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防治水汇报材料范文(1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03 01:17:06
热门防治水汇报材料范文(18篇)
时间:2023-11-03 01:17:06     小编:字海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时常会经历各种各样的情感体验。如何运用逻辑和结构来组织一篇有条理的总结?在下面给大家展示一些值得一读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启发大家写出更好的总结。

防治水汇报材料篇一

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我矿四季度组织了由生产技术科牵头、安监处、机电科、规划科等科室参与的防治水工作大检查,经检查发现隐患10条,现作如下汇报:

一、地面部分:

1、由于煤柱采区的开采,造成副井地面绞车房存在开裂现象。绞车房操控台偏移了26㎜,副井井筒偏移倾斜角度为0°20′。

2、新井井口新工业广场防洪水沟部分地段堵塞,部分地段存在沉陷。沉陷范围:大概为长10米、宽2米、深0.5米。

3、吉安县天河镇在西江和北石巷各开挖一个露天炭质页岩矿,致使地表破坏较严重,造成地面积水增加,大量雨水渗入我矿矿井,极大程度地影响我矿的安全生产。

4、由于长期降雨的原因,原先已回填的西江、封山恒、胜利平硐、老窿、北岩巷等原小煤窑群的各大坑口及较大裂隙,现仍然存在轻微的下沉现象。

二、井下部分:

1、副井井底新掘沉淀池尚未完工(还有50米可贯通),水仓自动清挖系统尚未完成安装,如果2012年雨季提前来到,将对我矿井下排水造成较大压力和困难。

2、三井井底水仓自动清挖系统安装站虽然巷道已掘出,但尚未完成水仓自动清挖系统的安装工作,如果2012年雨季提前来到,我矿矿井防排水工作还是没有足够的安全保障。

3、西301采区、复a304采区及煤柱采区涌水量较大,但引水小眼断面偏小,数量尚存不足,如果2012年雨季降水量增幅较大,以上采区排水将存在一定的困难。

4、a303(含a305)采区曾发生过多起泥石流事件,现仍然存在泥石流现象。

5、复b301采区由于煤层硖矸较厚且硖矸成薄层状在开采过程中易脱层,应加强工作面支护密度(强度)。

6、由于我矿井下涌水酸性较重,井下部分水泵尚未更换成酸性水泵,可能造成雨季水泵更换或维修工作量大。

江西煤业天河煤矿:生产技术科。

2012年元月。

防治水汇报材料篇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

欢迎各位领导来我矿检查并指导工作!

一、矿井基本情况

甲龙煤矿位于荔波县城西南,距荔波县城17km,属荔波县方村乡管辖,为新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企业性质为私营合伙。走向长约3.5km,倾斜宽约2.2km,面积约5.7km2。

井田位于北北东向的方村向斜西翼,区内构造线方向为近南北方向,单斜构造。区内断层不发育。构造复杂程度类型属中等复杂类型。含煤地层为上二叠统吴家坪一段,分布在井田中西部,主要为海相碳酸盐组成。该地层从上至下含m1、m2、m3、m4四层煤,其中m1煤层厚0.35-0.86米,平均厚0.83米。属大部分可采煤层,煤类为贫煤。属高灰、高硫、高热值煤。煤层结构简单,其它煤层均为全区不可采煤层。

该矿鉴定为低瓦斯矿井,矿井按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进行设计和管理。m1号煤层无爆炸危险性,煤层自然倾向等级为不易自然煤层,水文地质条件为复杂的岩溶充水矿床.采用斜井开拓,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生产中经实测,矿井正常涌水量约为50m3/h,最大涌水量为200 m3/h,矿井按设计要求除排水、供电系统有待进一完善外,其余井上、下工程已基本建设完成,预计今年12月底申请联合试运转。

二、矿井水文地质条件

1、矿区水文地质条件 1)、水文地质

地表水:矿区内水系属珠江流域都柳江水系樟江上游支流,矿区南部发育有一条小河一把查小河,把查小河由西向东方向径流,该河流主要是地面雨水汇集而成,其流量受大气影响,随季节变化,一般在5~20m3/h、最大50~100m3/h。

2)、地层含、隔水性

区内出露的地层为中二叠统茅口组、上二叠统吴家坪组、大隆组、三叠系下统罗楼组及第四系,根据其岩性组合,含隔水性等特征划分为含水层和隔水层:

茅口组灰岩强含水层:主要出露在矿区的西部,岩溶裂隙发育,含水较丰富,为良好的含水层。对矿井开采影响较大。

吴家坪组微晶灰岩(夹粉砂质粘土岩、粘土岩)中等含水层:主要出露在矿区中部,岩溶裂隙发育,含水较丰富,为良好的含水层。对矿井开采影响较大。

大隆组灰岩中等含水层:主要出露在矿区的中部,岩溶裂隙发育,含水较丰富,为良好的含水层。对矿井开采影响较大。

罗楼组泥晶灰岩(夹钙质页岩、粘土岩)中等含水层:主要出露在矿区的东部,岩溶裂隙发育,含水较丰富,为良好的含水层。对矿井开采影响较大。

3)、煤层赋存及最低侵蚀基准面

m1煤层,分布标高一般为+850~+300米,矿区最低侵蚀基准面(矿区最低排泄面标高为矿山南东面的把查水库水面)为+780米。

4)、补给关系

大气降水渗入矿井上覆含水层中,通过煤层顶板裂是隙进入矿井巷道。因此,大气降水是地下水的主要补给来来源,水量的变化受大气降水控制,根据地表勘探及生产过程中掌握的资料,矿井水主要来源于地下水、煤层顶板裂隙水、采空区积水、老窑积水。

三、排水系统工程情况说明:

在主井井底开拓的主水仓已掘进约80米,副水仓掘进约40米,目前采用临时水仓储水,2台40kw水泵排水。

四、防治水工作开展情况

1、矿井聘请《水文地质报告》。2、2010年,聘请贵州四维应用地球物理研究所有限公司对我矿井田进行水文地质探测,并编写了《地球物理勘探报告》。

3、根据采掘工程进展,及进填绘采掘平面图,水文地质图、充水性图等图纸资料,指导生产。

架式液压回转钻机),主要负责井下防治水钻探工作,5、进一步完善防治水规章制度

为提高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水平,落实各级防治水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从根本上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矿实际,我们制定了以下防治水管理制度:防治水岗位责任制、水害隐患排查制度、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报制度等,通过严格落实以上制度,确保了我矿的防治水工作正常开展。

6、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原则

我矿防治水工作始终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

7、地面防治水

查清本矿界内及邻界的地表水、老窑水、老空水等,并绘制上图。雨季或暴雨后,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的地面、变电所并制定地面防治水措施。

近年来,煤矿水害事故频发,给我矿敲响了警钟,我们一定会认真地抓好煤矿防治水工作,加大防治水资金投入,加强现场管理,将防治水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五、存在的问题;

1、因政策因素,我矿在建设过程中,技改工程不能正常进行,长期处于半停建状态,致排水系统至今不能提前完工,给矿井防治水工作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

管理,将防治水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力争在12月底申报联合试运转后成为达标矿井。

汇报完毕,欢迎各位领导指导!

2013年11月6日

防治水汇报材料篇三

学校是儿童聚集的地方,健康教育一直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如何确保学生健康成长一直是我们工作的主题。以创建慢性病防控示范区为契机,我们学校也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调整,使工作更有实效,现将我校参与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 规范管理制度

1、领导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建立完善的健康教育网络。

学校成立了以王松江校长为组长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包括了学校领导、校医和健康教育教师,小组内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组织有序。学校定期召开健康教育会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形成了定期汇报,定期总结,及时改正,上下一心,齐心协力,共建健康校园的局面。

2、认真落实好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以明确的工作目标为指导,真正做到有的放矢。学校把健康教育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从指导思想上明确了工作的长期性、持久性,并让每位工作人员都认识到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3、立足根本,营造氛围,成效逐步显现。

我们坚持将健康教育列入整个教学计划,对培养学生的良好卫生习惯以及常见病、慢性病的防治起了很好的作用。学校的健康教育工作坚持做到“五有”,即有课本,有教案,有课时,有考核,有评价;充分利用广播、橱窗、黑板报等形式,积极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第二部分 健康教育

一、课堂教学,传授知识。

1、多年来,我校把健康教育课当成健康教育宣传的主渠道,我校健康教育课一直按照上级的标准开足、开满课时,每周上一节课健康教育课,由班主任承担教学任务,学校规定每学期必须有两课时关于慢性病知识的讲授。教导处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教师的上课和备课情况,老师按计划备课、上课,并定期考核,把上课、宣传、活动等内容融为一体。使健康教育能多层次,多角度,宽领域,面向学生进行教育。

2、为学生提供了心理、生理卫生知识教育服务。各年级在开设《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基础上,还开设了心理健康讲座。由心理健康教师开展心理咨询活动,提高了学生提高调控情绪的能力。

3、开展健康教育知识竞赛。结合各种纪念日开展各种专题活动、健康教育专题讲座等形式,如糖尿病日、高血压日、爱牙日及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等,以健康教育知识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竞赛,深受学生欢迎。

二、丰富形式,大力宣传。

1、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在健康教育的活动中我校所采取的形式是多样的,根据上有关部门的要求、不同的季节、不同的宣传日等进行宣传活动,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1

(1) 利用广播、板报、视频进行宣传教育。

利用好学校的宣传阵地是我校健康教育必不可少的,每月一期健康教育宣传专栏,每月进行1-2次的卫生讲座宣传教育、每个季节更换1-2次的板报内容,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设计板报的内容,图文并茂,真正起到宣传的目的,让学生在宣传中受到教育,使学生具有基本的保护自己,预防疾病的能力。学校校医定期利用广播对全体学生进行健康知识讲座,帮助学生认识疾病的特征和预防措施。学校电子视频每天都健康生活的提示语。学校的墙壁都充分发挥了宣传功能,一二年级都以学生喜欢的卡-通形式进行宣传,由学校美术老师创作设计,高年级主要以文字形式让学生了解健康知识。学校还以校讯通形式定期向家长进行提示,预防当季的疾病发生。

(2)开展慢性病知识手抄报的展览

各班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慢性病手抄报的制作,学生自主收集大量慢性病相关知识,用心制作手抄报,图文并茂,学校又通过全校展评的形式,使慢性病知识得以广泛宣传。

2、积极进行吸烟危害身体宣传。

向学生宣传吸烟的危害,吸烟和被动吸烟都会影响自身的健康和发展,吸烟不但影响身体发育,而且影响智力的发育,学校在开展此项活动的同时,针对一些在校吸烟的教师和家长进行教育,杜绝在学生面前吸烟,给了学生一个清新,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

3、积极进行常见病的防治工作。

在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中,我校始终坚持以“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原则,积极开展了“六病”的防治工作,把预防龋齿,视力不良、青少年肥胖当作了重点来抓。

教育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并做好眼保健操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使学生做操质量明显提高,学生视力不良患病率稳中有降。

教育学生从小养成早晚刷牙,饭后漱口,睡前不吃零食的良好习惯,定期检查口腔,早发现龋齿早治疗,是控制龋齿发生和发展的有效途径。

在预防贫血和肥胖中,我们教育学生要合理营养配餐,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大力开展大课间活动,并与周边体育场馆联系,提供学生运动场所。

《慢性病防治汇报材料》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防治水汇报材料篇四

今年以来,我镇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以及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加强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取得了一些成效,现总结如下:

1、多管齐下,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一是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成立了呈坎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了镇、村、组以及企业的四级联防联治工作格局。二是开展定期巡逻检查。会同司法所、派出所、安全办、城管中队、消防巡逻队等部门建立定期巡查工作制度,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考核。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各村张贴公告,通过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新《环保法》,努力营造良好的大气污染防治氛围。

2、全面落实燃煤锅炉禁用和淘汰措施。在全镇范围及镇属工业园区企业进行全面细致的摸排,共摸排出1处工业燃煤锅炉(向荣新材料公司)和1处生产用燃柴锅炉(呈坎徽派雕刻研究所),并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进行整改提升。至目前,向荣新材料公司正在实施集中供热项目主体工程建设,预计12月份投入运营;同时,要求呈坎徽派雕刻研究所对燃柴锅炉进行整改,确保不影响周边环境。

3、全面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强化工程施工工地、石料场等场所的扬尘环境监管,对达不到标准的一律停工整顿。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禁止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一律予以处罚。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禁止秸秆、落叶、垃圾焚烧,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确保“零冒烟”。积极推广利用测土配方、生物肥料、缓释肥等新型肥料,减少氨排放。大力倡导减少燃放烟花爆竹,节日期间遇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采取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以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

4、全面推进秸秆禁烧工作。成立了呈坎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了《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并将全镇所有地块划片,实行片、村负责。与各村签订了禁烧责任状,责任人坚决落实镇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农户包自家地块的分包责任制,组织广大镇村干部、镇农技人员深入村组田间地头,广泛开展秸杆禁抛禁烧宣传以及综合利用工作,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今年以来,我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主动性不够、监管力度不大、宣传还不够深入全面等问题,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整改提升。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区环保局指导下,进一步增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性和主动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效推动全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具体将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加强餐饮店铺油烟污染清理整治工作,督促向荣新材料公司集中供热项目加快施工进度。

2、大力推广新型肥料,进一步规范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深入落实森林防火工作。

3、继续加强部门联动,积极配合做好扬尘整治各项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防治水汇报材料篇五

自全市环境污染治理指挥部(扩大)会议召开以来,我区坚决落实会议精神,积极行动,成立了7个专项工作组,认真开展了从煤炭市场检查到燃煤锅炉监管,从小火炉管理到机动车尾气治理和二次扬尘污染防治的全方位监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我区各专项工作组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由区工信局牵头,区环保、工商、质检等部门配合,共检查煤炭经营企业30家,煤炭经营户151户,对检查中发现经营销售劣质煤和烟煤的,及时下发了严禁销售劣质煤和烟煤的通告,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对无证经营的14家依法进行了取缔。对任在销售的30吨劣质煤和烟煤进行了封存,对屡次警告未整改的经营户予以依法取缔。并向全区煤炭经营着下发了《关于开展煤炭市场清理整顿的紧急通知》和《严禁销售劣质煤和烟煤的通告》。

由区城管委牵头,区执法局、环保局、建设局、环卫局、雁滩市政所等部门和街道配合,对24个街道55个在建工地进行了检查,极个别在建工地防尘措施不到位,存在较为严重的二次扬尘现象,区执法局下达了限期改造任务,并通知相关街道跟进后督促措施,切实消除二次扬尘隐患;与48家建筑工地和4家商砼公司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严格规范渣土排放管理,查处违法乱倒131人次,批评教育23人次;在城区主次干道落实了机械化清扫,坚决杜绝二次扬尘污染。

由区环保局牵头,对城区所有区域尤其是高坪地区燃煤锅炉使用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区环保局共计出动610人次对204家单位进行检查,查封燃煤锅炉10家,限期拆除7家,警告35家,对6家烟气黑度超标排放单位依法进行了处罚,制止垃圾焚烧31起,处理餐饮业油烟污染20起。12月30日联合公安等部门对兰州温士曼制衣厂等3家3台使用有烟煤的锅炉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

由区环保局联合城区四交警队在盐雁大桥和东岗设立了两个机动车尾气监测点,共检测机动车960辆,对97辆尾气超标车辆下达治理任务;各交警队劝返过境大货车和农用三轮车286辆,查扣不听劝阻强行进城农用车6辆。

由区商务局和各街道牵头,对全区40多家集贸市场“集中点火、分散取火”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未严格落实“点火”制度的市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尽快采取措施防治煤炉低空污染;对永昌路、武都路等露天餐饮集中区域进行了集中整治,共清理规范烧烤摊点130多处(次),规范店外烤肉店214家(次),查处流动摊点274个(次),收缴经营工具106辆(具)。

各街道共入户登记小火炉23968个,并向使用者分发了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材料11万份;在小街巷和居民院落悬挂宣传标语500余幅(条)。

12月20日,组织相关单位、街道和志愿者举行了“为了共同蓝天——城关区防治冬季污染誓师大会”,向全区中、小学生印发了保护环境倡议书;对全区冬防开展情况进行了及时宣传报道;加大了在人口密集区宣传力度,制作了大气污染防治宣传车并上路宣传;编发和印制悬挂环保宣传口号100余条;编制印发《城关区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简报》13期。

坚持每天对各专项检查组工作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以《督查信息》的方式通过办公室向各责任单位进行反馈,未发现推诿扯皮现象。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材料【二】

防治水汇报材料篇六

郏县大兴煤业有限公司是兼并重组原河南省景家洼煤业有限公司大刘山分公司成立的矿井,以平顶山市大庄矿实业有限公司为主体,新公司于2011年7月成立,2011年10月进行资产移交、注资等工作。可采储量472.37万吨,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矿井初步设计已经备案,安全专篇、瓦斯等级鉴定专家已经审查通过。“六大系统”工程建设方面已完成矿井人员定位、调度通讯、监测监控系统安装和调试工作,并投入运行,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按照矿井维修进度已基本完善。2017年8月份,通过了大庄实业、许平煤业组织的复工验收,2017年10月22通过了郏县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指挥部复工验收,2017年11月21日平顶山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指挥部对我矿进行了复工验收,查出问题21条,我矿按照整改方案逐条整改完毕,目前正在联系平顶山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指挥部组织批复工作。

二、目前的机构设置

大兴煤业有限公司机构设置为四部一室,区队有采煤队一个,2个掘进队,2个机电队,通修队及服务队。其中技术管理部为矿井水害防治机构,现有专职地测人员1名,水文地质人员2名,储量管理人员1名,矿成立探放水队伍,水文地质人员及探放水人员都定期进行培训。目前我矿在册职工606人。

三 地测防治水制度建设方面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集团公司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和河南省煤炭工业局下发的《河南省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若干规定》精神,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掌握水文地质规律,研究和解决生产中的水文地质问题,防止水害事故发生。我们编制了《矿井中长期水害防治规划》和《年度水害防治工作计划》、《大兴煤炭资源管理办法》、《大兴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大兴水灾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处置方案》、《完善矿井地质测量工作质量标准化》等编制。完善矿井综合各类水文地质图纸。和储量管理方面的基础资料,在工作中我们坚持预测预报制度的落实,制度的制定和完善避免了水害事故的发生。

四 地测防治水储量管理现场方面

1、我们坚持防治水规定原则。

在工作中我们对11010首采工作面和一采区11020维修巷进行了探访水的预测预报,根据预报进行探放水工作,并多个有关部门每班对打钻工作进行盯岗安全现场把关,同时有地测部门和施工队技术员负责钻孔布置与验收工作,由于钻探工作的超前考虑,及时了解前面的地质条件的变化,为领导提供了规划的依据和决策,也避免了遇采空区危险事故的发生。

2、坚持每月开展地质及水文预报和各个作业点的水害总结工作,为矿井生产提供基础性的地质资料。

3、搜集井下各个地点的基础地质资料,并绘制地质图纸,进行整理、分析、和归档。

4、在钻探探水方面我们虽然起步较晚,探水钻孔打的不多,但一年来我们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已经成功完成井下集中轨道下部2#探水孔的探放水疏水降呀工作,现3#孔正在东区轨道里进行,4#孔和一采区皮带机头的通风孔的工作也已经到位,计划年底前完成,及时为领导提供地质水文方面的预测预报工作,为指导生产确保防止水患的发生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5、我们地测部门和平煤勘探工程处联合采用瞬变电磁法对东区轨道巷道进行超前物探,探明了该地点的富水情况,为探放水工作提供了可靠依据。

6、测量方面我们重新对井下+90以上巷道进行复测和数据的验算,为矿井的生产规划提供了详细的依据。

7、一年中我们安全、准确贯通巷道多处,满足了设计及生产要求,精度符合《煤矿测量规程》之规定。

8、在煤炭资源储量管理方面我们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检查和落实。

9、在资料收集方面因为我们是重组矿井受历史原因,我矿水文地质资料不全,收集起来难度很大,有时间也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为有我们的矿领导对这方面的工作的非常重视,无论是大会小会,矿领导也都不断的强调防治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不断的关心我们这方面的`工作,也给我们地测防治水储量管理全体人员带来了工作上的动力,在一年中我们部门多次走访周边矿井,调查搜集有关老窑,老空水及地表水的各种资料,并且不断进行搜集整理,基本摸清并掌握了影响我矿水害的水文地质问题。为我矿今后防治水工作重点有了明确的方向。

五 现工作中管理中的难处

对于我们部室来说人员严重不足其中地测防治水以及储量管理人员按照规定还需要增加测量人员至少3人,防治水1人,储量管理1人,内业1名。设备仪器方面基本为零,目前技术部只有一台借用大安公司的老j6经纬仪一台,现也有毛病,测水设备仪器更是真正的零设备,在平常我们测水过程中,只能采用水桶容积来计算矿井涌水量或排水量. 我们算出一桶水的体积是0.0159198 m 桶高30厘米,直径26厘米,我们算出涌水量每秒0.004549 m2设备2工作的计划我们已上报,也在积极的联系中。我们的人员队伍,矿井地测防治水和储量管理方面,总共才4个人,四人中有两个是新来的学生.没有太多的工作经验,也在实习中,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克服困难来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从没有什么怨言。同时也深深了解我们大兴的实际状况,我们也相信在领导的关心和帮助下问题会得到解决的。

《2017年大兴防治水工作汇报材料》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防治水汇报材料篇七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首先,我代表充州市卫生局和疾控中心对各位领导、各位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向各位领导、各位专家进行汇报:2010年是《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实施计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承接《山东省第八轮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一期)定点医院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第一年,是全国结防规划终期目标较为关键的一年。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在济宁市结防所的大力支持下,在兖州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的实施意见,及《兖州市结核病防治工作(2006-2010年)实施计划》,严格按照项目手册的规范要求管理和使用基金,继续加强归口管理力度、宣传力度、培训力度,全面推行现代化结核病控制规范,充分发挥了防、医合作模式的优势,及时发现、规范管理和治疗病人,以确保完成全球基金项目各项工作指标为核心,以确保病人高发现率和治疗质量为目的,全面规范结核病人转诊、追踪和治疗工作,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管理,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结核病控制工作的深入开展。具体汇报如下:

全球基金第八轮结核病项目(一期)的启动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怀,体现了我国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是一项很严肃的工作任务。市政府、市卫生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专家小组,按照《规划》要求及《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的技术要求,制定了2010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目标及任务指标,及时召开了项目启动会议,专门安排部署项目工作,拨付10万元配套经费支持项目工作。卫生局与镇卫生院、市直综合医院签订目标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每个领导岗位,每个业务人员头上,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任务到人。疾控中心将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对相关单位月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措施、规范管理,提高病人发现率和治愈率。

我市认真落实以提高病人发现、强化病人管理、拄制传染源、实施各类结核病控制项目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进一步巩固了结核病防治成果。2010年结防门诊接诊可疑肺结核病人1621人,免费治疗管理活动性肺结核病人260例,其中初治涂阳122例,完成了年度指标的78.65%,复治涂阳40例,完成了年度指标的97.56%,治疗管理菌阴病人138余例。新发涂阳病人疗程结束治愈率为98.73%,复治涂阳病人疗程结束治愈率为97.61%,超过了国家要求的85%的标准,达到了项目所需求的指标和预期目的。检验室共查痰1815人次,其中初诊病人1003人,复诊病人812人次,全年共涂痰片5019余张,涂片标准及量化符合率均为100%。

同时我市努力做好了哨点工作,本年度痰培养283例,阳性者46例送省汉光中心,为制定预警措施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并多次配合省参比完成了病例调查与追踪随访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了结核病人归口管理。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要求,加大对肺结核病人归口管理力度,定期到综合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督导,规范了转诊和网络报告程序,杜绝了漏报、漏转和截留病人等现象的发生。

二是加强疫情管理。我市继续“优化网络专报系统”,并完成了计划的要求:资料录入准确及时,肺结核病人录入率达100%,病人随访信息(痰检、取药)录入率达100%;定点医院认真实施结核病信息网络化管理,准确及时填写初诊、痰检病人登记本和病历,准确上报疫情。市结核病防治所努力做好结核病人流行病学追踪工作,对发现的结核病人和可疑病人通过防痨网络、电话、督导等形式进行追踪,追踪率达100%,追踪到位率在97%以上。

位率98.18%。

四是加强痰检工作。定点医院(铁路医院)加强了对痰检人员的技术培训,多次派出人员参加省、市专业培训,提高了痰检水平和痰涂片镜检质量,痰涂片阳性、阴性符合率达100%,达到了项目要求的技术水平。

五是加强药品管理。定点医院配备了专职药品管理员,建立了严格的药品出入库手续和药品账目,增加了防火、防盗、防鼠、防霉变设施。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保质保量地免费及时供应给患者。

六是认真落实结核病防治项目专项经费和中央转移支付经费。建立了结核病防治经费专账,将项目资金纳入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及时发放报病费、督导费、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做到专款专用。

七是加强结防业务档案管理。我市遵循收集完整化、分类科学化和保管长期化的原则,做到档案管理有章可循,实现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档案管理的专业化。

三、

严格管理、科学运作,高标准完成承担的结防项目。

胸片1张;确诊结核病患者234例,均免费查痰3次,免费拍摄x线胸片1张,免费查肝功2次;我市对78例结核病患者提供了心理支持。

四、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打造精干的结防专业队伍。

全市结防人员先后参加省、市举办了专业培训班30余次。对综合医院兼职防痨医生、镇防保人员举办业务讲座及以会代训12次,有效提高了业务人员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今年市、镇两级共培训镇、村防痨医生1000余人次,专兼职结防人员培训率达98%,乡村医生培训率达90%以上。

五、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提高群众对结防工作的认识。

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走向街头、集市,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并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车、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彩页及电台每月一次的“行风热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为群众答疑解难数百次,全年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并与教育部门联合举办教育系统大中小学教师、校医、保育人员、餐饮人员参加的健康促进学习班,提高了学校结核病防治知晓率,为构建无结核的和谐校园奠定了基础,增加自我防范意识,以达到全民健康的目的。

导、各位专家在检查过程中给我们留下宝贵意见,促进我市结防工作再上新台阶。

谢谢大家!

2011.03.25。

防治水汇报材料篇八

根据青煤安监事【2017】32号文件要求,我矿于2017年5月30日对默勒二矿矿井防治水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与分析;现将2017年上半年水害防治工作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为了切实做好煤矿防治水工作,进一步加强水害防治工作,有效防治煤矿水害事故发生,结合我矿生产实际,成立了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崔利忠

副组长:白兆祥 蔡排 吴宝海 马生贵

成 员:张有成 姚泰生 韩生发 容志明 方德胜 李德福

李松贵 缠青峰 苏富贵

1、领导小组职责:

(1)矿长崔利忠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矿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全面负责,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主要责任。

(2)生产副矿长马生贵在矿长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矿井防治水计划、方案、措施。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矿总工程师白兆祥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对全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全面负责;是矿井水害防治的技术管理者和责任人。负责审定本矿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机电副矿长吴宝海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人、全矿防治水工作中涉及机电设备和机电技术管理的领导工作,是矿井防治水的直接负责人之一。

(6)其他成员积极配合防治水工作的开展,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2、大气降水、地表水对各含水层有一定的渗透补给,各含水层富水性小到中等,隔水层厚度稳定,隔水性良好,各含水层及f2断层对煤层充水影响不大,水文地质条件属中等类型。我矿依据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为水文地质中等型矿井。为提高我矿水害防治水平,针对目前防治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详查分析,防治水工作全部依照《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部分与《煤矿防治水规定》开展,全部按照水文地质中等型矿井标准实施。

我矿主要存在的水害为小窑老空积水,3200m上部为祁连一矿、祁连二矿采空区,对本矿的安全开采构成一定的威胁。根据井田内煤层等高线可知,涌水将会在采空区大量聚集,在开采相邻工作面时,应注意上部采空区积水的影响。我矿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用钻探设备对一采区背斜北翼老窑积水进行了探放,钻探深度为53.2m,放出老窑积水9941.56m、3200m上部采空区探放水24898m;同时随采掘工程的进展情况定期补充完善矿井水文地质图件,及时填会“三线”。

排水泵排水量300m/h,按矿井平均涌水量60m/h计算完全满足排水需求。 二、《煤矿防治水规定》落实情况:

1、煤矿防治水“三专”情况;

为认真落实探放水实际工作,加大探放水力度,有效防治煤矿水害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我矿探放水工作具体由西海煤电公司成立的专职探放水队伍完成,该队伍有专业的探放水人员、专用的探放水设备;满足需要的钻探设备有khyd45(50)型探水钻机一台,配套钻杆200m,扩孔钻头一个,钻探钻头30个。

2、超层越界和非法开采情况:

我矿隶属西海煤电公司,青海省国土资源厅批复的井田范围,井田范围以12个拐点坐标圈定,相关手续齐全,目前还未正式投产,不存在超层越界和非法开采情况。

3、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情况:

(1) 水文地质资料主要有:

《默勒二矿地质构造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青海西海煤电公司默勒矿区区域水文地质图编图说明书》、《默勒矿区精查地质勘探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

(2)主要图纸有:

情况,每月进行一次填绘。

4、井下探放水钻孔的施工情况:

《矿防治水专项检查汇报材料》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防治水汇报材料篇九

2011年7月。

×××集团×××有限公司。

各位领导、专家:

大家好!

×××集团×××煤业有限公司隶属×××实业有限公司。按照省、市、县和集团公司关于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安排部署,我矿认真开展了矿井防治水管理和水害预防工作,确保了矿井安全平稳运行。现将我矿防治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矿井地貌、水系。

×××集团×××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县城北东约12km处,行政区划隶属××县××镇管辖。现批准开采3号煤层,生产规模120万吨/年。井田位于太行山脉西侧沁水盆地东南边缘,为低山丘陵地带。井田内沟谷纵横,梁峁绵延,地形较复杂。总的地势为东北高西南低。

井田属黄河流域沁河水系。井田内无常年性河流和大的地表水体。界内樊山河为沁河的一条支流,为季节性河流,雨季降水沿沟谷向西流经沟底、皇城、郭峪、大桥沟在润城汇入沁河。本区属东亚暖温带大陆性气候,一年内四季分明,冬春干旱多风,夏季温湿多雨,秋季云高气爽。年平均降水量583.9mm,多集中于七、八月份。

二、井田周边矿井情况。

××煤业有限公司井田北东邻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北西与××煤业有限公司相邻,井田西南相邻××煤业有限公司,东邻集团××煤业有限公司,南与××有限公司相邻。

三、井田内开采及地质钻孔情况。

井田采用斜井开拓,现有3个井筒:主斜井、副斜井、回风斜井;现开采3号煤层,全井田划分为5个盘区:一、二、三、四、五盘区,其中一、二、三、四盘区已大部采空,现在开采五盘区。

井田内共施工可利用钻孔三个钻孔,一个为114地质队施工,两个为。

山西煤化局一队施工。

我矿防治水工作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上级文件要求,围绕基础台帐建立、图纸资料补充、井下现场规范等方面开展工作。

(一)、建立健全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水文地质工作制度》、《防治水管理制度》、《探放水管理制度》、《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雨季防汛防洪隐患排查制度》、《防汛物资储备制度》、《井田内及周边煤矿监测监控管理制度》、《与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制度》等制度,并制定完善了各项防治水措施及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二)、成立防治水专职部门。

我矿于今年6月1日成立了专职的防治水管理科室——地测科,配备科长一名,副科长一名,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五名,并组建专职探放水队伍,配备专用的探放水设备四台(两台200米主探钻机,两台60米辅探钻机),实现了探、掘、采分离。

(三)、水文地质调查,图纸、台帐建立。

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我矿认真开展了井上、下水文地质调查工作,编制了《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矿井充水性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矿井综合水文剖面图》等5项水文地质图纸和《矿井涌水量观察成果台帐》、《气象资料台帐》《防治水设备台帐》、《井田地质钻孔综合台帐》、《地表水文观察台帐》、《矿井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帐》等6项水文地质台帐。

(四)、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的编制2009年2月编制完成《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并于2010年11月30日经晋城市煤炭工业局批复。

2010年6月编制完成《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2011年6月。

17日皇城相府集团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评审,并报县局备案,经确定我矿3号煤层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

(五)、水害事故抢险应急预案、雨季三防工作。

2011年4月1日修订完成了《××煤业矿井水害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并于5月16日进行了“水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2011年4月29日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指导我矿雨季三防工作。2011年6月30日成立了防洪防汛抢险领导组,抢险队伍设置齐全,防洪抢险物资储备充足,确保我矿防汛防洪工作万无一失。同时扎实开展了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完善了矿井排水系统。

(六)自查自评情况。

根据省厅晋煤行发【2011】410号文件要求,我矿对工作面钻探、井下排水设施、地表裂缝、防洪应急设施、防治水各项软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集团公司。

1、工作面钻探及排放水情况。

我矿探放水队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进行工作面钻探,现有一个掘进面,一个回采面,两个工作面钻探过程中均无水文地质异常情况,主要水情来自工作面煤层裂隙水,工作面涌水量比较稳定,最大涌水量在3m3/h以下。

2、井下水仓、排水设备检查情况。

2011年4月20日,对主水泵进行联合排水试验,水仓总容积为400m3,1#水泵排水能力为45m3/h,2#水泵排水能力为45m3/h,水泵排水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4月15到4月19日,进行了联合排水试验,对井下所有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电气设备及电缆进行了检修。

4月15到4月19日,对井下所有水仓进行了雨季前的清理。

3、矿井涌水量情况。

我矿对涌水点每十天进行一次观察,水仓排水量每月进行统计,经过几个月的运行分析,各涌水点和矿井总涌水量数据已初步掌握。一号涌水点1.9m3/h,二号涌水点2.4m3/min,掘进工作面涌水量为2m3/h,回采工作面涌水量为3m3/h,其它地点涌水在3-7m3/h之间,矿井总涌水量在12.5-16.7m3/h之间。

4、地表塌陷裂缝及修复情况。

大西沟西面山坡有一裂缝,长15米,宽0.5米,深0.5米;马沟村北面山坡有一东西走向裂缝,长45米,宽0.3-0.9米,深0.3-0.6米;马沟东面山坡有一东西走向裂隙,长15米,宽0.3-0.6米,深0.3-0.5米;马沟村南部山坡耕地有一椭圆形塌陷,长约2米,宽约1米,我矿已组织人员对裂缝、塌陷进行了填埋,确保我矿安全生产。

通过深入开展防治水各项工作,强化了我矿防治水基础管理,提高了我矿防治水综合管理水平,矿井防治水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但做好煤矿防治水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会高度重视水害防治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基础工作,加强技术管理工作,加强现场管理工作,坚决有效遏制煤矿重大水害事故,为我矿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做出贡献。

汇报结束,请各位领导、专家多提宝贵意见,谢谢大家!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防治水汇报材料篇十

(一)防控工作情况;

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市委、市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已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队伍,为完成各项任务目标提供了组织保证。及时出台工作计划,指定目标,保证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政府建立结核病防治工作目标管理机制,政府与各乡镇及相关部门(项目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每季度召开结核病防治工作分析会,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要点提出重要建议和措施。2009年度结核病防治地方经费已到位(2.8万人民币),给予结核病防治工作足够的物质保证。加强督导力度,各乡镇、街办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纠正。

(二)结核病控制目标进展情况;

阳65例、复治涂阳68例、初治涂阴285例,任务完成率分别为26.1%、117%、110%。

结核病人督导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市结核病防治项目办每月组织对各乡镇、街办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访视病人数497人次,大多数病人均在医生面视下服药。我市属地管理的综合性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工作基本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上,发现问题及时给予反馈和建议,对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病人诊断和查痰工作:按照自治区结核病防治项目办要求,和田市已建立启动6个乡镇查痰点、查痰病人数已达55人,市疾控中心门诊查痰病人数517人、查痰率100%、阳性病人检出率26.7%,随访病人查痰数803人次。

病人治疗和转归情况:病人系统管理率96.1%,阳性病人治疗成功率75%。

结核药品管理情况:结核病人药品按项目要求严格管理,药品进出口与帐本相符,未出现变质、过期及购买自费药品的情况。

业务素质机能培训,提高基层结核病防治专干的业务素质能力。

综合性医疗机构可疑肺结核病网络报告、转诊及追踪情况:综合性医疗机构网络直报的可疑肺结核病人数528例、转诊率100%、转诊到位率12.18%、追踪率100%、追踪到位率33.8%、总体到位率65%。

财务用款工作情况:制定相关财务用款管理制度、在财务允许范围,按时发放各类管理费(包括:阳性病人家庭接触者交通费、乡镇查痰补助费、督导费、病人管理费、报病费及病例追踪补助费)等,对项目工作的正常运行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

二、建议与工作要点。

各部门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严格把握《结核病防治工作绩效考核评估标准》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延。

疾控中心结防科2010年月日。

防治水汇报材料篇十一

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中煤进出口公司矿井防治水管理体系》及《中煤进出口公司矿井地质防治水基本资料模板》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对地质防治水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成立矿井防治水领导组。

我公司成立了以总工程师(张天雨)为组长,生产副总(刘德兴)为副组长的防治水管理体系,成员包括生产技术部、探水队、地测防水部,安检部,通防部主要领导。

“防治水”领导组组长张天雨同志,对2012年“防治水”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统一部署,全面协调,组织排查,落实整改,全程督导。

“防治水”领导组副组长刘德兴同志,对组长全面负责,积极配合组长全面搞好“防治水”工作,配合组长搞好安排、排查、整改等各项工作。

各成员要按照“防治水”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倾心尽责,搞好排查整改工作,做到早安排、早排查、早治理,早预防,并建立预警和应急机制,防止险情突发,造成灾害。

二、完善矿井防治水管理体系。

任制以及技术装备,探放水工作流程,以及基础资料、台账等一切按照公司模板的要求完善。详细制定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及2012年防治水工作计划。

三、探放水现场管理工作。

我公司成立了专职探放水队,包括队长、副队长、技术员共计17人,经过培训全部有特种工作业资格证。

探放水设备:

我公司严格执行“预测预报、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确保安全采掘。探放水设计:

四、应急救援情况。

我公司成立了辅助救护小队,配备齐全应急物资、装备、设备等,搞好水害隐患闭环管理。切实做好水情水害预报,水害防治评价监控工作,加强防治水技术和现场管理,并制定了相应的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防治水汇报材料篇十二

为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镇按照《高阳县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工作方案》和《高阳县大气污染治理十项攻坚措施》的要求,依据“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协调联动、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本镇实际,扎实深入的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阳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排部署、组织落实和督导检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制订了《高阳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防治污染指标进行了分解,并与村(居)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状,严格责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引导

为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知识,我镇通过发放明白纸、悬挂条幅、播放电子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形势,同时充分发挥大气污染防治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积极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来,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1、深入开展“四清四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组织各村对积存垃圾点进行了4次集中清理,出动机械车辆200余辆次,人员800余人次,清运垃圾600余吨,对辖区内大街小巷5万余平墙面进行了粉刷。整修垃圾池60个,解决了辖区范围内散体物料、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随意倾倒等问题。

2、严厉打击土小企业。定期组织包村干部、安监人员对本辖区内“土小企业”进行排查,今年以来我镇没有发现一处土小企业。

3、积极配合林业部门抓好绿化植树工作,提高辖区绿化率,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春季植树602.5亩,完成全年任务的200.83%。秋冬季植树已落实55亩土地进行栽种树木。

4、配合县有关部门抓好天然气入市工程(目前7个小区正在进行管网施工)、神华清洁煤、新型采暖炉具的推广使用工作(已推广1000台套)和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宣传工作。

5、把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作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来抓。

(1)搞好宣传,营造氛围。为使禁烧工作收到实效,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禁烧氛围,充分利用悬挂横幅标语、发放明白纸、高音喇叭、电子标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一是我镇统一组织制作宣传条幅80余条,悬挂到各村人流量较大的重要路口等显著位置,使禁烧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形成共识;二是充分利用高音喇叭进行宣传,各村、社区每天早、中、晚多频次广播,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政策规定、秸秆焚烧的危害以及处罚规定等;三是发放到户《关于禁烧秸秆与秸秆综合利用致全镇农民朋友的一封信》0张。四是利用视通公司电子屏幕每天滚动播放秸秆、垃圾禁烧标语。

(2)突出重点,积极联动。一是以保沧高速及引线、保沧路、高任路、高安路、高陶两侧为重点,县驻村督导员、镇包村干部、村巡逻小分队集中行动,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巡查督查,严把死守,确保不出问题,效果明显。二是大力宣传秸秆还田的好处,鼓励并出资组织秸秆粉碎机械进行秸秆还田,共秸秆还田700亩,有效地减轻了我镇秸秆禁烧压力。

(3)严格督查,落实责任。

镇政府成立两个督查组,每天对全镇二十三个村(居)干部在岗在位情况、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协调处置突发情况。镇党委书记、镇长每天坚持深入各村,对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全面督查。为为促使全镇上下切实形成合力,坚决打胜秋季禁烧这场硬仗,有效增强干部责任意识,增加工作积极性,督查结果同工资及年终考评挂钩,一经发现问题扣发工资并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四、存在的问题

(1)燃煤锅炉的淘汰改造推进难度大,主要原因是集中供热、供气等配套工程进展缓慢,电替代成本太高。

(2)秸秆禁烧工作投入人力物力成本太高,效果并不尽如人意,点秸秆和垃圾行为时有发生。主要原因一是农民群众认识不高的问题,二是秸秆处理和运输成本高。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改善我镇环境空气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力推动全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1、积极配合环保、工信、发改等部门做好锅炉淘汰/改造工作。

2、继续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工作重点,防止因秸秆焚烧引起的大气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3、定期排查土小企业,一经发现,及时上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

4、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

5、积极配合林业局抓好秋冬季绿化,增加辖区绿化面积,降低扬尘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更多

防治水汇报材料篇十三

根据《贵州省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和《黔东南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xx-2017)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xx﹞49号)文件要求,县人民政府切实强化责任,落实任务,明确措施,严格考核,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现将我县20xx年大气污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20xx年县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情况,监测指标6项(so2、nox、co、o3、pm2.5、pm10),五参数(温度、方向、风速、温度、气压)。1-11月,pm10年均浓度为43ug/m3(20xx年度pm10年均浓度60ug/m3),pm2.5年均浓度为22ug/m3 ,so2年均浓度为10ug/m3,nox年均浓度为8ug/m3,co年均浓度为2ug/m3,o3年均浓度为22ug/m3,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100%,主要污染物为pm10,aqi指数为43,空气质量优良。

围绕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1、淘汰燃煤小锅炉

县城禁止新建燃煤锅炉,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推进完成20xx年淘汰燃煤锅炉的任务要求,禁建10蒸顿/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根据淘汰任务明细表,20xx年我县燃煤锅炉淘汰数(蒸吨)为1蒸吨。20xx年2月完成淘汰燃煤锅炉2蒸吨,淘汰黄平县杨三酒厂燃煤锅炉,型号为lsg0.3-0.09, 1蒸吨;淘汰黄平县舞阳水泥有限公司燃煤锅炉,lsg0.3-0.09,1蒸吨,完成淘汰率100%。

2、工业大气污染治理

加大对已建成脱硝设施企业的监管,进行低温负荷时段脱硝设施退出投运情况进行了技术改造,确保了机组负荷在50%以上时脱硝设施稳定正常连续运行。

我县辖区内现共有12座加油站(点),其中:中石化4座,中石油1座,民营7座。已完成5座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还有3座加油站(点)没有完成,主要原因是城区两座要搬迁没有安装,重安加油站计划明年安装,另外四个加油网点只供应柴油。

20xx年加大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无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监管。监管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交通沿线无大气污染企业。

3、加大县城扬尘污染控制

强化建筑工地监管。城区主要路段的工地设置封闭围挡或围挡高度达到2.5m,一般路段的工地未设置封闭围挡或围挡高度高于1.8m,围挡坚固、稳定、整洁、美观。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置大门,设置门卫室,建立门卫值守管理制度和配备门卫值守人员,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佩戴工作卡,施工现场出入口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道路畅通、路面平整坚实,施工现场采取防尘措施,施工现场设置排水设施。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局码放,材料码放整齐,标明名称、规格,施工现场材料存放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措施。

提高机械清扫率。洒水降尘,黄平县城区道路面积为403036.6平方米,实施机械化清扫面积为359508.64平方米,机械化清扫率占89.2%,县市政局每天两次洒水降尘。

加大禁烧秸秆宣传,提高秸秆还田,20xx年推行秸秆还田10万亩,其中:旧州镇实施1.3万亩,浪洞镇实施1.3万亩,平溪镇0.8万亩,新州镇0.8万亩,上塘镇1万亩,野洞河镇0.8万亩,重安镇1万亩,谷陇镇1万亩,纸房乡0.8万亩,翁坪乡0.5万亩,一碗水乡0.7万亩。建设投资:160万元(其中:中央 150万元,省级财政10 万元)。

4、机动车污染防治

根据省总队《关于加强黄标车和老旧车强制报废工作进程的通知》(黔公交办〔20xx〕247号)文件精神 ,多措并举,合力攻坚,深入开展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强制报废工作,强制报废12辆,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整治行动,安排警力严查黄标车上路行驶、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共查处违反禁行规定的黄标车、老旧车72辆。有效震慑了交通违法,净化了道路通行环境,保障了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为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县城部分区域对黄标车实行限制通行,并制定《黄平县城黄标车区域限行范围划定方案》。审核发放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20xx年发放20xx年度绿标1570份、20xx年度827份、 2017年度572份。

提倡绿色出行,践行绿色生活。结合城市道路建设的需要,完善城区步行道1640米,完善旧州镇自行车道4800米。

5、城市油烟及燃煤治理

20xx年,我局根据黔东南州《黄平县环境保护局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制订了《黄平县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并在县城区发放《关于禁止在新州城区范围内燃烧烟花爆竹的公告》1500多份;发放《关于禁止燃烧烟煤的通告》2000余份,并制订《黄平县城区餐饮服务行业油烟污染及淘汰燃煤锅炉工作方案》。通过摸底排查,查清、登记我县辖区内燃煤小锅炉34户,治理、改造油烟污染餐馆3家,取缔小酒作坊1家。

6、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20xx年以来,我县对产能严重过剩产业严格按照国家、省、州要求,认真把关,一律未予立项审批。并编制上报了《黄平县产业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共涉及7个门类76个产业负面清单(其中禁止类57个,限制类19个)。20xx年,我县未审批过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因此无违规在建项目。

20xx年,省、州工业信息化委员会没有对我县下达淘汰落后产能任务。20xx年1-10月我县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1.5762(吨标煤),与州下达目标3.9(吨标煤)。

加大环保、节能、安全执法处罚力度,提高环保节能环保标准倒闭“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

7、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建成崟生天然气公司清洁能源供应,新增天然气有限保障居民生活和用于替代燃煤,并制定《黄平县能源统计与能源利用状况管理制度》,清洁能源使用率90%。

20xx年无新建的煤矿同步建设煤炭洗选加工设施,无煤矿煤炭洗选加工设施建设与改造任务。

8、煤炭管理和油品供应

20xx年,按州局文件,我县已完成汽、柴油升级,共销售成品油24000吨,其中柴油12360吨,汽油11640吨。目前还没有销售国五油品。

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制度,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9、严格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县城建成区有序推进主城区重污染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

根据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20xx年度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捐款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县发改局同县环保局、工信商务局,工业园区等行业部门对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项目申报,但因我县项目基础薄弱,无适合项目,争取20xx年进行再次申报。

10、清洁生产

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创建活动,努力培育一批标杆示范企业。我县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和《贵州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大宣传力度,严把建筑节能审查备案关,强化建筑节能过程监管,稳步推进我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发展,20xx年,我县已竣工验收备案的建筑节能工程累计61个,建筑面积达 38.96万平方米。

11、建筑节能

20xx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节能减排决策部署,坚持节能减排与发展并举,大力推进民用建筑工程节能,制定了《黄平县20xx年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建筑工程建筑节能专项检查2次,检查在建建筑节能工程10个(次)。重点检查设计、图审、施工、监理、验收各个环节落实节能标准、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等情况。通过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项目下发了《整改通知书》5份。

12、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第五十四、五十五、五十六条规定,在局网站依法公开了黄平县环境质量;每日公布环境监测空气;行政处罚8起;在贵州省国控企业减排监测体系网上公开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黄平县污水处理厂),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20xx年度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建立应急体系,制定《黄平县20xx年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黄平县20xx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加大大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确保县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实时传输监测数据。治理餐饮业油烟及燃煤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建筑扬尘;治理油气污染,提高环境质量。

加大环境保护台账管理,建立《排污费征收台账》、《环境影响评价台账》、《排污许可证发放台账》、《机动车绿标发放台账》。加大大气十条信息报送,按工作情况,拟大气信息简报 篇,总结大气治理经验切实加强大气信息报送。

20xx年,我县以环境专项行动为抓手,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环境安全大检查,集中力量对县辖内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了检查。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检查,有效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是着力推进排污费征收管理规范化。排污费的征收严格按照企业申报,监察大队审核、公示,征收的规范化程序进行。全年完成排污费征收27.07万元。其中关停2家,行政拘留1人,处罚3家,处罚金额3.5万元。二是认真做好信访投诉调查处理。加强对环境污染信访工作的查处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环保问题及各级领导批办件进行了有效综合查处,查处32件,处理率达到100%,反馈率达到100%。

13、加大污染防治资金投入

20xx年我县共投入大气污染防治经费6200万元,其中投入:石漠化综合治理780万元, 煤炭价格调节及节能照明整合资金607万元,污水处理设施和运行资金1091万元,空气质量检测及水源保护环境保护资金59万元,市政垃圾填埋处理408万元,市政绿化及设施维护75万元,林业生态建设及天然林保护等资金3180万元。

1、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环保工作领导。调整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联席会商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层层落实责任。

2、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提升燃油品质。

3、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总量。

4、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

5、严格投资项目节能环保准入。提高准入门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制定项目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量化企业向专业园区聚集,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

6、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纳入全县应急工作体系,全面导入专业技术力量,建立专家会诊、联合会商机制,强化预案演练。

7、健全依法治理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依法依规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特别是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出台黄平县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及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力量建设。

8、广泛动员,推动全民生态环保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形成统筹联动、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20xx年,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机动车污染日趋严重。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县机动车拥有量迅速增长,由此产生了大量的机动车尾气,使机动车排气污染在县城大气污染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二是监管力度不够。环保部门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少,管理能力和执法力度不强。目前县区范围内仍有一些小燃煤锅炉时常冒黑烟,影响着县区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三是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不足。目前,虽然我县对防治和治理大气污染已经投入了不少的资金,但是这些资金与环保投资的需求相比较还存在很大的差距,还不能满足大气防治污染的要求。

20xx年,虽然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进一步突出重点、狠抓关键,以坚定的决心和超常的举措,把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取得实效。重点在六项工作上狠下力度:一是全面治理矿山企业粉尘污染,狠狠抓住露天矿山粉尘污染这个重中之重,积极投入,严格标准,强化整治,切实将各项整治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强力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对全县范围内露天采场、选矿厂、排土场、尾矿库、矿区道路及矿部周边办公区等进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改善矿山、矿区生态环境。三是全力实施企业减排,重点实施污染减排工程,加快推进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同时,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采取现代化监控设施,通过全天候监测,确保污染设施正常运行。四是大力推进建筑扬尘治理、煤炭经营摊点整治、餐饮业油烟治理、淘汰各种燃煤锅炉、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等各项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容不折不扣的如期完成各项任务。五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完善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强源头预防、全程管控和综合治理,确保全县大气环境绝对安全。六是积极探索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包括规范化的运行机制、常态化的管理机制、全方位的督导和考评机制,形成固定制度,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确保防治工作成果稳得住、可持续。

防治水汇报材料篇十四

**作为**重要工业重镇,商业、交通枢纽城市,地形呈南北狭而东西长的带状型,噪声问题一直困扰着市民的生活。随着近几年工商业、交通运输业和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噪声污染问题已日益严重,对城市人群的生活、工作和学习构成了严重影响,成为一大社会公害。现将**市的噪声污染防治情况汇报如下: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结合本市实际,制订地方法规。

1991年我市制订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我市严格控制排放噪声的区域进行了界定,规定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四城区和红古、榆中、皋兰、永登四区县万人以上的城镇严格控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及法律责任,环保部门对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公安部门对机动车辆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铁路部门对铁路机车的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制订地方法规有力地促进了噪声控制。

(二)划定功能区,分类控制。

划定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是控制噪声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域划分技术规范》的要求,1995年我市在过去功能区划分的基础上重新划定各功能区,将全市严格控制排放噪声的区域划分为四类,做到有标准可依,为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开展工业噪声防治。

过去工业噪声污染问题突出,现在城区一部分工业企业退二进三,先后治理了一大批超标工业噪声源,全市锅炉噪声的治理率基本达100%。工业噪声在城区的扰民已基本解决。

(四)开展创建环境噪声达标区工作。

从1994年开始,我市组织开展了创建环境噪声达标区工作,各县区成立了环境噪声达标区领导小组,认真地进行了这项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共同创建环境噪声达标区。已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58.25平方公里,覆盖率51.29%。每两年对噪声达标区进行复测,加以巩固。

(五)开展创建安静居住小区工作。

20,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创建工作。目前有六个小区被授予“安静居住小区”。这几家物业管理部门通过强化环境噪声综合整治,使小区环境安静舒适,噪声污染水平和噪声管理措施符合安静小区的条件。从实际效果看,大家对创建安静居住小区积极性高,今年我们将继续推动这项工作,提高居民的噪声防护意识。

(六)加强建筑施工的噪声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夜间施工的审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原因有多方面,主要原因是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比如混凝土浇筑必须连续作业,有些地段白天大型车辆无法通行等,也有的是未经审批违法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30条和《**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15条规定,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夜间施工作业的,须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我们根据此规定,首先严格把好审批关,同时,要求建筑单位在施工中科学安排作业时间,尽可能地改变传统施工工艺,调整作业时间,减轻噪声污染。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加强了日常检查和重点巡查,设立了环保投诉电话“12369”,接到群众投诉后,环境监理人员快速反应,及时赶到现场,查处环境噪声违法行为。尤其在中、高考期间,加大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自1992年起在全国率先实行了“高考期间禁止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的做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取得了良好的环境和社会效益。

(一)道路交通噪声污染严重。

我市城区呈南北狭而东西长的地形,交通干道呈条形带状分布,道路交通噪声比起道路呈环状分布的城市相对较高。加上城区用地紧张,道路密集度高,建筑物密集度高,势必造成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偏高。市区车流量大,许多建筑物临街而建,一些车辆不遵守《**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禁止鸣号的规定,交通噪声覆盖面广,又难以消除,导致道路两旁居民深受噪声干扰。

(二)建筑工地夜间施工难以杜绝。

近几年,随着旧城改造的加快,建筑工地在噪声敏感区遍地开花。由于种种原因,夜间施工不可能完全禁止。给周围居民的生活、学习造成严重干扰。

(三)社会生活噪声呈上升趋势。

这类噪声包括商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噪声,家庭装修产生噪声,各种喇叭发出的噪声,散布在居民区等敏感区的小五金加工,猜拳喝酒等产生的噪声,这些噪声管理难度大。

四、下一步的打算。

1、法律法规亟待修订完善。

制订的《环境噪声法》和1991年我市制订的《**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已极不适应当前需要,许多新问题《噪声法》中没有涉及到或是不够明确,尤其是对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执法手段薄弱,给执法带来困难。

2、重新调整和划定功能区。比如雁滩地区的功能区划定要着手开展。

3、我市已成立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目前已将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的执法检查移交,今后要加强与执法局的联系,把审批与执法有机地融合。

4、开展创建环境噪声达标区工作。我市决定于达到环保模范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还有差距,今后继续抓好达标区创建工作。

防治水汇报材料篇十五

自全市环境污染治理指挥部(扩大)会议召开以来,我区坚决落实会议精神,积极行动,成立了7个专项工作组,认真开展了从煤炭市场检查到燃煤锅炉监管,从小火炉管理到机动车尾气治理和二次扬尘污染防治的全方位监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我区各专项工作组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业污染及煤炭市场检查组

由区工信局牵头,区环保、工商、质检等部门配合,共检查煤炭经营企业30家,煤炭经营户151户,对检查中发现经营销售劣质煤和烟煤的,及时下发了严禁销售劣质煤和烟煤的通告,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对无证经营的14家依法进行了取缔。对任在销售的30吨劣质煤和烟煤进行了封存,对屡次警告未整改的经营户予以依法取缔。并向全区煤炭经营着下发了《关于开展煤炭市场清理整顿的紧急通知》和《严禁销售劣质煤和烟煤的通告》。

二、扬尘污染检查组

由区城管委牵头,区执法局、环保局、建设局、环卫局、雁滩市政所等部门和街道配合,对24个街道55个在建工地进行了检查,极个别在建工地防尘措施不到位,存在较为严重的二次扬尘现象,区执法局下达了限期改造任务,并通知相关街道跟进后督促措施,切实消除二次扬尘隐患;与48家建筑工地和4家商砼公司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严格规范渣土排放管理,查处违法乱倒131人次,批评教育23人次;在城区主次干道落实了机械化清扫,坚决杜绝二次扬尘污染。

三、供热锅炉污染检查组

由区环保局牵头,对城区所有区域尤其是高坪地区燃煤锅炉使用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区环保局共计出动610人次对204家单位进行检查,查封燃煤锅炉10家,限期拆除7家,警告35家,对6家烟气黑度超标排放单位依法进行了处罚,制止垃圾焚烧31起,处理餐饮业油烟污染20起。12月30日联合公安等部门对兰州温士曼制衣厂等3家3台使用有烟煤的锅炉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

四、道路交通污染检查组

由区环保局联合城区四交警队在盐雁大桥和东岗设立了两个机动车尾气监测点,共检测机动车960辆,对97辆尾气超标车辆下达治理任务;各交警队劝返过境大货车和农用三轮车286辆,查扣不听劝阻强行进城农用车6辆。

五、市场及生活污染检查组

由区商务局和各街道牵头,对全区40多家集贸市场“集中点火、分散取火”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未严格落实“点火”制度的市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尽快采取措施防治煤炉低空污染;对永昌路、武都路等露天餐饮集中区域进行了集中整治,共清理规范烧烤摊点130多处(次),规范店外烤肉店214家(次),查处流动摊点274个(次),收缴经营工具106辆(具)。

各街道共入户登记小火炉23968个,并向使用者分发了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材料11万份;在小街巷和居民院落悬挂宣传标语500余幅(条)。

六、宣传报道组

12月20日,组织相关单位、街道和志愿者举行了“为了共同蓝天——城关区防治冬季污染誓师大会”,向全区中、小学生印发了保护环境倡议书;对全区冬防开展情况进行了及时宣传报道;加大了在人口密集区宣传力度,制作了大气污染防治宣传车并上路宣传;编发和印制悬挂环保宣传口号100余条;编制印发《城关区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简报》13期。

七、督导检查组

坚持每天对各专项检查组工作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以《督查信息》的方式通过办公室向各责任单位进行反馈,未发现推诿扯皮现象。

防治水汇报材料篇十六

第三条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负责。

第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三)建立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并组织监测,定期公布声环境质量状况;。

(四)负责对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以及在商业、餐饮、文化娱乐等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的噪声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公安机关负责对下列噪声实施监督管理:

(一)在城镇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排放的偶发性强烈噪声;。

(四)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滑轮车、手推车等机具排放的噪声;。

(五)其他社会生活噪声。

第六条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船舶排放的噪声实施监督管理。

铁路、民航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别对铁路机车和航空器排放的噪声实施监督管理。

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市政、交通、文化、质监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声环境保护工作。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投诉。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承担环境噪声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各自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箱,并向社会公布,受理环境噪声污染检举和投诉。

第九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承担环境噪声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管辖。受移送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答复当事人。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十条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城乡建设、区域开发、交通发展和其他专项规划,应当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纳入声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第十一条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划定,并执行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

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由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其他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由所在区县(自治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声环境功能区的调整,按照编制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国家和本市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合理设置工业园区、交通干线、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市政和公共设施等的噪声防护隔离区域,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

第十三条新建、扩建、改建产生环境噪声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配套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确定必要的噪声防护距离。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时应当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的噪声防护距离进行审核。噪声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

第十四条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新建、改建、扩建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或者从事金属加工、石材加工、木材加工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禁止在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以及学校、医院、机关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产生噪声和振动污染的娱乐场所。

第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执行国家和本市的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其配套的供水、电梯、通风、地下车库等公用设施的隔声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建筑隔声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六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新建商品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环境影响评价规定进行声环境影响评价,并在其销售场所公示所销售住宅受到外界噪声污染情况以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第十七条向环境排放噪声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执行排污申报及排污许可制度。

第十八条向环境排放噪声超过国家或者本市排放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进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业、转产、搬迁或者关闭。

噪声超标准排污费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征收。

第十九条鼓励采用低噪声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禁止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列入国家环境噪声污染严重设备名录的设备和产品。

第二十条从事可能产生环境噪声的生产、施工、经营等活动,应当采取调整作业时间、合理布局噪声污染源位置、改进工艺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第二十一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于施工期间在施工场所公示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内容和时间、项目业主联系方式、施工单位名称、工地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可能产生的噪声污染和采取的防治措施。

第二十二条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抢修、抢险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同时将夜间作业项目、预计施工时间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立即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未发现险情的,不能认定为抢修、抢险作业。

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夜间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于夜间施工前4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批。市政设施建设及维护项目、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类重点工程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分别由市政、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施工单位应当在夜间施工前1日在施工现场公告附近居民。

环境保护、市政和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应当督促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夜间施工作业,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第二十三条除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高考、中考前15日内以及高考、中考期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排放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禁止高考、中考期间在考场周围100米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第二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交通干线,应当合理避让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批意见,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有效措施。

在交通干线两侧新建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应当符合噪声防护要求。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批意见,在建设主体工程的同时,采取设置声屏障、绿化防护带或者其他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有效措施。

第二十五条城市道路路面应当符合本市低噪声路面维护技术规程要求。

道路减速带应当优化设置方案,并采用低噪声材料建设。

第二十六条禁止拆卸或者非法改装在用机动车消声装置。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对在用机动车辆开展定置噪声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标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第二十七条经修理、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仍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要求的在用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

第二十八条禁止机动车在禁鸣路段和区域鸣放喇叭。

主城区禁鸣路段和区域由市公安机关规定,其他禁鸣路段和区域由所在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规定。

铁路机车鸣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机动车安装和使用防盗报警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安装特殊性能的喇叭和警报器,应当符合公安机关的规定,非执行紧急任务时禁止使用。

第三十条港口、码头、车站、停车场、车辆修理场所应当合理规划和选址,并采取措施防止环境噪声污染。

第三十一条船舶在城市市区的内河航道航行或者作业时,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使用声响装置,防止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禁止船舶在主城港区(长江郭家沱以上至马桑溪大桥以下水域及嘉陵江高家花园大桥以下水域,下同)内试鸣汽笛,在视线良好、没有其他船舶威胁本船安全时,不得习惯性鸣笛。

禁止采、运砂石船舶在主城港区进行夜间采掘和卸载作业。

第三十二条除警用、医疗救护、森林防火等国家航空器外,禁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通用航空器、设备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超低空飞行训练或者从事商业性活动。

第三十三条在城镇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

进行集会、聚会、娱乐、健身、悼念、饲养动物等活动,不得噪声扰民。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非机动车和手推车、滑轮车等机具,不得噪声扰民。

12点至14点和22点至次日8点,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噪声扰民的室内装修等活动,其他时段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者减轻噪声扰民。

第三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音响器材噪声扰民。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外:

(一)抢险、抢修、救灾等紧急情况;。

(二)经批准的文化、体育、庆典等社会活动;。

(三)各类学校、幼儿园播放广播体操、眼保健操以及举办运动会、升旗仪式的;。

(五)经公安机关批准的其他情况。

前款规定使用的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音响器材装置,在非紧急情况时应当合理控制音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噪声污染。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音响器材招揽顾客。

第三十五条空调器、冷却塔、抽风机、发电机、水泵以及住宅区域的配电、供排水等设施、设备,应当合理设置和安装使用,排放噪声应当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或者设立娱乐场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运行,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从事金属加工、石材加工、木材加工等活动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商品住宅销售场所公示所销售住宅受到外界噪声污染情况以及采取的防治措施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限期重新安装或者采取隔音等措施,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夜间排放噪声扰民的,从重处罚:

(一)进行集会、聚会、娱乐、健身、悼念、饲养动物等活动噪声扰民的;。

(二)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非机动车和手推车、滑轮车等机具排放噪声扰民的;。

(四)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音响器材噪声扰民的;。

(五)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音响器材招揽顾客的;。

(六)未经批准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警告或者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一)不按规定使用船舶声响装置的;。

(二)船舶在禁止的时段和江段作业或者鸣笛的;。

(三)船舶作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由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

第四十四条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加害人依法赔偿损失。

因环境噪声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五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中由国家机关任命的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七)“夜间”是指22时至次日6时之间的期间;。

(八)“噪声扰民”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2月1日公布的《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同时废止。

防治水汇报材料篇十七

20xx年,仙湖镇按照《武鸣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武政办〔20xx〕66号)文件要求,以加强环境保护、防治大气污染为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的扬尘、燃煤、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及秸秆焚烧等污染问题,改善辖区空气质量。现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镇政府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各挂村干部、相关单位、村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所,由主管副职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按属地管理原则,各村也成立相应组织,落实本村内企业摊点监管责任。切实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严、从细、从实做好各项工作。

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培养公众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的社会氛围。

一是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扬尘治理的工作要求,加强对辖区硬化道路接口的卫生整治力度和在建工地的监管力度,持续开展“混凝土运输车扬尘治理专项整治活动”,劝阻工地对脏车清洗7次,清扫辖区易造成扬尘污染的硬化道路接口10次,对企业周边的道路加强整治,强化辖区扬尘治理。

二加强对固体废物、秸秆、生活垃圾等焚烧污染的防治,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处置焚烧行为。

三是集中开展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程。我镇积极行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为抑制扬尘、美化人居环境打下了良好基础,“四清四化”在全镇11个村广泛开展,共清除垃圾800多方。

四是大力倡导减少燃放烟花爆竹,节日期间遇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应采取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以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

六是加大巡查力度,掌握大气污染最新动向。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的厂矿企业的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巡查,掌握最新动向,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相关执法反馈。

虽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还任重道远。一是街道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环境保护相关资金投入存在较大困难;二是企业坚持环保优先,自觉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意识还有待提高。

在今后工作中,仙湖镇将进一步创新思路,开拓进取,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武鸣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二是做好辖区新、改扩建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管工作;三是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 “一岗双责”制;四是做好辖区企业节能减排,完善排污监管档案。

防治水汇报材料篇十八

省环保厅:

按照你厅《关于报送20xx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的通知》(川环函[20xx]342号)要求,现将我市20xx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境噪声现状。

20xx年,我市区域环境噪声全年平均等效声级为53.2分贝(比20xx年下降1分贝),一类区昼间达标率66.7%,二类区昼间达标率92.1%,三类区昼间达标率66.7%,四类区昼间达标率75%,全市昼间达标率83.8%。城市功能区全年平均等效声级55.9分贝,比20xx年上升0.2分贝。全市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6.1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好)。

20xx年,接到噪声投诉368件,其中工业噪声投诉201件,社会生活噪声投诉117件,施工噪声投诉50件,信访件办结率达100%。

二、主要工作情况。

20xx年,我市继续实施宁静行动,以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处罚力度,加大噪声污染治理,开展各项噪声执法专项行动,切实改善声环境质量。

一是扎实开展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实行城区通行证管理制度,禁止大型车辆和小型货运车辆在交通高峰期部分路段通行,加强城区限行、限速管理,降低交通噪声污染。完成交通标志29块,交通标线15424平方米;已调整交通信号,围城路实行单项循环。严格实施对现有禁鸣街区的管理,设置禁鸣路段1条。集中开展交通噪声整治专项行动11次,开展禁鸣统一集中行动4次,查处不按规定使用喇叭交通违法行为940人次,其中警告451人次,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5370起。

二是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控制。继续推广使用低噪声机具和工艺。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等产生高噪声的施工作业。开展建筑工地使用低噪声设备检查5次,检查工地85个;开展建筑工地噪声专项行动10次,查处夜间施工、通宵施工等噪声扰民问题50件,查处率100%;集中开展了工业企业噪声整治专项行动2次。全面完善了投诉处理机制,加强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夜间施工噪声污染控制,夜间施工审批率达100%。

三是扎实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开展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污染专项治理行动15次,检查了291余家娱乐文化场所,对20余家大型文化娱乐场所进行了专业噪声检测,对存在轻微问题的28家娱乐场所进行了口头警告,限期整改5家。开展商业活动噪声污染防治,对坝坝舞场所及音响使用进行了规范,对临街商家、夜市、餐饮店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巡查,查处各类商业使用高音喇叭、音响的行为,今年开展商业噪声专项检查2次,处理商业噪声扰民23件。在近期夜市摊点专项行动中,检查了294余家夜宵摊点,处理夜市方面的噪声投诉62件。开展社会生活噪声专项行动4次,处理社区生活噪声扰民问题32件。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专项宣传18次。

四是扎实开展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开展了工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3次,处理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的投诉201起,检查了61家工业企业,监测企业18户。

五是扎实开展“两考”禁噪。以城区建筑施工工地、校园周边、居民密集区、临街商住、夜宵摊点及文化娱乐场所等为重点,定时、定人、定责,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2次,共检查娱乐场所80余家、施工工地15处、夜宵摊点100余家,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

六是加强宁静行动宣传。通过电视台、网络、报考等载体对宁静和利废相关工作进行宣传,发放宁静、利废相关宣传资料10万余份。

三、工作成效及经验。

经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的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均低于20xx年水平,成效较为明显。

主要经验:一是坚持有诉必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坚持重点排查,督促企业限期治理;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四、问题及建议。

1.部分商家经营者对噪声污染影响认识不够,现场管理不到位,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2.执法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执法能力尚待提高。

五、20xx年工作计划。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要求工业企业认真落实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建筑工地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避免噪声扰民。

2.加强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城区企业加强现场管理,减少人为金属碰撞等噪声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3.继续实施宁静行动,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开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违法行动。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6986901.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