句话说,就是“衣冠禽兽”,表面光鲜靓丽,但是当你扒开他的衣服才发现,他内心充满了肮脏。超我型汉奸:如果说自我型汉奸是复杂的,那么超我型汉奸则是把汉奸职业当成了一种他们认为“伟大”的职业来干,他们不单单是为了个人的利益,而是上升到了理想的程度。比如川岛芳子,这个人就是一个典型的超我型汉奸,她去出卖自己的国家,去出卖自己的人民可不仅仅是为了自己得到什么,她其实最根本的目的就是借着日本人的手去恢复满清的统治。她难道不知道日本人的野心吗?应该说是知道的,但是她甘愿堕落,哪怕她建立起来的是一个傀儡政府,她也要把这个虚假的外壳给建立起来,这就是超我型汉奸,一种自以为高尚的汉奸类型。

武强、王剑鸣、洗友文、罗劲松还是属于内鬼至多是内奸,毕竟没有投降外国敌人,所以叫汉奸似乎有些重了。与过去那种投靠敌对政党的叛徒,似乎也不能划等号。但他们毕竟背叛了党的信仰,收受了巨额贿赂,为犯罪分子和黑恶势力提供情报以及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等方面的帮助,充当保护伞。他们不仅知法犯法,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而且破坏了法治的公平正义,降低了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公认度和诚信度,影响了依法治国政策的落实,危害也是极大的。比照来讲,这四个内鬼还够不上超我型,也就是在自我型和本我型之间。应该还是在利益型的低档次上,离那种形而上的、精神层面、政治层面、自我实现层面的超我型,还有较大的距离。

近些年来,不管是军界、外交界、党政机关等领域都查出一些内奸,他们出卖国家利益,泄露重大机密等,是当之无愧的内奸。如1999年被查出的潜伏在军队高层的八大间谍及汉奸,就很令人触目惊心。最近国防大学金一南少将在一次演讲中,罕有地谈近年被外国情报机构收买,出卖情报的叛变案。这些叛徒身在高处,却还不满足,为了利益不惜出卖国家,让国人更是气愤!就连国家某些尖端项目也处于无秘密可言状态!

自古以来,一切叛国者、卖国贼为国人所不容,为法律所不容!这种背叛祖国和同胞的千古罪人将永远被钉在耻辱柱上,必遭万世唾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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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笔很飘逸。

巡回检察经验总结篇八

党的十九大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作出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也是国家内部安全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其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刑罚目的的最终实现,也直接关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全面落实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对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是我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2018年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可以在监狱、看守所等场所设立检察室,行使派出它的人民检察院的部分职权,也可以对上述场所进行巡回检察。

长期以来,检察机关主要采取在监狱设置检察室的方式,对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活动进行派驻检察。实践中,派驻检察室人员相对固定,缺乏必要交流轮岗,有的长期派驻在一个监狱,“熟人熟事”“一团和气”,导致监督敏感性不强,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监督流于形式、缺乏实效等问题。同时,由于派驻检察室把精力过多放在办理刑罚变更执行案件和监管安全防范检察上,未能充分发挥对监狱监管改造工作的监督职能作用。2018年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可以在监狱、看守所等场所设立检察室,行使派出它的人民检察院的部分职权,也可以对上述场所进行巡回检察。这为我们进行监所监督体制改革提供了依据,也指明了方向。

为适应新时代需要,最高检党组决定调整监狱检察工作重点,改“派驻”为“派驻+巡回”,既发挥“巡”的优势,又发挥“驻”的便利,于2018年5月部署开展了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巡回检察提高了监督敏感度,从而有效避免检察人员“因熟生腐”“因熟生懒”等问题。此外,巡回检察的机动性和灵活性强,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实践中出现的违法问题,并且更加注重对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保障的监督,更加注重促进监狱对被监管人的教育改造,促其成为守法公民。可以说,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是事关监督理念、监督方式、监督内容和办案方式的一项重大创新,对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正因为如此,对监狱实行巡回和派驻两种检察方式,已经被去年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正式确立。从今年3月开始,巡回检察试点覆盖全国。实践证明,巡回检察是一项具有强大活力和生命力的好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全面推行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

2019年6月15日,市检察院召开了巡回检察动员会,韶关监狱、武江监狱、北江监狱、乐昌监狱领导参加了座谈会,对如何做好巡回检察进行了讨论,会后签订了《韶关市检察机关与监狱建立巡回检察工作衔接配合机制的意见》。7月至8月,市检察院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相关规定及上级工作部署组成巡回检察组,依法对广东省韶关监狱、乐昌监狱、北江监狱、武江监狱进行了常规巡回检察,并且邀请了省人大代表、市消防支队防火监督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同志参加。

总的来说,开展巡回检察发现以下几方面存在问题:

(一)开展巡回检察条件还不够充足。

巡回检察实行的是不派驻、不固定人员、流动的方式,巡回虽减少了同化的概率,但囿于人员有限,本轮巡回检察组由市检察院领导,驻市看守所检察市主任、市检察院刑执科、驻所检察室全体干警,基层院抽调3名干警组成,四个监狱首轮常规巡回的巡回人员也来自之前的派驻人员,监督者和被监督者仍处于熟人或半熟人的状态,能否起到完全防止权力同化的效果,有待实践检验。而且相关刑事执行检察经验欠缺,对发现问题的敏感性上会有所欠缺。

由于驻监人员撤回,检察人员进入监狱,进行日常巡回检察的次数减少,与狱方、与犯人接触减少,对狱情的掌握相对滞后。例如对罪犯思想动态、控告申诉、部分新入监罪犯档案信息、罪犯健康信息等不能及时掌握,发现细节问题的机会可能会减少,如入监通知管理零乱、罪犯入监档案不规范消防应急预案不够细致等,除此之外,对违法行为监督的及时性方面也会降低,因此需要配套其他手段。

一些地方表象问题发现较多、深层次问题发现较少,并且不能及时上报,联系沟通解决问题情况较少,发现监狱问题较多、检察机关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自身问题较少,对监狱检察提出发现问题较多、共同研究帮助解决困难问题较少,对于监狱巡回检察出现的新问题处理上显得手足无措,缺乏指导,如在巡回检察过程中发现的监管安全存在隐患、戒具使用审批不规范、劳动生产场所存在隐患、教育改造单一等问题较多,而对检察机关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自身问题较少,共同研究帮助解决困难的情况比较少。监管区监管设施落后,房子老旧,工作条件差,巡回检察中主要还是依靠人工深入三大现场、查阅材料、与罪犯谈话、调阅录像等传统方式开展工作,存在信息技术手段应用不广泛、不深入的问题。

(一)实现巡回人员的不固定,增强巡回人员的专业化。

巡回发挥威力的杀手锏便是人员、时间、地点的不固定。理论上,在监督者人员较少且范围一定的情况下,被监督对象完全可以对其同化。巡回检察欲发挥更大作用,改革需要站在更高的高度,同时派出巡回人员须具有相当丰富的刑事执行经验。专业工作需要专业人员,刑罚执行监督是一项专业化较强的监督工作,需要一双火眼金睛。特别是在巡回试点的当下,对人员专业素质的要求更高。加快巡回人员的专业化建设迫在眉睫。为此,市检察院领导参加主题为“刑事执行检察办案模式的探索与发展”业务网络培训,进一步增强巡回人员的专业化。培养专业化刑事执行检察队伍,让刑事执行监督更加专业,改变以往不同监管场所执法活动存在差异以及监督不对等的现状。

(二)增强巡回检察的突然性,发挥派驻检察的现场优势。

增强巡回检察的突然性、非预告性,需要改变监所提前知道巡回检察时间的做法。下一步应该增加不打招呼的巡回检察次数,增强巡回检察的突然性。例如可以适当开展夜巡,因为夜间也是监狱监管最松懈的时间段,暴露出来的问题也会较多。鉴于派驻检察具有空间性、经常性的优势,特别是新形势下的刑事执行检察强调要加强对罪犯的教育改造,注重对罪犯举报、控告、申诉案件的办理,切实维护罪犯合法权益。在这些需要面对面沟通交流的方面,派驻检察可能更有优势,因此实行“派驻+巡回”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扬长避短,各自发挥自身优势,取得更好的监督效果。由此,市检察院领导在10月12号组织会议讨论研究乐昌中山院的调研课题《监狱检察监督“派驻+巡回”模式探究》(高检院立项),以便发挥“派驻+巡回”模式的优势。

(三)开展巡视检察,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巡视检察,是上级检察机关监所部门对下级监所部门所在的监狱以及监所检察部门自身进行检察的活动。它的权威性更高,专业性更强。为增强监督的权威,减轻对等监督带来的工作压力和阻力,也为解决减刑、假释案件办理中与裁定的中级法院级别不对等的问题,可由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不定期组织巡视检察来支持巡回检察,这也是检察一体化的体现。在工作方式上,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切实提升“智慧检务”应用能力,实现向信息智能转变。以便加快市检察院领导要求要督促四个监狱按照反馈意见提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并做好“回头看”有关工作的要求。为提升巡回检察工作实效,检察机关根据巡回检察工作需要可以邀请司法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审计等部门中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巡回检察等。

推进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主动从“供给侧”进行结构性改革,强化监督刚性,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新的更高需求的具体举措。检察机关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巡回检察这项司法为民的举措落实好,坚持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有机结合,完善监狱巡回检察制度,切实发挥巡回检察制度优势,更好地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促进提升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做出更大贡献!

巡回检察经验总结篇九

近年来,xx县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立足工作实际,以“三到位”贯彻落实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工作相融互动、齐头并进。

凝聚共识、传导压力,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一是落实层级责任担责。党组书记、检察长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牵头抓总,靠前指挥,全力当好“第一发言人”,切实履行好院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机关党委、各支部和各业务科室逐级落实各层级的责任。及时传达学xxx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明确工作分工履责。院党组专门成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并明确主体责任办的相关岗位责任,通过细化责任分解,进一步完善责任链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实行意识形态工作痕迹管理制度,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xx县检察院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履行职责。

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坚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党组及班子成员年度述责述廉报告,接受监督和评议。

完善制度、守住阵地,确保责任分解到位。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以党组中心组学习、道德讲堂等为载体,扎实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讲话精神武装全体检察干警头脑,正确引导检察机关思想舆论。

二是强化阵地意识。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网络媒体两个舆论场作用,推进检察新媒体矩阵式运行,打造了以“门户网站、官方微信”为主要宣传阵地的新媒体平台体系。并充分利用“官方微信”等新媒体宣传检察工作动态和成效,扩大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三是强化新闻宣传纪律底线意识。制定完善了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涉检重大敏感案(事)件和重大先进典型新闻报道审批制度。下发了《xx县检察院微信发布审批制度》,着力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重视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期的舆论监管、引导和涉检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舆情负面影响。

四是强化信息公开意识。积极探索推进终结性法律文书上网公开,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认知、理解和支持。注重发挥派驻检察服务站作用,做好法律监督向基层延伸中的意识形态工作。

把握导向、搞好结合,确保行动落实到位。

一是结合平安xx、法治xx建设系列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托检察宣传新媒介,紧扣检察工作职能,积极传播检察主流思想舆论,重点宣传检察机关在“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活动中,如何服务xx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平安xx的做法和成效,用“好声音”讲好检察故事。

二是结合典型宣传示范引领,推进检察干警个人价值观建设。组织干警学习检察系统的先进人物,并结合本院实际选树身边的典型,让学模范、赶先进蔚然成风。

巡回检察经验总结篇十

在近期的监狱巡回检察中,我作为检察官的一员,深刻地意识到自身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通过此次整改,我有了许多心得体会,下面我将就此进行总结和探讨。

首先,此次监狱巡回检察的带队领导为我们提供了许多支持和协助。在整改的过程中,他对我们的指导和教育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实践中,我们也深入地学习到了许多法律知识和检察法律职能的重要性。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这种感受使我们更加坚定了执行职责的信念。

其次,在此次活动中,我们发现监狱的管理和安全问题十分突出。在评估中我们发现,监狱的管理缺乏规范性和规则制定,监狱内存在着由于管理不善而导致的一些问题。要加强管理,我们必须充分发挥监狱管理的作用,设置规则,确保规则的落实和执行。同时,我们也发现许多囚犯缺乏适当的安全保障,因此我们需要在加强监狱管理的同时,也需要广泛地宣传法律知识,让囚犯在遵纪守法的同时,更加注重自身的安全和保护。

最后,对于监狱巡回检察的整改工作,我们必须持续不断地关注和追踪。仅仅一次活动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必须在长期的工作中逐渐加强监狱管理,减少不必要的问题和损失。加强法制教育,宣传法律知识,让囚犯们认识到细节上的环节可能给他们带来更大的伤害,保护自身安全和权益,这也是我们的重要职责。

通过此次监狱巡回检察的整改活动,我们认识到了自身工作的不足,也领悟到了后续的工作方向。监狱安全是关乎我们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的问题,它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我们应该深深地理解这一问题,用坚定的决心去完成工作,让监狱这个社会的一部分变得更加安全,也为我们自身的职责感和工作表现增加新的色彩。

巡回检察经验总结篇十一

近年来,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巡回检察制度的建立与完善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巡回检察工作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手段。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我深感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性与独特性,也从中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巡回检察是提高司法公正的有力措施。通过巡回检察,检察机关能够深入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及时了解和解决一线审判、检察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此外,巡回检察还能够对地方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判决结果合法、公正、公开。通过巡回检察,有效推动了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搭建了坚实的平台。

其次,巡回检察是加强检察机关与基层联系的重要途径。随着社会的发展,犯罪形式与手段不断翻新,检察机关的任务越来越复杂,需要更加全面的信息和依据。而通过巡回检察,可以实现检察机关与基层法院、检察院之间的密切配合与信息共享,及时了解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巡回检察给基层法院、检察院提供了发展的机会和空间,使其在工作中得到更大的发展和进步。巡回检察的开展不仅增强了检察机关与基层机构的互动,还提升了基层法院、检察院的专业水平和办案效率,为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再次,巡回检察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通过巡回检察,检察机关能够深入到各个地区,积极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法治理念,加强法律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素养。同时,巡回检察还能够通过宣传典型案例,引导公众正确理解法律法规,遵守法律的底线,维护社会秩序。巡回检察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不言而喻,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

最后,巡回检察是加强司法公信的重要手段。巡回检察的开展能够提高司法机关的透明度和廉洁度,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并及时查处廉政违纪案件。巡回检察的存在和开展,使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产生信任,增强了对司法公正的认同感。我曾参与一起重大案件的巡回检察工作,由于我们的公正执法、廉洁自律,得到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认同和赞赏,为司法机关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综上所述,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通过巡回检察,不仅可以提高司法公正、加强检察机关与基层联系,还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提升司法公信。巡回检察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将继续深入学习和实践巡回检察相关工作,为司法体制改革和社会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巡回检察经验总结篇十二

近年来,巡回检察谈话在中国司法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一种特殊的检察工作方式,巡回检察谈话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打击犯罪行为、促进法治建设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我作为一名年轻的检察官,受单位的安排,参加了巡回检察谈话,并对此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以下将从巡回检察谈话的意义、准备工作、沟通技巧、思考与总结以及对未来的展望等方面进行探讨与分析。

首先,巡回检察谈话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它帮助检察机关更深入了解犯罪现场和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为案件办理提供了重要线索。另一方面,它为了解社会状况、回应群众关切提供了直接的沟通渠道。通过与当事人面对面交流,能更客观地了解案件真相,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感,提高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其次,准备工作是巡回检察谈话的关键。在进行巡回检察谈话前,我要提前做好相关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对方的背景情况,做好心理准备和语言准备。同时,还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以便在谈话过程中能更有自信地阐述法律问题。仔细准备的工作给我在谈话过程中提供了保障,使我能更好地应对各种情况,并在公正、专业的角度进行谈话。

再次,合适的沟通技巧对于巡回检察谈话的开展至关重要。巡回检察谈话作为一种沟通方式,要求检察官具备较高的沟通能力。在谈话过程中,我尽力保持冷静、客观的态度,注重倾听对方的意见和诉求,尊重对方的感受,迅速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氛围。同时,我也会通过借助相关法律知识和案例,给予对方合适的法律引导,解释法律的原则和规定,达到更好地理解和接受。

此外,思考与总结是巡回检察谈话的重要环节。巡回检察谈话在实践中遇到各种情况和问题,对检察官个人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谈话结束后,我会回顾整个谈话过程,对自己的表现进行反思与总结。思考自己在谈话过程中的不足之处,以便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最后,对未来的展望是巡回检察谈话的必要环节。通过参与巡回检察谈话,我深刻认识到自己在司法工作中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刻体会到巡回检察谈话对于法治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我希望未来能继续参与巡回检察谈话工作,不断精进自己的思想理论素养和专业能力,为社会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综上所述,巡回检察谈话是一种重要的司法方式,它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司法公信力。在参与巡回检察谈话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其意义、准备工作、沟通技巧、思考与总结以及对未来的展望等方面的重要性。相信通过不断的实践和磨砺,我能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更好地履行作为一名检察官的职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自己的贡献。

巡回检察经验总结篇十三

为了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检察机关在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的同时,结合检察职能,按照“教育(-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的精神,积极探索建立在党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配合,专门预防和系统预防、检察机关预防同社会预防相结合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因此,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方式也就成了摆在各级检察机关领导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人员面前的重要课题。下面笔者结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践,就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方式略呈管见。

一、建议党委牵头,实现网络预防。

由于产生职务犯罪原因的多方面,决定了预防职务犯罪是一个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行政、法律等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在整个预防职务犯罪的系统工程中检察机关仅仅是一个组成部分。所以,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必须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动员全社会力量,发挥预防工作的整体效能,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因此,各级检察机关要主动争取党委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视,通过党委牵头组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网络非常必要。其工作方式可以通过向党委提出当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建议党委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领导)小组,并由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科)负责处理指导(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在各部门、厂矿、乡镇聘请纪委书记或党委书记担任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联络员,建立起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网络。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进行信息交流,推广预防经验,走系统预防、部门预防与社会预防相结合的道路,共同推进预防工作的深入。

二、促成专项立法,实行依法预防。

8月1日,经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由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无锡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地方性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项法规。此后全国有的地方已制定了类似的地方性法规。例如,今年7月26日,浙江省嘉兴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议》,8月1日结束的辽宁省鞍山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这些地方性的法规的出台,标志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已经迈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同时也为检察机关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了更为具体的法律依据。因此,笔者认为,这种由检察机关提请,人大常委会制定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法规,实行依法预防的工作方式,可以提高预防工作的层次,拓展预防工作的领域,值得推广应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可在全国各地实践的基础上总结提高,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职务犯罪法》,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完全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三、设立专门机构,落实专职预防。

[1][2][3]。

巡回检察经验总结篇十四

近年来,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为了提高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巡回检察谈话作为一种重要的工作方式应运而生。作为一名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我有幸参与了巡回检察谈话工作,通过与被访对象的面对面交流,我不仅对案件情况有了更全面的了解,也深刻体会到了谈话工作的重要性。下面,我将结合自己的体会和经历,总结巡回检察谈话的心得。

首先,巡回检察谈话是贯彻司法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在巡回检察谈话中,我们重点关注困扰百姓的热点难点问题,目的在于解决他们在生活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谈话的过程中,我们耐心倾听群众的诉求,针对他们的困惑和疑虑提供合理的解答和指导。通过回应百姓的呼声,我们深入了解到他们的实际需求,并将这些信息作为完善工作的重要参考。这种贴近人民、为民服务的理念是巡回检察谈话工作的精髓所在,也是我们检察机关走向群众、赢得人心的重要方式。

其次,巡回检察谈话是加强社会纪律和法制教育的重要方式。在谈话中,我们不仅仅是简单地给予群众解答,更加注重向他们宣传法律法规,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并给予他们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有效引导。通过具体案例的讲解和解答,我们可以让被访对象更加深入地理解公平正义的重要性,增强他们遵守法律的自觉性。通过巡回检察谈话,我们帮助群众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强化了法律的权威和公信力,为社会秩序的稳定和法制建设的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再次,巡回检察谈话是体现依法行政原则的具体实践。在巡回检察谈话中,我们注重依法处理各类案件,不偏不倚,客观公正。在与被访对象的交流过程中,我们根据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决策。我们充分尊重被访对象的权利,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做到权益保护和问题解决的双管齐下。通过依法行政的方式,我们在巡回检察谈话过程中提高了法律治理的效能,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促进了社会治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最后,巡回检察谈话是建立和谐社会的有力手段。在谈话中,我们注重为群众提供心理安慰和关怀,促进被访对象的情绪稳定和问题解决的积极性。通过与他们打成一片,我们增强了彼此的理解和信任。同时,我们也借助巡回检察谈话的机会,加大对各类社会矛盾和问题的解决力度,做到防患于未然,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巡回检察谈话,我们为社会各阶层提供了一个共商、共治、共享的平台,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总而言之,巡回检察谈话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制度,它既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又有利于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通过这项工作,我们能够深入了解群众的需求,宣传法律知识,加强法制教育,依法行政,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我们也理应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使巡回检察谈话更好地服务群众、推动社会进步。

巡回检察经验总结篇十五

第一段:介绍巡回检察的背景及意义(200字)

巡回检察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是检察机关为了强化对基层法律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加强对法律执行过程中风险防控的探索和实践,促进司法公正和人民满意的检察创新机制。对于检察人员来说,巡回检察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工作,也是一个在实践中获得成长与收获的机会。在近期的巡回检察中,我有着许多深刻的心得体会,现将其中的几点进行总结。

第二段:关于巡回检察方式的探索(250字)

巡回检察的方式是多样的,多样化的巡回检察方式能够更好地适应不同地区、不同情况下的工作需求。在实践中,我们在不同的巡回检察中尝试了多种方式,并且也总结了一些有效的经验。首先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巡回检察的计划和方案,确保能够全面了解和掌握被巡回地区的基本情况。其次要充分发挥检察资源优势,与基层法院、公安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案件的办理工作。此外,还要注重与群众的互动交流,倾听其诉求并及时回应,增强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和公正性。

第三段:巡回检察中的案件处理与评估(300字)

巡回检察的核心工作之一就是对案件的处理和评估。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我们要根据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确保案件的独立公正。要加强对案件材料的审查研究,确保刑事追诉和公益诉讼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同时要注重对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进行评估,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确保巡回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和高水平。

第四段:巡回检察中的形势分析与风险防控(250字)

巡回检察还要面对不同地区的不同法律环境和风险,所以我们要进行科学的形势分析和风险防控。对于可能出现问题的地区和领域,要加强巡回检察的频率和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要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和解决问题,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工作合作机制。对于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要做好预防和防控工作,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和风险处置方案,确保巡回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段:巡回检察中的心理调适与个人成长(200字)

巡回检察是一项困难且压力较大的工作,需要检察人员有良好的心理调适能力。在巡回检察工作中,我们要有坚定的信念和毅力,要时刻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同时,我们还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不断完善自身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在与群众、同事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与交流中,要保持开放的心态,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和方式。通过这一系列的努力,我们可以更好地在巡回检察工作中成长和进步。

总结:(100字)

巡回检察是一项需要不断探索和实践的工作,但也正是通过这样的实践,我们才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和掌握巡回检察的方法和技巧,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相信在今后的巡回检察中,我们会进一步完善巡回检察工作体系,加强对地方法律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为司法公正和人民满意的检察创新机制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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