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征地拆迁心得(汇总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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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征地拆迁心得(汇总13篇)
时间:2023-11-03 06:04:16     小编:飞雪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工作,总结是对自己收获的一种回顾和总结。总结要注重客观、具体、有理有据地表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征地拆迁心得篇一

第一段:引言(建议100字)

征地拆迁是实现国家重大项目和城市规划的必要手段,而挂职作为一种新型的管理方式,为解决拆迁中面临的各种问题提供了一种有效的途径。在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征地拆迁挂职的重要性和价值。本文将从自身的经历出发,总结征地拆迁挂职的体会和心得,以期为后续的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第二段:了解问题(建议200字)

作为一名挂职干部,我首先要了解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拆迁过程中,往往涉及到涉及房屋评估、合理补偿、安置政策等多个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涉及到政府、拆迁户以及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的协调。因此,我通过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以及进一步研究了解,逐渐掌握了拆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面临的挑战,为后续的工作奠定了基础。

第三段:学习经验(建议300字)

在挂职期间,我注重倾听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在这个过程中学到了很多宝贵的经验。首先,我发现在处理拆迁问题时,注重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沟通十分重要。通过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和互相谅解,才能够更好地解决问题,增进合作。其次,我学会了善于利用资源和信息,及时调解矛盾。拆迁中当事人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我在这方面努力,通过收集线索和进行调查研究,确保了拆迁补偿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最后,我还学到了如何满足不同拆迁户的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安置政策,最大限度地保障他们的利益。

第四段:团队合作(建议300字)

在征地拆迁挂职期间,我与团队的合作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拆迁过程中,往往涉及到多个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团队建设和合作至关重要。通过与团队成员的密切配合和协同努力,我们共同解决了很多难题,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了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与此同时,我也学到了如何领导团队、协调资源,提高团队的执行力和效果。

第五段:总结(建议200字)

通过征地拆迁挂职的工作,我深刻认识到了征地拆迁的重要性和挂职的价值。在挂职期间,我不仅学到了与相关部门和机构沟通、协调的技巧,还学到了如何解决拆迁问题、提高团队合作的经验。这些经验和体会对我的职业生涯和个人成长具有重要意义。挂职工作让我更加了解社会的底层民众,让我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他们的期盼和主张。因此,我深信,只有不断学习和实践,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挂职的职责,为实现国家重大项目和城市规划做出更大的贡献。

征地拆迁心得篇二

征地拆迁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它影响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征地拆迁的问题越来越引人关注。作为一名普通市民,我从不同的角度体会着征地拆迁的影响,有些时候感到愤怒,有些时候则感到无奈。在过去的几年中,我亲身经历了征地拆迁的过程,也学到了一些心得和体会,希望能够和大家分享。

第二段:感受到了权力对弱势群体的影响

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往往是政府和开发商占据着主导地位,对于普通市民来说,他们往往是弱势群体。这些弱势群体通常没有足够的说服力和资金去维护自己的利益,往往面临艰难的抉择。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和开发商往往可以占据更有利的地位,并且可以通过各种手段逼迫市民放弃自己的权益。这让我们感受到了权力对弱势群体的影响,也让我们意识到,作为一个市民,我们需要更多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三段:感受到了社会的无情和冷漠

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很多的市民往往失去了自己的家园和工作,他们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精神上的折磨。但是,很多的人却对这些失去自己家园的人漠不关心,这让我们感受到了社会的无情和冷漠。我们不能只是关注自己的利益,还需要更多地关注那些处于困境中的人,给他们一些关注和爱,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第四段:需要坚定自己的立场

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而我们的立场应该是以人为本的。我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与政府交涉、参与公共事务、组织力量、求助法律等等。只要我们坚定自己的立场,我们一定能够获得胜利。

第五段:需要彼此理解和尊重

征地拆迁是一个涉及到很多群体的复杂问题,每个人在这个过程中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我们需要彼此理解和尊重,不能仅仅关注自己的利益。只有通过理性的交流和互相尊重,我们才能达到相互理解的效果,并且在互相理解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够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达到和谐共处的目标。

结论:

总之,征地拆迁是一个很麻烦的问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去解决。作为一个普通市民,我们需要更多地关注到这个问题,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坚定自己的立场,同时,我们也需要彼此理解和尊重,在这种互相理解的基础之上,我们才能够解决问题,并且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征地拆迁心得篇三

一、存在的问题与表现

高速铁路是国家重点工程。按照相关规定,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工作应由当地政府负责。但在实际工作中政府的工作并不像我们想像的那样到位,特别是在制定措施、环节推进和工作落实上,与我们的目标和施工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1、政府支持不足。就总体而言,虽然高铁是国家重点工程,国家、省政府都以红头文件下发支持铁路建设,但征地拆迁工作尚未引起当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加之施工单位在短时间内掌握当地政府出台的各项规定和适应当地老百姓的民俗文化上有差异,给征地拆迁带来了很大难度。主要表现在:一是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组织领导上存在着领导不力,机制不顺,方法不多,推委扯皮和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二是需要征地拆迁的农户情况复杂,除基本的承包田外,土地及拆迁房屋的赔付标准,一些群众不愿接受,个别突出的问题受到政策限制; 三是由于群众工作较难开展,多数政府工作人员产生了畏难厌战情绪,加之政府缺乏有效激励措施,难以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四是项目部个别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缺乏工作方法,急于求成且碰硬就躲,缺乏责任心和亲切感,难以与当地群众和政府工作人员有效沟通和配合。

2、利益冲突严重。高速铁路建设项目对地方政府来说,给当地经济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同时对个别的地方政府官员和当地百姓来说,高铁建设在私利上有一定的利益期盼值。表现在:一是当地群众期盼通过基本建设、征地拆迁,利用自家的运输工具介入、提供劳务、材料供应等等获取利益。二是小股集团势力,这些势力在当地有实力、有影响,他们为达到自己的利益,借助当地资源在红线内购地、建厂房、猪场、成片开发树林等等,千方百计向施工单位强行所要钱财,以及强行推销施工机械设备和承揽工程。三是来自政府各部门,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通过各种手段、权力运用,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3、阻工现象频发。由于征地拆迁户的利益期望值过高,经常出现农民封道、阻碍施工、切断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干扰施工作业等现象,凡是其利益受到影响,与铁路建设有关联的,无论是现实的,还是历史的,都成为阻工的理由。给施工单位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在农民的思维中已经形成定式,企业代表国家,工程项目代表国家,农民通过采取阻工,通过无理由的集会,设障碍,影响建设项目等手段,引起各级干部的重视,使问题得以解决,从中达到自己的目的。基本表现在:个体性和群体性上,个体性容易化解矛盾,便于解决;群体性有时带有政府意图或暗示,化解问题难度很大,直接影响施工生产正常进行。

4、征地拆迁迟缓。当地政府政策出台较慢,施工队伍进场近2个月,当地政府才召开所谓的“支持铁路建设动员大会”。具体执行政策的地方官员常以群众的事情难办,不好办为借口,不下真功,不用真气,从维护地方自身利益上打农民的主意,拨企业的算盘,从中捞取利益。从而形成了“钉子户”、“钉子树”、“钉子坟”等等,有时仅仅一户不能拆迁,施工方案要重心规划,同时也发生了一些强拆的流血事件,给企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

5、工作环境恶化。由于各自所站在的角度不同和利益所驱,当地政府、施工企业、地方群众互信不足,地方政府把责任推给企业,企业指责地方政府不作为,地方群众素质不高,对政府官员不信任、不满意,有时甚至情绪失控,配合上难度大,在这种环境下,受害最深的是施工企业。

二、成因分析

1、文化和地域的差异。许多问题的产生、矛盾的突出、思维理念的差异,其根本源是文化的不同。由于地域的不同,这种基因文化的形成了地域的差异。作为施工单位,在进驻施工区域时间短、对当地文化理念理解意识不强的情况下,很难形成文化包容、融合,更多的是文化歧视和文化排斥。因此,在日常征地拆迁协调处理中,存在方式、方法、思维理念的差异,表现在:心里上存在障碍,情绪上对立,工作上排斥。作为施工单位,也无法将其改变,而只能找到结合点、迁就地完成征迁工作。

利。导致施工单位四处碰壁,一些本应该办的事,由于扯皮,使施工单位不得不付出更大的代价。

3、建设单位失职。在征迁工作中,建设单位是施工企业与地方政府关系处理的铺路人,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许多矛盾的产生和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是由于业主失职或缺失造成的。一是未能建立起施工企业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有效协调机制和激励政策;二是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力资源不足,人员能力有限;三是缺乏资金保障,协调人员可支配的资金自由度低;四是协调导向偏低,其实质是推卸责任,使施工企业蒙受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4、施工企业工作失误。作为施工单位,由于缺乏对业主的关系协调,情况反馈不及时,政策争取不到位,使征地拆迁工作难上加难;具体业务人员在对地方政府失去信心、失去耐心时,施工企业人员赤膊上阵,结果弄的“头破血流”,有的工作人员了解政策水平低、政策不熟、把握不住、乱开口子,有时无法收场,企业受到很大经济损失;有的平时乱许愿、乱应允,许诺的愿不落实,答应的事不承认;有的平时瞎“忽悠”,有事踏破门槛,无事形同路人。

三、对策及措施

为使征地拆迁工作形成一种三级政府领导、村民支持、建设单位参与、施工单位顺畅的整体合力。在工作中,项目部注重在工作协调和理顺各方面关系上下功夫、动脑筋、见成效。

1、路地协同、和谐共赢,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在征地拆迁工作上,地方政府和建设单位是茅盾的两个重要方面,当地政府支持、建设单位工作到位,许多问题会迎刃而解,施工单位会少走弯路。因此,在征地拆迁工作上,要紧紧依靠、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建设单位的支持,要在认识上把这项工作放在首位。

启下的信息沟通作用,上下之间营造一种了解征地拆迁、支持征地拆迁和共同搞好征地拆迁的良好氛围,形成共识,取得村民的支持。

对建设单位的工作重点放在:要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追踪征地拆迁所需补偿资金的到位情况,以及反馈征地拆迁工作的进展情况。

施工企业要增设征迁办公室,各项目部要确定一名副职专门负责此项工作,要把那些既懂征地拆迁业务,又善于协调解围,会办事、能办事、办成事的人员充实到协调岗位。项目部对一些工作态度积极,取得工作成绩的人员制定相应的奖励措施,在物质上给予激励,在感情上加强沟通,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2、责任到人,工作到户,发挥“先行官”作用

所谓“责任到人”,就是项目部的征迁人员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项目部党工委书记是征地拆迁工作总牵头人,第一责任人,要把按时完成征地拆迁任务当作一项政治责任加以推进和落实。主管征地拆迁的副经理要支持、配合项目书记的工作,完成征迁工作与季度经济考核挂钩。负责统计的人员要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及时报表,同时有经济考核。项目部拆迁工作组坚持每天晚上召开一次碰头会,总结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第二天的工作计划和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所谓“工作到户”就是针对拆迁户多,要建立以乡、村、户为单位的档案,具有可操作性。首先调查乡镇政府对征地拆迁工作的落实情况,结合实际与相关乡镇领导共同研究如何落实好县政府的相关精神和制定好本乡镇的拆迁工作方案。其次,要深入到重点拆迁户家中面对面的了解真实情况。通过调查和走访,基本上摸清和掌握哪些拆迁户能够按期拆迁,哪些不能按时拆迁的原因和拆迁工作中需要调整和解决的问题。我们把这些信息及时的反馈给负责拆迁工作的乡镇干部,不仅有助于我们了解掌握工作进度快慢的原因,同时减少了他们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也便于有关部门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和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率。

3、斗智斗勇、以理服人,维护企业利益

为使征地拆迁工作按照计划层层推进,有效落实。征迁人员既要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又要维护企业利益。

在把握政策上,我们把掌握的基层工作中遇到的政策界限不清,基层工作人员难以解决的问题汇报给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以便领导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农民祈求的利益并不高,对承诺的事情要认真及时地落实,做到言而有信。要细致的观察,寻找开展情感交流的突破口,以情感人,以诚动人,要通过协调保障人员的具体工作,使政府官员感受企业的焦急心情,使同情转化为责任感。

在征地工作中,遇到个别的乡镇工作人员存在着群众基础较差,政策水平不高和工作不力,影响拆迁工作进度的问题。及时向地方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工作建议,得到乡镇领导的支持。根据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实事求是地向国土和有关领导提出对相关政策和人员进行调整的建议,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同和支持,使这个“牵一发而动全身”事关群众整体利益和拆迁工作大局的政策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在房屋拆迁工作中,我们分成两个组,分别配合地方政府的两个乡镇搞好房屋拆迁工作。在内部充实调整了从事征地工作的人员,适时地增加了征地拆迁工作的内业人员。并要求项目部的工作人员工作在拆迁一线、吃饭在拆迁一线、发现和解决问题在拆迁一线。通过这些措施及时发现和理顺各工作环节中的问题。使我们在拆迁工作的工作环节上,起到了关系顺畅、层层监督、各负其责、丝丝入扣的良好作用。

征地拆迁心得篇四

心得体会征地拆迁工作体会体会工作拆迁征地

作为 视野,在保证不损害国家整体(集体)利益的前提下,与被拆迁农夫站在同一利益立场,为他们出好点子,想好思路,争取最大的拆迁利益,谋求长远发展,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根本。

四、把握政策原则是关键。征地拆迁工作中,各种各样的土地、房间及附属建筑物,国家都制定了肯定的补偿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征地拆迁工作的政策原则,是不容许突破的。否则,就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而且一旦突破,将会使拆迁户之间争相效仿,形成漫天要价的恶性局面,这将给征地迁工作带来更大的难度。所.以,代表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工作人员,无论是谁,都必须以政策原则为限,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次拆迁、每一个拆迁户,克服“会叫的鸟多吃食”现象,绝不能因为与谁的关系好就多补偿,也不能因为谁会闹会叫就多补偿,要做到一视同仁,一律公平。这是征地拆迁工作的难的关键所在。

三,为全面征地拆迁工作扫清障碍。

附送:

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工作汇报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情况汇报进展工作拆迁征地 房屋拆迁工作由路桥建设开发总公司组织实施。根据工程规划红线,需拆迁街道社区、社区民房及住户共户,面积约平方米;企业家,面积约平方米。现就拆迁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拆迁工作进展情况

至11月17日,共签定拆迁补偿协议243份,占应签定拆迁补偿协议份的64%。其中签定民房拆迁补偿协议239份,占应签定民房拆迁补偿协议379份的63%,面积约46400平方米;签定企业拆迁补偿协议4份,占应签定企业拆迁补偿协议12份的33%,面积约9500平方米。同时对施工建设需要的重点区域和地段先行拆除房屋约32000平方米。

二、主要做法

1、依法有序开展拆迁工作。一是实事求是制定拆迁补偿方案。根据房屋动迁的实际情况,参照周边重点项目拆迁补偿的有关标准,认真制定《房屋拆迁补偿方案》,及时向市房管局请示、协商,同时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经多次的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市房管局备案。二是按程序做好拆迁许可证办理工作。抓紧整理立项批文、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文等要件,依法向市房管局申请拆迁许可证。三是根据该项目的拆迁规模,委托拆迁公司及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代为实施项目动迁工作。四是根据项目动迁进展情况,依法向市房管局申请延长房屋拆迁期限。

2、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会议、办公事务管理、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征迁碰头会、资金使用审批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征迁办的运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

3、及时组织拆迁补偿费用。多渠道筹集拆迁补偿资金,根据拆迁工作进展情况,每月编报拆迁计划及拆迁资金计划,及时向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申请拆迁资金。按照目前拆迁进度,拆迁补偿资金均足额到位。

4、认真执行拆迁补偿的“两公开一监督”工作。动迁过程中严格按要求做好公开公示工作,做好拆迁安置补偿的有关政策、规章及各种标准公开;拆迁安置工作程序公开;被拆迁人原房屋的坐落、人口、结构、建筑面积(包括各种附属物)等公开;被拆迁人搬家、验收的时间、选房顺序公开;安置房屋的地段坐落、公开;拆迁过渡、拆迁补偿安置情况公开。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企业的动迁难度较大。部分企业损失较大,动迁工作难度大。2、大部分应拆迁户没有居住,且物业管理处对这些住户的有效信息掌握不齐全,一些拆迁户虽已取得联系,但进行面对面的实质性协商效果不理想。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继续了解住户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动迁工作。 2、抓紧做好社区、应拆迁户动迁工作,对个别工作难于做通的,要及时启动行政裁决及“两违”强制拆除等相应措施。

3、逐一走访被拆迁企业,反复、持续与其联系、沟通、协商,对重点企业进行约谈,收集各企业反映的问题,实事求是地提出和研究处理意见,做到一厂一案,同时积极协助企业解决被拆迁后的规划建设问题,切实推进企业的动迁工作。

截止目前,新发展农村经纪人143人,建立了x县

征地拆迁心得篇五

我作为第二批市派指导员于2011年的7月份到位,有幸参加了遂昌县新路湾段龙丽高速公路建设和50省道改线工程中的征地拆迁工作。面对老大难的拆迁户,我通过耐心细致的说理说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取得了一些成效,也积累了一些做好农民思想工作的体会。

一、读懂相关政策是前提。征地拆迁政策内容繁多,砖混、砖木、泥房等各种结构的房屋以及附属物的补偿标准都一样,其面积丈量方法也有讲究。只有学懂、学透相关政策,做到心中有数后,才能与拆迁户进行面对面的交谈,才有可能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二、感情投入是基础。面对陌生人,谁都会有一份警惕心;面对关系有裂痕的人,谁都会产生敌视的态度;面对管理者,被管理者总会有一种厌恶的心情。更何况是长年生活在一个村子里,极少与陌生人相处,很少与“官”打交道的农民。因此,要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作为工作人员就必须懂得感情投入,舍得感情投入的重要性,真正与拆迁户建立鱼水关系,才能形成“乡里乡亲”的融洽氛围和和谐关系,为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同一利益立场是根本。征地拆迁工作,说到底是个利益调整与分配的问题,是个国家(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矛盾问题。让离开长期生活的家园的拆迁户在原则范围内获取最大利益并从此脱贫致富不是坏事,也不会损害到国家(集体)利益。相反,这恰恰是党和政府的心愿,是工程建设的目的。因此,政府工作人员必须以全局的视野,在保证不损害国家整体(集体)利益的前提下,与被拆迁农民站在同一利益立场,为他们出好点子,想好思路,争取最大的拆迁利益,谋求长远发展,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根本。

四、把握政策原则是关键。征地拆迁工作中,各种各样的土地、房间及附属建筑物,国家都制定了一定的补偿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征地拆迁工作的政策原则,是不容许突破的。否则,就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而且一旦突破,将会使拆迁户之间争相效仿,形成漫天要价的恶性局面,这将给征地迁工作带来更大的难度。所.以,代表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工作人员,无论是谁,都必须以政策原则为限,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次拆迁、每一个拆迁户,克服“会叫的鸟多吃食”现象,绝不能因为与谁的关系好就多补偿,也不能因为谁会闹会叫就多补偿,要做到一视同仁,一律公平。这是征地拆迁工作的难的关键所在。

五、选准突破口是重点。对于抵触情绪严重、无理取闹的村庄,要选准一个最不讲道理,最会漫天要价,带头闹事的典型户作为征地拆迁工作的突破口,以情感动、耐心说服能做通工作最好,万般无奈之下,强制拆迁手段也要使用。总之,要突破这一个重点,并加以宣传,成为典型示范,做到举一反三,为全面征地拆迁工作扫清障碍。

征地拆迁心得篇六

征地拆迁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与其说是政府与农民之间的矛盾,倒不如说是城乡发展的一种必然矛盾。作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征地拆迁已成为当代中国的重要问题之一。关注征地拆迁,不仅仅是关注农民,更是关注整个社会和国家的发展。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积累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了解情况,保护合法权益

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我们要强化法律意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免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一些不法开发商借机推高房价,让农民在征迁过程中付出沉重代价。因此,我们需要要求政府部门公开征地拆迁方案,对于方案中不合理、不公正之处要及时向政府反映,保障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段:沟通交流,共同协商

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沟通交流非常重要。我们要尽可能多地了解政府决策的科学、合理性,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争取到一个更加公正、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案。同时,农民也要通过与亲友、同乡打好关系,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农村群体中协调利益和矛盾,共同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四段:政府的责任和担当

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在执行各项政策时,应该有更多的关心和照顾,确保征迁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在拆迁后,政府还应该保障农民重新安置、就业等方面的权益,以确保农民能够稳定安居乐业。政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这种责任和担当,也是回应农民的期望和呼声。

第五段:自我反思和展望未来

征地拆迁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政府和农民一起来共同协商、取得解决方案。同时,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我们还需要自我反思,不断探寻更为科学的方案,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只有通过积极参与和不断学习,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征地拆迁的本质以及我们应采取的措施。

总之,征地拆迁涉及许多方面,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通过我的体会和经验,我们可以使这个过程变得更为平稳和顺畅。我们需要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维护我们的权益。在为我们的利益而斗争的同时,还需要关注城市化的发展,并为对城市、农村与社会发展共同繁荣作出贡献。

征地拆迁心得篇七

涉农职务犯罪情况分析

近年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区也提出了建设“京北创新中心,国际科教新城”的战略,在这样的背景下,包括中央企业在内的一大批重大项目相继签约落户我区,由此,我区土地整理的任务十分繁重,旧村改造步入快车道,涉农征地拆迁的压力越来越大。我院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发现,个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借当前法律法规不完善、工作机制不健全之机,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实施贪污受贿等犯罪行为,不仅造成拆迁改造工程的惠民效果大打折扣,更因资源分配不公而激化了社会矛盾,严重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威信,阻碍了拆迁工作的有序进行。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我院对近三年查办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力图为惩治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提出建议,更好的服务我区的城乡一体化建设。

一、查办案件的基本情况

2009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初查涉农职务犯罪线索38件49人,立案查办了14件22人。其中,涉及农村征地拆迁领域的线索共计16件25人,立案查办8件15人,占我院立案查办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68%。经法院审理已经做出判决的9名被告人中,2名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名被判处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

二、案件的主要特点

个突出特点:

一是涉案主体主要是农村“两委”班子成员。被举报的25人涉农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线索中,5人系村委会主任,6人系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另有6人系党支部副书记、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农村“两委”班子成员占被举报的68%。在立案查办的15人中,农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比例超过了总数的50%。

二是线索以署名举报为主,立案案件多为自行发现。16件涉农征地拆迁职务犯罪线索中,署名举报的有7件,占44%,匿名举报的3件,本院其他部门移送的2件,自行发现的4件。8件立案查办案件中,自行发现的4件线索均成功立案,占50%,署名举报和本院其他部门移送的各2件。三是举报时间集中在农村“两委”班子换届前后。2007年至2009年,我院受理的涉农职务犯罪线索较少,共计9件,基本没有征地拆迁领域的线索。2010,正值农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同时,农村拆迁改造工程相继大规模推开,在此前后反映征地拆迁领域涉农职务犯罪线索的数量激增,接近前三年此类线索的2倍。

案件以行受贿为主。

三、犯罪的四种主要手段

通过剖析近年来查办的涉农征地拆迁环节职务犯罪案件,我院发现此环节职务犯罪在手段上呈现多样化趋势,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大类表现形式:

一是向欲承揽拆除原有房屋业务的施工队收受或索要贿赂。目前,我区征地拆迁工作涉及到多个镇村,拆迁的面积很大,但是,拆迁市场因为专业性不强,准入门槛不高,造成竞争依然十分激烈,不少施工队为了拿到拆迁合同,或主动或被动的向握有施工队选择权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这已成为拆迁市场的“潜规则”。

180万元尚未归还。三是伪造征地拆迁项目或内容,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一般是被拆迁户与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相勾结,以工作存在失误、审查把关不严、领导有交代等为说辞,使被拆迁户的相关手续顺利过关,共同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后分赃。已经发现有下列不法行为:

3、移花接木在其他地块的他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多骗取企业停产停业补偿款;

4、事先通过内部渠道获取拆迁信息,在即将纳入拆迁的地块上抢建、抢种,多获取拆迁补偿款。

构方式,骗取拆迁补偿款。

处。

四、案件高发的主要原因

我院在查办涉农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的同时,及时对案发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和总结,我们认为,涉农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高发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征地拆迁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征地

拆迁补偿工作随意性较大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关于征地拆迁费用专户存储的硬性规定没有落到实处。如在某村集体土地拆迁征地过程中,本该由征地单位打入村镇共管账户,由镇级财政进行监管的拆迁款,却直接打入了村集体提供的7家个人或单位账户,导致镇级财政对拆迁补偿工作无从监管,进而为其实施职务犯罪行为提供了操作空间。

取国有资金大开方便之门。

三是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发包、出租的决策程序贯彻不力。《昌平区村级事务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暂行规定》对农村集体资产发包及出租的决策方法和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村民代表同意,并报镇政府审批;将发包合同文本等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等等,但从我院查办案件的情况看,某些村集体土地的发包、出租并没有完全经过这些程序,广大村民也并不清楚集体土地发包、出租的具体情况。这就导致在拆迁过程中,某些行为人与农村干部相互勾结,虚构承包合同、虚增承包面积,骗取国家的补偿款。

(二)外部监督不到位导致某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权力过于集中,农村基层组织缺乏民主决策的体制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村的政策性投资大幅度增加,大量的投资通过资金划拨的形式下发到基层组织,再由基层组织根据农民土地被征用的面积,折算成补偿款发放到农民手中。这也就使农村基层干部尤其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具有一定的人、财、物的支配权和管理权。而在现实中农村基层村干部议事决策缺乏一套完整有效的规范制度,设置的“村帐镇管”制度在有的地方仅仅表现为形式上的管理,上级管理部门对于村居资金的分配、使用没有形成统一有效的管理监督和制约机制,不能及时发现问题。从我院查办的案件来看,几个发生职务犯罪案件的村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间的监督比较薄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独揽大权,个人意志强,随意性大。当面对物质诱惑时,他们往往利令智昏,利用手中权力实施犯罪活动。例如某村村委会主任张某是出了名的“一言堂”,重大事情都由其一人拍板,其他村委会委员、甚至是村党支部书记都不敢提出反对意见,这在客观上纵容了其职务犯罪行为。

(三)部分农村基层干部综合素质不高,民主意识不强,内部监督形同虚设

督作用。

(四)农村征地拆迁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要求不尽科学,在执行中难以避免出现偏差 一是拆迁要求与拆迁规律存在矛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是一项非常复杂而艰巨的工程,它关系到每一户村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往往工作流程环节较多,工作周期较长,但受现实情况的种种限制,目前大多数涉农征地拆迁工程必须在特定或限定时间内完成。因此,为了确保进度,按时完成征地拆迁安置任务,往往需要采取非常规方法,一些负责管理或协助征地拆迁工作的人员便用各种合法或不合法的手段来推进拆迁工作,在这一过程中,为了进度优先,政府有关部门也无奈的放宽要求,这在客观上为某些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干部实施职务犯罪行为提供了土壤。二是拆迁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存在漏洞。目前的涉农领域征地拆迁工作都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政府主管拆迁的部门是管理者,各类拆迁中介机构受政府委托是具体实施者。但实际上,由于拆迁工作坚持属地负责的原则,镇政府(街道)是拆迁工作的责任主体,我们无法要求镇(街道)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干部在此项工作中不接触被拆迁人,也就无法避免其中的权钱交易行为。所以,这种拆迁工作机制,虽然从表面上减轻了政府的压力,但实际上也带来了很多深层次、隐蔽性问题。

滋生了职务犯罪行为。

(五)涉农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性,为滋生职

务犯罪留下了空间

征地拆迁中的衍生行为需在法律层面进行界定。根据办案实践,目前遇到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部分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利用自身获取的内部消息的便利,在得知土地即将征用拆迁的信息后,采取隐瞒真实情况等手段,向原土地承租人承租地块,待土地征用拆迁时获取暴利。如我院反贪局查办的线索中,发现某村委会主任采用此手段获取拆迁补偿款一千余万元,严重损害了原土地承租人的利益,在当地产生恶劣影响。

二是拆迁评估人员身份界定问题。拆迁评估人员伙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在集体土地拆迁环节中违法违规操作,收受好处或者贪占补偿款的行为,不至因其身份而影响犯罪的成立。但是,若拆迁评估人员与社会人员勾结,进行虚假的高位评估,进而获取好处,则在犯罪的认定上产生困难。面对纷繁复杂的司法实践,拆迁评估人员自身身份的界定,需引起高度重视。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拆迁人是指经依法批准征用或者占用集体土地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用地单位。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第十八条之规定,征地拆迁的,被拆迁房屋的重置成新价,由拆迁人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本市房屋评估规定评估确定。在评估机构由拆迁人委托的基础上,对于非国有评估机构人员身份的认定,引发的思考是:评估机构人员贪占补偿款的行为依照刑法第382条第2款的规定,应当予以认定为贪污罪,而此类人员实施受贿行为,目前只能依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但从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上的差异及国家进行大规模拆迁改造工程的惠民旨意两方面考虑,依照受贿罪处罚采用虚假评估的手段收取好处的行为,打击和遏制犯罪的效果会更加明显。

中还引发了不稳定因素。

五、预防犯罪的对策建议 根据我区的拆迁工作任务,结合全市检察机关查办的发生在该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情况,我院认为,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区农村征地拆迁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仍将呈上升趋势。因此,建议从以下方面进行防范:

(一)坚持打防结合的方针,注重源头治理和预防 一是检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于农村基层村干部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要发现一件,查处一件,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分流、及时初查、及时立案、及时提起公诉,对典型的犯罪案件要进行曝光,起到警示作用。通过查办一案,教育一片,有效地震慑犯罪,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是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完善预防工作机制,构建社会化的预防网络。检察机关可以在涉农征地拆迁的主管部门、乡(镇)村组建立检察工作联络点和联络员,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的联系工作制度,并会同纪检、监察、审计和土地等有关部门结合查办案件的特点和发案规律,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时向发案单位和主管部门发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堵塞漏洞,从源头上达到预防目的。三是继续加大对违章建设的治理力度,不断净化和规范拆迁市场秩序。实践表明,征地拆迁领域的职务犯罪与违章建设有着紧密的联系,违章建设的重灾区往往也是职务犯罪的高发区。涉农征地拆迁工作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区各相关部门要以深入推进“抓党建、治违建、创先争优促发展”主题活动为契机,继续加强对违章违法建设的管控力度,并严格按照补偿标准进行拆迁补偿,坚决遏止违法建设诱发的诸多后续问题。

堂”。

开工作的监督。

谐稳定。

(四)强化调查研究,积极提出司法建议

结合一线办案情况搜集、整理征地拆迁领域涉农职务犯罪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法律适用和完善层面,着重对犯罪主体身份认定和管辖分工方面存在的难点进行研究,积极提出相关的法律适用及司法建议,避免因认识分歧产生的“两不管”案件;对相关环节及人员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标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倾向性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农村基层和谐稳定大局。

二、新形势下拆迁环节职务犯罪的主要手段及特点

一是“拖”。行使职权者不给拆迁户讲明拆迁政策,不签定协议,让拆迁户心存疑虑。虽签订好协议,但不及时计算、通知领取补偿款,等把被拆迁人“拖”急了,等待被拆迁人上门“纳贡”。

二是“给”。拆迁过程中好多是熟人关系,犯罪嫌疑人自然要给予照顾,拆迁中补偿标准就高不就低,熟人也心知肚明、知恩图报,人情关系演变成权钱交易。

三是“钓”。犯罪嫌疑人“放长线钓大鱼”,谈拆迁条件时,先给被拆迁户按最低标准谈,最后再按最高的标准进行赔付,使被拆迁户产生一种自己占便宜的感觉,“自愿”给犯罪嫌疑人送上好处。

四是“套”。涉案人员应动迁企业主或委托人的要求,随意虚构事实、增加动迁项目进行补偿,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从中捞取好处。

三、如何预防拆迁环节职务犯罪的相关建议

(一)把握四个环节。

1、对拆迁施工单位的审查:一是对拆迁单位的资质审查,看是否符合资质要求;二是对拆迁单位的信誉审查,看是否有在竞标时行贿的记录,是否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2、对拆迁房屋面积的测算审查:一是防止虚假测算,夸大房屋面积;二是防止虚设户头,将根本不存在的住户编入测算拆迁补偿安置之中。

3、对拆迁补偿安置的审查:一是防止虚假户口的进入和利用时间差安置户口;二是防止利用租赁协议套取拆迁补偿安置;三是防止工作人员放宽补偿标准或超标安置住房面积,从中收受贿赂;四是防止以劣等房源套取优等房源。

4、对拆迁资金的使用审查:主要是防止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和挪用拆迁资金。

(二)采取四项措施

1、细化相关制度和工作纪律。在一般情况下,拆迁工程除要建立工作人员廉政承诺制、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审批制以外,还应建立补偿安置复查制、资金安排分析制、拆迁信访接待制和文书档案管理制。

2、实行拆迁信息公开制度,做到“阳光”操作。为增强拆迁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拆迁补偿安置行为,在拆迁过程中应对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拆迁安置程序、拆迁单位及工作人员身份、拆迁对象的自然状况、投诉和复议渠道等进行公开。

3、实行复审制。在拆迁测算工作结束和户口冻结以后,要组织拆迁工作人员对测算结果、户口状况进行复审,并吸收所在街道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小组人员以及拆迁居民代表参与监督。如果因工作量太大,时间来不及,可以实行抽审或对重点、疑点进行复审,但为了保证复审监督的力度,复审率一般不能少于20%。

4、加强财务审计。拆迁工程结束后,审计部门对该项工程的财务审计结果要及时向有关单位公开反馈:一是向建设单位的上级部门反馈;二是向纪检监察部门反馈;三是向投资方反馈。如果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要向案件管辖的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移送相关材料。

完善拆迁工作机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拆迁工作制度、流程,实施办法。推行征迁公示制度,对被拆迁人的拆除面积、安置人口、拆迁补偿评估报告等全部在拆迁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拆迁款财务结算、支付制度,禁止拆迁工作人员将拆迁款直接交与被拆迁人。可建立拆迁信息网络系统,拆迁房屋影像资料、评估报告、安置人口、补偿协议全部录入该系统并由建设部门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征地拆迁心得篇八

为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发展环鄱阳湖区域旅游产业,完善赣西北地区公路布局、提高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带动赣西北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江西省永修至武宁高速公路是非常必要的。江西省永修至武宁高速公路东起福银高速,西连大广高速,位于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北部,是沟通福银高速,庐山西海景区、大广高速的一条地方加密高等级公路。

江西省永修至武宁高速公路路线全长104.487公里,路线起点于永修县的军山分厂庄上自然村南面山头的福银高速,经燕坊镇、八角岭垦殖场、虬津镇、白槎镇、梅棠镇、三溪桥镇、武宁县的官莲乡、巾口乡、宋溪镇、甫田乡,于澧溪镇与大广高速相接。本项目的建成将把福银、大广高速有机的连成一体。有利于发挥这两条高速路的带动作用,对更快、更好开发庐山西海旅游资源,提升庐山西海的知名度,整合大庐山旅游区意义重大,对带动沿线四县(永修、德安、瑞昌、武宁)一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的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本项目属省重点项目,由省发改委核准。工程计划2009年7月开工建设,2011年8月建成通车。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德兴至南昌、南昌至奉兴(靖安)、永修至武宁高速公路和九江长江公路大桥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及规费缴交标准的通知》执行。

为加强永武高速公路的征地拆迁工作的管理,使永武高速的征地拆迁工作有章可循,根据永武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初步设计图》等项目文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永武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指导》。

第一章

征地与拆迁

一、指导思想 以确保项目如期开工为目标,坚持思想统一、广泛宣传、依法行政、按章办事、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的原则,在征地拆迁工作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方式方法,总结各项目征地拆迁经验教训,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建立“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征地拆迁管理机制和运做模式,确保征地拆迁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征迁目标

确保工程建设和工程进度的需要;确保征迁对象按政策及时得到补偿,确保项目建设有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确保生态环境尽量不破坏。

三、征地范围

永修县军山分厂庄上自然村、燕坊镇、八角岭垦殖场、虬津镇、白槎镇、梅棠镇、三溪桥镇、江上乡,武宁县的官莲乡、巾口乡、宋溪镇、甫田乡,于澧溪镇两县十三乡(镇),具体征地范围及面积见红线图和附表。

1、主线边线在填方路段为两侧排水沟(或分隔墙)外边缘以外1米。

2、挖方路段为两侧路堑坡口(或坡顶截水沟)外边缘以外3米。

3、桥梁用地按两侧正投影线以外1米征用。

4、互通用地为各匝道外边缘所框。

四、征迁内容

内容包括:项目的全部用地,以及用地范围内的所有构筑物、杆线等地面附着物。

1、征用土地:包括主线工程、互通立交、连接线、交通工程、分离立交、支线工程、改沟、改路工程等工程用地。

2、临时用地、租用地:包括取土场、弃土场、预制场、黑白站、施工场地等公路用地。

3、拆迁建筑物:包括征、租用土地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拆迁。

4、拆迁电力、电讯及其它管线设施:包括征、租用土地范围的所有电力、电讯及其它管线设施拆迁。

第二章

工作方案

征地拆迁工作分为十个阶段:征迁准备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勘察核实阶段、征地拆迁阶段、资金兑付阶段、拆迁安置阶段、进场施工阶段、服务协商阶段、竣工通车阶段、验收总结阶段。

一、征迁准备阶段

1、委托文物、压矿、地灾、水保、环评、土地等相关咨询评估机构完成相应的报告书,并获取相关行政批文后,委托国土咨询评估机构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及土地预审呈报书,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2、在设计单位出征地红线图后,委托林业勘察单位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使用林地调查报告》,报林业厅初审,报国家林业局批准。

3、省政府印发永武高速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4、地方政府建立相应的征地拆迁协调领导小组,并成立全职的征地拆迁办公室,办公室应设立土地核查小组、房屋丈量小组、矛盾纠纷协调小组。

5、根据初步设计编制征地拆迁简介,准备征地拆迁使用的各种表格及工具、用具等。编制项目征地拆迁实施预案,为正式实施征地拆迁做好充分准备。

6、召开征地拆迁动员大会。

二、宣传动员阶段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项目的重要性和征地拆迁政策。通过宣传发动,使沿线群众和征迁安置对象熟悉掌握永武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政策、计划安排,争取公路沿线被征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参与、支持。

三、勘察核实阶段

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以施工设计图为依据,通过实地勘察放线,划定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红线范围,对征迁范围内的实物指标进行丈量、清点、核实、登记、签认,为开展征迁补偿提供数据指标。

1、与地方征迁办签订红线边沟开挖协议。

2、由设计单位依据红线图划定红线范围,进行红线放样,项目办、地方征迁办共同参与。确定中线和边线、打桩、开挖边沟和边界保护。

3、勘测界定:土地勘测单位以施工图为依据,对项目征地进行勘测核对、绘制勘测界图、市县勘测定界报告书,正式确定公路用地范围。

4、实物指标调查,在划定公路用地红线范围的同时,与设计单位、各地征迁部门、国土部门、林业部门、被征户(单位)共同对红线内土地、建筑物、地面附着物等进行现场实地丈量、清点、登记、四方共同签认工作,调查登记结束后及时统计、核算、汇总并上报确认。征地拆迁调查资料应永久存档保存。

四、征地拆迁阶段

(一)签订协议

1、与市(县)征地拆迁部门签订征迁协议及项目管理责任书、征迁管理资金管理协议。

2、各地征迁部门以确认的实际核实面积和实物为依据,以村为单位分解到农户,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土地及房屋、类别、面积、补偿资金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期间无争议和举报,各地征迁部门,村组分别与被占地的单位、个人签订征地和房屋征迁补偿协议。

3、与沿线电力、通讯、水利等部门及其它设施的权属单位按实物指标调查结果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二)实施征地拆迁

1、按照征地拆迁实施办法,拆除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各类构筑物、地面附着物等,满足交地、施工条件。

2、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地方征迁办负责组织具体实施,项目征迁办指导、督促、检查征迁进度。

3、督促沿线电力、通讯、水利等部门履行协议,满足施工单位进场施工要求。

五、资金兑付阶段

1、保证征迁对象及时足额得到补偿。

2、依据征迁勘察、调查核实实物指标、核算征迁补偿资金,按照协议按比例分期支付补偿资金。

3、征地拆迁补偿费由项目建设单位按征地拆迁的实际进度分期付款。即:征地拆迁协议签订后先付征地拆迁补偿费的50%,土地丈量、调查及核算汇总上报后,在完成征地范围内的清障工作达到交地条件,经验收后,在建设用地交付施工单位使用并全面开工后,再付征地补偿费的50%;县(市、区)、乡(镇)政府与拆迁户签订协议后再付拆迁费的50%(拨付比例按省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4、电力、通讯、广播、水利等部门专业设施的拆迁补偿拨付比例按补偿协议的约定办理。

5、按照规定、进度分期拨付地方征迁办的管理费用。

六、拆迁安置阶段

按照拆迁安置办法,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把因修建高速公路搬迁的厂矿、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个体工商户、集体和个人的原有生产、工作、生活秩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恢复,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各地征拆部门一定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地方征拆办要对拆迁户宅基地安置点严格把关并告知项目征拆办,避免乱占耕地。

七、工程建设阶段

3、地方征拆办对征拆户宅基地安置点的选择要按规定、按标准执行;

4、施工单位进场,复核项目用地,正式移交施工用地;

八、服务协调阶段

1、施工过程中需二次征地: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当地政府人员现场核实补签征地手续。

2、协调好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与各方的矛盾与纠纷,协助施工单位办理临时用地、施工便道、取砂采石、用水用电等手续。

3、加强与个部门的联络,协调好项目办及各参建单位与各个部门的关系。

九、竣工通车阶段

1、涵洞通道接水是否通畅,并经地方征迁办、项目办工程处验收。

2、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合同,恢复施工便道原貌。

3、督促施工单位对临时用地实行相应的绿化等措施恢复植被。

十、验收总结阶段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建设实际,对征地拆迁过程进行全面回顾和清理,以完善手续为切入点,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的各种遗留问题,办齐各种批文和证照,满足工程交工验收是需要。

2、征地拆迁的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归档、移交工作,达到征地拆迁工作无遗漏、批文证照无遗漏、数据资料无差错的目的。

3、征地拆迁竣工验收总结工作:

(一)纂写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总结

(二)聘请有关部门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或验收,做出结论性评价

(三)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4、征地拆迁验收总结是项目验收总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竣工验收的考核指标之一。

第三章

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土地预审、报批流程

委托咨询机构签订协议——实地踏勘——编制文本——当地政府落实用地指标——与县政府签订耕地占补协议——县国土部门落实基本农田补划——国土规划部门召开土地利用规划修改评审会——县政府召开土地利用规划修改听证会——对照评审意见修改文本——文本送专家签字确认——文本送县政府盖章、图纸送县国土部门盖章——国土规划部门组织专家对基本农田补划现场踏勘——基本农田专家论证会——对照论证会意见修改文本——送专家签字确认——国土规划部门组织召开项目用地预审会(需提供压矿、地灾、环评报告)——项目办提出用地预审申请,连同以上成果送国土规划处——规划处受理签署联审意见——国土耕保部门牵头,土地利用、地籍、法规、信访等部门进行联审——国土分管领导审批——提交国土厅厅务会通过(项目核准、需提供水保)——红线放样——委托咨询机构进行勘察定界——编制呈报说明书、农用地专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一书四方案”——县政府落实耕地占补的验收批复——国土部门应产权人申请组织召开对拟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进行听证——县国土资源部门与被征地户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作土地报批必备件——县政府落实被征地户社会保障并得到省劳动保障厅的批复——逐级上报至国土部(需提供林地、水保)——国土部批复、缴费——基本农田报国务院批复(开工建设)——省国土厅通过媒体公示征地批准事项——以县为单位办理土地证——归档。

二、专项评估、批准流程

包含压矿评估、地灾评估、环保评估、水土保持评估等 委托咨询机构签订协议——实地踏勘——编制文本——委托评审机构签订协议——组织专家现场踏勘——召开专家评审会——对照专家意见修改文本——评审机构对文本修改的确认——地方相关行政部门初审——向行政审批机关申请——相关行政审批机关批复——收文、归档。

林地:红线放样——委托咨询机构签订协议——林地现场调查——形成报告——专家论证——修改文本——项目办向林业部门申请——市、县初审——省林业厅初审——报国家林业局审批——收文、归档。

文物调查挖掘:红线放样——委托机构签订调查协议——现场调查——形成调查报告——(没有文物)-形成批文——收文、归档——(有文物)——签订抢救性文物挖掘协议——现场挖掘——形成报告——收文、归档-施工中发现文物——施工单位向项目办报告——项目办向文物所报告——签订挖掘协议——形成挖掘报告——批文——收文、归档。

三、征地拆迁流程

红线放样:委托地方征迁办签订开挖协议——设计院放边线、中线、打中桩、边桩——地方征拆办挖红线沟——设计、地方征迁办、项目征迁办、业主四方调查、核对、确认征地地类、征拆量等——数字不对的、情况不符合实际的与设计代表沟通、与业主沟通按实际数量更正确认——签订协议实施征地拆迁——施工结束——隔离栅施工——数界牌桩(界牌间隔200米、离隔离栅50公分)

二次征地: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当地政府人员现场核实补征地及遗漏征地

四、杆线迁移流程

设计单位出具拆迁统计表——复核公路用地图拆迁清单——与权属单位复核拆迁工程量清单——拆迁工程量合同谈判——拆迁资金申请、复核、审批、支付——权属单位进行杆线拆迁——协调解决拆迁存在的问题并配合拆迁——督促检查落实拆迁情况。

五、时间安排

1、土地报批 土地预审批文(3月27日)——县耕地占补平衡造地的验收(国土厅待定)——地方政府与农户签协议(6月1日)——送国土部(国土厅待定)——批复(待定)。

2、征地拆迁

召开征地拆迁动员大会(3月18日)——红线放样(4月18日)——勘测定界(4月23日)——与地方政府的拆迁协议(4月25)——地方政府与农户的协议(5月18日)——与五线单位协议并完成迁移(7月10日)——支付征地拆迁第一笔费用(4月25日)——发布迁坟公告、移栽树木(6月1日)——完成征地拆迁(6月30日)——满足施工单位进场要求(7月1日)——施工单位进场。

第四章

管理规定

一、项目办征迁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相关土地法律法规,做好项目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和地方协调工作。

2、负责项目土地、林业、压覆矿产、地质灾害、文物保护、水土保持、环境评估等报批及办理相关手续,督促落实相关评估意见。

3、负责协调组织地方征迁办做好土地征用、俯着物拆迁和移民安置工作,协调施工单位办理临时用地征用、采矿许可、爆破许可、爆破方案审查、用水用电等相关手续。

4、负责编制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计划,提出征地、拆迁方案,核实征地面积和拆迁数量,并组织绘制项目最终用地红线图。

5、负责征地拆迁费用及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按期编制征地拆迁计划和资金预算,及时支付征地拆迁费用,缴交有关规费。

6、负责地方关系协调,协助地方政府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保障良好的施工环境。

7、负责征地拆迁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征地拆迁工作制度

为加强永武项目的征地拆迁管理,依法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维护被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征地拆迁工作的全面落实。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1、公示制度

征地拆迁部门应按时在征地拆迁现场或工作地点设立征地拆迁公示栏,主要内容包括:征地拆迁通告;征地拆迁工作程序、安排;征地拆迁工程量、补偿安置方案、监督举报电话等。

2、信访制度

征地拆迁部门应在工作地点设专人负责接待群众,向群众宣传征地拆迁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提供政策咨询,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待来信来访要认真做好记录,处理信访件,要件件有着落。对群众反应的问题,要及时分析解决,不得拖延和推诿。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加强沟通,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严禁出现群众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要督促有关部门解决;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耐心解释。

3、监督检查制度

项目征地拆迁处对县、乡征迁办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业务培训制度

建立征地拆迁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提高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确保征地拆迁政策法规的顺利实施。

5、责任承诺制度(1)、坚持依法征地拆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督促征地拆迁人员遵守各项制度和规定,按要求做好公示和信访接待,实行阳光操作。

(2)、保证严格履行相关协议,补偿资金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支付到位

(3)、保证不采取暴力、威胁或其它非法手段,强迫实施征地拆迁行为

(4)、保证拆除的旧材料不污染水源,以及有其它影响未拆迁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行为。

(5)、保证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中的纠纷,不发生因征地拆迁工作不到位而引发集体(越级)上访事件。

6、责任追究制度

(1)、消极对待征地拆迁工作,抵制工作安排的(2)、违反征地拆迁资金管理规定的

(4)、违反征地拆迁廉政规定的(5)、未按程序或未依法征地拆迁的

(9)、为处理好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矛盾,一起上访行为,尤其是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的

(10)、未按时按量完成征地拆迁任务的

三、征地拆迁工作廉政规定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交通部门相关规定,自觉遵守交通厅“六条禁令”和监理中心“八不准”的规定。

4、不得索要或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对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5、不得参与被征迁方的宴请和娱乐以及旅游等活动

6、不得私自与被征迁人接触,不得随意透露征地拆迁有关情况

四、征迁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1、征迁办根据征地拆迁协议向财务处申报征地拆迁资金使用计划。

2、征迁办根据征地拆迁协议、征地拆迁清单及征地拆迁进度,审核征地拆迁费用支付申请。

3、对征迁费使用实施监管,要求地方征迁办对拨付的征地拆迁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占用、挪用、不得漏付、错付、延付、多付、少付等。

4、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与财务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征迁费用进行检查,地方征迁办必须按时报送征地拆迁费用使用的情况。

5、征迁资金指工程建设中,用于征地拆迁的各类补偿费和与征迁相关的有关税费和征迁管理部门的管理费。

6、征地拆迁资金的支付程序

征地拆迁款支付:地方征迁办提出申请附清单——征迁办审核——地方征迁办出具行政事业行收据——征迁办签署支付意见、填写合同付款申请单(附清单)——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务处签署意见——主管领导签署意见——财务处办理并反馈——地方征迁办查收。

地方征迁办工作经费、购用车费用:地方征迁办提出申请——征迁办审核——地方征迁办出具行政事业行收据——征迁办签署支付意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务处签署意见——主管领导签署意见——财务处办理并反馈——地方征迁办查收。

县征迁安置补偿调剂费:按协议随同征地拆迁款一同支付。规费(税)支付:提出申请——征迁办审核、提供支付依据——财务处签署意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主管领导签署意见——财务处办理并反馈——征迁办凭支付凭证办理税票、规费收据——征迁办签验——财务处签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其它征地拆迁相关费用的支付:按协议、按财务支付程序办理。

五、征地拆迁考核奖励办法

为按时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做好协调服务,确保本项目按项目办的要求如期开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特制订本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的对象 以县为单位进行考核

二、考核的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征地拆迁完成情况、土地报批材料组织情况、协调服务工作,统一考核。

1、对县征地拆迁办工作的考核内容包括:(1)建立征地拆迁机构,人员到位。

(2)召开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地拆迁工作会议,合理安排、统一部署、措施得力。

(3)及时组织土地、房屋及附着物复查核定工作。(4)签订各项征地拆迁包干协议和耕地占补平衡协议。(5)足额及时支付各项补偿款。(6)制定并落实拆迁安置方案。

(7)积极配合电力、通讯等杆线动迁工作。(8)及时处理征地拆迁各类纠纷和突发事件。(9)不得侵害群众正当合法利益。

(10)及时完成其它有关征地拆迁关系协调工作。

3、协调服务工作的考核内容:

(1)积极协调项目参建单位与当地各方的关系,及时处理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各类纠纷和突发事件。

(2)积极配合项目建设期间的用水用电、临时用地、施工便道、取砂采石等工作。

(3)积极支持采矿、爆破许可手续的办理

(4)积极做好用地红线的保护工作,禁止在红线内再种植农作物和建其他设施。

4、奖励类别及标准

奖励类别分为进度奖和超前奖,对按期,有效完成前述工作的各县给予进度奖,对提前完成用地材料报批和建设用地交付的县另给予超前奖。对不能及时完成征地拆迁和用地报批的县不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发文。

5、考核工作执行人

用地报批和征地拆迁工作的奖励考核由省重点办、永武项目办按上述标准组织实施。

第五章

监督与奖励

1、审计监督:在征迁实施期间,各地征迁部门随时接受审计机关对执行征迁政策、资金走向的情况进行的审计,及时发现和督促改进征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检查监督:对各地征迁安置执行情况,特别是农民补偿政策的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补偿资金落实到位。

3、社会监督:各地征迁部门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奖励的原则是对按期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目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工作量的大小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出现群体(越级)上访等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奖励按照《征地拆迁考核奖励办法》执行。

征地拆迁心得篇九

一、当前征地拆迁引发矛盾的主要表现

旦被征收人的“希望”落空,就会寻找种种借口和理由抵制征收,即使经过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仍然对征收补偿安置不满,致使征收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体事件;另一方面,如果不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法定性,又势必导致跟风,破坏整个城市规划结构,制造安全隐患。

(三)被征地农民缺乏社会保障,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被征地农民是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一些年龄大、文化低、无技能的被征收户难以找到工作,短期看,失地又失业的农民尚可靠一次性安置费维持生计,实际生活水平不致于明显下降。但长远讲,随着安置费用逐渐用完,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势必凸现,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社会治安状况堪忧,部分失地农民面临返贫的风险与日俱增。

(四)行政强拆与司法强拆执行难。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都是为维护房屋征收工作的公正公平,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但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执行难度越来越大,执法人员在群体抗拆事件中的权威得不到有效保障,目前仅靠政府的执行人员不足以应对如此庞大繁杂的征地拆迁工作,从而影响征收工作的进度。

(五)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一些人抱着“法不责众”和“事情闹得越凶,领导越重视,越容易解决”的心态,成团结伙,集体越级上访,在社会上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还有一些极少数人为了个人私利,统一口径,明确分工,造谣生事,挑动群众盲目参与。

(六)历史遗留问题引发信访重复率高。由于改革的不断深

入,农民已经历了多次拆迁,历史遗留问题多,这些问 题牵涉的时间跨度长、范围广、复杂性强、难度大,难以及时处理到位。从而影响了后续拆迁工作,在处理过程中相关部门拖延、敷衍、推诿等现象时有发生,从而使农民产生不满和对抗情绪,不断重复上访。

(七)媒体的舆论引导失范,持续放大征地拆迁问题的严重程度。媒体的过度聚焦和非理性报道,将群众与政府敌对起来,造成和激化了群众对政府的对立情绪。作为拆迁工作执行者的政府被舆论完全地孤立,失去了应有的公信力,不仅大大提高了执法成本,同时也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不利于和谐稳定社会秩序的构建。

二、征地拆迁引发矛盾的成因分析

(一)政府层面造成的原因

1、补偿标准不够统一。存在同一个地段、同一片被征土地因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执法不公,打“人情牌”的现象,相同条件的拆迁户补偿标准不一致,面积测算标准不一样,造成群众互相攀比。

2、行政行为不规范。政府拆迁部门过于追求征地拆迁效率而忽视程序的正当性和透明性,当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在不能及时达成协议时,拆迁方为赶进度而发生随意表态、“强制拆迁”等现象,由此引起被拆迁群众的不满而上访。

3、政策执行没有连续性或“断层”现象严重,在征地拆迁方面

有些规定没有完全依照上级相关规定来执行,与上面 政策有不符之处,而随着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加强,维权意识也越来越浓,由此也引发群众的诸多诉求。

(二)被征地拆迁对象所造成的原因

1、失地农民缺乏社会保障。那些年龄大、文化低、无技能的拆迁户难以找到工作,由于拆迁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久而久之,这部分人生活出现困难,却又得不到帮扶或救济,“坐吃山空”后,又只好回过头来找政府,在社会上造成了一个不稳定的群体。

2、被拆迁群众抵触情绪较大。土地做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失去土地就意味着“下岗”,失去了劳动对象,多数农民的生活来源没有着落,而且要失去祖辈留下来或自己辛苦一生积蓄而换来的房屋财产,同时要改变他们熟悉的生活环境,打破或影响他们原有所交往的社会关系,从而带来许多麻烦和不便。这就使得被征地拆迁对象不自觉地产生一种抵触情绪,发生一些矛盾与冲突。

响的方式向政府施

压,期望以破坏社会稳定的方式来引起政府对自己诉求的重视,具有很大的对抗性,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极大危害了社会安定。

(三)建设施工单位所造成的原因

少数建设施工单位操之过急,工作方法简单, 缺少与村组干部沟通。个别施工单位以建设工期紧张等为理由,在施工前不进行必要的公示、公告和深入细致的工作,就开始进场作业施工,从而与拆迁对象形成对立,出现问题又不向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导致政府被动处理问题,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就会上访,就会维权,不仅拆迁搞不成,还极易酿成群体事件,影响社会的稳定。

(四)历史遗留问题所造成的原因

有一些是既无合法产权来源和土地使用证明,也无其他合法建房手续的房屋,还有一些是已被规划主管部门认定的违章建筑,此类多数无证房屋都是农民群众的安身之所,直接关系到被拆迁户的根本利益,可这些又不符合现在的征地拆迁政策,农民经过几次拆迁后,久而久之,就成了历史遗留问题;还有一部分是因为工作人员不懂政策,乱发言、乱表达、乱承诺,从而造成了拆迁后群众的愿望得不到实现,在下次的拆迁中就成了历史遗留问题。

三、解决征地拆迁矛盾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探索完善多元化补偿安置办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拆迁应本着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与保证社会稳定为原则,对本地的实际现状、群众的愿望等进行深入的摸底调查,在准确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结合本地的征地拆迁标准,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探索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多元化补偿安置办法,不仅仅解决一次性的补偿费用,而且要配套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生活、养老、医疗、教育等长远利益问题,确保被征地拆迁的农民“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居,失地不失医,失地不失教”。

(二)依法规范操作,提高征地工作透明度。征地拆迁工作政策性很强又很敏感,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纠纷与矛盾,所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程序办事。在征地调查和征地补偿时,深入村组户,实地调查确保公平、公正。按照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的原则,依法编制征地方案和补偿安置方案。同时对征地全过程拍照、摄像,并将影像资料存入档案,以备后用。实行目标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和部门联动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相互配合,及时沟通,迅速地处理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稳定因素。

宣传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和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二是组织征地拆迁范围内的村、组党员和干部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发挥他们的幅射与带头作 用,教育和提高全体被拆迁安置群众的政策法律素质;三是采用多种形式搞好宣传,重点宣传征地拆迁补偿与安置的政策、标准、好处、操作程序,这样有利于消除被征地拆迁对象对拆迁的顾虑和疑惑;四是相关工作人员要在学习培训的基础上深入征地拆迁对象家中广交朋友,并一户一户面对面耐心细致,地做群众的思想工作,进行感情沟通和释疑解惑,多站在拆迁户的角度思考问题,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平衡好国家和拆迁户的利益,将补偿安置政策按时落实到位。

(四)全面化解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对于征地拆迁信访工作,要坚持领导点名接访制度,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抽调有关部门熟悉政策法律法规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集中进行排查,力争从最基层和源头上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和隐患,排出时间表,及时化解矛盾。对可能出现的“针子户”要有预案,有方法,尽最大可能去做思想工作,对拒不执行征拆的,依法使用行政和司法手段强制执行征拆,以保证公共利益的实现。对抢修抢建、突击装修、违规乱搭乱建、煽动阻扰正常施工等违法行为,要迅速、果断、坚决地予以打击。

(五)建设施工单位应全力配合政府做好工作。建设施工单位要成立强有力的组织指挥机构,内部进行组织分工,明确各自职责、范围和目标,要制订工作制度,建立工作网 络,规定相关纪律与注意事项,出台相应的奖罚措施和拆迁户友善和谐相处,条件不成熟不要急于建设,盲目施工,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联系,防止发生不应有的事件,以全力配合政府做好工作。

(六)妥善处理征地拆迁工作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在处理征地拆迁遗留问题之前,要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对问题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考虑,以赢得工作的主动权。针对历史遗留问题的不同情况,制定方案,落实措施,实行目标管理,突出重点,包干负责,奖罚兑现。对于部分拆迁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在政策上适当倾斜。此外,还要保持拆迁安置工作的延续性,切实落实对被拆迁群众的承诺,勤政为民,廉洁为公,做好群众的贴心人。

征地拆迁心得篇十

甲方被拆迁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拆迁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合同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_________________考虑到甲方的弱势地位,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增加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增加部分为:

1、乙方补偿房屋位于自治区地区市路号,小区栋单元室,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实际面积以产权登记证上登记面积为准)于年月日前交付使用。

2、房屋产权证以及土地使用证以及相关手续在房屋交付起1个月内办理,所有产权办理手续发生的税款,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于超出实际补偿房屋面积以及拆迁给费用予现金补偿。

补偿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根据双方之协议,乙方共计支付甲方超出实际补偿房屋面积补偿金元,另外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电话号码变更费用;有线电视安装成本;交通运输费用;搬运人工劳务费;拆迁期间安置费给予一次性补偿5000元,乙方承诺将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将全部补偿金支付到甲方银行帐户,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如未按时交付房屋;补偿金以及未按时办理产权登记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支付违约金100000元;乙方承诺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以前,绝对不会采取任何停水、停电、停暖等行为来影响甲方的正常生活,否则乙方将向甲方每天支付500元赔偿金。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乙方提交房屋行政管理机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征地拆迁心得篇十一

姓名: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电话:______

姓名: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电话:______

姓名: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电话: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

姓名: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电话:______

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该宗地的.使用权及该土地上生长的竹木以人民币4500元(肆仟伍佰元整)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二、甲方保证对该土地有处分权,无权属纠纷。

三、乙方以现金方式在20__年2月7日一次性付清土地价款给甲方,自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付清土地价款之日起乙方即拥有该宗土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乙方对该宗土地的使用。

四、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甲方违反本协议导致该土地不能过户,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土地转让总额的3倍违约金;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付款给甲方的,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土地转让总额的3倍违约金。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合同签订地点:______

甲方(签名并捺指印):______

乙方(签名并捺指印):______

见证人(签名并捺指印):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征地拆迁心得篇十二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__________村小学正前方面积为亩的`农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亩。

二、征用土地用途,该土地用于__________村村级活动场所。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征地补偿标准按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万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甲方将征地补偿款万元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所有权归__________村村民委员会所有,不因国家土地政策改变而改变所有权,不因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换届而改变所有权。

4、今后因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该土地征地补偿上升,将不再另行补偿,遵照本协议执行。

四、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地,如发现甲方把该土地他用或签订协议后一年内没有开工建设可以无条件收回。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镇人民政府一份。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卫生院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村民: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征地拆迁心得篇十三

一、合同当事人双方:

甲方(出让人):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二、合同标的:

甲方(出让人)自愿将______给甲方的私人土地法律规定之相关使用权属,有偿转让给乙方(受让人)。出让的土地位于______,土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土地界址图》。

三、合同金额

本合同项下土地面积为370平方米,转让金额总计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小写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定日以现金支付一次性交清。

五、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库房用地

六、双方责任

1、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2、甲方确认其家人(包括父母亲及兄弟姐妹)对本合同项下的转让交易无任何异议,必须保证对该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且该土地不得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否则,甲方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对该土地享有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占有、使用、转租、收益和处分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若需办理相关法律手续,甲方应当无条件予以协助。

4、甲方必须承认转让后的土地世世代代属于乙方。

5、乙方的继承人有权享有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权利,甲方和甲方的继承人应当保证乙方及乙方继承人的权利不受侵犯。

7、若遇到国家政策性变化,均不影响本合同履行;

8、该土地若被国家或村集体征用,所得收益和相关补偿概由乙方单独享有,甲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且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实现上述权利。

9、在乙方如约付清各款项后,本交易标的物如果未能办理各种土地使用手续,甲方全部权属所有人,不得对本次交易产生其他分割要求,乙方依然拥有完全该标的物处置权。

七、违约责任:

当事人各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若甲方违约,甲方除了须退还乙方支付的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及相关支出外,应当另行赔偿乙方投资建房及建造相关设施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和造成的损失,除此之外,还须按违约时土地、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三者市场价总和的10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违约,自愿放弃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八、其他___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在该合同第八条进行协商补充,补充内容同样生效。

十、本合同为最终合同,如果以后须重新签定或续签合同。必须以本合同为基础,并将本合同附在新合同之后,新合同方可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见证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于20__年7月29日在中国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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