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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代签协议书篇一
赡养人(及侵权第三人)姓名__
被赡养人__抚养赡养人__二十年业已尽到抚养义务,并对赡养人疼爱有加无任何亏欠,现赡养人因不切实际的婚恋纠纷不服被赡养人管教,为自身一己私利,不顾家庭和睦和邻里劝告,严重伤害父母,业已侵犯了第三方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现自愿放弃在职工作并断绝与被赡养人的父母关系,从此双方互不干涉。但其非法决定并不能免除其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为维护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现根据相关法律,经双方协商一致,()由赡养人一次性赔付被赡养人以下赡养费用并自愿达成协议:
二:晚年租房费6000*10/2=30000元
三:必要的精神损失及消费性支出10000元
四:保险金费用40000*2/2=40000元
五:晚年医疗保障器械费5000元
以上内容由赡养人一次性兑现,赡养权力人以后生老病死不得向赡养义务人提出任何要求。如无兑现赡养义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赡养权力人主张任何权利。
被赡养人(父母)__
赡养人(子女及侵权第三人)__
证明人__
证明人__
_年_月_日
此协议一执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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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代签协议书篇二
父母是养育我们长大的人,当父母老了的时候,我们需要照顾父母,但有些人总因为父母养老二吵架,因此需要签订父母养老
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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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人(及侵权第三人)姓名__
被赡养人__抚养赡养人__二十年业已尽到抚养义务,并对赡养人疼爱有加无任何亏欠,现赡养人因不切实际的婚恋纠纷不服被赡养人管教,为自身一己私利,不顾家庭和睦和邻里劝告,严重伤害父母,业已侵犯了第三方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现自愿放弃在职工作并断绝与被赡养人的父母关系,从此双方互不干涉。但其非法决定并不能免除其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为维护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现根据相关法律,经双方协商一致,由赡养人一次性赔付被赡养人以下赡养费用并自愿达成协议:
二:晚年租房费6000*10/2=30000元
三:必要的精神损失及消费性支出10000元
四:保险金费用40000*2/2=40000元
五:晚年医疗保障器械费5000元
以上内容由赡养人一次性兑现,赡养权力人以后生老病死不得向赡养义务人提出任何要求。如无兑现赡养义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赡养权力人主张任何权利。
被赡养人(父母)__
赡养人(子女及侵权第三人)__
证明人__
证明人__
_年_月_日
此协议一执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发生法律效力。
1养老协议设立父母养老金专用帐户,一切收支全部入帐。(父母收入包括政府针对父母的各种补助,工资收入,单位福利金,慰问金以及各子女所兑养老金等;父母支出指:父母生病支出,日常生活支出,日常照顾费以及因为父母而出现的各种意外花费等项目的支出。)父母收支要专人管理,并负责父母日常生活用品采购及供应,要有帐可查,定期公布(用短信一月一公布)。帐目管理人采取推举的方法产生。当帐户资金短缺时,由子女按比例分摊。帐户资金节余时,按比例分配。任何子女不得私自挪用帐户资金。
2因父母已需要专人负责照顾日常生活,本着有人出人,无人出钱的原则,按以下方法执行,原则上按长幼顺序轮流照顾,一家轮流照顾一个月。四女儿不参与轮换。父母有选择照顾人的优先权利,即父母征得相关子女同意后,有权选择照顾周到者延长照顾时间的权利。若有子女照顾不周现象时,父母和子女有权协议取消照顾不周者的照顾权。若需接送时,由轮到方月末最后一天主动接回老人。
为了灵活方便互利易操作,采取以下办法:子女按比例一次性兑出一年日常生活照顾费纳入养老金帐户。每照顾一个月,负责照顾的人可从养老金帐户中领回一个月的日常照顾费,轮到某子女时,该子女若无时间,可委托他人代为照顾,照顾费归被委托人所有,即照顾权可转让,可调换照顾时间,但转让和调换不得出现空缺。若父母因病住院,照顾费增加50%。
补充1,生活费或因生病等原因造成帐户资金不足时,本着互助原则,子女按如下比例兑出,大儿、二儿、小儿、三女儿各负担20%,大女儿、二女儿各负担10%,四女儿负担自愿。若子女因照顾不周被取消照顾权者,按应负的负担费双倍兑出,作为处罚。
补充2,参考目前物价及生活条件,父母日常照顾费暂定为1500元/月,子女按比例每月兑出生活费1000元纳入养老金帐户。如果物价及用工上涨,照顾费和生活费也应相应上涨,上涨幅度由父母子女协商解决。生活费节余时放在帐户中应急使用,任何子女不得私自使用。
补充3,财产分割:父母当家时留有三处宅基地,原则上宅基地及附属物东院归大儿所有,西院归二儿所有,北院归三儿所有。土地分割,父母土地父母预留菜地一块,其余由承担20%的子女平分。(可另行协商解决)
补充4,每年1月1号到15号为本年度全年养老金支付时期,各子女应按时把资金打入养老金帐户中,若出现拖欠甚至不交养老金的现象,按每日1%收取滞纳金。拒不执行者将以不赡养父母为依据诉于法庭。
补充5,在养老中出现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协议解决。
补充6,本协议自20xx年1月1号起执行我同意以上条款,并同意负责管理帐目,自愿遵守以上约定。
同意人(签字)
公证人(签字)
年月日
甲方:xxx(二人均系xx社区居民) 乙方:xxx(二人均系xx社区居民)
丙方:xx (xx系xx社区居民,xx的长子。经由已故居民xxx的原
配妻子xx同意,由xx承担赡养义务和合法继承财产)
甲方之一xx与原配妻子xx(已故)婚后生育两个女儿,长女xx,次女xx.
甲方之二xx与原配xx(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为xx(已故) 甲方xx和xxx在1954年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现有房产座落xxx新村16号楼一单元403号,房屋建筑面积为64.7平方米。甲方在该房屋居住。
甲方xxx,男、1920xx年1月10日生人,现年91岁。xxx,女、1920xx年12月14日生人,现年86岁。由于两位老人年迈,生活不能自理,经两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达成赡养老人和甲方身后财产处理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的意见和该家庭的特殊情况,乙方和丙方通过协商一致同意两位老人分别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担赡养责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轮换负责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资和生活费用)
2、甲方xxx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xxx的医疗费用由丙方承担。
3、甲方两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对该房产进行作价出售,出售全部房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费和居民保险以及困难补助等收入,xxx的一切收入归乙方,xxx的一切收入归丙方。
5、甲方现有存款人民币肆仟元,该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6、未尽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见证单位和公证处各一份,该协议公证后生效。
甲 方:乙 方: 丙 方:
见证单位: xx社区居委会 见证人:
20xx年11月10日
瞻养人: 瞻养人: 瞻养人:
被瞻养人: 被瞻养人:
瞻养人与被瞻养人的关系是儿子与父亲和儿子与母亲的关系.
瞻养人配偶的身份、义务、权利与瞻养人本人相同。
儿女瞻养.孝敬父母是天经地义,责无旁贷的义务和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家庭的实际情况,保障父母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现制定本协议.
一.建立养老.医疗基金.在曾集农业银行以父亲或母亲的名字开户,瞻养人每人必须在每年的 月 日存入 元, 元, 元.(此为基数,上不封顶.)存折由父母保管,密码暂由瞻养人推举其以外诚实守信的人保管.此存折(卡)为专用存折(卡).自被瞻仰人丧失劳动能力时开始启用。
二.存折里的款项必须专款专用.只能用作医疗(住院.大额门诊如检查.检验)和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指重病.年迈.意外等原因造成.下同)的日常生活料理以及后事(安葬)等的费用开支.这些开支的费用必须以发票.条据等公示于所有瞻养人后据实销帐.有必要建立收支明细账。
三.父母的劳动所得和政策性等收入不进入该存折.
四.基金建立期间,若发生赤字的无条件由三个瞻养人公摊。
五.除基金外,瞻养人公摊费用或其他事项(如客人祝寿的礼金等)产生的所有结余款必须进入该存折,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款等等.
六.被瞻养人(父、母)的劳动所得由他们自己支配,其财产有权依法处分.瞻养人和其他子女不得干涉,不得随意享有,更不得占有和强行索取.应当享有的,必须遵从他们的意愿许可.其余当事人有知道是父母的真实意思表示的权利.没有享有的不得责怪.埋怨.
七.父或母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后,其农田不能耕种.收获时,儿女有帮助劳动的义务,未参加劳动的须以资代劳.若生产资料和雇请劳工等的生产成本开支不足的部分可在存折里取出先行垫付.收获后,除留足必需的口粮口油和生活开支外,其余所有收入均必须进入存折.帐目必须清楚.
八.父母的房屋和生活.生产用品等,瞻养人有帮助维修的义务.超过300元的大额开支不得在基金中支出,应由瞻养人另行公摊.
九.平时瞻养人(做儿女的)要经常或带孩子回家探望父母,帮助他们做事,尤其是父母力所不能及的事。陪他们聊天.原则上住家距离较远的客运班车车票在10元以上的2个月回家看一次,5元以上的的1个月回家看一次,较近的每周末回家看一次.若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时探望密度增加1-2倍。所产生的生活费用由当事儿女自己支付.同时对基金账目进行必要的审核。
十.被瞻养人(父或母)丧偶后,应尊重其意愿.愿意一人独处的或愿随任意一个瞻养人的,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时,其《土地使用权证》的所属田产.房屋.宅基地及其附属物的流转所得或租金所得,进入该基金存折.由具体照料其生活的瞻养人支配。有遗嘱的遵其遗嘱,没有遗嘱的该瞻养人可作遗产继承。其他瞻养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十一.在父或母愿意一人独处且生活不能自理时,具体照料其生活的瞻养人,若有必要,做好起居.饮食.洗浴.排泄.用药.情绪表现.心理疏导等护理记录。在基金中提取的护理费用,其他瞻养人有监督的责任和知晓的权利。被瞻养人已出嫁的女儿有代位瞻养和继承的权利。
十三、基金缴纳基数也可视情况分三阶段递增。具体数额由瞻养人共同商定。第一阶段为父或母还能劳动,但年迈体弱疾病缠身如目前的状况。第二阶段为父或母有一方已丧失劳动能力,这一阶段须适当增加基金基数。第三阶段为丧偶或二老都丧失劳动能力应在第二阶段的基础上再增加基金基数。
十四.基金到被瞻养人后事办理完毕,其运作终止.若欠缺的由瞻养人公摊.
十五.瞻养人若有不及时缴纳协议规定的基金数额并在立据之后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若违反第 一、四、五、六、七、九、十一其中任意一款规定的,除无条件接受质询、谴责和相关法律规定的惩罚外,被瞻养人的生日和去世后所举行的任何如“元三、五七、生期、忌日、百日、周年、除服”等活动该瞻养人均不得参加。被瞻养人去世后举行悼念活动的文告或立碑的碑文等均不得列入该瞻养人的姓名 。取消其孝子身份。
十六. 为保证本协议的有效进行,赡养人必须在附件(见后)上签字。
此文本若有未尽完善之处,经协议当事人统一协商后加以补充.
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瞻养人签名: 瞻养人签名: 瞻养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没按时到帐的款项请立据)
今 欠 到
父母现金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欠款人:
年 月 日
父母代签协议书篇三
1养老协议设立父母养老金专用帐户,一切收支全部入帐。(父母收入包括政府针对父母的各种补助,工资收入,单位福利金,慰问金以及各子女所兑养老金等;父母支出指:父母生病支出,日常生活支出,日常照顾费以及因为父母而出现的各种意外花费等项目的支出。)父母收支要专人管理,并负责父母日常生活用品采购及供应,要有帐可查,定期公布(用短信一月一公布)。帐目管理人采取推举的方法产生。当帐户资金短缺时,由子女按比例分摊。帐户资金节余时,按比例分配。任何子女不得私自挪用帐户资金。
2因父母已需要专人负责照顾日常生活,本着有人出人,无人出钱的原则,按以下方法执行,原则上按长幼顺序轮流照顾,一家轮流照顾一个月。四女儿不参与轮换。父母有选择照顾人的优先权利,即父母征得相关子女同意后,有权选择照顾周到者延长照顾时间的权利。若有子女照顾不周现象时,父母和子女有权协议取消照顾不周者的照顾权。若需接送时,由轮到方月末最后一天主动接回老人。
为了灵活方便互利易操作,采取以下办法:子女按比例一次性兑出一年日常生活照顾费纳入养老金帐户。每照顾一个月,负责照顾的人可从养老金帐户中领回一个月的日常照顾费,轮到某子女时,该子女若无时间,可委托他人代为照顾,照顾费归被委托人所有,即照顾权可转让,可调换照顾时间,但转让和调换不得出现空缺。若父母因病住院,照顾费增加50%。
补充1,生活费或因生病等原因造成帐户资金不足时,本着互助原则,子女按如下比例兑出,大儿、二儿、小儿、三女儿各负担20%,大女儿、二女儿各负担10%,四女儿负担自愿。若子女因照顾不周被取消照顾权者,按应负的负担费双倍兑出,作为处罚。
补充2,参考目前物价及生活条件,父母日常照顾费暂定为1500元/月,子女按比例每月兑出生活费1000元纳入养老金帐户。如果物价及用工上涨,照顾费和生活费也应相应上涨,上涨幅度由父母子女协商解决。生活费节余时放在帐户中应急使用,任何子女不得私自使用。
补充3,财产分割:父母当家时留有三处宅基地,原则上宅基地及附属物东院归大儿所有,西院归二儿所有,北院归三儿所有。土地分割,父母土地父母预留菜地一块,其余由承担20%的子女平分。(可另行协商解决)
补充4,每年1月1号到15号为本年度全年养老金支付时期,各子女应按时把资金打入养老金帐户中,若出现拖欠甚至不交养老金的现象,按每日1%收取滞纳金。拒不执行者将以不赡养父母为依据诉于法庭。
补充5,在养老中出现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协议解决。
补充6,本协议自20xx年1月1号起执行我同意以上条款,并同意负责管理帐目,自愿遵守以上约定。
同意人(签字)
公证人(签字)
年月日
父母代签协议书篇四
甲方:(二人均系xx社区居民)乙方:(二人均系xx社区居民)
丙方:(系xx社区居民,长子。经由已故居民原
配妻子同意,由承担赡养义务和合法继承财产)
甲方之一与原配妻子(已故)婚后生育两个女儿,长女,次女。
甲方之二与原配(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为(已故)。甲方和在1954年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现有房产座落新村16号楼一单元403号,房屋建筑面积为64.7平方米。甲方在该房屋居住。
甲方,男、1921年1月10日生人,现年91岁。,女、1926年12月14日生人,现年86岁。由于两位老人年迈,生活不能自理,经两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达成赡养老人和甲方身后财产处理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的意见和该家庭的特殊情况,乙方和丙方通过协商一致同意两位老人分别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担赡养责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轮换负责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资和生活费用)。
2、甲方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医疗费用由丙方承担。
3、甲方两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对该房产进行作价出售,出售全部房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费和居民保险以及困难补助等收入,一切收入归乙方,一切收入归丙方。
5、甲方现有存款人民币肆仟元,该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6、未尽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见证单位和公证处各一份,该协议公证后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见证单位:xx社区居委会见证人:
父母代签协议书篇五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之一与原配妻子(已故)婚后生育两个女儿,长女,次女.
甲方之二与原配(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为(已故) 甲方和在1954年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现有房产座落新村16号楼一单元403号,房屋建筑面积为64.7平方米。甲方在该房屋居住。
甲方,男、 年 月 日生人,现年91岁。,女、年 月 日生人,现年86岁。由于两位老人年迈,生活不能自理,经两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达成赡养老人和甲方身后财产处理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的.意见和该家庭的特殊情况,乙方和丙方通过协商一致同意两位老人分别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担赡养责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轮换负责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资和生活费用)
2、甲方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医疗费用由丙方承担。
3、甲方两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对该房产进行作价出售,出售全部房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费和居民保险以及困难补助等收入,一切收入归乙方,一切收入归丙方。
5、甲方现有存款人民币肆仟元,该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6、未尽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见证单位和公证处各一份,该协议公证后生效。
甲 方:乙 方: 丙 方:
见证单位:见证人:
年 月 日
父母代签协议书篇六
母亲:黄左莲
赡养人姓名 长子:朱明发 次子:朱振发 三子:朱元发
因母亲年事已高,生活行动不便,需要各位赡养人的赡养,各赡养人具备赡养的能力。经过母亲、各赡养人的充分协商,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赡养的基本原则
1.赡养人都有赡养母亲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母亲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母亲的特殊需要,使母亲能够在身体、心理和智力方面尽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顾,幸福的生活。
2.由于父亲过世后,留下现金两万元,母亲自已有存款七千元,另母亲每月有抚恤金六百六十九元,但由于母亲现决定与次子(朱振发)同吃住,现由次子(朱振发)保管。如母亲改变主意就按照本协议轮流赡养、护理、照顾母亲,所有钱财就轮流管理。
第二条:赡养人对母亲经济上供养的内容及义务
1.因母亲决定与次子(朱振发)同吃住,母亲每月抚恤金六百六十九元(包括以后增加的工资)现归次子(朱振发)支配,用于母亲的吃用,并保证母亲身上长期有五十元以上的零用钱。
2.赡养人应尊重母亲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隐私,禁止侮辱、诽谤、殴打、虐待和遗弃母亲。
第三条 赡养人对母亲生活上照料的内容及义务
1、母亲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同住赡养人负责,就近购买。
2.如母亲有大病超过伍佰元以上由三兄弟分担,遇有特殊情况三兄弟共同商量,其他钱财(包括父亲的钱即每月抚恤金六百六十九元(包括以后增加的工资))任何人都不可动用。从20xx年2月起父亲每月抚恤金六百六十九元(包括以后增加的工资)现暂时由次子朱振发保管。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赡养人各执一份。
赡养人
长子: 次子:
三子:
协议签订时间:
父母代签协议书篇七
一、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员,特别是子女应当履行对老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老人的特别需要。
二、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对患病的老年人应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三、赡养人不得强求老年人承担体力过重的劳动;不得岐视、侮辱和虐待老年人。
四、赡养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和再婚后的生活;不得阻拦老年人参加正当的社会活动;不得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
五、赡养人对老年人必须尊敬、孝顺、保证老年人精神愉快,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过年、过节的问候和特殊照顾。
六、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由老年人自己选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单独生活,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待遇从优、生活资料由子女保障。供应标准由村支部、村委和老龄委研究决定,如每人每年白面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斤,豆类杂粮_____斤,油__斤,必须保证质量或生活费用________元/年;必须保证老年人用电、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七、具体说明
以上各条经村两委批准,由老龄委监督实施。对不执行上述协议规定者,按《老年法》予以处理。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父母代签协议书篇八
被赡养人姓名:周文友、徐文英
赡养人姓名:周忠华、周忠祥、周忠仁、周忠娥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本协议以下简称“子女”)和被赡养人(本协议以下简称“父母”)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子女轮流赡养父母方式及义务
1、因父亲身患重病母亲生活不能自理,现在子女按照事先共同商定的周期每人轮流到父母家中生活照料和护理。一个周期为四个月,其中周忠华为一个月,周忠祥为两个月,周忠仁和周忠娥各半个月。
2、当值赡养子女应妥善安排好父母的膳食结构,保证父母吃饱、吃好,其他子女不得过分挑剔指责。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由独立赡养子女负责,父母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尽量满足父母的要求。并保证父母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
第二条 当值赡养子女对父母生活上照料的内容及义务
1、父母日常生活和感冒等轻微疾病,当值赡养子女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
2、父母其中如有一人大病住院期间由各子女协商轮流护理,同时照顾好两位老人。
3、当值赡养子女要做好物质赡养(包括衣、食、住、行、医、水、电、煤气、电话、采暖、维修费等),要为父母庆祝生日或春节等节假日聚会,费用由子女事先共同商定的比例承担(其他子女爱心购买的除外)。
第三条 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支付、给付方式
1、父母大病住院费由子女事先共同商定的比例负担,出院时及时结算,父母日常生活和感冒等轻微疾病等费用由子女事先共同商定的比例一个周期结算一次为宜。商定的费用比例为:周忠华占25%,周忠祥为50%,周忠仁和周忠娥各占12.5%.
第四条 父母财产保护、丧葬费用及遗产继承
1、父母双方有任何一方在世的情况下,房屋产权归父母所有,并受法律保护,此期间任何子女不得出售,此期间如父母房屋拆迁,其拆迁补偿款任何子女不得截留、侵占。
2、父母一方如与世长辞,按本地风俗,后事由长子周忠华出资操办,另一被赡养人继续由子女按原先约定分滩比例赡养,直到告终,后事由小儿子周忠祥出资操办。
3、父母全部离世后,父母住房、现金、其他财产等遗产由赡养的子女按承担赡养费用的比例继承(周忠华占25%,周忠祥为50%,周忠仁和周忠娥各占12.5%)。轮流赡养父母期间拒绝轮流赡养父母一轮以上的子女无任何继承权,并配合有关法律部门履行放弃继承手续。
第五条 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父母、子女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的,子女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由父母、子女向父母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 子女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子女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父母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六条 附则
1、子女对本协议的内容要完全理解和认同,并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口头、书面协议。本协议一经签订,未经其他子女、父母书面同意,任何子女不得随意更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任何更改(包括父母另立遗嘱等)均需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本协议生效后,子女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自然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参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行。
3、已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向未尽赡养义务的人追偿其应分担的赡养费和其他应当共同分担的费用。子女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4、本协议可经律师见证或公证,未见证或公证的`,不影响本协议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6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子女、父母、居民委员会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被赡养人签字:
赡养人签字 :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父母代签协议书篇九
赡养人(及侵权第三人)姓名__
被赡养人__抚养赡养人__二十年业已尽到抚养义务,并对赡养人疼爱有加无任何亏欠,现赡养人因不切实际的婚恋纠纷不服被赡养人管教,为自身一己私利,不顾家庭和睦和邻里劝告,严重伤害父母,业已侵犯了第三方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现自愿放弃在职工作并断绝与被赡养人的父母关系,从此双方互不干涉。但其非法决定并不能免除其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为维护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现根据相关法律,经双方协商一致,由赡养人一次性赔付被赡养人以下赡养费用并自愿达成协议:
一:基本养老费《濮阳市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000*10=70000元
二:晚年租房费6000*10/2=30000元
三:必要的精神损失及消费性支出10000元
四:保险金费用40000*2/2=40000元
五:晚年医疗保障器械费5000元
以上内容由赡养人一次性兑现,赡养权力人以后生老病死不得向赡养义务人提出任何要求。如无兑现赡养义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赡养权力人主张任何权利。
被赡养人(父母)__
赡养人(子女及侵权第三人)__
证明人__
证明人__
_年_月_日
此协议一执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发生法律效力。
父母代签协议书篇十
被赡养人姓名__
赡养人(及侵权第三人)姓名__
二:晚年租房费6000*10/2=30000元
三:必要的精神损失及消费性支出10000元
四:保险金费用40000*2/2=40000元
五:晚年医疗保障器械费5000元
以上内容由赡养人一次性兑现,赡养权力人以后生老病死不得向赡养义务人提出任何要求。如无兑现赡养义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赡养权力人主张任何权利。
被赡养人(父母)__
赡养人(子女及侵权第三人)__
证明人__
证明人__ _年_月_日
此协议一执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发生法律效力。
家庭赡养协议书范本
被赡养人姓名
父亲: 母亲:
赡养人姓名
长子: 次子:
长女: 次女: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
被赡养人于 年结婚,婚后生有 儿 女(赡养人),现已长大成人。因被赡养人年事已高,生活行动不便,需要各位赡养人的赡养,各赡养人具备赡养的能力。经过被赡养人、各赡养人的充分协商,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1、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被赡养人的特殊需要,使被赡养人能够在身体、心理和智力方面尽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顾,幸福的生活。
2、被赡养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各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侵犯。赡养人应尊重被赡养人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隐私,禁止侮辱、诽谤、殴打、虐待和遗弃被赡养人。
3、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被赡养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以给予赡养人一定的帮助,如照顾孙子女、简单家务等,但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4、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适合其需要和健康状况的居住环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被赡养人能够自由选择生活方式,并在其熟悉的环境中度过他们所希望的独立生活。
5、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家庭成员应尊重、照顾被赡养人。被赡养人所需的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6、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或者授权,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或者拆除,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关系。经被赡养人同意由赡养人出资翻建的,应当明确被赡养人享有的产权和居住权。
7、赡养人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赡养人应当尊重被赡养人的婚姻自由,被赡养人有权携带自有财产再婚;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以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为由,强占、分割、隐匿、损毁属于被赡养人的房屋及其他财产,或者限制被赡养人对其所有财产的使用和处分。被赡养人再婚的,赡养人仍有赡养的义务,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尽赡养义务。
8、被赡养人有权依法继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遗产和接受遗赠。被赡养人的财产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
9、赡养人中经济条件较好的,可以对被赡养人适当多增加赡养费,经济条件较差的,在征得被赡养人和其他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少赡养费。
10、赡养人的配偶、子女应当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积极支持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并经常问候、看望、照顾被赡养人。
品(被赡养人同意不购买的除外),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赡养人保证被赡养人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
当期赡养人是指赡养人按照本协议轮流赡养、护理、照顾被赡养人,当轮到具体的赡养人时,该赡养人即为当期赡养人。
2、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每周保证有肉、鱼、蛋、新鲜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尽量满足被赡养人的要求。被赡养人单独居住自己负责购买、烹饪的,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在征得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赡养人可以提供粮食、蔬菜以及柴、米、油、盐等实物。
3、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被赡养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被赡养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如房屋损毁,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如被赡养人租赁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因房屋拆迁被赡养人没有居住房屋的,被赡养人可以选择到任何赡养人家居住。被赡养人的拆迁补偿款任何赡养人不得截留、侵占。
4、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为满足日常需要自由出行的权利,所需交通费用由赡养人共同分担。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当期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需要添置轮椅的,赡养人应及时购买,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当期赡养人应经常陪同被赡养人到户外活动。
5、被赡养人单独居住时所需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零用钱等日常必须费用由各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生活用品、个人用品的更换、维修费用由各赡养人共同承担。
1、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当期赡养人或同住赡养人负责,就近购买。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就近治疗。
2、被赡养人住院期间由各赡养人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
3、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自行护理的,每 个月轮换一次,由当期赡养人护理。个别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赡养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赡养人护理,其他赡养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赡养人共同协商。
4、全体赡养人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可以聘请专业人员护理,护理人员工资、餐饮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分担。赡养人也可以在征得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将被赡养人送到社会兴办的托老所养老,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1、赡养人在做好物质赡养(衣、食、住、行、医等)的同时,赡养人应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被赡养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
2、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不在一起居住的,应当经常问候、看望,并对被赡养人的生活给予妥善安排。当期赡养人或其家庭成员应每 天探望一次,本地赡养人应每 个月探望被赡养人一次,外地(省内)赡养人每 个月探望被赡养人一次、外地(省外)赡养人每 个月探望被赡养人一次。居住在国外的赡养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探望或以其他方式问候。
加有关组织的秧歌、体操、卡拉ok演唱、文体活动等比赛,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干涉。
4、被赡养人体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赡养人要及时给予医治、照顾和精心看护,在精神上关心被赡养人,不得用粗暴蛮横的语言对待被赡养人,要使被赡养人在精神上感到温暖。
5、赡养人每年要为被赡养人庆祝生日或结婚纪念日,赡养人的家庭成员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尽量参加。宴会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承担。庆祝期间赡养人尽可能创造轻松、愉悦的气氛,不得谈及伤害、侮辱被赡养人或其他赡养人的话题。
1、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收割被赡养人的责任田、承包田、自留地,照管被赡养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被赡养人可以对提供劳务的赡养人给予适当补助。
2、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领取房租、退休金以及其他物品,代为缴纳各种费用,接送物品、邮件。
3、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务,其他赡养人不得干涉。
4、被赡养人参加亲朋好友的婚、丧、嫁、娶等需要随礼的,当期赡养人应负责安排接送,赡养人不得干涉。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应主动上门赡养,各赡养人每 个月轮换一次。
2、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同住的,各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每 个月轮换一次,下一顺序的赡养人负责上门接回被赡养人。
3、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或委托托老所养老的,应事先仔细考察护理人员或托老所的实际情况,事后经常探望,不得事后对被赡养人置之不理。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每月给付被赡养人赡养费 元。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其他赡养人每月支付被赡养人零用钱 元。
2、被赡养人居住在托老所的,赡养人按照托老所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自己应当分担的费用,赡养人每月支付被赡养人零用钱 元。
3、赡养人可以被赡养人的名义建立养老专用账户,各赡养人通过转账方式将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转入专用账户。设立专用帐户、采取转账方式有困难的,或被赡养人要求现金方式支付的,赡养人应以现金支付。赡养人应填好相应凭证,赡养人应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4、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1、2项、第十三条中所涉及的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由赡养人承担。如被赡养人有退休工资或其他收入的,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退休工资或其他收入中优先支取,具体由当期赡养人、同住赡养人或预定的监护人、被赡养人委托的人负责支取。被赡养人有医疗保险的,从医疗保险或医疗保险卡中支取,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或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等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被赡养人同意从存款或其他财产中支取的,在保留丧葬费用的前提下,赡养人可以从中支取,不足部分,赡养人共同承担。
5、赡养协议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调整;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费标准按照当地物价上涨幅度每二年浮动一次,并不低于当期赡养人家庭成员生活标准或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以两者高者为标准)。
1、被赡养人现有房产 处。
2、被赡养人现有储蓄 元。
3、被赡养人每月退休金 元。
4、被赡养人其他财产 。
5、被赡养人其他收入 。
被赡养人不愿公布财产情况的,赡养人不得强行要求被赡养人公布,更不得对被赡养人的财产进行搜查。被赡养人的财产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有权自行决定使用。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更不得侵占、挪用。
第九条 被赡养人预定监护人及其权利义务
1、被赡养人委托 作为本人丧失判断能力之后的监护人。
2、监护人在监护期间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代理被赡养人参加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保护被赡养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了被赡养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赡养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赡养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其他赡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消监护人的资格。
3、在被赡养人无行为能力时,如监护人也丧失行为能力的,由其他赡养人共同推选另一位赡养人担任被赡养人的监护人。
第十条 其他赡养人对监护人的权利、义务
1、执行监护人依法作出的决定。
2、监护人失职或者滥用监护权时,及时予以警告。
3、监护人侵害被赡养人合法权益时,代表被赡养人的利益进行制止,并代理被赡养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4、监护人丧失行为能力时,选任新的监护人。
第十一条 家庭会议
1、家庭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赡养人共同商定,暂定为每年的 月 日。家庭会议由全体赡养人组成,过半数出席方能举行。家庭会议主持人拟定会议内容,由全体赡养人表决。家庭会议的表决,实行赡养人一人一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占赡养人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上或被赡养人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家庭会议由 担任主持人,负责召集、主持家庭会议;主持人不能召集、主持家庭会议时,由半数以上赡养人共同推举一名赡养人召集、主持。召开家庭会议,主持人应当于家庭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赡养人。家庭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家庭会议的赡养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家庭会议记录由赡养人或家庭成员记录,记录有困难的,可由亲朋好友或有关单位人员记录。主持人负责保管家庭会议记录,事后应根据赡养人的人数复印,然后交给各赡养人。
4、由家庭会议表决的事项:决定增加赡养费;选举和更换监护人;提请修改赡养协议;起诉不履行赡养协议的赡养人;为被赡养人购买数额在 元以上的生活用品、个人用品;被赡养人住院治疗、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病危、死亡需要筹集费用;依法处理被赡养人财产;变更赡养方式;变更给付赡养费时间;被赡养人财产的使用;赡养人、监护人侵害被赡养人财产的;其他重要事项。
5、赡养人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家庭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赡养人在决定文件上签名。
6、赡养人的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有关单位人员可以参加家庭会议,提出建设性意见,但对赡养事宜没有表决权。
会议主持人同意的,可以延长发言时间。发言按照长幼顺序进行,一个人说完之后,另一个人再说;不得抢话、压制别人说话,不得使用侮辱、威胁性的语言,更不得使用暴力。
8、赡养人除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请假的以外,应当出席家庭会议。家庭会议召开过程中,任何赡养人不得中途退出。家庭会议作出的决定对缺席的赡养人或中途退出的赡养人有约束力,缺席的或中途退出的赡养人应当执行。
9、表决由全体赡养人过半数通过,半数或未过半数的由被赡养人决定。表决结果当场宣布。通过的表决结果不得损害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合法的表决结果赡养人应共同执行。
10、家庭会议表决后,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各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被赡养人财产的使用
活用品、个人用品;被赡养人住院治疗;被赡养人病危;被赡养人死亡;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被赡养人需要聘请专业人员护理;被赡养人决定使用自己的财产;其他重要事项。
2、赡养人在使用上述财产时,应征得被赡养人的同意,但被赡养人因病不能意思表示或不能正确意思表示的,经家庭会议决定可以不征得被赡养人的同意。赡养人使用财产时,应遵循为了被赡养人的利益,合理使用被赡养人的财产,不得铺张浪费,不得侵占、挪用。
3、经办事务的赡养人对使用被赡养人财产数额做好记录,开具发票或收据,交被赡养人签收,在家庭会议上汇报,由家庭会议进行确认。其他赡养人可以查阅、质询花费情况,经办事务的赡养人应予以说明。
4、对私自动用被赡养人财产的,被赡养人或赡养人推选的代表可以要求返还,拒不返还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 属于全体赡养人共同分摊的费用
1、被赡养人的衣、食、住、行、医疗等费用。
2、被赡养人单独生活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房租、维修费等生活费用。
3、被赡养人生日或纪念日宴会费用。
5、丧葬费用等被赡养人花费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摊的费用。
第十四条 被赡养人的丧葬费用分担和遗产继承
1、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遗产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2、赡养人应遵守国家关于丧葬的有关规定,不得铺张浪费。个别赡养人在未同其他赡养人协商的情况下,超过正常标准办理丧事的,所花费的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正常标准范围内所支出的合理费用,赡养人共同承担。
3、被赡养人去世后,被赡养人的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被赡养人的个人物品、金银首饰等遗产可以由赡养人通过竞价的方式获得,所得款项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第十五条 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被赡养人、赡养人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的,赡养人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当地社区、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由被赡养人、赡养人向被赡养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赡养人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赡养人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被赡养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第十七条 赡养人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形
1、赡养人无行为能力。
2、赡养人部分丧失行为能力,且没有经济收入。
3、赡养人无经济收入,不能独立生活。
4、被赡养人对赡养人或其家庭成员有严重犯罪行为。
第十八条 附则
1、赡养人对本协议的内容完全理解和认同,并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其他赡养人、被赡养人书面同意,任何赡养人不得随意更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本协议生效后,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自然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参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行。
3、各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所有赡养人、被赡养人,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意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5、已尽赡养义务的赡养人可以向未尽赡养义务的人追偿其应分担的赡养费和其他应当共同分担的费用。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6、本协议可经律师见证或公证,未见证或公证的,不影响本协议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赡养人共同委托 村(居)民委会监督执行。
7、本协议共7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赡养人、被赡养人、协议履行监督人、村(居)民委会各执一份。
被赡养人
父亲: 母亲:
赡养人 协助赡养人
长子: 配偶:
次子: 配偶:
长女: 配偶:
次女: 配偶:
见证人
孙子女: 孙子女:
孙子女: 孙子女:
父母代签协议书篇十一
赡养人姓名:周忠华、周忠祥、周忠仁、周忠娥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本协议以下简称“子女”)和被赡养人(本协议以下简称“父母”)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子女轮流赡养父母方式及义务
1、因父亲身患重病母亲生活不能自理,现在子女按照事先共同商定的周期每人轮流到父母家中生活照料和护理。一个周期为四个月,其中周忠华为一个月,周忠祥为两个月,周忠仁和周忠娥各半个月。
2、当值赡养子女应妥善安排好父母的膳食结构,保证父母吃饱、吃好,其他子女不得过分挑剔指责。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由独立赡养子女负责,父母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尽量满足父母的要求。并保证父母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
第二条当值赡养子女对父母生活上照料的内容及义务
1、父母日常生活和感冒等轻微疾病,当值赡养子女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
2、父母其中如有一人大病住院期间由各子女协商轮流护理,同时照顾好两位老人。
3、当值赡养子女要做好物质赡养(包括衣、食、住、行、医、水、电、煤气、电话、采暖、维修费等),要为父母庆祝生日或春节等节假日聚会,费用由子女事先共同商定的比例承担(其他子女爱心购买的除外)。
第三条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支付、给付方式
1、父母大病住院费由子女事先共同商定的比例负担,出院时及时结算,父母日常生活和感冒等轻微疾病等费用由子女事先共同商定的比例一个周期结算一次为宜。商定的费用比例为:周忠华占25%,周忠祥为50%,周忠仁和周忠娥各占12.5%.
第四条父母财产保护、丧葬费用及遗产继承
1、父母双方有任何一方在世的情况下,房屋产权归父母所有,并受法律保护,此期间任何子女不得出售,此期间如父母房屋拆迁,其拆迁补偿款任何子女不得截留、侵占。
2、父母一方如与世长辞,按本地风俗,后事由长子周忠华出资操办,另一被赡养人继续由子女按原先约定分滩比例赡养,直到告终,后事由小儿子周忠祥出资操办。
3、父母全部离世后,父母住房、现金、其他财产等遗产由赡养的子女按承担赡养费用的比例继承(周忠华占25%,周忠祥为50%,周忠仁和周忠娥各占12.5%)。轮流赡养父母期间拒绝轮流赡养父母一轮以上的子女无任何继承权,并配合有关法律部门履行放弃继承手续。
第五条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父母、子女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的,子女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由父母、子女向父母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子女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子女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父母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六条附则
1、子女对本协议的.内容要完全理解和认同,并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口头、书面协议。本协议一经签订,未经其他子女、父母书面同意,任何子女不得随意更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任何更改(包括父母另立遗嘱等)均需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本协议生效后,子女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自然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参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行。
3、已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向未尽赡养义务的人追偿其应分担的赡养费和其他应当共同分担的费用。子女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4、本协议可经律师见证或公证,未见证或公证的,不影响本协议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6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子女、父母、居民委员会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被赡养人签字:
赡养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
年月日
父母代签协议书篇十二
乙方:______(二人均系____社区居民)
配妻子____同意,由____承担赡养义务和合法继承财产)
甲方之一____与原配妻子____(已故)婚后生育两个女儿,长女____,次女____。
甲方之二____与原配____(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为____(已故)。甲方____和______在954年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现有房产座落______新村6号楼一单元403号,房屋建筑面积为64.7平方米。甲方在该房屋居住。
甲方______,男、92年月0日生人,现年9岁。______,女、926年2月4日生人,现年86岁。由于两位老人年迈,生活不能自理,经两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达成赡养老人和甲方身后财产处理协议如下:
、根据甲方的意见和该家庭的特殊情况,乙方和丙方通过协商一致同意两位老人分别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担赡养责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轮换负责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资和生活费用)。
2、甲方______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______的医疗费用由丙方承担。
3、甲方两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对该房产进行作价出售,出售全部房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费和居民保险以及困难补助等收入,______的一切收入归乙方,______的一切收入归丙方。
5、甲方现有存款人民币肆仟元,该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6、未尽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见证单位和公证处各一份,该协议公证后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父母代签协议书篇十三
立约人:_________(姓名),性别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民族_________,职业_________,工作单位和住址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姓名),性别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民族_________,职业_________,工作单位和住址_________.
立约人_________与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婚,因_________原因双方自愿同意离婚。因儿子/女儿尚年小,现两人经协商,决定将儿子/女儿_________交由_________抚养,并达成如下抚养协议,由邻居_________作见证人。
1.儿子/女儿_________由父亲_________(或母亲_________)抚养,直至年满16周岁,其间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
2.母亲_________(或父亲_________)则每月支付抚养费_________元,不承担具体抚养工作。
3.双方仍与儿子/女儿保留父(母)关系,享有探望权,没有抚养的一方每半年可以探望一次。
4.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见证人作证。
立约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父母代签协议书篇十四
经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照执行此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乙方
二、甲乙双方可以自愿选择以下第一种、第二种或第三种方式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和其他费用。
第一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总计人民币_____元。
第二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按年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元人民币/每年,支付截止日期为非婚生子女年满十八岁。
第三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按月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_____元人民币/每月,支付截止日期为非婚生子女年满十八周岁。
三、甲、乙双方同意:对子女在未成年期间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对子女享有探望权,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可剥夺甲方对孩子的探望权,也不得剥夺孩子对甲方的探望权。
五、甲方付清约定费用后跟乙方以及子女的抚养、教育、上报户口等再无任何关系,也无须承担子女的任何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方支付任何费用。若乙方违约,则乙方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同时终止对子女的抚养权。
六、在乙方承担对孩子的抚养教育期间,对孩子的抚养及教育等方面有不良影响或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甲方有权对孩子进行抚养和教育,乙方必须返还甲方所支付的对孩子的抚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相关费用。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自留存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见证人:(签名)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父母代签协议书篇十五
被赡养人姓名:
赡养人姓名:
1、本协议为永久性契约,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为自然终止日。
2、赡养人不发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可经司法公证。
5、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6、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多位赡养人可复印留存)、被赡养人、村(居)委会各执一份。
赡养人:(签字或盖章)
被赡养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父母代签协议书篇十六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当事人在_________________签订: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决定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赠与。
第二条 甲方保证其对上述房屋拥有所有权。房屋赠与合同第三条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任何恶意,而且已将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内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证本次赠与物完全无瑕疵),否则,愿意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应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证将房屋不用于违法事项。
第五条 乙方违反第四条的约定,甲方有权收回上述房屋。
第六条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_________日内协助乙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
第七条 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父母代签协议书篇十七
甲方:,女,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
乙方:,男,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
甲方与乙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所生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照执行此非抚养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某某(非婚生)的和监护权归甲方某某某,
二、乙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甲方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总计人民万元(万元)。
三、甲、乙双方同意:对女儿在未成年期间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对女儿享有探望权。
五、乙方付清约定费用后跟甲方以及的抚养、教育、上报户口等再无任何关系,也无须承担的任何费用,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支付任何费用。若甲方违约,则甲方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同时终止对的抚养权。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抚养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自留存一份。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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