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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普法讲稿篇一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道德修养如何。一位名人向老中医请教健康之道。老中医说:"每日勤洗手,常照镜,如此而已。"名人不解,问:"知之为知之,勤洗手,讲卫生,我懂;不知为不知,一个男人,长像一般,照镜何为?"老中医微笑回答:"您皆不知之。勤洗手有三益:一者去污除秽,既干净自己,又不脏别人;二者舒筋活血,保持敏感,持物知轻重,待人知冷暖;三者手净思洁,无心病何惧身病?常照镜亦有三益:五脏之症见于五官,'视其外应,以知其内藏,则知所病矣。'懂得望诊之法,既可望人,更能望己。常照镜者常怀医人医己之心,此其一;体得衣冠须知衣冠得体,体态肥瘠念及心态平曲。衣带宽狭,见得出身之是否憔悴,心之有无愧悔,此其二;人不分老幼尊卑,皆爱照镜,因为人皆爱己。爱己无过,过在所爱太过。见镜中之我而思人心中之我,由爱己推及爱人。常照镜,知以人为镜,此其三。"名人闻之感慨之至,说:"听君一席话,胜吃十服药,如愈大病!"
员干部尤其是领导
干部,当谨记此言,置之座右。古代封建
思想
家孔子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里孔子所说的是他自己修养的过程,他认为人的素质高低是可以通过后天的磨砺修炼而养成的,自己并不是天生的"圣人"。另一个封建思想
家孟子也说过,在历史上担当"大任"起过作用的人物,都经过一个艰苦的锻炼过程,这就是:"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这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员特别是党
的基层领导
干部,不断增强党
性修养,既是改造客观世界、完成党
的历史使命的需要,也是改造主观世界、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的需要。只有切实加强在实际工作中的锻炼和修养,才能不断改造和提高我们的自身素质和能力,才能始终保持其优良品质,做到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性修养的有效手段。许多优秀
党
员之所以能做到"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险时刻豁得出去",决不是偶然的一时冲动,而是与他们平时注重党
性修养分不开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做到:(一)传承民族
精神
,提高文化素养。。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人们始终把学习、传承当作一个永恒的主题。当今时代,世界在飞速发展,知识更新的速度大大加快。人们要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世界,就必须把学习从单纯的求知变为生活的方式,努力做到活到老、学到老。如果说,过去的学习往往带有一定的个人色彩,可以是一个人或某些人的事情,那么在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当今时代,在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学习早已超出了个人的范围,而关系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传承与发展、文明与进步。实质。第三要善于挤时间学。要自觉克服"工作忙,没时间学"的想法,在学习问题上同样"绝不找借口"。第四要重视知识更新。强化继续学习的理念,既自觉地增长知识,又不断地更新知识、创新学习,才能做好传承和发展。
我们要通过学习,自觉传承民族
精神
,从民族英雄、仁人志士、革命先烈的高尚品格和英雄事迹中汲取力量,陶冶情操,激发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要从一件件具体的事情做起,立足现实、立足本职,将民族精神
贯穿到日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去,落实到一点一滴的贡献之中、一生一世的奋斗之中;要在其传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不断培育新的时代精神
,使民族精神
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注入新的内涵,不断与时俱进。在弘扬民族精神
中,我们担负着继往开来的任务,必须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洪流,以创新的魄力、实干的精神
与奋斗的勇气,学习、弘扬和培育新时代的民族精神
,书写民族精神
的新篇
章。(二)明确奋斗目标,增强意志毅力。
人的意志活动总是同他的目的相联系的,目的性质决定人的意志力,一个人只有确立了为之奋斗的目标,才能具有坚忍不拔的意志力。
一是要有明确的奋斗目标。一个人、一个团体乃至整个社会都必须要有自己的明确的奋斗目标,因为,其明确的奋斗目标直接影响和决定着个人、团体及整个社会的发展方向和前进的步伐。其奋斗目标越明确、具体、适当,越能有的放矢,始终如一,越有利于目标的顺利实现。
有益的帮助。俗话说:"艺高人胆大,智高者志强",只有掌握了丰富的科技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才有利于培养自己坚强的意志品质。人就是要培养积极的激情,以及高尚的道德情感,以利于形成坚强的意志和毅力。
四是要在生活实践中加强锻炼。坚强的意志是要通过实际锻炼而形成和提高的,在学习和工作中经常会碰到许许多多的困难,在生活中经常会遭受各种各样的障碍和挫折,遇到困难不要逃避,要勇于迎接困难,去与困难作斗争,遭到挫折不要消沉,坚决在挫折中振作起来。
委提出的奋斗目标,通过艰苦努力的奋斗把戒毒劳教所的各项工作搞好,实现场所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三)注重道德修养,改进工作作风。
加强
党
性修养的目的是为了改进工作作风,改进工作作风是为了更好地履行党
的宗旨,更好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风,是人们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态度和行为。但作风作为外在表现,总是要受到内在因素的影响和支配,作风背后有理念,作风之中有感情,正是由于有不同的理念和感情,才有不同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古人云:"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各级领导
干部要立志做小事,应懂得"小者,大之源"的道理。小事折射形象,小事关系党
风。人们评价党
员干部的形象、作风好坏,主要的是看你平时在"生活小事"上表现怎样。只有努力培养良好的作风,才能正确处理做官、做事、做人的关系。做官是为做事,做事则要先做人,牢记"清正"为做人之本,"廉洁"乃为官之道。首先,不论做多大的官、干多大的事,都应当堂堂正正地做人、踏踏实实地做事、清清白白地做官;处世要有宽阔的胸怀、百姓的情感、才会有理性的思维;要饮水思源,常思权从何来,用于何处,如何用权,才不会忘本;要心里想事、眼里有人、手里有活,才能生活充实。
第二,对工作要长于规划、勤于谋划、精于计划、善于策划,今天的事情今天做好,今后的事情也要早作安排;在事业上要做一个有心人,在生活上要抱一颗平常心,有学问不摆架子,在高处不耍威风,朴朴实实、大大方方、从从容容。
,还是作下级都既要保持充分的自信,又要善于学习别人的长处,切实做到经常学习、反省,不断总结
、创新,在结合中创新,在继承中发展,只有平时刻苦自砺,才能面临大事有静气,当好自己的角色,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与时俱进,成就一番事业,实现人生价值。作为一个共产
党
员,特别是党
的基层领导
干部一要干事,二要干净。干事,是勤政;干净,是廉政。既清正廉洁,又勤政为民,才是一个好干部,才是一个人民信赖的公仆。这实际上也是由党
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所要求的,也是每一位党
员、每一位领导
干部立身之命、从政之本。古人云"千里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巴豆虽小坏肠胃,酒杯不深淹死人。"小事当慎,小节当拘,只有守住小节,方能防微杜渐。生活中的腐败必然导致政治上的堕落;作风上的不过关必然导致政治上的不可靠。领导
干部只有从小事小节上加强自身修养,从小处培养自己的为官之德,对群众、对组织常怀感激之情,对工作、对生活常思自身之过,永葆共产党
人的本色,才能干大事,成大业。(四)营造和谐环境,团结律己自励。
人们常说,在一起共事是一种缘分。作为个人,如何把握这种缘分,并非轻而易举。同事之间要达到和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素养、操守和性格。有的人心胸狭窄,锱铢必较,吃不得一丁点亏,常为鸡毛蒜皮之事耿耿于怀,与他人心存芥蒂;有的人常犯自由主义,不琢磨事,专捉摸人,凡人凡事都喜欢品头论足,甚至拨弄是非;有的人我行我素,说话办事脾气暴躁,旁若无人,待人处事大大咧咧,不拘小节;有的人虽颇有才气却纪律松驰、傲气十足,对他人有失尊重,甚至不屑一顾;有的人精于世故,远离群体,常以"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的心态与人交往。凡此种.种,千人千面,这既涉及一个人的性格情趣,更涉及一个人的品德修养。遇事不妨多为他人着想,多想想他人的长处,常想别人的优点,就会看到寸有所长;常思自己的不足,就会发现尺有所短,就能自觉做到严于律已,宽于待人,和谐地与人相处。同志之间在一起工作共事,都是围绕本单位各个时期的工作目标而共同努力。其共事的效果优劣与否,往往与共事环境的和谐程度息息相关,因此,同志之间的真诚合作、和谐共事就显得尤为重要。作为组织,就是要通过富有成效的环境建设,真正使各类人才有用武之地,而无后顾之忧;有苦练"内功"的动力,而无应付"内耗"的压力;有专心谋事的成就感,而无分心谋人的疲惫感。要做到上述"三有、三无",营造多琢磨事少捉摸人的环境建设至关重要。
新环保法普法讲稿篇二
2014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了新《环境保护法》,共7章70条,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环境保护部也于2014年12月19日起陆续发布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8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9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0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5个配套办法也于2015年1月1日起一并实施。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许多新的监管权力和手段,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移送拘留等措施使新《环保法》成为极具“杀伤力”的一把利剑,旗帜鲜明地提出“坚决向环境违法行为宣战”,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
下面就从5个面对新《环保法》与大家进行沟通探讨。
一是适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二是顺应社会各界期待的需要。旧环保法已经不适应当前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需要,环保部门的专项立法和地方立法都在等待“新环保法”出台。近年来,各级人大代表议案、专家学者著述呼吁修订,人民群众期待加快解决雾霾、饮用水、土壤等突出环境问题,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极大关注等都催生了新《环保法》的出台。
三是解决环保领域突出问题的需要。旧环保法理念过时,对于保护和发展的关系认识不清;制度过时,不适应环保立法需要;部分内容严重滞后;处罚过软,违法成本低已经成为环保法律法规的痼疾;衔接不顺,与部分后期制定的单项法等不衔接。而现行环境管理体制也存在诸多问题,横向看,环保有关职能“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纵向看,一些地方政府“先污染后治理甚至不治理”的思维依然顽固,导致部分地方环保部门的执法难于落实。
新《环保法》的修订出台充分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和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创新的新方向,更体现了我国政府“向污染宣战”的决心和信心,在三个领域内有重点突破:
突破一:推动建立符合环境承载能力的绿色发展模式。新《环保法》要求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制定经济政策应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对未完成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实行环评限批,分阶段、有步骤地改善环境质量等。这些规定将成为推行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建立基于环境承载能力的发展模式,促进中国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依据。
突破二:推动多元共治、联防联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新《环保法》在推进环境治理现代化方面迈出了新步伐,它改变了以往主要依靠政府和部门单打独斗的传统方式,体现了多元共治、社会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理念。其中,各级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公民进行违法举报,社会组织依法参与,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
新《环保法》规定,国家建立跨区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国家机关优先绿色采购;国家建立环境与公众健康制度;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同时明确公民享有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和保护公民举报环境违法,拓展了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范围。
突破三:加重了行政监管部门的责任。环保监管职权是一把“双刃剑”,新《环保法》一方面授予各级政府、环保部门许多新的监管权力,环保部门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设施设备可以查封扣押,对超标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可以责令限产、停产整治。针对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设计了罚款的按日连续计罚规则,违法者受到处罚后,逾期不改的可按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并且没有上限额度;针对未批先建又拒不改正、通过暗管排污逃避监管等违法企业责任人,引入治安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它也规定了对环保部门自身的严厉行政问责措施,履职缺位和不到位、虚报慌报瞒报污染情况、违规审批、包庇违法、发现或接到举报违法未及时查处、违法查封扣押,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未依法公开政府环境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降级、撤职、开除,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三、新《环保法》的亮点新《环保法》主要呈现六大亮点:亮点一:立法理念有创新。
新《环保法》立法理念有大的突破,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国家在重点生态保护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并明确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大对生态保护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新《环保法》还突出“保护优先”原则,将保护环境确立为国家的基本国策,将“保护优先”列为环保工作要坚持的第一基本原则,提出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突出强调经济社会发展要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同时,围绕生态文明要求各地采取强硬的措施,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环保考核制度和环境信用制度等。
亮点二:治理要求更严格。
新《环保法》在经济投资、教育、科技等方面,增加了对重大投资进行环境风险调查,包括重污染企业必须全面实施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内容;确立了政府的主导责任,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质量负责”,各级政府既要对地方经济发展负责,更要对地方的环境质量负责,让政府在平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确立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承担“谁污染、谁治理,谁污染、谁付费”的责任,将改正违法排污、实施整治的主体责任落实到排污企业,以排污企业自律作为责令改正、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实施的基础,让排污企业对自己的环境行为负责,出现了环境损害,自己承担责任,更加突出排污企业的主体责任,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决定的解除与否不再依赖于环保部门的核查、验收等程序,而是取决于排污企业自身,可以极大地调动排污企业的整改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求排污企业对整改的效果负全责,加强了排污企业自律;确立了第三方连带责任,明确规定严格追究环境监测服务、环境影响评价、治污设施运行维护机构等第三方连带责任。
亮点三:监管手段出硬招。
新《环保法》增加了环保查封、扣押和限产、停产等处罚措施,改变以前环保监管部门没有执法硬招的时候遇到的尴尬境地。对违法排污这些设备,规定了可以掌控可以查收,这些措施有利于查封违法行为,也可以对环境违法企业采取行政代执行,即如果让你治理污染你不治理的,我找人给你治理,费用你承担。明确各地要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于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政府必须公开企业信息,降低企业信用等级,并从土地供给、银行融资、供电供水和财政补助等领域采取综合性调控处罚手段。查封、扣押,就是对违法排放污染物企业,可以查封、扣押设施设备;限产、停产就是对企业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可以责令企业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
亮点四:法律责任超严厉。
新《环保法》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更改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上不封顶。“按日计罚”这一记重拳是针对企业拒不改正超标问题等比较常见的违法现象而采取的措施,目的就是加大企业违法成本,这是一个创新性的行政处罚规则。新《环保法》明确对环境违法企业必要时可以采取行政拘留,没有环境保护评价就要拘留,你偷排污染物拘留,你如果伪造、造假也要拘留,包括瞒报、谎报数据也要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严格追究刑事责任。
亮点五:监管模式开始转型。
过去的环境监管是以点源为基准,一个个企业去监管,现在我们的环境污染是区域性、流域性的,包括农村面源污染等。新《环保法》对流域性、区域性的农业面源、水和大气等污染防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更加强调要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特别是对雾霾等大气污染,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鼓励和组织开展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国家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环境污染公共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当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强化了对大气污染、特别是雾霾的区域联动治理和应对。
亮点六:突出社会公众参与。
老《环保法》分为准则、环境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法律责任、附则总共六章。新《环保法》改为七章,在法律责任之前增设了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公益诉讼专章,明确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有依法公开环境公共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企业违法类信息的义务;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举报和诉讼环境保护的权利,鼓励公民进行违法举报、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社会组织依法参与;严格环境公益诉讼,明确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的社会组织,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此举对增强公众保护环境意识,树立公众参与理念,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和作用。
四、新《环保法》5个配套办法,让新环保法成为一部有牙齿的法律。
(一)按日计罚实施,罚到违法企业破产。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解读:针对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按日连续计罚”,上不封顶,打破了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罚款数额的限制,对违法排污企业来说,无疑是一把利剑,超标即违法,违法即受处罚,按日计罚的制度设计核心就是责令排污者立即停止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而不是“限期改正”,就是不给排污者留有限期内“合法的”违法排污的空间。按照《办法》规定,企业存在以下五类环境违法行为,而且受处罚后拒不改正的,环保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3.排放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排放的污染物的;4.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的;5.其他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
(二)实施查封扣押,治污手段更加硬朗。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解读:新《环保法》实施前,国家层面的法律未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污染企业的权力,因而在以往执法过程中,对肆意污染、破坏环境并拒不配合执法等环境违法行为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客观上放纵了违法行为。现在,长期饱受执法手段“偏软”困扰的基层执法人员可以硬起来了,可以对不法排污企业实施查封,对实施污染环境的设备予以扣押。根本目的,就是要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及时遏制污染状态的蔓延与扩大。按照《办法》规定,企业存在以下六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可以对违法企业实施查封、扣押: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排污行为。
(三)限产停产整治,严惩超标超总量排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解读:实行限产、停产整治是针对以往不法排污企业超标、超总量排放屡教不改给予最为严厉的惩罚措施。也解决了目前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的实施往往对企业的不利影响比罚款更大,对不法排污企业来说是致命的打击。以往国家层面的法律并未对适用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的范围给与明确的规定,导致执法实践中实施限产停产整治“畏手畏脚”,这次的办法将适用范围作了明确规定,方便了执法实践的操作。在此基础上,该办法又规定了责令停业、关闭的适用范围,企业一旦触犯,就会停业、关闭。犹如给不法排污企业悬起了利剑,具有极大的震慑作用。按照《办法》规定,排污企业存在超标或者超过总量排放等违法行为的,环保部门可以对违法企业实施限制生产;排污企业存在以下六类环境违法行为的,环保部门可以对违法企业实施停产整治:
3.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年度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
4.被责令限制生产后仍然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
5.因突发事件造成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标准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行政拘留,实施限制人身自由。
《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解读:在以往的环保执法实践中,企业实施环境违法行为,并把罚款并不当回事,判处污染环境罪又够不上。环保部门对于环境违法的处罚,始终无法摆脱一个字的束缚—“软”,始终不能指向具体实施环境违法的行为的个人,新《环保法》改变了这种尴尬的局面,将处罚对象直接指向违法排污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采用限制人身自由方式惩处环境违法行为,即实施“双罚制”,既追究违法排污企业责任,又追究行为人个人的责任。按照《办法》规定,企业存在以下六类环境违法行为的,环保部门可以将该案件送至同级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对违法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
1.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拒不执行的行为:(1)送达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后,再次检查发现仍在建设的;(2)现场检查时虽未建设,但有证据证明在责令停止建设期间仍在建设的;(3)被责令停止建设后,拒绝、阻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核查的。
2.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行为:(1)送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后,再次检查发现仍在排污的;(2)现场检查虽未发现当场排污,但有证据证明在被责令停止排污期间有过排污事实的;(3)被责令停止排污后,拒绝、阻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具有环境保护管理职责的部门核查的。
3.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不经法定排放口排放污染物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4.篡改、伪造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手工及自动监测仪器设备的监测数据的:(1)违反国家规定,对污染源监控系统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或者对污染源监控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造成污染源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2)破坏、损毁监控仪器站房、通讯线路、信息采集传输设备、视频设备、电力设备、空调、风机、采样泵及其它监控设施的,以及破坏、损毁监控设施采样管线,破坏、损毁监控仪器、仪表的;(3)稀释排放的污染物故意干扰监测数据的;(4)其他致使监测、监控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情形。
5.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包括以下情形:(1)将部分或全部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放的;(2)非紧急情况下开启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急排放阀门,将部分或者全部污染物直接排放的;(3)将未经处理的污染物从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直接排放的;(4)在生产经营或者作业过程中,停止运行污染物处理设施的;(5)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的;(6)污染物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后,排污单位不及时或者不按规程进行检查和维修,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7)其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形。
6.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指违法行为主要获利者和在生产、经营中有决定权的管理、指挥、组织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直接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工作人员等。
(五)信息公开,保障公民知情参与。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解读:新《环保法》较好地贯彻了自十八大首提“建设美丽中国”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思路,也就是将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建设并列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是在当前发展阶段中,为了应对极为严峻的资源环境发展形势而必须在思想上做出的一种必要转变和全面动员。真正体现了“全民治污”的环保理念。
新环保法普法讲稿篇三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在庄严的国旗下,举行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启动仪式,这是为了贯彻落实省、市相关精神,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切实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他们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
古人云:孺子可教,家之希望;少年才俊,邦之栋梁。大家知道,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全民有责。青少年是整个社会中最热情、最富有生气和创造力的群体,是祖国的花朵,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校则是祖国的大花园,是青少年的聚集之地,是教书育人培养祖国建设人才的神圣殿堂。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使社会对学校教育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以人为本,培养学生的自尊、自律、自治、自强、自信、自立能力,提高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既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希望,也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学校作为传道、授业、解惑的圣地,除了抓好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思想教育工作之外,还必须高度重视学生的法制教育。法制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未来事业发展的需要,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保证每个人个性、特长和专业技术能朝着更优方向发展的需要。因此,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刻不容缓。
同学们,我们或许还会看到,我们身边依然有些人法制观念淡薄:一些同学知法犯法,发生小偷小摸甚至较大的偷盗行为;一些同学有意或蓄意破坏学校的公共财物;一些同学思想浮躁,容易冲动,讲求哥儿们义气,为一些小事大打出手;另外一些同学受到网络的影响,思想偏激,行为冲动,干出一些不为人齿的不良行为。这一切,很值得我们每一位同学深思!
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事关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兴衰。我们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自觉遵纪守法。近50天来,福建、广西、广东、江苏、山东、陕西连续发生6起校园安全事故,敲响了我们的警钟!作为青少年,我们不仅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家庭和社会负责!逐步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增强自身保护意识和守法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力争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的公民,为学校的和谐,家庭的和谐和社会的和谐添砖加瓦,真正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对人民有益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同学们,让我们以实际行动投身到青少年普法教育的活动之中去!以文明的姿态,高昂的激情,正确的态度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
新环保法普法讲稿篇四
同学们:
法律是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生活,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有力保障。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儿童,应该知法、懂法、用法。
小时侯就听爸爸、妈妈说,要学文化守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纪什么是法,后来,上学了,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知识,知道了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它的法律,那么就会乱成一团,矛盾和战争不断。法律应该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吧,我想就是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平吧,经过我一直的观察,我的结论是正确的,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是微小的坏事就可以做。现在社会很多犯罪分子都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它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它是告诫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做起。
再看看社会上的违法现象:不法商人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不劳而获,把法置之度外,打架、斗殴、偷窃、闯交通信号灯等这些行为都对社会遗害无穷。“无规矩不成方圆”,试想,假若人人都轻视法律,那么社会将变的`行尸走肉、战乱四起,我们和平、幸福、美好的生活将一去不复返!
现在,少年犯罪的案例不胜枚举,我们学生要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学法、知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远离犯罪,做一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好学生,做一名守法的小公民。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应该从小培养法律意识,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将法铭记于心,养成守法的的好习惯,以小手拉大手,为家庭、学校和社会创造平安和谐的法制环境!
新环保法普法讲稿篇五
亲爱的老师和学生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主题是“做一个守法的学生”。
最近,我们周围发生了一些严重的违纪行为,例如一些学生未经允许就离开学校,殴打他人和咒骂他人。所有这些现象都令人担忧,同时也刺激人们深思。
遵守法律意味着什么?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相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法律规范被称为守法。一些学生认为谈论纪律没有自由,自由不受纪律的约束。俗话说,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没有规则,就没有农村。自由是相对的和有条件的。鸟儿在空中飞翔。他们是自由的。鱼在水里玩耍。他们是自由的。然而,如果鸟被放入水中,鱼被允许离开水,它们不仅会自由,而且会很快死去。人们可以在路上自由行走,但是如果他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在路上跑,被车辆撞倒,他们将失去行走的自由。因此,世界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此外,纪律限制和保护自由。例如,当你进入阅览室时,那里很安静,你只能听到偶尔传来的沙沙声。对于那些想读书的人来说,这种和平是多么珍贵!因为每个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所以每个人都可以不受干扰地享受安静阅读的自由。如果有人违反纪律大声说话,这种自由就会消失。在我们国家有句老话,“没有规则就没有广场”。也就是说,不管你做什么,你必须有一个规则,否则你什么也做不了。对于国家和社会来说,这条规则就是法律。作为公民和社会成员,每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维护法律。作为国家的小公民和社会的小主人,我们的小学生也应该学习、理解和遵守法律,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守法的'好习惯,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我们国家的希望是今天的青少年是明天的建设者。现在我们不仅要学好知识,好好实践,养成良好的习惯,还要树立法律意识,培养良好的道德修养。
了解法律,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者,也是我们作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认真学习法律,做一个守法的好孩子。
谢谢大家!
新环保法普法讲稿篇六
老师们、同学们:
上午好!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x年,也是宪法颁布xx周年,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在校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和法律素养,我校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和德育处工作安排,将开展“弘扬宪法精神,争做守法小公民”,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今天升旗仪式,我讲话的主题是“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同学们,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接受健康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是我们学会做人的前提。在2月27日召开的九年级学生家长会上,也做了明确要求。
同学们,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有些现象我们学校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还有的同学很冲动,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总之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
还有一些同学与社会上的一些青年交往密切,时常出入网吧、电子游戏厅、酒吧、ktv等场所,对你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上犯罪。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同学们提出几点希望: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2、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3、胸怀宽阔,不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如果有矛盾双方都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新环保法普法讲稿篇七
本亲爱的老师和学生们:?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主题是“做一个守法的学生”。最近,一些严重的违纪行为经常发生在我们周围,例如一些学生未经允许就离开学校,殴打他人和咒骂他人。这些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刺激人们深思。
遵守法律意味着什么?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相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法律规范被称为守法。一些学生认为谈论纪律没有自由,自由不受纪律的约束。俗话说,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没有规则,就没有农村。自由是相对的和有条件的。鸟儿在空中飞翔。他们是自由的。鱼在水里玩耍。他们是自由的。然而,如果鸟被放入水中,鱼被允许离开水,它们不仅会自由,而且会很快死去。
人们可以在路上自由行走,但是如果他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在路上跑,被车辆撞倒,他们将失去行走的自由。因此,世界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和保护自由。例如,当你进入阅览室时,那里很安静,你只能听到偶尔传来的沙沙声。对于那些想读书的人来说,这种和平是多么珍贵!因为每个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所以每个人都可以不受干扰地享受安静阅读的自由。如果有人违反纪律大声说话,这种自由就会消失。
作家刘清有句名言:“虽然人生之路漫长,但关键时刻往往只有几步。”学生们还没有进入社会,前面的`路还很长。他们必须把每一步都做好,学会分析,学会辨别,学会拒绝,学会保护自己。否则,一旦触犯了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引起遗憾和遗憾。在新的学期里,每个人都应该学习更加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牢固的法律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这样个人和社会生活才能正常运行。俗话说,“树篱绑得很紧,但豺狼人进不去。”
生活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姿多彩的,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个人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系到我们自己,还关系到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关注我们成长的各界人士。让这些无用的‘离开’越来越少,让‘安全承诺’越来越多!?谢谢大家!
新环保法普法讲稿篇八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法制安全牢记我心》。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首先就要从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行为规范》做起,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我们应该懂得,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约束了我们的行为,可它限度地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在我们的校园内外,存在着一部分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的同学,存在着将学校的规定置之不理的同学。课间十分钟,有的同学在校园里追逐嬉戏、互相打闹;活动时间,有的同学不注意自我保护而受伤;乘坐公交车时,不能做到有序上车、礼让他人。
在这里,我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
1、慢步轻声靠右行,课间在校园里,在教室内,不追逐,不乱跑乱跳,做到文明礼让。
2、友爱谦让,和睦相处。
3、正确使用运动器械在使用运动器械时,严格按照体育教师所指导的去做。
4、学会玩耍,开展文明游戏。
5、学会操作,在使用剪刀、裁纸刀等用具时一定要格外小心。
牢记交通规则,在外出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同时还要向家里的亲人和周围的其他人多宣传交通法规,另外,为了让危险远离我们,很重要一点是要注意树立家庭保护意识,学会自己保护自己。注意家庭安全。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同学们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树立安全意识,时刻注意安全,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新环保法普法讲稿篇九
尊敬的: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
如今是21世纪,网络成为人们口中常聊的话题,但有一些人在网上散播不良信息和谣言,使不少人上当受骗。
一个自称家境贫寒的网友,说自己父亲去世,母亲患重病,自己被检查出了癌症,但坚持求学。与其聊天的小张动了恻隐之心,一次次将自己不多的生活费打到这个网友提供的账户上。后来,这位网友不见了,小张这才知道自己上了当。网络世界时虚拟世界,是不同于现实世界的。一些青少年混淆了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导致受到了伤害。小张被网友欺骗然后敲诈就是一个例子。
现在在网络上很流行一种语言:火星文。就是用数字或符号来代替要说的话。但是,人们编这种“火星文”的意义是什么呢?还不是为了让大家一笑。可网上偏偏就有那种人,他们利用“火星文”,随意在网上对别人进行辱骂的诬陷,给别人加上可怕的、不可磨灭的罪名。我们可不能学习他们这种可恶、可耻的手段。
还有,现在网上的游戏可是五花八门、精彩纷呈。它随便地一变,就能把我们整的眼花缭乱、头晕目眩。
现在像我们这种年龄的小孩,往往都没有自我控制能力,一但沉溺于网络游戏,便难以自拔。所以我们应该安全上网、文明上网,也应当具备网络自护知识。《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中这样说道:“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别人。”
网络这东西,虽然可以让我们足不出户就了解许多事情,但是它那上面的游戏会害了我们。
网络文明,文明网络,让我们携起手来,劝解那些走在违法边缘的人们,一失足成千古恨,关爱明天,关爱社会。
谢谢大家!
新环保法普法讲稿篇十
作者五年级岳小芊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五年级的岳小芊,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的更美好。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今天我们是青少年,明天我们就是国家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亲爱的同学们,我想大家已经清楚了,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他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他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新环保法普法讲稿篇十一
尊敬的林军主席、邹瑜名誉主任、张耕主任,同志们:
今天上午,我们在这里隆重举办中国侨联“七五”普法启动仪式,深入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会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为全面开启侨联系统“七五”普法工作揭开序幕,意义重大。首先,我向出席今天仪式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欢迎!向长期以来重视、关心、支持侨联系统普法工作的司法部、中直工委等部门的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为圆满完成“六五”普法任务付出辛勤汗水的全体侨联干部和法顾委委员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今天启动仪式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两个拓展”的工作思路,回顾总结“六五”普法工作,展望部署“七五”普法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侨联干部和法顾委委员们开展普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下面,我简单总结侨联系统“六五”普法主要工作,并就“七五”普法工作提几点建议。
一、全国侨联系统“六五”普法工作成效显著。
20xx年至20xx年,中国侨联在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带领地方各级侨联,认真制定侨联系统普法规划,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动员,启动普法工作,全力落实保障措施,上下一心、通力协作、开拓创新,扎实做到“四个结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侨联模式,打造了“法治中国·你我同行”普法工作品牌,主要有以下4个特点。
一是坚持普法工作与围绕中心相结合,服务大局取得显著成效。中国侨联“六五”普法规划的首要原则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此指导下,全国侨联系统积极配合“国家宪法日”“3·15消费者权益日”等专项活动和“宪法颁布30周年”等大型纪念活动开展法治宣传。20xx年11月,xx届四中全会闭幕不久,为积极响应中央号召,中国侨联联合全国普法办主办了“法治中国·你我同行”——“侨商杯”全国侨联系统法律知识竞赛,成为四中全会之后,中央和国家机关中第一个举办全系统普法活动的单位,引起广泛社会反响。20xx年,为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中国侨联举办了5期“法治中国·你我同行”——“一带一路”侨界群众法治学习活动,使广大基层侨联干部和侨界群众对如何发挥侨界优势,助力国家战略实施有了更深刻的领悟。
二是坚持普法工作与为侨服务相结合,侨界和谐稳定局面得到明显加强。各级侨联按照“国内海外工作并重、老侨新侨工作并重”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积极拓展海外工作、积极拓展新侨工作”的要求,将普法工作融入海外联谊、公益慈善、扶贫助困、引资引智等为侨服务工作。江西、福建、海南等地侨联定期组织侨企司法环境调研,引导广大侨商重视风险防范、避免合作纠纷;浙江、广东、陕西等地侨联举办侨商会会员培训或海外侨领培训班,加强侨界新生代对我国法律的学习了解;山东、重庆、江苏等地侨联依托法顾委在“侨胞之家”“侨法宣传角”等开办法律讲座,开展送法进社区、入侨户活动;宁夏、青海、甘肃等地侨联在组织侨商捐资助学、下乡扶贫过程中发放普法资料,进一步打牢崇尚法治、心向稳定的群众基础。20xx年2月28日,中国侨联普法办开通微信公众号,随后又在“侨联通”app上开通公众号,成为中央国家机关中较早利用移动互联网开展法治宣传的普法办公室之一,迄今共推送了近200期文章,为海内外侨界了解我国法治动态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渠道。
三是坚持普法工作与维护侨益相结合,侨胞和侨联干部法治意识得到有效提升。侨联系统的普法工作基本上由承担信访维权的部门同时负责开展,在接待来信来访、提供法律服务、办理涉侨案件的日常工作中做到了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截至目前,绝大部分省级侨联都与司法部门建立了涉侨案件沟通协调机制、侨界人民陪审员制度和调解员制度等,定期与相关部门组织执法检查或联合调研,组织法顾委召开法律咨询会或案例研讨会,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进行法治宣传,破除部分侨胞当事人抱有的“信访不信法”“人情大于法”等错误认识,引导他们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使越来越多的侨胞和侨联干部强化了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
四是坚持全面普法和重点普法相结合,宪法和涉侨法律的影响力得到显著扩大。“六五”普法期间,全国各级侨联紧紧抓住宣传宪法这一首要任务,注重营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社会氛围,牢牢把握《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这一普法重点,努力扩大侨法在社会上的认知面和影响力,增强大众的知侨、爱侨、护侨意识。在普法对象上,各地侨联也突出重点,一方面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对侨法精神的理解力和执行力,另一方面通过与科研院所侨联紧密协作、建立普法教育基地,引导侨界青少年学法用法、自我保护。
侨联系统普法工作获得了全国普法办的肯定,在“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中,中国侨联权益保障部获得了先进单位光荣称号,中国侨联权益保障部蔺轩获得先进个人光荣称号。在“六五”普法总结评选中,中国侨联权益保障部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先进单位,中国侨联组织人事部尹媛媛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中国侨联权益保障部蔺轩、河南省侨联权益保障部李丹丹被评为先进个人。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自己的不足:各级侨联普法工作普遍存在人手短缺问题;部分地方侨联对干部的普法培训有待加强;不同地区普法工作开展得不平衡等等,需要认真加以改进。
二、深入开展好“七五”普法工作。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启动年。林军主席、张耕主任在这次启动仪式上提出的要求,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深入开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归侨侨眷和侨联干部的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对于推进“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一带一路”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完成好未来5年普法任务,全国各级侨联要在以下4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统一思想,确保侨联普法工作的正确方向。中国侨联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归侨侨眷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并成立了“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席林军同志亲自挂帅。全国侨联系统要认真学习国家普法规划、中国侨联普法规划以及相关文件,深刻认识做好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领会精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中国侨联的目标任务上来。各省、区、市侨联要迅速行动起来,成立领导小组,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普法规划,确保“七五”普法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要围绕中心,提高侨联普法工作的时代性和前瞻性。“一带一路”战略和“十三五”规划的提出,为广大侨胞自身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也对侨联各项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积极响应国家战略,用改革思路思考普法工作,用创新方法开展普法工作,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切实增强普法工作实效,形成普法工作侨界群众参与、普法成果侨界群众共享的生动局面,团结和带领侨胞参与到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十三五”规划实施中去。各级侨联要矢志不渝地宣传宪法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增强社会对保护法的认知,提高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促进社会形成知侨、爱侨、护侨的良好氛围。
三要把握关键,增强侨联干部自身建设的法治化水平。各级侨联要高度重视加强对侨联全体干部的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多为基层侨联干部提供法治学习机会,提高基层侨联干部的法律素养,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言论行动符合法”。法顾委是侨联普法工作及普法讲师团的主力军,各级侨联要重视法顾委队伍建设,择优吸纳有能力、有热情、有干劲的法学专家。要高度重视侨联系统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为他们发挥在普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提供条件、创造机会。下午,20xx年“法治中国·你我同行”——侨界群众法治学习活动正式开始,北京班结束后还将在内蒙古、贵州、辽宁举办3期,希望大家珍惜机会,认真学习。明年,侨联系统将继续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以检验普法效果,希望各级侨联积极组织大家踊跃参赛。
四要打造亮点,创新侨联法治宣传的载体和形式。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过程中,各级侨联既要利用好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横幅海报等传统平台,也要利用好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做到线上线下两手抓,形成立体化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尤其是网络普法,由于其传播形式的多样性、传播速度的及时性和覆盖群体的广泛性,已经成为当前极为重要的法治宣传教育渠道。要打破惯性思维,敢于推陈出新,深入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性和实效性,不断扩大侨联普法工作的辐射面和影响力。要充分利用出访交流、接待外团来访的机会和侨联通、侨刊乡讯等外宣平台,帮助广大海外侨胞了解我国依法治国方略和法治工作成就,树立我国依法治国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百尺高台,起于垒土。在“七五”普法的新征程中,让我们继续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进取、开拓创新,进一步发挥侨联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谢谢大家!
新环保法普法讲稿篇十二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法制副校长***。一提到法律,有人认为自己一不违法,二不犯罪,不会与法律打交道,也有人认为自己年龄还小,尚未长大成人,与法律没有什么密切联系。其实,这些想法都是不对的。因为,一个人自呱呱落地依法成为我国公民起,就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既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又受到我国法律的约束;既充分享有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又必然履行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无论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或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
在党和国家的哺育下,我们爱党爱国,自立自强,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决心振兴中华,为实现四化多做贡献。但是,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法律观念谈薄等原因,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近年来还出现了青少年犯罪活动突出,已经成为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为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保护自身健康成长,我们青少年就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法制观念。
我们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还很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很弱,甚至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加上一些不法之徒的教唆,引诱青少年违法犯罪,出现了犯罪年龄低龄化,手段智能化,团伙性和暴力性犯罪增多的特点。同学们,我们青少年犹如初升的太阳,代表着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是21世纪振兴中华的主力军。因此,我们青少年能否健康地成长,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是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存亡,民族的兴衰,关系到革命前辈开创的社会主义事业是否后继有人的大问题。
然而,在当今社会上有不少的青少年却违法犯罪,打架、赌博、偷盗、吸毒、抢劫等等犯罪,最后锒铛入狱,真可惜!曾有新闻报道这样的一个事例:一个青少年,因染上了毒品,无法摆脱毒瘾所带来的巨痛,居然为了六百元,杀死了一对中年夫妇,后来畏罪潜逃,但没有逃出法律的手掌心,反而被死死地压在这座五指山下……从此,过着那难以形容的监狱生活。青春、才华、前程等一切就这样白白地断送了。少年犯中不少人平日表现并不差,也并非法盲,为了满足自己吃、喝、玩、乐的欲望,把做人的道德,崇高的理想都抛弃了,他们很明白犯罪的后果,但就是一时压不住火,因为不冷静而酿成大错。
罪的深渊。有些青少年可能就这样不经意间走上犯罪道路的,就像电视剧《拯救少年犯》上的一样,连自己杀了人都不知道一样,迷迷糊糊继续错下去,最终使自己走上死亡的道路。
同学们,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必须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的素质,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以免误入岐途,走上犯罪的道路,法律允许的才去做,法律不允许的坚决不做,也要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我们要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以健康的人生去迎接未来,我们就一定会有更美好的明天。
2012.3。
新环保法普法讲稿篇十三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爱国,必须做到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的统一,其中,爱国行为是归宿,是目的。我们想要一名合格的、优秀的中华儿女,必须在爱国主义方面达到如下基本要求:
没有祖国的兴旺发达,就没有个人的出路。国破则家亡,国兴则家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我们应当正确处理国家与个人的关系,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以民族利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为重。一事当先,做到想国家之所想,想集体之所想,先人后己。
热爱祖国要坚信自己民族的自立能力,不要只看到目前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因而自暴自弃,也不要一味地期望我国快速地走上繁荣富强的道路,那是需要几代人的艰苦努力才能得到的,我们应在任何时候都维护祖国、民族的荣誉。
有了浓烈的爱国主义后,一个国家更需要法律来维系整个国家的稳定和平。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不能,当然不能!作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下约束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
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要学法了。
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这就是告诉我们凡事都要讲道理,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这都是非常有必要的。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制意识,多年来,我们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好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有很多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我们作为一名新世纪的新青年,更应该“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同学们一定要刻苦学习,怀着一颗诚挚的爱国热诚和赤热的爱国,努力学习,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新环保法普法讲稿篇十四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法守法》,概括的说浦外精神就是不断的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以邓小平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大法。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的出版发行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有助于推行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作为每一个浦外人,应该以浦外精神引以为豪,争当遵纪守法的浦外人,积极发扬光大浦外精神,创浦外品牌!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良好的基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
为了明天。
1921年1月1日,是值得全国每个未成年人永远铭记的日子。不是因为这一天是新年新岁的第一天,而是因为这一天,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与未成年人直接关系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布实施了,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爱护,是社会主义社会民与法制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是全国人民,尤其是未成年人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十八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人数众多,约占全国总人口的三分之一。现在的未成年人,是二十一世纪振兴中华的主力军,是中华民族的未来,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希望。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订和实施,是为了祖国的明天,是为了未成年人美好的明天。
同学们,在华夏的历史上,你们是享受到党和政府专门立法予以保护的第一代未成年人。这是你们的幸运和骄傲。党和政府的关心和爱护是未成人健康成长的阳光和雨露;祖国的需要是未成年人前进的方向和追救的目标。区区寸草心,何以报得三春辉?志当存高远,你们应该从小确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听党的话,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信念;从小发扬不为报酬图报国,不务虚名讲实干的奉献精神,将来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祖国的生力军!理想是成功的航标,脚踏实地的行动才是成功的保证。为了理想的实现,你们必须珍惜宝贵的青春时光,“为中华崛起”而发奋攻读,确立广泛的兴趣,掌握多领域的知识,为将来,运用各自的聪明才智,建设祖国美好的明天作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贡献!
三月的春风,吹遍了神州大地,也吹暖了我们的校园。在这里,前辈、领导、老师们为我们同学们创造了一个温馨的学习环境,也给我们的同学们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文化氛围,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幽静的学习环境,为同学们创设了一个健康的成长空间。在晨光下,在微风里,在雷中的殿堂中,同学们正在茁壮成长。
可是就在这块美丽的校园中,也会出现一些不和谐的音符,总有一些令人不满意的现象出现。我们不难看到,清扫刚结束后的校园,就有我们同学扔下未喝完的牛奶袋,饮料罐,面包纸;在整洁的校园里,有我们同学丢的纸屑,塑料袋;在书声琅琅的课堂上,有的同学却精神萎靡不振;在安静无声的自修课时,有的同学却在叽叽喳喳甚至高声喧哗;在庄严肃穆的升旗仪式上,有的同学却左顾右盼,窃窃私语。还有一些同学受一些不良习惯的影响,讲粗话,脏话,争吵,打架,搞不团结;为了自己的酷劲,留长发、穿异服,把充满知识氛围的校园变成他们的t型舞台。
以上这种种现象,不仅严重地违反了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而且也破坏了学校为我们提供的优美和谐的育人环境,与我们当今社会所倡导的文明主流不相符。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取决于人的素质,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取决于国民的素质,一个学校的文明程度取决于我们每位同学。同学们,你们是否想过我们的文明与否,不仅代表着我们个人的形象,也代表着学校的形象,更代表着未来祖国的形象。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周恩来,早在中学时代就立下“为中华之崛起”的宏伟志向。如果我们连这小小的校规校纪都不能遵守,何以报答我们的父母,何以报效祖国,何以肩负起祖国未来的重任,何以让世人对我们中国人刮目相看。因此,从现在起,我们应坚决摒弃掉我们身上种种不文明的行为,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做一个自尊、自爱、整洁、朴素大方的学生;做一个真诚友爱、礼貌待人、品德高尚的学生;做一个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的学生;做一个文明、健康向上的21世纪的“四有”新人。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还我们一个文明、美丽的校园,重塑我们雷中学生的形象,文明之花开遍校园。
新环保法普法讲稿篇十五
作者五年级岳小芊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五年级的岳小芊,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的更美好。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今天我们是青少年,明天我们就是国家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亲爱的同学们,我想大家已经清楚了,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他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他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20xx年7月的一个深夜,一个令所有山西太原人难以忘却的深夜,16岁的中学生郝某某,为了筹集上网的费用,潜入叔叔家中,几十分钟以后,包括爷爷、奶奶以及叔叔在内的五条鲜活的生命,转瞬便离开了美丽的人世,一个花季少年几乎是一夜之间蜕变成了一个杀人恶魔。
无独有偶,天津少年姜某今年只有13岁,以前在班里学习总是保持前几名,去年暑假期终考试成绩却排在全班三十几名。经父母盘问,原来是儿子贪恋上网所致。为了让孩子的成绩及时补上去,暑假期间,哪儿也不让孩子去玩,让他在家复习功课,可是孩子仍然在他们上班后偷偷地去上网。事发当晚,当孩子想溜出去上网时被他的母亲给撞上了,便阻拦他,不让他去上网。可谁知孩子不但不听,反而跑到厨房拿了一把菜刀逼他母亲,说如果不同意,就砍断自己的手指。孩子的母亲以为是吓唬她的,说什么也不同意,没想到孩子情急之下,真的拿着菜刀对着自己的左手就是一刀……原本美满的家庭,从此留下了一道抹不去的阴影。
故事读完了,但是我的心情却变的更加沉重了。我想,大家的心情也如同我一样。这一幕幕触目惊心的场面,这一个个令人发指的事件,无不带给我们以心灵的震撼,它值得我们每一个青少年进行深刻的反思。
众所周知,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更新,更多的新事物涌入了我们的世界,其中也包括了互联网。自90年代后期互联网进入我国以来,网络犹如雨后的春笋一般,发展迅速,如今已遍布城乡。作为一种新的传媒手段,互联网在经济建设和人们的各项活动中起着积极而不可忽视的作用,同时也为青少年朋友的学习、交流及娱乐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天地。但是,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互联网则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一朵带刺的玫瑰。很多青少年朋友正是因为过度地沉迷于互联网,沉迷于网吧,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对危险的预防能力,对其学业、健康和思想都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网吧是网络发展的产物,是为上网者提供上网服务的场所。但由于网吧管理的不规范和网吧经营者的利欲熏心。网吧像一个个美丽的陷阱,吞噬着一个又一个有志青年。许多学生因此耽误了自己的学习、废弃了美好的前程。据一项调查显示,上网学生中超过80%是在打游戏,15%左右是在交友聊天,真正查询资料用于学习的人数少之又少。网吧经营者为了牟取暴利、吸引更多的学生,在网络中设制了为数众多的游戏,游戏的内容则以暴-力和赌博为主。中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尚在形成,自我克制能力还不高,在进行这类游戏的过程当中既容易上瘾,影响身体影响学习,更会在不知不觉中留下暴-力的影子,为自己的人生埋下隐患的种子。如今的中学生,大多数孩子是独生子女,他们本来就比较缺乏与他人的沟通,如果再沉迷于网络游戏,就会使他们减少和人交流的愿望,甚至会患上“电脑自闭症”,处于亚健康状态或直接导致心理障碍。在学校中,因迷恋网络游戏造成学习成绩下降,乃至旷课、逃学的现象日益增多。暴-力互动游戏还极易引发青少年道德失范,行为越轨,甚至犯罪。而且由于习惯了网络游戏中的残暴行为,许多未成年人的犯罪手段也越来越令人发指。
沉迷于网络游戏,不但可以诱发学生走上犯罪的道路,而且极易伤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据报道,有个少年因五天五夜泡在网吧,血液未能正常流转,致双脚麻木浮肿不能行走;有个少年在网吧玩游戏,剧烈的打斗场面,使他过度激动,心脏病突发,骤然死亡。
由此可见,网吧已成了青少年教育的一大杀手,很多人把游戏称作“电子海洛因”,这是不无道理的。
那么,如何防止因上网而上瘾,真正做到远离网络游戏呢?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家庭、学校、社会齐抓共管,真正重视我们的心理需求,在心理上加强指导,帮助我们摆脱心理困境,提高心理素质。此外,提高我们中学生的现实交往能力,培养自信心才是摆脱“上网成瘾”的根本。我们要多开展一些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让我们中学生旺盛的精力有“用武之地”。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携手,树立坚定的信念,告别网络游戏,做文明健康中学生吧!
大家下午好!按常规今天是我们的一周一次的班会课,要讲的内容很多,但是我今天破一次例,我只做一件事情:我要作一次演讲,至于什么内容你们认真的听完就知道了,中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20xx年5月15日早上我上完第一节课就出去吃早餐,顺便把手里的袋子放到值班室,刚把袋子放下转身出来,我看到桌子上放着一封信,上面的字很是醒目,李先锦校长(收)盘县第七看守所寄。我当时也有点吃惊,因为特殊,我的第一反映是,是以前李校长的学生寄来的吧!但是转念一想,不一定,也有可能是她的亲戚朋友。接着我就走出去了。
月17日也就是昨天,我们升旗仪式上,李校长作了旗下讲话,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关于这封信的,我不知道你们去认真听没有,我是非常认真的去听了这封信的大概内容。其实,当我听到李校长说她上星期收到一封从看守所寄来的信时,我在心里说了一句话,真的是她以前的一个学生,这印证了我看到这封信时的第一反应。十年前她刚参加工作时的一个学生,平时在班上非常调皮,李校长找他谈话不下十次,甚至把他请到家里谈话,但是李校长的话在当时他听不进去,一意孤行,后来因为打架被判入狱一年零六个月,到了监狱,失去了自由,整日整夜的不能入睡,才回想起以前老师对他的种种教育,但是他确抛之脑后,现在是后悔莫及啊!他想到以后出去找工作自己有前科,别人会用异样的眼观看他,没有人会用他。他还很年轻呢?李校长是感慨万千啊!为他年纪青青入狱难过,为他现在反省高兴,有句话不是说“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吗?持和鼓励!
同学们,这就是我们身边实实在在的例子,你一旦触犯了法律,就得受到法律的制裁,它不会让你逍遥法外的。下面呢,我再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在我读大二的时候,我的高中同学张某某也读大二,和我在同一所学校,只不过他读的是本科班,我是专科班。他特别喜欢玩游戏,因此经常去网吧玩游戏,有一天,在玩游戏的过程中,就和网友发生了争执,巧的是两人都在同一家网吧!从网上吵到了现实中,对骂,我的同学在当时处于劣势,于是丢下一句话,你给我等着,对方没有离开,也没有把这句话放在心上,回到座位上继续玩游戏。大约20分钟后我的同学带着同班同学3个人提着不同种类的武器对着对方就一阵乱砍,那个人当时就倒在血泊之中。接着他们就开始逃亡,几个月后被捕,受伤者被定为二级伤残,他们几个被判了不同年限的刑,最高的是五年,最低的是两年。
同学们,几个高才就这样断送了大好的前程,这就是冲动和义气的结果。记住法律只讲事实,法不容情啊!他们几个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我想他们也在深深的忏悔吧!
从我刚才讲的这两个典型事例,我们可以看到,一旦你触犯了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应该时刻警醒自己,要学法、懂法、用法。而且还要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我们的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21世纪的合格公民。
今天我用两个典型案例,最终要说明的就是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未成年人应该健康成长。我们人人都应该遵守法律。
根据我国《刑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年满14周岁已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一旦被受害者起诉,将根据情节轻重调查,最高刑期高达5年。
新环保法普法讲稿篇十六
尊敬的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今天在这国旗下要讲三个主题:
同学们,文明习惯和爱心无处不在,想要成才先要做好人,要爱国先爱校园这个大家庭。我们必须而且应该从小事做起,严格要求,长期坚持,千万不能把一些不文明的言谈举止看作小事,因为它代表着一个人的文化素养,标志着一个民族的健康程度,影响着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影响着一个人的发展和幸福,在学校也体现着它的办学水平。最后,我希望大家能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吧,让我们积极投身到十月份的文明礼貌教育中去,说文明话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真正做到爱他人、爱家庭、爱学校、爱祖国。
首先,我们要对自己的父母感恩。我们曾经感激过许多相识或不相识得人,我们曾经为一件件的事情而心存感激,但我们谁曾对自己的妈妈由衷地说过一声“谢谢你”呢?妈妈的温暖就像阳光,沐浴其中,我们却从没想到过感激,妈妈的慈爱就像最细碎而晶莹的盐粒,我们一日三餐安然品味着她的芳香,却在菜肴里从没有看到过盐粒的光芒。母爱默默地滋养着我们,我们却从来不曾留意她那纯美的晶莹。感恩世界,感恩一切,就让我们从感恩母爱开始吧。因为他们不仅赐予我们生命,更把我们养育成人。
校园是神圣的知识殿堂,我们从这里汲取丰富的`知识,校园,还是无忧的天地,我们在这个摇篮里健康成长,校园,更是一个大家庭,我们都是这个幸福大家庭的一员,因此,在这样优越的条件下,更应爱严格遵守校规校纪。试想,如果出入门时不出示或佩戴学生卡,就会给社会不良分子带来可乘之机,他们一旦进入校园,将会给同学们的校内安全带来巨大威胁。试想,如果校园内普遍存在打架斗殴等现象,扰乱正常秩序,我们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和学习的直来能够将无法得到保障。由此看来,校规校纪如同庄严的法律,我们不仅要正式,更要维护和遵守,只有这样,才能为我们更好的人生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道德和法律责任,作为文明学生,我们更应承担这一神圣责任!
那就是付之以行动,从校园内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守法小公民。
新环保法普法讲稿篇十七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俗话说“家有家法,国有国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由此可见,法是多么重要。一个国家必须有自己的法律,一个学校必须有校规,一个家庭必须有家规。
法规,在生活中也无处不在:每天清晨,学生们走在上学的路上,工人叔叔阿姨骑车走在上班的路上,我们都记着交通法规:过马路,左右看,不在路上跑和玩;靠右行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也有不少人无视交通规则,闯红灯,抢车道,超车,造成一些交通事故,严重的甚至弄得家破人亡,这些都是无视法律的血的教训。
法律在身边,每天走进美丽的校园,我们会向老师致敬,向同学们问好,爱护校园里的一草一木,自觉维护校园的整洁,不乱扔垃圾。在课堂上,我们专业听讲,积极回答问题,认真思考,踊跃发言,按时完成课堂和家庭作业。进食堂吃饭,有秩序的走进食堂,不喧哗,不挑食,不浪费粮食;放学列队走出学校,在路上不打闹,嬉戏,这都是因为我们都记着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一个家庭中,家人间要互相爱护,尊老爱幼;我们小学生要帮助父母做力所能及的`家务活,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懂得勤俭节约,不攀比,不浪费,这是因为我们记着家有家规。
在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有了法律,社会才会平平安安,不出事端;有了交通法规,交通才能畅通无阻;有了严格的校规,学校才会有良好的校风,学风;有了家规,家庭才会和睦幸福。一句话,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才会平静,才会安全。
新环保法普法讲稿篇十八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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