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交往中,合同起着规范行为、减少纠纷的重要作用。写合同时要注意用清晰、简明的语言表达,避免产生歧义。合同的履行要求各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篇一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法在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权的同时,也赋予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以保障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但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权,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立法上严格限定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禁止用人单位随意或武断地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适用此项条款首先要注意以上三点:1、要求用人单位所规定的试用期期间符合法律规定。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満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只能在此范围内约定试用期。 2、是否在试用期间。试用期间的确定应当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若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超出法定最长时间,则以法定最长时间为准;若试用期满后仍未办理劳动者转正手续,则不能认为还处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3、对是否合格的认定。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这个前提条件,用人单位无权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应当以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录用条件和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规定的知识文化、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等条件为准。4、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所谓证据,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适用这一项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首先,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是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其次,劳动者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是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何为“严重”,一般应根据劳动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依此限度所规定的具体界限为准。如,违反操作规程,损坏生产、经营设备造成经济损失的,不服从用人单位正常工作调动,不服从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散布谣言损害企业声誉等,给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管理秩序带来损害。第三,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是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即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但不够刑罚处罚的程度。例如,因粗心大意、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因工作不负责而经常产生废品、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或能源等。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兼职”。我国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虽然没有对“兼职”做禁止性的规定,但作为劳动者而言,完成本职工作,是其应尽的义务。从事兼职工作,在时间上、精神力上必然会影响到本职工作。作为用人单位来讲,对一个不能全心全意为本单位工作,并严重影响到工作任务完成的人员,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该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2、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如果影响轻微,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合同。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或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并基于这种错误的认识而签订了劳动合同。“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并签订了劳动合同。“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合同。本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任何一方利用任何一种行为手段而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均违反了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是被法律所禁止的,因此自然允许利益受损者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意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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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篇二
问:我在一家广东酒店任会计三年了,半年前升为财务主管并兼会计.一个多月前我申新请了一个会计帮我,前天,老板突然找我叫我将手头上的工作交给新会计.我照办了.第二天出了份文件免去我财务主管职务并不作其他行动,好象在给机会我自动辞职,我同人事经理说:我是不会递信的,不辞退我我照样上班.今天,他对我说:明天会出辞退信了.
问题补充:
答:
1、请问大家这样我能否拿到经济补偿金?
: 能。
因为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的。
2、在任职期间我一直在做好我本职工作,就算是我不能胜任此工作也能得到补偿,对吗?
:对。
只要你没违约之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就应该支付补偿金。
3、双方并没签订劳动合同,按我情况怎样计算经济补偿金?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双方并没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按规定,每个工龄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但总的补偿额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问题补充:
;对。每人可以领两年的。你还能继续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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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篇三
如果单位非让你走,哪也没有办法,但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获取相应赔偿,首先是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你的合同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单位也可以通过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来解除合同,那不是问题的关键。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1、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不再限定补偿年限(12年)。
3、工资计算基数: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应当及时足额发放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辞职时老板又不支付工资的,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1、和老板协商解决;
3、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
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需要注意的问题:
1、时效问题。申请劳动仲裁的,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证据问题。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比如同事、工作证,工作服都可以。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篇四
公司辞退员工,尤其是当无故被辞退时,劳动者该如何护卫自身权益,对于新劳动法中,辞退员工规定及赔偿标准,详细了解下吧!
“我在这家公司已经做了一年多了,当初签订的是2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合同还没有到期,公司就不让我做了,直接辞退了我,想问下我该得到多少次赔偿,企业法辞退员工有哪些规定?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以上就是一位职场员工小王的烦恼,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可分为以下两种种情况:
根据新《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被劳动教养的。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4、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6、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些是不需要支付辞退补偿金,但是如果是辞退无过错的员工,是这样规定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像上文中的这位员工,就是属于无故被辞退,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相应的辞退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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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篇五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辞职其实没签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时辞职,还是要根据法定程序来:转正的员工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内员工需提前3天书面通知单位。实际中,在通知单位后,单位同意提前办理离职手续的,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离职手续。没签劳动合同影响的是你该拿的钱除了实际工作的工资待遇,没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如果单位又没有帮你买社保、漏发加班工资等的,都可以在辞职时一并主张。
1、双倍工资职工入职公司满一月后,双方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劳动合同的,职工可要求公司支付自入职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即最多可要求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双倍工资的,可以收集类似工卡、打卡记录、在职公司同事的证言等,能够证明你在该单位上班的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大队投诉,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如果投诉未果,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说道说一句,劳动仲裁是免费的,准备好上述的证据和劳动仲裁申请书就可以申请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社保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意识的用人单位,往往也会漏缴、不缴员工的社保。劳动者离职的,可以收集证据,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补缴从工作之月起的社保。
3、加班工资依据《劳动法》第41条的有关规定,加班是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
《劳动法》第41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加班工资的计算: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4、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主张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劳动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称为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具体的金额,和你实际入职工作的时间有关,具体做法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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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篇六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归还属于甲方所有的文件、资料、办公用品、电子文档以及其他一切物品,并按甲方要求妥善办理工作业务移交手续。
3.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乙方办理完本协议第2条所述事项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4.乙方在甲方的最后工作日至年月日止,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报酬也结算亦至年月日止,社会保险金、公积金于次月缴交。
5.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保证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信息,乙方不会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保留或带离甲方经营场所。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除上述所列事项外,在各自履行完相应义务后,甲乙双方不再存有任何劳动和经济纠纷。
8.本协议书壹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另外壹份用于办理退工手续。
9.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篇七
中秋什么都没有,国庆只放2天,1号还要上班。
之前过年的时候扣了我们四天的工资,说是法定节假日只有3天。
那现在到了法定的却不按法定的走,老板还说放那么多假干嘛.、
郁闷郁闷,所以真想走。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篇八
生活中很多朋友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找到工作后未与老板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发生争议的时候还好,似乎劳动合同可有可无,但是一旦发生劳动争议比如拖欠工资等问题时,这对我们劳动者维权是非常不利的。
出问题了不能盲目使用暴力或非法行为,例如人身攻击、到公司捣乱等等,这样只会使对方有机会抓住你的把柄。
2).考勤卡、工资卡、社保卡等 3).同事证明、工作来往等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利用这些证据将黑心老板绳之以法了! 这有一个法律常识就是:
劳务纠纷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劳动仲裁有时间限制、且成本较低、程序较为简便,所以如果不是分歧特别大,内容特别复杂的都可以先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再到法院起诉。
那么,该找谁来做劳动仲裁呢?一般是找: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 劳动仲裁委会向你索要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这时,只要将你在最开始收集的'那些证据(如工作服、工作卡等)都拿出来就行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同时,应缴社保费而未缴的,还可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
现在您应该对未签劳动合同而老板拒绝发工资这一问题如何解决有一定了解了吧。即便如此,还是提醒您在以后的工作过程当中一定记得要事先跟公司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不然当发生争议时对您的维权是很不利的。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篇九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日解除双方于月订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年)的劳动合同。乙方工资发放至年月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人民币元整,作为甲方给予乙方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时,终止履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一切义务,自愿放弃因劳动合同履行及解除所产生的一切权利。并确认双方之间已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及纠纷。(包括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及解除后,双方应履行的所有义务等。)。
(三)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日内,乙方应将属于甲方的所有财物,文件和资料等归还给甲方,并按甲方人事管理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若乙方未在规定内办理完离职手续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暂时缓发包含本协议第一条在内的'一切。
(四)未经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书的内容。否则对方有权追究泄秘方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五)双方若在履行本协议时产生争议的,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到甲方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提起仲裁申请。
本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且原件一式三份、由用工单位、用人单位、员工本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篇十
由于在《劳动合同法》生效后的11个月里,都没有和公司的财务行政经理梁女士签订劳动合同,四川中达凌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志公司)付出了高额的代价。昨日记者获悉,高新区法院判决该公司赔偿梁女士33万元的双倍工资。这1.67万元的月薪中,包含了“提成工资”。对此法官解释,梁女士的“提成工资”非一般意义上的“销售提成”,而是根据该公司的整体业绩情况发给员工的奖金,应当作为梁女士的工资计算。
没签劳动合同 公司面临高额索赔
2005年6月29日,梁女士到凌志公司应聘成功,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她担任该公司财务行政经理一职。一年后合同到期,双方未再签劳动合同,但梁女士仍在凌志公司工作。就这样又干了两年多时间,2008年12月,凌志公司与梁女士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根据法律规定,凌志公司应该在该法律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公司并没有这么做。”梁女士向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认为凌志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我2008年12月的工资是1.67万余元,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凌志公司应该赔偿我2008年2月至12月双倍工资共计33万余元”。劳动仲裁委裁决支持了梁女士的申请,后凌志公司向高新区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己方不用支付这33万余元。
赔33万 “提成工资”应算为工资
庭审辩论中,凌志公司表示,双方在2005年签订过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原合同约束,应视为双方劳动合同的'延续,并不能认为凌志公司在2008年后未与梁女士签订劳动合同。
对此,法院认为《劳动合同法》施行后,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所有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1个月内,与各自全体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并无规定“在2008年1月1日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曾经签订过劳动合同,但已实际履行完毕”的情形,可以免除用人单位的该义务。因此,没有采纳凌志公司的答辩意见。
“梁女士是行政人员,不能享受销售人员的‘提成工资’。”凌志公司还提出,即便公司应该双倍赔偿,但在发给梁女士的工资中,很大一部分是“提成工资”,该项不应当作为双倍工资的标准计算。对此理由,法院同样未予认可。“工资中应当包含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奖金,根据我们调查的情况可以确认,凌志公司提供的梁女士的工资表中显示的‘提成工资’是根据公司的整体业绩情况发给她的奖金。”承办法官解释,而非一般意义上个人所为的“销售提成”,应当作为梁女士的工资计算。
最终,法院认定凌志公司应当自2008年2月起支付梁女士每月两倍工资,至双方事实劳动关系于同年12月15日终止时,判决支付共计33万余元。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篇十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劳动合同》,现由于乙方个人原因提出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决定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1、乙方的工资发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止,工资将于公司规定的发放时间予以发放。
2、乙方必须在离职之前交接完工作,否则甲方有权暂不予以结算工资。
3、《劳动合同》的解除并不影响原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及双方所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效力。
4、乙方放弃其他涉及劳动关系的权益。
5、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费用赔偿费用。
6、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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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样本如下:
1、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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