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法院被执行人异议申请书(汇总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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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法院被执行人异议申请书(汇总16篇)
时间:2023-11-02 20:07:04     小编:曼珠

想要做出与众不同的创作,我们需要从日常琐事中发现特别之处。有哪些技巧可以帮助我们写出一篇出色的总结呢?下面是一些总结的写作技巧和要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发。

法院被执行人异议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

请求不予强制执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深xxx字xx号裁定。

柴某诉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于20xx年4月xx日送达生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执行申请人所有的位于xxxxxx的房产,剥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一、柴某与王某之间的借贷关系,申请人并不知情。

1、柴某诉称王某于xx年xx月xx日向其借得人民币50万元。申请人对此从不知情,王某亦未曾将该50万元的任何部分用于申请人与王某的家庭共同生活。

在申请人与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均有固定工作、生活稳定,家庭成员身体健康,家庭生活不存在重大支出,也从未进行过任何大额投资行为,根本无需向柴某举借如此巨额债务。王某向柴某举借债务并未告知申请人,亦从未将任何该款项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2、柴某仅仅凭借一张存在重大瑕疵的欠条用来证明王某向其举借50万元债务,该事实认定亦存在模糊不清之处。第一、柴某出借50万巨额款项,却不知王某用于何处?以何种方式偿还?柴某提供的用来证明王某欠其50万的`欠条,不仅金额单位无法认清,而且也没有写明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必要条件,这与日常情理不符。第二、柴某与王某之间一直存在暧昧关系,该欠条是柴志杰用以胁迫王某维持与其之间不正当关系的保证。所谓借钱一事,纯属子虚乌有。第三、即便是王某主动给柴志杰出具了50万的欠条,也应当视为王某对柴某的赠与行为,而该赠与行为在未实际交付之前,并未生效。

二、申请人与王某已与xx年xx月xx日通过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本案执行房产已合法分割属申请人所有。法院“未审先判”,裁定执行申请人名下的该房产,剥夺了申请人依法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

1、柴某与王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审理历时1年xx个月,而在此期间,柴某既未向申请人提起过任何诉讼,法院亦未将申请人作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让申请人参加该案的审理。

2、申请人与王某已于xx年xx月xx日通过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本案执行房产已合法分割属申请人所有。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申请人所有的房产,对于申请人来说,是“未审先判”,剥夺了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综上,申请人对本案执行提出异议,请求法院查明事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不予强制执行。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日

法院被执行人异议申请书篇二

申请人:吴某,女,汉族,无职业。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张某系夫妻关系,贵院于__年7月4日,在强制执行中将张维祥的银行退休工资卡给予冻结,由于没有生活费,现已造成我们二位老人无法正常生活。涉案生效的法律文书正予申请再审,对此,申请人认为,即使本案应该履行义务,该债务也是张某个人之债,不应该侵害和剥夺申请人被扶养的权利和生活费用,贵院采用的这一强制执行措施,已严重违反法律规定,故请求立即依法解除冻结。

我国《民诉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申请人既是利害关系人又是案外人更是其被执行人所扶养的家属。所冻结的工资卡额为1100元,工资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按合理执行,申请人应享有的550元不应在执行之列,剩余550元,还应在保留被执行人生活必须费用外,方可执行偿还债务。

上述异议恳请贵院认真考虑,期望执法的同时不该违法,谢谢!

此致

申请人:吴某。

20xx年7月9日。

法院被执行人异议申请书篇三

异议人(案外人):姓名(张三),男(或女),_年_月_日出生,民族(汉族或土家族),工作单位(有工作单位的写明工作单位),住所(写明户籍地,若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明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申请执行人:姓名(张三),男(或女),_年_月_日出生,民族(汉族或土家族),工作单位(有工作单位的写明工作单位),住所(写明户籍地,若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明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被执行人:姓名(李四),女(或男),_年_月_日出生,民族(汉族或土家族),工作单位(有工作单位的写明工作单位),住所(写户籍地,若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明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异议请求事项:(有几项写几项)

请求法院停止(或撤销、纠正、中止)执行行为(或对某财产的执行)。

事实和理由:(具体情况因案而异,要简明扼要,实事求是)

贵院在执行(____)鄂1002民初_____号民事判决过程中,查封(或冻结、拍卖)财产,因该财产属于异议人生活必须财产,根据法律不得作为执行标的物(或执行行为违法)。现提出书面异议,请求贵院停止(或撤销、纠正、中止)执行行为(或对某财产的执行)。

此致

xx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异议人(案外人):

年月日

法院被执行人异议申请书篇四

申请人: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张xx系夫妻关系,贵院于20xx年7月4日,在强制执行中将张维祥的银行退休工资卡给予冻结,由于没有生活费,现已造成我们二位老人无法正常生活。涉案生效的法律文书正予申请再审,对此,申请人认为,即使本案应该履行义务,该债务也是张xx个人之债,不应该侵害和剥夺申请人被扶养的权利和生活费用,贵院采用的这一强制执行措施,已严重违反法律规定,故请求立即依法解除冻结。

我国《民诉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申请人既是利害关系人又是案外人更是其被执行人所扶养的家属。所冻结的工资卡额为1100元,工资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按合理执行,申请人应享有的550元不应在执行之列,剩余550元,还应在保留被执行人生活必须费用外,方可执行偿还债务。

上述异议恳请贵院认真考虑,期望执法的同时不该违法,谢谢!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日

法院被执行人异议申请书篇五

异议人:赖____,女,汉族,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____镇____路_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____支行

法定代表人:郭____

住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____镇____路1号。

被执行人:邹____,男,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____镇____路9号____房。

被执行人:广州市____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____

住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____镇____村____路南。

在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____支行与被执行人邹____、广州市____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就贵院作出的(20____)穗花法民二初字第20____号《民事判决书》的强制执行过程中(执行案号:(20____)穗花法执字第16____号),贵院误将异议人的财产“广州市花都区____镇____城____街____商铺”作为被执行人邹____的财产予以执行,严重损害了异议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本商铺尚处于有效租赁合同期内,权属的变更不应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故异议人依法提出本执行异议。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立即中止(20____)穗花法执字第16____号案的执行,停止查封广州市花都区____镇____城____街____商铺。

法院被执行人异议申请书篇六

申请人:xx,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____市________区,电话号码。

请求事项:

________汽车是申请人使用拥有的财产,贵院对该车辆的执行剥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特提出异议,并且请求法院撤销对________汽车的保全。

事实与理由:

_____与_____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为生意需要向申请人借款11万元,为此把________汽车作为抵押交付给了申请人,同时交付的还有该车辆的行驶证。双方借条约定车辆违章由申请人负责,为此申请人在拿到车后处理该车辆的违章,花费1万多元,该情况有借条、违章记录单据作为证明。

申请人自以来一直使用该车辆,申请人为该汽车做了年审,年审手续费用都是由申请人办理。另外,该车辆的交强险、商业险都是由申请人办理的,保险金也一直申请人缴纳。

近年来,申请人一直没有间断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但是借款人一直没有归还,后来借款人电话无法联系,申请人四处打听借款人下落无果,由于借款人xx与xx一直没有归还借款,导致申请人权益受到侵害损失很大。现在申请人占有使用该车辆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理应受到法律的保障。

综上,申请人请求贵院立即停止执行,依法撤销对________汽车的保全。以保障法律赋予申请人的合法的权利。

此致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院被执行人异议申请书篇七

异议人:,住所地:,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住所地。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身份证号:.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身份证号:.

在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就(20__)某某民初字第00号民事判决书强制执行过程中,贵院错将异议人的财产当作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执行。异议人依法提出本执行异议。

请求事项

立即中止执行,并将已提取的异议人在某某银行某某支行账户内的资金依法进行执行回转。

事实与理由

结异议人账户的行为系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应当依法解除对异议人账户的冻结。试问?冻结异议人的账户都无事实及法律依据,那么直接提取异议人收入的行为又有何合法依据?因此,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之规定,提出异议,请立即中止执行,并将已提取的异议人在某某银行某某支行账户内的资金依法进行执行回转。

此致

某某市人民法院

年月日

异议人:

法院被执行人异议申请书篇八

申请人不服人民法院执行(200x)法民一终字第____x号一案,现提出执行异议:

1、请求本案暂缓执行;

2、请求将错误执行的款项返还公路有限公司(该公司为申请人设在施工项目的建设单位,诉讼过程中的保证人)。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人完全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申请人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后,法院执行局以只有第三人才有资格提出执行异议为由,置疑申请人的执行异议申请资格。申请人认为,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202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故申请人作为本案的当事人,完全有资格提出执行异议申请,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法院以申请人不是本案的第三人,无权提出异议是不恰当的。

二、本案已通过再审程序立案审查,且与申请执行人存在未决诉讼,应当暂缓执行。(20__)法民一终字第-号判决存在错误,无法获得申请人认同,申请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现已立案(案号(20__)民申字第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同时,申请人与执行申请人就同一案件的不同诉请,已向市人民法院另案起诉刘卫国,要求赔偿,已为该法院受理,存在案件可能胜诉后行使抵销权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暂缓执行措施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发〔20__〕16号第7条第1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暂缓执行;(一)上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执行争议案件并正在处理的”,故南阳中院应当考虑本案的实际情况暂缓执行。现法院以为法律规定的受理的是执行中存在争议的案件而非实体存在错误的案件为由,不同意暂缓执行。申请人认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完全属于断章取义,违背法律精神。因为执行中存在争议与实体存在错误所指向的都是同一案件,不是两个或三个案件。

三、从债权角度理解公路有限公司的法律地位,法院不应直接执行该公司。

1、申请人的债权未到期。按照施工惯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工程质量的责任缺陷期,而缺陷期从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二年(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据)。现申请人作为公路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的担保人,其担保债权并未到期,还有责任缺陷期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1998)15号》第61条:“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以下简称履行通知)”。此款项根本不属于到期债权,不具有执行条件。

2、债权即使到期也不能裁定直接执行。根据前条法律规定,申请人对公路有限公司即使享有的是到期债权,法院也无权执行,只能发出通知。

3、公路有限公司已经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应当立即停止执行,且无权进行审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1998)15号》第62条:“第三人对履行通知的异议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提出的,执行人员应记入笔录,并由第三人签字或盖章”。第63条规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现在公路有限公司已经书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应当立即执行回转,将款项返还公路有限公司。

4、申请人为公路有限公司出具的文书,不能作为作为法院执行依据。申请人与公路有限公司文书往来,只能在二者之者有效,这是由于二者的相对性所决定的,不涉及第三人;况且二者之间有些往来行为未必具有必然的法律效力,因此,法院以此为由,执行公路有限公司是错误的。

四、从担保角度理解公路有限公司的法律地位,法院无权直接执行该公司。公路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人设在市施工项目的建设单位,诉讼过程中的保证人,不是本案的诉讼主体,不能直接为法院所执行。

1.未提供任何担保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严重违法。与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在未提供任何有效担保的情况下,就被一审法院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非法冻结了申请人的账户及存款二百余万元,这是严重违反民事诉讼法的事情。在社会影响不良的情况下,法院竟然利用普通人法律知识的欠缺,要求公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因此其担保先天地就存在很大的问题,现在以此为由执行无法令人信服。

2.直接裁定执行公路有限公司不当。虽然公路有限公司提供了担保,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在财产保全时为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当事人应否在判决书或调解书中明确其承担的义务及在执行程序中可否直接执行担保人财产的复函》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只有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才有权裁定执行保证人在保证责任范围内的财产。现执行才刚开始,且我公司并非完全履行不能,即裁定直接执行诉讼中的保证人,不符合法律规定。

五、超额划扣公路有限公司存款欠妥。抛开判决对错与否,即使按照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申请人应给付的款项也不过,而法院却从公路有限公司的账户上划扣了元,比判决足足多划扣了元,属于超标的执行,明显不妥。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南阳中院执行行为不当,我们请求贵院准予申请人所请,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申请人:__x有限公司

代理人:

二oox年x月__日

法院被执行人异议申请书篇九

法定代表人:__

我公司申请__城区法人民院判决我公司赔偿__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在借款后,我公司就已经还了__公司__x万元的现金,而__公司因为自身原因无力销售任务,私自把__17户客户的房屋首付款占为己有,没有履行销售合同的规定打到我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上,17套房子的首付款金额大约是__x多万,而实际当初我公司与__公司的借款只是______元。即我公司已经远远超过需要支付的金额,现在__公司申请拍卖我公司的商品房,实属不合理要求,无法律依据。

综合上述,申请人认为在本案中。申请人已经全额履行了判决书上的义务,贵法院继续拍卖我公司的商品房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特此向贵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书,请求贵法院依据事实情况,判定本案终结执行。

此致

__城区法人民院

____年x月x日

法院被执行人异议申请书篇十

申请人:__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__空港工业园金闻路60号。

法定代表人:__,该公司经理。

申请人因__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上海南汇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__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__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上海市南汇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__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

法院被执行人异议申请书篇十一

申请人:吴某,女,汉族,无职业。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张某系夫妻关系,贵院于__年7月4日,在强制执行中将张维祥的银行退休工资卡给予冻结,由于没有生活费,现已造成我们二位老人无法正常生活。涉案生效的法律文书正予申请再审,对此,申请人认为,即使本案应该履行义务,该债务也是张某个人之债,不应该侵害和剥夺申请人被扶养的权利和生活费用,贵院采用的这一强制执行措施,已严重违反法律规定,故请求立即依法解除冻结。

我国《民诉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申请人既是利害关系人又是案外人更是其被执行人所扶养的家属。所冻结的`工资卡额为1100元,工资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按合理执行,申请人应享有的550元不应在执行之列,剩余550元,还应在保留被执行人生活必须费用外,方可执行偿还债务。

上述异议恳请贵院认真考虑,期望执法的同时不该违法,谢谢!

此致

申请人:吴某

20__年7月9日

法院被执行人异议申请书篇十二

申请人:______,男,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市______区梨园地区______村______号。

被申请人:______市______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主任地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

申请事项:

2、请求贵院撤销(____________)通执字第______号行政裁定书。事实与理由:

______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______区分中心与申请人因房屋拆迁纠纷,向被申请人申请房屋拆迁纠纷裁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申请人做出通建裁字(____________)第______号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书。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申请人依上述裁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____________)通执字第______号行政裁定书,并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下达(____________)通执字第______号执行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的执行行为违法,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书面的形式提出执行异议,主要理由如下:

一、据以执行的被申请下发的通建裁字(____________)第______号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书(下文简称“裁决书”)在实体上、程序上均存在违法情况,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

1、作为裁决主要事实依据的《估价报告》,无论在程序上还是实体上均存在违法之处,不应作为裁决的依据。

首先报告没有依法送达;其次评估结果未依法公示;最后房地产评估机构的选定方式违法。本项目的的评估机构是拆迁人自行委托的,拆迁人没有与被申请人协商共同选定评估机构的证据,剥夺了被拆迁人选择的权利。

2、裁决前未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听证。

依据《裁决规程》第______条规定,裁决前被申请人有义务组织第三人和申请人调解,举行听证工作,充分听取双方意见。而被申请人却未能按此规定履行前述义务。因为,自始至终,被申请人没有找申请人调查了解核实过相关事实也没有进行听证工作。

3、未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而迳行作出《裁决书》。

被申请人没有经过该局领导班子在《裁决书》作出前进行讨论的决定或会议记录。此即意味着被申请人没有经此程序就已作出《裁决书》,此举已违反《裁决规程》第______条,即“书面裁决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规定。

4、《裁决书》并未生效,因此不能作为申请执行的依据。

首先法律文书只有送达当事人后方才生效。被申请人并未在裁决作出后依法向申请人送达《裁决书》,因此该《裁决书》并非如被申请人所言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已经生效。

其次申请人在收到裁决书后已经向_____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起复议,该裁决书并未生效,也不能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

二、贵院作出的(____________)通执字第______号行政裁定书,在实体上未对《裁决书》进行严格审查,在程序上,违反了相关规定,侵害了被执行人的权利。

1、贵院未对该《裁决书》进行认真审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五条的规定:被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缺乏事实根据,明显缺乏法律依据或者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在被申请人存在上述诸多违法行为的情况下,贵院依然做出了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显然对据以执行的《裁决书》没有进行严格审查。

2、贵院的执行程序不合法,未书面告知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等相关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第三条及第五条: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及时将立案的有关情况、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存在的执行风险以及案件承办人或合议庭成员及联系方式书面告知双方当事人。贵院并未依法告知申请人,实际上剥夺了申请人进行申辩的权利,不能保证执行行为的合法性。

综上所述,本案执行的依据及程序均存在诸多违法之处,为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请求贵院依法裁定支持申请人请求事项。

申请人:

日期:

法院被执行人异议申请书篇十三

xxx:

申请人:李xx,男,白族,1976年2月15日生,云南省大理xxxxx职工,住大理市经济开发区xx职工宿舍xx室,身份证号码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

申请事项:请求确定由宜昌仲裁委员会仲裁,驳回原告的起诉。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第八条明确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宜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于20xxxxxx年x月x日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对争议的处理方式作了约定,贴合法律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条规定的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属于仲裁的受案范围,认定双方当事人选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仲裁委员会对案件有管辖权。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即排除法院的诉讼管辖。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第八条仲裁条款作为解决双方争议的方式,该仲裁条款对仲裁事项及仲裁机构均作了明确具体的约定,已经具备仲裁条款的构成要件,根据2006年9月8日起施行的《仲裁法司法解释》第十一条“合同约定解决争议适用其他合同、文件中的有效仲裁条款的,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当按照该仲裁条款提请仲裁”,依法应当认定双方订立有仲裁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6条之规定,双方订立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应当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处理,排除法院的诉讼管辖。如果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告知双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双方当事人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对争议的处理方式作了约定,贴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6条之规定,双方订立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应当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处理。故请求贵院依法审查双方的仲裁条款,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附:合同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此呈。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法院被执行人异议申请书篇十四

法定代表人:刘______职务:董事长。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因______省______市建筑公司诉申请人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你院提出管辖异议。

请求事项:驳回______省______市建筑公司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年___月____日,申请人与______省______市建筑公司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__________省______市建筑公司承建______花园别墅10栋,共计6000平方米,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因有关部门对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误期致该工程未能按时开工。现______省______市建筑公司向你院提起诉讼,应予驳回: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本合同义务不能按期履行是由于不可杭力的原因,申请人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______省______市建筑公司应向申请人所在地北京市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应在你院起诉。

此致

______省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被执行人异议申请书篇十五

可以说这一周,接触到了几乎所有的法院基本工作。从早上清扫开始,打电话通知当事人何时何地到法院参加询问调查,从四楼到二楼拿打印出来的法律文书(为了使法律文书的格式规范化和统一管理,本院所需法律文书都由“打印室”负责修改并打印,打印室则下属于法院办公室的一个部门),然后到三楼干部处加盖公章,这些可以说是每天都要做的事情,也就是本院工作中最基本的事项了。我是挺愿意做这些事情,因为可以接触到很多人,不管是领导还是一般人员。对于一个实习生,多认识法院工作人员是有好处的,弄清整个法院的上上下下关系可以说也是我实习的目的之一。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可以感觉到整个法院的工作氛围。有时候在打印室里,打印机出故障或电脑出问题,没法即使弄出来,就会很多人在那儿等着;电脑还没修复,就会有人喘着气过来急着要资料或临时有事请急需打印再加印n份。我想,如果各个办公室都有打印机的话,就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这样的“时间浪费”。后来问李法官,才了解到为了减轻法院的开支负担,就都由办公室负责统一打印、复印的。

说到这,我就想到周五跟法官聊天的事情。因为是这一周的最后一天,李法官安排的事情也并不多,下午早早地就完成任务。我们就很自然地又很默契地聊起天。从他的大学谈到结婚生儿,也教会了剩下的大学期间应该要怎么做,考研应该怎么准备,在研究生期间应该完成些哪些事情等等,我觉得这些对于我以后的学习和生活很有帮助。他谈到作为法官一定要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应该维护法庭的公正。不能像律师一样,不管什么手段只为自己的当事人辩护,他说以后我要作法院审判人员应该改变这样的思路。从他的谈话中,我也隐约感觉到李法官对现今审判制度有些不满,或者是说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他说以前在学校学习的时候,只注重了理论学习,虽然学校也会安排一些实践性的内容,可远不如自己的真正的社会工作体会。在学校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会难以实现,即不能按照那样的思路分析案情或做出判决,那样可能会导致一连串的案件要重新审判或会出现更多的新问题。而且李法官还说过,中国法律真的是漏洞百出,在实际操作中运用不到的法律、法规很多,做出判决时找不到法律、法规的依据等等问题。李法官以前也在基层法院工作过,二审案件出现这样的问题更多。在这次的谈话中,我切身感觉到作为法官们的“难处”,也感觉到法官们肩上所负的担子有多重,也学到了作为一名法官所要具备的素质和素养。我发现我的实习越来越有兴趣。刚开始觉得,以后留在北京的话,在北京实习会对以后找工作有所帮助,还真犹豫着。但现在我觉得回家到中院学习是一个比较明智的选择,因为在这里我已经学到了很多,而且也感觉到以后的四周会有更多的学习机会。

通过这次学习我认识到了作为一名法警要时刻以这些活生生的案例警示自己,要时刻牢记坚守党的政治纪律,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群众。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谈个人的认识和体会。

根据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部署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本人通过“自己找、群众提、走访听、上级点、互相帮”等形式,重点围绕六大顽瘴痼疾问题全面深入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反思了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了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如下: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开展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是一次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重要活动,要守牢队伍政治属性这个根本,以党建促队建,紧紧围绕“四个铁一般”标准,坚定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公安队伍的各方面,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二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方向不偏,,把自己的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统一起来,让自己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工作生活。三要切实担起“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形成领导带头,全警参与的良好局面。

本人能够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推动公安事业发展中保持对党和人民绝对忠诚,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理论学习不深不透。片面强调客观因素,不能静下心来全面系统、原原本本地学习,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被动学、浅表学和“以干代学”、以及学习上偏重于公安工作、社会稳定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现象,对一些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学习得不够深入透彻。二是学以致用不紧不实。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学用脱节的现象,对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思考不深、研究不透,运用所学理论研究问题、把握规律、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提高。三是示范带动作用不细不严。组织、指导、参加基层学习和工作时,没有很好地把自己融进去,提要求的多、谈体会的少,扑下身子参与干的少,率先垂范作用发挥不够。

一是个别中层领导争先创优意识不强,工作得过且过。二是个别基层单位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对上级机关做出的服务群众承诺落实不力。三是基层执法单位执法不规范现象依然存在,成为久治不愈的顽瘴痼疾之一。四是个别民警对自身要求不高,存在违法违纪苗头。

党中央制定出台“三个规定”,对防止干预司法、推进严格执法、维护法治权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必须深刻认识“三个规定”是司法环境的“净化器”、公平正义的“安全阀”、拒腐防变的“护身符”,是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治本之策。公安机关作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机关,必须不折不扣狠抓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自身的公正廉洁执法担负起法律赋予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

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五个过硬”要求、突出“四项任务”、聚焦“三个环节”,既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推进政法队伍自我革命的务实举措,对于纯洁队伍、优化生态、打造过硬政法铁军具有重要而又深远的意义。通过聆听领导动员宣讲、专家辅导讲座,参加本院集中学习讨论,进一步加深了对开展教育整顿重要性的认识,同时也深化了对忠诚纯洁可靠这一根本要求的理解。下面结合学习思考和平时工作实践中的一些感受,谈几点粗浅体会:

一、忠诚纯洁可靠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在持续学习中培塑提高。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作为检察机关的共产党员,培塑忠诚纯洁可靠品质,基本前提就是要加强党的创新理论、路线纲领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努力提高依法履职的政治担当和能力素质。检察工作的特殊性质,使我们在平时工作中更多的见证了一些反面教员。这些人在身陷囹圄,痛定思痛后,都不得不承认自己落伍、蜕变的原因虽然很多,但更深层次原因,还是理想信念上出了毛病。我理解,永葆忠诚纯洁可靠本色,理想信念是基础。必须时刻告诫自己,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学习改造,自觉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越是与阴暗面接触多,越需要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尤其注意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每一次的集中教育整顿中,都要围绕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思想清理和对照检查,做到参加一次教育,思想受一次触动,心灵得到一次净化,理想信念得到一次升华。

二是强化政治觉悟,提升政治素养。作为一名参加工作32年,入党30年的老同志,参加这么一个主题鲜明、政治意识强的政治专题培训还是第一次,入学前思想上不是很重视,认为这只是一个简单的与以往一样的培训,认为自己是一名老同志,只要思想上与党中央和上级保持一致,只要自己“三观”正确,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违规不违纪就可以了,没有站在一名共产党员和一名政法干部身份,没有站在民族复兴,人民福址的高度,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等认真深入学习,只是肤浅片段地了解掌握,这本身就不是讲政治的表现。通过专家教授对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系统全面、主线归纳的学习理解,以及对强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学习,明确感到讲政治对每一个中国人,特别是作为“刀把子”的政治干部队伍息息相关,至关重要,从而进一步提升了自己的政治素养,强化了政治意识,提高了政治站位,强烈感到只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才能正确履行职责,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忠实捍卫者。

三是坚定理想信念,弘扬苏区精神。自己作为土生土长的红色故都瑞金人,也曾在将军县兴国工作生活了五年,因为军分区系统工作对苏区革命传统或多或少的有所了解掌握,但之前的了解掌握只是片段的,零碎的,通过对苏区革命传统的学习,对1929年1月从井冈山到1934年10月到红军长征战略大转移以前的以赣南为主的苏区的历史脉络和重大历史事件有了一个全面系统地了解掌握,“八子参军”、“马前托孤”等一个一个鲜活的苏区故事通过讲解员声情并茂和红色舞台的演绎感人至深,通过模拟重走长征出发路,感受到苏区革命战争年代革命先烈为了革命解放事业,为了崇高的革命理想信念,在艰苦的环境抛头颅,晒热血,舍小家,顾大家深深地感染着每一个学员。通过学习全面理解了苏区精神“坚定信念、求真务实、一心为民、清正廉洁、艰苦奋斗、争创一流、无私奉献”的实质内涵和时代传承的重要性,更加坚定了作为红色苏区人要继承弘扬传承好苏区精神,让苏区精神在新的伟大时代发光发热。

四是牢记使命职责,勇做人民卫士者。作为一名政法干警,应该在弘扬和继承传承好苏区革命的伟大精神,在新的伟大的历史新时代更加发扬光大,在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两个一百年”建设中,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落实贯彻中央政法会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筑牢坚定的政治信念,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始终强化敢为的政治担当,要切实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本领,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中勇挑重担,面对矛盾问题敢于亮剑,在推进平安、法治建设中敢于攻坚克难,为平安和谐赣州作出应有的贡献,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院被执行人异议申请书篇十六

张某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案号为(20xx)x民初字第xxxx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

裁定将本案移送广东省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张某与杨某系重庆合川区大庙村人,于1998年xx月2日同居生活,1999年1月补办结婚登记,2005年张某和杨某到广东省打工至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广东省是申请人杨某的经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张某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杨某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广东省,并非重庆合川区。据此,贵院受理张某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无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张某诉申请人杨某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广东省法院审理。

此致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杨某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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